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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蛇:从气运化龙开始全文阅读

作者:风月班头     青蛇:从气运化龙开始txt下载     青蛇:从气运化龙开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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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雲版本开头1

    “我叫李凌雲,来自二十一世纪,魂穿到了如今与古代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沾不上半毛钱关系的世界,不知亲生父母是谁,被养父母带大,去年冬,养父母也离我而去,如果……”

    “这个女孩说的是真话,那么我的亲生父母应该是很了不起的大人物。”

    李凌雲打量面前拎着两把剑的女孩,如此感慨。

    小女孩名叫方言,抱着两把剑,坐在李凌雲对面的椅子上,舒舒服服的葛优躺,眼神寒冷,面带傲色。如果是个大人,还能用惫懒来形容,可眼前这个小女孩,怎么看都和惫懒两个字沾不上边,反倒有些高冷和小傲娇,十来岁的模样,像极了欠揍的半大孩子。

    “我是你母亲的同族,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最后一条真龙。”身穿白色衣裳的女孩,看上去营养不良,像根瘦竹竿,嫌弃的喝了一口茶水。

    李凌雲点点头,不置可否,开始在脑海里翻阅前身的记忆,对方虽然只是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女孩,但话不能尽信。

    养父母早亡,留下一座小小的庭院给他。

    读过几本圣贤书,曾经也想过高中举人探花,可惜空有一腔报国热血,却苦于“无门无路”,只得了个秀才的功名,便心灰意冷,在镇子上唯一的学塾里寻了个助教的差事,讨个温饱。

    除去养父母,和左右四邻,对他最好的,应该就是学塾里的老夫子范希评。

    但是,这些人里面,没有一个知道他亲生父母的信息。

    眼前这个女孩,在他十七岁的这天,提着两把剑找上门来,说要带他去继承父母的遗产,做仙界的天宫之主。

    “我有十二种能力,都封印在这个签筒里,只要你给我足够的气,我就能解除封印,然后反哺给你。”方言不知从哪掏出一个签筒,里面有十二支木签,啪的一声,被她放在身边的桌子上。

    “气?什么气?阳气吗?”李凌雲下意识的问道。

    前世电影电视剧有很多女鬼女妖吸男人阳气的情节,只是眼前的女孩年纪也小了些,处于还未抽芽的阶段,没张开,不过看脸蛋,倒是有成为妖艳贱货的潜质。

    “不对……”方言摇着手指,一副你孤陋寡闻的表情,说道:“我们所处的世界属于三千小千世界之一,归属于大千世界鸿蒙大世界,也叫仙界,传闻仙界之上有一条命运长河,诞生过两道紫气,一阴一阳,分别在你父母的手上,你父亲死后,他的那道紫气留在你的体内,另一道被你母亲炼制成了签筒,交给我的前身保管。”

    方言指了指桌子上的签筒。

    “就是这个,里面封印了龙族的十二种能力,只要吞噬你身上的紫气,就能解除封印。”

    李凌雲点头:“说到底,还是阳气。”

    方言无奈捂额,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李凌雲又问:“刚才……你说,你的前身?”

    方言点头道:“对,我的前身,我是前身的龙珠化形,保留了她的记忆。”

    李凌雲点头,似有些明悟:“你的前身和我母亲是族人?”

    方言傲然昂首,说:“对的,我的前身是龙族圣女,和你母亲是同族。”

    李凌雲专心致志打量桌子上的签筒时,方言将怀里的两把剑也放在桌子上,道:“这两把剑是你父母的遗物,一把是你父亲的天尊佩剑,名叫绝仙,一把是你母亲的佩剑,名叫赤霄……”

    “赤霄?这名字听起来,似乎是某种身份的象征……没猜错我那位素未谋面的父亲,应该是她嘴里的前任天宫之主,如果赤霄真是象征天宫之主身份的佩剑,会在母亲手里,只有一个解释……”李凌雲感到好笑,看来他的父亲,是个怕老婆的好男人。

    李凌雲起身,整理身上的儒衫,今日二月二龙抬头,正好时学塾开课的日子,他要赶着去给蒙学的孩童上课。

    “你先住下吧……其他的,等我回来再说。”李凌雲走出门,到了院里,又退回来,说:“要是别人问起,你就说是我新买的丫鬟。”

    “丫鬟?”方言跃起,冷笑起来,说道:“不行!说我是你妹妹!我堂堂龙族圣女,人称神君,怎么可能当你的丫鬟!”

    李凌雲当做没听见,径直离去。

    ……

    出门后,李凌雲暗自思量起来:看来传闻不假,当年坠落平湖的那条龙,应该就是方言的前身。

    李凌雲所在的小镇地处江南,临靠平湖,叫“当湖小镇”,改过两次名。

    两千年前,此地名为“平湖小镇”,后来因为坠龙事件,改过一次,叫“龙眠镇”。

    湖边有座当湖亭,古老相传,一千年前,文教圣人与始皇在当湖亭对弈十局,曾挥剑横扫半数春秋战国,始皇有感圣人教诲,在此立下三座石碑,记载盛世之治。

    或许是因为曾经出过一位文教圣人的缘故,此地时常能看见前来瞻仰石碑和游览平湖的书生游学,倒也算的上“人文古镇”,不过许多人也说,恰恰因此,千年已降,小镇仅出过一名举人。

    这位举人,不仅是李凌雲当年的老师,也是他如今单位的领导,学塾的校长,外加唯一的夫子范希评,除此之外便是拥有秀才功名的助教李凌雲。

    前段时间,李凌雲就听街角某个摆摊算命的瞎子说过,小镇的风水到他李凌雲这已用尽,不可能再出读书种子了。

    李凌雲当时就狠狠的呸了那位身材丰满,脸蛋漂亮,但却眼瞎的算命女人一脸口水。

    “欺负谁呢?骂谁是读书种子呢?一个秀才而已,在前世古代,撑死了就是个童生,起点的诸位穿越前辈,哪个不是金榜题名,随便抄两首诗就让花魁倒贴的风流才子?你特么见过考了七年考不上举人的读书种子?”

    搁前世,连个村官都当不上,顶天了就是个普通高校的本科生。

    这年代里,想要当个村官,起码得是举人,就像老夫子范希评那种,可惜人家老夫子和整天想着在古代祸害乡里的李凌雲不同,一心想着教书育人,瞧不上作威作福欺男霸女的村官,觉得掉价,身上带着读书人的清高。

    前世没机会没资本,来到古代,李凌雲本来想,怎么着也得做个左拥右抱的富家翁吧?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性感。

    充满了诱惑力,却又叫你无可奈何……

    想当年,他李凌雲也是被老夫子范希评寄予厚望的才子,可是去了一趟州城考完举人回来,就被别的才子比的体无完肤,年年考年年落榜。

    今年十七岁,当年的小镇神童,十岁的秀才李凌雲,早已没了心气。

    范希评无奈,只得给了这位不上不下,学问尴尬的学生一个助教差事,聊以糊口。

    私底下,却任然不曾放弃,隔三差五的就要考校李凌雲的学问。

    ————

    二月二,龙抬头。

    人间讲究挑灯打墙,蛇虫鼠蚁无处藏。

    李凌雲也觉得,他就像无处可藏的蛇虫鼠蚁魑魅魍魉……因为今天,除了是学塾蒙学班开课的日子,还是范希评老夫子考校他学问的日子,也是他十七岁的生辰。

    在今天以前,李凌雲连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哪来的生辰?

    李凌雲听养父母说,十七年前的这天,在平湖边捡到他,所以便将这天当做他的生辰。

    李凌雲无奈的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

    出门时遇见了隔壁种田回来的二狗子。

    “回来了……”李凌雲熟稔的打起了招呼。

    三句话打不出个屁来的二狗子,憨厚的很,扛着锄头,挠头笑了起来。

    二狗子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苦哈哈的面朝黄体背朝天过了半辈子,二狗子憨厚,好在人孝顺,十二三岁就跟着父母下地干活,整个人晒得有点黝黑,全身上下大概只有牙齿是最白的,就像平湖三月的春水,清澈见底。

李凌雲版本开头2

    “想着你废寝忘餐,香消玉减,花开花谢,犹自觉争些;便枕冷衾寒,凤只鸾孤,月圆云遮,寻思来有甚伤嗟。”

    李凌雲站在庭院里,拈起兰花指,对着桂树唱起了西厢记的名段。

    他来自二十一世纪,魂穿到了如今与古代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沾不上半毛钱关系的朝代。

    养父母早亡,留下一座小小的庭院给他。

    读过几本圣贤书,曾经也想过高中举人探花,可惜空有一腔报国热血,却苦于“无门无路”,只得了个秀才的功名,便心灰意冷,在镇子上唯一的学塾里寻了个助教的差事,讨个温饱。

    李凌雲所在的小镇叫做“当湖小镇”,千年前此地还不叫当湖小镇,而是“平湖小镇”。

    小镇地处江南,临靠平湖。

    湖边有座当湖亭,古老相传,文教圣人与始皇在当湖亭对弈十局,曾挥剑横扫半数春秋战国,始皇有感圣人教诲,在此立下三座石碑,记载盛世之治。

    或许是因为曾经出过一位文教圣人的缘故,此地时常能看见前来瞻仰石碑和游览平湖的书生游学,倒也算的上“人文古镇”,不过许多人也说,恰恰因此,千年已降,小镇仅出过一名举人。

    这位举人,不仅是李凌雲当年的老师,也是他如今单位的领导,学塾的校长,外加唯一的夫子范希评,除此之外便是拥有秀才功名的助教李凌雲。

    前段时间,李凌雲就听街角某个摆摊算命的瞎子说过,小镇的风水到他李凌雲这已尽,不可能再出读书种子了。

    李凌雲当时就狠狠的呸了那位身材丰满,脸蛋漂亮,但却眼瞎的算命女人一脸口水。

    “欺负谁呢?骂谁是读书种子呢?一个秀才而已,在前世古代,撑死了就是个童生,起点的诸位穿越前辈,哪个不是金榜题名,随便抄两首诗就让花魁倒贴的风流才子?你特么见过考了七年考不上举人的读书种子?”

    搁前世,连个村官都当不上,顶天了就是个普通高校的本科生。

    这年代里,想要当个村官,起码得是举人,就像老夫子范希评那种,可惜人家老夫子和整天想着在古代祸害乡里的李凌雲不同,一心想着教书育人,瞧不上作威作福欺男霸女的村官,觉得掉价,身上带着读书人的清高。

    想起范希评老夫子,李凌雲连唱戏的心思都没了,本来还打算练会了西厢记,拿去怜月坊会会那位“声名”远播的优怜吴怜月呢……

    前世没机会没资本,来到古代,李凌雲本来想,怎么着也得做个左拥右抱的富家翁吧?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性感。

    充满了诱惑力,却又叫你无可奈何……

    这年头,优怜戏女虽然不比青楼里的姑娘,但也看人看脸,想李凌雲这样的,要钱没钱,要功名没功名的穷酸秀才,根本入不了人家的眼。

    想当年,他李凌雲也是被老夫子范希评寄予厚望的才子,可是去了一趟州城回来,就被别的才子比的体无完肤,年年考年年落榜。

    今年十七岁,当年的小镇神童,十岁的秀才李凌雲,早已没了心气。

    范希评无奈,只得给了这位不上不下,学问尴尬的学生一个助教差事,聊以糊口。

    私底下,却任然不曾放弃,隔三差五的就要考校李凌雲的学问。

    二月二,龙抬头。

    人间讲究挑灯打墙,蛇虫鼠蚁无处藏。

    李凌雲也觉得,他就像无处可藏的蛇虫鼠蚁魑魅魍魉……因为今天,是范希评老夫子考校他学问的日子,也是他十七岁的生辰。

    哪来的生辰?

    李凌雲听养父母说,十七年前的这天,在平湖边捡到他,所以便将这天当做他的生辰。

    “文章一个字没写啊……头疼。”李凌雲无奈的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还不如早死早超生。

    李凌雲随意收拾了一篇旧日的弃稿,打算蒙混过关,出门时遇见了隔壁种田回来的二狗子。

    “回来了……”李凌雲熟稔的打起了招呼。

    三句话打不出个屁来的二狗子,憨厚的很,扛着锄头,挠头笑了起来。

    “又去范先生家做学问呐?”

    李凌雲打趣道:“不是我要去做学问,是学问要做了我……哈哈。”

    二狗子跟着傻笑,经常面朝黄体背朝天,整个人晒得有点黝黑。

    住在李凌雲家隔壁的王寡妇出门收衣服,一张骂遍小镇无敌手的红桃小嘴娇俏可人:“死老天,入春来雨水就没停过,平湖都快被你蓄满了,淹死老娘算了,日子还过不过了……今早刚洗的衣服。”

    李凌雲一双贼眼盯着身材丰满,脸蛋娇俏的王寡妇看得滋滋有味。

    都说女人三十才是最美的时候,王寡妇正是这个年龄段,像只熟透了的桃子,快要滴出水来。

    “那么大一坨,可真够累的……这年头的女人真惨,太大了也是烦恼,小小的一块布,托不住啊!”

    李凌雲看得入迷,这女人曾是年少时,他的春闺梦里人。

    嫁到隔壁老刘家,不出两年,就死了丈夫。

    命苦,无后。

    身材好到爆炸,小镇里的男人闲汉,没少欺负她,当然……只是口头上的欺负。

    因此,她平日里没少被小镇的七大姑八大姨戳脊梁骨,但也磨砺出了一嘴的本事。

    一张樱桃似的娇俏小嘴,骂遍小镇无敌手。

    轰隆!

    王寡妇吓得一个踉跄,赶紧双手合十:“老天爷勿怪,小女子知错了……”

    李凌雲作别二狗子,赶紧往范老夫子家跑,免得待会儿淋成个落汤鸡。

    古时候的人对待学问,别的不说,态度得虔诚,别说下雨,就是下冰雹下刀子,也得义无反顾,曾经李凌雲就吃过这样的亏,因为下雨就懒得去,结果被老夫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当时李凌雲就想,老夫子的嘴上功夫,比之骂遍小镇无敌手,喷的七大姑八大姨毫无还嘴之力的王寡妇犹有过之。

    果然,雨下大了,李凌雲一路小跑,路过街角算命的摊位也不曾多看一眼。

    平时无事,他可是最爱和这位算命的瞎子掰扯掰扯,顺带多瞧两眼人家不输王寡妇的身材,反正是个瞎子,多瞧两眼她也看不见。

    街角,摆摊算命的瞎子是个女子,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本身就很不寻常。

    此时,女子抬头望天,呢喃道:“遗泽已尽,真龙出世。”

重生成狼开头1

    1、重生成狼

    南疆,珉岭山脉。

    谢世林幽幽醒来,嗅到了空气中的恶臭味,极为不适,胃酸翻涌。

    这扑面而来的恶臭味是怎么回事,孩子又拉床上了……根据熏人程度,怕是大号直接怼枕头上了……

    谢世林结婚生孩子了,老婆是个长腿美女,名副其实的蛋蛋后,他本人却是正儿八经的90后,准确来说,是92的。

    儿子比较皮,经常跑床上来“放肆”,屎尿齐流的场面几乎三天一小次,五天一大次。

    睁开眼,看了下周遭,谢世林懵了。

    线条分明的石壁,如铁斧银勾画就,地上铺有枯草,透着神秘的原始风格。

    这是哪?

    谢世林怀疑人生般的沉思片刻,然后就真的怀疑人生了。

    难道穿越了……

    浪潮般的记忆汹涌而来,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机会,一幅幅画面如电影片段闪烁,并按下了3.0倍播放键。

    白狼,部族被人类修士猎杀,只有身为狼王的它独自逃离。

    谢世林:“%¥#@*&……”

    敲里吗!

    穿成狼了,还不如狗呢……起码能做个宠物,被妹子疼爱。

    根据记忆描述,白狼的祖先,是香火神道时期一个荒野部落供奉的小神。作为后代,他在成年后,会有记忆传承,用于开智明悟,便于修行。

    “行吧~!好歹祖上也曾富裕过,只不过后来家道中落……”白狼有些遗憾。

    但这个家道中落却是“人为因素”。

    香火神道,是上一个纪元时期的修行方式,人们供奉妖魔鬼怪为神,提供信仰愿力,以供这些神修行。

    神,庇护信众,互利互惠。

    现在么……

    香火神道的时代刚过去,人族崛起。

    妖魔鬼怪正处于“人人自危”的境地,不同于香火神道时期,无论妖魔鬼怪或是人类,皆可成神。

    香火神道时代的逝去,白狼记忆里各类请神或是利用香火愿力的术法皆不能使用。此时,人类崛起,王朝中武人修武道,文人书生修儒道,人类王朝奉俗世佛教为国教,封道家大宗门为护国神宗。

    妖生不易,且行且珍惜是这个时代真实的写照。

    香火神道的时代背景下,妖魔鬼怪如鱼得水,龙族更是其中佼佼者,如今被时代淘汰的妖魔鬼怪们,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龙族更是惨被灭绝,那些能够斩龙的先圣,更是成了全民偶像。

    白狼咧开嘴笑了,地狱开局,穿越必备!

    “可是这臭味是怎么回事?”

    白狼环顾四周,不远处发现有具被吃了一半的花鹿尸体,露出深深白骨,剩余的烂肉吊在白骨上,散发着浓郁的野性气息。

    好家伙,直接一个好家伙!

    妖兽的行为方式,实在是……他在想该怎么形容,随意放肆?

    “唉~!昨儿就不该陪客户喝那么多酒。”

    白狼有些无奈,真是酒精害人不浅。

    既然来都来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还是想办法活下去再说吧。

    “可是这是哪里?”

    白狼努力消化着记忆,很快就明白眼下的处境。

    大概几天前,部族被那些飞天遁地的人类修士消灭,他只身逃离,像只无头苍蝇乱窜,根本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然后就昏迷了……

    昏迷了?

    那这花鹿的尸体是哪来的?

    根据记忆,他记得自己昏迷前没有狩过猎,洞里也没有动物尸体啊!

    莫非还有其他兽类在洞里?

    “嗷呜~”想到这里,白狼发出一声狼嚎。

    十万大山里,兽类之间相互捕食,有完整的食物链,最讲究物竞天择。

    今天这家伙能吃一头花鹿,明天就能吃他。

    “吼!”

    洞的深处传来一声吼叫,声音中透着不满。

    白狼迅速转身,回头望向身后,忽然觉得毛骨悚然,这家伙难道一直躲在他身后。

    山洞深处,黑黝黝看不见光。

    咚!

    这是脚步踏在地上的沉重声,不知是什么怪物。

    白狼下意识的俯身,背脊弯曲弓起,做好了情况不对随时逃跑的准备。

    狼类狡诈多疑,且凶狠,见机行事是本能。

    这时,幽暗的深处传来锁链划动的声音,继而再次传来脚步声,应该是怪物来了。

    一只将近五米的褐色大猩猩,弯腰驼背走来,在白狼面前停下。

    它穿着长袍,脚上拴了条又长又粗的锁链,像是个有身份的……

    猩猩看了白狼一眼:“睡醒了就赶紧滚,瞎叫唤什么,吵老子睡觉!”

    说着,它拿起手中的果子咬了一口,心怀不满的瞪着铜铃般的眼睛。

    “纳尼?口吐人言的大猩猩,怕不是个大妖吧!”

    白狼的记忆传承里有相关的信息,口吐人言的兽类,都是渡过化形雷劫的妖怪,不可小觑,跟他这样还未化形的妖兽,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妖兽修行是有两次雷劫的,一次是化形雷劫,渡过后化为人身,拥有完整的穴窍,便于修行,还有一次就是飞升雷劫,渡不过去烟消云散,渡过去就飞升。

    大猩猩吃完手里的果子,见白狼不说话,嘟嚷道:“咋了?被人类吓傻了?哦,忘了,你未渡劫,横骨还在,无法开口……

    不是我说你们这些愚蠢的妖兽,现在人类漫山遍野的找咱们,打杀了不仅能果腹,皮毛和妖丹骨头能赚钱,修士还能用来炼器炼丹,在他们眼里,咱们浑身是宝啊!

    你们还成群结队的去招惹他们干啥呢!不是开了智吗?咋还跟当初没开智一样蠢呐?”

    “话痨,没恶意,看起来是个好说话的……”白狼略微心安。

    不过,话说回来,妖怪真那么惨吗?

    随即想到记忆里的画面,貌似还真是这样,妖怪如今可不就是处于修行界食物链的最底端吗。

    人人喊打喊杀,也没个原因。

    难道真就因为妖怪浑身是宝?

    白狼想想便觉得大猩猩说的有理,妖怪的血肉充满能量,对于人类修士来说,能补身体,妖丹皮毛等物,又能炼丹炼器,可不就是浑身是宝吗!

    大猩猩见白狼无法说话,也就没了兴致:“行了,白狼本就是天生异种,极为罕见,看你灵台有传承神光,想来祖上也是上个纪元的香火神,以后小心点吧,像你这样的香火神后裔,对于人类来说,稀罕的很呐!

    好像……半年前吧,有几个不开眼的人类惹到我了,被我打杀了几个,跑了两个,你又没我的本事,以后遇见人类还是直接跑吧。

    你要是没地方去,就在这住着,反正这就我自己住,以前有个主人,不过死很久了,我又没办法离开山洞太远,平时无聊的很,有个能听我唠嗑的陪着也不错。

    不说了,太久没说话,见着个活的就想好好唠一唠嗑……”

    大猩猩打了个哈欠,无精打采的往回走:“太困了,大冬天的,就适合睡觉,舒坦!”

    2、野狐禅

    白狼明白,这大猩猩不简单,不仅能言善道,且知晓许多隐秘,仅他的脑中有传承记忆这件事,一眼就看穿。

    但他还是抓住了大猩猩话语中的关键字眼,没办法他前世就是做公考培训老师的,教言语理解。

    “它有个主人,死了很久,它不能离开山洞太远……”

    想起大猩猩脚上的锁链,白狼若有所悟。

    哕~!

    这恶臭味寻死个人,白狼准备先把这尸体丢出去。

    “怎么弄……用嘴?”白狼拒绝,太恶心了。

    抬起爪子,看来只能辛苦你了。

    白狼用前爪一路挪动,好不容易才将花鹿的尸体挪出洞,丢在一处草丛里。

    这是一处山洞的外边,风景优美,不远处有小水潭,上边是小型的瀑布,水流经过小水潭流往别处。

    白狼走进一看,水潭清澈见底,有各种游鱼嬉戏。

    哗啦!

    白狼入水,打算好好洗一洗,刚才挪尸体实在是有点恶心,感觉浑身都是脏污。

    洗干净,上岸,趴着……太阳当空,时间差不多是中午12点到2点左右,正是冬日里的最暖的时候,适合晒干毛发,且思考狼生。

    这里看样子是个仙侠修真世界,有飞来飞去的修士,有口吐人言的妖怪,但妖怪的处境并不好,几乎是这个世界的“公敌”,人人喊打喊杀,除了妖怪本身的原因,还要归咎于妖怪浑身是宝,引起了觊觎。

    他身为妖怪当中的一员,处境显然也不好,刚穿越部族就被人类屠灭。

    没有网,没有电子娱乐,没有穿着清凉,能歌善舞的女主播。

    根据记忆,大山里妖兽横行,彼此相互厮杀,内耗严重,外面又有人类捕猎。

    如今落到这般地步,白狼完全不知道,老天让他重活一次,究竟是奖励还是惩罚。

    看来,生活这两个字眼,无论是上辈子的蓝星,还是如今,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以前是部族首领时,每天还有后宫佳丽三千……母狼暖被窝。

    真.自由奔放。

    河边的草丛,山里的小树林,栖息地的山洞,都能找到他“繁衍后代的痕迹”。

    白狼心想,部族没了就没了,他自己还活着就是万幸,母狼这种生物,以后还是免了,还是人类女子来的好。

    或许……修炼化形后,可以去山外拐骗几个人类女子来做压寨夫人。

    不行!

    万一被人类抓去做了宠物或是代步工具,那就得不偿失,会失去狼身自由。

    骑白马的是王子,骑着白狼是怎么回事……部落酋长吗?

    白狼在周围晃荡了一圈,找了几颗掉在地上的野果子吃,勉强算是填饱了肚子。

    是夜。

    白狼回到山洞,准备睡觉,虽然狼类都是夜晚活动,但拥有人类灵魂的他,可不是夜猫子。

    清晨,白狼睁开眼醒来,走出石洞,抓到一只兔子,吃了果腹。

    可惜,生肉一点也不好吃,血腥味浓郁,跟前世的生牛肉生鱼片根本没法比。

    吃完后,白狼又在山林中奔跑跳跃,锻炼捕食技能。

    前世看过一档野外生存的节目,上面介绍说,动物在山林中生存最重要的,是捕食,用以维持身体消耗。

    过了许久,白狼身体机能消耗殆尽,再次捕食果腹,填饱肚子后,他发誓,再也不吃生肉了。

    于是,他围着山洞,在四处晃荡,摸清楚了周围的情况后,内心安定了不少,这里是一处较为隐秘的地带。

    回去时,白狼用嘴叼了不少枯木,一趟又一趟,还捕了一头花狸,捡了点果子,他打算生火,烤点果浆肉吃。

    想想看,烤肉表面涂上一层果浆,那滋味简直绝了!

    额……

    白狼面对一堆枯木,傻眼了,火呢?

    低头,看着自己的狼爪,暗骂废物,连个砖木取货都做不到。

    却不料,大猩猩睡醒出来了,看着一堆枯木就明白了白狼想干啥,笑道:“是个聪明的,跟别的开智妖兽不一样,脑瓜子灵活,可惜……你又没手,捡那么多枯木头,哪里生的起来火哦~!”

    白狼不满的呜咽一声,心情低落的趴在地上,终究不一样了,前世吃个东西很方便,老婆会做饭,他自己也会,实在不行还能下个饺子,煮个面条啥的,再不济也知道怎么点外卖。

    如今,重生成妖兽,只能茹毛饮血。

    现在,重生后的新鲜劲过去,白狼沉重的心里,除了难受,就是心心念念老婆包的饺子,一时间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既有不该喝酒的懊悔,也有重生成妖兽的不适应和嫌弃。

    大猩猩见白狼心情低落,弯腰伸手,抱起一堆枯木,还顺带提起花狸,捡起果子,说道:“行了,这里不安全,不适合生火,以免引来进山寻宝的修士,跟我到洞里去,咱们生火烤肉。”

    白狼没有被大猩猩的举动给安慰到幼小的心灵,反而更加沉重几分,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怎么就落到这般地步,他如今只能和野兽为伍。

    大猩猩带着白狼一路来到山洞最深处,有石床石桌石凳,还有一块蒲团,年岁已久,看起来有些破败不堪的意味。

    白狼好奇的看着此地,他在石壁上发现一枚铁环,连着锁链,那条锁链很长,很粗,就拴在大猩猩的脚腕上,限制了他的行动。

    大猩猩坐下,把枯木堆放好,手指一点,无火自燃。

    白狼暗感神奇,对这个世界的力量认识,又悄咪咪的加深了一乃乃。

    大猩猩把花狸扒皮,窜在一节木棍上,不断翻转,拿起个果子就往嘴里送,啃了一大口,汁水四溅。

    白狼呜咽起来,示意他把果浆涂抹在烤肉上。

    大猩猩疑惑的问道:“啥意思?”

    白狼解释半天,也不见大猩猩明悟,就干脆他自己动手,咬住一颗果子,让流出的果浆滴落在烤肉上。

    大猩猩眼神明亮,惊讶道:“还能这么吃?”

    于是,他开始照做。

    肉烤好了,香味四溢。

    大猩猩扯下一条腿,咬了一口,惊喜道:“味道还不错……”

    他扯下一大块肉丢在地上,给白狼吃。

    白狼看着地上的肉块,心中暗自叹息起来:“吃吧,日子还是得过下去啊!”

    山洞的上方,有个小洞孔,月光透进来。

    有余光照进山壁。

    石壁上浮现几幅壁画,一只狐狸摆着个奇怪的姿势,下面还有文字描述。

    白狼定眼一瞧,这是香火神道的神文,他刚好认识。

    壁画上面是某只野狐参悟的修炼功法,上面还有描述:“本法避佛远道,讲究放纵妖类天性,容易滋养煞气,渴血嗜杀,以道家心法催动,应可避免。”

    大猩猩没看白狼,自顾自的吃着烤肉,专心致志,头也不抬的说道:“想学就学吧,我当初也学的这个,主人当初留下来的,适合妖族修行,不过风吹日晒的,山壁脱落,导致那篇道家法决残篇断章,不过修炼起来是没问题的,就是容易放纵妖族天性,如果是渴血嗜杀的妖类,那就当心了,容易被人类修士斩妖除魔。”

    白狼往下看,果然有一段道家口诀,石壁上此处有石块掉落,出现了缺漏,导致残篇断章。

    “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

    ……

    真常之道,悟者自得。”

    “这道家法决,残篇断章的……行吧,有胜于无。”

    白狼低头找了一遍,未曾在地上找到刻有神文的石块,只能自我安慰起来。

    3意外

    他看着壁画,按照上面的姿势摆好,忽然觉得不对劲。

    这个姿势,有点……羞耻。

    咦?

    白狼按着这个羞耻的姿势摆弄了半天,像一尊雕塑,却感受不到灵气。

    仔细看壁画,上面写着:每日清晨,灵气最为充裕精纯,紫气东升,日月精华并存,适宜修行。

    “看来,只能等明天早上了。”白狼眯起眼睡觉。

    朝阳初升,冬日里的大山泛起浓浓的云雾。

    清晨是天地间灵气最为精纯的时候,此时紫气东升,灵气与日月精华,共存于天地山水之间。

    白狼走出山洞,对着浓浓的云雾摆出壁画上的姿势,一呼一吸,方圆几米内的雾气被吸入,再吐出浊气,一点点的壮大体内的灵气,同时也改造着身躯。

    这是洗经伐髓的过程,剔除体内的杂质,使得身体变得更为精纯,能够吸纳更多的灵气,壮大己身,增强实力。

    白狼感应到了一丝丝微弱的气流,传遍全身,丝丝麻麻痒痒的,好不舒服。

    灵气……

    白狼感受到了灵气的存在!

    意味着,他可以修炼了,自身的实力与安全保障,增强了一分。

    雾气消散,艳阳高照。

    白狼结束修炼,又趴在洞口前,看着波光粼粼的水流,开始思考狼生。

    他最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修炼方面出了些状况。

    按照壁画所描述,修炼时灵气对身体的作用最大,这点毫无疑问。可奇怪的是,每当夜晚月亮出现,白狼竟然能够自主的将丝丝月华引入身躯,淬炼身体,特别是十五月圆之夜,效果更佳,是平时的几倍不止。

    疑惑的地方在于,看见壁画的那天晚上,明明无法感应到灵气,也无法牵引月华淬炼身体。

    莫非是因为当时他还不曾开始修炼的缘故?

    想来想去,白狼也只能找到这个解释。

    还有就是,大猩猩告诉了他另外一件事,对修行有益的事。

    吃灵药或者灵果,能够有助于修行。

    十万大山,延绵不绝,蕴藏着无数的灵药与灵果,这也是人类修士经常跑来大山晃悠的另外一层原因。

    每天修炼后吃上一颗,身体好不舒适。

    如今半个月过去,配合着灵药和灵果,修行事半功倍,他体内的灵气已经从当初微弱的小气流,变成了拳头大小,盘踞在腹部。

    现在白狼每天修炼后,多了一项任务,就是漫山遍野的寻找灵药。

    他也想过一次多找几颗,然后储藏在山洞里,但是发现灵药的存放时间是小半个时辰,而且灵气流失后食用效果不大,最后经过反复试验,得出结论,这种半成品灵药必须是早晨修炼过后吞食,效用最好,吃新鲜的才有用。

    漫山遍野的寻找灵药,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便是运动。

    白狼平日的运动量大大增加,每次进食灵药过后,便会进行大量运动,否则热量在浑身流窜,十分难受。

    运动过后,身体各方面,都会变好,先是量变,体型变大,耳聪目明;随后再是质变,变得充满爆发力,并且能够听声辩位眼观六路;行动之中耳旁风声烈烈,扑杀猎物,速度骤增,如一道闪电,瞬息而至。

    白狼山洞附近的灵药都在半个月内吞食殆尽,早已找不到灵药,只能去别的山头找。

    翻过山头,只见几只巨鹰在天空盘旋。

    白狼抬眼望去,不远处,有一条大蛇躺在地上,只剩下骨架与蛇皮,血肉被巨鹰吃的干干净净。

    山林中,战斗与危险随时都在发生。

    白狼停了下来,本能的直觉告诉它,前方很危险,有厉害的生物。

    忽然,一道流光划过远处天空。

    一道人形的身影,落在其中一只巨鹰背上,回头朝着山下,望了一眼,然后远去。

    那道身影,应该是一名真正的妖。

    妖和妖之间,是有分别的,妖兽修行有两次雷劫,一次化形雷劫,渡过后化为人身,拥有完整的穴窍,便于修行,还有一次飞升雷劫,渡不过去烟消云散,渡过去就飞升。

    或许是白狼最近身体产生了变化的缘故,他好像看见了那道人影眼中的嘲讽,和嘴角的冷笑。

    “他看的方位,应该是山下……”白狼觉得山下莫非有什么事情,或是变故发生?

    狼类天性多疑且警觉,白狼现在觉得应该躲回山洞去,无论是否有意外,最好都别波及己身,保住小命才是根本。

    果然,下山时,白狼嗅到了陌生的气息,是人类的味道。

    气血浓郁,估计不是修士,应该是武者。

    山下来了一伙人,有两队人马最为显眼,一队是身穿金红色相间绣着鱼龙服饰的侍卫,一队是身着莽龙袍面白无须的太监,这些太监手里拿着雨伞。

    走在前方的有三个人,一男一女。

    男子很年轻,身材修长,头戴高冠,腰悬绿佩,笑容恬淡,雍容华贵。女子年龄不好辨认,少女的模样,肌肤水嫩,尖尖的下巴,又有着成熟后倾斜直下的韵味,好似流风回雪,极为难得。她身穿锦衣华服,估计是为了行动方便,特意拿布条绑住了裤脚和袖口,长发用一根丝带绑了个发髻,看上去干净利落,又显得尊贵。

    女子左顾右盼,满是好奇,伸手去触摸古树的树干,实在察觉不出蛛丝马迹,好奇问道:“七弟,这里真有你说的那头给当年那只野狐看门的老猿猴?为何我记得上清宗的真人曾说过,那只老猿猴早已逃之夭夭不见踪迹。”

    年轻男人抬头望天,答非所问:“若是真有,你如何报答我?”

    女子侧过身,摆弄了一个略显妖娆的姿势,修长的双腿极尽态研,她玩笑道:“你想要如何?”

    年轻男子不曾想她会如此直白,反倒没了章法,皇室内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他或者说她,他们两个的太爷爷那一辈,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他的太爷爷看上了他们爷爷的媳妇,然后强硬的弄进宫里去,并且封了妃子,如果不是那些儒家的老家伙阻扰,差点就封了皇后。

    如今,这众目睽睽之下,他再花花心肠,也不敢乱来。

    4被捕

    年轻的一男一女,一个是当今大周王朝的七皇子曹景休,被封为怀王,一个是当今大周王朝的公主曹秀,和四皇子雍王曹禺一母同胞的亲妹妹。

    最重要的是,当今皇帝没有立太子,而他曹景休和曹禺,是呼声最高的人。

    所以他很快转移话题,用手指向大山深处,笑道:“珉岭山脉地处南疆,当地人有言,此地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又因山脉绵延不知几万里,横贯陆地,号称有十万大山,私底下又被称为南疆十万大山。”

    曹秀懂了,笑意妩媚:“你是说……那头老猿猴怎么也不会离开大山,咱慢慢找就是了。”

    曹景休缓缓前行,继续说道:“虽然是姐弟,但咱们还是明着算这笔账,无论能否找到那头老猿猴姑且不提,只要能帮你找到你认为可以的稀罕物,四哥那边……你自己知道该怎么办。”

    曹秀点头,已经变了脸色,肃穆端庄,与先前判若两人,斩钉截铁道:“一言为定。”

    曹景休眯起眼,脸色晦暗,停下脚步,正视身高不输自己的女子:“丑话说在前头,十万大山乃妖族之根本,普天之下的妖族十之八九在此,咱们今日结盟,互利互惠。只是……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别说身后这些御龙班直的御前侍卫,还是身居十常侍,拥有一身武道宗师修为的张公公,就连身为皇帝子女的我们,也担待不起。”

    曹秀笑道:“所以在大山的这段时间,咱们一定要精诚合作。”

    曹景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袖口绣着的四爪龙纹,笑了起来,尽显英俊风流。

    他在心中默念:“九五之尊,近在咫尺,挡我者,皆可杀!”

    曹景休一笑置之,曹秀也未多说什么。

    归根结底,面对皇位的诱惑,亲情算不得什么。

    更何况,对曹景休这样野心勃勃,志在皇位的人眼中,亲情根本不值一提。

    他之所以选择在此地和姐姐曹秀结盟,从一开始,就对这个不知死活,仗着父皇宠爱为所欲为,经常在暗地里给他下绊子上眼药的女人,心生杀意!

    曹秀,可是有个一母同胞的亲哥哥,四皇子,雍王曹禺。

    那是他曹景休踏上九五至尊的阻碍,也是唯一的阻碍。

    至于其他兄弟,曹景休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两人走进山林深处,身后的侍卫和太监们也跟了上来。

    那队身着鱼龙服的侍卫便是曹景休刚才言语里提及的御龙班直,他们还有个别的称呼,叫“御前带刀侍卫”,由勋贵世家子弟组成。

    御龙班直领头的是个胡子拉碴的汉子,望向登山的年轻王爷和公主,伸手揉着胡里拉碴的下巴,低声啧啧道:“公主那双大长腿,能夹死个人啊。”

    汉子身边走着一位面白无须,满头霜雪的魁梧老太监。

    魁梧老太监斜瞥了一眼。

    只是被有意无意看了一眼,汉子纯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如鼠见猫。

    老太监低声道:“小心祸从口出,御龙班直做了那么些年,我想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否则也不做到六品侍卫的位置。

    咱家虽然只是区区的小宗师,可也能做到耳听方圆十里,公主从小研习上清宗道术,如今筑基后期的修为,更何况上清宗本就有听声辨位之术,想来方圆二三里的动静,还是逃不过公主的耳朵,没和你计较,那是你命大,真要计较起来,你有几条命?

    就你那点家世,若没有姻亲世家的举荐,你能觉得这个六品的头衔,会来得如此容易?”

    世家子弟,最会察言观色,与人交往善于捕捉细节。

    经过魁梧老太监这番提点,汉子哪里还不知道自己放下大错,赶紧补救道:“谢张公公提点,今后……”

    张公公大手一挥,毫不客气的道:“行了,赶紧闭嘴吧,以后切记谨言慎行。”

    汉子低头应是。

    ……

    白狼回到山洞,愕然发现,那伙人的气息不仅没有离他更远,反而更近了。

    渐渐地,越来越近了。

    “莫非……他们的目标正是山洞?”白狼有些犹疑。

    他在想,究竟是该逃跑,还是提醒洞内的大猩猩。

    内心里,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还是大猩猩给他修行机缘的情意占据了上风。

    白狼对着山洞发出一声狼嚎,提醒大猩猩。

    山洞久久不见动静……

    白狼跑进山洞一看,只剩下一条粗壮的铁链,哪里还有大猩猩的踪影。

    “快跑!”

    白狼来不及想大猩猩去了哪里,无论是见机不对提前跑路也好,或者他有别的秘密也好,不管他之前被铁链锁住是假象也罢,或者是有意为之。

    这些目前都不重要,在他的记忆里,可是有着前身面对人类时的场景。

    飞剑纵横,血肉横飞。

    刚跑出洞口,白狼傻眼了。

    ……

    兜兜转转,一行人来到某处山洞外。

    曹景休指着山洞道:“据可靠消息,此处便是当年狐妖的洞穴,那只老猿猴逃走之前就关在这里。”

    曹秀笑道:“那接下来要如何?”

    曹景休从袖子里掏出一枚符箓,引经据典的介绍起来:“这枚符箓,是弟弟我根据某本古书记载,请纯阳宗的仙长所制,用得是香火神道时的小术,虽然如今大多数人用不得香火神道的术法,可是五大派里那些身居真人高位的仙长们,还是有法子的……

    你可别小看了这枚符箓,“回光返照”,“寻踪觅迹”,可是百试百灵,但凡有点相关线索,用这个准没错。”

    曹秀嘴角翘起:“那就看你的了。”

    话音方落,一条大白狼就好巧不巧的出现在洞口。

    曹秀眼神明亮起来,走到白狼身边蹲下,抚摸着雪白的毛发,惊喜道:“感应到洞里有只修为不堪入目的低级妖兽,本来没当回事,没想到是条如此好看的白狼。”

    白狼郁闷了,难怪都没见这些侍卫模样的人阻拦,原来是嫌弃他修为太低。

    曹景休拿着符箓走来,挑了一下眉头:“不过是刚开了智的妖兽,虽是异种,也是香火神后裔,但……总之你自己把握,若是认下这匹白狼,咱们的约定也算完成。”

    曹景休下意识的握住腰间的玉佩,抬头望天。

    这块原本叫做“袖里青龙”的玉佩,呈青绿色,乃君子之玉。

    是他用孤本跟四大书院之一的白鹿书院山长李子章换来的,据说李子章本来打算将这块玉佩赠予自己的得意弟子,如今内阁一品大学士张师衡,结果被他用孤本换到手。

    玉佩上有八字赠言: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这八个字他不喜欢,但是张师衡与他的好哥哥四皇子曹禺交好,所以他就想办法夺了过来。

    白狼终于意识到不对,已经无处可逃了。

    周围的侍卫,太监,浑身都有浓郁的血气,想必都是武道高手。

    眼前的女子和男子,给他的感觉也不简单,起码都能感受到有意无意的灵气波动。

    直觉告诉他,这些人很危险。

    认清形势后,白狼选择了认命。

    曹秀嘴角上翘,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抚摸着白狼头顶洁白的毛发,柔声笑道:“可以,玉佩拿来。”

    曹景休闻言大笑:“痛快!”

    递上玉佩,他嘱咐起来。

    “弟弟我前不久才被父皇训斥,九弟那边风头正劲……毕竟朝堂上下都盯着我呢!”

    曹秀点头道:“我也不蠢,不会有“门户之见”此等可笑的想法,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句话,我还是明白的。”

    曹秀娟笑而不语,抬头望天。

    5大白

    天空划过几道人影,落了下来。

    五个人,穿着深蓝色道袍,肩上绣着日月,显示他们护国神宗的身份。

    护国神宗,东华宗,道教五大派之一。

    曹景休面上挂着恬淡的笑容,见礼道:“几位仙长,不知此来何为?”

    几位道士让开身位,毕竟眼前之人身份尊贵,作揖道:“追着某个畜生到这附近,却失了踪迹,用尽了法子,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消息。”

    曹景休面带凝重,疑惑道:“哦?还有几位仙长搞不定的畜生,不知是哪里的大妖?”

    白狼趴在地上,只感到生无可恋,这个世界真是有够危险的,眼前这两个雍容华贵的年轻男女且不提,一看就是皇宫里的皇子皇女,整天勾心斗角,相互使绊子,耍心机。

    这几位能飞来飞去的道士,至少是金丹期以上的修士,成群结队的在大山里出现。

    还有刚才那位人形的妖怪。

    十万大山虽然是妖族的世界,可特么处处是人类,处处充满危机是怎么回事?

    其中一位道士解开了疑惑:“大概是只猛禽成妖,身边时常跟着几头未化形的鹰隼,分神期的修为,距离大乘期只有一步之遥,就能在十万大山称王。”

    曹景休拧着眉头,藏在袖里的手握成拳,内心极为不平静,暗自骂道:“畜生不足与谋!”

    看了曹秀一眼,略带不甘的道:“该回去了,一个武道小宗师,在那等大妖面前,显然不够看。”

    曹景休丢给曹秀一枚御兽环,说道:“本来给那只老猿猴准备的,给它套上,滴血即可认主。”

    曹景休虽然在内心里怒骂那只大妖坏了他一箭三雕的计划,但好在结果并不算太坏,他早已做好了事不可为的后手准备。

    这次回京,他只要韬光养晦,坐看风云起就够了。

    曹秀接过御兽环,从大腿上取出一柄匕首,划过指尖,将血滴在上面,御兽环泛起一阵奇异的光泽,随即隐没,消失不见。

    “成了!”曹秀欢喜道。

    曹秀给白狼套上御兽环,却见白狼开始反抗……

    实在是,白狼见这些人类,竟然要把自己抓回去做宠物,想到今后的命运要交由这些人摆布,实在不想接受,试着做出最后的挣扎,虽然知道这并没有什么用。

    几位道长对这类低级妖兽,根本提不起什么兴趣,也不放在眼里,选择冷眼旁观。

    那些侍卫和太监倒是有心要帮忙,却被曹秀制止,想要自己搞定,她知道这类开智的异种灵兽,在收服时不能假手他人,否则会影响灵兽将来对主人的忠心。

    曹景休却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他认为此时应当先离开大山,有道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那只大妖虽然曾和他达成盟约,可毕竟是妖类,不可尽信,况且按照如今的情况来看,那只大妖压根就没打算履行盟约,是什么心思一时间也无法猜测。

    而且,东华宗的人出现的突兀……

    曹景休冷脸看着白狼,语气生硬,喝道:“孽畜,没有打杀你,已是你的造化,此时不伏首,更待何时?!”

    白狼环顾四周,已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内心散发着丝丝寒意,让整条狼躯毛骨悚然,一番计较之下,只能乖乖低头。

    做宠物,总好过丢了性命,何况是做这样一位大美女的宠物。

    想想前世那些妹子是怎么对待自己养的猫猫狗狗的,有叫“老公”的,还有叫“儿子”的……

    白狼有个可怕的想法,他想做宠物界的“爸爸”。

    曹景休眼中精光一闪而没,嘴角微翘,笑道:“这畜生果然有灵性,不仅能听懂人言,还能审时度势,看来皇姐是捡到宝了。”

    曹秀不置可否,亲手给白狼套上御兽环,抚摸着白狼头顶洁白的毛发,柔声笑道:“今后,你的名字就叫大白,知道吗?”

    诸人齐声道贺:“恭贺公主。”

    直至此时,白狼终于认清现实。

    他是人类眼中的妖怪,没有办法和人类平等对话,没有办法平等交流,甚至连生命最本质层面的东西,都和人类不同。要知道人类是万物之灵,高高在上,他们统治着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地区,他们歧视妖怪,歧视魔,歧视鬼,歧视一切和他们不一样的生物。

    人类是天地的宠儿,他们修行,只要有灵根,有道心,就能修炼,天资高的,几十年就能有出息,百年就能飞升,资质普通一点的,几百年也能修炼到一定境界。

    一时间,心有戚戚,妖兽与人类,终究不是一路。

    诸人下山,几位道长却不愿徒步陪同,架起飞剑,随后化作一道流光飞走。

    白狼望着这一幕,明知道羡慕不来,却依旧心生向往,这是它第一次看见真正的修士,如前世仙侠小说中一般无二,脚踏飞剑,纵横天地。

    莫名的,有了一丝激动和向往,也不知何时,自己才能如这些人一般,只感到前途迷惘,大概是遥遥无期了吧,都成别人宠物了。

    白狼重生后第一次走出大山,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究竟怎么样,脑海中的记忆多而杂乱,而且有些记忆时间久远,近期关于山外世界的记忆,却又不太美好。

    白狼之所以会被人类追杀,连累部族也死的一干二净,就是因为他曾带领部族突袭山下某个人类的村庄。

    在大山里行了大半个月,才堪堪走到十万大山的外围。

    这一次,他们下山的路,不是白狼记忆里之前走过的任何一条。

    因为前方有一条河,白狼的记忆里,从未见过这条大河。

    河的上面架着一座桥。

    桥边,有一个守桥的魁梧老人,佝偻身躯,双手拢袖,坐在桥头的石墩上,眯着眼睛。

    诸人离着桥有些距离,曹景休对张公公使了个眼色,后者屁颠屁颠的跑去交易,不知两个身材魁梧的老人说了什么,然后张公公跑回来,对曹景休和曹秀说道:“王爷,公主,老奴刚才已经和那守桥的老东西谈好了价钱,一匹开了智的白狼,要一百块上品灵石,或者……五大派炼制的丹药一瓶。”

    曹景休笑了,对曹秀和身后的侍卫太监道:“按照宫里老一辈人的说法,这守桥的老家伙不知道活了多久,一直守着这座桥,或者说十万大山。

    凡是进山,都要缴纳三块灵石,出山时若有所获,出山价格另议,而且这只针对山外来的人类修士,也曾有人试过从别的地方进山,但无论你从哪个方向进山,都能看见这位老人守在山下,伸手向你要过路费。

    此人来历神秘,偏又修为高深,大家都拿他没法子,最后只能遵守他的规矩,乖乖的给他交纳过路钱。”

    说着,他看了一眼白狼,笑道:“看来……这不是个简单的货色。”

    曹秀点头,这等秘闻,她却没有听过,问道:“出山时根据货物高低好坏,另议价格,这是个会做生意的……只是他这么做,道教的真人,或是佛门的菩萨圣佛,就没来找过他。”

    曹景休笑道:“怎么没有,可惜联手也打不过啊,连他的深浅都试不出来,为何如此?”

    他自问自答起来。

    “这老人一身防御力量惊人,又有亿万化身,藏于大山各处,叫人根本无从下手,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这一段秘闻,白狼的记忆里却没有,内心倒是嘀咕起来:“妖族已经这么惨了,这里还有个利用妖族空手套白狼的……额~!这么说,好像还挺形象。”

    曹秀闻弦音而知雅意,仰头道:“这过路钱,我出了!”

    曹景休笑道:“自该如此。”

    交易时,魁梧的守山老人伸出蒲扇般大的手掌,抚摸着白狼的白毛。

    “香火神后裔,又是天生异种,倒是难得。”

    曹景休笑骂道:“你这老东西,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样的畜生,大山里没上千万,也有上百万吧?”

    魁梧的守山老人尴尬的笑了起来,伸手接过曹秀递来的丹药,嗅了嗅,赞道:“好东西,上清宗的养元丹,皇室子女就是不一样,出手大方……”

    话锋一转,看向曹景休。

    “货物卖出去了,总得让我这个货殖郎自卖自夸几句,否则你们不就觉得亏了,回头骂我是个黑心的,这生意以后还怎么做。”

    曹景休面带无奈,心里却在骂娘。

    等诸人走远,依旧站在桥边远眺的魁梧守山老人静静望着诸人远去的景象,不言不语。

    如看待长大即将离家的孩子,渐行渐远,有些无奈。

    最后只是呢喃道:“救了你,又被捉走,世事无常啊……”

    老太监张公公似乎有所感应,回首望去。

    只见,魁梧的守山老人佝偻身躯,双手拢袖,坐在桥头的石墩上,歪着头,似乎在打盹,梦会周公去了。

    前万字开头二

重生成狼开头2

    1.

    南疆,珉岭山脉。

    谢世林幽幽醒来,睁开眼,看了下周遭,懵了。

    线条分明的石壁,如铁斧银勾画就,地上铺有枯草,透着神秘的原始风格。

    这是哪?

    谢世林怀疑人生般的沉思片刻,然后就真的怀疑人生了。

    难道穿越了……

    浪潮般的记忆汹涌而来,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机会,一幅幅画面如电影片段闪烁,并按下了3.0倍播放键。

    白狼,部族被人类修士猎杀,只有身为狼王的它独自逃离。

    谢世林:“%¥#@*&……”

    敲里吗!

    穿成狼了,还不如狗呢……起码能做个宠物,被妹子疼爱。

    根据记忆描述,白狼的祖先,是香火神道时期一个荒野部落供奉的小神。作为后代,他在成年后,会有记忆传承,用于开智明悟,便于修行。

    “行吧~!好歹祖上也曾富裕过,只不过后来家道中落……”白狼有些遗憾。

    但这个家道中落却是“人为因素”。

    香火神道,是上一个纪元时期的修行方式,人们供奉妖魔鬼怪为神,提供信仰愿力,以供这些神修行。

    神,庇护信众,互利互惠。

    现在么……

    香火神道的时代刚过去,人族崛起。

    妖魔鬼怪正处于“人人自危”的境地,不同于香火神道时期,无论妖魔鬼怪或是人类,皆可成神。

    香火神道时代的逝去,白狼记忆里各类请神或是利用香火愿力的术法皆不能使用。此时,人类崛起,王朝中武人修武道,文人书生修儒道,人类王朝奉俗世佛教为国教,封道家大宗门为护国神宗。

    妖生不易,且行且珍惜是这个时代真实的写照。

    香火神道的时代背景下,妖魔鬼怪如鱼得水,龙族更是其中佼佼者,如今被时代淘汰的妖魔鬼怪们,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龙族更是惨被灭绝,那些能够斩龙的先圣,成了全民偶像。

    白狼咧开嘴笑了,地狱开局,穿越必备!

    “唉~!昨儿就不该陪客户喝那么多酒。”

    白狼有些无奈,真是酒精害人不浅。

    既然来都来了,事实已经无法改变,还是想办法活下去再说吧。

    “可……这是哪里?”

    白狼努力消化着记忆,很快就明白眼下的处境。

    大概几天前,部族被那些飞天遁地的人类修士消灭,他只身逃离,像只无头苍蝇乱窜,根本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然后就昏迷了……

    白狼起身,走出山洞。

    外边,风景优美,不远处有小水潭,上边是小型的瀑布,水流经过小水潭流往别处。

    走进一看,水潭清澈见底,有各种游鱼嬉戏。

    哗啦!

    白狼入水,打算好好洗一洗,前几天被人类修士追杀,部族被屠杀殆尽,雪白的狼毛,沾染了不少脏污的血迹。

    洗干净,上岸,趴着……太阳当空,时间差不多是中午12点到2点左右,正是冬日里最暖的时候,适合晒干毛发,且思考狼生。

    这里看样子是个仙侠修真世界,有飞来飞去的修士,有口吐人言的妖怪,但妖怪的处境并不好,几乎是这个世界的“公敌”,人人喊打喊杀,除了妖怪本身的原因,还要归咎于妖怪浑身是宝,引起了觊觎。

    他身为妖怪当中的一员,处境显然也不好,刚穿越部族就被人类屠灭。

    没有网,没有电子娱乐,没有穿着清凉,能歌善舞的女主播。

    根据记忆,大山里妖兽横行,彼此相互厮杀,内耗严重,外面又有人类捕猎。

    如今落到这般地步,白狼完全不知道,老天让他重活一次,究竟是奖励还是惩罚。

    看来,生活这两个字眼,无论是上辈子的蓝星,还是如今,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以前是部族首领时,每天还有后宫佳丽三千……母狼暖被窝。

    真.自由奔放。

    河边的草丛,山里的小树林,栖息地的山洞,都能找到他“繁衍后代的痕迹”。

    白狼心想,部族没了就没了,他自己还活着就是万幸,母狼这种生物,以后还是免了,还是人类女子来的好。

    或许……修炼化形后,可以去山外拐骗几个人类女子来做压寨夫人。

    不行!

    万一被人类抓去做了宠物或是代步工具,那就得不偿失,会失去狼身自由。

    骑白马的是王子,骑着白狼是怎么回事……部落酋长吗?

    白狼在周围晃荡了一圈,找了几颗掉在地上的野果子吃,勉强填饱了肚子。

    是夜。

    白狼回到山洞,打算暂时住下来,既然人类修士没有找到这里,说明是安全地带。眯上眼,正要准备睡觉,虽然狼类都是夜晚活动,但拥有人类灵魂的他,可不是夜猫子。

    月光洒落,有余光照进山壁。

    石壁上浮现几幅壁画,一只狐狸摆着个奇怪的姿势,下面还有文字描述。

    白狼定眼一瞧,这是香火神道的神文,他刚好认识。

    壁画上面是某只野狐参悟的修炼功法,上面还有描述:“本法避佛远道,讲究放纵妖类天性,容易滋养煞气,渴血嗜杀,以道家心法催动,应可避免。”

    白狼往下看,果然有一段道家口诀,石壁上此处有石块掉落,出现了缺漏,导致残篇断章。

    “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

    ……

    真常之道,悟者自得。”

    “这道家法决,残篇断章的……行吧,有胜于无。”

    白狼低头找了一遍,未曾在地上找到刻有神文的石块,只能自我安慰起来。

    他看着壁画,按照上面的姿势摆好,忽然觉得不对劲。

    这个姿势,有点……羞耻。

    咦?

    白狼按着这个羞耻的姿势摆弄了半天,像一尊雕塑,却感受不到灵气。

    仔细看壁画,上面写着:每日清晨,灵气最为充裕精纯,紫气东升,日月精华并存,适宜修行。

    “看来,只能等明天早上了。”白狼眯起眼睡觉。

    朝阳初升,冬日里的大山泛起浓浓的云雾。

    清晨是天地间灵气最为精纯的时候,此时紫气东升,灵气与日月精华,共存于天地山水之间。

    白狼走出山洞,对着浓浓的云雾摆出壁画上的姿势,一呼一吸,方圆几米内的雾气被吸入,再吐出浊气,一点点的壮大体内的灵气,同时也改造着身躯。

    这是洗经伐髓的过程,剔除体内的杂质,使得身体变得更为精纯,能够吸纳更多的灵气,壮大己身,增强实力。

    白狼感应到了一丝丝微弱的气流,传遍全身,丝丝麻麻痒痒的,好不舒服。

    灵气……

    白狼感受到了灵气的存在!

    意味着,他可以修炼了,自身的实力与安全保障,增强了一分。

    2.

    雾气消散,艳阳高照。

    白狼结束修炼,又趴在洞口前,看着波光粼粼的水流,开始思考狼生。

    他最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修炼方面出了些状况。

    按照壁画所描述,修炼时灵气对身体的作用最大,这点毫无疑问。可奇怪的是,每当夜晚月亮出现,白狼竟然能够自主的将丝丝月华引入身躯,淬炼身体,特别是十五月圆之夜,效果更佳,是平时的几倍不止。

    疑惑的地方在于,看见壁画的那天晚上,明明无法感应到灵气,也无法牵引月华淬炼身体。

    莫非是因为当时他还不曾开始修炼的缘故?

    想来想去,白狼也只能找到这个解释。

    还有就是,他发现了另外一件事,对修行有益。

    山林里有许多灵气充裕的灵药,每天修炼后吃上一颗,身体好不舒适。

    这是在半个月前偶尔发现的,当时在附近没找到猎物,只有一头花鹿,地上孤零零的躺着一颗它辛辛苦苦用蹄子刨出来的灵药,上面的泥土还带有大地的芬芳,因为被白狼追的紧,顾不上它就逃命去了。

    白狼吃了后,觉得身体舒适,灵气竟然壮大了些许。

    如今半个月过去,灵气已经从当初的小气流,变成了拳头大小,盘踞在腹部。

    现在白狼每天修炼后,多了一项任务,就是漫山遍野的寻找灵药。

    他也想过一次多找几颗,然后储藏在山洞里,但是发现灵药的存放时间是小半个时辰,而且灵气流失后食用效果不大,最后经过反复试验,得出结论,这种半成品灵药必须是早晨修炼过后吞食,效用最好,吃新鲜的才有用。

    漫山遍野的寻找灵药,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便是运动。

    白狼平日的运动量大大增加,每次进食灵药过后,便会进行大量运动,否则热量在浑身流窜,十分难受。

    运动过后,身体各方面,都会变好,先是量变,体型变大,耳聪目明;随后再是质变,变得充满爆发力,并且能够听声辩位眼观六路;行动之中耳旁风声烈烈,扑杀猎物,速度骤增,如一道闪电,瞬息而至。

    白狼山洞附近的灵药都在半个月内吞食殆尽,早已找不到灵药,只能去别的山头找。

    翻过山头,只见几只巨鹰在天空盘旋。

    白狼抬眼望去,不远处,有一条大蛇躺在地上,只剩下骨架与蛇皮,血肉被巨鹰吃的干干净净。

    山林中,战斗与危险随时都在发生。

    白狼停了下来,本能的直觉告诉它,前方很危险,有厉害的生物。

    忽然,一道流光划过远处天空。

    一道人形的身影,落在其中一只巨鹰背上,回头朝着山下,望了一眼,然后远去。

    那道身影,应该是一名真正的妖。

    妖和妖之间,是有分别的,妖兽修行有两次雷劫,一次化形雷劫,渡过后化为人身,拥有完整的穴窍,便于修行,还有一次飞升雷劫,渡不过去烟消云散,渡过去就飞升。

    或许是白狼最近身体产生了变化的缘故,他好像看见了那道人影眼中的嘲讽,和嘴角的冷笑。

    “他看的方位,应该是山下……”白狼觉得山下莫非有什么事情,或是变故发生?

    狼类天性多疑且警觉,白狼现在觉得应该躲回山洞去,无论是否有意外,最好都别波及己身,保住小命才是根本。

    果然,下山时,白狼嗅到了陌生的气息,是人类的味道。

    气血浓郁,估计不是修士,应该是武者。

    ————

    山下来了一伙人,有两队人马最为显眼,一队是身穿金红色相间绣着鱼龙服饰的侍卫,一队是身着莽龙袍面白无须的太监,这些太监手里拿着雨伞。

    走在前方的有三个人,一男一女。

    男子很年轻,身材修长,头戴高冠,腰悬绿佩,笑容恬淡,雍容华贵。女子年龄不好辨认,少女的模样,肌肤水嫩,尖尖的下巴,又有着成熟后倾斜直下的韵味,好似流风回雪,极为难得。她身穿锦衣华服,估计是为了行动方便,特意拿布条绑住了裤脚和袖口,长发用一根丝带绑了个发髻,看上去干净利落,又显得尊贵。

    女子左顾右盼,满是好奇,伸手去触摸古树的树干,实在察觉不出蛛丝马迹,好奇问道:“七弟,这里真有你说的那头给当年那只野狐看门的老猿猴?为何我记得上清宗的真人曾说过,那只老猿猴早已逃之夭夭不见踪迹。”

    年轻男人抬头望天,答非所问:“若是真有,你如何报答我?”

    女子侧过身,摆弄了一个略显妖娆的姿势,修长的双腿极尽态研,她玩笑道:“你想要如何?”

    年轻男子不曾想她会如此直白,反倒没了章法,皇室内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他或者说她,他们两个的太爷爷那一辈,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他的太爷爷看上了他们爷爷的媳妇,然后强硬的弄进宫里去,并且封了妃子,如果不是那些儒家的老家伙阻扰,差点就封了皇后。

    如今,这众目睽睽之下,他再花花心肠,也不敢乱来。

    要知道,他们俩,一个是当今大周王朝的七皇子曹景休,被封为怀王,一个是当今大周王朝的公主曹秀,和四皇子雍王曹禺一母同胞的亲妹妹。

    最重要的是,当今皇帝没有立太子,而他曹景休和曹禺,是呼声最高的人。

    所以他很快转移话题,用手指向大山深处,笑道:“珉岭山脉地处南疆,当地人有言,此地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又因山脉绵延不知几万里,横贯陆地,号称有十万大山,私底下又被称为南疆十万大山。”

    曹秀懂了,笑意妩媚:“你是说……那头老猿猴怎么也不会离开大山,咱慢慢找就是了。”

    曹景休缓缓前行,继续说道:“虽然是姐弟,但咱们还是明着算这笔账,无论能否找到那头老猿猴姑且不提,只要能帮你找到你认为可以的稀罕物,四哥那边……你自己知道该怎么办。”

    曹秀点头,已经变了脸色,肃穆端庄,与先前判若两人,斩钉截铁道:“一言为定。”

    曹景休眯起眼,脸色晦暗,停下脚步,正视身高不输自己的女子:“丑话说在前头,十万大山乃妖族之根本,普天之下的妖族十之八九在此,咱们今日结盟,互利互惠。只是……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别说身后这些御龙班直的御前侍卫,还是身居十常侍,拥有一身武道宗师修为的张公公,就连身为皇帝子女的我们,也担待不起。”

    曹秀笑道:“所以在大山的这段时间,咱们一定要精诚合作。”

    曹景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袖口绣着的四爪龙纹,笑了起来,尽显英俊风流。

    他在心中默念:“九五之尊,近在咫尺,挡我者,皆可杀!”

    3.

    曹景休一笑置之,曹秀也未多说什么。

    归根结底,面对皇位的诱惑,亲情算不得什么。

    更何况,对曹景休这样野心勃勃,志在皇位的人眼中,亲情根本不值一提。

    他之所以选择在此地和姐姐曹秀结盟,从一开始,就对这个不知死活,仗着父皇宠爱为所欲为,经常在暗地里给他下绊子上眼药的女人,心生杀意!

    曹秀,可是有个一母同胞的亲哥哥,四皇子,雍王曹禺。

    那是他曹景休踏上九五至尊的阻碍,也是唯一的阻碍。

    至于其他兄弟,曹景休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两人走进山林深处,身后的侍卫和太监们也跟了上来。

    那队身着鱼龙服的侍卫便是曹景休刚才言语里提及的御龙班直,他们还有个别的称呼,叫“御前带刀侍卫”,由勋贵世家子弟组成。

    御龙班直领头的是个胡子拉碴的汉子,望向登山的年轻王爷和公主,伸手揉着胡里拉碴的下巴,低声啧啧道:“公主那双大长腿,能夹死个人啊。”

    汉子身边走着一位面白无须,满头霜雪的魁梧老太监。

    魁梧老太监斜瞥了一眼。

    只是被有意无意看了一眼,汉子纯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如鼠见猫。

    老太监低声道:“小心祸从口出,御龙班直做了那么些年,我想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否则也不做到六品侍卫的位置。

    咱家虽然只是区区的小宗师,可也能做到耳听方圆十里,公主从小研习上清宗道术,如今筑基后期的修为,更何况上清宗本就有听声辨位之术,想来方圆二三里的动静,还是逃不过公主的耳朵,没和你计较,那是你命大,真要计较起来,你有几条命?

    就你那点家世,若没有姻亲世家的举荐,你能觉得这个六品的头衔,会来得如此容易?”

    世家子弟,最会察言观色,与人交往善于捕捉细节。

    经过魁梧老太监这番提点,汉子哪里还不知道自己放下大错,赶紧补救道:“谢张公公提点,今后……”

    张公公大手一挥,毫不客气的道:“行了,赶紧闭嘴吧,以后切记谨言慎行。”

    汉子低头应是。

    兜兜转转,一行人来到某处山洞外。

    曹景休指着山洞道:“据可靠消息,此处便是当年狐妖的洞穴,那只老猿猴逃走之前就关在这里。”

    曹秀笑道:“那接下来要如何?”

    曹景休从袖子里掏出一枚符箓,引经据典的介绍起来:“这枚符箓,是弟弟我根据某本古书记载,请纯阳宗的仙长所制,用得是香火神道时的小术,虽然如今大多数人用不得香火神道的术法,可是五大派里那些身居真人高位的仙长们,还是有法子的……

    你可别小看了这枚符箓,“回光返照”,“寻踪觅迹”,可是百试百灵,但凡有点相关线索,用这个准没错。”

    曹秀嘴角翘起:“那就看你的了。”

    话音方落,一条大白狼就好巧不巧的出现在他们身后。

    也不见有人阻拦。

    ————

    白狼:“%¥#@&*……”

    “老子特么明明嗅到,人类的气味还在刚才那座山头的下边,怎么就出现在家门口了,鼻子失灵了吗?”

    曹秀眼神明亮起来,走到白狼身边蹲下,抚摸着雪白的毛发,惊喜道:“感应到有只修为不堪入目的低级妖兽靠近,本来没当回事,没想到是条如此好看的白狼。”

    白狼郁闷了,难怪靠近后都没见这些侍卫模样的人阻拦,原来是嫌弃他修为太低了。

    曹景休拿着符箓走来,挑了一下眉头:“不过是刚开了智的妖兽,虽是异种,也是香火神后裔,但……总之你自己把握,若是认下这匹白狼,咱们的约定也算完成。”

    曹景休下意识的握住腰间的玉佩,抬头望天。

    这块原本叫做“袖里青龙”的玉佩,呈青绿色,乃君子之玉。

    是他用孤本跟四大书院之一的白鹿书院山长李子章换来的,据说李子章本来打算将这块玉佩赠予自己的得意弟子,如今内阁一品大学士张师衡,结果被他用孤本换到手。

    玉佩上有八字赠言: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这八个字他不喜欢,但是张师衡与他的好哥哥四皇子曹禺交好,所以他就想办法夺了过来。

    白狼终于意识到不对,已经无处可逃了。

    周围的侍卫,太监,浑身都有浓郁的血气,想必都是武道高手。

    眼前的女子和男子,给他的感觉也不简单,起码都能感受到有意无意的灵气波动。

    直觉告诉他,这些人很危险。

    认清形势后,白狼选择了认命。

    曹秀嘴角上翘,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抚摸着白狼头顶洁白的毛发,柔声笑道:“可以,玉佩拿来。”

    曹景休闻言大笑:“痛快!”

    递上玉佩,他嘱咐起来。

    “弟弟我前不久才被父皇训斥,九弟那边风头正劲……毕竟朝堂上下都盯着我呢!”

    曹秀点头道:“我也不蠢,不会有“门户之见”此等可笑的想法,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句话,我还是明白的。”

    曹秀娟笑而不语,抬头望天。

    忽地,天空划过几道人影,落了下来。

    五个人,穿着深蓝色道袍,肩上绣着日月,显示他们护国神宗的身份。

    护国神宗,东华宗,道教五大派之一。

    曹景休面上挂着恬淡的笑容,见礼道:“几位仙长,不知此来何为?”

    几位道士让开身位,毕竟眼前之人身份尊贵,作揖道:“追着某个畜生到这附近,却失了踪迹,用尽了法子,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消息。”

    曹景休面带凝重,疑惑道:“哦?还有几位仙长搞不定的畜生,不知是哪里的大妖?”

    白狼趴在地上,只感到生无可恋,这个世界真是有够危险的,眼前这两个雍容华贵的年轻男女且不提,一看就是皇宫里的皇子皇女,整天勾心斗角,相互使绊子,耍心机。

    这几位能飞来飞去的道士,至少是金丹期以上的修士,成群结队的在大山里出现。

    还有刚才那位人形的妖怪。

    十万大山虽然是妖族的世界,可特么处处是人类,处处充满危机是怎么回事?

    其中一位道士解开了疑惑:“大概是只猛禽成妖,身边时常跟着几头未化形的鹰隼,分神期的修为,距离大乘期只有一步之遥,就能在十万大山称王。”

    曹景休拧着眉头,藏在袖里的手握成拳,内心极为不平静,暗自骂道:“畜生不足与谋!”

    看了曹秀一眼,略带不甘的道:“该回去了,一个武道小宗师,在那等大妖面前,显然不够看。”

    4.

    曹景休丢给曹秀一枚御兽环,说道:“本来给那只老猿猴准备的,给它套上,滴血即可认主。”

    曹景休虽然在内心里怒骂那只大妖坏了他一箭三雕的计划,但好在结果并不算太坏,他早已做好了事不可为的后手准备。

    这次回京,他只要韬光养晦,坐看风云起就够了。

    曹秀接过御兽环,从大腿上取出一柄匕首,划过指尖,将血滴在上面,御兽环泛起一阵奇异的光泽,随即隐没,消失不见。

    “成了!”曹秀欢喜道。

    曹秀给白狼套上御兽环,却见白狼开始反抗……

    实在是,白狼见这些人类,竟然要把自己抓回去做宠物,想到今后的命运要交由这些人摆布,实在不想接受,试着做出最后的挣扎,虽然知道这并没有什么用。

    几位道长对这类低级妖兽,根本提不起什么兴趣,也不放在眼里,选择冷眼旁观。

    那些侍卫和太监倒是有心要帮忙,却被曹秀制止,想要自己搞定,她知道这类开智的异种灵兽,在收服时不能假手他人,否则会影响灵兽将来对主人的忠心。

    曹景休却根本管不了那么多,他认为此时应当先离开大山,有道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那只大妖虽然曾和他达成盟约,可毕竟是妖类,不可尽信,况且按照如今的情况来看,那只大妖压根就没打算履行盟约,是什么心思一时间也无法猜测。

    而且,东华宗的人出现的突兀……

    曹景休冷脸看着白狼,语气生硬,喝道:“孽畜,没有打杀你,已是你的造化,此时不伏首,更待何时?!”

    白狼环顾四周,已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内心散发着丝丝寒意,让整条狼躯毛骨悚然,一番计较之下,只能乖乖低头。

    做宠物,总好过丢了性命,何况是做这样一位大美女的宠物。

    想想前世那些妹子是怎么对待自己养的猫猫狗狗的,有叫“老公”的,还有叫“儿子”的……

    白狼有个可怕的想法,他想做宠物界的“爸爸”。

    曹景休眼中精光一闪而没,嘴角微翘,笑道:“这畜生果然有灵性,不仅能听懂人言,还能审时度势,看来皇姐是捡到宝了。”

    曹秀不置可否,亲手给白狼套上御兽环,抚摸着白狼头顶洁白的毛发,柔声笑道:“今后,你的名字就叫大白,知道吗?”

    诸人齐声道贺:“恭贺公主。”

    直至此时,白狼终于认清现实。

    他是人类眼中的妖怪,没有办法和人类平等对话,没有办法平等交流,甚至连生命最本质层面的东西,都和人类不同。要知道人类是万物之灵,高高在上,他们统治着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地区,他们歧视妖怪,歧视魔,歧视鬼,歧视一切和他们不一样的生物。

    人类是天地的宠儿,他们修行,只要有灵根,有道心,就能修炼,天资高的,几十年就能有出息,百年就能飞升,资质普通一点的,几百年也能修炼到一定境界。

    一时间,心有戚戚,妖兽与人类,终究不是一路。

    诸人下山,几位道长却不愿徒步陪同,架起飞剑,随后化作一道流光飞走。

    白狼望着这一幕,明知道羡慕不来,却依旧心生向往,这是它第一次看见真正的修士,如前世仙侠小说中一般无二,脚踏飞剑,纵横天地。

    莫名的,有了一丝激动和向往,也不知何时,自己才能如这些人一般,只感到前途迷惘,大概是遥遥无期了吧,都成别人宠物了。

    白狼重生后第一次走出大山,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究竟怎么样,脑海中的记忆多而杂乱,而且有些记忆时间久远,近期关于山外世界的记忆,却又不太美好。

    白狼之所以会被人类追杀,连累部族也死的一干二净,就是因为他曾带领部族突袭山下某个人类的村庄。

    在大山里行了大半个月,才堪堪走到十万大山的外围。

    这一次,他们下山的路,不是白狼记忆里之前走过的任何一条。

    因为前方有一条河,白狼的记忆里,从未见过这条大河。

    河的上面架着一座桥。

    桥边,有一个守桥的魁梧老人,佝偻身躯,双手拢袖,坐在桥头的石墩上,眯着眼睛。

    诸人离着桥有些距离,曹景休对张公公使了个眼色,后者屁颠屁颠的跑去交易,不知两个身材魁梧的老人说了什么,然后张公公跑回来,对曹景休和曹秀说道:“王爷,公主,老奴刚才已经和那守桥的老东西谈好了价钱,一匹开了智的白狼,要一百块上品灵石,或者……五大派炼制的丹药一瓶。”

    曹景休笑了,对曹秀和身后的侍卫太监道:“按照宫里老一辈人的说法,这守桥的老家伙不知道活了多久,一直守着这座桥,或者说十万大山。

    凡是进山,都要缴纳三块灵石,出山时若有所获,出山价格另议,而且这只针对山外来的人类修士,也曾有人试过从别的地方进山,但无论你从哪个方向进山,都能看见这位老人守在山下,伸手向你要过路费。

    此人来历神秘,偏又修为高深,大家都拿他没法子,最后只能遵守他的规矩,乖乖的给他交纳过路钱。”

    说着,他看了一眼白狼,笑道:“看来……这不是个简单的货色。”

    曹秀点头,这等秘闻,她却没有听过,问道:“出山时根据货物高低好坏,另议价格,这是个会做生意的……只是他这么做,道教的真人,或是佛门的菩萨圣佛,就没来找过他。”

    曹景休笑道:“怎么没有,可惜联手也打不过啊,连他的深浅都试不出来,为何如此?”

    他自问自答起来。

    “这老人一身防御力量惊人,又有亿万化身,藏于大山各处,叫人根本无从下手,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这一段秘闻,白狼的记忆里却没有,内心倒是嘀咕起来:“妖族已经这么惨了,这里还有个利用妖族空手套白狼的……额~!这么说,好像还挺形象。”

    曹秀闻弦音而知雅意,仰头道:“这过路钱,我出了!”

    曹景休笑道:“自该如此。”

    交易时,魁梧的守山老人伸出蒲扇般大的手掌,抚摸着白狼的白毛。

    “香火神后裔,又是天生异种,倒是难得。”

    曹景休笑骂道:“你这老东西,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样的畜生,大山里没上千万,也有上百万吧?”

    魁梧的守山老人尴尬的笑了起来,伸手接过曹秀递来的丹药,嗅了嗅,赞道:“好东西,上清宗的养元丹,皇室子女就是不一样,出手大方……”

    话锋一转,看向曹景休。

    “货物卖出去了,总得让我这个货殖郎自卖自夸几句,否则你们不就觉得亏了,回头骂我是个黑心的,这生意以后还怎么做。”

    曹景休面带无奈,心里却在骂娘。

    等诸人走远,依旧站在桥边远眺的魁梧守山老人静静望着诸人远去的景象,不言不语。

    如看待长大即将离家的孩子,渐行渐远,有些无奈。

    最后只是呢喃道:“又走一个,离家以后,要好好的。”

    老太监张公公似乎有所感应,回首望去。

    只见,魁梧的守山老人佝偻身躯,双手拢袖,坐在桥头的石墩上,歪着头,似乎在打盹,梦会周公去了。

    5.

    残阳。

    时值暮冬,晚风至,寒冷刺骨。

    一行人马正在赶路,前后方都是气势威武的御龙班直侍卫,只有中间是三辆马车,其中一辆略显尊贵气派,一辆却带有几分华丽。最叫人惊讶的是,两辆马车后面跟着一辆造型奇特的大马车。

    这辆马车需要五匹马才能拉动,车身是黝黑精铁所制成的牢笼,而牢笼里关着一匹毛发洁白如雪的狼。

    体型巨大,威风禀禀,吓得前方拉车的马儿脚蹄凌乱,导致时不时的左右摇摆,好几次差点冲出官道逃跑,让沿途负责看护的侍卫和太监头疼不已。

    白狼的脖颈上套着古怪的圈子,正是被收做宠物的白狼——大白。

    某白趴在牢笼里,不断抬头望着天空,他在等月华的降临,然后开始修行。

    甚至有些迫不及待。

    脑海里又回忆起昨天那魁梧的守山老人抚摸他的头顶的画面,从那刻以后,脑海里多了一段道家法决,完整的道家法决,正是壁画上的那篇道家法决,包括了其中缺失的部分。

    某白暗自嘀咕道:“那个老人的身份,倒是值得深思,他为何会知道我修习了壁画上的法决,又为何会知道壁画上的法决是残缺的,他这么做究竟是什么意思?”

    夜晚,月华降临。

    夜晚不利于赶路,停下休息。

    大白接引月华淬体,进行修行,首先需要淬炼的是肌肉,然后才是骨骼,他打算由外到内的淬炼。如今即将要去人类世界,收养他的还是皇帝的女儿,当朝公主,自古以来,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皇宫都是阴谋诡计跌出的地方,一如皇宫深似海,可不是说说而已。

    所以,这时候最需要一个敏捷且又强悍的肉身,不仅可以增强爆发力,还能在短时间内增强自身实力。

    不同于以往的那半个月,他都是先淬炼骨骼,是由内到外的淬炼,先有坚硬的骨骼,在利用骨骼来锻炼肌肉,便于控制力道,由此循序渐进。

    但是目前显然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只能做出改变了。

    第二日启程,行了半日,路遇一条大江,名为“珉江”,隔断南疆与中原地界。

    曹景休指着珉江道:“过了江,便是中原地界,咱们可以走管道了,一日可行百里,七日至京城,即将除岁,杂事众多,不好耽搁。”

    说完,曹景休有意无意的看了曹秀一眼,笑了起来。

    曹秀点头道:“明白,七弟放心。”

    路过珉江时,见一奇异景象。

    江边有只黑色毛驴正在低头吃草,江面上有位身穿道袍的女子,背着剑,双手交叉环抱,立在江面上,距离水面不到一米,像是飘浮在江面上的河婆,焕发出丝丝缕缕的白色光线,如同小溪里随水摇晃的水草。

    某白愣愣的望着,觉得这女子宛如神仙挂像里走出的人物,仿佛随时会飘然飞升而去,摘星拿月唾手可得。

    女子看着江水涛涛。

    下一刻,一条白色的蛇形生物从江水里冒头。

    无角,四足,细颈大头。

    只是粗略看翻出水面的身躯,就有近二十米,腰身水桶粗细,在江水中翻腾。

    曹景休面目阴沉,呢喃道:“上清宗,烟如织!”

    曹秀似乎没瞧见他脸上的阴沉,巧笑嫣然:“没错,正是烟师姐,看样子师姐距离大乘期的真人境,越发的接近了。”

    曹景休心中怒火翻腾,随后又奇迹般的平息下来,看了身旁笑颜如花的曹秀一眼,暗道:“幸好那畜生惹出了意外,否则……没想到她竟然准备了如此后手。”

    “哦?是吗,真是恭喜……”曹景休毫无诚意,又指着那条在江水里翻腾的大蛇:“那就是你烟师姐养的那条虺蛇?传闻虺蛇五百年化蛟,千年化螭,也不知真假,古语有云‘维虺维蛇,女子之祥’,看来你师姐也是个福缘深厚之人。”

    曹秀感叹道:“想要化为蛟龙之属,何其艰难?食气、封正、走江,缺一不可,这三道坎,道道是天堑!”

    食气讲究的是吞食真龙之气。

    封正,在上个香火神道时期,只要是香火神就能封正,无论是乡野小神,或是山神土地,都可封正,如今想要封正,必须依靠皇帝的圣旨。

    走江,是指鱼蛇走江入水,跨过那座隐藏在虚空中玄之又玄的龙门。

    三者缺一不可。

    曹景休反而笑着安慰起来:“欸~!皇姐此言差矣,佛门渡人,讲究因果慧根,俗语云‘宁吃好杏一个,不吃烂梨一筐’,用来形容佛门极为恰当,而道家却不然,讲究机缘,何为机缘?不外乎‘机会、福源’二字,瞧你烟师姐,能有这般造化,已是寻常修士不可想之事……张公公,你来说,本王说得对否?”

    忽然被点名的张公公受宠若惊,打着太极道:“别的老奴不知,就拿老奴本身来说,能够位居十常侍,拥有武道小宗师的修为,已经是天大的造化……”

    曹景休笑着指了指张公公,没有计较对方逃避话题,心里其实跟明镜似的,像张公公这样位居十常侍的老太监,只听命于皇帝,跟他这样的皇子王爷,还隔着一道坎。

    说白了,就是没坐上那个位置前,人家根本不用拿正眼瞧他。

    说着话,诸人来到江边。

    烟如织踱步而来,虽是踩在空中,却于陆地无异。

    通灵的虺蛇翻腾出江,化作一米大小,游曳在空中,尾随其后,这一幕不仅让身为白狼的某白感到匪夷所思,就连那位号称有小宗师修为的老太监也流露出惊讶之色。

    虺蛇微微加快速度,迅游而至,绕着某白游了一圈,最后低下头颅,主动蹭了蹭某白。

    虺蛇回到主人身边,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它的背脊,下一刻它便变成了一枚口尾相衔的手镯,附在女子的手腕处。

    烟如织望向曹秀,微微叹息,笑着说:“香火神后裔,勉强够看,也算是你有收获,起码不虚此行。”

    曹秀俏皮的笑道:“师姐,是你眼界太高,师妹我可是很懂得知足呢?”

    知足两个字眼,她咬的较重。

    面对打趣,烟如织不为所动,笑问道:“此行如何?可曾发生意外,我之前见过几位东华宗的师兄弟,说是在大山里追个大妖,还遇见过你们。”

    曹秀点头道:“或许是那几位东华宗的道长见我们人多,特意来打个招呼……

    此行倒是安全的很,就是那瓶养元丹,送给那老人当了过路钱。”

    烟如织微笑道:“我可不是闻弦音知雅意的儒生,养元丹这等低级丹药从不带在身上……”

    她妙手一翻,手里多了一瓶青色瓷瓶的丹药,递给曹秀。

    “只有这个适合你用,既然事情已了,我也该走了,再会。”

    言罢,烟如织凭空一步,仿佛跨越出数百米的距离,几步而已,就消失在诸人视线。

    远远的还有烟如织的声音传来:“俗世之事,师姐这样的方外人士不好插手,但是保你平安还是没问题的……”

    曹景休低头看着袖口上的四爪莽龙,暗自嘀咕道:“终究还是少了一爪啊!”

神笔沈陛

    正月,初三。

    江南西道,荒山野寺。

    西蜀民俗,这天需要焚香祈祷,烧毁破旧衣物,送穷神。

    少年苏仕进在破庙里,撮土为香,烧送穷祭文,嘴里念念有词:

    “穷神啊穷神,我和你是亲戚吗?热热闹闹的人家你不去,为什么非要进我家的门?你还真把这当办公室了?怎么就赖着不走了呢!就算你祖祖辈辈都在这传宗接代,那也该去别处去耍耍威风啊……”

    苏仕进念完一篇送穷祭文,感慨良多,除了身上的破旧麻衣,是真没别的可以烧给穷神了。

    只好双手合十,祈祷穷神大发慈悲,放过咱吧!

    推门,来到院里。

    大风起。

    冬雪未远,春雪已至。

    这是一座破旧小庙,不知供奉的什么乡野小神,早已没了香火。后依山壁,前面是小院,种着一株桂树,小雀儿停在如同七十岁老头一般枯萎的桂树上啄食,有几只不知名的野鸟跑来夺食,被它毫不留情的赶跑了,护食护的厉害,如它主人一般。

    小雀儿并非雀鸟,而是某种不知品种的野鸟,被那位白狐儿脸取名为小雀儿,称其能食三斗龙气。

    说起白狐儿脸,倒是值得说道说道。

    白狐儿脸,本名东方雅晴,身负木剑,长得是唇红齿白肤如凝脂,如琼枝一树,栽种在青山绿水之间,尽得天地之精华;又似昆仑美玉,落于东南一隅,散发着淡淡华彩。

    天然一段风韵,尽在眉梢;平生万种青丝,悉堆眼角。

    男人能长成他那样,真是坐在家里都有女人从天而降,走在街上,能叫大夏女子全无颜色。

    “也该回来了吧?”

    苏仕进双手笼着袖子,望着门外,笑容温醇。

    小雀儿吃饱,绕着苏仕进飞了三匝,嫌弃的没有停在他的肩上,飞到了屋檐下。

    此次出西蜀,乃是为了完成儒门学子及冠前必要举行的古老仪式,负笈万里游学,走遍中原十三洲。

    如今,到了回归西蜀的时候。

    出身寒门的他身无分文,昨夜更是用尽了盘肠,不肯卖掉身后书箱里背着的那几本经史子集,宁愿倒在破庙里饿死。路过借宿的东方雅晴丢给他半张饼,称赞他有三分读书人的傻气,日后必成‘大气’。

    虽然接触不多,但苏仕进依然觉得,东方雅晴是个有意思的人。

    “回来了~!”

    小雀儿飞了过去,停在东方雅晴肩上,他手提一只野山跳,站在院里,眼神傲然凌厉。

    青丝,青衣,青色罗袜,一个大男人,硬生生在那里站成了一副水墨画。

    真真是个难得的美人儿!

    其实苏仕进内心里也膈应,委实是不愿承认,这白狐儿脸是个女人,长这么好看,就得是个男人嘛!

    风已住,火已冷。

    庙内,几页祭文将将燃烧殆尽,东方雅晴坐下,拿出火折子,又开始生火,他眯着好看的桃花眸子,问道:“你真是西蜀青城书院的学子?”

    苏仕进拍着胸脯保证,“如假包换,要是骗你赔一百两银子!”

    东方雅晴冷笑,“说得好像你有一百两银子似的。”

    轰隆~!

    或许是苏某人的牛皮实在是吹得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平白无故的打了道天雷,想要劈死他。

    “不对!”

    东方雅晴赶紧一拉苏仕进,两人顺势滚开,躺在破庙的角落里。

    只见,原来的地方,掉下来好大一根木梁,砸在火堆上。

    苏仕进还在发愣,东方雅晴已经跑出门去,手捧一堆雪进来,高喊“先灭火,别烧起来了!”

    苏仕进这才后知后觉的跑出去捧着雪进来灭火。

    火灭。

    两人扒开雪堆,想要找出刚才那只来不及取走的山跳。

    扒呀扒……

    苏仕进在木梁边找到一个木匣子,沉甸甸的,举给东方雅晴看。

    东方雅晴也吃了一惊,“木梁上的?”

    苏仕进点点头。

    东方雅晴思虑半晌,决定打开看看,拔出木剑,摆好姿势,面色严肃。

    “你且走远些,江湖传闻,西蜀曾有一江湖世家,最是擅长阴损下九流的招数,什么毒烟迷瘴袖里剑,杀人于无形!”

    苏仕进想想也对,小命要紧,往后退了两步。

    东方雅晴高举木剑,劈在木匣子上。

    木匣子晃了晃,毫发无损。

    东方雅晴没好气的轻咳一声,“接下来我要用真本事了,让你瞧瞧什么叫西凉孤烟直,要知道西凉地区能学会这一式剑招的,无不是一时人杰!”

    苏仕进知道些许江湖事,西凉有一位老剑神,曾自创‘西凉开天势’九式剑招,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以势大力沉能破甲威行天下的孤烟直,因出于西凉,又被称为西凉孤烟直。

    砰~!

    木匣子晃了晃,毫发无损。

    东方雅晴气急,举着木剑一顿狂砍,把木匣子砍的是东摇西晃,就是一点事儿没有。

    苏仕进毫不客气的点头夸赞,“木剑,木匣,不愧为一时瑜亮。”

    东方雅晴气急败坏的把木剑一扔,赌气的坐在地上,双手抱胸,“不砍了!”

    苏仕进蹲下,仔细观察木匣子,满头冷汗,扯着嘴角道:“木匣子没锁。”

    东方雅晴默默的转了个身,抬头看屋顶。

    苏仕进打开木匣子,银光闪闪,差点亮瞎他的眼睛,把圣人教诲早就丢到了姥姥家……

    “好家伙~!全是银子,咱们发财了!”

    东方雅晴瞬间转身,双眼放光,“哪呢?我看看!”

    苏仕进拿起银子就往怀里装,“穷神被我感动坏了,找别人去了嘿~!”

    东方雅晴伸手拿银子……

    咦?

    扣不动!

    用力……

    嘿!

    还是扣不动!

    东方雅晴气呼呼的鼓起小脸,“我还就不信邪了~!”

    再用力……

    算了,钱财乃身外之物,本大侠不取不义之财。

    苏仕进装银子的手停下,一拍脑门,“我脑子进水了,直接拿着匣子走不好吗?”

    说着,抬头看东方雅晴一眼。

    “你放心哈~!见者有份,咱们一人一半,我替你保管。”

    话音方落,苏仕进顿住,仿佛时间静止,意识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黑暗中,有一片光芒,凑近一瞧,原来是本书。

    上书三个大字,天官书。

    下面有一行小篆:祷告祭文,有求必应!

    苏仕进身体一软,浑身乏力,彻底失去意识,昏倒过去。

    苏仕进悠悠转醒,环顾四周,依然在破庙里。

    对了,银子!

娘子是剑仙

    “穷神啊穷神,我和你是亲戚吗?热热闹闹的人家你不去,为什么非要进我家的门?你还真把这当办公室了?怎么就赖着不走了呢!就算你祖祖辈辈都在这传宗接代,那也该去别处去耍耍威风啊……”

    沈陛焚香祈祷,烧祭文,送穷神。

    在这个穿越已经成了家常便饭的年代,在这个穿越者必定拥有外挂系统的时代,沈陛很羞愧,作为一名穿越者,没能和那些前辈一样优秀。

    他几年前穿越到这个世界,睁开眼便是个孤儿,好在父母留给他一套三进院落的房子,自己手工艺还不错,普通的木匠活还算过得去,院子里不仅种了些果蔬,农闲时一双巧手还能编制竹器拿到小镇上去卖。

    总之,勤劳些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沈陛念完一篇送穷祭文,对着火堆拜了三拜,起身后顺带理了理身上的儒生澜裳,避免被火星溅射烧出个洞来。

    回到屋子,拿起竹制的书箱,准备去上学。

    对的,上学。

    沈陛如今十六岁,是个童生功名在身的半大秀才,为何说半大秀才?

    按照如今乾阳王朝的规定,二十岁及冠,及冠后才可以参加举人考试。

    不同于二十年前的西蜀王朝,乾阳初定不过二十年,正值百废待兴,皇帝有意调整参加举人试的学子年纪,可惜儒家那群老顽固不愿松口。

    作为中原王朝自古以来独有的修行体系,儒家可谓历代王朝最佳辅助,历朝历代想要盛世大兴,必定离不开儒家。

    为何?

    武人打天下,儒家治天下。

    而且除此之外,儒家也不是不能打,儒家的战斗力在号称断代严重,几乎毫无盼头的武人面前,优越感可不止亿点点……

    这一点,沈陛也是无法理解,如果说武人的武力值还在可以理解的范畴,儒家的武力值简直可以直追那些替王朝温养气运培育真龙的道门神仙掰手腕。

    儒家修行与读书修身有关,但也和家国天下有关。

    前三境,其实还好说,处于正常范围之内。

    止念,知照,内观。

    止念:止住杂念,读书事倍功半。

    知照:能知晓危机,君子不立于围墙,看穿妖魔鬼怪。

    内观:内视自身,知晓身体好坏。

    中三境,与自身有关,战斗力彪悍,通常能情况下,按着武人的头揍一顿完全不是问题。

    静悟,立言,法相。

    静悟:只要看见有人使用法术,便能悟通,并且记录,也能悟通世间的道理。

    立言:读书人到此境界,需要立下言行,或发下宏愿,作为今后的成圣之基,也能规定他人言行。

    法相:诞生法天象地,越高大武力值越强,儒家的杀伐手段起始阶段。

    沈陛了解这一点的时候,对儒家的手段有了直观的了解,据闻当初西蜀还在时,大儒最喜欢用立言这一境界的手段规劝帝王。可惜当年成平日久,数十年不见烽火不闻干戈,五谷丰登的西蜀,最终还是亡了,更是被乾阳儒生作诗戏谑,“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由此,可见一斑。

    后三境,属于世间高手,中原历代王朝瑰宝。

    大儒,亚圣,圣人。

    大儒:气场外放,形成结界,在结界内,言出法随。

    亚圣:可短暂规定一城或一洲之地规则,能增添一国气运。

    圣人:儒家最高存在,亚圣完成宏愿可达成此境界,能短暂厘定和更改世界规则,一言坏王朝气运,主宰一国生死存亡。

    但是最后的圣人境太过于虚无缥缈,若是沈陛没记错,圣人境界的儒生,历史上只有一人。

    沈陛推开门,踏上去学院的路,他就读于青城书院,山长名叫陆云庭,亚圣修为,很节俭,非常节俭,每件衣服都打着补丁,嫌弃每天早上吃4个鸡蛋太浪费,还喜欢给动物写文章。

    大风起。

    冬雪未远,春雪已至。

    家门口有颗桂树,上面停着只小雀儿,在上头啄食,有几只不知名的野鸟跑来夺食,被它毫不留情的赶跑了,护食护的厉害,如它主人一般。小雀儿并非雀鸟,而是某种不知品种的野鸟,被那位长着一张美人脸的谢兄取名为小雀儿,称其能食三斗龙气。

    说起美人脸谢兄,倒是值得说道说道。

    美人脸谢兄,本名谢谢,喜欢穿着青衣长袍,身负一柄普通的木剑。长得是唇红齿白肤如凝脂,如琼枝一树,栽种在青山绿水之间,尽得天地之精华;又似昆仑美玉,落于东南一隅,散发着淡淡华彩。

    天然一段风韵,尽在眉梢;平生万种青丝,悉堆眼角。

    男人能长成他那样,真是坐在家里都有女人从天而降,走在街上,能叫乾阳女子全无颜色。

    沈陛双手笼着袖子,望着桂树,笑容温醇。

    小雀儿吃饱,绕着沈陛飞了三匝,嫌弃的没有停在他的肩上,飞到了屋檐下。

    想起当初与谢谢相识,也是一段有趣的经历。

    谢谢并非乾阳人士,他来自于风沙狼烟遍地的西北大夏国,那时候为了来西蜀学习并见识一番当年西蜀老剑神李青莲在观鱼崖留下的桃花泉剑谱,一路风餐露宿,用尽了身上的金银,饿得昏倒在小镇街道上。

    他身上有几本剑谱,不肯卖掉换钱,宁愿倒在大街上饿死。路过的沈陛丢给他半张饼,称赞他有三分读书人的傻气,日后必成‘大气’。

    “也该回来了吧?”

    “回来了~!”

    小雀儿飞了过去,停在谢谢肩上,他手提两个没卖完的竹篾,站在门口,眼神傲然凌厉。

    青丝,青衣,青色罗袜。

    一个大男人,硬生生在那里站成了一副水墨画。

    真真是个难得的美人儿!

    其实沈陛内心里也膈应,委实不愿承认,这美人脸谢兄是个女人,长这么好看,就得是个男人嘛!

    风已住,火已冷。

    门内的祭文在瓷盆内将将燃烧殆尽。

    谢谢眯着好看的桃花眸子,晃晃手里的竹篾,示意没卖完,嘴上却问道:“上学去?”

    沈陛点点头,笑容温醇道:“该走了。”

    话音方落,沈陛顿住,仿佛时间静止,意识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黑暗中,有一片光芒,凑近一瞧,原来是本书。

    上书三个大字,天官书。

    下面有一行小篆:祷告祭文,有求必应!

    黑暗世界。

    沈陛看见巨大的蓝皮古书封皮翻开,露出了第一页,上面空白无字,随后光芒亮起,出现一行小篆。

    “请用一句话更改你的宿命。”

    沈陛疑惑不已,感叹道:“这是啥?金手指?”

    随即,他又感叹起来,什么时候金手指还做宿主问卷调查了?

    莫非……

    宿主如果是咸鱼,就会飞走不成?

    真是这样的话……

    沈陛伸出手指,在书的第一页,小篆下方写了一句话。

    “我是人间最得意。”

    顿时,书页金光大作,人间最得意五个大字熠熠生辉,耀眼夺目。

    “满意了?”

    沈陛惊喜不已,俗人只会说‘我是气运之子’‘我要做赵昊龙傲天’,文化人一般都别出心裁。

    光芒消散,字体隐没,又出现了另一行字。

    “请用一句话形容你将来的妻子。”

    沈陛苦恼的啧啧嘴,看来这金手指跟自己玩文字游戏呢。

    妻子,没有们!

    划重点,没有‘们’!

    沈陛自问自答道:“单女主?看来是了……格局小了呀!”

    于是,他伸出手指,写出了回答。

    “千言万语一句话,像谢谢一样就好。”

    沈陛撇嘴,才不是想把基友变成萌妹子呢~!

    书页又是一片金光,谢谢两个字光芒万丈,最后所有字体消失。

    书页又成了空白一片。

    “还来?”

    书页上又出现一行字体。

    “请问你想获得什么样的本领。”

    沈陛瞬间想了许多,曾经想过要做个风流才子,也想过要做御剑千里的修真人士,更想要做剑开天门的陆地神仙。

    但是,这个世界的道士,貌似都清心寡欲的厉害,他也没听说过道士有啥御剑的神通,武人更是没前途,唯一还算好的,应该就是儒家。

    想到这些,沈陛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指,写下一行字。

    “我要做儒门翻书人。”

    沈陛嘿嘿奸笑,这个回答简直就是万金油,最低可以理解为做个简单的读书人,每天翻翻书,最高理解,可以左右儒门兴衰。

    下一个瞬间,书页金光大作,儒门翻书人五个大字消失不见。

    书页又出现一行字:送你一份大礼。

    紧接着,天地倒悬一般,沈陛感到一阵恍惚,回到现实世界。

    谢谢站在对面,手提竹篾,问道:“上学去?”

    沈陛皱眉思索,这是回到了一分钟之前了?

    谢谢面色忽变,赶紧往前小跑两步,一拉沈陛,两人顺势滚开,躺在大门外的街道上。

    只见,原来沈陛站着的门匾下,掉落好大一根木梁,砸在地面。

    木梁溅起一阵尘土。

    一个木匣子静静的躺在木梁上,摇摇欲坠。

    谢谢吃了一惊,问道:“木梁上的?”

    不知为何,沈陛的注意力却不在木匣子那边,而在身边咫尺的谢谢身上。

    淡淡的木兰香,细细的绒毛,光滑洁白的脖颈。

    最重要的是,没有喉结。

    沈陛脑袋一片空白,谢谢是女的,他是个女的,他女扮男装!

    这是怎么回事?

    真.我把基友变成萌妹子了?

    谢谢被沈陛的目光看得有点恼怒,冷声道:“吓傻了?要对本大侠以身相许?”

    沈陛下意识的点点头。

    谢谢一把推开他,气呼呼的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沈陛也意识到气氛不太对,有点尴尬,暗怪自己孟浪。

    谢谢思虑半晌,想着转移注意力,看着木匣,决定打开看看,拔出木剑,摆好姿势,面色严肃。

    “你且走远些,江湖传闻,西蜀曾有一江湖世家,最是擅长阴损下九流的招数,什么毒烟迷瘴袖里剑,杀人于无形!”

    木剑略微有些弯曲,甚至还生锈了,属于白送都没人要的那种。

    根本值不了几文钱。

    沈陛借此机会,赶紧点头,就坡下驴,心中暗道:“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此言大善。”

    小跑两步,离得远了些,顺带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书箱。

    高举木剑,劈在木匣子上。

    木匣子晃了晃,毫发无损。

    谢谢没好气的轻咳一声,“接下来我要用真本事了,让你瞧瞧什么叫西凉孤烟直,要知道西凉地区能学会这一式剑招的,无不是一时人杰!”

    沈陛知道些许江湖事,西凉有一位老剑神,曾自创‘西凉开天势’九式剑招,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以势大力沉能破甲威行天下的孤烟直,因出于西凉,又被称为西凉孤烟直。

    砰~!

    木匣子晃了晃,毫发无损。

    谢谢气急,举着木剑一顿狂砍,把木匣子砍的是东摇西晃,就是一点事儿没有。

    沈陛毫不客气的点头夸赞,“木剑,木匣,不愧为一时瑜亮。”

    谢谢气急败坏的把木剑一扔,赌气的坐在地上,双手抱胸,“不砍了!”

    沈陛蹲下,仔细观察木匣子,满头冷汗,扯着嘴角道:“木匣子没锁。”

    谢谢默默的转了个身,抬头看屋顶。

    沈陛打开木匣子,银光闪闪,差点亮瞎他的眼睛,把圣人教诲早就丢到了姥姥家……

    “好家伙~!全是银子,咱们发财了!”

    谢谢瞬间转身,双眼放光,“哪呢?我看看!”

    谢谢伸手拿银子……

    咦?

    扣不动!

    用力……

    嘿!

    还是扣不动!

    谢谢气呼呼的鼓起小脸,“我还就不信邪了~!”

    再用力……

    算了,钱财乃身外之物,本大侠不取不义之财。

    沈陛装银子的手停下,一拍脑门,“我脑子进水了,直接拿着匣子走不好吗?”

    说着,抬头看谢谢一眼。

    “你放心哈~!见者有份,咱们一人一半,我替你保管。”

    沈陛忽然停下动作,想起刚才天官书里的那一行字,低头看着木匣子,暗道:这就是大礼包不成?

    谢谢见沈陛忽然停下动作,心中似乎想到什么,对沈陛道:“你放心,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本大侠虽然不是君子,但怎么也是个行得正坐得端的仗义大侠,不会要你的财货;

    毕竟藏在你家的门匾上,肯定是你家长辈留下来给后人用的。”

    沈陛突然起身,抱着木匣,走到谢谢身前,将木匣递给她,在谢谢疑惑到百思不得其解的眼神下,他站直身体,行了一礼,义正严词的说道:“以后我们家,你管钱,我负责赚钱,我相信你一定会持家有道的;

    所以,以后我们家就拜托你了。”

    说完不等谢谢反应过来,一溜烟小跑,赶紧逃离事发现场。

    不是怂,就是单纯的怕而已。

    男人怕老婆,需要道理吗?

巫神大人请闭嘴2

    第一卷

    东胜神州东北方向,除却白山黑水,还有郁郁苍苍的远古森林。

    “唉~!”

    一具骷髅,蹲在森林的某处小溪旁,临水自照,双手摸着自己脸颊两旁的上腭骨,开阖的上下颚,竟然能发出人性化的声音,充满着无奈的叹息。

    “又失败了,想要做个有血有肉的人怎么就那么难!”

    阳光照射在骷髅身上,那玉质的骨块,晶莹剔透,如艺术品般,看上去极为不凡。

    身后的阴影里,站立着两个人型的尸体,有血有肉,只是皮肤呈现出灰白的颜色,看上去显得有些僵硬。这两个‘人’略显空洞的眼睛里,看着前面那具能够在阳光下自由活动的骷髅,迸发出羡慕的光芒。

    两人甚至还嘀咕起来。

    “冥夜首领真是吾辈楷模,真火烧身,洗尽铅华,已然不惧阳光!”

    “对的,真想和首领一样,在阳光下自由行走,去嗅一嗅阳光的味道!”

    ……

    说话的这两具人形物体,是生活在森林内有僵部落的僵尸。

    其实,自家的事情自家知道,作为一具骷髅,硬邦邦的,除了能说话,能思考,能修炼,不惧怕阳光外,毫无能力。

    能说话能思考,是因为骷髅里藏着一个来自蓝星的灵魂,前世名叫‘赵越’。

    别问一具骷髅为什么会有灵魂,他自己都郁闷,以前看书,见过穿越成狗的幸运户,就是没见过穿越成骷髅的奇葩。

    捂脸~!

    据那些智商低下,如同傻子的僵尸们说,这具‘身躯’的主人,之前和他们一样,都是前途无量的僵尸,名叫“冥夜”。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琉离失所,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

    僵尸永生不死,是某种以另类的修炼方式,从而永存于世的修行者。

    永生不死!

    听起来,似乎挺牛。

    只不过,正常人一般都不愿意做僵尸。

    想想,身躯腐烂,散发着恶臭,没法洗澡和换衣服,终日不见阳光,虫子在身上爬,嘴里还一直流着哈喇子到处晃荡,人不人鬼不鬼,无论妖魔鬼怪见了,都喊打喊杀。

    因为嫌弃,因为恶心,更是因为这玩意儿能制造瘟疫。

    真.人憎鬼厌!

    啧啧~

    后来,这具‘身躯’的前任,本来智商就不高,因为练功走火入魔,引火烧身,就变成了如今‘人人羡慕’的白骨尸魔。

    还被一群二傻子奉为首领……

    丢脸!

    不想活了!

    倒是这身骨头,意外的“好用”。

    坚韧,强劲,力大无穷。

    敲上去会发出金铁交击的声音,叮叮当当。

    穿越三年来,也不见腐朽。

    至于能修炼,这个其实在正常的范围之内。

    僵尸修炼,是有自己体系的,从高到低排列,分别是:

    旱魃,飞僵,毛僵,绿僵,白僵,紫僵。

    若是细分,其实个中还有说法。

    紫僵之下还有等级,只不过那些只能勉强算作僵尸,还处于进化的阶段。

    就像是人类的成长阶段,可以分为婴幼儿期、成长期。

    婴幼儿时期可以分为三个小阶段。

    荫尸:

    又称养尸,尸体葬后不腐化,有的葬下一二十年不化,有的甚至百年不化,有的表皮完好骨骸已化,有的棺内入水尸体浮在水上,腐而不化。荫尸有两种一为乾尸,一为湿尸,乾尸为恨性八煞,湿尸为恶性八煞。

    葬下如入冰窖,尸骨不化,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整个看上去,像晒干的肉干,没有水份,嘴巴张开臭气熏天,还会留下口涎,也就是哈喇子,滴在地上会滋生煞气,让人神魂颠倒,喜欢在自己滴下口涎的地方跳来跳去,像磕了药的神经病一样自嗨,头发、指甲很长,衣物不腐烂,一点糯米水或者几张符就能消灭。

    荫尸进化后,就成了走尸。

    走尸:

    不会跳,用走,就像个喝醉酒的醉汉,东颠西倒;无思考能力,身躯僵硬,刀枪不入。

    走尸进化后,就成了飞尸。

    飞尸:

    正儿八经的跳跳僵尸,依然没有思考能力。

    每一只飞尸,都具有百年以上的道行,一般指吸收日月之精百年以上才觉醒的僵尸,僵尸一族中的低级贵族僵尸,有无限的成长空间,数量稀少。

    等到了成长期的僵尸,又有所不同。

    这时,叫做初级僵尸。

    第一个阶段,叫做“不化骨”。

    属于僵尸的初级形态,如同胚胎,还处于吸收滋生死气、怨气、晦气的时候。

    第二个阶段便是“伏尸”,就像刚出生的僵尸,初具微弱的意识,但只会修炼,不会行动,不会思考。

    再就是第三个阶段“游尸”,初具进食能力的僵尸,处于疯狂的成长期。

    紫僵,就是成熟之后的僵尸,属于完全体的初级阶段。

    只不过,这些成熟后的完全体僵尸,虽然也能修炼,但是能力依然很鸡肋。

    譬如。

    紫僵:跳跳僵尸,初具意识,身躯僵硬,以吸血为生。

    白僵:可自由行走,意识初步完善,能喝血吃肉。

    绿僵:能够发展下线,但会损耗自身,此时发展出的下线,一般为荫尸或者走尸。

    毛僵:表面发生变化,腐肉焕发一定的生机,看上去与常人几乎无异,只是满身死气,皮肤青黑,有较长的绒毛,此时发展的下线,一般为飞尸。

    飞僵:获得飞天遁地的能力,此时可发展紫僵作为下线。

    如果,修炼到了飞僵,那就到了僵尸生涯的一个瓶颈期,也是一个分水岭,要做出自己的抉择。

    高级僵尸,一般分为两种形态。

    第一种,阴阳相通,化死还生。

    成为旱魃,初具人形,化去一身死气、怨气、晦气,具备个人天赋神通,走上重新做人的道路,终极形态与常人无异,不死不灭,永存于世。但想要达到终极形态,难上加难,首先要化去死气、怨气、晦气。这些气早已和身躯融合,若是化去只会变成白骨尸魔,然后重新开始吸收日月精华修炼,但却无法重新长出血肉。

    化死还生这一阶段目前就只有赵越一人做到,虽然只做到了一半,化去死肉,还没到生出血肉的还生阶段。

    第二种,化为凶兽,一般为犼。

    罪恶之源,万恶之主,它最强的不是肉身而是无形的恶毒本源,能播散控制瘟疫。

    这具‘身躯’的前任,就是旱魃,尝试着走出僵尸修炼生涯的最后一步,化死还生,结果引火烧身,烧尽了一身的血肉,之后还不断的淬炼白骨,拥有了一身晶莹剔透的玉质骨头,变成一具‘艺术品’。

    别看僵尸的高级体系看起来牛的很,其实化死还生后,也就相当于人类的仙人期修为。

    不过,是否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为止属于未知。

    换而言之,作为僵尸首领,他已经是僵尸当中的最高修为了。

    至于不惧怕阳光,估计和前任真火烧身有关,但又说不准。

    这世界本就不科学,不能以常理解释。

    骷髅起身,缓缓走入阴暗的树林里,身后的两名僵尸是他的跟班小弟,属于意识初步完善的白僵,一个叫大白,一个叫二白。

    别问为啥不叫小白,因为家里还有两个,那两个一个叫三白,一个叫小白。

    一路回走,路过有僵部落的边沿地带,这是一处沼泽。

    走进沼泽,就是属于有僵部落的势力范围。

    沼泽地里咕咚咕咚的冒着气泡,浮起来一具青绿色皮肤的僵尸,对赵越道:“首领好!”

    然后,又潜了下去,只露出两只鼻孔在外面。

    这是比白僵更高一级的绿僵。

    赵越点点头,径直走过。

    对于这种情况,显然习以为常。

    没办法,僵尸的尿性就是这样,喜欢躲在阴暗潮湿又充满煞气的地方。

    回归途中,偶尔还能看见几只高级的毛僵,抬着巨大的山羊或者牛和野彘之类的动物走过。

    这是帮各位旱魃将军送血食的。

    血食,也就是僵尸们吃的‘粮食’。

    赵越,或者说冥夜。

    其实吃不吃都无所谓,这东西说实话有点恶心。

    但是,根据前任留下来的笔记所述,血食是这具身躯血肉重生的关键。

    也只能忍着恶心。

    僵尸部落虽然占地面积虽然不小,但是这片远古森林更为宽广。

    说是植被成林,群山吐翠,遮天蔽日,一点也不为过。

    走过部落里别的旱魃栖息地,简直安静的可怕。

    这些僵尸们除了猎食就是找个地方躺着,只有夜晚才会出来活动。

    当然,有些僵尸是列外,因为当初赵越制定了几项工作制度。

    其中,明确要求,白天需要合理的安排小部分僵尸进行工作。

    即将走到自己居住山洞的赵越,眼睁睁的看着一只野雉“喔喔喔”的从一处木栏栅的野雉群里飞出来,站在某只埋头割草的白僵脑袋上,疯狂用尖嘴啄着对方的头。

    没多久,野雉嘴里叼着一只蠕动的虫子,心满意足的飞回去。

    那名白僵似乎习以为常,继续低头处理地上的草垛。

    他脑子一直记着首领说的话:多割草,喂牛羊,能吃饱。

    奇怪的是,他虽然完全遵照首领的指令行事,却从未吃饱。

    或许,这与僵尸的特殊体质有关吧。

    “……”

    额~!

    这个事情需要解释一下。

    僵尸,号称不死不灭。

    因此,也引发了另一类问题,部落成员众多,并且只会不停的增长,消亡速度除了战争因素,几乎不存在死亡的烦恼,从而引发了‘口粮’问题。

    部落的僵尸们,都是脑子不太好的存在,根本不懂何为循环利用和生态平衡啥的,经常无限度猎取血食,被妖族厌恶,列入打杀名单,生存空间被无限压制。

    人员的增长伴随着僵尸部落的扩大,导致需要的血食呈直线增长,也就意味着获取猎物数量的增加。

    简而言之,就是人多粮食少,只能对着森林内的动物或者妖兽无度的猎取。

    于是,引发了妖族的围剿,生存空间被无限压制。

    作为首领的赵越,同时也是部落内脑子唯一正常的存在,只能想法子解决这个问题。

    种田是不可能种田的,僵尸们一辈子学不会种田。

    想想看,僵尸弯腰耕地时,哈喇子不停的往下滴,滴在土里,滋生煞气,有啥庄稼能长出来?

    真.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只有养殖一条路可以走,豢养一些低级的动物,用以充作口粮。

    如今,已经有了不小的规模。

    有蛇、牛、羊、野鸭、野雉、野彘等等。

    几年的养殖道路走下来,也不是一帆风顺。

    起初,最大的问题不是“进货”,森林里物种丰富,只要勤劳一些,总能找到“货源”。可是架不住僵尸们缺乏制度的管理,没有条条框框能束缚住他们,行事全凭本能,饿了就要吃,拦都拦不住。

    当时,一群刚抓回来的羊,一个晚上的功夫,全给消灭了。

    赵越那个气啊!

    无奈,只能想个靠谱的法子。

    思来想去,打算从“僵尸中的高等级智慧生物”着手,也就是除他之外的“高级僵尸”们开始管理。

    首当其冲,就是他手下的九位旱魃。

    等他教会九位旱魃,再由他们一层层的往下传达和教习。

    最后三申五令,耳提面命,才教会这群二傻子。

    真.太难了!

    好在,养殖大业起步后,妖族放过了小小的僵尸部落。

    生态平衡,果然是王道!

    说起这个,赵越心中也有点奇怪。

    森林里除了低等级的无智慧散养动物外,还居住着巫族。

    这些巫族并未分成大大小小的部落,而是聚居在一起。时常因为夙愿和口粮问题,与妖族争斗不休,不过因为巫族比赵越所在的僵尸部落强大不知多少倍,倒也不惧妖族。

    但是根据赵越初到这个世界好奇心作祟下的了解所得,他从整个森林的势力划分看出了些不一样的东西。

    首先,巫族部落虽多,但却没有祖巫的存在。

    据说,祖巫只存在于远古时期,那时候,妖族管天,巫族管地。

    如今,部落神话早已成为历史,所有巫族都生存在这片远古森林当中,他们给十二祖巫竖起雕像,每到重要节日就要参拜,期望能够重现祖先的辉煌与荣光,而今他们有十一位巫神,各自为政,遇事则采取议会形式。

    巫妖大战后不知几百或几千万年过去,祖巫也早已经成了巫族部落里祭祀的雕像。

    颇具喜感的是,生活在白山黑水间的他们,说话一股大碴子味。

    这群巫族的巫,性格坚韧憨厚且缺乏智慧,也不怎么聪明。

    其次,便是妖族。

    它们当中大多数生活在北方草原与雪山冰原,属于远古天庭的残余势力。

    沿袭着古老的妖族制度,有两位王者,在雪山上建立了新的妖庭。

    奉冰凤为东皇,在草原上建造了大片城池。

    成立万妖国,尊朱雀为国主,下封四大妖王,分别为:金翅大鹏雕,九尾妖狐,孔雀之母,青蛟地隐。

    而处于草原与雪山冰原旁边的远古森林,更像是他们放养后代的地方,也就是培养新生力量的地方。

    同时,也是对付巫族的一道防御线。

    虽然依旧有点不爽巫族的意思,但他们的第一目标却是“重返中原不周山远古妖庭”。

    几乎所有化形后的妖族都会喊某句口号。

    “为了重返中原不周山远古妖庭而奋斗终生!”

    赵越并不知道当初的历史是怎么样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唯一知道的是,人族的崛起,给了巫妖两族近乎灭族的危机。

    据了解,当初人族崛起后,一路将巫妖两族驱赶至这块大陆的东北方,然后建立城池,抵御巫妖两族。

    是以,隔三岔五的,巫妖两族就要发动一次进攻人族的战争。

    这也是人、巫、妖之间的夙愿。

    对了,这块大陆,名叫“东胜神州”!

    ……

    走到居住山洞前的赵越,看着一名白僵指挥几位毛僵往洞内运送食物。

    作为一名白僵,能够指挥高级别的毛僵,这让他看上去似乎显得有点得瑟。

    动作大开大合,一点都没有普通低等级僵尸面对高等级僵尸需要小心翼翼的觉悟。

    见状,赵越喊道:“三白,记得喊他们每天都放一条大蟒蛇在洞里!”

    三白一声嘶吼,疯狂点头,说道:“首领放心,已经放进去了。”

    没办法,普通的血食蕴含的血肉与能量较少,只有大蟒蛇能够满足赵越如今的“需求”。

    走进山洞,大白与二白留在洞门口,无所事事的蹲在地上相互抓身上的虫子,否则虫子吃掉腐肉,将来他们身上就少一块僵硬的肉块。

    要知道,腐肉是不会生长的,每一块腐肉都代表着自身的血肉。

    这与他们的修炼息息相关。

    僵尸吃血食,是为了修炼,修炼需要蕴含生机与能量的血肉。

    赵越在洞内坐下,面对着某块光滑平整的墙壁,愣愣发呆。

    墙上,密密麻麻的,都是类似于象形文字的字体。

    记载着前任留下的修炼功法和研究血肉重生的心得笔记,这也是赵越目前唯一的依靠,还有参照。

    转动骷髅头,赵越“看见”旁边有一头羊,一只野雉,还有一条六米左右的大蟒蛇。

    “唉~!果然还是需要吃这些东西。”

    想要长肉,血食是关键。

    而血食所蕴含的能量大小,或许直接关系到血肉的生长。

    比如之前,赵越每天就喝一点鸡血,结果并无效果。

    主要是,前世作为一个正常的人类,思想上还是无法接受这样茹毛饮血的事情。

    就像这样,抓住一头羊或者一条蛇,张开嘴巴,咬上去,吸血,吃肉!

    如今,为了重新做人,只能勉力克服恶心。

    告诫自己,这算是不得已而为之。

    以此,期望能好受一些。

    赵越抓过野雉,不顾它“喔喔喔”的挣扎乱叫,拔掉几簇羽毛,一口咬了上去。血液浸入玉质骨块,散发出淡淡的红色血光,如琥珀一般,绚烂夺目。

    随着血液吸完,光芒明灭。

    将干瘪的野雉丢出洞外,正在相互抓虫子的大白和二白飞也似的上前争抢。

    一番龙争虎斗。

    抢到野雉尸体的大白昂着头颅,得意非常,一口咬掉一大块干瘪的肉块,嚼也不嚼的吞下。

    没抢到野雉的二白紧盯着洞口,他记得里面还有一只山羊,和一条大蟒蛇。

    一旁的三白看了眼前方的二白,又回头看了看蹲在远处处理草垛的小白,悄悄的往前走了两步。

    做僵尸,得有梦想!

    说不定,下一次首领喝完血的尸体就会“意外”的砸在他脸上。

    洞内。

    砸吧嘴,赵越抓过瑟瑟发抖的山羊,又是一口。

    琥珀色的血红光芒再次亮起。

    山羊逐渐干瘪,又被赵越无情的丢出洞外,听声音,似乎被二白给抢走了。

    因为他听到了大白难听的嘶吼声。

    最后那条大蟒蛇发出警告的嘶鸣,直接被赵越无视了,也不怕被咬,直接一把抓住大蟒蛇,提溜到嘴边,一口咬下去。

    牙齿穿透蛇鳞,血肉迸飞,如同爆浆。

    蛇牙咬在赵越的手臂骨上,发出“叮”的声响,蛇牙被蹦飞。

    琥珀色的血红光芒再次亮起。

    这一次,持续的时间较久些。

    随即明灭。

    咦?

    赵越发现,他的骨块上,竟然有一丝丝的血液在流淌。

    虽然稀少,又不显眼,但确实存在着。

    只是,这血液会干枯吗?

    等了半盏茶的功夫,依然不见血液干枯或被吸收。

    “喉喉喉!”

    赵越发出古怪的笑声,这次有戏。

    他猜的果然没错,大蟒蛇,或者说那些蕴含着能量越多的血食,对他越有用。

    看了眼手里干瘪的蛇躯,加大了力度往外一丢。

    主要是六米长的蛇类,比之山羊要重,不加大些力度,怕丢不出去。

    结果,不小心用力过猛。

    嘭!

    砸到人了!

    听声音,好像是三白。

    他正在嗷嗷叫着。

    算了,不管他!

    赵越看着墙上的象形文字,抓紧时间开始琢磨修炼的问题,根据上面的描述,下一步就是稳固血肉,修炼出生机。

    也就是让新长出来的血肉焕发“生机”。

    毕竟,之前的僵尸肉,都是腐肉、烂肉、僵硬的肉。

    满是怨气、晦气、煞气、死气,根本不存在生机。

    晚些时候。

    赵越带着大白二白去了视察领地。

    这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他得去看看那些猪牛羊的豢养情况,警防“偷吃”。

    一般低级僵尸,也就是紫僵及以下。

    它们都是只有晚上,才能出来活动,这不是生活习性问题,而是处于成长阶段的他们,修为不足,白天无法行动,害怕白日光,只能选择阴暗处休眠。

    一圈走下来,一共走过了九位旱魃的领地。

    处罚了一些偷吃的,还有几个不听话的,让他们在原地不停的重复着跳跃动作,三天不能停,不能吃血食。

    没办法,这些头脑发霉的僵尸,记吃不记打。

    而且,这样的处罚对于一些等级比较低的僵尸来说,已经算是比较可怕了。

    从他们也需要吃血食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世界的僵尸,和之前蓝星电影和神话传说里的不太一样。他们不仅能喝血吃肉,更需要这些东西去维持身躯的机能,否则就会行动不便,一直感受着饥饿带来的晕眩和无力感。

    最重要的是,他们跳久了也会累,也会疲倦。

    只是这个时间要久一些。

    举个例子。

    正常人类背着一捆柴,走一百米,能匀速走的,说明耐力和机能强悍。那些不能做到匀速走一百米的人类,说明耐力和机能差劲。

    但是对于僵尸来说,他们的这个耐力和机能高出人类几倍不止。

    大概是能背着柴火匀速走几千米的程度,并且会随着修为的增长而增长。

    回居所时,赵越特意绕路,去看了一眼僵尸部落的“婴幼儿僵尸培育中心”。

    此刻天色已暗,部落内某处煞气、怨气、晦气充盈之地。

    一群荫尸嘴巴张开,头发、指甲很长,滴着哈喇子,煞气在地上滋生。他们在自己滴下哈喇子的地方,疯狂的自嗨,有的聚集在一起跳来跳去,有的像是浑身没有二两骨头,走路歪歪扭扭,像是磕了那啥的神经病。

    每天都有低级的白僵来给他们喂食,毕竟这些都是部落里的新生力量。

    赵越点头,感觉一切还不错,有饭吃,有良好的成长环境,还有简单的管理制度。

    只要这样发展下去,以后,他就会拥有一股庞大的低等级势力。

    远古森林中,拥有这样一股“庞大”的势力,就是保命的手段。

    回到山洞继续修炼,直至次日天明,三白指挥着几只毛僵送来血食。

    一口咬下去,血肉飞溅。

    修行,是水滴石穿的功夫,要谨记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道理。

    ……

    时光飞逝。

    匆匆七载时光瞬息而过!

    距离赵越穿越至今,已经有大约十个年头。

    经过七年的发展,僵尸部落依然是那个小小的部落,只是数量上有了亿点点的增长。

    没办法,这几年不知道怎么搞得,巫族和人族还有妖族发生了混战,死亡的人族成直线增长。

    于是,赵越每次夜晚都偷摸的指挥几名旱魃带队,千里奔袭。

    偷来了许多新生力量。

    这些新生力量,他们当中有少部分还穿着盔甲哦!

    而且,一看这些盔甲就不便宜。

    呸!

    一看就是好东西!

    再者,这些新生力量资质相当不错,修炼速度也快。只要度过婴幼儿期,直接就能拥有强大的力量,实力高出普通的紫僵几倍不止。最重要的是,脑子比较好用,还处于紫僵阶段,就能听懂命令,等修炼到更高一阶的白僵时,更是能够举一反三。

    简直聪明的不像个僵尸!

    对于赵越来说,这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消息了。

    至于赵越自己,简直就是一言难尽。

    起初,吸蕴含大量能量的血液修炼是有效果的,也确实长出了血肉。

    但是,往往都是前一天长出来,第二天这些血肉就从身躯上脱离,流了一地。

    骷髅,根本锁不住血肉。

    这就尴尬了,长了等于没长!

    赵越出去溜一圈,小弟们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异样,不再有以往的敬佩和羡慕。

    好在如今,除去那些战场上带回来的近几年新生儿外,大多数的僵尸都是智商负数的傻子,不用担心哪天绷不住了,被看穿底细,会引起族人犯上作乱。

    于是,赵越又开始关起门来研究了。

    只是不等赵越研究出结果,平静的生活给了他一个惊喜。

    人憎鬼厌,不讨巫妖还有人喜欢的僵尸部落,这天来了一位号称“巫族智者”的老人。

    要知道,部落自诞生以来,可是从来没有客人上门。

    毕竟,没有谁愿意和僵尸做朋友。

    为了隐藏山洞内的笔记,赵越选择在山洞前的几块大石头上待客。

    一位巫族的老人,还有两位血肉气息内蕴含着丰富能量的巫。

    老人微皱着眉,坐在赵越对面的大石头上。

    赵越看了眼老人身后的两位巫族汉子,有点眼馋对方的血气。

    两位巫族汉子斜眼撇嘴,表情轻蔑的很,挑衅似的扬了扬拳头,根本没把赵越放在眼里。

    按照前任留下的经验来看,对方应该是巫族的高手,他根本不是对手。

    真要打起来,估计对方一只手就能把他摁死在地上。

    大白二白站在赵越的左后方,滴着哈喇子,掩饰不住的嘴馋,喉咙深处发出低声的嘶吼。

    他的右后方,站着两名身穿半旧盔甲的白僵,名叫“大黑二黑”,前几年从战场上偷来的新生儿,或许是因为身前就是仙人以上的修为,变成僵尸后成长速度很快。

    还有三黑和小黑,如今负责代替他在领地里巡逻。

    这四人,是最早从战场上偷来的那一批新生儿,也是修为和智慧最高的四人,被赵越招来做跟班小弟。

    大黑和小黑静静的站着,如果不是还有呼吸和睁着眼睛,简直与死尸无异,面对血气浓厚的巫族汉子视若无睹。

    赵越静静的坐着,他在等对方先开口,身上的骨块连带着不少血肉,正在一滴滴的往下掉,活脱脱像个被剥了皮的血肉人。

    巫族老人名为“卡卓达吉”,意思是“充满智慧的巫”。

    老人眯着眼睛,不知在想什么,开口便是石破天惊。

    卡卓达吉指着赵越道:“你,冥夜,是巫!”

    赵越惊讶的下颚骨整个掉下来一大截,差点脱臼。

    “虾米?!”

    他不可置信的指着嘴巴上面的“鼻孔”,问道:“我?是巫?”

    卡卓达吉点点头,又指着赵越身后的两白两黑道:“他们,不是。”

    放下手,又补充道:“你是部落里唯一的巫,也是有僵部落最后一个巫。”

    赵越迷茫了,摸着头顶光滑夺目的骨盖,疑惑道:“啥意思?说清楚。”

    卡卓达吉睁开眼,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天,结果看见头顶是茂密不透光的树叶,有点尴尬的干咳一声。

    “咳~!”

    接着道:“巫族有十一位巫神,代表着十一位祖巫,有一位祖巫留下的血脉稀少,我翻阅了大量的族谱,才找到相关的信息。”

    卡卓达吉指着赵越道:“你,是那位祖巫,到目前为止,唯一能找到的,直系血脉……

    咳咳咳~!

    唯一能找到的,直系后裔。”

    看着赵越这一身绚烂夺目的玉质白骨,还有不停往下掉的血肉,卡卓达吉一个大喘气,说话卡壳,差点憋死。

    赵越低头,“看着”身上某些掉光血肉的骨块,白玉般的质地,如艺术品。

    虽然不像僵尸,不像人,但也绝对和巫族搭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你确定?”

    老兄,你有没有搞错?

    一把年纪了,有没有老花眼,需不需要弄一副老花镜戴戴?

    咱这样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啥物种好不啦!

    “……”

    卡卓达吉点头,肯定的道:“绝对错不了!”

    赵越思量着,继续问道:“是谁?”

    想想,又补充了一句。

    “那位祖巫是谁?”

    卡卓达吉伸手拨开额头前掉下来的白发,姿势颇为潇洒。

    “烛九阴。”

    赵越觉得这个老头在忽悠,被忽悠的对象就是他。

    洪荒小说,前世他也看过,貌似烛九阴好像没有留下血脉后裔吧!

    摸摸光滑的头盖骨,又觉得这老头没必要忽悠他。

    有僵部落小的可怜,实力也不强,也没有啥好东西让他们巫族惦记。

    最重要的是,憨厚好战的巫族,没必要忽悠他一个小部落首领。

    那就退一步来想,如果这个老头没有忽悠他,他真是烛九阴尚且留存于世间的唯一血脉……

    赵越低头,看看身上还在蠕动的血肉,还有掉光血肉的地方露出的白骨,摇头。

    不对,重来!

    唯一直系后裔。

    那么,这个世界,应该是跑偏了原本轨迹的洪荒世界。

    想到此处,赵越灵光一闪,摸着头盖骨的手缓缓放下。

    要是,咱再退一步来想,若是认下这门亲戚,是否就意味着在森林里,在这个危险而又充满未知的世界里,有了一大势力作为靠山。

    虽然吧,这靠山不咋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

    “你,解释解释,我为啥是巫。”

    卡卓达吉从怀里拿出一卷古卷,展开,上面有象形文字,和赵越山洞里的一样。

    “有僵部落诞生在巫妖大战后……”

    听了半晌,赵越明白了。

    据说有僵部落本是祖巫烛九阴不知多少代的后裔,在巫妖大战后,某个巫族先祖怨念经久不散,导致尸体不化飞灰,久久无法回归父神盘古的怀抱,竟然死后还从身躯中分散血液,繁衍后代,造就了第一批‘僵’。

    只不过,从远古时,有僵部落就开始不讨巫族喜欢。

    虽说同是巫族,有僵部落却比较奇葩,不仅表现在智商堪忧这方面,更是表现在卫生形象这一方面。任谁有个痴呆傻气,整天流着哈喇子,还能不间断制造瘟疫的亲戚,都不会喜欢。

    随着时间的流逝,有僵部落逐渐被巫族人选择性的忘记。

    这些智商堪忧的呆傻僵尸也乐得如此,自己找个煞气充足的地方,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互不打扰,其实也挺好。

    大概齐是这么个意思。

    赵越点头,算是认同。

    “需要我做什么?”

    卡卓达吉嘴角泛起一个意味不明的弧度,身躯却谦恭的弯曲,低头。

    “十二日之后,族里有一个盛大的祭祀,需要集齐十二位祖巫的直系后裔,你必须到场。”

    赵越犹疑了,但还是点头答应。

    “我会去的。”

    卡卓达吉补充道:“记住,祭祀时间是太阳落山前,落霞将出未出之际。”

    赵越抬头,看……

    算了,看不到天空。

    现在是初秋,老头说的时间,大概是下午五点到七点的样子。

    事情说完,老头也没有想要留下的意思,直接起身准备离开。

    赵越起身相送。

    路过某处野雉圈,卡卓达吉伸手一指,说道:“我们也会养殖野雉,跟人类学的,方便!”

    “……”

    尬聊!

    结果,赵越和走在后面的大黑忽的一惊。

    嗖~!

    一道黑影闪过,一名绿僵从树上掉下来,嘴上还沾着鸡毛。

    啊这~!

    “……”

    老头大袖飘飘,继续往前走,似乎啥也没做,深藏功与名。

    大黑跑上去,提溜绿僵站起身,喝令道:“根据首领颁布的部落守则第三条,偷吃者,体罚,按照个人实力当场决议。”

    看了赵越一眼,见首领没有说话的意思,便自己做主。

    “原地跳跃,十天!”

    卡卓达吉的头微不可查的偏了偏,又若无其事的往前走。

    走出沼泽,来到赵越经常临水自照的那处小溪。

    卡卓达吉回头,挥手作别。

    “风!”

    只见,卡卓达吉伸手一指,喝令道。

    脚下风起云涌。

    一阵清风吹过,老头卡卓达吉和两名巫族汉子消失不见。

    赵越摸着光滑的头盖骨,赞叹不已。

    “太炫了,超帅~!”

    嘭!

    前面不远处,肉眼可见的半空中,三道身影凭空出现。

    老头和两名巫族汉子,划着抛物线般的,从空中摔了下来。

    这是……

    翻车现场!

    赵越捂脸。

    他身后的阴影里,两白两黑四人寒蝉若惊,看见这一幕,僵硬的嘴唇皮甚至都抽搐起来。

    暗暗惊呼道:来了来了,首领的祝福又来了!

    这事儿吧,挺无奈的!

    赵越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他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在六年前,那时候刚长出来一些细碎的血肉,实力虽然没增长,但是无意间发现多了个能力。

    凡是他祝福一个人,或者夸奖一个人,结果一定是相反的。

    某次,大白眼看要晋级绿僵了,心里有点没底。

    赵越就安慰他,说“这只是修行中一个小小的难关,不会很难,放轻松,你一定行的,问题不大!”

    好家伙,六年过去了,大白还处于白僵阶段。

    二白都超过他了,早在三年前就晋级绿僵。

    事情不止一次,还有某次,有位旱魃将军,名为“杀龙”,在某天夜里被赵越派去人类城池附近偷尸体。

    赵越当时亲切的拍着对方肩膀,说“放心吧,问题不大,此战必胜,预祝尔等凯旋归来!”

    当天夜里,杀龙带着十几名手下出发,刚到目的地就被巡逻的人族守卫发现了,一场交战后,败的一塌糊涂,只逃回来三个,还要加上杀龙本尊。

    从此后,关于“首领的祝福”在有僵部落广为流传,人人闻之色变。

    简直,恐怖如斯!

    其实吧,这事儿也不能怪赵越,仔细回想起来,早就有了苗头。

    还记得,那时候为了豢养牛羊鸡鸭等动物,赵越给大家制定了一条朗朗上口的口号,好像是“多割草,喂牛羊,能吃饱。”

    结果……

    根据事后统计的巡查情况来看,大家就没吃饱过,从九位旱魃将军开始,几乎每个人都干过偷吃的事情。

    他也想过究竟是为何,但琢磨来琢磨去,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或许……

    化死还生,需要跳出三界六道之外,不在五行之中。

    是以,被天道所不容。

    这才有了厄运缠身的说法。

    虽然,赵越也知道,这个说法有点站不住脚,却是目前唯一较为靠谱的原因。

    当然,他也是试过反向操作,可惜并没有用。

我的口袋女友

    “我叫罗立志,年纪三十岁,长相一般,真的非常一般,一百个美女只能迷倒九十九个,由此可见有多一般。

    我的家庭情况良好,母亲经商,是个裁缝,手艺十里八乡闻名,父亲是个执法工作者,专门负责管理市容市貌,吃的是公家饭;爷爷曾经当过某单位的主要领导,奶奶是某国企的员工,现在已经双双退休;外婆当了一辈子的农民,种了一辈子的地,平日里浑浑噩噩,其实头脑精明的很,外公曾经是个教书匠,美名远播的人民教师。

    而我自己是特别行动处第九组的组长,特别行动处职能复杂,无论大小案件我们单位都能管,就连黄赌毒也能管,行动处有十二个组,只有我们第九组负责的案件最为杂乱,也最为清闲,因为我只喜欢抓赌扫黄,危险案件一概能躲就躲,但是今天气氛却有些不一样……”

    罗立志打开单位的玻璃门,看了眼前台,没有发现王琳的身影。

    另外一个前台妹子吴月媛对他摇摇头,小声说‘今天她没请假’。

    吴月媛是罗立志花大价钱收买的间谍,当初为了买通这个间谍,可是花了两个月工资,网购了一个名牌包包送她。

    王琳跟吴月媛一样,是特别行动处的前台,长的身材高挑,眉目如画,简直就是集万千美丽与一身,如果用百分制表示,妥妥的九十九分,还差一分是怕她骄傲。

    罗立志其实是个有手段的人,悄无声息的拿着各种理由接近王琳,知道她喜欢打游戏,经常夜晚邀请她开黑,知道她喜欢看游戏比赛,经常邀请她去酒吧看游戏比赛,知道她喜欢吃辣辣的小吃,经常趁着工作出任务的间隙打听哪里有那种又辣又好吃的小吃,下班后再邀请她一起去。

    一来二去,两人关系日渐升温,就差挑明彼此心意。

    原本罗立志还打算今天七夕弄个浪漫的仪式,捅破那层最后的窗户纸,可是大早上的刚来就发现王琳没来上班。王琳生活简单,除去单位上的一二好友,彼此间偶尔约着出去嗨皮,平时大多待在租的屋子里打游戏,没事也不请假,喜欢囤着假期每年十一一起请了,和单位上另一位小美女张天悦一块去各地旅游,特别行动处每个人都有十五天年假,像今天这样到了上班时间点人没影也不请假的情况从未发生过。

    前台的上班时间点和他们不一样,并非九点钟,而是八点半,要提前半个小时过来坐班,接待来访或者求助人员。

    “莫非迟到了?今天不堵车啊?”

    罗立志摇摇头,没有多想,快步走向正好开门的电梯,好巧不巧里面走出来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容刚毅,嘴脸却相当难看,莫名的讥讽他,说道:“本事一般,关系却不小,呵呵~!”

    中年男子名叫‘戴镜’,行动处第二组组长,战斗力强悍,专门负责重大案件,每平均三个月就有二组的组员因为各种伤势进医院。这些都不是关键信息,主要是这家伙也喜欢王琳,追了好久都见过王琳给他好脸色。

    情敌见面,火药味十足。

    罗立志毫不在意的瞥嘴,笑了起来,等他带人出了电梯,自顾自的进去,按了楼层后心底开始思付起来,处长这一大早的打电话给他究竟是什么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早上七点四十分,罗立志还没醒,就接到副处长电话,要他赶紧过来,有紧急任务安排给他。

    走出电梯,来到办公室,组员已经到了七七八八。

    一间办公室,九个组员,罗立志来之前,已经到了七个,他来之后是八个,还差一个就全到齐了。

    罗立志放下东西,问隔壁座位的冷面高手黄斌,这家伙野路子出身,寻常七八个壮汉无法近身,很能打,只不过情商有点可怜。

    “老谢呢?”

    黄斌正在玩手游,抬头看了他一眼,“罗组早,谢组被处长叫去了。”

    罗立志疑惑的皱起眉头,嘀咕道:“什么情况?他被老李叫去了?待会我还要去老康那里。”

    老李全名叫‘李全力’,行动处正处长,主要领导,一把手。

    还有两位副处长,都姓康,一位叫康文斌,一位叫康光幕,后者是著名的细节控,信奉‘细节是魔鬼’,总觉得要想破案,细节是关键,所以他很看好同样喜欢关注细节的罗立志。

    但是今天布置任务给罗立志的不是他,是另外一位老康,康文斌。

    放好东西,带上工作牌,罗立志走到三十岁的精英女性李岚身边,拍拍这位组内把监听监视玩得特别溜的女性高手肩膀,吩咐道:“老谢不在,我去老康那里一趟,十分钟后有个大概半小时左右的视频学习会议,你组织一下。”

    李岚放下手机,游戏人物正在泉水等待复活,她抬头看了一眼,点头道:“好的,罗组。”

    罗立志吩咐好事情,走出门往康文斌办公室去,穿过走廊,敲敲门,听到里面说了句‘进来’,才推开门进去。

    “康处早。”

    “早。”

    康文斌道了句早,起身来到茶几边,烧水泡茶,说道:“罗组长,你们小组前不久是不是接了个扫黄的文件?”

    罗立志纳闷的点点头,心底暗道:‘这不是你吩咐的事情吗?’

    不等罗立志说话,康文斌就抬起手阻止,说道:“听我说,昨天晚上凌晨,上头下发了一份特殊文件,要我们出一个小组,配合反贪去处理一个高官的案件,涉及的事情很复杂,总得来说,就是省内某个高官贪污十几个亿,如今打算携款潜逃,他的情妇目前正在四处找人帮他洗钱,这个案子有点棘手,你们组配合反贪的人去跟进一下。”

    康文斌见罗立志呆愣,立刻递过去一杯茶,“来,早晨喝一杯绿茶,提神醒脑,不会犯困。”

    罗立志不确定的问道:“康处长,你确定要我们去和反贪局的人合作?这次不抓赌不扫黄了?云天酒店后面那条街还有一个红灯区呢?老廖家的那个赌场,到现在还没抓呢?”

    康文斌十分确定的点点头,说道:“你别担心,这些事情我已经交给二组去做了,正好他们上一个案件有几名队员受重伤住院了,人手不够,行动处一时间也难以调配人手,只能这么调整了。”

    领导都这么说了,还能怎么办,只能硬上了。

    罗立志挠挠后脑勺,打趣道:“行吧,我们组跟去凑个热闹,毕竟不如其他组专业,平时也不负责这种案件。”

    康文斌抬起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伸手拍拍罗立志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这是一次机会,你进行动处是为了什么?为了你叔叔当初牺牲的那个案子,那伙国际罪犯最近又开始行动了,你如果总是办些小案子,即使再如何出色,到时候我也不好给你机会,你要清楚这一点。”

    罗立志激动的坐直身体,紧张问道:“什么意思?”

    想到昨晚的那个电话,康文斌凑近了些许,身子前倾,说道:“据说那伙国际罪犯最新研制出了某种药物,能够重组人体元素,只是出了点岔子,导致药物外泄,走漏了风声,被国际行动处端了老巢,可惜药物却丢了。”

    罗立志内心暗暗叹息,他还想着亲手抓住那伙国际罪犯。

    康文斌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灰心,他们人员四散,没有被全部抓获,东边世界有人和他们接头了,你安心工作,如果有什么消息,我第一时间通知你去。”

    罗立志低头思索,再次抬头时,康文斌已经站在他身前,递过来一份文件,说道:“这是上头发下来的文件,你拿回去看看,反贪那边今天晚上没来消息的话,最迟就是明天晚上,到时候一定会有行动,那位高官的情妇会从香江回省里。”

    接过文件粗略翻看,罗立志便拿起绿茶喝了一口,起身道:“康处长,我先过去了。”

    康文斌也起身,说道:“你忙吧。”

    眼见罗立志出门,康文斌疑惑的低下头,拿起茶杯轻嗅,“嘿~!这小子怎么回事,那么好的茶不夸两句?”

    罗立志内心汹涌澎湃,当初他各方面都是警校第一的成绩,考刑侦系统时各项成绩也是第一,他之所以选择进特别行动处,就是因为曾经最疼爱他的叔叔,是特别行动处的成员,为破获一起国际大案时殉职,死因不明。

    这件事,成了罗立志永远的痛,他曾经发誓,一定要亲手抓获那伙国际罪犯。

    可惜十几年过去,那伙国际罪犯就像销声匿迹,没了踪迹和声息。

    罗立志偷偷的查了许久,都没有任何消息,如同人间蒸发。

    今时今日,他终于再次获得那伙罪犯的消息,心中不可抑制的激动起来。

    回到办公室,罗立志低头做事,专心摆弄和分析手里的文件资料。

    此时此刻,视频学习会议已经结束,大家各做各的事,只有嘴碎男胡红、女性知音李磊、狗头军师张光三人小声斗嘴的杂音。

    哐~!

    门开了。

    三十多岁的老谢领着位美女走进来,拍拍手,说道:“咱们组来新人了,大家停一停。”

    众人停下手头的事情,纷纷抬起头,只有罗立志低头,还在认真的分析案件。

我和我的她

    少年,你必须重来一次

    1、这个少年家住海边

    杨明珠,女,二十五岁,风华正茂的年纪。

    硕士学历,去年刚毕业。

    就职于宋城孝恭养老服务中心,高管中的高管,妥妥的都市白领。

    身高169,三围……嗯哼!

    样貌嘛,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肤白貌美。

    总之,身姿窈窕,秀色可人,好比玉兰开花。

    宋城孝恭养老服务中心,是宋城市唯一一家私人养老机构,位于老城南边,靠近古城墙,而墙的外边就是著名旅游景点锦绣桃江,地理位置优越。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深,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

    孝恭养老服务中心,创办于九年前,这是一家以养老服务为主的机构。其宗旨就是要让养老服务走进社区,走进千家万户。一方面可以在别人的上班时间帮助照顾老人,一方面还可以就近照顾留守儿童。

    不仅如此,养老服务就在家门口,既让人放心又让人安心,一举数得。

    九年间,孝恭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占据宋城的几乎所有市场份额,现已在隔壁市开设了分支机构。

    而杨明珠就是这家公司老板的……秘书。

    滴滴。

    杨明珠睁开惺忪的睡眼,从办公桌上爬起来,因为实在熬不住,就让打架的眼皮消停了一会儿,谁知就这么睡过去了,直到此刻被信息提示音吵醒。

    “嗯?发过来了……”

    杨明珠点开信息,是明天活动上的讲话稿,还有一份企划书和策划报告,仔细检查了一遍里面的内容,迅速开始整理。

    经过几番确认无误后,起身走向老板的办公室。

    嘟嘟嘟。

    杨明珠拧开门锁,抬脚走了进去,办公桌后坐着个低头沉思的男子,那是她的老板罗晓晨。

    “老板,这是刚发来的,您过目。”

    罗晓晨抬起头,一张俊朗帅气的脸庞映入杨明珠的眼帘,看上去很年轻,其实已经三十多岁了,手指敲了敲桌面,罗晓晨示意她放下,拿起最上面的一份翻开,慢慢看了起来。

    一时间,办公室内安静了下来,只有翻页的声音会偶尔响起。

    站了大概有将近四十来分钟,杨明珠的脚都酸了,才听罗晓晨说:“嗯,幸苦了。”

    杨明珠闻言在心里松了口气,说道:“那我……”

    罗晓晨看了看手表,讶然道:“哟,都快两点了,赶紧下班吧,明天没你事了,休息一天。”

    杨明珠瞳孔发出摄人的光彩,笑道:“谢谢老板。”

    罗晓晨不在意的挥手笑道:“行了,下班吧,要不要我送你,太晚了不安全。”

    杨明珠想了想,点头道:“麻烦老板了。”

    ……

    锁好门窗,关灯。

    两人下楼,院子里停着一辆奥迪A6,这是罗晓晨的车。

    开门,上车。

    杨明珠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很奇特,不是她所认知的任何一种香水,鼻翼开颌,深吸了几口,很好闻。

    罗晓晨见状,笑道:“这是调制过的苏合香,有宁神静气舒缓神经的功效,找人特制的香水,你要是喜欢的话,回头送你一瓶。”

    杨明珠不好意思道:“谢谢。”

    随着车子发动,两人寂静无言的穿梭在深夜的城市中。夜晚的城市有喧嚣,有浮躁,也有沉寂,摇曳着无数的灯火,每一盏灯都是一个家,或温馨,或安静,或吵闹。

    车里放着伍佰的歌,六七年前特别火的一首歌。

    “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

    “黑暗之中漂浮我的期待。”

    “平静脸孔映着缤纷色彩。”

    “让人好不疼爱。”

    杨明珠突然很享受此刻的氛围,仿佛车里与外面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就回忆起了前尘往事,那些年少时爱过的人。

    那个每天会定时从教室窗前走过的,穿高领毛衣的高个子男孩。

    那个和她在操场散步的男孩。

    那个骑车带她在雨夜狂奔的男孩。

    还有那个,毕业时写了一万字长信给她的男孩。

    此时,面带微笑,忆起了他们。

    他们,或许早已散落在天涯。

    杨明珠也跟着音乐哼唱了起来,轻轻的,怕惊扰那些美好的记忆,与前程往事。

    “你可以随着我的步伐……轻轻柔柔的踩。”

    “将美丽的回忆慢慢重来。”

    “突然之间……无法、释怀……”

    “明天,我要……离开……”

    只是,唱着唱着,杨明珠哽咽了起来,泪水开始止不住的流下。

    罗晓晨很识趣的递给她一张纸巾,没有言语。

    ……

    下车之际,罗晓晨叫住杨明珠,递来一个精美的盒子。

    “生日快乐,拿着。”

    杨明珠不知所措的接过礼物,打开后忽然愣住了,脑海里再次翻涌,这些年的不易,和遇见罗晓晨后的一幕幕,都在脑中往事重现。

    罗晓晨扯了扯嘴角,感觉事情搞砸了,于是坦白道:“也没送什么贵重的礼物,就是在雏菊金银店买的一颗珍珠,不值几个钱。”

    杨明珠感到有点好笑,问道:“为什么送我这个?”

    罗晓晨略显认真的说,“我有明珠一颗,照破山河万朵。”

    杨明珠点点头,“好吧,谢谢你。”

    罗晓晨不在意的挥挥手,说道:“不客气,我走了,你早点休息。”

    车子离开了。

    杨明珠愣愣看着罗晓晨的车子远去,悄悄抹了抹掉下来的眼泪,可是眼泪却像断了线后止不住的珠子,一颗一颗的往下掉,即透明也有些伤感,但更多的还是感动,来到这个城市无亲无故,所有的辛酸只有自己知道,不知多少个深夜,偷偷的躲在被子里哭,空旷的房间里,只有她压抑至极的抽泣声。

    抬起头望着车尾灯,车子在转角的地方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如同那些年曾经的过往。

    杨明珠笑着抹掉已经流在嘴角的泪水,颇为感怀的笑了起来,摸着自己的头发,轻声道:“以后的每一天都要加油啊!”

    然而下一刻,杨明珠惊骇的睁大了双眼,手里的明珠没有抓稳掉了下来,不知要滚向何处。

    只见罗晓晨的车子在转角处被一辆大卡车猛地撞向墙壁,随后便是爆炸声响起,车子燃起了火焰,里面的人似乎想要回头看一眼,微微的转动着头颅,但平日里做来如此简单的动作,都已是困难,最终只能认命般的低下头。

    杨明珠发出一声惊呼,摇着头往后退了两步,不知踩到什么坚硬而又圆润的物体,身体往后倒下,刚好后脑撞在墙角尖锐的地方,胸膛猛烈的吸了几口气,然后瞪大双眼,没了声息,临去时脸上依然写着不可置信。

    ……

    青葱岁月里,有那么一个人,她穿着白色衣裳,天蓝色牛仔裤,白色帆布鞋;每当下课铃声响起,她就会抱着一摞书,从我教室窗前经过。在那个就连阳光都忧伤而明媚的岁月,她穿过我的青春,穿过我的记忆,不断前行。我不断地回首,想要抓住她的影子,却发现时光与她扔下我,轰轰烈烈的向着不同的方向奔去。

    就这样,许多我们曾经以为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人,在念念不忘的时光里,被我们静静遗忘。

    可这些岁月若是被更改,任谁都要愣上那么一会儿,脑子才能接受信息。

    罗晓晨和杨明珠再次睁开眼,看见的是十六岁那年,自己的房间,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两人,同时发出一声感慨。

    “我重生了?”

第一章 十万大山

    西南,十万大山。

    云雾飘渺,变化万千。

    目所穷极,群山起浮,云雾翻腾,似海非海,宛如人间仙界。

    此情此景,如诗如画,如梦如幻。

    青山无边,此去云深。

    时值春日,山花漫野,清风拂面。

    花间有蝶舞蜂绕,虫鸣鸟叫不绝于耳。

    清晨,春日迟迟。

    但见一条不足两米长的青蛇,百无聊赖的趴在一块大石头上,扫动着尾巴,却成了这春日画卷的点睛之笔。

    春有花、夏有景、秋有果、冬有绿。

    这便是十万大山,比之方言前世蓝星家乡的西南古寨美景,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了,自我介绍一下,鄙人方言,蓝星人士,某次应酬后酒驾,出了车祸,于是别了父母兄妹。

    再次睁开眼,便到了此间世界。

    成了……

    一条小小的青蛇。

    喝露水,吃果子,食鸟类、树蛙、小型蜥蜴,也吞过蚂蚱、飞蝗等昆虫,浑浑噩噩的活过了九年岁月。

    刚开始的时候,也有些别扭和不习惯,除去心理因素难以接受之外,还有蛇类自身缺陷的原因。

    譬如。

    蛇类的眼睛看似明亮有神,但是实力却很弱,是个十足的“近视眼”。这是因为蛇的双眼着生于头的两侧,能够达到的可调节视野重叠范围是极其有限的。所以,蛇的视力很差,几乎1米以外的物体只能看个大概。

    虽然蛇类都是高度近视,但是偶尔临水自照,还是能够看清自身的具体情形。

    头呈三角形,瞳孔垂直呈红色,颈细,全身鲜绿色,尾端焦红色。体背草绿色,最外侧的背鳞中央白色,自颈部之后有白色侧线。

    要是没错,应该是一条竹叶青,也就是俗称的青竹蛇或焦尾蛇。

    曾经他也怀疑过自身的品种,比如说翠青蛇。

    很快就被自身否定,要是没记错,翠青蛇是无毒的,眼睛较大呈黑色。

    至于为何要怀疑自身的品种,主要还是记起前世看过的一档大自然动物科普节目,上面介绍过,竹叶青一般体长30-90厘米。

    再看自身,虽然不足两米,但肯定超过一米有余。

    而且,竹叶青的寿命一般为五年左右。

    于是,他开始怀疑,如果不是自身发生了变化,那么就是跟这具身躯的前任有关系。

    因为,穿越之后,他发现……脑海里竟然有一个签筒。

    青蛇翻阅过前身留在脑海里的记忆,有着这样的片段:

    无意间闯入大山内某座遗弃的宫殿,里面雕梁画栋,壁画无数,四处都是巨龙腾飞的石雕,张牙舞爪,威风禀禀,还有紫色气息环绕,像是一座被遗弃的龙宫。前身在那座遗弃的龙宫内误食紫气,灵魂溟灭,然后方言来到了这个世界,变成了一条青蛇……

    随之而来的就是脑海里多了一个签筒,目前为止他还没搞懂这个签筒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却发现了身体的变化。

    没错,身体的变化!

    最明显的就是寿命和外表。

    首先,他的身体长度超过一般的竹叶青,达到了一米多,并且看趋势还在不断成长中。

    其次,他的寿命超过了竹叶青的上限,五年,要知道他穿越过来,就活了九年时间,那么加上这具身体前任的寿命,妥妥的算是竹叶青当中的超龄选手。

    前几天,他又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

    譬如:越来越喜欢水,经常喜欢到水里去玩耍。

    最近又多出来一项技能,青蛇发现,只要在水里,他就能操纵水流,很小很小的水流,很细,可以称之为‘细流’。

    这项技能有何作用呢?

    可以变成水箭,进行攻击。

    青蛇怀疑,这跟前任误食的紫气有关,暂时把这项技能归类于——天赋神通。

    至于脑海里的签筒,暂时还得不出结论,青蛇也曾想尽办法,无论是召唤也好,或是祈祷也罢,可惜……

    签筒就是没有动静。

    ……

    十万大山的春,与别的季节不同,但有些方面却又相同。

    比如说天气,一年四季都是天无三日晴。

    往往前一刻还是烈日当空,下一刻便是如毛细雨。

    好在此刻是难得的晴天,万里无云,想必短时间内没有雨水。

    作为一条蛇,算不上恒温动物,属于变温动物,也就是俗话说的冷血动物。

    所以,蛇类是不能不晒太阳的,否则容易体温变低。

    轻则身躯不够灵敏,重则头脑和反应变得迟缓。

    这样在十万大山里会很危险。

    但太阳也不能晒太久,否则体温变高,也会有负面影响。

    随着体温升高,青蛇正准备躲入阴凉的山林里,打算随便找一棵树挂着。

    没办法,在不需要捕食,也不需要休眠时,蛇生就是这么无趣。

    便在此时,异变突生。

    天空中,一个黑点由远及近,逐渐变大,厉声迭起。

    “唳~!”

    青蛇亡魂冒起,吓得赶紧游进草丛,匍匐在地,不敢动弹。

    这声音他再熟悉不过,是来自骨子里传承下来的烙印。

    蛇类的天敌,鹰隼!

    青蛇悄咪咪的抬起蛇头,模糊的视线里看见一只庞然大物,蛇信轻吐,感受到空气粒子中传来一股浓郁的血气。

    只见,半空中。

    一只比前世小汽车还大一些的鹰隼,从高空俯冲而下,抓死了一头在山坡吃草的山羊,然后提溜着飞走。

    这一变故,吓得他趴在草丛里,一动不敢动。

    谁知,那只鹰隼还炫耀似的在他头顶盘旋逗留,不肯离去。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说时迟那时快,青蛇当机立断的选择在草丛匍匐逃走。

    却不料,那只鹰隼遛狗似的跟着他,在空中盘旋翱翔,甚至还有空闲玩低空滑翔俯冲,那头山羊的鲜血,从空中滴落,就洒在他逃跑的前路。

    这是,赤果果的戏耍!

    要说青蛇没点血性那是假的,作为生活在十万大山的兽类,没点血性的话,早就成了其它兽类饱腹的食物。

    青蛇也想暴起反击,但生死关头,死亡的威胁战胜了一切。

    此生作为一条青蛇,他自认为跑出了最快的速度,专挑有石块和树木杂草丛生的地方走,因为这样一来,起码能有个遮挡。

    谁料,却意外的激怒了那只鹰隼。

    “唳~!”

    厉声迭起,鹰隼俯冲而下,金色尖喙泛着光,像是来自地狱的勾魂锁链。

    青蛇不管不顾,一路穿梭,好几次差点被尖喙啄到蛇躯,好在地上乱石成堆,他又仗着身躯细长,专挑石缝走,才能险之又险的避过。

    穿过乱石堆,周围又是遮天蔽日的大树,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

    树林里,阴凉,光线昏暗,只有点点斑驳的日光穿透树叶洒落。

    不知过了多久,青蛇感受到了前方有强烈的亮光。

    由于蛇类是高度近视,直到将要跑出树林才看清楚一个大概。

    这一跑,竟不知跑到了哪里。

    前方是一片不算茂盛的竹林,重要的是。

    中间,还隔着一条小溪流。

    简直就是,天无绝蛇之路!

    青蛇发誓,他此刻用出了洪荒之力,迅速的趟进溪流,没入溪水当中。

    ———分割线———

    第一卷,简介:

    当湖十局,藏有半部春秋。

    三绝石碑,拓有半载盛世。

第二章 竹林小屋

    好险!

    蛇生差点就此结束了!

    青蛇沉入水底,找了一处水草茂盛处,躲了进去,一动不动。

    “唳~!”

    鹰隼气急败坏,拍着翅膀在空中盘旋,小溪边飞沙走石,狂风肆虐。

    “咻!”

    “咻咻!”

    小溪里射出来几道水箭,鹰隼扇着翅膀,拍打水箭,却不料小觑了水箭的威力,有些吃痛,恼怒之下,翅膀不断挥动,掀起阵阵狂风。

    风,形成气流。

    吹动的溪水晃荡,露出水底的石头。

    青蛇找了一处水草茂盛处,躲了进去,继续射出水箭。

    他越用越纯熟,也摸清楚了水箭的特性,这玩意儿不需要用到灵力或者啥的,有点像是本能,只要一个想法就能成功射出一道水箭。

    何况,青蛇现在也没有灵力,体内空荡荡的,气海都未开辟。

    鹰隼发疯似的挥动翅膀。

    气流四处流窜,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风暴,吹得原本平静毫无波澜的小溪,如同浪潮翻腾的大江大海。

    青蛇认为这样下去不行,被吹出水底是迟早的事情,心里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水面。

    鹰隼不断加大挥动翅膀的力度和频率,顿时狂风肆虐,如海啸过境。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水箭没了,青蛇也不见了踪影。

    鹰隼顿时以为青蛇黔驴技穷,欣喜的发出一声高亢的鹰唳。

    厉声迭起,风暴肆虐。

    翻腾的溪水高高涌起,如同浪潮,拍打在岸上,溅起无数水花。

    溪水再次涌动,翻腾,复起……

    忽地,高高翻腾的溪水里,射出数十支水箭。

    水箭,从四面八方水浪里射出来。

    鹰隼亡魂冒起,被射中几箭后,心有余悸,吓得赶紧逃窜。

    风停,溪水平静,不再有波澜。

    风平浪静许久。

    小溪里游出来一条青蛇,左右看了看,蛇信轻吐感受了一下空气中的气味粒子,鹰隼的气味已经淡去,想来它已经离开有一段时间了。

    额……

    事情是这样的,蛇类除了是个近视眼。

    它们的听觉如同视力一样,也是不尽“蛇”意的。

    蛇没有外耳,只有中耳和内耳。

    其中耳没有鼓膜、鼓室和耳咽管,不能接受空气传导来的声波。可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帮蛇传递振动波的耳柱骨却依然存在,且十分灵敏,只是其外端不与骨膜相连,而是与悬附在下颌的方骨相连接。

    简而言之,就是蛇类依靠振动和空气中的气味粒子来分辨和获取外界的声音和信息。

    所以,青蛇此举,其实是在搜集外界的信息。

    鹰隼虽然不在此处,青蛇也不敢停顿,谁知道它会不会在别处窥视。

    要知道鹰隼、猞猁、狼,这三类妖兽,对待猎物最有耐心。

    它们的狩猎手段层出不穷,也最爱戏耍猎物。

    一路游进了竹林,由于在水中潜藏的时间较久,蛇躯有点僵硬。

    不过,好在摆脱了天敌,一路优哉游哉的赏玩也不错。

    竹林外,就在刚才青蛇冒头之后,远方有一个黑点飞来,待到近前一看,正是那只鹰隼,爪子和尖喙上还有红色的血液和碎肉,看样子刚才是躲在某个地方吃东西。

    鹰隼盘旋了一圈,没看见青蛇的身影,又飞走了。

    咦?!

    此时,青蛇已游至竹林深处,但见一处小屋。

    小屋前有块空地,随意地种着兰花、桂树等草木,大概许久无人打理,已经显得有点败坏凋零,庭院、台阶前静悄悄的,小鸟不时飞下来啄食,青蛇游到它跟前也不离开。

    小屋向前开了四扇窗子,有矮墙在庭院周围环绕。

    好奇之下,便游了进去。

    小屋,不愧为小屋。

    室内面积只有一丈见方,仅能容纳一个人居住。

    墙边,或许是昨天夜里下过雨的缘故,屋顶墙上的泥土从上边漏下来,还有水一滴滴的掉落。

    再看别处。

    院子外的矮墙,想必是用来挡住南面射来的日光,此时日光反射照耀,室内才明亮起来。

    阳光照耀的地方,有一排书架,上面摆满了书。

    青蛇在屋里一圈游下来,发现锅碗瓢盆齐全,却感受不到任何生人的气息。

    想必这屋子的主人已经离开了吧!

    为何敢下这个结论。

    因为屋子里除去锅碗瓢盆,不见任何被褥和其余的生活用具,就连摆在屋子里的竹椅竹床都铺了一层厚厚的灰。

    很好,那便暂时住下吧!

    认为此地安全后,青蛇决定在这里暂时住下,从此以后咱在十万大山里,也算是有房一族了。

    某蛇甩动尾巴,开心不已!

    毕竟,前世的观念未完全消除,脑子里还记着父母奋斗了大半辈子,就为了一套房子。

    如今,这房子虽然简陋,好歹有了个暂时的栖息地。

    趴在屋子门口的角落,青蛇还能模糊的看见外面。

    由于昨夜下过雨,小屋年久失修,此处还有水滴掉落。

    潮湿,阴凉。

    简直就是蛇类天然的栖息地,青蛇盘成一圈,开始休眠。

    以前,每天都是重复的生活:捕食,休息,或者被捕食,然后视情况是否需要逃跑。

    如今,找到一处暂时安全的栖息地,只要没有能够威胁到生命安全的存在出现,就可以安享晚年。

    为何说安享晚年?

    竹叶青的寿命是5年左右,重生后已然度过了九年,算是一条超级老年蛇,说不定哪天就嗝屁了。

    算了,想太多干啥,得过且过呗!

    多活一天是一天!

    睡觉~!

    蛇生就是这么无趣。

    夕阳落山,晚霞残红。

    青蛇睁开眼,发现陌生的气息,游出小屋。

    一位陌生女子穿着月白色长衫,背着手,站在小屋门口,打量着屋子。

    小鸟围着女子转,女子笑了起来,伸手抚摸,鸟儿却挥动翅膀飞走了。

    残阳斜照,落在竹林,落在小屋,落在女子的身上。

    如一副携永的山野闲居图,唯美极了。

    女子看见青蛇,微笑走来,清冷的声音带有一丝惊喜:“好漂亮的竹叶青,相逢既是有缘,留着做个养眼的灵宠也不错。”

    青蛇震惊了,人性化的张开蛇嘴,呆愣愣的盯着近在咫尺的女子。

    女子指着青蛇身后的小屋道:“那是我的屋子,你既然住进了我的屋子,以后就是我的灵宠,知道吗?”

    说着,女子嫣然一笑,径直起身,越过青蛇,推开了小屋的门。

    “咳咳~!”

    满屋子的灰尘,女子咳嗽着挥挥手。

    “这是……什么情况?”

    青蛇回身望着身形变模糊的女子。

    就在刚在,他发现……脑海中的签筒,竟然泛起一阵玄黄色的光晕。

    不仅如此,玄黄色的光晕,从签筒底部开始,不断往上蔓延。

    眼看着盖过了签筒,然后脑海中发出了“叮”的一声响。

第三章 签筒

    青蛇忽然有了想法,试着在脑海中喊了一句:“抽签!”

    签筒滚动,掉落一支签,脑海里出现一片光幕。

    “使用说明,已激活,免费使用。”

    “名称:命运之签。”

    “操作及使用指南:吞噬气运,气运值达到签筒满溢,气运数值开始时一百为满溢状态,随着境界提升,气运数值满溢状态增加,每次增加一倍,如100、200、300由此类推,只要气运数值状态达到满溢状态便可抽签一次。”

    “气运吞噬方式:分三种,

    一、直接吞噬,可直接吞噬凡人或修士气运,会遭到一定的反噬,减少所得气运值,每次不定量,也可能会倒扣气运,得不偿失;

    二、间接吞噬,通过算命方式,让别人抽签,别人抽出下下签,无法吞噬气运,抽出下签吞噬少量气运,抽出上签可吞噬数值为10的气运,抽出上上签可吞噬数值为20的气运;

    三、吞噬世家、诸侯、王朝气运,可达到一次签筒气运数值满溢,剩余气运数值可储存,留作下次使用。”

    “签筒签数20支,可重复抽取使用,木签消耗后会自行补充。”

    青蛇读完脑海里光幕上的内容,紧接着光幕又发生变化:

    “气运值:130升。”

    “可抽取签数一支,现已抽取,气运值余额:30升。”

    签筒的玄黄色光晕开始变化。

    签筒开始出现数值标记,就像有刻度的容器。

    玄黄色光晕由签筒头部,也就是木筒端口的位置往下掉,直到底部往上三分之一的位置停下。

    那个位置,刻画着两个数字——30。

    签,看上去像是普通的木签,此时翻转过来。

    上面有四个笔走龙蛇的小篆,青蛇认了半天,才认出这四个字。

    “否极泰来!”

    “增加自身气运值,获得再抽一次签的机会,并获得大礼包一个。”

    光幕滚动,出现一行字,签筒下方,有一个包裹。

    青蛇咋舌不已,暗自捉摸了一会儿,才终于反应过来。

    “我滴个龟龟,原来这签筒是老子的金手指……怎么特么的九年了,才能使用?”

    读完脑海里的那行字,青蛇总算是弄明白了这支签的用途,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将签筒的气运值蓄满,获得再抽一次的资格,就像前世买饮料时的“再来一瓶”。

    至于大礼包,青蛇就不知道什么怎么回事了。

    “要不……先把再抽一次给用了?”

    想到就做,青蛇在脑海里喊道:“抽签!”

    玄黄色的光晕,从底部开始,不断往上蔓延。

    眼看着盖过了签筒,脑海中发出了“叮”的一声响。

    签筒滚动,掉落一支签,脑海光幕字幕滚动,出现四个字:

    “信手拈来!”

    “盗取技能、功法或天赋神通一个。”

    “是否使用该签,或是留存下次使用。”

    青蛇傻眼,还能留着下次使用?

    要不……还是现在用吧,先弄懂这个签筒再说。

    毕竟,九年了,这个签筒好不容易有个动静。

    再说了,这签筒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青蛇完全不知道。

    “也不知道这个盗取是随机的,还是可以指定……先用再说吧。”青蛇嘀咕起来。

    小屋,女子正在打扫屋子。

    青蛇有了想法,找到个院落的隐蔽角落,他打算把这支签用在女子身上。

    “使用信手拈来。”

    木签转动,字幕滚动:

    “请选择目标人物!”

    青蛇看着小屋内的女子,命令道:“她!屋里的女人……”

    字幕再次滚动:“搜索目标,选定目标人物林虞,是否确定?”

    “确定。”

    木签化作一道光芒,撞入林虞脑海。

    青蛇悄悄观测,虽然看得较为模糊,但还是能看清楚大概,名为林虞的女子正在打扫屋子,并无察觉。

    脑海光幕闪烁,出现一行字:

    “盗取技能——算命。”

    “算命:看相,测字,摸骨,风水堪舆,天机演算。”

    “是否学习该技能?”

    青蛇傻眼了,这女人莫非是神棍不成?

    “有胜于无吧……”

    不对!

    青蛇想到刚才的使用指南,里面有吞噬气运的方法。

    吞噬气运,第二条,间接吞噬,算命。

    真是……渴了有人送水,困了有人送枕头。

    “学习!”

    青蛇毫不犹豫的下令学习。

    同时,他也摸透了这个技能的特性。

    看来这个信手拈来盗取的技能是随机的,并不能指定某个技能,或显示对方所有技能,以供选择。

    青蛇脑海忽然涌来无数记忆片段,一幕幕读完,原来都是女子身上偷来的“算命”技能。

    女子的算命技能来源于一本书,书名:天官书。

    “好厉害的名字,天官书!”青蛇有了别的想法,他想试着从这些记忆片段里找找看,有没有别的信息,比如女子本人的其它信息,或者……

    她是不是修士,如果是,能不能从这些记忆片段里找到她修行的法决之类。

    可惜,青蛇看完这些记忆片段,都是女子对于天官书的理解,根本没有别的信息。

    一丝一毫都没有。

    “行吧……看来这金手指有点死脑筋,做事不太灵活啊,说偷技能就只偷技能,也不知道顺带偷点别的东西,唉~!”青蛇有点无奈。

    两支签用完,青蛇打算退出,却看到签筒下的包裹,这是“否极泰来”那支签赠送的大礼包,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

    打开看看吧。

    “打开包裹!”青蛇在脑海中下令。

    光芒涌动,包裹如同古时候的包袱,打开后变成一块布。

    “大礼包神秘礼品,随机抽取中……”

    “叮!”

    “礼品抽取成功,获得洗髓丹一颗。”

    光幕闪烁,字幕滚动,出现了洗髓丹的使用说明。

    “洗髓丹:直接口服,洗精伐髓,改善根骨,开辟气海。”

    随着光幕涌动,明灭,字幕和光芒消失,签筒轻轻摇晃,发出“簌簌”声响,代表气运值的玄黄色光晕跌落,清零。

    果然,原本签筒内有二十支签,被抽取两支,现在签筒自行补充,又变成了二十支签。

    青蛇看着掉落在地上的洗髓丹,明悟起来:“原来礼包打开后,里面的东西是无法储存在脑海的包裹里……”

    一口吞掉洗髓丹,青蛇体内窜出一道小气流,在蛇躯四处游走,洗精伐髓,最终在某个地方停下。

    青蛇内视,发现小气流变成了一团小小的白色云雾,滞留、飘浮在身体里。

    “要不……就留下来做个灵宠?”青蛇看着屋里的女子若有所思。

    签筒九年没动静,一遇见这个女人,签筒有了动静。

    按照抽签的比例来看,抽取一次要100的气运值。

    遇见这个女人,仅仅是遇见,就有了130的气运值,看样子这个女人不简单啊!

    如果,继续跟着这个女人会不会一直有气运值?

    一直有气运值,就能一直抽签,一直抽签就一直变强。

    岂不是……就跟前世的网络小说一样,签到、苟住,然后就变强变无敌了?

    我滴个乖乖~!

    青蛇觉得自己遇到大宝贝大机缘了……

第四章 练气决

    黑夜将至。

    女子打扫完屋子,出门找了些柴火,还捉了一条鱼。

    女子回屋,不多时拿了些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出来,就在院子里用石块搭了个简易的灶台,看样子是准备做饭。

    生火,杀鱼,下锅。

    女子手忙脚乱,看起来手艺不是很娴熟。

    不久,晚饭做好。

    女子将碗里的鱼肉用筷子挑出几块,丢在青蛇面前,笑道:“给你尝尝我的手艺。”

    青蛇吞下鱼肉:“行吧……吃不出味道,反正血腥味十足,看来手艺不咋地。”

    女子期待的看着青蛇,问道:“好吃吗?”

    青蛇无奈的点点头,然后转身回到屋檐下盘成一圈,思考蛇生。

    是夜。

    星光点点,落满小屋。

    光芒汇聚于床上盘膝而坐的女子。

    身披星光,如同一尊神佛。

    这一幕,深深的震撼了青蛇。

    “林虞……”

    青蛇在心里默念女子的名字,这女人看起来是个修士。

    即使有着高度近视,青蛇也看见了屋子里身披星光的女子,那光芒如此耀眼。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修行者。

    第二日,清晨。

    院里。

    青蛇被昨夜那一幕震撼的心灵颤动,一夜未眠,此时正打算出门觅食,吃饱后回来好好补个觉。

    名为‘林虞’的女子拿着本书来到院里,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伸了个懒腰。

    青丝如瀑,身形妙曼。

    身前有着两岸青山相对出的奇观,那边风景独好。

    林虞笑着对青蛇打了个招呼:“早啊……对了,还没给你起名呢,以后叫你小青好不好?”

    “小青,我要做早课了,”林虞活动了一下身子骨,拿着书在院子里边走边读。

    只听她读道:

    “天地未形,冯冯翼翼,洞洞灟灟,故曰太昭。

    ……

    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圆者主明。

    ……

    吐气者施,含气者化,是故阳施阴化……”

    林虞像个读圣贤书的书生,摇头晃脑,在院里边走边读,还顺带活动身子。

    比如:

    读着,走着,突然来一个后空翻或者侧身翻之类的。

    这样接地气的早课,就像前世的老大爷老大妈早晨遛弯似的,把青蛇看得一愣一愣的,差点就要以为昨夜身披星光,如神似佛的人……不是她。

    这本书……

    似乎,说的内容与修行有关。

    青蛇轻吐蛇信,一边接受空气中传来的粒子,一边用蛇腹感受空气中传来的微弱声音振动,一字不漏的听林虞诵读。

    只是听着听着,蛇脑仁昏昏沉沉,竟然进入某种奇异的状态。

    他只觉着有些深奥之处,自然而然的就明白了。

    于是,他沉浸在这种奇妙的状态。

    正当他畅游在其中无可自拔时,林虞的早课结束了。

    林虞发现青蛇的状态不对,走上前一看,满眼讶色。

    “读了一篇练气决而已,没想到你已经能纳气入体了,不错不错,明日还读这本给你听,倒要看看你有几分造化。”

    暮春。

    古代人在这个时节已经翻好土地,正在进行耕种,也就是前世常说的播种。

    做完早课的林虞不知从屋子的哪个角落找出来一把锄头,还有一袋种子。

    林虞在院落里修缮了锄头,带上种子,也带上青蛇,打算去翻种自己的土地。

    来到一处向阳的山坡,周围有小溪,还有几块荒芜的田,看样子还是梯田。

    林虞下到田里,弯腰,开始除草,然后翻土。

    青蛇溜出去觅食,吃饱后,回到田地便盘成一圈,看某个女人耕地。

    快要中午时,林虞停下,坐在山坡上休息。

    她心满意足的看着翻好土的田地,转向一旁盘成圈的青蛇,笑道:“小青啊,你知道吗?”

    林虞绾起鬓边的青丝,擦了擦汗水,看着远方回忆起来。

    “师傅曾说过,修行,不仅要修力,更要修心。”

    “何为修力?这个其实好理解,我入门的第一课就明白了,其实就是气力,也就是修士们的杀伐手段。”

    “现在……很多修士都是专注于此。”

    说到此处,林虞面色晦暗。

    “何为修心?起初,以为是师傅在告诫我,修行不可贪功冒进,后来发现错了,我又以为是咱们道家讲究的‘清静无为’,要做到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就像读书人奉为圭臬的圣贤书里说的,麋鹿行于左而目不瞬,或是每逢大事有静气之类……”

    林虞摇了摇头,接着说。

    “可惜,我又错了,其实啊……修心,讲究的是本心,也就是本我,通俗的说,就是修‘真’,贵就贵在这个真字,它代表着‘真我’,直指本心,也直指大道所在。”

    “修心最讲究,超脱尘世,又归于尘世,宗门的老一辈曾说过,咱们道家,有种‘坐忘’的说法,讲究的是心境上清净,身处闹市而心净,居于山野,心亦净,这就是坐忘。”

    “我呢……达不到身处闹市而心净,这般超脱尘世的境界,只好来做个闲居山野的清净人士咯。”

    说到最后,林虞的面色轻松了几分,自我调侃起来。

    她摸着青蛇,看着山野的田地,笑撵如花。

    原本无精打采的青蛇,眼神明亮起来,脑海里的签筒又泛起玄黄色光晕。

    气运值在上涨,疯狂上涨。

    一路飙升到了70的数字标识那里才停下。

    青蛇无语的看着林虞:“这个女人,还真是只大肥羊……”

    同时,青蛇心里也有了新的明悟。

    气运值,可以这么理解,只要是他自己本身遇到的机缘,都可以归咎于气运。

    这些气运可以具现化,变成数值,只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比如现在的100,就能进行一次抽签。

    而且这签筒里面,有二十支签,前面用完两支,它又自行补充。

    说明,签筒里的签鉴不会随着抽取而消失,可以重复使用,既然如此,青蛇又归纳总结了一下。

    首先,签筒里,除去之前抽取两支签,肯定还有别的签,那些签的效用目前未知。

    其次,假设签筒里的签鉴,这二十支签鉴,即使消耗后补充,会不会只是补充上一次消耗的签鉴,也就是说,二十支签鉴代表二十种能力、技能、奖品,这些东西都是固定的,那么他就可以把签筒里有用的签鉴留存下来,留在需要的时候,用在刀刃上。

    最后,就是气运值,既然可以薅林虞的羊毛,是否意味着可以用自身的气运进行抽签,换句话说,就是签筒可以吞噬自身的气运值,就像现在,林虞说了一段修行心得,对于青蛇来说,这样高深的修行体会,就是他的一种机缘,或者说气运,这个时候签筒吞噬了自身遇见的机缘或气运,产生了气运值。

    既然如此,只要自身气运不断,就能一直抽签。

    通俗易懂的解释:逮着一个人,使劲薅。

    “哈~!咱找到签筒的漏洞了……”青蛇开心不已。

第五章 深山闹市

    春去夏来。

    青蛇每天都听着林虞清晨做早课,给他念一些基础的修行法决,大多数跟练气有关。

    有些直接讲如何练气,有些会讲练气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之类的。

    前者,青蛇将其归纳为正规教材。

    后者,青蛇将其视为课外辅导教材。

    每天跟着林虞的早课,青蛇进入玄之又玄的修行状态。

    唯一的变化,就是蛇躯内的那道气流,变大了一些,停在蛇躯某处的时候,就像一团云雾,之前那团云雾才指甲盖大小,如今一个多月过去,已经有两指大小,进展不可谓不神速,奇怪的是,蛇躯却没有再变长,他估计,再次变长可能要等到下次蜕皮。

    毕竟……青蛇觉得他现在已经脱离了正常蛇的范围。

    就拿蜕皮来说,蛇类每年蜕皮3-4次,多的达到10次左右。

    按照正常理解,春季过去,他怎么也得蜕皮一次,可是没有。

    九年以来,他每年蜕皮的次数都在减少,以前是一年4次,后来3次,最后变成1次,上一次蜕皮,还是去年秋季,上上次蜕皮,是前年秋季。

    还有,就是戏水,正常来说,除非是水蛇或者海蛇。

    正常的竹叶青,你见过几条整天惦记着戏水的?

    反正,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青蛇努力的不去想戏水的事情。

    他竭尽全力的压制自身的冲动……就算做蛇,也要做一条堂堂正正的蛇。

    绝不做一条特立独行,行为怪异,神经异常的——蛇。

    为何如此?

    因为青蛇骨子里前世的人类思维在作祟,他觉得做蛇和做人是一个道理。

    你见哪个人类,明明有双脚,却不想着好好走路,反而整天想着像条蛇一样趴在地上,扭动着身躯游动。

    换句话说,你见过哪只老虎整天想着爬树,母猪整天想着上树吗?

    对不对?

    另外一个变化,就是签筒的气运值,通过这些天的积累,陆陆续续的到达了90的巅峰值。

    差一点点,只要再薅一点点,就又能抽一次签。

    至于操控水流的天赋神通,青蛇也试过,并没有随着他的变化和成长而产生变化。

    ……

    夏日。

    蝉噪林逾静。

    林虞的粮食未种出来,带来的米面却吃完了。

    林虞带着青蛇,去十几里外的蛮族集市上,买些米面油盐等生活必需品。

    十几里路,走一个上午,终于在正午之前赶到蛮族聚居的集市。

    翁渟古寨。

    翁渟,蛮语‘云雾缭绕’的意思。

    此地风景优美,常年隐于十万大山的深山云雾中,古寨四周茶树环绕野花盛开,空气中仿佛都洋溢着茶叶的清香,炊烟袅袅升起,偶尔听见鸡鸣狗吠之声。古寨房子为干栏式木屋,一般为两层,一层圈养鸡鸭牲畜、放杂物,二层住人。

    蛮族大多数时候,是中原人士对边缘地带民族的统称,对生活在北方的草原人,他们称呼为‘北蛮子’,对生活在西南大山里的人,称呼为‘西南蛮’。

    其中,对北蛮子又有数种不同的称呼,用以分辨不同的种族,如‘白山蛮’,‘黑水蛮’,‘草原鞑子’;对于西南蛮他们也有许多叫法,总得来说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五溪蛮’,这类称呼多指生活在溪水河流边的西南民族,一种是‘靠山蛮’,可从字面意思理解,多指生活在山里的西南民族。

    翁渟古寨,就是靠山蛮的其中一种,这里生活的人,叫‘佤丁族’。

    佤丁,乃古语,意为‘住在山上的人’。

    古寨前,有颗大榕树,很大很大,遮天蔽日。

    据传闻,佤丁族建寨子也有个古老的传统,就是建寨子前先要种棵榕树,如果树长得旺盛,那么就说明这里可以建寨子。

    反之,就要另选地方。

    大榕树下,有老人,小孩,中原来的行脚商,扎堆聚集。

    佤丁族人和中原来的行脚商会在此处歇脚,所以也衍生出了另一类行业。

    与中原地区大山里会有茶酒肆不同,这里的人较为淳朴,观念也相对的落后。有些佤丁族的老人家会带上家里的小孩,从家里拿来几张竹制的矮凳,还有简单的茶水,专供往来行走大山和中原的人士休息,只要一枚铜板,不仅可以获得一张矮凳,若是渴了,还能附赠一杯凉茶。

    有时歇着聊着,就能意外的谈成一笔生意。

    老人家抽着旱烟,小孩欢快的奔跑,行人歇脚,天南海北的侃大山。

    此时的古寨前,便是这样一副画面。

    青蛇缠绕在林虞的手臂上,蛇头停在肩膀,轻吐蛇信,好奇的捕捉着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

    走进古寨,道路两旁的大树上,或者茅草屋的墙壁上,会看到悬挂着许多牛头骨,增添了一丝古老和神秘。

    寨子里的妇女在自己家门口拉起纱线就地织起布来,这样的情形随处可见。

    偶尔停下,就拿起放在旁边的旱烟抽上两口。

    原来,佤丁族妇女都有抽烟的传统,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在寨子里随处会看到年龄大些的妇女,抽着大烟袋不亦乐乎。

    林虞在集市中找了几家店,都是家居铺子,居住与买卖一体,简单不繁琐,好在大多都会说上一两句中原话,能够满足最起码的交流。而且这里的人直来直往,民风淳朴,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点头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诚实守信的很。

    买好东西,见对方个女子,店家便说可以帮忙送货。

    店主是个大娘,带着一个大小伙,是她儿子,见儿子从人家女子刚进门就盯着看,眼珠子恨不得瞪出来,觉得丢脸,没好气的拍他一巴掌。大娘摇头,对儿子怀着什么心思一清二楚,但瞧着这女子细皮嫩肉,一看就知道不是个能干活的,而且年纪看起来也不小了。

    林虞忙道不用,一只手提起买好的东西,举重若轻,走出门去。

    店主大娘看得目瞪口呆,心里有些后悔,应该让儿子跟着去送货的,这把子力气是个能干活的……

    回程时,路遇某个中原行商的小摊,林虞停下来看看笔墨纸砚。

    中原行商要价不低,是平时的两倍有余。

    淳朴的佤丁族人在旁边看了,赶紧示意林虞别买。

    林虞觑眉:“看我是个弱女子,好欺负是吗?”

    说着抖了抖缠绕在手臂上的青蛇,还提了提手上的一堆东西,看分量显然不轻。

    中原行商叹息道:“不是欺负你一个小女子,鄙人行商讲究的是诚信,何为诚信?就是绝不二价,往年一直都是同样的价钱,无论谁来买,都不坐地起价……”

    “可是,最近中原地区,眼瞅着龙王爷刚收了神通,又闹起了旱灾,朝廷赈灾不力,民乱四起。”

    “所以啊……这价钱就贵了点,出来一趟不容易,还望姑娘谅解,都是为了讨生活。”

    林虞脸有晦色,付了钱,买了一副文房四宝,也就是笔墨纸砚,还有几本杂书。

    回程途中,林虞一路无话,心思沉闷,好几次望着北方眉目凝重。

第六章 吞云吐雾

    归途已是黄昏。

    漫天晚霞,层层叠叠。

    路过一处向阳的山坡,山坡下有一处小小的水潭,有一只花鹿在戏水。

    青蛇见状,也想去水里畅游一番。

    林虞停下,见花鹿戏水,忽地有了兴致,微笑起来,说道:“鹿有角,独居,想必是雄鹿无疑,倒是有了代步的坐骑。”

    林虞走至水潭边,招招手,花鹿便自觉的跑了过来。

    伸手入怀,摸索半天,摸出来一个小小的白色瓷瓶,倒出来一粒褐色丹药。

    “来,你要吃吗?”

    花鹿轻嗅,像是被某种味道吸引住,随即一口吞了。

    林虞晃晃手里的瓷瓶,诱惑道:“还有,都给你。”

    花鹿颇有灵性的用脸颊剐蹭着林虞。

    “以后,跟着我好吗?”

    林虞期待的问道。

    花鹿发出哟哟鹿鸣,看样子是同意了。

    “出发!”

    林虞将手里的东西丢在花鹿背上,悠悠的踱步,欣赏起沿途的风景。

    啊这!

    青蛇看了眼花鹿,又想到自身。

    “不是说女人最爱自己的宠物吗?像前世那些女人,整天抱着小泰迪,伤心欲绝的喊‘儿子,想死妈妈了~!’怎么……就因为我不是狗,所以待遇还不如这只鹿,连颗丹药都没给过!”

    想到这,青蛇欲哭无泪,用蛇头蹭了蹭她的两岸青山。

    舒服了~!

    ……

    转眼,深秋已至。

    十万大山披上了一层深深的暮色,层林尽染,万山红遍。

    青蛇被收养后,有些事情变了,有些事情又没变。

    无论如何变化,日子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值得庆幸的是,每天的早课都如常进行,这也是青蛇每天修行的时间,雷打不动。这就像滴水石穿,讲究的是‘积累’二字;有句话说的好,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这样的日子,既是‘修真’,也是修心。

    每天晚上,依然能看见竹林小屋落满星光的震撼奇景。

    青蛇做完早课,从那种神奇的状态中醒来,顿时感到浑身难受,病恹恹的模样,浑身一股无力感,蛇躯紧绷,蛇鳞也暗淡无光。

    来不及多想,便缠绕在桂树上,开始刮蹭表皮。

    蛇体表面所披的鳞片都是表皮的衍生物,通称角质鳞,这和鱼类是不一样的。蛇类的鳞片是和身躯长在一起的,也就是连成一片。是用来保护体内器官,防止体内水分过多蒸发。

    蜕皮的过程颇为有趣,一般是先从上下嘴唇脱起,随后头部皮肤松脱开,这时便和人们脱长筒袜子一样,把头部已脱落的皮翻转向外,借助粗糙的地面或岩石缝,或树枝的杈口,从头部往躯干部慢慢脱下来,最后从尾部末端把整个旧皮蜕掉。

    整个过程如果顺利,只需要几分钟,有的甚至一分钟。

    林虞无所事事,泡了杯暮春时节她自己采摘翻炒的野山茶,坐在窗台前的书桌上,点上檀香,迎着早晨的阳光,翻看起某本杂书。

    花鹿趴在地上自己刨了个坑睡觉。

    青蛇偷偷的完成了蜕皮,身体也长到了超出2米的长度。但却满脑子的问号,他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条蛇了。

    蜕皮是蛇生活过程中的固有特性,即使个体不增长,只要代谢依然进行,也会出现蜕皮。一般来说,蜕皮前,蛇不活动,在蜕前6-11天眼睛有明显变化,角膜呈烟雾兰色,暂时失明,体色暗浊。经3-5天,眼复明,再过3-6天,开始蜕皮。

    这一次蜕皮,以上的特征,或者说蜕皮流程,他一条也不符合。

    换而言之,就以上流程,在这次蜕皮过程中,压根就没出现过。

    青蛇内心的忧郁可想而知,他记得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究竟怎么了。

    不过,想到自身本身就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神异,也就逐渐释然。

    倒是这次蜕皮,让他有了某种猜测,觉得自己正在朝着妖兽的方向进化。

    按照道理来说,普通兽类想要踏上修行道路,一般有两个步骤。

    从普通兽类朝着凶兽方便进化:主要表现在体型的增长和智慧的开悟。

    凶兽朝着妖兽的方向进化:主要表现在内部,比如有些兽类能够罕见的出现天赋神通,再者便是能够吸纳灵气修炼。

    当然,严格的来说,还有第三步,度过化形雷劫,成为真正的妖怪。

    是的,妖兽还要渡过雷劫才能化形,与人类相比,多了一道门槛。

    当然,妖兽与人类相比,也就多了一个阶段,也就是纳气期。

    如果说人类修行的起始阶段是练气期,那么妖兽的起始阶段就凶兽时的纳气期。

    不过青蛇觉得自己应该还处于第二部步进化,从凶兽变为妖兽。

    原因嘛……

    这次蜕皮完成,青蛇忽然觉得可以自主修行了。

    注意,此处的自主修行,讲的的是吐纳灵气进行修炼,而非伴随着林虞早读时进入的那种玄之又玄的状态。

    此时,虽有阳光,院落内依然还有淡淡的云雾未散,青蛇觉得可以试试。

    青蛇开始尝试吞云吐雾。

    一呼,一吸。

    云雾便在蛇躯内涤荡了一遍。

    朝阳初生,春风拂面。

    此时还是天地间灵气最为精纯的时候,再过一会儿,太阳开始散发惊人的热量,驱散天地间的云雾后,就不是了。

    紫气东升,灵气与日月.精华,共存于天地山水之间。

    灵气入体,青蛇感到体内有微弱的灵气在荡漾,不同于早晨跟随林虞早读进入的那种玄之又玄的状态,他明显的感觉到云雾在体内涤荡过一遍后,那道微弱的气流有了丝丝的增强,虽然不太明显,自觉实力有了一定的增强。

    雾气消散,艳阳高照。

    林虞放下手里的书,若有所思的看着青蛇,随即起身去身后的书架上翻找,嘟嚷道:“咦?放哪了……我明明记得那本风水堪舆入门的《青玉衣》就放在第三层啊?”

    “咳咳~!”

    林虞挥了挥手,驱散灰尘,翻找半天,终于在某个布满灰尘的角落里找到了那本风水学入门的《青玉衣》,她想了想,随手丢在窗台边的书桌上。

    傍晚。

    林虞一只手牵着花鹿,一只手扛着锄头,青蛇缠绕在她的脖子上,往田里走。

    除草,浇水。

    花鹿踏着夕阳,踩在草地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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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6202/ 第一时间欣赏青蛇:从气运化龙开始最新章节! 作者:风月班头所写的《青蛇:从气运化龙开始》为转载作品,青蛇:从气运化龙开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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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蛇:从气运化龙开始介绍:
别人穿越,要么大杀四方,要么废材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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