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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全文阅读

作者:绝世小刀     烽烟txt下载     烽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烽烟全文阅读

启程

    又是一年秋风时。

    因为前一阵细雨霏霏的缘故,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阳光的味道,灰蒙蒙的天,带着泥泞的马路,就是路上的行人脚步都匆忙了许多,抬头看了一眼一旁的烟灰缸——烟屁股堆积如山,于是嘴里叼着的烟也就没点燃的**,如果非要说心情的话,不好不坏,毕竟,当我用我这双说不上好看的爪子在电脑上敲出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又踏上了一条带点未知带点期盼的路。

    正好耳边传来水木年华的《启程》,那就趁着这秋风扫落叶利斧劈朽木的时候发文吧。

    本想在等等发文,因为新书中有几个地方值得商榷的地方自己一直没狠下心取舍,但是,我觉得已经够了,这里的够不是说新文是如何的好之类,而是自己的心态,趋于平和,说句装逼的话就是已经淡定了,就在刚才,我确定自己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要知道从三月份开始构思这文到现在,大纲开头反复修改了数次,给小五以及几个作者朋友看过,有骂文青的有说不错的还有说也就凑合的,百人百言褒贬不一莫衷一是,以至于让我迷茫了一阵,现在想明白了,不管好坏的评论都这不重要,就像自己看书,你说好我未必认同,也就没必要想着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了。

    百人百味,我不可能让所有人拍手叫好,能做的就是先过自己这一关,自己满意了,至少自己码着也开心些,而你们,喜欢的话就安静的看,我更新上给力些,不喜欢的也可以在书评区骂,看过江山的人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性子,说起江山,在这里提一笔,不是为了广告,江山这书是我费尽心思雕琢文字的书,以至于在情节上落了下乘,但是,江山有出彩的地方——其实这是一句废话,任何百万字的书都有其出彩的所在,而江山的风骚之处在于文字上的装逼,这是一种自我粉碎的过程,在江山最后一个句号尘埃落定的时候,我没有如释重负的喜悦,相反而是一种淡淡的遗憾——这本就是一个混乱的时代,自己UU小说的世界太过于狭隘,以至于现在有点无奈亦无言,现在这种失落只能暂时放一边了,虽说心里已经有了某种打算,还是等到某种萌芽在心里长出一个大树的时候再说吧。

    又跑题了,您看,我还就改不了这个话唠的毛病,言归正传。

    发新书不是一种冲动,一半为了检验自己,而另一半就是带有鞭笞的成分在里面了,我这人比较懒,码字还慢,但是新书我想突破一下试试,存稿现在是有,但是已经扔进了回收站一些,这样,有压力才会有动力,就像新书里提到的某个彪悍的配角一样,吃饭不要吃的太饱,这样才能想着从别人碗里挣饭吃。

    基本上就是这样,新书的题材我也不知道改怎么说,你要说历史,却是没有任何史料记载的时代,你要说仙侠……杀了我吧,说白了就是有点异界大陆的味道,本人更倾向于架空都市的说法,但是又不全是,说好听点题材有点另类,难听点……还是不说了,省得自己没事给自己添堵,我目前所能保证的就是——这本书不会无趣,因为我要的效果无非是欢乐二字。

    剧透一下,故事只是故事,我不会说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碰到一个像文里宁蓝莓这样的女人,不会说等到你老了就才发现,啊,原来自己身边竟然走过了那么多傻-逼亦或者牛-逼的人。

    笑,故事里虽然风景如画,只是此去经年喽。

    记得去年这个时候,自己应该是一脸期待的勾画未来,经常在夜晚独自一人站在楼顶看北环上空的烟花灿烂,现在外面阳光明媚,有一些贩夫走卒的叫卖声远远传来——修电器的、收废品的、卖水果的,等等,就是不知道走在楼下下班归来妹子们最终走向那道门投向谁的怀抱,至于温暖与否,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记忆里的从前,至此成了遥远,一切不过是当时只道是寻常罢了。

    好了,难得聚集了几分杀气,破刀一把,默然前行。

    最后希望很多年后我依旧在写。

    最好的结局是你们依旧还在看。

让我一次推个够喔-哦-噢

    哎呦喂嘿,昨晚给刀妹要章推——丫竟然敢不给哥,说什么宝贝啊,待来年你我相逢共饮三百杯的时候再互推吧……我呸!我知道这是刀妹嫉妒我比他长的帅,哼哼,叫我宝贝,就是叫我亲爱的也不行,还等下年……下年我不知道还写书不写呢,所以……我偷偷的上了刀妹的作者号……接着就有了这章——掐腰,望天,笑。

    嘘!大家先别骂我无耻,让我再得瑟会……不对,就像《烽烟》第二章的标题那样——让箭(贱)在飞一会……

    作为一个比刀妹帅比刀妹高没有刀妹猥琐没有刀妹无耻的绝种好男人,我可以摸着我的平胸豪气干云的说,《烽烟》这书不错,很不错,相当的不错,什么?你问我咋知道……我说刀妹刚开始写的时候还是我给他找的错别字……估计你们都不信,所以,上面一句你当我没说……嗷嗷,什么?你说我废话多……哥这是害怕刀妹爆我……所以有点语无伦次,有点忐忑不安,有点像偷吃了禁果的……咳咳。

    以上,是作为《烽烟》的半个读者拍的某人的马屁,好吧,为了证明我宁死不屈的大无畏精神,那个啥——文青刀、奶震刀、萎缩刀、破刀……亲爱的刀刀,我今天手机关机不上QQ你别找我……

    以下,正题到了,我的书……在下面的链接中……大伙快去收藏哇……

    我勒个去啊,刚才发现刀妹后台竟然有存稿!这货不是坑哥么,一小时六百字的速度还有存稿,让哥情何以堪!我怒了!本想把存稿发出来……可是一发这单张推荐不就不显示了……纠结……所以,想看《烽烟》最新章节的帅哥们……你们都懂的……别贿赂我,我这人特公私分明特大公无私……不信,你看我的书就知道了……

    (刀妹啊,看过后不知道你是如何感想……好吧,我会给你说我准备了皮鞭么?来吧,少年!)

    ——以上是无耻的冷冷自己搞的,下面是冷夜的一些话,我觉得这样的作者的作品,是值得期待的。有空的可以去看看。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10W字,这是在写出这本书开头时候没有想到的。

    天下巧合很多,于是也有很多无奈。就好像我根本没觉得这本书会走到这一步,就好像我每天纠结在凑字还是继续凑字之间。好吧,凑字其实也是个体力活。

    从起点到纵横,3G,17K,零零散散还有些小站,我把网游类的大概扫了几眼。于是我诧异了,难道真的是大家喜欢注水猪肉?我从开始看书到自己写书,网游类一个巴掌数得过来。

    一直不喜欢大概就是因为这些书从头到尾讲的都是打倒一个个小怪推翻一个个BOSS,然后主角天下无敌。我想,他就不能叙述一个简单的草根故事么?

    看着排行榜上的书,列的满屏幕数据,然后某人冷冷的说:“%¥%……#”,再者就是遇到美女:“啊,哥哥你好厉害啊。啊,你就是排行榜的谁谁谁。”

    是的,这是小说,大家就是YY,图个现实中少数人才能实现或者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小说也需要调味剂不是么。总是看千篇一律的东西不会厌烦么?

    网文一直都是小白的天下,但我觉得这个小白的意思已经偏离原有的所指,白不是错,这是趋势。但至少我们知道还有烽火,猫腻,他们这种人的存在,写着一些让人心安又能爽起来的文字。

    当然我是无法跟人家相提并论,不过我觉得至少有这种心理在能够有一点把自己想法坚持下去的动力。这是一个道理,谁也说不明白。

    就好像现在,虽然这本书和以往自己写过的数成绩相比扑的是一塌糊涂。但我还是心甘情愿的做了这块渺小的铺路石。

    我一直希望改变一下,在网游上打出一个突破口。

    好吧,其实我就是这么一个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傻帽,不然我也不会拿着这低廉的稿费愁着下个月烟钱会不会都不够来坚持写这本破网游。

    这本书我自己觉得也是有些慢热,不过我还算喜欢,至少觉得和其他人不一样,足以。

    上了精品,我以为凭借这个新模式能够让数据好看点,虽然是半成品。嗯,据说这次推荐后的成绩是没有达到合格线,收藏也低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和我这废柴的更新有关。

    但我想,我得坚持下去吧,总要有人来做牺牲吧。

    就当为了装逼开创先河留下点自己的痕迹。

    半夜醒来,总是这么感慨。是失落?还是别的什么,我也不知道。呵呵,随意了。

    总有一天网游会脱离现有的局势,打破束缚吧?

    但愿我的牺牲值得。

一杯浊酒,满纸胡言。

    (更新晚点,上班,下班,码字,突然感觉有些疲惫。这篇东西是空间的日志,日志的名字是《烽烟》里的一句话,叫莫失莫忘莫离莫离莫弃莫愁前路无知己。建议看这篇东西的朋友看的时候听一首名为《莫失莫忘》的纯音乐。)

    最近,总是失眠,而且梦境很奇怪,就像今晚上,喝了很多白酒,可是睡了半个小时,所有酒后的疲劳头疼心悸感全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力感。

    点根烟,想一些心事,想一些人。

    然后起床,看新闻,顺便查查写作资料。

    我从未如此清醒。

    一

    生活难免无味,生活总是让我们每个人觉得疲惫。

    我想,这些我都可以接受。

    所以每当我从床上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总会想,这一切都不是梦,都不是幻觉。

    其实我知道,我只是想证明什么,可是结果总是在做无用功。

    这是一件挺无奈挺令人蛋疼的事。

    就像你每天照镜子,会惊叹一声,靠,又变帅了一样。

    而我,不想变成那个——悲伤逆流成河的傻逼。

    二

    我喜欢这个城市,城市里有高楼大厦,有成群结队的美女,当然少不了像我这样的猥琐大叔。

    还有那些曾经一起喝过酒一起打过架一起蹲在马路上哭的兄弟。

    现在大家都有彼此的工作和生活。

    虽然我们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但是每个人都想在这个城市里生根发芽,留一下一段传说或者传奇。

    这或许是很多人年轻时的想法。

    现在哥几个见面都会说一句,操,看你那鳖样。

    尽管我们都奔着一个目标,但是这个城市就像是一个网状结构一样,把每个人驱散开来。

    最后终归会有人被打回起点。

    哥们,其实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想哭,却忍不住笑。

    三

    从上高中到现在,我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阅读量。

    没错,我喜欢文字,所以从小就一直想要得到一份可以和兴趣挂钩的工作来养家糊口。

    但是,最近我一直在思考。

    如果把兴趣变成了工作,那么会不会失去很多原有的乐趣。

    比如写作。

    四

    很多人都说,刀哥,我羡慕你的生活。

    其实他们羡慕的只是我在梦想和现实之间的抉择而已。

    这就是所谓的执着。

    现实?

    嗯,昨天晚上,我买了一桶泡面,三块钱,还买了一根火腿,一袋酸奶,一包烟,一块钱的馒头。

    晚上就是这么吃的。吃完了开始码字。

    我依旧快乐。

    因为我看到了有读者说新书不错。

    似乎离梦想更近了一些。

    如果我说这是我一天的口粮……这样,我不知道你们还有多少人羡慕我。

    五

    “刀哥,咱们以后吸烟吸利群吧。”小杨豪气干云的说。

    “多少钱?”某人皱眉问。

    “十三。”

    “黄鹤楼呢?”

    “十八。”

    “你吸黄鹤楼我还是吸散花吧。”

    “为什么?”小杨不解。

    “我一天两包烟,你三天一包,等量代换懂不?”某人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然后抬头看天,他忽然发现,天空没有自己想象中的这么蓝。

    六

    那天小杨去南三环给别人过生日。

    回来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

    “刀哥吃饭么。”小杨来到我住的地方。

    然后看到了我的晚饭。

    “我操。”他说。

    “减肥。”我解释道。

    “我操。”小杨看着我的眼睛说。

    “明天吃碳锅鱼吧。”我说。

    “现在吃吧。”

    “码字,没空吃。”

    那天晚上我还在写《烽烟》。

    想着以前的快乐。

    却觉得键盘是这么难按。

    人么。

    有时候并不是怕丢脸,更是怕别人会担心自己。

    七

    那天,军哥请吃饭。

    我咬牙痛心疾首的说,“哥们付钱。”

    军哥阻止了我。

    “你比我钱多么,你每天熬夜都熬的生理功能有障碍了。”军哥站起来结账。“咱们兄弟花谁的钱不是钱。”

    刹那间我总觉得自己眼圈红红的。

    当时,军哥一句话就让我真的哭了出来。

    “我操。”军哥看了看我,说道。“你又胖了。”

    “去卖肉吧,真的。”他无比认真的说。

    八

    我真希望自己胸怀丘壑,这样就可以妙笔生花。

    希望么,总是让人知道什么是失望的。

    但是我很清楚,我这辈子最喜欢的是写作。

    最讨厌的是囊中空空。

    而曾经我却通过自己最喜欢的方式迈向最不喜欢的方向。

    人生还真寂寞如大雪崩啊,讽刺,太他-娘的讽刺了。

    如同我总说自己是个纯洁的人一样。

    也如同别人说我是个闷骚的人一样。

    九

    一年前喜欢和一个女人搭伙吃饭,我喜欢她。

    有菜有汤,算下来一个人也就不到十块钱。

    那时觉得生活确实很美好。

    其实,我一直觉得,生活可以更美好。

    所以我现在不在搭伙的日子。

    不为别的。因为这样一样可以吃饱,二是可以攒钱。

    三呢,不会让自己觉得尴尬。

    喜欢不喜欢,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

    我祝福她,如同我现在同样祝福自己一样。

    十

    离自己想要的生活更近了一些,什么都需要钱。

    记得去年当我拿到自己的第一笔稿费时,那种喜悦不是文字可以描述的。

    要知道,大学里的女朋友一直认为我写文字是没钱途的,不看好甚至为此没少数落我。

    这不是什么自豪的事,自豪的是分开到现在,我过的还不错,有人喜欢,有喜欢的人,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梦想,还有自己的底线。

    所以我不止一次告诫自己,我将来的女人可以没才没长相没身材,必须有一点,喜欢我的文字。

    而十一月《烽烟》朋友们的捧场,超过了我的预料。

    “因为你在努力。”小五总是这样鼓励我。

    我当时感动的……哎。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知遇之恩,左拥右抱。

    十一

    “兵哥,借我点钱。”

    “多少。”

    “嗯,1000吧。”

    “行。明天取了我给你送去。”

    “你也不问点啥。”

    “哦。1000够不?”

    “靠……够。”

    “嗯。”

    “缺钱了你给我打招呼,打架的话我招呼你,记得跑前面,你小子皮厚。”哥几个说。

    我记得曾经我们曾在夜市摊上吃着烤肉,喝着啤酒。

    假装我们不在郑州。

    假装我们在学生时代。

    假装当初的热血都在。

    假装我们都还那么年轻。

    十二

    生活是什么?女人是什么?

    那天从火车站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

    不对,在思考。

    我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某个女人是不是正在等自己?

    面对着种种可能,我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冬天里温暖的阳关透过车窗洒在我脸上时,我才恍然大悟得出了人生的答案。

    操。

    又坐过站了。

    人生不就是这样么,你错过了我的现在,我路过了你的曾经。

    十三

    其实很多朋友给我留言说鼓励我坚强写下去,说刀妹,哥看好你。

    甚至有男的对我说,宝贝,亲爱的,加油,我们在等你成神。

    我觉得,我喜欢这种感觉。

    就像写第一本书的时候,里面的文字很多时候我不是在吐苦水,我只是在回忆中感慨而已。

    就像这篇日志里写的,这样的故事,有多少人经历过?

    经历过的人有没有人觉得自己可怜?

    相反,我一直觉得自己够牛-逼。

    我需要的只是支持而不是同情,尽管我现在牛没了,只剩下逼。

    但我依旧敢一人一刀面对十几个人,骨子里的血性,是抹不掉的。

    嗯,哥几个以前都亲切的叫我流氓,偶尔会有清纯的妹子叫我人渣。

    其实只有我知道,我纯洁的跟处男一样。

    真的。

    十四

    这个社会,你可以嫖、你可以赌、你可以玩一切你想玩的刺激。

    犯法其实不严重,严重的是你不去公安部门参股的地方参与以上娱乐项目,那就是违法。

    违法懂不?

    我只身一人冒着饿死、冻死、没暂住证被人打死的危险来到郑州。

    其实就是在拿我的人生去冒险。

    人生能用来干什么?

    说好听点就是奋斗。

    说现实点就是赌博。

    十五

    很小的时候有长辈对我说,你要上清华你要上北大。

    那个时候不懂事,不明白说的是什么。

    后来稍微懂点事了,以为清华、北大是谁家妹子的名字。

    不然为什么要用上这个动词?

    再后来……高考了,悲剧了。

    我小学的时候,学习不行,后来上初中,数学物理英语课代表,高中看的杂书多,哥几个的情书都是我帮忙写的,一节课四十五分钟能写两篇要女孩看了有多脸红就多娇羞的情书,为此最近总有哥们给我打电话说,刀啊,哥们结婚了,必须来啊。

    “为什么要去,你不知道爷现在孤家寡人么。”我耍赖。

    “干晕你,你是我们的媒婆啊,忘了哥当初追你嫂子的时候,还是你写的情书啊。”

    无心栽柳柳成荫。

    那时候文字上的天赋啊,尽显无遗。

    那为什么我这种牛叉青年考大学的时候悲剧了呢?

    答:狗日的素质教育。

    我语文好,想上一个好大学。

    对不起,你英语不行。

    我英语好,想上一个好大学。

    对不起,你数学不行。

    那他妈的为什么XXX什么都不行却上了省重点的本一?

    对不起,他爹是局长。

    我们不能一味指责现实太不理想。

    可能我们的理想不太现实。

    自己努力才是王道。

    同时我支持那些每天坚持买彩票的人,手抓两块钱心怀五百万。

    挺好。

    十六

    有哥们偶尔会过来和我一起吃饭。

    “手艺不错。”哥们说,同时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找一个也会下厨的妹子。

    当然了,在这个蛋疼的社会,这样的妹子太少了。

    廉价的物质观已经让妹子们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妹子了。

    像我看到的一个炫耀贴,有人玩劲舞团已经花了8万人民币,上了500多个妹子,目标是千人斩。

    我找个计算器算了一下,80000÷500=160。

    价格还真是不贵。

    和哥们说起这段子的时候,我还说其实这些妹子一定偷着笑,嫖了男的还有钱花。

    哥们拿眼斜看了我一眼,兄弟,你这是嫉妒。

    嫉妒?

    我嫉妒他一脸大姨妈啊!

    十七

    以前我上大学的时候,偶尔会给一个女人洗衣服,而我自己的衣服总是喜欢自己洗。

    这样不是说我勤劳,而是还不知道有自助洗衣这玩意。

    现在呢?目的不再一样。

    自己洗衣,是为了省钱。

    妈的。

    人民为了人民币都一个B-样。

    我恨我自己。

    这是懦弱的表现,以后要改。

    十八

    我总喜欢用蛋疼,各种求来标榜的无聊寂寞等等。

    很多人对此表示理解。

    我很欣慰啊,有这么多理解我的人,还有什么可寂寞的……

    “左手和右手确实不如一个活生生的妹子啊……”一次一个家伙一边帮我给《烽烟》投票一边说。

    我操,你理解我个P。

    十九

    越长大越孤单,我忽然明白了这句话。

    身边的人在不断的消失,而真正的朋友却摸不准是不是再增加。

    有种压力总是会让人带着面具,包括我。

    为了不让自己流泪,我不得不戴着一个傻逼的面具。

    不过我比较特殊。

    因为当我摘下那张傻逼的面具后,露出来的依旧是一张傻逼的脸。

    待人要诚恳。

    我相信,不害你的人就是你的朋友,帮你的人就是你的兄弟。

    做人要狠,要坚强。

    我的人生信条就这么几条,足够了。

    哦,对了,最近又加了一条,而且是最重要的一句。

    妈的,菊花要紧。

    二十

    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是开始准备面对婚姻。

    一个男人真正成熟的标志是开始敢于直面婚姻。

    一个男人真正成熟的不行的标志是敢于在当前房价下直面婚姻。

    男人真他妈的不容易。

    所以,我认为不想结婚的男人都他妈的不是成熟男人。

    所以,为了证明我是一个成熟的男人,我想……

    “你想什么?”

    “想你妹!”

    二十一

    记得骗子来郑州的时候已经是12点了。

    打了一辆出租车,丫估计听骗子口音不是河南人,开车很不老实。

    俗话就是宰客。

    小杨当时立刻纠正他的行车路线并且全程指挥。

    从火车站到北环至少二十块钱,就这已经栽进去了一些。

    我就想什么时候哥能混到以下地步:

    “娘的,坑爹?坐你的车就是给你面子,快点给我点钱,小爷等着走呢!”

    装逼了。

    天真的装逼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傻傻的,开心。

    二十二

    以前我有一个梦想,是开一间属于自己的咖啡馆,

    然后买上各种各样的杯子,和心爱的人一起煮咖啡。

    和一哥们聊过这个梦想。

    “门口可以铺上粗石,然后种一些杂草……”我说道。

    “然后门口站两个迎宾小姐。”他说。

    我瞪了他一眼。

    “再然后,里面的桌子要可以移动的,摆成一种家的形状。”我继续描述。

    “里面再站几个服务员小姐。”他补充。

    我又瞪了他一眼。

    “……大厅后面只要一个包间,以后可以……”我想说以后哥们来了可以在后面找一块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地告诉我过来人的经验:“包间记得带锁,不然警察来了要出事。”

    操!

    我现在想开一家书店,哥们说你野心太大。

    “为什么?”我问。

    “书中自有黄金屋自有颜如玉——你想的太多了。”

    日!

    “好吧,我还是鼓捣不夜皇城吧。”

    “不夜皇城?你买彩票中五百万再说这个。”

    靠!

    二十三

    最近我发现自己开始追求简单的东西,文雅点的说法就是开始喜欢返璞归真的玩意了。

    你们想必也是如此,因为我们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和现在总是会兜了一个大圈子,转回来后才发现自己要的就是简单的生活而已。

    前几天为了见一个人,我在石头记的店里转悠了一下,发现了一个手链,名字就叫“返璞归真”,心中一时大爱。

    服务员也很热情说这串石头很好很强大。

    “这块石头选用的都是火山岩残留的精华,戴上它的人可以忘记俗世,淡忘烦恼。”

    等等,等等。

    但是我发现这玩意绝对不会让我返璞归真的。

    标价:3后面四个0。

    我现在的稿费1开头,后面跟着五个0。

    唯一的不同是,我的稿费还有个小数点,这块破石头没有。

    二十四

    什么叫悲剧?

    悲剧就是发现自己变老了。

    什么叫喜剧?

    喜剧就是发现自己老都老了心态依旧不错。

    二十五

    25。

    我现在讨厌这个数字。

    包括它后面的所有数字。

    所以,没了。

    最后,所有人,威武。

    再最后,我操,我忘了说自己威武。

    PS:刚才一朋友见我在,问我说怎么起来这么早,我说失眠,你呢。他说起来斗地主。

    然后我想起楼上对面一个傻逼总是喜欢把电脑音量开到最大,然后开着门玩QQ斗地主。

    “斗地主!”整个楼层都知道这傻逼开始斗地主了。

    “抢地主!”整个楼层都知道这傻逼开始抢地主了。

    “我抢!”这个时候我总是会低喝一声,我抢,他妈的我操!

    人生哪能次次轮到你坐庄!

    还有,剩下的三张底牌,有时候,会制自己于死地的。

推荐一本书

    (表示某刀正在上班中,给我打电话让我发单张推荐一本书,嗯,我是小五,谢谢大家对《烽烟》的厚爱,谢谢你们的点击、收藏、红票,替刀妹拱手抱拳。双手合十,学着烽烟里的七戒大师说一句阿弥佗佛。)

    书名:《盗香》。

    分类:都市生活。

    简介:

    盗中之王,侠骨柔情,纵横都市,窃玉偷香。

    这是一个贼王成长的故事,小人物侠之大者的家国人生梦。

    PS1:青莲哥的书在都市类里丝毫不比那些大神差,我在追看,刀妹还写过长评,希望喜欢烽烟的朋友去看看,收藏下。

    PS2:刀妹打电话只给我说了一句话,“在纵横你可以不知道烽烟,但是最好还是知道盗香的好。”废话不多说了,下面是直通车,大家去看吧,不好看可以回来喷小刀,嘿嘿,谁让我比小刀脸皮薄呢。

    再次谢谢你们支持《盗香》,支持《烽烟》。

    下面是小刀为《盗香》写的书评,无聊的可以看看。

    浅看【盗香】:盗亦有道,笔墨生香。

    PS1:说句实话,《盗香》这书本来一直再养,作为青莲老书《大亨》的半个读者,作为《盗香》的副版主,作为青莲的朋友,我发觉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其中原因,一是盗香更新太快让我这个啃书党感觉压力很大,二是有些后悔,就目前的纵横都市小说,个人喜欢的不超过五本,关于这点,别喷我,个人喜好不同也就导致了口味繁杂,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是么,我不知道大家的书龄,某刀是从初三开始看小说到现在整整过了十年,十年呐,这十年说不上沧海桑田怎么着也担得起物是人非四字吧,就像网络小说兴起时的三驾马车四大写手,到现在还有谁记得宁财神李寻欢痞子蔡是谁,被人熟知也就是某点的那些大婶吧,就像你五年前曾经喜欢的女人十年前年少时的梦,你到现在还记得么?

    咳咳,有些酸了,打住,接着往下说,自认为阅书无数口味刁钻的某刀在明知道《盗香》不错的情况下,竟然一直忍着没看,不得不说是一个失误,现在想了下,如果抛去静不下心这个客观原因之外恐怕某刀还真找不出别的理由不看这本书,既然看了,我发现我找不到理由不接着往下看,不管是情节还是文笔哪怕是一直被人唾骂而又艳羡的更新速度,青莲都做的很好,连书名都这么引人遐思,你要说没费心思在里面,我不信,这是第三条原因,没有第四。

    PS2:再点一根烟,电脑里循环的歌是《转弯》,夜未眠,情正酣,再加上电脑旁的半瓶啤酒,如果床上再躺一个美女的话,人生最惬意的不过如此吧?就像《盗香》里说的,“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都是一本宝典,就看你能在他们身上读到什么。”《盗香》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也是如此,像一个男人,一个正在成长魅力无穷的男人,这比喻或许有些不恰当,毕竟男人永远没有美女那样能给人带来无限旖旎暗思,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本文的给我的三分感觉就是如此,至于另外七分感觉是什么,这里先留个坑。

    想说的是,《盗香》娓娓道来的不仅仅是一个利国利民的侠盗把足迹踏遍华夏的故事,这里,有很多你们意想不到的情节,出乎意外的见闻,匪夷所思的世界,就像不看此书,你知道啥是雷下听响啥是白驹过隙啥是脱袍让位不?就像李虎丘当初遇到张曼丽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张曼玉……哭。),相用她的奶-水养小燕子的纯真,很意外的情节,却不突兀,人之常情,还有后面那一句那时的他笑容里有阳光灿烂,人却坐在暗影里。挺喜欢这句话,总而言之,青莲用他锱铢积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文风勾勒的世界充满浪漫的传奇色彩,线条简明而又写得波澜起伏、惊心动魄,章章奇特新颖出彩,有睿智,有诙谐,有柔情,有震颤,有冲突,有酣畅,等等等等,反正我读后是荡气回肠,留下了一些思索,比如怎么活才能活的有趣味之类,废刀就羡慕虎丘呐,那是多么的彪悍威武霸道哇。

    PS3:一改废刀的猥琐流,用另样文风解析《盗香》猛下有些不习惯,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个评写好,尽量风骚吧,另外呢,此评有些长,很长,我慢慢写,您无聊的时候慢慢看。

    言归正传,点一根烟,喝口小酒,继续扯淡。

    【书名+简介】:

    一本好的小说的,一本广为流传的小说,书名很关键,特别是对于新人而言,要想出头,书的名字取好了,就成功了两成,就像青莲的第一本作品,《大亨是怎样炼成的》,卧槽,这书,都市分类的时候看到过书名,名字好记,却没点的**,真戳,随后的风云推,小封推都看到过书名,就是不想点,看见它我就会想起《坏蛋……》,之所以看大亨,很简单的原因,点错页面了,然后就将错就错,看了两章,一瞥惊艳啊自叹不如啊暗叹作者大才啊,果断收藏,留言,由此可见,如果不是手一抖,可能到现在都不会知道纵横都市竟然还隐藏着这样一尊菩萨,这也就是佛家所说的一饮一啄莫非前定的意思吧,说到这里,窃笑,一幅孽畜猖狂的样子。

    与大亨相比,青莲的第二本书《盗香》在书名上做到了画龙点睛妙笔生花的效果,一个盗字,不但表明了本书的大致路线,而且香字所蕴藏的那份遐思足以燃起像破刀这样的书迷,写到这里想起当初有朋友推广《盗香》时,很多人说,盗这种职业属于三观不正,对于这点,恐怕以后还会有人不断说写再好又如何、终归有违三观终究是教唆之类的屁话,其实不然,第一,不看书就没有发言权。第二,很多人所说的三观无非是依据《菩萨璎珞本业经》,或者《华严经》里面说的六相、十玄亦或者别相、同相、一心之类有伤风化的东西,而且本书的第一章就用很大的篇幅说了盗里的‘道’,况且主角也的确是按着上面所说的戒律律己的,要说误导之类的话,有些扯淡了,那十诫,就是搁到现在,能全做到的就是圣人了,最起码,主角在这上面做的很好。第三,有一句说法,叫Garbage、in、garbage、out.《盗香》这书就目前的书评区留言来看属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喜欢的话,右上角,红X。

    (靠,烟屁股扔到酒瓶里去了,郁闷。还有半瓶哇。)

    青莲的文字功底不差,毕竟有大亨抛砖在前,人品有保证,引出来的《盗香》,已经不是璞玉那么简单,书名为将来青莲的前进做了一个很好的推进,而接下来简介,说实话,个人很满意。

    一个好的简介,应该在全文的掌控上点笔,做到介绍行文开头、框架背景和基本走向的三要素,咳咳,这样说破刀难免有点猪鼻子上插葱的嫌疑,确实有点装逼了,勿笑,在这不过多做解释,就像《盗香》封面上的,那句盗帅留香,窃玉赠佳人,印象深刻,赞,而书名下面的两句简介,称得上够简。

    第一句“盗中之王,侠骨柔情,纵横都市,窃玉偷香。”则点名了主角的成就、性格、走向、过程四点,怎一个妙字了得,至于下面那一句,“这是一个贼王成长的故事,小人物侠之大者的家国人生梦。”第一句点名了行文的开头,第二个则是终极目标,言简意赅意境深远,其中滋味,恐怕看了《盗香》前十五章就能体会的出。

    一个好的书名,加上一个点睛的简介,一本书基本上算是成功了一半,因为再好的书,别人因为书名不点进来,也就永远不会被人熟知,就目前《盗香》三十万字所取得的成绩来看,书名和简介起的作用要占至少三成,剩下的那三分猎奇情节二分作者魅力以及两分《盗香》独特的行文有空再说……

    【前十四章的一个小结】:

    PS:个人认为《盗香》第一个高-潮到此为止,虽然接下来又是扣人心弦的情节,不过在这里只说这前文十四章的内容,顺便分享一首歌《飞天》。

    《盗香》这本书有些厚重,不带胭脂气,却隐隐的露出一种峥嵘,如果非要打个比喻的话,那就是,一条在云层里若隐若现的潜龙,欠缺的只是时间,待到拨云见日的那一刻,势必会龙啸九天震撼朝野。

    故事开始,第一章简述老虎的身世,然后接着说老虎发生的遭遇,被拐,行盗,成长,行文流水,一气呵成,配着青莲独特的叙述说法,在脑海中能轻易的形成几个画面,比如第二张瘸子郝带燕子回来,老虎心底埋下的仇恨种子,再比如,老虎学盗初始,练气,开锁,看是繁杂,在青莲的笔尖,却能举重若轻没有拖沓冗长只有水到渠成,说到这里,想起第一章的那个盗门十诫,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跳过阅读,个人觉得,还是认真读一遍比较有意思,哪怕有点枯燥,古人留下的东西,有些借鉴意义的。

    然后是贼王大赛,不得不说,里面有一些青莲的私货,就像后来的提到的开“十六道同心锁的双线分制同步法”,“**钩”以及包文静玩的“套袖法”,令人大开眼界的同时由衷的感叹一句还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而这些,在《盗香》里可以说举不胜举,这就要归功于青莲自身的魅力,比如,《游身八卦掌》、《董海川手书》、还有那条螭龙状玉佩,特别是后面那一句这玩意属水的带养人辟邪,从这里就能看出,青莲本身对风水还是不说造诣多么高深,最起码懂。

    顺便说一句,钠是好东西,这玩意遇水能着火,能害人,而这些都是从《盗香》里看来的,这就要取决于青莲自身的阅历了,虽然学过钠这玩意,但是,配上《盗香》里的灭门惨案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

    既然提到了青莲自身的阅历,那就有必要说一下前十四节出现的俗话,‘挎斗儿’‘后脑帖子’这些俗语亦或者方言,青莲随着做出解释,能唤醒一些人的记忆,我想六七十年代的人看到的话,应该能生出一种亲切感,而像我这样的八五后,看着却也饶有兴致,毕竟方言这些其实挺有趣,不过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懂公安整人时用的‘指天画地’‘土飞机’和‘牛皮炒肉’是怎么个整法,不过多半应该和‘老虎凳子辣椒水’差不多吧?

    书评区关于燕子姐的评论很多,我在这里不做过多的描述,老虎的成长,个人觉得对他影响深刻的有三次,直至影响他一生,第一个是那个掉在地上的茶叶蛋,然后就是宋三教他看的那些书,剩下的那个,就是燕子,在这里我从侧面说一下燕子对老虎的影响吧,说之前先提一下瘸子郝在车上后悔上车前没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的桥段,他以为装乞丐又是个残疾人会博得更多女人的同情,结果没想到世风日下,别人避之不及,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笑了的,却又有些酸,实情,世情,不过如此。

    在贼窝里长大,主角老虎没有蛇鼠一窝,反而更加顶天立地,追究原因,燕子的影响是无法比拟的,虽然燕子和老虎两人之间甚至没有出现太多的交割,但是,老虎的成长,就从那一夜女人之痛开始,所以燕子死后,发了疯的老虎要给燕子一个棺椁,要在公墓园中找个向阳看得见桃花开春燕来的位置,也更加明白改如何爱一个人,特别是女人。

    为了让燕子闭眼,老虎做的那个承诺,那个时候他不大,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十四岁吧?还只是一个孩子啊,却肩负了一种责任,就是这种责任,让老虎知道是非曲直人心好坏,或许,那个时候的他想的并不多,一是把燕子的仇报了,二是抚养小燕子。

    责任重于泰山,李虎丘的脊梁不弯挺得住,一个挺得直脊梁的男人,文雅点的说法是出淤泥而不染,粗俗点就是环境抹杀不了站着撒尿的爷们。

    老虎最帅的时候,是在坟前说姐,你在天上看着那段话,让人心颤又有一点心疼。

    姐,亲人。

    随后写瘸子郝和老虎争锋相对,很喜欢瘸子郝和虎子抽水遥相呼应环环相扣的情节。不止情节,就是老虎口中的自信和面颊上的稚嫩形成鲜明的呼应。

    认真执着的男人魅力最大。

    在人物的刻画上,也有很多人说,破刀我就不说老陈了,咱继续扯青莲陛下流露出的东西,和《大亨》一样,《盗香》里惊艳的句子很多,而且细品之下能给人恍然的感觉,就像“君不密失臣,臣不密**。做人不密失友,经商不密失财。”和“谎言是一把双刃剑,抛开道德的因素,它或可被称之为一种智慧。”

    这些都属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青莲用他三十多年的摸滚打爬写出来的东西,睿智的成分很多,破刀在这里继续借花献佛,“老实人信奉勤能补拙,聪明人用懒惰的办法改变一切。真正的强者最重要的不是战胜过多少不如自己的人,而是战胜过多少次昨天的自我。”这一切就像《盗香》里说的一样,“侠骨傲芳华,铁胆铸传奇。”

    或许我们有一天再回首看《盗香》的时候就会发现,“铸就传奇人生者必有传奇的品质。”

    每个人都是这样。

    PS:青莲这人说话有气势,书也写的粗犷大气,不可否认,这前十四章写的百转千回,很精致,雅俗兼得,在这里借用《盗香》里的一句话送给所有读者:“疯魔修行,得道之日未必不能成佛。”

    PS2:很喜欢叶小刀这个龙套,带着三分侠气七分豪爽,恩哼,颇有破刀风范,咳咳,惭愧……

    《故事已经展开,老虎的彪悍人生还会远么,本评……未完待续……还是那句老话,我慢慢写,您无聊时,慢慢看。》

一个群,一群人,一天假。

    (寒梅傲骨怎敌过沧桑年华,满腔热血该如何挥洒天下。偶然翻到以前写的这句话,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啊。)

    今天上班的时候收到小五的信息,丫挺平淡的语气:哥正在吃蛋炒饭,忽然听到罗大佑的《你的样子》,莫名的有些伤感。

    当时看到这个信息后我就彻底的鸡冻冰冻到风中凌乱了,想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最后只回了两个字,抱抱。

    有句话我没说,那就是可以五五你可以听听《谁会了解你的心》,沙哑的声音,复古的歌词,心颤的曲调,一首很不错的歌。

    刚才小五说小刀我对不起你啊,我冷汗问道咋啦?丫说今天买了瓶酒准备今晚上看烽烟,结果陪一妹子聊天喝完了……

    我说呸,这叫对不起?你泡不上妹子才是对不起我……

    “烽烟里给我一个龙套吧,名字叫望舒。”

    “没了?”

    “文武双全,行走于大陆,恩,就是为了行走到遗忘。”这是小五的原话。

    和小五在纵横里认识一年多了,这么长的时间里,我们经常对骂经常侃大山经常聊妹子,从以前他喊我刀妹到贱刀再到现在的小刀,感情就在这里放着,书友群当初也是他建的,印象里他把我飞了不下二十次……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多么蛋疼的人物,当初在纵横最早认识的一帮朋友(不点名了,点名的话至少上百了,我不说,但是我记得。)我始终认为小五是他们当中最正经的人,有时候受了委屈还会偷偷的给我说,像个邻家的孩子,说到这里哥也莫名的有些伤感,当初群里哪几十个牲口就敢嚷着纵横天下的人,现在有很多都不见了……

    书友群:一群没落的刀客,群号:20765968,群主小五,我是资深潜水党,里面有猛人。人数刚过二百人,还有三百个位子虚位以待。

    同时谢谢今天在书评区留言的蓑衣钓叟,群(62841922)我加了,烽烟能得到你的认可,我很知足。

    当然,不喜欢烽烟的我也不强求,毕竟我知道自己写的东西小众,我所求的,只是安静的写下去。

    嗯,上面是第一件事,群么,就是闲暇的时候聊天嗨皮的,多认识一些朋友,胜过读很多书走很多路。

    下面要说的就是请假。

    晚上六点的时候接到老四的电话,他说晚上找我有事,我当时问了一句咋啦?

    他说今天他过生日。

    于是我蛋碎了。

    和老四是拜过把子喝过血酒的兄弟,记得去年的时候他过生日我们吃着火锅聊着生活,前年他生日的时候我们吃着大盘鸡聊着女人,今年我竟然连他的生日都忘了?

    更悲剧的是他失恋了。

    “单身真他娘的郁闷。”他说。

    “想一个人才真郁闷。”我笑,笑中带涩。

    然后我打电话喊来兵哥、军哥、小郭这几个在郑州曾经一起打架一起流血的兄弟喝酒,因为肠胃最近不好,酒我喝的很少,或许害怕喝多了失态,只是吸烟,一座子人不停的扯淡,最后结账的时候,军哥还是那句老话,你们谁的工资比我多?都他娘的别装逼了。

    兵哥说我们连逼都没有了。

    所有人就笑。

    走吧,喝酒去,不醉不归,或许只有我会伤感的想,这个世上随叫随到能陪你喝酒的人,不多了。

    嗯哼,回来的时候我把身上所有的钱买成了烟,刚够一人一包,他们去唱歌去洗浴中心,而我则踏着夜色走了回来,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后天能休息一天,挺好。

    今天周一,一周的开始,更新在晚上下班之后,废话说完,洗刷一下睡觉去了,临睡前,我还会拿笔记下,再有九天兵哥生日,再有十七天田哥的小公主满月酒。

    对了,看了思雨的书评,说的很在理,嘿,游龙的问题,还有后话。等君慢看。

    谢谢你们,挥手,安,无梦。

    票就不求了,汗颜个。

呃,我是来替某刀请假的

    哎!骚刀贱刀傻逼刀你不要让我再见到你……鄙视丫的!

    今晚好不容易和一个妹纸在裹聊,嗯,你们懂的……可是骚刀突然打电话过来了,我当时听到手机的响声,我真想把手机给砸了啊!可是不能不接哇……泪奔中!!!

    “小杨”,声音是嘶哑的,我就想,哎这孩子又去搞基了吧……

    “嗯,刀哥你说,你今天要是不说出个213来,你就把你的菊花洗干净了等着我啊!”声音是冰冷的,我觉得他肯定感觉到我情绪上的不对了!

    “亲爱的喜怒,我感冒发烧了,家里还没电。”我的情绪被无视了……我悲愤啊!

    “额,就这?要你不要搞基,你就是不听,看吧出事了吧!还有,你知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在给妹纸裹聊啊!那可是裹聊!这时候你怎么能打扰我呢!你等着哈等着我爆你的菊花!”我也没管那么多,只顾发泄了,可是想了想他发骚了?在这种天气下发骚可不是小事情啊!

    “好吧,亲爱的,我原谅你了,你去看看吧,要不我过去一趟?”

    “不用了,我看过了,就是家里没电了,我还没码字呢,这下不知道我可爱的书友们该如何骂我了,这月我可是请过一次假了。”

    “额,没电了?那你悲剧了,不过我想情况特殊,他们应该不会骂娘的吧?你说吧怎么办?”

    “嗯,你去帮我请个假吧,回头我给他们道个歉。”

    “哎,好吧,我去看看,我想有我这么威武彪悍风骚的杨大帅哥替你请假,他们应该会原谅你的。”

    “嗯,你去吧,态度诚恳点,不能对不起他们啊,我头疼睡觉鸟,你也早点睡。”

    事情就是这样……

    好吧,我既然来替他请假了,就谈谈自己对他以及对他写的书的看法吧……

    小刀呢,我是看过他的书才认识他的,知道他在郑州,好巧的是,我也在,就有空见面熟悉了,在我眼里他是个相当讲义气的哥们,也许你们会说,这年头讲义气?傻了吧!确实,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利益为主的年代,讲义气的标签就是傻逼!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这样走下来了。

    记得当时我进群的时候,因为一点事情,群里的一个妹纸给我说,“刀哥人挺好的……怎么怎么滴”因为我也是这种人吧,虽然不是很合格,但是我喜欢这种性格的人……至于妹纸是谁?嗯暂时保密哈!他同样也是一个比较倔强的人,在江山进入完本,烽烟开书以后,纵横没有买断,而别的有两三个网站找他要买断,他呢?还是在纵横继续拿那一月几百块的低保分成,当时我想肯定不止一个人骂他傻逼,呵呵……我最后忍不住问了他一句为什么?为什么能买断而非要在纵横呢?他的回答很简单,我放不下,放不下纵横这些陪我走过新手生涯的书友。嗯,我当时听了有种感动,我觉得不是每个作者都这么在乎自己的书友的,也许这话有点夸大,但是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你们可以喷我!

    一个把写作当成自己的主职,当成自己的一切的人,真的不多了。

    还有对于他的书,我的感觉就是,这种风格在现在的网文圈里几乎没有了。往往一些并不装13但是很平淡的字却能给我最大的感触,在看江山的时候我仿佛回到了过去,和那些现在联系不多却依旧保持着年少时的热血冲动的年代。而烽烟,嗯我暂时没有什么话去评价,因为我现在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是一个比较独特的思维,而我还没有抓住。

    最近看到有的书友说这书是不是九州情节类的书,嗯好吧我傻逼了,因为我没看过这种书,回头我去恶补一下!这个倒是可以问问刀哥,我想应该是的吧。毕竟你们都感觉出来了。

    嗯,加一句话,就在刚才有个书友加群了,我就给他解释,他说“不是什么理解不理解。也不是必须要更。作者也有自己的事嘛。”谢谢了,谢谢你的理解!

    好吧,你们依旧如此威武!在作者更新并不稳定的情况下还这么一如既往的支持他,我在这替他谢谢各位了!弯腰鞠躬抱拳拜谢!

    对了,还有当初我对刀哥崇拜的五体投地的一件事,就是刀哥写的二狗的一份书评,没事的可以看看,我觉得能写出这样的文字的人,和烽火老大一样,都是风骚的:

    记二狗,看蒹葭,聊富贵,慢说悲欢离合摸爬打滚。

    PS:二狗这本书,非要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就像二楼说的,用乔觉的天净沙概括再合适不过: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

    打下这个标题的时候,看了一眼电脑下面的桌面,稍显凌乱的样子,烟盒、火机、木棉糖、手机、镜子、茶杯、手套、水果刀等等,哦,还有几本美女贴图杂志,近看说不上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却因为杂乱无章的缘故看上去有点凌乱进而稍显脏乱,不像两侧的墙壁,没有遮拦,凸凹斑驳。

    摇头、笑,露出一口说不上整齐的黄牙,耸肩、摊手,一副我是单身我骄傲的样子。

    不准笑。

    你们记不记得二狗对富贵哥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富贵哥的神情?多半是不笑了的,那时候看二狗的时候就在想,怎么能说不笑就不笑了呢,现在则释然了许多,别说让一个开怀的人停止微笑,就是瞬间泪如雨下,也不是不可能,不是听话,因为在乎,才如此。

    一世人,两兄弟呐。

    总觉得富贵哥的傻笑是给外人看的,就像现在的自己既然学不会满腹心机学不会巧舌如簧在弟兄面前也没必要藏着掖着故作高深了。

    所以哥在这里装-逼的说一句看二狗学会了很多东西,想当年哥年轻的时候说的那一句话,有一种书,看了会使人躁动不安,有一种人,遇见了就会一见倾心。

    二狗无疑两者兼备,是一本有些厚重的书,没有循循教导的大道理没有都市文里常见的暧昧情-色,看上去满眼的机关算尽尔虞我诈满眼的仙姿玉色香闺秀阁,可是看完后就像茶,慢品之后口留余香沁人心脾。

    为什么说二狗这书还有一点像女人一样一见倾心呢,抛开一个女人不管是小家碧玉还是雍容华贵不谈,你们有没有觉得二狗字里行间FH独有的文采勾勒出世界,乍看,就像眼前的一个美女,通俗易懂,不就是高山流水横看成峰么,可是每章风景却有各不同,层层深入……(懂么),画面,情节,是不是形成一种很好的意境?OMGD!我承认我YY了,自恋一下。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管是香簟爽眠幽韵撩人还是千朝回盼万载流芳,哪怕是两颊笑涡霞光荡漾,终究不如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二狗里的女人多,可是书却比女人香,这不是马屁,用小爷王虎剩的话说,这就是掏心窝的实诚话。当然你要说我扯淡,我不反驳,因为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扯起淡来一向没边没际的。

    这就是二狗难能可贵的地方啊,虽然烂尾很久了,可是却不会因为时间的长久而忘记里面的某些镜头,就像今天下午蹲在马路边吸烟的时候,拇指食指中指捏着烟屁股,嗜烟如命的穷酸相,看着这个人潮拥挤面孔陌生的街道,看着钢筋铁骨车辆如龙的城市,突然就想起了二狗,想起了那个背影有点微弓从不把自己的后背留给敌人的二狗,想起了在M2酒吧里穿着一双老土厚布鞋气势如虹的富贵哥,想起了在深山老林里一撇惊艳的曹蒹葭。

    以上,不是废话的废话。

    【一:记二狗。】

    二狗是个爷们,有着真性情,你要说他不威武不牛叉不虎人哪怕我某方面取向正常也想爆你菊花,总觉得妖孽是一个很拉风的字眼,可是现在从头细想一下啊二狗的妖孽人生,妖孽二字分开说,妖在哪里,孽在哪里?

    这个从小被爷爷用‘看破浮生过半心情半佛半神仙’命名浮生孩子从小身体弱不假,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爷们,你要敢说他是个病夫,丫的我拍死你,不说他从小到大心里的偏执,怨念,到上海之后换做是你,你能在一个酒吧照看着场子说大不大收入还行的情况下还能在一个小饭馆当服务生么?为什么?你说为什么,当然不是因为哪里有让他魂牵梦绕的女人,因为这样可以多领一份工资,就像当初仰望摩天大楼的时候,二狗那一句我需要仰望一辈子么,这话心酸不?地位两个字说着简单,但是真他娘的高不可攀啊,而二狗清楚的知道现在欠缺的什么,在这个拼爹的年代,你一没权利二没背景三没钱说他娘的能拼出个天下,兄弟,你看电影的吧。

    可是二狗却做到了,有血有肉有情有泪,哪怕如同一条丧家之犬一样,归根结蒂却是万佛归宗,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你娇羞了么?

    (1:)

    谁用谁的流年,乱了谁的浮生。

    这年头你要找一个像二狗这样不骄不纵不酗酒不下流不疯魔不成活的男人恐怕比找一个装清纯装处女装妩媚装胸垫的女人还要难。

    不说二狗的身世如何如何,单从他离开张家寨开始想着挣钱给富贵哥娶一个漂亮的媳妇,到结识王大将军最后来到阿梅饭馆,二狗的表现都是一个刁民,是个能看盗版影碟就不进电影院买票能坐着就不站着的主,可是最后却与混混结怨、出手,靠的当然不是他那种小聪明,他想的或许很简单,活下去,在这个没有多少人情味的大都市里活下去,哪怕再苦再累,隐藏野心,外人看上去可能有些没心没肺,可是这个还真不需要太多的解释,出十分力尽十二分心,这就是二狗对身边的人的交代,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隐忍、藏拙、制怒、拼命、没有飞扬跋扈为谁雄的气概有的只有一个市井刁民的成长,这是我现在脑海里能想到的关于前期形容二狗的词,有些理屈词穷的样子,没办法,除了扯淡之外我偶尔还会关键时刻掉链子,杯具货一个。

    (2:)

    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这句话有着很好的意境,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理解的,可能很多人认为是那种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小心靠近的爱意心态,当初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可能我智商有点问题的原因,只看到了以猛虎之姿睨视群雄却又带有三分柔情七分平静,说白了就是野心。

    野心这玩意不是说老子天下第一就有个牛叉的小弟跑过来说大哥你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就像二狗勇往直前并且坚定不移选着这条路走下去的时候,给熊子那2货一刀狼狈来到南京当个保安遇到九千岁,溜溜狗扔标枪教小三千练字,看似悠闲,他却没有丝毫的闲着,他在等机会,可是九千岁死的太过于突兀,二狗被邀进入青禾实业,在和老钱谈的晚上,称得上惊魂动魄扣人心弦吧?二狗清楚自己已经无路可退,所以下手心狠手辣,不管是后来对付上海的那个对惊跫心怀不轨的夏河还是给郭破虏脖颈的那一刀,都是干净利索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为毛,还不是没办法必须打出一个天下。

    你要说二狗暗藏祸心心有不善之念估计很多人就笑了,就像风骚的一塌糊涂的富贵哥说的那样,你有二狗苦?

    要知道二狗是一个宁可瞎子摸象也不会坐井观天守株待兔的主啊。

    除了野心之外他还有很重的怨念,就像他一直在找那个让娘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坟墓里、死都没让二狗看一眼、狼心狗肺抛弃他们母子20年早就该挨千刀的主一样。

    有些东西,永远不能忘,死了都不能忘。

    (3:)

    PS:分享两首歌,《若无缘若有缘》、《谁会了解你的心》。

    陈家有儿,叫浮生。

    那个处事谨慎如鼠为人心狠如狼的浮生。

    二狗里有句话说活着看到敌人一个个倒下,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这话不假,恐怕当初陈浮生离开大山的时候也没想过自己能走到什么地步,他所做的不过是把那些原本瞧不起他的人一个个踩在脚下而已。

    只想活得……有点尊严。

    就这么简单么?

    写到这里,忽然不想再写什么令自己感慨万千无限唏嘘辗转反侧夜不能眠的情节了,我只问弟兄们一句,你们说:

    蒹葭不在了,浮生,会不会一夜白发。

    而,浮生,我想问你一句,蒹葭不在了,这万里江山烟花灿烂谁陪你看。

    谁又能……陪你看。

    浮生,你还记得那个跑到山顶边缘望着南京市区万家灯火,双手放在嘴边喊着我叫曹蒹葭,我是陈二狗的媳妇!我要陪他抬头看星空灿烂心中如画江山一辈子的女人么?

    浮生,你会忘了曾经你靠在一个女人的身边说这*养的生活就算把我踩成一坨烂泥,我也能给你捏出一朵狗尾巴草来的动人情话么?

    你不会忘,我知道。

    点一根烟,沉默,就像有一根刺扎在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气若游丝的疼。

    无他,因为此心拖泥带水,是人生最苦处。

    【二:看蒹葭。】

    如果说竹叶青是那种大胆、泼辣、偶尔妩媚性感、如同桀骜不羁的野玫瑰一样的女人话,陈圆殊可能是那种高雅、知性、偶尔单纯热情、如同花颜月貌的步步莲花一样的女人,而,曹蒹葭给我的感觉是那种恬静、温柔、偶尔舒雅高贵、如同杏脸桃腮的花中之王的女人。

    蒹葭,蒹葭,不就是狗尾巴花么?

    最后蒹葭给二狗的一封信不知道你们看了几遍,就像鸡鸣寺那一节,我是看了无数遍,呃,有些夸张,但是这是一种修辞,废话,当然是好看才看的,不然你以为我是闲的蛋疼了。

    (1:)

    滴水石穿坚如铁,我自岿然不动,心若磐石。

    当初在深山里这个女人给我的感觉只是好奇,一是好奇她的身份,二是好奇她长相,毕竟对我这样的牲口而言,一个鸭舌帽不禁遮住了蒹葭的面孔,也遮住了心底对蒹葭一探究竟的念头,从一根树桩再到另一条死去的狗的对话,蒹葭一直都给人一种很高人的感觉,怎一个神秘了得,当然,也记住了这个蹲在二狗面前朝天空比划一个手势说你现在只能看到这么大的天空,走出这一片土地的女人。

    当然不是二狗王八气质的吸引,之所以让蒹葭另眼相看,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可是你要说那个时候,你说蒹葭会喜欢二狗,我靠,这明显是国际玩笑么。

    写到这里,暗叹一声,开始想蒹葭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二狗或者说要跟二狗过一辈的呢?

    这是个问题。

    是在二狗唱永乐大钟的时候有点莫名的好感?还是在东方明珠上二狗恐高故作镇定?是与不是,已经不重要了。

    二狗是个刁民,哪怕最后打下一片天下,蒹葭似乎一直没有动摇过,既然认定了他,那这一辈子就跟定了他。

    过程可以五色缤纷,结果只要唯一就好。

    (2;)

    此生若得幸福安稳,谁愿颠沛流离。

    蒹葭知道二狗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图的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家人看看自己选的人没错么,蒹葭知道二狗把那些得力干将保护自己为了什么,不就是要自己平平安安么,蒹葭知道……就像最后那一封心里说的那样,不否认,用那封信作为结尾怨念挺大,可是细看之下,点点滴滴看着是在说二狗的过完,又何止这些?最少我不会忘了这个给二狗无限动力的女人,有人说,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只要她不拼死反靠,就占有她,然后拼了命的对她好,包括我在内,我不认为男人有多少是正人君子,可是蒹葭看人,挺准,你们还记得曹野狐么,当初蒹葭背着他去医院,还记得竹叶青么,那一次两人交锋,写的这里忽然,想到了,陈平、陈安。这两个孩子,注定喊-着金钥匙长大,可是,蒹葭已经看不到了啊。就像那封信里说的那样,注定成为遗憾,一辈子的那种。

    多么善解人意的羔羊啊!你说,是不是。

    【三:聊富贵。】

    这个评写到这里,有些不伦不类,本来心情有点糟糕,可是想起富贵哥,不得不笑,就这个身高将近两米始终带着憨憨笑容的男人给我的震撼无比强大,如果说二狗顶着主角的光环一路前进,而富贵哥,也绝对天下无双。

    一直不知道改用何种笔调来描写富贵哥,更不知道改用何种心情来诉说心里的期待,所以就用一种近似呢喃的语调来说这段故事吧。

    (1;)

    我叫陈富贵。

    陈二狗他哥。

    在大兴安岭完达山原始深林附近,有一个叫做张家寨的小山村,条件没的说,不先进反而落后,是真落后,没有城市里常见的暖气、冰箱等一系列家电,民风说不上淳朴,因为有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个俗语在前,这里的人多半有些刁钻,可是我真的不在乎,以前最快乐的是事情就是带着二狗进山打猎,然后在金黄的夕阳下看着娘烧出一锅好菜,除此之外我就抱着那张牛角弓望着深山里某个方向,那里躺着一个临死前也要给后代积福的老人。

    要知道,我已经在这里呆了27年,也被人当做傻子看待了这么多年,所以后来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除了两个已逝的亲人之外,这里并没有太多值得我留恋的地方,可是生活就是这样,这里毕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每年的清明节,终究要回来看一看的。

    我知道就算是在都市里,还会不经意的想起曾经在这里的某个瞬间。

    当初爷爷给我取名字的时候说什么不义而富且贵于我是浮云,这话我懂,也喜欢陈富贵这个名字,打心眼里喜欢,我知道二狗从小身子不好,还经常爬寡妇墙或者跟临寨的人打架斗殴,这些我都不在乎,只要二狗开心,别说打架,就是杀人都敢,如果非要说出个原因,那就是我和二狗是兄弟,我是他哥,只有我欠他的,没有他欠我的,他不能做的事我做,他能做的事我在也不会让他伸手。所以在婚礼上说的那些话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什么场面话,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虽然是个大粗人,但是说话算话。就像后来我在南京带着青帝杀某个人的时候,没有欢乐没有悲伧,想杀二狗,只要我不死,他最好赶紧去死。

    不管是在西北处于巅峰状态的孙满弓和东北老当益壮的纳兰王爷什么时候对决,二狗站在那个位置,还有那个朝遗老左手刀无敌的姚尾巴保护的柴进之的爷爷会对二狗如何,我都坚定不移的站在二狗的身边,永远。

    请你们记住,两个陈龙象不及一个陈浮生。

    故事结束了么,没。

    故事真的没结束么,结束了。

    最后再说一句吧,把仅剩的一点良心给自己在乎的人,真的,哪怕为他去死,这样,你能比我更威武。

    OK,

    弯腰,鞠躬,拍拍屁股上的灰尘,走了,回眸一笑那是三流言情小说里的情节,像哥这样七八流的帅哥是不屑于用的。

    ——还请大家支持烽烟!支持小刀!

世上无难事,只怕一些人。

    一

    “你是傻X。”

    听到这句话时,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说的人觉得你傻X。

    一种是你真是傻X。

    遗憾的是,我们往往固执的认定是第一种情况。

    二

    才华是什么?

    是狗屎。

    就像,小学的时候,才华就是上个好初中。初中的时候,才华就是上个好高中。高中的时候,才华就是上个好大学。

    踏入社会后呢?

    我的老板是个高中毕业的坏学生。

    才华真的不重要。相信我。

    他今天告诉我。

    三

    说一首老歌,吴奇隆的《祝你一路顺风》。今天无意间又听到了这首歌。

    似乎是很久的歌了,一晃,已经不知道过去多少年了。

    人回头的时候第一反映就是老了。

    想想这些年经历的那些种种,有时觉得一切无所谓,有时觉得自己挺傻X,有时觉得吧……一切就这么过去了。

    挫折很多,失去很多,改变很多。

    曾经小时候那个坐在课堂里傻乎蹦跶的人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靠香烟麻痹自己的家伙,有点苦。

    无意间听到了一首歌,就让我情何以堪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会连最后的感动都失去。

    四

    失去热血已经很久了,就像喝酒的时候,总说自己不能喝,甚至被几个哥们骂说装B,其实只有自己知道,我需要一个清醒的头脑,毕竟已经过了肆无忌惮的年龄了,就像QQ群里的签名,大叔,大叔,呵呵,我甚至开始喜欢怀旧的蓝调音乐,因为这样我可以一个人假装傻一样的忧伤。

    坦然的躺在一张坚硬的床上,嘲笑着自己的梦想。

    偶尔还会感叹,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一样的窥视着自己的内心,我需要的是……一次崛起,一次可以坚持下去的……奋斗。

    我……应该还可以的。

    我还有最后的青春。

    大概……大概还有。

    六

    白天的你见到的我,有点腼腆,说话偶尔不走脑子,脑子僵硬的如同板砖。表面无害其实内心也无害。喜欢听,喜欢看,但是一旦说话往往是自言自语,别人不知道我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那个光明的时候,我会被东西的表面迷失的失去我自己。

    黑夜来临的时候我就开始兴奋。

    开始习惯咖啡,没有咖啡睡不着觉,而且是大量的……

    可以肆无忌惮的口吐脏话,脑子里的思维极度活跃。

    最清醒的时候就是最疲倦的时候,当眼睛睁不开时,反而可以在一片黑暗中看见未来。

    痛恨自己痛恨的,痛恨自己喜爱的。

    七

    最喜欢的词语是“自由”,最痛恨的词语是“自己”。

    拒绝戒烟。

    喜欢闻到火柴燃烧那个瞬间的气味儿。它让我觉得很真实。

    喜欢犯罪学和心理学的书。它们才是最客观的作品。

    喜欢在不真实中寻找真实。包括自己留下的某些痕迹。

    最有感觉的是盯着对方恶狠狠的说,你他娘的就是个渣。

    不甘于平静的生活,但是不敢于跳跃的生活。

    想要孩子,就要突破那层防御;想要结果,就要突破所有束缚。

    也许你挣扎之后体无完肤,但是,只要在眼前的是自由,我就义无反顾。

    八

    那些所谓的偏执。

    狗日的,狗日的。

    希望,就是绝望的前奏。

    而梦想,就是会一点一点被人遗忘的真实。

    压抑和寂寞总是时不时的在某个夜晚一发而不可收拾,最终让我在脑海里暴躁的音符下放弃键盘上床睡觉。

    就在刚才,我在外面,半夜十一点看着天空,一直看到十二点。原来夜晚还是很美好的,安静的如同多年前的午夜,我一个人在家。

    让我休息一下,休息一下就好。没有什么可以打败我。

    给我一小段时间,我就会再次站起来。

    相信我,世上无难事,只怕一些人。

    六

    最后一根烟吸完。

    晚安。

    对自己说。

    我爱现在的自己。

    也爱当初那个喜欢梦想的自己。

    ——晚上十点下班,到家十一点,新的章节正在码,顺便推荐一本书,下面是门。

【书评一】:乱世烽烟,群雄共逐鹿。

    (PS1:先感谢黑衣叔的捧场,很坚挺,弯腰、鞠躬。PS2:为了书评区不置顶那么多帖子,特把烽烟的书评汇总起来,以后要有亮点(不论褒贬但是不支持随意谩骂)的书评都会慢慢的贴上来,无聊的可以进来看看,同时,谢谢你们的收藏和红票。)

    一、文气太浓,骚气太重,该赤身披发,横刀立马。

    细腻又风骚却不失文气的文字读起来多了些悲春伤秋儿女愁情。

    旌旗猎猎,残阳如血,断剑残矛,王图霸业。

    若能用诗意的文字绘出一副烽烟四起山河碎裂的尸骨血泪图,那该有多触人心弦。

    烽烟,一场乱世烽烟。

    烽烟起,霓裳舞,美人何处?

    崛起吧少年,横刀立马。

    ——公子所写,拜谢。

    二、人生长恨水长东!这节帅的掉渣!

    祈天烈,你可记得那个名叫洛夕月的女子?

    看了今天的更新,追文追到现在,终于没有失望,这是我看《烽烟》第一次重读单个章节,而且是一字不落。尽管以前我坚信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所以很费劲那些将书读了又读的人,今天算是明白了,因为在某个点,文字的确能够引起心中的共鸣,因此才会爱不释手欲罢不能吧,哪怕这章情节写的云淡风轻,可是字字句句,却真的像一把破刀,看似斑驳生锈,入骨生疼。

    毫无疑问,祈天烈是个英雄人物,但是他的死我只是可惜并没有感叹,直到接下来小刀笔锋一转,用洛夕月描述了一场不动声色的爱情故事,却骗得了我的感动,洛夕月如此深沉而强烈的爱,到祈天烈的死,记忆里剩下的只有与他共度的快乐时光。

    不知道祈天烈有没有遗憾。

    会有吧,他恐怕会遗憾自己自己的妻子在自己眼前死去,会遗憾没有守住青云城,会遗憾那些战场上死去的祁家军将士……可是我觉得他终究亏欠了一个人,而且亏欠了一生,我不知道祈天烈和祈洛歌的母亲有怎么的过往,但是有了洛夕月,祈天烈你敢说你无愧于心?

    祈天烈看着深爱的人离开人世,而洛夕月则只能默默地兀自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这是眷恋么?苏秦也是那样地爱着木恨玉,而木恨玉因为苏秦一句话就把瑶族的镇族之宝木灵珠拿出来,而苏秦呢,还像个孩子没有长大……到此,我心存芥蒂,觉得这些爱情故事太过于凄凉,就没有欢乐的?暖暖和公孙错也是,对不对!

    “爱别离,相见欢。”是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曾经偶遇,但终究有别离。

    一转身便是远若天涯。此生相隔,谁又寥寥数语,送我安慰。

    ——叶倾城所写,拜谢。

    三、只要坚持,总会看到希望。

    小刀的作品似乎总是叫好而不叫座,喜欢他的作品的读者都是从骨子里喜欢他在文字上的风骚,不喜欢的就是求着也不会看一眼,江山如此,烽烟也是如此,这是什么原因呢,看了今天更新的章节,心里终于有了答案,富贵勿忘旧时衣,贫贱常念平安福,短短的十四个字就表达了小刀想要透过文字要表达的东西。

    这样的写法无疑很累,小刀把自己的思想融入到文中,不YY,不种马,用一种近似喃喃的语气讲述一个故事,有时还会用文笔拉动情节——很多人可能体会不到这种感觉,但是你要是看过烽烟,把里面的经典句子列出来的话,绝对能够令多半的网络作者汗颜。

    就是这种写法,令人心仪,但是也存在缺点,因为诗意的文字很干净,就少了几许可读性,就像描述孙大娘和苏秦与祁络歌感情纠葛的那两段,小刀并没有讲述什么故事,而是用几段华丽到令人炫目的文字一笔带过,借此推动情节,记得写孙大娘过往的时候……找了一下在握不住的沙扬了它那几章,小刀用了以下的文字来描述孙大娘。

    只是,时隔境迁,谁还能记得二十年前的那抹嫣红朱唇,曾经令人一瞥惊艳的姗然红颜?

    只是,此时今朝,谁把那不能外宣的秘密藏在流年深处,曾经外人看似繁锦的绝代舞姿?

    两段话,该标点的时候标点,前后对称,我不知道他花费了多少时间写这两段文字,看着虽然舒服但是他却忽略了小白的重要性,在网文小白遍地的情况下,这种写法很大胆,弊端却又一目了然,因为很少有人能静下心看这行云流水般的文字,这也是那些大神抛弃文字而在情节上下功夫的原因,也导致了小刀读者的小众。

    除此之外,烽烟的主角并不是穿越者,很少有人会用架空的笔法勾勒一个古代小人物的成长史,尽管小刀在主角的身份上做了一些手脚,不管是前期的狸猫换太子把主角扔到部落成长还是后期的冒牌陆羽出现,其实都是为了掩盖苏秦前期成长上的缺陷,毕竟虚构的古代就少了几分时代性,代入感相对也就差了一些,况且还不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就少了几分关注度,小刀也想到了这点,所以他想用木灵珠和天诛剑这些东西来弥补情节上的缺憾,或者说来增加烽烟的商业性。

    但是从目前文的发展进度上来看,小刀似乎在这类框架上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取舍,所以他才会退而求其次试图让苏秦走另一条路,那就是用阴谋阳谋进而权谋天下,而苏秦的个人升级系统我想应该在苏秦进了悬空寺后就会体现出来,因为悬空寺是苍穹大陆上最神秘的地方之一,而且和苏秦颇有渊源。

    这是抛开文字上说的,一直很喜欢小刀的文字,在我看来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是牛叉的,我喜欢,这也是我一直支持他的原因,现在小刀欠缺的只是把握讲故事的方法,这就像一个契机,因为他的文笔早就登堂入室,我相信第三本、第四本或许用不了那么久,小刀会靠着每本书积累的读者厚积薄发,进而脱颖而出,毕竟从江山到烽烟,小刀的读者基数在增加。

    至于烽烟更新慢的原因,不是他懒,只是因为烽烟里的文字,有时候都是经过推敲细细思量后写出的。最后我想说,烽烟这本书,可能不会让所有人读到扼腕落泪,但是会有人发自心底的喜欢,书的好与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至少我很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小刀对战争、对人性、对情感的描述。

    就这样,小刀请你相信自己,就凭你对文字的执着,江山分成,烽烟分成,第三本还是么,第四本呢?只要你坚持着写下去,在我眼里你就是纵横最独特的一道风景,过去是,现在是,以后,咱们继续一路同行。

    以上只是看了烽烟的最新章节有感而发,因为我想让所有人知道,风骚刀,不是白叫的,更何况,他的名字面前还加了绝世二字。

    ——游舒所写,拜谢。

【书评二】:落笔行文,此间有真情。

    (为了书评区不置顶那么多帖子,特把烽烟的书评汇总起来,以后要有亮点(不论褒贬但是不支持随意谩骂)的书评都会慢慢的贴上来,无聊的可以进来看看,同时,谢谢你们的收藏和红票。)

    一

    烽烟是一种精神。

    一口气把所有章节全部看完,这次能算得上机缘巧遇,恰好我在蛤蟆的书评区看到了置顶。

    幸甚。

    其实吧,在这么个网络小说小白化各种恶心文甚嚣尘上的时代,难得找到对胃口的书聊以解慰,很多时候,虽然缺乏真正煌煌大书所具备的厚重凝实的思虑和哲学化氛围而不能真正称得上品茗摊书坐而歆享书墨英华。

    年龄所拘罢,安谧熏暖的夜,万家孤灯处能看书,天天在所谓的大学生活里图书馆寝室教师来回重复上演着这条蜿蜒的戏路,所谓的澹泊明志宁静致远早已一去不返,至少我是很难去寻觅得那么块天地来听那三行连韵体的低诉情诗商籁的软语。

    呵,说到这,我那么多哥们呐,沉溺游戏的人们是否在这个菲薄的流年里忏悔……扯远了……

    书很不错,我想是擅长于抽丝剥茧的诗人也无法去找到很适合的语言来抵过这么个很契合本心的描述的词语,许是行年渐晚只缘故,深知在劳碌的生或能完整实践理想中的美,愈来愈不可得,触目所见多是无法拼凑完全的碎片了,便再要苦苦怨忿世间不提供,徒然跟自己倒戈而已,想开了反而有一份随兴的心情,到哪里赏到哪里,不问从何而来,总之渐行渐远的我们——青春还未安放下,闲暇小憩处,最是那么一个蝴蝶振翅的波澜,也是韵味悠远……是为此书。

    当无情的烽火沉默了我的**当风骚的废柴勾引了我的小心儿肝……我的玫瑰一直在我怀中,红票也没曾见长,我依然用如菊花绚丽的文字写下……相信未来?相信刀姐?要不刀姐再来个张仪,让您的攻潮更为猛烈,我们都受习惯成精而修成神了,不够啊不够……在多点**,跌宕风格,委婉叙述?……嘎嘎,我期待啊期待……

    此地有才三百斗红票未曾长?虾米情况……爆发吧!刀姐……以内裤微湿的姿态扬起基情四贱的帆……倾倒众牲口,罪过,我其实还不知道红票撇开每天送的一张然后再去哪找的……只能那个……甚为绵薄之力……

    ——燕婉之求所发,拜谢支持。

    二

    好书必须啰嗦两句。

    首先得申明,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

    《烽烟》这本书的描写,对话,情节全都是很不错的,可以说是无可挑剔。看到现在我只记得有一个还是两个词用的矫情了。

    先说问题吧,问题就是前几章写的不够网文。所谓不够网文就是开头不很风骚不很牛叉不很装13不很能让读者爽,或者不能让读者知道接下来会很爽。

    烽烟的开头很平淡,至少我觉得很平淡,而且不像网文,更像是实体书,但要提到的是当看到第五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这本书了,觉得能看下去,看到十万字的时候觉得真是本好书,看到现在就欲罢不能了。

    三寸青刃,可图天下之巅啊!

    当然,对某本书喜欢的话就会很潜意识很自然地去忽略一些缺点,就像喜欢一个人一样。

    我真觉得这本书很好,说的都是真话。

    再加一句,本来打算让小刀把前面改一下的,但自己琢磨了一下却发现改也改不好了,其实就这样很好。

    关于这本书的设定,我觉得算得上是本书的亮点,因为苏秦的身份是在快十万字的时候才揭开的。一般来说,很多人写这种书,会把这个作为开头,说不定直接就拿那一章做第一章了。

    我基本能了解小刀先要什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额,装了……

    (这是写到最后才想起来的,随便找个地方加上吧。主角的身世是个谜啊,这个我挺好奇的,当年东炎皇家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又是一句才想起的。这本书我之前看过,看了两章觉得没意思,过了几天又看了看,还是觉得没意思,直到有一天心情突然很低落,然后慢慢看这本书,才发觉很有味道。嗯,静下心来看,这真是本好书。)

    还要说明的一点是有些情节的详略或者镜头的切换很好,感觉很不错,有时候一些东西不需要去了解他到底具体是怎样怎样发展进行的,或许只有那草草的结果,简单的一句诗,就能诉尽所有的情感,甚至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情感升华。

    关于那些野战或者打斗描写也不错,情节的发展也很有大神的那种合理并且很有故事性的样子,这里指的是在天禁和那个关押兽人的地方的那个山里的情节发展,额,苏秦第一次进天禁感觉有些潦草。

    还有描写那些儿女情长浪漫情节的,小刀做的还不错,嗯,这个很好,看的时候会会心一笑,笑的很温暖那种。

    描写战争场面的也不错,主要从主角的视野来看局部,用神的视野来看大局。

    还有就是关于对话,尤其是两个女人的对话,或者男人和女人对话的时候女人说的话,写的很有感觉,很有很有感觉,不知道小刀是不是那啥那啥,或者那啥那啥,为嘛会那么了解女人……

    东炎霸业,一统天下。

    说说主角的性格,现在的苏秦看起来有点善良,但还没善良到让人吐的那种程度,算得上是一个正常人,说这个是因为网文中的主角一般都是那种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强大无比谈笑间敌人灰飞烟灭的那种,对于苏秦,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正常人。

    网文中的正常人那可真的很少,虽然有些人也会尝试或者想方设法把自己的主角写成一个正常人,但水平明显不够,用一大段独白来解释主角内心的矛盾,但只会徒增笑耳。

    小刀写的很好,这方面很好。读起来顺畅,没有明显的牵强解释的痕迹,很自然地讲述故事,讲述一个少年的成长。

    公孙家族逆鳞军重现江湖,举世无敌。

    祈洛歌重建祈家军,征战四方,所向披靡。

    少年横刀立马,剑指苍穹,“东炎霸业,一统天下!”

    ——公子所写,拜谢支持。

【书评三】:简单书评,算残缺美么。

    (刚下班,就看到了一个长评,此心甚慰哇,今天的章节正在码中,拱手求下收藏?呃,你们可以不给,但是我不能不求不是……)

    每每看小刀的书都有一种喧嚣中看宁静的感觉,大抵是他的文字被赋予了这种感染力,不论是什么时候,总透着股倔强的平淡,而又不屈。像极了我这调侃:“啊,刀妹又开书了!哦,又是一段悲惨的挣扎生涯……”

    正如开篇,寻一丝乱世中的安定。

    从开头留下的悬念便是知晓,这定是场你死我活的角逐。王朝的覆灭,强者争霸必然惨烈。历史的车轮滚滚转动,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这书会是风平浪静到结尾,当然,这种书我也未必看得下去。

    以上,算是不是废话的废话——

    首先说人物——

    主角苏秦是出生在大山部落内的小皇子,不过却很悲惨,不但过的不是很舒坦还面临一个生死攸关的大事。

    天禁,是考验,这给我们的苏秦留下个难题,造成本书的第一个冲突,便是爱人与权利的竞争。

    如果没能活着出来,当不上首领,那么十八年来的生活都会变成泡影。于此我们还能够看到某些缩影,譬如,同野兽一般血淋淋的规则和世界的残酷。

    这种环境下成长的苏秦从文章开始便是留下一个精明果敢的印象,不过到了后面却发生一次转折,让我记忆犹新。

    “这话你对青青说吧,看着你将来娶了她生一堆娃比在我面前拔刀流血舒服多了。”

    这是苏秦对牧野说的一句话。

    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事实上苏秦想法很简单,这就是他的人生观,生娃与流血相比,前者更是他向往的生活。

    他的人性没有在竞争中沉沦,反倒是令人有种铅华洗尽后的沧桑。陈述句,胜过感慨万千。

    可惜的是,他一直没能逃离这场权力游戏的漩涡,且不管日后如何,不过我想的是,我能做的,也只不过在反思后默默祝福了——

    第二便是公孙错,这个贵族中的浪荡子,不羁的游吟诗人——

    他的出场并不惊艳,稀松平常的人物,在青楼锦绣里和人争风吃醋被苏秦撞见。

    让人觉得,或许这小子就是个过客。然而相反,在他再次出场的时候,一个嘲讽式的叙述清晰的刻绘了这样的一个人物。

    【“政治和战争的区别就是一个用舌头一个用牙齿,但是两者之间又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因为舌头离不开牙齿的保护,而政治也往往走在战争的前面。一旦支配舌头和牙齿的大脑被私心蒙蔽,那么就算有再多的食物放在面前也会被牙齿咬碎咽下——不管它吞下吞不下。”这是炎历3847游吟诗人公孙错在一个名为‘醉红唇’的破败酒楼里作的演讲,当时他已经喝了几瓶女儿红,随后就大醉死睡了过去,这段话被后人整理摘录在了《历史是坨屎》中。】

    贪杯,嗜色,口无遮拦。

    但这并不能掩盖他腹中笔墨和睿智的思想以及眼光。

    从后文零散的寥寥几笔我们发现,他总是能够一言中的、一针见血。

    其实我对这人物情有独钟便是于此,这也是我一直向往的人生,在脏脏龌龊的世间,做一株半清半醒的醉莲。

    然后从一个貌不惊人的小旗子,变成不受人掌控又*世界中悄然改写局势的种子慢慢发芽。

    像诸子百家中的领袖。往往,我们管他叫做思想家,哲人。

    即使出场总不占主要戏份,甚至这段描述都跟他不怎么沾边……

    好吧,抛开他,我怨念的表示第三个人物,也是比较早出场的,我自己。可惜是与我喜欢的形象有很大出入——

    冷夜——那冷漠的猎手——

    毫无保留的为大皇子以及部族奉上了一切,结果当面临任务时候却发现,自己仍悲哀是一枚不能自控的棋子。甚至从发现还有其他人尾随自己到达天禁后,眼睛里就写满了苦涩的无奈与绝望。

    最后一场恶战,留下一星半点的挣扎,流露最后一丝友情?人性?

    为了拯救同伴变成恶狼果腹的食物,在黑暗中死去。

    相比死的悲壮,轰轰烈烈又伟大的祈天烈,呵呵,倒是又有异曲同工之妙。

    写到这里有些累了,不过不难看出小刀对人物的掌控是很强大的——

    其实,每个人物在作者UU小说都有一条鲜活的灵魂,不怎么被人发现,这也是我现在要说的——暖暖——

    这可怜的女子,因为自己的美貌几经周折沦落青楼,又是多少辛酸与无奈。

    红颜祸水啊,乱了这天下,也害了自己。

    虽然她只是女性人物之一,却能侧面反应了这世界的悲哀,又有多少像她一样的人儿默默交织起一段段经历挥洒出这画卷的点滴呢?

    我又开始犯TJ的问题了,所以我不想再继续写了。

    搜肠刮肚凑了这么点字儿不容易,结果整个书评还TMD烂尾了!大家多担待吧~~——

    最后把这些一一出现过的、重要的、不重要的大大小小人物丢进时间长河中,碾碎了才发现。哦,原来这些人最终的理想都是在那喧嚣乱世中寻一个静好的画面罢了。

    这幅丹青画卷后面写满了这样的人生与或有或无的价值。才构成了我们清晰可见的景致。

    这就是小刀他想要表现的东西吧?

    值得细品,值得回味。

    我想,祝愿他能够自由点,安静的把自己要写的东西写完。也许,只是也许,是需要奋斗一生的奢望。

    ——2011.12.03。

    ——以上书评出自冷夜,拜谢。

【书评四】:谁主沉浮,烽烟与硝烟。

    呃,貌似很久没写书评了,懒,很懒,而且也没看完,就简单地说几句吧。似乎不在状态,就不组织什么骚包的语言了,直接平叙吧。

    从故事的开头上来说。

    第零章就已经交代故事的主线。

    复仇,进而争霸天下。

    依照第0章给出的线索。

    小刀已经给主角开了三个金手指。

    第一个,是散去的100多死士。

    第二个,是佛宗。

    第三个,是那中年人留下的翡翠项链。

    这100多的死士估计不会真的退隐山林,而是进行潜伏,时刻等待着主角的号令,十几二十年的潜伏,等到主角需要的时候,实力必然不弱。这样一来,主角只需要挥挥手,散发一下王-八之气,效忠的小弟就有了。

    那么佛宗的作用,个人偏向于会给主角一些机遇,比如主角的个人修为,主要在于给主角增加自身战斗力,当然,宗教的作用可大可小,关键在于小刀的取舍。

    从那场大屠杀开始,注定了佛宗和主角已经绑在了一条战线上。在以后的岁月中,主角将和佛宗的每一个弟子都是好基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

    至于翡翠项链,这本不是修真和玄幻小说,应该不至于跑出一个万年老爷爷或者被冰封了的千年美女吧,所以这个翡翠项链应该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亦或者是某一个宝藏的钥匙。

    那么小弟有了,自身的实力有了,钱有了,就等着主角的成长了。

    以上所谈,皆是主角必不可少的外部因素,这些因素必不可少,但若作为主角成长的决定因素,未免有些狗血。

    所以小刀给主角安排的身份,是部落的一个王子。

    这是一个很好的设定,因为这里的部落,无人不勇士,打猎什么的,野外生存什么的,都是从小就必须面对的东西。

    实力,总是在一次次残酷的死亡或者生存的单选题中得到增长。

    这样一来,主角的心智,武力,判断力,内涵什么的,在和对手争斗时表现出来的稳、准、狠,就会让人觉得顺其自然,理所当然。

    这个设定谈不上出彩,胜在合理。

    我个人觉得,小刀的这本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主角在部落的争斗中成长的历程。

    这里的部落并非铁板一块,表面上看起来团结友爱,实质上充满了争斗。

    在部落中的权力,阴谋,不断的争斗,这些都有助于主角在初期成长时完善自己的能力。

    取得溪蛮族的控制权→统一或者说控制所有部落

    第二部分则是主角游历大陆,不断得到机遇不断提升自己能力,不断展现自己的王-八之气

    前面已经说过,主线是复仇。

    那么这一阶段,就是主角在查找线索的同时,不断地展现人格魅力,收复和收服小弟,提升自己实力,推倒美女的过程~

    第三部分斩杀仇人,争霸天下,一统江湖,千秋万载。

    线索必定不是单一的,而是环环相扣的,这样一来,就可以在寻找到线索,解决问题,再找到线索,从而又引出下一个线索。如此反复,甚至于最后斩杀仇人之后,又引发一个惊天的大线索,最后主角终于在群雄争鹿中脱颖而出。

    手刃最终的大BOSS。大陆震动,天地异象。各路神明纷纷出现。

    一道霞光缓缓从天空中散现,洒落在主角的身上,主角深情地闭上眼,在这一刻,万物静止,时间定格,历史的齿轮快速地转动,主角浑身一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码字,小说名字叫《烽烟》。

    全书完。

    ——以上书评出自调调,拜谢之。

    今天下午很奢侈的挤出两个小时,看了前面十几章,不得不说小刀的笔头跟江山那时候比少了些许犀利,多了几分圆润,说的白点儿,就是他更会取悦读者了。虽然还是很慢热,但至少他在抒发感情的同时已经知道该写一些大家喜闻乐见的东西。比如穿越,虽然小刀的穿越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总归是穿了!

    卖石做开篇稍嫌吸引力不足,有慢热之嫌,不过慢热一向是小刀风骚之所在,据说好书都慢热,所以可以理解。

    解梦和解石的桥段运用的很自然,虽然稍有平淡之嫌。接下来斗箭,很精彩的段子,也很扮猪,同时引出小敌人和小NPC各一名,分别是城主的公子和王将军,前者跋扈,后者豪迈,很好的引申出矛盾,又为日后路途留下伏笔。接着写到锦绣,这一章写的好,笔触很月也很关。不过你小子直到第四章才半遮半露的弄出点激情劲爆的矛盾,让这个故事看起来跟前边的序章有所关联。可就忒慢热了。(貌似跟主角关联还是不大。)

    忽然发现这么写书评已经陷入定式,决定换个写法。这本书已经写了八十七章,我扶着老腰和瘸腿欲罢不能的看了两个小时,期间被媳妇以健康为由虐待了若干次,看罢多时,终于决定写个短短的,比结婚十年的夫妻办事还没味道的书评。

    总结我之所见,几个词足以概括:伏笔,风骚,慢热,空灵,激情,突兀,精彩,嗯,是稍微有点精彩,虽然是自家兄弟还是要公允的说。鄙人觉得此书在网络文世界里可评为中上往上,跟上稍有差距。

    最后一句,拙作《盗香》在鄙人心中中。比风骚刀这本稍逊,但目前成绩却略好过这把小笨刀,主要原因就是这厮的更新实在是万恶级的,虽然基本不断更,但也基本不爆发。人家慢慢写,咱们慢慢看,除了忍之外,我还别无选择。

    但我可以选择没事喷喷他。

    ——以上书评出自《盗香》作者青莲,纵横玩的挺好的一个作者,拜谢之。

    让我感动的一本书。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正准备考研,昨天正好放松一天,偶然间看见此文,让我想起了伴我走过高中的搜神记,一样的文笔细腻(这是我很看重的一点),一样的震撼人心,谢谢作者,让我带着这本书告别大学生活,我想这本书带给我的记忆会停留会很久吧!永远支持你,小刀,希望你的文字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但我不希望你不要轻易改变风格,做永远让我们感动的小刀。不要轻易受网上小白文的影响,坚信你是个遗世而独立的佳人。

    以上书评出自hhu江南,拜谢之。

第零章 揭开历史的裹脚布

    “有时候,一个人就算天下无敌,也有别无选择的时候。”在一处青苔斑驳的断壁残垣上,不知是何年何月所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字迹有些潦草,因此显的有些模糊不清,像是匆忙之间,又像是久歇之后的感慨,要不是偶然之间看到那道背影,才想起一窥究竟,在这个破败的荒园里还真不容易发现这段话语。

    最近,总是在梦里反复出现,那句话,那座荒城,以及,那个背影。

    于是梦与现实就这样颠倒过来,那些奇怪的,活灵活现的故事若隐,若现。

    在梦里,记得那个刻字人的背影,是一个穿着豹皮做成短衫的男人,在他的背后,似乎还背着一把长刀。

    他就用手在墙上一下一下的画,不知道到最后刻下来的究竟是血还是印记。

    四周晦暗,满是蔷薇的枯藤,总觉得那里,有着淡淡的咸腥的气味。

    醒来后我就忍不住猜测,这个男人有怎样的故事?他的背影里有几许落寞,夕阳下的地平线把他高大的身影拉的有点单薄。

    残阳如血下,他的长发随风飘展,不知他的目的地是那里?究竟有着怎样的过往?或许是心底好奇心作祟亦或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偏执,我想把这个世界勾勒出来。

    这才有了烽烟。

    ……

    ……

    炎历3728年,光启城,腊梅花开的季节。

    作为联盟国家里最大的佛教圣地,光启城的香火极为旺盛,已经延续了上千年,每年总有上百万的善男信女来这里许愿祈福,给这个人口仅仅十万却有九万僧侣的城市增添了无数或感人或乐道的故事,而今天相较于以往,光启城里的最大的寺院——空灵寺外虽然依旧人来人往,但是来的却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是一些身披盔甲刀露寒光的士兵站满了大街小巷。

    这些全副武装严阵以待的士兵一大半来自与光启城相隔百里的琉璃城,而另一小部分则是右臂带着金色臂章的士兵,熟知炎**队装扮的人应该知道这部分军队来自皇城的麒麟军。

    身为联盟国家内最有战斗力的部队之一,麒麟军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炎国皇室的御用部队,虽然麒麟军在人数方面没有青云城的‘祁家军’和凤凰城‘火凤军’多,但是其装备是最精良的,不然当初也不会仅凭三万军马就能平定内乱或者随皇帝御驾亲征,而现在正逢盛世,寻常根本不会在其他城池出现的麒麟军却举军南下来到光启城,让人不禁猜测起来,难道这些吃斋念佛只知道普度众生的和尚成了什么乱臣贼子不成?

    “主人,消息走漏,你……那人的军队现在已经把光启城围的水泄不漏。”空灵寺内,一个虎背熊腰的黑衣男子站在一个中年人身后说道。

    中年人约莫三十多岁,穿着一件丝绸锦衣,衣服上有了一些灰尘,一看就是久经奔波,但是中年人虽然面带倦色却气势不凡,而且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看就是富贵长寿之像,只是眉宇之间隐露倦意,似乎有什么郁结之事,听到黑衣男子的话后中年人轻声嗯了一声,然后抬头看了一眼金碧辉煌的大雄宝殿,大殿正中是佛祖的金身,面态祥和,嘴角带笑,手挂佛珠,栩栩如生。

    “连你也在嘲笑我么?”中年人看着惟妙惟肖的佛像自嘲的说了一句,然后扭头一看跟随了自己多年的黑衣青年说了一句暗香小队的人都到了么?

    “三个小队一共一百零八名护卫全部在大殿外守候,只等主人一声令下。”黑衣青年恭敬的回答。

    “让他们都散了吧。”转身看着外面的夜色,中年人知道追兵已经兵临山下,思付了片刻说。

    “主人!”黑衣青年猛然抬头,眼神里满是不甘和不解的望着中年人,双拳紧握,指骨微白,指甲已经深深的陷进肉里。

    “他们要找的人是我,你们留在这里没有任何用处,反而会受到牵连,你们跟了我这么长时间,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们在我面前死去。”

    “暗香小队的队员不怕死!”黑衣青年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股决然和坚毅,随后向前跨了半步单膝跪地双手抱拳,“我们的命都是主人给的,还请主人再做考虑。”

    中年人笑着摇了摇头,看着黑衣青年面色温和的说小离,我早就给你说过你的命是你自己的,谁都主宰不了,一会趁乱带着你的弟兄们离开,以后就卸甲归田娶个妻子生几个孩子。

    黑衣青年跪在地上,紧紧的咬着嘴唇没再说话,像一个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就在这个时候,后堂传来脚步声,中年人回头,看到从佛像一侧走出了三个和尚,为首的胡须皆白,手拿一个禅杖,后面是两个小沙弥,看着中年人,老和尚单手合十说了句阿弥陀佛。

    中年人双手合十微微一揖回礼,然后看着老和尚说想不到再来贵地竟然扰了佛门清净。

    “世间万事,一饮一啄,皆有因缘。”老和尚微闭着眼,手里的凤眼菩提念珠转的飞快。

    点了点头说了声是,中年人转身看着跪在地上的黑衣青年,“小离,记得我刚才说的话,我和大师还有几句话要说,你带人先离开。”说完中年人看着黑衣青年嘴张了张,终究没再说什么,只是在心里默默了念了两个字:保重。

    黑衣青年抬头看着中年人,布满血丝的眼睛带着一些湿润,或许是不甘心,嘴一张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鲜血溅在精制澄泥砖上,触目惊心,随后黑衣青年摇晃着起身,对着中年人深鞠一躬,接着转头对着老和尚抱拳,转身向大雄宝殿外面走去,背影里带着三分落寞七分决然。

    “大师,三年不见别来无恙。”直到青年的背影在黑夜里消失,中年人转身对老和尚说道,说到这里的时候中年人顿了一下,单刀直入的说实不相瞒,这次来不才来光启城是有事相求。

    “施主虽然对空灵寺有恩,但是……”老和尚说着看向外面的夜色,放佛夜幕深处有着什么秘密,作为空灵寺的主持,此刻山下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他当然清楚不过,“但是,老僧说过不会过问江湖恩怨。”

    “我记得大师说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说这话的时候中年人微微一笑,带着一点苦涩,自己的身份和昔日有天壤之别,老和尚这么说也是为空灵寺着想吧。

    “我佛虽然慈悲,但是……”老和尚脸上露出了一丝为难之色,再次说了一个但是,不过中年人这个时候打断了他的话,“我不会让大师太过于为难,一会我就下山,我只求大师收留侧殿的人,因为……”说到这里,中年人转头看着佛祖的金身缓缓了跪了下去,声音有些低沉的说因为我不知道这诺大个天下,除了您还有谁能保佑的侧殿的人。

    中年人说完对着佛像拜了三拜,直起身的时候目光在佛像两侧的一句话上扫过:欲做诸佛龙象,先做众生牛马。

    拉下脸求别人,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

    “施主高看贫僧了。”老和尚还想说什么,话未说完忽然睁大了眼睛,眼里透着一股诧异,他的目光所及是一个佛像脚下的一个花盆,里面一株多年未曾生长的花草突然冒出了一丝嫩芽。

    “婆罗花开,帝王星现。”老和尚喃喃的说了一句,仿佛是印证他的话般,赤铜打造被涂了金粉的佛祖身上竟然慢慢的长出了一些白色的优昙婆罗花,随之佛主脚下的木桌,大殿的石柱,众人脚下的澄泥砖,还有老和尚手里的禅杖上竟然也颤颤的长出了几朵花形如钟花茎细似丝的婆罗花来,无风自动。

    本来庄严无比的宝殿因为婆罗花的突然出现显得气氛有点诡异,老和尚这个时候嘴唇蠕动了一下,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凝神看着禅杖上的婆罗花,随后把禅杖交给身后的小沙弥,向前两步和中年人并肩跪在了佛祖的头像下的跪垫上,双目紧闭,双手合十,嘴里无声的念着《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一句话:“人身无常,富贵如梦,诸根不缺,正信尚难。况值如来得闻妙法,不为稀有如婆罗花?”

    老和尚刚默念完,天际突然传来一声炸雷,接着狂风四起电闪雷鸣,本来安静祥和的夜晚竟然突然乌云密布起来。

    或许是受到雷声的惊吓,侧殿突然传来一声婴儿的哭声,很嘹亮,而山脚下,也传来了麒麟军用撞击寺院山门的沉闷声响。

    “施主请回吧,侧殿的人贫僧会带她们去一个安静之处。”老和尚这个时候睁开眼,不知道处于某种目的,做出了对他来说艰难无比的决定。

    听到老和尚这样说,中年人本来有些紧张的神色轻松了不少,轻声说了一句谢谢,然后从跪垫上起身之后对着老和尚以及小沙弥施了一礼,准备转身的时候想到了什么,从脖子里取下了一样东西放在老和尚的身旁的檀木桌上,“劳烦大师交给侧殿的人,时间紧迫,我这就下山。”

    老和尚看着翡翠项链,再次缓缓闭上了眼,默念了一段《杂阿含经》里的‘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然后起身拿起项链向侧殿走去,随着他的脚步,后山传来钟声,一下一下,一共十八响,钟声回荡在光启城的上方,久久不曾散去。

    这一天,传说中三千年才会出现的婆罗花开满了这个世界的角落,不管是栏杆上、尿桶上、石头缝隙里还是金属物品上都有它的踪迹,人们不知道这种无土无根皆可生长的花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人心惶惶的同时暗自猜测是不是天道要变,最后还是新即位的炎国皇帝借用《慧琳音义》第八卷的内容昭告天下,说是婆罗花为祥瑞灵异之兆,乃天花,为世间所无,以大福德力故,感得此花出现,应该普天同庆。这才把人们的内心疑虑除去。

    这是《炎传》记载的,而这一日光启城德高望重被尊称为‘国师’的青云大师突然圆寂,却鲜为人知。

    随后半个月光启城成为了人间地狱,有上万僧侣被杀,被佛教徒称为‘佛屠日’,同样没有被载入史册。

    这一年,炎国皇帝把国教佛教改为道教,信长生,画符咒,练百药。

    而这个故事,就是在这段历史成为尘埃之后开始的,烽烟起,天下大乱,国欲破,群雄逐鹿,英雄问江湖,枭雄问天下,而有些人只不过想要三寸江山一壶胭脂烫罢了。

第一章 卖奇石的少年

    北风呼啸,满地冰霜,又到了大雪封山的时刻。

    每年的这个时候,连绵近千里的阿第斯山脉众部落都会走出大山,来到距离大山最近的青云城里做物品交换,把在大山里捕获的野兔、山鹿以及一些野兽的幼崽和腌制的特制腊肉带出来,换取在大山里生活的一些必要用品和零散银子,自从三百年前的部落和联盟国家休战之后,这种习俗就延续了下来,被部族的人称为‘开市’。

    但是开市这种情况只在青云城存在,主要是青云城地处炎国最北端,距离连绵不绝的阿第斯山脉不足三十里,而另一个原因就是生活在青云城北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他们每年都会向炎国进贡一些牛羊和良马,再从青云城里购买丝绸以及粮食面饼等生活物品,而游牧民族在青云城出售的牛羊皮革衣物,正是大山里部族过冬御寒的必需品,这样,以至于青云城虽然是边境要塞,但是在经济上也有令人不可忽视的存在。

    “这位爷,一看您就是富贵相,这是雪山上的雪莲,一般的药铺都没得卖,这边还有很多山里的药材,您瞧瞧?”

    “哎呦,这位小姐,你看老奴都到了知天命的年龄了还能骗你不成,这貂皮的色泽光洁艳丽,正好做够一件披肩,余出的部分还能做一双手套。你价钱再给高点,也不枉我从山里跑出来一趟不是?”

    此刻青云城城里城外人头涌动,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隐约的还有一些野兽的呜咽声,相较于那些赚了银子准备进城换些小酒或者给自己的女人购置点胭脂的部族人来说,在距离城门不远的位置,有个穿着虎皮粗制长袍的青年人则显的有些愁眉苦脸——在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些形状各异的石头,大的一人高小的如水桶。

    仰头看了看当空照的太阳,青年暗叹了口气,前面的官道上虽然人来人往,但是很少有人在青年面前驻足停留——确切的说一个人都没有,因为这些在大山里寻常可见的石头,着时丑陋了些,不能吃不能用,很多人看到石头都会看看青年人一眼,心说部落的有些部族还真是蛮夷之地,没文化真可怕,不然怎么会带着石头来开市上来卖,欺负城里人智商低么。

    “苏秦,要我说你就认输,以后见了本王子就听话点,然后带着我去城里的醉仙楼吃一顿好的,说不定本王子一高兴把咱们打赌的赌金免去一两银子。”说这话的是一个穿着一件山猫皮缝制的长袍青年人,距离苏秦的位置不足五步远,部族的人都认识这张面孔,越骆族的王子侯鞑,个子没有苏秦高,年纪不大的却长着一脸胡子。

    “猴子。”苏秦扭头看着侯鞑,“醉仙楼预订一个座位就付一两银子的定金,你还真是够肚量的,行,一会我赢了就给你个机会带我去醉仙楼。”

    “你就死鸭子——嘴硬吧,给你说了多少次了,别喊我猴子,不然别怪我去木恨玉那里告你的状。”侯鞑说这话的功夫,看见有人上前问药材就住了口,忙着讨价还价没再搭理苏秦。

    而苏秦则继续看着眼前的这些破石头,越看越头大,而他之所以带着这些石头来青云城叫卖,是因为之前和侯鞑打的一个赌,赌金是十两银子,至于打赌的原因,无非是这些部落王子之间的争强好胜,部落二十四个部族,这些王子们没事总是喜欢聚在一起打赌比赛挣个第一,这不,开市的第一天,越骆族二王子侯鞑就找到溪蛮族三王子苏秦说咱们看看今天谁赚的银子多怎么样?输了的给对方十两银子。

    其他的王子见到这种情形就起哄说大山里的宝贝无非是药材和兽皮值钱些,这些比出高低无非是运气好些,谁要是能把大山里最常见的东西卖出价钱才是厉害。

    大山里什么最多,答案自然是石头。

    当时苏秦说难道我卖石头不成,那些王子有的笑有的皱眉,而侯鞑这个时候也表态说苏秦你要是能把石头卖出价钱,我输了翻倍给你二十两银子怎样?你们溪蛮族能征善战说话算话,敢不敢赌?

    心说了一句怕你会被山神抛弃的,苏秦看着侯鞑点了点头说哪次打猎不是比你捕获的猎物多?害怕你这个?把侯鞑说的有些脸红只说你敢不敢赌吗?

    赌!为什么不赌?苏秦张嘴应承了下来,先是租了辆马车,从山脚下拉了一车石头过来,可是这活明显费力不讨好,半天没有一个过问的。

    距离打赌结束的时间还有一个时辰,苏秦心里想着如何把这些石头卖出去,就听耳边传来了几声呼喊,“三王子,三王子。”

    “牧野,给你说几次了?叫我公子!公子!”苏秦眉头一皱,然后盯着牧野手里的碎银,心情终于好了一些,“你的野味卖完了?”

    牧野嗯了一声,然后把一手碎银给苏秦递了过去,作为苏秦的贴身保镖兼从小到大玩伴,牧野可以说是苏秦的心腹。

    从牧野手里接过碎银,苏秦拣出最大的一块说这个给你留着买酒喝,牧野摇了摇头说三王子你……苏秦眉头一皱等着牧野还没说话,牧野呵呵一笑改口说公子你拿着就是了,我喝酒容易脸红。

    看着个头比自己还要高上一头的牧野,苏秦怒斥说让你拿着就拿着那那么废话,不然一会公子我不带你去逛青云城了。

    说了一句好嘞,牧野接过银子,然后小心翼翼的从胸前掏出一个绣囊,把碎银放进去之后,用绳子在绣囊口打个小结,重新把绣囊放到胸前,最后还用手拍了拍胸口。

    “青青送给你的绣囊?”苏秦看着牧野郑重其实的样子笑了起来。

    “是的。”牧野有些尴尬的挠了挠脑袋,脑子里想起青青的模样又笑了起来,心里盘算着加上刚才三王子赏的银子,已经够在青云城里的最大的胭脂烫买一盒上好的妆粉了,剩下的说不定还能再买点花钿。

    “别偷着乐了,想想……”苏秦刚开口,看见一个头戴黑色方巾,身穿黑白朱子深衣脚穿布鞋的书生走了过来,上下打量了面前的几块石头,然后又瞧了瞧苏秦,最后竟然指着一块条形长石说这个怎么卖?

    “这块可是上好的石英石。”苏秦张嘴瞎说了一句,看着书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怎么想起买这些破石头了,然后试着说出了一个价格。

    “什么?三两银子!”显然苏秦报的价出乎书生的意料,“我想买这块石头做个墓碑,你能不能便宜点?”

    暗说了一句这开门第一桩生意也太晦气了吧,苏秦上下打量书生几眼,对炎国风俗有点了解的苏秦没看到书生身上带有丧布,就多问了一句不知这位兄台出了什么事情?

    听到苏秦这样说,书生脸色忽然露出一丝难过,很快这种难过又演变成了悲愤,紧跟着嘴角抽搐了几下,竟然不顾体面的低泣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不管是联盟国家的炎国还是部落部族都认为男人流泪是懦弱的一种表现,书生这一哭,声音凄凉,更无半点娇柔女子的婉转动人,一时间吸引了无数看客。

    百无一用是书生啊,手无缚鸡之力却胸藏丘壑下笔有神。

    “公子,这男的怎么像个小孩,用不用我把他赶走?”牧野看着越来越多的围观看客低声对苏秦说了一句。

    “你傻啊,这混蛋哭的这么凄凉别人还以为咱们欺负了他,再赶他走,咱们这生意没法做了。”苏秦对牧野这样解释并不是无的放矢,炎国这些年重文轻武,读书人虽然多如牛毛,但是在炎国的平民阶层还是很受人尊敬。

    上前两步,苏秦看着自己今天的第一个顾客,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说小哥,到底是怎么回事?有话咱们好好说么,你要是嫌价格高,我白送你成不?

    听到苏秦这样说,书生明显的心情好了一些,虽然止住了哭声,但是还是有些伤心,等心情平复之后才说不是因为石头的价格,接着断断续续的把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

    原来这个书生名叫古洛书,是青云城里的白云书院的书生,家境清苦,自幼在书院半工半读,今年就要去炎国国都离火城参加会试,结果昨晚做了几个梦,给几个读书的朋友一说,有朋友说你去找茅山道士算上一挂吧,不算还好,一算让古洛书白花了一两银子不说,结果更令古洛书寝食难安,原来那个茅山道士说你今年不用参加会试了,以后另寻门路吧,仕途这条路不适合你,你想啊,你做梦梦见枯树根上浇水不是白费劲吗?梦见戴斗笠还打雨伞这不是多此一举是什么?还有你梦见戏台上收锣鼓,这不是明摆着没戏吗?

    古洛书就是听到这个,才有些心灰意冷,想起从小到大受到的委屈,不知道怎么起了死念,来到青云城外想找个高山直接跳下去,可是看到苏秦卖的石头,想起男儿一世,准备换个死法,就算不能流芳百世也要竖起一个屹立千年的墓碑啊,于是就问了起来,不问还好,经苏秦一问竟然抑制不住心底的悲怨失态哭了起来。

    听到古洛书把话说完,围观的人有的惋惜有的轻叹,但是并没有人说什么,炎国虽然经济繁荣文化昌盛,但是随着道教在联盟国家的兴起,一些原本被佛教称为旁门左道的宗教开始被人们熟知甚至膜拜,比如龙虎山上的张天师,就是道士出身,人家现在可是国师啊。

    看着眼睛有些红肿的古洛书,苏秦心说读书人还真是认死理啊,心念一转灵机一动说你听我说,我们大山里有个巫师会解梦,而我正好是他的徒弟,你看啊,枯树浇水这不是‘枯’尽甘来吗?至于戴斗笠还打伞是不是有备无患这个理?还有那个戏台上收锣鼓,不是预示着下场好戏就要开始了么?你放心去考吧,绝对……那个词怎么说的来着,对,金榜题名啊!

    听到苏秦这样说,古洛书仔细想了想面露喜色说你是说真的?

    “我以雅拉香山神的名义发誓,句句属实。”苏秦说的干脆利索。

    一旁的牧野看着苏秦说话,眉头一皱,心说没听说部落里的那个教苏秦读书的臭老头还会解梦啊。

    “好了,各位,没什么事了。”看着古洛书的心情终于好了起来,苏秦拱手对那些看客说道,心里却暗暗有些后悔,自己把古洛书的疑惑解开了,自己面前的这些破石头……

    “少年,你的这些石头都有什么来历?”

    苏秦正准备和古洛书再聊两句,就算古洛书不买墓碑石买个随便买个石头也成啊,听到身后有人问,转头看到锦衣老者,手里拿着一个鸟笼,八哥在里面欢快的叫着。

    “这些都是奇石。”苏秦忙招呼了起来,用手一指旁边的一块大理石说这位先生您看看这块石头像什么?

    像什么?牧野顺着苏秦的手看去,那块石头斜躺在地上,石头颜色半红半灰,形状一头大一头小,石头身上还有一些凹点,“有点像蟾蜍。”牧野低声嘟囔了一句。

    听到牧野的话,苏秦心里一乐,然后接着对老者说这块石头是富贵金蟾啊,老爷子你是明白人,我再给您解释解释?

    PS:你们的每一条评论我都会认真看的,下一章,我保证会有趣,而且还会有一个精心策划的场景。

第二章 让箭再飞一会

    当牧野听到苏秦说这块破石头是‘富贵金蟾’的时候,心里腹诽了一句这石头哪里和富贵沾边了啊,三王子你这不是睁眼说瞎话么,不过牧野没敢表露出丝毫的情绪波动,他害怕自己忍不住笑出声冷场,就侧开身子后退了两步。

    一旁的古洛书则一脸好奇的看着那块石头,心里带着七分疑问三分期待,心说难道这些石头还真大有来历不成,除了形状怪异点,可是奇在哪里古洛书还真瞧不出来,如果苏秦所言属实……这个少年一定不会说谎的,古洛书看了苏秦一眼,就是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在心中对苏秦多了几分信任。

    “一景一首诗,一石一天地。”站在石头跟前的老者听完苏秦的话后,微笑着点了点头说了一句,抬起左手轻抚了几下下巴上不长的山羊须,接着对苏秦说少年你且说说看。

    “这位老先生说的极是,天地万物只有其造化,就像我们大山里有句古话,叫做山无石不奇,水无石不清,其实不仅仅如此,有些奇石不仅能起到清心、怡人的效果,还有陶情、增寿的功效,而这块看上去有些怪异极像蟾蜍的石头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它的原石应该是石英岩(注1),因为《炎传》里记载过在上古时期,当阿第斯山脉出现的时候,这边曾有几个火山,这块石头恐怕就是受火山岩浆侵染和渗透之后,经过漫长的风化而碎落江河,又经水冲磨砺形成黑褐色和暗红色,以至于让它现在呈现出上面暗红下面暗黑的色彩,你看这个地方……”苏秦说着用手指了指石头半侧的一个凹点,“这个地方的石头纹理清晰、变化万千,里面应该比外表更加山清水秀、风景如画,这主要是是因为这种石头的石质特别细腻、干净,背景往往深远天际而且朦胧,主次呼应层次极为丰富。”

    说到这里苏秦顿了一下,面露一丝尴尬,“我说这么多其实跟它叫富贵金蟾没有半点关系,只是为这件不凡的奇石起一个相称的称呼,就像这些……”

    苏秦说着看了几眼其他的石头,接着举起右手在一块块石头上点了过去,“这块石头我准备叫它‘踏浪’、这块是‘雄鸡报春’、还有这块‘花好月圆’,至于这块这块龟纹石暂且叫它‘竹梅’吧,你看他的颜色,一半像一棵竹子一半像腊梅,真乃奇石中的极品。”

    苏秦说完,看了看老人,发现老人盯着地上那块富贵金蟾有些失神,一旁的牧野已经不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了,先前听苏秦把富贵金蟾的石质一一道出,牧野就暗自惊讶不已,自己从小到大跟在苏秦的身边,怎么不知道苏秦知道这些?

    而古洛书则是一脸羡慕的看着苏秦,在他看来,刚才娓娓道来的苏秦无疑是神采飞扬自信满满的,给人一种指点江山的味道。

    “公子,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牧野问出这个问题感觉心里舒服了许多,但是以他对苏秦这么多年的了解,恐怕没有答案,就像每次自己问苏秦怎么才能驭兽的时候,苏秦总是微微一笑说用心去悟,用心去悟?这说了不是等于没说么。

    “给你说了多少次了,多读点书。”苏秦说着双眼一翻,这个时候他懒得理牧野,之前他头疼面前的石头没有人问津,现在终于碰到一个看样子识货的人,自然不能错过,“这位先生一看你就是行家,园无石不秀,室无石不雅,你要是相中这些石头的话,价格好商量。”

    “我对这个石头很感兴趣,不过你要先回答我的问题。”老人这个时候回过神,看着苏秦微微一笑的说道,心里默念了一句刚才说的那句园无石不秀室无石不雅。

    苏秦心里一喜,然后说了一句让老人再次微笑的话,“别说一个问题,你老就是问十个问题都没问题。”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这个问题恐怕有些私密,你不愿说没事,你可知道一些鉴定奇石的方法?”

    “以前在山里经常捕捉猎物,您是知道的,阿第斯山到处是岩石,为了从岩石上捕捉一些动物的痕迹,就从部落里找了一些古书看,慢慢的就记得了。”这话苏秦说的很快,似乎为了隐瞒什么,目光在老人面孔上停留了几眼,见后者没有什么神色变化,心里暗自松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鉴赏奇石的方法不过是目、手、耳、鼻,看其物,懂其理,辩其味,识其真。

    “想不到少年你年纪轻轻就懂得这些,这些石头我都要了,价格你说了算,不过你们要想办法帮我运回城里。”老者看着苏秦,满含深意。

    “这个没问题,就是不知道老人家你住在什么地方?”苏秦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惊喜,老者看在眼里还以为苏秦是听到说价格由他说了算而带来的欢乐。

    “灵璧坊,进了城到了城主府你应该就能看到,牡丹绣在金匾上的那家就是。”

    苏秦说了句你放心,我这就给您送过去,价钱到时候再算。

    “原石如人,不可貌相。”回头看了一眼忙碌的苏秦,老人低声说了一句,然后看了手里的八哥喃喃的说了一句难道传说中的鉴赏奇石的心鉴境界真的只是传说么。

    老人这个时候如果回头的话,恐怕就会发现苏秦脸上那一抹阴谋得逞的微笑,不过等到老人见到传说中的“形象三分,心象七分。”的心鉴境界时,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了,那个时候的苏秦,第一次荣登朝堂之上,而且见到了自己曾经卖给老人的富贵金蟾,被打磨成璧石的样子,装订在皇帝宝座之上高悬的‘尊道贵德’四字之下。

    ————

    ————

    “公子,你为什么只要这么点银子?”出了灵璧坊,牧野忍不住质问了起来,从刚才老人对这些石头的欣赏程度来看,苏秦把这些石头卖出只要了五十两银子的价格太低了。

    “知道为什么山里的狐狸并不厉害却很难捕捉么?”苏秦微微一笑,看着从小跟着自己到大的玩伴,后者先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然后说了一句让苏秦无语的话,“因为狐狸够-骚?”

    “笨蛋,与味道无关,靠着味道捕捉到狐狸的都是少数。”说到这里,苏秦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灵璧坊,“能把牡丹绣在金匾上的地方据我所知只有炎国皇家的人敢这么做,刚才咱们进去的时候你也看到了,老人在灵璧坊的身份不低,咱们漫天要价不是不可以,我就怕就地还钱。”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苏秦这样做无非是不想和老人有任何交集罢了,看着没听明白的牧野,苏秦暗自叹了口气,“我真怀疑你这脑袋里长的什么?也就本公子聪明些,不然啊……”

    “不是我笨,只是我懒得想,有公子在就好,对了,公子你刚才说的话和之前讲的狐狸有什么关系?我怎么想不明白?”

    “我说有关系了么?”苏秦看着牧野,略带认真的说牧野,以后要是我不在身边了,你要记得自己保护自己。

    “怎么会,公子在那我就去那。”

    “算了,给你说了你也不懂,走,本公子带着你去逛逛青云城,刚才从猴子那里赚的银子够咱们在醉仙楼吃一顿了。”

    牧野嘿嘿一笑说当时侯鞑的脸都变了,这下我看他以后还怎么和你比,就他还喜欢木公主?我呸。

    听到牧野提到木恨玉,苏秦哈哈一笑说你不说我就忘了,一会带你去找小玉去。

    “木公主在哪?”

    “锦绣啊!”苏秦一脸坏笑。

    锦绣是什么地方?牧野不知道,不过看苏秦脸上的神色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去处。

    其实不然,锦绣不过是男人的温柔乡罢了。

    看着牧野懵懂的样子,苏秦也没有点破,只说走吧,先逛逛青云城,看看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每天都干什么。

    “还是先吃饭吧,这样才有力气乱逛。”牧野反驳。

    最后还是苏秦选择了妥协,说好吧,难得听你说出这么理直气壮的话,就听你的一次。

    等到两人来到醉仙楼的时候,正是醉仙楼白天生意最好的时刻,负责接客的店小二看到两了看两人的装扮,皱了皱眉头。

    “怎么,没位置了?”牧野看着店小二的神情,问了一句,而一旁的苏秦则晃了晃自己手里的荷包,说要一个寂静的位置。

    有钱好办事,看到苏秦手里的荷包,店小二的神态谦恭了些,说店里的位置却是满了,还请两位稍等片刻,有一座临窗的客人马上就好。

    苏秦点头说那好,我们就等一下,主仆两人被带到醉仙楼一楼的一个侧厅,里面只有一些简单的座椅,等到两人坐定的时候店小二已经掂来了茶水,上好的汤清茶,苏秦的茶水刚喝完,在店小二的带领下准备去吃饭的时候,一个身穿丝绸的少年走了进来,寒冬腊月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故作风雅。

    “就是他们两个?”青年上下打量了苏秦两人一眼,然后对着店小二老气横秋的说了一句这两个蛮子恐怕掏不起银子,我们先去吃。

    听到青年这么不讲理,牧野就要上前被苏秦拉住,从青年进来到现在,苏秦关注的不是青年俊秀的面孔和脸上的傲气,而是再打量店小二脸上的神情,结果店小二在一旁只是面露苦涩看着那个青年不敢多说什么。

    “总要有个先来后到吧?”苏秦上前一步。

    “笑话,我来醉仙楼吃饭还就没有排过队,你知道我是谁么?蛮子?”

    “你是谁对我来说不重要。”苏秦微笑,然后说做人就要讲点规矩不是么?

    “你给我讲规矩?”青年哈哈一笑,扭头喊了一句王掌柜,这两人不识抬举怎么办?

    跟着醉仙楼掌柜进来的还有两个青衣壮汉,身上带着弓弩,背着几只山鸡,苏秦猜这青年估计是打猎刚回来。

    “这位公子,你要是没什么急事的话就让祈公子先开饭吧,我们可以给你一些优惠。”王掌柜脸上堆着笑容,虽然是对苏秦说话,可是脸却对着祈公子。

    “王掌柜,你给他废话干什么,直接把这两只癞皮狗赶出去好了。”

    “我们有钱。”苏秦看着王掌柜笑着说,“所以不需要优惠。”然后迎上祈公子的目光,“狗嘴里果然是吐不出象牙的,想要我们走,可以,就是不知道你有什么本事?”

    “不知死活的东西。”站在祈公子身后的两人其中一个张嘴骂道,就要上前的时候被怒极反笑的祈公子拦住,“这是你们自己找死。”

    “鲁达,拿弓箭来。”

    牧野这时把手伸到了腰侧,那里藏着一把匕首,而苏秦则静静的看着这一切,见到祈公子拿过弓箭,王掌柜这个时候慌了神,“祈公子,你何必跟他们这些蛮子一般见识,你容我在通融通融。”

    没有理会王掌柜的阻拦,祈公子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羽箭,放在弓箭上拔弦对准了苏秦。

    牧野的刀亮了出来,两只眼睛变的通红,要不是他的另一只手被苏秦拉住,这个时候他一定会像猛虎一样扑上去。

    可是苏秦没动,他静静的看着祈公子拿弓箭对着自己的面门,心如止水,也没有丝毫的慌张,经常在大山里和野兽打交道的他知道这个祈公子在干什么,想让自己感到惧怕?苏秦暗自冷笑了一下,心说你至少也得装出一些杀气出来啊。

    看着浑然不惧的苏秦,祈公子冷笑了一下,握弓的手抬高了少许,箭飞了出去,苏秦扭头,看到羽箭射在侧厅窗棂上的一个蝴蝶图案上。

    “箭不错。”苏秦看着祈公子说了句,而牧野这个时候松了口气,看到那个祈公子竟然把手里的弓递给苏秦,牧野一愣,和三王子比箭?牧野这个时候竟然轻笑了一声。

    “这是你们自找没趣。”苏秦学着祈公子刚才的语调说,伸手要过箭囊背在身上,接着四处看了看,转身来到刚才喝茶的地方,拿起茶杯上的茶盖。

    说了一句看好了,苏秦也没做什么准备,把茶盖往上一抛,等到茶盖落到和窗棂同高的位置的时候……弯弓,拔箭!

    弦响。

    羽箭擦着茶盖飞过。

    看到苏秦没有射中茶盖,祈公子张嘴笑了起来,正要嘲笑苏秦,只见苏秦又快速的抓了三只羽箭,没有丝毫的停顿,动作行云流水,三支羽箭分成上中下三路射向茶盖。

    射出三支羽箭的苏秦紧跟着冲了出去,仿若猛龙过江气势如虹,速度竟然比羽箭还要更快一些。

    PS:(注1):不知道古代是不是也叫石英岩,只是为了阅读方便,还望勿较真。PS2:和苏秦比贱?自寻欺辱哇。另:抱拳求下收藏,弯腰,鞠躬,为下章的锦绣做准备。

第三章 那些锦绣的人儿啊

    ——水样锦绣年华,妤辞缱绻烟雨。

    牧野的弯刀在部落很有名,大开大合孔武有力而且还有些刁钻古怪另辟蹊径,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摧之势,以至于他不止一次说自己不是个粗人,总在苏秦面前吹嘘说咱的刀法很温柔很细腻很要命吧,苏秦听的次数多了就反问了一句一个胖子说自己不是粗人感觉很怪异啊,从那以后牧野没再说过自己的刀法如何的夺目生辉噬魂夺魄——他的确比苏秦胖,而另一方面——苏秦的箭法很好,这是苏秦在大山里和那些野兽打交道的时候,一次次虎口脱险集腋成裘厚积薄发的结果,当然也少不了苏秦自身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

    所以,当苏秦射出的第一箭擦着茶盖而过的时候,那个祈公子和两个随从甚至王掌柜都露出嘲笑或者幸灾乐祸的表情,只有牧野的微笑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喜悦,因为他知道好戏还在后头,至少,他不曾一次见过苏秦诡异的箭术,想到这里牧野的脸上露出一丝自豪……一弓七箭连发被苏秦称为‘七星连环’的射术,除了自己,这个天下再大人再多除了自己也没人见过吧?更何况这次苏秦只拔出了三只羽箭,想做什么还不是手到擒来啊。

    三只羽箭上中下三路飞射而出,却在中途速度发生了变化:最上面的那只羽箭速度最快,中间的次之,落后了半个箭身的位置,最下面的那支羽箭又落后了中间的半个箭身的距离,不过上中下三只羽箭侧看的话都在一条水平线上。

    最上面的那支羽箭和第一支羽箭一样擦着茶壶盖而过,把茶盖击高了一些,当茶盖再次落下的时候正好又被中间那支只羽箭击高寸许,最后一根羽箭也一样,擦过茶盖而过,等到茶盖再次落下的时候,被赶到跟前的苏秦伸手接到了手里。

    说的时候慢,从屋子内的人表情没什么大的变化都可以看出,这只不过是眨眼之间发生的事,只是此刻屋内多了苏秦一张笑脸,同时,窗棂处传来第四只羽箭射中木板的声响。

    “还好,没有让茶盖破损,不然恐怕还会赔点银子。”苏秦说着向前走了四五步,把茶盖递给了王掌柜,王掌柜有些狐疑和不解的接过茶盖才发现其中的猫腻:茶盖上光滑如旧,没有半点箭痕和瑕疵。

    至此,王掌柜脸上才露出惊讶的表情来,虽然他不懂武功更不多箭术,但是在青云城经营了醉仙楼这么长时间,没见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至少他没少听说书的说起当年青云城城主守城的事迹,知道用箭射运动的东西和死靶之间的难易之分,而像苏秦这样箭箭射中运动物品却不留伤痕的箭术,更是听都没听说过,这在力道火候眼力上需要下多久的功夫?

    王掌柜不懂不代表祈公子不懂,前者露出惊讶的神情,祈公子的表情先是惊慌,直到他的目光从茶盖上落到苏秦射出的那四只羽箭上的时候,眼里已经满是惊骇,原来苏秦射出的四只羽箭成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包围着他刚才射在窗棂的羽箭旁,四只箭头所射位置正好是他刚才羽箭射中的蝴蝶图案的上。

    “让你们见笑了。”苏秦说这话虽然带着自谦的意味,但是目光里还透着一股狡黠,牧野对这种目光再熟悉不过,心中一动,抬头苏秦射出的羽箭,然后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祈公子射出的羽箭这个时候晃动了几下,随后缓缓落下,留下一个不浅的箭痕,依稀可见苏秦射出的四只羽箭箭头的锋芒。

    “好箭法!”正想叫好的牧野听到门口传来一声大喝,扭头看到一个虎背熊腰腰佩长剑的大汉站在门口。

    “祈少爷,小姐让我找你呢,说有重要的事。”来人虽然穿着便装,但是气势不凡,两道虎目看向苏秦的时候,苏秦明显感觉到了对方身上的势力——那是一种不同于大山里猛兽的危险气息,应该是身经百战纵横沙场的傲然之气。

    还好的是苏秦没有从对方的眼中看到敌意,心里松了一口气,面前的祈公子不足为虑,这个大汉恐怕有点难对付,自己来醉仙楼不过是想带着忠仆吃顿饭,哪想竟然惹了一身麻烦。

    “小子,以后别让我见到你,不然有你好受的。”正想找台阶下的祈公子看到来人,顿时来了底气,虽然依旧出言不逊不过没再过分刁难,主要是苏秦的箭术已经在他的内心造成了一定的阴影,炎国虽然重文轻武,但是在青云城毕竟是边境要塞,只要功夫好有本事,还是很受人尊敬的,这也是青云城里卧虎藏龙的原因,一些江湖上的高手和那些修旁门左道的人士都喜欢来这里,要么入城主府成为幕僚,要么在军队任个官职,以报效炎国为理由期望他日名扬天下,还有白花花的银子拿,何乐而不为。

    祈公子和来人打了声招呼,就率先离去,连苏秦手里的长弓和箭囊都忘记了要回,而那个大汉看着祈公子走远,看了看苏秦,接着扭头看了一眼王掌柜说掌柜的,可有座位,我想请这位小兄弟吃顿饭。

    王掌柜连说两句有,再看苏秦的时候眼里就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心说了一句难道这个小子就要飞黄腾达了么,这样一想,王掌柜脸上堆满了笑容,“王将军以后还有多多光顾小店啊,还有这位小兄弟,这边请!”

    看着在前面带路的王掌柜,大汉对苏秦笑着说了一句,小兄弟赏个脸吧,在下王破军,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

    ————

    “这个王将军还不错。”吃完饭,苏秦看着王破军走远,扭头对手里还拿着一只熊掌的牧野说道。

    “还行,出手挺大方,刚才吃饭都花了将近三十两银子了,而且他出的注意不错,要不公子你就跟着他干吧,他是将军,怎么也会给你个副将吧。”牧野嘴里嚼着熊掌口齿不清的说。

    “当兵打仗啊,会死人的。”苏秦摇了摇头,“你没听王将军说么,刚才那个祈公子是少城主……咱们可是得罪他了,他要是知道我在军队会让我过的舒服?在部落多好,无拘无束。”

    “也是,只要公子你将来当了族长,掌管咱们溪蛮族的五万部族的人,比他这个将军还威风吧?”牧野说到这的时候眼里带着一丝神往,仿佛现在苏秦现在已经是部落的族长,叱咤风云指点河山。

    “你说的倒是简单啊。”苏秦想到了什么,皱了一下眉头,接着转移了话题说走吧,逛逛青云城顺便买点东西。

    于是主仆二人在大街小巷里乱串了起来,青云城很大,至少苏秦这么认为,除了东西南北四条由青色的大块条石铺砌而成的主干道之外,还有很多街宽一丈到两丈不等的街道,街道两侧店房鳞次栉比,行人接踵人声鼎沸,有身着麻衣粗布的青云城平民、身穿锦衣的商贾人士、还有一些巡城的小队士兵,当然少不了衣着装饰不一的女人,配上路两旁飞檐翘角凹凸尽显的民房,以及墙上小青瓦敷盖的双坡屋顶、若隐若现的梁檩椽柱雕花彩绘,和一些黑漆鎏金的店招匾额以及悬挂于门楣上的八角玲珑的挂灯,哪怕是深幽的一人巷里长满的青苔,都让苏秦有些目不暇接。

    苏秦先带着牧野去胭脂烫买了几盒胭脂胭脂水粉,全部送给了牧野让他送给青青,还提醒牧野说你就说是自己买的,接着找到青云城最大的油纸伞店铺,看着里面选料讲究设计精美颜色不一的油纸伞,苏秦有些眼花缭乱,伞上的图案更是锦上添花,有小桥、庭院、花卉、山水和仕女等图案,让苏秦有些难以取舍,一一观赏了一阵,最后选了两把,分别是墨绿和桃红色的油纸伞,绘有山水和腊梅,都是木恨玉喜欢的颜色和图案。

    买完油纸伞,苏秦又带着牧野在大街上看了一些江湖艺人的杂耍,吃了一些青云城特色小吃,然后一路打探着来到锦绣,被问话的人对这两个部族的人都是露出一种隐晦的笑容,还有的善意提醒说锦绣晚上才热闹,现在正是中午,锦绣不开门迎客的,把牧野听的有点一头雾水,而苏秦则有些无奈,这是他第二次来青云城,上次来还是三年前,不然怎么会不知道大名鼎鼎的锦绣地址,木恨玉也是的,选什么地方不好,偏偏给自己说要在锦绣见面……

    在锦绣一间名为‘春媚苑’的房间内,红烛摇曳,落在红绫雕花长窗上有两个人影,身姿绰绰,是两个长发女子,两人坐在梨花案圆桌前,桌子中央有一个紫檀木托盘,托盘里放着山梨和香蕉两样水果,在两人的脚旁有一个鎏银飞花暖炉,炉内火苗四窜,映的两人脸色绯红。

    “姐姐难得来青云城,不如就找家客栈多住些时日,这样我也能多陪陪姐姐。”其中一个女子身穿绛红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虽然已到冬季,却依旧酥胸半露,笑靥如花旖旎姽婳的看着另一个女子说。

    被唤做姐姐的女人头上带着镂空蝶形银簪,身着水蓝暗花蝶纹平素绡大袖衣,手里拿着刚才女子送给自己的镂空凤形红翡翠头花,轻微的摇了摇头,看着面前的女人略带愁绪的说了一句暖暖,你又不是不知道,苏秦马上就要进入‘天禁’参加部落族长的候选了。

    女人说完,脑子里浮现出一个面孔,不知觉的笑了一下,在她看来,不管苏秦将来能不能成为溪蛮族的族长,她都看好他。

    经常流连于锦绣的商贾和显贵应该都认得第一个女子,女子艺名暖暖,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锦绣一绝,是锦绣当红的花魁,总是带着一种慵懒的优雅,娇艳而妩媚,似乎一颦一笑都透着风情万种,但是此刻她的眼神却透露着一个少女的纯真或是说女人的天真,而不是以往红烛美酒下的迷离。

    而另一个人女人则是苏秦要找的人,木恨玉,瑶族的五公主,现在瑶族最出色的星象师,给人一种清新洁雅的美,略施粉黛,特别是那双细弯的眉毛,刮露出闪亮的眉骨,带着一丝的含蓄和内敛,甚至几分自信的骄傲——这是一种属于美人眉梢的那份自信不羁,最重要的是——有情饮水饱,她是苏秦十岁时就定下的娃娃亲的女人,在不久的将来,过完十八岁生日的苏秦就会娶她,如果……苏秦能当上溪蛮族族长的话。

    PS:到现在,这个故事基本上拉开了序幕,我会努力的写认真的文字,谢谢你们的每一次点击,拱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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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介绍:
【纵横中文网三组签约作品】
烽烟四起,群雄逐鹿。大浪淘沙,胜者为王。
且慢看——锦绣河山,风云变幻。
有男儿——横刀立马,惊涛拍岸!
都说英雄问江湖,枭雄问天下,而某人——只不过想争的三寸江山一壶胭脂烫罢了。
ps1:黑盔白马,少年并未束,明亮的眼睛扫过三军,嘴角的那烽烟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烽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烽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