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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乃是奇女子全文阅读

作者:林上妙     王妃乃是奇女子txt下载     王妃乃是奇女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王妃乃是奇女子全文阅读

第一章:王爷真懂我

    “这么不经打?死了?”

    “回夫人的话,奴才亲眼所见,死了。”

    “哼,死了也好,等夜里子时,将她的尸身丢到那山上去。”

    “奴才遵命。”

    ……

    后院一处废弃的暗室里,一个女子浑身伤痕,俯卧在地。

    林落儿雪疲倦的醒了过来,似做了一段长长的梦。

    “嘶,怎么这么痛?”

    强烈的痛觉刺激,让她看清了周围的一切,这屋子很暗,也很潮湿,到处都牵着蜘蛛网,蜘蛛网上攀附着满满的灰尘,鼻腔里尽是腐朽的气息。

    看着自己的装着,她不可置信,穿越……了?

    正想叫人,脑海中一大波记忆涌入进来。

    消化完这一切,她的心凉到骨子里,眸子里闪过一丝绝望。

    林落儿,也就是现在的她,是被这家老爷带进府欲留收房,结果大夫人妒恨,将她囚禁在此,老爷外出办事,还不知何时归来。她若出不去,等待她的,怕是只有死路一条。

    她呆坐了许久,大概是外面的天黑了,渐渐的,暗室里也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不多时,就有几个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紧接着,门外的锁链就被人打开了,林落儿慌乱之下,往地上一躺,装起死来。

    “唉,哥儿几个搭把手,这么小的姑娘,真是罪过。”

    “谁说不是呢,这是咱们丢出去的第几个了?”

    “好像第四个了吧,大夫人心狠,你们又不是没见识过。”

    “嘘,都少说两句吧,赶紧把事儿办了要紧。”

    ……

    紧接着,她就被人抬了起来。

    “她身体还是热的!”

    “热的也活不了了,大夫人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不绑着她便是,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听着几个小厮言语,林落儿心中燃起了莫大的希望,只要能离开这儿,离开那个大夫人的视线,她定然能活下来!

    几个人走出老远,她的伤口因为颠簸被扯的生疼,却是不敢出声,强忍着装死到底,直到她被放下,那几个人离开……

    外面的月光,比那院墙内,要明亮很多。

    林落儿睁开眼,看见旁边的溪流,苦笑不已,那几个下人倒是心善。

    借着月光,她将身体仔细清理了一遍,都是皮外伤,淤血严重,好在,没有血肉模糊,不会留下疤痕。

    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悄无声息的一道身影,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他没有惊动她,尽管那个女子褪下衣衫,他也未曾有过一丝非分之想,只觉得有些痛心。

    睡意全无的他,就这么盯着那个狼狈的女子,看着她静坐,看着她在夜风过时抱着自己。

    她一夜未睡。

    他一夜未眠。

    天还未亮,树上的那道身影突然想起什么,急匆匆的离开了。

    林落儿依旧卷缩在那里,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办,她现在十六芳龄,面容姣好,身姿绰绰,如果她就这样去大街上乱撞,极有可能会被人抢了给卖青楼去。

    所以,她现在是真的想骂娘!

    “厉风,去看看那姑娘怎么了。”

    “是,王爷!”

    耳边突然响起的两个声音打破了林落儿的思绪,她刚才听到什么了?王爷?

    嘘,先假装没听见。

    “这位姑娘,你怎么了?啊~快,把这个披上。”

    厉风低头见她衣衫损坏,赶紧别过目光,把自己的外衣扔给了她。

    林落儿说了声谢,这才转过头来。

    墨玦这才看清那张脸,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倾城绝艳。

    “这是当今的九王爷。”

    厉风适时插了一句。

    林落儿再看过去时,双眼含泪,凄凄惨惨戚戚的说道:“小女子名叫林落儿,见过王爷,王爷,求王爷救救我,赏我一口饭吃吧。”

    墨玦闻言不禁皱起了眉头来,昨晚,她被丢到这山上不见她哭泣,清理伤口他看着都疼,却也没见她哭泣,怎么这会儿倒哭的这么惨?

    “本王堂堂一个王爷,赏你口饭吃自然无碍,不过在这之前,说明你的来历,为何在此。”

    他在来之前,已经让厉风调查过她,他是在试探,看看这个女子会不会实话实说,他后院的女子已经够多了,天天闹的他头疼,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见多了,就想找点简单的。

    虽然他深知,再简单的女子进入后院,也会渐渐变得复杂起来。

    不过,哪怕这简单短暂,他也乐意寻求。

    “回王爷,我幼年父母双亡,养在大娘家中,前几日,董老爷看上我,大娘就把我给卖了,董老爷家的大夫人趁老爷不在,险些将我打死,也是因为他们以为我死了,才把我丢到这儿的,王爷,小女子不敢半句假话,还请王爷明察!”

    林落儿边说边跪倒在地,她自然不敢说谎,也没必要说谎,王爷是什么身份,说谎能有好果子吃?怎么说她也是社会上挣扎过的人,这点谱儿,她还是有的。

    墨玦听她说完,微微颔首道,“既然如此,便是说那董家夫人草菅人命?走,本王今日兴致好,带你去讨个公道。”

    林落儿眼睛一亮,这这这……王爷是在跟她示好吗?!

    “真的!谢过王爷!”

    林落儿惊喜欢呼了一声,她刚才就想呢,真要傍上王爷了,她早晚回来收拾那个什么大夫人,还有那个一大把年纪还要老牛吃嫩草的董老爷!没想到王爷这么会来事。。嘿!

    “走吧,先去换身行头,否则,叫人见了以为我这个王爷多寒酸似的。”

    ……

    跟着王爷,换了一身新衣,去到董老爷家时,大夫人直接被吓晕过去,林落儿也没多说话,因为王爷直接下令,抄家。

    回到王府之后,王爷将她交给了前院的大丫头绿茵学习府中规矩,说是以后留在书房伺候笔墨。

    林落儿学的极快,规矩虽多,也很繁琐,但谁让她记性好呢。

    几天之后,她就出现在了王爷的书房中。

    墨玦还特地考了她不少,明里暗里吩咐她这事那事,她都办的像模像样,倒叫他心中对她又刮目了几分。

    他的书房以前从未要人伺候,之所以让她伺候笔墨,大概真的是因为她生的好看罢,正巧,那日他心情不错,想起一词,就给她安排了这么个差事。

    “既然府中的规矩你都明了,从明日起,你要做的就是,好生打扮自己,穿戴之物我会叫人送去你的住处,除了伺候本王笔墨,茶水外,闲时也可在此看书,如果哪天本王看腻了,你就会丢了这门好差事。”

    墨玦若无其事的与她说起话,嗯……他暂时还不想收了她,他想的是,女人这东西,一旦将她收房,她就变了……

    林落儿哪里知道他的心思,只在暗中猛翻白眼,嘴上却还得连连应下,这王爷,是拿她当花瓶呢?

    还要打扮好,别让他看腻了?

    呸!老娘才不要靠脸吃饭!

第二章:想去尼姑庵吗?

    第二天,林落儿一大早就起来化妆,不过古人们的胭脂天然是纯天然,就是比不得二十一世纪的方便好用,好在她这张脸,即便是素面,都十分惹眼,尤其是那双水雾朦胧的双眸,真真是我见犹怜。

    她对着铜镜自恋的摸着那张还算青涩的脸蛋,娇艳不失清丽,一丝媚意犹无却有,婀娜身段如风中幼荷。

    王爷送来的脂粉香味十分好闻,想来定然不是什么便宜货,指间描眉,唇印红霜,她今天准备让这张脸更加诱人几分。

    待脸上妆容完成,她便换上了一袭紫云绣金罗裳裙,双袖精致如蝉翼,绣与裙上的小朵金云形态各异。

    紫色,神秘而高贵。

    林落儿的重生,将前世的气质带入了这个新的身体,此时,她哪里像是个丫头。

    又挑了银白珠花发簪,几样小花饰,戴上紫玉耳坠。

    看着镜子里的人,她又忍不住自嘲几句,这下是彻底圆了汉服梦了。。。

    出了卧室,林落儿碎步轻移,慢悠悠的来到王爷的书房。

    墨玦已经在此多时了,听见开门声,头也未抬,一边锁着眉头,一边奋笔疾书。

    林落儿也不出声,默默走到王爷书桌旁,轻拿衣袖,开始研墨。

    她悄悄抬眼看向王爷,那侧脸……让她心跳都漏了几拍,这还是她这么多天第一次明目张胆的看他。

    “本王知道自己惊为天人,你也不用盯我这么久。”

    墨玦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道,依然没有抬头,继续刷刷的写着。

    林落儿偷笑了声,转而目光落在书桌上,他写的极快,挥毫如飞,虽然字迹潦草的她一个都不认识,特别的不明觉厉。

    “不许看。”墨玦说道。

    “王爷,你许我看我也不认识。”

    “你不识字?”

    “王爷,落儿识字,是王爷书法高明。”

    墨玦忍不住发出一声轻笑来,这才停下急行的笔,抬眼看向她。

    林落儿也正眼巴巴的看着他,四目相对,刹那间电石火花。

    “王爷,您累了吧,我去给你沏茶。”林落儿一改唯唯诺诺的奴才样子,不再卑躬屈膝,不再颤颤巍巍,尽管王爷盯着自己的目光有些异样,她也能自如自在。

    她其实早看出来了,王爷早晚会将她收入后院,何必委屈自己,她已经打听清楚了这个风流王爷的后院了。

    九王爷是出了名的风流,后院女子有二十之多,是所有王爷中妻妾最多的,而且这二十多个女子还常常更替,惹恼他的,好胡闹生事的,随时会被送去尼姑庵从此青灯古佛。

    长安附近的尼姑庵,都有他的人。

    风流归风流,世人却也不厌恶,还十分敬佩,他也是大名鼎鼎的将才,曾一万军力破敌三万,战无不捷,名声远扬。

    浑身上下透着的那股将军之气,还有享尽繁华与生俱来的皇族贵气,英俊霸气的妖孽脸,怕是后院几百人,世人都觉得理所应当。

    林落儿对这个王爷也是有点心动,这样的男子,怕是不会甘愿只做个王爷吧……

    沏来了茶,林落儿仪态万方的走向他,就像走向自己的丈夫。

    墨玦看着她,一时间有些晃神,这种感觉很美好,让他短暂性的遗忘了一切。

    “王爷,今天给您沏的是我每天喝的野茶,王爷也尝尝看。”

    林落儿道。

    墨玦也不嫌弃,端起来闻了闻就喝了一口,“味道也不错……”

    王爷话还没说完,这副美好和谐的画面就被打破了。

    前阵子得宠十分的许怀柔直勾勾的闯了进来,夺过王爷手中的茶盏,怒眼微张,愤声对着林落儿道:“王爷身份如此贵重,怎么能让王爷喝这种茶?”

    林落儿看着她因十分不爽自己而扭曲的脸,露出一丝不屑的神情来,“你怎么知道我给王爷喝的什么茶?你是在我身边留了眼,还是在王爷身边留了眼?”

    墨玦还未来得及说话,听见林落儿的反击,心中诧异,看向她的目光也变得复杂起来。

    许怀柔哼了一声,没想到还是个硬茬。

    “我听闻王爷的书房多了个伺候笔墨的丫头,也是巧了,你刚才沏茶的时候,我正好路过。”

    林落儿哦了一声,没再理会她,而是看向王爷,“王爷方才未说完,这茶味道如何?”

    墨玦看着她,“苦中带涩,悄然回甘。”

    “我也觉得。”林落儿笑笑。

    许怀柔就这样被晾在了一边,看着他二人一问一答,四目相对不移分毫,心里嫉妒的要死,凭什么一个丫头竟然与王爷有说有笑?!

    转念间,她突然掩面泣泣,拉着王爷的衣袖,梨花带雨的说道,“王爷,妾身也是为了王爷着想,妾身不知野茶滋味,王爷不要怪罪妾身,妾身只知道王爷什么都该用最好的才对。”

    墨玦轻抚了她一下,“本王不怪你,不过,本王应该和你们说过不许踏足书房的事,你忘了?”

    说话时,他面上挂着笑,可林落儿分明察觉到那笑容下面的危险气息,让她忍不住有些为这个女子担忧起来。

    许怀柔一愣,马上答道:“王爷,王爷之前那般宠爱妾身,妾身近日都未见到王爷,实在是想王爷了,才一时忘了规矩,还请王爷责罚!”

    墨玦呵呵一笑,“那好,本王觉着那野茶滋味甚好,既然你说你没喝过,那本王就赏你一些,回去喝完,若被我发现你没有喝,那就收拾一下去净月庵吧。”

    说的轻描淡写,只因他是个王爷,一句话便可定你生死。

    林落儿不禁深深吸了口气,这个王爷不好惹啊……

第三章:柔情寄何处?

    送走了许怀柔,林落儿安静的杵在那儿埋头研墨,再不敢抬头偷看那危险的美色。

    墨玦一切尽收眼底,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满意弧度。

    片刻后,墨玦将他刚才所写的东西装了起来,便离开了书房。

    林落儿揉了揉微微酸胀的手腕,坐倒在书桌前,随手拿起一本书就看了起来,不过那书中文字多是繁体,看的实在有些费劲,不知不觉的就睡了过去。

    睡过去倒也没事,只不过她是在王爷的宝座上睡过去的。

    皇宫内

    墨玦等几个王爷跪在大殿,一个个面色难看。

    昨天,父皇叫人传信给他们几个,让他们今天早朝之后来大殿议事。

    北疆边境支罗一族年年动乱,今年更是猖狂不已,背后与图其国暗中勾结在一块,图其国是北疆境外一弹丸小国,与他们金永国向来不合,每年各国进贡,唯独图其国拒绝进贡。

    这次更是野心勃勃,意图侵吞北疆。

    父皇召集他们前来就是想商量个对策,不想大皇子竟然说,金永国国土遍及大江南北,那北疆是苦寒之地,常有旱情,每年国库发放赈灾的银两不胜其多,这破地方,他图其国想要给他去。

    要知道,他们这些兄弟中,唯独大皇子没有封王,是父王想要传位之人,如今金永国国土之大,真真是无数汗和血拼来的。

    金永皇帝,也就是他们的父皇,为了强盛金永国,无时无刻不在付出心血,可他一直寄予厚望的大皇子竟然说出这种话,竟然说出把国土拱手相让的话,顿时就气的一口血喷出,昏倒过去。

    太医正在里面给父皇诊治,大皇子自知失言,此刻,已是吓的面无血色。

    其他几位王爷与九王爷一同跪在大殿,虽然都十分担忧父王身体,不过心里却也是有各自的小九九盘算起来。

    原本,这皇位,父王是打定了主意要给老大。

    可今天闹了这么一出,老大肯定是没希望了,而他们几个兄弟当中,三王爷性子温吞,四王爷狂傲自负,六王爷喜好安逸向来不争,老七是跟着四王爷,老八是跟着大皇子的,唯独老九,也就是九王爷,名声在外,身居将军之位,战功赫赫。

    三王爷想的是,以后多与九弟走动走动,四弟那儿以后也要多走一些,不管他们二人哪个上了位,他总不至于太惨。

    四王爷内心独白:老大这蠢货,他早晚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这天下,除了父皇,还有谁比他能更适合坐在龙骑之上呢?老大这一闹,真是天助我也

    六王爷倒没想那么多,面色戚戚,比起这些,他更担心父皇身体,还有兄弟情义。

    老七跟四王爷想的基本差不多,他也希望是四哥继承皇位。

    老八就比较苦了,大哥这波失误简直想让他一头撞死,好好的皇位,就这么给丢了,唉,他一早就跟着大皇子,现在若倒戈其他人,谁会接受他?

    墨玦倒也没想那么多,大哥是长子,父皇向来溺爱,他这个老九,若不是为他开疆扩土出了不小力,父皇哪里会重视到他身上,想让父皇传位于自己,基本属于天方夜谭,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渴望这个皇位,他常年征战,见过了太多太多无辜百姓流离失所的悲哀,父皇想要一统天下的大义,没有谁比他更能理解。

    只有一统天下,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这些兄长,谁能做到?除了四哥上过一次战场外,其他兄长连兵书都不曾研究,金永国刚的根基并不稳,若真交在他们手上,早晚会被像图其国这样的小国蚕食,覆灭。

    而这个江山,有他打下的一份,有朝一日父皇西去,他定不惜一切代价将这个皇位收入囊中。

    世人说他风流,这些兄长也不例外,哪个不是背后嘲笑他骨子里其实一介莽夫,喜好征战,喜好女人。

    他也不反驳,这样也好,这样你们就不会过于关注我,我早已在暗中培养起势力,恐怕你们都还不知道吧!

    但,他却知道各位皇子暗中的一切举动。

    一个时辰后,皇帝才终于醒了过来,却是颓然老矣,满腔失望。

    墨玦上前,直接请战,“父皇,图其国与支罗此番作乱全然不将我金永放在眼里,儿臣请求带兵前往,灭支罗,杀鸡儆猴!”

    四王爷墨子恒听此,也忙上前道:“父皇,儿臣愿随九弟出征,助九弟一臂之力!”

    皇帝欣慰的看了他们一眼,叹了一口气,说道:“老四,支罗族野蛮强劲,灭支罗,这一战,定十分凶险,恐你无归,你有这份心已足矣。”

    转而又看向老九,眼神中的欣慰明显少了几分,“老九,朕让荣忠做你的副将,带上他的两万精兵,待你凯旋归来,朕定重赏。”

    言里语里,都像是与自己的臣子说话。

    墨玦只重重应了一声,便请辞先行退下。

    转身的瞬间,眸子里闪过一丝冰冷,步履扩扩,大步流星的离开了大殿。

    四王爷墨子恒微眯了眯眼,嘴角斜斜上扬。

    ……

    回到平定王府,墨玦脱下朝服,换上寻常长袍,便往书房而去。

    一推门,就见那一袭紫衣半仰在自己的位置上,纤白如玉的手搭在胸前,另一只手上的兵书摇摇欲坠……

    而她,似乎睡的正香甜。

    墨玦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步走了过去,站在她平常的地方,看着她。

    他心中满腔报复,无人可说,他也有柔情正骨,无人可付。

    可他看着她睡的那么安稳,心底仿佛有个声音,想要去护她一世安稳……

    “不!”

    墨玦被自己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吓了一跳。

    林落儿从梦中惊醒过来,看到王爷正神色严峻的看着自己,再一看自己,妈耶,怎么还坐在他的大坐之上呢!

    “王……王爷,你回来了啊……”林落儿尴尬的冲他笑了笑,同时心里有些忐忑,就坐了一下他的椅子,应该不至于被送去当尼姑吧。。

    墨玦没有说话,还那么看着她,心里却有些后悔,刚才如果自己没有突然出声,也许,她就不会醒了。

    林落儿慢慢起身,小心翼翼的退到一边,大气不敢喘的盯着地面。

    “兵书晦涩,书房中还有些历史故事和诗词歌赋,你可以拿去看。”

    墨玦坐下,又说道:“你识字,就该会写字,写几个字让本王看看。”

第四章:谁愿舍命随军?

    林落儿提着的心放了下来,她偷偷看了王爷一眼,似乎有些低落。

    写字,写什么呢?

    提起笔,她琢磨了一下,想起自己喜欢的一首词,便就下笔。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她的字毫无娟秀可言,想用行书来写,却写的不规不整,肆意张扬。

    “王爷,写好了,我不太习惯用毛笔,写的不好看,还请王爷不要嫌弃。”林落儿小声说道。

    墨玦目光落到纸上,笔锋犀利,看似凌乱,却又如游龙一般肆意飞舞,哪里像是一个女子写出来的字。

    再看她写的东西,更让他惊艳!

    “这是你所作?”墨玦问道。

    林落儿心想,王爷竟然不知道这首词?嘿嘿,那就……

    她轻轻点了点头,有些脸红的低下了头。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墨玦目光微聚,一伸手,随着她一声轻呼,他将她揽入怀中。

    “王爷?”林落儿本能的想要逃。

    感受到她在挣扎,墨玦有些恼怒,渣渣的语气说道:“你可知有多少女人做梦都想被本王拥入怀中?”

    林落儿一时没忍住回怼过去,“脑子进水才做这种梦,被你拥入怀有什么好?不就多点银子吗?你除了能给我短暂的荣华富贵,还能给我什么?”

    墨玦彻底被激怒了,一个女子,竟然敢这么跟他说话?竟然敢拒绝他?!简直是找死!

    “来人!”

    “不用王爷叫人,我自己走,谢过王爷这些时日的照顾,来日我会将近日花费在我身上的银两,一分不少的还给王爷!”

    林落儿也恼了,有些难过,本以为王爷对她会不同……呵……

    “想走?本王让你走了吗?”

    墨玦一个飞身,拦住她的去路不说,还将她扣入怀中,横抱起来,“由不得你,好好伺候本王!”

    林落儿看他气势汹汹,知道这下是玩砸了,她竟然跟王爷这么说话,不是找死吗?现在还有她反抗的余地吗?

    她不想死。

    想罢,她眼睛一闭,算了算了,早晚我也要睡,了,他,就当提前了吧!

    墨玦见她突然不挣扎了,心里一愣,不禁暗想,难道她是故意的?

    不过此时,他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随即,林落儿就被丢在那张黄花梨木的大床上。

    ……

    大约一个时辰过后,墨玦看着怀中的女子,没来由的,心里异常高兴。

    林落儿是没什么力气再跟他说什么了,只眨巴着眼睛看着他,“王爷,你也别太得意了,虽说是我在伺候你,但你看看,明显你比较累一点,所以,也可以说是你在伺候我,你歇好了吗,继续啊!”

    堂堂九王爷,何时受到过这种“侮辱”!

    简直,可恶至极!

    墨玦面色渐渐黑了起来,一股危险的气息,沿着四周蔓延开来……

    一切尽在林落儿掌握之中,哼,争宠,老娘这就要开始了。

    ……

    “王爷,您还好吗?要不晚膳让厨子做点好的补补?”

    “你……你一个姑娘家,怎么……怎么……”

    “王爷,古人云,人之,食色性也。我与王爷一样。”

    “你知道的还不少,本王当真小看了你。”

    “那是,不过王爷,您想好给我什么位分了吗?”

    “哼,本王收回方才那句话,本王是高看了你,本王后院就剩下王妃和两个侧妃的位置空着,其他夫人按进府先后排序,你自然是排最小了。”

    墨玦老神在在的,一副“我赢了”的得意神色。

    林落儿被噎的顿时说不出话来,想起近日种种,突然发现这个王爷,是不是也太腹黑了点?

    看她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墨玦心里突然有些急了,可是,王妃之位和侧妃之位,不是他随便说给便给的,如果不是父皇指定之人,那他还得进宫去给她求。

    这不是他的作风,所以,这几个位置一直空着,去年父皇倒是有意将张大夫之女指给自己当侧妃,结果老大,也是大皇子看上了,后来,张家之女便进了大皇子的后院。

    而他后院这些女子,平时解解闷还可,要当他的王妃,那可还差得远。

    “本王过几日要出征去边境灭那支罗,恐有性命之忧。”

    墨玦打破了这份安静。

    林落儿抬头看他,“如果,九死一生,那就带上我好吗?”

    “你不怕?”墨玦正色,看她的目光也变的认真起来。

    “王爷,你如果死了,我怎么办,我不想去当尼姑,如果我陪王爷去了,也许死后,皇上还会给我追加个王妃之位呢……”林落儿大言不惭,话里话外,我就是想要王妃这个位子。

    墨玦嘴角抽搐,这个女人,真的不按套路出牌,还说出这种惊人之语,她是真的不怕我现在就给她送去尼姑庵啊!

    “王爷意下如何,带我同去吧!”

    墨玦有些犹豫,尽管他每次出征都凯旋而归,但这次……

    他总隐隐有些不安。

    行军带上几个女子也属正常之事,但他怕自己护不得她平安。

    “你当真不怕?”墨玦紧皱着眉头。

    “王爷,你可是战神级的人物,难道还护不得我小小女子之安吗,世人都说王爷战无不捷,是天生的将才。我不怕!”

    最后三个字,林落儿也说的十分郑重。

    晚膳后,墨玦聚集了后院众人,衣着华贵。

    手下厉风遵照指示,告知大家王爷即将出征北疆边境之事,先是简单介绍了一下北疆边境何其苦寒,又重点说了一下此番出征,面对的是野蛮的支罗,如果有其他小国埋伏,生死难说。

    最后,才问,谁愿随军伺候王爷。

    后院女子,皆娇生惯养,只是听了苦寒之地,本能就感觉害怕,而且连九王爷,都说生死难定,她们更加犹豫起来,平日里得宠的那几个,更是脸色难看。

    墨玦冷眼扫过这群女人,片刻,突然起身,长袖一挥,“既然如此,本王断然不会勉强你们,本王身边这位美人,将随本王一同出征,若平安归来,便是本王的王妃。”

    说完,那高大的身姿,没有留恋任何,在众人的视线中,大步消失。

    厉风特别看了林落儿一眼,当初见她就觉不同,如今看来,果真不同。

    林落儿则突然为墨玦悲哀起来,后院美人如云,竟无一人真心。

    她不禁暗想:“墨玦,你一定很缺爱吧?”

第五章:苦寒之境

    三日后,九王爷着一身王道铠甲,带领着庞大的军士队伍,气势恢宏的出现在城门外。

    围观百姓无不欢呼,还有不少带了干粮食物,送给军士。

    也不知是何时起,九王爷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愈来愈高。

    皇帝与大皇子和众位王爷,皆来送行,这一战甚险,路途还十分遥远,这一送,不知何时归,也不知还能归否。

    颇有一丝,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意味在。

    四王爷墨子恒是第一次送他出征,亲眼见着万千百姓自发而来送行,还赠送粮物,心里十分不悦,心里则是盼着他回不来才好。

    对,一定不能让他回来。

    拜别父皇,九王爷一举长枪,出发了。

    北疆边境,行军需三月之久。

    林落儿坐在马车上,有几个丫鬟跟随伺候,除了路途颠簸,还十分无聊之外,一路风景倒是不错。

    不过每天坐在马车里着实难受,求了王爷几次,他才答应让她坐上他的马。

    那天,众将士看见九王爷的马背上竟然坐着一个美的不可方物的女子,一个个下巴都惊呆了。

    而林落儿怡然自得的靠在这个男人胸前,享受着这场无与伦比的“旅行”。

    ……

    三月后,一行人抵达北疆营地。

    林落儿早早穿上厚重的棉服,却依然抵不过寒意,冻得唇色发紫,浑身都没有热气,离开篝火,她感觉自己会活不了。

    到达北疆的第一个晚上,她是一个人,在一个小营帐度过的,漫长的寒夜,她辗转发侧,心里突然有些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她觉得好孤单。

    枕着一丝忧愁,林落儿终进入了梦乡。

    “啊呀,小菊,你快过来,夫人脸怎么这么红啊!”

    小菊闻声急匆匆的跑了过来,看着还未醒来的林落儿,脸颊通红,便伸手往她额头一探。

    “不好,夫人怕是染了风寒,让小莲打盆水送来,你赶紧去找王爷。”

    玉和赶紧安排了起来。

    风寒感冒发烧,在现代,吃点药或者打点滴,不出几日就好,可在古代,这是要人命的事情。

    墨玦听到小菊来话,立刻吩咐厉风去找军医,然后急冲冲的往林落儿的营帐而去。

    看到床上的娇人紧蹙着眉,他一阵心疼,同时,自己竟然还有一丝异样的反应,她面色绯红的样子,紧闭着双眼……

    怎么看起来,似乎更加诱人……

    要不,等她好了,改天给她喝点酒?

    直到军医前来,墨玦脑子里几乎全是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也不能怪,谁让她此时看上去,是真的很醉人。

    “臣李十九拜见王爷,请让臣为夫人把脉。”李十九毕恭毕敬的跪在地上。

    墨玦看了他一眼,又看了林落儿一眼,然后拉过旁边的丫鬟玉坐在床沿,挡住她的脸,然后才让军医为其诊脉。

    玉和看的心里好一阵羡慕。

    李十九诊过脉,悄悄看了王爷一眼,面露愁容道:“王爷,夫人体弱,此番入北疆,寒气侵体,引起高热,若是在金永,太医齐力,定能保夫人无碍,可这是北疆,一来药物不足,二来条件有限……”

    墨玦面色骤然阴冷,“本王不需要听这些。”

    李十九擦擦额头冷汗,赶紧抢着说道:“王爷莫急,臣听闻北疆有一怪医名叫张则术,医术极其高明。”

    “那就去给本王请来。”墨玦淡淡道。

    “王爷有所不知,张则术性子古怪,传闻,轻易不给人看病,就连掌管北疆的定疆王请他,还得看他三分脸色。”李十九说道。

    “哼,那就给本王绑过来,本王有的是办法让他看病!”

    “王爷,万万使不得!夫人病情危重,耽搁不得……万一他真如传闻中那么古怪,怕是对夫人不利啊!”李十九磕头道。

    墨玦有些无语,李十九的意思,他早已听出来了。

    不过,战事在即,他哪里分得开身亲自去找那大夫。

    凝神之际,厉风掩嘴在他耳边道:“王爷莫急,属下这就往定疆王府上去一趟,他断然不会拒绝。”

    “定疆王向来傲慢,目中无人。本王亲自送你们过去,夫人也同去,定疆王府的环境总是要比在营帐中好些。”

    墨玦说完深深看向林落儿,这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子,去向别人低头。那定疆王,他与其打过几回交道,许是在这里呆久了,十分蛮横无礼,如果他不亲自送去以表重视,哪里放心的下。

    李十九仍然跪在那里,朝着地面的那张脸,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第六章:别处买不到

    果然没几天,林落儿一行人就着了道,林落儿无意中昏迷,落入了凡尘。

    几个月后。

    林落儿身后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蹑手蹑脚地往门口走。天刚蒙蒙亮,屋子里漆黑抹火的,她很小心很小心地跨过歪在地上的彩陶大花瓶,轻点的脚步就像一只在雪地里面漫步的林狸。

    啊,她看到了!昨天被她丢在小厅椅子上那个杏黄色的小纸袋!她心爱的肉包子!林落儿蒙着黑布的脸上顿时放出光来,两只大眼睛露出陶醉的神情。亲爱的包子,我绝对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她急急跳过胡乱摊在地上的字画,一把抓住了小纸袋——

    “稀里哗啦”,她的包袱撞到了后面的书柜!原本上面就放的乱七八糟的书纷纷掉了下来,林落儿大急,急急把包子往腋下一夹,使出老板亲自教她的一招“千手万爪接栗子”,七手八脚地接住往下掉的书。

    嘿嘿,谁还敢说她功夫不好?林落儿得意地笑着,满手满头都是书,嘴里还叼着一本四国食谱。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肯定不会惊动老板!林落儿小心弯腰把书放在乱七八糟的地上,背后的大包袱在书案上不小心蹭了一下,就听“光当”一声,案上的铜烛台很响亮地摔了下去。

    林落儿惊得跳了起来,谁知脚下不知踩到了什么东西,刺啦一滑,她抬手本能一抓,抓住了墙上挂的据说是老板五百两银子买来的某某某的真迹——乒乓,光当……屋子摔成了一团。

    屋子外面忽然亮起了灯火,然后一个冰冷张狂的声音叫了起来,“是哪个兔崽子敢来老娘的书局偷东西?!这里面随便一件东西只要坏了,你就得给老娘干一辈子的活来还!”

    “砰”的一声,小厅的门被人很狂妄地踹开,屋子里登时灯火通明,门口飞快进来三个人,当中一人披着火红的长袍,漆黑的长发散在背后,纤细白嫩的手指间还夹了一根细长的紫金烟嘴,她漆黑的凤眼匆匆扫了一遍遍地狼藉的小厅,然后目光停在一个巨大包裹上。

    “林落儿……”扈晴丽慢慢从漂亮的红唇里面念出这个名字。林落儿还躺在地上,她的大包裹压在肚子上,一时起不了身,只好满身狼狈地对心目中最完美的老板大大微笑,她周围堆满了书,一只手还抓着半截被撕破的真迹,另一只手宝贝地把自己的肉包子举高。

    “老板,好……好……好久不见,您越发英姿飒爽美丽动人风华绝代倾国倾城了!林落儿绝对不敢撒谎!”她睁眼说瞎话,睫毛都不抖一下。

    扈晴丽身边一个黑衣的少年噗哧一下笑了出来,用一种懒洋洋的语调说道:“林落儿,你就编吧,今儿又撕了五百两银子,你是还到老也还不完了。”他漂亮的眼睛瞥向屋角的彩陶花瓶,勾起嘴角,又笑道:“还好,一千两还没砸了。”

    林落儿急忙推开包袱,把包子夹在腋下,急道:“邢涵衍你胡说!”她刚起来,却见挂在墙上的半截真迹随之落了下来,正巧砸在花瓶上,它懒懒地晃了一下肥胖的身体,很合作地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的声音。

    “啊!老板……这……和我绝对没有关系!”林落儿立即撇清关系,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面满是你不可以冤枉我的光芒。

    扈晴丽用手指敲了敲烟杆,把烟锅里的灰敲了出来,另一边的青衣少年立即为她添上新的烟膏,取了火折子小心点上。她深深吸了一口,喷了出来,洁白如玉的脸庞隐了一半在暗蓝烟雾后面,看不真切。

    林落儿只觉她目光灼灼,不由吞了口口水,脚下微微一动,打算先走人再说。

    “林落儿。”好温柔的声音,然后她的后领子被人毫不客气地提了起来,林落儿眼前一扈,双脚再站定的时候,整个人已经被老板提到了门外前庭。

    不好!老板生气了!林落儿冷汗都挤了出来,她苦着脸回头,就见扈晴丽用手指慢慢敲着烟杆,也不说话,只是看着她。她的面相本就生得妩媚妖娆,偏偏又极喜欢穿火红的衣裙,整个人看上去就如同一团盛开的火焰,可现在这团火焰却是冰冷的。

    林落儿被她看得浑身发毛,喃喃道:“我……我知道啦,我马上去拿搓衣扳……”

    又要跪搓衣扳了……林落儿肚子里大叫倒霉,可是一摸到腋下的肉包子,她又觉得半途折回来很值得,这可是逊州昌蓝镇尊胜阁七天才卖一次的肉包子,别处买不到的!

    “先别急着罚跪。”扈晴丽慢悠悠地开口了,她的声音和她的人一样妩媚,也一样的嚣张,“给老娘解释一下,你出去不到两天就回来是什么道理?”

    她漂亮的凤眼在林落儿腋下扫了一下,林落儿急忙把宝贝肉包子往里面塞塞,抬头对她傻笑,依然睁眼说瞎话,“我……老板,我发现忘记带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了,所以回来取,不想惊动了您老人家,真是不好意思……”

    扈晴丽柳眉一折,冷道:“哦,老娘派给你的任务,竟然还没有肉包子重要?”

    林落儿急道:“老板,这不是普通的肉包子!这是……”

    “闭嘴。”冷冷一句,林落儿立即乖乖闭嘴,扈晴丽又道:“临走前老娘和你说了什么,你说来听听。”

    林落儿憋起嘴,嗫嚅道:“老板说……三个月前……新川城黄沙寨发行的江湖宝典火狐神斩一夜之间被人买光……正好咱们晴丽书局最近穷的慌……”

    “嗯?”扈晴丽柳眉一挑,林落儿急忙道:“哦,不!是咱们晴丽书局最近没什么进帐,所以老板让林落儿我特地去新川城一趟,好好教训他们一顿……”

    这次不等扈晴丽的眉毛挑起来,林落儿自己就改口了,“哦不!是……是和他们坐下来喝茶,好好谈谈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要再版火狐神斩,看看两家书局能不能合作。”

    扈晴丽点了点头,又喷出一口烟,“老娘为什么要你去?”

    “因为我从来没出去历练过江湖,没有邢涵衍和廖景辉经验丰富。我……我今年已经十五岁了,是时候为老板效命了,所以……”林落儿结结巴巴地说着,越说越觉得自己会被狠狠责罚。她偷偷抬眼看向老板,她的目光立即跟上来,吓得林落儿急忙低头垂目,作出恭敬的木头人样。

第七章:我来哪儿了?

    扈晴丽点了点头,纤细的手指微微一转,烟斗打了个圈落去了另一只手上,她折了折手腕,轻道:“廖景辉,算盘给我。”

    青衣的少年立即递上一个小小的算盘,扈晴丽飞快地拨着珠子,一面道:“某某某的真迹五百两,彩陶花瓶一千两,加上你之前砸烂的玛瑙碗,踩坏的玉兰花苗,扯断的珍珠帘子,打翻的五珍羹……林落儿,你现在一共欠账三千五百二十八两银子。看起来,老娘这里最晚出去的人一定是你了。”

    林落儿欲哭无泪,苦着脸喃喃道:“能一直为老板工作,是林落儿的福气……”

    扈晴丽很好心地笑了笑,“没关系,别担心,你跟了老娘也有五年,利息方面给你个便宜,算你个整头,四千两银子,如何?只要你以后不再毛手毛脚,四千两银子很快就还完了。”

    林落儿没精打采地点头,“是,老板……”

    扈晴丽招了招手,“廖景辉,邢涵衍,你们给她换个包袱,盘缠给紫色的,当作惩罚。”

    林落儿含着眼泪看着坏心眼的邢涵衍,笑吟吟地把自己心爱的大包裹打开,一件件往外面丢东西,他一面丢一面还惊叹,“不会吧!你连茶杯都要带?……哇,十五岁的丫头还穿这种颜色的肚兜?”

    “死邢涵衍!关你什么事!”林落儿终于发怒了,用力跺脚,脸上松垮垮的黑布被她动得掉了下来,露出一张清秀俏丽的瓜子脸,五官精致,尤其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灵秀之极。此刻小美人脸上满是嗔怒,看上去却一点也不可怕,只因她满面的稚气还未脱,就是生气也带着十分的可爱。

    廖景辉走到她面前,这个木头人一年到头也说不到三句话,林落儿见他伸出手来,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解了腰间的红色大荷包颤巍巍地交上去。

    “廖景辉……”她可怜兮兮地叫着他的名字,两眼水汪汪地瞪着他。

    廖景辉向来心肠软,被她那眼光看得浑身不舒服,只好别过头去,收回了红色大荷包,换成紫色最小号的荷包。林落儿轻轻摇了摇小荷包,里面几个可怜的铜板叮当响,她此刻的心情就像荷包一样萧条。

    没一会,邢涵衍提着一个小小小小的包裹走了过来,“喏,收拾好了,轻装才好上阵,你又不是搬家,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他脸上总是挂着坏心眼的笑容,好像见谁都要欺负一下才开心。林落儿一把抢过包袱,对他俊美的脸狠狠翻了个白眼,她摸着缩水至少十倍的包袱,心疼得话也不想说了。

    扈晴丽吸了一口烟,淡道:“都准备好了么?该带的都带了吧?”

    邢涵衍点了点头,“必需的物品一样不缺,我只是丢了一堆没必要的东西。”

    “林落儿,”扈晴丽唤了她一声,还没说完,林落儿就垂头丧气地往洗衣房走去,一面道:“我知道的,跪搓衣扳么,我马上去拿。”

    她才走两步,领子又被人提了起来,鼻前闻到一阵熟悉的烟味和清香。扈晴丽一把扯下她脖子上的黑布,上下打量她一番,才笑道:“你不是做贼,戴什么黑布?给老娘大大方方地出去!”

    林落儿刚要点头,忽见扈晴丽拔下耳边常戴的一根珍珠簪子,替她扶了扶发髻,把簪子插上去,她柔声道:“小林落儿,外面不比书局,仪容是非常重要的,还有以后别老这么孩子气,几个肉包子而已,回来还是可以吃个够的。就是因为你老这样毛手毛脚,老娘才不放心你。”

    林落儿鼻子一酸,低头轻轻叫了一声,“老板……”她就知道老板对她最好,绝对不会凶她的。老板老板,你是天底下第一大好人!

    扈晴丽拍了拍她的脑袋,笑道:“好啦,天刚好亮了,赶紧出发吧!有任何事情别忘了写信。”

    林落儿正在感动中,一个劲抹眼泪点头,却听扈晴丽又道:“这搓衣扳么,记帐上,等你回来一并跪了。放心,老娘不会忘记的。”

    林落儿反应不过来地张大嘴,她还想说什么,却早已被扈晴丽推出了门,三个人站在门口笑眯眯地对她挥手,邢涵衍难得诚恳地叫道:“小林落儿,两个时辰的搓衣扳还等着你呐!早点回来哦!”

    林落儿含泪启程,迎着火红的朝阳,走向她探险江湖的第一步。她走了两步,摸了摸胸口,还好,肉包子还在。她取了一个放在嘴边大大咬了一口,虽然冷了,但尊胜阁的包子就是好吃!

    林落儿终于感到了一点欢喜,把所有烦心的事情丢到脑袋后面,她大口吃包子,大步往前走,火狐神斩的再版,我来了!

    出了昌蓝镇,便是一望无际的荒原。与其他三国不同,逊州是四国之中气候环境最恶劣的,国境之中有三分之一尽是荒原沙漠,加上形势不稳,逊州皇朝争权夺势的斗争异常激烈,大小战乱不断,因此逊州的百姓近两年纷纷离开自己的家乡,逃往邻近的北陀或者新川城。

    此时已是夕阳西落,晚霞如火,方圆百里的一切景物都被映得通红。这里是一片废弃的战场,弥漫着死亡与腐烂的气息,残破的战旗倒插在泥土里,无数战死的士兵曝尸野外,生了锈的武器遍地都是,在火红的夕阳映照下,发出异样的色泽。

    与所有逊州的百姓一样,林落儿从小就看惯了这些残酷的战争后遗景象,经过这片战场的时候,她眼睛也没眨一下,走得累了,干脆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歇歇,再取出自己心爱的肉包子,毫不在意地吃了起来。

    老板说过,其他三国的人往往觉得逊州人在某些方面冷静得可怕,例如他们发现死了人会惊惶大叫,可是逊州人只会当作没看到一般走过去;当朝廷要求今年多增一成的税收时,他们就会大呼贪官太多,满腹怨气,可是逊州人会合掌庆幸朝廷英明,只增收一成而已。

    林落儿一点也不明白,其他三国的人为什么那样喜欢大惊小怪,在她看来,能够每天安分地待在书局里面,不会再半夜被慌乱的马蹄声喊叫声惊醒;做肉包子的尊胜阁能每天开门,不怕战败的官兵过来抢劫,那就是很幸福的生活了。

    她说的时候,老板就会用她的烟杆子敲她的脑袋,轻轻地敲,然后幽幽地说,生活在安稳中的人,怎么能了解流离失所之人的痛苦,所以他们这些在战乱中坚强生活的人,也不需要去费劲理解不同世界之人的理念。

第八章:伶牙俐齿

    老板的话永远是这么高深,所以林落儿永远似懂非懂。老板说逊州人生活的很痛苦,可是林落儿却一点也不觉得痛苦,不但不痛苦,她简直快活的没心没肺。

    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慢慢啃完剩下的半个包子,林落儿摸摸胸口,只剩一个包子了,她要省一点吃,不然赶路的时候就没盼头了。吞下嘴里的美味佳肴,林落儿抹抹嘴巴,正要站起来继续赶路,忽见前面有个纤细的人影在尸体堆里面奋力翻着什么,插在地上的破烂战旗都被他踩断了,看上去那是一个小孩子,他吃力地拖出一个尸体,然后在那个死去士兵的身上努力摸索着,从头到脚都不放过。

    “发死人财可是会遭殃的。”林落儿走过去轻轻说着,那个满身污渍的小孩吓了一跳,猴子一样跳起来猛地回头瞪她,他脸上也满是污泥,脏兮兮地,甚至看不出原本的面目如何,但一双眼睛却是晶晶亮亮,异常有神,闪烁着一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早熟沉稳气息。

    那小鬼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一见到林落儿身上漂亮的衣服料子和脚上精致的小靴子,他露出鄙夷的神情,哼了一声,脆生生地说道:“关你什么事?有钱人家的小姐还要和咱们逃亡之人讲道理么?”

    他熟练地扯下尸体腰间的荷包,垫了垫,从里面倒出两枚铜板,他“切”了一声:“也是个穷鬼!上战场送命的怎么都是穷鬼!”他把铜板小心塞进袖子里,转身再去拖下一具尸体,不料林落儿突然拉住他的衣襟,叫道:“喂!别拖啦!喂!”

    那小鬼怒了,回手一把打下林落儿的胳膊,叫道:“别碍事!小心老子揍你哦!”谁知林落儿感动地拉住他的袖子,凑过去瞪着他,笑眯眯地说道:“你刚才说我是什么?能再说一遍么?”

    小鬼莫明其妙地看着她欢喜的笑颜,不由自主地说道:“有……有钱人家的小姐……”

    “对!你怎么看出来的?我真的有有钱人的气质么?可是老板总说我是死丫头,邢涵衍也老是笑我土!喂,你说我真的像有钱人家的小姐吗?你看过有钱人?”

    林落儿滔滔不绝,对这个小鬼的第一印象极好,直觉他一定是个好人,因为他夸自己了诶!

    小鬼只觉一团乱麻扑面而来,他甩开林落儿的手,怜悯地看着她,原来有钱人家的小姐脑子不对劲。唉,人无完人啊!他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声,随口说道:“你见哪个逃亡人穿的像你这样好看?再说了,这里是废弃的战场,是禁路,你若不是逃亡的人,干嘛走这里!”

    林落儿一时兴起,干脆跟着他去翻尸体,把人家头上的铁簪子都拔下来,然后扯下荷包丢给他,一面问道:“我穿的真的很好看么?喂,你说话啊!啊,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呢!我叫林落儿!你呢?”

    那小鬼被她缠得无法,偏偏她动作又快,转眼扯了好几个荷包给自己,他也不好意思再装模作样,只好故作正经地说道:“我叫狗剩子,贫苦人家,不像你们有钱人,还有名有姓……你叫什么?林落儿?好怪的名字!”他忽然反应了过来,回头不相信地瞪着林落儿。

    林落儿嘿嘿笑了起来,狗剩子只觉她笑得诡异,不由吞了口口水,她忽然一把捧起他的脸,上下左右使劲看了看,认真地说道:“果然有点像包子,难怪叫这个名字!我最喜欢包子了!咱们算不算有缘千里来相会呀?”她乱用成语,说的脸不红心不跳。

    狗剩子涨红了脸,慌乱地推开林落儿,原来她不只脑子有毛病,还是个女色狼!他转身就跑,林落儿急忙追上去,叫道:“你跑什么啊?”

    狗剩子见她在死人堆里行动自如,身形移动异常快速,不由更加骇然,他大叫了起来:“你不要追上来!谁……谁和你有缘!老子玉树临风,才不屑你这个疯子!”

    林落儿撅起嘴,有些恼,“我才不是疯子!都说了我是林落儿!你不要跑了!好没有礼貌!”

    狗剩子才不理她,一纵身跃过三个摔在一起的尸体,跑向后面一片低矮的树丛。他一个筋斗滚到树丛里面,飞快地抓起无数落叶盖住自己,然后躺地上装死,希望这个女疯子不要发现自己。

    谁知林落儿轻轻地走了过来,脚步声停在他身边,狗剩子不由屏住了呼吸,紧紧闭上眼睛。脸上忽然一轻,原来是林落儿揭开了盖在他脸上的那些树叶,狗剩子鼻子前忽然闻到一阵极好闻的香味,他从出生到现在快要十五年,从来没闻过这种香味,当下不由愣住,怔怔地张开了眼睛。

    他几乎是立即看到林落儿那张雪白的瓜子脸,漆黑的大眼睛正瞪圆了看自己,一见他睁开了眼睛,她不由笑了起来,眼睛眯成了月牙。

    狗剩子在茫然和惊骇中突然觉得有些慌乱,心脏似乎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却不痛,只是有些痒痒的,这种极陌生的感觉令他浑身的血液都在逆转,脸颊不由自主地烧了起来。

    一向伶牙俐齿的他,此刻竟然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喂,别闹啦,天都黑了,你有地方可以去么?要不我把你送回家?”林落儿轻轻问着,她一开口,那种幽幽的香味就更浓。狗剩子觉得自己的脸现在一定比晚霞还红,他有些慌乱地坐了起来,咳了一声,赶紧故作正经地说道:“我才不要你送!一个男人怎么能让女人护送……”

    话还没说完,他的肚子里忽然发出一阵响亮的咕唧声,林落儿眨了眨眼睛,看着他忽而红忽而白的脸色,这孩子是饿了吧!她从怀里取出最后一个肉包子,小心递上去,轻道:“喏,吃吧!这是最好吃的肉包子哦。”

    狗剩子推开她的手,急道:“我才不要!拿走!谁说我饿了!”

    林落儿不防他一推,肉包子扑通一下掉在了地上,沾了好多灰尘,她心疼的叫了起来,“啊!最后一个了!”最后一个尊胜阁的肉包子!居然被她弄脏了!林落儿心疼的眼泪都要出来,急忙伸手去捞,谁知狗剩子快她一步,抢先捞起来,在他看不出颜色的脏衣服上擦了两下,然后用力咬了一口。

第九章:你看什么?

    “叫什么!一看就是娇贵的大小姐!脏了就不能吃了么?”狗剩子狠狠地说着,抬头白了她一眼,见林落儿呆呆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子,他不由放慢了速度,小小地一点一点吃,好教那已经冰凉的美味在口中多停留一会。

    林落儿笑了起来,摸了摸他的脑袋,却被他反感地躲开,她笑道:“你家在什么地方?我送你回去吧!顺便也让我借宿一个晚上。”

    狗剩子塞下最后一口肉包子,拍了拍手,咕哝道:“没有家……都说了我是逃亡之人,家人早在战乱里面失散啦!我现在跟着一群逃亡去新川城的大人们一起行动,你要是不嫌弃,就跟我一起去吧!他们在前面搭棚子休息呢。”

    去新川城的?林落儿眼睛登时亮了,真是踏破什么鞋无什么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我也是要去新川城的!本来还担心不认识路呢,这下好啦!”林落儿拍手笑着,狗剩子早就站了起来,走了两步,这才故作帅气地回头斜睨她,不可一世地说道:“那还等什么?跟老子走吧!老子吃了你一顿包子,就负责把你送到新川城!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林落儿噗哧一下笑了出来,跑过去不顾他激烈反对用力揉了揉他一头乱发,叫道:“明明是包子小鬼还给我装神气!小鬼小鬼……对啦,我以后就叫你苟安民!我是林落儿,你比我小,就叫苟安民!哈哈,老板一定开心死了,我这样能干,在外面替她又招了一个好手下!”

    有了新名字的苟安民怎么也推不开她,他又瘦又小,比她矮了一个头也不只,只好被她蹂躏,一面叫道:“什么手下!老子才不做任何人的手下!”

    林落儿拍了拍他的肩膀,充满景仰地说道:“老板不同哦!老板是个大美人,而且对我们超级好。你没家可回,一个小孩子在外面逛总是不好,不如跟我先去新川城办事,然后咱们一起回来,我保证你不会后悔!”

    苟安民只是摇头,任她说破了喉咙也不答应,两个人一边吵一边往树丛深处走去,没走一会,忽见前面有火光,还有许多人在说话,林落儿探头一看,就见许多逊州的难民在一块平坦的沙地上扎了棚子,烧火的烧火,做饭的做饭,聊天的聊天,虽然个个都满面风尘衣衫褴褛,倒也热闹非凡。

    那些人见苟安民回来了,都笑道:“你这个小鬼,又去发死人财了?怎么,今天还捡了一个小丫头回来?你小情人?”

    苟安民涨红了脸,立即要反驳,谁知林落儿早就自来熟地跑过去坐下来笑道:“不是不是!我新认了苟安民做我弟弟!对啦,他以后就叫苟安民。还有,我听说大家都是去新川城的,我可以一起走么?我也想去新川城,可是怕走错路!”

    众人本来见她衣着漂亮,都有点戒备,但听她说话又是一派天真,再看又是个韶龄少女,面上稚气还未脱,不由都放下了戒备,早有人点头笑道:“好哇,大家一路同行,多个人多个照应。你一个小姑娘单身前往新川城,也够危险的。前面马上就到琸王的地盘啦,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呢!”

    “琸王……?”林落儿有些疑惑地皱起了眉头,这个名字好熟!她好像听人说过。

    “你不会连咱们逊州的朝廷情况都不清楚吧。”苟安民坐到她身边,接过其他难民递给自己的两个红薯,从袖子里取了生锈的小刀一点一点削皮,一面又道:“自从老皇帝死了之后,他两个儿子——就是畅王和琸王——他们仗着老皇帝临死的时候没来的及宣读遗诏,纷纷宣布自己是新君,结果整个朝廷现在就分成了两边,一边是畅王的人马,一边是琸王的人马。

    琸王比畅王早一步占据了皇城,现在逊州五分之三的土地都在他手上。不过自从畅王不知从什么地方请来了一个大将军之后,琸王的军队就不行啦,一直吃败仗,大家都说天下迟早会是畅王的,因为那个一直打胜仗的将军据说是请来的天人,是神仙!他有个外号叫真虎将军……”

    他说了半天,林落儿一点反应都没有,抬头一看,她早就打着呵欠快睡着了。苟安民额头青筋乱蹦,不由冷道:“和你这个笨蛋说这些也是白说!反正你也是一脑子浆糊的大小姐而已!”

    林落儿揉了揉眼睛,喃喃道:“知道这些东西就不是一脑子浆糊了?我才懒得管天下是谁的,反正只要别再战乱就好……我们马上要到琸王的地盘了,所以会危险?这是为什么?”

    苟安民把先削好皮的红薯递给林落儿,说道:“生的虽然不如熟的好吃,不过逃亡的时候也别讲究那么多啦——咱们现在是在畅王土地的边缘,前面一片山都是琸王的地盘,但过了山又是畅王的地盘。也就是说,这片山头就像孤立出来的倒刺,畅王肯定是要拿下的。

    但琸王一定不会轻易让他得逞,因为这片龙尾山地势险要,用兵家的说法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所以咱们今天要趁夜赶路,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天知道畅王什么时候派兵讨伐,我可不想莫明其妙死在战场上!”

    他说了半天,抬头见林落儿怔怔看着自己,他不由脸一红,急道:“你看什么?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么?!”

    林落儿摇头叹道:“你讲起这些东西的时候,和邢涵衍的神情好像!他也最喜欢和廖景辉聊这些东西……”

    才出来两天而已,她就开始怀念晴丽书局了。唉唉,老板,邢涵衍,廖景辉……林落儿好想你们啊!就算回去还剩两个时辰的搓衣扳要跪,她也不在乎了,真想赶紧飞回去!

    当月亮升到最高的那棵树梢上时,逃亡的难民们开始行动了。别看他们一个个面有菜色,没啥精神,动作却是极快,两三下就拆了帐篷灭了火堆,一群人排成一长条队伍,无声无息地在荒原中唯一的一片树林里穿梭。

    林落儿和苟安民走在最后面,苟安民还在没好气地给她解释逊州的情势,说完了又低声道:“你到底是不是逊州人?这些东西也不知道?有钱人家的小姐都是你这样白痴的么?”

    林落儿用力揉了揉他的脑袋,惹得苟安民差点跳起来,他甩开她的手,厉声道:“你再随便碰老子的脑袋,就真的要揍你了!男人的脑袋是给你这个死女人拍的吗?!”

第十章:你至少救了我

    林落儿才不怕,笑吟吟地看着他,轻声道:“喂,为什么我们都要这样压低声音说话?保存体力么?”

    苟安民还没来的及说话,就见前面一个老者回头说道:“小姑娘当真什么也不知道呀,咱们现在走的是禁路,不是官道。走官道当然随你放声说笑,但官道上全是士兵,不许逊州子民投奔他国,咱们为了逃难,只好来走禁路啦!何况顺着这条山路走,很快就要到琸王的地盘了,惊动了他们,咱们全都活不成。”

    林落儿连连点头,“原来如此,难怪老板总说逊州的朝廷如狼似虎,会吃人的。今儿我才明白不是吃人,是要杀人呢!”

    老者轻道:“是啊,这是把咱们往绝路上逼呢。狗急了还会跳墙,我们是人,难道由着这些虎狼把自己吃了不成?小姑娘,我看你年纪轻轻,面相也好,应该是个贵族小姐吧,怎么也要逃难?”

    “哦,我不是逃难,我是去新川城有任务呢!”林落儿骄傲地昂起脑袋,她可是马上要闯荡江湖的女侠!

    “任务?你有什么任务?”苟安民疑惑地瞪着她,世道果然变了,白痴都能出任务了!

    林落儿刚要解释,忽听老前面有人尖声大叫了起来,“不好!快跑!琸王的军队下山了!”她愣了一下,还没来的及反应过来,手腕忽然被苟安民抓住,别看他人小个子小,经验明显丰富许多,拉着她掉脸就往回跑,后面那些难民也纷纷跟着潮水一般涌回来,个个惊惶失措。

    两个人在人潮之中被冲得跌跌撞撞,林落儿叫道:“等等呀!咱们要往什么地方跑!苟安民?”

    苟安民回头厉声道:“给我闭嘴!笨蛋!你是想死么?!教那些官兵发觉了,咱们都得死!”

    林落儿皱起眉头,急道:“可是……我听老板说过,兵家很忌讳在夜晚出兵作战啊!会不会……是看错了?”

    苟安民腾出一只手指向天空,“好好看看!今天是满月!够亮堂了!你没听过夜袭一说么?”

    话音刚落,就听前方传来惊天动地的呼啸声,整个地面都随之振荡,除此之外,还有一阵阵沉闷的擂鼓声与号角声,加上马蹄踏地,简直如同有千军万马在后面追赶一般。

    渐渐地,那种呼啸声变成了规律的吼声,仿佛是千万个人在低声呼唤着什么名字。苟安民脸色一白,急道:“真倒霉!上面是琸王的人,下面竟然来了畅王的兵马!”

    林落儿急忙回头,仔细观察了四周的地势,他们现在是在一个山坡上,这也是一整片荒原唯一的一条有树林的山坡,往上走应该是琸王的龙尾山,而往下跑则会跑到没有丝毫藏身之处的荒原!

    他们竟然是被卡在两军将要交战的中间!而左手边是山崖,崖下面只有湍急的河水。右手边是不规则的石壁和树林,难民们纷纷往右边的树林里面躲去。

    苟安民忽然捏了捏她的手,低声道:“喂!你会武功吧?”

    林落儿想不到他突然冒出这么个问题,急忙点头,“学了一点,可是……”

    “那就别废话!咱们走这里!”苟安民扯住她的袖子,掉脸朝山崖那里跑去。林落儿急道:“那里是死路!没地方可躲的!”

    “别说话!看到那里凸出来的松树么?跳上去!那里才是最安全的!”

    林落儿忽然停住,死死瞪着苟安民,半晌她才道:“那……其他人呢?”

    苟安民狠狠地回瞪,他的目光看上去竟然冷酷之极,声音更是冷酷,“我们这样的难民,谁都只有把自己照顾好,没空管别人的!”

    林落儿不说话了,只是瞪着他。山下的火光渐渐蔓延上来,人声鼎沸,所有人嘴里都叫着一个模糊的名字,听起来威武霸气。

    忽听后面传来“嗖嗖”的破空之声,苟安民倒抽一口气,只觉眼前一扈,无数箭矢擦着他的头脸衣服射了过去,山下的畅王军马整齐的呼喊声顿时有些乱套,听起来似乎有人中箭了,可是很快他们又恢复了那**的呼声。

    “赶快下去!”苟安民厉喝一声,拦腰抱住林落儿,他个子生得矮小,只得拖着她来到崖边,纵身一跳。他一点武功也不会,刚跳下去就觉得血往头顶冲,手脚都没了着落。

    他正在心里大叫倒霉,腰上忽然一紧,林落儿一把提起了他的腰带,整个人在空中轻轻一扭,抬手轻松地抓住了那棵长在崖边的松树。

    她两脚在崖上点了一下,立即纵身而起,两人稳稳当当地坐到了巨大的枝干上,动也不动。苟安民心跳得厉害,这一切对他来说简直和做梦一样,背后触感软软的,他本能地想躲开,却动不了,手脚都开始不听使唤。

    山风呼啸,他只觉遍体生寒,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原来他早已出了一身冷汗,衣服都湿了,被夜风一吹才惊觉。

    “我……我好像做了一件错事……”林落儿在后面低声说着。苟安民心中一动,他动了动僵硬酸痛的脖子,回头看她,林落儿好像做错事的小孩,无措地搓着手,两只眼瞪得圆圆的,茫然地看着自己。

    “老板说,我们习武之人,遇到任何事情,只顾着自己死活的人是最下等的……我……可是我……”她喃喃说着,却再也说不下去。

    苟安民哼了一声,冷道:“不关你的事,你是高尚善良的大小姐!我才是最下等的人,我只想着自己的死活!是我拉着你逃生的,你要是后悔,就把我推下去吧!然后你上去成全你的侠义,我绝不阻拦!只要你有本事能让两军停止交战!”

    林落儿瘪着嘴,不说话了。苟安民也不理她,只顾着往身上蹭手心里的冷汗。山崖上面传来那些难民哭喊的声音,似乎是被琸王的军队发现了,惨呼声,哭叫声,刀剑碰撞声,交杂在一起,在这个素静的夜里听起来分外悚然。

    过了一会,好几个尸体被人抛下了山崖,鲜血珠子滴在他们身上脸上,都是滚烫的。林落儿觉得自己几乎要被烫出洞来,她茫然地睁大了眼睛,只觉一切都不太真实。

    苟安民肩上忽然一软,林落儿抓住了他的肩膀。

    “我……我至少救了一个人,我也不算太坏,对不对,苟安民?”

    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怪异。

    苟安民张嘴就想讽刺她,可是她的手却在微微发抖。他抿了抿唇,半晌才道:“啊,你至少救了我。你不是只顾着自己的坏人……坏人是我。”

    他抬起头,努力往上看,就见火光乱窜,畅王军队呼喊的声音越来越近,他们口中呼喊的话语也越来越清晰,他眯起眼睛,仔细听去——“真虎荡荡,斩妖除魔!”他张大了嘴巴,有些不敢相信地低叫了起来!

第十一章:不屑一顾

    “天啊,来的竟然是真虎将军?!这种小地方竟然轮到他亲自出马?”

    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样惊讶,本来还在难过的林落儿吸了吸鼻子,说道:“真虎将军?是不是畅王的手下?就是你说的那个战无不胜的大将军?”

    苟安民连连点头,“就是他!来的既然是他的军队,那么此仗必胜!琸王的人马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他努力仰着脖子,可是却看不清上面的景象,不由叹道:“可惜!这么近的距离却看不清楚!”

    林落儿忽然站了起来,轻轻巧巧地顺着枝干往前走,纤细的腰肢和脚步令她看上去像一只真正的小林狸。苟安民怔怔地看着她走到了另一根凸起的树干上,然后对他招手,“过来,这里能看到上面的景象。”

    他沉默地望了望下面漆黑湍急的河水,从这里摔下去,只怕一块石头也会摔碎了吧。他摇头,喃喃道:“你当人人都像你会武功啊?我才不要摔成肉饼。”

    林落儿撅嘴道:“你多大了?刚才不是还夸口自己是男子汉大丈夫么?这么点距离都不敢过来?果然还是小毛孩子!”

    苟安民这人最容不得别人激他,更何况还是这个白痴大小姐,当下他就站了起来,急道:“老子十五岁了!才不是毛孩子!这就过来给你看看!”

    他摇摇晃晃,横了心几步跑过去,脚下忽然一滑,他猛然一惊,胳膊却被人紧紧抓住了。林落儿笑道:“我才不信你十五岁了呢!你看上去根本只有十一二,哼哼,还想装大人?”她扶住他,两人坐了下来,果然山崖上的景象一清二楚。

    苟安民没说话,林落儿贴着他的身体坐着,她身上软软的,香香的,令他从心底觉得烦躁不安,很想离开,身体却偏偏又不甘愿离开,一时间心猿意马,一颗心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去。

    林落儿还在絮絮叨叨,“我两个月前才过了十五岁的生辰哦,十五岁的人是像我这样的,才不是你这样的毛头小鬼……”

    苟安民白了她一眼,不屑地说道:“十五岁的人倘若都和你一样白痴,大家都别活了!看人不是看外貌身材,而是看为人处事,你空有成熟的外表,其实连我这个小鬼头都不如。”

    林落儿恼了,正要捶捶他的脑袋好教这个小鬼不要再嚣张下去,他却叫道:“啊!他来了!”他指着上面,神情激动,却见山崖上火光点点,戎装的士兵们神情肃穆,纷纷朝两边让开,当中一匹巨大的黑马缓缓行来。

    对面琸王的军队也停了下来,与真虎将军的队伍相比,琸王的将士显得慌乱而且胆怯,不过是勉强维持章法而已。

    周围一切喧嚣好像都突然停止,在那个披着银色披风的高大男子策马过来的时候。林落儿被这样一种气氛感染,屏住呼吸定定地望着这个叫做真虎将军的人。

    他穿着厚实的盔甲,头盔上一点红缨如血,身腰如同松柏一样挺直傲然。林落儿第一次见到这种人,她从小到大也见过许多人,却没有一个像他这样内敛却又锐利,深沉却又豪放。

    火光闪烁,他的脸渐渐清晰,他看上去大约三十多岁,面容极其普通,甚至有点粗陋,而右脸上一道狭长狰狞的紫色伤疤又为他增添了无数恶气。

    林落儿再也想不到他是一个如此凶神恶煞的人物,如果不是他目光中那一片清朗浩然,简直就是她小时候做恶梦里面标准的山贼头子形象。

    他忽然展开双臂,由于他身材比常人高大许多,胳膊也十分长,那样一挥手,当真豪情万丈,畅王的士兵们都纵情高呼起来,“真虎荡荡!斩妖除魔!真虎荡荡!天下归一!”呼喊声直震天际,林落儿的心口也是一阵狂跳,口干舌燥。

    老板说过,天底下就有这样一种人,你本能地愿意去追随他,信赖他,服从他。有人天生就是王者,傲视天下。林落儿终于相信这样的人是存在的,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苟安民会用那种语气说真虎将军。

    他丑陋无比,却雄伟无比,哪怕不说话,也令所有人的眼光不由自主地追随他,忘记他的丑陋。

    真虎将军轻轻拍了拍手,士兵们顿时噤声。他目光朗朗,定定地看着琸王的将士们,半晌,才朗声道:“奉王上旨意,前来征讨龙尾山琸贼余孽,想活命的赶紧离开!本将不杀逃命之人!”

    琸王的将士那里没有声音,人人都在退缩,却没有散开。真虎将军张开嘴,正要说话,忽听前面一个人厉声道:“鲁恺乐!你不要太狂妄!琸王土地,岂能容你这个鼠辈放肆!”

    话音一落,却见琸王的队伍忽然散开,当中一人策马疾驰而来,却是一个年约四旬的大汉,手里端着大刀,煞是英武。

    苟安民“啊”了一声,低道:“是琸王的巩权将军!可惜!他今天要死在鲁恺乐手上了!”

    “为什么要死?”林落儿有些反应不过来地问着。

    “笨!”苟安民对她简直不屑一顾,“两军交战,狭路相逢,又互不相让,怎么可能不拼个你死我活?他要是不死,死的人就是鲁恺乐!巩权虽然也算一员大将,但和鲁恺乐比起来简直就是儿戏!”

    林落儿默然,这和屠杀不同,据说这叫做交战,加上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于是死也死得光荣,杀人也杀得光荣。

    鲁恺乐挑起眉毛,微微一笑,那笑是傲然的,可看上去却狰狞无比。他说道:“既然如此,这一战是难免了。巩权,你我各自为不同的王上效命,我向来是佩服你的。想不到你我这么快就要在龙尾山决出胜负。我实在不愿与你为难……”

    “废话少说!”巩权打断他,手里的大刀一挥,冷道:“畅王是怎么样的德行,你比我清楚。自己不行就用下三滥的蛊惑方法去控制手下。鲁恺乐,你会为这种人效命,让我失望极了!”

    下三滥的蛊惑方法?林落儿耳朵尖,乍一听这话不由愣住,是说下蛊么?她没理解错吧?

    鲁恺乐微微皱眉,忽然一个人影策马走去他身边,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有些不耐烦,摆了摆手,“我自有分寸!你下去!”那人顿了顿,行礼退下。

    鲁恺乐忽然摘下头盔,林落儿倒抽一口气,这个真虎将军,他竟然是光头?!而且他的光头也不是光滑的,上面坑坑洼洼,不知有多少伤疤斑点,令人毛骨悚然。

第十二章:飞来横祸

    众人见他摘下头盔,都开始挥动手里的兵器,擂鼓的士兵早就将战鼓擂得震天响,战旗猎猎飞舞。鲁恺乐一把抛下头盔,吸气,然后厉声喝道:“上——!”

    身后的士兵不等他喊完,早就潮水一般地涌了上去,一时间喊杀声鼎沸,刀光剑影乱闪。林落儿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打仗,那些人其实打得一点章法也没有,都是乱砍乱刺罢了,但在战场上,也不需要任何武功,谁胆子大,谁动作快,谁运气好,谁就能活。

    苟安民紧紧握住林落儿的手,他自己可能都没发觉,林落儿也没发觉,因为她的手也紧紧握住他的。两人人都仰头望着上面真实的战场,心口乱震。

    两军打杀在一起,时不时就有人从崖上掉下来摔进河水里,林落儿和苟安民两人一声也不敢出,稍稍往里面缩了一点,生怕掉下来的人砸中自己。

    没过一会,战鼓忽然擂得更急,如同雨点急扫大地,号角也响了起来,林落儿不明所以地望去,却见鲁恺乐双腿一夹,黑马剧烈地嘶鸣起来,撒蹄向前狂奔,他抽出腰间的大刀,快若闪电地冲向琸王的队伍中,势如破竹,所到之处万夫莫当。

    他冲向了巩权!

    龙腾虎跃。不知道为什么,林落儿竟然在那一瞬间想起这个词。战场上的打法,果然和武功不一样,要粗糙很多,却也豪放很多。

    鲁恺乐的动作,就连她这个初懂武术皮毛的小丫头看来都是破绽百出,可是却威猛无比。

    两把大刀,横劈,竖砍,火扈四射,仿佛要将自己主人的满身精力都爆发出来一般。这是一种野蛮直接的干架方法,粗鄙却又唯美。

    林落儿几乎看呆了,手心忽然被人一掐,苟安民凑到她耳边轻道:“你懂武功,看看谁会稳赢?”

    她摇了摇头,“他们用的不是武功……我也不知道。”

    “没用的笨蛋。”苟安民果然毫不客气地骂了一句,林落儿急了,“你这小鬼!信不信我马上把你丢下去?!”她作势要推,苟安民到底不会武功,心虚地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等了一会,却不见林落儿动作,却听到她轻笑了一声,声音娇嫩。苟安民不由一阵心慌意乱,急忙推开她,谁知手掌忽然触到一片软绵绵的东西,他猛然一怔。

    “你在摸什么?!臭小孩!”林落儿这次真的急了,狠狠拍掉他的爪子。月光下看来,她面上通红,如同上好的玉石染着红晕。

    苟安民本来就慌乱,当下更不敢多看,急忙缩手,把脸别了过去,冷道:“什么也没摸,谁要摸你!你也太臭美了吧。”他竭力不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在发抖,然而面上再冷静,手心里却火辣辣地,那柔软的触感简直比火烧过的还要灼热。

    林落儿林疑地瞪着他,苟安民故意不看她,集中精神看鲁恺乐与巩权对战,一面叫道:“啊,他们下马了!巩权不简单,竟然能和鲁恺乐拆那么多招!”

    那叫声怎么听来都有一股欲盖弥彰的味道,林落儿抬头望过去,就见巩权已经被鲁恺乐逼到了崖边,两人正在扭打。

    “鲁恺乐我x你老母!”巩权打得兴起,粗言鄙语破口大骂起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叛徒!为了一点名利就背叛我们!老子今天要打死你这个败类!”他手里的大刀没命地挥舞着,身上的盔甲沾满了血迹,大声嘶吼,状若疯癫。

    鲁恺乐微微皱起眉头,眼神凌厉,他手中的刀身一转,反劈向巩权的下肢,却被他一架,巩权大笑了起来,吼道:“原来你也不过就这些本事!鲁恺乐!”谁知他话音刚落,鲁恺乐一脚踢了上去,竟然将他的刀身踢得弹了起来,巩权手腕大震,急忙要握紧刀柄,却见眼前寒光一闪,鲁恺乐出刀了!

    那是快如闪电的一招!他的动作完美,流利,不带一丝凝滞,仿佛他的刀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手腕一折,便是惊人电光。“叮”地一声,巩权手里的刀被生生砍断,鲜血从他肩膀上喷了出来,他面上露出古怪的神情,好像这一切都不真实。

    鲁恺乐收刀,抬手在他肩上一推,冷道:“废话也说够了,下去吧!”

    巩权被他推得倒退数步,一脚踩空,眼看就要坠崖!林落儿倒抽一口气,差点叫出来,谁知巩权手臂忽然暴长,一把抓住鲁恺乐的衣襟,厉声道:“要下去一起下!”鲁恺乐不防他会垂死挣扎,脚下不由一滑,两人直直摔下了山崖!

    崖上传来阵阵惊呼声,可是最惊惶的人却是躲在松树上的林落儿和苟安民,因为那两人是直直往树上摔了过来!苟安民整个人都僵住了,怔怔地看着飞速下跌的两个人,胳膊上忽然一紧,却是被林落儿抓住了,然后他整个人被带着向前跌了几步,还没站稳,忽觉浑身一震,松树剧烈振荡了起来,“啪”地一声巨响,枝干断了。

    苟安民倒抽一口凉气,脚下忽然一空,登时头晕目眩地摔了下去。在昏迷前,他唯一的念头就是:真倒霉,竟然死在这里!飞来横祸……

    扑通扑通,四个人连同粉碎的枝干纷纷落入湍急的河水里,黑暗里浪扈一卷,顿时不知所踪。

    苟安民是在一片古怪的香味中醒来的,他只觉浑身都冰冷,而且背后一阵阵刺痛。他微微哀嚎了一声,缓缓睁开眼睛,可是眼前却只有一片绿荧荧的光,他什么都看不见。

    他轻轻动了一下脑袋,由于是面朝下躺在地上,这个姿势让他有些不舒服。可脑袋还没转过去,背后的刺痛就让他浑身发颤。

    是不是伤到骨头了?苟安民浑身发冷地想着,他见过摔伤脊梁骨的人,从此就半身瘫痪,和废人没两样,他是宁可死去,也不要变成那样的残废。

    他正在胡思乱想,忽听身旁传来一阵阵古怪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一个人在努力吞着什么,然后再喷出来,跟着便是低低的吟诵声,那声音娇嫩清脆,居然是林落儿的。这个白痴女人在搞什么鬼?念经超度么?

第十三章:小伤无碍

    苟安民强忍住背脊的剧痛,缓缓转头,可是眼前绿色的荧光非但不减,反而更多了。他赫然瞪大眼睛,就见林落儿用一种极古怪的姿势跪坐在浑身是血的鲁恺乐身旁,她双目紧闭,一指扣一指,拈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困难手势,而绿色的荧光就是从她指尖和胸口迸发出来的。

    她脚旁放着两个很小的竹筒,盖子打开,现在正从里面冒出一缕缕蛇一般的浅碧色烟雾,扭曲盘转,看上去就像活的一样。

    他是逊州人,自然知道林落儿在做什么,可是打破脑袋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白痴无比的女人居然会这种高深的虫术!

    逊州人喜欢秘术,大多都是略通皮毛,偶尔趋吉避邪罢了,但也有十分精通此道的人,这种人在逊州被称为虫师,举凡诅咒,避邪,报复,暗杀,医疗等等,他们都十分擅长。

    因此逊州人对虫师都有一种又敬又怕的感觉,就连朝廷命官也不敢轻易得罪虫师,这是一种高贵而且神秘的行当,常人不可靠近的。

    苟安民几乎看呆了,难道这个成天笑嘻嘻,满脑子浆糊的丫头竟然是虫师?她此刻闭目下虫的神情是那样神秘,举手投足之间荧光闪烁,神圣不可亵渎。

    竹筒中的碧绿烟雾旋转着上升,半点也没有散开,一直升到她耳际的高度,她忽然将左边的竹筒抄了起来,仰头将竹筒里面的物事喝下,原来他方才听见的吞咽声就是她吞虫的声音。

    吞下虫之后,她换了个姿势,食指忽然点出,戳在鲁恺乐身上。苟安民清楚地看到,鲁恺乐胸口上有一大块血肉模糊的伤口,而此刻伤口上的血仿佛活的一般,在皮肉上不断翻滚,却没有一滴溅在地上,而伤口周围的翻卷皮肉在缓缓蠕动着,一寸一寸慢慢愈合。

    苟安民也是第一次见到虫师行治疗之术,不由看得怔住。

    林落儿忽然张开嘴,碧绿的烟雾顺着她的口角和鼻孔缓缓溢出,变成了一团绿色的荧光。她双手张开,轻轻巧巧地“捧”住了那团荧光。是的,她的确是捧住的,就好像那团光是可以触摸的物事一般。

    她指尖的荧光与手心的荧光混在一起,看起来分外鲜艳,然后她把那团荧光嵌入鲁恺乐的胸口,口唇微动,低声念着什么,原本俳徊在伤口之上的血终于一点一点渗透进皮肤里。

    不知过了多久,满眼的绿色荧光终于消失,苟安民不适应地眨了眨眼睛,这才发觉原来他们身在一个空旷的山洞里,洞外风声呼啸,流水潺潺,洞内却干燥温暖。

    他闭了闭眼睛,正要换个舒服点的姿势趴着,却听林落儿走了过来,他立即装出昏睡的模样,动也不动。

    “嘻嘻……”林落儿忽然轻声笑了起来,苟安民觉得一根柔软温暖的手指在自己脸上轻轻一划,痒痒的,那种痒甚至一直钻进心里,害他想动一动或者叫一叫,总之就是不要像现在这样狼狈地趴着就好。

    “你装睡,我早知道你醒啦,快睁眼睛。这种时候你还要玩,真是小孩子!”林落儿轻声说着,又在他脸上捏了一把。苟安民皱着眉头狠狠睁眼瞪她,她却无所谓地笑了起来,说道:“苟安民,原来你长得这样好看,像个小姑娘。先前你满脸是泥,都没看出来。”

    苟安民登时怒了,他最讨厌别人说自己长得像姑娘,就是因为这张脸到处惹事,害他不但被有钱的老女人为难,还有许多喜好男风的男子缠上来,所以他才用泥涂了满脸。

    谁想掉进河里,河水把脸上的泥冲个干净,倒教这个女人看到了真容。他冷道:“这话你要是再敢说第二遍,老子一定跳起来扇你耳光子!”

    林落儿根本不怕他的恶言恶语,一边替他撕开背上的衣裳,查看伤口,一边说道:“夸你好看为什么要生气?再说了,你还是孩子呢,长大之后一定更好看。不过,你再漂亮,也没老板漂亮,老板是世上最好看的人。”

    苟安民的怒气还没褪,酸气又上来了,他重重哼了一声,却没说话。老板老板,成天都是老板!她那个老板就那么好?简直和她的神似的。

    林落儿碰了碰他背上一块红肿的伤疤,他浑身一抽,但没叫出来,可是冷汗却立即渗了出来,拳头死死地攥着。林落儿柔声道:“很痛吧?可能伤到了骨头,不过没关系,小伤而已,我马上帮你治。”

    苟安民脸色惨白,顿了半天才低声道:“你……是虫师?”

    林落儿摇了摇头,“我哪里有那个资质,老板才是真正的虫师,我和邢涵衍廖景辉都是虫人,身体里面种了不同的虫。”

    苟安民这才想到她方才吞虫的模样,虫师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虫虫,原来她竟然是虫人。林落儿又道:“我身上种的虫叫做笑笑虫,名字是老板取的,就是可以融合其他的虫,令秘术对我们没有任何伤害作用。而且我可以吞吃治疗虫虫,让它们迅速愈合伤口。所以,你这点伤,其实没什么的。”

    苟安民只觉她的手顺着他的背缓缓滑动,那种感觉十分异样,甚至令他忘了疼痛。他缓了一口气,道:“那样……已经很厉害了,至少可以保证在这个乱世中生存下去。”

    林落儿笑道:“这算什么,你不知道邢涵衍和廖景辉身上的虫呢!邢涵衍的虫叫做天天笑,倘若有人要对他下虫伤害,不但没用,下虫的人反而会中邢涵衍身上的虫,然后会一直笑,永远也停不下来啦。

    老板说喜欢用虫术害人的人最坏,成天算计别人,干脆让他们含笑而终,多有意思!廖景辉身上的虫叫做反转镜,对他下虫的人虫术立即会反弹。所以说,老板是世上最厉害的人!”

    她说到老板两眼就放光,就差没叉手大叫老板老板我爱你了。苟安民听她说的神乎其神,到底是小孩子心态,还想听她多说一些,可是又不喜欢她嘴里老挂着老板,于是干脆闭上眼睛当作没听见。林落儿说了半天,见唯一的听众兴趣缺缺,只得悻然闭嘴。

    还是和刚才一样,林落儿吞下治疗虫,然后替苟安民疗伤。那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暖暖的,好像被日光直射,奇异的是疼痛感竟然渐渐消失。

第十四章:你们是谁!

    苟安民试着动了动肩膀,果然一点也不疼了,林落儿拍了拍他的脑袋,笑道:“好啦!你现在随便怎么动都不会再痛啦!”

    苟安民瞪了她一眼,轻道:“不许拍我脑袋!我不是小孩子了!”他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动动胳膊动动腿,只觉浑身都舒泰,筋骨全部归位顺畅,逊州秘术,果然厉害。

    他走去洞口,望了望外面,却见洞外是一块河水冲出来的浅滩,上面依稀还有拖动的痕迹,他心中一动,不由问道:“是你……把我们几个拖进来的?”

    林落儿往火堆里加了一点枯树枝叶子,点头道:“河水太急,我只有两只手,抓住了你和鲁恺乐,巩权我没能抓到,不过抓住也没用啦,他早就死了。你的背在坠落的时候磕中树枝,鲁恺乐的胸口被碎石戳穿,差点就要死了。幸好临走的时候邢涵衍给我放了治疗虫,不然你们俩肯定一个死一个伤。”

    苟安民倚在洞壁上,回头看躺在地上依然昏迷的鲁恺乐,他的一头乱发被水冲过之后终于顺滑了一些,披散在背后胸前,月光打在上面,仿佛乌鸦的羽毛一般,黑的发蓝。

    林落儿不经意抬头看了他一眼,却有些发怔。他真的很好看,比邢涵衍都好看,原来一个少年人可以这样美丽,先前说他像女孩子,可他的神态表情却没有半点脂粉气。

    要怎样说呢?林落儿肚子里的词汇向来贫乏,可是苟安民的美丽却让她觉得与别人都不一样,完全不一样……是那种有点懒洋洋的,世故的,却又有些冷漠的感觉。

    他根本还是一个孩子,身材矮小瘦弱,可是此刻任何一个人看到他,都不会再觉得他只是个孩子,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奇特的东西,让人不由自主想盯着看。

    她看了半天,苟安民忽然回头瞪她,依然是那种傲慢无礼的语气,说道:“你看什么?好讨厌的眼神!”

    林落儿撅起嘴,这个小孩,难道不会好好说话么?她伸手入怀,在里面摸了半天,终于摸出两个水淋淋的馒头,放到火上稍稍烤了一下,笑道:“苟安民,你饿了吗?来吃点东西吧。”

    他却摇了摇头,“如果一直吃得很饱,以后饥饿的时候滋味会非常难受。没有挨过饿的人是不能体会那种感觉的。”

    林落儿奇道:“为什么以后还会挨饿?你跟着我了呀,我一定把你喂得饱饱的!快过来!”

    苟安民只是摇头,脸上却微微一红,低声道:“谁要跟着你?说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林落儿把馒头上的水全部烤干,用手指戳了戳,然后扬手抛了过去,笑道:“接住!和我客气什么!”

    苟安民眼见一颗馒头扔过来,只得抬手接了,又听林落儿说道:“难怪你那样瘦弱,原来一直都是饿肚子啊!以后要多吃点肉,你还小呢,身体最重要。”

    他干脆蹲在洞口,轻轻咬了一口焦脆的馒头,舌尖尝到了苦味,可是心头却尝到甜味。他垂下浓密的睫毛,嘴唇在滚烫的馒头皮上蹭了一下,终于还是喃喃道:“我……不小了。和你一样大,十五岁。”

    话音刚落林落儿就跳到了面前,捧住他的脑袋左看右看上下看,苟安民被看得浑身发毛,忍不住冷道:“你到底看什么?!好恶心的眼神!”

    林落儿怜悯地看着他,轻道:“原来如此,可怜的孩子,你一定时常挨饿吧?以后我一定不会再让你受任何委曲了……还有,死人财不要去发,是折福折寿的事情。我一定把你照顾好。”

    苟安民涨红了脸,用力推开她,他有些慌乱,急道:“你先照顾好自己吧!一脑子浆糊还想照顾别人?”

    林落儿这次却不生气了,看着他只是笑。苟安民很想骂两声,又想扑上去抱住她好好哭一会,还想找个地方躲着,再也不见她。可是最后他只能低头默默啃馒头,由着她用手指当梳子替自己把头发束起来。

    鲁恺乐忽然发出低沉的哀嚎声,两人急忙回头,却见他缓缓从地上坐了起来,披在身上的衣服滑下,露出他强壮的上身,原本胸口那块致命的伤已经消失,可月光那样明亮,他满身纵横交错的旧疤,看上去触目惊心,令人胆寒。

    他有些茫然地四处看了看,忽然目光如电,一下子就攫住了蹲在洞口的两人,他甚至一个字也没说,可是林落儿和苟安民心头都是一震,被他锐利的眼神看得有些紧张。真是奇怪,这个人分明那样丑陋,可为什么一看到他就不敢放肆呢?

    半晌,鲁恺乐终于开口了,声音低沉有力。他问:“巩权在什么地方?你们是谁?”

    林落儿呆了一下,急忙站起来要回答,谁知苟安民忽然狠狠掐了她一把,她大叫一声,急忙捂住自己可怜的胳膊,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他。

    苟安民没事人似的,先走过去,装出一付天真的模样,热心地说道:“大叔,你总算醒啦,我们还以为你死了呢!我们在河里把你捞起来的时候,你和一个被劈成两半的大将缠在一起,那人早死啦!巩权是说他么?”

    鲁恺乐盯着苟安民看了一会,饶是苟安民再鬼灵精,也被他的眼神看得背后冷汗直起。不愧是真虎将军!眼神果然锐利之极!苟安民维持着脸上天真的笑容,然后故作自然地装作被他看的有些害怕,往后缩了一下。

    鲁恺乐终于放柔了眼光,低声道:“是你们救了本将……谢谢!”

    林落儿走过来笑道:“是啊!你当时差点就死了呢!你胸口撞在……”

    “你胸口撞在石头上,有些红肿,想必是有了淤血。我们看你一动不动,就怕你死了!好在我姐姐用土法子摘了药草剁碎了涂上去,不然你还会再昏睡下去呢!”

    苟安民抢了林落儿的话头,摆明了就是不给她说话。她有些恼怒,这孩子又骗人!什么药草剁碎!她是用虫术治好伤口的!

    “那个……”她刚张开嘴,却见苟安民回头瞪着自己,他第一次用这种严厉森然的目光看她,林落儿心中猛然一惊,话到嘴边就变成了——“那个……大叔你饿了吗?我这里还有两个冷馒头,你拿去吃吧!”

第十五章:柳燕纷飞

    她从怀里掏出剩余的两个水淋淋的馒头,很大方地递上去。鲁恺乐目光温暖地看着他们俩,微微一笑,那一瞬间,他们俩都觉得有些心虚。这个人丑归丑,笑起来却无比纯善温暖,他们却骗了他,于是两人都低下头去,不再看他。

    鲁恺乐接过馒头,丝毫犹豫都没有,大口把**的馒头吞了下去。他人大嘴也大,一口一个,瞬间就吃了两个,香甜无比,好像那两个馒头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一般。

    林落儿见他吃得欢喜,忍不住开心起来,蹲到他身边,又从袖子里掏出几个点心递上去。

    “我这里还有点心,不要客气,一起吃了吧!”她向来大方,不知道小气为何物,有了好东西就喜欢大家分享。

    鲁恺乐也不客气,接过来一口两个,全吞了下去。苟安民早用大树叶从河里取了水送上,他也痛快地喝干净,最后抹了抹嘴巴,飞快起身,对他们一揖到底,朗声道:“鲁恺乐感谢两位小朋友的救命之恩!粉身碎骨也难报此恩!”

    林落儿连连摆手,“不!没什么的!大家互相帮助嘛!大叔快起来!”

    鲁恺乐转身去取被脱下放在一旁的盔甲,在里面掏了半天,终于掏出一把金灿灿的物事。他转身双手递上,轻道:“受人滴水之恩,本将难以涌泉相报,唯有送上俗物,万望两位小朋友不要推辞!”

    两人见他手中满满一把金叶子,璀璨夺目,不由都呆住。须知这一片金叶子就可以让普通农家过上一年的好日子!而此刻他手里起码有几十片这样的金叶子!

    林落儿绝不是小气之辈,苟安民也不是没有见识的小鬼,可是突然这样大一笔财富降临眼前,两个人都不知该怎么反应。

    林落儿有些慌乱地摇手,“不……这些太……”

    鲁恺乐见他们盯着金叶子看呆了,心下不由微笑,只当他们是普通的农家少年,第一次看到金子难免慌张。

    他拉过林落儿的手,不由分说把金叶子全塞进她手里袖子里,一面道:“请不要推辞!这是本将一点心意!万难报答两位的救命之恩!”

    林落儿有些为难地看了一眼苟安民,她现在已经把苟安民当作军师了,完全信赖,什么事都想问问他。他微微点了点头,林落儿只得把金叶子收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鲁恺乐神态自然地坐了回去,披上外衣,笑道:“这个地方我认识的,叫做黄金滩,传说河水冲刷浅滩,会留下许多金块,所以叫做黄金滩。这里离龙尾山不远,我的部下应该会在两个时辰内找到这里,两位小朋友不用慌张。”

    林落儿也拉着苟安民坐了下来,问道:“大叔,你是将军吧?”

    鲁恺乐面上露出自豪傲然的神情,朗声道:“不错,本将是畅王座下的真虎将军,鲁恺乐。啊,还没请教两位小朋友的名讳?”

    林落儿点头道:“我叫林落儿,这位叫苟安民,是我弟弟!”

    鲁恺乐笑了起来,“好古怪的名字,据我所知黄金滩附近没有居民,你们俩从哪里来?”

    这回苟安民开口了,轻道:“我们……我们是……”他露出为难又害怕的神情,一付不知如何说是好的神情。

    鲁恺乐何等聪明,立即看出他们的为难之处,他慨然一叹,说道:“逊州多战乱,民不聊生,王上却关闭官道,不许百姓逃生……你们是打算去什么地方?”

    苟安民轻道:“我们是打算去新川城,暂时避过战乱,等形势稳定了再回来。我和姐姐两个人跟父母失散啦……不知道何时能再遇到。”

    鲁恺乐叹了一声,怜悯地看着他俩,柔声道:“至死不忘故乡,哪怕逊州多战乱,逊州人却是四国之中最眷恋故土的,连小孩子也一样……你们不用怕,我不会责怪你们。现在情势危急,逊州的确不是安稳之处,不如先去新川城避避风头。”

    说着,他从腰间解下一个小锦囊,从里面倒出好几个拇指大小的令牌,取了一个递给林落儿,说道:“拿着这个令符,顺着畅王的官道走,没有人会阻拦你们。走官道快一些,也没有那么多是非。不出三年,本将一定取下逊州江山,到时候,一定要回来!”

    林落儿捏住那枚令符,重重点了点头。一定会回来的!她心想,而且很快!只要和黄沙寨的人“切磋切磋”,老板的任务完成之后就回来啦!天底下哪儿也没逊州好,哪儿也没晴丽书局好。

    三人又在山洞里闲聊了好一会,鲁恺乐虽然面目狰狞可怕,言谈却甚是雅致,举手投足间豪气万千,是个真正的伟男子。

    林落儿甚至渐渐有些喜欢这个温和的大叔,不复先前的拘谨,放心和他聊了起来,只是对之前用虫术救人一事只字不提。

    晨曦微露的时候,洞外传来了一阵阵喧哗声,似乎是许多人在叫嚷着什么。鲁恺乐起身抖了抖盔甲,挂在肩上,回头对林落儿苟安民二人微微一笑,说道:“我的部下来了,就此告辞。林落儿,苟安民,我不会忘记你们的。在新川城好好生活下去!战乱结束之后,我们一定还能再见!”

    林落儿急忙跳起来,追到洞口,就见鲁恺乐大步走向那些出来寻找自己的士兵,大声叫道:“我在这里!不用找了,策马回营!”

    林落儿怔怔地看着他翻身上马,一群人踏水而行,很快就消失在路尽头。她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只觉对这个人又是尊敬又是崇拜,但和对老板的感觉又不同。

    鲁恺乐让她不由自主兴起仰视的心态,好像一位敬重的长辈,老板却让她觉得十分亲近,如同家人。

    “人早就走远了,你还看什么?当心眼珠子看掉下来!”苟安民的声音听起来酸溜溜地,而且冷冰冰地。

    秋日清晨本来就微寒,林落儿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袖子却忽然被人拉住,是苟安民。他把她拉进山洞,一起坐在火堆前取暖。

    “苟安民……”林落儿怔了半晌,才低低叫他的名字,“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实话呢?”虽然并不指望鲁恺乐感恩戴德,可是这样做明明是欺骗,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苟安民拨了拨火堆,冷道:“你果然不长脑子,先前巩权和鲁恺乐的对话你没听见么?畅王是个用虫术控制人的君王,而且我早就听过他派人四处搜集虫师为自己效命,如果不听从,便教其他虫师惩罚。你不是去新川城有任务么?万一被他知道你会虫术,还是虫人,什么地方也别想去了,你又一付天真的脾气,被人整死了还不明不白。”

    林落儿握住他的手,他的手有些凉,手指僵硬地想挣扎开,可是略动了动,还是反握住了她的手,紧紧地。

    “谢谢你,苟安民。我出来才几天而已,可是和你在一起,真的觉得自己好笨,什么都不知道。幸好遇到你了。”

    林落儿说的十分诚恳,苟安民却哼了一声,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下来,还不忘损她:“你的确是笨了点,不过看在你心肠好的份上,我就多陪你一些时候。我苟安民可是从不欠人恩德的男子汉。”

    林落儿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晃着他的手,笑道:“喂,苟安民这个名字很适合你哦!等我办完了任务,和我一起回去好不好?老板见了你一定十分欢喜的!这样咱们就不会再分开啦!大家热热闹闹,多好!”

    苟安民未置可否,只是从她袖子里把那些金叶子全部取出来,然后分了一小半到林落儿的荷包里,剩下一大半,一半放进自己的荷包,另一半塞怀里。他说道:“这些东西千万不要随便露出来,待会去官道,找一家钱庄换两张金叶子,让他们多给一点碎银子。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在逊州露富!你这人太迷糊,东西放你那里我实在不放心。”

    林落儿听他这样一说,干脆把自己的荷包交到他手上,笑道:“那正好,你替我保管吧!这下有了钱,你可不许再饿肚子啦!以后每顿都一定要吃肉!我要把你养胖一点,这样才好回去见老板啊!”

    苟安民瞪了她一眼,不客气地抢过荷包,喃喃道:“就是被我把钱全骗走了,也是你活该!一点警惕心都没有!”

    他虽然口中这样没好气地骂着,嘴角却忍不住露出些微的笑意,眼神温柔。

    扈晴丽懒洋洋地靠在软椅上,手里捏着紫金的烟杆,一整个下午的大好时光就被她浪费在吞云吐雾上了。

    日落西山,她的肚子很配合地叫了起来,于是干脆放声大叫:“邢涵衍!晚饭到底什么时候才好?老娘快饿扁了!”

    她把脚翘在案上,整个人软成了一团泥,现在任谁进了晴丽书局都会吓一跳,因为她的毫无形象。

    扈晴丽在昌蓝镇也算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她开的晴丽书局从来揽不到任何生意,居然还能迟迟不倒闭,坚持了许多年,加上她行为举止夸张,喜欢穿红衣服,成天打扮的妖妖挑挑,一个年轻女子这般浪荡,自然流言四起。

    而且书局中也没个当家的男人,平常两男两女嘻嘻哈哈,都不是正经人物,偏偏长得还都很好看,如此一来,自然招惹了许多好事之人。

    逊州本身就不是什么安宁的地方,加上战乱,人人苟且偷生,什么事也都能做的出来。晴丽书局在六年前开张起,就纷扰不断,经常有许多无赖地痞找麻烦,打着收地皮费的名头,来调戏一番美女老板。

    外人只道这个扈晴丽手段厉害,地痞们都是凶神恶煞地进去,笑眯眯地出来,好像失了魂一般。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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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乃是奇女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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