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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岁要父凭子贵全文阅读

作者:金水媚     九千岁要父凭子贵txt下载     九千岁要父凭子贵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九千岁要父凭子贵全文阅读

第1章,恭贺九千岁!观音送子。

    东周夙氏王朝二十二年,初夏的早晨,盛京都城东郊外,渺渺烟波湖畔,青青莲叶亭中,朵朵莲花香气四溢。

    三名衣著矜贵的男子正半倚半坐在竹藤编成的凉椅上,各自手持一长竹竿,眯眼惬意垂钓。

    突然,一个青色身影挟带着蒙蒙水雾,手提一只竹篮,足尖踩在湖面的莲叶上,如惊鸿掠影闪身而来。

    湖边的鸟儿受惊,扑腾着翅膀。三名男子缓缓抬眼,中间那名穿着绣四爪金龙镶金丝线蟒袍的男子眉眼挑起,精致昳丽的容颜上明显写着兴趣被打扰的不悦。

    来人墨青将手中竹篮放置在中间那名身著蟒袍,人称九千岁,当今圣上的九皇叔,摄政王夙九洲的面前,单膝下跪,语出惊人。

    “报告九爷,有人将一初生婴儿放在府外,说这是您的儿子,请九爷您接收。”

    “噗!”坐在九爷左边的白衣男子穆雪衣和坐在九爷右边的蓝衣男子蓝影嘴里齐齐喷出一粒瓜子,眼神充满了惊吓地死死盯梢着那竹篮里的一个小小婴儿。

    竹篮里的婴儿正天真地吮吸着自己一只胖乎乎的小手指,不哭不闹,眼睛好奇地瞧着齐齐俯身瞧着自己的几双眼睛。

    墨青将一封书信交到青丝墨发下表情无动于衷,五官却精致秀丽得触目惊心,倾城倾国的九爷手上:“九爷,这是放置在竹篮上面的书信。”

    绣金边红色蟒袍的男人夙九洲半眯狭长凤眸,戴着一只扳指的修长手指拿过书信,慢腾腾抽出信签,优雅展开,含霜冷眸所及,原本泰然自若的神容瞬间惊变。

    他旁边的穆雪衣目光扫过去,飞快读出上面的寥寥数语。

    去年七月二十八,紫枫林中,月上柳梢头,观音送子。

    夙九洲容色大变,脑海中涌现一幕不堪画面。

    那日月色朦胧,夙九洲在紫枫林中体内毒发,浑身血脉喷薄欲出,极需一女子做解药。神智不太清楚之下,他如野兽般疯狂地撕了一个女子的衣裳,将那女子当成了解药……

    穆雪衣此刻拿来了一个碗,手上多了一支银针。他从那摇篮中的婴儿手指上取了一滴血,又拉过九爷的手来,同样取了一滴血。

    蓝影指着婴儿道:“雪衣,这哪需要滴血?你瞧!这五官,无一不是我们九爷的翻板。这活脱脱就是九哥小时侯的模样儿。”

    穆雪衣继续验血:“还是滴血认亲来得稳妥些。这皇家血脉大事不能乱,必须确认。”

    四个人,八只眼睛死死盯着碗里的两滴血。很快,那两滴血缓缓地移动着,最终融为一体。

    除了九爷夙九洲之外,白衣男子穆雪衣,蓝衣男子蓝影,和青衣男子墨青都一齐向九爷抱拳作揖道:“恭喜九爷!贺喜九爷!九爷有后了!”

    穆雪衣笑眯眯道:“现在无需置疑,这是九爷的嫡亲小世子。只是不知道,他的母亲是哪家的千金小姐?”

    蓝影惊叹:“这位小姐好手段啊!这谱天之下,哪家千金小姐不想嫁给九爷?这母凭子贵的一招,桥段虽旧,却用得佳妙。”

    夙九洲缓缓弯腰,将罂儿抱起,再缓缓站起身来,蟒袍猎猎生风,墨发随风飘扬,气宇轩昂,嗓音低磁,冷若修罗:“闭嘴!他只需要有本王这个父亲就够了,不需要有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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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穿越,遇见,修罗场。

    四年后。

    陆家村。

    周国的南方很少下雪,象这样北风呼号,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景观是极为罕见的。

    连续下了三天三夜的大雪终于渐渐变小,在傍晚时分风停雨歇,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陆家村里的几个孩子聚集在一起打起了雪仗,从村头打到村尾,越走越远,笑闹个没完没了。

    突然,远处走来一个穿着破旧棉袄,浑身打了十几处补丁,头发梳理得有些古里古怪,左脸上还长着一块斑斓大疤的丑姑娘。

    她循着那些孩子的笑闹声走,一直走到那群打雪仗的孩子群中,傻愣愣地看着一群孩子在笑,她也嘻嘻声傻笑着。

    孩子们看见她来了,其中一个孩子头指着她叫道:“瞧!傻姑来了。我们大家一齐捉弄捉弄傻姑吧?”

    另一个孩子道:“不如我们来玩堆雪人吧!我们把傻姑堆成一个大大的雪人,你们猜,傻姑会不会愿意?”

    一个孩子走到傻姑的面前问道:“傻姑,你是不是想和我们一起玩啊?”

    傻姑马上点头道:“想啊,我想和你们一起玩堆雪人。”

    那个孩子狡猾地说道:“那你站着不动,让我们把你堆成一个大雪人,你可愿意?你要是愿意,我们以后就天天和你一块儿玩耍;你要是不愿意,我们以后可就不和你一起玩耍了。”

    傻姑一双眼睛写满了她很渴望和这群孩子一起玩儿:“我愿意,我愿意。”

    “那好啊。傻姑愿意让我们堆雪人了。我们一起把傻姑娘堆成一个大雪人吧。”

    七,八个孩子嘻嘻哈哈地,都将雪撒到了傻姑的身上。

    傻姑一动也不动地站着,任由着这些孩子们将雪花都往她身上撒。

    大把大把的雪花撒到脸上和脖子上时,冷得傻姑直打哆嗦,但是,她却愣头愣脑地站着,还一脸傻笑,坚持雷打不动。

    这时侯,天空突然又飘起了片片雪花。雪花飘在傻姑的身上,再加上孩子们一直往她身上撒下越来越多的雪花,傻姑这时侯不是不想动,而是她已经被雪冻僵,四肢无法移动,身体再也动不了。

    正在这时,一阵山摇地动的马蹄声急促传来,孩子们耳尖,其中一个孩子惊呼一声:“山贼来了!”

    孩子们个个惊慌地一下子作了鸟兽散,都向村子里跑回去了。

    顷刻之间后,一匹白马驼着一个素衣墨发,头戴面具的受伤男子急驰而来。

    男子多处受伤,面具外可见的下巴呈青紫色,血迹染红了他腹部左侧一片。他的马刚好奔到傻姑雪人面前时,突然双膝跪下,轰然倒地,再也爬不起来地闭上了一双马眼。

    男人坐在雪地上,突然袖手轻扬,一枚戒子样的物件从他袖手中急射而出,向那个大雪人直直射了进去。而后,男人端坐于雪上,青丝墨发铺陈而下,趁得天地间越发地苍茫一片。

    而他,忽地轻轻将金色面具缓缓摘下,一张美若天神的脸仿佛集聚天地日月精华铸就而成,虽脸泛青紫色,双眸染血噬红,却丝毫不减他倾城倾国的惊世美颜,浑身散发着强大的王者之气,天生唯我独尊。

    就在这时,马蹄声大作之下,十几个人手持刀剑,骑着十几匹高头大马急促而来,眨眼之间成了一个包围圈,将男人团团围在了中间。

    “小心!他摘了面具!”一个人惊惧勒马,众人围着一个身受重伤之人,却如临大敌,面色惊变。

    传闻,凡是见过九千岁真颜之人,几乎无人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男人在十几匹高头大马的团团围困之下,缓缓优雅地吃了一粒药丸,一把软剑在手,突地从雪地上飞身而起,手中利剑连同他本人,在空中成了惊鸿掠影,寒芒四射,剑尖所指,马上就是屠杀的修罗场。

    十几个人当中,一个人叫道:“他中了毒,还能撑到现在,我们和他耗着,他坚持不了一刻钟。”

    男人如修罗般低磁含霜的天籁声音响起:“杀你们何需一刻钟?想跟本王耗着,得看你们有没有这个命。”

    男人话音刚落,十几个人惨叫声此起彼落,鲜红的血激射泼染在雪白的大地上,斑斑点点。顷刻之间后,十几个人连同十几匹马全部倒地身亡,无一幸免。其中,一个断脚残肢打向那个巨大的雪人,雪人“轰”一声倒在雪地上。

    杀人如修罗般的男人也在众人倒下之后,再也坚持不住地倒在地上。在他闭上眼睛之前,他双眸向那个巨大的雪人瞧去一眼,这才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3章,穿越捡到一枚有毒美男

    冷,太冷了!这冷到骨子里的冰天雪地是怎么回事?

    明明她死在烈日炎炎的车祸之下,为何眨眼之间就到了这冰天雪地的地方?莫非这是阎罗王的阴曹地府?她四肢僵硬地倒在雪地上,躺了个四仰八叉,姿势十分不雅观。

    阿雪艰难地慢慢活动了下自己的双手双脚,终于从雪地上缓缓地坐了起来。四下里扫了一眼,还是没搞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她一个南方出生,南方长大的南方姑娘,这是到了北方天苍苍,雪茫茫的另一番天地了吗?很早以前就想到北方看雪的,但不是这种如梦似幻的懵懂状态。

    突然,一个“傻姑”的记忆涌进阿雪的脑海里。好一会儿之后,阿雪终于不敢相信地明白,她堂堂一个博学多才,前途无量,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无数美男心目中的白月光,医界出名的“圣手鬼才”林千雪小姐,竟然穿成了一个穷乡僻壤里的“傻姑”。

    这个傻姑跟她同名同姓,也叫林千雪。

    傻姑记忆单纯,给她的信息量少得可怜。但是,也能让她明白,她为何躺在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而她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枚不属于傻姑和她的指环。

    事实上,她有知觉时,就是感觉指上突然被套上一枚指环开始。一枚指环套上她的手指,她感应非常强烈。这指环好象有着超强的热力和生命力,将一种能力源源不断地输送给她,她感觉身体象冰雪消融,大地回春,然后就是彻底苏醒。

    将一枚戒指套在女子的左手无名指上,这是一个男人向女子求婚时,想将女子套牢一辈子才要付出的代价。她未婚,套什么戒指?尽管这枚戒指很漂亮,但女子可不能随随便便地被人套上一枚戒指。

    这戒指套上了,那可是一生的承诺。过得好是一生幸福;过不好就是画地为牢。

    阿雪想将它拿掉时,戒指却套得牢牢的,怎么拔也拔不下来,还拔得她的手指生痛。

    算了!拔不出来,就等会儿有空再拔吧。她再次扫了四周围一眼,不禁被眼前的修罗场吓了一跳,这明显就是一个杀人的现场。

    阿雪发现自己的脚能动了,便走到这些人的面前,挨个儿地探一探他们的鼻息。

    结果,所有人都探过之后,一共是十七个人,却独独只有一个人还有着微弱的气息,但也离死不远了。

    这唯独还有一息尚存的男子素衣墨发,中毒很深,受伤极重,上身血迹斑斑,下面的靴子却是纤尘不染,绫袜皓白如雪,哪怕是脸上毒气弥漫,青紫一片,也难掩他倾城倾国的容颜,让人一见忘尘脱俗。

    阿雪是学医的,救死扶伤是她的天职。但是,这里天地间一片雪茫茫,她就算想救人也没有药物。这人不赶紧处理的话,绝对过不了今晚。

    要是有现代的医药,想救这位一息尚存的人倒是可以的。而现在,这天苍苍,雪茫茫的,她拿什么来救人?

    阿雪救人的念头一起,右手下意识间摸了摸左手上的戒指。“咻”地,阿雪神识一愣,竟发现自己瞬息之间切换了一个空间。她彻底愣住了!这又又又又是个什么地方?

    阿雪抬眸,发现这里空间四周围飘浮着许许多多的药物,药品,药书,现代医药器具,百科全书,各种各样救人的现代科技成果……

    她伸出手要拿时,神识动了动,她想要的物件便自动到了她的手上。这么神奇的吗?她穿越了,自带一个神奇的空间?等等,好象是她刚才摸到了左手上的戒指。莫非她手上的戒指是一个空间戒指?

    她神识一念,不自觉地摸了摸戒指,想要救那个受伤男人的所需药物就到了她的眼前,她自然而然地伸手拿在了手上。

    她拿了救人必需的药物之后,心念着要救人时,眼前空间一变,她又回到了白茫茫一片的陆家村雪地上。一切没变,风雪呼呼,那个男人仍然一动没动地躺在雪地上,素衣墨发,天地苍茫一片。

    阿雪来不及想那么多,先救了人再说。她赶紧蹲下,将一粒能解见血封喉的药丸喂进男子的嘴里。这位男子中的是毒箭木上的毒,又名见血封喉。

    中此毒之人原本不可能坚持这么久的,只因这位男子体内还中了另外一种慢性的毒,以毒攻毒,倒让他一息尚存,才有了这一份生机。

第4章,败家?这家有得败吗?

    阿雪给男人解了见血封侯的毒之后,男人脸上的青紫色渐渐淡去。素衣墨发下阖着眼睛的男人容颜美若妖神般静静躺着,长眉入鬓,薄唇轻抿。尽管男人无声无息,却让这苍穹下的冰天雪地也为之黯然销魂,神容不可亵渎。

    阿雪试着想将人拉进她自带的神识空间里做检查看看,他体内的另一种毒素是什么?结果,这只是徒劳无功。她自己能自由进出的戒子空间,这个人却无法进入。她只能从空间里拿出所需药品和器具,草草地给男子处理伤口。

    因为天色将暮,风雪呼啸,这个男人不能留在冰天雪地上,她必须给他保暧。她从空间中取了一个担架出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男人放到了担架上,将他拖回“傻姑”阿雪记忆中的屋子里。

    这是一间让林千雪这个现代人彻底再次傻眼的破屋子。这屋子四处漏风,被风雪吹得象要摇摇欲坠,四周墙灰不时掉落一块,屋顶仿佛随时要被掀翻,潮湿的霉味让人怀疑人生。

    阿雪将人拖进屋子里唯一的一张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木板床上后,拉过一张打了很多补丁的绵被给男人盖上。这时侯,屋子里有些暗,她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小油灯,灯里还有一点灯油,她将油灯点亮。

    在厨房里找了很久,总算在一个米缸里找到了仅剩下的半抓米。她想了想,转动了一下左手上的戒子,想进空间里看看有没有吃的。结果,她进到空间后,所看到的除了各种百科全书和医疗设备之外,还是各种各样的书。显然,这戒子空间里装的全是人类的智慧结晶,却没有食物?

    她心中默念着各种美食的名字,结果,念了半天,倒是出来了一瓶营养液,几瓶维生素,哪有什么美食的影子?看来,这个空间并没有给她提供美食。紧跟着,她又念念有词地念出了想要的金子,银子,铜板……

    结果念了半天,睁开眼哪有半枚金银铜铁?呵呵!这戒子空间是在告诉她,她可以从空间中取得知识,但却不能不劳而获?

    阿雪失望地从空间里拿了营养液,抗生素,维生素,和一瓶万能血袋出来,全都用在了男子的身上。她给男子打了一支消炎的抗生素,给他输了血浆,还输了一瓶营养液。

    之后,她只得去灶里生火将那半抓米熬成了一锅稀粥。找了一会儿,又找出了一些萝卜干。因为又冷又饿,她就着萝卜干吃了三大碗稀粥。

    外面的雪好象又下大了,天色越来越暗,耳边全是呼呼的风雪声。

    “傻姑”的记忆中,浮起了一个嬷嬷的形象。她是傻姑的娘亲,叫林月媚。莫名的,阿雪好象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娘亲林月媚来了。

    傻姑的记忆中还有一个继父叫陆树生。林千雪刚想到这俩夫妻时,外面就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骂骂咧咧道:“天还没黑,傻姑就把灯给点上了?以为这灯火油不要钱买吗?老子娶了个没用的女人不旺夫也就算了,还捎带着一个会败家的拖油瓶,老子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败家?这家有得败吗?阿雪看了看那盏灯,忽地想起,那男人睡的床好象是傻姑爹娘的床,而她的床好角是安在柴房里。阿雪飞快地跑到那男人跟前,将那些从戒子空间里拿出来的东西,统统收回了空间里。

第5章,这一家三口过的什么日子?

    阿雪将所有仪器和药品收进空间后,立马将男人急急地抱起走到柴房,将人放在她的床上。

    咦?她力气这么大的吗!抱起一个大男人都不费吹灰之力,这“傻姑"是个大力士吗?刚才她还怕自己抱不动这么大的一个男人,打算用拖的呢。

    阿雪心急怕男人被继爹陆树生发现后不知会出现什么状况,并没注意到她将男人一个公主抱,抱到柴房的过程中,男人眼皮跳了跳,薄唇还微微嚅动着,似在无声地呓语。

    阿雪才将男子藏好,外面那后爹陆树生的大嗓门便适时像打雷般劈过来:“这米缸里的米呢?你竟然都煮了?家里就只剩下这点米,我舍不得煮,那是要留给你娘亲明天过生日煮的,你竟然全煮了?”

    什么叫全煮了?才半抓米,煮好也就几碗稀粥,都不够塞肚皮一角的。这一家三口过的什么日子?那半抓米还是娘亲的生日蛋糕?阿雪想起在现代,自己还天天节食怕吃多了米饭这种炭水化合物会长肉肉呢,现在有多少来多少吧,她保证再也不节食了。

    本以为这个继父语言粗鄙是个渣,没想到还有一点点可取之处,倒是心里记挂着娘亲的生日。

    “嗯,我煮了,也吃了,都不够饱,家里还有别的东西可以吃吗?”阿雪问出这句话之后就知道是白问。她刚才都找遍每个角落了,这破屋子里哪里还能找得到食物?连老鼠都没法在这里生存。

    陆树生原本怒火三丈的,但是,突然之间,他愣了愣问道:“你会煮粥?”

    “会。”这本尊是个傻的,可能不会煮粥。但是,她穿越了,她可不想做个傻姑。

    陆树生又怀疑地问道:“你不是傻吗?你原来不傻?你一直给老子装傻?”

    阿雪想了想,她这突然从傻瓜变成一个正常人,确实需要一个说法。

    那就临时抓个说法吧:“我刚才在外面遇到一个尼姑,那个尼姑唱了一句阿弥陀佛后,给了我一颗药丸,硬是逼着我吞下。她还在我的天灵盖上拍了几下,我如梦初醒,好象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爹,我不傻了,我以后会孝顺你的。”

    阿雪强行挤了一滴眼泪出来,眨吧眨吧着双眼。这瞎编得,她自己都不太相信,但她这个后爹不相信也不行啊,她就是不再傻了。

    陆树生上上下下打量着阿雪。阿雪确实还是阿雪,但她说话正常了,双眸不再有傻气,还挺水灵灵的。陆树生没法相信,但事实摆眼前,他只能相信。装傻是不可能的,这都傻了四年。这闺女要是不傻了,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啊!只是,既然有这么好的机遇,干嘛不让那尼姑将脸上可怕的斑斓也给治治呢?

    四年前,五十岁的陆树生娶了一个逃难经过陆家村的女人林月媚。林月媚还带着一个拖油瓶的傻丫头叫阿雪。阿雪这傻丫头不但傻,还因为脸上有块斑斓的疤痕而让人望而生畏。

    陆树生原先娶过一房妻子,还生了一个女儿。可不久后,妻女都因为得病死了。之后又娶了第二房妻子,没想怀孕生产时难产,一尸两命。后来,这乡里一传十,十传百,方圆几百里远的村子都传开了他克妻的名声,他就再也娶不到老婆了。

    林月媚虽然带着一个傻丫头,而且四年前已经四十九岁,但是,四十九岁的林月媚看上去象三十几岁,娇滴滴,又愿意嫁给陆树生,陆树生四年前也五十岁了,能娶到妻子那自然是求之不得。

    但是,娶妻也才过了几个月,陆树生的的两个弟弟和弟媳就一齐吵闹着,说陆树生一家都是只会吃不会做的,活着净是拖累他们,而后便找了个由头将他们一家三口给分出来单过了。

    这林月媚连种地都不会,更不知米是藤打的,还是树长的。她的傻女儿林千雪就更不用说,除了饭量可以,傻笑可以之外,什么都不会。分家不到一年,一家三口就穷得像要饭的,田地都卖了,三餐不继,常常不知明天的米在哪里。于是,日子越过越艰难,原本就无能的陆树生天天骂骂咧咧的,怨天尤人。

第6章,她只是被精心扮成丑姑娘

    陆树生急急问道:“那尼姑走远了没?”陆树生说着,就一副想去追人的样子。

    哪里有什么尼姑?不过就是她给出的一个谎言罢了:“早就走了。像神仙一样的尼姑,眨眼就不见了,仿佛会飞一样。”阿雪夸张地忽悠着陆树生。

    陆树生信以为真,立马恨铁不成钢的一副表情道:“还以为你当真不再傻了呢,这还不是一样傻?如此千载难逢的一个大造化,你为何不让她将你脸上的斑也给治好了?那尼姑能用一颗药丸让你变正常,这个斑必是也能治好的。你要治好了脸上的斑,那可就不忧嫁了。”

    阿雪从苏醒之后就一直来不及看自己的脸。不知道她的脸长成什么样子?她伸手摸了摸,连忙找面镜子往自己脸上照。这一照,虽然吓了自己一大跳,但随即也安下了一颗心。

    原来,初照“傻姑”的长相丑得很吓人,但细看清楚却和现代倾城倾国的她是一模一样的。傻姑的打扮似乎是被人有意精心扮丑,再加上左脸上长了一块很大的毒斑,这才丑出了天际。而这种毒斑其实就是中了一种斑毒,她自己可以解。

    让阿雪高兴的是,“傻姑”只有十九岁,比她还小了十岁呢。也就是说,她还赚了十年。

    陆树生瞧着阿雪照镜,不禁摇头叹惜连连:“你要是能将脸给治好了,爹也就能请媒婆来给你说个亲事,让你后半生有个着落。现在你虽然不傻,但你脸上那块斑斓大疤任是谁看了都害怕,哪找得到婆家?”

    陆树生话音刚落,门外就响起了一个彪悍的女人声音道:“好你个陆树生!趁我不在,你竟想打我闺女的主意?她傻怎么啦?她脸上有块疤怎么啦?当初娶我入门时,是谁口口声声应承过,说要当阿雪是亲生闺女看待的?现在想将她嫁出去,是嫌她拖累你了?我告诉你陆树生,这辈子我在哪,我闺女就在哪。我闺女不需要嫁人,你趁早死了想嫁阿雪拿一笔聘礼的主意。”

    陆树生一听这声音,马上迎上前,讨好地说道:“阿媚,你回来了?我哪会打我们家闺女聘礼的主意?阿雪这孩子今天遇到高人变正常了,我正高兴呢。”

    这时天还没全黑,但也已日暮,伴随着呼呼风雪走进一个头戴着斗笠,手上提着一小包米的村妇。

    陆树生看着女人手上拿着的那小包米十分惊喜地接过来:“阿媚,你哪来的银钱买这么大一袋米?”

    已经五十三岁的林月媚穿着浑身上下打了好几个补丁的一件旧绵衣,旧长裤,旧布鞋。她半白的头发简单利索地向后梳理成一个发髻,身材高挑,五官清秀,肌肤又黄又瘦,脸上长了雀斑,一个长期营养不良的村妇形象,但却眉眼鱼尾上挑,带着几分倔强和为母则钢的强势。

    “娘亲,锅里还有一碗稀粥,我装给你喝。”阿雪见到林月媚时,眼里莫名有些湿润和心酸。她对林月媚的记忆只有四年。这四年来她都是傻乎乎的,带着她就等于带着一个累赘,但这个林月媚却对她不离不弃。

    阿雪装了剩下在锅底的那碗粥过来端给林月媚,林月媚看着她两眼发直,好像是傻了。这可是四年来,阿雪第一次给她端食的,还软软地叫她一声娘亲。

    林树生在一旁献宝似地碎碎念:“阿媚,惊喜了吧?我们的闺女她不傻了。这粥还是她自己煮的,我都不敢相信呢。她说是遇到一个尼姑,强行给她吃了一颗药……”

    林月媚像没听到林树生在那里罗里罗嗦,她只瞧着阿雪问道:“阿雪,这粥是你煮的?”

    阿雪认真又郑重地点了点头:“嗯,是我煮的。爹爹说,这是留给娘亲明天生日煮粥喝的。我肚子饿,就全煮了,对不起啊!娘亲,你放心,我是真的病好了,以后,我会孝顺娘亲和爹爹。”

第7章,若有若无,似是故人香

    林月媚终于反应过来:“好,好,好。我的雪儿不是傻,只是生了病。现在病好了,那就都好了。娘亲今天卖出了所有的绣帕,买了一袋米回来。阿雪要是饿了,就煮粥吃。明天,我们吃一顿白米饭。今天太晚了,我们都先睡觉吧。”

    林月媚看着阿雪时,是满脸的欠疚和溺宠。那是一种恨不得将全世界拿到女儿面前来的慈母情怀。在女儿面前,无论她受了多大的委屈都不算委屈,只是老天委屈了她的女儿。

    “谢谢娘亲!娘亲辛苦了。娘亲,我给您烧锅水,让你冲个热水澡可好?”原来,吃一顿白米饭竟然是这么艰难的幸事。林月媚的绣帕一定不容易绣,也不容易卖出去吧?这几天可是风雪不断,连下了三天三夜呢。阿雪虽然刚穿越而来,却对林月媚生出了一种很真实的母女之情。

    “不了。这雪天雪地的,水都结成了冰,还冲什么凉?早点睡,早睡早起。”林月媚看着雪儿的眸光盈泪,却生生忍着,绽出了一个笑容。

    因为天黑了,那灯火油也没了,屋子里慢慢地暗得看不清楚人影。阿雪也因为在现代的习惯才想着睡前要冲个澡。可事实上,刚才她煮粥时,水缸里也没几瓢水了。

    阿雪摸黑回到柴房里,想问娘亲可不可以点灯,但最终还是将话咽进了肚子里。这时,林月媚跟到阿雪面前,悄悄地塞给阿雪一个用块布包着的东西,小声跟她说道:“拿着,这是红薯,娘亲用一块锦帕换来的。你要是饿了,就吃了再睡。”

    “娘亲,我不饿,你吃吧!我已经吃了三大碗粥了。”阿雪才说完,肚子咕噜咕噜叫的声音还真是让她感觉难堪。那三大碗粥只是三大碗粥水,才顶一会儿肚就撑不住,又饿了。

    林月媚小声道:“嘘!别那么大声。要不,你爹爹又要骂我惯着你了。娘亲在外面都吃饱了,哪还吃得下?你既然病好了,可记起所有的事情?”林月媚问着这话时,神容全是某种热切的期待。

    阿雪摇了摇头:“我只记得娘亲带我来这个村子里之后的事情。之前的事情,我都记不起来。”

    林月媚脸上表情复杂地,点了点头,说道:“你先去睡吧!明天早起时,我们娘俩再说说话。”

    “嗯。”阿雪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阿雪拿着红薯进了柴房时,外面的风雪好象是停了,没再听到那吓人的呼啸风雪声。

    柴房很黑,唯一的小窗也因为风雪之故用茅草塞紧了。这柴房离爹娘的房间距离最远,中间还隔了一间厨房和大厅。林月媚将阿雪安置在柴房里是有想法的,因为这里好象听不到陆树生和林月媚夫妻俩的夜话。

    阿雪赶紧的瞧瞧那个捡回来的男人究竟好点了没有?她可是用上了现代最好的医药给他治疗。

    因为柴房太黑,她看不清楚屋子里的状况,所以,就只能瞎子摸大象了。还好,这间柴房可是“傻姑”摸了四年的柴房,熟得不能再熟了。她很快就摸到了床前。说是床,也就一块木板架在角落的土坑上,一张破旧的绵被。

    阿雪的手摸阿摸,摸到了男人的靴子。从男人的靴子往上一直摸,才摸到男人的额头。

    用手触试了试他的温度,温度正常。再摸着他的手,拉到面前,给他把了把脉,脉博正常。

    阿雪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还好,这美男子身体底子不错,脉博正常,心跳正常,只要今天晚上不发烧,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只是,这救命大恩,他会不会以身相许?古代人好象挺流行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呢。”

    这最后一句,阿雪只是自娱,戏谑罢了,她万万没想到,人家会听进去了。

    阿雪看不见的是,黑暗当中,其实夙九洲在阿雪摸到他的脚时,就“咻”地睁开了一双狭长的凤目。夙九洲之所以最后将面具摘下是有两个原因的。其一是,他有把握在死前将那些人全部灭了;其二是,他受伤过重,原本就被判活不过二十五岁的他,今年刚好二十五岁了,就算医术极高的穆雪衣能及时赶到,只怕也是回天泛术。

    换句话来说,摘下面具的那一刻,他断定自己必死无疑。可是,他倒下之后,却感觉有人来了。

    此时此刻,一双半眯的凤目在看到阿雪时,本能让夙九洲一只手掌举在了阿雪的天灵盖上。只是,一掌就要拍下时,他的鼻间闻到一股若有若无,似曾相识的香气。

    若有若无,似是故人香。他的动作滞了滞,半眯的凤眸落在阿雪无名指那枚戒子上,手僵持在黑暗当中。夙九洲其实是半梦半醒,并没有完全清醒过来,脑海里却如梦似幻般浮起一个脚尖掂起,在雪地上舞起如精灵般的小女孩形象,那女孩浑身散发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香气……

    那时少年的他,曾痴痴地瞧着那小女孩翩翩如蝶的舞姿,鼻翼闻到了花香袭人。那香气醉人心怀,仿佛绕梁三日,经久不散,让人镌永心痴……

    夙九洲所有的梦境都因为眼前阿雪的自言自语拉回了神思,男人缓缓将手缩了回去,半眯的眼眸也疲惫不堪地阖上,重重跌进了一个深度的睡眠当中。

    夙九洲全程并没有真的全然清醒,确切地说,他是半梦半醒做出的反应。

    阿雪因为天黑之故,根本就不知道夙九洲的所有反应,连刚才自己在鬼门关里走了一趟都不知道。她闪念之间进了另一个空间,想拿点什么东西出来江湖救救急,比如床啊,蚊帐啊,灯啊……

    可是,这个戒子空间里是真的只有救人的药物和各种书籍。它象是一个知识库,各种各样现代的研究成果都有记载,就是没有什么实用的现成品。

    “能给我一个手电筒带出去吗?拜托拜托啊!给我一个小小的手电筒,再给我一张床,一张棉被吧?我一定小心谨慎使用的,不会让人发现。”阿雪双手合十,喃喃自语着。

第8章,人类未解之谜毒

    阿雪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空间竟然格外开恩地出现了一支小小的手电筒,一张简易的折叠床和一张棉被。能拿到这些东西,阿雪心满意足地出了空间。

    有了一支小小的手电筒,阿雪照亮了这个小小的柴房。然后,她摆好了折叠床,总算能舒舒服服地睡个好觉了。睡觉之前,阿雪不放心地,趁晚上没人注意,赶紧再给男人吊了盐水,又给他输了血浆,打了消炎针。

    她蹙了蹙眉,觉得救人要救到底,又忙忙碌碌地,抽了男人的血拿进空间里检验了一遍,想查一查,他体内的那一种慢性毒是什么毒?她一个学医的,有搞不懂的地方,那是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可。

    将血液放进现代测毒的仪器当中,结果很快测出来了。

    男人身上所中的另一种慢性毒是胎毒,在现代这种毒取名H5N108号,是人类未解之谜毒。

    这种毒要下在怀孕的母体中,经由母体带给胎儿。胎毒不影响母体,只带给孩子。孩子出生之后,最初也完全看不出有中毒的现象。但是,这种毒却让孩子每长一岁,毒性就加速一些。年纪越大,毒性也越大。孩子大约到了七岁之后,这种毒就会显现出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发作的次数也会因年长而加剧,加速,发作时情绪失落,抑郁,暴躁,有自残或暴虐别人的倾向。一般情况之下,这样的孩子活不过二十五岁。

    空间测毒结果显示,到目前为止,哪怕是最现代的医术,这种毒也还无药可解,只能靠药物抑制。而能抑制这种毒性发作的,是十几种香料制作出来的一种混合型香水。在现代,这种香水取名为H5N108号谜合香,用料集全了108种香料,可谓天价之顶级药用香水。

    这个男人现在差不多是二十几岁的年纪了,那正是这种毒性最剧烈的时侯,发作会特别频繁起来。所以,这男人可能遇到了一个医术很高的人,一直在帮他压制着这种毒,但却又没有办法彻底根除。阿雪不死心地查了很久,确定再也查不出什么药能彻底根除这种毒,自己却已经呵欠连连,也就暂时算了。她拿了一瓶H5N108号谜合香,有点失望地出了空间。

    一觉睡到天亮,阿雪听到敲门声,赶紧儿将不属于这里的东西除那瓶谜合香之外,统统都收进空间里,这才打开门。幸好这间柴房虽小,却有门闩。

    “娘亲,早!”阿雪探出头来,见到娘亲林月媚,甜甜地打了一声招呼。为怕娘亲进门发现受伤的男人,阿雪出来后就带上了门。

    昨天阿雪就抱了好些木柴到厨房里备着,林月媚和陆树生除非木柴没了,否则,自然不需要进那小小的柴房。

    林月媚一大光早真的煲了一瓦煲的饭,招呼着阿雪和陆树生一齐吃。

    陆树生拿出了三颗鸟蛋,献宝似地对林月媚说道:“这可是我昨天冒着风雪走了很远的路到山崖壁上掏来的。想着你生日没鸡蛋吃,就去掏鸟蛋了。没想到,还当真被我掏到了三颗鸟蛋呢。”

第9章,错失了一个发财的机会

    老婆生日掏三枚小小的鸟蛋做为礼物送上,阿雪不知说这后爹是个渣好呢?还是该说他有心了?而林月媚则是横了陆树生一眼,脸上似乎还有些娇媚地一手夺过那三个鸟蛋,分了一个给阿雪。

    娘亲林月媚这徐娘半老的少女情怀娇羞一笑让阿雪对陆树生这个后爹又高看了一眼。既然能让娘亲开心,那就算没什么本事,又爱唠唠叨叨,还喜欢怨天尤人,她也认了这个爹。

    这顿早饭上除了三个鸟蛋之外,还有一碟豆芽菜,一碟萝卜干。一大早吃白米饭,还能吃得这么香,那也是一家子的绝唱了。

    陆树生笑眯眯地举起一杯水说道:“来,干一杯水!要是有杯酒,有盘红烧肉就完美了。都怪这天气,从来不下雪的天,怎么就连续下了三天的大雪?要不然,我也能上山砍些柴草或打个鸟儿什么的到市集上卖几个钱。”

    林月媚瞪了陆树生一眼:“得了吧!你能打到什么鸟儿?还是老老实实砍些柴草吧。就算卖不出去,也能留着自个儿烧火不是?你可不要找着借口就偷懒。我待会儿再出去镇上接些针线儿活回来。我的刺绣还是受欢迎的,只要能绣好,就不怕没人要。雪儿,等娘亲赚了银子,娘亲一定给你买套新衣裳。”

    阿雪点了点头:“娘亲生日快乐!”

    突然,阿雪想起来一个天大的问题。昨天刚刚穿越,她怎么就没想到,那些死人的身上,说不定个个都有银子或者银票?还有,她救下来的男人身上会不会也有值钱的东西?

    那雪地里可是死了一共有十六个人,昨天要是一个一个地摸走他们身上的银子,她肯定发财了。

    等林月媚和陆树生吃完饭各自出门之后,阿雪急匆匆去找那些死尸。很快,她来到了昨天傍晚捡到男人的雪地上,没想到的是,却连鬼影都没有一个了。

    咦?人呢?明明昨天这里有十六个死人的,怎么一夜之间全没了?死人不可能凭空消失,那么,是有人来替这些人收尸了吗?就算是被狼吃了,也该剩下点骨头吧?可是,这里却连骨头都没了。

    昨天晚上后来又下了雪,所以,连脚印也没了。这个地方,她没有记错的,可现在却真的连一个尸体都找不到。阿雪十分失望地拍了拍脑袋。昨天光顾着救治那个男人,竟白白错过了一个发财的好机会。她还当真是个傻姑啊,怎么就只知道拖那个男人回去?

    现在,唯有回去搜搜那男人的身,希望那男人身上有些值钱的东西了。阿雪只得又回到屋子里,进柴房找那个男人。男人还在睡觉,似乎睡得极沉,呼吸很匀均,想必是没事了。

    今天匆忙,早上起来还来不及给他做检查。这时侯探了探男人的温度,男人的温度很是正常。

    “这古代的人一般将银钱藏在哪里?”

    腰间?袖口?内口袋?阿雪一边想,一边往男人身上摸去。阿雪只顾着摸人的钱财,却没发现,自己的一双手往男人身上摸时,男人的一双凤目“咻”地睁开,正半眯着凌厉的一双狭长凤目静静地看着她。

第10章,他姓夙,名九洲,字泽之

    阿雪在男人腰间摸索了一会儿连个铜板都没摸到,不禁伸手往他胸前摸去,因为没摸到银子而气呼呼地鼓着腮绑子,很不满意地自言自语道:“身材倒是挺有料的,好象有八块腹肌,可怎么就没银子呢?穿着不错的样子,皮相也不错,一脸贵气呢,难道是人不可貌相,他其实只是一个穷光蛋不成?也是,一个杀手,过着刀口上添血的日子罢了。可是,杀人也该有酬金不是?会不会不在身上,莫非藏在靴子里?”

    正往下摸时,冷不防地,一个滋性又好听的男人声音冷冰冰地响起:“摸够了没?”

    “没!”阿雪回了一个字后,“吓!”一声,被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时,目光正正和男人的一双狭长凤目巧巧对上,不禁错愕,尴尬,脸皮猛抽,左脸上的斑斓显得有些吓人,男人的目光却盯着她,她不禁张口结舌,半天才正常起来。

    “呃!啊!你,你醒了?”

    男人继续面无表情,语气有些不耐烦:“我问你摸够了没?”

    阿雪被男人嫌弃的表情和傲慢的态度惹得有些恼,但也有些心虚,还因为男人的强大气场而有些怯意,放在男人腰间的手讪讪收了回来,挺了挺腰杆,以为理直气壮,其实声音有些象蚊子叫般,很没有气势道:“你这话什么意思?你以为我想占你便宜吗?”

    “难道不是?”男人看着阿雪的脸,蹙了蹙眉。

    “当然不是!你一个重症病人,我能占什么便宜?”阿雪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辩护一番:“我只是想从你身上摸点银子出来。谁知道,你穿着还不错,却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我可是救了你的命,给你吃了最贵的药,打了最好的针。我想从你身上摸点银子出来,也只是想拿去给你买药材吧了。你中的可是见血封喉的毒,身上还多处受伤,五脏六腑受损严重,要不是身体还有胎毒以毒攻毒,加上我无人能及的现代中西医结合,一夜不眠不休的医治,你昨天晚上就到阎罗王那里报到了。”

    “嗯,那你还要继续摸吗?”男人静静地等女人喋喋不休完之后,继续问道。抬眸,男人望了窗外一眼。这间柴房有一个窗口,昨天是被柴草堵塞着的,此刻窗口的柴草却没了。那里有一个影子晃了一下,阿雪没注意,男人却看到了,还对着那个影子轻微摇了一下头。

    阿雪压根没注意到那个窗口,也没注意到男人还对着窗口摇了一下头,她脸颊飞上两朵红霞,有些恼羞成怒:“不用了。你身上一分钱没有,我再摸又摸不出钱来。你身上到处硬邦邦的,有什么好摸?”

    一个杀手罢了,她昨天一定是脑壳坏了,才不管好人坏人,就只想着救人,还将一个杀手往家里藏了。这话说完,阿雪脸颊更红了。但是,她也只一边脸红,另一边脸却是紫色斑斓,有些怪吓人的。

    今天早上,阿雪将自己的头发梳理过,从发顶向下层层结辫,向后梳成一个很简单的辫子发式。她的脸也洗干净了,不再有意涂抹上一些黑色的火炭灰。

    林月媚告诉她,给她扮丑,那是为了保护她。现在她正常了,自然不需要再扮丑。但是,她的脸洗净之后,从右边看的话,那是美若天仙;可从左边看的话,那可就吓人一大跳了。

    阿雪正发囧间,男人突然从头上拿下一个绾发的墨玉发簪下来,很自然地递给她道:“如果万不得已,就将这墨玉发簪拿去当了。”

    男人此刻半倚半躺在柴房里,简陋的柴房因此篷筚生辉。他解下发簪之后,一头青丝垂下,那倾城倾国的容貌让人差点以为这里是最奢华的皇宫大殿。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阿雪觉得,拿他的发簪去卖似乎是件很残忍的事。这男人生来就应当是富贵的,怎么如此的穷困潦倒?他现在应当就只是一时的落难罢了。那支墨玉发簪很适合他,如果卖了,他会不会很难过?

    阿雪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对着这个男人就生出了一丝怜惜之心来,居然拒绝了他的发簪:“不用了,我有办法弄钱,不需要卖你的发簪。”这话说完,阿雪心里就有些后悔了。但她是真没有典当别人东西的习惯,更何况是美男子的发簪。拿一个男人的发簪去卖钱,这就是让她面子不好过。

    男人也没有客气地收了回去,忽地问道:“有吃的吗?我饿了。”

    “有。”阿雪赶紧将昨天晚上林月媚给的那条红薯和今天早上偷偷藏起来的一颗鸟蛋贡献了出来,又给男人端来了一碗水,“你吃这个红薯和这个鸟蛋吧。我等下出去赚了钱再给你买好吃的。”

    男人看着阿雪手上的一颗鸟蛋和一条红薯,似乎看着什么不可思议的毒物似的。但是,男人最终也认命地接了过来,将红薯和鸟蛋吃掉。

    阿雪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瞧了一眼自己满是补丁的衣裳,头有些疼地想着,刚才为何不要他的发簪?她是不是脑子进了水?跟他客气什么啊?当医药费也是应该的啊。她怎么就觉得,在这男人面前,自己有些自惭形秽似的?她这是自卑心作祟吗?她可是他的救命恩人呢。

    夙九洲凤目看了阿雪一眼,似是看出了小姑娘那点小心思。但他给过她机会不是?机会稍纵即逝,后悔也来不及了。

    夙九洲:“你不是要出去赚钱给我买好吃的吗?还不去?”

    “噢,好。那你就在这里等着吧。记得,没事不要乱动,你还需静养几天。”阿雪说完之后,觉得十分古怪。这是怎么了?她怎么感觉自己象个听话的小兵一样,而男人却象个发号施令的大爷?这个人只是她的病人,还是免费治疗的那种,她就当是日行一善做义工罢了,怎么要听他的话?

    阿雪转过脸来,对男人说道:“我叫林千雪,你可以叫我阿雪。你是我昨天晚上捡回来的病人,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请问你尊姓大名,做什么的?”

    “我……夙泽之。”他姓夙,名九洲,字泽之,“我是专门杀人的。”

    果然是个杀手!长得好看些的杀手罢了,但愿她不会因此惹上杀身之祸。

    “那我就叫你阿夙吧。”阿雪想,人都有良善一面的,哪怕是杀手,他原先也只是一个人罢了。她救了他,等他过几天行走自如之后,就让他离开就是了。

第11章,恭喜九爷能长命百岁了

    阿雪正要出去时,男人说道:“你今天要是赚到钱,就给我买两套换洗的衣裳,也给自己买几套新衣裳吧。”

    “嗯,好。”阿雪心不在嫣的应着出了柴房。她要到哪去赚钱?她初来咋到,连去市集的路都不认得。“傻姑”的记忆里,就只认得这村子方园几里的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

    但是,她得到市集中去,因为只有去了市集,她才有机会赚到钱,买到需要的东西。那男人要买两套换洗的衣裳,难道她连赚钱买两套衣裳的本事都没有吗?不可能的,她可是来自现代的名医,要不,她到市集上去找病人?

    阿雪不知道,她才出门而去,柴房里就闪进了一个白色的影子。

    穆雪衣进门就非常紧张地走到夙九洲的面前,一言不发便先拉过他的手来,给他诊脉。穆雪衣诊脉时,脸色连连惊变,放开诊脉的手时,竟是张口结舌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夙九洲好整以暇地,脸上有几分惬意般欣赏着穆雪衣变了又变的表情。穆雪衣和夙九洲从小认识,可说是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发小好兄弟,感情比亲兄弟还要亲。穆雪衣是太医令穆秋枫的儿子,老太医令穆源澈的嫡亲大孙子。

    穆家世代为医,是医界泰山北斗的存在。太医令的职位就由穆家人连任了三代。所以,在上京,乃至整个周国,穆雪衣都是响当当的名医,甚至有人称他为神医,医仙。而他也一直认为,这些美滋滋的声名,他当之无愧。

    “怎么样?”夙九洲欣赏完这个兄弟脸上难得一见,变幻莫测的表情时,才斯斯然地问道。

    穆雪衣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后,站起来,竟是恭身向夙九洲作了一揖道:“恭贺九爷!九爷遇到了雪衣从未见过的真正名医!”他来时万分担忧,此刻除了震惊之外,却还有着天大的惊喜。

    夙九洲这下子表情也有了些微妙的变化。虽然他醒来之后也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了非比寻常的变化,但他并没以为,自己得了什么奇遇,只是暂时避过一劫,侥幸还没死罢了。

    “嗯?”夙九洲这是让穆雪衣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穆雪衣十分激动地说道:“九爷的脉象原先已呈衰败之象,今年症状更加明显,而我们却无能为力。那个九爷活不过二十五岁的咒言是我们穆家一直以来的阴影。但是,九爷现在的脉博却突然变得正常,已无衰败迹象。虽然胎毒还存在体内,却又被一种比我们穆家研究的‘九九瑞合香’更加有效的混合型香料十分强势地抑制住了毒性。如果九爷能长期用这种香治疗长控胎毒,就算无法根治,也定能长命百岁。”

    夙九洲听了穆雪衣的话后,神容也是有了些微妙变化。毕竟,他一直以来都被断定活不过二十五岁,就连医术在周国以神医世家闻名天下的穆家也束手无策。

    穆雪衣惊喜交集道:“九爷的血气也变得非常充盈。以前,九爷虽然长期有用到补血方,但因为九爷三次在战场上受到重创而失血过多,至今难以用药物补足血液。但爷现在气血之充盈也是前所未有。九爷得此奇遇,当真可喜可贺!”

    夙九洲还以为,他半梦半醒时,有人将血浆从他手上输进来只是梦魇。照穆雪衣说来,难道那不是梦境,而是他受伤之后,林千雪当真将血液从他手上输进去了?这么说来,她所说的是事实了。

    夙九洲说道:“我昏迷时,林千雪将一袋袋的血用一根针从我的手上刺进去。她说那是中西医结合的治疗,给我用了最贵的药。还说,我中了见血封喉的毒木箭,因为我体内的胎毒,以毒攻毒,才得以有救治的机会。”夙九洲因为林千雪所说之词有些生僻而记得十分清楚。

    “什么?”穆雪衣听得目瞪口呆,有人能将血液用针灌进人的身体?穆雪衣再次惊得目瞪口呆,恨不能当场瞧一瞧。

    “你不相信?”夙九洲问道。事实上,他细细想来,也是觉得不可思议的,“如果你不相信,今天晚上你可以偷偷瞧瞧。”

    穆雪衣愕然:“九爷的意思是,还要留在这里?”

    九爷点了点头:“你不是说,我遇到了真正的名医?既是名医,岂可错过?我的伤口也不宜移动。你的治疗可比她好?”

    穆雪衣马上摇了摇头:“万不及一。我给你瞧瞧伤口的处理。”穆雪衣上前,小心地将处理过的伤口解开,还仔细地闻了闻敷着的伤药,“光是用针灌进血液,我就无法做到。这伤药用的是最上好的白药和田七。”

    九爷:“她除了给我灌进一些血液之外,还用一种同样的小针给我刺进一些药液。”

    穆雪衣眼睛放亮,显然是已经迫不及待想瞧瞧是什么东西了:“昨天晚上我就追到了这个村子,还在雪地上看见十六具尸体。我看得出来,那是你杀的。你服用了潜龙丸,那是万不得已和敌人同归于尽的药物,我以为……我用化骨粉将那些尸体给处理了,以免还有对方的同党追踪你。我在村子方圆几百里的地方寻找你,半夜还挨家挨户寻找。直到今天早上,我重回那些尸体的现场,才发现一个脸颊古怪的姑娘出现在那,好象在寻找什么,她就是你说的林千雪。”

    九爷:“嗯,她是有些古怪。她的脸上有一块紫斑,很好认的。你现在赶紧出去吧!她说要自己上市集去赚钱,我怕她没本事赚钱,你去帮帮她,让她今天赚到钱为止。”

    “我去帮她,让她赚到钱为止?”穆雪衣嘴巴象能塞进一个鸡蛋,九爷什么时候有过这样的骚操作?“我直接给她钱不就是了?”

    九爷嫌弃地瞧了穆雪衣一眼:“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要让她觉得是自己凭本事赚到钱。”

    这是考虑到那姑娘的自尊心了?从小到大,他们是发小,怎就从未见九哥考虑过他的自尊?

    “好!你既然没事,我要尽快发消息给小世子,不然,他可能在上京呆不住了。我这就出去追林千雪,让她一定能赚到钱。”

    林千雪,这名字好熟啊!

    要让一个姑娘凭本事赚到钱,这要用什么方法?穆雪衣一路追人,一路想着这个问题。

    林千雪这时已经出了陆家村,刚好到了村口。

第12章,不就是一个铜板吗?

    林千雪在村口里等车。除了她之外,还有七,八个村民也在等车去市集。

    林千雪问旁边的大婶:“刘大婶,马车要多久才来?”

    刘大婶上下打量了林千雪一番,眼睛吊起来笑道:“哟!这不是傻姑吗?傻姑今天的头发梳成这样,脸也洗干净了,和平时很不一样,我差点看走眼,还以为是哪个村子里来的漂亮姑娘呢。可是,傻姑刚问的什么话啊?马车要多久才来?我们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傻姑还想搭马车呢。马那是多少银子一匹,谁买得起啊?今天早上,你爹娘到处说,你的傻病好了,变正常了呢。这是真的正常,还是假的正常啊?”

    林千雪睨了刘大婶一眼道:“刘大婶,我现在至少比你儿子陆修武要正常些吧?”这刘大婶在笑话谁呢?自己儿子不是也有些傻乎乎的吗?

    刘大婶被戳了痛处,脸色变了变,刚才的讥讽之意不见了,再次上下打量着林千雪,突然将声音压低了道:“看来,你是真的不傻了?雪儿,抱歉啊!我不该再叫你傻姑。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咋地一下子就正常了?我家阿武他也傻了那么多年,你就给我介绍介绍,让我也带我家阿武去瞧瞧吧?”

    林千雪见刘大婶不再取笑她,态度也变了,也就不跟她计较,正经地说道:“其实,我是遇到了一个得道的尼姑。她一直悄悄来村子里给我偷偷做治疗,还收了我做她的弟子,教我怎么看诊,留了一些治病的方子给我。这样都一年了呢,只是,我师父她不让我告诉别人,我就没告诉任何人。昨天,我师父说她要云游四海去了,还说,我也学了不少诊病救人的法子,也可以给别人治病了呢。你要是相信我,改天带你儿子阿武过来,我给他瞧瞧吧。”

    林千雪想,她要想赚钱,那就得打打广告。这个广告不知道能不能打响,但至少试试看吧。

    众人听了,果然半信半疑的,都惊奇地看着林千雪。要说不相信吧?这傻了四年的傻姑娘现在说话有条有理的,确实不象傻姑娘了。要说相信吧?那自然也还是无法相信的。这都傻了四年的姑娘,能变正常已经是天大的奇迹,怎么可能还会给人看病了?

    旁边的陈大婶嗤声笑道:“刘宝珍,你阿武那个傻啊,能跟雪儿比吗?你就不要作梦了。”

    这时侯,一辆牛车徐徐赶了过来。众人都要赶着去市集,也就暂时将此事揭过。

    林千雪自然也跟着众人跳上了牛车。

    赶车的是一个五十岁的男人,他叫陆树秀,是陆树生的三弟,也是林千雪的三叔。陆树秀一见傻姑也要上牛车,马上叫道:“傻姑,你上什么牛车?下去下去!要是你到市集上走失了,你娘不得要了我的命啊。我们陆家村啊,可没谁敢惹上你娘林月媚。”

    刘大婶为补刚才的过失,马上说道:“树秀大哥,你是不是还不知道,雪儿她不傻了?她现在可正常了,不会走丢的。”

    陆树秀早上也有听说过傻姑不傻了,但他不太相信:“既然你不傻了,那你总该知道,搭三叔的牛车是每人一个铜板吧?你有一个铜板吗?有的话也就算了;没有,就给我乖乖下车,回家去呆着,或者和村里孩子玩耍去。”

    林千雪哪来的铜板?她只得说道:“不就是一个铜板吗?我先赊欠着,改日给不就成了?再说了,你不是我三叔吗?一个铜板也要跟我这个侄女计较啊?”

    陆树秀有些鄙夷地笑道:“我是你三叔没错,但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啊。我们可是分开来过了三年。三叔一家就靠这牛车拉人去赶集收点车费过生活呢。我这一天也只能拉个一,两趟,都没能赚多少个铜板。人人都象你白搭不给钱,三叔不得饿死啊。”

    林千雪:“不是说先赊欠吗?又不是说不给。我是你侄女,又走不了你的。”

    陆树秀看着林千雪左边面颊上的斑斓大疤,想着大哥陆树生一家过得象乞丐一样,一家子都是不会过日子的,就算这侄女不傻了又如何?这么丑,嫁都嫁不出去,让她赊欠,她肯定会赖帐的。他这牛车搭的人多了,还不得累死他的牛啊?

    所以,他板着脸道:“你三叔我的规矩是,从来不赊欠。就一个铜板也给不起的,就别坐我的牛车。你还是下去吧!就算你有铜板,也留着给你爹娘买抓米回去煮饭的好。你这模样儿到市集上去干什么?去吓人不是?”

    刘大婶刚才听林千雪说起那尼姑教过她一些医术,还留给她一些药丸什么的。虽然不知是真是假,但她儿子也是傻的,这么些年了,就没哪个大夫能治。今天看来,傻姑这还真是彻头彻尾地不傻了。以往这傻姑见到他三叔和大家都只会傻笑,有人骂她,她早躲藏起来了,哪还敢说话?

    万一雪儿当真有药,那她儿子可就有救了。无论如何,哪怕有一丁点儿的机会,刘大婶也是不会放过的。雪儿要是真有药,她怎么着也想讨来给儿子吃吃看。所以,她突然掏了一个铜板出来,肉痛地丢给了陆树秀道:“雪儿这个铜板,我给她出了。她想去市集,就让她去吧。我看她这样子很正常,是真的不傻了。她想去市集走走也正常,你至于计较那一个铜板吗?”

    陆树秀见到铜板自然不再有意见了:“这可是你刘婶带傻姑上的车,要是她走丢了,你可得负责啊。”

    刘大婶冷哼了一声:“我负责就我负责。瞧你那一副吝啬鬼的样子,亲侄女一个铜板也要计较,这辈子想发达,难了。”

    陆树秀立马臭了张脸:“刘宝珍,你这是咒谁不发呢?我不发,你还能发达了不成?整个村子里最穷除了我大哥大嫂一家,就数你刘宝珍家了吧?”

    刘大婶给气到了,马上捋起袖子,双手叉腰,指着陆树秀骂:“唉呀你个姓陆的,有辆牛车了不起啊?你说我穷?你又有多富裕?不是连一个铜板都计较的人吗?”陆树秀鼻子朝天哼:“要不然,你也买辆牛车啊?”

    林千雪听着这村民的争吵,不禁摇头,有些冷淡地说道:“三叔,刘宝珍家和我家确实很穷,可这整个村子里,谁又有多好过?还不都是穷人?谁笑谁穷呢?三叔不会因为有一辆牛车,每天有十几个铜板收,就自以为是富人,可以笑别人是穷人了吧?要我说,也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穷人笑穷人罢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富人。”

第13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林千雪这么一说,不但陆树秀脸面有些讪讪的,牛车上的其他人也都沉默不语了。他们这些人平时谁笑谁是穷人呢?其实,整个村子里的人,哪个不是穷人?个个都过得苦哈哈的,今年无端端下了三天三夜的雪,很多人家里的疏菜农作物都给冻死了,他们哪一家的日子能好过?说不定,今年的米价会蹭蹭往上长,他们除了交军粮之外,还得买高价米,不然,就等着饿肚子吧。

    差不多一个时辰之后,他们才到了市集。陆家村所属的县城是安阳县,他们所赶的这个市集是安阳县最大的市集,也叫AY市集。这个市集是个自由市场,到了赶墟的日子还是挺热闹的。这个时侯已经熙熙攘攘,人声鼎沸了。

    搭牛车来市集的人大多是带着自己种的一些疏果或者米粮什么的来这里卖点银子,买点别的东西回去。刘大婶也是家里的白萝卜长得好,做多了萝卜干,是拿萝卜干来市集上卖的。见林千雪手上什么都没拿,她这时也担心她走丢了。

    刘大婶:“雪儿啊,你就站旁边瞧瞧,千万别到处走啊。等会儿回去时,我卖完了这萝卜干,你回家搭牛车的那一个铜板,我还给你出吧。”

    林千雪笑了笑:“谢谢刘婶!我会还你铜板的。我先走走,呆会儿回来找你一起回去。”林千雪看了一眼这个市集,一时之间也想不到要如何能在这里赚到钱。她敷衍了刘婶几句,就离开了。

    她走的这一条街是地摊,是各个村子里的人拿着家里的东西来这里摆卖。她手上空空如也,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既无货可卖,又何来赚钱?她虽然有一身的医术,但也要有病人啊。现在就算她说她会看病,只怕也没人会相信她。

    她想起来出门时,叫阿夙的那个男人还叮嘱过她,说什么她要是赚到了钱,就给他买两套换洗的衣裳。还说,她也该给自己买几套衣裳。那男人说得轻巧,她也应答得自然,还有些敷衍。她原先也以为,自己堂堂一个未来人穿回这鸟不拉屎的古代,难道赚两套买衣裳的钱都做不到?

    可此刻看来,还真的不知要如何能赚到钱了。要是她两手空空回去,那可是太丢人了。她脑海里忽然就浮起阿夙那双好看的狭长凤目半眯起来看人时,好象就能将人看扁的样子。莫名地,她就是不想被他看扁了。

    她一路走着,一路大皱眉头。她来时空空如也,就连路边那个摆摊算命的,做的是无本生意,人家也摆了张桌子,挂个招牌,还摆着纸笔呢。她究竟要拿什么赚钱呢?难道当街跳个舞?卖个唱?叫街头卖艺?

    当她走过一间医馆时,眼睛不经意间瞧见门内坐着一个花白胡子的大夫,因为没有病人,正在打呵欠,拍蚊子呢。

    突然,她想着,还是进戒子空间里拿本书出来卖吧?空间里不是有很多医书吗?她拿一本出来卖掉,可以的吧?这药铺里的大夫要是识货,说不定就买了她的书。

    阿雪这么一想,便找个偏僻点的地方,闪身进了戒子空间,挑了一本记载中医古方的《千金方》出来,翻了翻,文字正好是古早的繁体字,就拿了出来。

    她拿着书回到那个医馆门口,鼓起勇气来,站在门外扯开喉咙大声叫卖:“卖书了!家有奇书《千金方》,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都过来看一看呀,不看就走宝了。”

    她这本书上记载的,确实是一些中药秘方,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人识货?她偷偷瞧了瞧医馆,那老头子非但没被她的叫卖声吸引出来,反而大声呼喝道:“要卖东西走远些,别在我医馆门口叫。”

    阿雪:“我卖的可是医书噢,大夫,您要不要看看啊?”

    “去去去!不然,我让人赶你,什么破书!别站门口吓走我的客人。”

    阿雪只好走到左侧边去,继续扯喉咙叫卖。

    这么一叫,当即有路过的人围拢了过来。看着她一个姑娘手上拿着一本书叫卖,个个指着她议论纷纷。因为她脸上那个斑斓的疤痕,倒是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可真正想买书的人却没有。

    “切,这种药书也拿来叫卖?这姑娘不会是傻的吧?”

    “姑娘,你这书卖多少钱啊?”

    难得有人问价,林千雪马上积极地说道:“我这是本奇书,是孤本噢,里面记载了很多秘方的,底价十两纹银。有人想要就出价,价高者得。”不知道这里的书多少钱一本?她叫十两银是多了,还是少了?

    “什么?底价十两?有这么贵的书吗?”

    “这不会是个傻姑娘吧?”

    “什么书敢叫价十两纹银?”

    “我就从未见过这么贵的书。”

    林千雪解释道:“你没见过,那是你孤陋寡闻了。我这本书是孤本,出自高人之手,里面都是千金难买的秘方,你有钱都买不到呢。李时珍知道吗?这里有《本草纲目》里的大部分内容噢。”

    林千雪这话刚说完,突然走进一位锦衣玉面的青年公子来。可能是因为他的皮相长得好,又穿着富贵,众人自觉给他让出位置来。有人还叫出了这位公子的名字道:“曲公子来了。”

    “啊,是曲公子啊!”

    “曲公子看看,这位姑娘说她的书是什么《千金方》呢。这行家来了,看她怎么在曲公子的面前说大话吧。”

    “对,曲公子可是名医呢。我们这安阳县的医馆有一半都是曲家名下的产业。”

    “谁不知道康安堂的曲公子啊。”

    “是曲大少爷。”

    曲公子进来后彬彬有礼地问道:“这位姑娘,能将你这本书给我翻看一下吗?”

    林千雪见这位曲公子穿着锦绵金靴,气宇轩昂,文质彬彬,一看就象是个有钱买书,又有内涵的富家公子,她马上将书交给他道:“曲公子,请随意翻看一下。”

    曲连池原本只是经过,没想取过林千雪的书翻看了一下之后,会神容变了又变。这是一本价值连城的医书,这姑娘居然只卖十两银,看来,这位姑娘并不知道这本书的价值。

第14章,卖到天价的书

    抬起头来时,曲连池不动声色,温文尔雅地看着林千雪问道:“姑娘刚才说,这本书的低价是十两银,是吧?”

    林千雪点了点头:“是的。这是底价,如果有人出价,那就价高者得。没人出价,那就是最低十两纹银。”

    曲公子目光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姑娘,看到姑娘左边面颊上的一大斑斓疤痕时,心想,这位姑娘想必是真不知道这本书的价值,不然,她脸上的疤痕也早就治好了。这位姑娘穿着太寒碜,但是,身材窈窕,面貌姣美,倘若治好了脸上的疤,那必定倾城倾国。

    曲公子笑得越发地温文有礼:“姑娘这本书是从哪里来的?除此书外,还有别的书吗?敢问姑娘芳名?”

    林千雪还真没想到,这曲公子如此有教养,连她这样的长相都想知道她的芳名:“没有了,只有这么一本,是我家祖传的。小女子姓林,你叫我阿雪即可。”虽然空间里有的是书,但她知道这样的书不属于这个时空,她还是不要随随便便拿出来卖的好。

    曲连池:“林姑娘,我出一百两纹银,你卖给我吧。”

    “一百两?哗!”众人突然一片哗声。

    一百两纹银?林千雪眼睛亮了亮,没想到还真有识货的,所以,她高声说道:“这位公子出价一百两银,还有人出价高过这位曲公子吗?”

    众人稀唏沸腾起来,个个都不知道那本书写的是什么,自然也不知道书的价值,还觉得,这位曲公子太奇怪了,居然出一百两银买一本书,这也太高价了!莫非那当真是一本奇书?

    众人正感十分好奇时,突然又进来了一位白衣飘飘,俊逸如仙的青年公子,人未到,声先到,举着手叫:“我出一千两银买这位姑娘的医书。”

    这位白衣公子进来就将书从曲公子手上一把夺了过去,又跟着说道:“我出一千两,这本书,我买定了。”这个人是穆雪衣,他总算找到了林千雪。

    “哗!一千两?!”这下子,众人更加沸反盈天,人群哗然尖叫。

    “一本破书,有人出一百两已经是奇了,还有人出一千两?这是什么书啊?”

    “我也能看看吗?”

    这时侯,就连坐在医馆里的白胡子老大夫也被吸引了出来,想看看那是一本什么书了。

    穆雪衣哪管这本书是什么书?反正,他买下给银子就对了。他赶着找林千雪,找了老半天的,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人。没想到,雪姑娘在这里卖书呢。这正好,他正一边找人,一边想着,要怎么完成九爷交待的任务呢。

    他买下她的书,那不正好完成九爷交待的任务吗?让她赚到钱,还是凭自己的本事赚到钱。

    曲连池见有人跟他抢书,脸色变了变。打量了穆雪衣一眼之后,神容更是惊变连连,他马上说道:“我出二千两。”

    穆雪衣正想着,一千两会不会太少呢。有人抬价,正好,免得他出价太高让林小姐怀疑,给得太少,又不知道九爷会不会怪他,他马上高叫:“我出三千两。”

    曲连池:“四千两。”

    穆雪衣:“五千两。”哼!敢跟九爷叫价?那就来吧!烧钱吧!炫富吧!

    林千雪心想,这下是不是要发财了?不行,得说句什么,不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要是再叫下去,叫太高了,一个不买了,一个赖皮就麻烦了。她得见好便收,免得见财化水。

    林千雪:“两位公子,我要的是现银,俩位公子可要检查一下,自己有没有带够这么多银两?”她要一手交银一手交货,免得过后有人觉得不值,后悔了,她找谁要银子去?

    曲公子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摸出了一叠银票说道:“我出到六千两。我这里有四千两,我可以先给小姐四千两。另外两千,小姐可以跟我去附近的通宝钱庄取。”

    穆雪衣听了,马上也取了一叠银票出来,非常应幸自己身上带着五千两银票,他全给了林千雪:“姑娘,我这里是五千两银票,比他还多一千两。你将这本书卖给我,我给你七千两。另外两千两,我也可以带你到通宝钱庄去取。”

    曲连池再次打量了穆雪衣一番,十分有礼地问道:“这位公子可是姓穆?”

    穆雪衣冷睨了曲连池一眼,比曲连池更加优雅高贵地昂了一下头,俊逸的脸上全是不屑:“我姓什么,不劳曲大少爷关心。这本书,我买定了。”要是让这个曲连池给买走了这本书,他怎么给九爷交待?

    曲连池终于放弃了:“那好吧!这本书,我就割爱了。穆公子要是有空,可否让曲某作东,一起喝杯茶?”曲连池虽然不能确定眼前这位是不是穆雪衣,但看他穿着打扮和相貌都和画像神似。所以,他就试着称呼他穆公子看看他的反应。如果是,他就不必再出价。

    穆雪衣懒得理会曲连池的试探,他只对林千雪道:“姑娘既然愿意将书卖给我,那就跟我到通宝钱庄去取另外的二千两吧。”

    林千雪拿到五千两时,心里已经知足了。她原先可没想到能卖到这个价钱,虽然她也知道这本书是划时空的,在这个古时空确实是一本玫宝似的药典宝书,但在现代的话,也就在书店里卖个几十元一本罢了。就连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在地摊那里也就二十元一本呢。

    所以,她拿到五千两银票时,就不再贪心了。

    和穆雪衣来到通宝钱庄的门前时,林千雪还有些担心,这人会不会出什么古惑。但是,进了通宝钱庄之后,穆雪衣却是规规矩矩地取钱。取了钱后,又正正经经地数了二千两交给她,她这才心里踏实了。

    穆雪衣见林千雪急着要走,赶紧儿说道:“姑娘以后如果还有这样的宝书,尽管来找我,我姓穆,叫雪衣。”

    林千雪直到此刻才相信,这位公子不象是个坏人,好象真的是喜欢她的书?可是,那位曲公子是翻看过她的书之后才出价买她的书,可这位穆公子却看都没看,怎么知道那本书的价值?

第15章,他也想做她的哥哥

    林千雪心中存疑,问道:“穆公子是真的喜欢这本书吗?穆公子连看都不看一眼,怎么就能断定,这本书值得这个价钱?”林千雪心中有疑问,但也不会觉得,这位穆公子是个傻瓜。

    穆雪衣心里“咯噔”一声,笑得格外有魅力:“林姑娘问得好!我是因为认识那位池公子,他叫曲连池,是江南这一带以开医馆,做药材而富甲一方的曲家大少爷。他医术颇高,见多识广,他愿意出高价购买姑娘的书,那就足以证明姑娘的书有那个价值,值得拥有。不瞒姑娘,我也是学医的,算是一个小小的江湖郎中。所以,对于孤本医书,那是万金难遇,本公子自然不能错过。”

    穆雪衣的这番话要是让太医院的人听了,简直不知要说什么好了。人家一个医术封神,上京无数贵女们竟相想嫁的医学世家贵公子,九爷身边的红人,居然说自己是小小的一个江湖郎中。

    林千雪瞧这位穆公子出手阔绰,在通宝钱庄里取银票时,那钱庄的掌柜都敬重有加,想来,不象拿了她的书后,又背地里派人将钱抢回去的人,她就放心了。至于他是谁,那可不关她的事。她也不打算继续进空间拿书出来卖,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林千雪客客气气地说道:“那我们这就算是银货两清,各不相干了。我还有事,告辞,公子自便。”林千雪匆匆离开,生怕这人反悔。

    穆雪衣却留在原地,久久没有移步,嘴里还喃喃自语:“林千雪,是那位林千雪吧?怎么会流落于此?”

    林千雪匆匆离开,兜里揣了七千两银票,心里可踏实多了。在这里,有七千两银票,那等于是一夜暴富,她要成为陆家村里的富豪了。

    穿来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林千雪一个现代人,习惯于营养过剩的一日三餐,每日无肉不欢,为了保持身材,虽然少吃肉,但牛肉,虾,鸡蛋之类的高蛋白质食物还是会每日进食的。这两日只吃米饭,豆牙,萝卜干,还真是淡出水来了。

    她现在只想吃一顿烧鸡,烧鸭,红烧猪蹄,清蒸石斑鱼……大块朵颐,大吃一顿。去他的减肥餐,她还是大吃大喝吧,胖死比饿死好啊,自律什么的,身材什么的,都一边去吧。

    想吃就吃,反正已经是午餐时间了,林千雪找了一间酒楼打算进去大吃一顿。没想到,她进门找了个位置坐下之后,店小二竟然要将她赶出去:“哪里来的丑乞丐?这种地方也是你能进来的吗?去去去,到门外去。”

    她是丑乞丐?!连吃个饭也被人赶出去?她摸了摸身上的银票,正要摸一张银票出来想甩这个店小二一脸,让他见识见识时,面前人影一闪,便多了一个人。

    穆公子?这位公子不会是后悔买了她的书,要来拿回银票吧?

    店小二一见穆雪衣,立马换了一张脸,点头哈腰:“这位公子爷要吃饭吗?”

    穆雪衣:“这位小姐要什么,你就给她什么,我付帐。”

    林千雪听了松一口气,知道他不是来要回银票的就好:“穆公子,无功不受禄。说好了,我们已经银货两清,我的饭钱就不用穆公子付了。我才刚赚了公子七千两呢,怎么好意思让穆公子破费请我吃饭?”

    她等会儿吃完还要打包回去给爹娘和阿夙好好吃一顿,她要用自己赚来的银子买回去,不想用这位穆公子的银两。这位穆公子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一个陌生人。

    穆雪衣没想到自己这个在上京无数美人竞折腰的美男脸在林千雪的面前会碰壁。他这还是第一次主动想请姑娘吃饭呢,怎么就遭拒绝了呢?他穆雪衣只要不是在九爷的面前,那就是妥妥的万人迷啊。莫非是因为,千雪姑娘先见到了九爷?有九爷那张美得人神共愤的妖孽脸在前,他确实会被比下去的。

    唉,此生误交损友啊误交损友!从出生就注定了和九爷是发小,有九爷那张脸在,他心里阴影面积是越来越大了。

    林千雪莫名就觉得,这位穆公子似乎情绪特别失落,不由说道:“要不,我请你吧!你要是不介意,就请一起用个午膳?”这七千两也是从这位公子身上赚来的,请他请顿饭,就当是结交个朋友吧。

    穆雪衣眼睛亮了亮,立马精神了,他一点也不想客气地作了一揖:“那就谢谢林姑娘了!”说完,穆雪衣马上坐下来了。

    站旁边等侯的店小二瞬间傻眼了!不是这位富贵公子请客吗?怎么轮到这位穿着象乞丐一样的姑娘请客了?而且,这位公子还非常的感激,一点也不担心这位姑娘付不出银子。不管怎么样,店小二看在穆雪衣的脸上也不敢赶人了,而且还想着,说不定这位姑娘是乞帮的小公主?

    穆雪衣是有心想和林千雪交朋友的。他可是连真实名字都报上了,因为他实在好奇她的医术。那本书,他刚刚匆匆翻了一下,虽然还没有细看,但他却非常庆幸自己刚才花了七千两银子将书给买下了。那样的书籍何止值七千两?要是先翻看过一遍,就算是一万两他也会买下来的。

    林千雪翻着菜牌,点了好几样好菜,又另外点了三份菜让人打包起来。

    穆雪衣问道:“林姑娘打包三份菜,是家里还有三位家人吗?”穆雪衣早就将林千雪一家人给查清楚了,她家里只有陆树生一个后爹和林月媚一个娘亲,是一家三口人。林千雪和林月媚是四年前出现在陆家村的。

    林千雪点了点头:“嗯,是我爹娘,还有,一个……哥哥。”阿夙也不算是陌生人了,至少她知道他叫夙泽之,又是她穿来古代见到的第一个人,更是她的第一个病人,就当阿夙是哥哥吧。

    林千雪上辈子是独生女的,她很想有一个哥哥,一个事事让着自己,护着自己的哥哥。不知道阿夙愿不愿做他的哥哥?

    是哥哥啊!九爷居然成了林姑娘的哥哥。穆雪衣心里可羡慕了!他也想做哥哥呢,不知道可不可以?如果是哥哥,那他就能名正言顺观看她怎么用针度血了吧?这样的秘术,肯定不外传的,他要怎么样才能成为林姑娘的哥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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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岁要父凭子贵介绍:
阿雪穿越时捡到了一位受了重伤又中毒的大美男。不久,这位大美男的儿子找上门来,非要说她始乱终弃,抛夫弃子,罪无可恕,必须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一句话,她要对他们父子负责。
看在颜值的份上,负责就负责吧,可这对是什么父子啊?
大的不事生产,只会吃软饭;小的象个大佬爷们儿,只会天天吹牛皮。
后来,阿雪被带回上京,她养了这对父子大半年,入京却被人指责她是草包乡姑,身份配不上这位龟毛爱挑剔,只会打打杀杀的九千岁。
原来是九千岁啊!谁配不上谁还不知道呢。
她来自现代,医术高,科技脑,是位百事通,拥有传说中的空间,能解百毒,能种出高产水稻,集科学家,军事家于一身,全能王妃当之无愧。
阿雪用事实证明,不是她配不上这对父子,而是,高高在上的九爷要不是父凭子贵,她还打算换个人试试看呢。
这不?她桃花运旺,某某世子,某某王子,某国太子,桃花朵朵开,九千岁也只能放下正事掐桃花了。
噢,忘了说,身份层层揭开,她是相爷嫡出大小姐,还是雪国的公主。雪国的国主让她回去继承帝位,听说,给她准备了三千男妃。
九千岁急了,为怕夫人跑路,唯有急急振夫纲,将皇帝拉下马,顺便一统天下。九千岁要父凭子贵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九千岁要父凭子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九千岁要父凭子贵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