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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大明全文阅读

作者:公子其芳     反贪大明txt下载     反贪大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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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目睹惊险杀人事件(求收藏,求推荐!)

    沈沐正亲眼目睹一起诡异的杀人事件。

    三名黑衣蒙面人围杀一名青衣大汉。

    四人刀来剑往,招招致命,一看都不是以友谊为名的切磋。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沈沐发现自己有可能穿越了。

    因为坑上边打斗厉害的四人都是一副古装打扮。

    而他原本的西装革履早已变成一身粗布短打。

    没有镜子,看不到他现在的准确面目。

    但从这具身体的双手的形态可以判断出:原主的年龄不大,手指虽和他原本的手指一样修长,但却娇嫩的多。

    这不是他原本的手。

    看起来也不像一双穷困劳动人民的手。

    更不像是一双经过伪装的手。

    他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直到触摸到挽起来的发髻。

    脸型也不再是熟悉的触感。

    当然,也无以前时常佩戴硅胶面具的不适感。

    更无几次整容手术所遗留的面部僵硬感。

    他竭力活动了几下嘴角,感觉和小时候那张纯自然的脸没什么差别。

    是真的穿越了吧!

    他的灵魂深处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

    坑上面的打斗有些烦人,好似在短时间不会结束,他只看了一眼,又淡漠地将视线移回了自个的身上。

    因为人类永恒的哲学问题是:我是谁?

    对呀!如果他穿越了,还极有可能是借尸还魂。

    那么,现在他是谁?

    穿的是一身短打,但面前的衣襟并无什么补丁,反而还绣着细致的花边。

    身上虽说疼痛厉害,但还在可忍受的范围内,更像大力摔打导致的,而非利器造成的伤口。

    藏身的坑里,有很浓的尿骚味,大概是原主尿裤子的产物。

    他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原主被他占有了身体,极有可能是在此之前被上面的打斗被吓死的。

    这同样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貌似并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

    所以,此刻我是谁?已经不再是个哲学问题,而是个现实问题。

    不知自己是谁?就自然不知道坑上面厮杀的四人和他有无关系?

    最重要的是:无法判断敌我关系。

    当然,前世的人生经历决定了在面对危险时,他的心理素质是很过硬的。

    在没摸清情况下,他明白任何轻举妄动都是不可取的。

    于是,只能继续像条狗一样,继续屏着呼吸蜷缩着身子窝在这个不高不低的坑里,静观其变。

    等待的时间往往是煎熬的。

    他习惯性地伸手在腰间摸了一把,想抽根烟调整一下思绪,却摸了个空。

    蓦地想起来,他的高档定制西装早随他的穿越不存在了。

    西装口袋里的雪茄自然也不存在了。

    前世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吧,包括那些仇恨,包括那些自己所犯的罪行。

    有人曾说:“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如果说当年父母的无辜枉死迫使他走上了以杀止杀的复仇犯罪路,让他丧失了一个能成为一个有知、有道德、有思想、有正常情感的四有好青年的机会。

    那么,当一个人第一次开始翻越了法律的围墙,那他就很难有回头路可走。

    杀人开始变的越来越跟呼吸一样简单,罪恶如同瘟疫一样四处蔓延。

    可他只是一个罪犯,却不是一个畜生,因为畜生不会被杀戳和罪恶折磨灵魂。

    他是个罪犯,但还仍是一个人!

    他还仍是一个人呀!

    如果真能岁月静好,谁又愿颠沛流离,双手沾满血腥。

    他的最大失败之处是,经历再多精巧查无痕迹的犯罪,却没有把他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畜生。

    每当对上孩子们清澈的眼神时,他总会想起儿时坐在父母膝头的美好时光。

    那时的他,有慈爱忙碌、职业高尚的父母,有明亮清澈、纯真无邪的眼神。

    他真的真的,曾经是一个那样善良的好孩子。

    偶尔,他也一个人坐在一个寂静的午后,幻想,如果父母还活着,他的人生应该是另一番模样,也许不够优秀,但绝不会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罪犯吧。

    偶尔,他也一个人躺在一个阴暗的午夜,幻想,假如再能给他一次新的生命,他是否会重新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这种假设,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挥之不去。

    厌倦了与各国警察们捉迷藏,厌倦了那双血腥的手,他自己设置了一个局,做最后的人生告白。

    让一条街的他国警方以为在他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射杀了他。

    好吧,如他所愿。

    这不,他完成了最后一起杀人罪行,只不过杀掉的是他自己。

    他张开现在这双手,虽然沾染着尘土,还有许多擦痕,但应该还是干净的吧!

    是干净的就好,干净的东西总会让人感到心情愉快。

    可还不等他嘴角的弧度弯起,这双手上马上被滴了几滴血液在上面。

    他仿佛被蜂蛰了一般,有些慌乱地很用力抓起一把泥土,涂抹在手背的血迹上,想将这几点血迹清除干净。

    泥土混着新鲜的血迹,虽然清除了一些,但还留有痕迹。

    更别说,这血滴好像无止境似的,根本除不完,旧的清除了,新的又滴落了。

    这种落到身体上的血腥感让他的身体如前世一般,很快起了许多小疹子。

    这种小疹子又麻又痒。

    看来,就算换了身体还是不行呀!

    他迫切地想要找到有水的地方,要将这剩余的血腥清除干净。

    可这里没有水。

    于是,他抬头。

    原来就在他回忆前一世时,坑上面的青衣人竟然以以一敌三解决掉了那三名黑衣人。

    此时,这名伤重的青衣人此时正站在坑边居高临下地拄着刀看着他。

    对方身上的血,刀上的血正在一滴一滴地向下流。

    有几滴不仅滴在他的手上,还滴在了他的脸上。

    腥腥的,有些凉。

    他身上的疹子更多了,刺痒的难受。

    他不知对方何时已经蹲在了坑边,是否看到他刚才很狼狈的那一幕。

    他的目光习惯性地眯了起来,思考怎样除去所有撞到他弱点的人。

    可马上意识到,此刻的他早已不是过去的他。

    于是,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再次镇静下来。

    在没有搞清楚他借尸还魂的是怎样一个人之前,他还不想轻而易举地死于非命。

    更何况,前世的惯性促使他并不习惯将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

    坑上的青衣大汉就这么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不出声,是在评估什么吗?

    对方不开口,他也不开口。

    实则目光不动声色地观察大汉身上的伤势,对方刚才解决了三人,貌似很强大,但也受伤颇重。

    已成半个血人。

    这让他不由自主地考虑,如果对方对他动了杀意,如果他尽力一击,是否能彻底要了此人的性命。

    可马上,他又压抑住了这种想法。

    对方在解决完那三人之后,并没马上对他痛下杀手,说明,他极有可能并不是那三名蒙面黑衣人的同党,极有可能只是个被牵连的酱油党。

    那么,在这双手还没沾染鲜血时,能不杀人就解决问题自然更好一些。

    尽管他此刻心思千回百转。

    但面上,他还是做出一副瑟缩的神情,可怜巴巴地用求恳的目光看着对方。

    坑上边的青衣人盯视他片刻,然而,一阵剧烈的咳嗽,让对方无法再维持原本的高手风范。

    即使扶着手中那把刀,对方身子还是佝偻弯曲下去了,嘴角更是有大量的血流了出来。

    似乎,对方伤的真地不轻,说不定就是强弩之末,如果动手的话,他应该有一击之力。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青衣人在剧烈的咳嗽结束之后,再次挺直了腰背。

    用手背蹭了蹭唇边的血迹道:“小子,送一场造化予你,可要?”

    “造化?”他装作迷惑而又些许经受不住诱惑的表情和语气反问。

    心中则迅速判断出,看来这人并不想现在就要他的命,并且还极有可能有求与他,否则,何必用这样的语气与语言诳他?

    至于所谓的造化?

    哼哼!他心中冷嗤:聪明人都知道,凡是非亲非故得来的造化,往往都是包裹着蜂蜜的砒霜。

    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绝不会在这时戳破对方这种愚蠢的诱惑。

    反而瑟缩着身子眼巴巴地、小心翼翼地问询:“您——是要让小子送您去医馆吗?”

    “医馆?已不需用。”大汉在回答时,原本冷冽的表情却在一瞬间变的柔和起来,随之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又转为深深的哀伤,目光也从他的脸上移开,反而向远方看去。

    但沈沐就是觉得,他并不仅仅是在看向远方,似乎是在做某种告别。

    也就在这一瞬间,他马上判断出,这个青衣大汉也许并不是一个生性冷酷的人。

    这让他对这人有了些许好感,似乎觉得也许他们两人之间也不必在此刻非要来个你死我活,当下半真半假道:“您伤的真的很重,还是先包扎一下伤口,好歹也能捱到医馆—”

    但下一刻却被对方打断了话头:“你将这包东西—送去县城青山客栈丁字号房,交给一个姓李的客商。”

第二章,诡异的临终托付

    说话间,坑上的青衣人从怀中摸出一包用油纸包裹的东西,抛到他的怀中。

    这个动作好似一次性地耗费掉了青衣人所有的精力,整个人就像彻底垮了一般,身子彻底耷拉到坑边了。

    “县城青山客栈丁字号房,姓李的客商,小子记住了。”沈沐假装手忙脚乱地将油纸包接到怀中,表情认真道。

    他自然不会当着青衣人的面打开油纸包,看里面包裹的是何等东西,反而假装小心翼翼地用身上衣衫的衣摆将油纸包上面沾染的血迹擦拭掉后,又小心翼翼地收到自己怀中。

    他的直觉告诉他,坑边上的青衣人此时正在继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耷拉着身子只是一种伪装。

    果然,等他将油纸包收好后,再次抬头,发现青衣人已再次挣扎着挺直了身子,并没对他所托付的东西再补充什么,反而盯视着他一字一句道:“小子,做人,特别是做男人——就要顶天立地,知——否?”

    “小子——懂。”呵!这青衣人在这种时候,竟然还有充当他人生导师的兴趣。

    但他还貌似诚恳地点了点头。

    “甚好。”青衣人说完这两个字后,沾满血迹的脸再次展露出一个柔和的笑容来。

    这笑容因为沾了血迹,显得有几分惊悚诡异。

    然后就此慢慢凝滞,头也缓缓地垂了下去,直至不动。

    沈沐又抬眼等待了片刻,发现对方再无声响,这才揪着坑边的野草费力地爬到了坑上边。

    他缓缓蹲下身子,用手指探了探对方的脉搏,已经没了跳动。

    “死了呀!”沈沐语气有些凉薄地自语。

    也是,这青衣人先前一对三虽然抢先一步将对方送进了阎王殿,但他的右臂和左腿大动脉也被伤到了。

    先前打斗中,来不及处理伤口,本就失血过多。

    再加上口中不断吐血,说明五脏六腑也受了重创。

    如此严重的伤势,难怪他放弃了求生的机会,能支撑到跟他说几句话后再死,已极为不易。

    想到此处,他从怀中摸出刚才收好的油纸包,目视片刻,终究没有打开。

    对方临死前看似无用地好为人师地让他做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无非是在攻心,让他能够潜意识中重视对方的嘱托,完成传信任务。

    可这青衣大汉难道不知道,在很多时候,要信任陌生人跟想在地上捡钱的几率一样大吗?

    凭什么他会认为一个陌生人在受到极大惊吓后甘愿卷入一场不知目的为何的杀人事件之中?

    除非这青衣大汉就算死了也有所依仗。

    可对方到底有什么依仗?

    那,这青衣人的身份……也许现场还留有什么线索。

    他环视四处,发现这坑上边是一片树林,此刻林中除了他这个活人和四具尸体之外,并无其他人迹,也就不急于离开。

    在他清醒过来后,这三名黑衣人早和那青衣大汉打的难分难解,双方根本就无一言半语,这让他更加无法研判四人的身份。

    从衣着打扮以及这青衣大汉临死前的反应来看,他这具身体应该不属于厮杀的任何一方。

    不管原主是因为什么原因卷入这场事件中,既然彼此之间发生了联系,依照他前世的性子,还是想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将主动权抓在自个手中用于自保。

    避开地上的血迹,他将油纸包上的油纸去掉一大张,裹在自己的手上,防止这四人身上还没有干涸的血沾染到他的手上,引起他皮肤进一步过敏。

    从那三名黑衣人身上搜出的东西并不丰富,只有几瓶品质一般的金疮药还有几块散碎银子。

    并无其他身份证明,唯一留下的不能称之为线索的是,其中最年轻的那名黑衣人怀中藏着一个绣的比较精美的荷包。

    从这荷包的做工以及花色,以及这黑衣人贴身所藏的位置可以判断出,这是一名女子送给对方的荷包。

    只可惜送荷包的女子再也见不到自己的情郎了。

    两名年长的黑衣人显然更老道的多,身上根本找不到一丝一毫一根一线能联系到他们身份的东西。

    这么推断下来,这三人倒极有可能像一些杀手组织的杀手或者某些大户权贵人家所养的死士。

    比起这三名黑衣人来,他从这名青衣大汉身上所搜到的东西就要丰富一些。

    除了最常备的金疮药之外,还有被油纸包包着的两块散碎银子,三张十两的小额银票,以及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外,还有几张路引。

    这些路引上面的姓名和地址都不相同,而且开出路引的府衙也各不相同,不知这青衣人到底是从哪来的这些东西,还是这本就是为他自己准备的。

    但看到这几张路引他并非一无所获,至少知道自己穿越到了明朝中期,弘治十三年。

    弘治十三年到底有什么重大政治事件,前世他还真没关注过。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并不算是个乱世,这位弘治皇帝在历史上的名声还不错。

    握着从青衣人身上搜出的银票和路引,他看了看,最后还是将银票和金疮药什么的重新放回青衣人身上。

    只有那几张路引,被他包起来,藏进了怀中。

    相对银钱来说,前世身为全球通缉犯的他对这几张路引更感兴趣。

    至于他为何不顺便间青衣人身上的银钱拿走,自然是因为他还没决定是否要去完成这青衣人的嘱托去送信,所以,要尽量保证死者身上的遗物完整,以免引起其他人怀疑。

    除了这四人身上的遗物之外,还有一样东西就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就是四人的兵刃。

    确切地说,是青衣人的兵刃引起了他的注意

    青衣人临死前拄着的刀上,是一把腰刀,刀身其实有些短小,但整个刀身却有弧度。

    只看一眼,他就知道,这样的腰刀制式不但便于拔出和收刀,而且方便近身劈砍,挑杀,刺击。

    不仅如此,这把刀也绝非粗制滥造的成果,就算先前这青衣人跟其余三名黑衣人经过一场大战,但这把刀并无什么大的损伤,刀身血槽仍然整齐有力,绝不是三名黑衣人所用的那种三流货色可比的。

    真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呀!

第三章,被激活的惩治贪官系统

    还有这把刀的刀鞘,上面有鞘裙,裙底还织有排穗,

    这一把刀,就算挂在腰间做装饰品也兼具勇武和美观。

    这把刀,好像跟传说中的某刀很相似呀!

    在明朝,有一种刀和它的主人很有名,那就是锦衣卫和绣春刀。

    锦衣卫呀!

    绣春刀呀!

    沈沐用两根手指捏了一下自个的下巴,这是他遇到一些还不确定的问题时,习惯性的动作。

    如果这刀真是绣春刀的话,那么,这青衣人—是锦衣卫?

    但新的问题马上来了,锦衣卫到这个地方来做什么?

    让他把油纸包送给谁?

    他的锦衣卫同伴?

    或他的亲戚朋友?

    想起明朝历史上威名赫赫的锦衣卫!

    办事肆无忌惮的锦衣卫!

    妖魔鬼怪化的锦衣卫!

    令小儿啼哭的锦衣卫!

    这个集公一检一法一纪一委以及对外情报组织为一身的组织,他也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一个强大的个人是永远无法和一个强大的组织抗衡的,更别说,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陌生环境内,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而被这种机构这种人物沾染上了,想摆脱都难。

    更别说,现在的他,估计只是社会地位如蝼蚁的一个小人物。

    小人物有时连做棋子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参与其中获取利益,

    弄不好,对方为了某些不知名的原因,随时按个罪名,他的脑袋就被咔嚓掉了,在这个容易株连的年代,甚至还连累家族和亲人。

    要正如青衣大汉所说的“予自己一场造化!”那也要自己有命消受才行。

    在对自己新的人生还没有完整计划前,沈沐不想跟这种机构打交道。

    所以,对不起了,大叔,在下恐怕不能完成你所谓的嘱托了。

    沈沐漠然地对死去的青衣大汉鞠了一躬后道。

    他是个极有决断力的人,既然拿定主意,不愿执行对方的嘱托。

    就迅速开始小心翼翼地重新处理现场,彻底将他这个第五人存在的痕迹给抹除掉。

    等一切恢复原状,确信没有什么破绽时,他一瞬间又有些茫然。

    还是先前那个问题,他到底是谁?

    该何去何从?

    也就在这时,突然,他的脑中回响起一个女声:“宿主正在激活大明惩治贪官系统。”

    “宿主正在激活大明惩治贪官系统。”

    惩治贪官系统?

    是什么鬼?

    如果不是他确信自己可能到了古代大明,他此刻一定会怀疑,有人在他身上或者脑内植入了什么智能芯片,此时是这个智能芯片在作祟。

    如果不是智能芯片?

    那是武侠小说中的传音入密法?隔着好远的距离就让远处的人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可他马上又否认了这种猜想,因为刚才在他脑中回响的这句话现代感太过强烈,一点都不符合古代的语言氛围。

    大明的古人应该不会经常使用“系统”这类词语。

    “如果我拒绝激活这个见鬼的系统呢?”他冷嗤。

    对方不回应他,正当他打算置之不理时,脑中再次响起那个女声。

    “惩治贪官系统激活完成。我是系统管理人乌鸦,竭诚为您服务。”

    “乌鸦,如此晦气的名字。”沈沐此时有一种觉悟,这个系统大概是强行绑定的,否则,刚才他根本就不情愿激活这个所谓的惩治贪官系统,为何对方还能自顾自地激活成功。

    任何人在不知情时被强行要求接受一件是否有益的事物,情绪都不会好,他更是如此。

    更别说,乌鸦这种东西,在老人的迷信中本就是不祥的东西,这个系统还叫这么个晦气的名字,他要是好情绪才怪呢?

    “晦气,呵呵,宿主,难道你不知在许多传说中,死前见到乌鸦,它们能使死去的人和的事物返回人间吗?

    要不是你在临死前,恰好让本座看到了你,否则,你以为天下这么多人,为何恰恰是你有了借尸还魂,重活一世的机缘?

    你不感谢本座的再造之恩,竟还对本座冷嘲热讽?难道你不怕本座马上抹杀你的性命吗?”

    “呵!新生?再造之恩?你让我这样一个罪行累累的罪犯获得新生,对那些普通的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的人何等的不公平?”沈沐一针见血地道。

    认为天上掉馅饼之类事情的存在,一向是那些蠢货的专利。

    如果他沈沐是个蠢货,早死于无数次各国警方的诱捕之下了。

    “如宿主你所言,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本系统也不会选一个好吃懒做的蠢货来成为刚研制好的系统的宿主,正因为我们系统界也是讲究因果报应的,本座才选中了你。”

    “如果我拒绝呢?”

    “按照系统程序设定,一旦激活系统,宿主你只能被动接受,无法拒绝屏蔽。”

    “这么说,你一定要让我成为你的傀儡?那你还是让我灰飞烟灭吧!”

    自由对任何独立的人都很重要,对一个罪犯来说,尤为重要。

    “宿主你既然有多次选择死亡的勇气,为何没有接受一件新型事物的勇气,本座保证它,这个系统的是一个积极向上,受人敬仰的系统;

    它只会对你的人生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绝不会让你成为本座的傀儡。”

    “传一销组织的首领一向都是这么洗脑的。”

    “好吧,宿主,本座承认这系统会在某种意义上干扰你的人生和个人意志,

    但它却有一个终极福利,如果本座告诉你,如果你这一世在本系统内积累的声望值的最终大奖可以兑换让你重生到前一世你的童年,你父母死亡之前呢?

    想想,那才是人生真的可以重来,如果你真的重生到了那时,知道了以后一系列发生在你父母身上的悲剧,就可以提前想办法避免这种悲剧,你还能拒绝本系统这个诱惑吗?”

    乌鸦的声音放低,如海上的魔女般诱惑道。

    沈沐默然。

    许多人都有执念,像他这种人执念尤其深入骨髓。

    那些声称可以抗拒任何诱惑的人,不过是面对诱惑的筹码不够罢了。

    可显然这个晦气的系统已经洞悉了他潜意识中所渴望的东西,才作为诱惑他上钩的筹码。

    显然即使再不愿做任何傀儡和棋子的他,也抗拒不了这种诱惑。

    也许乌鸦觉察到他的态度软化,继续道:“其实,想想你前世父母的死因,你不是最憎恨那些贪官污吏吗?如果接受这系统的任务,岂不是一举两得?

    否则,已经绑定系统的你,却不去完成系统任务,那么,很遗憾,五年后,也就是你二十岁时,系统会将你和它一起抹杀。

    是你自己死,还是让那些贪官死?你自己选择。”

第四章,半成品鸡肋系统

    听说系统还可以抹杀自己,沈沐的唇角又微斜了一下,这本就是他预料中的事情。

    既然对方都打算强制绑定了,又怎能甘心付出没有回报?

    更不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没有利用价值的人身上。

    既然彻底的自由已不可求,那必要的讨价还价的还是需要的。

    于是他佯装冷哼道:“哼!即便如你所言,我选择接受系统任务,可并不意味着我愿意让自己再次重蹈覆辙成为一个冷血杀手。”

    “本座才哼呢,原以为你的智商情商足够高,是最适合的载体,

    毕竟,蠢货是驾驭不了这个系统的,

    更别说作为载体惩治贪官,太蠢了,不被贪官反咬一口,想要保全自身都难。

    可如今看来,本系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谁说惩治贪官就必须成为一个冷血杀手?。

    这一世,你还是个身份清白之人,不是通一缉一犯好不,完全不需要行走在黑暗中,麻烦你回头看看系统的详细说明,

    要想在大明位面惩治贪官,完成任务,必须遵循大明的法规法纪,用正当合法的途径,才能增加声望值,不是让你成为用武力随意取人性命的武夫。

    比起刀起剑落,一刹那要了对方狗命来,本座认为让对方深陷牢狱几十年,生不如死,或关在囚车牢笼满街游行,被臭菜叶臭鸡蛋光临,忍受万人唾弃、死后遗臭万年才是快意的做法。

    你难道不这样认为?”

    沈沐默然,的确,如系统所述,这种结果的确快意。

    他当然不是真的蠢,而是刚才思维进入一个误区,忘记他此时的身份已经不再是一个躲在阴暗角落的罪犯,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一个全新的极有可能身份清白的人。

    也许是心理作用,当他重新调整心态时,他身上原本麻痒难受的小疹子,竟然很快消退而去。

    “那——这个系统声望值是如何计算的?”

    既然反抗不了,那只能尽快化被动为主动,详细了解这个系统的功能构成。

    “计算方式很简单,惩治的贪官品级越高,作恶越多的获得的声望值就越多,这个等到夜间,你的意念进入系统可以仔细查看相关的说明。”

    “夜间?”刚才对方不是还嘲讽他不看系统的详细说明吗?怎么还有时间限制?

    “这个——因为才是第一代产品,开发不够充分,系统功能还是有所瑕疵的!”乌鸦声音小了些,有些不好意思道。

    “你的意思是——这个所谓的‘大明惩治贪官系统’并没有查验哪位官员是贪官的功能?”

    “都说现在大明的天下,污吏遍地走,贪官多如狗,还用系统告诉你吗?

    你竟然问本座如此白痴的问题?

    本座不知前世大名鼎鼎的银蛇何时如此喜欢不劳而获了?”乌鸦为了掩饰自个的心虚,声音大了几个分贝。

    “喔!”沈沐了然地应了声。

    “你也别觉得本系统废柴,对喜欢挑战的你来说,想想,在天下乌压压的一片官吏中找出那些个贪官来,这个过程是多么惊险刺激,乐趣连连!

    当然,这个系统会在你惩治贪官的过程中给你提供一定的帮助,目前你的声望值不够,无法解锁高级帮助功能,等你先积累一定的声望值,就可以解锁一些高级帮助功能,到时有惊喜哦!

    好了,少年,都说贪官如韭,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你不用担心贪官不够,达不成最终目标,赢取不了最终福利。

    在大明的天空下,你波澜壮阔的人生即将开始,要加油哦!

    好了,由于你的不配合,本座先前激活本系统时耗费能量过甚,现在能量不足,马上要陷于沉睡,最后送你一个临行福利:‘往南走!’”

    乌鸦的话音一落,就没了声响。

    “乌鸦,乌鸦?”他用意念唤了两声,仍没任何回应。

    看来这个系统是个鸡肋半成品系统,作用有限。

    这样也好,表明它对自己的个人意志干涉有限。

    他还拥有相对的自由。

    他直起腰来,抬头望了一眼树林上方的天空。

    既然无法抗拒诱惑,那就要为之去奋斗。

    就算没有这个系统的出现,他在这个时代借尸还魂,仍要搞清楚自己现在是谁?

    家在何方?有甚家人?

    仍还是要坚强地生存下去,适应新的环境,陌生的人群。

    绑定了这个惩治贪官系统,不过是让他多了一项不得不完成的附加使命罢了。

    “往南走!”回想起刚才乌鸦给他如同鸡肋的提示。

    今个是个阴天,没有太阳辨别方向,他只好根据树林苔藓的生长情况来判断,南方到底是何方。

    好在他在过往的逃避追缉生活中,掌握多种野外生存技能。

    很快就判定了方向。

    肚子有些饿,但他并没有留下来寻找吃的,还是决定在有一些气力时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树林真不小,植被被保护的不错,并无明显的砍伐痕迹,倒是发现了几个猎人做的陷阱。

    还好,他细心,避开了。

    并没有遇到大型有危险的动物,倒是遇到几只飞窜而过的兔子,和两只羽毛鲜艳的野鸡,还有不知名的几样小鸟。

    这让他确定这片林子应该与人群聚居区不远,林子也不会太大。

    走了两千一百三十四步后,他看到了树林的边缘,隐约听到流水的声音。

    他快走几步,出了林子,果然在树林边缘发现了一条小河。

    他停下步子,四下环顾,发现没人留意后,这才蹲下身子,先是洗了一把脸,让自己头脑更清楚一些,然后将手上身上衣衫上沾染的泥渍,还有零星的血渍彻底清洗了一遍。

    清洗过后,他觉得整个人终于清爽起来,心情也变的清爽起来。

    对着河面,他开始整理自己的形容。

    没有经过污染的清澈的河面,显出他的影子来,这真是一张陌生而青涩的脸。

    眉眼也称得上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只是一身布衣短打,称不上公子如玉这个词。

    对相貌,沈沐其实没太强烈的感受,前世他的长相继承了娘亲那一双有些神采飞扬的丹凤眼。

    这让他的长相对男人来说,更偏于凌厉一些。

    如果不知道他通一缉犯的身份,各国下到十五岁的少女,上到六十岁的老太太走到路上,都会多看他几眼。

    然而,也仅仅是多看几眼而已。

    关于男欢女爱,他多少是有几分精神洁癖的。

    拜童年时常一起撒狗粮的父母所赐,他对爱情和婚姻的忠诚度要求很高。

    在他看来,那些所谓的艳遇,其实,女人并不完全处在弱势位置,恰恰相反,被那些追求艳遇的女人看上,许多男人不过是充当了免费的牛郎的角色罢了。

    不,甚至连牛郎也不如,毕竟出于所谓的男士风度,大多数男人在艳遇时总还是要出个开一房的钱吧。

    他也谈过两次没有结果的恋爱:

    第一次,为了他掩饰了他罪犯的身份,他的所作所为,让对方觉得他太神秘了,若即若离,没有安全感,选择了和平分手。

    第二次,对方是温室的花朵,喜欢他甚至到能失去自我,在他躲避追缉失联一段时间后,对方以为他抛弃了她,竟然得抑郁症自杀了。

    对第二次恋爱的对象,对对方的家人他其实是有所愧疚的,这也是导致后来,他年纪渐长,犯的罪行越多,却越来越孤独的原因。

    好在,一切过往都变成了前世。

    他很快收敛了自己所有的情绪,属于过去的一些东西,就像皮肤上的泥垢一样,被水冲走,才是它们最终的归宿。

    他要学会遗忘。

    沿着河边,他又走了一段距离,依稀可以望见不远处青瓦白墙的房屋在树荫笼罩中,若隐若现的身影以及露出尖角的飞檐。

    总之,景致不错,没有那么喧嚣和吵嚷,有前世大型自然生态风景区的感觉。

    他想,要是此刻他是个游人,大概会真的停下步子,慢慢欣赏一番。

    可惜,他不是个游子,他只是个归客,一个不知归往何处的归客。

    他身子虽然先前受过撞击,有些酸疼,可为了不引起特殊的关注,他放慢步子,还是尽力维持着寻常人的步伐。

    在没有任何异常前,他一直保持着这种无意识状态向前一直前行,走过一段土路后,踏上了青石板路。

    偶尔有几人跟他擦肩而过。

    对方都是粗布麻衣,或粗布蓝衣,挽着有些凌乱干枯的发髻。

    有一人甚至远远避开了去。

    他想对方可能是认识他的,然并没有使用手段追上去追根问底。

    青石板的尽头是一个街道。

    街道两边的店铺还开着门营业。

    许多穿着灰蒙蒙的短打的贫民正行走在街道上,偶尔夹杂一些身穿锦袍长衫帽带公子巾或员外巾的富贵人。

    各种叫卖声,讲价声,喝骂声,还有一些比较艰涩粗俗的俚语不时在他耳边响起。

    这是一个真实的烟火人间,不是影视城那种浮夸的世界。

    看似每个人都在认真地活着,而不是在费力地表演。

    他面上看似寻常,不紧不慢地走着,可上一世形成的习惯,还是让他不断停下来,假装观看街边的货物,观察身后是否有人跟踪。

    毕竟,他刚才出现在杀人现场。

    淡定不意味着放松警惕。

    咦,前方人群中有几个少年貌似在看到他时,面上显出欣喜的神情来,然后招呼身边其余几个少年,开始向他所在的方向挤来。

    这应该是真正的熟人吧!

    熟人呀!

第五章,不让儿子读书的爹(上)

    少年们在向他这边挤来。

    他在不动声色地打量他们。

    这几个少年看起来年龄差距不大,最大的应该不超过十八岁,最小的应该也十三四岁了吧。

    从长相上来看,相互之间并无相似之处,高低胖瘦,层次分明。

    从他们的身形走动上来看,身上似乎也没带有致命兵器,表情看起来并不带恶意。

    于是,他稍微向前行走几步,开始略微放慢步子,等几人走到他的身边来。

    “老大,你这不是好好的吗?小猫这家伙竟然推算出你今日有血光之灾?还火急火燎地特意带我们来找你。”

    一个子瘦小,面皮发黄身手灵活的少年抢先一步,挤到他身边道。

    “血光之灾?”没有原主记忆,不知少年是谁,他只是微眯着眼睛看着对方反问道。

    实则心中在迅速判断,这几个少年中到底哪个才是小猫?

    对方怎知他今日有血光之灾?

    莫非这里面还有......

    下一刻,就被一个长着一双牛眼,皮肤黝黑、嘴唇粗厚、个头高壮的少年扯着衣袖的行为打断了思绪。

    “老大,你没事,没事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这少年借着身形优势,是第二位挤到他身边的。

    然而,一个牛高马大的男人,还长着一双很大的牛眼,偏偏泪眼汪汪地看着他,让他身子不由地寒了寒,不由后退一步才站稳。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少年也一前一后来到他的面前。

    其中几个少年中最俊秀的那个少年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番,面带疑惑,却没开口说话,而是迅速从怀中摸出两本书页泛黄、散发着霉味的线状书来。

    这两本书以他的眼力扫过封面,一本好似是大明老黄历,另一本应该是什么卦象书,反正封面上是小篆。

    俊秀少年一边翻看手中的卦象书,一边口中还嘀咕着:“我的卦象今日又不灵了吗?”

    “我说大虎小猫,我不是说过吗?咱们老大是什么人,福大命大,是西天诸佛观音菩萨城隍爷爷保佑的贵人,怎会无缘无故地有血光之灾,

    就算有什么血光之灾,那也有咱们兄弟冲在前面,决不让贼人伤了老大一根汗毛,小猫,你不会认为,你这算卦天天都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机会吧,就算碰,也别总在老大的身上碰呀!

    我看呀,你还是趁早将你那两本破书烧了吧!”

    最后到的这个少年身形是四个少年中最肥胖,肤色最白的,也是走的最慢,到的最迟的。

    到了之后,先是把牛眼少年一把拨到一边去,占据了有利位置,然后气喘吁吁地说出这么一长串挤兑话语来。

    牛眼少年被推到一边,尽管身高体壮,也不敢大声吭一下,只是懦懦地站在一边,真是平白长了个子,没长胆子。

    一听白胖少年这么说,最先到的瘦小灵活少年不满了,当下反唇相讥道:

    “小白,谁说小猫的卦象不灵的,上个月,小猫还不是靠卦象帮你找回了你家走失的黄猫吗?那会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我说大虎,黄猫是黄猫,老大是老大,怎么能一样?

    就算小猫帮我家找到了黄猫,可他也不能就推算老大今天有血光之灾呀!

    这不是诅咒老大吗?

    老大要是真的遇到血光之灾,还能好好地站在这里跟我们说话吗?牛蛋,你说,二哥我说的对不对?”白胖少年逼问旁边高壮的牛眼少年。

    “大虎哥和小白哥说的都对。”牛眼少年被两人逼视着,有些为难地看了看两人,又懦懦地小声道。

    换来瘦小灵活少年和白胖谄媚少年相同的白眼。

    四个少年一顿吵嚷,让他们暂时都没把注意力集中在沈沐身上,

    这也使沈沐在短时间搞清楚了四人的身份。

    瘦小灵活少年大虎。

    高壮牛眼少年牛蛋。

    算卦俊秀少年小猫。

    白胖谄媚少年小白。

    不仅初步摸清了四人的身份,也对四人的性格也大体有了简单的了解。

    这四个少年都尊称原主为大哥,但五人看起来应该不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

    这点,不仅从长相上可以看出,还能从言辞间判断出来。

    所以,他们五人之间,因为年纪比较相似,更可能的应该是伙伴关系。

    伙伴吗?他神情恍惚了下,从幼儿园到高中,他倒是真的曾有几个伙伴,可后来,他成了罪犯,又如何会与过往那些代表美好洁净的东西再发生联系?

    倒是,后来有几个犯罪的同谋,但里面也曾有一两个人能算上是真正的伙伴,因共同的恶意和利益走在一起的伙伴。

    他死了,他们大概会以为他报仇的幌子,还会在世界上搅风搅雨吧!

    但这都成了前尘往事,都让它们随着他前世躯壳的消亡,都变为尘烟,消散殆尽吧。

    人呀,永远需要把握和掌控的是现在。

    大概是年纪还小的缘故,这四人的心思大多都直接写在脸上,看起来并不像别有目的,心有城府的人。

    但是,这个喜欢算卦的小猫,还是让他提高了警惕。

    只因对方这卦的确算准了,原主是遇到血光之灾,一命呜呼了。

    至于那个长相白胖的小白,显然是个喜欢察言观色的人,对方在和小伙伴们吵吵嚷嚷中,还不忘观察他的神色变化。

    可就算如此,他也看出,这几个少年也许是真的挺关心原主,但原主这个当大哥的也不见的有什么权威,这从他们来到他身边,一味的争论不休就可以看的出来。

    这点倒是给他留足了适应过程,要是这四人一到他身边,就全把注意力放到他的身上,问东问西,难保他不露馅。

    至于权威这东西,他还是需要做进一步评估,再决定是否要树立。

    “对了,大虎,你不是说小猫的卦象很灵吗?

    说起血光之灾这事,今天这县城到还真有人有血光之灾,那个青山客栈,今天死人了,据说还死的是个外地客商。

    小猫,要是你能算到这外地客商是怎么死的,二哥就服你,相信你在算卦占卜上面是有天分的。”

    小白一看,关于小猫到底算卦灵不灵的问题,他们已经争了无数次,都没什么结果,但又不愿低大虎一头,当下灵机一动,建议道。

    “小白,青山客栈死了一个外地客商?”沈沐露出一副疑惑的样子道。

    实在是因为“青山客栈”、“外地客商”这两个词太触动他的神经了。

    那青衣人托付他送的东西,就是送到青山客栈丁字号房,一个姓李的外地客商手中。

    难道姓李的客商死了?

    不会这么巧吧。

    可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也许有些事情往往就这么巧。

    “是呀,是呀,大哥,我们去凑凑热闹,伯父既然不让你去读书,沾染一肚子书呆子气,没准就是想让你将来继承他在街面上的位置,这样,我们更要学会耳目灵活呀!”

    “我爹不让我去读书?”

第六章,原主的死因

    不让原本读书?原主这个半大小子还是一个文盲?

    沈沐明知如此询问可能会出现破绽,还是不禁问道。

    这简直不合常理呀!

    这县城应该是一座典型的江南小镇,此时正处大明中叶,内忧外患还不曾彻底爆发,朝政还算清明,文武百官还算用心,普通百姓的日子还过的去。

    一些有余力的家庭都将家中的孩子送到私塾中来认几个字,要是天分高的,被私塾的夫子另眼相看,倾囊相授,没准还真能往科举路上博一博。

    就算考不上那些举人进士,将来位列朝堂,官居一品;

    但只要能考取秀才功名,就可见官不跪,社会地位得到极大的提升,平日里也可被乡里邻里、周围人家高看一头,总之,隐形好处是多多的。

    从原主的衣着打扮来看,还穿的起绣着花边,没有补丁的衣服,双手也娇嫩,没有干活磨出的老茧来看,原主的家庭条件应该不会处在温饱线上才是。

    原主的爹为何不愿自个儿子去读书,这不符合时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望子成龙的心理呀!

    莫非,这爹不是亲生的,而是后爹。但若说是后爹,也应该不是,至少从这小白的话语中,原主是要继承这爹在街面上位置的,也不是任凭原主自生自灭的主呀!

    反正不管怎么说,到现在他总算知道了原主并不是那种无父无母的孤儿,还是有亲人存在的。

    亲人呀!也许是个麻烦呢!

    什么人对原主的言行举止最熟悉?

    当然是与他朝夕相处的亲人。

    对原主没有一点记忆的他,会不会露馅?

    但假装若无其事应该是最好的伪装吧!

    “我说大哥,你也别遮着掩着了,我们几个都知道了!”

    你今早出门吃早食时,又碰见镇上那个姓方的酸秀才,被对方酸了几句,回去告诉伯父,你想读书,也要考取功名,

    结果被伯父呵斥了几句,扇了一饼,跑出门去,才与哥几个错过了。”

    他刚才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落在几个少年眼中,大虎觉得他可能是为了避免在小伙伴面前丢脸,才强撑面子的,当即安慰道。

    “就是,大哥,伯父不让你念书就不念好了,这年头,真能读出来考个功名的有几人,大多都是一些酸不辣几,手不能提肩不能抗靠自家女人养活的废物,大哥何必羡慕那些废物呢?

    我记得大虎爹不是常说,他们家杀猪那是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吗。

    你干吗非要当那负心的读书人?”小白也忙打棍而上,跟着道。

    沈沐闻言心中倒是真有几分诧异,怎么,这瘦小的大虎家才是杀猪的,他还以为杀猪的一定是白胖的小白家呢?

    毕竟,杀猪的有肉吃,才能养的白白胖胖的,大虎这么瘦小……看来,他又犯了以貌取人的错误。

    不过,他现在大体上也可以猜出,原主因为想要读书的事情跟自家老爹吵了一架,还被自家老爹扇了一巴掌,

    原主一气之下跑出了家门,也许只是去附近山上树林散心,结果倒霉撞到了厮杀的双方,被吓死!

    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就是,大哥,俺也不爱读书,去了学堂,只一个劲地打瞌睡,娘亲就不让俺去了,还浪费钱。”牛蛋瓮声瓮气地附和。

    “读书还是很好的,大哥也不要沮丧,小弟还是识的几个字的,大哥要是想学,小弟可以私下里教你,不让伯父知道。”

    小猫手中还是拿着那破卦书,念念有词,但竟然还是一直关注身边人的动向的,这时也抽空抬头回了一句。

    “也好。”沈沐应道,没想到原主真是个文盲,这软件配置也太差了吧。

    想起在前世的时候,他虽只上到高中一年级,没有上大学,可后来在全世界乱窜时,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都伪装身份消耗在了世界知名大学的旁听课堂上。

    倒不是他天生就是学霸体质,而是他知道,知识是这个世界上属于自己而最有能量的东西,关键时刻可以用来保命。

    后来,也证明他掌握的各种知识让他比其他大多数罪犯都幸运,一次次逃脱了世界各地许多组织的追捕,反而把那些人戏耍的团团转。

    像他这一类罪犯,有个共同的名字叫:“高智商犯罪者。”

    至于小猫的好为人师,也正中他下怀,不管那个世界,知识改变命运,一个文盲是没有出头之日的。

    一个文盲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变成一个有知识的人,这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也需要给周围的人一个适应的过程。

    爽快答应小猫的提议:一方面他可以找个学字的由头,慢慢提升自个的软件配置;另一方面,也顺便探探小猫的底。

    他还是对小猫占卜出他有血光之灾这点耿耿于怀,心生警惕。

    不仅如此,除了小猫之外的三个少年,明显出身市井,这点可以从他们的气质上看出来。

    可小猫呢?虽然也是一副粗布短打,可这少年走路时,会不自觉地挺直腰板,昂起胸脯,加上长相俊秀,隐然竟有一番大家气质。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和原主他们几个少年混在一起?

    不合常理。

    “你们说,姓秦的那个书生那么讨厌,我们要不要偷偷找个时间,收拾他一顿,为老大出出气。”大虎少年气盛道。

    “去,大虎,你别出馊主意,秦珏秦瑾瑜虽然和我们同岁,才十四岁,

    但人家已经中了秀才,还是这次院试的案首,多少人的眼睛盯着他呢?

    以他的才学和勤奋,又被县令大人和大宗师赏识,不出意外,将来都是进士牌上的人,不是我们能随意可以敲打的。

    除非我们一棍子将他给打死,以绝后患。

    但一来,他不过是与大哥起了几句嘴角,与我们还不到生死大仇的地步;

    二来,我们几个那里真杀过人呢?还是杀一个有功名的人,打杀了他,我们几个小的也会没命,说不定还要连累家人。

    所以,与其敲打对方出气,让对方记恨,将来报复,那到后来,还不是给大哥找麻烦,就算大哥的爹也兜不住这样的事。大哥,你说是不是?”小白闻言,忙阻止道。

第七章,混黑的爹

    “小白说的是,关于我和秦瑾瑜之间的事以后就别提了,大家的路不同,以后应该不会有交集的。”

    在他还没有适应了解古代的一切前,大虎这种建议根本就是作死,小孩子过家家的。

    倒是小白,别看他身子肥胖,态度谄媚,可这脑子却不全是肥肉。

    还有这个秦瑾瑜,他怎么觉得,在大明的历史天空下,对方的人生好像才是开了挂的,人生赢家呀!

    但他的确不想在什么情况都没搞清楚的状况下,先树立这样一个敌人,不管原主事先与对方起了什么口角,他现在只能先选择息事宁人。

    “好吧大哥,你说不提就不提,我们还是去青山客栈看热闹吧,去的迟了,官差要是把尸体都抬走了,那什么都看不到了。”

    大虎也有些讪讪的,大概觉得自己刚才的提议的确有些不靠谱,又被小白反驳,折了面子,马上转换话题道。

    说完,装作急不可耐地拉着沈沐的衣袖向街道另一头走去。

    小白也拉着小猫,招呼着牛蛋跟了上来。

    这个县城的面积并不大,看起来也就三条街道的样子。

    他们此刻走的是一条主街道。

    街面上的铺子都不高,最高的也只有三层的规格。

    再加上玻璃在这时还没有大量烧制和普及,商铺的光线都是黑乎乎的,许多商铺的墙壁因为冬天生火,都被熏的黑漆漆的。

    街边也有一些小门小户地摆摊做小买卖的。

    特别是做吃食的,在任何时代都不缺。

    原主的身体可能是个耐不住饿的体质,此时看到街面上买小吃的,明知道在调料不全的情况下,未必有多好吃,但他的肚子还不由地发出几声轰鸣声。

    沈沐想想,自己先前将四人身上的钱财都放了回去,这时,想想不免有几分后悔,他身上此时身无分文,又不知原主的性子,做不出向周围少年讨要吃食的举动来。

    “看我都忘记了,大哥一定中午还没吃饭吧,我这里有个油饼子,大哥先垫垫肚子。”

    他肚子的响声不小,机灵的大虎见状,从怀中摸出给自家小妹买的,用油纸包包着的油饼子,打开后递到沈沐面前。

    “油饼子有什么可吃的,大哥,你等着,我马上为你买一只烧鸡来。”

    小白见被大虎抢先讨了好,他身上也无吃食,倒是今个出门时,跟自家娘亲讨要了二两银子,还没想好,买什么呢?

    此时正好拿出来买两只烧鸡,给大哥上供一只,哥几个分食另外一只。

    话音一落,不等沈沐反应,就穿过街道,到对面的一家酒楼而去。

    “哼,不过是奸商子,嘚瑟什么?”大虎见状嘀咕道。

    比起白胖子的烧鸡来,自己省下几个钱,专门买给小妹的油饼子自然不能比。

    沈沐本就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此刻,也觉得在一个小团体内,大虎和小白之间似乎也不是那么太和谐呀!

    还有大虎说小白什么奸商子?

    从四个少年的穿着打扮来看,表面上看起来,小白的经济条件的确好一些,这从他买得起烧鸡就可以看出来,家里应该是经商的。

    但在这个小县城里,就算是经商的,估计也只有几家铺子,规模不会太大。

    都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什么层次的人交什么层次的朋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这几个少年能聚在一起,就说明彼此家庭经济状况不会相差太多,就算好,也不会好的过分。

    他和几个少年才是初次相识,还不完全了解几人的心性为人,也就没有必要激化相互之间的矛盾。

    于是,他为了照顾大虎的面子,他还是接过那油饼子故意大声道:“我真是饿了,先吃大虎的油饼子垫垫肚子,一会小白的烧鸡回来了,哥几个都尝尝味道,今日就谢谢大虎和小白了。”

    “大哥说的这是什么话,平日里我们也经常跟着大哥,去一些饭馆酒楼蹭吃蹭喝。大哥如此说,让我们以后如何好意思!”大虎神色有些不太自然地道。

    “是呀,大哥,反正跟着大哥去吃饭,也不用花钱,不吃白不吃。”牛蛋也瓮声瓮气地附和。

    “不用花钱?”沈沐差点将这个疑问脱口而出,但还是及时地咽了下去。

    他迅速根据现在掌握的信息分析,前面,大虎他们说自家老爹让他继承街面上的位子,在这古代,什么位子能被称之为街面上的位子?那就只有街面上的地痞混混了。

    从四个少年对自己的态度来看,自家那位还不曾蒙面的亲爹,难道是这个县城的地痞头子?

    竟然是古代的黑一涩一会?

    否则,自己的年龄看起来并不见得是这几个少年中最大的,目前这几个少年也没表现出对自己的某种能力佩服羡慕的情绪来。

    那自己凭什么被他们尊为老大,原来,根子在自家老爹身上?

    原本看原主的衣着打扮,还有老爹不让读书这等事体,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知道这爹估计总有点不尽人意,但却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地痞头子。

    在现代,他其实对这些地痞混混们,是极为厌恶的,这些人大多游手好闲、欺软怕硬、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等等。

    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有些甚至手底下还有人命官司,这些人大多就是社会的害虫,让人看着厌烦,抓进去,关几天出来,还是祸害。

    当然,古代有一个人还是实现了混混的逆袭,那就是刘邦。

    有这样一个爹,除非这个爹将来当了刘邦,否则,不管古今,混黑的下场多半都不会好。

    此时正是大明中期弘治年间,内忧外患还未彻底爆发,不管是朝堂还是民众,对大明的认知度还是很高的,让自家的老爹成为第二个刘邦,想都不要想。

    更别说,自家老爹只是小县城一个地痞混混头子,仅凭他不愿让男主半大小子去读书,就知道对方的眼界,能力,根本一点成功的希望都没有。

    估计,想混的善始善终都难。

    甚至,要是碰上古代的严打,那可是会殃及他这个池鱼儿子的。

    连坐是妥妥的。

第八章,粗豪的隐藏敌人

    如果,不是绑定了那个大明惩治贪官系统,这一世,他可能只会选择有自保能力的小富即安就好,如果有家人,他也会代替原主照顾他的家人,让他们衣食无忧。

    可现在强行绑定了这个系统,让他心生执念在这一世过完后,能重回前世,扭转家人和自己的命运,他就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

    但这个基础配置显然太差了,没有穿越成皇亲国戚,也没有穿成官宦世家子弟,竟然穿成那种地痞混混二代,还是个文盲。

    在如此低配的状况下,想要完成系统任务,增加声望值,回到前世,他真的要好好想一想了。

    他咬着手中的油饼子,一边思考,一边又无意识地向前走了几步。

    因为心不在焉,差点撞到从路边饭馆走出来的两人身上。

    就在他习惯性地要跟被撞到之人道歉时,对方先开口了:“咦,大侄子,你也出来逛街呀!”

    他抬眼一看,是俩地痞模样的大汉。

    这两人看到他,腆着脸给他打招呼,其中一个还用手指剃着一口大黄牙。

    “唔!”不知道这两人是什么人,他只好笑了笑。

    “王大叔,冯大叔,你们这么早就吃晚饭了?”倒是身边的大虎出声跟着两人打招呼。

    剃着牙的大胡子没有搭理大虎的问候,反而伸出手来,想拍他的肩膀,并貌似粗豪道:“大侄子,你的事情,哥几个都听说了,比起学几个酸词来,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来,我们大碗喝酒,大碗吃肉,再找几个相好,那才是活的畅快!”

    沈沐现在虽换了一个身体,一个环境,但前世的生活让他的警惕心还是高于常人的,对陌生人的肢体接触会产生直觉的闪避。

    于是,在大胡子手快要拍到他的肩上时,他身子向后一斜,跟着又倒退一步,避开了对方的碰触。

    大胡子看到沈沐竟然避开了他的手,眼神一凝,脸上笑容一收,但随之又恢复了正常对身旁大汉道:“五弟,瞧这孩子,小时候都是在我们肩膀骑过的,现在还跟咱们哥几个生分了。”

    沈沐的眼神也不由地紧了下,这个大胡子既然称呼自己为大侄子,又说大碗喝酒,大碗吃肉,应该是和自家那位地痞老爹有几分交情。

    表面上看,此人一副貌似粗豪的样子,但心胸显然并不怎么宽广。

    这从他避开对方的拍肩动作后,对方的挤兑话语就可以看出。

    这样的人,是属于那种有些城府,但城府有限的人,成不了什么大事,但要是弄出点事来却容易。

    “冯大叔,你昨晚不是去钻街南刘寡妇的被窝了,好歹也让那婆娘帮你收拾收拾,看你衣衫脏的。”

    大虎以为,沈沐避开大胡子拍肩的动作,是嫌这大胡子手上的脏污沾染了他的衣服。

    谁都知道,沈老大是坐县城街面上一把交椅的,但却不像那些龌龊人,反而喜欢干净,连带着他们的儿子自家老大也是个干净人。

    “就是,冯大叔,看你身上脏的,又不是不知道我我们老大喜欢干净。”牛蛋总是在不经意时说大实话。

    这冯大叔衣着打扮,形象的确有些龌龊,一声褐色短打上面沾染着泥土,还有各种污渍,就连那一把大胡子上,还沾染着菜汁,的确脏的可以,让人反胃。

    难怪几个少年误解了沈沐的躲避动作。

    “你们这几个小崽子,也学会笑话你大叔了,五弟,我们走。”这冯大叔被几个小的挤兑,还是觉得失了面子,拉着身边姓王的大汉就走。

    偏偏这时,这家饭馆跑出一个伙计来,拦到这冯大叔二人面前,弯着腰哀求道:“冯大爷,李大爷,小店是小本生意,求你们多少赏点饭钱,回头小的也好跟掌柜的交代。”

    “嚷什么嚷,饭钱回头让你们掌柜的来跟我们要,你这新来的这伙计怎这么聒噪!”

    冯大叔本就觉得在几个小毛孩子面前失了面子,偏偏这伙计还出来讨要饭钱。

    更加觉得这小子折了自己的面子,当下不耐烦地就踹了这小伙计一脚,将对方踹倒在地,然后扬长而去。

    沈沐皱了皱眉,原主老爹平日就跟这类人一起混,还是他们的头子,莫非,原主老爹也是这幅德行。

    一顿饭钱有多少,少付一点也算欺行霸市了,这饭馆看起来也小,一年恐怕都挣不了几个银钱,这纯粹吃白食实在是……姿势太难看了!

    没看街上人都这么看着吗,这是妥妥的拉仇恨呀。

    当皇帝的被百姓们仇恨了,都能丢掉江山,这小县城的地痞,被百姓仇恨了,那就是提前向阎王爷预约呀!

    “老大,我听说,这个冯大叔有几次不服你爹管教,还敢当面顶撞你爹,你以后见了他,还是要小心一些。

    还有呀,前两天我还听小白说,和他爹一起做生意的那个王老板说,这个冯大叔最近好像入了几个贵人的眼,要为几个贵人办什么事,要是他真的有了二心,又有了靠山,那他盯的可能就是你爹的位子了,让大叔不得不防呀。”看着这个冯大的背影,大虎悄声道。

    “大虎,沈大叔,才不怕这个姓冯的呢,就不怕姓冯的!”牛蛋梗着脖子,瓮声瓮气地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些不服气地道。

    “嗯,我知道,有些人翅膀硬了大概觉得老大都是人人能当的,你们也帮我爹和我多留心这个冯大叔,以及和冯大叔走的近的几人,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想办法通知我。”

    不管在任何时候,人的自保情结都是排在第一位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一个小县城中,一个小小的地痞团体,相互之间因为各种利益,关系也不是那么和谐的。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虽然现在不确定拥有一个小地痞头子这样的爹能给自己新的人生带来怎样的挑战。

    但经验告诉他,就这样的爹,一旦被别人取代,自己现在的社会地位就会再一次下降,就连身边这几个少年也未必再愿意跟随他。

    更别说,混黑的,古今中外,一般都讲究对失败者斩草除根,那时自己的性命必然受到威胁。

    自己就是那被斩草除根的对象。

    如果没绑定那个系统前,以他无所谓的心态,倒不太在乎自己的生死,可现在有了盼头了,被斩草除根了,还怎么完成系统赋予的任务,怎么重新回到前世。

    先前从树林中出来时,他已经检查过这身体的素质了,没有什么异能,甚至连几分力气都没有,手上也娇嫩的,一看就不是练过刀剑的,真没什么自保能力。

    所以,现在这个爹掌握的势力不管怎样,他都不能置之不理,而是要先未雨绸缪。

    “你们放心吧,我给沈大叔算过命,大叔后半辈子可是大富大贵的命,那个冯大反而是死于非命的下场。”

    一直没有说话的小猫,这时,昂着头,挺着小胸脯自信地道。

第九章,被毒死的客商(加更)

    这下,大虎和牛蛋都不吭声了,小猫的卦术真的是时灵时不灵的,谁知哪次灵,哪次不灵?

    万一这次就像今日给老大算的,也不灵了呢?

    “烧鸡来了,烧鸡来了!”小白大呼小叫地一手举着一只烧鸡从街那边跑了过来。

    “大哥一只,我们一只。”说话间,小白将用油纸包包着的烧鸡递给沈沐一只,然后将自己手中的那只分尸,分给其他三人。

    从小白分鸡的神情,沈沐看出,小白虽然和大虎先前有些小攀比心理,但应该没大的矛盾,几人相互之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既然这三人和原主有一定的感情,如果心性也不错的话,那也可以慢慢观察,培养成自己的固定班底才成。

    沈沐一直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想要单枪匹马干成大事,都是痴人说梦,包青天还有公孙策,展昭,五鼠和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呢。

    既然绑定了这个鸡肋系统,他总要提前准备,收拢人心,建立班底才是。

    眼前的四个少年,欢快地吃着烧鸡,并不知道,这一天,他们的人生轨迹已经被别人纳为了改变范围。

    牛蛋身体高壮,胃口也是最大的,这时,抢先一步吃完了手中的鸡肉,那对大大的牛眼,用渴望的目光注视着沈沐手中还剩大半个的烧鸡。

    这烧鸡怎么说呢,味道还是不错的,但沈沐在前世吃多了各国美食,此时对这烧鸡的感觉就平淡多了。

    他原本的胃口本就不大,再加上长期形成的习惯,让他吃烧鸡时,不像其他几个少年那样不在乎形象,此时眼睛的余光刚好看到牛蛋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他脑子一转,撕下一只鸡腿递给对方道:“吃吧,就知道你胃口大。”

    “老大,你真好,就知道牛蛋想吃。”牛蛋也没客气,欢快地接过鸡腿道。

    其他三个少年闻言,也停下手中嚼肉的动作,看向沈沐手中剩下的鸡肉。

    于是,他语气亲昵地道:“你们三个谁还要吃,剩下的你们三个也分了吧!”

    根据四个少年表现出的性子以及言行,他决定表面上要做到,既区别对待,又公平对待。

    重点区别对待的对象就是牛蛋。

    这个少年明显智商情商有限,但这样的人只要不是伪装的,用起来却是最放心,最能倚之为心腹。

    他不会轻易因为利益而选择背叛,甚至有时反而一根筋,更容易坚持原则。

    至于小白和大虎吗?大虎人看起来机灵,机灵往往意味着心思多,没有定性,还要进一步观察。

    而小白呢?有一句话说,要想取之,必先予之,小白这么慷慨的请客吃饭,说明在某些方面,他对自己有所求。

    这其实也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

    而因为利益维持的关系往往在新的利益出现之后,是最容易被打破的。

    剩下的小猫,他还真没看透对方,尤其对方那不知准不准的算卦术,不仅如此,他还留心到,小猫可能是四个少年中身手最好的一个。

    他走起路来,脚步声很轻,当他无意识昂首挺胸时,气质明显与长在市井中的人不同;

    更别说,他还认字,这说明小猫的家庭要么是读书人,要么就是小时候过过一段不同寻常的生活。

    总之,对小猫,他还是有一些戒备心理的。

    其他三个少年闻言,大虎率先一步抢过他手中剩下的烧鸡,不客气地分给小白和小猫,一点都不在乎,这烧鸡其实是小白花钱买的,其他三人也习以为常。

    由此可见,这五个少年中,除了自己,另外四人中,大虎更有权威和话语权。

    “小猫,关于青山客栈那个死人的事,你算出来了没?要是算准了,明日,我给你和大哥再买一只烧鸡。”小白边吃鸡肉,边想起先前谈论过的话题。

    虽说他先前和大虎有些意气之争,但少年人的吵吵闹闹来的快,也去的快,他此时已不再搭理大虎了,是真想知道,小猫这次能不能算准。

    “毒。”小猫啃了一口鸡肉,吐出一个字。

    “毒?你是说那个客商是中毒死的?”小白闻言,压低声音问道。

    “卦象虽然有些模糊,但显示的应该是中毒了。”小猫点了点头。

    沈沐闻言,再次不动声色地看了小猫一眼,对风水命理之说,他一向是不信的。

    事实上,在前世,这东西是被国家所不提倡的,也比较没落神秘的,大多数声称会这个的人,都是撞摇拐骗的骗子。

    如今,这个小猫真的引起了他几分探究的兴趣。。

    “走,走,我们赶过去看看,到时就知道准不准了。”大虎挥了挥细瘦的胳膊道。

    青山客栈在街道靠南的位置上,这个客栈有三层。

    规模在这个小县城中,看起来也是比较上档次的客栈了。

    此刻这客栈门前,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还有两个衙役站在客栈前维持秩序。

    这是沈沐穿越到大明朝后,第一次见到这些公职人员,不免多看了几眼。

    这外边站岗的衙役身上的衙役服半新不旧的,褪色严重。

    也是,古代印染的布料,因为不是用化工印染而成,是纯天然的,洗上几水,颜色就掉的厉害。

    这也是为啥,古代稍微有经济能力的人家,一年四季,都要多做几身衣裳。

    不做也不行呀,出门见客,身穿掉了色的衣服,容易失了脸面。

    而在家里见客时,往往也身穿半旧舒适点的服饰。

    这种杀人事件,不管在何时都很吸引眼球的,更别说在这古代,人们的娱乐乏味至极,好歹有些新鲜事可看,怎会不来凑热闹。

    “让让,大家让让,让我们哥几个也去看看热闹。”

    被大虎推了一把的前面围观的一男子,回头正打算出声呵斥,下一刻,大概是认出了他们几人的身份,将到嘴边的脏话咽了下去,向旁边让了让。

    看来,古今老实老百姓,都不愿招惹混街面的人。

    沈沐也想知道这个死去的客商是不是那个姓李的客商,就没出声阻止。也跟着向前移了移。

    刚站稳脚跟,就听到前面围观的百姓喊道:“出来了,出来了!”

    果然,话音一落,几个衙役将躺在一扇木板上的尸体从客栈里面抬了出来。

    因为这尸体上大喇喇的也没盖什么东西,周围围观的百姓见状,都纷纷退后了几步,这让他们几人站在中间的一下露了出来。

    因为尸体没有遮掩,他很容易就看清了死去的是一个个子精瘦的汉子,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身高大概在一米七左右,穿了一身看起来质地不错的蓝色袍子。

    眉目平凡,没有什么特色,嘴唇有些发青,唇边还沾染了些许黑血。

    除此之外,这人的身上并无其他伤口和血迹,从表面看,还真和中毒的症状有些相似。

    莫非?这小猫还真算对了,这人真是被毒死的?

第十章,惩贪的捷径该怎么走

    “徐大叔,这人是咋死的?”

    几个衙役抬着木板经过他们身边,后面还跟着一个身穿灰衣、挽着发髻,仵作模样的老头。

    大虎见状,拉了拉那仵作的衣襟,小声询问道。

    “大虎呀,你小孩家家的,问这等事体作甚?”那仵作停下步子,用一双发灰的眼睛看着大虎道。

    “大叔,我这不是好奇吗?关于这街面上发生的事情,我们老大总想替自己爹多知道一些是不?”说话间,还狐假虎威地故意将沈沐的身子现出来。

    “也罢,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据老夫检验,死者并无其他外伤,可能是不慎服食毒药中毒而亡。”

    “中毒?”大虎和小白异口同声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惊呼。

    又同时将目光投到了小猫身上,怎么这次卦象又灵了?

    倒是牛蛋闻言,牛眼睁的更大,面带三分不解,七分鄙视道:“这人好笨,干嘛自己吃毒药?”

    “牛蛋,你说人家笨,枉你长这么大的个头,也一样笨。

    谁活的不耐烦了,自己喂自己毒药吃,不是说死者是个客商吗?

    这客商呀!身上不是带着钱,就带着贵重的货物,没准是被人偷偷地潜进房间杀人夺财而死的。”大虎闻言,回过神来,马上用胳膊肘捣了捣牛蛋高壮的身子反驳道。

    “你们两个都别说了,反正这人怎么死的,又不关我们的事,小心祸从口出。”小白闻言,忙鬼祟地四下张望了一下,小声阻止道。

    沈沐并没有加入这几个少年的讨论中去,但还是一直在留心倾听周围人的议论,看能否得到什么新的有用的信息。

    结果,从周围人的议论中,确定了这个死去的客商,就住在客栈的丁字号房,的确可能是那个李姓客商。

    刚才那李姓客商的尸体他偷眼多看了几眼,

    露在外边的脖子上好像还没出现明显的片状的尸斑,说明这人死的时间不会太长,可能就一到两个小时之间。

    算起来,从他在树林中那个坑中借尸还魂醒来到现在,应该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那么,李姓客商的死,是和青衣大汉的死是同时的呢?还是先于青衣大汉之前或之后?

    他们两人之间到底存在什么联系?这李姓客商是否也是锦衣卫中人?

    掌握的信息有限,所能推断出的结论也有限。

    他没有继续深思下去,反而开始留意观察周围围观人群中是否有异常。

    许多犯罪心理专家的研究结果显示:许多凶手都喜欢近距离观看自己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那么,毒死这李姓客商的凶手是否就在现场呢?

    可因为他所站的位置,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观察位置,目前没什么新的发现。

    倒是从刚才几个少年的议论中,他发现,同样脑子不错的大虎和小白。

    小白比较胆小怕事,大虎的胆子就大一些,敢说敢做,难怪这五人小团体中,除了自己这个老大,大虎却更占上风。

    当然,大虎也不是全无缺点,至少大虎的心胸未必那么宽广,像他刚才呵斥牛蛋笨时,特意提到牛蛋长那么大个头,确实,在古代这种大多数劳动人民都缺少营养的状况下,个头大也是一种资本。

    更别说,大虎长的瘦小,偏偏,要用大虎这么一个代表力量的名字,这从潜意识中也说明大虎更希望拥有牛蛋那样一副身子骨。

    也许,这种羡慕嫉妒不是很表面,虽说他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但用猜的也知道,想必在以前的日子里,大虎往往用他脑子比较聪明的优势来无声地告诉牛蛋,你就算长的高壮,也没什么用,什么事还是要听我的。

    不管脑子也不笨的小猫和小白看出这一点没,但他们显然并不在意这个的,也不会在意牛蛋的想法。

    这让沈沐越发坚定了要把牛蛋培养成最可靠心腹的决心。

    当然,他这种培养会很隐蔽,不会将牛蛋树成一个靶子,成为其他三个少年嫉恨的目标,导致小团体的分歧和破裂。

    说到培养班底,他马上想到,要在合乎大明法律法规,政治形态的状况下惩治贪官增加声望值。

    以他现在的这种身份,想要完成这个目标,难度无异于攀登喜马拉雅山。

    要符合大明的法律法规,那他就必须要自己跟大明的官场打交道,并拥有某种惩治贪官的资格,才方便行事。

    那怎么才能拥有这种资格呢?

    现在再想想,原主那老爹只要脑子没问题,一般不会阻止儿子去上学堂的,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

    就算自己知道了原因,从现在奋发向上,开始读书科举,能否在二十几岁考中进士,都是未知数;

    明清取士的八股文,那破题,什么截撘题,恐怕那些土著们更有优势,更别说,这古代考进士的录取率可比现代读大学的录取率低的多了。

    还有那些科场让人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就算他超常发挥,中了进士。

    那又怎样,授官未必能进相应的职责部门,万一进个什么鸿胪寺,那是管外交的,跟惩治贪官没啥关联。

    进一步讲,就算进入了相应的衙门,没资没历的,只能当个小人物,影响力有限。

    而且文官系统也有一大堆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约束,尤其是在大明,有各式各样的师生关系。

    蒙师、业师、房师、座师等等,这都是上下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人中要是有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或玩忽职守的,到时,他要是想方设法惩治这些人,不是落个欺师灭祖的名声吗?

    大明的官员和读书人,有时玩的就是个名声呢,没名声了,还怎么做事。

    或这些人的亲朋好友,学生同年呀,出了事,到处都是递话递条子的,他还怎么继续反贪大业。

    所以,成为古代学霸的这条路看来并不适合,也不是最合适的捷径。

    那么,什么是捷径呢?

    要说捷径呀,在大明,还真有一条比较适合他的捷径,那就是加入与皇权联系紧密的锦衣卫或东厂西厂这些特殊机构。

    这些机构的职能完全符合系统和自己的需求。

    而且比起东西厂,用宫里公公当带头人,上升空间有限外,还是锦衣卫是最理想最适合的职业选择。

第十一章,死去的引荐人(二更)

    锦衣卫这个词,在大明,不知是谁第一个提出的,可这词充分体现了汉语意象的一种华美感。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大明朝的锦衣卫虽然很有名,可锦衣卫衙门在全国的常驻机构其实并不多,据说全国只有十四个千户所。

    身为天子亲军,他们也不是大白菜,满大街就能碰到的。

    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中,根本就没有专门的机构设置,让他登门去求职。

    虽说市井各行当可能充斥着许多锦衣卫探子,但只要对方没暴露出来,你就不知对方是谁。

    在前世,他虽没有专门研究过,什么样的人才能进入锦衣卫系统,但也听说过一些。

    据说锦衣卫选拔,一般都是由锦衣卫中人的子侄至亲选人,到明朝中期,也开始在良民百姓中选拔。

    毕竟,锦衣卫的职能还需要能做事能办事的人。

    那些因为裙带关系补入的,大多只是混一份差事,能力有限,这就需要一些新的有些能力的血液加入。

    但就是这些新的血液要想进入,也需要一份机缘,也需要引荐人。

    那么,他沈沐有现成的引荐人吗?

    在今天之前也许没有,可现在他有!

    他有一个死去的引荐人。

    就是那名青衣大汉。

    我们生活的世界,有时一个人死了,并不等于他活着存在的一切就真的变成了尘烟,随风消散了。

    有时他代表的东西并不会因为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还会继续延伸下去。

    这种延伸可能发生在他的亲人子女身上,但还延伸在他生前所代表的社会关系中。

    他是青衣大汉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这就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人与人之间,不管在何种境地发生了某种关系。

    只要将这种关系合理地应用起来,就是通往另一条路的门。

    既然这青衣大汉死在了这个县城,人家也是有组织的人。

    上面的人就不会不闻不问,追查下来,就算是当地的县令也要有个交代。

    锦衣卫一向跋扈惯了,身为天子亲军倍有优越感,只有他们掌握天下许多人的生死,却不允许他们自己任人打杀。

    如果置自己同僚的生死不管,那么,下一次,如果自己出了什么意外,谁还愿为他们的生死追查到底,谁还愿帮忙庇佑照顾他们的妻子家人?

    先前,在惩治贪官系统没有激活之前,正因为考虑到这些后续麻烦,他不想招惹事端,本是打算不理会树林中青衣大汉和那三个黑衣人的尸体的。

    所以,连青衣大汉的嘱托,他都没想过给予回应,宁肯当个失信的人。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既然已经被绑定了那个鸡肋半成品系统,他就不得不推翻先前的想法了。

    现在,为了不完全消除掉他与青衣大汉之间的关联,跟锦衣卫搭上线,他就必须要将青衣大汉的死给暴露出来,并且引起各方关注,将整个水给搅浑了,他才能攫取最大的利益。

    这需要掌握一个度。

    一个既伤不了自己,又巧妙地吸引锦衣卫调查人员关注的计划。

    计划的第一步:他要成为那四具尸体的发现人之一。

    为什么是之一呢?如果他现在一个人去报官,将自己先前看到的说出来,恐怕达不到目的,还会被牵连。

    且树林中死去的人不是青衣大汉一人,还有三个身份不明的黑衣人。

    谁知那黑衣人背后的势力又是什么人?

    所以,他不能让自己成为这四人死亡的旁观者,而是要成为四人死亡的事后发现者。

    而且决不能成为唯一的发现者。

    因此,现在他必须要重新布一个局,这个局,会加入这四个少年。

    当他们五个人同时成为目击者,看到树林中死了四个人,报官那就顺理成章了。

    想到这里,他眼睛眯了眯,在身上摸索了片刻,心中有了一个主意,开口道:

    “走吧,这尸体都被抬走了,没什么可看的,回头,小白你找衙门的王捕头打听打听?看都是什么情况。”

    之所以在四个青年中选择了小白。

    是因为小白的经济条件稍微好点,打听消息,总要花费点什么吧。

    现在他自个还没搞清自个的经济状况,只能让小白先破费了。

    “好的,大哥,这点小事,你就放心吧!”小白大概是平日里常干这种事情,就应了下来。

    “那我们今日先回家吧,啊!”

    四个少年,刚起步,就听见沈沐叫了一声。

    “大哥,怎的了?”四个少年同时止步。

    “我身上的护身符不知何时丢了。”沈沐在检查自己身体时,早注意到自己身上戴了一个年代久远,有些磨损的护身符。

    也不知怎么得来的,但从原主贴身戴着,说明这东西对原主很重要,这几个少年也许知道这样东西。

    就在刚才,他决定重新布一个局时,就不动声色地将那护身符收进了袖子里。

    “护身符?”

    “丢在哪了?”

    “这个护身符我知道,还见大哥一直戴着呢?”

    “是呀,有一次大哥还说,小时候,大哥有一次发热三天三夜,都快不行了,这时门外路过一个和尚,送给沈家伯母一个护身符,让大哥戴上。

    结果,刚戴上,大哥的热就下去了,人也好起来了。”

    沈沐原本是看到这护身符用红布缝了一个三角形,带在脖子上,红布被汗液弄的都有些褪色了,想必知道这个护身符很重要,才拿出来做借口的。

    没想到这个护身符还有如此传奇的一段经历。

    且不说,这个经历是真是假,但这个经历让自己的计划更完善了。

    “可能丢在树林中了吧。难怪,我刚从树林出来时,总觉得脖子缺点什么,娘把这东西看的很重,说丢了这东西,我就会有性命之忧,大虎你们先回家吧,我再去树林中找找。”

    “大哥,反正我回家也没事,我们几个一起帮你去找吧,找起来也快一些。”

    几个少年的反应原本就在他的预料之中,如果好朋友丢了重要的关乎性命的东西,其他人会置之不理吗?

    当然——不可能。

    他的布局,从这一刻,开始运转起来了。

第十二章,这是一个局

    “那——好吧,先前,我在林子里还见到几只兔子,如果找到护身符,顺便抓几只,正好烤着吃。”沈沐不动声色道。

    他虽然将这四个少年拉入了局中,但并没有打算牵连这四人。

    就算以后有人怀疑自己返回树林寻找护身符的动机,

    也只会怀疑到他的身上,这也是他要达到的效果,并不会对四个少年动什么杀心。

    事实上,他早已把他留在现场的痕迹清除了,而且那死去四人的确应该和他没有关系。

    以他的身手,既杀不了那四人,也没有什么杀人动机,至多也就是个旁观者而已。

    如果锦衣卫中人对自己产生怀疑,那他们至少会亲自向自己问话,到时,一切就会显得顺理成章。

    之所以这么急,他是怕去的迟了,也不知这山上有什么狼之类的,把尸体给吃掉了,就算尸体被吃掉了,可千万别把遗物全都给弄没了,到时就没法辨别身份了。

    “是呀,是呀,大哥,要是有人问起来,我们就说是去抓兔子的,不是去找护身符的,要是有人知道我们是去找护身符的,他们还不知怎么想呢!”大虎马上附和道。

    “小猫,你快帮大哥算算,这护身符到底丢在树林什么地方了?”小白又让小猫冒出来刷存在感了。

    “好吧!”小猫倒是对算卦真的痴迷,又开始翻他的卦象书,念念有词。

    沈沐神色没变,既然小猫的卦象时灵时不灵,他还怕什么?

    “咦,怎么现在关于大哥的卦象,变成了一团云雾。”小猫惊讶地出声。

    沈沐闻言,眉头也挑了一下,露出一副不解迷惑的样子。实则还是在观察小猫的面部表情。

    学过微表情处理的他,看不出对方有故作伪装的样子。

    难道,这小猫的卦象还真有几分门道。

    他先前可以算出自个有血光之灾,那可能是针对原主的,事实上原主是真的有血光之灾,可现在原主死了,换了自己,其实是扰乱天道的存在。

    那——他再无法窥视自己的命运,应该是正常的。

    否则,在面对小猫这样一个,时灵时不灵的神棍面前,他会有一种隐私被侵犯,安全感不受保护行为被透视的感觉。

    前世的经历,让他戒心很大,但让他就此要了小猫的命,将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都扼杀到萌芽中,打算重新做人的他现在也狠不下那个心来。

    如今,这小猫再也推算不清自己的一切,反而让他松了一口气。

    “怎么会是一团云雾呢?

    怎会是一团云雾呢?

    这怎么可能?

    到底哪里错了?

    哪里错了?”小猫又将手中那本卦象书翻的哗哗作响,一幅不能接受的样子。

    “呵!我说小猫呀,你也就别乱蒙了,虽然你是因为算卦才认识老大的,但老大也不会因为你算不准他的事情,不把你当兄弟!”大虎看到小猫是真的受到打击了,当即踮起脚跟,伸手拍了拍小猫的肩膀安慰道。

    “小猫,你人也好。”牛蛋也瓮声瓮气地安慰道。

    “就是,小猫,今天先别算了吧,你回家再接着算,你以前不是也算准过几次吗?没准明天就算准了,我们先帮大哥去找护身符,要是去的迟了,被别人捡走怎么办?”小白也应声道。

    这三个少年是在为小猫开脱吗?原来小猫竟是由算卦这种技术进入这个五人小团体的。

    这几个少年现在看起来还是淳朴的,虽说都有点小心思,但还是很珍惜相互之间的情谊。

    这样就很好,很好。

    于是,和小猫大概身高差不多的他也伸手压住了小猫继续翻动的卦象书,很是认真地道:“小猫,比起卦象来,兄弟更重要。”

    意思是,不管是这算卦准不准啦,我们还是兄弟。

    说完后,不等对方反应,就率先向前走去。

    因为沈沐强调护身符是真的丢在了树林中,在返回树林的路上,这几个少年并没有注意路旁草丛之类的地方,而是一路上加快速度直奔目的地。

    为了不引起几个少年的怀疑,他自然不会带着他们直奔死人的地方,而是在树林中绕过几个圈子,并顺便观察林中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然后五个人四散开来寻找。

    “大哥,你快看看,这是不是你的护身符,原来它是掉在树枝上了,幸好,我眼尖,才没有错过。”

    小白屁颠屁颠地手中捏着个三角护身符跑了过来。

    “不错,就是这个,终于找到了,这下我的心可是放回肚子了,先前,我还看到一只兔子从我面前跑过去了,我们去那边看看,看是否能抓住几只兔子,晚上烤着吃。”

    “嗯,烤的兔子肉是比较好吃,我还随身带着盐巴呢。”小白想到有兔子肉吃,也不再觉得跑这一趟累了。

    一双眼睛四处巡逻,看是否还有兔子出现。

    就在这时,大虎苍白着脸,连跑带爬地摔倒在他和小白面前道:“大哥,大哥,那边有死人,有死人!”

    “死人?什么死人?”他装作吃惊样,然后伸手将大虎拉起来。

    “有四个死人。”大虎站稳身子,一幅心有余悸道。

    “你确定他们真死了?”

    “真死了,血流了一林子,都变黑色了,一看死的时间不短了。我还偷偷看了他们的伤口,应该都是刀剑伤。”

    “你动他们的身体了?”闻言,他眯眼问道。

    “没有,大哥,我这不是平常没事时也去帮帮仵作大叔的忙吗,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那就好。牛蛋呢?”

    “大哥还不知道牛蛋,他被吓晕过去了!”

    沈沐闻言,顿时觉得头顶一阵乌鸦飞过。

    原本他以为这几个少年好歹也是在街面上混的,多少也见识过打架斗殴,也见过几个死了了,没想到,几个死人就把他们吓成这样,还是太纯良了。

    特别是牛蛋,长的身高体壮的,竟然胆子这么小,看来,以后还是要多磨练磨练才能用呀!

    不过,纯良也有纯良的好处,好掌控。

    “走,我们过去看看,顺便将牛蛋弄醒。”

    片刻后,几个少年汇聚到先前青衣大汉和那三个黑衣人死亡的地方,脸色都有些发白,也有些不安。

    牛蛋也被沈沐掐了人中,醒了过来,一幅害怕的样子,畏缩在旁边。

    “大哥,现在怎么办?”

第十三章,读书与报官

    “你们说该怎么办?”沈沐也做出一副发愁的样子来,看的出来,几个少年并没有怀疑他丢失护身符的真实性。

    “大哥,咱们还是走吧,反正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就权当没看见。”大虎就想撇清关系,撤退。

    “大哥,既然我们已经撞见了这死人的事情,如果隐匿不报,回头我们也容易沾染上干系,如今,我们只需报与官府得知,至于他们是什么人,因何而死,官府自有定夺。”

    小猫也开口道。

    这也是他第一次,除去算卦之外,正儿八经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要是官府的人非要说人是我们杀的怎么办?”小白愁容满面道,他们不过就是在这林子找个东西,竟然碰到这么多死人,晚上回去不会做噩梦吧。

    “这应该不会,以我们这几个人的身手,想要毫发无上地用刀剑杀掉他们四人,可能吗?更何况,这明眼人都能看出,分明是他们双方互相拼杀致死的结果,与我们何干。

    就算是有嫌疑,也是先前来过树林中的我有嫌疑,你们四人今天一天都在集市上晃荡,有街上那么多人帮你们作证,你们根本没有时间杀人,你们怕什么?”

    “我们才不怕呢?就是,反正大哥也没杀人,我们就报官吧!”大虎一听,觉得小猫和老大说的有道理,胆子也大了些,不打算逃了。

    “既然大家都决定报官了,就留我和牛蛋小猫守在这里,大虎和小白去报官。

    报完官后,小白去通知各自的家人一趟,别让家里人为我们担心,就不用再跑回来了。大虎跟着官差再跑一遍,你们看怎么样?”

    “好的,大哥。”

    “我听——大哥的。”牛蛋又畏畏缩缩地插了一句,脑袋就快埋到地上了,不敢看那几具尸体。

    见状,沈沐是真的不解了,这牛蛋这样的胆子和性子,怎么会变成小混混的,跟原主一起混的?

    当下,五个少年分成两拨,一拨去报官,余下沈沐三个留在原地看护尸体。

    沈沐还要做出点伪装来,可小猫的淡定和牛蛋的惧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猫明显并不怕这些尸体。

    天色越来越暗了,黑夜像个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开始慢慢逼近。

    傍晚的树林也有些清凉。

    不知小白大虎报官的行动是否顺利。

    这时,小猫在周围捡了几个干柴火,从怀中摸出火折子,点了一堆火,一边可以驱寒,也可以让官差一会进到树林中,看到他们。

    牛蛋见状,终于有了些许精神,避开尸体所在的那一面,在不远处又找了一些干柴火,放到火堆旁,等着加火。

    “小猫,你要不要算算这些死人都是什么人吗?”想到小猫那时灵时不灵的占卜术,沈沐开口道。

    “不用了大哥,先前我为你算出的血光之灾,就在这个方位。”小猫拧着眉头道。

    都是聪明人,沈沐闻言,秒懂。

    既然小猫先前可以算出原主的血光之灾,那是不是也算出原主与这四人有所牵连。

    “可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他故作不解。

    “大哥,我觉得你今天和以前有点不一样。”稍微犹豫了下,小猫还是开口道。

    “哪里不一样?”果然还是有破绽呀。

    “具体也说不上来,就是一种感觉吧。”小猫有些不肯定。

    “人吗?总是要有改变的,最近我想了许多事情,一直在想,我真的要和我爹一样,在街面上混日子吗?事实上,我发现,我并不喜欢过这样的日子。

    我发现,不认字会被人瞧不起,所以,才对我爹说,要去学堂认字,然后,你都知道了。”说完,露出一副迷茫的样子。

    “奇怪,我记得沈大叔自己也是识的几个字的,为何偏偏不让大哥你去学堂?”小猫也目露迷惑不解。

    鬼才知道原主的爹到底是为什么不让儿子去读书,原本,他一直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待着大明的一切,包括他还未曾蒙面的亲人。

    可这时,他突然对原主的爹产生了几分好奇心,他是想知道对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但小猫这问题实在不好回答,小猫也不像其他三个少年那么好糊弄,于是,他只能做出一副沮丧的样子来。

    小猫见状,起来走动了几步,然后又停下步子,蹲下身来很是认真地对他道:

    “大哥,有志者事竟成,读书认字何时都不嫌晚,前几日,那福运楼说书的不是讲三国那个吕蒙读书的故事吗?

    小弟我少时也是在家里启蒙过的,教大哥认几个字还不在话下,

    我相信大哥只要一直坚持下去,终究有一日也会让人刮目相看的,到时,沈大叔就是想反对也反对不了了。”

    “那就麻烦小猫你了。以后我认字时,也让牛蛋大虎小白他们三个一起学。”

    深信知识改变命运的他,总不能最初的班底都是文盲吗?这用起来太不顺手了,难不成以后派他们做事,还要随身配个师爷不成?

    “大哥,我不喜欢认字。”牛蛋在旁边一直垂头发呆,这时听到自家老大提到他的名字,马上仰起头来弱弱地反对。

    “不是说——好兄弟同甘共苦的么,怎么,当大哥的我能受的这个苦,你就不愿意,这只是让你跟着认认字,又不是让你上刀山下火海,你能学多少是多少。”

    “可是——”牛蛋还想再说什么。

    沈沐当下板起脸来道:“如果不愿,以后就不要再跟着我了。”牛蛋是可塑性强,但并等于他喜欢一点上进心都没有的废物。

    “大哥,我错了,我这就听你的。”牛蛋一看沈沐说了重话,马上低头认错。

    “牛蛋,不是大哥我逼你,这一段日子,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我们马上都快要长大成人了,将来还要娶妻生子,养家糊口,要承担当爹和夫君的责任,

    但我们现在要是离开家里,连自己都养活不了。

    虽说现在可以借着我爹的面子在街面白吃白喝,可我总不能让我们的妻子儿女将来也跟着一起白吃白喝吧。

    认些字,当然不是要去考什么功名,但至少能看懂衙门外贴的告示,能算个账,不会随随便便让人给坑了,也能简单地明白一些道理,而不是一直糊里糊涂地活着,只知道吃喝瞎逛的好。

    小猫,我说这些,你能懂得吧!”

    没等到回应,侧首一看,却发现小猫不知想到了什么,正一个人发怔。

第十四章,突变,那一刺的风情

    “大哥,你叫我?”也许是小猫觉察到沈沐此时正看着他,醒过神来,笑了一笑。

    “小猫,大哥说我们将来要娶妻生子,养家糊口,就要跟着你认字。还说整天在街面上白吃白喝不好。

    大哥问你他说的对不对。”牛蛋道。

    “嗯——这个呀,大哥说的极是,很有道理。”小猫随口附和道。

    “那我以后就听大哥的,小猫,我很笨,你可不要骂我。”

    “只要你认真学,不偷懒,我不会骂你的。”小猫看着牛蛋的目光很温和。

    在这一刻,沈沐觉得,小猫这个少年,他虽然暂时看不透,但对方似乎还真是个不错的人少年。

    可尽管如此,面对小猫,他的戒备心理仍然很强。

    就算此刻只有他们三人,他也不敢随意和对方搭话。

    先前对方已经发觉他的异常,他不敢再轻举妄动。

    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实在是一种麻烦,但何尝也不是一种幸运,看过《记忆大师》那部电影的人都知道,有时继承别人的记忆未必都是好事,反而会造成人格与性情的分裂。

    特别是午夜梦回时,属于别人的往昔记忆,不时涌上心头,但你却是一个属于参与者的旁观者,那种隔阂会带来极大困扰的。

    如果这些记忆是甜蜜美好的,那作为一个旁观者,你大概也会嘴角露出微笑,可如果这些记忆是阴暗的,恐惧的,是很负面的,它如影随形,又不是你的亲身经历,又不能屏蔽,那该多么让人烦躁。

    所以,他并不懊恼没有继承原主记忆这件事,毕竟这已经是既定事实,他只是需要将这个缺陷暂时掩藏起来,不要暴露出来。

    “我不偷懒,真的不偷懒,天都黑了,大虎哥他什么时候带着官差来呀!”牛蛋又看了看远处几具尸体,身子往沈沐旁边移了移,小声嘀咕道。

    天色的确彻底黑了。

    一阵凉风吹过,树叶刷刷作响,将不远处的血腥气也带来了一些,让人有些作呕的感觉。

    有两只兔子,看到这里的火光,探头探脑地从一棵大树下露出萌萌的头来,但对上沈沐的眼睛后,就刷一下,真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逃窜了。

    牛蛋也看到了,喊道:“大哥,兔子,兔子!”

    “改天再抓它们吧,现在我只想坐在这里,等着大虎快点把官差带来,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喔!”

    牛蛋还要说什么时,他伸手阻止了。

    “有人来了!”隐约看到树林南边有火光隐现。

    他一直留意着周围的动静,所以,火光一出现,他就发现了。

    难道是大虎报了官,官差已经来了。

    可算算时间,大虎离开树林,进到县城,还要找到县衙,又要报案,又要简单称述所见所闻,还要赶回来,这中间以古代的这办事效率,应该没这么快。

    特别是这树林中也没什么能提高效率的交通工具,不像平地骑马,能走那么快。

    那么,来的是什么人?

    是误入树林的其他人?

    还是与死去四人有关系的人?

    “大哥,是大虎报官回来了吗?”牛蛋闻言,就要挥手,掌嘴就要喊,却被他一把捂住了口唇。

    “先别喊,看看是什么人?”

    “应该不是大虎。”小猫也跟着向火光所在的地方看去。

    “不管来的是什么人,我们先躲一躲,牛蛋,小猫,你们先上那边那棵大树上去,就算来人过来了,也千万不要出声。”

    沈沐四目游顾,看到不远处有几棵大树最适合藏身,当下当机立断道。

    前世的经历养成了他小心谨慎的性子,万一来的人是有恶意的,那么,他们三个将面临危险。

    而以他们三人的武力,恐怕真和来人对峙起来,也占不了上风,所以,躲为上策。

    “大哥,你怎么办?”牛蛋闻言,有些无措,有些迟疑。

    “我爬那边那棵树,你们赶快过去。小猫,管好牛蛋。”

    小猫闻言,也抬头向有火光的地方看了一眼,没在多说什么,点了点头,迅速拉着牛蛋跑向远处的几棵树。

    这片树林中的树木,有的已经有许多年份了,枝叶繁茂,就是大白天藏在树上,未必会引人注目,更别说现在是夜间,树上全是黑乎乎的,藏个人,如果不是扒开枝叶,根本就发现不了。

    就算来人有歹意,他相信,对方要么会被四具尸体吓跑,要么也不会花大时间来搜查。

    爬树这种事对古代的小朋友来说,是最经常玩的游戏,难不倒他们,所以,小猫和牛蛋就很轻而易举地爬上了树。

    就算他仔细看,也发现不了两人的身影。

    看到两人已经藏好,他躲在一棵树后,观察举着火把的几人。

    怎么来的又是黑衣人,仍然蒙着面,整个黑漆漆的,要不是为首之人手中举着一个火把,还真不容易发现。

    见此状况,他没有马上去爬树,而是飞快将火堆旁先前捡的干柴都架了起来,然后从怀中摸出两样东西,扔到了还没燃烧到的木柴下,等待火柴燃烧片刻,引燃这两样东西。

    从黑衣人行走的轨迹来看,他们应该是在寻找着什么,而这边火堆的火整个燃烧开来,亮光马上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这几个黑衣人看到火光,并没有马上走过来,而是在原地停下步子,似乎商议片刻,猜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火光下,这几个黑衣人手中的刀刃闪着明晃晃的光。

    他则躲在右侧一棵大树后,避开对方的目光的直线视觉,又迅速匍匐着借着草丛爬到不远处下风口的另一棵树上,等待这几人过来。

    几个黑衣人过来了。

    是五个人。

    快到火堆时,为首一人手一挥,几人围着火堆四散散开。

    而为首的那个人则停在火堆旁,用手中的刀拨了拨还没燃烧殆尽的木柴。

    片刻后,其中两人返回来回报。

    “乙头,没有其他人。”

    “乙头,人找到了,甲七他们三人的尸首,还有一人,可能是任务的尸首。”

    另外两人也没有走远,在四处看了看,也返了回来。

    这火堆本就在四具尸体不远处,这几人发现青衣人他们尸首很正常。

    他们又重新聚在了那个乙头身边,和这个乙头同时看向火堆。

    人他们是找到了,可这火堆,从柴火的燃烧状况,分明是刚才有人在这里。

    有什么人会在有尸体的地方点起这样一个火堆。

    让这些黑衣人不得不深思。

    夜晚的树林黑漆漆的,树叶刷刷响,总是有些诡异。

    几个黑衣人背着火堆又向林子里四面望去,就这样静静等待了几分钟的时间。

    感觉没什么动静,其中一人开口道:“乙头,现在怎么办?”

    “乙头,不管是什么人刚才在这?我们还是将这这些尸首带走吧!”有一个黑衣人显然耐心不够,用脚踢了两下柴火,不耐烦地道。

    可就在这时,异变突然发生了,那个乙头没有回话,竟突然抬起手中的刀一把刺向了自己的同伴。

    也就是刚才说话的黑衣人。

第十五章,那一刺的后续

    这个变故发现太仓促,几个黑衣人之间相互又没有防备,特别是刚说话的人正好面对这个乙头,被对方一剑刺了个正着。

    “乙头,你干什么?”其他几人惊呼道。

    “我杀了你们。杀了你们。”这个乙头好像没听到周围几个同伴的呼声,口中一边喊着,一边抽出带血的刀,又捅向先前被他所伤的黑衣人。

    这个黑衣人先前被他捅了一刀,本就在要害处,这下,他又补了一刀,黑衣人当场就濒临死亡。

    人都马上要死了,可这个乙头就像失去理智一般,分明是用来砍人的刀,却被他当剑来使,速度还非常地快,不断地捅向快死的黑衣人。

    就在他第五刀又要捅下去时,被站在左侧的一名黑衣人用刀挡住了他的刀。

    “乙头,你为甚要杀乙十八?他可救过你的命。”左侧的黑衣人惊怒地喊道。

    但下一刻,他的肩膀也被另一名黑衣人砍了一刀,对方就像傻了一样,口中留着口水边砍边喊道:“杀、杀、杀,我杀你——你们这些小鬼。”

    左侧的黑衣人受伤,忙回刀阻挡,不仅如此,他突然发现他竟然看到林子的树全都扭动起来了。

    “鬼,鬼,有鬼!”最矮小的那个黑衣人也乱喊叫起来,手中的刀也乱挥起来。

    于是,火堆旁,剩下四个能动弹的黑衣人就相互砍杀起来。

    而且是互相失去理智的砍杀,原本这两人在砍杀,突然另一人又向另一边砍杀,或者对着空气一阵乱砍。

    不远处大树上的沈沐见状,知道自己先前丢在火中的两样植物,经过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有很强的致一幻作用。

    特别是那个乙头,自从他来到火堆旁,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应该中毒最深,所以,他才猝不及防地会对自己的同伴动手,然后引发了一场大乱斗。

    这两样植物还是他第一次从树林出去时,在林子里顺便碰见的,做人做事一向喜欢有备无患的他,当时随手采了,收了起来,却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同样在不远处大树上的牛蛋和小猫,此时脸上也满是骇然。

    片刻后,牛蛋才疑惑地压低声音道:“小猫,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自己人互相打起来了。”

    “我也不知道,兴许……大哥知道。”小猫低喃道。

    他不是笨蛋,自然知道这些黑衣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就互相打起来,而大哥让他和牛蛋先躲起来,会不会就使了什么手段。

    刚才他在树上可是亲眼看到,大哥将剩下的干柴全堆到火堆上了。

    这让他心中的诡异感更强烈了,不知怎么的,他总觉得这个沈沐好像在短短一天之内变了一个人一样。

    几个黑衣人无理智的互相砍杀,持续的时间并不短。

    并且在受伤后,也不会先逃走避开,就这么追来砍去。

    其中那个乙头,虽然中毒最深,可他的身手可能是几个人中最好的,毒性反而激发了他的潜力,到最后,其余四个人基本全被他砍伤致死。

    他也受伤颇重,又力竭倒地昏迷过去。

    幸亏当初这火堆离原本四具尸体有些远,要不然这几人打斗起来,恐怕那四具尸体也会遭受池鱼之殃。

    不知火堆中的有毒气体是否挥发殆尽,沈沐打算在树上继续等待片刻。

    这几个黑衣人的出现,让他的布局出现了意外。

    好在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但是关于说辞,他还需要仔细斟酌一番。

    不过,真实的谎言往往是最值得相信的。

    “小猫,我们现在下去吗?”牛蛋看着那些黑衣人相互拼杀不动了,胆子也大了些,在树叶间探头探脑地道。

    小猫没有马上回话,而是目光探究般地看向坐在同一棵树上,另外一个树杈的牛蛋。

    按理说,以牛蛋胆小的性子,刚才那几个黑衣人无理智地互相刺杀,正常人看了都会心中发寒。

    为何牛蛋反而一幅没受到多大影响的样子。

    “你不怕吗?”

    “怕甚?他们都是坏人,死了就死了呗!而且你说大哥可能知道原因,我们回头问大哥不就好了。”

    “你不觉得他们这样死了很可怕吗?”

    “是他们互相杀了自己,又不是我们杀的,怕什么?”

    小猫哑然,他刚才心有余悸的到底是这几个黑衣人自相残杀的方式?还是沈沐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使出的这种鬼神手段?

    应该都有吧。

    他原本以为沈沐就是一个性子还算纯良的地痞混混的儿子,可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对方也许并不是他原本认为的样子。

    他心悸的是,如果有一天他是沈沐的敌人,心悸的是这种手段用到他的身上吧。

    倒是牛蛋,相信他们真的是好兄弟,沈沐不会用对待敌人的手段对待他,才这么坦然吧。

    也就在这时,树林不远处又望见星星点点的火光。

    “又有人来了。”他拉着牛蛋重新坐好。

    这火光来的速度挺快,很快就到了这边。

    大虎的记忆力本就不错,再加上这篇树林太靠近县城,少年们往日经常到林中抓兔子野鸡,路可比沈沐熟悉多了。

    先前的火堆,柴火还没有完全燃烧殆尽,还有一些小火,这批来人也很快发现了这边的情况。

    举着火把走了过来。

    沈沐根据风向以及火堆燃烧的情况推断,这时扔到火堆中的两样致幻植物此时的毒性应该彻底挥发完了,稀释在空气中,应该对这一批来人不会产生影响了,所以,他就没有跳下树去。

    最主要的是,他认出了来的是大虎还有十来个衙门公差以及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还有一个身穿官服的,还有几个衣着平常的成年中年男子以及那个白日里已经见过面的徐仵作。

    “这——这是怎么回事?”这一行人来到火堆旁边,首先看到的是躺了一地的五个黑衣人。

    那个身穿官服的中年男子手按着腰间的兵刃惊问。

    “是呀,不是说死的是四个人吗?怎么有五个?”那师爷模样的人也看向横七竖八地躺着的血流满地、不知死活的五个黑衣人,又侧首看向报案的大虎。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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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大明介绍:
这是一个锦衣卫一步步升职为大明纪、检、法第一人的故事。
有人说他像包拯,有人说他像狄仁杰,他却淡然一笑道:我只是个心地善良的罪犯,和各国警方打过几天交道而已!反贪大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反贪大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反贪大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