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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月     天下txt下载     天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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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戍堡新丁

    肆虐了三天三夜的暴风雪终于停了,一架直升飞机从茫茫的雪原上飞回了搜救基地,两个小时后,电视台插播了一条新闻:被暴风雪围困的射箭集训队已经找到,失踪一人,据悉,失踪者是全国射箭冠军李庆安,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搜救.....

    一周后,搜救队找到了李庆安的训练弓箭,但人已经踪迹皆无,由于又一场暴风雪将至,搜救队不得不放弃对李庆安的寻找。

    一年后,李庆安这个名字便渐渐被人们淡忘了。

    ......

    ‘剑河风急云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天宝五年二月的安西依然是冰天雪地的世界,白雪皑皑的凌山山脉耸立在大唐的边陲,白云在雪山半腰浮动,一座座雪峰仿佛是一颗颗蓝色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在凌山中部有一个叫勃达岭的山口,这里是大唐安西四镇通往碎叶的一条捷径,被称为碎叶道,当年玄奘西行取经,就是从这里翻越凌山出境,艰险惨烈,遭遇雪崩与暴风雪,和死神对抗了七天之后才走出了凌山。

    在勃达岭以南三十里处,便是粟楼烽戍堡,戍堡高约五丈,用凌山的巨石砌成,分上中下三层,底层住马,中层睡人,上层是眺望作战塔,在戍堡顶上还有三锅烽火,另外在戍堡一旁还搭有几顶帐篷,平时士兵们都住在帐篷内,若遇紧急情况,大家都会躲进戍堡内,粟楼烽戍堡驻扎四十五名唐军,连同凌山烽火燉的五名唐军,一共有五十人。

    这天上午,两名胡商带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戍堡,马车后面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名男子,他装束奇特,穿着一件白色短襦,脚下是皮靴,头发也很短,软软地伏在马上,随着战马停下,他手指微微动了一下,人似乎醒着。

    见有商人到来,唐军们兴奋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这里方圆几百里荒无人烟,一年四季枯燥无聊,每个月的商人到来,是唐军们最开心的日子,犹如过节一般。

    大家纷纷掏钱向商人购买酒肉等奢侈品,但所有士兵的目光都热切望向一辆挂有花边的马车。

    这时从帐篷里走出一名军官,身材高大魁梧,脸色黝黑,一脸络腮大胡子,他粗野大笑道:“乌勃达,女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商人讨好似的指了指花边马车笑道:“里面两人可都是拔焕城名妓。”

    “狗屁名妓,你哄谁,是你从黑窑子里带来的劣妓吧!”尽管如此,军官还是咧嘴大笑着走近马车。

    忽然,他看见了马车后面驮着的人,不由楞道:“这是什么人?”

    “是我在路上捡到的,准备在奴隶市场上卖掉。”

    “路上捡到的?”大胡子军官疑惑地走上前,用马鞭挑起他的脸,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年轻脸庞,尽管变得憔悴不堪,但仍然可以看出他从前硬朗英武的男子之气。

    “是个汉人!”

    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是在哪里发现他的?”

    “在胡芦河边,这人命大,居然没被野狼吃掉。”

    这时,年轻人慢慢睁开眼,嘶哑着声音道:“给我一点水。”

    “喂!你是哪里的汉人?”

    “我是....洛阳人。”年轻人断断续续道。“东都人,呵呵!我最喜欢东都的女人。”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一挥手道:“把他抬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一次。”

    她们这种货色在拔焕城顶多五文钱一次,可这里却是连只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搂着她们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我要你们两人一起伺候。”

    ......

    戍堡里,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一匹战马不时亲热地用嘴来拱拱他的脸,这种温暖而带一种酸臭的气息,使年轻人渐渐地清醒了。

    他就是二00七年在天山暴风雪中失踪的李庆安,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天宝五年,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我无所事事,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劫匪,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应该不是什么劫匪,是突骑施人,你能活下来,是你命大,不过听你口音不像洛阳人,倒像相州那边人。”相州也就是今天的安阳,李庆安并不知道,他含糊道:“我祖父是相州人,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

    “这就对了,我娘子老家也是相州邺县人,和你口音一样,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李庆安吃完粥,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袭来,他眼前一黑,便坠入了黑沉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李庆安被一阵大嗓门吵醒了,“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

    李庆安睁开眼,见那个大胡子军官站在自己面前,他连忙坐了起来。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和两个妓女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见李庆安醒来,便笑道:“不错嘛!上午还像死人一样,现在居然能坐了。”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和,不由咧嘴一笑道:“好!这衣服就归我了。”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点点头道:“兄弟,你若是胡人,我肯定会把你当做是突骑施探子一刀砍了,不过既然你是汉人,那就留下吧!做孙马头的副手,从明天开始,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

    ........

第二章 难掩金色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远方是皑皑群山,耳畔风声呼啸,他兴致高涨到了极点,不由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在离戍堡还有十里时,他渐渐地放慢了步伐,在戍堡已经呆了一个月,他已完全恢复了体力,同时也爱上了养马这份工作,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也是一名军人,是军队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从还没有完全腐烂的皮靴上,他便知道这十有八九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下马用匕首挖了一个坑,将尸骨埋入坑中,他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又找了块长条形扁石,用匕首刻下:‘无名胡商之墓。’

    他把扁石插入沙土***拱手道:“胡老兄,你给我发笔小财,我让你入土为安,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李庆安翻身上马,心情畅快,一路上竟高声唱了起来,“李家溜溜的七郎,捡到溜溜的宝哟!”

    .......

    回到戍堡,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七郎,快去吃饭吧!”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他挤进人堆里坐下,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但很简陋,基本上就是麦饼、干肉和黑豆汤,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就得自己掏钱去买。

    “七郎,来一口酒。”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今年只有十七岁,他是安西的第二代军人了,他父亲是长安人,开元二十五年应募为第一批长征健儿,带着妻儿来安西戍边,在拔焕城有五十亩免税赋的土地,去年老贺退役回家种田,儿子小贺便光荣接班。

    贺严明是个非常机灵的小伙子,很会和人搞好关系,比如他其实不喝酒,但他依然买了几壶,吃饭时就给其他老兵喝两口,套套交情,所有戍堡上下人人都喜欢他。

    李庆安接过酒壶‘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酒是高昌葡萄酒,甘甜醇厚,他一抹嘴赞道:“好酒!什么时候我也有钱买上两壶。”

    “七郎,下次那两个娘们再来,哥哥在上面干她们,等她们欲仙欲死时,你在下面偷她们钱,到时候我们平分,钱不就来了吗?”

    一名老兵粗野地开着玩笑,引来大家哄堂大笑,荔非元礼闻声从帐中出来,咧嘴笑道:“想起那两个臭女人,老子就觉得亏得慌,二百文钱足够去青楼听艳曲了。”

    这时,一只鹞鹰在空中盘旋,等着唐军们的残羹剩饭,荔非元礼看了看鹞鹰,眉头一皱骂道:“这只鸟贼人又来了,上次老子一壶好酒就被它弄翻了,看我射下它!”

    他回头拿过一把弓箭,拉弓就是一箭,箭从它身边掠过,鹞鹰受惊,一下飞高了,但它并没有离开,依然在空中盘旋。

    荔非元礼脸上挂不住,便对众人道:“我出五百文钱,谁射下这只鸟贼人,就归谁。“

    五百文钱颇有诱惑,唐军们纷纷跳起来,拉弓就向鹞鹰射去,一时箭羽纷飞,但一支都没有射中,鹞鹰飞得更快了,鸣叫了两声,仿佛在嘲笑唐军,唐军们也知道不可能射中,便笑了一阵,丢下弓继续坐下吃饭。

    荔非元礼却有些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要离开,李庆安忽然站起身道:“荔非戍主,能否借你弓箭一用。”

    荔非元礼的弓箭比别人都大一号,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开,他瞟一眼李庆安,咧嘴笑道:“七郎,我没听错吧!你想用我的弓?”

    唐军们都着笑了起来,贺严明轻轻拉了一下李庆安,低声道:“七郎,那可是六石弓,你拉不动的。”

    “我想试一试。”

    唐军们见他自不量力,顿时嘘声四起,荔非元礼吹了声口哨笑道:“好!我就给你试一试,不过你若拉不动的话,就得去偷那两个女人的钱。”

    众人又一阵大笑,一名火长怪叫道:“七郎,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偷啊?”

    笑声更加响亮了。

    接过弓,李庆安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眯着眼睛盯着这只鹞鹰,鹞鹰忽高忽低在他头顶上盘旋,或许它也感受到了地上的杀机,便不敢再靠近,可当它盘旋了两圈后,忽然从李庆安头顶掠过,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李庆安猛地一拉弓,弓如满月,箭似流星,闪电般向鹞鹰射去,箭势强劲而迅疾,只听鹞鹰一声哀鸣,铩羽从空中笔直地落下,正落在唐军们的中间。

    刚才还哄笑不已的唐军们顿时鸦雀无声,李庆安上前拎起鹰脚,高高提起,半晌,唐军们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好箭法!”喝彩声不绝,李庆安不仅射下了鹞鹰,而且是一箭穿头,荔非元礼瞪大了眼睛,失声赞道:“果然厉害!”

    这时,荔非元礼仿佛才是第一次认识他,他上下打量一下李庆安魁梧的身材,忽然问道:“能开硬弩吗?”

    .......

第三章 凌山打猎

    李庆安身高有一米八,从小就力大无比,举重队一眼看中了他这棵奇苗,练了两年举重后,父母担心他长不高,便不准他再练举重,转而练习射箭,苦练十年,后来又参军入伍,成为军队射箭队一员,在二十三岁时一举夺得全国射箭冠军。

    虽然不知他所说硬弩的意思,但李庆安还是点了点头,他想试一试。

    “好!跟我来。”

    一群唐军浩浩荡荡跟着荔非元礼上了戍堡三楼,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了期盼之色,他们都知道戍主要做什么,那具伏远弩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单独拉开过,尘封了几十年,难道今天要出山了吗?

    众人上了三楼,这里是附近的最高处,四周开有射击孔,视野开阔,烽火锅还在顶上,从一架楼梯可以上去。

    荔非元礼指着角落一具硕大无比的弩道:“你拉拉那个。”

    李庆安慢慢走上前,拎起这具布满灰尘的大弩,弩架比他手臂还粗,弓臂长足有两米,上面的弩机都有点生锈了,不知放了多少年。

    “戍主,我不会用弩。”

    “很简单,我教你一下。”

    荔非元礼取过一把小一半的普通弩,给李庆安做示范,“你看,就是这样,用腰部和腿部的力量,踩住弓背,两手向上拉开弦,把弦卡在牙机上就可以了。

    弓箭要的是精准,而弩箭要的是射程,所以弩箭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足够力量就可以了,李庆安手上这具伏远弩一般是三个人才能使用,因为戍堡人少,所以就闲置不用了,如果李庆安能一个人拉开他,那就是一个顶三个。

    李庆安一点就透,学着他的摸样,将弩弓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双手抓住弓弦,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双臂慢慢使劲,只听见‘吱嘎嘎!’的声响,弓弦渐渐被拉开了,周围唐军的眼睛猛地瞪大了,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这可是十石硬弩,居然也被他拉开了。

    李庆安将弦扣在牙机上,递给了荔非元礼,“戍主,这样可以了吧!”

    荔非元礼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李庆安,取出一支弩箭装进槽内,指着两百步外的马桩道:“你再射一弩箭试试。”

    其实李庆安也练过弩,只不过他知道唐朝的弩是军器,严禁普通百姓使用,如果他一上来就表现高明,那就和他的身份不符了。

    现在他已经过了笨拙初期,可以表现一番了,一种争强好胜之心使他勇气大涨,他伸出长臂托住弩身,手指勾住悬刀,慢慢瞄准了远处一个小黑点似的马桩。

    唐军们都屏住了呼吸,一个个紧张地望着他,李庆安扣动了悬刀,‘咔!’地一声轻响,弩箭强劲射出,呼啸着直扑马桩,准确地钉在马桩之上。

    一名唐军跑去察看,他大喊道:“射中了!”

    唐军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这一次荔非元礼终于心服口服了,他重重一拍李庆安的肩膀,咧开大嘴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第五火的火长了,我会替你补上军籍。”

    他回头令道:“来人,给他一套盔甲。”

    .......

    有位先哲说,政治是经济上的建筑,这句话对,但也不完全对,至少用在李庆安的身上就不算对,火长也就是今天的班长,管十名士兵,虽然小,但毕竟是一个官了,政治地位得到了改善,可李庆安的经济地位却和他的身份大大不符。

    他现在还是戍堡中最穷的人,虽然有块无名宝石,但那块宝石就仿佛现在的一处房产,不卖掉就永远体现不出它的价值,他总不能用宝石去换酒喝吧!

    事实上除了那块宝石,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五百文钱,从荔非元礼那里得到了射鹰钱,黄澄澄的五百文钱装在一只陶罐里,拿这五百文钱去拔焕城,可以买一百张夹肉的大胡饼,可以买十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可以逛二次半青楼。

    但如果李庆安想买一副趁手的弓箭,就像荔非元礼那样的六石弓,那就需要十个五百文钱才够。

    “火长,喝一口酒!”

    这是他荣升火长后,手下小兵贺严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的酒基本上都孝敬给了自己的新上司,这也算是李庆安某种福利补偿吧!

    “小贺,有没有什么办法弄点钱?”

    小贺是李庆安发明的新称呼,不过在戍堡却不新奇,他的父亲原本就是戍堡的老兵,贺严明接父亲的班,被称为小贺也理所当然。

    贺严明虽然只当了一年的兵,但从父亲那里却得到不少宝贵的经验,听李庆安想弄钱,他立刻笑道:“火长,靠山吃山,既然在戍堡干,想弄钱的话,自然就得从往来胡商身上剥皮了,大家都这样干呢!”

    那些胡商个个腰缠万贯,富得流油,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也没什么不可以,可问题是他们在哪里?

    李庆安眉头一皱道:“我来戍堡一个多月了,连胡商的影子都没看见。”

    “这倒也是,今年胡商好像格外少。”

    贺严明挠了挠头皮,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道:“还有一个办法,而且很适合火长。”

    李庆安精神一振,“你快说,什么办法。”

    “去打猎!”

    李延庆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南面有草原,可以去试一试。

    贺严明仿佛知道李庆安的心思,摇摇头笑道:“草原上无非是獐子、野兔之类的野味,值不了什么钱,真想弄值钱的东西就得进凌山,我爹爹每年都会在凌山打几只盘羊,羊头卖上十几贯钱,发一笔小财。”

    十几贯钱,足够可以买一把好弓,李庆安动心了,他一口将酒葫芦喝干,狠狠将酒壶摔在地上,“干!明天就去打几只盘羊卖钱。”

    .......

    凌山也就是今天的天山,延绵数千里,将将大唐安西一隔为二,北面是北庭都护府,南面是安西都护府,在凌山中生活中无数的野生动物,狼、盘羊、马鹿、狐狸、鹅喉羚等等,其中比较值钱的是盘羊角,一只上好的盘羊头在拔焕城可以卖到三贯钱。

    去凌山打猎也是戍兵们的重要财源之一,事实上胡商来戍堡做生意,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购唐军手上的猎物。

    李庆安带领手下在凌山内逛了一天,收获颇为丰富,射获五只盘羊、六只马鹿和十几只鹅喉羚,这些猎物的肉可以改善唐军伙食,头上的角可以卖上几十贯钱。

    天色渐渐黑了,他们路过一座山坳,这里没有阳光照射,显得寒冷而阴森,巨大的山石上依然被厚厚冰雪覆盖,在一些石缝里散乱地丢弃着动物的骨头,战马开始不安,拼命仰头嘶叫,一名老兵韩进平经验比较丰富,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

    “火长,快退!退出这里。”

    但已经晚了,一株松树掉下几堆雪,松树的缝隙里露出了一双冷酷的眼睛。

    ........

第四章 拔焕之旅

    这是一只成年的黑豹,它卧在一根向外伸展的粗树杈上,像蛇一样柔软的身子紧贴着树干,特别巨大的前爪摆出了随时扑下来的姿势,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牢牢地抓着树皮,两只露出凶光的眼睛,愤怒而又饥渴地等待着这群入侵者的走近。

    一道黑色闪电,向最近的李庆安猛扑而来。

    李庆安措不及防,被豹子扑倒在地,身上坚固的明光铠挡住了黑豹尖锐的爪子,豹子头一甩,血盆大口向他脖子咬来,李庆安顺势将手中弓箭塞进它嘴里,双手空出,一把掐住了豹子的脖子。

    手下唐军都慌了手脚,一齐拔刀扑上来,李庆安大吼一声,“你们都闪开!”

    在生死关头,他的野性被激发出来了,他的大手掐住豹子的脖子,猛地一翻身,竟把豹子压在身下。

    豹子两眼血红,嘴里不断地喷出刺鼻的腥臭,脖子拼命地扭动着,锋利地爪子抓向李庆安的脸部,忽然,它狂叫一声,渐渐停止了挣扎,眼中的光泽消失,露出了死亡的灰色。

    尾巴无力地摆了摆,它终于不动了,李庆安慢慢从它心脏部位拔出了匕首,他无力地坐在雪地上,觉得自己有点虚脱了。

    良久,李庆安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积雪,对几名呆若木鸡的手下笑道:“你们说这只黑豹值多少钱?”

    十名唐军围拢上来,议论纷纷道:“前年荔非戍主打了一只花斑豹,卖了十贯钱,这种黑豹从来没见过,估计更值钱,起码二十贯。”

    “不止!不止!”

    老兵韩进平摇头道:“那是卖给上门的胡商,当然被压低价,如果去拔焕城卖,至少要翻五倍。”

    李庆安把黑豹扛在肩上笑道:“那好,我们就去拔焕城卖掉它。”

    ......

    拔焕城也就是今天的阿克苏,离粟楼烽戍堡约二百里,是西域大国姑墨国的都城,这里是龟兹通往疏勒的必经之路,牧草丰美,河流众多,自古就是人烟密集之地。

    这里也是唐军驻扎重兵的军事重镇之一,设有拔焕守捉,这天下午,李庆安、贺严明以及钱戍副三人来到了拔焕城,钱戍副叫做钱缗,是荔非元礼的副手,他是来拔焕城办理李庆安升火长一事,进城后钱缗去办事了,约好了见面地点,李庆安便和贺严明带着羊头鹿角到胡人开的店里去了。

    拔焕城不大,房屋低矮,大都是平顶,用石块砌成,全城只有一条东西向的主干道,直通王宫,在大道两边密集地分布着各种商店,买卖着来自岭西地区的宝石、银器、香料,以及来中原地区的布匹、丝绸、茶叶、粮食等等,大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拔焕城的胡人主要是乌苏人的后代,突厥南侵后,安西地区也融入了突厥人的血统,街上汉人也有不少,他们主要是军户家属,一些商人也从中原来这里开店,因此中原特色的酒肆、客栈、青楼、赌馆也随处可见。

    盘羊是一种当地人的一种吉祥之物,许多当地胡人都喜欢将盘羊头挂在家中作为装饰,一路上,不时有胡人将他们拦下。

    “军爷,那盘羊头卖一个给我如何?”

    胡人的汉语十分生涩,但他手中摇得‘哗哗!’的钱袋却格外动听,李庆安停下马笑道:“你要出多少钱?”

    “三贯钱,干不干?”

    “三贯钱给你个马鹿头,要买盘羊头至少四贯。”

    “四贯钱太太贵了,我再加五百文,可以了吧!”

    “不行!最少三贯九百五十文,还不到四贯钱。”

    “算了,四贯就四贯吧!让我挑一个好的。”

    “呵呵!成交。”

    一人成交,立刻有大群胡人围了上来,你争我抢,片刻便将他们手中的盘羊和马鹿都一抢而光,换回了满满一大麻袋黄澄澄的铜钱,李庆安心花怒放,对贺严明道:“小贺,咱们喝酒去。”

    贺严明犹豫一下,小声道:“火长,我想回家看一看,可以吗?”

    他家就在拔焕城外,正好钱戍副办事去了,这个机会他当然不想放过,李庆安点点头笑道:“你快去快回,下午我们还要赶回去呢!”

    “我只回家看看,马上就赶回来。”

    贺严明调转马头,向城外奔去,李庆安喉咙痒得难受,转身来到了一家汉人开的酒肆。

    “军爷,喝酒啊!”

    胡小二殷勤地迎了上来,汉语还算听得懂,李庆安指了指麻袋,“替我把钱搬进去,赏你十文钱。”

    “好嘞!”

    胡小二欢天喜地去扛麻袋,不料近二百斤重的铜钱几乎把他压垮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麻袋拖进了酒肆。

    酒肆里很宽阔,坐了一半人,一个劝酒的胡姬仿佛蝴蝶般地迎了上来,依在他身上笑盈盈问道:“汉郎喝什么酒?

    “来两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再切三斤酱羊肉。”

    “汉郎稍坐,这就来。”胡姬又像蝴蝶般的飞走了。

    李庆安坐了下来,来唐朝一个多月,很多东西都适应了,唯独这个坐他一直无法适应,唐朝没有椅子,都是跪坐在席上,或者盘腿坐在低矮的胡床上,让他的腿酸痛不已。

    李庆安在一张胡床上坐下,随手装豹子皮的包裹放在矮桌上,这时掌柜走过来拱手见礼:“军爷,好像第一次来小店嘛!”

    “我在粟楼烽戍堡从军,很少来拔焕城。”

    “哦!很远啊,军爷,我姓杨,是这里的掌柜,以后来拔焕城还请多多光临敝店。”

    “一定!一定!”

    李庆安笑着点点头,他忽然想起一事便问道:“杨掌柜,拔焕城最有名的宝石店是哪家,我是说专卖名贵宝石的店。”

    杨掌柜想了想道“应该是‘粟特老店’,它最有名气。”

    “多谢了!”

    李庆安把包裹打开,指着黑豹皮道:“杨掌柜,再请教一下,这豹皮能卖多少钱?”

    “啊!是黑色的豹子。”

    掌柜一声惊呼,把周围食客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众人围上前,惊讶地议论纷纷。

    “军爷,豹皮本来就贵,这种黑豹更是从来没见过,我估计少说值一百五十贯,如果卖到长安、洛阳那种大地方,那就要五百贯以上了。”

    李庆安这才猛然想起,黑色的豹子应该是美洲豹,东方根本就没有,这只豹子估计是属于基因突变才有,这样说起来,这只黑豹可能就是天下绝无仅有的一只了,就这么把它卖掉,确实有点可惜。

    “我只是随便问问,不想卖它。”

    李庆安改变了主意,将豹皮收了起来,众人食客见他不想卖,便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这时酒菜也送了来。

    李庆安刚端起酒杯,忽然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当兵的,把你的黑豹皮卖给我。”

    ........

第五章 安西小娘

    只见一个戴斗笠的人走过来,竟然是个年轻的汉人女子,看样子也就十五六岁,上身穿一件红色的窄袖紧身衣,下穿一条绿色的百褶裙,腰胯长剑,背着一副弓箭,显得颇为英姿飒爽.

    “喂!当兵的,我说话你没听见吗?”

    这可是李庆安入唐后见到的第一个年轻的汉人女子,他不由好奇心大盛,仔细地看了看她,她身材很高,两腿显得修长笔直,细腰丰胸,身材十分惹火,而且长得也很漂亮,甜美的脸上长着一双黑亮且锐利的大眼睛,似乎能看透一切,只是眼神里带着一丝傲慢。

    “不错!不错!”

    李庆安点点头自言自语笑道,没有让他失望,唐朝女人不是他想象中的个个珠圆玉润。

    女子见他用一种毫不掩饰目光打量自己,不由有些生气,便用剑柄重重地敲了敲桌子,“看什么看!没看过漂亮女人吗?”

    李庆安眼中的兴趣更浓了,这个女子倒有点后世女孩的性格,他喜欢。

    “我这豹皮当然卖,不过我要价很高,估计你买不起。”

    “你以为我没钱?”

    女子哼了一声,从一只皮囊里取出六饼银子,往李庆安面前一推,“这是一百五十两银子,你拿去。”

    说着,她伸手去取桌上装有豹皮的包裹,李庆安一把按住了包裹,笑道:“一百五十两银子怎么够,我至少要一千两。”

    “你.....”女子脸胀得通红,“你以为你在卖什么?一张兽皮要一千两银子。”

    李庆安端起酒杯慢悠悠笑道:“一千两银子又怎么了?我并没有强迫你买呀!”

    “不行,这豹皮本姑娘要定了。”

    她刷地拔出剑,放在李庆安的手腕上,冷冷道:“撒手!”

    李庆安放佛没有听见,将杯中一饮而尽,眯着眼赞道:“果然是好酒!”

    女子大怒,刷地就是一剑,直剁李庆安的手腕,怎奈李庆安反应比她更快,包裹一拎,女子一剑砍空,剑刃剁进了桌子里。

    “小娘,你这么大的火气,将来可嫁不出去啊!”

    周围食客一片哄笑,女子脸上挂不住了,她狠狠一跺脚,拔出剑便走。

    “小娘,银子不要了吗?”李庆安又喝了一杯酒,望着她的背影笑道。

    女子放佛什么都没有听见,快步走出酒肆没影了,李庆安笑着摇了摇头,斗笠、长剑、紧身衣,还视金钱如粪土,这倒很像武侠小说中跑江湖的侠女,莫非唐朝真的有这种人物?

    他念头刚起,只听一声破空声传来,一支箭射穿了他的包裹,将一张完整的黑豹皮射破了几个大洞。

    “本姑娘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马蹄声渐渐远去了,只留下端着酒杯发呆的李庆安。

    .......

    喝完一顿闷酒,充满了歉疚的杨掌柜把他领到了那家叫‘粟特老店’的珠宝铺,再次向他道歉:“军爷,真是抱歉,小店照顾不周,坏了你的豹皮。”

    “没什么?一张兽皮而已。”李庆安不在意地挥挥手笑道,虽然豹皮坏了,但毕竟小娘赔了他一百五十两银子,就当自己卖掉了。

    这时,一名尖鼻蓝眼的胡人伙计走出来笑眯眯道:“杨掌柜,要买宝石吗?”

    他汉语说得非常标准,声音悦耳动听。

    “不是,是这位军爷想买宝石,我领他来。”

    杨掌柜又道歉了几句,这才走了,胡人伙计热情地对李庆安一躬身,“客人,欢迎光临小店!”

    李庆安打量一下这家门面颇小的店铺,点了点头,随他走进了店里。

    粟特人也就是河中地区的昭武九姓胡人,以善于经商而出名,大唐很多著名的胡人都是来自此处,比如大名鼎鼎安禄山就是康国人。

    河中地区也以盛产宝石而出名,每年大量的宝石跟随胡商来到大唐,这家‘粟特老店’就是一名石国的粟特人所开。

    “客官,想买什么宝石,我们这里有天竺的金刚石,也有那色波的红宝石。

    “我想鉴定宝石。”

    “哦!原来客人是想鉴定宝石。”

    胡人伙计一摆手,“请客人随我到里面来。”

    李庆安随他进了里屋,屋里非常亮堂,两名上了年纪的粟特人正在交谈着什么。

    “什么事情?”

    粟特人很注意细节,就算彼此之间说话也用汉语,这是对客人的尊重。

    “东主,这位客人想来鉴定宝石。”

    “好的,客人请坐。”

    一名头发花白的胡人很有礼貌地请李庆安坐下,又让伙计去倒一杯茶,笑了笑道:“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做那苏宁,石国人,请问客人贵姓?”

    “免贵姓李。”

    “李可是国姓啊!”

    那苏宁呵呵笑了笑,便问道:“不知客人想鉴定什么宝石?”

    李庆安从怀中取出了火焰宝石,放在桌上,“就是这块宝石。”

    那苏宁笑着拾起了宝石,从他第一眼的经验来看,这只是一枚普通的红宝石,只是个头较大一点而已,用大块的矿石切成,不过没有什么杂质,倒是块上品的宝石,最多值五十贯钱。

    那苏宁举起宝石仔细看了看,他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了,他迅速瞥了李庆安一眼,他脸上神情平静如常,可手却紧紧抓住宝石,微微颤抖起来。

    “请问这块宝石你是从哪里得来的?”那苏宁若无其事地问道。

    “一个普通胡人卖给我的。”

    “哦!请问是个什么样的普通胡人?”

    李庆安淡淡一笑道:“是谁卖给我,这很重要吗?

    “我只是随便问问!”那苏宁抱歉地笑了笑,“这其实只是一枚普通的红宝石,不过品质还好,一般值八十贯,我可以多给你二十贯,一百贯,怎么样?”

    如果真是普通军人来卖宝石,说不定就一口答应了,可那苏宁偏偏遇到的是一个比他多了一千多年见识的未来人,尽管他掩饰得非常好,但还是瞒不过李庆安锐利的眼睛,李庆安从他那不住颤抖的手便意识到了他并没有说实话。

    有火焰升腾的宝石怎么可能是普通的红宝石,这块宝石肯定不只一百贯,可是自己宝石被一只鸡爪似的手死死地捏住,估计是不肯再放手了,他刚坏了一件昂贵的黑豹皮,怎么能再丢掉另一件宝物,便笑道:“东主,这宝石其实已经被我摔坏了,我指给你看。”

    这个那苏宁显然没有读过《史记》,他愣了一下,迟疑着把宝石递给李庆安,李庆安接过宝石便直接揣进怀里,站起身笑道:“算了,我还是去别的店吧!”

    那苏宁目瞪口呆,等他反应过来,李庆安已经大步走了。

    李庆安走出宝石铺,回头重重地‘呸!’的了一声,“奸商,想讹诈我的宝石,老子不卖了。”

    他翻身上马刚要走,只见那苏宁飞快地追了出来,“军爷,李将军,请等一等!”

    他跑上前拦住李庆安的马,气喘吁吁道:“军爷,我想起来了,你那块宝石不是红宝石,是石国的太阳石。”

    “太阳石!”李庆安哼了一声,“那刚才你怎么没看出来?”

    那苏宁苦笑一声道:“其实我也没有见过真的太阳石,只是听说过宝石里有一团火焰,和你这块很相似。”

    李庆安弯下腰好奇地问道:“这种太阳石值多少钱?”这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那苏宁想了想道:“太阳石还算值钱,不过它比不过天竺的金刚石,只是我这里正好缺一块太阳石,你如果肯卖给我的话,我可以用同样大小的金刚石的价钱收购。”

    同样大小的金刚石,李庆安怀疑自己有点听错了,鸡蛋大的钻石,那是怎么样的无价之宝,他迟疑着问道:“那是多少钱?”

    “这个数!”

    那苏宁比出一根指头,“一千贯。”

    李庆安迅速估算一下,一千贯可以买五百亩上田,可是一颗鸡蛋大的钻石才值五百亩上田?他摇了摇头,开玩笑道:“一千贯怎么行,我至少要一万贯才能卖。”

    “好!那就一万贯。”那苏宁毫不犹豫道。

    李庆安眼睛亮了,他狠狠一抽战马,飞快地跑远了,远远传来他的大笑声:“一万贯钱,你叫老子怎么搬?”

    .......

    注:大唐的法定货币是铜钱和绢,但朝廷也有铸造银锭,一般是二十五两一饼,不流通,主要用于赏赐,在黑市也可以换钱。

第六章 太阳宝石

    一个时辰后,伙计匆匆跑回店里,找到那苏宁便道:“东主,我打听到这个人了。”

    那苏宁精神一振,连忙问道:“你快说,他在哪里从军?”

    “我听酒肆的杨掌柜说,他是粟楼烽戍堡的边军,已经回去了。”

    “已经回去了?”

    那苏宁皱着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下可怎么办?

    伙计小声建议道:“要不我们再去一趟粟楼烽戍堡,和他好好再谈一谈,让他卖给我们。”

    那苏宁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我听得出来,他是不会卖这块宝石了,这也怪我,不该一时头脑发热,答应什么一万贯,让他知道了宝石的珍贵,是我作茧自缚啊!”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那苏宁抬头望向火焰一般的夕阳,不禁跪了下来,向夕阳合掌祷告:“阿胡拉马兹主神啊!我今天终于见到你的化身了,请你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祷告片刻,他忽然起身道:“我要回石国一趟,你好好看店。”

    .......

    石国是今天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盆地,自古就是东西方势力冲突和文化的接合部,唐朝时这里是昭武九姓胡的聚居之地,分布着大大小小九个国家,其中以康国(也就是后来的撒马尔罕)为最大,其次便是石国,在***势力没有入侵之前,这里胡人主要信奉袄教,即波斯拜火教,崇尚光明神阿胡拉马兹,火焰是他们国家的图腾。

    从拔焕城到石国有两条路,一条翻越勃达岭先到碎叶,再向西行七百余里,便可抵达石国,另一条走疏勒翻越葱岭,沿真珠河向西走,也能抵达石国都城拓枝城。

    那苏宁选择翻越勃达岭到碎叶,并不是因为这条路较近,而是因为他是一名商人,商人总是希望利益最大化,先去碎叶,再去拓枝城。

    半个月后,那苏宁抵达了重镇碎叶城,碎叶城曾是大唐统治下的最西的一个城市,城长六十余里,安西军曾仿造长安城的布局重筑,开元七年,西突厥十姓可汗请居碎叶川,唐王朝为了扶持西突厥抵御大食人东扩,便放弃了碎叶,开元年间,西突厥的一支,突骑施人渐渐强大后,碎叶便成了突骑施人的老巢。

    但突骑施人的背信弃义最终被唐王朝抛弃,经过唐王朝和大食人几次打击后,突骑施人已经衰落了,尤其在开元十八年,唐军大举进攻突骑施,苏禄可汗战败,随后又在朱尔占战役中被大食人击败,苏禄可汗被部将莫贺过干和都摩支所杀,突骑施人最终分裂为黄、黑两姓,十几年来内讧不断。

    那苏宁并没有去碎叶城,而是来到了热海南面的贺猎城,这里是黄姓突骑施人的老巢,他找到了实际控制着黄姓突骑施人的大酋长都摩支。

    都摩支今年约五十岁,长得身材高大,相貌十分丑陋,他听说石国的王宫大总管来了,便连忙命他进帐来见。

    “那苏宁,你找我有什么事,是你们国王派你来的吗?”

    那苏宁深深施一礼道:“尊敬的大酋长,我已经不是王宫大总管了,在两年前便被赶出王宫,流落到拔焕城做了一名商人。”

    “是因为你们国王权杖上的‘光明之眼’被盗那件事吗?”

    “是!我记得大酋长对那块宝石也很感兴趣,如果我把这块宝石的下落告诉你,大酋长能给我什么赏赐。”

    都摩支眯着眼笑道:“我是听说你们国王为这块宝石失去了两个儿子和王后,所以才感兴趣,不过你要先告诉我,这块宝石到底是为什么重要?我才能决定买不买你的消息。”

    那苏宁叹了口气,缓缓向都摩支诉说出了宝石的来历。

    “这块宝石是四百年前由波斯拜火教教主带到康国,传说它是光明神阿胡拉马兹的三个化身之一,在宝石里可以看到他的眼睛,所以又叫做‘光明之眼’,一直供奉在康国萨末健的袄祠之内,四十二年前,大食悍将屈波底攻克萨末健,焚毁了袄祠,‘光明之眼’几经辗转,最终落到石国先王的手中,被镶嵌在权杖上,成为石国王权的象征,在国王的众多子嗣中,谁得到‘光明之眼’,谁就能继承王位,可是两年前,国王病重,这块宝石便离奇失踪了,三王子坎波也同时失踪,至今下落不明,我也因为这件事被赶出了王宫。”

    都摩支背着手走了几步,好奇地问道:“你是说谁得到‘光明之眼’,谁就能继承石国王位,是这样吗?”

    “确实如此,这是先王定下了规矩,不过前提必须是石国的王子。”

    “这个我知道!”

    都摩支一摆手道:“好吧!我买你的消息,你出什么价格?”

    “我不要钱,只要大酋长把顿多银山给我开采五年,并约束部众不要骚扰它,就可以了,五年后,我把银矿交还给大酋长。”

    “你算得到挺精明,好!我们就一言为定,你说,那块‘光明之眼’现在在哪里?”

    “在凌山口粟楼烽戍堡一个姓李的唐军士兵手中。”

    .......

    那苏宁走了,旁边都摩支的儿子都罗仙笑道:“这个粟特人倒也不贪心,我以为他要独占顿多银矿呢!”

    都摩支笑道:“这是他聪明之处,他知道我不会真的给他顿多银矿,所以只提开采五年,也好,让他先组织人力挖矿,过几年后,等他经营起来,我们再接管银矿,那时我们还担心什么呢?”

    “可是父亲要那块宝石又有什么用?”都罗仙眉头一皱又问道。

    都摩支老谋深算地笑了,“这你就不懂了,石国不就是一直想染指碎叶川吗?要和咱们结盟,等有这块宝石,我就扶持二王子远恩登位,等那时不是石国吞并碎叶川,而我都摩支吞并他石国。”

    说到这里,都摩支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我知道你一直想娶石国的俱兰公主为妻,等拿到这块宝石,我就拿它作为聘礼,为你正式提亲。”

    都罗仙的眼中露出期盼之色,他兴奋地道:“父亲,让我去夺取这块宝石。”

    都摩支的眼中流露出一丝阴鹜之色,“我也是这个意思,粟楼烽戍堡,我早就想拔掉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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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石国确实有一枚举世无双的宝石,怛罗斯之战后,主将齐雅德就是要寻找这块宝石献给哈里发阿拔斯。弟兄们!还有推荐票的,砸来吧!!

第七章 突胡来袭

    时间过去了半个月,这一天,轮到了李庆安的第五火去凌山烽火墩戍卫,烽火墩位于凌山道的出口处,修建在一座悬崖峭壁之上,靠绳梯攀登上去,在悬崖下又修有一座羊马城,用于存放马匹,燉里会存储半个月的食物和清水,每十天换一班岗。

    烽火墩一般驻兵五人,早晚各点一注烽火,表示平安无事,如果发现小股敌军来袭,则点两注烽火,若是大队人马进攻,就要点三注烽火,而早晚没有烽火点起,那就意味着烽火燉被贼人袭破了。

    “火长,看!那里就是凌山烽火燉。”远远地,贺严明指着一座石笋似的孤山笑道。

    李庆安还是第一次来凌山烽火燉,他骑在马上呆呆地望着这座外形极像笋一样的石峰,它竟是如此熟悉。

    就是它,一个多月前的暴雪之夜,他就是在这座石峰下听到了剧烈的马蹄之声,当他奔过去时,便来到了一千三百年前的大唐。

    难道这座石峰隐藏着穿越时空的秘密吗?李庆安紧咬嘴唇,狠狠一抽马,向石峰疾奔而去。

    石峰依旧,和一千三百多年后并没有什么区别,李庆安在一堆乱石中绕石峰走了一圈,他的心渐渐平静了,怎么可能找到回去大门?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见绳梯已经从上面抛下,便对众人道:“天色已晚了,大家上去吧!”

    唐军一个接一个地爬上了高高的烽火台,李庆安试了试绳子,也一步一步地向峰顶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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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经深了,天空没有一片云,一轮圆月在这一碧无际的大海中航行,孤独地撒下了一地清冷的光辉,地上,山峰上都染上一层银白色,夜非常安静,只听见凌山的夜风在尖利地呼啸着。

    李庆安独自一人坐在烽火台顶上,呆呆地望着天空的明月,今天的一个意外发现勾起了他的乡愁,他思绪飞越了一千三百年的时空,回到了遥远的故乡。

    故乡的老宅,那只午后慵懒的白猫,轻手轻脚地从墙头走过,母亲坐在山墙下细细缝补着准备寄向远方儿子的包裹,头上又添了几丝白发,父亲在小巷口依旧一丝不苟地修理着自行车,谁会想到这个再普通不过的修车老伯的小儿子居然是全国射箭冠军。

    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此生何年,他还能再见一眼生他养他的父母吗?

    “火长想家了吗?”

    身后传来了老兵韩进平的声音,他走到李庆安身旁坐下,望着一轮圆月道:“每三年就会有两个月的假期,那时火长就能回洛阳看看了。”

    李庆安看了他一眼笑道:“其实也不是想家,我父母双亡,老宅也被我卖了,就算回洛阳我又能去哪里?”

    他摇了摇头,又问韩进平道:“老韩,你家在哪里?怎么会来安西从军。”

    “我不是长征健儿,是被流放到安西的。”

    “流放?”李庆安微微一怔,他也知道过许多文人士大夫得罪皇帝被流放边疆,这个韩进平.....

    韩进平淡淡一笑道:“我原本是明经科入仕,授丹徒县县尉,因一怒之下杀了辱我妻的县令,乡人联名保我,便免了死罪,被发配到了安西,我在戍堡已经呆了四年多了。”

    “那你父母妻儿呢?”

    “在老家。”

    韩进平怀中摸出一幅皱巴巴的画,画上是一名虎头虎头的男孩,他爱怜地***着画像笑道:“这是我儿子韩越,三岁时我离开他,现在他应该八岁了。”

    李庆安刚要说话,就在这时,远方隐隐传来了一阵马蹄声,蹄声十分密集,似乎很远,可又感到很近,是从凌山方向传来,两人对视一眼,一骨碌站起身,快步走到眺望口,向北方望去。

    月光下,他们隐隐看到黑压压的大群小黑点正朝这边疾驰而来,越来越近,马蹄声沉闷,似乎包裹了厚厚的麻布,大队骑兵瞬间冲过了烽火台,足有数百人之多,仿佛一群饥饿的狼群,向戍堡方向猛扑而去。

    ‘突...骑施人!’

    韩进平浑身发抖,他指着向戍堡方向奔去的骑兵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转身便跑,“我去点烽火!”

    “别急!”

    李庆安一把抓住他,凝视着远方那群在月下奔腾的敌军,眼中竟有一丝兴奋和期待.....

    三支烽火熊熊燃起,这是有大群敌军来袭的警报,火光冲天,在黑夜中异常明亮,几名黑影从悬崖下来,骑马离开了烽火燉,向戍堡方向疾驰而去。

    .......

    “快看,烽火,三支烽火!”

    粟楼烽戍堡,一名哨兵忽然发现了远方凌山烽火燉的报警,另外两名哨兵顿时慌了手脚,一人跑去点烽火,另一人抡起铁棍,‘当!当!当!’地敲响了警钟,刺耳的警钟声顿时将整个戍堡都惊动了。

    熟睡中的荔非元礼被惊得跳了起来,大吼道:“出了什么事?”

    “戍主,凌山烽火燉有三支烽火燃起。”

    “什么!”荔非元礼惊得目瞪口呆,他慌乱地一边穿盔甲,一边跑出去大喊:“所有人给老子统统到戍堡中去,突骑施人杀来了。”

    戍堡顿时乱了套,唐军们从帐篷里冲出来,他们夹着武器,抓起盔甲,连鞋都来不及穿,撒开光脚丫子向戍堡狂奔而去,他们用巨石抵住铁门,三支烽火冲天燃起,向远方示警,唐军们张弓搭箭,等待敌军的到来。

    一刻钟后,一条参差不齐的火龙在远方出现了,这是突骑施人拿着火把,眨眼间,数百名突骑施骑兵如狂风一般横扫而过,叫喊声呼喝不绝,纷纷将手中的火把扔向帐篷,霎时间火光腾空而起,将戍堡照得如白昼一般。

    荔非元礼最初的慌乱已经没有了,他两手叉在胸前,靠在墙上望着外面的突骑施人低声骂道:“龟孙子们,你们就烧吧!烧干净了最好,老子再领新的。”

    “戍主,不对啊!”

    钱戍副发现了异常,紧张地道:“他们好像就是针对我们戍堡而来。”

    “让我看看。”

    荔非元礼探头看了看,只见约五百多名突骑施骑兵将戍堡团团围住,按理,他们这里没有什么油水,入境抢劫的突骑施人只会从戍堡旁飞驰而过,从来不会停留,可今天他们发什么毛病,穷疯了吗?

    “喂!”荔非元礼用突厥语大喊道:“老子这里没钱,你们到南边去吧!”

    回答他的是突骑施人的咒骂和一阵箭雨,箭雨呼啸而来,丁丁当当地射在戍堡石墙上,荔非元礼险些挨了一箭,他大怒,回头吼道:“给老子射,射死这帮龟孙子。”

    戍堡里的唐军纷纷向下射箭,突骑施骑兵发动了,他们绕着戍堡疾速旋转,唐军的箭很难射到他们。

    “快停下!”

    荔非元礼立刻意识到了不对,他大喊一声,“不要射了,给老子节约箭矢。”

    戍堡里霎时间安静下来,唐军停止了射箭,忐忑不安地望着杀气腾腾的突骑施人,这是十倍于自己的敌人,他们能熬过这一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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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百步杀人

    两里外的一块巨石后面,李庆安注视着猎猎火光中的数百名突骑施骑兵,这是他入唐以来面临的第一次挑战。

    可是对方有五百余人,李庆安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下,连同自己只有四个人,能以一当百吗?

    李庆安脑海里迅速思索着历史上他所知的以少胜多的战例,可是一切知识在眼前都不适合了,没有勇气,任何经典的战例都是花瓶。

    “把你们的箭壶解下一只给我!”

    几名唐军都愣住了,韩进平连忙劝道:“火长,你不能去冒险,他们可是突骑施正规军,不是寻常牧民,我们还是等拔焕城的援军过来吧!”

    “拔焕城到这里至少要两天,那时戍堡早被他们踏平了,把箭壶给我!”

    众人无奈,只得解下一只箭壶递给李庆安,贺严明犹豫一下道:“火长,让我跟你去吧!”

    “不用了,我一个人反而行事便利。”

    他拍了拍贺严明的肩膀,笑道:“小贺,你教我一句突厥语,‘有紧急情况’这句话怎么说?”

    “乌伦马妁不迦罗。”

    “我知道了,你们去远处等我,千万不要冒险跟来。”

    李庆安将五只箭壶挂在马上,一催马,迅速向西南方向奔去。

    突骑人为侦察唐军援兵北上,在五里外的西南角和东南角各布置了一名哨兵,在夜色掩护下,李庆安渐渐靠近了西南角的哨兵,马栓在一棵胡柳树上,一名突骑施骑兵正坐靠在树下喝水,昏黑中,他的身材十分高大,并没有感觉到危险已经来临。

    六十步外的一块大石后,李庆安摘下了他从拔焕城买回的七石硬弓,他从前射靶、射树、射动物,今天却是第一次射人。

    弓慢慢地拉开了,李庆安的嘴唇都要咬出了血,他深深吸一口气,控制住内心砰砰的狂跳,长箭瞄准了那张哈欠连天的血盆大口,慢慢将弓弦拉满,弦一松,狼牙箭闪电般射去,箭势强劲,‘扑!’一声,突骑施哨兵竟被一箭从口中射入,箭头透脑而出,连惨叫声都没有,便活活钉死在树上。

    李庆安后背湿透了,他没有时间去感受杀人的滋味,他飞奔而上,迅速剥掉了哨兵的外衣给自己换上,又摘下他的帽子戴上,随即把尸体拖到灌木丛深处,这才斩断了栓在树上战马缰绳,拉着马消失在黑夜深处。

    ........

    血腥的战斗已经开始了,唐军箭如雨下,密集地射向堡下的突骑施人,戍堡下已伏尸累累,数十名突骑施人被射死在城堡下,但后面的敌军却悍不畏死,他们铁了心似的要拿下戍堡,又有五十名突骑施人猛冲而来,他们抗着泥土包,要填平大门前的一道沟壑。

    远处,两百多名突起施骑兵也在马上放箭,箭雨密集,大部分都射在石壁上,也有射进堡内,唐军出现了伤亡。

    荔非元礼眼睛都杀红了,他大吼大叫指挥唐军射敌,“这边,射这边!那里,射那个高个子军官,他娘的!射偏了,你是吃屎长大的吗?”

    荔非元礼一巴掌把唐军士兵打飞,自己拉开弓,刚才那高个子突骑施军官却不见了,气得他乱放一箭,骂道:“他娘的,南方有肥羊女人不去抢,偏要来抢我们,这些突骑施人疯了!”

    突然,他看见数十名突骑施骑兵拖来一根撞木,呆了一下,不由向后退了两步,咧开嘴自言自语道:“完了,老子的小命今天要丢在这里了,东都的美人们,长安的美人们,老荔见不到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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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开它!”

    猎猎火光中,突骑施首领都罗仙暴跳如雷,他指着石堡大门怒吼着,为了一块宝石,自己的手下已经死了六十多人了,而宝石的影子都没见到,他开始有点心疼了,这些能征善战的手下可比任何宝石都重要。

    “杀进去,唐军一个不留!”

    二十人抱着撞木冲向戍堡大门,两边数十名突骑施人高高举起盾牌护卫,就仿佛一只巨大的百脚虫。

    这时,都罗仙身边不知不觉靠近了一名满脸涂得黝黑的突骑施士兵,他的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脸,忽明忽暗的火光中,没有人注意到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攻门的‘百脚虫’身上。

    “你有什么事?”都罗仙忽然发现了他,回头问道。

    来人嘴张了张,却说不出一句话,脸上露出了愤怒的表情。

    “他奶奶的,老子忘了!”

    他大吼一声,拔出寒光闪闪的横刀,劈头就是一刀,刀势迅疾无比,但都罗仙已经有了警惕,急闪身,躲过必死的一刀,他还是慢了一步,锋利的刀砍在他左臂上,‘咔嚓!’一声,都罗仙的胳膊被一刀砍断,他惨叫一声,夹马便逃。

    李庆安拨马向另一个方向逃去,跑出十几步,他却不甘心地扭过身,张弓一箭,正中都罗仙的后背,都罗仙身子晃了晃,从马上栽倒在地。

    突来的变故使所有人都惊呆了,片刻,突骑施人顿时乱成一团,有人去抢救首领,数十人则狂吼着去追赶这个大胆的刺客。

    李庆安纵马狂奔,他已撕去了碍手的长袍,扔掉帽子,露出唐军的明光铠甲。

    一边奔逃,一边扭身射箭,一箭快似一箭,箭如疾风劲雨,每一箭射出就有一名追兵惨叫落马,突骑施人也乱箭射来,丁丁当当地射在他的铠甲上,却没有能射穿明光铠。

    “他奶奶的,这铠甲不错啊!”

    李庆安信心大增,他早听说过五十步外唐军的弓箭射不透明光铠,天下最强大的唐弓尚如此,更不用说突骑施人低劣的弓箭了。

    李庆安在戈壁滩上策马疾奔,对地形的熟悉使他如虎添翼,他拉弓似满月,飞箭如流星,每一支箭扑向敌军,就宛如死神的一丝狞笑,十几里奔程,已经有二十几人被他射死,皆是一箭毙命,渐渐地,突骑施人开始犹豫了,追赶的速度放慢,他们被李庆安的神箭惊得胆寒心颤。

    李庆安冲上一座高岗,一轮金黄的满月下,他心中充满了一种杀人的快感,他猛地拉开弓,冷森的箭尖对准了追来的突骑施人,眼睛眯了起来。

    居高临下,高大威武的李庆安宛如天神一般,一声弦响,长箭呼啸而至,最前的一名骑兵迎面被一箭射穿了头颅,惨叫一声栽落下马。

    最后的十几名突骑施骑兵吓得魂飞魄散,纷纷调头便逃,李庆安仰天大笑,杀人的滋味竟是如此畅快淋漓。

    “拿命来!”

    李庆安纵马追赶,茫茫无边的戈壁上,李庆安俨如一只天山猛虎,在追赶一群吓破了胆的西域野狼,他的箭如梨花纷飞,浸透了突骑施人的血,当他将最后一人射杀时,终于忍不住仰天长啸。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渡阴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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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安西副帅

    十天后,一队五百人的骑兵从戈壁滩上飞驰而过,他们冲上一座高岗,驻马远眺,为首之人是一名三十五六岁的唐军将领,他注视着远方,马鞭一指白雪皑皑的的凌山,对左右道:“总有一天,我当率大军翻越凌山,踏平突骑施人老巢,重建我大唐碎叶军镇。”

    他一催战马,向山岗下疾冲而去,唐军纷纷跟上,片刻,他们便消失在戈壁深处。

    一个时辰后,骑兵队来到了粟楼烽戍堡,带伤的荔非元礼连忙率领手下出来迎接。

    “卑职不知都兵马使驾到,有失远迎,万望恕罪!”

    唐军将领扫了一眼众士兵,“这次你们杀敌有功,每人赏钱二十贯,上田十亩,记功一次,戍主荔非元礼升大石城镇将。”

    荔非元礼犹豫一下,他上前磕头谢道:“多谢都兵马使恩赏,属下不愿升官,只恳求让我加入陌刀军。”

    “好!我成全你,从现在起,你就是陌刀军裨将。”

    “多谢都兵马使!”

    荔非元礼大喜过望,进陌刀军是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愿望,和他一起从军的李嗣业因为陌刀而声名鹊起,而他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戍主。

    唐军将领又从戍堡唐军中一一扫过,最后目光落在身材高大的李庆安身上,他后背一把大弓,英姿勃勃,在唐军士兵中是如此显眼,便问道:“一人射杀四十名突骑施人的火长就是你吗?”

    李庆安从戍兵中走出,他上前躬身施礼道:“卑职李庆安,参见将军。”

    将领打量了他一眼,问道:“我听说了你的名字,你是哪里人?”

    “回禀将军,卑职是东都洛阳人。”

    “东都人!”唐军将领点点头道:“拿你的弓箭给我看看,是什么样的弓,居然能射死四十名突骑施人。”

    李庆安将弓献上,唐军将领拉了一下,笑道:“和我一样,七石弓,不过这是把劣弓,它真的能射死四十人?”

    “回禀将军,射死突骑施人的不是我的弓箭,而是我的勇气。”

    将领仰天大笑,“说得好!”

    他笑声嘎然而止,身子微微前倾,眯眼指着自己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卑职不知。”

    “你居然不知道?”

    将领眉毛一挑,傲然道:“告诉你,我就是安西副都护,安西四镇都兵马使,高仙芝。”

    “原来你就是高仙芝!”

    李庆安脱口而出,却把荔非元礼吓了一大跳,哪有这样说话的,“七郎,不得无礼!”他低声斥道。

    高仙芝却不在意,他笑了笑,回头对亲兵一招手,亲兵举过一把大弓,将领把弓递给李庆安道:“这是京城第一良匠所制,名百兽,你试试看,能否拉开?”

    李庆安接过弓,两膀较力,弓被拉开了,这也是七石硬弓,但劲力更强大,手感非常舒适,比他在拔焕城花五贯钱买的弓箭不知强上多少倍。

    高仙芝见他能拉开这把弓,不由点了点头,果然有点力气,他又随手用剑挑起一顶头盔,对李庆安道:“你去百步之外,射这顶头盔。”

    旁边拔焕守捉使贾崇瓘大吃一惊,连忙劝道:“副帅,不可这样冒险。”

    高仙芝没有理会他,他见李庆安没动,不由脸一沉,哼了一声问他道:“你不敢吗?”

    “大帅既不畏死,我又有何惧?”

    李庆安调转马头,奔到一百五十步之外,抽出一支长箭,瞄准了高仙芝剑上的头盔,就在这时,高仙芝猛地将头盔向左首一抛,李庆安的箭也脱弦而出,箭直奔空中的头盔而去,不等头盔落地,一箭便射穿了它。

    唐军顿时爆发出一片喝彩声,“好箭法!”

    李庆安策马上前,拱手道:“卑职幸不辱命!”

    一名亲兵拾起头盔,献给了高仙芝,高仙芝看了看,见箭杆上刻着‘凌山血箭’四个字,不由呵呵地笑了,“既然你想做凌山血箭,那我就将这个绰号送给你。”

    “多谢大帅美意。”

    “一个小小的绰号算不了什么。”

    高仙芝指着他手上的弓箭笑道:“这副弓箭归你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身边的牙将。”

    戍堡唐军一声惊呼,人人都露出了无比羡慕的眼神,李庆安竟然做了高帅的亲兵牙将。

    李庆安抱拳施礼,“谢大帅提拔,我想带几名属下同去,不知大帅能否恩准?”

    “可以!”

    半个时辰后,大队人马起拔,浩浩荡荡向南面驶去。

    ........

    “头儿,咱们真要去龟兹城吗?”路上,兴奋不已的贺严明低声问道,他很幸运,也被李庆安一同带去。

    “怎么,不想去吗?不想去的话你可以回去。”李庆安笑道。

    “不!不!不!我怎么会不想去,戍堡那个鬼地方我呆够了。”

    “老韩呢?”李庆安又回头问韩进平道。

    韩进平叹了口气,“我当然很高兴,留在戍堡,早晚会死在突骑施人手中。”

    “你说他们会报复?”

    韩进平点点头,“突骑施人记仇心极强,即使不是针对戍堡,也会时常入境侵犯,凌山不得安宁了。”

    “你们放心吧!高帅已经安排好了。”

    旁边出现了一个年轻的胡人军官,他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英俊、健壮,仿佛浑身蕴藏着尚未释放的巨大能量,一双湛蓝色的眼中微微闪烁着奇特的光芒。

    他的笑容十分明朗,让人感到亲近,“高帅已经安排好了,戍堡的兵力将增加到一百人,加强防御工事,另外大石城也将驻军五百人,保证让突骑施人有来无回。”

    李庆安对他很有好感,便拱手笑道:“如此,我就放心了,请问兄台尊名?”

    “在下白元光,原是龟兹王子,现为唐军一员。”

    “幸会!以后请白兄多多关照。”

    “李将军.....“

    “白兄不妨叫我七郎。”

    白元光点点头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七郎,你的箭法我已瞻仰,果然高明,一百五十步外一箭穿头,堪称我安西第一箭,但不知七郎文的如何?”

    李庆安一阵惭愧,他连《论语》都没读过,何以谈文。

    “抱歉,我仅识字而已,胸无半点文墨。”

    白元光仰头大笑,笑得李庆安面红耳赤,不由有些愠怒道:“从军之人,要那么多文才做什么?”

    白元光停住笑声,歉然道:“七郎有所不知,我们安西军的文不是指读书写字,而是指马球,我是想问七郎马球打得怎么样?”

    李庆安一颗心微微放下,不是让他写诗作赋就好,他笑了笑道:“说起来难为情,我还从来没有打过马球。”

    白元光心中一阵惊讶,从来没有打过马球,这简直不可思议,但他脸色却没有表现出来,欣然笑道:“七郎这么高明的箭法居然不打马球,简直就是暴殓天物,如果七郎愿意,我们可以一起切磋马球技艺,如何?”

    “那我求之不得,只要白兄不嫌弃我不懂就行。”

    白元光呵呵大笑,催马到前面去了,远远听他对另一人笑道:“成公,他答应了。”

    这时,旁边贺严明这才低声对李庆安道:“这个白元光可是安西第一马球高手,去年曾率安西队去长安参赛,获得大唐第三名,我估计他是嫉妒你箭法高明,才想在马球上羞辱你。”

    “小贺,休得胡言!”

    韩进平一旁斥道:“安西男儿都是堂堂正正的,哪有你那样的小肚鸡肠。”

    李庆安笑而不语,打马球,他倒很想试一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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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又见小娘

    龟兹自古就是天山南麓的经济、交通中心,也是西域三十六国的强国之一,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安西都护郭孝恪南击焉耆,北破突厥,一举从突厥军手中夺回了龟兹。

    疏勒、于阗等地的突厥军队全都望风而降,天山以南失地尽为唐朝收复,唐太宗命郭孝恪将安西都护府从高昌迁往龟兹,恢复两汉以来的旧制;同时宣布正式建立龟兹、焉营、疏勒、于阗四镇,统归安西都护府辖制,至今已过去了百年。

    尽管百年来安西都护几度沉浮,但它依然被大唐王朝牢牢控制在手中,并设立了安西节度使,驻兵二万四千人,以镇、城、守捉、戍堡、烽等五级军事机构为依托,建立了一套严密的防御体系,以龟兹为中心,镇守着西域的万里江山。

    目前安西大都护是大唐相国李林甫兼任,安西节度使是夫蒙灵察,高仙芝时任安西副都护,四镇都兵马使,是安西的第二号人物,拥有一支五百人的亲兵护卫。

    李庆安便是这支亲兵护卫军中的一名牙将,牙将是一种军职,属于低级军官,在某种程度上它不是朝廷的正式官职,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将官,安西至长安路途遥远,立功封赏须一级级上报,批复下来往往需要大半年时间,所以高仙芝封他为牙将,就是一种临时性的授官,为了及时表彰他的军功。

    虽然李庆安的升迁被戍兵们所羡慕,可实际上他并没有什么事情,高仙芝出行他护卫左右,高仙芝在龟兹时他就闲暇下来了,或练习骑射、或打马球,偶然也能获假离开军营上街游玩。

    这天傍晚,李庆安和几名同僚相约来‘中原酒肆’饮酒,龟兹城是龟兹国的都城,比拔焕城大上一倍,人口也比它多得多,店铺密集,往来商贾众多,十分繁荣热闹,他们来的这家酒肆也是一个汉人所开,分上下两层,宾客满座,生意十分兴隆。

    和李庆安一同喝酒的有三人,一个是白元光,另一人叫段秀实,这两人和李庆安一样,也是牙将身份,还有一人军职比他们高,叫席元庆,是高仙芝的心腹爱将。

    其实这几人都是大唐名将,李庆安小时候还读过段秀实不畏豪强的故事,如果在他几个月前,他或许会惊讶、感慨不已,可现在他已经没有这个心了,说不定千年后,他李庆安的名字也会镌刻在历史长廊之中。

    “七郎,想不到你竟有如此超然绝伦的马球天赋,才练习这么短时间,便已能跻身高手行列。”

    说话的是段秀实,他也是马球高手,去年代表安西赴长安参赛,用今天的话说,他是安西马球队的领队,李庆安刚来龟兹时连球杖都没碰过,练习才短短数十天,便竟能和他们比肩抗衡了,这让他们叹服不已。

    “来!七郎,我敬你一杯。”

    段秀实举起酒杯和李延庆碰了一下,又笑道:“就凭你现在的水平,再练一年,安西第一马球高手的称号也非你莫属了,等后年我们一起进京参加马球大赛,冠军就是我们囊中之物。”

    “进京!”白元光喝了点酒,也失去了平时的沉静,他重重一拍桌子,恨恨道:“一定要干掉范阳军马球队,报我们去年那一箭之仇。”

    这时席元庆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你们不要老是马球、马球,要想想怎么样才能捞到打仗立功的机会,

    他心情有些不好,喝了几杯闷酒,心潮起伏,不由长叹一声道:“大丈夫在世不过短短数十年,这样一年年过去了,我已三十有二,几时才能痛痛快快打一仗,立下不世功劳,封荫妻子。”

    “明年吧!我估计明年我们都将有一次打仗的机会。”李庆安微微一笑道。

    “你有什么依据?”几个人见李庆安说得非常自信,都不由一愣。

    李庆安知道,明年是天宝六年,历史上的这一年将有一场关系到高仙芝命运的战争,战争的具体细节他不知道,但他却知道大方向。

    “我的依据很简单,大唐积蓄了力量几年,该是对吐蕃用兵的时候了。”

    “你是说小勃律?”段秀实沉吟一下道。

    “成公,你以为呢?”

    段秀实点了点头,“或许吧!吐蕃扼住小勃律要道,不仅使大唐失去吐火罗,而且小勃律也成为吐蕃侵犯安西的后援之地,也使突骑施勾结吐蕃成为可能,开元以来,大唐三次征伐小勃律,三次失败,现在突骑施人衰败,时机渐渐成熟,我也觉得不是明年就是后年,大唐肯定还要再征小勃律。”

    “那我们就等待这一天,大家干杯!”席元庆一举酒杯。

    “干!”四人将酒一饮而尽。

    就在这时,楼梯口上来一个年轻的女子,窄袖短襦,榴花长裙,后背弓箭,手执一把三尺青锋,四周张望,似乎在寻找空位子。

    李庆安一下愣住了,冤家路窄,她怎么也来了龟兹?

    “雾娘,这里,这里!”段秀实忽然向她招手喊道。

    “成公和她认识?”

    李庆安瞥了一眼段秀实,叫得这么亲热,该不会是他的什么情人吧?

    段秀实呵呵笑道:“龟兹城没有人不认识她,很快你也会认识了。”

    那女子听有人叫她,回头找了一圈,忽然看见了他们几个,不由大喜过望。

    “段小剑、白蜡棍,还有席慢枪,你们怎么在这里?”

    她笑着跑了过来,忽然一眼看了李庆安,呆了一下,失声道:“你怎么也在这里?”

    李庆安干笑两声道:“我是来给你送豹皮的,你既然付了钱,货当然要给你。”

    “一张破兽皮,我才不稀罕呢!”

    女子撇了撇嘴,用劲推了一下白元光,“白蜡棍,你坐过去点。”

    她坐了下来,向伙计招了招手,“小二,给我先来一块饼,我肚子饿坏了。”

    白元光殷勤地给了她倒了一杯酒,笑问道:“雾娘,这几个月你跑哪里去了?怎么会认识我们新弟兄?”

    “我去拔焕城和疏勒逛了一圈,累得不行。”

    雾娘像个男孩子似的将酒一饮而尽,俏丽的脸升起了一抹霞红,她瞟了一眼李庆安,忽然想起他居然不肯卖给自己豹皮,不由狠狠瞪了他一眼,道:“你们三个,这个家伙在拔焕城欺负我,你们替我狠狠教训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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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马球风波(上)

    “喝酒!喝酒!”

    白元光用胳膊拐了段秀实一下,顾左右而言他道:“成公,今天这家酒肆的菜不错,是不是换厨师了?”

    “哈哈!是不错,小二,再来一盘红烧鱼。”

    “你们!”雾娘气得重重一拍桌子,“你们帮他欺负我,我告诉封二叔去。”

    李庆安的头忽然有点大了,叫封常清为封二叔,这个雾娘难道是......

    这时一直不说话的席元庆笑道:“七郎,你可能还不认识雾娘吧!她就是我们高帅的小女儿,外号叫....”

    “席慢枪,不准你说!”雾娘急了,狠狠瞪了席元庆一眼,席元庆连忙举手笑道:“好!好!我不说就是了。”

    雾娘瞥了一眼李庆安,“喂!你叫什么名字?”

    李庆安连忙笑道:“我叫李庆安,他们都叫我七郎,那豹皮你若不要了,我明天就拿去卖掉。”

    “那是我掏钱买下的,你敢卖!”

    停一下,雾娘又问他道:“那你用什么兵器?”

    李庆安一咧嘴,这小娘该不会是想给自己起外号吧?

    白元光最是幸灾乐祸,他连忙道:“雾娘,七郎是用弓箭。”

    “那好,以后我就叫你李臭弓,我说李臭弓,明天把豹皮给我送来,听到了吗?”

    其他三人听李庆安得了个李臭弓的外号,都忍俊不住,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李庆安苦着脸,暗暗忖道:“他奶奶的,高仙芝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

    ........

    喝完酒,高雾先回府了,段秀实和席元庆另有事情,白元光和李庆安一路返回军营。

    “七郎,你可别小瞧雾娘,她弓马娴熟,剑法很高,几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我看得出,你们都很喜欢她,对吧!”

    “是!安西军上下都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性子爽快,而是因为她很仗义,看见有不平之事,她就要管,去年康怀顺的儿子在街上鞭打士卒,被她看见了,不仅把康怀顺的儿子狠揍一顿,还逼他向士卒道歉,现在想想都解气。”

    李庆安点点头,他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着问道:“她外号叫什么?”

    白元光哈哈一笑,“她最喜欢给人起外号,所以大家也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高脚凤,不过你可千万不能在她面前提起,她好像对你特别不满。”

    李庆安不觉哑然失笑,高雾的个子很高,一双腿又长又细,可不就是一只高脚鸡吗?

    “七郎,对了,我有件事险些忘记告诉你了。”白元光重重一拍脑门,连忙道:“明天有场马球赛,你可要参加。”

    李庆安欣然点头笑道:“我还没有正式比赛呢!正好用实战来检验一下。”

    ........

    马球在大唐之盛,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上至帝王权臣,下至走卒小贩,无人不酷爱这项运动,它要求参加者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高超的骑术和精准的射击,还要有最坚韧的意志和无比灵敏的反应。

    马球从它诞生那天起就被称为‘军中戏’,是大唐军人必须的一项训练,大唐高水平的马球手大多出身军队,尤其是骑兵众多的边军,更是人材辈出,马球在安西军也同样深受喜爱,拥有众多高水平的马球手,在去年春天大唐举行的马球大赛中夺得第三名。

    李庆安接触这项运动仅仅数十天,便已经表现出了超然绝伦的天赋,他捕捉战机的能力和临门一杖的精准,令无数人深为赞绝,他现在缺的只是一种大赛经验,这种经验需要在一次次比赛得以磨砺。

    今天这场比赛是夫蒙灵察亲兵队和高仙芝亲兵队之间的一场比赛,这两支队伍中拥有安西最优秀的马球手,高仙芝这边是段秀实、白元光,李庆安,贺拔余润等名将,而夫蒙灵察那边则拥有白孝德、荔非守瑜、柳青、刘志奎等高手,两边各出十人,在龟兹马球场上举行了这场比赛。

    马球场长约千步,相当于现在的三个足球场大小,球杖长三尺,外形如偃月刀,球大小似橙子,而球洞是一块木板上挖出一尺见方的圆洞,后面编以软兜,以打进对方球洞为赢。

    全场比赛共分上中下三局,每局时长一柱香,进球多者获胜。

    这场比赛吸引了五千余人观战,不仅有士兵、军属,而且龟兹城的许多平民也闻讯赶来观战。

    在马球场旁的观兵台上坐着节度使夫蒙灵察,副都护、四镇兵马使高仙芝,监军边令诚,副都护程千里,押衙毕思琛、行官王滔、长史康怀顺等安西军一班文武高官。

    夫蒙灵察年约五十余岁,双眼细长,皮肤黝黑,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他的身子变得有些肥胖了,已经没有了当年率军南征北战的威武和雄心壮志。

    他看了一眼高仙芝,眯着眼笑道:“仙芝,我们照例设个彩头如何?”

    高仙芝欠身笑道:“可以!”

    “那好,老规矩,我们各出五十贯,胜者得之。”

    旁边监军边令诚笑道:“咱家也凑个趣,我有一颗明珠,哪队获胜,就归谁。”

    “边公公,一队有十人,可你只给一颗明珠,获胜后怎么分啊!”

    坐在高仙芝身后的女儿高雾插口笑道。

    “雾娘,大人说话,你不要多嘴。”高仙芝轻轻斥责女儿一声。

    夫蒙灵察笑了,“雾娘说得很有道理啊!监军,你就不要吝啬了,就再掏点钱来助助兴吧!”

    边令诚干咳两声,点头笑道:“既然雾娘有意见了,咱家就不得不出血了,我再出一百贯,胜者得之。”

    “那明珠呢?”高雾不依不饶问道。

    边令诚捻出一颗核桃大的明珠,在她面前一晃笑道:“若你的破刀烂枪队赢了,这明珠就归你!”

    “真的吗?”

    高雾大喜,她拢声大喊道:“段小剑、白蜡棍、李臭弓,你们要拼命啊!”

    周围的安西军纷纷笑了起来,夫蒙灵察也哈哈大笑,笑罢,他问道:“雾娘,李臭弓是谁?”

    “就是、就是....”高雾忽然忘了李庆安的真名。

    “就是那个单弓独箭,射杀四十名突骑施骑兵的李庆安,我收他做了牙将。”高仙芝接口笑道。

    这时,有人轻轻哼了一声,小声道:“稍有点本事,便立刻收为私有,不知道的,还以为安西军姓高呢!”

    高仙芝勃然变色,站起身厉声喝道:“程都护,你说清楚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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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马球风波(下)

    安西人人都知道高仙芝和程千里不和,这并不是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官场中最常见的僧多粥少问题,夫蒙灵察是一把手,这无可争议,但二把手该是谁,那就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了。

    资历派认为,程千里早在夫蒙灵察的前任盖嘉运时代便是副都护了,资历甚至比夫蒙灵察还高,也没有退居二线,按理,就算委屈当不了一把手,那二把手也非他莫属了,可偏偏杀出个高仙芝,抢走了都兵马使的掌兵大权,硬生生把程千里挤成了三把手,这就着实令人愤慨了,所以在资历派的眼里,程千里是受了委屈。

    但在实力派的眼中,高仙芝却是受害者,实力派认为,安西非中原,担负守土拓疆的重任,所以真本事要远远比所谓资历重要得多,程千里空有资历,而军功不著,这就说明他能力有限,做不了大事,不能成为独镇一方的诸侯。

    相反高仙芝虽年轻,但南征北战,军功卓著,天宝元年,原来归附大唐的西突厥达奚部落举兵反叛,从哈密一带逃到了碎叶,高仙芝率领二千骑兵万里追击,追达奚部落到碎叶,将他们斩尽杀绝。

    由此可见高仙芝卓越的指挥才能,而程千里时时进谗言,处处设障碍,这就让实力派人替高仙芝打抱不平了。

    今天,程千里再度发难,而且话说得极重,安西军姓高,这话什么意思,如果高仙芝保持沉默,恐怕不久一纸圣旨就会把他抓入京中问罪了,这是程千里的策略,逼高仙芝在节度使面前发作。

    见高仙芝发作,程千里却装聋卖哑,不理睬他,高仙芝忍无可忍,单膝跪下,对夫蒙灵察道:“大帅,我高仙芝行得端,走得正,可有人却屡屡陷害,恳请大帅为我正名,若不然就请大帅罢了我都兵马使之职,请能者担任。”

    人人在谈论程、高不和的根源时,往往只会看到军权归属的问题,却很少有人会注意夫蒙灵察在这个问题上的责任,可事实上,夫蒙灵察才是程、高不和的真正罪魁祸首。

    很简单,作为一把手,制造部下的不和是他的领导艺术,若部下团结和睦,那一把手的危机就会出现了,这也就是夫蒙灵察一手提拔少壮派高仙芝的根本原因,刻意制造不和的根源,用高来遏程,再反过来用程来制高,他则坐享渔翁之利。

    夫蒙灵察连忙把高仙芝扶起来坐下,安抚他道:“仙芝,不要为这种小事大动干戈,程都护的意思是说仙芝要多给李庆安这样有作为的年轻人一点锻炼的机会,放在身边有点可惜了,并没有别的意思,监军,你说我说得对吗?”

    边令诚却似乎什么也没有听见,他大声鼓掌,“好球!”

    停下来,他茫然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夫蒙灵察暗骂一声老狐狸,便呵呵笑道:“没事!没事!大家看球。”

    ......

    比赛早已经开始了,球场上,球飞如疾电、马奔似狂风,两支球队你争我夺,拼斗得异常激烈,两边的士兵喊得声嘶力竭,如痴如狂,手掌都拍肿了。

    两支马球队势均力敌,交锋数十次,各有胜负,不过今天高仙芝亲兵队多了一个新人,他便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李庆安的马术没得说,已经不亚于最优秀的骑手,球场上他神出鬼没,总是出现在对方防守的空档处,球随即向他飞来,让人感觉他仿佛和鞠球心意相通,这就是捕捉战机的能力,超人一等,而且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击球精准更是百步穿杨,第二个球便是他五十步外,一杖击球进洞。

    第三支香只剩下一点点了,一声脆响,马球打到了左边,在对方夹击之前,白元光又一记挥杖将球又长长地调到右首,大喊道:“七郎,接这一球。”

    李庆安纵马疾奔,对方的两名高手荔非守瑜和柳青催马左右夹击,阻拦他前行,李庆安轻轻一调马头,战马仿佛和他心意相通,轻巧向侧面一纵身,甩开了两骑的夹击,轻灵的迈开长腿,向马球疾追,就在马球即将落地的瞬间,李庆安赶到了,他侧身一击,球杖击中了马球,强劲的力量使马球宛如一根直线向球洞呼啸而去,三十步外,球仿佛长了眼睛一般,精准地射入一尺见方的球洞。

    李庆安举杆高喊,“进了!”

    十比九,锁定了胜局,士兵们顿时欢声雷动,高雾更是激动得尖声喊叫,巴掌都拍红了。

    “李臭弓,打得好!”

    高仙芝却目光闪烁,显得有点心事重重,虽然刚才那件事最后是不了了之,但他却敏感地捕捉到,夫蒙灵察其实是有点偏袒程千里了,程千里以一个副都护的身份说出了安西军姓高这样大逆不道的话,夫蒙灵察居然一点斥责的意思都没有,这说明什么,说明夫蒙灵察也有一点对自己不满了。

    或许自己在处理粟楼烽戍堡这件事有点触怒了他,高仙芝知道,这不是因为收李庆安为亲兵牙将一事,而是自己擅自将戍堡的兵力增加到了一百人,这等于是改变了粟楼烽戍堡的地位,突破了上戍堡的兵额,应该是这件事触怒了夫蒙灵察。

    想到这里,他偷眼向夫蒙灵察望去,恰好夫蒙灵察也向他瞟来,细长的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捉摸的眼神,两人目光一触,又立刻分开了。

    夫蒙灵察心中冷冷哼了一声,这个高仙芝越来越嚣张了,有点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有机会要好好敲打敲打他一下才行。

    这时比赛已经结束了,高仙芝亲兵队以十比九获胜,高雾高兴得蹦了起来,一把将边令诚手中的明珠夺了去,笑道:“边公公,这是我的了。”

    “你这疯丫头!”边令诚无可奈何,笑着摇了摇头。

    “我们侥幸获胜,求大帅封赏!”

    白元光等人排成一排,一起向夫蒙灵察讨赏,夫蒙灵察呵呵一笑道:“好!照老规矩,你们赢了彩头,不过今天是两百贯,监军又加了一百贯,恭喜了!”

    白元光等人大喜,一起躬身致谢,下去领赏了,这时,高仙芝却叫住了李庆安,“七郎,你等一下!”

    观战台上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人人都知道高仙芝要干什么,李庆安大步走上前,先向夫蒙灵察行一军礼,这才面对高仙芝,“请副帅吩咐!”

    高仙芝见他应对得体,不由点了点头,道:“七郎,你箭术高明,可是却屈身在我的门下,才能得不到发挥,是否感到不满?”

    “回禀副帅,卑职是军人,只知道服从。”

    “那好,从现在开始,你正式调入安西军斥候营,为第三队队正,以后不用在我身边了。”

    说完,高仙芝冷冷地看了一眼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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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内室密谈

    “程千里那个王八蛋!他别的本事没有,嫉贤妒能就有一套。”

    酒肆的一间雅室里,白元光破口大骂,他们马球队好容易得了一个高手,却被程千里给逼走了,使他心中郁闷之极。

    “元光,不要骂了,高帅自有他的想法。”段秀实叹了口气,小声地劝他道。

    “可是.....”白元光看了一眼李庆安,又把酒一饮而尽,把酒杯往桌上重重一顿,“这叫什么想法,好好的牙将却去当了一个队正,这不是变相降职吗?”

    李庆安却微微一笑道:“我倒觉得不错,先是当火长,又立功升为队正,一步步来,这样我心里才踏实,要不然我就会有一种飞的感觉,脚下可虚得慌。”

    “七郎说得不错,咱们军人就应该积功升迁,关键是要抓住打仗的机会,多多立下战功,而且七郎还年轻,不像我,已经三十二岁了,再不立功就没有机会了。”

    席元庆始终对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他犹豫一下,又问道:“七郎,你说明年的小勃律战役会打吗?”

    “会的!你相信我,一定有你立奇功的机会。”

    李庆安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对白元光笑道:“元光兄,你放心吧!我是斥候,肯定会四处游走,有机会我就过来和你们一起练球,就怕到时候我夺了你安西第一马球高手的称号,你会哭鼻子啊!”

    “哼!我的第一高手就那么好夺吗?我倒要抢走你‘凌山血箭’的称号。”

    “那好,我们打个赌,看谁先抢走对方的称号。”

    “一言为定!”

    两人一击掌,一起大笑起来。

    .......

    喝完酒,李庆安返回了军营,刚到营门口,有人却上前拦住了他,“七郎,我等你多时了。”

    黑暗中此人身材瘦小,一条腿略跛,此人正是封常清,从开元二十八年起,他便跟随高仙芝为侍从,屡立功劳,现在已升为都尉将军,掌管高仙芝军中刑罚,虽然他相貌丑陋,但他军法严明,刚正不阿,众人颇为惧他。

    “高帅要见你,你跟我来吧!”

    封常清话不多,转身便走,李庆安一路跟随他来到高仙芝在龟兹的府第,他们没有走正门,而是从侧门进了前院。

    “封将军,高帅找我何事?”

    “没什么,高帅就是想安抚你一下。”

    说到这里,封常清瞥了一眼李庆安,昏暗的光线中,只见他神态平静,没有丝毫不满的表情,封常清不由也暗暗点头,这个年轻人荣辱不惊,倒是一个大将之才。

    走到高仙芝书房外,忽然听见了激烈的争吵声,竟是高雾和父亲在争吵。

    “你明明可以把他留下来,你为什么要把他赶走,而且还降他的军职,你这样做对他公平吗?”

    “你对父亲是这样说话吗?”

    “爹爹,你其实是为了自己,便用他来做牺牲,你太自私了。”

    ‘啪!’地一声脆响,紧接着高仙芝的怒骂:“你给我滚!滚出去!”

    门开了,高雾捂着脸冲了出来,她见李庆安在院子里,忽然眼一红,从他身边迅速跑远了。

    “高帅,他来了!”封常清在门口向高仙芝禀报。

    高仙芝平息了一下心中的怒气,沉声道:“让他进来吧!”

    李庆安快步走进了高仙芝的书房,行一军礼道:“卑职参见大帅!”

    “别人都叫我副帅或者高帅,唯独你叫我大帅,这是为什么?”高仙芝淡淡一笑问道,他知道李庆功不是口误。

    “或许在我心中,大帅很快就会取彼而代之吧!”

    高仙芝目光严厉地盯着他,半晌,他的目光变得柔和起来,一摆手笑道:“坐吧!”

    “谢大帅!”李庆安坐了下来。

    “以后不要叫我大帅了,不要被人抓到把柄,知道吗?”高仙芝的声音很宽和,仿佛一个是长辈对晚辈的谆谆教导。

    “是!”

    “好吧!调你去斥候营,你有意见吗?”

    “没有。”

    “真的没有吗?”

    高仙芝的目光又渐渐锐利起来,他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说谎。

    “确实没有!”李庆安回答得很坚决。

    “为什么?”

    李庆安抬起头,他目光明亮注视着高仙芝,坦率地说道:“因为我觉得做你的亲兵牙将,我没有立功的机会。”

    高仙芝愕然,良久,他轻轻叹了口气,自嘲似地笑道:“莫非你也看出来,我已早不保夕了吗?”

    “高帅觉得朝不保夕了吗?”

    不知为什么,高仙芝在李庆安这个低级小官面前有些失态了,他长叹一声,背着手慢慢走到窗前,怔怔地望着天空一轮孤月发呆,他确实忧心忡忡,他的正式职务实际上只是安西副都护,这是一个四品的闲职,而都兵马使是夫蒙灵察的私授,他有权罢免,今天他感受到了夫蒙灵察对自己的不满,使他不得降了李庆安的军职,表示对程千里的让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高帅,其实你可以创造机会。”

    “你说什么?”高仙芝回头,惊讶地望着李庆安。

    “创造什么机会?”

    李庆安微微一笑道:“创造一次大的战役,比如向朝廷建议对小勃律用兵。”

    高仙芝低头沉思,他渐渐地他明白了李庆安的意思,眼睛亮了起来,小勃律一直是朝廷的心腹大患,田仁琬、盖嘉运、夫蒙灵察三任节度使都曾亲征过小勃律,结果都失败了,如果自己向朝廷上书,进攻小勃律时机已经成熟,那皇上会派谁去攻打呢?肯定不会再是夫蒙灵察,只能是自己。

    ‘或许在我心中,大帅很快就会取彼而代之。’

    高仙芝忽然体会到了李庆安说这句话的深意,他缓缓点了点头,李庆安的建议敲到了夫蒙灵察的要害,他已经老了,已经不能满足皇上开疆拓土的雄心。

    想到这,高仙芝欣慰地笑道:“七郎,你安心去斥候营,你从哪里跌下来,我就会让你从哪里爬上去。”

    .........

    李庆安离开了高仙芝的府第,慢慢返回军营,他仰望着天空的一轮明月,心中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豪情壮志,是啊!他来自后世,他比唐人多了一千三百年的见识,在这个历史上波澜壮阔的时代,他应该有所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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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石国胡女

    时光荏苒,转眼到了天宝六年的初春,这天上午,勃达岭山口忽然热闹起来,一支由数百头骆驼组成的商旅队从碎叶方向而来,驼铃声悠扬,眼看终于走出凌山,胡商们一齐欢呼起来。

    这些胡商显然就是岭右以善于经商而闻名的粟特人,他们牵着骆驼而行,打扮大同小异,身着白色的窄袖紧身胡服,头戴尖顶卷檐虚帽,腰间束一条万钉宝钿金带,脚穿长筒革靴,风尘仆仆,显示一路长途跋涉而来,骆驼上载着厚重的大箱子,箱子里装满宝石、珍珠、银器等货值高的名贵之物。

    另外还有二十几名年轻貌美的少女,她们是去长安当垆卖酒的胡姬,长安的天宝物华和收入不菲,百年来一直强烈地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胡娘东来,以至于在长安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但经过一路长途跋涉,尤其翻越高海拔的凌山,这二十几名少女都明显有些憔悴了,不过进入了大唐的国土后,每个人的脸上又渐渐变得神采飞扬,眼中洋溢着对长安的向往。

    这支庞大的骆驼队并不是一人独有,而是由一百多名商人结伴拼成了这支商队,为首的领队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名叫萨尔达,古铜色的皮肤,满脸深刻的皱纹里写满了人世间的沧桑,虽然年纪很大,但他仍和年轻人一样的步履矫健。

    在他身后跟着一名少女,少女也戴着一顶尖顶虚帽,帽檐下露出昭武女子特有五辫发,她姿容秀丽,肌肤晶莹洁白,一双湛蓝的眼睛如宝石般闪烁着明亮的光芒,过了凌山,她开始左右顾盼,似乎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显然她也是第一次来大唐,

    不过这名少女似乎和别的胡娘不同,她衣饰华丽、气质高贵,腰中佩戴着一把缀满宝石的短剑。

    她忽然眉头一皱,问领队的老人道:“萨尔达大叔,这里就是大唐么?我看和咱们石国也差不了多少啊!”

    老人笑了,“俱兰公主,这里是大唐的边境,当然和咱们那里差不多,过了河西走廊,进入陇右后,你就会发现不同了,等到了长安,我敢保证你会难以置信地惊叹。”

    “萨尔达大叔,那长安还有多远?”

    “还有万里之遥,至少还要三个月的行程。”说到这里,萨尔达大叔忽然醒悟,连忙拍拍脑门笑道:“我忘了,不能称你为公主,你改名叫石俱兰了。”

    他话音刚落,远方忽然传来了一阵急促马蹄声,一队骑兵出现了,他们沿着小河向这边疾速奔来。

    “有军队!”商队顿时一阵大乱,胡商们纷纷从革囊中取刀,石俱兰也咬了一下嘴唇,手紧紧地握在刀把上,萨尔达眺望半晌,忽然笑道:“不是突骑施人,是大唐边军。”

    维护丝绸之路的畅通,正是大唐边军职责之一,百年来,他们和来往胡商朝夕相遇,极少有伤人夺货之事发生,萨尔达放心下来,从革囊里取出了石国的关牒。

    片刻,一百余名唐军骑兵风驰电掣般驰来,他们个个身材魁梧,身披明光铠甲,后背圆盾、腰挎横刀,手握长槊,马上斜挂着弓弩箭壶,骑兵们一字排开,拦住了胡商的去路。

    从队伍中奔出一名军官厉声喝道:“你们是哪里的胡商,要去何地?”

    军官说的竟是一口流利的突厥语,大出石俱兰的意外,她不由仔细打量了一眼这名年轻军官。

    只见他年纪约二十三四岁,长得身材高大,额头宽阔而高轩,脸庞富有轮廓,一双深凹的眼睛里带着一种男人特有的严峻、冷静和阴郁,他的外貌不是突厥人,应该和其他唐兵一样,都是汉人。

    这名唐将就是李庆安了,他在斥候营呆了大半年,巡哨边境安全,积功升为斥候营旅帅,掌军一百人,这一年里他不仅箭术更为精湛,而且学会了突厥语,一年的时间,李庆安变得成熟了,他性格更加冷静和坚韧,渐渐成为了安西的一员名将。

    萨尔达倒不奇怪,边军中各族人混杂,胡人会说汉语,汉人会说胡语是很正常的事,他连忙递上关牒陪笑道:“我们是从石国来的商人,去长安经商,请问将军贵姓?”

    虽然唐军不会伤害胡商,但也不能得罪,奉承好了,没准还能赚一支免费的护卫队呢!天生具有商人头脑的粟特人总是随时随地在做生意。

    “我姓李,不是什么将军。”

    李庆安看了看石国的关牒,口气依然强硬,“夫蒙大帅有令,往来胡商入境必须先派人通报,你们不知道吗?”

    萨尔达苦笑一声道:“李将军,我们刚从石国来,怎么会知道夫蒙大帅的命令,请将军多多包涵!”

    他改成了熟练的汉语,显示着自己是常来大唐的商人,李庆安听他会说汉语,脸色略略和缓了一点。

    “大帅的军令是为你们好,去年夏秋以来突骑施人时有犯境劫掠,你这些带有重货的商人更是他们的目标,尤其你们还带着这么多年轻的女人。”

    说到年轻女人,李庆安瞥了一眼萨尔达身后的石俱兰,石俱兰被他锐利的目光扫过,她的心中不由跳了一下,似乎这个年轻军官看穿了她的身份。

    但李庆安的目光仅仅一掠而过,他把关牒还给了萨尔达,依然面无表情地令道:“把箱子打开,我们要例行检查。”

    萨尔达愣住了,这例行检查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他脸上露出一丝苦笑,看来,免费是不可能了。

    他连忙回去向商人们通报,商人队里发出一阵轻微的骚动,大家纷纷表示抗议,但他们的抗议没有任何意义,李庆安一挥手,士兵们纵马上前,用长槊捅刺骆驼上的箱子,一只大箱子的绳子被刺断,大箱子落地散开,里面的数百件银器滚落出来,主人张开四肢趴在银器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诅咒着,二十几名胡娘吓得瑟瑟发抖,俨如一群待宰的羔羊。

    石俱兰愤怒了,她奔到李庆安面前,捏紧了拳头喊道:“你们这样做,和强盗有区别吗?”

    李庆安上下打量她一眼,眯着眼笑了,“有区别,强盗是拿走你们的东西,而我们只是例行检查,强盗会剥光你的衣服,而我只是欣赏你的姿容。”

    石俱兰脸胀得通红,咬牙骂道:“你不是军人,你是无赖!”

    李庆安脸一沉,冷冷道:“姑娘,你不要妨碍唐军执行公务,那样会危及到你的生命安全。”

    萨尔达吓得上前拉开了石俱兰,向李庆安连声道歉:“李将军,我侄女是第一次出门,不懂规矩,请将军多多包涵。”

    李庆安哼了一声,不理会他,这时,一名队正飞马驰来,抱拳禀报:“将军,没有违禁物品。”

    “好!可以停止检查。”

    李庆安又瞥了一眼萨尔达道:“老规矩,弟兄们要酒钱,每人五百文,如果想要我们护卫,每人再加两贯钱。”

    “这个.....”萨尔达犹豫一下,“我们要商量一下。”

    萨尔达跑去和商人们商议去了,石俱兰依然恼火地盯着李庆安,李庆安却向她优雅一笑,极有礼貌地向她行了一礼,向她伸出了手。

    石俱兰狠狠瞪了他一眼,一扭头望向天空,不再理会他。

    这时萨尔达跑了回来,他把一只钱袋交给李庆安,歉然道:“大家一致决定不需要贵军护卫,这是五十两白银,市价值六十几贯钱,是给军爷们的酒钱。”

    “你倒是算得精明。”

    李庆安一把夺过钱袋,翻身上了马,“那好,你们求太阳神保佑吧!”

    他深深看了一眼石俱兰,冷笑一声道:“姑娘,你很快就会知道,强盗和我的区别在哪里了?”

    “走!”李庆安一挥手,唐军骑兵立刻如一阵风似的疾奔而去。

    ..........

第十五章 并非盗贼

    萨尔达见他们走远了,这才松了口气,连忙回头呼唤众人,“出发了,大家跟上。”

    骆驼队缓缓起步,继续向南进发,萨尔达很有经验,他知道离勃达岭山口三十里外就是粟楼烽戍堡了,在那里要交一笔过路费,可以补充淡水,然再向南行二百余里便是拔焕城,这里属于姑墨国的领土,再向东走约五六百里,便到了安西都护府所在地龟兹军镇。

    按照目前的速度,到龟兹至少还要走半个多月的路程,其中最艰险的一段路就是勃达岭到拔焕城之间的二百余里,这里戈壁茫茫,人迹罕至,时有突骑施骑兵从这里犯境。

    队伍过了拔焕河源头,在一处峡谷间穿行,巨大的石山一座一座地矗立在茫茫的戈壁滩上,山貌怪异而狰狞,仿佛千年巨怪石化而成。

    这时,在一座巨大山体的顶上忽然出现了几名突骑施人骑兵,为首军官目光阴骛地注视着远方俨如蚁群般的骆驼商队,这是一名独臂军官,他轻轻一摆手,几名突骑施人调头便走,迅速消失在山顶之上。

    萨尔达怔住了,他呆呆地望着远处的山顶,眼睛里闪过一丝惧意,石俱兰发现了他的异常,连忙问道:“大叔,出什么事了?”

    “我刚才好像看见了几个骑马的人。”

    “又是那帮强盗唐军吗?”

    “不是!好像...是突骑施人。”萨尔达紧张得声音都颤抖了。

    就在这时,峡谷前方隐隐传来的激烈的马蹄声,瞬间,谷口尘土飞扬,夹杂着兴奋的叫喊声。

    “不好!是突骑施人。”

    萨尔达脸色惨白,他拼命挥动胳膊大吼:“大家调头,快跑!”

    商人们纷纷调转骆驼,死命吆喝,用鞭子猛抽骆驼,石俱兰也吓得花容失色,颤声道:“大叔,假如我公开身份,他们会放过我们吗?”

    “公主,别傻了,快跑吧!”萨尔达急得眼睛都充血了,拼命抽打骆驼。

    但是,一切都晚了,大约二百余名突骑施骑兵眨眼间便赶上了他们,当先骑兵一箭射来,一名胡商惨叫一声,从骆驼上栽倒下地。

    突骑施骑兵没有任何寒暄,挥舞着刀猛扑上来,眼睛里闪烁着饥渴和兴奋,仿佛狼群看到了落单的猎物,一名大胡子骑兵一刀劈开一只木箱,‘哗!’一声,满满一箱红宝石滚落一地,几名突骑施人眼睛都瞪红了,跳下马就抢。

    “你们这群强盗!这是我的东西。”

    货物主人哭喊着冲上来,却被大胡子骑兵反手一刀劈死,另有数十名骑兵狞笑着扑向胡姬,少女们吓得尖声惊叫,跳下骆驼奔逃,可她们哪里跑得过这些骑马的大汉,瞬间便被他们一把抓上了马。

    这时,突骑施人首领一眼看见了美貌的石俱兰,他嘿嘿淫笑一声,催马上前,伸手便向她抓来。

    “都罗仙,是你!”石俱兰忽然认出了突骑施人首领。

    首领一愣,他也认出了石俱兰,他阴阴一笑道:“原来是俱兰公主,太好了,去年我向你求婚被拒绝,现在你居然落到我手中了。”

    石俱兰愤怒地斥道:“我要告诉父王,让他断绝和你们突骑施人的一切关系。”

    都罗仙的眼中闪过一道杀机,仰头狞笑一声,“你做梦吧!等我玩够了你,再杀了你,你向谁告去?”

    他伸手向石俱兰高耸的胸脯抓来,石俱兰猛地拔出短剑,都罗仙措不及防,手腕上被剑划破一个大口子,顿时血流如注。

    都罗仙勃然大怒,居然敢伤他最宝贵的独臂,他抽出刀大吼:“剥光她的衣服,所有人都来,奸死她!”

    石俱兰跳下骆驼便逃,几名突骑施人也翻身下马,从四面包围,石俱兰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我先来!”

    那名大胡子突骑施人脱去上衣,淫笑着向她扑来,眼看石俱兰就要遭到不幸,突然,一支狼牙箭闪电般射来,一箭射穿了大胡子突骑施人的后脑,将他钉死在地上。

    “是唐军!”

    突来的变故使突骑施人大吃一惊,都罗仙猛地回头,只见一名年轻的唐军军官骑在马上,拉弓似满月,箭尖冷冷地对准了他,不等他反应过来,长箭呼啸而至,都罗仙本能地一缩脖子,长箭贴着头皮射穿了他的头盔,头盔飞出三丈多远。

    头皮一阵火辣辣地疼痛,血顺着脸颊流下,这种恶梦般的感觉,都罗仙忽然想到了什么,他吓得魂飞魄散,调马便逃,这时,一百余名唐军纵马杀来,突骑施人惊得胆寒心裂,纷纷跳上马逃命,唐军箭如雨发,几十名带着少女胡姬的突骑施人跑得较慢,被唐军的箭矢一一射死,唐军把少女们救了下来。

    李庆安催马缓缓来到石俱兰面前,他跳下马,蹲在她身边柔声道:“是脚扭了吗?”

    石俱兰眼中涌出了泪水,她扭过头,一言不发。

    他笑了笑,“我叫李庆安,是唐军斥候,我来帮你看看脚。”

    说着,他也不管石俱兰是否愿意,轻轻托起她的脚放在自己腿上,在她脚背上摁了一下,“这里疼吗?”

    石俱兰脸一红,摇了摇头。

    “还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脚筋扭了,休息一天就可以了。”

    李庆安没有继续给她治脚,从怀中取出一贴膏药,递给她道:“这是我自己配的,贴一天,你的脚就应该没事了。”

    “谢谢你!”石俱兰低声道。

    李庆安哈哈一笑道:“谢什么,虽然我只是欣赏你的姿容,但你若真被强盗剥光了衣服,我倒是舍不得。”

    石俱兰又羞又恼,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可不知为什么,她却恨不起来了。

    这时,被打晕的萨尔达已经苏醒了,他心中万分感激,连忙上前对李庆安深深施礼感谢,“多谢李将军援手,我们感激不尽。”

    李庆安一摆手道:“收了你们的酒钱,自然要帮你们一次,不过我再次提醒你,你们遇到的只是入境突骑施人的其中一股,如果你们再落单,肯定还会再遭遇他们,你们自己考虑吧!”

    胡商被杀了七人,他们早被吓破了胆,不等萨尔达回答,他们一齐喊道:“我们恳求唐军护卫。”

    李庆安眯起眼笑了,笑得像一只狐狸。

    “你们都是生意人,应该知道价格随行就市,现在不是两贯钱了,我们每人二十贯钱,干不干?不干我们就走了。”

    众胡商一呆,面面相觑,忽然,他们异口同声道:“我们愿意!”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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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介绍:
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自从他册封了杨氏为贵妃后,他的心思也渐渐地离开了枯燥而繁琐的朝政。
‘欢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
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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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月继《大唐万户侯》、《名门》之后的第三部中唐架空历史天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天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天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