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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明全文阅读

作者:特别白     诛明txt下载     诛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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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开始

    ......自幼在福利院长大,因为小时候身体不好,所以没有被人领养,好在那时候公办福利机构还算完备,治病读书都被公费负担着,在福利院里多数孩子都活得浑噩,自己则是知道上进的少数......

    ......在高考前一年,自己的慢性病痊愈了,复习和高考都很顺利,考进一所还过得去的大学,学的是食品加工,大学成绩一般,没有机会恋爱,毕业后进了一家公司,继续平淡无奇的生活......

    ......或许因为当年童年的封闭压抑,或许因为当年的病弱,自己工作后很喜欢野外旅行,开拓视野,强身健体......

    .......和几个驴友去大同远郊爬山,一位朋友脚滑了下,自己过去帮忙,机缘巧合,朋友没事,自己却从海拔几百米的悬崖上摔了下去.......

    ......不对,不对,自己是大同城西南白堡村的一个十二岁岁男孩,前几天着了风寒,昏昏沉沉的起不来床,怎么会做这样荒唐的梦,在梦里活了二十多年,从小到大,还有那么多奇奇怪怪,却无比吸引人的玩意......

    .......不对,不对,自己是贸易公司的职员,自己喜欢旅游,自己喜欢享受生活,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子,对方也对自己有好感,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怎么会死掉,怎么会有这样的幻觉,幻想自己在古代北方的一个村子长大,和父母过着半饥半饱的贫苦生活......

    .......原来我是有父母的吗?不对,不对,这一定是幻觉.......

    .......天天吃饱穿暖的日子真好,不对,不对,这一定是魔怔了.......

    朱达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满脸都是冷汗,眼神茫然,嘴里自言自语的说道:“我是朱达,我是朱达,我是......”

    任谁此时此处看到朱达,都会觉得他魔怔了,一个躺在土炕上的瘦弱少年,自言自语不说,还用手摸索自己,从脸到脚,没有放过一处。

    可随着这不停的自言自语和自我摸索,朱达茫然的眼神渐渐变得凝聚,脸上浮现出似哭似笑的表情。

    “这不是梦吗?那二十多年恐怕也不是梦......真是有趣,在那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我也叫朱达......我就是朱达,我还活着!”他的语气愈发坚定。

    当明确了“我是谁”之后,朱达的心境已经沉静许多,惶恐和迷惘的情绪仍有,可他已经有余暇去观察和回忆。

    房间光线很差,没什么陈设,味道并不怎么好闻,标准的贫苦百姓住处,对这些朱达当然不陌生,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可婴儿孩童浑浑噩噩,即便看到听到也未必有什么具体的概念,现在完全不一样了。

    朱达坐在床上,披着满是布丁的棉被,扫视着不大的屋子,原本最吸引他的是放着饭菜的木桌,可现在朱达却看向了窗边角落,那边横躺着一根长矛,矛头已经锈蚀,矛杆也有虫蛀的痕迹......

    自家是军户出身,这白堡村实际上是大同卫的一个百户堡,日子久了,百户堡变成了白堡村,在这里的住户家家都是军户,人人种着一份卫所的军田,说是为国屯垦,实际上是为千户老爷和指挥大老爷们做奴工佃户。

    这是哪一年来着?对了,应该是大明嘉靖年间,嘉靖皇帝应该当皇帝没多久,朱达恍惚听人说过。

    父母的聊天,村子里其他人的谈论,都包含各种各样的信息,孩子们无忧无虑,没心没肺,听到也不会注意,但现在的朱达却一下子明白了好多。

    原来自己在大明嘉靖年间的边镇,朱达突然间后悔那个人生没有好好学历史,自己知道大明,知道嘉靖,知道大同市,可这些谁都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也知道,只要多知道一点,哪怕是一点点,或许都可以改变人生,起码能有更好的生活。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细听还能听到妇人的抽泣以及男人的叹气,神游天外的朱达被惊动,他想要躺好装睡,可直到这个时候朱达才意识到自己病的多重,浑身酸痛没有一点力气,只能慢慢蹭回去,眼见着来不及,他索性僵在那里不动了。

    “儿啊,你.....你活.....你好了!”屋门被推开,看到坐在床上的朱达,他母亲的声音都激动的变了调,朱达的父亲也惊呆在那里,手中的白布掉落在地。

    在这个时代,伤寒对穷苦人家来说,是要命的大病,父亲手中的那块白布怕是用来给自己裹尸的,父亲母亲都以为自己必死了,或许就是在濒死的时候,才会有那样的梦,才会有多出来那二十多年的人生......

    朱达没有纠缠这些,他半是亲切半是陌生的看着面前的父母,父亲朱石头,母亲朱王氏,都是三十出头的年纪,看起来却像是四十岁的人,他们身上有着穷苦人的一切特征,神态木然,似乎已经习惯了苦难,但现在两人脸上都有惊喜,不可思议的惊喜。

    这是自己的父母......爹娘吗?家庭的亲情,血脉相连的关心,朱达对这种感觉熟悉又陌生,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他孤独一身,而现在,十二岁的朱达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根本不需要感悟。

    “娘、爹......”朱达沙哑着嗓子喊出来,才叫了两个字,就觉得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自己有家了,这种感觉真好。

    朱达的声音让朱石头和朱王氏反应了过来,母亲朱王氏急忙就要上前,刚举步却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她身边的父亲朱石头没伸手搀扶,而是斜靠在门框上,“死而复生”的巨大惊喜冲击,让两个人几乎经受不住,举止失措。

    母亲朱王氏稳住身体,连忙快走两步到土炕跟前,把朱达按下去,手忙脚乱的将那被褥盖好,又把边角塞紧,转头对丈夫喊道:“快关上门,别让达儿受了风!”说得磕磕绊绊,声音尖利,更不要说眼泪流淌,可朱王氏顾不得擦拭,只在那里捧着朱达脸庞细看,边哭变笑,激动非常。

    那边父亲朱石头颤抖着手关门,深吸了口气,这才走到跟前查看。独子朱达前几日受凉着了风寒,很快就发烧昏迷不醒,借钱请郎中抓药都没办法,昨晚眼见着连胡话都不说了,呼吸变弱,到早晨甚至已经消失。撕心裂肺的哭过后,两人出去借了几尺白布,准备给孩子简单装裹起来埋了,没想到“死而复生”。

    重病濒死甚至假死然后恢复的事例不少,但也有耳闻,在这个当口,朱家夫妇哪有什么奇怪的心思,只是巨大的激动和惊喜。看到依旧虚弱却明显恢复的独苗,两人震惊感慨,母亲朱王氏端详着朱达,情绪控制不住,父亲朱石头同样如此,不住的擦拭眼睛,不住的笑。

    朱达身体虚弱,思想却很活跃,这种亲情和关爱他很陌生,那二十余年的人生未曾感受,这十年的人生若有若无,他很快就沉浸在这种被关怀关爱和牵挂的感觉中,本来心态已不是孩童,可此时却跟着父母惊喜感慨激动,只觉得人生缺憾的地方被补全,泪水流个不停。

    一家三口边哭边笑,朱达却在回忆另一段人生,当自己看到同事同学亲情流露的时候,总觉得心口绞痛,下意识的避开,晚上则是失眠。现在看着眼前欣喜无限,对自己嘘寒问暖,激动的手足无措的父母二人,朱达的心情高昂起来,自己不是一个人了,自己有父母和家了,真好!真好!

    朱达终于傻笑了出来,看到自己儿子笑了,朱石头和朱王氏先是愣了愣,也抹着眼泪笑了,全家都哈哈笑了出来。

    在这情绪激荡中,朱达隐约想到一件事,自家姓朱,现在是大明,这好像有什么联系,不过这念头随即被他抛到脑后,心中激动感慨,沉浸父母亲爱之中,谁还顾得上别的......

第二章 村子

    “孩子,要是有人问你姓什么,你回姓朱后,一定要说是左边有个石字的朱,千万要记住,不然咱们全家都要遭难受苦。”这是父亲朱石头的叮嘱,记忆中已经说了很多次。

    “只有皇帝万岁爷和他的亲戚才能姓朱,其他姓朱的都只能用‘硃’字,不然就是大不敬,可现在认字的又有几个,根本没什么人在意了”这是一个路过白堡村的读书人说的。

    想到这两处之后,朱达对于自己姓氏的种种幻想都破灭了,原本想着自家是皇亲宗室一等,因为什么隐秘事逃难至此,只要翻身就可以荣华富贵,又能过上好日子,又是传奇刺激,可那些事只存在戏文评话里,自家不过是祖籍陕西的军户,在大同已经传了几代,一百多年。

    明知是无聊幻想,可朱达还是不住地想,原因无他,在白堡村的日子太无聊,生活太苦。

    朱达“病愈”之后恢复的很快,此时金秋麦熟,马上就要到收割季节,这是整个白堡村的头等大事,整个村子,整个百户的壮劳力都要为这个忙碌,看到自家孩子痊愈,朱达的父母就开始农忙了。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农家孩童过了十二就要下地帮忙,本来朱达就该跟着干活了,可大病初愈,父母舍不得,就留他在家闲着。

    再怎么穷苦的家境,孩童少年喜好玩乐的天性也不会被磨灭,换了别人家的孩子,早就在村里村外撒欢,但现在的朱达心境已经是二十几岁,哪里会跟着这些毛孩子折腾。第一天被允许下地活动后,朱达先把自家破宅院走了几圈,土坯房子、粗陋家什、低矮院墙,残损破漏随处可见,可称道的就是很整洁,看得出自家父母很用心在收拾。

    看完之后,朱达走出院门,看着门前土路和邻里房屋发了半天呆,视野范围内所见宅院,好像还不如自家,他那二十余年人生经常出入野地山区,也见过贫苦村寨,但比起眼前所见,那简直是天上了,朱达莫名想起“生产力差距”这个在记忆中早已模糊的词。

    朱达没有一直发呆,他虚掩上院门,沿着熟悉而又陌生的土路走了出去,朱达要把整个白堡村走遍,看看整个村子,用熟悉而又陌生的景象唤起回忆,梳理回忆,他当然不是要看穷富,而是把目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变为“熟悉”。

    这和他那个人生的经历有关,一个好的野外旅行者要熟悉自己宿营的环境,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此外,另一个世界的朱达是孤儿,从小到大的经历让他知道,自己没资格怨天尤人,遇到什么就得努力适应什么,生存下来好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既然现代社会的人生一去不复返,这个人生就要好好活下去。

    朱达走得不快,但观察的很细,白日里的村子很安静,天气晴朗,老人们在自家门前墙根晒太阳或是闲聊,远远的能听见孩子们的笑声,野地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大。

    “小朱,你身子好了?”一位老妇人问道。

    这是自家后街的陈奶奶,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大同城内做工糊口,一个在村子里种地,日子还算宽裕。

    “陈奶奶,我没事了,天气变冷,您老多穿些,别受凉。”朱达笑着回了句。

    他的回答让对方愣住,朱达还以为说错了什么,但也没有停留,只是继续向前走去,左顾右盼。朱达也没听到身后老太太的嘀咕“怎么变了个人似的”

    村子不大,路上看到的房屋和院落都有些破败,朱达原以为自家就够差的了,却没想到在村子里还算好的。想到这里,朱达苦笑一下,在这个时空的记忆中,其他村子比白堡村还有不如,或许时代不同,对穷苦的定义就有不同。

    没几步路就快要出村,在村东北角看到一处齐整宅院,白墙黑瓦,尽管规模不大,却有几分气派,这是本百户总旗李家所在。

    百户所的主事是百户,有两名总旗充作副手,但在朱达的记忆中,白堡村常见的就是这李总旗,那百户和另一位总旗从未见过,父母和乡亲们也极少谈到,村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是这李总旗来管,他管的最要紧的事就是收粮和分摊徭役,这李总旗做事还算有分寸,白堡村里虽然牢骚不少,却没什么怨恨。

    朱达从前看这宅院,不过羡慕富贵,现在看却多了几分趣味,毕竟这崭新的建筑是按照当下形制,虽然装饰简单,却有这个时代的风貌,能看出很多内涵。朱达停下脚步,仔细观察。

    正打量间,“吱呀”声响,李总旗家的院门打开,一个扎着小辫的女孩在下人陪伴下走出来。女孩十岁左右,穿着半新袄裙,小脸红润好似苹果,看着可爱得很。这是李总旗最小的女儿李春花,村子上下都喊做“三小姐”的,跟着她那下人朱达也熟悉,是临街苏家的婆姨,村里百余户人家都要轮流来这李总旗家帮佣做工。

    李春花一出门却和朱达打了个对脸,小女孩愣了下,随即皱眉露出嫌弃神情,抬起肉嘟嘟的小手指着朱达说道:“你在我家门前干什么,是不是想要偷东西,快滚开!”

    那苏家婆姨心说不好,朱家这小子也是个有脾气的,而且不知道轻重,吵起来肯定会被责打,自己得赶快把小朱撵走,不然没办法去朱家两口子那边交代。

    没曾想平时倔**脾气的小朱没有跳脚对骂,只是笑了笑,就快步走开,奔着村外去了,这种反应让李春花和苏家婆姨都是愣住,不过也没在意,李春花在白堡村从来都是趾高气扬,怎么会在意这种随处可见的穷小子。

    “小姑娘长得真健康,营养不错。”朱达自然不会和个娇惯坏了的小姑娘置气,他看后只有这个感慨,他所看到的以及记忆中的村里人,绝大部分都是营养不良的状态,只有李总旗家几人不是。

    出了村子,视野开阔许多,在村中所见满是穷苦破落,村外田野则是金秋景象,麦浪滚滚,朱达神清气爽,感觉畅快。

    看着眼前景象,朱达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秋收已经开始,交租收粮马上也要开始,辛苦整年的收成,倒是有过半要给上面的将爷们。

第三章 向老汉

    想到收租,朱达倒是明白家里日子为什么不好了,不过也没有深想下去,只是观望四周。

    距离村子西北五里左右就是山脉,远远望去,群山叠嶂,倒像是在村子西侧竖起一道百丈高墙,雄伟壮观。朱达记得长辈们说过,那边是洪涛山,但也有人说是吕梁山,这两个名字对那一世的他来说很熟悉。

    顺着山脉向西南看去,能看到一处峡口,小河从峡口流出,蜿蜒向东,这条河叫夏米河,白堡村就在河边二里左右的位置上。

    看到这些,朱达脑海中的记忆翻腾,很多概念更加明晰,为什么白堡村比起其他村子还算好,就是因为靠着这条夏米河,村中军户挖渠引水灌溉田地。

    这年头能灌溉的田地都是上等,水浇地的庄稼收成稳定还高,各家各户缴纳捐税之后比别处能多剩下些,日子自然好。

    “......咱们白堡村的人有福,离着大同和怀仁县都远过三十里,要是近些,这水浇地早就被将爷们拿去自家用了......”

    朱达想到父母的感慨,理解了何白堡村的水浇地为何还在自己手里。

    出了村外,跑的孩童就多起来,大家大呼小叫的穿行田地,彼此追逐,正在忙碌的大人心情都不错,只是笑骂几句也不怎么管,朱达左顾右盼的走在田间路上,没人理会,他们家的地在另外方向。

    随便找到个土包,站上去眺望四周,西北方向是山脉,东北和西南则是一马平川,东南方向隐约能看到起伏山峦,而东北方向隐约还能看到一座城池,那想必就是大同城了。

    朱达还是旅行者的时候,在大同活动过几次,尽管白堡村他没有来过,可看过周围地形,再结合记忆中的描述,大概在什么位置,朱达已经有数了。

    想到这里,朱达突然间颓丧起来,知道又如何,知道又有什么用,能改善自己的处境?能过的更好?答案都是否定的,他越想越是沮丧,禁不住抱头蹲了下来。

    “我怎么这么倒霉......”

    归根到底,朱达还没有完全适应穿越,这种惊世骇俗的境遇也不可能短短几天内从心里接受。家里和村子里那贫苦的生活,已经麻木的人们,在十岁的朱达眼里很正常,可现在的他感受却完全不同。

    朱达看不到什么希望,也看不到什么改变的可能,难道要在这白堡村辛苦务农,收成被那些千户、指挥什么的盘剥大半,也像父母一样麻木成习惯吗?朱达觉得有些绝望了。

    “人死屌朝天,你个小崽子还没死,弄这没卵子的样干甚,闲着没事就帮你爹娘干活去,要不然就去河边照照,看看自己这怂包样子!”

    粗哑的骂声响起,朱达被吓了一跳,抬头看过去,发现一位老汉拄着木棍站在跟前,应该是刚刚路过。

    这老汉身材高大,腰背微有些佝偻,花白胡须乱糟糟的,眼睛不大,很有神,脸上几道刀疤,本来还算和善的面孔很是狰狞,他看到朱达望过来,立刻是瞪眼。

    被对方一瞪,朱达下意识的后退,踉跄跌坐在土包上,莫名的惊惧起来,身上都是冷汗,感觉要被宰杀似的。

    看着朱达这个反应,那老汉皱了皱眉,摇头不屑说道:“怂包!”也不多说,拄着木棍继续朝村里走去,他背着个皮口袋,不知里面装着什么。

    等朱达镇定下来,那老汉已经走出段距离,这人朱达认得,是白堡村一个孤老,姓向名岳,和一个孤儿相依为命,他记得父母让自己离向岳远些,说这个老汉手上有人命,打交道不吉利。

    以往的朱达觉不出什么,无非远远好奇看看,或者遇到后避开,可现在朱达却感觉到对方真是上过阵杀过人的,因为刚才的感觉和“上辈子”很类似。那二十余年的人生中,朱达所在福利院的副院长是个退伍军人,曾经参加过战争杀敌立功,朱达当年不服管教闯祸,这位副院长发过一次大脾气,那次他被吓得差点崩溃,就是刚才的恐惧感,看来,这向老汉真是杀过人的......

    朱达呆呆的看着老汉背影,刚才阴暗的心情却有了改变,绝望什么,自己还活着!这就是最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有可能。自己能来到这个时代,体验新的人生,有谁能有这样的机遇。自己该振奋,而不是绝望,当年自己能从福利院中走向正常的人生,这个时代为什么不能!

    “谢谢......”朱达从土包上跳起来,高声喊道,不过喊了两个字就停住,对方走得远了,未必听得见。

    刚才向老汉的责骂很有些当头棒喝的意思,让朱达心头的关口破开,说起来当日那濒死恢复不过是强行适应,方才才算是想明白了。

    此时的朱达浑身轻松,活着就好,想要做什么,想要改变什么,慢慢琢磨就好,想通了这个,他也不急着观察了,溜溜达达的朝自家田地走去。

    朱达走在田间,发现所谓“麦浪”是在远处的观感,走近了看则差很多。作为旅行者,当年看到丰收的稻田和麦田,也曾拍照留念。那时即便是不以肥沃著称的地区,到了收获季节,田地里的植株也比现在的密集很多,那真正是“风吹起浪”,眼前所见,实在太稀疏了。

    植株稀疏,收成自然有限,何况还要缴纳不少上去,自家能留多少可想而知,但看到沿路村民的神情,就知道他们对这个收成很满意,对他们来说,今年年景的确不错。

    等到了自家田地,朱达的父亲朱石头和母亲朱王氏已经忙碌的满头大汗,看到父母的样子,他突然想到刚才向老汉的话,的确,与其在那里胡思乱想,还不如帮着父母干活。

    “别在这里捣乱,这里那用得着你,快回去!”

    “慢慢走,别乱跑,千万别出汗再着凉!”

    朱达的父母根本不让他伸手,反倒是把朱达赶走,还禁不住叮嘱几句。

    看着朱达的样子,朱石头和朱王氏都很开心,朱王氏更是念叨说道:“这孩子清醒过来就闷闷的,今天看着才是全好了,晚上回去得给他做点好的!”

    父母的议论,朱达没有听见,他还想多溜达溜达看看,此时的朱达,满满都是好奇和趣味。

    地势平坦,站在稍高的地方就能看得很远,朱达看到相邻的下马庄距离不到六里,可记忆里很少过去,更不要说更远处的大同城池,三十里路其实也不算远,但他从未去过。

    朱达更多的注意力都是放在白堡村上,按照父母和村中长辈的议论,白堡村是个堡垒,一旦北边的鞑子打过来,军户们都要拿着兵器守御堡垒,可现在这个“堡垒”根本没有任何的防御,村外的壕沟已经被填平作为田地,原本的土墙或者被扒开,或者直接成了某户人家的院墙。

    从这个倒是能看出来,大同这边,最起码是白堡村这边,已经太平一段时日了。

    沿着村外再向北转转,就能看到远处的官道,白堡村的位置相对偏些,距离官道有个三里多远,朱达看向官道的时候,立刻就发现几名骑士奔驰而来,在路上扬起滚滚烟尘,这是来干什么的?记忆里父母叮嘱过,见到这等事一定要先小心躲开。

    离着还远,朱达没怎么在意,只是好奇眺望,可立刻发现不对,这四名骑士下了官道,沿着小路向白堡村而来!

第四章 这是个人吃人的时代

    朱达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生活,但分寸还把握的不是太好,比如说会反应过度,看到几骑快速靠近,他下意识的就要躲避,等看到田间的军户们都照常做活之后,才意识到这是常态,也想起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这样打扮的骑士来到白堡村。

    和当年现在封闭的村庄一样,外来客,尤其是与众不同的外来客,总会吸引孩子们的好奇和注意,那几名骑士还没进村,白堡村的孩童们已经围了过去,远远的张望,朱达同样好奇,也跟了过去。

    四名骑士在进村之前就已经放慢了马,大家倒跟得上,孩童们的好奇心都在马上,朱达则是人和马以及一切都在仔细打量。

    骑士们都是二三十岁的精壮汉子,穿着齐整劲装,用布包着头,人人佩刀,近四尺长的雁翎刀挂在马鞍侧,有一位还有皮制护甲在身,。这四位骑士脸上没什么表情,偶尔扫视周围,都是轻蔑不屑的神情。

    朱达不放过能看到的任何细节,太多东西和那二十多年的印象不同,比如说这马匹应该是蒙古马的一种,可当年所见的蒙古马都是矮小,这几匹马则高大很多。还有马鞍如何挂兵器,鞍袋怎么放置等等,都和记忆有些不同。

    那雁翎刀看着也不含糊,尽管未曾出鞘,可肯定不是样子货,毕竟这时代拿刀是用来杀敌,当年是用来唬人演戏的。

    坐骑不错,兵器不错,马上骑士看着也是威风,那种举手投足间表现出来的精悍,肯定是经过专业的训练。

    但朱达也有点纳闷的地方,这四位骑士看着精悍和训练有素,却没有那位向岳向老汉的煞气,难道没沾过血,没杀过人?

    “这都是大老爷家的家丁,别看是下人身份,可比管事的李大爷贵重”朱达想起父母的话,这“李大爷”就是说李总旗了,那“大老爷”想必就是千户和指挥这一级的人物。

    正想着的时候,却看到四名骑士没有进村,直接停马在村口,那边李总旗李纪已经快步走了出来,身边还跟着两个小伙子,这两个人朱达也认得,是李纪的两个儿子李应和李建,在白堡村帮着李总旗管事,李应是老大,将来要继承这总旗位置的。

    在村子里说一不二,威风八面的李总旗此刻满脸赔笑,态度谦卑,殷勤说道:“五哥几位来这边辛苦,家里预备好了茶点酒菜,下马进屋歇歇,喝口酒解解乏!”

    总旗是有身份的世袭武官,家丁是伺候别人的仆役,贵贱分明,可看眼前这几人的做派态度,完全倒了过来。

    那四名骑士根本没有下马,为首那位嗤笑说道:“谁还差你这口劣酒,就不用破费了,老李,这次是传大管家的话,十日后开始收粮交租,你们早些预备,不要耽误了,不然谁都吃罪不起!”

    “省得,省得,请罗大爷放心,老李耽误不了差事。”李总旗陪笑着回答说道,边说边转头使个眼色,李总旗两个儿子双手举着包袱送了上去,包袱都是不小。

    那被叫做“五哥”的骑士看着包袱皱了下眉头,手都没有伸出去,只在那里说道:“把银钱单拿出来就好!”

    李家两个小伙子这事也做得熟了,连忙谄笑着放下手臂,从里面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布包递上去,那五哥一把拿过,在手上掂量几下,摇头冷声说道:“穷货也指望不了太多。”

    说完这话,连看都没看,直接把小布包丢进鞍袋之中,看那鞍袋鼓囊囊的程度,这一路收了不少。

    本以为这就要走,没曾想五哥身边那骑士猛地驱马,坐骑向前一步,正好冲到李家二儿子李建的跟前,大家还没反应过来,这骑士抽刀出鞘,猛地挥砍了下去,太阳下刀光闪亮。

    谁也没想到他突然暴起挥刀,周围先是震住,随即惊叫一片,那李总旗也“啊”了声。朱达看得浑身一激灵,难道这就要杀人见血了吗?到底还有没有规矩和王法。

    震惊之后,却没看到鲜血四溅,也没听到凄厉惨叫,只看到被砍中的李建跪在地上,一边肩膀已经塌了下来,正在那里喊疼。

    “谁给你的胆子,敢冲我们家五哥使脸色,嘟嘟囔囔的,是不是在骂,是不是对罗家不敬!”挥刀的骑士指着李建吆喝骂道,大家这才看清,这骑士用得是刀背。

    李总旗反应过来,连忙上前,却没去搀扶,而是一脚把李建踹翻在地上,大骂说道:“你这千刀杀的混账,怎么敢对五哥无礼!”

    说完又狠狠踹了几脚,把李建踹的满地打滚哭号,踹完之后,李总旗李纪才陪笑说道:“五哥,这混账杀才不懂事,五哥别和他一般计较,等得空了,我去将爷府上请您吃酒赔罪!”

    那五哥只是点点头,面无表情的调转马头,也不管一帮人正在附近围着,直接加快马速撞了出去,惹起惊呼一片。很多人跟头把式的闪开,连路边的朱达也被人推搡几下,险些摔倒。

    四名骑士打马经过,朱达听到马上一人厌恶不屑的说道:“猪狗一般!”扬尘而去。

    没人对这四名骑士的做派大惊小怪,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骑士一走,除了孩子们兴奋的议论,凑过来的成人们各自散去干活。

    朱达看着那李总旗去把自己二儿子扶起来,刚才脸上的怒色已经不见,只是满脸的无奈和愤然,一边搀扶,一边安慰,朱达又看到不远处站着李春花,小姑娘脸上已经没有了趾高气扬,满脸的惊惶和恐惧。

    原来,原来这是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刚才这一幕只是事发突然,甚至说不上残酷血腥,充其量霸道蛮横而已,朱达对众人理所当然的态度熟悉而又陌生,相关记忆都浮现心头。

    指挥和千户的亲信以及家丁,在下面各个百户所军屯里就是天上人,从来都是肆无忌惮,曾经策马奔驰村中,踩死来不及躲避的幼童,事后赔了一百文,也有酒后滋事,将某处未出阁的大闺女糟蹋了,那可怜的女孩自杀,肇事者只是被责打十鞭,还有某仗义执言的小旗被打断了双腿,全家败落,女儿沦落风尘.......

    原来这是个人吃人的社会.......

    秋日当空,丰收景象,耳边孩童的欢声笑语又是响起,可此时的朱达却觉得浑身发凉,是从内到外的冰冷。

    家庭的温暖亲情,父母的慈祥关爱,白堡村勉勉强强的世外桃源模样,都在刚才发生的情景和泛起的回忆中瞬时崩塌,朱达终于意识到,自己在这个时代是卑贱的阶层,就像那骑士所说,是猪狗,即便长大了,也不过是长大的猪狗!

    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身份和处境,都觉得这一切理所当然,可朱达不甘心,在那二十几年的人生中,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有起码的尊严,有起码的权利,突然之间要变成这样没有尊严和安全的卑贱猪狗,他当然不愿!

    有了那样一段人生,朱达永远也不可能和父母以及村民一样变得麻木,一样习惯这种人生,永远也不可能!

    自从有了新的人生之后,朱达第一次郑重起来,他不甘心如此,朱达要改变这个看似注定好的人生,他要做些什么!

第五章 学武

    本以为家中独苗因为感染伤寒病死,没想到在准备丧事的时候死而复生,加上今年收成不错,朱家两口子心情很好,一直盘算着能剩下多少粮食,今年是不是能过个好年。

    眼见着秋收晒粮快要到尾声,朱家夫妇却又有些忧虑,全村都有笑脸的时候,朱家夫妇这个样子难免特殊些,,乡里乡亲的看见,难免闻讯几句,这才知道朱家那个小子这几天精神不太好,让朱家两口子以为孩子是不是旧病复发,或者闹伤寒的时候落下了病根。

    得病是要命的事情,看病吃药更是无底洞,大家听到这个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口头安慰两句,宽宽心。

    朱达这几天精神的确不好,但身体没任何问题,他之所以精神萎靡,是因为一直在考虑做什么,做什么才能改变自己的境遇,才能不被人作为猪狗对待。

    这个时代可没那么多选择,做喜欢做的,顺应心性,必是富贵豪门子弟,而且寻常富贵豪门都做不到。,作为寻常军户,可选择的路就非常少了。

    越是回忆这十年的人生,想起越多的细节,朱达就越是颓丧。太多让人无奈的事实了。比如说自家这个军户身份,在大明体系里,或许只比贱役高一些,还不如寻常民户百姓。因为寻常百姓缴纳的税赋比军户要少,而且有更大的人身自由,卫所军籍可比保甲户口多了不少禁锢。

    学文?寒窗苦读,四书五经,科举上进,考秀才,中举人,最后做进士,荣华富贵,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一条路,事实上,在朱达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这条路也是主流,只不过变了种形式。

    朱达仔细琢磨了这条路,越琢磨脸上的苦笑就越重,这模样把父母又吓得够呛,朱达很快就确定这条路不适合自己,虽然他当年是理工科,但文科相关也学得不错,可朱达大学毕业之后就有了厌恶考试的情绪。

    不是说不能学习,不是说不能考试,那二十余年的人生中,朱达知道自己是孤儿,知道想要改变自己的人生就要考上好的初中、高中和大学,他一直学习的疯狂努力,一直在透支,那时的朱达不敢留太多余力,生怕错过就是遗憾一生。

    除了那努力到透支的状态让人不想重复,朱达还考虑到很现实的因素,在大明谁不知道科举是条青云路。通往荣华富贵。军户倒是可以参加科举,卫所军籍子弟考中举人进士甚至中状元的都有不少。但供养读书要花钱,买笔墨纸砚,请教书先生,练墨卷备考,都需要银子,甚至连参加考试的食宿住行也是平民很难承担的花费......

    从前村头巷尾听人议论还不明白,可现在回忆,周围村子有人想要读书光耀门第,结果没考下什么功名,倾家荡产,万劫不复的事例不少,倒是考中的没听说几个。干什么都需要个氛围和环境,大同周边,显然谈不上文风昌盛,何况父母养活自己已经很不容易,难道要为了这个把握很小的科举青云路赌一次吗?

    在那二十几年的人生中,朱达敢赌,因为高考不中还有另外的选择,最起码衣食无忧,在这个时代,朱达不敢赌,先不说父母会不会答应,从最自私的角度来看,一败就是万劫不复,甚至会拖累自己的父母。

    否定了读书这条路,就剩下学武、经商和务农三个选择了,务农继续做牛做马只是最基础的选择,为了活着可以这么做,但想要改变,经商没有本钱,甚至连做小摊贩都不能,那就只剩下学武了。

    想到学武,朱达的迷惘和焦躁立刻消散了许多,或许自己早就意识到必须走这条路。那二十多年人生,社会有规矩王法,有人道和底线,弱者也能有起码的温饱和人格。可在这大明时代,弱肉强食,你强,你有刀,有实力,你就是虎狼;你弱,你拿着农具,你是平民小户,你就是猪狗!而且这个时代的强弱关乎生死,你强壮,你懂得厮杀武艺,活下来的几率,活得更好的几率就更大!

    “学武!”朱达斩钉截铁的自言自语,倒是让边上担心的父母吓了一跳。这几天朱达神情忧郁自言自语,让朱石头和朱王氏放心不下,忙完了秋收就来盯着,生怕出事。

    那天四名骑士来到白堡村,说话间抽刀打倒李建,这景象朱达一直记忆深刻,那几人凭什么蛮横,或许有背后的势力撑腰,但他们能被撑腰,也是因为他们的武力强。正因为他们的武力,将爷才能欺人凌人,视人为猪狗。自己学会武艺,未必会像他们那么飞扬跋扈,但最起码可以保护家人,保护自己。

    再说了,在大同边镇,处处都是卫所,处处都是军镇堡垒,这大同边镇的任务就是防御北边的蒙古各部,自然是武人的天下。靠着武技本领,靠着刀枪弓马,自然能博杀出功名富贵。

    “爹,娘,我想要学武!”打定主意之后,朱达在晚饭时候向父母说出了想法,十二岁的孩子要做什么,没有家人的支持就是笑话。

    有了前几天自言自语的铺垫,朱达这正式的请求倒没有让父母太惊讶。父亲朱石头看着自家孩子精神饱满,虎头虎脑的样子,满脸都是欣慰,但对这个请求本身,却露出了“小孩子知道什么”的表情。

    “儿啊,等爹忙过交租,就找人给你做一把木刀,好好耍耍。”那边母亲朱王氏,只是笑着收拾碗筷。

    “爹,我不是要玩,是真想学武!”朱达强调了一遍,孩童和成人对话,想要说服对方,首先要让对方知道自己足够认真。

    屋中很暗,油灯火苗很小,父亲朱石头盯着朱达的脸看了会,眉头皱起,语气也变得严肃起来:“学什么武,太太平平种地不好吗?等你长大了,给你说个媳妇,咱们一家人团团圆圆的过日子多好。”

    “小达,学武会伤到人的,你也会伤到,万一有个闪失,你让娘怎么办?”母亲朱王氏也插嘴说道,满脸都是担心。

    “小达,你知道学武风险有多大,断手断脚都是好的,动不动就要没命。咱家可就你这么一根独苗,你要是有......,我和你娘对不起地下的爷爷奶奶!”朱石头说得激动了。

    朱达站起,走到父母跟前,严肃的看着双亲,认真无比的说道:“爹,娘,孩儿不想这么一辈子,孩儿不想种地,孩儿想学武过上好日子,也想让你们不再受苦!”

    “胡说,这是苦日子?我和你娘什么时候让你挨过饿?什么时候让你受过冻?你知道多少人眼红咱们家的日子?”话说到这里,朱石头一顿,脸上露出些恍然神情,随即怒气上涌。

    “你小子是不是眼红那些家丁,也想跟着学,你看着他们风光,那些人是要拼命卖命的,打仗是要死人的!”

    朱石头说得声音都发颤了,深呼吸几口才平静下来:“小达,你爷爷奶奶去得早,我这一代也就剩了我一个,你是咱们朱家的独苗,安分在家种地,为咱们朱家传宗接代,太平团圆的过日子,这有什么不好的?那......那些学武的都是孬汉无赖才会去,咱们可是本份人家啊!这太平了十几年,不会打仗了,学武又有什么用?”

    为了说服自己儿子有些语无伦次,文贵武贱,读书科举才被认为是正途,学武从军被认为品行不端,即便在大同边镇这样的军区大镇,这样的认识也是主流。

    “儿啊,没听说老井村那边学武跌断了腿,现在都是个瘸子,没办法种地,连个媳妇都说不到,你看那个老向头......”母亲朱王氏也苦劝起来。

    父亲朱石头一直在盯着朱达看,本以为是小孩子的异想天开,说几句就会打消念头,可看着自家儿子脸上的表情坚定和成熟,这样的表情只有在大人脸上看得到,甚至村民中的成人都少见。

    朱达的表情让朱石头心中惶恐愤怒。他是一家之主,全家人都要听他的,可现在朱石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指着朱达,手指颤抖:“混账小子,都是平时惯坏了你,让你这么胡思乱想!”

    “爹,我真的想要学武!”朱达知道,在这等时候,不需要讲道理,也没有人听孩童的大道理,只要表现出自己的坚持和认真就好。

    朱达的认真严肃和坚持让朱石头更加愤怒,他扬起了手。可这时候朱王氏却不干了,冲过来扯住丈夫的胳膊,尖声说道:“儿子病才好,你要把他打出个好歹吗!”

    家中独子,一直溺爱,朱石头的确下不去手打。看着孩子脸上的认真表情,他突然觉得陌生,又觉得泄气,摆摆手说道:“你要学武就去学吧!”

    这么简单就成了?朱达一愣,随即就听到父亲朱石头继续说道:“自己找人学去,村里哪有懂这个的?折腾去吧!

第六章 谁会听孩子的

    没了家里的支持,没了父母的帮忙,一个十二岁的孩童再有主意,也什么都做不成。

    朱达的父母拙於言词,又溺爱独子,说又说不过,打又舍不得,索性来个随你去做,反正你也做不成。

    父亲朱石头负气说话,母亲朱王氏生怕朱达继续倔强惹得动手,但朱达没有继续坚持说学武,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不能指望太多,能到现在这个程度已经很好了,父母起码不反对。

    当晚家中气氛沉闷,在被窝里朱达自己也有反思,和父母争论的时候为何不说“练武是为了强身健体”,这样家里支持的可能会很大。仔细想想,无论是那二十几年的人生还是这十年,那个朱达还是这个朱达,都有同样的倔强,都是倔强的朱达。

    第二天吃过早饭,朱达父母就出门忙活。上面说了交粮的时限,全村都紧张起来,谁要耽误了,那李总旗先跟你过不去。

    昨晚的不愉快全家都没有再提,对父母来说,孩子或许是一时兴起,睡醒就忘了,对朱达来说,既然已经定了,何必再提。

    早饭是稠麦粥,里面掺着野菜,还有点油盐,一家三口都吃的很香。秋收活多消耗大,为了不误农时,平时省食俭用的贫苦人家也要吃饱。每年这个时候朱达都好像过年一样。

    给朱达的那碗麦粥格外浓稠,还特意多加了几滴油,看到儿子大口吃得香甜,朱石头和朱王氏都面露笑容。

    “别跑太远了,别去河边玩。”家里人叮嘱一句,就出门忙碌去了。

    朱达拍拍肚子,他知道下午还会饿的,到那时只能忍着,挨到晚上父母回来就好,晚上会有一天中的第二顿饭,对,一天只有两顿。

    农活一忙,家里就顾不上收拾,朱达力所能及的帮着整理了下。算计着父母应该到了田里,他这边也出了门。

    家里人以为他找不到学武的师傅,学武会不了了之。却没想到,朱达早就有了主意。师傅很好找,向老汉就是。

    这向老汉曾上过战场,那股煞气让人感觉到血腥,肯定有真本事,最起码也是杀过人的,学武就要跟这样的人学。

    按说家里长辈领着登门,把握更大。但这肯定是不可能的,朱达准备自己上。不过他也知道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实在让人难以相信他做的事情会是认真的。

    朱达知道向老汉住处,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补丁衣裳,朝着向家宅院走去。

    和昨天一样,村子里很安静,大人们都在田里干活,孩子们都在外面玩。转过一个路口就是向老汉家,比起村子里的其他村民。向家的宅院稍微齐整崭新些

    可真是巧,刚到那边,正碰上向老汉出了院子。和昨日一样,向岳拄着木棍,背着口袋。这次他身后跟着一个半大孩子,这孩子比朱达高出一头。背着一张等身高的长弓。一老一少都是面色冷漠,看到他们,朱达连忙快走几步,赶上去拦住。

    街上没什么人,他的动作一下子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向老汉和那少年也望过来,朱达连忙跪在向老汉的面前,这是他能想到的最隆重的礼数。

    朱达大声开口说道:“向伯,我想跟你学武。”

    他弄出的动静太大,连不远处晒太阳的老人都被惊动。向家出来的一老一少,先是愣住,那背着弓的半大孩子嘿嘿笑了。

    “胡闹,太平十几年了,学武作甚!”向老汉嘴里念叨一句,语气萧索,神情不动,绕过朱达向前走去。

    被拒绝的结果虽然让人不舒服,也在预料之中,不熟悉的半大孩子突然间跪下要拜师学武,如果欣然接受反倒古怪。

    朱达爬起来,快跑向前,又是把向老汉两人拦住,再次跪下,郑重其事的说道:“向伯,我想跟你学武,请你教我!”

    这次向老汉都没回答,直接绕过去,倒是背着弓的半大孩子笑嘻嘻的站在那里说道:“朱达,要不你拜我为师......”

    “青云!”话没说完,就被前面的向伯向岳怒声打断,背弓的少年立刻不理朱达,快步跟上去。

    和向老汉相依为命的孤儿就是这个背弓少年周青云,他不是白堡村本村人士,从小被向岳收养。别看那大弓不太合比例,可周青云却经常靠它射回猎物来,让朱达这些同龄人很羡慕。

    朱达站起身,这次他没有追。看着前面老少背影,朱达抬高了声音喊道:“向伯,明天我还会来的!”

    周青云应该会武,能让他教也不错,但自己已经表达了和向岳学武的意愿,转换目标未免太轻佻。而且那周青云是在开玩笑,朱达想的很明白,也很无奈,自己对武技一窍不通,现在只想着入门。

    向伯对朱达的喊话无动于衷,倒是周青云回头做了个鬼脸,少年人想必觉得今天这事有趣。

    这件事要沉住气,不能死乞白赖的纠缠,毕竟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的主动权,朱达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如果真是十二岁的孩童,恐怕现在就要垂头丧气。

    明日还要继续拜师,今天也不能耽误了,朱达站在路上活动身体,然后向村外慢跑出去。

    “朱家这孩子怎么了?”路旁的老人纳闷说道,这个年纪的孩童都是疯跑,朱达这慢慢的节奏很古怪。

    朱达要锻炼身体,学武是变强的一个途径,强健身体同样也是,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他对健身很热衷,常感慨如果少年时知道正确的方法,身体会变的更好,现在就是个修正的好机会。

    让自己强壮健康,可以少生病,可以有更大的力量,更快的速度,更迅捷的反应,而且还会让头脑更清晰,如何增强,如何循序渐进,朱达这里都有成套的理论,现在就是用上的时候。

    尽管父母很疼爱,尽可能的满足孩子。但朱家的上限就在那里,也做不到更多,这十二年来朱达没怎么饿过肚子,仅此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朱达肯定营养不良,身体底子就那么回事,何况最近还有一场病,所以他不敢跑的太快,先活动开,再考虑上量。

    朱达慢跑出村,向河边那边跑去,他去看看河流的情况,如果那边适合游泳,也要加入健身计划中,朱达父母对这件事看管的很严,生怕孩子溺水,所以不让他靠近河边,这两年才管的松些。

    夏米河,几百年来,河流的名字始终没有变化,秋季是枯水期,可河面还是有几丈宽。朱达当年作为旅行者经过这条河的时候,所看到的只能说是溪流,几近干涸。

    朱达伸手试了试水温,打消了游泳的念头,秋季寒凉,水温也很低,自己下水很容易受寒感冒,再重病一次,可未必会有奇迹了。

    即便没有下水,朱达还是捞起河水洗脸,大同区域的气候很干燥,在水边让人很舒服,人毕竟是亲水的,他沿着河边走了一段,遇到几个村里的孩童,但都不怎么熟悉,朱达在村子里的同龄人没几个,现在的他也和孩童们玩不到一块,朱达的注意力都放在这条河上。

    水流平缓,河中不会太浅,靠近岸边的区域应该可以游泳,让朱达感觉有趣的是,河里能看到很多鱼,鱼都长得很大,而且经常在岸边游来游去,明显是不怕人的样子。

    大同民间好像对吃鱼没什么概念,朱达从小到大就没记得吃过鱼,也没有村里谁家吃鱼的记忆,这倒让他想起当年的一些事,据说山陕两地,尤其是北边都不会吃鱼,大概是在解放后,水产食用才慢慢普及。

    回村的路上,朱达边跑边想这些事,人总不能紧绷着,他很懂得调节自己,距离村子还有几百步的时候,朱达已经变跑为走,原因无他,没有力气了,无力的原因很简单,腹中空空,早晨吃的东西已经被消化干净。

    朱达苦着脸慢慢向前走,没考虑到的东西太多了。一天两顿饭,缺油少盐不说,还有没有蛋白质和脂肪的摄入。这的确支撑不了太久的运动,没有营养的补充,谈什么强身健体,更不论学武了。

    但想要吃饱吃好,家里满足不起,朱达这十二年没怎么饿过肚子,但仅此而已,家里能满足这个已经很不容易,去奢求更多,根本不可能。

    “总要想个办法!”朱达从不向困难低头,有问题解决问题就好。

    正慢慢走着,朱达突然发现田地里很安静,忙碌时候的聊天,孩童们的嬉笑,全然不见了,不光田地安静,整个村外好像都安静起来,此刻甚至能听到夏米河的流水声。

    朱达看向四周,发现弯腰收割的村民都直起身来,扭头看向北边,连跑动嬉笑的孩童也是一样,呆呆的看着北边,发生了什么。

    北边有黑烟升起,颜色不深,不止一道烟柱升起,在蓝天下看着很显眼,这是怎么回事?朱达从未有过这样的记忆。

    “烽火!”

    “有人点燃烽火!”

    “鞑子......鞑子来了!”

第七章 乱纷纷

    “鞑子来了!”

    听到这声喊之后,村外田里先是安静一下,随即炸开了锅,每个人都放下手里的农具家什,向着村里跑去,有良心的会喊一声自家孩子,大多数的都是不管不顾,有人甚至哭了出来。

    朱达饿着肚子跑不动,连忙走到路边田中,生怕被村民撞倒踩踏,跑过去的人倒是有好心的,吆喝着“快回村去”,朱达只是哭笑不得的点头。

    没过一会,朱达就看到了自家父母,他正好在这个方向上,父亲朱石头和母亲朱王氏都跑的跌跌撞撞,路过朱达身边的时候,朱石头已经急了,连忙去拽朱达,那边朱王氏一个踉跄,却是趴在路上,后面正有十几个人跑过来,眼看就要踩上。

    “爹,先把娘扶起来!”朱达这下可站不住,连忙上前。

    朱王氏在那里摆手,满脸决绝的冲着朱石头喊道:“先别管我,把孩子带回去!”

    眼见着后面人越来越近,朱石头已经准备听朱王氏的话动手,朱达却急了,顾不得什么礼数,冲着朱石头喊道:“爹,就算有鞑子来,距离咱们起码大几十里,几个时辰过不来,急有什么用,先把我娘拽回来,别被那些疯子踩着!”

    他这尖声大喊让朱石头清醒了过来,连忙和朱达一起,七手八脚的把朱王氏搀扶起来,离开了路中央,眼见着后面有人摔倒在地,没人理会,被踩了七八脚,还被农具带了几下,躺在地上痛嚎。

    “望山跑死马,今儿天晴有风,看那烟柱模样,还远着呢,咱们不着急!”朱达解释了两句,当年野外旅游,这等眺望测距是个很基础的技能。

    烽燧,烽火台,点燃烽火示警,那么敌人还在北边,也就是说即便鞑子真来了,和这边其实距离远超过大几十里,留给村民反应的时间更多,不过这个分析朱达就不会说出来了。

    一家三口站在路边,先把气喘匀了,朱石头略微犹豫,还是回去把丢在田里的农具捡起,这才向家里走去。

    村子里有哭喊,有闹腾,但出乎意料的是,没有人向外跑,家家都是忙碌不停,距离晚饭还有段时间,可居然有烹饪的香味飘荡,这让朱达很是纳闷。

    “家里的,先把粮食弄出来,都做成饼子,备着逃难躲避的时候吃!”听到父亲朱石头的吆喝,朱达明白外面香味的来源了。

    帮着朱王氏倒腾出粮食,朱石头拽着朱达来到了堆放粮食的偏房,这里一半堆着粮食,一半堆着杂物,朱石头清理开杂物,却看到一根木棍横在地上,上前抓住木棍,发现有绳索和地面相连,略微活动几下,向上一拽,居然是个盖子,木板上面都是泥土,看起来有段日子没有打开,木板上的泥土和地面都已经混为一体,能看出木盖下面是个地窖。

    “小达,要是有贼人和鞑子过来,你要是来不及跑,就进这个地窖,进去后千万记得把盖子盖上,盖上后还要晃一晃,然后不管外面什么动静都别出来,直到安静了再说,明白吗?一定要记住了!”朱石头郑重其事的嘱咐说道,朱达连忙点头。

    这昏暗破陋的库房,地窖盖子和地面几乎一体,盖上后晃动下则是让痕迹模糊些,这很容易就能想明白。

    嘱咐完后,朱石头拽着朱达一起忙碌,把家里仅有的三个瓦罐清理出两个,朱王氏一边做饼子一边烧水,烧出一锅水就盛在瓦罐里,然后抬到地窖里,地窖气味居然不怎么难闻,仔细观察能看到通风孔道,更让朱达惊讶的是,地窖里居然还有个不大的水缸。

    对于村民来说,水缸已经是颇为贵重的财产,没曾想这个许久没有打开的地窖里也有,简单清理之后,就开始向着水缸里灌水,那朱石头边灌水边说道:“真要出啥事,你跟着爹娘就好,咱们先向山里跑,实在跑不了了,再进这个地窖,你也不用害怕,你爷爷,你祖爷爷,这么一代代的都过来了。“

    朱达听得很专心,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十二年的人生中父母也从来没有说过,让他惊讶的是父亲朱石头的表情,很无奈,很平静,只是说到后来,朱石头叹了口气:“太平了十年,还以为不会闹灾了!”

    父亲很平静,实际上整个村子很平静,在田地里的慌乱是一回事,进村之后,似乎每家人都知道该怎么做,想必每家都有地窖,每家都有进山逃难的准备。

    到这个时候朱达再次确认自己的判断,这的确是个人吃人的时代,虎狼不只是老爷们的家丁,还有草原上的蒙古部落,不光是他意识到这是个人吃人,朝不保夕的时代,所有人可能都知道,只不过大家已经麻木,已经习惯了。

    北边升起的烽火烟柱很快就消失了,可没有准确消息过来,大家依旧提心吊胆,到临近天黑,有人敲锣集合大伙去李总旗家门口那边,大家忙碌慌乱了整个下午,到现在多少镇定了些。

    白堡村百余户人家,大几百号人丁,朱家这种算是人口少的,本来孩童没必要过去,但朱达跟着父母一定要去,也没人拦阻。

    李总旗家宅院四周很是宽敞,朱家三口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到了,早晨离村的向老汉和周青云也在,相比于惊慌迷惘的村民们,这一老一少最是冷静。

    站在几块石头上的李总旗李纪脸上也有些许不知所措,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很清楚,这让大家更是心里没底。

    “人都到齐了,乡亲们不要担心,那烽火台离咱们好远,有事也牵扯不到咱们这里,再说了,要是鞑子过来,那烽火会一道道点燃,最近的离咱们这边才五里,现在既然没有,那就是鞑子被打跑了,大伙该忙什么忙什么,别误了农时。”

    李总旗是村子里的头面人物,说起来就是村正庄头一流的人物,被认为是见过世面的,算是个主心骨,他这么说很多人都是松了口气,嗡嗡嗡的议论声也跟着响起。

    “大家要是不放心,就各家出人放哨,有什么事就敲锣吆喝,其他人就别瞎操心,回去好好歇着,晒粮交租都得要力气忙活,上面催的紧啊!”

    李总旗颇有计划,他侃侃而谈,村民的心思也愈发安定,不过朱达却注意到一件事,这李总旗每说几句都要看下向老汉向岳那边,然后才会继续,看来这些话都是那向老汉教的,也只有上过战场,见过世面的向老汉才会有这样具体的判断。

    人心安定之后,村子里的气氛变得和缓下来,对于出村放哨的事情也开始推三阻四,更多的人则是出村去收拾农具,很多人急火火跑回来的时候农具和粮食都丢在田里。

    折腾到现在,朱达的肚子咕咕作响,刚才精神上的冲击,奔跑忙碌,倒是让他忽略了饥饿的感觉,到现在却是变本加厉的难受起来。

    晚饭很快弄好,此时的气氛和劫后余生很像,一家人倒是格外放松,父亲朱石头还夸了朱达几句:“咱家孩子就是聪明,别人慌张张的,小达却能看明白。”

    说完这个,又是感慨说道:“咱们大同是铁打的地方,鞑子进不来的,这太平日子都有十年了,肯定是有神佛保佑的,咱们怕什么!”

    朱达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心中感慨,人总会下意识的避开那些解决不了的困难,如果没办法,就装作他不存在,古往今来都没区别。

    吃完自己那碗,朱达还有点不满足,一旦加大运动量,对食物的需求也跟着增加,不过他没有要,因为朱达知道,再添饭父母会满足他,但父母会挨饿,他们忙碌了一天农活,同样要吃饱补充。

    “爹,今天我去找那向伯学武,但向伯没有答应,明天爹能不能陪着孩儿一起去,这样更有把握些!”吃完之后,朱达就提出了要求,今天烽火燃起,全村惊慌紧张,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不是坏事,这证明了学武的必要性,所以这时提出,父母答应的可能很大,有长辈成人出面,也更有把握。

    听到朱达的请求,父亲朱石头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手在饭桌上拍了下,不耐烦的说道:“刚夸你聪明,你倒是有主意了,还去找那个向老汉,他家闹鬼的你知道不知道,他手上有人命,断子绝孙,连觉都睡不好,你知道不知道,你想到老了和他一样吗?”

    这回答也是意料中的一种,朱达只是觉得无奈,没曾想这种类似成人的表情让朱石头更怒:“学武干什么,和人争强好胜,不会武你还能做个本份老实,被人欺负忍一忍就过去了,会武了你还能忍住,肯定会和人硬顶出头,肯定要惹祸,咱们家就你这么一根独苗,有个好歹怎么办啊!”

    “.......爹,我一定要去学武!”

    “你要学就自己去学,家里不管,看谁教你,那向老汉也不会理你!”

第八章 河里有鱼

    第二天,白堡村的村民都比往常早起,实际上,这一夜谁都没有睡好,起来后向北边望去,烽烟已经消失,有好事的出村登高看其他处,发现也很安静,大家这才放心不少。

    “咱们大同有十几万大军,北边又有长城,这可是铁打的江山,鞑子过不来!”有人开始唾沫横飞的装明白。

    朱家早饭就是昨天准备应急的饼子,饼子是杂面和糠麸混在一起做的,口感很差,不过每天正餐都差不多,吃饭时候,朱达的父母一直在交换眼神,末了母亲朱王氏开口说道:“小达,那个向老头不利己,把全家都克死了,据说家里还在闹鬼,你要找他会被鬼怪缠上的。”

    妖魔鬼怪的说法吓唬小孩子有用,可现在的朱达根本不在乎,听到这话,反而在那里忍不住笑,这反应让他父母面面相觑,母亲朱王氏先是嗔怪的说道:“你爹的胆子也不大,你怎么就这大胆子,小达,咱不学武了,晚上回来娘给你下汤面吃。”

    汤面是纯粮食做的,还要加点油盐,对朱家来说,也就是一年三节前后才有机会吃上,得亏现在是收获时间,手里余粮多点,不然就要向外面借粮食了。

    “娘,咱家粮食不多,别为我浪费了,我还是要去学武,那些家丁那么欺负人,又有鞑子要来,学武强身有什么不好。”朱达沉稳说道。

    屋子里顿时安静,朱达的父母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十二岁的少年,一直在村里没怎么出去过,突然说出这么有见识有条理的话来,让人不知所措,也不知如何反驳。

    “你要去折腾就去折腾,家里不管!”父亲朱石头气哼哼的结束了这次说服。

    生气归生气,朱石头临去上田的时候,还是特意叮嘱几句,比如说有什么祸事,记得先往地窖跑,在里面别出声,除了爹娘喊别人谁也不要答应之类。

    “孩子大了!”临出门前,母亲有了这么一句感慨。

    和昨天一样,朱达把家里简单收拾了下,然后出门跑去向老汉家,向家的田地都典给村里人种,向老汉和周青云比村民起得晚些,回来的早些,所以朱达赶得上。

    没等多久,看到向岳向老汉出门,朱达连忙上前跪下,肃声请求说道:“向伯,我想跟你学武!”

    看到朱达出现,向老汉和跟在他后面的周青云都愣了下,向老汉眉头皱起,闷声说道:“我不会武,也教不了你!”说完,迈步从朱达身边绕了过去。

    朱达想到过被拒绝,却没想到这样的回答,而且向老汉向岳说的很真诚,不像是找理由搪塞,背着弓的周青云路过他身边的时候,却蹲下来笑嘻嘻的说道:“我也不会武,你想要学,集市上有那耍猴卖艺的,你可以去学啊!”

    这话朱达也不知道怎么接,只是苦笑相对,要真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到这个时候早该急眼发脾气,朱达却沉得住气,还能笑脸面对,他这反应倒是让周青云错愕,那边向老汉招呼一声,连忙起身跟着走了,朱达注意到,向老汉腰间挎了一把刀,倒是和那天进村家丁的佩刀差不多样式。

    “向伯,明天我还会过来,我一定要和你学本事!”朱达高声喊了句,他也把学武换成学本事,那边向老汉没有理会,周青云回头也没有做鬼脸。

    村子里已经有几个人注意到这边,白堡村这等封闭小村日复一日都是同样的生活,朱达这举动让大家都感觉到有趣新鲜,很有两个探头探脑看热闹的。

    向家一老一少远去,朱达也从地上起身,朝着河边走过去,没学到武艺本事之前,还是先强健身体要紧,不过就凭着一日两餐,杂粮清汤寡水的供应,怕是身体没强壮,反倒是坏了底子。

    朱达这次没有慢跑,只是慢慢走,偶尔弯腰捡几粒别人漏下的麦粒,再不就是朝着没种田的野地里走,时不时的拔起几根野草之类。

    走到河边之后,朱达手里已经有满满一把野草,田里村民看到,都以为是孩子瞎玩,玩一阵就要丢掉,没人在意,可朱达却始终没有丢,到河边在河水里好好清洗了,小心放在石头上的避风处,然后收集干草枯枝,放在岸边干燥地方,并用石块压好,他搜集了足够多,甚至还用石块围了个圈。

    接下来朱达就沿着河边走慢慢走,没走几步就停在一处,先是从周围搬来大小一堆石块,有块扁平近乎石板挑出来丢在岸上,然后用手在河边浅水处挖了个很浅的水坑,又用石头在水坑边缘围了一圈,用大小石块尽可能的围出凸起的边缘,浅水岸边处的水流平缓,也不用担心会冲垮了。

    垒砌完之后,朱达开始用手深挖这个水坑,中心差不多有一尺半的深度之后,朱达又把预备好的小圆石放在水坑里,尽可能的布满坑底。

    这个时节,河水已经很凉了,朱达挖一阵就上岸小跑一段,或者自己动手揉搓双腿,保持身体的温度,村里的孩子一般都是天热的时候才在河边玩,这时候没什么人过来,大人们都在忙碌农活,倒也没什么人来打搅。

    等这些东西做好,朱达又去岸边野地里拔了许多又长又韧的苇草,把这些苇草绑在小石块上,一根根插在坑底,忙了一个多时辰,这也丝毫不轻松,朱达觉得肚子有点空,但也只能忍着了。

    挖出的那个水坑本来很浑浊,河水交流,慢慢变得清澈起来,朱达看了看河流,琢磨片刻,就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饼子,这可是他从早饭剩下来的,朱达又去采摘来的那堆野草跟前,翻检几下,拿出十几根揉碎,把草屑和汁液涂到饼子上,然后又是揉碎充分混合,接下来将饼子和野草的碎屑分为两份,一份洒在水坑周围,一份放入水坑里,这些碎屑都被苇草拦住,在坑内沉浮。

    朱达这才离开水,蹦跳一阵,尽可能甩落水珠,然后用上衣将水擦干,水很凉,身体很弱,他不得不做,但在做的同时,也要尽可能的避免感冒,在这个时代,感冒可是会死人的。

    接下来不管有没有饥饿的感觉,朱达向着村子开始慢跑,这个锻炼无关,而是要保持身体的温度,免得着凉。

    到家之后,朱达直接奔灶台而去,在灶坑的灰烬里埋着一根树枝,他把树枝抽出来,树枝前端已经烧红了,但没有明火,这年头要起火生火不易,家里的火种都在灰烬里埋着,等到做饭烧水的时候拨开加入引火料和柴草,用完了再埋起,周而复始,朱达就是这么借火。

    来回折腾,朱达的身体和衣服已经干燥了,他回河边的路上,一直吹着树枝,生怕那炭火前段熄灭。

    等到了岸边,朱达拿着树枝先去压着干草枯枝那边,将树枝炭火前段伸进去,没过多久,里面就有烟冒出来,再一会,明火燃起,朱达连忙添加枯枝,火已经烧起来了,他有找了根二指粗的枯枝放在火堆里。

    把这些做完,朱达向那个水坑走去,一来一回,折腾火种,小半个时辰也是过去,按照当年的经验,该有收获了,慢慢靠近过去,朱达禁不住放轻呼吸,居然有些紧张了。

    有鱼!水坑里有几条鱼!

    在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野外旅行、荒野生存的知识已经很完备很系统,专业人员和穷极无聊人士不断的尝试和拓展,得出了系统的经验和方法,明明是物资充沛的现代社会,却模仿原始社会的条件去生活,这种基于不安全感而产生的知识带来了很多乐趣,但只有暴力机构才有实际用途。

    朱达当年学习这些,一方面是自己心底的不安全感,一方面则是兴趣,但他也从未想到,那些知识会用在这里,而且就是为了吃饱肚子,为了补充蛋白质。

    当年人类没有开发利用,没有涉足的地方极少,各处的动物都已经对人恐惧万分,早就养成了一些本能和习惯,比如说躲开人和见人就跑,很多河流里都见不到大鱼,很多水系的鱼类轻易不会被钓到抓到。

    水中挖坑埋草抓鱼的手段,是朱达当年一位驴友前辈传授,不过当时也说明,这法子只能用在人迹罕至之处,而且成功几率不高,要知道当年的人迹罕至之处去的人也不算少了。

    可这个时代不同,山陕北部的百姓甚至没有吃鱼的习惯,朱达记得很清楚,延绥、榆林一带民间吃鱼是不去内脏,直接放在小米粥里煮,味道可想而知。

    没有人吃,没有人捞,河中鱼自然长得肥大,没有天敌威胁,自然对那些诱鱼抓鱼的手段没有任何防备的本能,这个捕鱼的陷阱自然就能发挥最大的效果。

    朱达兴奋起来,脱了衣服蹚水靠近水坑,伸手进去抓鱼向着岸上丢,一条,两条,越抓越是兴奋,他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是来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喜悦畅快,这是收获的快乐,这一条条鱼,都是蛋白质,都是营养,都是自己强身健体的本钱!

第九章 勉强能吃

    河鱼,尤其是北方的河鱼都很难抵抗“细叶葱”的味道,这个在大同民间被叫做“斋斋苗”,用这种野菜的汁液混合粮食,打窝子的时候甚至胜过香油,很容易聚拢鱼群。

    不过后来大同地区除了下米庄水库之外,河中大都没太多鱼了,试验这个法子的机会很少,朱达和人在吕梁山中曾经用过,很是好用。

    至于这挖坑垒砌石窝子植入苇草,则是抓鱼的手段,河中鱼会被鱼饵吸引,等进入这水坑之后,因为水坑有一定深度,入坑的鱼不会扑腾逃走,加上鱼饵散布在苇草之中,入坑的鱼寻觅吞噬,很容易被苇草纠缠住,在这种情况下,鱼往往不会挣扎。

    下鱼饵,抓鱼的手段,朱达都用过,却从未想过有这样好的效果,一条近两尺的大鱼,两条一尺多长的,还有四五条半尺左右的的,这些鱼还真是没怎么被人抓过,太容易上套了。

    最大的三条都是草鱼,其余的有鲤鱼和鲫鱼,生命力都很顽强,在河滩上蹦跳,有一条都快要蹦回河中,朱达动作也不慢,手拿石块将每条鱼砸的不动,然后才开始从容收拾。

    给火堆又是添了些干草和枯枝,然后将那块准备好的扁平石块在河水里洗干净,在火堆上烘干,放在一边备用,然后在河边找了块几寸长短的石片,河水冲刷,这种石片很好找,洗干净后烘干。

    朱达把几条鱼拿到河边的大石头上,用这石片开始分切,将鱼头鱼鳍之类的都是剥离,把内脏去除,抽出腥筋,然后挂出鳞片,这石片不够锋利,只能不断加力,切割也是粘连不利索,他边做边是皱眉,但也只能忍着了。

    没有合适的工具,进度自然不快,朱达的动作开始也不怎么熟练,但渐进加快,几条鱼还是收拾利索,除了鱼的脂肪部位被专门撕下留用,其他的先放在一边。

    去头去尾去除内脏的鱼身不算完整,那石片不是刀具,自然造成破损,朱达也顾不得这个,他将采摘来的几样野菜洗净揉碎,将鱼身里外都细致涂抹揉搓。

    朱达做这些的时候,心中还在疑惑,白堡村的收成仅仅能让村民勉强果腹,这还是朱家这种人口少的,人丁多的勉强糊口都难,可一方面是吃不饱,一方面则是对食物资源开发严重不足,河里的鱼没有人捕捞,村外很多可食用的野菜也没人理会。

    不过朱达倒是想起旅行中朋友讲过的典故,说山东沿海区域在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吃海鲜,原因是禁海政策让人远离海上,没有渔业,自然也就没有食用海产的概念,不知道大同这边的情况是不是相似。

    朱达将涂抹在鱼身上的那几种野菜又摘出些洗净,然后将扁平石板架在火堆上,先把鱼的脂肪部位放上,然后再把野菜撕碎撒进去,用石片混合在一起。

    野生的草鱼、鲤鱼和鲫鱼都是土腥气极重,即便把鱼头、鳞片、鱼鳍等去掉,改善的程度依旧有限,方才岸边已经是腥气扑鼻,十二岁的朱达被这个气味恶心的够呛,靠着心志强忍。

    当涂抹了这些野菜之后,腥气就去了很多,石板导热很差,加热起来也很慢,上面的脂肪一时半会还融化不了,趁着这个当口,朱达将收拾出来不要的各种内脏杂碎都拿到了河边,尽可能撕成小块放进水坑苇草下,用那小一块饼子引来的是食草的鱼,这些鱼杂或许能引来杂食甚至肉食的鱼,那就味道更好,油脂更多了。

    把这个忙完,石板上的鱼油已经化开,脂肪融化的香气和鱼类本身的腥气混合在一起,说不上那么好闻,除了这两个味道之外,还有一股辛香,这味道压下不少腥气。

    朱达把捡来的笔直枯枝在火上燎了燎,将鱼串起,开始在石板上煎,当两面都浸透鱼油之后,再去火堆上烤,就这么反复进行,如果是生手来做这个,鱼很容易烤糊掉,如果是外行人来做这个,鱼现在腥臭根本没有办法入口,他现在是身体很生疏但经验熟练,开始一条鱼煎烤的有些糊,不过还是弄熟了。

    要在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朱达会把这样的鱼直接丢掉,可现在他可顾不得挑剔,甚至都顾不得烫,一口一口的吃个干净,好在要注意鱼刺,不然立刻狼吞虎咽了。

    已经尽可能的做了处理,鱼已经不那么腥了,野葱、野韭菜和野蒜这几种野菜本就有压制腥气,增加辛香的作用,可作用有限,野菜比起本来的葱姜蒜来当然不如。而且这鱼有个最关键的一点,没有盐。

    想要做的美味,需要盐、酱油等等,但保证基本调味,就一定要有盐,这是所有美味的源头,但朱达没有,盐货可是精贵,朱家用得很节省,也就是朱达得病才多加了些,病一好,立刻变淡了,所以这条烤鱼的味道不怎么好吃,鱼本身有鲜味,可也有糊味和腥气。

    但这时候的朱达根本不理会这个,自从苏醒之后,除了养病那几天吃过鸡蛋之外,再没补充过什么蛋白质,每天杂粮也只能将将吃饱,这条烤鱼可是有脂肪,有蛋白质的,有了这个,自己才有底气去锻炼身体,才能练的越来越健壮。

    第一条鱼算是练手,接下来几条是越来越熟练,融化鱼油,将辛香的野菜加入,然后反复煎烤鱼身到熟透,朱达不敢为了口感新鲜之类做个半生熟的,天知道有什么病菌和寄生虫。

    连吃四条鱼,朱达这才算吃饱,他没有停手,将剩下的三条都烘烤完毕,朱达把最大的三条都留下来没吃,他准备带回去给家里人。

    吃饱了和饿肚子就是不一样,吃杂粮吃饱和吃鱼肉吃饱又不一样,而且一直在火堆边上,朱达浑身都被烘的暖和,此时觉得浑身都是力气,不过这时候锻炼身体也来不及了,因为太阳已经偏西,挖坑抓鱼再把鱼煎烤熟,从头到尾都是空手开始,就地取材,花费的时间格外多。

    朱达又去看了看水坑,发现进去两条巴掌大小的小鱼,直接抓出来简单收拾,刮鳞去内脏,然后用剩下的野菜包起,直接丢进火堆,火已经熄灭,用灰烬盖住,把滚烫的石头推到一起,明天来肯定焖熟。

    此时的朱达满心都是成就感,本来有些郁闷迷惘的心情也一扫而空,说起来好笑,想在这个人吃人的时代生存下来,就要学武,想要学武就要有健壮的身体,想要健壮就要吃饱吃好,今天解决了最基本的条件,他看了看河中自由自在的鱼,心情变得更好,这些鱼还能用很久。

    太阳还没有落山,但朱达知道要回去了,再晚回去一些,父母恐怕就要来外面找人了,临走前,他用灰烬擦在三条烤鱼身上,乍一看也看不出什么,虽然捞鱼烤鱼是个小事,但对这个保守封闭的小山村来说,少被人注意到总是好的,免得生出是非。

    走在田间路上,被夕阳余晖洒满全身,朱达心情好到想要飞起,情不自禁的哼起小曲,田里已经没几个人,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这边,把灰擦在鱼身上看来是白费功夫。

    之所以这么早的回去休息晚饭,是因为大家都不愿意点油灯,更不要说点蜡,这样能省一点,借着天光收拾做饭,天一黑大家早些入睡,明日早起忙碌。

    距离村口还有百余步的时候,朱达看到了父母的身影,父母也看到了他,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父母已经朝着他跑过来,朱达一时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耳边却听到田里有人吆喝:“张大,你家的羊又跑山里去了?”

    “......土地爷保佑,可千万别丢了......”耳边听着吆喝,父母已经到了跟前,只看到父亲朱石头满脸怒色,扬起手要打下却又迟疑不动,口中怒声说道:“你这兔崽子,不让你学武,你就要跑,你哪来这么大胆子!”

    朱达一愣,就这个当口,母亲朱王氏却冲上来抱住了自己,方才逆光看不清楚,到这时朱达才发现母亲已经哭了,朱王氏紧紧搂住朱达,抽噎着说道:“小达,你要吓死娘吗?你要学武就去学,咱家帮你找师傅,可别不回家啊!”

    说到这里,朱达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敢情父母以为自己负气离家出走,看着怒色下隐藏着关心的父亲,感受着母亲搂抱中蕴含着的慈爱,朱达先是感动,随即哑然失笑,自己苏醒后一直很理性很成人的和父母打交道,却忘了孩童儿女可以耍赖可以撒娇甚至可以要挟。

    看到朱达的笑容,父亲朱石头彻底火了,指着朱达鼻子喝道:“你还有脸笑,都是你娘惯坏了你,今天今天......“话虽然说得狠,那手始终落不下来,

    “爹,娘,我不是要跑,你们这么好,我怎么会跑。”

    “......下次再这样,老子一定揍你!”

    “爹,娘,咱们回家吃鱼!”

第十章 鱼汤

    “吃鱼?”

    本以为孩子跑了,着急上火,到现在才平静下来,听到朱达的话都是糊涂,对朱达的父母来说,吃鱼压根是概念之外的。

    一家三口都在村外,说话多有不方便的地方,朱达只是笑嘻嘻催促说道:“回家说,回家说。”

    父亲朱石头和母亲朱王氏对视一眼,尽管没有开口,可都从对方表情眼神中读出了类似的意思,孩子越来越像大人,也越来越难管了。

    没进家门之前,大家都是沉默,关上院门,父亲朱石头就念叨起来:“你知道你让爹娘多担心吗?一到家,我和你娘连饭都没走就出去找人,你要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可怎么办!”

    母亲朱王氏却笑着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娘做饭去。”

    两个人都没把朱达所说的“吃鱼”当回事,朱达说了句“娘,我去帮你”,拎着三条灰突突的烤鱼跟了过去,听到这话的父母又是对视,不过这次脸上满是欣慰。

    朱家的晚饭很简单,把那天准备的饼子蒸了加热,然后熬煮一锅少盐没油的菜汤,这就是晚饭了,菜汤的材料是家里种的菜,还有外面采摘的野菜,“婆婆丁”“苋菜”之类的村民还是认得。

    “小达,你朝着灶里添柴草就好,别的别管,别被烫到。”母亲朱王氏特意叮嘱了句。

    朱达把苇草串着的烤鱼挂在一边,取下一条说道:“娘,今晚这菜汤我来做吧!”

    “小达还会做饭?跟谁学的?”朱王氏随口问道,她以为自家儿子开玩笑或者是好奇学人过家家。

    对这个问题,朱达早有预备好的答案,笑嘻嘻的回答说道:“儿子在河边看到一个人做,跟着学会的。”

    没想到这句话让朱王氏担心起来,连忙说道:“小达,那夏米河里有水鬼,经常拽孩子下去的,河边也有坏人,他们都是要吃孩子的,你可千万要小心点,别去那河边!”

    朱达左耳进右耳出的点点头,自顾自的靠近灶台,自家虽然贫苦,但该有都有,比如说案板和菜刀什么的,他先把野菜和白菜洗净,然后用刀切成细条,就这么简单的几下,就让一旁的朱王氏瞪大了眼睛。

    母亲朱王氏本以为朱达要折腾胡闹,她甚至都做好了浪费些菜的准备,自家儿子又是得病又是偷跑,实在把人吓得够呛,朱王氏决定管的松些,谁能想到朱达真的会,而且做得很有章法,单看切菜这手段就不像是胡闹的生手。

    那二十多年的孤儿人生,朱达很多时候都要自力更生,加上后来喜欢野外旅游,这厨艺早就锻炼出来了,而且今天在河边算是温习熟悉了从前的动作,现在用出来看着更专业。

    锅里的水已经烧开,朱达把两条烤鱼处理了下,上面的草木灰清洗干净,然后用菜刀做下休整,去掉大刺,分切成几块丢进锅里,烤熟的鱼本就有香味,加上那些野菜的辛香,煮了没多久,一股诱人的鲜香立刻弥漫开来,尽管也有腥气,可谁还顾得上。

    就那么沸腾煮了一会,朱达一边给灶坑里塞柴草,一边查看火候,然后将切好的菜加入,菜很容易煮熟,等火候差不多了,朱达笑着转头说道:“娘,要加盐了。”

    盐货金贵,要省着用,朱达怕自己加会过量,还是让母亲动手,这个时候的朱王氏已经呆滞了,灶上雪白鱼汤正在翻滚,鲜香的气味弥漫满屋,这些都是自己儿子做的,那个被娇惯坏了,整日里在外面疯跑疯玩的倔强男孩做出来的。

    “娘,快加盐,要出锅了。”朱达又是催促了句,朱王氏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捻了一点盐加入,看着这点盐,朱达索性用盛汤的瓦罐接住了这点盐,然后用木勺把锅里的汤舀入瓦盆。

    接下来母子两个的厨房技能反了过来,朱王氏动作生硬的加热杂粮饼子,几次差点掉在地上,因为她还为刚才那景象震惊不已,事情是小事,但在概念常识中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饼子放在帘子上,刚盖上锅盖,那边朱石头也来到了厨房,这股带着腥气的鲜香味实在太诱人了,他弄不明白是什么好东西,又不是年节,家里没有杀鸡买肉。

    “爹,你先等会,饭马上就好了。”朱达招呼了声,用木勺在醋罐里沾了点,然后在瓦盆里搅拌几下,山西人家醋是常备,这个用起来比盐舍得些,醋加在鱼汤里,压下腥气,让鲜香更浓郁。

    在父母的呆滞神情中,朱达把烤鱼菜汤和杂粮饼子搬上了桌,给父母和自己盛上,笑着说道:“爹,娘,吃饭了。”

    “小达,你是不是魔怔了,要不要去邻村找那个神婆给你看看?”父亲朱石头没有动筷子,只是呆呆的说道,孩子这段时间的表现不是年纪大了,主意多了,倒像是中邪,这鲜香的鱼汤是怎么回事,刚才在厨房的熟练动作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被什么鬼物附身了?

    朱达愣了下,他倒没想到父母会有这个念头,但朱达的反应也够快,故作天真的解释说道:“爹,我没魔怔,河边有个道士经常去捉鱼,他告诉我的。”

    在记忆里,的确有个游方道人在白堡村和附近出现过,但没得到什么施舍和供养,就没有在这边多做停留,加上那夏米河沿岸村民其实去的不多,也就是挖渠打水的时候才会过去,这个模糊的解释说得过去。

    “说过多少次,没大人看着,你少去河边,出了事都顾不到你!”这个解释倒是让父亲朱石头的疑虑消散,还是忍不住训斥了句。

    边上母亲朱王氏打了个圆场,催促说道:“快吃饭吃饭,都要凉了!”

    朱石头端起碗来先喝了口,汤一入口,朱石头就呆愣在那里,整个人一动不动,这反应让朱达和朱王氏都吓了一跳,心想难道很难吃,或者有什么问题。

    因为从下料到现在都太过震惊,朱王氏一口没有尝过,朱达则是十分自信,觉得根本不会难吃,可现在却心里打鼓了,他可不知道从没吃过鱼第一次喝鱼汤是个什么感受,何况自己这鱼处理的不能说太完备,父母觉得腥气难吃也很有可能。

    “爹,你要觉得腥气难吃可别吐,这个特别补身子。”朱达叮嘱了句,要是觉得不好吃,那就当补品,这蛋白质和脂肪对人大有好处,何况这鱼的脂肪还是不饱和脂肪,当然,这年头自家也不会有肥胖三高的困扰。

    朱石头还是咽了下去,这口汤下肚,他脸上表情又有变化,依旧有震惊,但也有愉悦,没有说话又是喝了口,就好像品酒一般缓缓咽下,这才说道:“这汤怎么这么好喝,就和鸡汤差不多!”

    那边母亲朱王氏听到这几句话,连忙也喝了口,脸上涌现出差不多的表情,她是看着朱达如何做汤,倒没那么多的疑问。

    “你说你用的是鱼,那鱼我吃过,腥臭的下不了口,而且还苦,你怎么就能做的这么好吃?”朱石头急忙问道,和朱达所想的差不多,村民不是没吃过鱼,只是不知道正确的法子。

    白堡村和相邻村庄的生活很贫苦,不过这个贫苦是朱达概念里的,对于这些军户出身的村民百姓来说,他们能勉强温饱,过得还算太平,这已经是很不错的日子了。

    而且大同周围都是军屯卫所,军户世袭,军户百姓世世代代没有什么变化,这样的环境里,人们保守封闭,对新事物的接受极慢,也没有去接受新事物的需求,这就是为什么有鱼没人碰的原因,和当年山东沿海不吃海鲜的情况很相似。

    常年吃杂粮菜蔬的人,都对脂肪和蛋白质有种本能的渴望,也就是俗话说的“缺油水”,朱达父母今晚这顿也是风卷残云,鱼汤喝了个精光,吃得十分满足,只是在吃的过程中,朱达不断提醒父母要注意鱼刺,河鱼刺多,一定得小心。

    “你打这几条鱼很金贵吧?是不是就这几条鱼才好吃?”父亲朱石头有些疑惑的问道,他对朱达怎么会抓鱼倒是没太多疑问,“看河边别人抓鱼学会的”这个理由他们能接受,朱达到这个时候也发现,自己父母因为见识浅薄,很容易糊弄。

    “河里鱼大都是这个味道,只要会做就好。”朱达笑嘻嘻的回答说道。

    “你去抓鱼不会被淹到吧,我记得你可不会水,咱家不吃就不吃了,你可别有什么风险。”母亲朱王氏插嘴说道,父亲连连点头。

    朱达心中感动,摇头说道:“娘,你放心就好,我是在河边抓鱼,水才没过小腿,没事的,明天我还抓大鱼来!”

    “小达长大了”“小达真长大了”这个话今天已经说了很多次,朱达自己不提学武的事情,父母也没有提,但今天自己跪求学武的事情应该传到父母那边了,父母却没有出声阻止,态度应该是有所改变。

    抓到鱼了,喝上鱼汤,让父母接受这件事,然后对学武的事情不再表示反对,最起码保持沉默。

    入睡前朱达脸上绷不住笑,总算有了好的开始!

第十一章 这好吃吗

    “......孩子这么想要学武,就让他去学吧,反正都在村里......”

    “......不行,学武就要惹事,再说了,咱们大同靠着边关,这些年倒是太平,万一有事抓丁抓兵,咱们家小达被抓了怎么办......”

    “......本份做个庄稼人,成家立业到老,有什么不好,你别惯坏了孩子......”

    临睡前,朱达听到父母的小声议论,这些都是在意料之中,他没放在心上,今天虽然没有锻炼,但并不轻松,朱达很快就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起时候,朱达觉得身体状态很不错,补充了足够的蛋白质和脂肪,自然和往日半饥半饱不一样,他没有赖床,穿上衣服就去厨房帮忙,昨晚鱼汤剩了不少,还能继续做。

    想到昨天晚饭时父母喝鱼汤的高兴满足,朱达都想把那条近两尺的大鱼也做了,犹豫了下没有动手,不急在这一时,这条鱼还有大用处。

    朱达起来的比父母都早,他将预备好的菜蔬切丝放入锅中,然后加水,将已经成了鱼冻的鱼汤也加进去,正在忙碌间,母亲朱王氏走了进来,看到朱达后愣住,呆呆的看着自家儿子忙东忙西,等朱达转身后才反应过来,只是擦着眼角感慨“孩子长大了”。

    “孩子,你抓鱼一定要小心,咱们家不差这口荤腥,你要是被淹到有个好歹,爹和娘就没法活了!”早饭时候,母亲朱王氏叮嘱说道,父亲朱石头想要说什么却没有开口。

    如果是从前,朱达的父母会严厉训斥,或者把他关在家中,甚至带朱达一起去田里,但从苏醒后到现在,他说话越来越有条理,做事越来越成熟,尽管朱达有意收敛,不让自己表现的太出格,可不知不觉间还是影响到了父母,让父母不再把他当成个纯粹的孩童。

    那两条鱼也是原因,民以食为天,父母为全家吃饱忙碌操劳,不从事生产的儿女自然要听话,因为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从属,但朱达弄来了鱼,让家里人吃得更饱,吃到了更好的东西,这也就有了发言权。

    “这两顿饭吃的浑身都是力气,今天干活也不会差!”父亲朱石头出门前还开了个玩笑,全家人的心情都不错。

    等家人离开,朱达收拾了下,却看到有两只猫进了院子,想必是被鱼味引过来的,朱达把鱼骨头什么的丢了出去,又把鸡窝的笼栅紧了紧,免得下蛋母鸡被猫祸害,这才出门。

    朱达拎着鱼快步走到向老汉家住的地方,等到了那条街道的时候,却看到村里几个孩子正在向家附近左顾右盼,好像在等待什么,看见他过来后,都是笑嘻嘻的,朱达能清楚听到“来了”“来了”。

    每天跪着拜师,村里老人们看到后肯定要议论,各家各户也慢慢知道,各家各户成人懒得理会,孩子们却好奇想要看热闹。

    如果是真正十二岁的朱达,被人当猴戏一般看着,肯定羞恼放弃,不过现在的他却不怎么在意,反倒笑着问道:“向伯出来了吗?”

    谁也不敢保准向岳向老汉每天都一个时间出门,朱达的态度倒是让村里的孩童们怔住,他们以为朱达会羞恼发火,这样他们会觉得更有趣,没想到对方这么坦然。

    “......一早我就过来了,没看到出门......”一个孩子回答说道,双方走得近了,其他几个孩童抽抽鼻子,皱眉说道:“什么这么难闻。”

    朱达没有接话,这边人基本不碰水产,自然对这鱼腥味很敏感,他懒得解释,直接奔着向家院门走过去。

    距离院门还有两步,却听到里面有人在争论,正是那向岳向伯和周青云,这个距离上,朱达倒是听得清楚。

    “......再争我就揍你,山里那豹子不是咱们能对付的,这几天我去老郑家问问窝弓的事,你老实呆在家里,你要是敢上山,我打断你的腿......”

    “......大伯,我不怕豹子,真出来了一箭射死......”

    “就凭你那本事,还差得远,再絮叨我把弓箭就带走!”

    朱达还在听,向家的院门敞开,向岳向老汉出现在门口,看到他出现,周围的孩童少年们很是兴奋,都在那里小声议论不停。

    向岳看到朱达,也看到那些不远处的孩童,自家门前倒成了个孩子窝,向老汉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后面周青云则是探头探脑,还不知外面发生了什么。

    朱达反应不慢,直接就跪了下去,将带来的那条鱼举起,开口说道:“向伯,我想和你学本事,这条鱼就是我拜师的礼物。”

    说完这句话之后,朱达高举那条鱼,尽可能跪的端正,不过他对这次拜师没有多少指望,看向伯和周青云的健康模样,恐怕不是太缺油水,再说了,这几天折腾下来,向岳也不会被自己的决心感动,只会烦躁。

    本以为向岳向老汉会直接跨过去,没曾想他直接蹲了下来,还招呼一声“小子,你抬起头。”

    朱达抬头,向老汉的脸就在不远处,冷然瞪视的眼神,脸上的刀疤,还有不耐烦的表情都看得清清楚楚,围观的孩童们都下意识的放低了声音,周青云也没有嬉笑。

    对视片刻,开始时朱达有点紧张,但很快调整过来,坦然无比的看着对方,这倒让向老汉意外,他可是知道自己这模样眼神的效果,就算不刻意威吓,很多孩子都会被吓哭,没想到这个突然找上门的朱家小子倒镇定。

    向老汉已经觉得朱达是个麻烦了,而且是个自找的麻烦,当时看不惯这小子在路边窝囊哭泣,就吼了两句,谁能想到,就这么缠上来说要学武,真是可笑,今天必须得吓吓他,免得以后折腾。

    “你叫朱达是吧!”向老汉开口问道。

    “是,我叫朱达。”朱达没想到会有交谈,这才求了三天就有这样的效果,他又是兴奋又是意外。

    向老汉沉吟了下,闷声说道:“你说你想学武学本事,你怎么知道老汉我会武又有本事。”

    “向伯,我听爹娘说你上过战场,身经百战回来的,您这样的人当然有本事,当然有一身好武艺。”

    “身经百战”这文绉绉的词向岳第一次听到,不过很容易理解,他自嘲的笑了下,然后板起脸阴沉沉的说道:“小子,老汉告诉你,我不会武,也没什么本事,老汉只知道杀人,就会杀人!”

    说到“杀人”这两个字的时候,向老汉特意加重语气,脸上表情也配合着狰狞起来,向岳对自己的这个样子有自信,就连村里的成人都害怕,莫说眼前这个天真的少年。

    朱达身子颤了下,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畏缩神情,那二十余年的人生中他打过架,但法治社会,伤人杀人都不被允许,充其量在媒体上看到真实和虚构的事件,这十二年更不必说,突然间有人很认真的和你说“杀人”,而且这个人真的杀过人,的确让人心惊肉跳。

    向老汉注意到朱达脸上的畏惧,他不自主的微笑,这微笑在朱达眼里,自然就是所谓狞笑,向老汉向岳摇摇头,起身准备离开,这个莫名拜师的少年应该被吓住了,以后不会每天在门前演戏一样拜师。

    这边刚起身,就听到举着鱼的那个少年开口了:“向伯,我就是想学杀人的本事,我想学武也是想要学杀人的武艺。”

    朱达回答的声音不大,围观的孩子们不敢靠近,也听不清楚,但向老汉听得很清楚,这回答让他愣住了,朱达回答的很坚定很真诚,不是孩童的胡搅蛮缠。

    村子不大,每家每户的情况彼此都大概清楚,朱家一直是个本份种地的老实人家,朱达作为独苗也没遭过什么罪,怎么就突然要学武,这么坚定的要学杀人的本事。

    平时向岳不耐烦,但今天难免想得深些,向老汉又是蹲下来,盯着朱达闷声问道:“小子,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要有人做了什么混账事,你不要怕。”

    “没人欺负我!”

    这回答让脾气不怎么好的向岳又是烦躁起来,粗声说道:“那你为什么要学武,还要学什么杀人,你见过血吗?怕是连杀鸡杀猪都没见过几回!”

    朱达看着向岳,这个老汉脾气不好,人却很正直,但此时朱达所想重点不是这个,他有些激动,第一次可以深入的交流了。

    “向伯,我想学杀人就是不被人杀,我想学些强身护身的真本事,是要活的体面些,不想让别人当猪狗一般的对待。”朱达回答的很郑重。

    向老汉没有出声,两人沉默的对视了一会,向老汉闷声说道:“你以为学会这个就能活好些吗?你以为学会这个就有荣华富贵?小子,我告诉你,这个是命中注定的,你祖宗什么样子,你就什么样,咱们这军户丁口打生打死也是给别人卖命,死了这条心吧!”

    这话与其说训斥,倒不如说是向老汉自己的感慨,还没等朱达接话,向老汉直起身来,粗声说了句:“胡闹”,迈着大步走远了。

    气氛太压抑了,围观的孩子们都是沉默,朱达也有些颓然,这么折腾下去没结果的,尽管还要坚持,但今天注定是失败了,先去抓鱼健身吧,朱达刚要站起,却看到门里的周青云窜了过来。

    周青云眼睛盯着朱达手里的鱼,满是期盼的问道:“这是鱼吗?这个好吃吗?”

第十二章 你会的真多

    “能吃,好吃。”朱达回答的有些敷衍。

    按说今天比前几天都有了很大进展,向岳向老汉和他聊得深入,周青云又过来搭话,可朱达却觉得这条路快被堵死了,因为向老汉只是抒发自己的感慨,自己这边也没什么新的底牌,明天或者下次再碰面的时候,恐怕就会很干脆的被拒绝。

    他转头看向老汉的背影,向岳背着两个包袱,一个包袱是捆扎起来的皮货,大概十几张的样子,一个则是赶路用的行囊,但最吸引朱达眼球的还是那佩刀,在这个世道上,向老汉活得比村里大部分村民都要自在,甚至可以说是自由,他最羡慕的就是这个。

    围观的村中孩童已经哄散,对他们来说,刚才看到的那一幕足可以议论好多天,周青云却没注意到朱达的走神,只是盯着那条鱼说道:“河里的鱼我也弄过,那股味道真不是人吃的,只能喂猫狗,你说这个好吃?”

    朱达深吸了口气,驱散自己的颓丧,如今可没有感怀的本钱,想要不和父母一样,想要有那种自在和自由,想要不成为砧板上的肉,这向老汉是目前唯一的希望,也是唯一靠谱的希望,朱达知道外面的天地很宽,能人异士到处都有,但一个十二岁的军户少年能干什么,不被饿死杀死,也会被人掳走,能有什么好下场吗?可以指望的,只有眼前!

    调整下状态,朱达转头面对有些不耐烦的周青云,笑着说道:“那是你不会做,这可是好东西,不比肉差!”

    一听这“不懂”两个字,周青云被刺激的炸毛了,挥舞着双手说道:“我不会做,这白堡村谁会比我们家懂得做,就算李老爷家也不行,向伯和我做过多少肉,他们才吃过多少,烤的、炖的、烧的,我们什么都做过。”

    这年头,在这个贫苦地方,能吃上肉可是了不起的,自然当得起“会做”,周青云这么激动倒情有可原,听到他这么说,朱达禁不住咽了口口水,自己好久没有吃陆上的肉了,那味道真是令人垂涎。

    “我骗你干什么,我还想拜向伯为师呢!”朱达没好气的回答,虽然同龄,可自己的心理年龄比对方大了很多,实在懒得纠缠。

    这话的因果明晰,周青云倒是不激动了,随即认真的盯着那灰突突的烤鱼,看了看,摇摇头,迟疑了下说道:“你说好吃,那今天中午咱们一起吃饭,我来试试这鱼的味道,要是不好,你就不要想拜师了,要是好吃,那我就帮你的忙!”

    说到最后,周青云忍不住擦擦嘴角的口水,这动作让朱达忍不住笑了,看来这小周是个吃货,尽管不知道这周青云能在向岳面前使多大力气,但有这么个突破口总是好的。

    “行,那中午一起吃,我来做鱼,这条鱼先放在你这里。”朱达把鱼递了过去。

    周青云愣住,盯着朱达说道:“你不怕我把鱼先吃了,或者说你没给过我?”

    “我信你!”朱达回答的很爽气,他这做派倒是让周青云有些错愕,周青云挠挠头,开口说道:“那好,等中午前后你过来,我等你一起。”

    朱达所注意的重点则是在另一边,这向家居然一天三顿饭,果然生活不错,还有这向岳和周青云,即便是收养关系,年龄差了这么多,也该叫爷爷,而不是叫“伯”,里面肯定有原因,不过现在也不方便打听。

    既然今日拜师不成,那就抓紧时间去抓鱼和锻炼身体,朱达打了个招呼,自己向河边走去,走了几步又是转过身,叫住要进门的周青云,开口问道:“你这边有刀吗?”

    自家的刀具就是菜刀和镰刀,这两样在河边剖鱼的时候都不好用,而且这在家里都是金贵家什,弄坏了很麻烦,这向家看着又是猎户,又是武夫的,肯定不缺刀具。

    朱达没想到周青云借给他一把匕首,八寸长短,看刀鞘和缠布有些年头,但却很锋利,这匕首在河边剖鱼的时候肯定好用。

    出村之后,朱达就开始跑步,强健身体有很多种方式,但跑步是最基础的,如今的状态和肚中空空的时候完全不同,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就这么一路到了河边。

    去水坑之前,先要收集柴草和各类野菜,神精气足,又有短刀在手,今日里的效率比昨日高了很多,很快就是把该用的材料凑齐。

    不知道今天会有几条鱼上钩,鱼没什么记忆力,这种水坑捕鱼的法子用很久都不会失效,只要河里的鱼足够多,有了昨日那么好的效果,朱达倒是不担心坑里没有鱼,只是想着会有几条。

    走到水坑边看了眼,朱达呆住了,居然只有一条鱼在水坑里,但这条鱼两尺多长,而且很肥大,正盘在水坑里,粗看让人想起蛇虫,很是吓人,这条鱼被水坑里的苇草缠住,但看起来不像被困住的样子,倒像是吃饱了休息。

    居然是一条鲶鱼,这可是油水很足的河鱼,看这个样子,只怕先进坑里的鱼都被它吞了,朱达立刻放慢动作,他身体在水中,如果太急,动作很容易被鱼借水流感知,惊动逃跑,何况这鲶鱼敏感狡猾,难钓难抓,一惊动就要跑,这么好的肉和油,放跑实在太可惜了。

    等到了水坑边,朱达双手缓缓伸入水中,到靠近的时候突然加力加速,抓住了鱼身,而且是缠绕着苇草的鱼身,发力抓住,在这一刻,这条鲶鱼已经开始剧烈挣扎,朱达没有迟疑,抓住后整个身体都跟着动作,把鱼扔向河滩。

    他是用整个身体发力,鱼被丢到岸上,朱达整个人仰面倒在浅水里,有这半尺多深的水做缓冲,憋气又及时,他很快就是翻身站起,没有耽搁,立刻上岸,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照着正在河滩上蹦跳的鲶鱼狠狠砸下。

    那条鲶鱼不动了,朱达整个人才放松下来,从看到这条鱼的时候他就生怕跑掉,刚才抓鱼的时候,鱼在水中挣扎的力气会比正常加大,这鲶鱼表面的粘液又滑不溜手,差点就从手上滑落,可终究还是被抓到了,先绷紧再得手,人格外的放松,这种成就感比昨日更甚,朱达喘了几口气,忍不住笑出声来。

    朱达没有放松太久,急忙活动热身,不然的话太容易着凉,等活动完毕,朱达又去洗净石板,收拾野菜,还特意多摘了几根苇草,看这条鱼的大小,恐怕要切段带回去,到时候要做个草兜装着。

    刚要在河边大石上收拾鲶鱼,却听到有人靠近的声音,朱达一愣,手却握紧了匕首,他倒没有想垄断河里的鱼获,凭自己和家庭都不可能做到,但要提放坏人,这个时候,成人都在农忙,秋天水凉之后,孩童们都不会靠近河边,那又会是谁?

    “原来你在这边抓鱼,我还以为有什么诀窍呢!”有人笑嘻嘻的说道,顺着声音望过去,却是向家的那个周青云,这周青云满脸得意,一副“我发现了你秘密”的表情。

    朱达笑着摇摇头,用匕首开始收拾鲶鱼,开口搭话说道:“不在河边还能在哪里,你过来小心点,别踢了我预备好的东西。“

    周青云倒是没想到朱达这般坦然,在那里愣了愣,这才走了过来,边走边好奇的看着火堆灰烬,看着洗净的野菜,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朱达吸引过去,因为那边在用匕首处理鱼。

    开始时候,周青云还忍不住提醒了句“你不会用刀就让我来,不然会割到手”,没想到朱达用这个匕首很熟练,将鱼分割之后,去除内脏,头尾分离,又把鱼切成几段。

    “你练过刀?”周青云忍不住问道,他所知道的同龄人大都不会用刀,用利刃切割刺看着容易,却稍不小心就会割伤自己,而这朱达明显用得很熟。

    大家同在一个村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彼此也有些了解,在周青云看来,不过就是寻常的小子,前些日子着凉要病死,向伯知道后还叮嘱自己两句,突然间病好了,突然间就要拜师学武学杀人本事,还会捉鱼用刀,周青云越想越是好奇。

    朱达这边收拾完,将不能吃的鱼杂之类切碎,然后混入斋斋苗,放在一边先晾着,然后去火堆那边,用枯枝将石头围着的灰烬拨开,将昨天焖烤的小鱼扒出来,然后将枯草放在透着些红亮的灰烬上,开始吹气助燃。

    这个其实和家里保留火种的手段差不多,但河边潮气重,有一定失败的可能,所以朱达用石头围起火堆,选的又是地势高的河滩地,昨日又特意放进几根较粗的干燥树枝,今天果然还有余烬,当然,如果都不行,朱达还是要回家取火种的。

    看着火燃起来之后,看什么都好奇的周青云反倒沉默,等朱达切碎野葱野蒜涂抹在鱼段上的时候,他才忍不住说了句:“你会的真多,就和向伯一样!”

第十三章 少年的友情简单些

    旅行和野外生存的很多技巧,属于想学就可以学到,实践的机会也很容易获得,可那些东西放在现在,就成了只有少部分人才掌握的秘诀,向岳向老汉领着周青云打猎,自然懂得多,但看到朱达会这么多,还这么熟练,周青云自然震惊。

    朱达笑了笑,这匕首锋利,处理鱼要比昨天利索很多,该剔除的剔除掉,味道肯定会比昨日更好,他又把水坑里植入苇草,甚至还用苇草在里面做了几个暗扣,然后把逃出来的鲶鱼内脏切碎放入水坑中。

    把这些都做完,朱达回到火堆前,开始简单的处理鲶鱼,他不准备像昨日那样熏烤熟透,这鲶鱼肥大油重,有另外的做法,在这里简单的熏制下就好,反正天气凉爽干燥,不用担心腐坏变质。

    即便用辛香野菜压制腥味,鲶鱼的土腥味也太大了,在那里收拾的时候,边上的周青云闻着直皱眉头,嘴上却是不停:“看你一个人在村里瞎跑乱玩,没想到你还有这个本事,我说,你什么时候去家里做鱼吃!”

    说起来也巧,朱达在村里的同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这周青云,一个是李总旗的二儿子李和,其他人要么大三四岁,要么小三四岁,根本没人能玩到一块去,周青云和李和那就更不必说,没苏醒之前,朱达都是自得其乐,在村里跑来跑去,上树抓鸟之类的。

    从前和这周青云没接触,远看甚至觉得畏惧,现在近距离接触,发现还真是话多,确确实实是十几岁的少年。

    “你要着急你就先回去,中午我肯定过去。”朱达一边收拾,一边把昨日焖烤的小鱼递给对方,在草木灰烬中焖了一夜,没有过明火,温度却足够,这鱼从内到外都是酥了,虽然没有调味,可也足够香酥可口。

    “这黑乎乎的能吃吗?”周青云满脸不满的絮叨了句,吃了第一口之后就不出声了,飞快的把手中这条鱼吃完,然后眼巴巴的盯着朱达手上那条。

    朱达没理会对方,总要多吃点补充营养,没多久鲶鱼也处理完毕,他简单用苇草做了个网兜,把满兜子的鲶鱼段放在大石上,这荤腥生鲜很容易引来小兽和飞鸟,只能紧盯着了。

    把这些弄完,朱达准备练跑,这让旁观者的周青云更无聊,向老汉一走,周青云很有点放羊的意思,不过朱达懒得理会他,自顾自的开始锻炼身体,周青云念叨几句之后就回了村子。

    吃饱的状态下,十二岁少年的精力是无穷的,朱达回忆当年的见闻和所学,调整身体的各个部位,让自己在长跑中得到锻炼,而不是损害身体各部位和关节,当全身达到协调的时候,他觉得浑身舒畅,甚至有余暇去想别的。

    比如说周青云是白堡村难得长相端正的,想想原因很简单,营养充足,又有足够的锻炼,自然比其他人强很多,李总旗家的几个儿子也是同样,这向家老少二人,除了打猎之外应该还有别的收入,虽然打猎后贩卖皮货是个不错的收入,但却做不到稳定进项......

    “老朱家那孩子身体好了不少,又和从前一样疯跑了!”

    “小朱,你今天拜师成了吗?”

    田地里有人议论,也有人扬声调侃,他拜师这个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村子,成了秋收时节难得的谈资和笑料。

    不过开朱达玩笑的不多,村民都知道这孩子性子倔强,真惹他火了,闹起来大家都不好看,没曾想这些玩笑朱达都笑嘻嘻的接了,根本无所谓的样子。

    跑的身体发汗,浑身都热的差不多了,看着太阳已经正午,朱达拎着那草兜向村里跑去,这东西放在外面可不保险,今天周青云能找过去,天知道下次会有什么人好奇。

    朱达刚进村,就看到满脸焦急的周青云迎面跑过来,那边看到朱达后才松了口气,连声说道:“还以为你不来了。”

    “你难道不会做饭?”

    “做饭我会,可我不会做鱼。”周青云满不在乎的回答了句,然后又是满脸疑惑的说道:“刚才我切了一块煮熟了吃,味道不好啊!”

    朱达揉了揉额头,这位似乎不是少年武者,更像个吃货,但喜欢吃不是坏事,就怕你不喜欢吃,他笑着回答道:“等我来做就好。”

    白堡村的秋收正午格外安静,成人和孩童都在田间,老人和妇幼则是留在家中,没人注意到这两个少年。

    进了向家院门,朱达毫不掩饰自己的好奇,四处张望打量,乡里乡亲的,村里很多人家他都是进去过,这向家却是第一次来,从前可都是敬而远之。

    相比于自家,向家的院子宽敞整洁,在墙边放着箭靶和长度不一的木棍,还能看到两个石锁,各处还有晾晒着的皮子,不过大部分是兔皮,有几张狐皮,有一张鹿皮还是什么的很显眼。

    “快做鱼,快做鱼,我都把饼子热上了!”那边周青云可不管朱达的好奇,连声催促不停。

    朱达无奈的摇摇头,一边走进厢房,一边问道:“葱姜蒜有吗?你家让你用盐吗?”

    这几个问题让周青云瞪大了眼,连连点头说道:“都有,都有,你还真会做饭。”

    对第二个问题,周青云很有些炫耀的回答说道:“盐你尽管用,我们家可是不缺。”说完之后又急忙补充了句:“也别用太多,太咸也不好吃。”

    白堡村和周围村子里的盐都是外面贩来,那是要用粮食实打实换的,收获的粮食缴租后本来就勉强糊口,没多少余粮,自然换不来太多盐,家家都吃的很淡,原来大家都觉得李总旗家好些,现在看这向家也不差。

    等到了灶台附近,朱达又是吃了一惊,这厨房比朱家和村里其他人家要完备许多,小罐和葫芦摆了一排,看着应该是佐料酱醋之类,锅灶厨具之类更是齐全。

    他的惊讶让周青云很是自豪,又显摆说道:“我这样的练武之人都是天天吃肉,飞禽走兽当然要做的好吃才行,今天你来的不巧,等过几天向伯回来,我去弄野味来。”

    “天天吃肉”,除去这句话夸张的部分,也就是向家老少的猎物大部分都是自家吃了,没有拿去卖钱,看来不光是自己知道练武强身健体要补充蛋白质和脂肪,向家也知道,不过这个又不是秘诀,没什么可奇怪的。

    朱达也没有特意讨好周青云,熟悉了下环境,就安排对方生活,自己则是刷锅备料,把鱼先弄干净,然后先选取油脂多的鱼肚部分切碎,和葱姜蒜的碎末混在一起,在烧热的锅中翻炒,没有菜油,向家即便有荤油也未必舍得拿出来用,只能用鱼肉自己的油脂来炝锅了。

    香气冒出,周青云开始抽鼻子,直盯着那口锅,嘴里不住念叨说道:“这么香,这么香,你真会做鱼,能吃了吗?”

    把这些做完,朱达这才把切好改刀的鱼下锅,然后加水焖煮,他扫了眼调料罐,开口问道:“你这边还有什么调料?”

    周青云挠挠头说道:“你自己看吧,都是向伯做,我就跟着打个帮手。”

    都到这个时候,朱达自然不会客气,一个个罐子,一个个葫芦的看,倒是没什么稀奇的,有不错的酱油和醋,有芝麻香油,罐子里面是品相不错的盐,比起自家每次要先化成盐水才能用的劣货强太逗,还有白酒以及自己不怎么认识的香料。

    “能用吗?”

    “随便用!”

    锅里的鱼汤已经开始翻滚,朱达拿起酒葫芦来,看到他拿起这个,周青云顿时急了,吆喝说道:“那是酒,你别乱来。”

    朱达笑着回了句“我知道”,然后倒了少许酒下去,周青云目瞪口呆的看着,本来一直念叨“能吃了吗”,忍不住蹦出一句“这还能吃吗?”

    周青云的话实在太多,朱达懒得理会了,等到鱼汤再翻滚一会,就开始端来汤盆,在汤盆里撒下切碎的野葱还有盐,再把鱼汤盛入,已经泛白的滚热鱼汤和野葱以及盐一接触,立刻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到这个时候,周青云不说话了,只是伸手擦了擦嘴角,朱达加完醋之后,这才笑着说道:“能喝了,你小心点烫。”

    周青云动作极快的弄来碗筷,并把热气腾腾的饼子一并摆上,这饼也是杂粮饼子,但粮食多,麸皮少,这向家的日子过得比村子里大多数人家都要好太多。

    “你加了白酒进去,那个味道我可碰不得!”周青云在临喝的时候还有些疑虑,朱达没有理会,拿起自己这碗开始吃,周青云小心翼翼的喝了口,立刻双眼发光,白酒加在鱼汤里那可是去腥提鲜,这小手段在那二十几年不稀奇,可在从前,这可是大厨们的秘诀,学食品加工有这个好处,能知道来龙去脉。

    两个半大小子饭量都不小,鱼汤和饼子都被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个干净,周青云吃的肚饱溜圆,满足的打了几个饱嗝,这才感慨说道:“原以为向伯是会做饭的,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说到这里,周青云好像想起了什么,盯着那草兜的鲶鱼段说道:“朱达,朱达兄弟,今晚就在我家做这个鱼吧!”

    “不行,我要拿回家给爹娘做。”

    “那我去你家吃,我带着粮食过去,行不行?等下次打到了野味,也分给你家!”说起这话的时候,周青云满脸都是期盼。

    朱达想了想,笑着说道:“过去可以,除了自带粮食,还要拿些酱油。”

第十四章 罗汉六刀

    “怎么会这么香,怎么会这么香?”在朱家的厨房外,周青云流着口水不住重复这句话。

    不止周青云失态,连正在磨镰刀,收拾麦秆的朱石头也不住的向厢房看过去,喉结一直在滚动,别说院子里,院外都有些喧闹,飘进院子里来的声音无非是“怎么这么香”,甚至还能听到孩子们的哭闹“......我也要吃......”

    朱达走了出来,跟在他身后的母亲朱王氏满脸都是震惊,外人倒还好,越是亲密的家里人,越是觉得朱达的厨艺不可思议,火候的掌握,调料的多少,甚至刀工手法,这都不是一天能练出来的,好在朱达的其他表现没有超出“这孩子长大了”的范畴,不然就会以为被什么妖魔鬼怪附体了,当然,这些想法朱家父母只会藏在心底,永远不会说给旁人听。

    听了听外面的动静,朱达跑到父亲朱石头跟前说道:“爹,你去外面和大伙说,是向伯和咱们家搭伙吃饭,给咱们送了野猪肉来,让大家散了吧!”

    虽然知道捕鱼吃鱼的秘密早晚会被村民发现,但越晚越好,磨着镰刀的父亲朱石头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起身站起出门,他在门外吆喝两嗓子,宅院外面很快就安静下来了,只剩下孩童们的声音。

    “野猪可不好打,我用弓箭可射不死,得向伯拿着钢叉动手,现在向伯年纪大了,也不敢硬碰了。”周青云闷声说道,紧跟着又是问道:“把鲶鱼和茄子在一起炖就能这么香吗?”

    “当然不是。”朱达回答了句。

    蔬菜在白堡村倒不值几个钱,家家户户都自己种点,朱达家里就种了茄子,茄子切段,鲶鱼切段,洗净收拾,然后加葱姜蒜和酱油红焖,少不得点几滴酒和醋去腥。

    这鲶鱼本身油性就重,秋天又是最肥美的时候,这种材料不需要放油,只要在锅里焖煮,将鲶鱼的脂肪慢慢炖出来,至于这加入的茄子,与其说是增添风味,倒不如说是借着鲶鱼的油水让茄子变得更好吃,这个做法不需要太多技巧,酱油和材料放进去,等到收汁就好。

    等到出锅时候,全家人,包括朱达自己,都忍不住咽口水了,红艳艳的鲶鱼段,油光光的茄子,加上厚稠的汁水,更不要提那浓郁酱香,让每个人都是胃口大开。

    “小心些鱼刺。”朱达提醒了句,那边周青云已经拿起饼子开吃,第一口下去就两眼发光,边吃边含糊说道:“比肉好吃,比肉好吃。”

    这一锅鲶鱼焖茄子,每个人都能分到几块,不过朱达的父母吃了几口之后就是停下,蘸着汤汁吃完了干粮,然后笑着说道:“家里好久没吃油了,吃多了会闹肚子,等明天慢慢吃。”

    朱达却明白父母的用意,笑嘻嘻的说道:“不用给我留着,明天我还能抓到鱼。”

    “明天我还要来吃,我自带粮食和佐料,我教你练武。”周青云倒是不放过任何机会,含糊着念叨说道。

    虽说乡里乡亲,可谁家的粮食都不富裕,何况周青云正是最能吃的半大小子,当听到周青云来吃晚饭,朱达的父母脸色立刻不太好看,当知道对方自带粮食的时候才勉强同意。

    听到周青云说要教朱达练武,父亲朱石头下意识的就要阻止,但和妻子对视了眼,从对方的神情中看出无奈,都没有开口。

    秋收和晒粮都要结束了,白堡村这边是大家先把粮食送到李总旗那边,凑齐了数目再用大车朝着老爷家送,全村每一户人家都在忙碌这个,尽管昨天朱家饭菜的香味吸引了好多人,可听到“野猪肉”之后,也就没什么人追根问底,谁不知道猪肉好吃,至于野猪肉大家没吃过,可也能想象的到。

    话又说回来,白堡村对牵扯到向岳向家的事,都下意识的退避,要知道,连李总旗对这向老汉都是敬而远之,加上向岳带刀背弓的是个武夫,大家自然害怕,听到也就散了。

    不过这天一早,周青云已经等在了朱家门外,居然还带了块干肉过来,还自带了几块饼子,一定要和朱家吃昨晚剩下的鲶鱼炖茄子。

    “咱们家小达从小就孤单,有个玩伴也挺好的。”朱家父母在出门之前,无奈的承认了这个事,按照他们所想,都是差不多大的半大孩子,即便说要传授武艺,想必是胡闹。

    吃完早饭,陪着朱达收拾完,周青云就要拽着朱达去河边看水坑有没有鱼,还大大咧咧的说道:“等向伯回来之前,我就在你家开伙了!”

    “你真能教我武艺吗?”朱达却盯着这个话题不放,那向岳向老汉不愿意教,但这周青云想必学到了真本事,能在他身上学几手也好。

    “叫我一声师傅我就教你!”

    “你还想不想吃鱼?”

    在这个谈判中,周青云是完全的下风,只是讪笑着说道:“我能教你刀法,射箭和大枪就不能教了,向伯说过,就是刀法不值钱。”

    朱达自然没有任何意见,能学到就是不错,他根本没有挑三拣四的余地,何况这才几天,长远还是要从向伯那边学到本事。

    答应要教,周青云倒是没有藏私,两人直接去了向家的院子,周青云拿起一根近四尺的短棍,这差不多就是雁翎刀的长度,只是他握在手中有些不合比例。

    “向伯说,这套刀法叫罗汉刀,共有六式,是大同官军里通用的刀法,我练给你看。”周青云在拿起这根短棍的时候,那种没正形的吃货样子不见了,很是严肃。

    这“罗汉刀”的名目很是唬人,不过那二十多年里,朱达听过的武功名目何止千百,他也就觉得平常,六式的动作很简单,周青云很快就是演示完,朱达盯着周青云问道:“就这几下?你没骗我?”

    朱达那二十多年所看到的武功分为表演类和实战类,表演类好似舞蹈般花哨就不必说了,实战类也没这么简单,这六式和那些基础动作差不多了,罗汉刀这个样子未免太简陋了些。

    他这疑问让周青云脸色很不好看,本来周青云还想着朱达会惊讶甚至夸奖两句,没曾想却被质疑,立刻没好气的说道:“向伯就是这么教我的,我骗你作甚,你要不要学,不学就算了!”

    “说说而已,我听讲故事的人说那些武功都花样很多,这才觉得不对,我当然要学!”朱达没有迟疑就做了决定,他没指望在村子里就碰到什么隐世的强手,那就不是人生,而是传奇了,向伯最多也就是个老兵,所懂的武艺不多也正常,有的先学下来。

    朱达让周青云又是重复了两次,然后拿着木棍开始照做,之所以两遍就学会,因为动作实在太简单了,劈、刺、削、挡,然后加上步伐和方向的变化,凑足六式,可怎么比划怎么觉得这是随意动作,就算不懂武艺的人拿起刀也会这么做,可看到周青云的认真模样,就知道这肯定不是骗自己。

    学会了所谓的“罗汉刀六式”,两个人又是向河边跑去,以往朱达去河边的时候,总有看热闹说闲话的,可跟着周青云一起,大家都变成小声议论了,朱达倒不觉得这是坏事,大家都敬而远之也好,最起码可以让捕鱼的秘密多留存一段时间。

    水坑里有两条鱼,看到这个收获,周青云大呼小叫的惊喜不已,不过朱达却知道要换个位置挖坑了,这种捕鱼的法子碰运气的成份不小,也就是这夏米河的鱼多,但总在一个位置守株待兔却不妥。

    朱达带着周青云上游下游走了几十步,然后选定一个地方开始挖坑布置,在做这个事之前,看着朱达丝毫没有避讳自己的意思,周青云自己倒是纳闷,很是诧异的询问说道:“要不要我躲开,等你做完了再来。”

    如果是昨日,周青云未必会说这个话,但经过三顿饭又是教授武艺这么下来,彼此已经是朋友的关系了,这个变化周青云自己未必感受清楚,但朱达却明白,对方知道这是自己生财的手段,懂得要避讳。

    “咱们俩是自己人,你都教我武艺了,我这点不怕你看!”朱达大方的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里禁不住苦笑,虽然的确这么想,可毕竟是用了些手段,为了和一个少年交朋友,居然还要这般,实在自觉惭愧。

    周青云听到他的话,先是愣怔了下,随即露出比演武时候还要郑重的神色,点头肃然说道:“别人都嫌我没爹没妈不吉利,你当我是自己人,那咱们是自己人了!”

    交情和友情靠这几顿饭和两件小事没办法加深巩固,但这是个好的开始,即便朱达惭愧自己有目的性,可也心情愉悦,苏醒之后一直觉得孤单,到现在总算有个作伴说话的朋友。

    接下来没太多话,双方的距离却拉近了很多,嘻嘻哈哈的开始挖掘捕鱼坑,朱达没有丝毫藏私,周青云学的也很仔细,挖出一个水坑,布置好之后,两个人才直起身,匆忙上岸擦干热身,活动几下后却都是停住,两人都被北方天际吸引了注意力,那边又有烽烟升起,尽管很远很远,却看得很清晰。

第十五章 向老汉的职业

    在白堡村百姓的记忆中,这是十余年来的第二次烽烟,第一次就是前几天,不过大家却没有前几天那样惊慌失措,相比于还没打过来的鞑虏,缴租交粮是要紧的大事。

    辛苦一年的收成能剩下多少,就看这次缴租了,尽管大家都说这是皇粮国税,可最愚钝的军户也知道千户和指挥老爷们会拿去大头,不过这么多年都是如此,大家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真正的关键是李总旗这一道。

    李总旗李纪就是这个村子的庄头,村子里的大事小情,农忙防贼等等,卫所大老爷们交办下来的各项事宜,租税徭役等等,都要这李总旗主持操办,秋收送租税给上面,也是李总旗来负责,他会用自家和借来的大车,把收的粮食送出去。

    这大车的耗费,和大老爷家收粮管事们打交道的耗费,还有李总旗自家的耗费,也要加在这秋收租税上,李总旗在这块多加一点,村民就少一点,本来剩下的就紧巴,大家自然会斤斤计较。

    好在李总旗在村子里能依靠的也就七八户人家,欺压太过引起众怒没办法收场,村民聚众的话也有谈判的机会,所以一到秋收时节,大家的注意力全都放在这上面,鞑虏入侵太缥缈遥远,粮食才是最实在的。

    第二次烽烟持续的时间也不长,晌午时候燃起,下午就断了,白堡村的收粮在这次烽烟发生的第二天就结束了,白堡村的村民倒也不是完全不在意,家家都在整修地窖,少不得又多做了几块能久放的杂粮饼子,按从邻村和去过更远地方回来的人说,周围每个村落都是差不多的状态。

    “......以往咱们家在交租的时候总被欺负,这次那李家倒是厚道了些......”在晚饭时候,朱达听到了父亲朱石头的感慨,听到这个,他才记起以往父母的议论,朱家人丁少,在村子里没什么可依靠的,每次交租和摊派劳役都要吃亏,好在村子不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有催逼太紧,还算应付的过去。

    朱家已经习惯了周青云过来搭伙,也习惯了早晚饭都有鱼吃,每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变好不少,那边朱石头感慨之后,周青云情绪有点低落,闷声说道:“明天向伯就回来了,我不能过来吃了。”

    这几天朱达的父母对周青云印象都不错,朱家三口吃饭的时候很沉闷,周青云却是个活泼的性子,谈天说地,讲些向岳领着他做的事,然后又抢着帮忙干活,朱家父母的戒备已经渐渐散去。

    “青云,以后得了闲来家吃饭,别见外。”朱达母亲说了一句,这话让周青云很感动,半天没说出话,只是重重点头。

    朱达却看出点不对,方才父亲感慨之后没有说为什么,母亲又这么亲切,等送走了周青云之后,回到屋子,父亲朱石头问道:“明天向老汉回来,你还要去拜师学本事吗?”

    根据那次对谈,估计希望已经很渺茫了,可还是要去试试,这是眼前唯一能抓住的希望,朱达认真的点点头,他也做好了应付父母责备劝说的准备,没想到这次父亲朱石头只在那里摇摇头。

    “......这次没怎么苛待咱们家,居然是因为咱们小达和周青云玩得好,他们以为咱们家和向老汉走近了,这真是......”

    “......要不就让孩子去学武吧,小达和小周在一块都笑呵呵的,村里也没个年纪一样的,咱家小达一直孤单单的,有个伴多好......”

    “......还是算了,那向老汉孤单一个人,那周家的事我也多少听过些,你想让咱们儿子那样吗......”

    朱达在临入睡前听到的父母夜谈,倒是解答了晚饭时候的疑问,他能听出来父母言语中的动摇,在父母的小声夜谈中,朱达进入了梦乡。

    到底是深秋时节,第二日朱达早起时候已经感觉到冷了,这天气下水可是熬人,而且得感冒风寒的危险很大,说起来这几天倒是不愁吃鱼的事,因为前一天中午,周青云嫌水坑捕鱼太慢,直接拿着弓箭去射,收获当真不少。

    开始时候,周青云基本射不中,后来琢磨到诀窍,十发九中的问题就不大,一般射杀一条后,河里的鱼就会惊散,不过这不是问题,大不了换个地方,两个人弄上来十几条鱼,个头都还不小。

    鱼捕上来了,但还需要收拾处置,还要烹调,周青云倒是不含糊,和朱达来个二一添作五,直接分了,加上水坑里抓到的几条,接下来吃几天都问题不大。

    朱达对这个倒是没什么不平衡的,有了器具捕鱼当然比挖坑快,这挖坑捕鱼的手段是荒野生存的技巧,那本就是没有任何工具情况下的自救方法,哪能比得上这弓箭速射,当然,要是有渔网就更不必说了。

    射鱼的过程倒是让朱达开了眼界,这周青云的射术真不含糊,那弓有周青云大半人高,每次都是半开射箭,几乎是箭无虚发,要说有什么缺陷就是不敢沾水,只能站在岸边的大石上开弓射杀,然后朱达下去捞鱼。

    “沾水开胶,弓弦不绷了,这弓就要废掉,到时候要被向伯打死!”周青云解释的很明白。

    好在这几日大家忙碌着交粮,没人注意到两个半大小子把鱼带回来,倒是几只猫很热衷,都被鱼杂碎打发掉了。

    处理这些鱼的时候,朱达让父母和周青云又一次目瞪口呆,他在院子里搭了木架子,用麦秆烧火熏制,然后又把鱼挂到灶台处被烟熏烤,这种法子可以让鱼尽可能的保存很久。

    “小达,天冷了就不要下水,你身子才好不久,可别再着凉。”

    对父母的叮嘱,朱达迟疑了下就是答应,笑着回答说道:“等我把几条鱼拿回来,就回来帮着爹娘聚柴草。”

    临近冬日,田里的麦秆要带回来做燃料,还要走几里地去山脚那边打些枯枝枯木的,大同多煤,煤价也说不上多贵,可对于底层农户军户来说,花一文钱都不舍得,朱达这几日已经见到有人兜售煤炭,生意却很不好,只有李总旗家买了些。

    现在农忙过去,已经是农闲时节了,李总旗交粮之后带回卫所里的传话,今年冬天的劳役就是每家出十斤柴草,这算不得什么负担,大家都觉得轻松,村里村外闲逛的人也变多起来。

    朱家宅院这些日子总有诱人的香气传出,猫狗习惯聚过去,种种迹象都证明朱家的荤腥多了,说是向家送过去的野猪肉,这个大家已经不信,而且朱家人丁少,行动都落在大家眼里,要说有什么不对的,也就是这朱达每天冲着河边走,跟着瞧瞧肯定有收获。

    当朱达慢跑出村的时候,身后几十步的距离上跟着十几人,孩童们居多,也有闲着没事的青壮,这么大的动静朱达当然注意的到,他也没办法阻止,实际上村民注意到河边之后,这个说不上是秘密的秘密就很难保住了。

    从水坑里把鱼弄出来,朱达没有收拾,直接用苇草穿了鱼鳃,拎着回家,这些都被后面的人看个清楚,鱼大家还是认得的,都是惊讶无比。

    “朱达,你们家还吃鱼吗?”

    “这鱼也是能吃的?”

    “难道真是野猪肉吗?”

    围观的村民们都不信朱家的香气是做鱼飘出来的,反倒是各有猜测,这个判断倒是让朱达愕然,心想这个秘密还能保留一段时间,但没有不透风的墙,自家在众目睽睽之下,又没有太多自保的手段,估计这做法也没办法保密太久。

    看到朱达手里的河鱼之后,村民们和孩童们立刻觉得无趣,也没有人跟着回村,直接在村外就散了,各自闲逛玩耍。

    临进村子之前,朱达倒是又见到丢羊的村民张大,正在村口无可奈何的张望,说起来这张大丢羊已经是村里的趣闻了,张家养了一只母山羊,按说这母羊性子温顺,没曾想这只羊总喜欢跑,外面吃草的时候,稍不小心就被挣脱了绳套跑进山,开始张大一家焦急万分,养羊的耗费可不小,这就血本无归了,进山哪里还能跑回来,十有八九被狼叼走。

    没曾想这山羊跑了又回来,让张大一家惊喜不已,然后又跑了,甚至还闹过咬断绳子偷跑的事情,几次三番跑了回来,让张大全家都无奈的很,养羊为了卖奶,杀舍不得,可这么总跑,天知道哪天回不来了,不过折腾的日子久了,张大也有些麻木,丢了就在村口等着,基本都能回来。

    把鱼在家里放好,和父母打了个招呼,朱达直接奔向家去了,他和周青云有了约定,午饭时候他过去做鱼,两个人一起吃午饭,一天三顿有鱼的饱饭,足可以支撑强壮身体所需的大量运动。

    才到向家门口,却和向岳向老汉打个照面,还真是巧,离开几天的向老汉正好回来,向老汉一个人离开,却是两个人回来的,另一个人是个青壮汉子,推着一辆独轮车,车上放着两个布口袋。

    向岳发现朱达在自家门前,禁不住皱了下眉头,心想这小子难道还要拜师,可这个时候的朱达注意力却在那两个口袋上,再想想从前向岳的行径,他知道向老汉是做什么的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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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明介绍:
他姓朱.
他在大明嘉靖年间.
他觉得这个时代很太平.
他错了.
他发现能依靠的只有这口刀.诛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诛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诛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