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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术起源全文阅读

作者:永夜骑士     奥术起源txt下载     奥术起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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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猎熊

    安迪斯山脉的秋天气候多变。

    一个沙漏前,还暴雨如注,现在却烈日当空。

    “这次伏击地点选的有瑕疵,虽然考虑了降雨问题,却忽略了雨量过大而引发的意外,刚刚那段山体滑坡要是再移几米,伏击就彻底的泡汤了。”肖恩唐一边蠕虫般蠕动着,慢慢活动着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有些僵麻的手脚,一边总结得失。

    若非提前知道,从外表看根本看不出这里趴着的是一个活人,即便是他活动时,在外表看来也是正常树枝摇动,就凭这一点,肖恩唐的野外伪装术已经堪称大师级。

    “来了。”肖恩的耳朵微微抖动了一下,眼睛不由自主的眯了起来,身体伏的更低,他自己心里清楚,这不过是一种潜意识中的自我心理安慰,无论他做不做这种细微动作,结果都是一样。

    不过人就是这样一种喜欢自欺欺人的生物,肖恩目前还没有打算摆脱这种低俗习惯,至少这样会给他增加一点自信心。

    灌木杂草晃动,树枝断裂声,沉重脚步声清晰可见。

    一只庞然大物迈着特有的慵懒步伐从山林中钻了出来。

    这是一只熊,肩高一人半,体长超过双轮马车的成年安迪斯巨熊。

    这头如同史前怪物的庞然大物有着与体型不符的谨慎,出了山林的第一件事,便是迎着风头,昂着粗壮的鼻子一阵轻嗅,不大而有神的眼中闪过了一丝警惕,一副察觉到什么的样子。

    “明明能靠力量吃饭,你偏偏出来卖萌,要不是饭量太大,真想捉一只回去当猎犬养。”肖恩心里一阵吐槽。

    这一次却克制住了身体本能,纹丝不动,他现在处于下风口,全身又涂抹了特制药剂,就算安迪斯巨熊拥有比猎狗敏锐数倍的鼻子,也不可能真察觉什么。

    先前的那场暴雨虽然差点毁掉了他们的计划,却也将肖恩他们能够暴露的最后一点痕迹冲走了,现在不过是这头巨熊狡猾的本性使然,一种野兽特有的试探。

    果不其然,安迪斯巨熊仅仅徘徊了一小会,便慢悠悠的再次向湍急溪水走去,走到一半的时候,再次停住了脚步,人立而起,向东面的山梁望去。

    “不好。”肖恩暗叫一声,毫不犹豫的松开了弓弦。

    嗡!

    弦鸣未落,一支粗长的利箭已经出现在安迪斯巨熊的身前。

    啪!

    安迪斯巨熊以与自身庞大体型不符的敏捷抡动巨掌,直接将这支粗长的吓人的长箭拍飞。

    吼!

    安迪斯巨熊咆哮一声,做出了身为巨熊的第一反应冲向对方。

    一猪二牛三熊。

    对安迪斯山民来说,这是安迪斯山脉中最危险的三种生物,至于巨虎、山豹、林狼这些狩猎者都要远远的往后靠。

    不是说这三种生物的杀戮手段比那些狩猎者高明,而是这三种生物的灵性方面堪忧,通俗点讲就是智商不足,那些狩猎者遇到了山民,除非逼不得已,否则都会远远避开。

    上面三位主则不一样,受惊或遇到危险的第一反应是冲上去,前两者是因为獠牙和牛角都长在前面,身材臃肿不方便转向,后者则是对自己庞大体型和战斗力拥有绝对信心。

    当一头重达三千磅的庞然大物以每沙漏八十公里的速度狂奔的时候,声势绝对惊人,整座山谷都在它的脚下颤抖,成人手臂粗的树干在它面前纸糊的一样。

    在第一箭出弦瞬间,肖恩从藏身处翻身而出,跳上了不远处的那块山岩,扎出了一个标准开弓步,右手抚琴般在弓弦上连连拨动,箭支如同暴雨般倾泻而出,一箭连着一箭,短短二十几秒,便射出了八箭。

    露出身形的年轻猎人,黑发、棕眼睛、红铜般肌肤,身材高挑匀称,一副纯正的安迪斯山民面孔,虽然拥有成人身量,可颌下还没完全长开的胡须暴露了他真实年龄,至少还没到安迪斯山民举行成人礼的年纪。

    随着安迪斯巨熊的逼近,肖恩的开弓弧度也在发生着细微变化,从一开始的弓开满月到最后变成了半月,由于这种细微变化,开弓速度自然也跟着变化,最后一箭的开弓速度是第一箭开弓速度的一倍有余,而这一切都是在一个呼吸中完成的。

    此刻肖恩的呼吸十分有特点。

    吸气时,快而急,恨不得将周围空气全部抽空。

    吐气时,缓而慢,几不可察,绵绵不绝,长达十余秒,似乎将肺中最后一丝空气榨干。

    开弓全部集中在吐气阶段,这个时候,胸膛起伏最小,手自然也就最稳。

    换句话说,射出第一箭之后,他都在吸气,直到他在山岩上摆好动作,再次开弓射箭变成吐气。

    这个过程若是有人旁观的话,绝对抚掌惊叹,赞不绝口。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半丝拖沓,没有半个多余动作,一切好似经过无数遍的演练,做到这种程度,美感自然便出来了力量与速度的协调之美。

    仅弓速而论,肖恩的箭术只能算中上,任何一名经过三年军事训练的扈从级弓箭手都能做到这个速度。

    一些追求极限的快弓手甚至能达到一壶箭(24支)四十秒的程度,不过这样做的结果,弓距就不尽如意了,只能勉强达到一箭距(100米)。

    精准度更是只能呵呵了,射中完全看运气,追求的只是极限箭速。

    若是考虑到肖恩与安迪斯巨熊最初直线距离超过两百米,每一箭都瞄准了狂奔中的安迪斯巨熊的致命要害,这种箭术就有点神乎其神了。

    除了需要弓箭强度、开弓力量这些硬性指标之外,箭支重量、风速,甚至呼吸都需要精准掌控,这些经验除了十个年头以上的艰苦训练,还需要卓绝的个人天赋。

    在肖恩的超绝箭术下,安迪斯巨熊的表现也堪称惊艳,以与庞大身躯不符的敏捷和灵活,或闪或扑或拍,实在是避无可避,也会让过要害,用自己厚实的背部承受攻击。

    对于一头拥有数寸厚皮和半尺厚脂肪的庞然大物来说,这样的攻击仅仅让它感觉到中度刺疼,这种程度的刺痛不仅不会让它退缩,反而更激起它的凶性。

    八秒过涧,七秒绕过挡路巨石,六秒爬二十米斜坡,前后仅用二十一秒便冲到了肖恩的二十米开外。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距离。

    十到十五米是安迪斯巨熊最佳爆发距离,仅仅一个扑冲,它便会直接出现在猎物面前,这时候的速度瞬间突破120公里/沙漏。

    不需要安迪斯巨熊使用额外力量,速度与重量形成的冲击便是最可怕的攻击,足以将一只比它还要重两成的四角高背山牛直接拍死。

    肖恩不止一次看过安迪斯巨熊的狩猎,自然知道对方杀手锏的恐怖,在它出现蓄力动作的前一秒,结束了第二个呼吸的吸气,脚尖点地,往后跃去。

    重重的踏在了精心准备的杠杆上,他刚刚立身的那块巨大山石失去了平衡,以缓慢而不可阻挡的姿势,向仰冲上来的安迪斯巨熊砸去。

    这个巨石陷阱显然是专门为这头安迪斯巨熊准备的。

    巨石的大小恰到好处,既能对安迪斯巨熊产生威胁,又能让肖恩凭借一己之力发动。

    巨石上面的棱角已经打磨的差不多了,减小滚落过程中的阻力。

    带有凹槽的光滑六十度斜坡在保证巨石滚落方向的同时,也让其在最短的时间内积累足够多的动能。

    巨石陷阱两侧是大片的乱石荆棘丛,人为清理出来的陷阱斜坡成为了安迪斯巨熊最佳的上坡点,就连斜坡的长度也是精心设计的,刚好够它的一个扑冲距离。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球场上,一个球正好滚到了你的脚前,不顺势来一脚都难受。

    从一开始,肖恩就没指望能够直接射杀这头安迪斯巨熊。

    第一箭只是为了诱敌,剩下的几箭,除了进一步激怒安迪斯巨熊外,主要作用是纠正引导,让这头庞然大物以最佳的角度进入精心准备的巨石陷阱。

    这种充分利用了动物狩猎经验和本能的陷阱虽不敢说无往不利,成功率也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至少这头安迪斯巨熊就在这百分之六十的范围内。

    肖恩发动巨石陷阱的时机也是经过精准算计的,两者相遇的地点,正是陷阱斜坡中端偏上的位置。

    这时候已经翻了大半个跟头的巨石具有了一定的冲击力,而安迪斯巨熊正处于扑冲的下落阶段,也就是常说的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大半个身体已经腾空的它很难找到借力点,臃肿体型注定了它就算再灵敏,也不可能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空中灵活转向。

    吼!

    熊性之所以能够形成一个单独词语,就是因为这些熊科生物在面对危险时,出现独特的性格和生理反应。

    作为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的熊科生物,安迪斯巨熊有着最典型的熊类性格,面对比自己只大不小的巨石,根本没有任何躲避的意思,抡起右爪便拍了上去。

    砰!

    石屑纷飞。

    滚动的巨石不仅停止了下滚,甚至出现了回弹,虽然这种回弹以毫米记,但是依旧展示了安迪斯巨熊扑冲时产生的冲击力究竟有多恐怖。

    斜坡终究太短,巨石的加速度还没有累积到一定程度,冲击力有限。

第二章 陷阱

    安迪斯巨熊也不好过,强大反震力直接将它挫回地面,落地时,右掌明显有些不自然,**终归**,与一块山石硬碰硬,可不是明智选择,不过它重新掌握了主动权,它的选择没变进攻。

    这块体积上没有优势的巨石,在失去了突然性后,已经不能再成为它的障碍,一个二连跳,在上面轻轻一借力便翻越过去。

    嗷!

    刚刚越过巨石的安迪斯巨熊发出凄厉惨叫,它的右眼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支半尺长箭尾,血流如注。

    安迪斯巨熊被巨石陷阱吸引了太多注意力,让他忽略了另一个致命危险元素肖恩,那名布下连环陷阱的年轻安迪斯山民猎人。

    肖恩并没有放过这个绝佳机会,或者说,他布下的连串陷阱就是为了制造这个陷阱,悄无声息的射出了致命一箭。

    这支箭与先前射出的箭又有些不同,不仅发射武器不同,构造也有着本质区别,前两种箭,虽然长度和粗细不一样,原理却是一样,箭杆都是原木削出来的,套上铁箭头和箭羽便完工。

    插在安迪斯巨熊眼上的这一支是复合箭,箭杆由多根原木条拼搭胶合而成,再套上特殊箭头和箭羽。

    这种箭在安迪斯山民中有一个独特名字,开花箭。

    顾名思义,当猎物试图弄出这种箭的时候,一旦用力不慎,胶合的并不结实的原木条会像鲜花一样在猎物的体内绽放,形成更致命的二次伤害一朵绽放在猎物身上的血肉之花。

    猎物没有乱弄也不要紧,拼合的原木条之间有很多刻意留下的缝隙,与中间箭孔形成了天然放血装置,若是不尽快拔出,危险性也是致命的,就算是安迪斯环形山脉最大猎物安迪斯巨熊,也会在短短的一刻钟内被放血放死,所以,这种箭又被称之为放血箭。

    也有人会称呼它为猎熊箭,只有对付安迪斯巨熊、安迪斯巨虎、四角高背山牛、野山猪这类危险的大型猎物才用得到。

    与恐怖威力相对的,这种箭的缺陷也十分明显,工艺繁杂只是其一,胶合工艺和不稳定箭身限制了长度、粗度,进而限制了射程。

    射程一旦超过十五米,猎熊箭很有可能在半空中开花不说,掌控难度也成几何倍增加,就算是安迪斯山民中射艺最精湛的射雕手也无能为力,四面通风的箭杆造成的变数实在太多了。

    每一支都会存在细微的差别,又是一次性消耗品,这让练习也无从说起。

    所以,想用这种箭对付猎物,必须足够靠近猎物才成。

    当猎物是安迪斯巨熊这种极度危险猎物时,无论能不能射中目标,猎人都将置身在一种极度危险环境中,受伤的巨熊更加可怕。

    猎熊失败,成为巨熊口中食物才是常态。

    即便是对于天生猎人的安迪斯山民来说,狩猎成年安迪斯巨熊也是那些拥有丰富经验和足够勇气的勇者才能完成的任务,就像射雕手一样,巨熊猎人是一个十分尊贵称号。

    嗷!吼!

    这头安迪斯巨熊十分不幸,在吃痛后,下意识的拨弄一下露在外面的箭尾,开花箭在它的右眼中绽放,形成了一个巨大血肉窟窿。

    鲜血不再是向外涌,而是向外喷,剧烈的疼痛和恐惧,让它近乎癫狂,左右扑击,任何拦在它前面的事物都被它一掌拍飞,碗口以下的树木经不起他的一拍之力。

    这种疯狂行为除了加快失血,没有任何益处。

    射出开花箭后,肖恩根本不管得没得手,以最快速度离开,与安迪斯巨熊玩肉搏,就算是一名大骑士亲自出手,那也是有死无生。

    经过长达数分钟的疯狂后,安迪斯巨熊心中恐惧压过了愤怒,再次做出了它认为最佳的选择转身逃跑。

    若是几分钟前,做出这样的选择无疑是明智的,没有陷阱的牵制,肖恩绝对不会让这些脾气暴躁的庞然大物靠近自己二十米。

    但是现在,无论它做什么都是徒劳的,开花箭形成的撕裂性伤口,哪怕是天生体质过硬的安迪斯巨熊,也没有办法自愈,死亡是他唯一归宿,只是时间问题。

    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口哨声,远处传来一阵兴奋犬吠,年轻的安迪斯山民猎人肖恩已经与他的猎犬群会和了。

    弓、刀、猎狗是安迪斯山民猎人的三大传统标配,没有狗的安迪斯山民猎人就像没有马的骑士,是不完整的。

    可以不带弓不带刀,唯独不能不带猎犬。

    这是老安迪斯山民猎人教给自己儿子或者徒弟的第一条狩猎经验,确切的说生存经验,因为不带猎犬的后果,不仅关乎收获猎物多寡,往往自己的小命都带不回来。

    感官敏锐的猎犬更容易发现的不仅是猎物,还有捕食者,尤其是夜晚。

    有经验的安迪斯山民,不会轻易在没有猎犬的情况下,在山林中单独露营。

    肖恩的猎犬群是由三只安迪斯猎犬、三只长毛猎犬和六只猎狼犬组成,这种规模的猎犬群即便是在安迪斯山民猎人中也算规模庞大的了。

    并不是每一条狗都能够成为猎犬的,加上狩猎过程中的潜在损耗,这意味着,想要维持这么大的猎犬群,还必须拥有两倍以上的备用犬群(一般由三分之二的幼犬和三分之一的成犬组成)。

    哪怕是处于散养,犬群会自己解决一部分食物,但是固定喂食依旧不可缺少,若是缺少了这个建立感情的环节,养出来的就不是猎犬了,而是野狗。

    这是肖恩时常喜欢单独狩猎必须付出的代价,猎犬群中各种类型狗的基数必须两个以上,防止其中一个受伤或者死亡。

    若是多人狩猎的话就没这么麻烦了,每人带三到四条,就能够组成一支庞大的,功能齐全的庞大猎犬群。

    一旦猎犬群的数量超过三位数,山脉中所有走兽都得退避三舍,包括平时耀武扬威的狩奴人,不过这样的场景并不常见,这么做的效率并不高,只有在猎杀大型捕猎者和猎物泛滥的年节才会出现。

    安迪斯山民猎人平时更喜欢以家庭为基础组成的小型狩猎队,像肖恩这种喜欢单人行动的终归少数,喜欢这么做的人,要么极度的自信,要么就是有属于自己的秘密,两者肖恩都沾点,也都算不上。

    这次他并不是单人狩猎,在猎犬群的后面还跟着十几个人,十几个半大小子,最大的看起来只比肖恩小了一两岁,最小的那个也就是七八岁的样子。

    在山地中奔跑如飞,显然是个中老手,一边奔跑,一边发出“荷荷”怪叫,与猎犬群给受伤的安迪斯巨熊营造出一种四面八方全是敌人的错觉。

    在擅长追踪的猎犬群面前,受伤的安迪斯巨熊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在离巨石陷阱三公里的湍急溪边的一片开阔地,陷入了猎犬群的包围中。

    在平时,这条宽不足十米的山溪根本不会对安迪斯巨熊造成任何的困扰,但在失去了身体将近三分之一的血量,陷入极度虚弱状态后,便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几次试图过溪,都被猎犬群给堵了回来,冰冷的溪水加速了它身体热量的流逝速度,每次尝试只会让它变的更加虚弱。

    汪!汪!汪!

    猎犬们在安迪斯巨熊周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形包围圈,轮番发动进攻。

    若是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它们的进攻并非狂咬一气,而是具有合理的分工和层次性。

    十二只猎犬明显又分成三个小团伙,每个小团伙都是由一头安迪斯猎犬、一头长毛猎犬和两头猎狼犬组成。

    每次进攻都是由安迪斯猎犬发起,若是安迪斯巨熊的注意力被它吸引,它便虚晃一枪,远远的转身跑开。

    这个小团伙中的猎犬便会趁机从安迪斯巨熊的身侧或者身后发动进攻,若是安迪斯巨熊并没有注意到他,它便会发动实质性进攻,将虚实之道运用得炉火纯青,给人一种攻击永远来自安迪斯巨熊身后或者身侧的错觉。

    猎犬的进攻方式与他们的近亲狼群的进攻并不同,尤其是对付大型猎物的时候,猎犬很少会冲上去撕咬,他们更多的是轻咬或者拍击。

    与其说是杀伤猎物,不如说是吸引它们的注意力引诱他们发动攻击,这么做是为了在等待猎人的过程中,最大程度的消耗猎物的体力,若是猎物负伤的话,则会加速它的失血速度,从而达到放倒猎物的目的。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同,是因为猎犬们拥有狼群所没有的致命武器猎人。

    在长达数百年的共同狩猎生活中,猎犬们已经慢慢的更改了自己的狩猎习惯。

    不过一旦回归荒野,用不了多长时间,猎犬群的狩猎模式将会重新回归狼群模式。

    ……

    安迪斯猎犬是一种综合型猎犬,除了拥有超常的嗅觉外,视觉、警觉、追踪能力和战斗力都不错,是狗群中的万金油,最重要的是,这种狗的智商很高,成年后媲美**岁小孩,学东西非常快,训练得法,就算是复杂的战术都应付的得心应手,忠心更是出了名,一生通常只跟一名主人,所以,想养这种猎犬必须从一断奶的时候就亲自带,一头经验丰富的安迪斯猎犬是成为猎犬群头犬的不二选择,有的时候智慧比个人武力更重要。

第三章 代价

    猎犬群除了小团队内部配合外,三个小团队之间也存在着配合,它们不会同时发动进攻,当地一个小团队出现疲态时,便会有第二个小团队接手,第二个小团队出现疲态了,第三个补上,自始至终,总有一个团队处于精力充沛状态。

    这哪里是一群猎犬,分明是一群久经训练的士兵。

    这说明这支大型猎犬群除了拥有丰富狩猎经验外,还拥有一只智慧不凡的头犬,否则绝对做不出这么精妙的配合,当然了,还需要一个精心调养它们的主人。

    安迪斯巨熊越来越虚弱,明显力不从心,已经跟不上猎犬小队的挑衅攻击,大部分时间趴在原地喘粗气,大量失血让身体产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包括供氧不足。

    汪!

    一头年轻的猎狼犬见安迪斯巨熊对自己挑衅攻击没有任何反应,激起了更强烈攻击**,没有第一时间撤退,而是猛的向对方的粪门掏去这里是安迪斯巨熊的另一处弱点,不需要破开它厚实的毛皮,就能够直接伤到内脏的地方。

    汪!汪!汪!

    那头大多数时间都懒洋洋趴在圈外的安迪斯犬猛然站了起来,发出了一声比平时低沉咆哮,好似吹响的攻击号角,不过这个指令对猎犬群来说恰恰相反,这是撤退的指令。

    “小七,回来!”

    刚刚赶到的肖恩,一边高声喝止那头年轻猎狼犬的冒失攻击,一边在高速狂奔中挽弓,他的右手燃起了一团诡异火焰,蔓延到箭身上,弓鸣响起,一条火舌腾空而出。

    肖恩的救援行动不可谓不及时,但远水救不了近火。

    吼!

    前一刻还奄奄一息的安迪斯巨熊,下一刻人立而起,一百八十度大转身,厚重右爪结结实实的拍在了那头年轻猎狼犬的后腰上,直接拍飞出七八米。

    这还不算完,安迪斯巨熊如同战神附体,对着周围疯狂的胡乱扑抓撕咬。

    这种肆虐仅仅持续了数秒钟,便猛然僵住了,数秒后,安迪斯巨熊重新摔回了地面上,只剩下吐气的份。

    收割掉它最后生命的是它右眼上新多出来的另一支箭,一支正在熊熊燃烧的箭,上面附着恐怖温度,不仅瞬间烧焦了他的伤口,向内散发的温度,还将它的脑浆蒸了个半熟。

    “干得好,巴顿。”肖恩给予了自己头犬高度赞美。

    刚刚的情形比看到的还要凶险,若是换成经验不丰富的头犬,发出了错误的指令,安迪斯巨熊刚刚那套回光返照的组合拳,将会给猎犬群巨大伤害,随即而来的便是场面失控。

    就算他这个主人也没有办法制止因为同伴死亡而发狂的猎犬群,到时候留给他的将是一支死伤过半的猎犬群和一张千疮百孔的熊皮。

    头犬巴顿打了个轻嚏,算是回应了肖恩的夸赞。

    肖恩在安迪斯巨熊的右眼上面拂过,右手背上有一个火焰状烙印跳跃了一下,诡异的火焰随之熄灭,只留下一个焦黑大洞,至于箭杆,早已经变成了一堆灰尘。

    “小七……小七……”得到肖恩发出安全手势,那群半大小子急急忙忙的冲了上来,其中一个只有十来岁的小男孩最是伤心不过,还没等到靠近,就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

    “朱利安,你想让小七死得更快吗?”那名看起来与肖恩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一把扯住了那名冒失的小男孩,板着脸教训。

    “没关系了,马歇尔。”肖恩面无表情的摆摆手,虽然已经目睹了无数死离,但每次面对自己身边的生命凋零,依旧有着锥心止疼。

    “唐,唐,我知道你最有办法了,求求你救救小七吧,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马歇尔虽然松开了手,朱利安却僵立在原地,泪流满面的冲着肖恩哀求。

    “呜呜!”不知道是疼痛,还是明白了什么,小七仰着头,冲着肖恩发出阵阵呜咽,好像在承认自己错了。

    这个时候不仅是朱利安,其他年龄不大的孩子都哭了起来。

    肖恩只是摇头,虽然没近距离观察,他也知道这只猎狼犬没救了,成年安迪斯巨熊的力量究竟有多大,又不是第一次见。

    就算号称比钢铁还要坚硬的四角高背山牛的头骨,也经不住他们的全力一击,小七的整个后腰都塌陷了,不用看也知道,脊椎粉碎性骨折。

    就算是放在拥有先进外科技术的前世也没救了,何况在这个医疗技术极度落后,大部分疾病靠抗的类中古世纪世界。

    “笨蛋,小七你这个大笨蛋,你是笨蛋,你爸爸是笨蛋,你祖父也是笨蛋,你们全家都是笨蛋,冒失冲动都成了你们家的遗传病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将你们家的人培养成猎犬了,全都变成看家狗,再也不让你们出来狩猎了。”朱利安抱着小七嚎啕大哭。

    也怪不得这个孩子这么伤心,肖恩将他从野外捡回来前,就是已经沦为野狗的猎犬群将他抚养长大的,有了这层羁绊,他对狗的感情远远深过其他安迪斯山民,他把它们当做亲人,也只有他能分得清这些猎犬之间的亲属关系。

    说来也怪,小七所在的猎犬家族简直就是一个死亡家族,肖恩所带的猎犬中,狩猎死亡的猎犬,有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出自这个家族,而又有百分之六十是因为与小七犯了相同毛病冲动冒失。

    可偏偏一旦抛开这个毛病,这个家族出产的猎犬往往又是这群猎犬群中最优秀的追猎犬,这让肖恩对这个猎犬家族又爱又恩。

    不犯傻的时候,这个猎犬家族的每一只猎犬都是那么讨人喜欢,一旦犯傻,当初越是亲近,亲手埋葬它们时候越难受。

    “带他们避一避,我送小七最后一程。”肖恩冲着马歇尔道。

    “不用,这是冒失必须付出的代价,他们也应该上这一堂课的,我来吧,这是我的活。”

    这名比肖恩矮了足足一头,却壮硕半圈的年轻人做起事来雷厉风行,说话间,先一步到了小七的身边,一把将朱利安提到了一边,一只手捂着小七的眼睛,一只手将他的脑袋托到了自己的怀中,扭头冲着头犬巴顿点点头道,“将军,麻烦你了。”

    汪汪。

    这次猎犬群对头犬的命令执行的有些迟疑,尤其是那两只安迪斯猎犬,呜咽着围着马歇尔和猎狼犬小七打转,不愿意离开,它们的智商和经验,足够让它们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

    汪汪汪。

    同样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巴顿,心情同样不好,直接暴躁的强行驱赶,那些属于儿孙辈的猎犬只有狼狈逃蹿的份。

    “没事的,马上就没事了,睡吧,睡着就不疼了。”马歇尔用只有自己和猎狼犬小七才能听见的声音念叨。

    一手搂紧猎狼犬小七的身子,一手轻握着它的嘴,猛然向两侧用力,清脆咔吧声传来的时候,两行眼泪却抑制不住的流了下来,安迪斯少年的内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样冷漠无情。

    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持续几个小时,乃至几天的死亡,在这个时候,最残忍的做法反而是一种仁慈。

    肖恩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一切,感觉自己内心仅剩不多名为人性的东西,又被磨去了一点点,他又被这个残酷的世界同化了一点点。

    伤感的情绪并没有占据肖恩太多时间,跟随一句“这个操蛋的世界”丢到了脑后。

    至于其他人,就连与猎犬群最亲近的朱利安,在帮小七挖了一个坟墓埋掉后,也逐渐恢复了平静虽然他们明知道这么做是无用功,等他们离开后,那些食腐者会将小七的尸体重新拖出来,山野之间,向来这么残酷,没有半点温情可言。

    总之所有人恢复速度都比肖恩快,他反而是所有人内心最软弱最感性的人,因为在场的每一个人(除了肖恩),在刚刚出生不久就已经经历了与至亲的生离死别,能生存下来的靠的可不是软弱。

    很快所有人都忙碌起来,包括猎犬群,他们还有一大堆的收尾工作需要做,必须在这些材料变成一堆腐肉前,完成简单防腐处理。

    解散了的猎犬群各忙各的去了。

    头犬巴顿懒洋洋的卧倒在一块干净草坪上,准备小憩一下,补充剧烈运动中消耗的体力,让体力始终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面,是一头聪明头犬的明智选择。

    远超越同类的智慧和丰富狩猎经验,让他能第一时间判断出什么时候狩猎结束。

    对于一头拥有十五岁高龄的安迪斯犬来说,它已经失去了年轻时那种对速度的热爱、对狩猎的激情,对现在的他来说,狩猎更像是一项运动,保持身体始终处于最佳状态的运动。

    相比起巴顿,其他年轻猎犬们才刚刚进入状态,另两只被强行驱赶走的安迪斯猎犬转悠一圈后,找到了已经被掩埋的小七,静静的趴在它的坟墓旁,用自己的方式吊念自己的同伴,这种犬种适合成为头犬并非偶然,至少感情丰富程度这方面是另两种犬所欠缺的。

    ……

    猎狼犬顾名思义,能够正面跟野狼叫板的超大型犬,卓绝的奔跑速度和耐力,再加上恐怖的咬合力,让他成为最佳的追猎犬,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携带物资的职责,即便是背负三十公斤的重量,也不影响它的狩猎,缺点就是这种犬精力比较旺盛,十分好斗,即便是面对身体比自己庞大的猎物也不退缩,在狩猎过程中容易热血上头而失控,结果将自己搞的遍体鳞伤,搭上性命,这让它们成为所有猎犬中死亡率最高的一种猎犬。

第四章 收割

    长毛猎犬则一溜烟的四散开来,一只占据了周围的至高点,一只潜伏到了周围暗处,一只则来回转悠巡逻。

    这种猎犬又被称之为巡逻犬,名副其实。

    至于五只猎狼犬就显的没心没肺,屁颠屁颠的跟在肖恩身后,它们知道,马上就会有一顿新鲜的熊脏大餐犒劳它们。

    很快在安迪斯巨熊的尸体旁边,一个原木架被驾了起来,大小刚好合适,能将安迪斯巨熊四肢给撑起来想要将这个庞然大物挂起来显然是不现实的。

    为这次猎熊,从侦察到后续收尾工作,前后准备了将近三个月,包括挑拨设计有部分狩猎范围交叉的顶级狩猎者之间的相互厮杀。

    上个月的安迪斯巨熊和安迪斯巨虎的生死搏杀,就是他们动了安迪斯巨虎的虎仔嫁祸给这头巨熊引起的。

    杜绝猎杀过程中的任何意外因素若是狩猎关键时刻,安迪斯巨虎听到动静,横插一脚,那就麻烦大了。

    若非小七的冒失冲动,整个猎熊过程堪称完美。

    在这之前,肖恩已经趁着安迪斯巨熊还没有死绝,在他的后肢动脉上开了两个长长的血口,尽可能的将它身体中的鲜血空干,注血肉和非注血肉,在口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虽然这种差别并不是特别大,但是作为一名顶级吃货来说,这种差别已经十分明显,保持原料的纯净性,已经是他本能的一部分。

    扒皮的过程,肖恩的手法与普通屠夫的手法大同小异,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手劲足够大,除了开缝时,用到刀外,整个过程都是用双手完成的,只见轻轻一撕,便有小半张熊皮离开了安迪斯巨熊的身体,好像不是长在身上,而是披在身上。

    接下来,肖恩的手法与普通屠夫完全迥异了。

    他并没有急着对安迪斯巨熊开膛破肚,取出内脏,而是直接从安迪斯巨熊的一只后掌开始剔肉,剔肉方式十分的怪异,怎么说呢,既不是切,也不是割,而是犁。

    顺着肌肉的脉络犁,就好像肌肉之间本身就存在着间隙一样,肌肉间隙怎么走,他的刀便怎么走,所以给人感觉十分怪异,不过放在整体来看的话,又充满了一种美感,既是肖恩刀术的美感,更是造物美感。

    随着刀的转动,一块块颜色、肌理有着很大悬殊的肉块纷纷离体,被肖恩有序的分类摆放,偶尔肖恩也会将一些肥腻的赘肉条,扔到身后,引来那群眼巴巴盯着他的吃货的撒欢哄抢。

    自始至终,肖恩的表情神圣而肃穆,好像他正在做的并不是屠宰一只猎物,而是进行一项神圣的祭祀工作,不光是肖恩,其他已经架起锅,烧起火的孩童,也早就都围拢了过来,稚嫩小脸上,也都是肃穆,看的无比认真,好像他们正在上一堂解刨课,事实也是如此。

    “看好了,这才是每个生物身上最精华的部分,以后若是有机会单独狩猎,记得将这一部分都单独剔除来,若是单纯当食物,可是一种莫大浪费。”

    肖恩一边小心的从层层的肌肉深处,剔出一层颜色独特的肌肉条扔到马歇尔身前的简易桌案上,一边向那些孩童解释道。

    马歇尔接过这条独特的肌肉条后,无比熟练的在上面抹上了雪白盐巴,然后用一支木槌快速的捶打起来,节奏缓重如一,这块肌肉条像皮革多过于像肌肉,韧性十足。

    “知道知道,这种革肌只有进行了特殊处理,才能够熬出最美味的汤汁。”一个脸蛋略微有点圆的小男孩吸着口水道。

    “艾文就是一个吃货,什么东西第一时间联想到的都是吃。”

    “革肌是最好的训练辅助营养食品,不是用来给你当零食的。”

    “不过革肌炖出来的肉汤与普通的肉汤确实不一样,光那香味就让人迷醉。”

    “你一个小屁孩知道什么叫迷醉?你吃什么肉汤的时候的样子都是一样的,就跟小三见了肉骨头一个德行。”

    “艾文平时一定没有少偷吃,不然他为什么要比我们胖?”

    “没错,没错,这件事情一定要查清楚,艾文,你有没有偷吃我们的公共财产。”

    这些半大小子一阵七嘴八舌的讨论,不过孩子就是孩子,哪怕是他们表现得再成熟,言语、行为之间依旧流露着一股股孩子气。

    一开始还正儿八经的讨论,很快便歪楼了,直到马歇尔重重咳嗽了一声,才眨巴眨巴小眼,努力的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模样,不过相互之间依旧眉来眼去,用眼神继续刚才的争辩。

    相比起整天笑眯眯、鲜少发火的肖恩,整天一张扑克脸的马歇尔才是这群孩子最惧怕的人。

    肖恩手中的活并没有停,只有在某些重要的地方才会停下讲解一下。

    现在所处的这个类中古世纪的世界与前世有很多相似地方,大部分物理法则是相同的,比如重力、摩擦力、加速度等等,就连大部分生物的身体构造也是相类似的。

    至少外表相差不是很大,但是很多细节上又存在着差异,比如野生生物的体型比前世大一两个型号。

    再比如像眼前这种肌肉条是前世生物身上所没有的,肖恩将这种肌肉条称呼为强化革肌,简称革肌,它是肌肉的强化版本,拥有比肌肉更加紧凑和复杂的内里结构。

    这让其显的如同皮革一样又坚又韧,爆发力是普通肌肉的五倍,除此之外,它还拥有了一项独特的能力储能。

    比脂肪还要强大的储能功能,一块同等重量的革肌中储存的能量等同于十倍重的脂肪燃烧产生的能量。

    最重要的是,革肌中储存的能量是不需要来回转换,能够直接被**利用的。

    说到这里,革肌的功效就不用多说了吧,这就是一块天然的军粮,三两重的革肌所提供的能量便足够维持肖恩一整天高强度狩猎,若是在训练用餐中加入革肌,更是事半功倍,更容易锻炼出革肌吃啥补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有道理的。

    不过革肌的数量与它的价值明显呈正比,它是肌肉的强化版本,不是脂肪的强化版本,只有在一定强度的运动或者训练下,才会产生,在没啥运动量的家畜的身上,稀少的可怜,一头强壮公牛身上能剔出半斤就算多的。

    运动量比较大的野生动物明显要强一些,而狩猎者身上的革肌又明显多于被狩猎者,不过依旧相对有限,毕竟再聪明的狩猎者也不会像人一样,刻意去锻炼自己的革肌。

    就像眼前这只安迪斯巨熊,周围丰富的食物来源,让它的运动量相对有限,虽然拥有同类中出类拔萃的体型,体内的革肌数量却一般,主要集中在四肢和头部,能够剔出十公斤来,就算他们撞大运。

    十公斤看起来挺多,但是放在一头三千磅的庞然大物身上,产出比可见一斑。

    除了革肌外,还有革筋和革骨。

    与革肌不同,革筋与肌腱韧带是没有办法分开的,两者纠缠融合在一起,所有的生物的肌腱和韧带中都或多或少的有点革筋,区别在革筋在其中所占比例,比例能够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只会出现在一种生物身上人,而且是经过系统、严酷训练大骑士身上。

    这头安迪斯巨熊的革筋比重占到了百分之六十左右,最重要的是,它四肢上连成片的革肌足够的长,尤其是两只后腿出产的,更是长达三米以上。

    经过特殊方法去杂、鞣制,重量虽然只有同等粗细的钢丝绳的三分之一,承重能力却是它的三倍,韧性更是十倍,是最佳的强弓强弩弓弦材料。

    用安迪斯巨熊后腿革筋制成的射雕弓,是每一名安迪斯山民猎人最大梦想,这种超级强弓号称连翱翔在数百英尺高空中的山鹰山雕也轻易射落,是每一名射雕手的标配,没有射雕弓是成不了射雕手的。

    射雕手指的是能射落正在翱翔中的山雕山鹰的猎手,若是弓不给力,就算拥有再精湛的箭术也是白搭。

    肖恩对这种极品弓箭材料同样也是垂馋良久,就连配套的弓身弩身,也早就在两年前压制好了,很可惜安迪斯巨熊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憨蠢,熊性大发也会看情况。

    先前若非听到的只是一声弓响,它绝不会贸然冲上来,冲锋的过程中,冒出来的不是肖恩一个人,它也很有可能临时变向逃跑。

    和状态完好的安迪斯巨熊比耐力,就算猎犬群也甘拜下风,这也是肖恩将猎犬群安置在远处的原因,不过这头狡猾的安迪斯巨熊还是察觉到了山梁上孩童的气息,差点功亏一篑。

    ……

    长毛猎犬则是典型的警戒、捕鸟犬,介于中型犬和大型犬之间,它的夜视力是三种狗中最强的,他们通常在白天和上半夜休息,下半夜是它们精力最旺盛的时候,捕猎者很难逃过它视觉和嗅觉组成的双重侦查网,强大的责任心让他们即便是面对死亡威胁,也很少脱离自己的岗位,安迪斯山民中不乏长毛猎犬不惜以自己为诱饵引诱走敌人,解救主人的鲜活例子,修长的体型和健壮的后腿,让它们拥有更灵活的转向和弹跳能力,捕猎低空飞行的禽鸟是他们的拿手本领。

第五章 教学

    安迪斯巨熊这种欺软怕硬的性格,让的排名比山猪山牛的排名低,却也让它的捕猎难度直线上升,单人猎熊成功的可能性远远高过集体捕猎,但是前者的危险系数远远高过后者。

    猎熊路上铺满了累累白骨,加上需求量大,安迪斯巨熊革筋一直供不应求,以前肖恩见过几次,但都属于成品,被他们的主人视若生命,就算是不治病丢掉性命,也不肯将传家宝出手,一直没能入手。

    有了这两副极品革筋,用不了多长时间,肖恩的有效射程将会向外延伸近百米。

    革骨,介于软骨与硬骨之间,围绕着骨骼生长,尤其是关节处最为发达,除了具有增强骨骼承重能力外,还具有保护能力。

    它的韧性和恢复性都十分惊人,它的实用价值比起前两者一点都不差,是一味效力不俗的药材,将其研磨成分,再加上其他几味温和草药,可以配成一种名为壮骨粉的药剂。

    内服对骨折类外伤具有治愈奇效,加入滚沸热水,蒸煮一小时,再用来沐浴,对锻骨有着明显帮助。

    价格比起前两者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归其原因有三。

    一来产量比较大,尤其是大型蹄脚类身上产量最高,比如四角高背山牛,身上能够剔出二三十公斤这种东西。

    虽然单只的出产量并不比安迪斯巨熊高,但是前者的数量却只后者的上万倍,安迪斯山民狩猎到安迪斯巨熊是一件十分罕见的事,猎杀四角高背山牛却是家常便饭,累积下来,数量就比较庞大了。

    二来这种东西的口感十分差,烤熟了之后,嚼起来跟木头渣子一样,只要不是闹饥荒,安迪斯山民很少拿这玩意充饥,大部分用来熬胶或者喂狗了。

    对于这一点,肖恩持保留意见,与其说是口感差,不如说是安迪斯山民不会吃,若是将这东西配上佐料,与牛蹄或者牛头文火炖上个一天一夜,它将会融化成胶状,剔出骨头,冷却之后,便是劲道十足的胶肉,口感比肉冻只强不差。

    即便是在盛夏也能够储存半个月之久,营养价值自然也非常高,非常适合正在长骨骼的青少年食用,是肖恩餐桌上必备一道菜。

    三者是它的功效和价值鲜为人知,肖恩之所以喜欢将这个世界称呼为类中古世纪世界,就是因为这个世界很多地方与前世欧洲中世纪有着相似之处,极度落后的医疗环境便是其中一方面。

    很多人将疾病看成神灵的考验和旨意,宁可求神,不愿求医,在大多数地方,巫医是不分家的,话说回来,对那些将放血当成常规疗法、动物排泄物当成止血良药的牧师巫师们,还不如选择求神来的保险一些。

    为了自己不被那些庸医杀死,肖恩从重新学会走路开始,便利用前世的医疗常识、中医草药偏方和母亲的教的炼金术摸索艺术。

    正所谓久病成医,前世肖恩曾经在病榻上缠绵了五六年之久,当常规医疗手段没用后,他只能踏上了非常规治疗的道路。

    神也求了,佛也拜了,号称能够创造奇迹的中医民间偏方也不知道试了多少,在绝境中,人类总是爆发出超乎想象潜力,用了短短五年,他就通读了中医的所有著名书籍,尝试了数百种偏方。

    现在想来,当初的行为何其傻,古人智慧就算再强悍也不可能预测到几百年,乃至几千年之后的医疗难题。

    更何况随着环境变迁,人在变药材也在变,所谓的奇迹很多时候都是瞎猫碰到死耗子,抓不到耗子才属于正常,到死肖恩也没有抓到属于自己的那只耗子若是能够抓到的话,他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医学奇迹没出现,肖恩却遇上了一个更大的奇迹,一个证明了古今中外都想要印证,却一直没有实质证据的课题灵魂。

    至少肖恩是这么定义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真的让他描述灵魂是什么样子,他又说不上来。

    因为他当初既没有见到一道白光从天而降,也没有经历光怪陆离的虚幻场景,更没见过漫天神佛,就好像睡了一觉,很长很长的一觉,再睁开眼,已经天翻地覆。

    两个世界的相似性,让肖恩前世的理论知识依旧有一定用武之地,以这个世界的各种典籍和母亲教导的炼金术为辅,实践为主,十几年下来,肖恩形成了一套属于自己的似是而非的医疗手段,若是前世,肖恩敢拿这一套手段出去行医,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抓起来丢进监狱,落个杀人医生的名头。

    但是放在这个世界,那就不是一个简单神医可以形容,壮骨粉则只是中医理论与术士炼金草药学结合的试验产品之一。

    在这个世界,也不知道是因为人类还没有开始滥用各种药剂,身体的抗药性较差,还是草药的医疗效果真的比前世的强劲很多,虽然赶不上科技提纯药物,却能让一些感知比较强的人轻易感受到药效。

    最重要的是,肖恩有足够的机会试验各种各样的配方和药剂。

    所谓中医,很大程度上是经验学,理论知识重要性远远比不上经验重要。

    行医过程便是试药过程,一旦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某种对某种病具有特殊效果的中药,那么这名医生很快便会被捧成神医。

    若是发现不了,这位中医一辈子充其量就是一名治疗小病小灾的庸医。

    这也是为什么在前世,中医越老越吃香的原因,他们手中掌握着多年行医过程中发现的特效偏方的几率比较大。

    这样的医生还是少数,大多数还是挂着老中医名头的老骗子。

    奇迹之所以被称之为奇迹,就是因为稀少,若是多了,那属于正规疗程,谁也不觉得稀罕。

    肖恩现在的古怪屠宰方式,便是拿猎物当作解剖试验品留下来的习惯,对肌理构造的了解不仅有助于自学医术,对他的个人修炼也大有裨益。

    “唐,过来看,发现好东西。”马歇尔惊喜叫道。

    “什么?熊黄?好东西,这么大的熊黄还真是罕见,有了这东西,咱们这次配的药效能提升三成,不成这次准备的辅药是熬筋壮骨的,与它并不完全配,有点暴殄天物,算了,先留着,等收集一些蛇毒草、地桑花药性相符的辅药,配成熊黄膏,无论是外敷内服,对解毒都有奇效。”有这样的意外收获,肖恩也十分高兴。

    这玩意可遇不可求的,虽然与牛黄的性质差不多,药效却有着明显区别,牛黄性情偏温,生效较慢,对付慢性中毒还成,若是碰上烈性中毒,还没等到生效,人就死翘翘了。

    而熊黄性情偏烈,基本当场见效,虽然副作用比牛黄要大,但是关键时候保命的药,谁还在乎这个。

    “开饭了。”

    对正处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来说,这个词是他们最喜欢听的。

    事实上,早在锅里冒热气的时候,他们的心思就不在肖恩这边了,安迪斯巨熊肉算不上上等肉,肉制偏老,就算经过特殊处理,吃起来还有一股子骚味,但配上野葱、野蒜、野菜炖出来的那股子香味却没话说。

    香飘十里有点夸张,但是几十米还是有的,若非肖恩禁止他们吃非十成熟的食物,他们早就忍不住下筷子了。

    “开饭吧!”肖恩没有继续为难这些已经被勾引起馋虫的半大小子们。

    “肖恩万岁。”

    “唐万岁!”

    得到解放的半大小子欢呼一声,抄起自己的饭盆和筷子便冲了上去,那架势就跟打仗一样。

    “你太惯着他们了。”马歇尔对于肖恩的纵容有些不满,“这会让他们形成依赖的。”

    “趁着年轻多留下点美好的回忆并不是什么坏事,至少会成为以后走的更远的动力,他们已经够独立了。”肖恩由衷的感叹。

    在前世,这么大的孩子还在长辈的怀里撒娇,是一家的小皇帝,衣来张手饭来张口,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哪像他们从还没懂事开始,就必须从野狗手中夺食,各种坑蒙拐骗的手段无师自通,挣扎求活。

    他们能遇上肖恩是他们最大的幸运,不仅有饭吃,还有东西学,还有更多像他们一样的孤儿和弃婴,就像小老鼠一样苟延残喘,然后无声无息的消失在山野中,走的无声无息,就像他们来的无声无息。

    苦难是人早熟的催化剂,就算是马歇尔,今年也不过十四岁,但做事的稳健和有条理性,就算是前世的小三十岁的年轻人也自愧不如。

    肖恩不算,他是一个少年身体装了一个成年灵魂,两世岁数加起来都能做马歇尔的爷爷了,加上他独特身份,在婴儿期间,那些成年人就已经不再拿对待孩童的目光看待他。

    正是因为见识过真正熊孩子什么样,肖恩才对这些孩子足够的包容,在他的眼中,这些孩子每一个都是上进、勤奋、乖巧的好孩子,有时候乖巧、勤奋的让人心疼。

第六章 火之烙印

    “四百九十八,四百九十九,五百……呼……还剩下最后一组。”

    肖恩猛然从水中站了起来,贪婪呼吸着,热气蒸腾的药水,顺着凹凸有致的肌肉滑落,药水温度十分惊人,皮肤呈现暗红,就跟一只烤熟的螃蟹一样。

    若是用健美观点来评判的话,肖恩的身材算不上完美,脖子太短太粗,小臂、小腿的肌肉过于发达,给人一种比例失调的感觉,腰太粗,上下宛如一体,没有蜂腰那种美感,若是参加健美比赛,健美先生肯定与他没缘。

    若是在懂行人的眼中,肖恩的身体构造却处处都是优点,天生为了战斗和杀戮而存在。

    短粗脖子让他更容易防御自己的致命要害,这里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的部位之一,在这里不仅是呼吸要道,也是大脑供血要道,却只有一根脆弱的脊椎支撑着,这里要么不受到攻击,一旦受到攻击,往往是致命的。

    小臂上发达的肌肉让他握力惊人,发达的小腿肌肉赋予了他强悍爆发力,粗壮腰部让他上下协调如一的同时,还具有恐怖的爆发力,开弓事半功倍。

    这便是狩猎过程中与室内健身房锻炼出来的最大的区别,前者是为了狩猎杀戮而存在,后者是为了美观而存在。

    不过比起不远处同样光着屁股的马歇尔,肖恩还算是好的,因为身高的原因,肖恩还显的修长一些,个头比较矮的马歇尔简直就是铁桶代言人,上下一样粗,发达的肌肉都快从皮肤下跳出来。

    其他半大小子,或多或少的有着一些肌肉轮廓,不过他们的大多数集中在双腿上,这是他们在山林中赖以生存的根本。

    除了马歇尔能跟上肖恩的训练节奏,剩下的人早就被榨干了最后一丝体力,趴在那里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不过从他们羡慕的目光来看,肖恩和马歇尔是他们以后追赶目标。

    距离猎熊已经过去了一周半,他们在猎熊地停留了三天,将大部分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当场进行简单处理,尽可能减轻负重,那三天是这群半大小子记忆中最美好的三天之一,因为他们可以放开限量吃肉。

    汤水野菜不算,三天功夫,他们整整吃下了将近一千五百磅的熊肉,平均下来,每个人吃的熊肉都超过自身的体重了,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俗语诠释的淋漓尽致。

    肖恩他们并没有直接回村寨,而是在一座距离村寨十公里的私人猎人小屋中。

    或许因为自己的秘密太多,相比村寨中的家,肖恩更喜欢这里,在这里他可以无拘无束的做任何喜欢做的事情至于这些孩子们,他们从开始懂事便跟着肖恩,言行举止早就被同化了,再怪异的事情从小就见,自然而然便习以为常。

    经过八年的修建开拓,这里早就脱离了私人猎物小屋的藩属普通的猎人小屋可没有菜园和麦田,也没有专门的储藏室、蒸浴房、研究室、训练室和工程作坊。

    肖恩他们完全将这里当作自己的秘密基地来建造,前世孩童的梦想,没想到这一世实现了。

    等到重新平复呼吸后,肖恩深吸一口气,重新没回了浴池中,开始了新一轮记数。

    一、二、三……

    在这种闭气的情况下,时间变得十分的缓慢,五官变得十分敏锐,肖恩甚至能清晰听到自己心跳声音,他刚刚记得并非秒数,而是自己心跳数,随着时间推移,心跳变得越来越缓慢,同时也变的越来越强劲,就像一面鼓,“咚咚”的轰击着他的胸膛。

    “一百九十八、一百九十九、二百……来了。”

    等到二百的时候,一种只有肖恩才能够体会到的质变正在他的体内,他的心脏、血管内发生。

    肖恩右手的那个奇特火焰状烙印再次浮现,不过这一次并没有一闪即逝,而是持续闪现,一道道火红色的血管开始浮现,顺着手臂开始向上蔓延心脏的方向。

    肖恩手臂周围的药水温度正在以惊人的速度降低,就好像药水的热量正在被那个火焰状的烙印吸走。

    事实也是如此。

    被肖恩右手的火焰状烙印吸走的可不仅仅是热量,还有其他物质,原本浑浊药水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澈,实际上,现在已经处于收尾阶段,最开始的时候,药水可是呈现半固体状态,温度更是高达八十多度,一般的人进来,直接煮个半熟。

    五百!

    肖恩再次站起身,不多不少,正好五百,而浴水已经变成常温,并且十分清澈。

    “熊骨秘药熬制的浴水蒸浴一小时已完成。”

    “为期十六周的力量强化训练完成。”

    “此次训练周期累计获得0.45点属性,力量0.15,敏捷0.05,体质0.1,智力0.05,意志0.05,感知0.05。”

    “目前主属性为力量1.8,敏捷1.75,体质1.65,智力2.65,意志3.15,感知2.85。”

    “请选择新的训练模式常规训练、强化训练、极限训练。”

    “强化训练。”

    “请选择训练侧重方向力量、敏捷、体质、智力、感知。”

    “力量。”

    “已选择力量强化训练模式,第一周第一天,山地变速快跑三十公里、标准蛙跳八组(每组二百个)、标准卧推八组(每组二百个)、一百五十米三段射八组(每组五十),熊骨秘药熬制的浴水蒸浴一小时。”

    火焰状烙印并没有消失,而是投射出来一个头颅大小的半透明屏幕,大量蚊蝇小字瀑布掠过,无论是那个半透明的屏幕,还是那些文字全都是由一团团细小火焰扭曲组成。

    此刻的情形十分奇异,但是无论肖恩,还是在旁边浴池中泡澡的孩童们都见过不怪,再奇异的东西,若是与生俱来,相伴十余载都会习以为常,顶多是那些年岁较小的孩童满脸羡慕的赞叹一句“好厉害。”

    火之烙印。

    这是肖恩对它的称呼,这个世界与前世最大的、最本质的区别,这个世界是存在魔法的,虽然这种魔法的威力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那么无所不能,但是它确实真实存在的,能够被极少数的人感知并掌控。

    不过在这个世界并不叫魔法,而叫术法,它的传承很大程度上依赖天赋,有天赋的人,即便是没有老师的教导,时间到了,也会自发觉醒,成为一名术士,若是没有天赋的人,任凭如何努力,也很难接触到那种无形无质的力量。

    在阿沙恩大陆有一个非常流行的观点,认为这种天赋并非完全无迹可寻,血脉在其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对这种观点,肖恩持保留意见对于这种完全超出他前世所学范畴的事物,尤其是没有任何实物证据的观点,他都会持保留意见。

    肖恩很幸运,非常幸运,他不仅是极少数人中的一个,还是少数人中的少数人,这种独特的烙印并不是每术士都有的。

    据肖恩的母亲,一位密语级的术士说,这种术法烙印只会在拥有安迪斯人血统的人身上产生,这是三百年前安迪斯帝国的先民留给子孙们的宝贵财富,是王者的象征。

    怎个王者之法,那就不得而知,反正截止目前,肖恩没在自己身上发现什么王者之气。

    肖恩的术法启蒙老师便是他的母亲艾琳娜,她既不是一个合格母亲,也不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属于心血来潮性的人。

    来了兴致,不管肖恩能不能听懂,将他拽过去,灌输一大堆术法知识,若是没有了兴致,便丢给他一堆晦涩难懂、没有系统整理过的术法典籍自学。

    自从肖恩断奶后,艾琳娜更是一年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不见踪影,偶尔回来,也是行色匆匆,忙碌自己的事情,若非有着前世记忆,肖恩能不能长这么大,都是一个未知数。

    影响是互相的,也许是从小到大表现出来的超出寻常的独立,让肖恩母亲养成了这种不负责任的习惯。

    至于父亲,肖恩从没见过,也从没听母亲提起过,好像艾琳娜自己繁育的肖恩一样,从来没有这个人存在过,若非肖恩百分百确定艾琳娜是自己亲生母亲,都要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三流小说狗血剧情中人物被艾琳娜抱养回来的。

    对肖恩来说,有这样的母亲好处明显多于坏处,至少大部分时间不用费尽心机掩饰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就算偶尔露出马脚,也可以用她不在的这段时间自学的来解释。

    对于这一点,肖恩的母亲从来不怀疑,就像所有的母亲一样,都认为自己的儿子与众不同,就算是偶尔展露出异常,那也是天经地义的,虽然肖恩展现出来的异常比较多一些。

    自从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艾琳娜认定开启宿慧后,肖恩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再解释了虽然肖恩现在状况称之为开启宿慧也不为过。

    从所接触的典籍来看,这个世界对术法的研究更偏向运用,而非术法的本质,就算偶尔有关于术士本质的典籍,也浮于所谓的光、暗、火、水、土、风元素学说,认为这些元素是构成这个世界的基本元素。

    对于曾经接受过原子、分子近代物理科普教育的肖恩来说,这种从术法效果逆推出来的理论学说明显站不住跟脚两个世界的相似性,注定了他们的构成根基和物理法则不会有根本性差别。

    随着自身能力的增长和对术法的了解越深,肖恩越确定这一点,至少不会那么简单,即便是术法也必须遵守物理法则,能量守恒定律便是其中一条核心定律,它赖以存在的能量是转化来的,而非凭空变出来的。

    施展术法是一件极为消耗体力的事情,就像先前他施展的火焰箭,即便是借助了特殊箭支,他顶多能施展三箭,休养半周才能完全恢复。

    箭支是用高山寒铁松主杆制作而成,这种只生长在海拔三千米以上的低矮高山寒松的树枝不仅拥有惊人密度,重量丝毫不比同体积钢铁差,还拥有惊人油性,小小的一块枝干能够燃烧一夜而不熄,这支寒铁松箭在短短十几秒内化为灰烬自然不可能是自我燃烧。

    事实上,在射出的前的十几秒准备中其已经燃烧完成,力量被肖恩人为凝聚不散,然后再瞬间释放,以此达到攻击目的。

第七章 实时监控

    在这个过程中,火焰的大部分能量都源自高山寒铁松箭杆,肖恩自身消耗的力量主要是作为一种加速其分解燃烧的催化剂和控制它的稳定剂。

    将高山寒铁松箭换成普通的箭支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消耗与威力完全不成正比,一支普通硬木箭杆中蕴藏的能量只有高山寒铁松箭杆的十分之一,等到推送百米,能量消散的差不多了,威力比普通的箭支强的相对有限。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消耗的精气神却少不了多少,顶多让肖恩施展的数量增加一倍。

    若是不借助外力,哪怕是有火之烙印的帮助,仅仅是一箭,便能够抽空他的精气神,陷入深度昏迷。

    至于像臆想中的传送门,比核弹还要恐怖的末日禁咒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

    肖恩曾从自己的母亲旁敲侧击的了解到一些关于最强大的掌控级术士的实力,别说是距离人型核弹,就算是距离人型导弹都有一段遥远距离,实力也就介于卫级与校级之间。

    通俗的讲,就是面对一个整编制的百人卫,掌控级的术士还有一战之力,但是换成一个整编制的校卫,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否则会被活生生耗死。

    而且这个前提还是建立在普通军队上面,若是换成由大量骑士和骑士扈从组成的精锐骑士团,能对付一队就相当了不起了。

    这种情形只存在于假设中,现实中永远不会出现,因为每一名掌控级术士,就算不是一方领主,也将会是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身边的追随者无数,平时连出手的机会都少的可怜。

    这些对肖恩来说都非常遥远,到目前为止,他接触的术士就他母亲艾琳娜一人。

    从术法力量展现出来的一系列特性看,更像是科学角度中的辐射,绝对涉及到了原子级别,因为只有这种级别才能够瞬间完成一件事物形态的转变,瞬间释放出大量能量。

    辐射实际上是一个中性词,在前世之所以臭名昭著、闻之色变,是因为核武器以及其特殊的杀伤方式辐射污染带来的连锁反应,加上刻意夸张化的传播,让人从心理产生了恐怖和畏惧,不自觉的对所有的辐射敬而远之。

    但是辐射无处不在,只要存在能量流动的地方,便有辐射的存在,每个生物体都是一个辐射源,只不过这种辐射处于微观状态,平常根本感受不到罢了。

    不过这只是肖恩的猜想,想要真正验证,凭这个世界现在极度落后的科技手段,他要走的路不是一点半点的长。

    到目前为止,火之烙印主要有两大用途。

    刚刚类似智能终端的情况便是其一,看起来科幻味道十足,不过却与电脑程序没有半毛钱关系,而是纯粹术士力量。

    火之烙印可远远不止露出来的这么一点点,而是与肖恩的血管纠缠在一起,密布他全身上下每一个组织,若是反过来看,火之烙印实际上是经过术法力量改造变异的血管组织。

    这个世界上的主流观点,术士通过血脉传承并非完全没有原因的,无论是修炼还是使用,都与血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最开始对术法力量感知和操控并不熟练的时候。

    术士学徒们通常像骑士战士们那样锻炼自己的身体着手,旺盛气血,对掌控术士力量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术士的修炼中,利用术法力量强化改造血管是第一步,只有经过专门强化的血管,才能够承受的了狂暴的术法力量的涌动。

    肖恩掌控的火焰力量便是最明显的代表,若是他胆敢将没经过稀释的火焰之力引入除了右手以外的地方,狂暴的火焰之力会将他沿途的血管全部摧毁,最后爆掉他的心脏。

    这是肖恩产生术法力量是一种人体电磁辐射力量猜测的根基之一,人体中的电磁能量是一种概念,经过电磁能量汇聚的物质能量又是另一种概念。

    电磁能量能够改变身体对某种能量的承受能力,若是换成本土术士专业术语这种能力叫做元素抗性,元素抗性只能无限的接近理论极限,却没有办法做到真正免疫。

    就拿肖恩来说,他火焰和温度方面的抗性明显比常人要高一些,也就高到短时间内不会被普通沸水烫伤,这还是从小坚持训练的结果。

    至于火焰想都不要想,就算是最普通的木柴燃烧发出来的火焰温度也高达八百,若是肖恩脑残的没事跑到烈火中玩,结果只有一个将自己活生生烧死。

    术士们在施展术法的过程中,并不是和术法力量直接接触的,就算是有接触,也是瞬间,在其对自己造成伤害之前,将能量释放出去。

    利用术法力量强化和改造身体的好处显而易见,不仅让术士们拥有更加强大体魄,并且与术法力量的契合度更高,施展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身体完全术法化是成为操纵级术士的最基本要求。

    不管是电磁辐射也好,术法力量也好,反正这种力量与人体的细胞构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让每一名术士对自身的感知都远远在普通人之上,身体的每一丝变化,都逃不过术法力量的感知。

    研究术法力量的过程,也是一个研究自我身体的过程,这让他们修炼起**的时候,往往比骑士们更具有效率,因为他们的修炼更具有针对性。

    而烙印则将这种能力更加具现化,与大脑的直接联系,让它可以共享大脑的部分资源,一台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智能生物电脑便应运而生**是硬件、大脑是软件和核心处理器、血管是数据线、术法力量则是数据载体。

    这是肖恩前世与今世完美的碰撞,相比起他母亲的魔法书造型的烙印,他的显得高大上了很多。

    最奇妙的是,烙印占用大脑资源明显是在无意识中进行的,就像人类的呼吸、心跳,虽然存在,通常却感觉不到,若是想的话,又可以随手调出来。

    这种信息不仅包括当前的,还包括以前的,只要肖恩想,他甚至可以调出他刚刚出生那一刻的身体状态,受前世记忆影响,火之烙印用一种对肖恩来说最浅显易懂的模式描述他的身体状况游戏数据。

    力量、敏捷、体质、智力、意志和感知,这六大主属性是一个身体协调综合值,这个数值并非像游戏中那样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实时监测数据,看到的只是当前状态,此刻算是肖恩的最佳状态。

    在通过六大主属性分析肖恩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之前,需要了解一个标准火之烙印的衡量标杆,若是没有衡量标杆,这些数值只是一堆无意义的数字。

    火之烙印的衡量标杆是肖恩自定的,在火之烙印的帮助下推算出来的理论数值,即肖恩前世十八岁所具有的最佳状态的属性值全部设定为1这个标准并不是一定适用于阿沙恩本土居民,但是对于肖恩却是最直接、最了当、最适用的。

    清楚了这个概念,再回过头来看肖恩的属性值,意义便完全显现出来了。

    力量1.8,敏捷1.75,体质1.65,智力2.65,意志3.15,感知2.85。

    肖恩前世虽然算不上体育健将,学习也算不上出类拔萃,但是好歹四肢健全,头脑清晰,经过了社会主义教育流水线的十六年锻打,各方面都算是中流靠前。

    但是和这一世一比,完全成了渣。

    力量、敏捷、体质,三项身体硬指标,十五岁便是是上一世十八岁的一点六倍还有余,这还是肖恩刻意控制**训练的原因。

    他这个年龄无论是骨骼还是内脏都没有发育完整,适当的训练有意于他们的成长,过度的极限训练反而会带来不可逆的伤害,得不偿失。

    十三岁的时候,肖恩曾经进行过一次为期八周的极限训练,结果只收获了0.8点属性,其中有将近一半是意志,力量、敏捷、体质三项硬指标的收获寥寥无几不说,之后还进行了两期常规恢复训练(每期八周),耗费了近百磅药材,才将身体调整过来。

    相对于每期都能够收获0.3-0.5点属性的强化训练,从总体来看,极限训练并不合算,至少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合算。

    火之烙印所说的极限可不是夸张说法,而是真正的极限根据火之烙印监测数据反馈出来的肖恩的生理极限,以压榨出每一丝潜能作为最终训练目的。

    与其说是锻炼身体,不如说是锻炼人的意志,因为到了后期,极度疲惫会让人的感知能力大幅度下降,更多时候是凭靠意志支撑着,松气的结果便是失败。

    若非肖恩前世曾经和病魔搏斗过数年,在痛苦和绝望中将自己的意志磨练得无比坚韧,上一次只怕会半途而废,在身体硬性指标没有全部达到2之前,肖恩不准备再开启极限训练。

    智力、意志、感知,三项软件则是将前世甩了十八条街,平均将近三倍。

    相比起能够直接体现出来的前三项,这三项是一种比较模糊的概念,它们就像一台电脑的核心内存一样,虽然肉眼可不见,但是他们的影响却是无处不在,这三项在很多地方有关联性,关系十分密切。

第八章 火起

    这里的智力就是指的字面意思,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是指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他的情况,肖恩并不是特别清楚,但对于记忆力这一项,他是深有感触,他现在虽然做不到过目不忘,却也相去不远,只需三遍速记,他便可以轻易背诵任何他想要深记的。

    若是前世有这种变态的记忆能力,什么清华北大、哈佛剑桥全部手拿擒来。

    尤其是智力达到2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让肖恩感到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

    很多已经被他遗忘的事情,正逐渐的回想起来,包括前世的,这种回想不是泛指某件事情,而是事情的各方面的细节,不仅当初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就连以前很多自己没有注意到的,都在大脑中复原。

    包括很多只是一眼扫过的知识,当初学的时候,云里雾里的高数、物理题,现在回想起来竟然没有半点难度,一切是理所当然。

    肖恩大脑有点趋于一台超级电脑转变,那些记忆便是他内部的储存资料,术法力量远远没有想想的那么简单,影响的不仅是**,还有大脑。

    相比起智力来说,意志则是一个更模糊抽象的概念了,它的最具现表现便是意志力,通常肖恩将其视为自我控制的能力,尤其是在火之烙印制作出来的计划方面,这一点表现的尤为明显。

    若是肖恩生出偷懒想法,意志数据通常不会太高,也可以反过来说,意志数据不高的时候,肖恩便容易产生偷懒的想法,两者之间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共生关系。

    感知的意义就很广了,不局限于眼睛,身体触觉、嗅觉,都属于感知的一部分,包括神乎其神的第六感,感知的提升是身体能明显感受到的,比如眼睛看得更远,鼻子嗅觉更加发达,身体周围的感觉更加灵敏。

    有的时候,肖恩能够模模糊糊的感觉自己身后某物体的形状、颜色、运动状态,相信将感知提升到一定程度,人将会失去视觉死角。

    肖恩很喜欢这种能够实时掌控自己身体状态的感觉,这能够给予他很深的安全感。

    “唐,唐,唐,不好了,不好了,好大的烟,从村寨方向冒出来的。”一个出去放水的半大小子急急忙忙的跑了回来,一脸惊慌。

    “什么?”不光是肖恩、马歇尔,其他的孩子一股脑儿的冲了出来,虽然大多数时候,他们并不喜欢呆在村寨里面,却不代表他们对村寨没有感情。

    “是村寨,没错,不过不是菲尔他们放的狼烟,更像是村寨失火了。”马歇尔肯定的道。

    “嗯,知道了,你们将这里整理一下,我先去看看。”肖恩一声不吭的返回猎人小屋,再出来已经全副武装。

    “放心吧,我们随后就到。”马歇尔用力拍了一下肖恩的肩膀,“不要冲动,做什么之前,先想想他们。”

    十多年的相伴,早已经摸清了彼此的脾气,别看肖恩遇到什么事情,都一副冷静、漠不关心的样子。

    实际上,冰冷的外表下掩藏着岩浆一样滚沸感情,最重要的是,按照艾琳娜女士的往日习惯,这几天是她最有可能返回村寨的日子。

    这一点从猎人小屋选择的位置上便可以看得出来,当初他们选择猎人小屋的时候,挑选了三个点,相比起这个点,另两个点拥有更好的地理优势和发展空间。

    但是肖恩想都没想的便拍板选择这里,虽然他从来没有解释过,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因为在这里能够直接俯视到村寨方向,若是出了事情能第一时间知道。

    “知道。”马歇尔得到回答的时候,肖恩人已经在十几米开外。

    “巴顿,拜托你了,照顾好他,去吧。”

    “汪汪!”头犬巴顿低叫几声算是回应,带着猎犬群紧跟着肖恩而去。

    “阿诺德、艾文,你们两个准备一下,带上山鹰,跟我去接应肖恩,其他人留下来看好家,就算是发现了入侵者,也不要理会他们,第一时间撤到避难所去,没有听到我们的暗号,不准回来。”马歇尔用力的捏了捏岁数最大的那个半大小子道,“朱利安,照顾好弟弟妹妹们,就算我们没有回来,也带他们好好的活下去。”

    “马歇尔大哥……”

    “马歇尔大哥,我们一起去,我们生死都在一起,绝不分开。”

    听到最后一句话,那些半大小子们憋了半天的泪水再也绷不住了。

    “说什么傻话呢!”马歇尔重重的拍了哭的最凶的半大小子一巴掌,“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好好的活着,我和唐都是唐常讲的故事里的猫妖,都有九条命,不会那么容易死,我可不想等我回来,你们却都已经成了野兽的粪便。”

    “哎呀,刚刚竟然没有来得及跟唐告别,要是他们回不来,岂不是……”

    “不准说这样的丧气话,唐那么聪明,那么厉害,可是能够单独猎杀巨熊的巨熊猎人,一定不会有事的,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守好家,这里可有唐不少的宝贝,若是坏了,他会心疼死的。”

    “差点忘了,我们应该先把防御陷阱启动起来,这可是以前唐再三强调的,若是等他回来发现陷阱没有启动,肯定会不高兴的。”

    “对对,我们不能够让唐失望。”

    “唐不在的这段时间内,我们也要好好的吃饭,好好的学习,好好的训练,争取早日帮上唐的忙。”

    一群小小少年相互鼓励着,忙碌了起来,他们想用这种方式忘记心底最大的恐惧肖恩*唐和马歇尔有可能再也回不来。

    ……

    肖恩的速度很快,快到似乎能听到山风在耳边呼啸。

    往日他非常喜欢这种在山道中奔跑的感觉,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心脏在体内的脉搏,甚至能感受到血液在血管中流动的声音,那股旺盛的生命力是如此的美妙,当奔跑到极致的时候,心灵似乎都在放空。

    但是今天不一样,肖恩从来没有感觉这条路原来如此长,明明已经跑了很长时间,却没有跑出多远,难道因为自己最近一直进行力量训练,速度已经退步了?

    肖恩头脑很清醒,知道这仅仅是自己的错觉,自己的速度不仅没有退步,甚至还有小幅度提升,火之烙印的实时监控不会欺骗自己。

    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很不对劲,行为模式已经被体内过多分泌的激素所左右。

    若是平时,他早就想办法让自己冷静下来,但是今天他却什么都不想做,只是想遵循自己的本能行动,或许他知道自己冷静下来将会面对什么对死亡的无能为力和恐惧。

    他也很清楚自己现在就算是赶到村寨,也于事无补,因为他所在的村寨防守力量并不算弱,光是射雕手就有七名,更别说年轻力壮的安迪斯猎人,足足有三十人之多。

    平时就算是出去狩猎,也是轮守性质,村寨中总会有三分之一的青壮驻守,何况穷山恶水中生活的山民的民风素来彪悍,就算是妇孺也有一定的战斗力。

    什么人会袭击村寨?什么人有能力袭击村寨?

    至于野兽,肖恩根本没考虑过,安迪斯山脉中确实拥有不少凶悍的捕食者,但是在这些捕食者的食谱上,安迪斯山民只怕排在最末尾。

    就算发生袭击事件,也多数是在人单势孤的猎人小屋,而且还是食物稀缺的隆冬季节,现在正值食物最充足的秋季,就算最莽撞的安迪斯巨熊,你不招惹它,他也懒得理会你。

    难道是其他安迪斯山民村寨?

    这个可能性很快也被肖恩排除了,周边有几个村寨确实因为猎场、水源、林地等问题与自己所在的村寨有所摩擦,不过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多都依从山寨的老规矩解决了,远远到不了武力冲突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方圆几十里的村寨都知道自己和母亲的存在,或多或少的找他们看过病,存着一份医护之情,在这些山民的眼中,术士、巫医是划等号的,可以通鬼神的存在,只有敬畏的份,绝对没有主动招惹的份。

    那么剩下的可能性只有一个山外的人。

    而胆敢冒着被野兽、山民袭击风险,进入山外的人只有一种狩奴人。

    这种推测让肖恩浑身冰冷。

    肖恩虽然是一种血统纯正的安迪斯山民,心中实际上并没有太深的种族观念。

    因为从出生起,他的身体中装的便是一个成熟灵魂,归属感自然单薄了很多,加上这十几年他读过很多这个世界的典籍,其中就包括这个世界的历史,无论是山内的安迪斯山民,还是山外的拜伦联邦的人。

    实际上,三百年前他们是一家,都是安迪斯帝国人,只不过一支是贵族阶层,一个是平民阶层,现在地域的隔断、文化传承、生活方式、肤色样貌等等原因,逐渐变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罢了。

    没有了种族偏见,对山外人肖恩自然也就谈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反正就是一群陌生人罢了。

    但是有一群山外的人,让肖恩深恶痛绝,那就是狩奴人,这群人就是一群披着人皮的恶魔,在山外只怕也是出了名的人渣罪犯,他们进山的目的只有一个烧杀抢掠。

    所有值钱的东西他们都不放过,其中年轻力壮的安迪斯山民是他们最重要的货物之一。

第九章 定计

    安迪斯山民在狩猎捕鱼的过程中,还知道放掉那些幼崽和小鱼。

    狩奴人却不会,他们所过之处只会剩下一片废墟,在他们的眼中,安迪斯山民根本不是人,只是两条腿行走的猎物,用他们的话说,只有两种安迪斯山民是有用的,一种是能够卖钱的,另一种则是死了的。

    在他们眼中,安迪斯山民并不是娘生爹养的,而是山上的野韭菜,今年割了一波,明年还会有另一波冒出来。

    等肖恩赶回村寨时,村寨中大火已经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浇灭了,虽然已经做好了充分心理准备,当真看到村寨中相时,依旧有一股无法抑制的火焰冲进了大脑,无数股暴虐的念头在脑海翻滚,想要放声大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肖恩疯了一样的在废墟中钻进钻出,找到的只是一具具冰冷的尸体,只有少数还能够辨认出他们的面目,大多数已经变成了扭曲焦尸,多数是妇孺孩童,他们是被活生生烧死的,面对这种人为性纵火,就算是密室也没有办法保护她们的安全。

    直到在一名已经死去多时的年轻母亲怀中找到了那名小脸都被捂的发青的女婴,肖恩才从狂乱中回过神来。

    他记得这名女婴,当初她的母亲难产,是他接的生,本来是找他母亲的,母亲没在,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这是他第一次接生,也是唯一一次接生。

    名字也是他起的伊莲娜,古安迪斯帝国语中小鹿的意思,她拥有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

    他也记得她的母亲,是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嫁到村寨中还不到两年,正是如同鲜花的年纪,她应该还能够生四五个孩子的。

    相比起她爱笑的母亲,她的父亲是一个十分刻板的人,同样也比肖恩大不了几岁,却是村寨中少数讨厌肖恩的几个人之一,从小便认为肖恩是一个怪胎,一只披着人皮伪装的狡猾饿狼,这也许与当初被只有五岁的肖恩揍过,留下了心理阴影有关。

    不过平心而论那是一个年轻努力的棒小伙,拥有一手比肖恩只强不弱的箭术,是村寨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射雕手,他应该有一番非凡成就的,现在同样也变成了一具冰冷尸体,身上满是各种各样伤口,但是没有一处是在后背上,他是为了保护村寨,保护妻女力战而死。

    肖恩想起了很多人,既有喜欢他的,也有不待见他的,既有他喜欢的,也有他讨厌的,但是现在大多数人已经变成了一具具冰冷尸体。

    肖恩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一名看客,看着这座村寨的悲欢离合,偶尔加入他们,也是一种住客身份,从来没有真正的融入过他们,毕竟这里只是艾琳娜为了生下他随便选择的,若是当初选择其他村寨,他或许连他们都不认识。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感情这种东西也不是因为主观意识而决定的,当生活出现交际,无论悲欢离合,感情早已经不知不觉的滋生。

    唯一不算好消息的好消息,他们的房屋并不在烧毁的行列,里面并没有母亲回来的痕迹,不过想来也是,那可是一位密语级术士,虽然距离掌控级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加上这么多年从肖恩身上汲取的小手段,战斗力就算是达不到卫级,也相差不多,若是有她在,闹出来的动静不可能这么点不说,对方敢不敢攻击城寨,还是两说。

    “我是不是很无情?”这是马歇尔再次见到肖恩时,肖恩问的第一句话。

    马歇尔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的坐在了他的身边,因为他知道,肖恩现在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听客而已。

    “其实我能够为村寨做很多的,你知道的,我懂很多东西,我可以制造更加先进的弩箭,我可以为村寨设置更加健全的防御体系,我可以教他们更加先进的耕种技术,我知道很多种让村寨变得更加富裕的办法……但是我什么都没做,这么多年了,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像老鼠一样蜷缩在自己打造的洞里,偶尔用医术帮助他们一下,也不知道是出于真心还是只是为了试验自己的疗法。”

    “因为我怕,怕招来杀身之祸,怕他们把我当成怪物。”

    “哈哈,因为我怕被当成怪物,所以我什么都没做,但是从一开始我就是一个怪物,你见过刚刚生下来几个月就能够听懂别人说话的婴儿吗?你见过两三岁就收养一堆孤儿,教他们认字为自己做事的孩童吗?你见过看到自己的同胞依旧生存在温饱线之下,有办法却不拿出来的冷血怪物吗?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冷血怪物,”

    “你不是怪物,更不冷血。”马歇尔一脸认真的纠正道,“若是你真的冷血,你就不会将我们从荒野中捡回来,若是你真的冷血,你就不会坐在这里大发牢骚,你自己以前就说过,没有相匹配武力的财富就是最大的罪恶之源,若是你真的为村寨创造出大量财富,不用山外的人,山里的人就会把村寨夷为平地,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自己太弱小,若是我们足够强大,自然不用再像以前顾前顾后,做以前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刚刚我们清点了一下,数量只有人口的三分之一,除去一部分外出狩猎未归,还有一部分应该被狩奴人给带走了,按照时间推算,大后天日落之前,他们不可能回到巴士底,我想我们现在应该有能力做点什么。”

    “没错,我们确实有能力做点什么,我们也应该做点什么。”马歇尔一语点醒了陷入自责不可自拔的肖恩,双眼中爆发明亮的摄人光芒,“血债必须用血债偿还。”

    “血债血还。”马歇尔、阿诺德、艾文纷纷响应道。

    “来,我们筹划一下。”肖恩抽出一支箭,在地上简单的画了几笔,一副栩栩如生的简易地图便出现在了四人面前。

    若是有其他老安迪斯拉山民猎人在场绝对会被震撼一下,因为这是小半个安迪斯环形山的地图,很多生活在这里一辈子的安迪斯山民都不一定清楚自己所居住的地方什么样。

    其他三人却习以为常,因为他们曾经陪伴肖恩走过这里的大部分地方。

    “从交战的规模来看,对方是一个大型狩奴队,至少有五名骑士,五十名骑士扈从和一百名辅兵,否则他们不敢这么深入,深入到这里,一路上他们应该有不少收获了,咱们的村寨八成是他们攻破的最后一座村寨,或者说,咱们的村寨只是在他们返航的路上,被他们顺手攻破的。”

    恢复冷静的肖恩大脑飞速的运转,他的推测并不是没根没据的瞎猜,过了这道山梁往北,就是食腐者克莱顿的地盘。

    克莱顿的实力算不上可怕,但是这只老狐狸本身就与狩奴城巴士底不清不楚,据说私下中他们有着关于人口的秘密交易,但是一直没什么实质性证据。

    就算是拿出证据也没用,安迪斯山民本身就是一盘散沙,诺大的山脉中大大小小的各种势力没有五十也有三十,原本还有个三寨八洞算是有头有脸的势力,偶尔聚集起来还能和山外的人斗争几个回合。

    自从三十年前发现了一座铁矿,三寨八洞争得头破血流,伤了元气之后,就一蹶不振,渐渐的沦为了普通村寨。

    食腐者克莱顿只喜欢吸血,不是喜欢治理,周边被他祸害的不轻,除非是攻击食腐者克莱顿的大本营,狩奴队在那里根本无利可图,若是想要对付食腐者的话,这点兵力远远不够的,必须再增加三倍以上才成。

    这个老狐狸越老越胆小,对自己性命爱惜的很,手下的射雕手足足有一个中队(三十人左右),实力不可小窥。

    若是往东则是碎颅者麦基的地盘,相比起食腐者克莱顿,这位主可是实实在在的实力派,他的祖上便是三寨八洞之一的上水寨,现在虽然有点没落了,但是饿死的骆驼比马大,上水寨依旧是是周边最大的村寨之一。

    自从上一任寨主,也就是碎颅者麦基的父亲与更东边的肯塔纳野蛮人联姻后,他们的实力有所回转,周边的村寨陆陆续续又以其为首了。

    相比起喜欢用射雕手的食腐者克莱顿,拥有一半肯塔纳野蛮人血统的碎颅者麦基对狂战士更感兴趣,他周围云集的都是嗜血好战之徒,他是一个典型的种族主义者,对山外的人十分仇恨,别说是狩奴队,就算是山外来的商队,被他们发现了,也会杀个鸡犬不留,平时都是他们去找狩奴城的麻烦,狩奴队鲜少敢往他的领地跑。

    狩奴队就是欺软怕硬的豺狼他们到山里来是发财的,不是打仗的,若是在这个过程中损失太多的人手,那就得不偿失了。

    “仅凭我们很难做成这件事情,这样,我们兵分三路,我跟上去找狩奴队,尽可能的探查清他们的状况,并拖住他们的步伐,阿诺德、艾文你们留在村寨中,等那些出去狩猎的村民,他们回来第一紧要的事情并不是去支援我,而是处理村寨中的尸体,现在天气这么炎热,一旦引发了瘟疫就不是一村一寨的伤亡了,马歇尔你想办法去找更多的援兵,用我和我母亲的名义,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大的。”

第十章 蛰伏

    “不行,咱们互换一下,我去盯着他们,你的口才比我好,跑的又比我快,身份更加不用说,你去搬援兵更合适。”马歇尔对肖恩的分工提出了意见,每次都是肖恩冲在最前面,将他们护的严严实实,都有点分不清谁是谁的护卫了。

    “你还知道我跑得比你快。”肖恩锤了锤马歇尔结实的胸膛道,“放心好了,我有多爱惜自己的性命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将自己置于绝境的,想要为我遮风挡雨,先让自己变得足够壮实才成,等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你想往后退,我也会把你踢到前面去,不要忘了,你未来可是要成为我的将军的,与巴顿一样。”

    头犬巴顿懒洋洋的扫了马歇尔一眼,目光中有着人性化十足的不屑,意思是马歇尔没有资格与他平起平坐,让马歇尔有种打人的冲动。

    “好吧。”马歇尔有点郁郁,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肖恩比自己更加适合侦查工作,不仅因为对方比自己跑的快,箭术好,还因为对方的脑子比自己好用太多,解决突发事件比自己拿手的多,每次与对方对比,都是一个打击自己的过程,“一定要小心,不要被热血冲昏了脑子,宁可放他们出山,咱们另想办法,也不要干缺心眼的傻事。”

    “放心好了,这个世界上让我干缺心眼傻事的人还没出生呢,包括你们。”

    “虽然这句话听起来很伤人,但我还是希望你说的是真心话。”马歇尔无比认真的道,“从来都是我们欠你的,不是你欠我们的。”

    “一堆屁话,在这之前,先将她送到猎人小屋那边,不要再让她出事了。”肖恩小心翼翼将小伊莲娜交到马歇尔手中,慎重的如同交出一块无比贵重的钻石。

    “放心,她不会有任何事情的,她一定会健壮的长大,长成像她母亲一样的美女。”马歇尔重重的点头应道。

    交到他手中的不仅仅是一个女婴,还是肖恩一个感情的寄托,对被毁灭村寨良心自责和愧疚,虽然村寨被毁和他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他总觉得自己以前能做些什么,而没有做,是对村寨的一种亏欠。

    若非这条小小的生命,还不知道彻底爆发的肖恩会干出什么歇斯底里的事情。

    肖恩上一次抓狂已经是七年前的事了,他们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食人村寨,见识了里面惨绝人伦的情形后,当天夜里,那个村寨连同方圆十几里的山林都化成了灰烬,虽然肖恩从来没有说过,但是马歇尔知道是肖恩做的。

    狩奴队返回狩奴城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条是顺着河谷地往西走两天,然后再转北走两天半的山路,另一条则是顺着山梁走,直接往北穿,不过比起第一道路,他们要多走三分之一的路程。”

    他们进山的时候应该走的第一条路,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隐匿踪迹,而且河谷地向来是村寨最密集的地方,方便劫掠。

    现在返程,他们走第二条路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七十,山梁虽然不好走,还要多走路,但是视野开阔,不容易被偷袭。

    追踪是一个技巧活,哪怕身边带了猎犬和山鹰两大追踪利器,但是有方向的追踪明显比漫天撒网效率更高。

    狩奴队的行为模式并没有跳出那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肖恩仅仅用了三个沙漏的时间便找到了他们。

    狩奴队的规模比肖恩预计的还要大,粗略估计将近一个校卫(百人为一卫,三卫为一校),加上狩来的奴隶,整个队伍超过了七八百人,连人带马,行走在山梁上,足足能拖出半里地去,这么明显的目标,就算是没有猎犬山鹰的帮助,肖恩也很快能找上他们。

    敌人的数量超出了原先预测也不完全是坏事,这会进一步拖慢他们的行军速度。

    在展开追踪之前,肖恩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发泄掉了心中憋着的那股火气,对此他已经轻车熟路,一阵自虐式的高负荷运动,释放一部分年轻身体中的激素,心情自然便会被理智所掌控,这个时候的他冷静的近乎冷酷。

    这种状态的肖恩是一名非常优秀的猎人,当初为了狩猎安迪斯巨熊,他们足足花了一年的时间去观察那头安迪斯巨熊的生活习性,又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精心构造连环陷阱,面对更加强大的狩猎队,他自然不会贸然行动,没有射出去的箭才是最危险的。

    ……

    “停下,停下,停下,你们这群废物,想要颠死我吗?”巴特利*费伦从滑竿上跳了下来,一边揉着腰一边大声怒斥,“你们这些山里面的野人不是在山地中如履平地吗?怎么抬个滑竿颠成这个样子?你们是不是心存不满?故意的?哈……你们还敢跟我瞪眼,长能耐了是吧,是不是等一下还要心存报复,直接把我扔到山崖下去?你们这群欠抽的家伙,半天不挨抽就难受,我抽死你们这群蛮子,抽死你们这群不知道规矩的蛮子。”

    巴特利越说越来气,抄起精致牛皮鞭对着两名安迪斯山民担夫劈头盖脸的一顿打,贵族家庭出身的他,可是从小就受过骑士训练的,虽然水平不怎么样,力气实打实的有一点的,现在下了狠力气,鞭鞭见血。

    那两名精壮的安迪斯山民担夫愤怒的浑身都颤抖了,但只是低着头,不敢反抗,不是他们贪生怕死,而是他们的妻儿也在队伍中,一旦他们出手反抗,自己一个人死是小事,殃及自己的妻儿族人才是大事。

    这是有前车之鉴,他们的前几任,就是不堪羞辱,想要反抗,还没等到出手,要么被当场干掉,要么就是当场被制服,前者还好一些,至少一死百了,他们的妻儿也能跟着死得痛快,惨的是那些被重新制服的,这些人渣会当着他的面,将他们的妻儿族人活生生的折磨死,然后再一点点的杀死他们,现在还有一个还剩下一口气,拖走后面,完全不成人形。

    他们知道,这是杀鸡给猴看,告诉他们反抗和逃跑的下场,同时也在磨他们的性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残暴手段,一点点磨掉他们的反抗意志,然后成为任他们宰割的私有财产,但是各种各样的牵挂又让他们没有办法轻易赴死。

    狩奴人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狩奴手段,那些有利用价值的奴隶都会留一两名他们的至亲之人,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再悍勇的人,动手时,也会犹豫三分。

    有一个很有名的驯奴大师曾经说过一句备受驯奴人推崇的名言“人只要妥协了一次,就会妥协第二次,慢慢的妥协就会成为习惯,当完全适应这种妥协生活的时候,一名合格的奴隶便诞生了。”

    “老爷息怒,老爷息怒,跟这些还没有养熟的刁民置气不值当,不值当,等出了山,他们可是要卖大价钱的,打坏了就不值钱了。”一名精瘦中年人快步的迎了上来,笑眯眯的劝解,虽然有着一张十成十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却操着一口地地道道的拜伦语。

    被他解围的安迪斯山民不仅没有感激他的意思,反而冲着他的脚下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不屑不言而喻。

    像精瘦中年人这种人,虽然有着一副正宗的安迪斯山民面孔,但已经不算是安迪斯山民了,他在山外出生长大,他的父辈、爷爷辈乃至数辈之上就已经是奴隶,他出生之后自然也是奴隶,像他这种完全在奴隶环境中长大的人,已经不再以奴隶为耻,有的甚至以奴隶为荣,也就是俗称的熟奴。

    若是普通的熟奴还不可恨,毕竟他们只是因为环境早早丢失了自己自由和人格的人,真正可恨的是像精瘦中年人这样的熟奴,他们利用自己的一张安迪斯山民的脸,混入大山中,探查山寨的位置和防御情况,然后为狩奴队引路,屠杀狩猎那些或许曾经帮过他的安迪斯山民。

    这种人在安迪斯山民中还有一个别称“鬼奴”,不人不鬼的奴才,安迪斯山民对于这种人的痛恨程度甚至还在狩奴队之上,要么不落到安迪斯山民的手中,一旦落到安迪斯山民手中,他们想求速死都难。

    “老爷我还差他们两个钱?老爷我每天吃的早餐也够买下他们十个,而且还是训练好了的,比狗都听话的,你又算老几?竟然敢管老爷的事情。”巴特利手中的牛皮鞭不仅没变轻,反而加重了两分,有几鞭子甚至是擦着精瘦中年人的头皮而过,看架势,稍不合意,准备连他也一起抽。

    “不敢,绝对不敢,小人只是老爷花钱雇来的一条狗,一条带路的狗,狗又怎么敢管主人的事情呢!而且整个巴士底,整个索伦城,整个曼育军领,甚至是整个拜伦联盟,谁不知道费伦家族小少爷的豪爽,又怎么可能缺这么两个生奴的钱呢?”精瘦的中年人稍微一顿,用一种神秘的语调道,“但是小人还是要多说一句,这两个生奴,包括这些生奴对老爷是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

    “哦,怎么个不一样法?若是你真的说出点门道来,这袋金子就是你的了,若是说不出来,老爷先拔了你多管闲事的舌头。”巴特利被对方神神秘秘的样子勾起了兴趣,一脸玩味的看着对方。

    他注意这个家伙好久了,一直想找机会抽他一顿,却没合适的理由,毕竟对方一路上尽心尽力,能够顺利的找到这么多安迪斯山民的村寨,多数是他的功劳,但是对方那张地地道道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却总让他回忆起一些不美好的回忆,让他怎么也喜欢不起来,没想到对方竟然主动送上门来,这可是好机会。

第十一章 分歧

    精瘦中年人胸有成竹的解释道:“老爷你想,你以前买来的奴隶都是已经不知道经了多少手了的,被不知道多少人调教过的,用起来虽然顺手,但毕竟不是第一手的东西,这些人不一样,是老爷您,亲自跑到大山中,亲自捉的,若是能将他们亲自调教成合格奴隶,那是一件多有成就感的事情。”

    “嗯,有几分道理。”巴特利虽然不喜欢对方,但说的确实有点道理,听起来让人很心动的样子,在自己那一群人中,好像还没有人拿到这样的成就,若是真的调教出一两个优秀的奴隶,在假面舞会上带出去,绝对能够吸引一圈目光,“接着说,还有吗?仅仅这些,可不值这些金子。”

    “老爷给那是老爷的赏赐,老爷不给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没有值不值的事情,能为老爷出谋划策是小人的荣幸。”精瘦中年人始终是一副谦卑嘴脸,“若是他们仅仅是农奴的资质,小人绝对不会打扰老爷的雅兴,不过这几位可都是成为角斗士的苗子,你看看他们这胳膊,这腿,尤其是这手,开三石以上的强弓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不定里面就藏着这么一两名射雕手、巨熊猎人,将他们扔到角斗场上磨练几圈,能活下来的就是最优秀的角斗士,若是能在角斗大会上大放异彩,老爷脸上将是多么有光的事情,毕竟其他奴隶主的角斗士都是花钱买来的,而老爷的奴隶是亲手捉来的,不是一个档次的事情。”

    “好,好,非常好。”巴特利一连说了三个好,随手将那袋金币丢给了精瘦中年人,一扫刚刚的颓气,整个脸都在放光,扭头冲着另一个滑竿上的年轻人道,“班森,没想到你的手下还有这样的人才,竟然想出这么美妙的主意,先前怎么没想到呢?你开个价,这个人我要了。”

    那名名为班森的年轻人好像刚刚睡醒,有气无力的打了个哈欠,“若是你喜欢,尽管带走就是了,咱两个提什么钱不钱的事情,这样的人,我父亲手里还不知道有多少呢,他已经露了脸了,以后不能再进山了,也没啥用处了,我都说了狩奴和打猎不一样,是一项辛苦活,你不信,现在信了吧,哎呀我的腰,比跟那些小妖精在床上大战一千回合还要累。”

    “不辛苦!”巴特利红光满面的道,“若是真像……你叫什么名字?”

    “希伯,希伯*科萨,能够为老爷效命是小人的荣幸,小人虽然以后不能够再进山,但是小人还懂得一点驯奴和相人之术,绝对不会让老爷失望。”精瘦中年人大喜过望,这正是他这几天忙前忙后,积极表现的主要原因,现在终于得偿所愿。

    希伯自己也清楚,领狩奴队进山就是一锤子买卖,一旦露了面,再进入大山的风险极度变大不说,还有可能会因为身份暴露中了山民的奸计,导致狩奴队被伏击,很少有人会用已经带过路的鬼奴,自己在狩奴城巴士底的利用价值大幅度缩水,若是能够傍上来自领都的贵族老爷,以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希伯,不错,不错,是个人才,好好干,以后老爷不会亏待你。”心情好了,再看对方就不觉那么惹人厌了,巴特利有点手舞足蹈的道,“若是希伯的计划能成,老爷我到时候可要在索伦城出大名了,到时候他们还敢不敢说我不学无术,最好能将菲利普和帕特莱姆两个蠢货的角斗士通通干掉,让他们成为最大的笑话,哈哈……不行,单单靠运气不成,等回去后,要好生的训练训练他们才成,这样把握性更大,还有多长时间返回巴士底?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心急也没用。”班森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最少还要走两天。”

    “还要两天?!难道就没有近路了吗?”巴特利心急难耐的问道,对于一个急性子的人,有了一个好的想法不立刻付诸于行动,简直比心里有只猫抓还要难受。

    “有近路……”刚刚投靠的希伯不放过任何表现的机会,刚要张口,却被班森一声冷哼,生生的吓回了肚子里,相比起巴特利,他更害怕自己原先的主人,巴特利虽然暴躁易怒了一点,但是这样的人什么样的表情都会直截了当的表现出来,只要你能够摸准他的性格,还是比较好伺候的,而班森则不一样,一天到晚病恹恹的,好像随时都快没命似的,但是真正暴虐起来,让人得慌,最重要的是,你以为已经摸透了这个年轻人,但是很快便发现对方还有更深层的另一面,这种阴晴不定的人,是最难伺候的一类主,在这种人手下,很多时候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班森半坐起来,用狼一样的目光扫了希伯一眼,似乎在警告他没事不要乱说话,嘴中却是散漫的应付着巴特利道:“这怨得了谁?先前可是因为你的一时兴起才跑这么远的,两天前我可就建议回去了,这种事情,尝个鲜就成,谁知道你疯起来没个够。”

    “行了,行了,说教起来跟那个老不死的一个德行,老爷我就是因为被那个老家伙念叨的受不了,才跑出来散心的,不是来听你念叨的。”巴特利没好气的冲着班森翻白眼,“少在这里摆你的架子,希伯已经是我的人,你管不着了,有什么话尽管说,他不敢把你怎么样。”

    “这个……”希伯偷偷瞄了班森一眼,对方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扑克脸,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越是这样,越让他心底发寒。

    “怎么?老爷我说话不如他说话好使?”看到希伯的表现,让巴特利想起了某些不愉快的回忆,双目冒火,鼻子都气歪了。

    “不敢!不敢!”希伯一阵权衡,班森虽然可怕,但毕竟是以前的主人,巴特利才是以后的主子,决定自己日子好不好过的人,一咬牙道,“还是走我们来时的古河道,按照原路返回可以提前一天半,只是风险将会大幅度提升。”

    “风险大幅度提升?胡说八道,咱们先前不就平平安安的进来了吗?再说来的路上咱们已经将所有的蛮人的村寨都扫平了,哪有什么危险可言?”巴特利不满的道。

    希伯心中一边吐槽外行就是外行,一边解释道:“不一样的,咱们先前进来的时候都是自己人,更加容易掩饰行踪,但是现在带着这么多山民,他们中间只要出几个不怕死的,故意闹出一点动静来,就容易让咱们暴露了,这些山民就像老鼠一样,到处都是,就算小人在这里混了十几年,也不敢说将周围村寨的情况全部摸清了,若是咱们路过哪个不知道的村寨的时候,一旦被缠住,那就麻烦了,而且先前被咱们攻破的村寨,很多成年猎人都出去狩猎去了,并没有在村寨中,那些可都是最顶尖的猎人,很多都是敢单人与山中巨兽追涧搏击的狠角色,古河道中丛林便生,对他们藏匿行踪十分有利……”

    “哈,这是好事。”巴特利听后不仅没有闻到里面的浓浓杀机,反而大为兴奋道,“本老爷还担心咱们抓的这些货色水平太差,耽误了本老爷的大事呢,若是真的能抓几个那个什么巨熊猎人、巨虎猎人,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嘿,本老爷带来的骑士的实力你又不是没见过,就凭几个猎人,能够翻出什么浪花来。”

    “不一样,不一样的!”希伯此刻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让自己多嘴多舌急于表现自己,现在将自己坑了吧。

    若是这位老爷出一丁点的闪失,别说是自己,就算是与自己沾亲带故的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活路,他知道自己说更多也没有用了,这样的贵族老爷他见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从他这样的奴隶嘴中说出来的话,不管多么有道理,他们只会听自己想听的,听到自己不想听的,无视掉或者鞭打一顿算是好的,脾气躁高一点的,自己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填的,事后还美其名曰,除掉蛊惑主人的恶奴。

    希伯现在只能眼巴巴的望着班森,将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希望自己的这位前主人能够理智点,不要轻易的接受巴特利的蛊惑。

    希望对方能够明白,偷袭与被偷袭完全是两码事,草原和山地完全是两种截然的战场。

    若是前者,一名武装到牙齿上的骑士带着三五名扈从就能够追的一小队(十人)的山地猎人四处乱跑,若是换成了后者,一两名山地猎人便能够将将一个中队(三十人)的骑士耍的团团转。

    也不想想,要是骑士能在这里发挥出威力来的话,曼育军领的铁骑早就踏平这里了,哪里还由得这些山民逍遥这么多年?哪里还需要巴士底这个专门的狩奴城帮助他们猎奴?

    班森直接无视了希伯哀求的眼神,心中已经恨死了这个多事的家伙,等到出山之后,就算是已经答应送给巴特利,他也一定想办法弄死这个家伙不可,竟然敢将小聪明耍到他头上来了,真以为班森*巴彻尔是这么好说话的人。

第十二章 歌谣

    班森对自己的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远方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对方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得到的东西,必定会不择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够说服对方,他也就不会在这里陪着对方一起吃苦受罪。

    从班森开始记事起就已经和这些山民开始打交道了,仅仅是经过自己手的数量都已经数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这里面的危险性的,哪怕是策划的再周全、武装的再齐全,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狩奴人进了大山后,杳无音信,再也没有出来。

    进了大山,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还有天灾,大山中多变的气候,绝对不是一个在这里只生活了短短几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巴特利风风火火的行事风格,让班森最后的劝诫胎死腹中,对方的命令已经下下去了,再想改变对方的想法的可能性为零不说,还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绝对是亏本到家的买卖,现在只能够捏着鼻子认了。

    当然了,最重要一点,班森对自身的实力还是比较自信的,和巴特利这个新手不同,进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的,不仅启用了希伯这个资深鬼奴。

    虽然这个鬼奴喜欢耍小聪明、小手段非常让他厌恶,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先前的表现确实不错,若是从以往狩猎队的角度出发,这次收获堪称丰富。

    除此之外,班森还将自己父亲的精锐神射手队抽调了一个中队过来,他们每一个都是自己父亲精挑细选,从小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标准进行训练的,同样精通箭术、追踪、野外求生等诸多技能。

    若是论起狩猎的技巧,这些神射手绝对比不上射雕手,但若是论起杀人效率,射雕手则不是神射手的对手。

    这一点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杀出来的,神射手训练的最后一堂课,便是只身进入安迪斯山脉,成功猎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猎人,取回他们的猎弓,才有资格加入这支队伍。

    这同样造成了这支队伍的数量一支不多,苦心经营了二十多年,才有一个校卫,也正是这一个校卫让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脉山口数十年不倒,几次安迪斯山民大规模来袭,都是他们力挽狂澜,将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

    在拥有巴士底之前,不是他们进山狩猎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这些山民有事没事的冲出大山,在曼育军领疯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个曾经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还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经验的几支狩奴队,他们中间最年轻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个年头,进出这座山脉不下于十遭,虽然谈不上像逛自家后花园,若是带路的鬼奴出现了什么意外,他们便是最好的识途老马,将他们安全带出大山是没有问题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们这个队伍绝对是近几年来,最豪华、最庞大的狩奴队了,若是放在山外面,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小城池,他们完全一股而下,用来狩奴绝对是劳力过剩。

    别看他们这次收获看起来不小,但是这些奴隶就算全部用最高价卖出去,也只将将够那几个精锐狩奴队雇佣金,这还是因为他们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给出的友情价。

    毕竟他们分开行动的话,收获说不定还能提高三四成,狩奴也是一个技术活,不是人数越多越好的,也只有他与巴特利这种贵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会玩出这样的大场面。

    对于怕死的班森来说,就算是这种兵力,他依旧没有任何的安全感,要不是补给跟不上,他甚至想将整个巴士底的精锐部队都带出来,对他来说,凡是没有套上锁链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极度危险的。

    上山容易下山难。

    这一点在安迪斯山脉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因为这里并没有拜伦人习惯走的宽阔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有的甚至不是给人走的兽道,更多的地方是没有道路可言。

    他们必须自己一点点开道出来,这让原本细长的队伍变的更加蜿蜒,这边的人已经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还在山梁上面。

    不知道是谁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谣,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响应,一开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脚踢中,声音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脉都在回应他们。

    “全能的上帝,快让他们住嘴,快让他们住嘴。”即便是没有经验的巴特利也感觉有点不对劲。

    他们的队形拉得太长了,而他们这次捕获的奴隶又实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将所有的山民奴隶和狩奴士兵进行了分队,一个小队看一个小队的山民奴隶,队形集中的时候,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当队形拉薄的时候,问题就有点大条了。

    每个狩奴士兵小队面对的将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隶,这种情况别说是巴特利这个新手没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几名雇来的狩猎队队长这样的老手也没预料到。

    像这种大规模联合猎奴,他们也是第一次经历,以前的经验有点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们只是高级雇员,在两名贵族老爷的面前话语权实在薄弱的可怜,一直被甩在队中和队尾维持秩序。

    先前做决定的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等到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整个队伍已经开始下山了。

    脸色本来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轻人,此刻的脸色更加白了一分,与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语的巴特利不同,这么多年耳听目染之下,他多少能听得懂安迪斯语,他知道这首歌谣的名字和其背后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个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译成拜伦语是大山的意思,这样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个叫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个也叫这个名字的安迪斯山民凭借着一张弓、一群猎犬,生生用了十几天的功夫将一支毁灭他的村寨,杀害他的妻儿的狩奴队拖死,自己最后也筋疲力尽而死后,这个名字对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义。

    然后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诞生了,用一种比瘟疫蔓延还要恐怖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安迪斯山脉,无论男女老幼,就连刚刚降生的婴儿好像都会唱这首歌。

    也是从那以后,狩奴队狩奴难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宁可赴死,也不愿意被抓住当奴隶而屈辱的活着,所以这首歌又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

    现在这些安迪斯山民唱起了这首歌,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仁慈的主,保佑他们,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班森全身紧绷,已经按在利剑上,心中暗暗祈祷,希望这些安迪斯山民不要干傻事,并不是他怜惜这些安迪斯山民的性命,而是现在的队形对他们实在是太不利。

    一场乱战下来,他们的损失绝对少不了,若是他带来的神射手损失几名,就算是他带回去的安迪斯山民奴隶再多十倍,也少不得一顿鞭打。

    更何况这种情况下的杀戮,谁也收不了手,到时候他们只能够空手而回,他将会成为巴士底最大的笑话带着一支军队,竟然没有捉回一个奴隶。

    “不要这么做,千万不要这么做。”同时暗暗祈祷的还有蛰伏在距此不足五十米的肖恩,歌谣中的每一个字都像利箭一样狠狠刺入他的心中,让他疼痛莫名,有种这些安迪斯山民会被他害死的错觉。

    因为这首歌谣正是出自他之手,不仅仅是这首歌谣,就连那个所谓的名叫“法埃特沃”的年轻安迪斯山民英雄也是他一手杜撰出来,也不想想,这个故事中所有的人都死了,又是谁将这首故事传出来的呢?

    那个时候,肖恩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几年,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性,用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理想目光看待这个世界的现实问题,对于安迪斯山民的悲惨遭遇义愤填膺,然后带有这么一个励志和反抗的故事与歌谣诞生了。

    只是让肖恩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粗制滥造的故事和生搬硬套的歌谣,散播的速度如此之快,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推动,也或许是生活在无尽困苦中的安迪斯山民实在太需要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英雄和一首鼓舞自己的歌谣。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故事还是歌谣,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丰富和美化。

    尤其是那首歌谣,无论是曲风还是歌词,经过简单微调和改良后,竟然变得十分完美,就算是肖恩唱起来,也感觉无比慷慨激昂,跟前世的国际歌有过之无不及。

    也不知道是在传唱的过程中,经过无数人改良,还是某个人的美化,若是个人功劳,那个人的音乐天赋绝对是大师级的。

    从那以后,安迪斯山民的抗争意识逐渐的变强了,甚至有极端的宁可带着全家人去死,也不愿意做奴隶。

    当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时候,肖恩开始质疑当初自己所做的对与错,若是没有这首歌,他们很多人或许会沦为奴隶,但是毕竟他们还活着。

    肖恩一直认为,活着比一切更重要,只有活着才有第二次机会,而死了就是什么都没有了。

    虽说他是重新活过一遭的人,但是过程实在太过莫名其妙,他也说不准其中究竟有多少运气成分,还是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机会,验证这种事情的代价太大,肖恩从来没有动过探寻的念头,至少过去现在都没有。

    但是这种想法在安迪斯山民中并不占上风,哪怕是马歇尔这些已经被他言传身教了十几年的小伙伴,也并不完全赞同这种观点,这让肖恩感到很失败。

第十三章 变数

    事实再次证明,祈祷只是一种心理安慰,对事情的发展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

    当法埃特沃的歌声响起的时候,事情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经过十年的演变,这首歌已经开始融入到安迪斯山民的骨子中,成为他们的战歌。

    先动手的并不是安迪斯山民,而是狩奴队士兵。

    虽然安迪斯山民的双手都被绳索捆着,但是那种同仇敌忾的眼神,那种慷慨激昂的同声战歌,那种不分老幼悍不畏死的气势,却给人带来强大压力。

    就算是正规出身、上过战场的骑士也感到胆颤心惊,更别说那些良莠不齐、纯粹为了金钱而来的狩奴士兵,用杀戮和凶恶掩盖自己的胆怯是他们惯用伎俩,却不知这种手段对付那些已经被驯化的比狗还乖的熟奴十分有效。

    用来对付自懂事起就跟野兽、自然搏击求生的自由安迪斯山民,这只会激起他们的凶性。

    第一个动手的狩奴队士兵的利剑刺穿了一名安迪斯山民的胸膛不假,紧接着他便被这名凶性大发的山民和身边的同伴合力撞下山梁,即便山梁的坡度算不上大,但是一身铠甲的他,从数百米高的地方一路滚下去,生还的几率也不足一半。

    任何冲突对峙,当地一滴血产生后,形势就会急转而下,完全失控,这是颠不破的真理,被鲜血染红了双眼的双方爆发出了心底最野蛮的凶性。

    尤其是安迪斯山民,从一开始他们就清楚这种武装悬殊的反抗,只有用自己的血肉去填,才有一线机会,故而一上手用的便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或抱、或拽、或拖、或撞、或合力。

    与身边最近的狩奴士兵向山下滚去。

    凶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句话在所有的智慧种族中,皆通用。

    现在是凶的直接撞上了不要命的,所以,即便是狩奴士兵拥有绝对的武力和装备优势,此刻也生生的被压制住了。

    尤其是那些身着半身甲的骑士们,在滚落撞击中,很难说是防护力带来的好处大,还是重量带出来的高速度危害更大。

    最憋屈的当属班森引以为傲的神射手们,先前这些安迪斯山民已经见识过他们比射雕手毫不逊色的箭术,冲突爆发后,受到了重点对待,根本不给他们拉开距离的机会。

    几个呼吸间,还能够站着的神射手的数量便少了一半。

    若是班森知道了,绝对会心痛的抓肝挠肺,要知道他们一连攻陷了六个安迪斯山民村寨,先后遇到的射雕手也不下于二十,除了有一名神射手走霉运被流矢擦中了胳膊外,再无损失。

    不过现在班森已经没有精力思考这些了,他现在已经陷入了生死边缘,保住性命才有机会继续考虑其他。

    当冲突已经注定不可避免,虽然明知道眼下并不是自己最佳的出手时机,肖恩依旧选择了出手。

    对方现在正处于高度警戒中,偷袭的成功率将大幅度降低,若是他足够的冷酷,等到双方分出生死,对方松懈的那瞬间,才是最佳的出手时间。

    肖恩显然做不到这一点,这辈子也不想做到这一点,因为那样的话,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冷血怪物。

    肖恩这次虽然出来的比较匆忙,但是携带的装备却一点都不含糊,将最精良的装备携带在身边,从他学会走路就已经开始培养这种习惯,而这种优良的习惯也确实给予了他回馈,让他轻易的度过了好几次突如其来的危险。

    肖恩随身携带的有两张弓,一张是中规中矩的安迪斯猎弓,这种仅有三尺长(1米)的复合弓,威力和射程相比起巴士底神射手们的四尺军弓要逊色一筹,工艺没有悬殊差别,尺寸在那里摆着,张力自然后者强于前者。

    小巧也有小巧的优点,安迪斯猎弓能够轻易的装入特制箭袋中,无论是在怎样复杂的环境中奔跑翻滚,都不用担心其遗失或者不慎伤损,绝对是狩猎不二选择。

    弓小意味着威力弱的同时,也意味着开弓距离短,开弓速度更快,所以有种公认的说法,五十米以上,军弓更强,但是五十米以内,距离越近,猎弓的弓速优势越明显。

    肖恩的另一张弓就显的比较奇特了,最明显标志,足够大,比身高五尺半的肖恩还要高出将近一个头,通体用一根狭长的暗铜色狭板制成,中段偏下的位置用丝线密密缠绕着。

    这种狭长的大弓在肖恩的前世曾经创造过无比辉煌的战绩,有一个路人皆知的名字英格兰长弓,很遗憾的是,这个世界既没有英吉利海峡,也没有英格兰岛,自然没有办法再叫英格兰长弓,这样显得太怪异。

    原本肖恩还想趁着难得的冠名权,给这种长弓取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但是自己着实有点取名无能,最终只能落了一个俗套名字安迪斯长弓。

    至于直接将自己的名字冠上来个肖恩长弓,肖恩只能暗叹自己修炼还不到家,现在还做不出这种厚颜无耻的事情。

    猎杀安迪斯巨熊的时候,肖恩从头到尾用的都是这把弓。

    这种长弓用的箭自然也是特制的,比安迪斯猎弓的箭足足长了三分之一,粗了两圈不止。

    根据木材,这种箭又分为三种,由山杨木、白杨木、接骨木、白桦木、柳木等较轻材质制作的叫飞箭,射程较远。

    用白蜡木、角木等重材制作的叫重箭,虽然因自重较大而射程较近,但近距离的穿透力更强,与穿甲弹好有一比。

    最后一种自然是肖恩根据自身情况特制的烈焰箭了。

    肖恩从来不做飞箭,随身只带一壶重箭和三支烈焰箭,用这种弓用的就是它的超强杀伤力,它的张力在那里,就算是用重箭,那也比安迪斯猎弓的射程远三分之一,在山地这种复杂环境中,足够用了。

    一壶二十四支重箭,一个呼吸间便出去了一半,不过杀敌数却只有一,这样的战绩,别说对于射雕手,就算是一名刚刚成年的安迪斯山民来说,也有点寒酸。

    事实上,肖恩从一开始就没有将杀敌当做第一目标,他充其量就是一张弓几十支箭,就算是每一箭都能杀一人,也不过是几十人。

    对于一个校队来说也不过是十分之一的伤亡,并不会对眼前这场混战起到太大作用,更何况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杀伤力,三箭能够杀伤一个,就算是他的箭术超神了。

    所以,这十二箭,有两箭是冲着巴特利去的;

    有两箭是朝着班森去的;

    有一箭是朝着巴特利身边那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去的;

    有两箭是冲着一名已经远远拉开距离、准备搭弓射箭的巴士底神射手去的;

    有一箭是冲着一名暴起伤人的狩奴士兵去的;

    最后那四箭则是冲着那四名抬滑竿的安迪斯山民去的,不过最后四箭瞄准的并不是人,而是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

    死的是那名巴士底神射手,他的注意力过于集中在自己的目标上,只来得及躲开了第一箭,第二箭直接贯穿了他的胸膛。

    至于冲着巴特利、班森去的那几箭,并不是这两位年轻贵族老爷拥有非凡的身手,而是巴特利身边的那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实在太可怕,轻轻一个侧身便躲过了射向自己的那一箭不说,一柄半人高的半手剑竟然舞出了刺剑速度,仅仅两剑便将射向巴特利、班森的四箭尽数扫落。

    从头到尾,对方仅仅一个小侧身,一个跨步,一个横扫,半个斜拍,那份对力量妙到巅峰的掌控,那份精准,那份干净利落,都让远处的肖恩看的大汗淋漓,压力倍增,几乎要呻吟出声大骑士。

    见鬼,这两个家伙究竟是什么身份,竟然让一名身份尊贵的大骑士不惜名誉跟着他们一起进山狩奴?

    肖恩百分百确定对方就是一名大骑士,若是不动手,还看不出这种人与普通骑士的区别,一旦动手,就暴露了,不是说他身上有什么震慑人的光环之类的,而是他们的战斗技巧。

    只有那些追求武力极限不停打磨自己战斗技巧的人,才会将杀人技巧变成一种艺术,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拥有强大的体魄作为根基,他见过的这种人的数量用一巴掌可以数过来,但是每一个都是不折不扣的怪物。

    作为一个武力占据重要地位的世界,自然也有着自己对于力量的划分,虽然这种划分十分的模糊,拥有正规称呼的力量阶层有三骑士级、大骑士级、冠军级。

    骑士级,顾名思义,拥有一名从小便接受严格训练的十年以上的正规骑士水准的战士,若是用肖恩制定的数据,直观化了解的话,就是力、敏、体同时达到2的强悍存在,也就是说,肖恩现在还没有达到骑士级硬件。

    大骑士级则是骑士级的更进一步,将自己的身体素质和杀人技巧磨炼到大师级,三大硬件全部超过3的非人存在。

    至于冠军级,那就是真真切切的妖怪了,据说他们的三大硬件属性无限接近人类极限,拥有常人难以想象的恐怖力量,他们在战场上拥有百人敌的美誉。

    不过这个世界终归是由普通人组成的,这种针对骑士的专门分层,显然不能囊括所有的人,根据既有风俗,在骑士的前面又加了两级,辅兵级和扈从级。

第十四章 鏖战

    辅兵级,就是经过简单军事训练的成年人,在不同的地方拥有不同的称呼,民兵、地方守备、村镇护卫、新兵。

    这样的人根本不被骑士放在眼中,一名正规骑士在他的扈从骑士的掩护下,击溃一小队地方守兵是十分轻松的事情。

    这又是一个完全不能忽视的级别,因为阿沙恩大陆上百分之七十的武力是由他们组成的。

    扈从级,因骑士扈从而得名,正规的骑士扈从,基本上六七岁就会跟随在一名正规骑士身边学习各种各样的战斗技巧与非战斗技巧(武器和铠甲的维护、饲养战马、剑术、骑术等等),两者说近了是师徒,说远了是侍从。

    这个级别的人最是鱼龙混杂,水平优秀的可能直追正规骑士,只是欠缺身体素质硬性指标,但是一些拥有独特战斗技巧和丰富战斗经验的老兵战胜一些年轻正规骑士并不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肖恩便是这一类的。

    再就是那些水平一般的,也就是比辅兵级的强个一丁半点,不过这样的人终归少数,因为扈从级上战场的几率可比辅兵们多多了,阿沙恩大陆上有个公认观点“战争是由骑士与骑士扈从支撑起来的”。

    那些滥竽充数的要么让自己快速成长起来,要么早就成了野草肥料。

    巴士底神射手、安迪斯山民的射雕手和巨熊猎人,这只是既定风俗称号,实力定位非常模糊,既有扈从级的,也有骑士级的,很难准确定位划分。

    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类似的公正机构,给他们进行系统的测试,尤其是安迪斯山民,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就算是扈从级那也是最顶级的,绝对不会有鱼龙混杂的现象。

    当确定那是一名大骑士后,肖恩就没有办法做别的了,也不敢做别的,对方短距离冲锋比奔马还要快上三分,一旦近身,对方解决自己只需一剑。

    剩下的十二支重箭全砸在了这名大骑士的身上砸只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说所有重箭都射向大骑士,那样做起到的延缓效果微乎其微,对方可以轻易的顶着这种程度的箭雨冲过来。

    十二支重箭的攻击目标全放在巴特利身上,而且全都是后手,大骑士不动,肖恩的箭绝不出,大骑士一动,无论是进攻肖恩还是其他人,肖恩的重箭便到了,大骑士就不得不回救防御。

    一名最起码拥有实权勋爵身份的人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作为高级贵族的贴身护卫,毫无疑问,巴特利就是对方需要守卫的那个人。

    肖恩虽然没办法做什么了,先前的伏笔却起到作用了那四支射向抬滑竿的安迪斯山民的重箭。

    能够被从众多安迪斯山民中挑选出来抬滑竿,无论是身材还是身手都不会太差,这样的安迪斯山民无论是家中,还是在村寨中,都是顶梁柱的存在,必然是一名身手不会太差的猎人,粗长重箭到了他们的手中,便是一件凶器。

    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拿到重箭的四名安迪斯山民均爆发了平均水平以上的战斗力。

    第一个牺牲品就是那位刚刚得到赏赐的鬼奴希伯,锋利箭头划开了他的咽喉,虽然一时半会还没死,捂着脖子,就像蛤蟆一样呛咳着,但是在这个世界,大动脉被划破与判了死刑没什么区别。

    希伯用自己的生命再次证明了一件事,鬼奴比狩奴士兵还要招人恨。

    然后是三名狩奴士兵,一名神射手,一名安迪斯山民用自己的生命创造出的击杀那名神射手的机会。

    剩下的三名安迪斯山民的战斗力不减反增,因为他们都换了一件更趁手武器。

    尤其是还有一名得到的是神射手的军弓,期间,大骑士三番两次想将他们干掉,都被肖恩生生的逼了回来。

    这些山民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早在山野中磨练的鬼精鬼精,全都躲得那名大骑士远远。

    夺取了武器之后,并没有急着杀敌,而是四处助攻,优先协助自己的人挣脱枷锁,夺取更多武器。

    说起来慢,但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同步进行的,肖恩将一整壶重箭用完,前后不过八十秒。

    在这短短的八十秒中,无论是山梁上还是山道上,皆爆发出超乎想象的惨烈搏杀。

    安迪斯山民唱着高亢嘹亮的战歌,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同胞,毫无畏惧的慷慨赴死,死前就算是没有办法带着一个敌人去死,也会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牢牢的拖住对方,为自己的同伴创造机会。

    牙齿、石头、枯枝、哪怕是将他们拴在一块的绳索,也成为了他们杀敌的武器。

    短短的八十秒,完全被鲜血、死亡填满,狩奴士兵人手足足少了三分之一,已经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伤亡惨重可以形容,先前他们连续的攻破了六个安迪斯山民村寨,也不过伤亡了十七名士兵。

    若是一个军团的伤亡率达到百分之五,依旧保持队型完整,这个军团已经算的上合格的后备军团;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十,依旧斗志昂扬,那就算是正规军团;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二十,依旧没有溃散,在这个军团上冠上精锐之名,并不为过;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三十,依旧奋勇豪战,那么这个军团绝对是拥有自己信仰的王牌军团;

    若是伤亡率超过百分之四十,依旧在死战,那只有一个可能,这个军团已经陷入了生死重围中,不得不战。

    这是阿沙恩大陆一名有名将军对军团精锐程度的划分,虽然里面存在着极大臆想和理想化成分,但是对于这个数据大家还是比较认同的,因为阿沙恩这几百年来的战争典例中,还没有太偏离这个数据的战争。

    这个数据看似简单,实际上包含了很多问题,里面有着对集体意志和个人意志的思考,大多数时候,集体意志会影响个体意志,但是在极端的情况下,个体意志会反馈到集体意志上面,从而对整体造成影响。

    狩猎士兵当然算不上王牌军团,他们甚至连军团都算不上,他们成分实在太杂,既有来自曼育军领的正规骑士,又有巴士底的城防守军,还有被雇佣来的狩奴人。

    打顺风仗,一拥而上,还看不出什么弊端,一旦陷入苦战,尤其是眼前这种近距离胶着乱战,弊端就完全暴露了。

    没有统一的指挥、没有默契的配合,被打蒙后,更联合不起来,骑士找不找自己的扈从,扈从找不到自己的骑士,各自为战。

    身边围绕着凶恶敌人,耳边回荡的全是同伴临死惨叫,就算是意志坚定的骑士也陷入了崩溃边缘,更别说那些扈从和狩奴人。

    找到机会后,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反击,而是狼狈逃蹿,这样做的后果,往往是死得更快。

    班森花钱雇来的那几个狩奴小队,因为看守山民小队的分配上比较扎堆,加上他们的队长就在附近,所以他们的战斗力虽然最低的,伤亡却是最少的,经过最初骚乱,凭借着队长的强悍武力和号召力,将自己的小队聚集了起来。

    这些狩奴小队自私自利的秉性在这个时候暴露无疑,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并不是扩大战果,而是保存自己的实力,开始有意无意的撤出战斗。

    巴士底神射手几乎全灭并不是那些安迪斯山民提前商议好了,而是山民最擅长的就是箭术,一旦暴动,自然优先抢夺擅长的武器,加上神射手近战能力差强人意,有这样的结果自然情理之中。

    表现最出色的当属巴特利带来的人,尤其是那些正规骑士们,经过最初不适应,这些人很快展现出了他们被称之为阿沙恩大陆战争之柱的原因。

    强大的体魄、干净利落的杀人技巧和坚定的意志,让他们成为一块块磐石,坚守在原地,不可撼动,每拼掉一名,安迪斯山民必须付出近十条人命。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正规骑士的数量太少,分布也太过分散,没有办法形成致命威胁。

    相比狩奴士兵,安迪斯山民的损失更惨重,还能站着的人,只剩下了不足一半,不过这么重的伤亡,不仅没有让他们溃散,反而让他们的战意更加高昂。

    不仅因为在发动进攻之前,他们就没准备能活下去,还因为躺在地上的很多人都是他们的至亲之人,若是他们逃跑了,他们将没有半分幸存可能性。

    而从对方胆怯的眼神中,他们却看到了一丝胜利的曙光,为了这丝曙光,他们不惜赌上性命。

    肖恩却没有那些安迪斯山民那么乐观,因为他这里还有一个披着人皮的凶兽,一旦失去了他的牵制,对方完全能凭借一己之力扭转局势,安迪斯山民的拼命战术,在对方的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刚刚他亲眼看见一名想要为他创造机会的安迪斯山民被生生的劈成了两半,连近身都没有办法做到,拿什么拼命,对付这种武力太过悬殊的人,只有一个办法。

    箭雨覆盖,大面积的箭雨覆盖,很显然安迪斯山民现在并没有这个条件。

    现在肖恩带的箭支马上就要消耗光了。

    “壶空了,跑。”肖恩暴喝一声,拖着长弓,转身就走,没有任何犹豫,至于冲出去跟对方拼命的念头,自始至终都不曾出现在过他的脑海中,实力相差实在太大,抛开箭术,哪怕是动用术法,也没有拼命的机会。

第十五章 算计

    “死!”大骑士阿尔杰也不是没有脾气的,这是有史以来,他打的最憋屈的一仗。

    箭术高超的人他见过很多,什么一箭穿杨、一箭双雕、一箭封喉,对于每一个对自身力量群了如指掌的大骑士级弓箭手都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

    就算是他,虽然不怎么用箭,但是百步穿杨,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个年轻猎人的箭术只能说是中等偏上,还停留在技术层面,远远没有达到力量掌控层面。

    但是对方对时机的把握却妙到巅峰,一种匪夷所思的境界,自己的每一步都好像没能逃脱对方的预料。

    一开始还是你攻我守,但是不知不觉中,自己竟然被对方带入了节奏中自己就像提线木偶,被对方的箭拽着走。

    上一次出现这样的状况,已经是十年前,与自己父亲对决的时候。

    那个时候自己才刚刚进入骑士级不久,而自己的父亲则是一名身经百战的资深大骑士。

    两者有着极其悬殊的力量差距,会产生这样的情况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现在的情况正好是相反,一名甚至连骑士级都没有达到的猎人,竟然将一名大骑士带入了节奏,哪怕是有着守卫巴特利这样的前提,这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若是传出去,对方名声大噪的同时,自己的脸面只怕要掉进泥潭,再也洗刷不清了。

    处理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便是将这个年轻猎人干掉。

    阿尔杰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有一种名为嫉妒的原罪正在他的心中滋生,抛开对方近乎诡异的料敌能力,就凭刚刚展露的这手箭术,也够对方自傲了。

    没错,对方的箭术在他的眼中只能评价中上,那是指他见过的所有弓箭手里面,包括那些大骑士们,若是放在同级别里面,已经能列入最顶级行列,若是再加上对方的岁数,对方已经当得起天才一词。

    若是对方是一名拜伦人,阿杰尔会喜闻乐见,想尽办法将他留在自己的身边亲自教导,就算对方不乐意,他也会欣然的帮助对方寻找更合适老师,可是对方是一名安迪斯山民,这种人死的越早越好。

    对于一名大骑士来说,有马无马并没有太大区别,因为他短途冲锋起来的速度并不比战马逊色多少,唯一缺少的可能是战马冲锋带来的那份恐怖冲击力。

    但是徒步冲锋却有着战马冲锋没有的灵便,茂密树木对他的速度影响微乎其微,有的甚至成为他的借力点,让他的速度始终保持在最巅峰。

    “蠢货,上当了。”狼狈逃蹿的肖恩,猛然转身,一道红光脱手而出,那种极具压缩的热量,即便是隔了十几米,阿杰尔也能清晰的感受到。

    “男巫!我早该想到的。”大骑士阿尔杰勃然变色,也不知道是说肖恩的术士身份,还藏了后招,自己又掉进了陷阱。

    到了大骑士这个阶层,身体的反应速度甚至超过了大脑反应速度,身体硬生生的变向,狂奔十几米,一剑劈了过去。

    轰!

    一声爆响。

    大骑士直接被震退了七八米,他砍中的不是一支箭,而是一团极具凝聚的能量。

    “啊!”“啊!”

    另一边传来了两声惨叫,大骑士当场头皮就麻了,头发都一根根的竖起来了,因为两声惨叫中,有一声正属于巴特利。

    扭头回望,阿尔杰不光是头发竖起来,汗毛也跟着起来了,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自己又落入算计。

    这种包含了精气神的箭根本不会出现正常箭轨,第一箭是对方故意放缓了箭速让自己去砍,利用爆炸冲击波制造出防御空挡。

    然后又出了两箭,都是烈焰箭,目标分别是班森和巴特利,这次对方可没保留,只是红光一闪,烈焰箭就已经出现在了两个年轻人贵族面前。

    在这种危急时刻,两位年轻贵族老爷的保命水准,高下立判,巴特利从头到尾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而班森则举着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圆盾,整个人缩成一团球,蜷缩在后面。

    但是结果有点出人意料,不学无术的巴特利还活着,抱着自己的一条大腿在那里痛苦哀嚎。

    而班森则是生死不知,烈焰箭爆炸的冲击波,即便是全力攻击的大骑士都能冲飞好几米,更别说是身材单薄、连个正规防御姿势都没有摆出来的他,那张圆盾当场炸的四分五裂。

    而班森则被击飞,顺着陡峭的斜坡滚下去了,现在已经听不到动静。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肖恩压根没有想杀他们,尤其是巴特利。

    活着的他们比死了的有用,尤其是半死不活的,他们就是套在大骑士阿尔杰脖子上的缰绳,只要他们不死,这名大骑士就没办法放开手脚,全力出手。

    若是两个人都死了,那就糟糕了,这位肩负着守护职责的大骑士将会彻底发疯,不顾一切的追杀他,不死不休。

    三箭射出后。

    肖恩连最后的结果都没有看,闷着头继续狂奔,现在不是玩什么技巧,而是真逃跑,若是自己的战术成功,那是最好不过,若是失败,自己必须为自己赢取更多逃跑时间。

    就算是肖恩对自己逃跑的本领颇具信心,但是当面对的是一名大骑士,心底也难免发虚。

    至于那些安迪斯山民,肖恩已经顾不得了,他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够做的一切,最后甚至不惜赌上自己的性命,已经重创了对方的关键人物,将那名可怕的人形怪物牵扯在了原地,剩下的就生死由命了。

    这并不是夸张的形容词,刚刚肖恩确实在赌命,赌那名大骑士对那名年轻贵族的忠诚度,也在赌大骑士的责任感。

    若是大骑士的品行稍微差池一点,放弃救援,而是全力进攻他,巴特利固然一死,他肖恩也要跟着陪葬。

    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一念之间,对这种事情,肖恩素来深恶痛绝。

    面对那名狡猾猎人越来越远的身影,大骑士阿尔杰只能愤怒大吼一声,让自己守护的人受伤,已经是失职了,若是让其死亡,那就真的罪不可赦,就算费伦家族不追究自己的责任,自己也将名声扫地,只有自我流放一途可走。

    巴特里虽然没了一条腿,但是一时半会并没有生命危险,烈焰箭高度浓缩的热量,直接将他断腿上的伤口给烤焦了,不用担心大出血。

    确认了这一点,阿杰尔直接将惨嚎连连、疯狂咒骂的巴特利捏晕了,然后一手夹着他,一手持剑,开始了疯狂杀戮。

    即便是这样,安迪斯山民中依旧没有他的一合之敌。

    没有办法形容他的剑术。

    整个过程就是他走过,出剑,杀掉。

    每次用的都是剑术中最最基本的劈砍、直刺、上挑,这是每一个剑术学徒上手之后都会学的东西。

    若是硬找找一个形容词,那就一个字快。

    不仅是出剑的速度足够快,剑术所走的距离也足够短,别人手中的武器才刚刚抬起来,他已经开始收剑了。

    当有足够的力量、速度和反应作为支撑的时候,那种繁华的招数反而是没用的,这种直截了当剑术,反而最具杀伤力,也最节省力气,无所谓好看不好看,能够杀人的剑术就是好剑术,这也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吧。

    若是再将这种犀利的场景放在热血沸腾,厮杀冲天的大环境下。

    什么叫艺术?

    这就叫艺术。

    一门杀人的艺术。

    在这种势不可挡的剑术下,就算是悍不畏死的安迪斯山民很快也被杀胆寒了。

    他们无所畏惧不假,前提是他们死的要有价值,若是面对的是一面倒屠杀的话,他们反而变得十分惜命,眼见事不可为,剩下的安迪斯山民悲声高呼,纷纷的向山林中撤去。

    这种情况下的撤退,即便是安迪斯山民总体占据上风,也算不上有秩序,别说是地上的那些伤员,就连那些稍微反应慢点的,也被迫留在了原地,陷入团团重围中。

    好在整个狩奴队伍都被打蒙了,打怕了,别说是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算是反应过来了,也没什么追击**。

    这个时候便显出了大骑士的局限性,他们的强悍的武力在某些时候可以当成一支小型军队用,但是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够击溃,却没有办法全歼。

    之后的场面就有点血腥了,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留在原地的安迪斯山民,面临的便是一面倒屠杀,那些幸存的狩猎士兵用自己最残酷、最血腥的手段对付着他们,用以宣泄刚刚濒临死亡的大恐惧。

    “滚。”大骑士阿杰尔将一名玩凌迟上瘾的狩奴士兵一脚踹飞,冷冷的环顾四周,“你们可以杀掉他们,却不可以折磨他们,用这样的手段宣泄恐惧是无能懦夫的行为,直面自己的恐惧,才配称之为战士。”

    “你算什么东西,老子杀了你……”那名被踢飞的狩奴士兵明显不认识阿杰尔。

    这并不奇怪,别说是班森带来的人不认识他,就算是巴特利带来的人,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身份,从头到尾,他只是跟随在巴特利身边充当一名沉默寡言的守卫。

    若不是巴特利被肖恩盯上,被迫出手,就算是整个狩奴队全灭,只要不威胁到巴特利的安全,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一名大骑士出现在狩奴队里面,是一件无比掉身价的事情。

    即便是出身最底层的贫民,只要你拥有了大骑士级实力,无论去找哪一位贵族领主,他们都会以礼相待,若是肯为其效命,一块骑士封地、一座庄园、一个勋爵名头是妥妥跑不了的,上了战场,最起码也是百卫长一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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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穿越异界,产生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制霸天下?成神成佛?若是这么说的人在面前,肖恩绝对唾他一脸。先活下来,长大再说。本书开场低魔,前期术士主导,慢慢开启绚烂多彩的奇幻世界。作者菌设定党、合理党、理智党,尽可能塑造一个完整奇幻世界,主角、配角智商在线。术法研究、奥术探索、世界大势、种田相互穿梭,主角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世界的理智文。请诸位读者试毒拍砖!……PS:QQ书友群:689095708奥术起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奥术起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奥术起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