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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败家子全文阅读

作者:尹三问     唐朝败家子txt下载     唐朝败家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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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尴尬的败家子

    水流很湍急,谢逸很狼狈。

    第n次呛水之后,谢逸再也顾不上形象,完美的自由泳改成了狗刨。

    粉红色的背包就在不远处,眼看着就要抓到时,一个浪头猛地拍过来,河水再次灌入口鼻,让人喘不过气来。

    算了,小命比泡妞重要。

    无奈之下,谢逸只得知难而退,挣扎着想要游回岸边。来时容易回去难,关键时刻,腿却莫名其妙地抽筋了,眼看着又一个浪头猛地打过来,根本来不及反应,整个人便有些蒙圈了。

    不会就这么悲剧了吧?随波沉浮中,谢逸心里泛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念头一闪而过,谢逸只觉得晕晕乎乎,眼前似有亮光闪烁,意识渐渐变得有些模糊了。

    恍惚之中,水流似乎平缓了很多,有艘木船正匆匆而来;远处的岸上则是人头攒动,似有一个女子大声呼喊。

    有救了,谢逸张嘴一笑,河水再次涌入口鼻,呛得人喘不过气来……

    模模糊糊,谢逸好像看到很多人指指点点,唉声叹气,耳边还有个女子的哭声。

    ……

    谢逸醒了,映入眼帘的是木椽青瓦的屋顶,斑驳的土墙上有个小木窗,透过些许微弱的光线。低矮的床榻前,一个眼睛红肿的年轻女子正默默垂泪,怀中还抱着个幼小女童。

    什么情况?

    谢逸只觉莫名其妙,尤其是无意间瞧见锈迹斑驳的铜镜里的倒映后,整个人完全不好了。

    倒映中的脸庞年轻俊朗,却异常陌生,陌生到自己完全不认识。

    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身在何处?眼前这两个女子又是何人?一连串的问号浮上心头,谢逸彻底懵了。

    他清楚地记得,河里水流湍急,一个浪头打过来,自己险些溺水,好在有船只赶来营救。可是……再被人救上岸,怎地就换了张脸,换了副皮囊?

    穿越了!

    当许多本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钻进脑海时,谢逸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个荒诞却又真实的事实。

    不知道是怎样的机缘,怎样玄奥的科学原理,自己溺水身亡,灵魂竟莫名其妙地穿越时空,然后借尸还魂在一个古代少年身上。

    唉!这回是显摆过头了,泡妹子的代价有点大啊!

    曾经的他是一名年轻医生,参加医院西部山区义诊志愿者活动,与同行的一位美女医生聊得不错,大有更进一步的可能。

    某日巡诊返回时,途中经过一条河,过小木桥时,美女医生的背包不慎落水,谢逸仗着水性不错,当仁不让下水捞取。

    结果悲剧了,背包没捞到,美女未上手,却成功加入穿越者大军。

    唉,悔之晚矣啊!

    穿越这种事好像都是有来无回,印象里很少有人再穿回去,心存侥幸没有多大意义。

    说好听点,既来之,则安之;说不好听的,哪怕心中有再多不情愿,也得认命。福兮祸所依嘛,不见得一定是坏事。

    作为穿越者,最为关心的无疑是年代和时间,谢逸脑海中很快有了答案——大唐贞观十年。

    怎么说呢?

    穿越很悲催,但穿到大唐,没有穿到烽火战乱,民不聊生的乱世,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大唐,可谓华夏历史上最鼎盛的王朝,汉唐盛世可不是吹的;“贞观”这个年号也很熟悉,唐太宗李世民嘛!

    众所周知,贞观之治是历史上少有的治世,唐(太)宗之名如雷贯耳。生活在这个年代,太平安定,丰衣足食应该不成问题吧?

    至于贞观十年意味着什么,谢逸并无深刻印象。大抵是国丧隆重,天下皆知,脑中原本的记忆很快反馈出一个信号——长孙皇后崩逝,举国哀悼。

    五个月前,也就是贞观十年六月,与李世民伉俪情深的一代贤后长孙氏崩于立政殿。半个月前,刚刚葬入昭陵。

    这与自己有关系吗?至少现在没有。

    谢逸更为关心自己的处境,很巧合自己如今也叫谢逸,今年十七岁,家住陈州淮阳城,家中排行第三,人称谢三郎。

    谢家原本殷实富足,家业兴旺,奈何这些年却厄运连连。先是长子谢进早逝,次子谢迁又染病不起,两年后撒手人寰;老三谢逸成了独苗,成为谢家全部的指望,自然备受重视和疼爱。

    疼爱与溺爱只有一字之差,一旦过界便一发不可收拾,后果严重。

    由于过分宠溺,谢逸小小年纪便骄奢淫逸,成为败家的纨绔子弟。老谢夫妇见状痛心疾首,奈何管教无果,为了谢家香火与家业传承计,亲力亲为努力一番,又生了一胎。

    原本希望老来得子的,可惜偏生是个女儿,谢母因是高龄产妇,难产而亡。家人多亡,子嗣不成器,老谢深受打击,继而病倒,数月之后便抱憾而终。

    偌大的家业便落到了十几岁的谢逸手中,失去了管束,谢逸越发的不知天高地厚,成了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牵鹰走马,吃喝玩乐样样不少,若非年纪尚小,热孝在身,想必青楼楚馆也少不了他的身影。

    避过嫖,却逃不过赌,在某些人刻意诱导下,谢逸渐渐嗜赌。有弈棋、赛马之类的文斗,也曾出入赌坊用赌具作扑。

    老话说十赌九输,一点不假,一两年多下来,谢家原本丰厚的家资被谢逸输个精光,数十亩地也拱手他人,只剩下一座老宅。

    按理说到了这份上,谢逸要是及时改过自新,也能勉强度日,甚至重振家业。奈何败家子属性已经深入骨髓,加之赌徒心理作祟,仍旧心痒难耐。

    前日晨起,谢逸自觉夜里梦境乃是吉兆,拿上家中仅存的余钱,便又进了赌坊。很凑巧,恰好遇到一群淮阳本地纨绔,也都是素日的老对手,几番言语相激,谢逸受不得刺激,加之为快速回本,便玩起了大手笔。

    犯了心浮气躁的赌场大忌,想赢本就很难,加之对方一群人大有合伙算计他的意思,背地里还有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不消一会,谢逸便输得精光,在旁人的忽悠和激将下,冲动的败家子为求翻盘,仅剩下一座老宅便被押了出去。等到了晌午时分,便彻底易主了。

    出了赌坊,身无分文的败家子失落异常。也不知道是觉得愧对父母先祖,还是忧心往后生活无以为继,一时想不开,竟然投湖了。幸好有船夫及时发现,加之有个穿越客借尸还魂,这才“幸而未死”。

    面对这个状况,谢逸哭笑不得。莫名其妙来到大唐,偏偏还成了个败家子,而且还是刚刚输光家业,极度落魄的情况下。

    好尴尬的窘境啊,唉!

    ……

    感慨一声,谢逸才发现这个家里不止自己一个人。

    目光落到身旁一大一小两个女子身上,一时没搞清楚的谢逸有些发憷,难道是自己的老婆孩子?

    谢逸转头瞧着榻边抽噎的年轻女子,也就十**岁的年纪,容貌出挑,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一头青丝如云。

    虽不施脂粉,只着荆钗布裙,却难掩其温婉清丽,以及那玲珑曼妙的身姿,俨然是个姿容上佳的女子。

    大抵太过操劳之故,身体略纤瘦,看起来有些疲惫憔悴。若得休息温补,再薄施脂粉,绝对是个娇柔明媚,楚楚动人的美人儿。

    至于她怀中的小女孩,三四岁的样子,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脸蛋通红,看起来很是可爱。只是看着有些瘦弱,还有几分营养不良的感觉。

    两人看着像是一对母女,虽说这一世的自己才十七岁,但古人这个年纪成婚当爹算不上奇怪。

    定了定心神,在记忆里好好搜寻一番,谢逸才松了口气,差点忘记谢家还有个年幼的妹妹小蛮,尚不足四岁。至于年轻女子,却不是媳妇,而是自家嫂子。

    此女姓杜,几年前随母亲逃荒来了陈州淮阳,其母病重身亡后,上演了一出卖身葬母的苦情剧。

    谢母见杜氏容貌清丽,知书达理,便花钱厚葬其母,将杜氏带回家。初时为侍女,后来听信一道士之言,让其嫁与病重的谢二郎冲喜。

    那几日败家子谢三郎与狐朋狗友外出,并不在家,具体情况不大清楚。待回家时,二哥谢迁已经病故,见到灵前披麻戴孝的杜氏,谢逸便顺口称作“嫂子”,直到现在。

    不得不说,谢二郎没福气啊,如花似玉的媳妇守不住,早早一命呜呼了。

    谢家父母也有点不人道,让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嫁个病秧子,美其名曰冲喜,结果呢?不是害人嘛!

    貌美如花的杜氏就这么守寡了,着实可惜啊!谢逸看在眼里,只觉得暴殄天物!

    爹娘也真是的,既然看中了这个儿媳妇,明知老二身体不好,就该考虑下身体康健的谢三郎嘛,真是的!

    不过,而今似乎也不晚。

    如花似玉的寡嫂和年轻俊朗的小叔子独处,难免让人想入非非啊!

    过去应该没什么,败家子纵然有贼心,但没贼胆。不得不说,在守孝方面,败家子谢三郎还是很守规矩的,青楼楚馆都不敢进的人,家里面自也不敢胡来。

    模糊的印象里,败家子对这个嫂子有起码的尊敬,却算不上厚待。每日在外吃喝玩乐,根本不管家中境况。

    好在杜氏勤俭持家,不离不弃,除了照顾败家子谢逸,还默默养育年幼的小姑子。日子过得辛苦,也没少受委屈,乡邻看在眼里,多有好评称赞。

    然而此时此刻,这个如花似玉,贤良淑惠的嫂子看着发呆的谢逸,正哭的梨花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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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百宝袋里的图画

    “三郎,纵然赌钱输了,也莫要想不开啊,你要有个三长两短,我与小蛮怎么活呢?又如何向父母在天之灵交代呢?”

    如花似玉的杜氏坐在榻边,哭得梨花带雨,伤心至极。看得出来,自打谢逸出事,她是打心眼里忧心。

    “嫂子,你哭是因为担心我?”谢逸沉默许久,终于说出在大唐的第一句话。

    杜氏一脸真诚,抽噎道:“是啊,你投湖昏迷不醒,我好生害怕;你醒了却又呆呆不说话,我担心……”

    真挚关心,发自肺腑,真是个好嫂子啊!

    谢逸柔声道:“我没事了,你莫要再担心了。”

    “那就好!三郎,以后莫要再做傻事…也莫要再去赌了……”说话间,杜氏小心翼翼,仿佛是冒着极大的风险温言规劝。

    看来以前的谢三郎刚愎暴躁,肯定听不得劝,甚至还发过火,否则杜氏何至如此小心紧张呢?

    不肖的败家子啊!

    谢逸心中再次感慨,轻轻点头道:“好!”

    杜氏有些诧异,谢逸的表现与往昔迥异,片刻的错愕后,轻声道:“来,这是特意为你熬的鱼汤,喝了补补身子。”

    “嗯!”谢逸伸手接过时,一旁不满四岁的妹妹小蛮眼巴巴地看着粗瓷碗,眼中满是羡慕和期盼,小嘴似乎很馋。

    谢逸笑道:“盛一碗给小蛮,嫂子,你也喝一碗。”

    “啊,好。”杜氏慌忙点头,说道:“你先喝,我与小蛮待会再喝……”

    “嫂子骗人,锅里没有了……”童言无忌,小蛮无情地戳穿了杜氏的谎言。

    看着杜氏慌忙尴尬的神情,谢逸顿时明白过来,败家子挥霍一空,输光了家产,家里生活拮据。这条鱼还不知是杜氏如何省吃俭用才买来的,委屈了她自己和妹妹,却专门留给自己。

    这份心意,殊为难得啊!有嫂如此,夫复何求?败家子身在福中不知福,怎地不知道珍惜呢?

    谢逸道:“这样吧,我们是一家人,自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鱼汤大家一起喝。”

    杜氏还想说什么,但见到谢逸坚决的眼神,只要咽回肚里,然后“一家三口”分食鱼汤,其乐融融。

    ……

    饭后,杜氏在洗碗刷锅,小蛮在门口玩耍,谢逸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在发愁。

    刚才已经查看过家境了,老宅输掉了,新主人没有多少怜悯之情,即便谢逸重病昏迷,一家人依旧被赶了出来。理由是如果人死在那,宅邸会有晦气。

    好在谢家有一处旧日的仓房,年久失修,虽残破不堪,却也勉强能够住人,至少能暂时遮风挡雨。于是乎,“一家三口”先搬过来将就着,昏迷的谢逸全不知情,都是杜氏一手操持的。

    瞧见厅堂织机上那半匹尚未织完的绢布,谢逸不禁再度感慨,杜氏不仅漂亮贤惠,还是个勤劳的女人。这两天不仅要担心受怕,照顾自己和妹妹,竟还抽时间纺线织布,为生计忙碌。

    想想先前的败家子行径,虽说不是自己所为,但谢逸仍旧羞愧难当,有暴打自己一顿的冲动。不过想想会比较疼,更要紧的是嫂子舍不得,肯定又会伤心流泪,所以果断放弃了。

    不过以后,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养活如花似玉的嫂子和年幼的妹妹,是当然不让的责任。再让杜氏辛苦操劳,可就与败家子没什么两样了。

    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似乎不那么简单。按理说穿越者在古代不难混,抄几首诗装装逼,随便搞点小发明应该都能赚钱。

    只是装逼得有对象,否则是对牛弹琴;发明得要市场,否则压根无人识货,也卖不上价钱。都城长安兴许还有机会,淮阳这种偏僻的小地方恐怕……

    陈州淮阳是后世的哪里,谢逸不是很确定,但根据南山水北为阳的古代地理常识判断,大概是在淮北一代。

    淮北到长安有多远?在交通基本走的年代,得猴年马月才能到。况且家徒四壁,没有半文钱盘缠,还不得饿死在路上。

    算了,还是另想办法吧!

    谢逸正在头脑风暴之时,杜氏过来了,手中还提着一个……没错,就是那个该死的粉红背包。

    杜氏轻声道:“三郎啊,此为何物?张渔夫说前日你落水,手中一直牵着此物,我便带了回来。”

    谢逸呆住了,就是这玩意害自己莫名来到大唐的,它也穿越过来了?

    不对啊,自己是魂穿大唐,粉红背包却是实物……究竟该用怎样的科学原理解释,谢逸闹不明白,心情也很复杂。

    虽然闹心,但身在大唐已是不争的事实,后悔和愤怒已经全无意义,还是瞧瞧里面装了些什么吧?

    说不定会有安身立命,发家致富的好东西,只是在水里泡了许久,也不知是否有损毁。

    拉开拉链,谢逸惊讶地发现,这个背包的防水效果好的惊人,在水里泡了那么久,里面竟然没进水。

    只是……掏出来的竟然是两个玉米棒,还有几个土豆、番茄和辣椒,为什么会有这些东东呢?

    想了半天,谢逸才记起来,义诊结束时好像有老乡赠送蔬菜,号称绿色无公害,请大家尝鲜。谢逸坚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原则,没想到这小妞倒是不客气,正好今晚有的吃了。

    等等!

    谢逸正打算将番茄塞进小蛮嘴里的时候,猛然一愣,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没记错的话,这几样蔬菜好像都原产自美洲,明朝后期才传入中土,那么大唐是没有的……

    所以不能吃啊,这tm是比金子还要珍贵的种子啊,简直就是无价之宝。等来年春天种下去,便是一家独有的粮食和蔬菜。

    等过上三五年,种子足够多时大规模种植,往外贩卖,得换回来多少开元通宝啊?一瞬间,谢逸便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只是需要的时间有点长。

    不管怎样,这些东西需要好好保存,玉米晾起来,土豆放置好,辣椒和番茄籽都剥出来晾干,然后妥善收藏,尤其得防着耗子。

    这要被老鼠啃了,估计上吊的心都有了。

    还得感谢朴实的渔夫帮忙捞回背包,感谢好嫂子帮忙保管,谢逸的心情如沐春风,愉快无比。

    随后又在背包里发现了手机,还有个可利用太阳能的移动电源,很高端,然而在大唐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

    不过谢逸还是很八卦地打开手机,搜罗一遍,只有一堆嘟嘴卖萌的自拍照,并没有让人激动的私密照,小视频什么的。眼下唯一的功能,似乎是当镜子来用,审视一下自己每天有没有更帅一点。

    为什么还有一根电警/棍呢?用来防身的?

    谢逸很庆幸,好在当初自己没有用强,否则真有被小妞电晕的可能。这玩意暂时可以用作防身,只是电量有限,估计也用不了几次。

    再往下翻,则是个义诊用的医药包,里面有几支抗生素,几样常用药,注射器和酒精、棉签等物。好东西啊,在这个医疗极度落后的年代,这玩意能救命,得好好留着,以备关键时刻使用。

    杜氏和小蛮都围了过来,瞧着从未见过的东西,瞪大了眼睛,好半天才问道:“三郎,这些是什么东西?从哪来的?”

    “呃……这些是位白胡子道长,兴许是位仙翁送给我的宝贝,可得收好了。”谢逸无奈,只好先这么搪塞过去。

    简直就是个百宝袋啊,老天爷还算仁义,穿越大唐,多少有些附赠品。

    杜氏将信将疑之时,谢逸打开了背包的夹层,掉出来一个压扁的纸盒。纯外文,好像是个防晒霜,小妞果真是白富美,化妆品都用的是进口货。

    只是里面空空如也,只剩下个空盒子,没用,谢逸随手往旁边一丢。

    杜氏却好奇地捡起来,问道:“三郎,这是何物?”

    “这个啊……”

    不等谢逸解释,杜氏却惊叫一声,飞速将纸盒子扔在地上,像扔掉一块烫手山芋似得。

    怎么了?谢逸风中凌乱,顺着杜氏的目光瞧过去,瞧见盒子另一面的图案时,瞬间便明白了。为了展示防晒效果,配图是海边沙滩上,一个比基尼美女……

    大唐算是封建王朝中比较开放的,但开放程度终究有限度,这样**的图画视觉冲击确实有点大。

    这不,到现在为止,杜氏仍旧满脸通红,羞涩的说不出半句话来。

    作为一个梳着妇人发式的女子,反应是不是有点过度了?嘿嘿,女人矜持一点也好。

    杜氏脸红害羞的模样越发娇艳欲滴,只是不怎么耐看,多看两眼便有点蠢蠢欲动啊!

    谢逸瞧了瞧盒子上的图画,目光又在杜氏身上打了几个转,要是大唐的女子穿上这样的衣物……

    咳咳,别想歪了,严肃点,这分明是个不小的商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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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同炕而眠

    百宝袋终究还是空了,没能变出更多宝贝来。

    谢逸感叹一声,开始整理东西,妹妹小蛮却突然喷嚏连连。

    杜氏是个好嫂子,看到鼻涕挂唇的小姑子,急忙掏出手绢去擦拭。

    出于医生和兄长的双重身份,谢逸关切道:“小蛮,感冒……着凉了?”

    “嗯,天气冷,兴许染了风寒。”杜氏急忙道:“待会我熬些姜汤,给小蛮祛祛寒。”

    “冷,夜里…睡觉冷。”小蛮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杜氏听到后脸色一变,想要阻止却不由咳嗽连连。

    情况不对!

    谢逸蹲下,拉着妹妹的红彤彤的小手,柔声问道;“小蛮,告诉三哥,夜里很冷吗?怎么回事啊?”

    “三哥落水了,衣服湿了,冰冷然后滚烫,被子都给三哥了……嫂子和小蛮没了暖暖的厚被子。”小蛮很聪明,虽然说话断断续续,偶尔奶声奶气,却基本将事情说明白了。

    谢家如今的居所残破不堪,墙上多有透风的裂缝,本就不保暖。昨日谢逸落水,成为病号,杜氏把为数不多的被子尽量匀给谢逸,结果就有了姑嫂俩一同着凉的情况。

    谢逸心中又是一酸,杜氏果然是个善良的好女人,宁肯自己吃苦受冷,也不愿意亏待自己。

    这份恩情怎么也得报答,必须得以身相许啊,嘿嘿!

    善解人意的杜氏轻声道:“三郎莫要多心,昨日你病得厉害……没事,这匹绢布快织完了,卖掉便能换钱买被褥毯子……”

    这样的回答让谢逸更加难受了,一匹绢布,杜氏不知道要怎样辛苦,唧唧复唧唧很久才能织完。

    自己败光了家业,却让女人吃苦受累养家,压根不是人事。养家糊口,让嫂子和妹妹吃饱穿暖,是自己当然不让的责任和义务。

    眼下取暖的事情亟待解决,谢逸在室内外瞧了一会,计上心来。不就是取暖嘛,未必需要很多被褥毯子,比如……

    东屋的床榻很快被挪开了,西屋残垣断壁下的土坯和旧砖成了很好的材料,再从院子里挖点土,加上一点粉碎的秸秆和泥,便是极好的粘合剂,再找块重木板充当瓦刀……

    在杜氏和小蛮好奇的眼神中,谢逸进进出出,不过几个时辰,一座简单实用的土炕便垒成了。

    灶台就在东屋的房檐下,在墙上挖个洞,再在另一边墙外修个烟囱,总算在天黑前大功告成。

    杜氏不解地问道:“三郎,你这是做什么?”

    “嫂子,此物叫火炕,有了这东西,冬天就不冷了。”谢逸含笑回答,从湖边砍回些许枯黄的芦苇,灶台里便燃起了火焰。

    烟火带着热量从炕道里经过,很快那些湿泥巴便开始“冒烟”,渐渐开始干燥。小蛮上前拿小手一摸,兴奋道:“三哥,热的!”

    “当然是热的喽!”谢逸笑道:“睡在这上面,小蛮还冷吗?”

    “不冷!”

    杜氏上前试了试,也微笑着赞许道:“三郎,这法子真好,你从哪里学来的?”

    谢逸讪笑道:“那个白胡子仙翁教我的。”

    “白胡子仙翁?”第二次听到了这个传奇人物,杜氏瞪大了眼睛。

    谢逸笑道:“你真以为我投湖自尽?其实是仙翁点化我,给我了那个背包…包裹,不慎落入水中,我下水捞取出了意外。”

    “哦,是这样啊……”杜氏将信将疑点点头,三郎并无自尽之心比什么都重要,如果还遇上了仙翁点化,那可是极好的。还别说,从眼下的情形看,三郎似乎真是浪子回头了。

    “嫂子别管那么多了,有热炕睡,我们一家三人便可安然过冬。”谢逸少不得打个岔,糊弄过去。

    杜氏顿时神情一滞,恢复没多久的俏脸又是一片绯红,支支吾吾问道:“你是说……我们……我们三人都睡在这炕上?”

    问出这句话,杜氏的脸越发的滚烫发红,“叔嫂”同室而居,同炕而眠……

    虽说这叔嫂名分……当年之事多有误会,可已经将错就错这么些年了,如何说的明白呢?纵然能说明白,又让自己如何开口呢?

    纵然没有这一层,孤男寡女,无名无分,共居一炕也……

    可是……

    不用谢逸开口说什么,杜氏便不再多言,迫不得已而为之嘛!谢家只有巴掌大的地方,热炕只能造一处,难道把小叔子赶到外面,或者自己带着小蛮挨冻受冷?

    这座热炕就是全家人过冬的屏障,谁都离不开,否则就会有人受冷生病。所以就寝之事似乎只能将就着,谨守分寸便是了。

    可是孤男寡女,同炕而眠,想要守住分寸,难啊!

    唉!一想到谢逸那坏坏的眼神和笑意,杜氏红彤彤的脸蛋又有些发热,平静多年的心不经意间泛起些许涟漪,渐成波澜。

    ……

    谢逸也有过犹豫,要不自己别处另居?

    可是没地方啊,除此之外只有一间更加破烂不堪的厅堂,没有热炕,寒夜漫漫好不凄凉,根本熬不过去。

    何况屋子还有如花似玉的美人儿,此等艳福视而不见,退避三舍,完全不是正常男人的作风嘛!

    美人儿楚楚动人,只消多看上两点便会心猿意马,何况是睡在同一张炕上……

    只是叔嫂身份有别,父母孝期未过,不能胡来啊。这事真是个不小的考验,柳下惠可不是谁都能做的,在这一点上,谢逸自问定力或许不如以前的败家子。

    ……

    火炕上的泥巴尚未全干,所以前两个夜晚只是同室而居。两张榻被铺在屋子两边,各自就寝。

    土炕散发出的热量增加了些许暖意,黑暗之中杜氏总觉得脸上热热的,尤其是将小蛮哄睡着之后。室内只留下他们“叔嫂”略微粗重的呼吸声,仿佛都难以入眠,都有心事。

    杜氏少有的失眠了,心情很复杂,有羞涩,有难为情。至于担心,她也说不上来,万一谢逸摸了过来,自己该怎么办呢?

    担心和难为情,少不得夜难眠,可杜氏又不敢辗转反侧,深恐惊动了谢逸,或者让他心生误会。

    谢逸同样难以入眠,屋子里有个清丽佳人,有点心猿意马,想入非非毫不奇怪。可是……他莫名想起了一个典故,禽兽和禽兽不如的典故……

    唉,熬人啊!

    总而言之,这两个夜晚,谢逸和杜氏都睡得不是很好,房间里的氛围有点暧昧,也很微妙。

    第三天,火炕上的泥土干了,先铺上一层淮阳特产的芦席,再铺上被褥。纵然外面北风呼啸,冰天雪地,火炕之上也温暖无比。

    同炕比同屋更进一步,好歹之前还是分开在屋子两边的两张榻上,如今却是连在一起,在同一个平面上。

    翻个身往前滚点,两人便可能挨在一起,对于孤男寡女而言太危险。杜氏很难为情,所以有意让小蛮睡在中间,隔开自己和谢逸。

    谁曾想小丫头一上炕,便选中了左边靠墙的位置,那地方离烧火的灶口近,最为暖和。果然是个聪明,很会为兄、嫂着想的小丫头。

    如此一来,如花似玉的嫂子,年轻英俊的少年郎同炕就寝,相隔咫尺,中间毫无屏障,**,稍微有点火花便可能熊熊燃烧。

    不过眼下,在双方刻意控制下,安然无恙,暂无“火灾”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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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乌衣巷里人家

    热炕很温暖,杜氏和小蛮的风寒几乎不药而愈,谢逸的身体也完全恢复了。

    清晨醒来的时候,身体中间的某个部位高高耸起,将薄被撑起一处小山丘。

    谢逸心中感慨,上辈子就听说过,睡热炕容易上火,果不其然啊!再加上旁边还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而且只能看不能吃,这火不蹭蹭往上窜才怪。

    谢逸一偏头,发现身旁的杜氏已经不见,只剩下折叠整齐的被褥,以及犹在熟睡的妹妹小蛮。

    小丫头的睡眠出奇的好,除了三更天定点把尿之外,不哭不闹不尿床,一觉到早晨,还没有起床气。

    乖巧,体贴,懂事,惹人爱,有妹如斯,夫复何求啊!

    至于嫂子杜氏,已经不见踪影,不知道去何处忙碌了。谢逸从炕上爬起来,决定动手煮点早饭,等嫂子回来后给她个惊喜。

    可是……

    打开米缸盖子,里面空空如也,谢逸顿时傻眼了,断粮了?

    前世生在在和平富裕的年代,衣食无忧,对断粮缺食压根没有概念,但初来大唐,竟然遭遇了粮食危机。

    很可怕,很糟心,不好玩……

    可是日子还得过,总不能让家里两个女人饿肚子吧,作为当家的男人,有责任也有义务买米养家。

    不过谢逸尚未出门,杜氏便回来了,手中提着个小布袋,沉甸甸的,仿佛是粮食。

    见到谢逸,杜氏笑道:“赶早卖掉了织好的绢布,买了一斗米……只是,好像关中今年大旱欠收,官府大肆从江淮往长安运粮,所以米价也涨了少许,买的少了些……”

    呃……

    江淮乃是鱼米之乡,却因为关中旱灾而粮价上涨,真是……说什么好呢?顷刻之间,对大唐帝国都城的第一印象打个折扣。

    米价涨了,日子也就更艰难了,赚钱养家越发必要,光靠着嫂子纺线织布怎么能行?

    “嫂子,待会我出门去淮阳城里转转,看能不能找个活计,或者赚钱的门路……”

    谢逸话音落地,杜氏没有欣慰的赞誉和支持,而是义正言辞道:“三郎,莫要做这些低贱之事……”

    “低贱之事?”谢逸顿时满头黑线,很意外,杜氏怎地如此态度呢?仔细思量,古代讲究士农工商和三教九流,做工匠或是经商似乎确实上不得台面。

    只是今非昔比,谢家已经如此地步,还不放下身段岂非要饿死?杜氏之言或有道理,可是也忒惯着谢逸了,以前败家子无法无天多半与她的纵容有关系。

    谢逸哭笑不得,轻声道:“嫂子,家中境况不同以往,虽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但眼下确得先寻些赚钱糊口的门路。”

    杜氏眼睛一亮,诧问道:“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诗句吗?”

    “呃,是……”

    “是呢,以前你与二哥…郎一道读书,确能作些诗文。”不等谢逸多说,杜氏便自言自语道:“三郎,我观你与往日不同,似是变了心性,父母大人在天之灵定然欣慰,既然如此,你便在家中好好读书吧,生计之事有我。”

    “读书,考进士吗?”很熟悉的桥段,谢逸却有些傻眼,疑惑道“大唐的进士录取很少,而且考中的几乎全是高门显贵子弟,我这样籍籍无名,没有门路的寒门小子哪里有机会?”

    “三郎,今早我在集市听人说,新任的陈州刺史是当朝国公,地位显赫……你好好读书,若得写出好诗文,可去刺史府行卷投诗。”

    杜氏悠悠道:“至于门第,你怕什么?谢家出身陈郡谢氏,当年也是乌衣巷里人家,何来寒门之说?”

    陈郡谢氏!

    好牛逼的感觉,好像听说过,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直到杜氏取来谢家族谱,谢逸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忘了祖宗,实在不应该啊!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谢逸第一反应便是这首诗,其中的王、谢便是东晋时最厉害高门显贵,世家门阀。

    王家是王导、王敦家族,书法超一流的王羲之父子便属于这一家族;谢则是谢安、谢玄家族。

    至于渊源,要从三百多年前说起,东晋太元年间,前秦皇帝苻坚率大军南下。偏安江岸的东晋王朝大为震动,谢安、谢玄叔侄临危受命,迎战敌军。

    公元382年,谢玄率八万军队与前秦皇帝苻坚的百万大军激战于淝水,以少击多却大获全胜,以至于苻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溃败而走,便是历史上有名的淝水之战。

    此战保住了江南的汉家江山,谢安、谢玄叔侄功不可没,谢家也因此快速崛起,成为是王氏并列的顶级世家门阀。此后谢家人才辈出,例如那位才高一斗的谢灵运,正是谢逸家的直系老祖宗。

    东晋灭亡之后,南朝历宋齐梁陈,刘宋以后谢家在朝堂势力越发淡薄,及至隋唐,陈郡谢氏早已不复当年鼎盛,在朝堂上鲜有高官显爵。

    谢氏子孙流散定居各地,谢灵运有一支后人回到了祖籍陈郡,便是唐时的陈州淮阳等地,其中有一脉便是谢逸家。

    谢逸笑了,原以为只是乡野小门小户,却不想竟是陈郡谢氏后人,祖上曾是乌衣巷里人家。

    虽说今非昔比,但陈郡谢氏终究是名门望族,在非常讲究门第出身的大唐,这个身份还是很有用处的。

    杜氏轻声道:“虽说家里换了住处,但你当年的书卷都还留着,你好好读书,争取写出好诗文,去刺史府行卷。只要你莫要再任性胡为,品行端正些,以陈郡谢氏子弟身份,大有机会奔个好前程。”

    谢逸大概知道,行卷是读书人向权贵自荐的一种方式。大唐讲究门第,寻常百姓,尤其是门第不高者,向权贵府上行卷,以期才华得欣赏和举荐,或得以扬名,从而平步上青云。

    当然了,行卷在某种程度上有投名状的意味,若得某权贵赏识举荐,投卷者等若成为其门客下属,至少也要追随骥尾,马首是瞻。

    行卷最主要的方式便是诗文,唐诗兴旺,上到帝王将相,下到百姓黎庶皆喜读诗。所以若能做出好诗,才名远扬,被赏识得举荐的机会能提高几十个百分点。

    作诗是技术活,但对谢逸而言并不难,唐诗三百首多少记得一些,随便“借鉴”两首名篇,便可一鸣惊人。

    只是行卷……

    这种类似于卖身契,还不一定靠谱的形式,谢逸持怀疑态度,甚至有些抵触心理。

    杜氏却道:“父亲生前很希望谢家子弟能够读书入仕,重现祖上荣耀,三兄弟中你的天资不错,父亲对你报以厚望,可你却……父亲抱憾,抑郁而终主要大抵为此。如今你浪子回头,若能发奋苦读,行卷入仕,父亲在天之灵也能瞑目……”

    呃……

    牵涉到去世的老爹能不能瞑目的问题,一下子就严肃了很多,加之败家子以前行径太过不肖,若是罔顾先父遗愿,恐有不孝嫌疑,压力很大啊!

    而且古代社会士农工商等级分明,若不出仕为官,压根没什么地位,如何能活得逍遥呢?何况还有出身陈郡谢氏,名门望族的优势在。

    所以啊,入仕为官好像是必须的。

    只是入仕的途径着实不多,不是官爵二代,没有世袭的机会,白手起家就更难了。除非当年跟着高祖李渊一道起兵,或者跟着李世民一起玄武门兵变。

    可惜两次富贵险中求的机会都错过了,眼下想要入仕……说来说去,终究还是绕不开行卷。

    罢了,那就牛刀小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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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行卷难

    行卷的对象多是达官显贵,如果是在长安城,选择的对象有很多。在朱雀大街上徘徊一阵,瞅着哪位国公,哪家侯府的大门比较顺眼,然后举着诗稿过去就行。

    但在山高皇帝远的淮阳,压根没得选择。

    淮阳属于陈州,新任的刺史据说是当朝国公,姓甚名谁暂时还不知道。

    国公的身份可了不得,王爵以下第一等爵位,不出意外,要么是帮李渊打过天下,要么就是玄武门之变立功的秦王府旧将。总之在朝廷能有一席之地,能在皇帝面前说上几句话,举荐个人才。

    只是,堂堂国公屈尊为一州刺史,好像怪怪的,不会是触怒龙颜,被贬外放吧?

    揣测不见得靠谱,打听一下很必要。

    ……

    穿一身破烂的麻布衣衫去淮阳城太寒酸,靠近刺史府,说不定会被当乞丐赶走。

    杜氏很重视此行,尤其是听说谢逸已有诗文腹稿,纵然心里将信将疑,还是当即翻箱倒柜,弄出一身旧日质地上佳的好袍服来。

    谢逸换好衣服,到铜镜前一瞧,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话确实有些道理,全然一个英俊潇洒,仪表堂堂的少年郎啊!走在街上,不知道要吸引多少大姑娘,小媳妇驻足侧目。

    瞧,第一个便是嫂子杜氏。

    看见谢逸一袭新衣,挺胸而立,杜氏眼眶不由泛红,呆呆地有些出神。也不知是感慨他浪子回头,还是满怀望夫…叔成龙的期待。

    杜氏走上前来,又仔细为谢逸整理了衣襟袖口,谆谆叮嘱道:“路上小心些,千万记得进退有据,言行有礼……”

    谢逸笑道:“放心吧,你就等着当诰命夫人吧!”

    “去吧!”杜氏尴尬一笑,挥手致意。

    这个桥段……如果再来个拥抱,甚至吻别,是不是更感人呢?

    算了,又不是远行或生离死别,太感人了不好,嫂子眼眶还红着呢,哭花了脸就不好看了……

    ……

    陈州属河南道,治所在淮阳,大概在后世的豫省周口一带。

    地处淮水以北,靠近中原,基本算得上富庶。自古以来,此地封国诸多,封在此地的陈王、淮阳王有很多位,比如汉高祖刘邦之子刘友,曹操之子曹植等。

    淮阳城不依山,但傍水,城外便是水波浩浩的龙湖,湖畔有伏羲陵,以及他始画八卦的画卦台。

    走在淮阳街头,谢逸分得清楚方向,却不记不起刺史府的位置,于是只好求助于路人。

    “刺史府?”卖汤饼的大叔上下打量了一遍,悠悠道:“少年郎是去刺史府行卷?”

    “呃……”谢逸略微错愕,随即笑道:“大叔好眼力,这您都看得出来?”

    “嗨,怎么看不出来?自打陈国公履新陈州,前来行卷的书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汤饼大叔笑道:“瞧你小子斯斯文文,像是个读书人,岂能例外?”

    “不是吧,这么多人?”谢逸干笑两声,看来大唐投名状,签“卖身契”是一大风尚啊,竞争激烈的有点吓人。

    “怎么不会?”汤饼大叔顿时一副你小子孤陋寡闻的表情,不屑道:“不相信就去刺史府外的望湖楼瞧瞧,行卷的才俊都聚集于那处。”

    “好吧!”将信将疑的谢逸点点头,轻声道:“大叔,望湖楼怎么走?”

    “望湖楼啊……少年郎莫急,吃碗汤饼了再去,好有气力作诗。”热心的汤饼大叔顿时本性暴露无遗。

    ……

    望湖楼大概因城外的龙湖而得名,可惜有些名不副实,有城墙阻挡,压根就看不见湖上烟波,完全是生硬地附庸风雅而已。

    谢逸问明地点,姗姗来迟时,望湖楼外可以说是人山人海,最后不得已排起长队,一度影响车马行人通过。

    这些人都是来行卷的?火爆到了这个程度?

    谢逸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眼前这架势都快赶上考研占座和春运时的车站了。

    “兄台,这些人都是来刺史府行卷的?”谢逸坠在后面,向站在路旁的书生打听。

    “是!”

    谢逸问道:“兄台也是?何故站在此地不上前呢?”

    书生无奈叹息道:“上前又能如何?没有好诗文,还是进不了望湖楼……”

    “哦,这样啊!”看来是铩羽而归,却心有不甘啊!谢逸顾不上体谅书生的心情,继续打听道:“为何这么多人行卷呢?”

    “能上楼都前程似锦啊!”书生黯然道:“陈国公乃当朝重臣,深得陛下器重,何况……随同而来的还有国公爷的女婿,乃是东宫侍卫,太子殿下亲信……”

    言至此处,谢逸已然明白,陈州这等“偏远之地”,行卷的机会本来就少,何况这回来的还是重量级人物。不仅能投到陈国公府上,说不定还能搭上东宫太子,虽说皇帝陛下春秋正盛,但做人眼光得长远一些嘛!

    陈国公是谁?

    谢逸努力地回想自己所知的史料,以及影视剧,压根想不起贞观年间的陈国公是哪位。肯定是个有名的牛人,可惜无法对号入座。

    至于他那位在东宫作侍卫的女婿,谢逸认真想了想,感觉顿时不好了。如今的太子是李承乾,没记错的话几年之后会因为造反被废黜,此时跟他搭上关系算不算自寻死路?

    储君废黜在封建社会往往意味着腥风血雨,谢逸想了想,还是避而远之的好,行卷之事还是作罢吧!

    谢逸心生退却之意,不想却被书生拉住,不解道:“你不是来投行卷的?怎么这就走了呢,待会刺史大人会亲临望湖楼,设宴款待陈州才俊。”

    “这个……我粗识几个字而已,不会作诗,只是来看热闹的。”谢逸笑的很尴尬,回答也很勉强。

    “哦!”书生白了谢逸一眼,往前挪动几步,大有羞于白丁为伍的意思,末了还悻悻嘲弄道:“既如此,就莫要在此现眼,不过你看着体格还算健壮,不若去刺史府试试入伍投军……”

    “入伍,投军?”谢逸不禁有些莫名其妙。

    书生不屑道:“是啊,陈国公乃是我朝名将,素喜勇武之士……”

    “呃……”一想到刀剑无眼几个字,谢逸果断摇头,危急生命安全的事情绝对不干。不过谢逸对这位陈国公倒是很好奇,想必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吧?

    知名武将,会是谁呢?

    “兄台,敢问刺史大人名讳如何称呼?”虽说书生假清高,但谢逸并不生气,多打听点有用信息比什么都强。

    书生看谢逸的眼神又多了几分鄙视,更加不屑道:“你连陈国公名讳都不知晓?侯君集啊,去岁刚刚击败吐谷浑……”

    侯君集?!

    谢逸迅速开启搜索模式,在脑海里搜罗一切关于侯君集的信息,片刻之后得到的答案里最显眼的两个字,还是——谋反!

    贞观年间某月某日,侯君集参与太子李承乾谋反一案,事败被杀。

    没错,他的女婿是东宫侍卫,很容易和太子有牵连。记得有影视剧里他女儿好像是太子妃,也不知是真是假,但谋反之事确信无疑。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行卷……无论如何也不能投啊,历朝历代,谋反都是惊天大案,株连者不知凡几,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来到大唐,谢逸想要逍遥享福,可不想几年之后被拉上断头台,或者流放千里之外……

    三十六计,走为上!

    “哼哼!”书生瞧着谢逸避退的身影,嘲笑两声,转身继续盯着望湖楼,眼神无比艳羡。

    谢逸淡淡一笑,楼上很热闹,却不敢轻易凑啊。罢了,怀中的两份诗稿,无论是擦屁股,还是回家引火烧饭,都毫不可惜。

    “呦呵,这不是谢三郎嘛,也来行卷?”谢逸转身欲走,不想突然有人拦在身前,挡住了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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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有辱斯文的买卖

    好狗不挡道,这是谁啊?

    谢逸抬头一瞧,顿时分外眼红,仇人啊!

    面前拦路的是个年轻男子,衣饰华丽,趾高气扬,身边还跟着一群狗腿子。

    谢逸认得他,此人名叫郑斌,也是淮阳城里的纨绔子弟,是谢三郎往日的赌友。

    更为重要的是,谢家大部分的田产与老宅,全都输给了此人。可以说败家子落到如今的落魄境地,全是拜此人所赐。

    以前败家子兴许没脑子,前两日谢逸仔细思量,事情有些巧啊。纵然败家子不成器,运气背,但总是赌输,而且还是输给他一人,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呢?

    小说戏曲,影视剧中,设赌局骗财的桥段着实不少,兴许败家子是着了郑斌的道了。

    不过木已成舟,当时也没抓住证据,如今也没什么好说的,谢逸没打算计较。

    但今日很不凑巧,竟在这望湖楼下碰面了。

    “谢家败家子也来行卷啊?”郑斌与一群纨绔拥趸放声大笑,神态间极尽奚落,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般。

    “看热闹而已!”谢逸淡淡一笑,并未愤怒,那是不成熟的表现。

    “就说嘛,败家子除了会败家还会什么?作诗……太难为他了!”立即有纨绔口出讽刺之语。

    “唉,这望湖楼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可为何总有人不自量力呢?”郑斌冷笑道:“先有商贾家的憨儿子,后有败家子,真是丢人现眼。”

    说罢,一众纨绔留下些许不屑眼神和嘲讽之语,簇拥着郑斌往望湖楼走去。

    谢逸的表情一直很淡定,不曾与他们计较,被疯狗咬一口,总不能直接咬回去吧?何况还是一群自寻死路的疯狗,有什么计较的必要呢?

    与侯君集牵扯在一起,能有什么好下场?

    只是就这么走,回家不好向嫂子杜氏交代啊,而且也有那么点不甘心,怎么办呢?

    谢逸在路口停下脚步,左右徘徊,思索办法时,瞧见一个胖少年神情黯然,边走边埋怨道:“我不会作诗,却非要我来……”

    诗?对了,先前在望湖楼下,郑斌提到商贾家的憨儿子,眼神似乎就是瞟向此人。

    嘿嘿,谢逸灵机一动,上前笑问道:“骚年,何事伤心啊?”

    “我作不出好诗,父亲却非要我去望湖楼,没好诗文根本上不去……结果还被人嘲讽商贾之子,沐猴…而冠。”胖少年忧郁不已,很是伤心。

    果不其然,郑斌提到的就是他,如果是这样的话……谢逸上下打量一遍胖少年的衣着装扮,顿时计上心来,笑道:“胖兄台,我可以帮你。”

    “我姓陆,不姓胖!”

    “哦,陆兄,失敬失敬。”

    “不客气,你说能帮我?”胖少年止住了抽噎,满脸期待地询问。

    谢逸笑道:“实不相瞒,我这里有两首好诗,可以作价卖于陆兄,你就可以上望湖楼了啊!”

    “卖?兄台自己为何不去行卷呢?”胖少年的反应比想象的要快,而且对这种奇怪行为有些不解。

    “呃……行卷终不及生计重要啊,不瞒你说,家里已经没米下锅了。”谢逸道:“我观兄台衣冠楚楚,必是出身富裕之家,就个买卖呗。”

    “诗文也能如货物那般买卖?”胖少年一脸诧异,好似闻所未闻。

    “怎么不行?各取所取嘛,兄台似乎很想上望湖楼,而我需要钱养家糊口,君子有成人之美,相互成全嘛!”谢逸满脸含笑,尽力开导这个憨厚的少年。

    “诗文高雅,买卖是否有辱斯文?”没想到,胖少年突然有些迟疑。

    斯文?商家之子,不谈铜臭谈斯文,算不算奇葩?谢逸顿时满头黑线。真是少见多怪,后世文章不仅买卖,剽窃也大有人在,有什么稀奇的?不对,这厮会不会扮猪吃虎,想要白拿我的诗稿吧?

    谢逸顿生警惕,笑道:“怎么会呢?不偷不抢,公平交易,圣人见了也不会怪罪的。”

    胖少年摸摸脑袋,迟疑道:“有几分道理,只是你的诗文上得了台面吗?”

    呦呵,不傻啊,颇通经商之道嘛!谢逸信誓旦旦道:“绝对物超所值,童叟无欺,保你在望湖楼大放异彩。”

    “好,先让我看看货……”胖少年憨笑道:“这是我爹教的,做生意要先验货后交钱……”

    “呃…令尊说得对!”谢逸无奈摇摇头,确信憨厚的胖少年没有过耳不忘本领时,才轻声在他耳边念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说完之后,谢逸心中先向孟浩然致歉,问道:“此诗名曰《春晓》,兄台以为如何?”

    胖少年微微点头:“听着好像还行,只是眼下是冬日,何来春晓落花?”

    “你说是春日旧作不就成了?”谢逸白了胖少年一眼,死脑筋,孺子似不可教啊!无奈继续道:“好,再来一首……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此乃《从军行》,刺史大人是武将出身,必定喜欢。”

    胖少年点点头,满意道:“哦哦,好似确实不错,可我没记住,兄台可否写下来与我背诵……”

    谢逸笑道:“当然可以,不过先议好价钱啊……一首诗三贯,两首诗我给你打个折,一口价,五贯!”

    “五贯啊?”胖少年略微犹豫了。

    “对兄台而言,五贯钱不多,换得上望湖楼的机会,多难得啊!回家之后,令尊得偿所愿,定会多有褒奖,孰轻孰重陆兄好生思量哈!”谢逸不忘继续蛊惑。

    “有道理,只是你会不会是骗子?一诗多卖?或者这是旁人的诗作,是你偷来的。”胖少年先点点头,突然话锋一转,警惕性陡然而出。

    “当然不会,天地良心,绝无欺骗,只卖与兄台一人。”谢逸信誓旦旦,只差指天发誓,毕竟这事真的没骗人。

    “那好!”胖少年悠悠道:“我只能先付你一半的钱,待我去过望湖楼之后,再付你余下一半。”

    谢逸皱眉道:“你要骗我怎么办?”

    胖少年亦信誓旦旦道:“我是陆氏商行的少东主,你去商行找我就好,我们陆家信誉第一,诚实信用,淮阳人皆知晓。”

    淮阳城里好似确实有家大商贾姓陆,何况只要能起到恶心郑斌的效果,纵然免费……不行,免费这种先例可不能乱开,谢逸沉吟片刻,痛下决心道:“可以,不过为了公平起见,你得先付我三贯钱!”

    ……

    谢逸走了,笔走龙蛇给胖少年写下两首诗后,拿着三个银饼走了。一边走一边感慨,真是个好生意啊!

    两首诗就换了三贯钱,如果把脑海里的唐诗全部搜刮出来,能换多少钱啊?三贯钱就是三千文,今年米价略微贵点,五文钱一斗,一斗十二斤半……

    这样算的话,两首诗就是几千斤大米,至少温饱问题解决了。再多卖上几首诗,便能在大唐彻底脱贫致富。

    不错,不错!

    谢逸对于这条意外发现的致富发财之道很满意,尽管说出去好像有辱斯文……

    咳咳,管那么多作甚,赶紧去钱庄,把这等交纳租调的银饼换成开元通宝。

    买米,买肉,买蜜饯点心,再扯上几尺布给嫂子和妹妹做身新衣裳,心情棒棒哒!

    ps:前文略作修改,情节无变化,杜氏的身份略作调整,已看过的书友可回头瞧瞧。

第七章 何人笔下出佳作

    谢逸带着三斗米、二斤肉、一包蜜饯,几尺花布回家了。

    杜氏果然在门口翘首以盼,很有望叔(夫)归来的意味,看着让人感动。远远瞧见谢逸,焦急神色一扫而空,兴奋之情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

    “三郎,你回来了……”杜氏本要询问行卷情况,但话到嘴边突然停住,看着谢逸身背手提的东西,疑惑道:“三郎,这些是?”

    谢逸笑道:“嫂子,买了点吃的。还有啊,年终岁尾了,还买了点布料,给你和小蛮做身新衣裳。”

    “这……你哪来的钱?莫不是又去赌了?”杜氏显然是误会了,焦急道:“偶尔虽有小嬴,但十赌九输啊……你不是说不会再去赌了么,怎地……”

    说话间,杜氏急的几乎泪流,显得非常失望,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溢于言表。

    “嫂子,我不曾去赌,钱是我赚的。”谢逸急忙解释,将手中余下的两个银饼,以及些许铜钱递到杜氏手中,笑道:“这是余下的钱,你收好。”

    “两贯…三贯?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杜氏更加惊讶了,三贯钱对曾经的谢家而言不算什么,但如今却称得上是一笔巨款。半日功夫,除了赌坊,何处能赚到这么多钱?

    谢逸笑道:“两首诗卖了三贯钱,够咱家一段日子的花费了,不过还不够……等我再赚了钱,咱家重新买房置地。”

    两首诗卖了三贯钱!

    杜氏一双丹凤眼瞪起,显然是难以置信。诗文乃是文雅之物,也能够买卖吗?再者,怎样的诗文能值三贯钱呢?

    杜氏忧心忡忡道:“三郎,此事当真?你没有做那些坑们拐骗,或是不义之事吧?”

    “嫂子想哪去了,怎么会呢?我可是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的好少年。”说完这话,谢逸顿时有些脸红,以前的败家子太不肖,名声还臭着呢,被误会没什么好说的。

    杜氏轻轻点头,思索片刻后不解道:“能值三贯钱的诗想来不差,能说与我听听吗?”

    “好啊!”谢逸当即将《春晓》和《从军行》吟诵出来。

    杜氏听得很仔细,旋又细细品味一番,赞许道:“难得的好诗,比之你前些年的诗作好太多,只是……这样好的诗为何要卖掉呢?行卷投诗刺史府不是更好吗?此等佳作必会被青睐的,大好前程你何故不珍惜呢?”

    “这个……”谢逸顿时语塞,侯君集将来会谋反这种“未卜先知“的话,如何向嫂子解释呢?

    “莫不是因为家里艰难,所以你……”好在杜氏立即自动脑补,埋怨道:“三郎,你糊涂……家里虽然艰难,总能熬过去的,你的前程才重要啊!”

    呃……

    谢逸不由心生歉意,嫂子这般想法,甚至归罪于自身,越发让人内疚怜惜。

    “唉,嫂子莫要多想,我这么做自有道理,更是为前程负责。”谢逸悠悠道:“你不知道,刺史的女婿是东宫太子的侍卫,很多人行卷实际是巴结太子……你想想,皇帝陛下正当盛年,却着急巴结太子,如此无君无父的做法恐怕不妥,甚至会有祸事的。”

    “果真吗?”提到皇家权谋,杜氏心中一惊,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顿时多了几分紧张神色。

    很庆幸嫂子能够理解,谢逸当即笑道:“自然是真的,史书上这样的例子不少,相信我,只要有本事,总能出人头地的。”

    杜氏默默点头道:“是,能写出这样的诗文,三郎确有才学,将来总能……”

    “对了,嫂子似乎也颇通诗文?”为了彻底转移话题,谢逸生出一丝小小的好奇。

    杜氏神情一滞,急忙解释道:“幼年跟随家母学过些,其实也不过识的几个字罢了,诗文之道并不懂。”

    “是吗?如果嫂子有兴趣,我们以后一同探讨。比如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里面有个典故啊……”

    “三哥,我饿了。”

    谢逸正要引经据典,妹妹小蛮一声呼喊,陡然破坏了好不容易营造的氛围。谢逸无奈摇摇头,笑道:“肚子饿是吧?这就做饭,今天有肉吃哦!”

    ……

    谢逸“一家三口”围坐吃饭时,淮阳城望湖楼的宴会正如火如荼。

    大唐陈国公,陈州刺史侯君集端坐于主位,一边举杯畅饮“三勒浆”,一边看着桌上的诗卷。

    楼上楼下,则是数十位两淮才俊,他们交过诗稿,有幸通过初选进入望湖楼,得见陈国公。

    此刻他们无心眼前的美食,目光全都集中在侯君集身上,如果诗稿得陈国公看中,绝对前程似锦。

    只是侯君集看了许久,却一直不动声色,是以很多人心中不免嘀咕,到底是国公眼光高?还是一介武夫,压根不通文墨?

    有的聪明人则知道,侯君集虽是武将,但出身关中三水侯氏,虽不是关陇门阀,却也是名门望族。自幼肯定家教优良,不以文道见长,但决不至不通文墨。他不发话,多半是无甚佳作,难入法眼。

    “好!”低头看了许久,侯君集突然高声赞道:“郑斌是哪位?”

    “学生郑斌,见过陈国公。”平素趾高气扬的郑斌此刻十分规矩,态度诚恳,彬彬有礼,起身向侯君集施礼。

    侯君集眼睛微眯,问道:“哪里人士?”

    “回国公,学生祖籍荥阳,不过自幼随家父居于陈州!”

    “原来是荥阳郑氏才俊,难过能有如此才学。平沙落日大荒西,陇上明星高复低。孤山几处看烽火,壮士连营候鼓鼙。好诗,好诗啊!”

    侯君集一声赞叹,众人心中了然,诗是好诗,人也是牛人!

    此人出身竟然是荥阳郑氏,天下五姓七望之一的门阀世家,不得了啊。但郑斌似乎不是嫡系子孙,否则肯定在荥阳家学读书,不过观此人衣着气度,家境似乎不差。

    “学生才疏学浅,国公谬赞了。”郑斌躬身施礼,一举一动很是儒雅,与平日全然不同,倒确有几分门阀子弟的风度。

    众人心中黯然,不消说今日最出挑的才俊肯定是郑斌无疑了,才学出众不说,家世还这般显赫,谁人能比?

    不想侯君集又翻了几卷,突然眉头一动,抬头问道:“陆安是哪位?”

    “学生陆安见过陈国公。”众人一番骚动,左右观望之时,一个长相憨厚的胖少年匆匆上楼,向侯君集施礼。

    莫非这个胖子也有佳作?只是他的风采与那郑斌差太多,不过……老话说得好,人不可貌,也许人家是大智若憨呢?

    众人猜疑之时,郑斌却脸色一变,眉头皱起。此人怎地上楼了?陈国公叫他,难不成……

    “你是哪里人士?可是吴郡陆氏子弟?”

    听到侯君集这般问话,众人心中又是一动,不约而同想到了东汉三国的陆逊。昔年也是江东名门望族,如今虽说衰微没落,但想来多少有些传承,出一两个优秀的后辈子弟倒也不奇怪。

    不曾想,胖少年陆安却支支吾吾摇头道:“不是……”

    看来是个寒门子弟,在这个讲究门第的年代,瞬间便被看低了几分。有眼尖之人也认了出来,这不是城中陆氏商行的少东主吗?人很老实,据说还有点憨,关键是个商人,怎会出现在望湖楼,还被刺史大人点名,难道他也有文采飞扬的诗作?

    不想侯君集却饶有兴趣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两首诗是你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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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边角料的利用

    刺史府书房,看着案几上的两份诗稿,侯君集沉声道:“可查清那个陆安的身份?诗文到底是何人所作?”

    想起先前望湖楼的情景,侯君集的表情有些不大好,诗是好诗,但人却……压根配不上诗么。

    “岳父大人,诚如楼上学子有言,陆安乃城中大商贾陆通之子,为人憨厚,虽自小延请名师教导,识的几个字,但文采一般。”说话的是个高挑威武的男子,正是侯君集的女婿贺兰楚石,现任东宫侍卫。

    “哦,那他为何出现在望湖楼?那两首诗……”

    贺兰楚石道:“陆通不知天高地厚,一介商贾却一心想让儿子入仕,故而让陆安前来行卷。像他这般低贱的庸才本该被扫地出门的,却陆安不知从何处弄来两首好诗,混上了望湖楼。”

    “这就对了,能写出这两首诗的,肯定不是庸才,那个憨小子,不像……否则,岂能不知玉门、楼兰在何处?”

    侯君集叹道:“也不知那两首诗出自何人手笔,甚合我意,想来是位才俊,我还真想见见。”

    “岳父大人…”贺兰楚石迟疑道:“适才小婿已经单独问过,那陆安也老实交代了,是他声称是花三贯钱从一个年轻人手中买来的。”

    “买诗?”侯君集眉头皱起了,似是头一回听说这样的买卖。

    贺兰楚石道:“确实如此。”

    “怪哉!”侯君集顿时眉头一皱,疑惑道:“你不是觉得此事很古怪吗?既有好诗文,望湖楼近在咫尺,何不来行卷,反而要做那有辱斯文之事?”

    “据陆安所言,那年轻人声称家中贫寒,已无米下锅,急需钱财……”

    侯君集摇摇头,不解道:“话虽如此,但还是有些蹊跷,能作出此等诗文的人必不是庸才,他应该明白,若拿着这两首诗上望湖楼,得到的岂止是三贯钱?”

    贺兰楚石猜测道:“会不会是此人出身贫家小户,为人愚钝,目光短浅呢?”

    “出身贫寒或许不假,但看看这句不破楼兰终不还,可见此人志向不小,颇有雄心,能是目光短浅的愚钝之人吗?”

    侯君集摆手道:“他不来行卷,却要做那有辱斯文之事,究竟为何呢?到底是无心仕途,还是看不起我侯家呢?”

    之前在长安确有这样的先例,很多学子看不起侯君集一介武夫,行卷多选择长孙无忌、房玄龄、萧禹等文臣门下,侯君集为此多少有些失落。本想趁着此番出任陈州刺史的机会招揽些许两淮才俊,却不想又出了此类状况,是以侯君集下意识有些敏感。

    贺兰楚石深知内情,急忙劝慰道:“岳父大人莫要多想,多半是此子有眼无珠。”

    侯君集沉吟道:“尽快找到此人,我想见见!”

    “是!”贺兰楚石道:“据说两首诗本来作价五贯,约定余下两贯去陆氏商行取的,也不知那年轻人会否前往。”

    “别指望了,多半不会去的。”侯君集摇摇头,吩咐道:“另寻途径,尽快找吧!”

    “是!”贺兰楚石欣然答允,旋又问道:“对了,其他的才俊怎么办?那个郑斌的文采也很不错。”

    “诗是好诗,但此人你有详细了解过吗?”侯君集看着女婿,目光如炬道:“跟我说实话,这几日你随我接待地方士绅才俊,可与这郑斌有来往?”

    贺兰楚石心中一惊,迟疑道:“是的,前两日曾与郑斌见过,因他出身荥阳郑氏,故而高看他些。交往之中,他声称刺史府年久失修,可能住处不够,可提供南街宅院一所暂居…”

    “暂居?白送的吧?”侯君集道:“你最好检点些,荥阳郑氏子弟还是得慎重……”

    一语双关,贺兰楚石听得明白,当即道:“是,小婿谨遵教诲。”

    侯君集沉吟片刻,悠悠道:“此来陈州,本不必你来护送的,太子殿下却特意恩旨……楚石啊,你记住了,行卷招揽的人才要举荐,但是举荐给朝廷,给陛下,而非他人;另外,你是我女婿,也是太子殿下的侍卫,一言一行当需谨慎啊!”

    “是!”贺兰楚石心中一震,额上汗珠陡出,低头应允,眼珠子却不听转动,却不知在想什么。

    ……

    憨厚的陆安哭了,哭的很伤心,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花了五贯……三贯钱买了两首诗,如愿以偿上了望湖楼,还在刺史大人面前扬了一回名,他很高兴。

    玉门关好像听说过,楼兰压根闻所未闻,反正都没去过,谁知道在什么地方?刺史大人一问,立即傻眼穿帮,出了大洋相,成为众人眼中的笑柄。

    那厮也真是的,卖给自己诗文,也不详细解释下意思,结果让自己好生丢人。离开前还被刺史大人的女婿抓住,好一通逼问,几乎吓死憨宝宝。

    无奈之下,他只得竹筒倒豆子般把知道的全说了,毕竟性命重要,老爹给自己取名“安”字,为的不就为了平安么。

    好在平安离开了,接下来最头疼的便是回家如何向父亲解释,明天陆家肯定会是淮阳第一大笑柄。

    都怪那个卖诗的年轻人,余下的两贯钱别想要了……不,等他明日去了店里,那三贯钱也得要回来,还得要他赔礼道歉,哼!

    ……

    看着陆安离去的背影,站在街边角落里的郑斌皱起了眉头,沉声问道:“查清楚否?陆胖子的诗文从何处而来?”

    “郑公子,兴许是陆家往日请人所作。”

    “不对!”郑斌摇头道:“若非早有准备,第一遭陆安便会拿出来,我们来的时候,他何至于垂头丧气,失望而归呢?再者,若是真是早有准备,陆胖子焉能不解诗中意境?”

    “这……难道是他第一遭离开后得到的诗文?”

    郑斌眉头一动,问道:“可知他当时都见过什么人?”

    “哦,我好像看到陆胖子与谢家那个败家子在一起嘀嘀咕咕,难不成……”

    “谢逸那个败家子?”郑斌眉头一皱,眼神阴冷,疑惑道:“会是他坏了我的好事?”

    ……

    谢逸猛然打个喷嚏,他还不知道,自己卖掉的两首诗在淮阳城里起了风波,到手的三贯钱也被人惦记上了。

    此时他正坐在炕上,哄妹妹小蛮入睡,小丫头嘴馋,吃了不少蜜饯点心,肚子有些不大舒服。

    嫂子杜氏则忙着在裁剪布料,给她自己和小蛮做新衣。仔细想想,似乎已经许久没有裁过新衣了,哪个女人不爱美呢?杜氏心里忍不住还有些小兴奋,脸上自然也就多了一丝笑意。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动人,一点不假啊!谢逸看着姿容俏丽,嘴角含笑的嫂子,那楚楚动人的样子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

    也许是沉浸于快乐,也许是专心致志,杜氏并未发现谢逸异样的眼神,一直专心裁剪,不一会便妥当了。

    谢逸夸奖道:“嫂子真是心灵手巧,这就好了?”

    “好了,接下来就是缝制了。”杜氏放下剪刀,将裁好的布料收好,看着裁下的边角料,有些迟疑了。

    “嫂子是为难这些边角料如何处置?”

    “是啊!”杜氏点头道:“扔掉太可惜,可做旁的衣物尺寸又不够,还是放着以后缝补用吧。”

    “这个……”谢逸瞅着边角料的形状与大小,沉吟道:“做大一些的衣服肯定不行,不过小一些倒是可以……”

    “你是说给小蛮做?”

    “不,给你自己做。”谢逸道:“还记得那日纸盒上的画册吗?那上面的衣服……女子的贴身小衣……”

    杜氏猛然想起防晒霜盒子的上的图画,顿时羞的两颊绯红滚烫,三郎好坏,那样的衣服……

    谢逸笑道:“那个更符合人体曲线,穿着舒服,嫂子要是不信,按照自己的尺寸做一套试试……”

    “不和你说了,夜了,歇着吧!”满脸绯红的杜氏急忙收起布料,为已经睡着的小蛮盖好被子,便匆匆吹了油灯,和衣睡下。

    谢逸暗叹一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古人的作息真是健康,只是冬夜漫漫,孤枕难眠啊!

    嫂子好像也是如此,辗转反侧的,也睡不着?因为这点小事就这般害羞?

    嘿嘿,谢逸不由想起了那些边角布料,也不知嫂子会不会充分利用,做成小衣穿在身上又会是什么样?

第九章 纵马小纨绔

    每天从炕上爬起来,杜氏都已经不见踪影,真是个勤劳的好女人啊。

    或许也有害羞的缘故,不想让自己看到她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样子。谢逸不由想起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虽然情形不同,但她们的初衷也许相同。

    谢逸瞧了瞧炕边的竹篮,那些碎布已经不见了,难道真被嫂子充分利用了?也不知做成了什么样?

    可是一番搜罗后,却不见踪迹,看来嫂子藏的很好,是害羞呢?还是要给人一个惊喜呢?

    嘿嘿,谢逸嬉笑两声,出门洗漱,嫂子和妹妹都不见人影,想必是一同出门去了。掀开锅盖,两块饼,一碗肉粥温在锅里,显然是给自己准备的早饭。

    谢逸会心一笑,往院子的小木凳上一坐,啃上一块饼,喝上一口粥,也是一种享受。

    杜氏的厨艺算不错,但碍于材料和烹饪手法总体落后的现状,饭菜的滋味终究有限。不过比前些日子清汤寡水的稀粥强多了,米粒多了,里面还见到了荤腥。

    两首诗便让生活有了这般改善,如果把唐诗三百首全部卖出去,绝对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有了这笔钱,不仅能衣食无忧,家里的破房子也该换了。是另建一处,还是从郑斌手中弄回谢家老宅呢?

    推到重建,想想还真有点舍不得呢,尤其是那座火炕,同炕而眠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啊,哪怕暂时没有什么香艳的情节,同样让人怀念。而且近水楼台先得月,天赐良机若轻易扔掉,与往日败家子的行径有何不同?

    至于以后,要是能弄回老宅,正经成就一段浪子回头的佳话,从而彻底摆脱败家子的不良名声。

    然后再买上几十亩地,或者经营点生意,在大唐做个快乐的小地主,好像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前提是卖诗,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嘛,必须要抓住机会。也不知道昨天那胖子买走的诗文反响如何?好的话,今天可以趁机提点价码,量大优惠也行……

    至少,陆氏商行那个胖少年还欠着两贯钱呢,得去要回来。虽然此事可能有点风险,但是吧……两贯钱真是不小的数目,就这么放弃着实有点可惜。

    于是乎,谢三郎又进城了,地点还是望湖楼下,没想到一来,路边社便有重要消息直播。

    “听说昨日商贾之子陆安作了两首好诗,《春晓》显浅易懂,却意境优美,《从军行》气势磅礴,雄心壮志。”

    “听说刺史大人很喜欢,赞誉有加。”

    “原以为陆安那小子要发达了,谁曾想他竟对诗文全然不懂,连楼兰在何处都不知晓,肯定不是他所作。”

    “没错,听说是他花钱买的诗文,刺史府已经在寻找原作者了。”

    “诗文也能买卖?真不知是什么人这般有辱斯文?”

    哼,斯文能当饭吃吗?

    谢逸冷哼一声,悄然远去。他有点后悔,昨天应该好好给胖子解释下诗文内容的,作为一个诚信的卖诗商人,售后服务有点脱节了。

    也怪那个胖子忒不济,竟然脓包至斯,结果露了馅,扬名不成还闹了笑话,会不会来找自己麻烦呢?去陆家商行要钱的事……罢了,两贯钱就这么没了,好肉痛。

    还有刺史府,在找原作者?肯定是胖子和盘托出了,真是没原则,商业机密和合作伙伴**岂能随便泄露?

    不就是两首诗嘛,刺史府何必认真呢?买卖诗文应该并未违反《大唐律》…难不成是侯君集起了惜才之意?

    赶紧走,陈国公的美意领受不起啊!

    一想到谋反二字,谢逸便立即心生去意,三十六计走为上。卖诗的事情已经有风险,必须得避避风头。

    唉!谢逸仰天长叹,难不成刚想到的发财大计就这么夭折了?呜呼哀哉!

    ……

    高兴而来,失望而归,谢逸略微有些郁闷。

    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啊,有了陆胖子的先例,恐怕眼下陈州不会再有人买诗文了。纵然有买家,谢逸也不敢卖了,以免惹祸上身。

    也罢,有之前那三贯钱,暂时饿不死,另外想办法便了,且先回家吧!

    谢家如今的居所在城南,刺史府在城北,几乎要横穿整个淮阳城,一路下来也需要不少时间。谢逸倒也不急,闲庭信步慢慢走,一路上正好熟悉大唐的风土人情。

    结果风土人情没领略多少,倒是先目睹了一场发生在大唐的交通事故。

    经过一处路口时,突然有一群衣着华丽之人策马横冲直撞过来,速度很快,十分张扬。谢逸瞧在眼里,觉得很像后世富二代开豪车街头追逐的场景。

    不过在大唐,可没有交警和违章这么一说,街头纵马飞奔,不出事当真得谢天谢地。

    可惜今天不是黄道吉日,这群人运气也不大好,冲过街口时终究还是出事了。

    大部分人瞧见飞奔的快马,都立即闪避到一旁,可偏偏有个妇人带着个孩童过路,被纷乱的人群冲散了。

    妇人闪到了路旁,孩童却呆呆站在路中央,哭着喊娘,全然不知身后快马近在咫尺,危险正在飞速接近。

    伴随着妇人一声惊呼,包括谢逸在内的所有路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悲剧就要发生了吗?

    谢逸不禁在想,按照剧本,这时候应该有个轻功卓绝的高手,在千钧一发之际,从马蹄下救出孩童才对。

    可惜剧本出错了,除了围观群众,并无高手相救。悲剧似乎不可避免,正笑吟吟看着娘亲的孩童似乎难逃伤亡。

    不过,剧情在此刻却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马背上的骑士发现了孩童,并且想要极力闪避,死命勒马,拼命转向,电光火石间,一系列的动作一气呵成。

    谢逸瞧得分明,就好像后世追尾事故中,司机狠踩刹车,猛打方向盘一样,避开了撞击,却往往难逃车毁人亡的下场。

    换到大唐,结果就是孩童得救了,但马匹受惊,高高扬蹄,勒马的骑士被甩下马背,狠狠摔在地上。

    这高度,这角度,这速度,受伤是必然的。

    只听到一声闷哼,紧接着便瞧见地上的血迹,也直到此时,谢逸才瞧见摔下马背的竟然是十一二岁的少年,是个小纨绔,而且心眼不坏。

    “公子,公子你怎么样?”紧随其后的骑士纷纷勒马,飞奔上来查看,一个个神情紧张。

    “不打紧!”小纨绔咬着牙坐起来时,一条臂膀和肩背之处衣衫尽破,已然血肉模糊,显然是适才摔下时与地面摩擦所致。

    估计小纨绔懂些马术武技,身手亦颇敏捷,摔下时调整了姿势,卸掉了大部分力量,筋骨没有严重伤患,只是擦伤,而且还没有伤到脸。

    小纨绔虽然这么说,但随从却不这么认为,毕竟血肉模糊的情景太吓人,他们岂能不紧张?

    那孩童也许是后知后觉到危险,也许见血受到惊吓,扑在妇人怀中哇哇大哭。

    这一哭正好提醒了一众随从,少主人受伤必有大罪责,总得有人承担吧?大抵是想要罪责轻一些,自然就要找个替罪羔羊了。

    立即有人喊道:“把累及公子坠马的刁民抓起来,立即回府禀报,速请医者。”

    “莫要胡来,是我自己坠马的,与他们母子何干?”一旁民众正要指指点点时,那小纨绔却突然发话,声音有些稚嫩,言辞却让人惊讶,是非分明,很有担当。

    “公子……”

    “没听清楚吗?放了他们,我们回府……”小纨绔一声呵斥,惊恐的妇人两腿一颤,立即抱起儿子,消失在街巷之中。

    包括谢逸在内的围观者不由感慨,虽说当街纵马不对,但小纨绔为救孩童而受伤,事后更不为难迁怒,殊为难得,颇有善心啊!

    在一众人的围观下,小纨绔在随从的搀扶下强撑着想要站起身来。不想刚刚一动,臂上便血流如注,压根止不住,而且一只胳膊耸拉着,似有骨折迹象。

    “快些回府,请医者……”一众随从大惊,紧张到面无人色。

    谢逸看得分明,兴许是地上有尖石锐物,小纨绔定然伤到了血管,才会血流如注。也不知他家府邸在何处,若不及时处理,耽搁久了,很可能失血过多。作为一个医生,他太清楚会有怎样的后果。

    医者父母心,加之小纨绔心存善念救了小孩,且为人和善。如今伤势严重,若视而不见,见伤不救有些不大合适。

    谢逸决定帮帮他。

    ps:侯君集出任陈州刺史是贞观十一年初,剧情需要,时间略微提前。后面还会有少量类似情况,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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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打结的衣带

    “小公子且慢!”

    谢逸一声呼喊,一众随从顿时齐刷刷转过身来,大概是以为有人要找茬,眼神恶狠狠的,极不友好。

    果然是豪门出刁奴,小纨绔尚且心存善念,态度和善,随从却很没礼貌,真是的。

    “小公子血流如注,若府邸尚远,医者未至,不及时止血,恐后果不堪设想。”谢逸直言不讳,至于是否被人当作危言耸听就管不着了。

    事实证明,还是颇有效果的,一众豪奴顿时有些紧张,自然开始有些迟疑。他们想不理会,但瞧见滴滴答答的血迹,哪里敢不当回事?

    “那你以为该如何是好?”

    真是没礼貌,就不知道加上尊称敬语吗?谢逸心中嘀咕一声,说道:“在下略通医术,或能帮助小公子止血。”

    随从质问道:“果真?莫要是三脚猫的把势,反而耽误了公子病情。”

    呃……

    突然想起后世见义勇为反被讹诈的情况,谢逸不由在想,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有些太草率了?

    “在下自当尽力而为,如果诸位觉得小公子伤势无碍,可以耽误,那就当我没说。”将选择权交给对方,如果人家不领情,咱也算仁至义尽了。

    “这……”

    随从尚在迟疑,小纨绔果断道:“有劳尊驾相助了。”

    谢逸轻轻一笑,上前检视小纨绔的伤口,从随从身上撕下相对干净的衣襟作为止血带,迅速为小纨绔捆住臂膀,包扎伤口。

    不过片刻,血流果然小了许多,有停止的迹象。加之谢逸手法娴熟,一众随从的脸色顿时好了很多。

    谢逸道:“每过三刻钟得松开布带,手臂不能失了血气,回府再好生上药包扎。最要紧的是清洗伤口,擦伤之处多有污物,若不清洗干净,万一感染……化脓可就麻烦了。”

    “好,多谢公子,不若请……”

    不等对方多说,谢逸起身道:“血已经止住了,快些送小公子回府,延请医者吧!在下只会止血,不会用药,且还有事情,就此别过。”

    除了这一点外科手法,谢逸确实不会再做什么。至于感谢就更不用了,做好事不留名是华夏传统美德。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嘛!

    ……

    回到家中,小院门口却无人翘首等待,有点反常。

    “我回来了!”谢逸特意喊了一声,没有人飞奔而出,甚至连个响应也没有。

    难道嫂子和妹妹不在家?可柴扉轻启,按道理家中应该有人啊,难不成出了什么事?谢逸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想到这里,三步并作两步,匆匆入内查看。不想刚走到门口,门呼啦一下开了,妹妹小蛮探出脑袋,稚嫩的声音有些焦急道:“三哥,帮帮嫂子……”

    “怎么了?”

    见小蛮这般表情,谢逸急忙推门而入,瞧见嫂子杜氏趴在炕上,裹着被子一动不动。

    病了?

    “三郎,莫要进来。”听到脚步声,杜氏急忙呼喊阻止。

    谢逸眉头一皱,问道;“嫂子,发生何事,可是病了?”

    “没有,没有……”

    杜氏支支吾吾,越发让人生疑,谢逸站在门口,隐约能看到杜氏俏脸通红,隐有汗渍,似乎正在发热。

    “嫂子,你在发烧?是染了风寒还是……”

    “我没事……你先出去吧!”

    “何故非要我出去呢?风寒而已,又不会传染,让我瞧瞧……”

    “不,别过来……你出去!”

    杜氏的反应很奇怪,谢逸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到底发生何事?难不成是什么传染病?肺炎,天花……

    谢逸道:“嫂子莫怕,有我在,什么病都不怕,纵然是天花也非不治,可以痊愈的。脸上留点麻子不要紧,我不嫌弃的……”

    这说的哪跟哪啊……而且这话也忒直白了,炕上的杜氏脸更红,心中暗自埋怨,哪个女子愿意脸上长麻子,净胡说!

    “三郎,我好好的,莫要胡说……”好半天,杜氏才憋出这么一句话来。

    “对对对,不吉利,不乱说了。”谢逸笑道:“那你告诉我到底怎么了?别让我着急啊!”

    杜氏支支吾吾道:“我没病……你且先出去一会。”

    谢逸不由奇怪,径直走上前,瞧见杜氏通红的脸,下意识伸手一摸,真的很烫!

    “这么烫还说没事,不过别怕,不打紧,我有办法!”

    第一次肌肤接触,顷刻间,杜氏有种心如撞鹿的感觉,脸上也越发红润滚烫,很是难为情,摇头道:“三郎,我不是发烧,你把剪刀给我,然后先出去一会……”

    “要剪刀做什么?”谢逸不由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

    还是妹妹贴心,小蛮奶声奶气道:“三哥,嫂子的新衣服打结了,我解不开,嫂子难受……”

    呼呼!谢逸彻底松了口气,虚惊一场。

    什么剧情啊?衣带打结有必要这么紧张吗?解开就是啊!

    谢逸笑道:“嫂子,我来帮你解!”

    “不,不用,把剪刀给我就行……”

    “这……”

    “三哥来解!”谁也没注意,小蛮竟然爬上炕,哗的一下,掀开了杜氏身上的被褥。

    一瞬间,香肩雪背,两条莲藕般手臂一览无余,背心出则有两条衣带打成个死结。

    原来是这么回事!

    趁自己不在家,嫂子充分利用了那些边角料,制作了贴身小衣,这年月没有挂钩和松紧,所以只好用布带系着。

    先前大概是试穿,衣带不小心打了结。杜氏大概想让小蛮帮忙解开,谁知小家伙越帮越帮,竟然成了死结,偏生在这个关头,谢逸回家了。

    于是乎,衣不蔽体的杜氏赶忙裹入被中,继而有了一番奇怪的对话,以及让人误会满脸绯红滚烫。

    嫂子也真是的,一件衣服而已,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至于这么难为情吗?还是我家小妹洒脱!

    炕上的杜氏脸更红了,大概有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冲动,弄出这等糗事,而且肩背在谢逸面前一览无余……

    仓皇之下,杜氏急忙扯过被褥遮羞,却被谢逸拦住了。

    “嫂子,事已至此,我帮你解开吧,看你难受的……别闹,时间长了会着凉的。”谢逸一副全为你好的表情,一本正经。

    大概是太过难为情,杜氏仿佛不敢开头,也不知如何开口。也就是这迟疑的瞬间,谢逸已经上手了。

    衣带打成了死结,而且很紧,不好解啊!何况眼前还有一张雪白的后背,反光太强,晃得人眼神迷离,完全无法专心致志……

    谢逸解地很努力,小蛮看的很认真,杜氏则将头埋在枕上,羞到了极点。尤其偶尔谢逸的指尖触碰到肌肤,下意识会有些颤栗,她的脸更红了,继而粉颈、香肩,乃至后背都有些泛红发热,自然也越发娇艳欲滴。

    很艰难的任务,谢逸仿佛经受到了很大的考验,还好有妹妹小蛮在身边鼓励(阻碍),否则自己可能早就迷失,冲动,继而一发不可收拾了。

    饶是如此,面对巨大的挑战,仍旧有冲动的可能,冲动是魔鬼啊!虽然不介意偶尔被魔鬼所“奴役”,但是……

    还好,在最紧要的关头,最后一个结总算解开了。

    小蛮顿时拍手叫好,谢逸则长出一口气,在杜氏声若细蚊的恳求下,恋恋不舍地抱着妹妹先出门去了。

    一刻钟后,杜氏出来,脸上的绯红尚未消褪。一见到谢逸的目光便低下头,压根不敢对视,仍旧满脸羞涩。

    谢逸不由在想,也不知那身衣服嫂子还穿着没?可惜刚才只瞧见背面的一点点,没看到正面主体部分,下面应该还有一部分……

    作为半个设计师,不能目睹模特展示效果,当真可惜。唉!难道得等到夏天,才有泳装展示的机会?

第十一章 讨厌的不速之客

    谢家是虚惊一场,美丽旖旎的误会,但陈州刺史府却是一团慌乱。

    无他,陈州刺史,陈国公侯君集的小儿子受伤了。

    谢逸一心想要避开侯君集,可有时候事情偏生就那么寸,他不会想到,在街头相助止血的小纨绔竟然是侯家小公子。

    看着被抬回家的小纨绔满身血肉模糊,侯夫人泪水夺眶而出,哭天抢地上前查看。

    侯君集与贺兰楚石也匆匆赶来,瞧了瞧伤势,又问过随从,确定儿子伤的并不重,才略微松了口气。

    只是血肉模糊的样子着实可怕,侯君集急忙道:“医者呢,快些给我儿诊治!”

    早有人报讯请医,所以医者来的很快,正是刺史官署在职的医官。

    查看过小纨绔的伤势后,起身道:“刺史大人莫要担心,公子只是擦伤和轻微骨折而已。最要紧的是血流不止,幸得有人为公子止过血,而且手法特别,但很有效用……若是拖延至此时,恐怕会有大/麻烦。”

    侯君集是带兵的武将,见惯了外伤,失血过多会要人命这个常识还是有的。即便不死,今后也会气血不济,身体虚弱不堪,卧病在榻的翼国公秦叔宝,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嘛!

    侯君集不由有些后怕,自家儿子才十一岁,幸好及时止血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侯毅,是何人为公子止血的?”很显然,贺兰楚石并不觉得小舅子的几个随从有此等能耐。

    “回姑爷,是一个年轻人,他看到公子血流不止,主动帮忙救治。”名为侯毅的随从很庆幸,幸好当初听信了谢逸的建议,否则后果当真不堪设想。

    “除此之外,都是皮肉伤,且不曾伤及面孔,老夫这就为公子包扎,刺史大人和夫人莫要担心。”

    听到医官信誓旦旦的保证,侯君集夫妇放心多了,贺兰楚石却言称要详查小舅子坠马的真相,并且追究责任。

    不想侯君集立即责备道:“你也听扈从说了,是他自己去城外游玩,尽兴而归,街头纵马疾驰才出事的,能怪谁?至于避让孩童之事,他做得对,是非分明,有担当,心存善念,对错赏罚自当分明。”

    “是!”贺兰楚石悻悻点头,但实际上有些不大理解,寻常百姓家的孩童如何能与国公家公子相提并论?莫不是岳父牧守地方,意图展现仁义之名吗?

    侯君集似乎隐约猜到了女婿的些许想法,叮嘱道:“天佑还小,得教他学好,之所以带他来陈州,怕的就是在长安与勋贵子弟一起花天酒地,越发的不成器。你做姐夫的,要督促他,切莫溺爱,让他不知天高地厚。”

    “好了,莫要多说了,楚石也是关心天佑。”侯夫人埋怨道:“不管什么赏罚,等天佑伤好了再说。”

    小纨绔只是擦伤,所有侯君集夫妇并未十分在意,医官似乎也这般认为,但事实上他犯了个大错。

    不知道是医疗条件落后,还是习惯问题,医官没有好好清理大面积的创口。或许他压根没将擦伤当回事,只是简单擦拭,然后撒上了所谓的金疮药。

    导致的结果便是,两天以后,创面没有开始愈合,反而有化脓迹象。最要命的是,小纨绔开始发热了。

    医者顿时傻眼了,冬季天气寒冷,怎么可能化脓呢?目光落到侯夫人特意添加的几个炭盆上,好像有一些答案了。

    可是又能怎样呢?面对质问,难道说是刺史夫人害了儿子不成?何况更大程度是自己的失误。

    摸着儿子滚烫的额头,侯君集夫妇的脸色变了,眼中多了无尽的担忧。贺兰楚石毫不客气地将医官踢翻在地,这一次,侯君集没有阻拦和责备。

    “我不想和你计较,我只问你,可有办法让天佑退烧?”侯君集的语气很沉重,久经沙场,这样的情形见得多了。

    他有经验,当前最要命的是发热,高热是会死人的。哪怕侥幸扛过去,脑子也会烧坏,这是他最疼爱的幼子,聪明伶俐,年仅十一岁……

    “是是……”医官唯唯诺诺答应,连忙去开方煎药。从此刻开始,他丝毫不敢马虎大意,因为他从侯君集的眼里看到了杀意。稍有差池,丢官免职不说,甚至可能有性命之忧。

    医官很想保住自己的性命,但结果似乎并不如意。一夜折腾,灌了好几次药,小纨绔滚烫的额头没有凉下去,甚至开始迷迷糊糊说胡话!

    “如何?为何我儿还不退烧?”侯夫人看在眼里,忧心忡忡,泪流满面。

    “庸医无能!”贺兰楚石愤怒不已,狠狠踢出一脚,从力度上来看,医官肋骨折断是必然的。

    侯君集强迫自己冷静,温言安慰夫人道:“莫要担心,你忘了武德九年吗?你在家中难产危急,我在玄武门前命悬一线。结果呢,你们母子平安,而我跟随秦王…陛下大获全胜,才有今日。

    这个儿子好啊,自出生便有老天护佑,护佑他自己,也护佑爹娘,所以我给他取名天佑。当年那样危急的时刻都过去了,今次也不会有事的。”

    “岳父大人说的是,天佑落马受伤,血流不止,恰好有人出手帮忙止血……可见吉人天相,上天庇佑,必定没事的。”贺兰楚石先安慰两句岳母,说道:“小婿这就去另请名医,为天佑诊治。”

    “去,快去……”侯夫人摆摆手,似乎突然想起什么,喊道:“还有那个帮天佑止血的年轻人,想必也是位雌黄圣手……”

    “是呢,那人临走前交代过,少公子伤口沾染秽物,若不清洗干净,恐会化脓……”

    侯夫人病急乱投医,带着哭腔道:“看看,有先见之明,必然医术高明,快去找到此人,来为我儿诊治。”

    “去,先另请医者过来,然后找到此人……”侯君集当即吩咐。

    侯毅唯唯诺诺道:“可是……此人并未留下姓名,想要找到只怕不易……”

    侯君集怒道:“哼,不管你用什么法子,哪怕把淮阳城给我翻过来,也要尽快找到此人。”

    于是乎,刺史府乱作一团,淮阳城里紧接着鸡飞狗跳!

    ……

    又是一个清晨,谢逸从被窝里爬起来,首先端起放在炕沿上的一碗凉水,一饮而尽。

    没办法,火太旺了,不来点凉水浇浇压根不行。

    如花似玉的嫂子又不见了,听声响好似在外面灶台上忙碌。自打前日解衣带后,杜氏似乎有意避开他,话也少了很多。

    唉!一想起当时情形,谢逸心里便有些想入非非。雪白的后背,如玉的肌肤,还有那莲藕般的玉臂……

    不曾想,粗布衣裙下掩着如此珍藏,一面之缘,便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还有那件边角料特制的小衣,也不知还穿在身上没?

    一想到这里,谢逸越发觉得火大了。明明娇艳欲滴,秀色可餐,却只能看不能吃,真是熬人啊!

    作为一个正人君子,绝不能用强,更不能用下三滥的手段,只能用正大光明方式去感化,追求。

    让美人儿心悦诚服,人约黄昏后;最好是有一天,能有投怀送抱的艳福……

    想到就要立即行动,谢逸当即穿衣起身,嫂子应该在忙着做早饭,赶紧去帮忙。

    你做饭来我烧火,一起来把美食烹,多浪漫啊!

    趁着杜氏不注意,谢逸站到了灶台后,想着要不要来个佯攻突袭,然后美人儿吓一跳,跌倒怀中的戏码。

    天朗气清,朝霞灿烂,背景唯美无比,衬托出的气氛也很不错,正缺这么一丝旖旎……

    谢逸刚要行动,偏生就在此时,一群不速之客出现了,气氛陡然间被破坏。

    ps:有事回来晚了,不凑巧作者后台又进不去,现在才能登陆更新,很抱歉!以后尽量每天两章,都白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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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绕不开的侯君集

    不速之客登门,实在讨厌!

    破坏气氛,打搅了谢逸动之以情,拥美入怀的伟大计划,实在可恶。尤其是看到不请自来之人是郑斌后,谢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许久不见,谢三郎已经沦落到烧火添柴的地步了?”郑斌阴阳怪气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这年代讲究君子远庖厨,所以争辩完全是对牛弹琴,谢逸不打算浪费唇舌。

    “有何贵干?黄鼠狼给鸡拜年?”

    郑斌眉梢微微一动,感觉败家子似与往日有些不同,没有了那种外强中干,表面上狂妄,实际唯唯诺诺的感觉。如今则是英气勃勃,自信满满,好像完全换了个人似的。

    大抵是没明白歇后语的意思,郑斌略微迟疑道:“什么拜不拜年,此来是为了和三郎做比买卖。”

    “生意,我与你有什么买卖可做?”谢逸的表情有些冷峻,懒得嘲讽某人没文化,但来者不善,不安好心应该确信无疑。

    “怎么没有?”郑斌笑道:“就是你和陆安做的买卖啊!”

    “陆安?”

    郑斌诧异道:“难不成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晓?就是那个憨憨的胖子。”

    谢逸恍然,那个买诗的胖少年好像就是姓陆。怎么?郑斌竟然找到了自己家,难不成“商业机密”和卖主身份全部泄露了?

    “前几日陆安在望湖楼献诗两首,《春晓》和《从军行》,相当不错的佳作,可惜不是他自己所作,竟然是花钱买来的。”

    郑斌笑道:“那日曾有见到你与他有过接触,想来诗文是你卖于他的吧?”

    “接触而已,能说明什么?恰巧碰到聊两句而已。”

    “三郎,何必呢?你我之间还用得着绕弯子。”郑斌笑道:“我啊,对那些诗文的来源很感兴趣,可是三郎你的手笔?”

    “你相信是我作的?”

    “原本不相信,不过今日见到三郎…与往日气质截然不同,想着兴许有这个可能。其实这不重要……”

    郑斌笑道:“听说陆胖子只花了几贯钱便买了两首诗,那等佳作价钱未免也太低贱,如果三郎手中还有佳作,十贯钱一首卖与我如何?”

    “你要买多少?”

    “当然是多多益善了,只要你能写出同水准的诗文,有多少我要多少。”郑斌笑道:“我可以为三郎提供居所,珍馐美食,仆从女婢侍候,只要你能写出好诗。”

    “意思是我以后专门给你作诗喽?”

    “大抵如此……不过也不能这么说,你作诗,我付钱,公平交易嘛!”

    大概是觉得有戏,郑斌的笑容很灿烂,言辞也客气亲近,仿佛与谢逸是多年至交好友,过去种种恩怨全然不存在一般。

    “哎呀,竟有如此好事!”谢逸叹道:“可惜啊,那两首诗是家兄仅存的遗作,早知道就卖与郑兄了,那可就是二十贯,真是亏大发了。”

    嘴上这么说,谢逸心中却一阵阵冷笑,想要让自己做他的御用枪手,然后拿着自己写的诗出去招摇撞骗,博得才子之名,甚至成为一代大家。

    然后呢,自己能得到什么?几百乃至几千贯钱?听起来似乎也公平,可到那时,自己等若是他最致命的秘密,还有机会离开吗?轻则被拘押起来榨取剩余价值,重则有被杀人灭口的可能。

    当枪手没前途,尤其是被买断的枪手,这个道理显而易见,谢逸怎会不明白?郑斌如此,全然是把人当傻瓜忽悠啊,岂能答应?

    “果真是令兄之作?”郑斌不由有些失望。

    “当然!”谢逸淡淡笑道:“好了,郑兄慢走,不送!”

    郑斌眉头又动,疑惑道:“三郎,你可莫要蒙我……在陈州,换了旁人根本出不到如此高价;至于刺史府行卷,想想你自己过去什么德行?刺史大人会举荐了一个败家子为官吗?”

    “不劳你费心!”谢逸仍旧淡淡微笑,不喜不怒。

    也不知是郑斌果真看出了端倪,还是不死心,这厮续道:“三郎何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如今你这般落魄,我兴许可以帮你。”

    “帮我?算了,就不麻烦郑大公子了。”谢逸心中冷笑,他会好心相助?除非太阳从北边升起。

    “谢三郎,别敬酒不吃吃罚酒。”郑斌冷冷道:“我郑家在陈州的地位和手段想必你也知道,如果你不识时务,我不介意让你更加落魄。

    家业已经被你败完了,到时候该怎么安身立命呢?不对,记得你还有个妹妹和如花似玉的嫂子,如果要发卖的话,尽早通知我哦,保准给你出个好价钱。”

    一瞬间,谢逸心中的怒火陡然升起。

    如果只是几句嘲讽之语,甚至“拐走”全部家业,谢逸都可以不计较。但是嫂子和妹妹,那是自己至亲之人,岂容旁人觊觎?

    更为重要的是一家人的安全问题,大唐贞观虽算得上太平年间,但终究是权贵横行的封建社会。荥阳郑氏子孙,家业庞大,手眼通天,加之郑斌心术不正,若真有心对付一介平民,并非难事。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突然之间,谢逸心中生出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怎么,很生气,很想打我是吗?来啊!”那厢郑斌瞧见谢逸的表情,很是张狂。

    谢逸拳头紧握,很想冲上去给他一拳,但看到郑斌身后五大三粗的扈从,理智告诉他小不忍则乱大谋。与此同时,嫂子杜氏也匆匆上前,死死拉住了谢逸的胳膊。

    “怎样,不敢是吧?那就乖乖与我合作,无论是你自己所作,还是你那死鬼二哥的遗作,拿出来便是,我不会亏待你的。”

    郑斌大概觉得自己这叫软硬兼施,并且自以为效果不错,目光从杜氏俏丽的脸上拂过,笑吟吟地等着谢逸的答复。

    不想正在此时,嘈杂的脚步声在巷口响起,自鸣得意的郑斌转身瞧见刺史府的差役,脸色微变。

    “公子,可算找到你了!”

    是来找自己的?听到差役饱含热情的呼喊,郑斌脸色再次浮起了笑意,很得意。

    可是,满脸堆笑的差役却华丽丽地从眼前闪过,朝着谢逸恭敬一揖。诡异情景突现,隐约能听到清脆的打脸声。

    “公子,刺史大人有请!”

    差役一开口,又有点惊人的感觉,郑斌一头雾水,怎么回事?难道自己来晚了,侯君集已经得到消息了?

    其实谢逸本人也有些云山雾罩,同样没搞清楚状况,侯君集派人来请自己,因为那两首诗吗?

    唉,保密工作没做好啊!

    一心想要避开,可终究还是没能绕开侯君集。谢逸心中不由嘀咕,难道是命中注定有此一劫?

第十三章 不想做诗人的医生

    既然绕不开,那就索性直接面对。

    尤其是郑斌今日不请自来,口出狂言,谢逸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急于寻求自我保护手段和力量。

    在陈州,借助侯君集的力量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至于将来,谢逸觉得自己之前也许走入了一个误区,有些过于紧张。

    纵然侯君集将来会与李承乾一道谋反,也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今日与他有些瓜葛又能怎样?来日尽量与他脱离关系便是。

    只要不参与到侯君集一党,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谋反,不见得会有危险。大唐也是有律法的,李世民也并非不讲道理嘛!

    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为了远虑而困于近忧,似乎有些南辕北辙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谢逸心情轻松了很多,和嫂子杜氏打过招呼之后,便跟随差役前往刺史府。

    临走之前,还留给郑斌一个灿烂的微笑,刺史大人召见,没搞清楚状况之前,郑斌绝对不敢对谢家任何一个人无礼。

    否则就是打侯君集的脸,纵然是荥阳郑氏子弟,郑斌也绝对不敢开罪当朝国公,尤其一位武将出身的国公。

    所以嫂子和妹妹的安全无忧,无须担心。

    一路上,谢逸心中便开始思量说辞,卖诗而不行卷这种反常行为必定会被提及,总得有个解释吧?

    可踏入刺史府,谢逸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全然想错了。

    “敢问公子如何称呼?多谢你那日为我家少郎君止血。”

    侯毅在身边站了许久,谢逸竟没认出来,这不是那日坠马小纨绔身旁的随从么?今日客气恭敬,与那日的嚣张判若两人。

    听他话中意味,那日的小纨绔是刺史府少郎君,侯君集的小儿子?谢逸突然笑了,果然是绕不开侯君集啊!

    街头出手相助,止血所救之人,偏巧就是侯家少郎君,如此看来,果然是命中注定的相遇。

    罢了,不认命不行啊!

    那么今日找自己前来又是所为何事呢?道谢吗?这样正好,有侯家这份感恩在,则全然不惧郑斌。

    “在下谢逸,不知刺史大人召见所为何事?”

    侯毅客气道:“原来是谢公子,请您前来……”

    正说着,便瞧见一对中年夫妇快步而出。男的约莫五十岁上下,身体强壮,表情凝重坚毅,一双眸子英气逼人,隐约间还有一股子杀意,不用说肯定是大唐名将,陈国公侯君集无疑。

    至于他身旁那位端庄的中年妇人,肯定是侯夫人了,只见她眼睛红肿,一边抹泪一边匆匆而来。

    侯毅很识趣,立即上前介绍道:“国公,夫人,这位便是那日为少郎君止血的谢逸,谢公子!”

    “谢逸见过陈国公,夫人!”谢逸微微欠身见礼。

    “多谢你相救我儿……”

    谢逸谦虚道:“陈国公不必客气,救危扶伤,助人行善,皆是为人本分。”

    “少年郎心善助人,殊为难得。”侯君集的感叹非常平静,随后便问道:“观你为我儿止血手法,你似颇通医术?”

    “是啊,公子如果通医术,可否救救我儿……”侯夫人是个急性子,说话间便失声痛哭,泪流满面。

    谢逸心中一动,轻声问道:“呃,敢问国公,夫人,发生何事?”

    “我儿伤口化脓,高热不退,危在旦夕……”侯夫人眼睛红肿,言辞中极为担心,事态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侯毅轻声补充道:“记得那日谢公子说过,若伤口清洗不净,可能化脓,如今……想着公子颇通医术,不知可有法子医治?”

    原来如此!

    谢逸眉头一动,顷刻间心中拂过许多念头,轻声道:“在下确实略通医术,至于救治少郎君,可否让我看过伤情后再说?”

    听到这话,纵是侯君集这等千军万马中岿然不动的将军,也微微动容。到底是父子连心,幼子病重,他如何能不悬心?

    侯夫人更是如获至宝,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拉着谢逸便往病房而去。

    进门之后,谢逸一眼便瞧见,趴在榻上歪头昏迷者正是当日的小纨绔。掀开薄被,和裹身的麻布,可见血肉模糊之处多有化脓,毫无疑问伤口感染了,再一摸额头,更是滚烫吓人。

    “发热多久了?”

    “快一天半了,用了很多法子,体热始终降不下去。”侯夫人啜泣道:“医者们都说,再不退烧,恐有性命之忧。”

    就连侯君集也焦急问道:“如何,可有救治之法?”

    看着门外一群唯唯诺诺的中老年人,各个手提药箱,沉默不语,想来是束手无策的医者,难怪侯君集夫妇着急。

    谢逸略微沉吟,点头道:“或可一试!”

    “你有几成把握?”门口闪出一个高挑的年轻男子,出口便是质问。

    “这位是……”

    “此乃小婿贺兰楚石。”

    谢逸恍然,原来这位便是侯君集的女婿,传说中的东宫侍卫,太子殿下的亲信。贺兰,听姓氏似有胡人血统,不过出身应该不错,兴许还是关陇贵族。

    “几成把握我不敢说,自当尽力。”永远不要把话说满,尤其是在一群杀气腾腾,可能还不讲道理的权贵面前。

    贺兰楚石质问道:“尽力?要是治不好,耽误了怎么办?”

    简直是无理取闹,人都这样了还能怎么耽搁?死马当活马医是事实,但不能说出口,否则真有可能被拉去陪葬。

    谢逸指侯毅,平静道:“前日在街口,我欲给少郎君止血时,他们也这么问……”

    好在侯君集不算糊涂,沉声问道:“你可有办法?”

    谢逸道:“当务之急有二,一个是清洗伤口,彻底消毒;再者,便是退烧。”

    “清洗伤口?需要准备热水吗?”

    “不能用水,得准备些烈酒来。”谢逸很无语,先前的医官大概就是用水洗伤口的,细菌扔在,处理不当,加上室内高温,大冬天也没能逃脱化脓的悲剧。

    “好!”侯君集一挥手,不消片刻,侯毅便端来个酒罐,轻声道:“此乃自西域天竺而来的三勒浆,乃烈酒。”

    谢逸倒出一杯,轻轻一嗅,不由连连摇头。竟然把此事忘了,唐朝的酒水并非后世的烈性白酒,大多是以粮食果品为原料,酿制的米酒和果酒,酒精含量很低,用来消毒压根不行。

    瞧着谢逸的举动,贺兰楚石的眼神很不友好,估计很想质问谢逸到底是来救人的,还是品酒的?

    谢逸如实道:“陈国公,欲救少郎君,离不开烈酒,但此酒烈性不够。”

    侯毅小声嘀咕道:“可这已经是最烈的酒了……”

    “这……”谢逸沉吟片刻,说道:“取纸笔来,我画个图样,请国公立即找工匠制作,提纯烈酒……”

    看着纸上奇怪的图形,有灶台、铁锅、锅盖、漏斗、竹管,还特意备注某处需撒凉水冷却等等,众人都面露狐疑之色。

    谢逸道:“做好之后,将酒水倒入锅中,不必煮沸,加热至七成左右,升起的蒸汽冷凝后经竹管流出,如此反复几次,酒水会越发醇烈,便是少郎君救命之物。”

    “酒水也能治病?可靠吗?”贺兰楚石似乎不大相信,就连侯夫人也有些将信将疑。

    侯君集看了看谢逸认真的眼神,低头道:“尽快照做!”

    “好!”谢逸道:“尽量快些,还有多准备些薄麻布,用沸水煮过,尽快晾干……在下回家一趟,取点药。”

    侯夫人道:“谢公子不忙,需要什么药材,此间尽有,我儿病情不容耽搁。”

    “夫人莫及,此药乃我独家所有,也是少郎君的救命药。”谢逸心中感慨一声,粉红背包里的抗生素,终于要派上用场了。

    回家的路上,谢逸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该怎么说呢?

    几天前自己是个卖诗文的商贾,今日出入刺史府,本以为要做诗人的,结果却变成了救死扶伤的医生。

    这般际遇,用后世调侃之语来说,似乎可以表达为:不想做商贾的诗人不是好医生!

第十四章 神医圣药

    相比于做商贾和诗人,医生这个身份很好,甚至可以说完美,至少目前是这样。

    以医者身份进入刺史府,救活了小纨绔,侯家少不得要感恩,自然也能得些实惠,甚至是举荐提携。

    但是,这与行卷那等投名状行为的性质完全不同,不是自己主动拜于侯家门下,而是侯家的报恩行为,不存从属关系。

    将来避开疏远侯君集,也不会被人说成忘恩负义,能有充分的自主性。等到李承乾和侯君集谋反时,又与自己何干呢?

    当然了,或许这个想法有些一厢情愿,却也不打紧。谢逸并未打算让侯君集举荐,目前所需要的只是借助刺史府的名头,自我保护罢了。

    等手上多点钱财,还是尽早离开陈州这“穷乡僻壤”,虽说先前对长安的第一印象不咋样,但好歹是大唐帝国的都城,还是去瞧瞧吧!

    最后一点顾虑也打消了,谢逸心情轻松许多,眼下在陈州,侯君集这颗大树自然要好好利用了。毕竟,机会来之不易。

    在差役的护送下回到家中,嫂子杜氏正翘首以盼,焦急不已。

    “三郎,刺史大人召见所为何事啊?”事出突然,虽然想着可能是好事,可杜氏……福祸难料,着实让她放心不下。

    “嫂子莫要担心,刺史大人的公子病了,请我前去医治。”

    太出乎意料的回答,杜氏瞪大了眼睛,惊讶道:“三郎,你何时会医术的?事关人命,莫要胡来啊。”

    “那个白胡子仙翁教我的!”谢逸轻轻一笑,柔声道:“嫂子放心好了,没把握的事,我不会乱来的。”

    说着从粉红背包里取出抗生素,并注射器等药物器材,匆匆又往刺史府去了。

    目送谢逸出门,杜氏依然面有忧色,显然是不大放心。

    ……

    再回到刺史府,相应的器物已经准备妥当。国公家少郎君的救命之物,侯君集亲自督促,工匠们可谓是拼死飞速赶工。

    看到炉火燃起,酒气越来越浓烈,谢逸轻轻点头,转身走向床边,取出了注射器和抗生素。

    众人瞪大了眼睛,显然都没见过此等神奇物品,贺兰楚石问道:“这是何物?”

    “药!”谢逸的回答很简洁。

    贺兰楚石瞪大眼睛,先看看瓶中的白色粉末,旋即看到瓶上似有文字……或者说图符?只是……那些曲曲拐弯的图符,看起来就像天书一样,全然不懂。

    谢逸心中一笑,这是一批国际ngo组织援助的药物,全都是外文,贺兰楚石认识才怪。

    随后,谢逸取出注射用水,熟练地溶解抗生素,然后吸取了少量药液先做皮试。虽然说明书上保证生产工艺好,抗生素纯度高,不会引起过敏,但谢逸还是觉得,小心驶得万年船。

    小纨绔的外伤治不好死掉,和过敏死掉区别大了,不想侯君集和自己拼命,只能谨慎些。

    “谢公子,你这是作甚?”瞧见谢逸拿针尖在儿子手臂上挑了两下,连侯夫人也有些不解了。

    谢逸道:“夫人,人的体质各有不同,同样的药物有人用了可以救命,有的人用了反而会有害处。令郎千金之躯,在下不得不谨慎,故而在少郎君皮肤上试验,再作判断。放心好了,皮试不会影响少郎君健康。”

    众目睽睽之下,等候了一刻钟后,皮试反应良好。谢逸再无顾忌,准备给小纨绔打针,却被贺兰楚石拦住了。

    “你这是作甚?”

    “用药!”

    “用药当口服,你欲何为?”

    人啊!总是会质疑,甚至否定自身认知范围以外的事情,到底该夸赞他们谨慎,还是嘲讽他们无知呢?

    反正对于这个不懂又老是爱无理取闹的东宫侍卫,谢逸气不打一处来,直接采取无视的态度,转身直接对侯君集道:“陈国公,可知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

    “略有所闻!”

    这就好,不至于鸡同鸭讲。谢逸续道:“昔日扁鹊先后数次见蔡桓公,依次称其病在腠理、皮肤、肠胃、骨髓。

    病如是,用药亦如是,或外用于肌肤,或服药入肠胃;有甚者,如关羽刮骨疗毒,是直接深入骨肉;还有一种便是用药于肌理,然后经血脉运转周身。此法比肠胃用药起效快,少郎君病情危重,已经耽误不得。”

    众人听得一愣一愣,不过有扁鹊这个相关度并不很高的典故在,似乎很有说服力,还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贺兰楚石不再说话,侯君集也轻轻点头,谢逸自然也就没什么顾及,小纨绔幸运地成为大唐第一个打针的病人。

    抗生素起效需要时间,谢逸不敢耽搁,见提纯的酒水已然醇烈,便开始为小纨绔清洗伤口。

    竹板做成的镊子夹起沸水煮过的麻布,蘸上烈酒,轻轻擦拭小纨绔的患处。脓液腐肉与血水一道擦下,血肉模糊,昏迷中的小纨绔发出一声声痛楚的低哼。

    侯夫人慈母情怀,不禁潸然泪下,侯君集紧锁的眉头却微微舒展,这应该是个好迹象。贺兰楚石表情悻悻,但没有因错怪谢逸有丝毫愧疚。

    全面清洗伤口后,这才撒上侯君集所谓的宫廷秘制创伤药,再用煮沸晾干的麻布包扎伤口。之后又用烈酒不断擦拭小纨绔的脖颈、手脚掌、腋窝、肚皮和大腿等多处。

    随着酒精不断蒸发,小纨绔滚烫发红的皮肤渐渐褪色,降温,不过滚烫的额头依旧没有凉下去。

    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对于侯君集夫妇而言有些煎熬,对于谢逸也不是那么轻松。

    不知道侯家小纨绔的体质底子如何,抗生素能够起到的效果难说,要不能及时退烧,很难向侯君集交代。

    几个小时仿佛像几年那样漫长,谢逸有些后悔,也许该把那个手机带上,打游戏可以消磨时光。除此之外,他更担心家里的嫂子,自家不回去,嫂子肯定悬心不已,甚至度日如年。

    从清晨熬到中午,管家前来请示是否用餐,心忧儿子的侯君集夫妇显然没食欲,直接摆手拒绝了。以至于谢逸这个看病的医生也跟着饿肚子,可怜天下父母心,眼下的情势倒也不好说什么。

    直到未时,守在病榻边的侯夫人突然一声惊喜的呼喊,众人冲到榻边,瞧见昏迷多时的小纨绔终于睁开了眼睛。

    谢逸上前探查体温,虽然还在发烧状态,但比之先前已经好多了。榻上的小纨绔侧头迷糊地看着谢逸,用极轻的声音问道:“你怎么在此处?”

    敢情小纨绔还记得自己啊,缘分?

    不用谢逸说话,侯夫人便欣然解释道:“多亏了谢公子救了你,为你疗伤。”

    “多谢!”

    “不客气,莫要再说话,好好休息!”

    小纨绔很听话,微微颔首,旋即闭上眼睛,显然他依旧很虚弱,疲惫。

    谢逸笑道:“少郎君的病情已经开始好转,不过还得再扎一针,保证不再反复。”

    “好的,有劳谢公子了。”侯夫人已然将谢逸看成神医,儿子的救命恩人,态度无比客气。

    于是乎,第二针抗生素进了小纨绔的身体。再加上酒精擦拭,不断蒸发降温,小纨绔的体热开始明显下降。

    “陈国公,请医者为少郎君开些清热的汤药吧!”

    侯夫人忙道:“药方还是由谢公子来开吧!”

    被信任的感觉真好,谢逸轻声道:“夫人见谅,在下所通医术乃是偏门,可为少郎君治伤退烧,但并不擅草药配给之道。”

    “原来如此!”侯君集摆摆手,安排人开药。目光则落到了注射器和那瓶抗生素上,旋即又落到谢逸身上,若有所思。

    内服汤药,外以酒精降温,再加上抗生素,效果自然非同一般。到傍晚时分,小纨绔的体温便彻底降了下来。

    历经两日惊魂的侯君集夫妇总算彻底放心,门外一群唯唯诺诺的医者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汗颜无比。

    一群号称经验丰富,医术高明之人束手无策的疾病,不想被一个毛头小子轻松摆平,这事……尤其是谢逸被冠上“神医“之名后,更衬托的他们无能。

    他们很好奇,这位年轻的神医到底什么来路?还有那个闻所未闻,让国公府少郎君退烧的圣药,究竟是何药材所制?

第十五章 神秘色彩

    相比之下,侯君集对谢逸这个人更感兴趣。

    小瓶里确是“圣药”,很神奇,但更神奇的应该是拿出药品的人。

    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医治手段,着实让人大开眼界,起死回生的手段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清晨儿子病情危重,按照诸多陈州医者的话说,整个大唐恐怕只有药王孙思邈能有回天之力。

    很可惜,孙思邈还在千里之外的关中,鞭长莫及。侯君集虽然心碎不已,但其实心里已经在做最坏的打算了。

    找谢逸前来,其实也没报多大希望,某种程度上,只是为了给伤心欲绝的侯夫人一点安慰罢了。他没指望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做什么,却不想歪打正着,救了幼子的命。

    及至此时,侯君集依然有些后怕,不过更多则是庆幸。

    同时也对少年谢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神奇的医术是一方面,侯君集更看重的是其从容不迫,沉着冷静,却又有些不羁的性情。

    直觉告诉他,这个少年不简单。尤其是想起谢逸临走前的最后一句话,侯君集似笑非笑,表情深沉。

    “陈国公、夫人,今日先告辞了,诊金的事情不着急,待少郎君痊愈之后再说。”

    诊金?!

    谁也没想到,谢逸竟然特意强调了诊金。

    虽说治病付诊金乃是天经地义,但此时这般说出来,却又那么不合情理。以至于一众陈州庸医目瞪口呆,纷纷感慨某“神医”到底年轻,不谙世事。

    治好了陈国公府的少郎君,好处能少吗?主动伸手要钱,未免有些唐突,不知礼数,简直傻乎乎的。

    谢逸全不理会,特意向侯君集叮嘱道:“陈国公,今日为令郎治病乃是偶然,在下终究并非医者,全耐手中珍稀良药……”

    言下之意,我靠的就是抗生素这个所谓的圣药,但极为珍稀,轻易不会出手,所以不要将我神医之名传开。

    一众庸医瞧见侯君集点头后,都清楚地意识到该紧闭嘴巴,守口如瓶,最好是忘掉今日的一切。如此也好,便不会将自己的无能之名传遍淮阳,庸医们很是庆幸,心里还对谢逸生出些许感激之情。

    这一切,侯君集都看在眼里,事后他询问道:“楚石,可查清楚这少年的底细?既然姓谢,可是陈郡谢氏子弟?”

    “应该是,陈州姓谢的大都是昔年陈郡谢氏子孙,只是并非嫡系,且如今大多已经落魄。”贺兰楚石道:“这个谢逸多半也不例外,据小婿了解,数年之前,他家应算是淮阳殷实富足之家,有宅邸和不少良田。

    不过大概几年前,谢家好似中邪一般,厄运连连,家人多亡故。到如今只剩下谢逸,并一寡嫂一幼妹,而这个谢逸则是个败家子……”

    “败家子?”侯君集不由有些惊讶。

    “没错!”贺兰楚石道:“据差役们打探到的消息,谢逸嗜赌成性,几年下来输光了家中的宅邸田产,如今可谓是一贫如洗。”

    “果真吗?”侯君集捋着胡须,仿佛有些难以置信。

    贺兰楚石道:“此事知情人不少,众口一词,想必不会有错。听说前不久,他输光了家业曾投湖自尽,但被人救了……而今生活困窘,据侯毅所言,前去接他之时,见到谢家如今的居所残破不堪……也难怪他会直接开口要诊金,也许这算是个侧面的佐证。”

    “是吗?”侯君集低声喃喃道:“难不成是大难不死,幡然醒悟了?”

    “对了,岳父大人,侯毅声称今日在谢家门口遇到了郑斌,他当时也在场。”

    “哦?他们有何关联?”

    “暂不清楚,小婿会尽快调查清楚。”

    侯君集点头道:“好,待天佑痊愈后,请谢逸来刺史府赴宴,以示感谢,同时奉上诊金,不可亏待他。”

    ……

    谢逸现在身上有很多谜,颇具神秘色彩,侯君集好奇,郑斌同样好奇。

    自打那日在望湖楼被人抢了风头,他心里边一直不是滋味。更没想到仔细调查,打在自己脸上的一巴掌,竟然是败家子谢三郎挥出的。

    郑斌少不得大跌眼镜,没有暴跳如雷殊为难得,原因就在于——利用价值。

    可惜很不巧,今日找上门,验证了先前的猜想,却没达到预期的目的。谢逸不买账,没能为我所用不说,还被刺史府请走了。

    郑斌首先怀疑的便是诗文,刺史大人惜才,大肆寻找《春晓》和《从军行》的原作者是公开的秘密,莫非他已经找到了?

    如果是这样,谢逸于自己而言,便没有分毫利用价值了,还会是竞争对手和巨大威胁。有了侯君集的庇护,想要对付谢逸就很难下手了。

    所以郑斌很着急,想要搞清楚谢逸入刺史府的原因。

    到了傍晚时分,有眉目了,只是好像有些偏差。陈国公家的少郎君生病了,好像很严重,淮阳城里有名望的医者都被请进了淮阳城。

    谢逸在此时被请入刺史府,进去又回家,继而再进入,一直到天黑被礼送出府。

    他到底是去做什么?

    儿子病重,侯君集应该没心思和精力招揽人才吧?那败家子去做什么?难道去看病?

    开什么玩笑,败家子懂医术?郑斌连连摇头,几乎被自己逗笑。在他的印象里,谢三郎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而已,哪懂得那么多?

    不过……他既有可能写出好诗,懂些医术似乎也不奇怪,不会的,不会的……

    诸多繁杂的念头浮上心头,郑斌的思绪陡然间有些混乱了,想不通,实在想不出个合理解释……

    他实在有些搞不明白,谢逸究竟去刺史府做什么?败家子过去是深藏不露,还是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

    不太可能啊……

    搞不清楚状况,便丝毫不敢轻举妄动,还得时刻提防着谢逸这个潜在的威胁,郑斌不由有些头大。

    ……

    走在回家的路上,谢逸在盘算着下一步的打算。

    今日救了小纨绔,侯家等于欠自己一个人情,谢逸没有提的别要求,而是直接要钱。

    如此便是公平交易,不管是眼下还是将来,很多事情都好说,免得剪不断理还乱,同时也算是未雨绸缪。

    两支抗生素金贵无比,诊金自然不能少,作为生活必须和接下来的启动资金。

    但这事不会就这么完了,刺史府恩人这个角色是一个很好的保护,保证在短期内安全无忧。还能借着侯君集的名头,获得一些其他方面的便利,这些都是隐性福利。

    借此良机,赶紧让事业起步,然后……如果能够借机敲打,对付郑斌,也算是报仇了。

    至于方案,谢逸心中已有腹稿,差的只是契机和具体实施罢了。

    如今天色已晚,暂时不想这么多了,当务之急是回家吃饭。侯君集夫妇也真是的,一心扑在儿子身上,全然忘了旁人还在饿肚子。

    想必家中嫂子肯定做好了饭菜在等自己,说不定还会一直站在门口翘首等待,不见到自己她肯定不放心。

    对于这种特别的依恋和守候,谢逸很满足,也很享受。

    这个时间,妹妹小蛮说不定已经困倦入睡了,那么只剩下嫂子和自己,正好来个烛光晚餐,应该会很浪漫吧!

    想到这里,谢逸匆匆加快了脚步。

    ps:感谢书友荔子华清、海天枭龙的打赏!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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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败家子介绍: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大唐贞观,文治灿烂,山河锦绣;武功盖世;威加四海。
太极殿上,李世民威风赫赫,君临天下;凌烟阁下,文臣武将经邦济世,开疆拓土。
盛世璀璨之年,波浪起伏之间,少年谢逸恍惚千载,成为一个刚刚输光全部家业的败家子……
唐朝败家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朝败家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朝败家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