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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弹道全文阅读

作者:骑龙攀天     大弹道txt下载     大弹道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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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引子

    1937年的7月7日夜晚,北平城西南处的卢沟桥附近,伸手不见五指。点滴星光之下,大地之密密麻麻的人影的人影。月光折射的光辉打在服装上,显示着这些人是日军!

    这突然聚集的一大批日军士兵,竟然以一名士兵失踪为借口,要求通过泸沟桥,进入附近的宛平县搜查。

    卢沟桥正处于扼守平汉铁路的关键点上,平汉铁路,也就是今天的京广线。当时,它北起丰台,南至武汉,是唯一一条通往南方的铁路,是中国贯通南北的咽喉要道。

    日军认为,只要夺取卢沟桥,就可以掌握宛平城,占领平汉铁路,从而切断中**队援军的北上之路,使北平、天津这两座华北重要大城市沦为孤岛,进而实现夺取整个华北的战略目标。

    中**队同样明白卢沟桥的战略意义,所以这一无理要求立即遭到中国守军的拒绝。

    但是对卢沟桥觊觎已久的日军岂会放弃,寻找士兵只是随便找一个理由而已。以方便他们同中国守军无理的交涉,另一方面他们托运着大炮往宛平城集结而来。

    一场足以载入历史的战斗即将拉开序幕……

    与此同时,“哐啷哐啷哐啷~”粤汉铁路大动脉上,一辆黑皮火车摇摇晃晃的一路向前,沿路鸣笛,汽笛声随着铁路沿线的绿野一路飘扬。

    中间的一截车厢内,一个穿着西服,嘴角还长着短短的毫毛的青年,拿着一份报纸煽着风看着窗外的景色。

    7月的天气,火燎火燎的,这老皮火车里又是挤挤嚷嚷,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各类的人群。

    “哎!前面的让让,借过借过喽!”

    “开水小心烫喽哎!”

    “这谁家的小子,不许跑来跑去。”

    “哇!”的一声,响起了小孩子嘹亮的哭声,也不知道哪个照顾自家小孩的出了差错。

    隐隐约约的,每两截车厢间的厕所还传来一阵争吵声。一个妇女在里面奶孩子,外面的男人守着,另外有一个男乘客憋的等不及了,两边围观人多,过道又不好挤,于是核心利益严重冲突之下,双方矛盾闹的不可收拾。

    最后好不容易乘警挤过人群来调节秩序。

    小小的车厢里,千姿百态。

    青年一个人呢,静静的坐在长椅上,靠着窗户看着窗外的景色,仿佛置身于周边的喧嚣之外。

    旁边的乘客,似乎很忌惮青年身上的西服,不敢坐的太靠近。

    在这个年代,一身体面的衣服都是护身符,大鬼小鬼都不会轻易招惹。

    万一背后有什么跟脚,自己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坐在长椅上的青年叫李崇,十八的年纪。虽然坐在开往从广州开往武汉的火车上,可他既不是武汉人也不是香港人,而是江苏盐城人,地地道道的苏北人,李庄大地主李钱塘大长孙。

    李崇的爷爷李钱塘,在扎垛镇的李庄这个村周围,是有名的秀才大地主。爷爷这秀才的身份,是正儿八经清国时期童生读书进学而来。读书人在本地很受尊敬,尤其有了朝廷的功名,更是了不起的。地呢,也是清国时期祖上就置办下来的产业,传到李钱塘手中,一直小心的经营。

    真要论起来,李庄十口人中至少有六口是靠着李家的田养活的。

    爷爷李钱塘读过书,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所以对于给种自家田的佃户,都不过分剥削,甚至不好的年景还会借粮养活,很多人都是承了情的。

    所以在李庄这片土地上,爷爷李钱塘的威望很高,村子里有什么纠纷也全是请爷爷决断。

    读过书的爷爷,在子孙后代读书的问题上从来都不含糊。父亲也是读到镇里私塾结束,不过现在天变了,没有考取功名这一说了。

    到了李崇这孙子辈时,李崇与镇里、城里的很多有钱家子弟一样,镇里城里的学堂上完不过瘾,不肯安安心心的留在家里,拘束在小世界中,要去更大的城市更广阔的世界去闯荡。

    李崇还好,没要去国外,去美国,去英国。只去了香港,华夏资本主义的最前沿。

    从16岁离家,而今已经18岁,两年的时间,就靠着电报联系。

    前几天,家里电报说爷爷腹痛发热不止,就靠几口中药吊着气,眼见着活不到月底,家里老子连忙遣人拍电报让李崇回来见见老太爷最后一面。

    “老爷身患重病,神志不清,命在旦夕,忘孝顺长孙,接到信后,一定顾念往昔爷孙之乐,尽早归家,此乃为父之殷盼。”

    李崇拿着电报之后,伤感之余连忙拍电报询问病情。尽管电报贵,按字数算钱,但人命之前,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拿到病症的报告,李崇急忙找了学校医学院的一个很聊得来的老教授,把症状跟他说了说。就见老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请自己的英国朋友帮忙从香港的牧师医院里弄了一点特效药:一个尾指大小的玻璃瓶,上面的英文字母不少,两年的学习李崇就看到了末尾“抗生素”三个字。

    至于是什么抗生素,李崇并不明白。

    对着李崇有些怀疑的目光,老教授没讲多深的病理,大中午的,迎着火辣辣的太阳,直接把他拉到医院,看着眼前一个和电报上描述症状相同的英国病人在注射完小玻璃瓶里的试剂后,到了傍晚就可以下地走起来了。

    耳听不如眼见嘛,这下李崇所有的疑问都没了。

    资本主义就这点好,农村里面看着要死人的病在这里都能搞到神奇的药,一个管子,一个针头,就能解决许多看似棘手的问题。

    “嘟~”火车汽笛声悠扬。

    “也不知道爷爷怎么样了。”李崇从窗户外收回目光,放空的思绪也全部收回。

    在香港,李崇接触到不少国外的思想,也和无数热血华夏青年拍案而起游行示威,但吃过几次赤手空拳的亏之后,理性的李崇发现没有实力的游行只能让自己受伤。

    乘着火车一路北上,对比香港的繁华,祖国大地却是落后许多。

    两年的独自在港生活,让李崇学会了与人交道,学会了在一次次教训中冷静思考,而不只是听别人煽动听从。

    李崇想了想自己接下来的行程安排,到了武汉之后,转乘轮船,沿长江直下南京,然后在南京看看什么方便快捷就乘什么。作为民国的首府,交通之便捷不是其他地方可比的。

    毕竟爷爷的病不能拖下去,想到这里,李崇紧了紧身边的包,里面用一层层的纸包着救命药。

    “嘟~”悠扬的汽笛声中,坐在火车长凳上的李崇,包括车厢里所有谈天说地的乘客们都不知道,就在这两天,在遥远的北方大地上,正在火炮齐鸣,刀片横飞。

    北平城第29军的前线指挥官佟麟阁巧兵布阵,用近身突然出袭,结合手榴弹冲杀,最后大刀队与日军短兵相接的方式,让日军队火炮无法发挥作用,成功打退了日军的第一次进攻,日军不得已重新撤回到丰台一带。

    第一时间,第29军大刀杀敌的抗日捷报从卢沟桥传出,

    ……

    “武汉站到了!武汉站到了!”乘检一路走着一路喊着。李崇一路在抱着皮包,就没怎么睡觉,下车的阳光照着眼睛,让精神有些恍惚。

    武汉作为长江这条黄金航道的核心城市之一,还是很繁华的,从车站下来,繁华的地段和香港有的一拼。

    去香港的时候,李崇也是在这儿下轮船转火车的。

    但是今天李崇下了火车,看着不远处的城市,却感到城市上空里似乎充斥着一种爆炸的气氛。

    李崇还记得当初自己初来武汉之时的场景,沿着青石板路走着,马车滴答,汽车嘟嘟,好不热闹。沿街茶馆、酒肆、理发店、书店、药店里的店小二扫尘,洗地,酒楼里杀鸡,宰鹅,一片忙碌的景象。

    可是此时,气氛确实诡异的很,似乎很安静,远处有一股掀翻天的喧嚣。

    出了车站,先前的安静仿佛入了油锅!

    街道上,无数举着旗帜的人们,挥舞着胳膊,呐喊着:“血战到底,宁为战死鬼,不当忘国奴!”的口号。

    “卖报,卖报,日军重师故智蓄谋挑衅,炮轰宛平城炸毁城墙!”一见火车站的大门打开,人流涌出,卖报小孩对着从大门里鱼贯而出的人群大声叫道。

    “给我一份!给我一份!”叫嚷声中,卖报小孩手中报纸抢卖一空。

    李崇心中一惊,一个箭步,抢先买得一份。

    摊开一看,《东方快报》上,详细描述着29军英勇杀敌的事迹和事情的起末:“昨晨五时及晚五时,日方猛烈炮火轰炸宛平城,我方军民伤亡八十余人……”

    就在自己坐在火车上发呆的时候,北平大地刚刚发生了这一场战争!战争缘由细节写的明明白白,当看到佟麟阁副军长临危受命,指挥大刀队几乎全歼日军一个中队时:

    “好!”车站下来的所有具有爱国情怀的中国人,振臂叫绝!

    伴随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的雄壮歌声,热血沸腾的乘客拎着行李,就加入到示威的人群中去。

    李崇一脚就要随上,但是跨出一脚后,想起自己此行的任务,挣扎之下收回了脚。

    一路往渡口走去的路上,抗议日军和爱国集会到处都是。

    路口中心处,原本繁华的十字路口挤满了层层叠叠的人群,中间塔起的高台上。一个短发的男青年拿着铁皮卷成的喇叭,对着人群振臂疾呼: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全国武装的弟兄们,抗战的一天来到了……”

    这样的集会李崇并不陌生,在英统治下的香港,这种集会几乎每天都有。但就在自由的香港,这种大规模的集结游行,也会受到英**警的流血镇压,李崇不知道这样的机会结果会如何。

第2章:船抵金陵

    坐在开往民国首府南京的“武汉号”商船上,李崇拿着买来的各类报刊的报纸,详细了解着前线发生的事情。

    看到报纸在说“日本方面要和南京政府和谈”的字样时,心中想到,“所谓的和谈,莫不就是打着和平谈判的幌子吧。所谓的’和平谈判’只是烟幕罢了,打打谈谈,乘着时间调兵遣将,东三省的教训还不够吗,南京居然还抱着’和平’的幻想。”

    李崇将其中的一张报纸折成了纸飞机,看着汹涌的江水冷笑了一声,长臂一挥,报纸飞机飘飘扬扬淹没在浪花里。

    “在这样下去,北平城,这座古都就要落入日寇之手了吧!”扶着轮船栏杆,李崇长叹道。

    “你这是危言耸听!”后面一个戴着礼帽穿着燕尾服的女子反驳道。

    李崇扭头一看,不知何时,身后站着一个绅士打扮的女子看着自己。个子高挑,穿着平底皮鞋都能齐李崇的下颔,眉清目秀间明亮的双眸美若星辰,纯净的如同江上的蓝天,嘴角天然勾起的弧度有一抹狐狸的狡猾。

    这样的眼神只有在吃喝不愁,生活在温床般的环境中才可以拥有。

    李崇不屑于和一个无聊到女扮男装,体验民间生活的大小姐去争辩什么。

    “哎!你这个人怎么回事啊?人家和你说话呢?”林婉如跺了跺脚,心里有些不开心,想着自己堂堂金陵城林氏商会大小姐,走到哪儿都有人处处逢迎,眼前这个穿西装却不梳油头的人凭什么不理自己?

    男人碰到漂亮的女人会惹不住上去搭讪,女人对男人的第一印象不也是看颜看气质?林婉如跟着家人乘船正感到无聊,于是摆脱仆人跑到甲板上来溜达溜达。

    坐得起商船的,口袋里都有两个。青年穿西服的也不在少数,就连显眼的白西服,也有两个撞衫了,梳油头,撑着金丝眼镜的,林婉如不屑和这些外表金装,肚中一点点货就夸夸其谈的人说话。

    这年头,穿西服的青年人不在少数,似乎套在身上就能有一股优越感。但是能把西服穿的如平常衣物一般,不显眼,融入言行之中的人,却少之又少,而李崇却是其中之一。

    甲板上看报的李崇,锁着眉头,浓眉大眼,并不参与旁边三五一成群青年间的高谈阔论,独自的看报,还能毫不在意自己形象折纸飞机,这让林婉如心中有了一点点好奇。

    现在自己主动挑衅了他,就是希望在聊天中看一看这个令自己好奇的年轻人到底在想什么?

    结果居然不理自己,好生气哦,林婉如鼓了鼓嘴。

    作为“金陵女子学院”公认的第一才女,写的一手好文章,林婉如也是有自己的骄傲的。不过在李崇看来,这样的文章充满了小资的情调,和这个时代的心声并不合拍,或许读起来很美,不过却不合当下的国情,于此刻的国家无益。

    没想到遇到一个比自己还骄傲的人,林婉如心中暗暗道。

    看着旁边这青年一点自顾自的从甲板上木板压着的众多报纸中继续有滋有味的看着。林婉如也往下一蹲,眼睛一挑,余光见青年没注意到自己,嘴角的弧度于是更弯了,手脚麻利且轻轻的移开木板,就在细手要拿出报纸的时候。

    “嗯哼!”一声由上而下的咳嗽声响起,正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偷”报纸的林婉如受到惊吓,直接往后一仰,吓得一屁股墩直接坐在甲板上。

    李崇看着这个性格跳脱,完全不像家乡女子闺秀性格,反倒有些像上海香港女子自由精神的少女,甚至还好像有些自来熟的性格,来了些兴趣。

    卷起报纸,靠在栏杆上,对上少女不输气势的眼神,饶有兴趣的说道:“教书先生没告诉你:不问自取视为偷嘛。”

    林婉如俏脸红扑扑的,仰起脸睁大眼睛,争辩道,“读书人的事情能算是偷么。”然后就是嘴里似蚊子般的嘟囔声,很细很轻,李崇一句也没听清楚,反正越说额头冒出更多细密的汗珠,头也越来越低,就差埋到甲板地下装鸵鸟。

    “小姐,小姐,我可终于找到你了,夫人找你都快急死了。”说话的功夫,一个蓝衣布裙插着腰喘着气儿丫鬟模样的小丫头找到少女面前。

    “说了多少次了,人前叫我‘少爷’!”少女不满的嘟囔了一声丫鬟。

    少女说着似是感觉到李崇有些揶揄的目光,那是看“掩耳盗铃”的眼神,让骄傲性子的林婉如有些受打击。

    这男子莫不是自己的克星,明里暗里自己丢了好几次脸了,自己还是先撤吧。这样想着,林婉如牵起丫鬟的手,一路小跑着匆匆离开甲板。

    于李崇而言,这只是出行途中的一个插曲。

    ……

    沿着长江顺流之下,两天两夜的时间里,轮船停靠沿江一些重要码头时,李崇及时买来报纸,了解北平前线战事的进展。

    报纸上,“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的黑体大字触目惊心。

    这一次日军掀起的战争里,李崇愈发的感到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

    第三日清晨,轮船停靠在中山渡口,这里也叫作首都码头,为了纪念国父孙中山先生,特意将先生遗柩上岸的渡口改为中山码头。

    李崇拎着皮包,随着人群下来。

    不远处的后面,已经换回女装的林婉如看到走在前面的李崇,故意落后了两步。

    出了渡口,不过往前走了两步,李崇能感觉到压抑在空气中的焦灼,比武汉之时还要浓郁。

    不过诡异的是,沿着渡口一路进城,李崇并没有看到沿路的示威集会。武汉前两天就爆发了游行示威,如今眼见着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全国各地的工商业、学生都游行起来要求抗日,作为民国的政治中心,这里怎么如此风平浪静?

    走到电报局,局里面的职员在小声的议论纷纷,李崇耳尖,这些职员是在谈论着昨天街头游行的事情。

    趁着往老家发电报的功夫,李崇掏出烟,给对面的职员发了一根。

    “能跟我说说,昨天发生了什么事了么?”

    “哎呦,一看你就是新来的吧。你不知道嘞,前两天大游行,死了人……”一根烟,瞬间拉近人和人的距离。

    一番交流下来,李崇知道了南京城如此安静的原因。作为当下民国的首都,统治集团对于南京的掌控还是很强的,昨日爆发的反日游行进行到一半,就迅速遭到军警的镇压。

    游行的人本就心中愤懑,和军警的冲突不免发生,手无寸铁的游行人群热血上头之下瞬速吃了亏。发生流血事件后,当局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化,直接宣布警察署总长被罢职,表达了坚决抗日的医院。总统府内,也传出“不屈服,不扩大”和“不求战,必抗战”的声音,暂时压制下游行人群心中的情绪。

    同时加紧对学生、工人的约束。学生私自出校,开除学籍;工人擅离岗位,开出工位。这两样,是学生和工人团体最在意的东西,既安抚又威胁的双棒之下,游行运动被暂时的压制下来。

    向家里人发回“已抵南京,身带良药,不日抵达”的电报后,李崇思索着能快速回家的方式。南京和老家之间也就隔了扬州,水路发达,来的时候李崇就是乘船而来,但是由于商业轮船不多,速度较慢。

    边走边思索着,“咕噜咕噜咕噜”,肚子一阵闹腾,李崇这才响起自己下船之后还没有吃任何东西。

    作为民国的首府,酒楼牌肆数不胜数。再怎么打仗,秦淮河两岸永远川流不息。

    刺溜溜的吃完一碗面条,吃完出了一身汗,风一吹,浑身舒坦,李崇拎着包准备去看看有没有到扬州的轮渡。

    走着走着,李崇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因为身后鬼鬼祟祟的跟着两个“小尾巴”。

    生逢乱世,三教九流的人少不了,李崇一身富家少爷的打扮,手上拎着包,一看就是很有油水的样子,估摸着自己一下轮渡就被当地的这些飞贼盯上了。

    要是一般的富家公子,身边没有家里人,发现自己被跟踪了,肯定慌了神,李崇反而就像没看见一般,老神自在的往前走,越走前方人越少。

    后面跟着的两个飞贼心中愈发的得意,感觉自己今天又遇到肥羊了。昨天街上闹游行,自己可没少发意外之财,混在人群里,左一个又一个,偷的盆满钵满。

    今天来秦淮河准备享受一番,结果发现了一个单身的富家少爷,真是财运来了挡都挡不住,两个飞贼对视一眼,心中充满了得意。

    李崇往前面的巷子里走,正准备没人的时候收拾掉两人。

    “啊!”的一声尖锐的女人尖叫声,让李崇眉头发皱,自己原本就准备转身干翻这两人了,结果前面的尖叫声,让李崇不得不上前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第3章:话痨的少女

    后面两个飞贼同样眉头一皱,在他俩看来,这给行动带来了未知的变数。

    但已经决定行动了,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两人也是继续尾随着李崇的步伐。

    转过巷子口,李崇嘘出了一口气,怎么又是她?

    巷子里,林婉如正被一个满脸不怀好意的“三五仔”逼着。

    尾随着后面的两个飞贼也是一脸不满,飞贼也是行有行规的,偷财不偷色,前面这扑街的举动简直就是侮辱了祖师爷“鼓上蚤”的脸面,待手头的事情搞定,定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三五仔。

    被三五仔逼着后退的林婉如呢,原本回到家中后,感到无聊,来书店买两本书的,结果被毛贼盯上,惊吓之下躲进巷子里,结果反而把自己绕进了死胡同。

    看到有人来了,仿佛看到了救星,连忙朝李崇这边呼喊。再一看时,咦,那个年轻人不就是船上的那位?

    三五仔挑头看到巷子里有人,一看是穿着西服夹着包的富家子弟,还有两个一看也不似好人,反而跟自己一样散发着“我是贼”的气质,心想着难道生意撞上了?

    不管怎么样,来人坏了自己的生意,这让三五仔心中很是不爽,一个富家子弟,搁在平时抢也就抢了,不过现在自己有更想办的事情,于是三五仔很凶恶的一声大喝:

    “这是爷的地盘,滚开!别多管闲事!”

    李崇也不答话,盯着三五仔看了一眼,然后卷了卷衣袖,“后面的两位,别藏了,都出来比划比划吧。”

    尾随的两个飞贼对视一眼,也就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同时对三五仔很不爽。

    李崇前面的三五仔见这富家子弟老神在在的对自己的话无动于衷,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告诉自己这样的人要不就是二愣子,要不就真的有恃无恐,

    不过到嘴的肉怎么也不能让他给跑了!三五仔心中一发狠,嗷嗷叫的冲了上来。

    这一个动作,仿佛点燃了冲突的导火索,三五仔和两个飞贼一前两后的扑了上来。

    李崇右腿划着半圆往前一步,三个飞贼张牙舞爪一前两后扑上上的时候,李崇先是一个起手势,由下而上一掌击在下颚上,只听“卡拉”一声令人牙酸的声音,三五仔下巴直接脱臼,捧着脸躺在墙角哀嚎。

    这叫“天王托塔”!

    在一掌解决掉三五仔之后,李崇身体一个回旋,三步并作两步,身上带着一股“势”,在左边一个飞贼一拳挥舞过来时,李崇中指关节后发先至,击打在腋下之处,一下子左边飞贼只感觉自己提不起力气,强行甩动之时,就感觉一股剧烈的疼痛。

    李崇的这招,专打人的中路,很凌厉的日字冲槌!

    右边飞贼一看点子扎手,凶神恶煞般直接挥舞小刀扑上来。

    “小心!”林婉如娇声惊呼。

    李崇眼镜冷芒一闪,似也不看要扎下来的刀,右臂挥舞撞在飞贼胳膊上,舞刀的飞贼只感觉一股大力袭来,整支胳膊都被震开来了。

    飞贼中门大开,李崇一步插上,“噼里啪啦”如雨点般劲气十足,落在舞刀飞贼的胸膛之上,只一会就有两眼发白的趋势。李崇见状才后撤一步,收拳住手。

    三人哀嚎着,尾随李崇而来的两个毛贼见李崇没有继续要打的意思,搀扶着跌跌撞撞在一起,挣扎着走到三五仔跟前,用还能动的双脚就是一顿猛踢,边踢边骂:“盗亦有道,只劫财不劫色是祖师爷留下的规矩,你不守规矩,就是找打!”

    “滚吧!”李崇见这二人还守着一些规矩,又觉得有些好笑,让其滚蛋。

    “大爷,我们兄弟两认栽。”两人鞠躬赔罪然后一瘸一拐的离开。先被李崇一巴掌打折下巴,又被瞪了数十脚的三五仔也挣扎着离开。

    “哎,你怎么把这三个坏家伙放走了。”林婉如捏着手指走到李崇旁边,这才有了一些安全感。以前林婉如也曾经一个人出来买书过,可是从来没遇到被流氓地痞小偷冒犯的情况发生,第一次遇到,

    “你怎么这么厉害啊!”尽管李崇没理会自己,但是林婉如大眼扑闪的看着李崇,“我见书上说出招要攻中有防,防中有攻,攻不离防,防不离攻。这样才能攻守互济,以打为消,连消带打!”

    “你还懂招式?”李崇对眼前的少女是真的有些刮目相看了。

    “那当然,我也很厉害的,我也有学功夫的!”迎着李崇有些惊讶的目光,林婉如才有了一些小满足。

    “那你知不知道,你说了四句,其实这四句都一样,说了那么多,后面全是废话。记那么多死道理,有什么用?最要紧是要打到人……”

    李崇越往下说,就见林婉如翻白眼儿,“算了,跟你说不明白。”说完,李崇就要离开。

    “哎!你等等,我还没感谢你帮助了我。”然后说完,林婉如掏了掏口袋,什么也没有掏出来,“不好意思,我刚才慌不择路之下东西都掉了,也没什么好感谢你的。”

    “不用,你赶紧回家去吧,就你这手无寸铁的,在这动荡的时候出来,并不合适。时局乱喽,鬼魅横行。”

    “是啊,离开南京城之前哪里会有这么明目张胆尾随的人。”林婉如后怕的说道,“哎,你等等我呀!”一抬头,发现李崇已经走出四五米的距离。

    “你跟着我做什么?我马上就是坐轮船要离开南京城的。”

    “嘻嘻,我也只有通过这条路才能出巷子啊。”林婉如俏皮一笑,“咦?你要坐船离开这里?你不才从船上下来嘛?”

    李崇发现这女子话是真的多,而且一点儿也不怕生,好奇心还极重。

    见李崇不答话,林婉如转眼又道:“整个南京城很多轮船都要听我家的调度,你要去哪儿,我可以帮你啊!”

    李崇一听,脚步停顿,要真是如旁边这少女所言,那么自己就不必去费力寻找最近出发去扬州的船舶了。

    “你能帮我去扬州或者盐城么?”

    林婉如眼睛一转,“应该可以。”

    “我想要准确的答复,很急。”

    “呃……”停顿了三秒,林婉如也认真的向李崇说道,“我不清楚爹地的生意,但是我知道如果整个金陵城有我家运不出去的东西,那就没有任何办法运走了。你要知道准确的答复,可以去我家问我的爹地。你救了我,我爹地一定会帮你的。”

    李崇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好啊!”林婉如见李崇同意了,雀跃的跳起,“正好回去我让爹地好好谢谢你。”

    出了巷子,林婉如轻盈的在前面走,李崇在后面跟着。

    “咦?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婉如挑头问李崇。

    “李崇。”

    “林婉如,我的名字。”少女言笑晏晏,手指着自己,灿烂似霞光。

    “名字很好,郑风有云: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婉如清扬。”听着名字,李崇自然而然的脑海中闪现出这一句话。

    只是看着少女叽叽喳喳的模样,李崇感觉跟“婉”这个字完全匹配不上,反而有些话唠呢。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这么厉害呢?我爹地请了那么多武术老师都没有教会我……”

    林婉如的话让李崇回忆起自己进入香港的时候。

    那时候自己来到香港,初来乍到还身无长技,当地人看不起外乡人。像李崇这样的外港人,被称作“大陆仔”,出了校门,也吃了几次亏。

    虽然国人有太多的劣根性,但是却不得不赞扬其团结意识,尤其在他乡。这样李崇就进入到当地的国人团体,并且在其帮助下,进入了武馆学艺防身。

    再后来李崇拜入一个中年男子门下学拳,而这个中年男子正是由内地佛山发扬出去的叶师傅的徒弟招允!叶师傅的七大弟子之一!

    一年半的时间里,李崇每天就学习、吃饭和打拳,雷打不动,这才有了在香港闯荡的资本,在四百多个鱼龙混杂的夜晚,生生的打出了“李哥”的名声。以至于在西营盘与石塘咀之间的地头上,创建了自己的江湖名气,在势力横行的香港硬生生的以一个外乡人的身份扎根下来。

第4章:马路风波

    林婉如步伐轻快的走在前面,李崇跟在后面。一路上看不到游行示威的人群,昨日游行走在前头的现在可全被关在警察的牢房里。

    两旁的店铺重新开始营业,仿佛昨日的游行没有发生一般。对于这些小商民而言,只要炮弹一日落不到自己头上,生意就接着往下做。

    跟着少女的脚步,沿着往东的方向往前走,经过的黄包车和黑亮带着大灯的轿车也变得频繁,甚至在一些十字路口也有些壅塞。往往三五步之外就可以看到贴着白色大理石,锃亮大铁门组成了洋房。

    这里就是整个金陵城富贾豪绅居住的地方,往来无白丁。经过眼前的这个叫做“汉中路”的路口,走过去就完全进入到住宅区,而横陈在自己面前,南北方向的汉中路就毗邻秦淮河,两边的各种贸易公司紧紧挨着。

    所以,这个路口,理所当然的聚集着一批乞丐,他们寄希望这些穿着靓丽的富贵人能够从指尖漏下一星半点儿。这些跪坐在地上的乞丐大多黑瘦的不成样子,破旧的衣服看不到原来的纹理,有时油光锃亮的小轿车扬尘而过,根本无可避免,只能被动被呛一口灰尘,然后费劲的咳嗽着。

    李崇正站在路口边上,等面前的三辆黄包车在眼前过去,旁边石狮子底下瘫坐着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少年,头发似一堆杂草枯黄,蒙着一层厚厚的灰,身上裹着一层似蛇皮袋一般的破烂遮体,两只腿以诡异的姿态盘曲着,下面还垫一个稻草做的蒲包,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除了偶尔转动着没有焦点、散发着颓唐的眼睛显示这是一个活人以外,就像一块灰石一动不动。

    “让开,让开!这么回事啊?还让不让人过路啦?一个乡下土包子穿西服,一个死乞丐,没长眼睛啊,车来了都不知道让让!”

    一阵尖锐刺耳的声音响起,李崇扭头一看,自己身后一辆黄包车上正坐着一个披着绣花镂空丝巾的妇人,身上的旗袍一看就不是寻常硬实的布匹,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耳垂上挂着的珍珠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眼睛里露出鄙夷的神色,脸色露出一股嫌弃,仿佛跟乞丐在一个路口都会污浊了自己。

    这辆黄包车后面,还跟着一辆黄包车,上面坐着的年轻人穿着白衬衫,扎着米色领带,套着白西装,还戴着一个白色的贝雷帽,皮鞋擦的锃亮,还有四个随从挑着东西跟在后面,眼神都不屑于往这里看。

    这种富人光环之下,就连拉车的车夫都挺着腰,年轻力壮,显示自己与其他车夫的与众不同,就连车大箱都擦着可以映照出人脸,车把上的黄铜喇叭熠熠生辉着发亮。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现在这世道真是什么人都穿西装了。你挡住本太太的路了,还不让开去!”贵妇人修理细致的眉毛一竖,对着李崇语气十分不满。

    李崇看了看自己所占据的位置,和旁边瘫着的乞丐一起占据了石狮子同墙壁间的空档,这点空档正好可以让贵妇坐的黄包车擦过去,从面避开在马路上排队过路口的时间。

    “呆着干嘛,走啊!”贵妇人对着前面的车夫使唤了一声。

    听得主顾发话了,年轻力壮,腿脚灵利的车夫抬起车把手就要往前走。

    “等等,停下!”李崇皱了皱眉,伸手一把抓住车把手,任凭胳膊结实硬棒的车夫怎么用力往前,车都是一动不动。

    在南京城跑车四五载的车夫知道自己遇到硬茬了,拉车时车在动主顾不动的功力自己练习了四五载,自己的力气自己是知道的。可是这个年轻人一只手往上一搭,施加在车把上的力气给自己的感觉就像撞上了一块巨石之上。

    “怎么不走?”贵妇嘴上十分不满。

    车夫嘴里发苦,您老不明白眼前的状况,眼前的这位小爷不放手自己拉的动么?

    顺着车夫的眼神,贵妇眼睛瞥到了搭在车把上的一双年轻的手,再沿着胳膊,就看到了一脸平静,看着自己的李崇。

    “夫人,这边角是人行通道,车辆该在路上行驶,所以该让的是你,而不是我。”

    “你知道这是谁家的车嘛?这可是南京立法会郑议员家的。”贵妇说出名头,就连旁边拉包月的两名车夫都挺直了腰杆,仿佛这是莫大的荣耀。

    “我不管你什么议员不议员,大道朝天,各走一边,我凭什么给你让路。好歹你也是立法议员的家属,基本的交通规矩都不懂,还好意思说。”

    在香港大学的学生会里,李崇就以善辩而出名,对于一个只知道炫耀的贵妇人根本不废吹灰之力。何况一个人当他嘴不仅厉害,而且更有着与之匹配的强悍身体实力的时候,往哪儿一站,都是不卑不亢的。

    “哎,你!”

    “如何?你人多,想动武?”李崇乐了,反正这两天看报纸,看着日寇荼毒华北大地,心中总是郁结着一股火气,特别想要发泄一下。

    另一边,在前面轻快走着已经过了马路的林婉如扭头一看时,发现李崇没有跟上来,连忙折回来寻找。

    “咦,姨妈?你怎么在这儿?”寻到李崇的身影,走近之时,林婉如发现自己的姨妈也在这儿。

    “哎呀,小如啊,这可巧了,怎么在路口遇到了你,听你父亲说你回来了,姨妈正准备上你家去呢,呐这都是姨妈带给你的礼物,你表哥也跟我一起来了。”贵妇看到林婉如,脸上笑的跟花一样,抓着林婉如的手,热情的模样跟刚才颐指气使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原本坐在车上,生怕地上的尘埃染灰了自己擦拭锃亮的皮鞋的白西装公子,见到林婉如的一刻,呲溜一下跳下车,“表妹长表妹短”的前后招呼很是热情。

    林婉如应付着点了点头,然后看向李崇,“你这个人怎么走着走着就没影了?还有你怎么跟我姨妈在一起?”

    李崇没有答话,只是摇了摇头,日本人在华北肆虐,眼前自己一路走来行人讳言,爱国青年还在牢房里。而自己的遭遇,窥一斑可见全貌,连一个立法议员的夫人都不关心国事,鄙夷自己同胞,仿佛日本人在北方再怎么打也不关自己的事情一般。

    白西装公子哥看到林婉如敷衍了自己几句,就问到了另一个青年人身上,一股子敌意瞬间升腾出来,“表妹,你离这种人远一点,一点都不知道礼数。”

    “怎么说话呢?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刚才帮我打跑了好几个强人呢!”林婉如反驳道,当下把自己购书差点被飞贼威逼之事简略说了一下。

    贵妇人打量着李崇,然后阴阳怪气的说道,“哎呦,小如啊,你可得小心一点,别上当受骗了,谁知道那个小贼是不是他招来的,然后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现在这个世道啊,人心险恶着呢!”

    “姨妈,人家可真是帮了我忙的,在这么说我朋友我不理你们了!”林婉如跺跺脚,头撇过去不再看两人。

第5章:大表哥的炫耀

    “哎呦,小如你也别生气,姨妈这也是关心你,年轻人嘛,交朋友总是应该的。但你说这南京城里,眼睛盯着我们林郑两家的人可不少,姨妈这是告诉你交朋友可要多长一副心眼。”

    “姨妈,你还说!姨妈你放心好了,那种操闲心管闲事的话,我是不会放在心里的。哼,我们走!”说着林婉如一踢李崇的脚,示意他跟自己离开。林婉如虽然生长在无忧无虑的环境,纯真但并不傻。尤其是父亲曾经旁敲侧击过自己对表哥的看法,她就有些明白姨夫姨母一直关心自己交朋友的缘故了。

    感情自己这是成了姨母眼中的“盘中餐”,一定就是她家的儿媳么?这种对自己所交朋友指手画脚,被人视为己有的感觉让林婉如很不舒服,何况小时在一起长大,太熟悉了彼此间就根本产生不了男女间的感情。

    “哎,表妹,你等等我,我跟你一起走。”林婉如的表哥从李崇身边经过的时候,看都没看一眼,李崇明白,这位大表哥是要用这一种姿态告诉自己,别高攀天鹅肉,自己可是议员之子。

    李崇想着,要不是自己需要借助这姑娘家的路子回家,还真不愿意夹在“郎有情妾无意”的氛围之中。其实李崇很理解大表哥的炫耀之举,凭什么我和表妹青梅竹马长大,你一个外人凭着一次英雄救美一来就能夺走?但是尽管理解,李崇也没有解释,而是让大表哥自己陷入到误会之中。

    没有原因,谁让他的母亲一上来就盛气凌人,让自己不爽了。

    就这样,路上出现了一组奇怪的组合,一个明媚璀璨的少女走在前面,一个黑西装,一个白西装的公子跟在两旁,奇怪的是白西装的公子频频对黑西装公子怒目而视,三人后面还跟着两辆黄包车,其中前面一辆黄包车上还坐着一个穿锦衣披丝巾的贵妇人。

    往前走,时不时车上的贵妇跟着两边屋子里的同样穿金戴银,悠然踱步的贵妇们打着招呼。

    “某某议员,某某主任的太太”,每次称呼前缀都咬文嚼字当然喊出来,招呼声很大,好像生怕走在前面的李崇听不到一般。

    这个时候,一身白西装的大表哥也热情的上前,还在故作不经意间向李崇炫耀一下自己的身份。

    “哟,这就是郑议员的公子吧,真精神!”

    类似这样的赞美走一路,李崇是听了一路。

    林婉如使了一个眼神,示意李崇别搭理,就往前走,也不管似炫耀一般的大表哥。但是林婉如的父亲作为这城内有名的产业大亨,人脉极深,所以认识这一条道上的贵妇人们可都认识林婉如。更何况林婉如的样貌在上流社会的一众大家闺秀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这样一位门当户对的大小姐,可是有不少人惦念在心上呢。

    所以对林婉如打招呼的也不少,平日一条街上的邻里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林婉如也只好一路打着招呼。

    但往往,林婉如是随着李崇的脚步的,对自己儿子鞍前马后的热情视若无睹,这让黄包车上的贵妇很不满,在她看来,这迟早是自家的儿媳,跟着另一个男的走在一起,成何体统?尤其还是当着这么多熟人的面儿。

    继续往前,挨在一起密密麻麻的建筑变得少了,然后一栋的带着私家花园的洋房出现在眼前。

    “喽,到了,那就是我家。”林婉如素手一指眼前贴着银灰色大理石的仿西式别墅洋房。

    这种的西式建筑李崇不陌生,香港那边这种洋房并不少见。

    “呼,耳根子总算清净些了。”李崇感慨了一声。

    “你这个人说话可真难听。”林婉如噗嗤一笑,她明白李崇在说什么。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呦,大小姐您也来了,要是知道小姐在您那儿,我们也不用出去找了。表少爷也来了啊,那这位是?”

    大门里走出一位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他口中的“大小姐”就是车上的贵妇人,在贵妇没有出嫁给郑议员之前,他就是林府的管家了,所以才称呼黄包车上的贵妇为“大小姐”,前面的三人他都熟悉不过,但是这位站在小姐旁边的年轻人是谁呢?

    “刘伯,我也是凑巧在路上遇上了。”贵妇轻车熟路的走进别墅,指挥着下人把礼物拎进来。

    “他是帮了我大忙的恩人,要不是他帮我打跑了几个蟊贼,我今天可就麻烦了。”林婉如接着姨母的话说道,想一想在巷子中的遭遇,林婉如拍拍胸口,有些后怕。

    “哎呦,小姐,你总是撇开我们下人,如今这个世道不安稳,你出事了老爷夫人可怎么办?这次好在有先生帮忙,先替我家老爷谢谢先生,还未请教先生名字?”刘伯没有小看这个不过和表少爷一样大的年轻人,毕竟是跟林老爷后面见识了不少人物的,几十年的眼光林伯看人自有一套。

    一般的穷小子,站在大户人家的门前,眼神之中总有一股畏畏缩缩。但是在李崇的身上,林伯只感觉到了一股坦然和自信。

    李崇意外了一下,从贵妇的遭遇上让李崇以为林家人看不起自己,但是这位管家没有一上来给自己冷眼儿。

    “李崇,举手之劳罢了!何况我也有事想请林老爷帮忙,当然对于林老爷而言只是小事一桩。”

    刘伯点了点头,“外面热,先进来吧。”招呼着众人进来,同时也高看了李崇一眼,求人帮忙态度诚恳又不卑微,这种气质在一个不过和表少爷一般大的年轻人身上很是难得,更何况自家老爷可是南京城金陵商会的会长。

    “咦,小姐,这个不是你在船上?”一进别墅里,大堂客厅里的丫鬟彩云,也就是林婉如的贴身丫鬟有点模糊的认出了李崇,然后悄悄的问林婉如。

    船上丢脸的事情不许提,林婉如背着身子做了一个封口的动作,丫鬟彩云用力的点了点头。

    “老刘,是婉如回来了吗?”

    楼梯间就响起“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边下楼边问道。

    “是的。”刘伯还想说什么,但直接被林母的声音打断。

    “这丫头,成天往外跑,一点也不让人省心!”

    林婉如听着自己亲妈的抱怨,脸色微红的瞥了一眼身旁的李崇,怎么每一次遇到这个年轻人,自己都是以尴尬开场?

    真是自己的克星么?

第6章:林母的错愕

    “咦,小姑子你今儿个有空来了?我正闲在家里,你大哥在商行还没有回来,你来了正好和我说说话,解解闷儿。”林婉如的姨母,作为其父亲的妹妹,所以林母才称一声“小姑子”。

    “这不是听说你回来了,我过来看看,这一次赴渝怎么时间这么长?”

    “哎,我父亲他老人家住院了,前段时间好转了我这才回来。”

    “哎呦,所以说啊,我们做妇人的,照顾好家人的健康最重要。咦,若飞啊,赶紧把你给嫂嫂和婉如的礼物拿过来。”

    “哦。”白西装的大表哥兴冲冲的从下人手中接过礼物,献宝似的捧到林母和林婉如面前。

    “咦,这位是?”正要看礼盒的时候,林母忽然发现客厅里多了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年轻人。

    “哦,夫人,这位是......”管家刘伯正开口。

    “我来说吧。”林婉如挽住林母的胳膊,开口打断了刘伯,“妈咪,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当下林婉如把自己买书遇到蟊贼的事情前后详细说了一下,说道李崇三下五除二就干翻了三个贼人的时候,林母旁边的贵妇显然神色不自然了一下。

    幸好在路口没有为难,不然就凭借那四个只知道挑扁担的挑夫,那简直就是送上去挨揍。

    “你让我怎么说你?让你每次都乱跑,出事情了怎么办......”免不了林母是一顿训斥。

    “来,孩子,你坐下吧,给客人倒茶。”林母招手示意李崇坐下,然后一个眼色给林伯。

    “孩子,你是哪里人?”林母看着李崇,脸色和蔼了不少。她倒没有如同林婉如的姨母一样,一上来就把李崇往坏处想,这也是一种底气,在南京城还没有人敢骗到林家头上来。自家处在金陵商会会长的位置这么久,南京城的风吹草动对于林家而言,想去了解并不是件难事。

    就算钱骗到手了,也得有命花才成。

    “省内,盐城。冒昧来贵府,只希望可以帮我一个忙,知道贵府的水路航运发达,希望贵府能够载我一程,现在往返不易。”

    说话的功夫,刘伯过来往李崇面前的茶几上放了钱袋子。

    鼓鼓囊囊的,看上去有些份量,李崇看向林母。

    “哦,这是一点心意,你帮助了我女儿,我林家不能没有任何表示。至于你所说之事,刘伯,你去问一问下面,最近有没有船走兴化市的。”

    “好的。”刘伯得了吩咐,转身就去办了。

    “那谢谢夫人了。”李崇点头致谢的说道,要是能到兴化,那离家也就不远了,“至于这钱,我也算给贵府的大小姐解决了一个大麻烦,所以这钱,我就心安理得的收下喽。”

    李崇伸手速度比说话速度还要快,自己可不会跟钱过不去,何况这算是意外之财。李崇没发觉,十六到十八岁,正是自己人格的形成期,而在香港生活成长的这两年,自己明显形成了那种西方式的爽快直接性格,丝毫没有扭捏和不好意思。拿过钱袋,拇指和食指往袋口里一插,然后张开,麻溜的打开钱袋。

    呵,百元的法币,叠在一起,手一拈就知道有十张!

    嚯,一千元法币,真是大户人家,有钱啊,随便露一点都够普通人不敢奢望。

    要知道,法币自35年11月由财政部宣布全国范围内推行法币制度后,36年法币又和美元实现挂钩,100法币等于30美元,这个时候,一桌酒席四荤四素只需2元钱。虽然今年六月的时候,国民政府增发了十四亿元,法币有所贬值,但是一千元法币足可以让普通人家锦衣玉食的舒服过一年。

    呃,林母明显被嗝住了一下,好歹也客套一下嘛,拿人钱财怎么如此直接。

    至于随行而来的贵妇和大表哥眼中已经露出鄙夷的神色,穿着西服还想当公子哥?到头来还不过是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看到钱就漏了馅。

    林母只是错愕了一会儿,然后看到这个年轻人坦然把钱收进口袋的举动,眼神却没有任何对钱财的贪婪,神色也没有多少兴奋,这种爽快直接的风格让林母产生了一种同西方朋友交流时的感觉,这让林母不由得有些好奇这个年轻人的来历。虽然苏北那边比起苏南要落后不少,但是也不乏有大户人家的。就像自家产业之一的粮食生意,主要的货源就是兴化太湖那一带。作为整个江苏省的粮食主产区,常年无灾无旱,那边可是有不少腰缠万贯的粮食大亨。

    这年轻人身上那种不低人一等的自信,明亮有神坚定的眼睛,要么就是家境殷实,要么就是胸有大志,反正不是一般年轻人能有的目光。由目可视其心,这样的目光必然有一股底气支撑。

    不得不说林母猜测的已经不差了,李崇的爷爷可不就是扎垛镇李庄最大的地主嘛,腰缠万贯不敢说,但是李崇这两年在香港的花费家中可从来没短缺过。而在香港独自学习打拼的两年,李崇也在在西营盘与石塘咀之间养出了上位者的气概。

    “妈咪,你和姨母说这话,我带着客人上去玩了。”这种客套让林婉如不喜欢,于是站起来说道。

    李崇把钱塞到随身的皮包里,“那个,我时间很紧,如果贵府此刻没有渠道助我返乡,那我现在就自己寻找他法了。”

    林婉如撇撇嘴,“你时间很紧嘛?一路上就急急忙忙的要回去?”

    这个人怎么回事,就这么不愿意跟自己多呆一些嘛?

    “抱歉,家中有人病了,我从香港带回来一些特效药,急需回去。”李崇转过身,朝着林母说道,“若贵府能给予帮助,真的感激不尽。”

    “哦,原来这样啊。”林婉如点了点头,沙发上的林母看着身姿提拔,满膛孝心的李崇,眼中闪烁着赞许,因为家中有人病了,就特意从香港带着药折回老家,孝心无价啊!刚刚经历了自家老父走了一趟鬼门关的林母,更能体会这种急切之情。

    “孩子,你帮了我女儿,阿姨不会置之不理。你放心,稍会儿准给你准信儿。看样子你也赶了不少路了,在这里歇一下脚也好。”

    李崇闻言,这一次收起了自己那股傲气,认认真真的向林母鞠了一躬,表示自己的感谢之意。

    从遇到林婉如的姨母,到踏入这家别墅的大门,李崇都是带着自己的傲气的。在香港受到的西式教育以及自我打拼带来的底气,让李崇对这些总感觉自己高人一等的所谓上流人群并不感冒。

    但是林母这一刻真心实意的帮助,让李崇确实感受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林婉如推了李崇一下,“好了,这下你放心了吧。跟我上楼吧,作为你救了我的感谢,我也有表示一下的。”

第7章:自大一点是为臭!

    踢踢踏踏的上楼,不用贵妇提醒,大表哥郑若飞跟跟着上楼,哼,坚决不能让表妹同这个年轻人独处。

    太危险了。

    是的,这个年轻人让郑若飞感到了表妹要被夺走的危险,所以自己一定要盯在眼皮底下。

    “嗞嘎!”沿着二楼过道,林婉如推开靠阳台一侧的紫色雕花房门,挑出去的露天阳台上还放着茶几和吊椅,茶几上留着没有收走的书。

    “这是我的书房,比起下面我老爹的那个,小了一点点。”

    踏入书房,不愧是商会会长之女啊,寻常人家只能有一间草屋一张床遮挡风雨,哪能有这种奢侈的书房?

    硬件设施就不谈了,单就书桌就有两张,一张白色洁净桌布干净整齐,上面放着书,看样子是用作读书之用。至于另一张,若自己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上好的红木打造,仿造古人式样,祥云图样的雕镂毕毫呈现,这张桌子的价格估计自己刚进口袋的一千法币也买不来。而这样一张桌子只是用于练字之用。所有的橱柜白漆油亮,墙壁两面开窗,要是嫌光线足就可以拉上两边的窗帘。台灯的装饰和一些花草的摆放显得一些女儿心思。

    不过,最难得的是一整墙壁的书橱上全是密密麻麻的书籍,难得倒不是书买不到,而是像书橱上面,这些书都是整套整套的,这就难能可贵的。想想自个在香港,要凑齐一套《昌黎先生文集》可是跑遍了港大和中文大学附近所有的书店,才搞整齐了。

    “呵,这些一套一套的书,难得啊!”站在书架前,看着琳琅满目的书籍,李崇经不住感慨道。同时李崇倒有点想见一见这位会长了。在内地这个男权社会,女子读书本就不易。而舍得花大力气给自家女儿办这么大一个书房的,除了疼爱,恐怕这位会长还真是真心实意的希望自己女儿好好读书。

    “金陵女子大学。”书橱中间,一枚圆形的徽章闪闪发光,李崇看着上面的小字读出声来。

    “唔。”林婉如凑上前来,“这是我现在上的学校。”

    “嗯,全民国第一所女子大学,难怪了?”李崇知道这所学校,蜚声海内外啊。难怪在船上初遇到林婉如的时候,她的性格一点不像传统的大家闺秀。这所由美国教会创办的大学,其教育范围从国文到物理化学生物,再到射箭棒球,教育先进程度直接接轨国际,可以说金女大出来的女学生,脸上自信的笑容已经远远的超出了这个时代。

    “难怪?难怪什么?”林婉如撇头问道。

    “哈哈,没什么。”李崇总不能说你那种没有一点闺秀样子就是读书读出来的吧。不过这种健康自信的性子才是国民女性应该有的吧。

    “哎,你呢,你在哪儿读书呢?我们南京城里可是有全国最好的中央大学。”

    “他一个会几下拳脚的武夫,能读什么学校。”一旁的大表哥适时的插进话,不过讨了一个没趣,两人都没理会自己。

    被大表哥这么一岔,李崇的注意力转到挂在墙上的书法上。不像自己在香港的见到的一些书房喜欢挂一些西洋油画充当装饰门面,林婉如的书房里装裱着一些书法,字体娟秀雅致,多是一些小楷,看的出来有几年笔力的熏陶。

    “挂在这上面的字是你写的?”

    “嗯,是啊,写的如何?”

    “表妹你可是全城有名的才女,这样的字自然......首屈一指了。”大表哥搜肠刮肚,用力总算抓住了“首屈一指”这一个词。

    林婉如似没听见,眼睛看着李崇,说实话,装裱挂在书房的字是自己的得意之作,前后练习了好几次才最终定下了终稿,算是自己的得意之作。

    “秀气是有了,但是雕琢之气太多,少了一笔呵成的大气。”李崇实话实说,说实在的,在很多事情上自己可能没有发言权,唯独书法这一道,感触颇深。自己的爷爷李钱塘可是末朝实打实的进学秀才,自己从提笔写字之始就由爷爷手把手教写毛笔字,而且后来练就了一手绝活,天下无双!

    不光右手一手好字,左手同样写得,甚至还能左右同时开工,而且是不一样的字,绝不重复!

    还记得十六岁没离家之前,方圆七八里直到镇上的大户人家,所求的对联全都是出自自己手下。那时候写对联,自己左右同时持笔,一口气下来一副对联书写完成。然后在求对联人的赞叹声中,爷爷抚须哈哈大笑。

    想起爷爷,也不知他如今身体如何了,无论如何,哪怕是在林家没有找到渠道,自己也要想尽办法尽快回去。

    听到这话,林婉如嘴翘的都可以挂油瓶了,这可是自己的废了好多纸和笔墨后的成品,哪位朋友见着了不竖起大拇指?

    哼,雕琢之气,什么嘛?特别是说着的时候,李崇眼中盯着字还十分的认真,让人好不舒服哦。

    林婉如脸上浮起了一股不服气之意,“喽,这张桌子上的笔和纸都是现成的,露两手?哼,看看你是说大话还是能让我心服!”

    “切,表妹,他一个只会拳头的武夫怎么能跟表妹你比。”

    “你别说话。”林婉如呲了一下大表哥,向李崇一挑眉,“是骡子是马,试试?”

    李崇笑了,轻松走到红木书桌前,摊开一张大纸,用镇尺压住,挑起笔架山有成人尾指粗的狼毫笔。

    “我来磨墨,哼,要是你写的没我好,你就把墨汁儿给我喝下去,这就是本大小姐磨墨的代价。”林婉如边磨着边呲牙道。

    李崇觉得有必要让这个一直长在荣誉光环里的丫头片子知道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于是左手也挑了一支同样粗细的笔,在砚台上沾好笔头。

    “你这是?”林婉如看着看着左右两只手同时持笔的李崇,有些难以置信的猜测。

    李崇没有事说话,酝酿了一下,然后胸中一股气,笔尖落到纸上。

    林婉如眼睛不眨的盯着笔尖,眼见着李崇左右两手同时运笔,然后纸间诞生出截然不同的字。

    “旧书常读见新意。”

    “自大一点是为臭。”

    十四个字,没有停顿,左右两边,由上至下,一笔呵成!

    林婉如读出声来,“漂亮!太漂亮了!你写的字比我学校的任课老师还要好!”

    李崇搁下笔,“赞美的话我就收下了,你书房里这么多套书,我都很羡慕,所以‘旧书常读见新意’这几个字送给你,至于‘自大一点是为臭’自然送给这位一直抬眼看人的表哥了。”

第8章:山宗先生

    “噗呲。”林婉如一听后半句就乐了,“你这个人不仅一点儿也不谦虚,而且还很会损人。不过,字写得好,意境也佳。我还从没见过能两手同时写字的,天才啊!”

    大表哥也是读过书的,虽然不认真,但是李崇双手写字这一手着实让人震撼。

    两次插话被表妹呛,吃亏不过三,大表哥这一次没有乱点评,但是心中在暗暗叫苦,自己这是遇到了什么竞争对手,文能提笔,武能一打几,这样一位对手,让自己怎么去竞争嘛。

    “哼!这还让人活不活了,这么好的字,哼!”林婉如对着纸上的字吹气,举在眼前差点就贴在脸上了,“这幅字,我要把它裱起来,挂在我的书房里!每天看三遍,写给表哥这句的也给我吧,其间意思也是对我的一种警醒。”

    林婉如越看越喜,难怪人家说自己的字雕琢太重,这纸上这十四个字不仅一气呵成,而且有一股压抑不住的勃勃生气扑面而来,仿佛一个个字活了过来。林婉如瞥了一眼李崇,“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的!”

    李崇哈哈一笑,走到白色的书桌前。

    “哟,你一个女娃居然看这样的书啊,《原富》!这不会是严复老先生的原版译作吧!”反复看着书皮,李崇是真的惊讶了,真的想不到在内地一个女学生居然书桌旁摆着一本厚实的《原富》。

    《原富》这本书是自严复先生由《国富论》翻译而来,1903年的时候一经出版就销售一空。

    但由于是文言的记叙方式,民国的时候不少学术圈已经盛行白话,比如自己所在的香港大学,就是白话和英文双语教学模式,所以《原富》一书后期出版次数不多,使得这版书的收藏价值急剧上升。而且在不久之后,郭王二先生在《原富》的基础上翻译出白话版本的《国富论》,所以严老先生的原版《原富》一书在市面上很难找到了。

    自从在香港接触到《国富论》一书,又在校图书馆找到严复先生原滋原味的译本之后,严复先生“信达雅”的翻译魅力让李崇一直想入手一本,可惜市面上流行更多的是郭王二人翻译的白话文版本,一直无果,没曾想在一个女子的书房里居然看到了。

    “呵,凭啥女娃不能看这样的书?我家可是三代经商,商贾世家!还有我是女娃?”林婉如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自己已经十六岁了,感觉李崇不过比自己大一丢丢的,凭啥以一个老气横秋的口气说自己是女娃?完全没有把自己当做同龄人来看嘛。

    “哦,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林大小姐。”李崇双手一抱拳。

    “你这算什么道歉,嘞,给这幅字落一个款吧。”林婉如从笔架上拿起一只小号毛笔递给李崇。

    李崇摆摆手,“我又不是什么名家,没有字号,落什么款。”

    “你不写,我写。”林婉如拿起笔架上的小号毛笔,挽袖提笔,水灵的大眼睛轱辘一转,写下“丁丑年丁未月丙申日李山宗”一行小字。

    李崇拿着《原富》一书走过来看林婉如写的什么,结果就发现林婉如故意把“崇”这个字给分开了。

    “你在搞什么?”李崇指着纸上自己被分开的名字问道。

    林婉如洋洋得意的说道,“怎么样?‘山宗先生’,我给你取的字号,以后我就叫你山宗先生。”

    李崇没有纠结这个话题,“哎,这《原富》一书你还有么?”

    “就这一本,你要嘛,要我就送给你,反正这种文言版本的我看的很吃力,我本来经济学就学的不大好,很多专业的术词都不理解,加上又是文言文的记叙方式,一开始就看不太懂,不如白话文的方便。”林婉如不在意的说道,“除此以外,你帮我打跑了蟊贼,我说过要送给你一个礼物,相信你肯定会很感兴趣。”

    说着林婉如从书橱下面的柜子里,拿出一个有成人巴掌大的铁盒子,塞到李崇不离身的皮包里,“回来的时候,你不是疑问我怎么还懂招式嘛,我说我是在书上看到的,呐,就是盒子里的这本书,我想你一定会喜欢的。”

    大表哥郑若飞正觉得无趣,这种文化的交流让他觉得自己融不进去,正无聊间,院子里传来汽车驶进来的动静。

    “喔,我爸爸回来了。”林婉如走到窗户前,朝院子里一看,“这里面的东西你拿好,算是我的谢恩之礼喽。”

    李崇只顾翻着手中的《原富》一书,三人下楼到了客厅时,林父也走到客厅内,正与自己的妻子和妹妹说着话。

    “李先生,小女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真的万分感谢。至于去往兴化一事,我也安排妥当,晚上就可以出发。”见到李崇,林父就表达了感谢之意,并且给李崇吃的一个定心丸,解决了李崇当下最关心的问题。开口就是“李先生”,也真心实意的展现出感谢。

    不愧是商会会长,行事作风效率十足。其实李崇待在林家的这一段时间里,家中所发生的事情刘伯已经一五一十的交代给林父,那个敢不长眼拦路抢劫还要劫色的三五仔此刻正被吊在码头的仓库里,被打断了“第三条腿”,这也证实了李崇伸手相助的真实性。

    “互帮互助吧,感谢会长能够助我回家,既然船准备好了,那我也就不叨扰了。”

    “哎,我都安排好了,过会儿有人来接。我就这一个女儿,宝贝疙瘩,先生助我女儿摆脱险境,我要是没有招待,让恩人空着肚子离开,那外面人怎么看我这个金陵商会的会长?这样,天色也不早了,我让下人准备晚宴,吃完一顿再走吧。”

    “这怎么好意思,举手之劳罢了,怎么好意思继续麻烦。”

    林父开玩笑着说道,“听我夫人说,你可是很爽快的一人,怎么看不起我这个老头子的邀请?”

    李崇展颜一笑,“那晚辈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父一拍李崇的肩膀,“哈哈,我就喜欢跟你这种爽快利落的年轻人打交道,跟年轻人在一起,感觉自己也年轻了一样,走吧,跟我到书房坐坐,这外面给她们女人家叨叨。”

第9章:何为“赢”

    “婉如,你留在外面,你姨妈和表哥知道你回来了,特意来的。你也是家里的一个小大人了,别整天在外面疯闹。”

    “哎呀,今天一回来我就被轮着挨训,好了好了,我保证以后不出去乱跑,就算出去也带着人好了吧,我去厨房看看。”话说着,人就没了影。当然,大表哥也随着林婉如的脚步出去。

    李崇跟着林父的脚步,来到书房门前,这应该是小半天里自己第二次光临这林府的书房了,先参观了小的,现在参观老子的。难道两年没回来,内地的富商也流行起了装点书房的趋势了?

    呵,不愧是南京城最大亨的书房!

    推开房门,是一段螺旋式的楼梯,楼梯两侧全是密密麻麻排列整齐的书籍,难怪从外面这林家的地基这么高。

    “林会长真是藏书万卷啊!”站在木板上,举头环视,全是密密麻麻的浩瀚书籍。

    “哈哈,你手中的《原富》是?”

    李崇举起手中的书,“这是林小姐赠送给我的。”

    “哈哈,我这书架上的书,你看上什么,也可以拿去。我这书架上的书,很多市面上可是找不到的哦。”对于自己精心打造的书房,林父很是自傲,就连国立中央大学的一些教授有时想要找一些古籍资料,都要上门拜访的。

    “当年严老先生的《原富》一书在03年那会儿出版的时候,我买回来看的很吃力,还特意请中央大学文学院的译成了白话。在白话版的《国富论》出现之后,就更少看这种文言版本的了。年轻人了不起啊,还能尊重老祖宗的东西。”

    自从白话推展开,这前些年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打到文言文”运动,甚至延展开去,变成打倒一切封建主义罪恶腐朽势力的运动。这本没有错,但是发展到后来,变成了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倒古人的一切。

    这些年下来,对老祖宗文化还能敬仰的年轻人,可没有几个喽。

    “林会长作为金陵商会的会长,产业遍布全城,想必对《国富论》也研究颇深吧。”

    “哎,见笑了,说实在的话,我就只看过第一章关于“劳动分工能提高生产率”的东西,那确实对工厂的生产经营影响很大啊,我还请了美国的专家对厂里的分工进行了规划,至于后面理论的东西,我一介商人就不需要去理会了。”

    沿着螺旋楼梯往下,虽然书房有一半在地下,但是地上窗户的彩光以及吊灯让整个书房光线很足。

    “年轻人,听说你是从香港回来的?在香港读书?”

    “是的,香港大学。”

    “喔?年纪轻轻,文武双全啊!”林父在回府前令人教训了三五仔,从三五仔口中也大概知道了李崇有一身好武艺。现在经由李崇本人的口,林父知道了帮助自己女儿的年轻人原来还是个港大的学生,这个年代能上学就不容易了,至于去香港上学,那家中也得有些家底才行。

    个子高,样貌好,谈吐不凡,家底看上去也不赖,不错,不错啊。

    “香港大学可不弱于我们的中央大学,想来毕业以后也定是前途无量。中央大学的教授造访我这个书房,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来这里的人,我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得题字一副,留下墨宝。怎么样,年轻人,想试试么?”林父指着一个橱柜,那里面满是扎好的纸卷。

    难怪林婉如的字有挺深的功底,这橱柜里有这么多一流大学知名教授的笔墨,就是熏陶也熏出来了啊。

    “会长跟您女儿不愧是父女同心啊,给我出了同一道考题。”

    “喔?哈哈哈,小女的眼光可是很高的,你通过了小女的考题,既然如此,那我......”

    李崇还以为不用提笔了,结果林父手掌一摊向书桌。

    “那我也想见识见识一下,请吧,年轻人。”

    来到书桌前,李崇想了想。

    “既然会长世代经商,那我就写一个应景的字吧。”

    林父点了点头。

    李崇落笔,一口气之下在白纸之上呈现出一个大大的“赢”字。

    “好字!好字啊!这等笔力令人佩服啊!”见字如人,一个大大的“赢”字,写的堂堂正正,锋利如勾,有年轻人的锐气!

    “年轻人,你怎么会想起写‘赢’这个字?”林父挺好奇,一般学校里的富贵子弟生活优渥,可不会平白无故想到这样的一个字的。

    “因为‘赢’这个字考究书法,而且内涵很深,我喜欢这个字。”

    “喔?年轻人,何解?”

    “这个字笔画很多,但在我看来,就是由‘亡、口、月、贝、凡’五个字组成的。”

    “哦?”

    “就以会长的经商之道来说吧,商场上无论做什么,首先是亡字当头,告诉我们要时刻有危机意识;想要生意做大,那一定得有口碑;而商场之上讯息万变,企业生死只在朝夕之间,经过岁月洗礼大浪淘沙剩下的,才是王者,正所谓‘剩’者为王;而一笔生意生意想要做成,还得会算账,在贸易产生的初期,人们通常用贝壳作为交易的媒介;最后一个‘凡’字,或许人生在世,无论赢多少,终将归于平凡吧。”

    “哈哈哈,年轻人,你这种拆字解释的方法让我耳目一新啊!”

    “会长见笑了。”李崇从纸上收回目光,其实自己对“赢”这个字的领悟何尝不是自己跟着师傅招允这一年半来学拳以及在香港打拼生活的感悟。想想自己在那四百多个的夜晚,在势力遍布、每时每刻都有新势力产生和旧势力灭忙的西营盘与石塘咀的地头上,生生的打出了“李哥”的名声,那些日子下来,可不就是“赢”所包含的五个字的真实写照么。

    “咚咚咚,咚咚咚。”头顶响起敲门声。

    “喔,看来厨房准备好了,我们上去吧。”

    客厅旁,已经支起一张圆桌,菜品丰富。

    “来,菜齐了,吃饭吧。”林母招待着众人坐下来,后面女佣站在桌旁边随时伺候着。

    这种富贵之家,吃饭都坐的笔直,米饭一小筷一小筷的挑起来放入嘴里,吃饭的时候讲究不露齿。

    李崇下火车,坐轮船,除了进南京城里吃了一口热乎的之后,就没妥当的坐在桌子上吃口好的。

    这琳琅满目的佳肴顿时让李崇食欲大开,连碗里的米都饱满晶莹透亮,显然不是米店里的大路货。

    李崇也就不矫情讲究了,端起碗就是招呼,常常是旁边众人细嚼慢咽伸一筷子,李崇已经三筷下肚,靠近的菜肴也在肉眼可见的减少,满满一碗米饭也在下降......

    旁边的林婉如眼眸睁大的看着李崇,看着自己碗里几乎还没怎么动,小脸上惊讶的表情似乎再想那么慢慢一碗饭是怎么就在不经意间就入肚了的。

    旁边的女佣要上来为李崇添饭。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说着自己来到饭桶之前,又添了满满一碗。

    看着李崇往碗里盛满还摁了摁,桌上的林婉如和林母等人都带着怔怔的神色。

    李崇转过身,看着其他人看着自己,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吃的多了哈。

第10章: 烽火与“和平”

    “愣着做什么,坐下来吃呀。”林母笑着,边说着边让女佣把中间的菜肴端到李崇够着的地方,“我呀最喜欢年轻人吃的多吃得香了,跟在旁边,我们食欲也好像能变好。来来来,多吃菜,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得了自己丈夫证实后的消息后,餐桌上林母就更加热情的招待李崇吃菜,这让旁边的姨母脸上有些不喜。随着自己儿子和侄女林婉如年龄的增大,促成亲家这件事就成了这位姨妈的主要任务。

    但是无论是大嫂,还是自己的大哥,对于自己提出的“亲上加亲”,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应,一直以“孩子还小,操之过急”这样的理由推辞。

    “谢谢。”李崇道谢一声坐下。

    看着李崇又盛满一碗饭坐下,坐在旁边的林婉如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李崇的胳膊。

    “嗯?小如,干什么,吃饭。”上首位置的林父斥了林婉如一句。

    林婉如放下筷子,“我看他胳膊粗不粗呀。”林婉如拇指和食指努力张开到最大,结果只能环住小半圈。然后在自己胳膊上比划了一下,结果一下子就圈住了,这样的现实对照让林婉如沮丧的低下头,狠狠的扒了两口饭。

    林母爱怜的摸了摸林婉如的头,“慢点儿吃,现在羡慕吧,平时候让你多吃点,你呢就像小猫吃食一样。”

    “哼,我人小嘛,他个子比我高出一截,我要是也长这么高,肯定也能吃这么多饭。哼?”末了,还抬起下巴向李崇示威了一下。

    秉持着“这是你家,你说的都是对的”原则,李崇“嗯呀”了两声下来继续坐下来吃饭。

    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当然除了在饭桌上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姨母和大表哥。

    吃完饭,歇息一会儿的功夫,管家刘伯走到客厅里。

    “李公子,船那边已经准备好了,运粮船从南京入运河的镇江扬州段,然后下了运河继续走水路便可进入兴化。”

    李崇起身,对着林父林母微微鞠躬,“真的很感谢贵府给予的帮助,此恩今后有机会必将报答。”

    林父点了点头,“刘伯,你开车送送吧。”

    转过路口,汽车行驶在汉中路上,这是南京城最繁华的地区,夜色下两边灯火璀璨,头发烫的曲卷的靓女挎着皮包踢踏着高跟鞋,走路在路上一扭一扭的。靠着窗户,李崇可以闻到空气中远处飘来的饭菜香味......

    此时此刻,一千公里之外的宛平城内。

    漆黑的夜色似流淌着黑墨,远处幽深深的树杈在夜风中“咵咵”的作响,这是树枝被风吹得碰撞的声音,听这声音就能知道树上的叶子没了,周围空气里连鸟叫声都没有,安静的令人心里发凉。

    惨淡的月光照在城墙之上,到处是残缺的伤疤,空气中还弥漫着焦糊的味道。

    城头下,蜷缩着一个个身影,破烂的衣服上同样散着焦糊的味道。虽然缩成一团抵御夜晚的凉意,但是闪着光泽的眼珠以及紧握着长枪不松手证明着他们仍可以战斗,对于这些守城将士,只能能喘气能开枪,就坚决不下火线,对他们而言只有死人才躺在地上任由尸体发臭。

    这些守城的士兵手臂和着衣服一样的黑,只有手掌抓着的馒头散着一点点白光。

    馒头是北平城的民众连夜蒸制出来支援前线士兵的,掀开被子从箩筐里拿出来的时候还有热气软乎乎的,现在一嘴下去全是碎渣,没有一点绵软的感觉。嘴里分泌的吐沫不足以湿润干的已经裂开没有一点水分的馒头,就着水壶的粮食,城墙上的士兵勉强果腹,有时还因为馒头粒呛着发出阵阵的咳嗽声。

    清脆的咳嗽传到夜色中只有一声,然后呛着的士兵就赶紧捂住嘴,剩下一阵阵沉闷的咳嗽声和一些低声的交谈声。

    “连长,你说小鬼子被我们打了还敢来么?”

    “被我们的大刀队狠狠教训了一顿,短时间内他们肯定没那个胆量。”虽然被称为连长,但衣服胸口前已经半黑的标牌上仍然隐隐约约的显露出一个“排”字,现在他就是这个连队最大的官了。

    “记着,我们不是在为别人打战,脚下是我们自己的土地,说什么我们也不能退缩!”

    城楼下面的一处勉强完好的屋子里。

    一个穿着深绿色长官服装的中年人,屁股下垫着三块砖当做板凳坐着,面前的桌子瘸了一条桌腿、用砖头垫着才稳固了一些,桌子上放着一盏油灯,衬着军官刚毅的脸庞。

    不少身上挂彩的士兵们在这张瘸腿桌子前一个挨着一个坐着,靠着这星点灯光,中年男人不时的甩着钢笔在纸上写着字。

    军官翻开新的一页纸头没抬的说道,“下一个。”

    “哎呦政委,可算是轮到俺了。”后面脸上有道伤痕、抱着枪的士兵往前挪了挪。

    “好好想,想好了说。”

    “仗到这个份上了,我老婆孩子全在后面的北平城,也没啥可说的,政委你就这么写吧:秀儿照顾好冬子,只要你男人还在前线,就一定不会让鬼子兵从我身边放过去。我要是死了,你就称上两斤二锅头,那我也就知足。”

    士兵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张口了半天,最终拿起枪,“就这样吧,不说了。”

    “下一个。”军官翻开下一页。

    “俺出来的时候,还欠着村东老赵头家二斗米,等秋收了让俺老娘还上,要是光荣了,也好无债一身轻的去阎王爷那里报道,至于那个童养媳就让人家走吧,别耽误了人家。”

    “下一个。”

    “……”

    晚风不时的透过通透的窗子吹进这间屋子,一阵阵掀开军官UU小说的本子,沾着汗水的扉页上露出“第二十九军大刀队家书”!

    从宛平到北平,上方的天空天气阴晦。千里外的南京城,万家的灯火照着城市上方的天空发白。

    汽车在远丰码头前停下,这是林府拥有的三个码头之一,“远”这个字正取自林父的名,“林远”中的“远”字。

    码头前,管家刘伯送李崇到码头前,“李公子,上了这个运粮船,最多两天,就可以到达兴化,那就祝此行一路风顺了。”

    李崇踏上船头一抱拳,“多谢了。”

    上船之后,船工在船舱收拾了一处地让李崇躺着。船舱空着,等到了兴化的粮仓,就可以满载而归,空船吃水不深速度轻快,可以很清晰的听到船底哗哗的水声,此刻李崇明白自己正走在回家的路上。

第11章:黄昏时分,马蹄声脆

    “李先生,到兴化界了。”船工走过来轻唤李崇。

    其实不用船工提醒,出门在外,枕着报纸看似午睡的李崇其实耳朵一直带着周围的情况。

    何况,孕育并抚养了自己的这片土地,已经熟悉到了骨子里。

    船进入了这一片水乡,就好像已经听到了不远处故乡的呼唤,心中顿时有种落叶归根的感觉。在香港的两年时间里,哪怕是后面自己在西营盘与石塘咀之间打下“李哥”的名声,站稳了脚跟,却总有一股身在异乡的空荡荡之感。

    走到船板上,一块块垛田被纵横交错的河水分割开,远看仿佛一块块土地浮在水面上一般,这是故乡独有的水土呵。一些小船飘在河面上,远处白云悠悠,看着这片似被时光遗忘的土地,沿着船边打上一桶清澈的河水,掬一捧沁在脸上,呵,多么熟悉的气息。

    李崇不知道这份平静在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前夕,还能维持多久?

    脚旁边的报纸上,“卢沟桥炮火再燃,华北驻屯军与冀察当局第二次达成的停火协议作废!”长长的标题是如此的扎眼。

    李崇想不通,为什么当局还抱着“议和”的幻想,“现地议和”这种把戏都是老祖宗玩剩下来的东西,一边打着谈判的幌子,一边调集兵力,很多有志之士都在呼吁提醒,冀察当局为什么还在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

    能有谁见过,黄鼠狼捕鸡失败后还想着和鸡握手言和的?

    正思绪间,“喔嘿!船靠岸喽!”船把头对着岸边码头上的人挥手喊了一声,提醒岸上的人船要靠岸了。

    上岸后,李崇踩了踩脚下的土地,又使劲的跺了跺脚,踏实啊。

    “船把头,那就此告别吧。”告别完跟自己一路同行的船工,李崇来到镇上,反正身上钱多,还有林母给自己的一千法币,李崇总感觉这玩意儿还是趁早花出去,按照国民政府现在逐年以几何倍增发法币、完全不考虑通胀的做法,用不了几年,这法币估计就可以当擦屁股纸了。

    集市上,两匹青稞马拴在木桩上。

    李崇指着其中一匹年轻的马问道,“老倌,这马怎么卖?”

    “大洋要十五块,要是法币的话......”熟悉的乡音,老倌儿伸出一只手,“五十法币。”

    “嚯,老倌挺黑呀。”按理,国民政府规定一个大洋兑两元法币,当然了在实际购买中,二元法币并没有一块的大洋购买力坚挺。但是这老倌几乎在三十法币的基础上翻了一番。

    不过李崇急于回家,反正这钱也是进了家乡人的口袋,也不在乎这一点钱。

    又在铁匠铺买了一副马鞍,花了十元法币,紧紧的把皮包栓在马鞍上后,李崇踩着马镫,一跃而上,看了看表,下午两点,离家不过四十里的路程,三小时出头也就差不多了,说不定能赶上家中的晚饭。

    “驾!”心中充满期待,一挥马鞭,顺着蜿蜒的泥土路,马上颠簸,但是李崇的心里却越来越激动兴奋......

    夜色慢慢暗淡下来,两边鸟鸣声声。

    在这平原之上纵横驰骋,马蹄声脆,听着很是让人心情愉悦。

    “哞~”河谷里传来牧牛深沉的叫声。

    路越来越熟悉了,到了扎垛镇上的时候,李崇甚至感觉自己闭着眼睛都能指挥者青稞马往下走。

    河水环绕的土地上,除了种植的稻谷,便是密密麻麻的芦苇青纱帐以及大垂柳树,长长的柳枝条借着晚风之力向大地拜舞。田里的稻谷、河边淤泥里长的芋头以及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晚风之中扑面的吹来。

    芋头在李庄是只要有水的边上,都会种上。芋头生命力强,只要有水,它甚至可以在其他植物都难以扎根生存的满是芦苇根的青纱帐中争抢到空间。无论粮食的收成是如何的起伏不定,每至秋天,芋头都能结出三四斤重的硕大球茎。而它结实耐饿的果实也极耐储存,它的存在就成了李庄重要的辅助粮食。

    看着一米高的盾形叶片,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曾经亲手掏出一个八斤重的芋头。和着米饭,一起下锅煮,揭开锅盖后,那叫一个香软糯呀!

    又转过几条道,依稀渐渐望见沉浸在暮色之中的李庄,而且似乎听到犬吠之声,还有几点火,要么是油灯要么是灶膛里的火把。李庄永远少不了狗的身影,因为常常有些调皮的娃子在茫茫的芦苇荡里捉迷藏,然后走不出来。这时候只能牵着自家养的狗,循着气味儿去找人。

    听着犬吠,李崇想起了家里的大黑和二黑,两只黑背狗,除了爷爷,就是跟自己亲。还记得两年前,两只狗追着自己一直到兴化码头上船,站在码头边上看着自己,直到成为一个黑点。

    “驴~”李崇一拉缰绳,马在庄头的土丘前直立而起,坐在马背上,连绵的房屋如同蜿蜒长龙的背脊,一片一片卧在这片土地上。村子里的柳树已经融入到各家各户的屋子之中,村子后面就是一片茫茫的芦苇荡。整个村子的布局围绕着中心的一座古塔,海春轩塔。

    每年除夕,村子里的祈福活动都会往塔中的洞眼里放上一尊石佛,到现在塔身上,已经错落着上百个形态各异的小石佛。

    而这座塔据说是唐朝大将尉迟恭驻扎水军时在此处设立的灯塔,直到三五百年之后,海水褪去,才露出了塔的全貌。也就是说,千年以前脚下的这片土地还是一片低洼的沼泽荒滩,千年之后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富饶的土地。村子的整体地基明显高出河床许多,这是为了防涝,先期移居在这里的祖祖辈辈,把河底的淤泥堆砌成高出水面的陆地。

    事实上,除了荒着芦苇根遍布不好种植的村后青纱帐,河床两岸肥沃的土地以及水面上的垛田,都是河底淤泥堆砌形成的,所以扎垛镇周围,这些庄子粮食的亩产一直很高。而自家是李庄独大的地主,所以从爷爷到自己,算上祖爷爷,整整四代人全部衣食无忧。

    多好的一片土地啊,想着报纸上鬼子兵对华北大地和东三省的荼毒,李崇心里暗暗发誓,自己定要竭尽全力捍卫这片土地。

    感受到夜幕降临下的水气,看着就在百米之外的四合大院以及屋后老墙倚着的老柳树,李崇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激荡,一甩马鞭,青稞马俯冲而下。

    家,就在咫尺之前!

第12章:快刀斩乱麻 1

    越来越近了,很清晰的看到瓦楞间几根枯草在晚风中抖着,马背上的李崇可以从扑面而来的风中闻到屋后老柳树的味道,甚至能感受到熏黄灯光里透露出的温暖。

    院子很大,虽是祖屋的底子,但是经过不断的被修缮扩张,整个四合的院子如今已经扩张占有一亩半的地,足足有一千平方米,光是护院的住处就有一排房间。

    两年了,自己未回来过,但此刻记忆里一张张面孔全部涌现出来,愈发的清晰,李崇终于明白“近乡情更怯”是什么意思。想着自己包里教授给自己的西洋药,这就是支撑自己迈入家门的勇气。

    青稞马似乎感觉到了主人复杂的情绪,也不作声,就小步的踱着,来到屋后的老柳树旁。

    但是并没有想象中的安静,甚至屋内隐约传出一些争吵声。

    此刻这个哺育了三代人的老屋里,充斥着火药味,圆木桌前,男女老幼全在,围在两盏油灯前泾渭分明的坐成两个阵营。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坐在一旁的藤椅上,面无表情。

    “哼,我不管,我也是亲生的,凭什么爹他把宅子洋钱全部留给老大?”

    是二叔李德义的声音,发生了什么事情?呵,争家产的狗血?屋后李崇皱着眉头。

    这时候藤椅上的奶奶慢悠悠的说道,“你们结婚时已经出了钱,购置了房子,扎垛镇周围,结婚就算分家,这是规矩!”

    “哪门子规矩?”二爷扯着大嗓门,余音绕梁。李崇清楚自己这位二爷的德行,难听一点就是“二流子”,殷实的大家族里都不缺少这样的角色。

    当初和自己父亲一起,两兄弟去镇上读书,这位二叔在镇上的学堂书没读多少,但是洋钱没少花。父亲买书吃饭的钱加起来也不足二叔花钱的零头。

    农村里,都是老大先结婚,但是自己这位二叔却打破了这个规矩。规矩在既成的现实面前不值得一提,当二叔领着一个大肚子女子回家的时候,爷爷李钱塘也只能给钱让其成家。

    李崇理解二叔争家产的心思,在香港,争巨额遗产的案子可是经常见于报端。但是理解不代表愿意,在内地,长兄是绝对的继承人,这就是规矩。为什么内地很多家族能传承数百年,就是因为这种长子继承制保证了财富没有在一代代传承间被瓜分削弱。

    “嘭!”很熟悉的,一定是母亲只手拍在桌子上的声音。

    “怎么老二,你带着一个花里胡哨的女人进家门还想要分钱?我告诉你,父亲病了躺在床上,这个宅子就是我老大家当家,你带着一个外人过来闹,还认为我会像父亲那样剐不下脸面?”

    自己的父亲,性格和气,甚至有些迂,舍不下脸面对自己的亲弟弟说什么,他能把爷爷留下来的百亩良田经营的很好,但对于二叔不时的打秋风,在冬至的祭祖后把青铜香炉烛台顺手牵走等等这些,常常叹息一声便不再说什么,而这恶人只能母亲来做。

    “哎呦,可不得了嘞,堂堂百年传承的李庄李家,现在就是一个农妇当家么。”二叔旁边,翻看着自己鲜艳红指甲的女人阴阳怪气的说道,尤其在“农妇”二字上咬字很重。

    母亲年轻时也是隔壁水庄大户人家的女儿,芳华的年纪之后那些靓丽的衣服被母亲一件一件收进了箱子。岁月的打磨让母亲的穿着越发的朴素,贴近了自然。

    “哼!”屋后的李崇,听着家里的闹剧,一声冷笑,然后踏步。

    大黑和二黑趴在厅堂里,耳朵和眼皮耷拉着,一动也不动。

    这一刻听到这声冷笑,两只黑背同时直立而起,朝着外面眼珠滴溜溜的转。顿了刹那,两只黑背欢快的叫着跑出大堂,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大黑和二黑突然的举动让桌子上剑拔弩张的众人摸不着头脑。

    “哈哈哈,想不到是你们俩第一个出来迎接的我啊!”李崇刚走到大门前,就感觉两只黑影蹿了出来,围着自己直打转。李崇蹲下来一把抱住二黑的脖子,揉捏毛茸茸的脸。

    听着动静,里面响起开门声。

    “大少爷!是大少爷回来了!我的菩萨呀,真的是大少爷你呀!”

    “小同叔,两年不见了。”小同是自家的老家人老同叔的儿子,老同叔在爷爷那个时候就在自己家做事情了,婆娘都是自家帮着找的,现在上了年纪,如今逐渐由他的儿子小同接过了担子。

    “前两天电报拍来,老爷夫人还在念叨呢。”小同叔脸上洋溢着喜悦,但是想起大堂内的局面,喜悦很快散去。

    这个时候,大院里出来了几个举着火把的护院,都是熟悉的老面孔,自然认得两年没回家的李崇,嘘寒问暖,这门房里顿时热闹起来。当然里面主屋大堂里此刻发生的事情这些护院都知道,但是这是主家的事情,他们没有任何话语权。

    “小同叔,我先进里,不用说了,我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个时候,屋子里的人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母亲陈月英听到下面女工的禀报,也不管桌上一团的糟心事,匆匆忙忙赶了出来。

    李崇走到主屋门廊上时,正好和母亲陈月英迎面碰上。

    李崇把皮包往墙角一放,咧嘴笑了,心中的一声呼唤不自主的涌到喉咙:“娘!”

    “小虎啊,回来了!”母亲陈月英上前拉着李崇的手,叫着李崇的小名儿,看着李崇的胳膊腿儿,结结实实的,这才留下喜悦的泪水,两年不见了,自己只能到大儿子的胸口了,李崇伸手擦去母亲脸上的泪。

    “德润,德润,是小虎回来了!”感受着李崇掌心的温度,陈月英真切的知道自己的大儿子回来了。

    “娘,我们进屋吧,我从香港带了西洋药回来,能够治好爷爷的病!”

    进入屋内。

    “爹,我回来了。”

    “大哥。”父亲后面,二弟志新、三妹元秀从凳上一跃而下,一左一右抱住李崇。

    李崇蹲下身子,“有没有想大哥?”

    “想!”童音清脆,声音仿佛直达心底。

    藤椅上的奶奶一直沉着看不到表情的脸这时候浮现出笑意。

    二叔没说什么,旁边他带着的女人倒是蓦然的开口了。

    “鬼喊鬼叫的,我们又没聋,不就是回来个人么?”

    李崇拉住要上前的母亲,大步一跨,站到二爷带来的女人面前,没有做声,灼灼的眼光像两把尖刀,刺得女人感觉自己缩小了一半。

    凸颧骨,薄嘴唇,涂着红指甲的女人感觉自己被曝在烈日之下,心中惶惶,也感觉自己刚才过于得意了,把在家中惯常拿捏男人的心气儿带到了这儿,毕竟这里不是自己的主场。

    “小虎,这是你......”板凳上的二叔正要圆场。

    李崇转眼看着二叔李德义,“二叔,这个主屋从太爷爷到爷爷,再到我父亲,挨个儿顺承下来,是有规矩的!什么时候随便带一个女人也能跨过这间屋子的门槛?”

    ps:说一说本书的主角和主战场设定吧,主角不是穿越者,没有开金手指,所以一切的决定都是根据时事的发展作出判断。不会出现那种主角知道鬼子兵要往哪里人,然后就在哪设伏,再上去乱砍一通的毒点,感觉那样写读起来爽但是前人已经做过了,再那样写就全是模仿了。我想要去尽力的塑造一个显得真实的形象,塑造一些显得真实起伏的故事。前面这些对于扎垛、对于李庄这些地点的描述,费了一些笔墨,或许会问既然是抗日烽火文,怎么还没进入战争的主线啊?目前的这些呢,都是对主战场的铺垫而已,台子快搭好了,好戏也即将开场!(说明放在正文这里,是因为pc端“作者的话”貌似显示不出来了,没有凑字数啊,正文我统计了,有两千三百多字的emmm...且日常双更)

第13章:快刀斩乱麻 2

    就自己知道的二叔这德性,这女人不知道又是从镇子或城里搭食的相好,定是连个名分都没有。二叔这个人,似乎胳膊肘天生往外长。放着老婆孩子安稳日子不过,隔三差五就掏钱往外跑,找个女人花天酒地。有时老婆孩子没得照应,只能来到主家。

    当年二叔结婚的时候,虽然没分田,但是爷爷在河西选了一块高地,修了七架梁的瓦房带平房,足足有七分地,达到祖屋规模的一半。家具物事儿全部置办齐活,还让他带走了两箱的大洋钱儿。这些足足够天天鱼肉一生的洋钱,在二叔结婚后的一年没到就被挥霍一空。

    这次二叔带来的这女人,李崇看着就没有好感,刻薄的面相,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

    原本二叔还有种被小辈看着,脸皮上抹不开的感觉,但是被李崇这么毫不客气的话一冲,脸皮胀着硬声说道,“你这孩子,我是你二叔,大人的事情不烦你用心。”

    “长辈若没有长辈的样子,小一辈的人都会看不起。这个家我是大长孙,有我的一言之地。只要还在这一亩半的地上,就是长房说了算!外面举火把的,告诉我你们应该听谁的!”

    掷地有声,同时一种无形凌厉的压迫气息从李崇身上散开。在香港跟着师傅招允学拳,尤其是在西营盘与石塘咀间打拼势力磨练出的铁血,不自觉的就在举手投足间带上了这种说一不二的威势。

    “大老爷!大少爷!”小同叔在外面带着一众护院高声喊道。同时心里感叹,还是大少爷回来好啊,大少爷从小就有主见,要做一件事情就是说一不二。

    相比之下,同样是读书,大老爷的性子太软,一些话说不出,一些决定也犹犹豫豫。这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不然总给二老爷这样闹下去是个什么道理?当然,跟着这样的老爷,自己这些下人们还是很好过的。

    二叔的脸色很不好看,阴沉着冷笑说,“呵,在外面喝了洋墨水,怎么,就想教训你二叔了?我可是你二叔!”

    “所以说这是家族是内部的事情,在这之前,一些乱七八糟的人先清出去!这张桌子不是什么都可以上桌的!我此行回来,带来了西洋药,能治好爷爷的病,不想一回来,爷爷还没见老祖宗,二叔你就想争家产!这事情待会再说,现在我去屋内给爷爷用药。”李崇说着走到女人面前,“嘘~”一个口哨声,大黑和二黑两只狗兴冲冲的蹿到李崇脚旁边,随时等候指令。

    “在此之前先把这什么身份也不是的女人给我丢出去,碍眼!”话音落下,两只黑背直接一跃而上。

    “啪嗒!”一声,直接把二叔带来的女人从椅子上拖了下来。

    “啊呀!”薄嘴唇红指甲的女人被大黑二黑撕扯着衣角,惊恐的大声大叫。

    “你!”二叔一怒而起,当着自己的面,放狗咬自己的相好,自己的脸面被摁在地上使劲的摩擦啊!抬腿就是要向两只狗狠狠踢去。

    大黑二黑反应灵活,跳到了一旁。

    薄嘴唇红指甲的女人泼劲也上来了,也不顾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把衣服一扯露出一大片的雪白,头发一揉,当下就开始嚎起来。

    奶奶脸上的皱纹愈发深刻,父亲碍着读书人的面子转过头。

    “你这是做什么,小孩子都在,把衣服穿好。”显然女人这一出也出乎了二叔的意料,二叔上前的时候,这女人边哭嚷着“你们一家都欺负我!”边伸手一抓,挠了二叔一个花脸。

    “啪!”一个大嘴巴子下去,吃了亏的二叔大骂道,“臭娘们,给脸不要脸!”

    两人一唱一和,当下就在这祖屋的大堂内上演了一场大戏。

    李崇嘴角一勾,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一幕,“二位是不是以为这样能把爷爷吵醒?还是说我父亲会抹不开面子,让二位敲一笔钱了结此事?没用的,在外面很多人教了我一句道理: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就别吵吵!”

    地上,扭打一团的二叔和女人抬头愕然。

    李崇往前走了两步,低头看着衣衫不整的女人,眼中露出寒意,头没抬喊道,“顺生,恒生。”

    “大少爷。”两个护院走了进来。顺生和恒生是两兄弟,是佃户老阿发家的,老阿发他婆娘能生,前前后后生了七个,顺生和恒生是最后一胎双胞胎,七张口没法养活了,就打小送到自家,两兄弟差不多是和李崇一起长大的,对李崇也是绝对的信服。

    李崇指着女人,往外招了招手,“烦人,扔出去!”

    两兄弟只听李崇的话,伸手就要架着地上的女人往外拖。

    “你们敢!”二叔站起朝着两兄弟呵斥。两兄弟充耳不闻,上手就拉着哭天抢地的女人胳膊,直往门外拖。

    李崇转头盯着二叔,“这个家,这块地上,现在只能是我爹和我做主!”

    李德义还想说什么,话都到嘴边了,但就感觉自己被一只老虎盯上,心里一阵发寒,硬是咽了下去。

    “顺生恒生,这女人要是敢在大门前号丧?”

    “放心,大少爷,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玩蚂蚱么,叫的越欢的最先被我们摁到水沟里。”

    薄嘴唇红指甲的女人这才明白,泼是比不过狠的。

    大堂内所有发生的这一切,说闹心也闹心,但在李崇的干预下,收尾的也很快。自己回来就遇到的这些狗血事,爷爷病重在床,哪有心情去调解?任你又哭又闹,还不如一刀斩下去,利索的很!父亲顾及兄弟情,可是二叔带着一个连名分都没有的野女人就上门哭闹,还值得给他脸面么?

    李德润看着大堂里,说一不二高大身形的儿子,两年了没见,一回来大儿子给自己的感觉已经天翻地覆。

    以前大儿子就很有主见,想做的事情谁也拦不住。去香港这件事情,家里都不支持,自己这大儿子还是自己收拾包裹,头也不回的上了船。现在这种果断之中,充满了说一不二的强势。站在屋子里,就像一根标枪,锋芒十足。

    老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大儿子离家两年,李德润感觉自己甚至要重新认识一下了。李德润作为传统的地主读书人,大儿子身上带着的这种杀伐果断的性质自己只有在书中见过。而书上这些人,无一不是枭雄。

    李德润从来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能给自己这种感觉,这两年的时间里,孤身远在自己完全没有概念的地方,大儿子究竟经历了什么,让一个人从内而外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第14章:父子夜话 1

    “出去了两年,长大了啊!”李德润心中有种说不出来复杂的感觉。

    “奶奶,孙儿回来了,我给爷爷带来了西洋的救命药。”站在奶奶面前,李崇郑重的给奶奶行了一个跪礼。在香港两年,除了拜师的时候,李崇就没有给任何人跪过。

    “孩子,这个家要好好接住啊!”经老二这一闹,老太也算是看透了。至于老伴呢,人过到七十的年纪,该享的福也享了。至于大孙子说的西洋药,老太此刻心里没有抱多少希望,请了十来个郎中了,钱没少花,但是老头子仍然迷糊着。

    李崇打开包裹,巴掌大的小盒子跳入眼帘,林婉如送给自己的礼物,路上倒是忘记打开看了。

    先塞到一旁,伸手从里面拿出包裹严实的针筒和药剂,透明的液体承载着生命的希望,在黄色的灯光下闪烁着金黄的光泽。

    “小虎,这里面装的就是西洋药,能治好咱老爷的病?”母亲陈月英有些难以相信,跟自己尾指一样细的小瓶子,里面的透明跟水一样的液体就能救命?

    那么多老郎中,开的方子熬成让人感觉实甸甸的一碗药,那么多碗喝下去都不见得好,就这一小指的液体就能救了老爷的病?

    “娘,您放心,这个叫做抗生素。爷爷的病我问了香港的西洋医生,我亲眼看到西洋医生治好了同样的病!香港可不像我们这里,大医院,比我们这宅子还要大的医院,里面全是穿着白大褂的西洋医生。”

    “大孙子,洋大夫也能诊咋们的病?”

    “当然了,诊病都是都是一个理,洋大夫有机器,哪儿疼就治哪儿,又快又准。奶奶,你就放心吧,爷爷的病用这个药肯定能治好。”

    “那可太好了!”母亲陈月英搀着奶奶从藤椅上费力的站起,听到李崇肯定的语气,父亲也重新充起希望,起身把主屋厢房的门推开,扑鼻而来的一股中药味道。

    “老头子,你看你多福气啊,大孙子多孝顺啊,知道你病倒了,特地大老远的从香港带回来了西洋药。”奶奶走到爷爷的病床前,凑着爷爷的耳朵前说道。

    李崇拿着针管和药剂跟着进来,看着卧在床上的爷爷双眼闭着,身上的布衣贴着脊梁骨,露出的手背除了暴露的筋就剩下了一块老皮覆盖着,对于奶奶的声音除了喘着粗气没有任何的反应。

    心里很酸,想着自己上船离家之前,爷爷还杵着拐杖,还真怒气阻止自己离家。现在自己回来了,爷爷却躺在床上,连睁眼看自己都做不出来。

    “你爷爷躺在床上有大十来天了,三天前开始睁不开眼,头发烧说不出来话。”奶奶握着爷爷的手,声音里的情感很难明说,少来夫妻老来伴,携手走过了半个世纪,而今要面临分离的结局。

    没有说什么,收敛了心神,李崇立即把针管刺进玻璃瓶内,透明的液体被吸进针筒之内。

    动作很小心,全家人的眼睛盯着李崇手里的针管,神色紧张,仿佛这一道透明液体就是老爷的生命。

    李崇推着活塞往前,挤掉空气,针尖冒出一点点液体。针尖闪着寒光,让人经不住心跳发凉。

    用尖尖的针头刺破皮肤,想想就疼,这种治病是众人从未感受过的。

    “娘,多拿盏油灯到床头,我好看的清楚一点。奶奶,把爷爷的袖子卷到胳膊肘,再握着爷爷的拳头,握成拳头状。”

    母亲和二弟志新、三妹元秀,三个人捧着三盏油灯,映照得床头一片明亮。爷爷虽然火气大睁不开眼,但是光照之下,眼皮里有动静。

    老年人青筋都很凸出,李崇一针扎准静脉,推着活塞把抗生素注入到爷爷的体内。

    “奶奶你松手罢。”活塞推到底,拔出针头摁住,李崇的旁边,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和二弟三妹,二叔在后面伸着脖子,众人的眼睛,不眨的看着针管刺入肌皮肤,注进透明液体。

    这个治疗方式对屋里所有人的认知是颠覆性的,生病就熬药喝是农村里人的常识,没有钱就去硬扛。而现在目睹这种打针治疗,拔针带出血丝的方式直接的让心跳不已。

    “夜深了,睡觉罢,一觉醒来爷爷的病就能好转了。”李崇终于缓了一口气,站起身子,把针头拔下扳弯防止误伤。至于效果,李崇没怎么担心,农村里的人几乎一辈子没去过洋医院,没打过抗生素,所以第一次用药效果会非常明显。

    众人退出厢房,骑了一下午马的李崇此刻涌现出一股疲惫感。在圆桌的长凳上坐下,“顺生,到屋后的老柳树旁替我把马牵回来,弄点好嚼头给它,我这从兴化赶回来,它是出了大力的。”

    母亲陈月英看着李崇,眼里满是笑意,大儿子出息了,长大了,但那还是自己的儿子。

    “小虎,急着赶回来累坏了吧。让下面人给你下碗面条,娘去给你收拾房间。你那屋子两年没睡过人,娘去把被褥换成新的。”

    在桌子上和父亲说着话,父子俩两年不曾见面,此刻当着油灯,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父亲接受的教育是末朝的那老一套,理家治人规规矩矩,如果皇庭上还有主子,那说不定也能考一个秀才,冲一冲举人。自从接过爷爷的担子当了地主老爷,管理起百亩和依靠着自家吃饭的佃户,虽然没让家族粮仓里的余粮增添,但是也没发生一起佃户闹腾的事情。父亲以儒家的“和”治人,对佃农并不苛刻,良田肥沃亩产不少,父亲收租只抽六成,还负责修补提供农具,比起邻村的一些地主,就是一位“好好老爷”,很多邻村的佃农很是羡慕李庄的佃农。

    不出任何意外,和父亲的交谈里,知道了自己离家的这两年,老家的日子还是一成不变。这里的农人,是安稳的,种着主家的田,吃的饱肚子。但对于李崇而言,家乡的这种一成不变就像是一潭死水,自己才选择外出见识更广阔的世界。

    “咦,老二人呢?”母亲端上热腾腾的面条上桌时,二叔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踪影。

    “大夫人,二爷刚才出去了。”作为院里管事情的,小同叔清楚这大院里的一举一动。

    “嘿?我让下人带了他的份儿。”

    “那我就多吃一点嘛,两年没尝过家里的鱼汤面了,怀念的很啦!”李崇吸了一口汤,感叹道。然后呼哧呼哧的吃着面条,二弟三妹跟着后面高兴的沾光。

第15章:父子夜话 2

    父母亲就坐在桌子旁,看着三个孩子埋头吃饭,“呲溜”的声音,母亲陈月英听着心里很满足,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坐在桌上,这就够了。大儿子在外面飘荡了两年。那些日子里陈月英每半个月都差人去镇上的电报局去看看有没有大儿子的电报。

    要是没有,这接下来的半个月就要提心吊胆的度过。每次收到,陈月英都会把电报贴在胸口捂热。

    “饱了么?”母亲陈月英看着李崇吃净一大海碗,速度很快,眼底闪烁着心疼。好好的一个大家少爷,怎么出去了两年吃饭就狼吞虎咽了,这在外面是受了怎样的苦?

    “再不饱可不成饭桶了么?这一大碗入肚舒服啊。”李崇拍拍肚皮,“好味道啊,我在香港吃着当地的云吞面,心里想的还是家里的这一口啊。”

    母亲笑着站起,“我去给你爷俩倒茶,我们一家人好好说说话儿。”

    接过下人递来的毛巾擦了擦嘴,李崇从皮包里拿出一沓报纸递给父亲,“爹,这是我在外面买的报纸,您看看。”

    坐船的这两天,李崇没有闲着,一直通过《东方快报》等报纸关注着宛平战事的时情。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日军侵略宛平是要扼住平汉铁路的咽喉,卡住了这个咽喉,北平不攻自破,而天津也沦为孤岛,进而整个华北地区就都将被日军收入囊中。

    很多青年学生义愤填膺,因为这就像东三省一样,是**裸的侵略。

    但是李崇有着更深刻的危机感,拿下华北,就能填饱日军的胃口吗?

    如果把北平看做中国这个国家文化中心的代表,站在日军的立场,既然已经做出侵略一个国家的举动,面对幅员极其辽阔的中国,想要“蛇吞象”,接下来肯定是要摧毁这个国家的经济中心以及政治中心。

    而经济和政治这两个中心,都在长江三角洲地带,虽然自己的家乡在地图上往北凸,离两座城市都有一段距离,但对于配有摩托装甲和飞机的日本兵而言,战火离这片土地已然不远!

    所以李崇必须让家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自己一路带着报纸就是要让父亲明白天下在巨变,父亲是读书人,书房里那些史书所讲的道理他一定明白。当年,东三省被日本人强占的时候,就连仍然信仰末朝皇帝的秀才爷爷也阴沉着脸发了一天的怒火。

    乱世已经来了,这场浩劫过后能活下来的有多少?李崇不知道,但是自己一定要尽最大可能先给自己最亲的人谋一条生路,至于这片故土,李崇心中已经隐隐有了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之前,首先不能让家人成为自己的软肋。

    “崇儿,外面的情势已经这般了么?真是不出门不晓天下事啊!”良久,李德润放下报纸,眼中全是难以置信的震惊。

    “比想象中还要严重,万一日本人打到上海南京,我们这里肯定跑不了。虽然我们和两座城市远,还隔着一条长江,但是历史上兴化太湖一带就是历朝历代的产粮地,如今也是如此。日本人无论是打到上海,还是首府南京,都不会忽视了这里的粮仓。”

    李崇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到那个时候,枪子儿可不长眼,留在这里只能让人宰割。父亲你也知道1894年日本兵在旅顺的屠杀吧,4天4夜的大屠杀,两万多人的大城市最后就剩下了36人。历史已经告诫我们日本兵狼子野心,凶残毫无人性,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老话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李崇从来都不怀疑日军的残忍,“所以希望父亲能早做打算,给家里人备一条后路。”

    同时李崇并没有提出让家人跟自己去香港,因为自己接下来并没打算回香港。国难当头,自己窝在一隅之地作甚?何况李崇根本就不认为一旦战争全面展开,香港那一点点英军能够挡住日军的兵锋。

    坐在一旁的母亲陈月英都被爷俩讨论的事情打懵了,根本就不是自己预想中的一家人谈谈彼此的谈话,自己还想着了解这两年大儿子都做了些什么?怎么就拐到日本兵身上去了,两万多人被杀,这太吓人了?还要准备后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

    “大哥,日本兵是什么东西啊?”凳子上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大人讲话的三妹元秀迷惑的问道。二弟志新吃完面条后已经走神了,眼睛一直盯着大哥皮包上的针筒发呆。

    “日本兵啊,不是东西,是倭鬼,他们比芦苇荡里吃小孩的水鬼还要可恨!”

    李庄后面有大片的芦苇荡,苍苍茫茫的,大人为了吓唬小孩别去芦苇荡里面玩捉迷藏,通常会恐吓小孩芦苇荡下面的水里有吃人的水鬼,不停的思想灌输下,特别在晚上,水鬼在小孩的心里形成难以抹去的阴影。

    李德润虽然平日行事有些迂,但是也知道大儿子出门在外,看到的听到的,要比自己多的多,不会一回来就拿这种要命的事情来开玩笑。而且报纸上白纸黑字照片全有,正像大儿子所说的,等日本人打到家门口,再想逃命,那就晚了。

    但是,这个家并不是只有这五口人。李家和李庄已经联系在一起,这个庄子七成的佃户靠着自家吃饭,同时土地是带不走的,李家离开了李庄,除了箱子里的洋钱,那就什么也不是了!

    而且,李德润自己心底,也抗拒着拖家带口离开故土。这是自己的根,大半辈子过活的地方。几代人打拼,才有了百亩良田的产业,要放下,舍不得。

    “崇儿,按照报纸上说,日本人现在连北平都没有打下来,离我们这儿还有千里之遥,从华北到南京上海足足千里的纵深,**那么多守土的将士,难道我们这些小民要先背井离乡,当无根浮萍?”

    李德润不愿意背井离乡,而且也慢慢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了思维,觉得大儿子有些危言耸听了。南京上海自己虽然没去过,但也知道那一个是首府,一个有着租界,两座城市重兵把守。尤其是南京城,那么多大官,天塌了有那么多高个子顶着。

    李崇摩挲着茶杯,父亲的反应在预料之中。说实话,就是要搬家,李崇心中也没有理想地,所以这需要一家人坐在一起从长计议。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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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弹道介绍:
1937年底,日军占领南京前夕,黄埔军校西迁四川。一个普通的地主家少年背起行囊,毅然离开平静的港大,投笔从戎、加入黄埔军校,在那个跌宕起伏的烽火岁月,为家乡和民族的解放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大弹道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弹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弹道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