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逢圣历元年(上)
(); “驸马,救我!”
凄婉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他顺着声音看去。
那是一座美仑美奂的宫殿,此刻却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一群身穿锦衣的宫娥彩女四处奔逃,在她们的身后,则是一群如狼似虎,手持刀枪,身披铠甲的军卒。
她,穿着华美的宫装,跌跌撞撞从大殿里跑出来。
一头云鬓散乱,可是面孔却显得格外模糊。即便他努力张望,也看不清楚她的样貌。
可他知道,她是在对他说话。
“驸马,救我!”
女人嘶声喊叫,那凄婉的声音,在此起彼伏的喊杀声中,清楚传入他的耳中。
他本能的伸出手,向那女人快步走去。
而她似乎也看到了她,踉踉跄跄向他跑来……
说来也奇怪,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可是她的面貌却依旧模糊,只能隐隐约约,看出一丝轮廓。
他张了张嘴,想要对她说话,却发不出声音。
眼看着她就要跑到近前,他的眼中却流露出一抹惊惧之色。
从她身后的火海中,冲出一匹白马。那马上端坐着一个青年,手擎明晃晃的宝剑,眨眼间便到了她的身后。
“裹儿,小心!”
他终于叫喊出声,但她却好像没有听见,仍拼命向他跑来。
一道冷芒在空中闪过,那白马青年在她身后举起宝剑,恶狠狠劈向她劈斩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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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儿,小心!”
杨守文蓦地睁开眼睛,从草地上挺身坐起。
额头上,密布细密的汗珠,他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心更是砰砰砰跳的厉害。
斜阳夕照,染红了虎谷山。
山坡下,溪水潺潺。
水很清澈,可以看见那溪水中悠哉游动的鱼儿。
两头黄牛在溪畔的草地上,正悠闲的漫步。远处,只见起伏山峦被落日余晖染红,分外妖娆。
从燕山方向吹来的风,带着丝丝凉意。
吹在杨守文的身上,让他不由得激灵灵一个寒颤。他这才发现,后背已经被冷汗打湿。
呼!
杨守文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复又蓬的一声躺在草地上,脑袋里却是一片的浑沦。
这该死的梦,已经连续出现了十几天。
每次都是同样的梦境,同样的人,同样的结果……可问题是,‘裹儿’又是谁呢?
想到这里,杨守文不禁有些头痛。
浑浑噩噩十七年,一朝清醒,却意外的发现,自己原来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他来自于一千五百年后的未来,重生于这个时代后,却因为种种原因,神魂闭塞,以至于糊里糊涂渡过了整整十七年。若不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雨,说不定他依旧会浑浑噩噩的过下去,做那个在普通人眼中,总是呆呆傻傻的‘痴汉’。
但,裹儿究竟是谁?
杨守文发誓,以他两世阅历,根本就不认识什么‘裹儿’。
可为什么,这该死的噩梦从他清醒之后就伴随着他,而且会让他感到莫名的心痛?
想不明白,真的是想不明白!
“阿閦奴,放牛郎。年十六,呆又痴。
满山追着黄牛走,回到家中少一头。阿爹前来把他问,却不知黄牛究竟有几头……”
一阵歌声,打断了杨守文的思绪。
他坐起来看去,原来是一群童子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溪畔,一边玩耍一边唱着童谣。
杨守文的脸色,腾地沉下来。
因为通腰里的阿閦奴,说的就是他。
他小时候因为呆傻,爷爷带着他在昌平的和平寺求佛祖保佑,于是就有了‘阿閦奴’的乳名。这儿歌里唱的事情,是在去年发生。当时的杨守文呆呆傻傻,以至于牛群走失了一头都不知道。回到家中他父亲问及此事,他也没能回答个清楚。
这其实算不得什么大事,可不知道是谁,竟然把这件事编成一首儿歌传出去,以至于整个昌平县城人尽皆知。
如果杨守文的父亲是普通人,倒也没什么。
关键是,他的父亲杨承烈是昌平县尉。虽然只是个从九品下的职务,却也入了品级。昌平是个小县城,人口不足三千户,却也是一万多人。整个县城,除了县令、县丞和主簿之外,就是以杨承烈的官职最大。发生这种事,也让杨承烈感到很没有面子。
杨承烈,本是弘农杨氏子弟。
在杨守文的记忆里,杨承烈原本是一个军官,后来也不知怎地,举家搬到了昌平。
杨守文的生母,好像也是个大户人家的出身。
不过在生下杨守文不久后便过世,也使得杨守文从小就没了娘亲。
后来,杨承烈在昌平续弦,娶了昌平一个姓宋的女子,而后又诞下了一子一女。
杨守文的祖父是个道士,不喜欢住在县城,于是就定居在虎谷山下。
由于杨守文从小脑子不太好,再加上母亲是在他出生后不久过世,以至于杨承烈认为他是个灾星,对他也不甚喜爱。所以,杨守文从小就跟随着祖父一起生活。
两年前,也就是杨守文十五岁的时候,祖父病故。
从那之后,杨守文就一个人生活在虎谷山下的田庄里,虽然不得杨承烈的关心,但也过的悠闲自在。毕竟,这田庄是杨承烈的职田。靠着这虎谷山下两百亩的职田,杨守文足以衣食无忧……至于放牛嘛,则是他从小跟着爷爷养成的习惯。
一头牛的得失,对杨承烈而言算不上什么。
可问题是,整个昌平上上下下都知道他杨承烈养了一个傻儿子。以前大家心照不宣,可以当做不知道杨守文的存在。可是这首儿歌传出去,就等于解开了盖子,弄的杨承烈每次聚会,都会被人调笑一番。虽然有些人并没有什么恶意,却足以让杨承烈心里形成一个疙瘩。于是乎,杨承烈对杨守文,也就变得越发冷淡。
浑浑噩噩的杨守文,感受不到周围满满的恶意。
可清醒过来的杨守文,却能够敏锐觉察到,在这首儿歌背后,隐藏着的满满恶意。
一双略显秀气的浓眉微微蹙起,他看了一眼溪畔的孩童,却又颇感无奈。
难不成和这帮子穿开裆裤的小家伙较真吗?他们未必懂得这儿歌背后隐藏的恶意,只是觉得有趣,所以才会传唱不停。难道说,他还能把他们抓过来打一顿不成?
无奈的叹了口气,杨守文从身旁的地上捡起一块石子,投向那些孩童。
孩童们嬉笑着散开,可不一会儿的功夫又聚在溪畔,一边唱着歌,一边逗弄黄牛。
这时候,从山路的尽头传来一阵马蹄声。
杨守文扭头看去,就见从西边的山路上出现了几匹马,正飞快向这边奔来。
那马上的骑士,身着黑衣,头上戴着黑色斗笠。斗笠的边缘垂着一圈黑纱,遮住了他们的面孔,令人无法看得清楚。这虎谷山是燕山余脉,属于军都山一部分。每天从居庸关和孤竹方向往来的人不算少,更不要说马上就要到仲秋八月了。
每年这个时候,是昌平最为热闹的时节。
前几年由于契丹人作乱,使得昌平冷清不少。而今年,基本上是国泰民安,没什么战事发生,所以昌平也就也就重新变得热闹起来。特别是去年在昌平西北增设羁縻州,自东北迁徙而来的胡人增加,也注定了今年的昌平,会比往年更热闹。
所以杨守文只看了那一队骑士一眼,就没有再去留意。
他掸去身上的灰尘,迈步从山坡上慢腾腾下来。
就在这时,溪畔突然传来一声尖叫。紧跟着一连串的哭喊声响起……
第二章 生逢圣历元年(下)
(); 一头黄牛在几个孩童不断的骚扰之下突然发怒,发出一声怒吼,低下头向孩童发起了攻击。十几个孩童四散奔逃,却有两个小孩子原本是站在旁边看热闹,黄牛突然发怒冲来,他们被吓呆了,竟迈不动腿脚,呆呆看着黄牛气势汹汹冲过来。
“石头,快跑啊。”
有孩童大声叫喊,可是那两个孩子却没有反应。
溪畔的骚乱,也惊动了那队骑士。为首的骑士立刻勒住战马,从马背上摘下一张黑漆弓,正要弯弓搭箭,却看见一道人影从山路上掠过,眨眼间就跑到了溪畔,弯腰抱起两个小孩子,顺势在地上一滚,就躲开了那头被激怒发狂的黄牛。
黄牛见目标消失,立刻停下转身。
“阿閦奴,快跑啊。”
已经跑到山路上的几个孩童连忙大声呼喊。
只是当杨守文站起来的时候,那头黄牛已经掉过头,向他凶猛扑来。
杨守文清秀的脸上,闪过一抹青气。他双脚站定,眼见黄牛撞过来,身体猛然一侧,抬手抱住了黄牛的脖子,而后腰部用力,大吼一声,竟把那头黄牛生生摔倒在溪畔。
额头上,青筋毕露。
杨守文抱着黄牛的脖子,把它死死按在地上,手臂不断加强力量。
数百斤重的黄牛四肢乱弹,拼命挣扎,更发出哞哞叫声。可是任凭它如何挣扎,却无法挣脱杨守文的钳制。叫声越来越小,黄牛挣扎的力度也在慢慢的减弱……
杨守文见黄牛不再挣扎,慢慢松开了手臂,站起身来。
黄牛在地上躺了片刻,四肢一弹,呼的站起来。杨守文本能向后退了一步,警惕看着那头黄牛。见黄牛晃了晃脑袋,然后哞哞叫了两声,并且把硕大的脑袋伸过来,贴着杨守文的身体摩挲,那模样,就好像是在向杨守文承认错误一样。
杨守文的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
他拍了拍了黄牛的大脑袋,而后看了一眼身后那两个惊魂未定的小孩子。
“天不早了,赶快回去,免得让你爹娘担心。”
说完,他嘬口吹了一声口哨,站在溪边的那头黄牛慢悠悠向他走来。杨守文跨坐在那头被制服的黄牛背上,拍了拍牛头,那头黄牛便优哉游哉的向山路上走去。
直到那两头黄牛都上了山路,踏踩着落日的余晖,消失在山路的拐弯处之后,两个小孩子反应过来,站在溪畔哇哇大哭,哭声惨烈,更在这山谷之中,回荡不息。
“好个凶悍的小子,看他体型瘦弱,没想到竟有如此神力?”
事情发生的突然,从杨守文冲过去救下两个孩子,到他制服那头黄牛离开,不过十几息的时间。骑士本打算射杀黄牛,却不想会是这样的结果,也不禁啧啧称奇。
他突然跳下马,把缰绳丢给了身后的骑士,快步走到路边。
“娃娃,刚才那少年是谁?”
几个站在路边,还有些后怕的熊孩子扭头看去,然后回答道:“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昌平,毗邻居庸关,汉胡杂居。
而虎谷山更是距离居庸关不远,在这里长大的孩子,天生有一股子野性,所以也不惧怕那骑士。
骑士笑了!
只是那帷帽垂下的黑纱,遮挡住了他的笑容。
他也不生气,从身上的皮兜里取出一口短剑,递给熊孩子。
“若你告诉我,这口短剑就是你的。”
短剑长不过一尺出头,绿鲨鱼皮剑桥,黄铜吞口煞是漂亮。
唐代一尺,约等于后世三十一厘米。只看那做工精美的剑鞘,就知道这口短剑价格不菲。
山里的孩子,特别是男孩子,就喜欢这种玩意。
那熊孩子眼睛一亮,想了想,伸手一把夺过了短剑,“你是说杨阿痴吗?”
他话音未落,就觉得腿上一疼。
原来,旁边的孩子听闻他的话,立刻毫不客气的在他腿上踹了一脚,怒气冲冲道:“不许你说阿閦奴哥哥……山狗子,以前你吹得天花乱坠,刚才却跑的最快。如果不是阿閦奴哥哥,小石头他们就没命了!我告诉你,再敢叫阿閦奴哥哥‘杨阿痴’,我们以后就不和你玩了。还有,以后谁也不许在唱那首歌,听到没有。”
小孩子的心思很单纯,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
熊孩子山狗子显然有些怕那个孩子,连忙低下头,嘴里嘀嘀咕咕道:“本来就是阿痴嘛……我阿娘说,他前世肯定是坏人,不然的话,好人又怎可能被雷劈中?”
“你还说?”
“好嘛,我不说了。”
熊孩子闭上了嘴巴,而旁边的孩子却抢过那口短剑,看着骑士,满脸警惕之色。
“你打听阿閦奴哥哥作甚?”
骑士没想到,这形式说变就变。
他愣了一下,旋即笑道:“小娃娃不要担心,我只是看那少年神力惊人,故而有些好奇,所以才来询问。”
“哼,我告诉你,别想欺负阿閦奴哥哥。
他阿爹是杨县尉,如果你们敢欺负他,到时候我就让我爹告诉杨县尉,把你们抓起来。”
“唔,原来是县尉公子。”
骑士故作畏惧状,却让那孩子立刻放松了警惕。
“阿閦奴哥哥一个人住在山下,他虽然有些傻傻的,却是个好人。
以前不管我们怎么欺负他,他都不生气,还陪我们玩,给我们好吃的……只是前些日子,他被雷劈了一下。从那之后,就不怎么陪我们玩了,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
我阿爹阿娘虽然不让我找他玩,可我却知道,阿閦奴哥哥是一个好人。”
骑士轻轻点头,然后笑道:“当然,他刚才为了救人独斗狂牛,不是好人可做不来。”
和孩子又聊了几句,骑士临走时还是把短剑送给了那些孩子。
“将军,怎么样?”
他上了马,身后有骑士上前问道:“那小子有如此神力,而且胆气过人,是个人物。”
“可惜,是个阿痴。”
“啊?”
“他是昌平县县尉之子,不知道为什么却独居在这虎谷山下。
算了,我们此次前来身负重任,还是尽量避免打草惊蛇。若你真有兴趣,等事情结束了,可以找那县尉询问……好了,咱们再赶一程,天黑之前必须抵达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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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坠。
杨守文骑着牛,踏着暮色,慢悠悠来到山下的村庄。
这是一个无名小村,人口满打满算不过百余人。这里距离昌平县城,大约有十里左右,毗邻官道。向北四五十里,就是居庸关;向西北五十多里,是一个羁縻州。
时,圣历元年。
圣母神皇,也就是那位千古女帝武曌已登基七载。
在经历了无数次血腥杀戮之后,朝堂上的政局正逐渐走向平稳。然而已过古稀之年的圣母神皇,则呈现出迟暮之态。她坐镇神都,掌控天下,却始终无法平定边塞狼烟。
没办法,当初为了稳定朝局,她不得已大开杀戒。
无数能征善战的猛将死于莫须有的罪民之下,虽换来了朝局的稳定,却也使得兵备废弛。同时,由于均田制的瓦解,也使得府兵制度面临崩坏的局面。而随着一段时间内对外战事接连失败,更让这位女皇对朝堂上的武将怀有莫名的怀疑。
于是乎,女皇只能依靠武氏族人来强化军备,以期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扭转颓势。
不过这一切,对于杨守文而言却显得格外遥远。
昌平位于边塞,隶属于幽州都督府。而这幽州,自古以来便是苦寒之地,和那繁华的神都,有着千里之遥。所以,朝堂上的变化与他并没有太大关系。也许对那些达官贵人而言,这是一个黑暗的时代。但不得不说对普通百姓来说,这个时代并不算太坏。
杨承烈名下的两百亩职田,就坐落在小村周围。
当杨守文骑着牛走进村庄的时候,就见炊烟袅袅,小村更呈现出宁静和祥和之气。
第三章 杨二郎(上)
(); 杨守文的家,在村子的后面,坐落在一条小溪旁,隔溪而望,便是苍茫的虎谷山。
一个独立的小院,三座五间七架的房屋。
明堂在前,厢房在后,形成前后两进,更透着几分别样的雅致和朴素。
杨守文在门前停下,还没等去叫门,就见院门打开一条缝,从门后扑出一道娇小倩影。
“兕子哥哥,怎么这么晚回来。”
那倩影扑进了杨守文的怀中,紧跟着便传来娇憨的声音。
杨守文不禁笑了,眼眉之间更透出一抹难言的疼惜之色,把对方抱在了怀中。
“今天大黄犯了性子,所以回来晚了些……嘿嘿嘿,幼娘今天在家,有没有乖呢?”
杨守文怀中抱着一个小可人,看上去**岁的模样,梳着双丫髻,小脸更红扑扑,好像熟透的苹果一样,非常可爱。这小可人名叫杨暖,乳名幼娘。她和杨守文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是家中厨娘的女儿,杨守文可说是从小看着她长大。
大约在九年前,一个怀着身孕的女人晕倒在杨家门口。
当时杨守文的祖父杨大方看她可怜,于是收留了对方。几个月后,那女人生下了一个女孩儿,就是如今杨守文怀中的杨暖。杨暖出生后,女人便留在了村子里,变成了杨家的厨娘。至于杨暖的父亲是谁?杨氏没有说,杨大方也没有询问。
总之,杨暖随女人的姓,变成了杨守文的小尾巴。
在杨大方死后,杨承烈对杨守文不闻不问,杨氏就撑起了这个家。
小可人所在杨守文话中,脆生生道:“幼娘最乖了,今天还帮阿娘给哥哥洗衣服。”
“真的吗?”
杨守文做出赞赏之色,把小可人高高举起。
“幼娘可真厉害。”
小可人咯咯笑了,那笑声清脆,回荡在杨守文耳边。
这时候,院门打开,从门后面走出一个中年妇人。她一身布裙,头上戴着一支木钗子,腰间还系着一块碎花布制成的围布。看到杨守文,妇人脸上也浮现出慈祥之色,轻声道:“大郎今天回来的有些晚了,幼娘刚才还哭闹着,说要去找你。”
“让婶娘费心,明天我一定早些回来。”
妇人,就是杨幼娘的母亲杨氏。
至于她叫什么名字?杨守文并不是很清楚。
以前他头脑不清,也记不得许多事情,所以一直是婶娘婶娘的称呼,甚至忘了杨氏的本名。
杨氏上前牵着黄牛走进院子,直接拴在牛棚里。
杨守文则抱着杨暖跟在后面,代杨氏拴好牛,他这才放下杨暖,牵着她的小手走进正堂。
这偌大的房子里,只住了三个人。
“幼娘去打水,大郎辛苦了一整天,先洗一下,晚饭马上做好。”
杨暖答应一声,便跑出去打水。
杨守文道:“婶娘,我先去给爷爷问安,待会儿就过来。”
杨大方过世已经两年,但杨守文每天都会为他上香,也就是请安。
杨氏答应一声,便去伙房准备晚饭。而杨守文则穿过正堂的后面,走进了后院。
后院里,有一个花圃,就坐落在小溪旁。
左右各一幢厢房,每幢厢房则有三个房间。以前杨大方在世的时候,杨承烈每逢休沐日,就会带着一家人前来拜见。不过杨大方病故后,这个家也就变得冷清许多。杨承烈一家习惯住在县城,除非固定的祭祀日子,他很少会来这里居住。
不过,每间房子都保持着整洁。
杨氏是个很勤快的女人,每天都会打扫房间。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
杨守文走进一间厢房,点上油灯,而后走到屋中的灵位前,点上了三炷香。
“爷爷,我回来了!”
他上完了香,在灵位前坐下,仿佛自言自语道:“今天大黄犯了狂,险些伤了村里的孩子。不过好在我从小跟爷爷习武,有一身的好力气,总算是制服了大黄……也幸亏没有出事,不然指不定又会传出什么闲言碎语,到时候我又要倒霉。”
杨守文说着,眼睛有些发红。
重生十七年,虽然这十七年浑浑噩噩,平白浪费了十七年的光阴,但也让杨守文体会到了一种别样的快乐。杨承烈不待见他,可是爷爷把他视作为珍宝一样。
说实话,这十七年他并没有受什么苦,反而在爷爷的关怀下,活的无忧无虑。他的神魂闭塞,也无法感受到周围的种种恶意,每天都高高兴兴,日子也格外单纯。
练功、习武、放牛、听爷爷讲故事……
十七年下来,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融入了这个时代。
“阿閦奴如今已经好了,再也不会头疼了。
不过,我不觉得开心,因为最近总是做一个古怪的梦,梦到有一个女人喊我‘驸马’。
嘻嘻,你说我这是不是在胡思乱想呢?”
说完,他起身跪下,在灵位前磕了三个头,复又站起来道:“不管怎样,爷爷教我的东西,阿閦奴不会忘记,以后还会勤练不缀。婶娘待我很好,幼娘也很乖巧,现如今还学会了洗衣服……嗯,今天就说这些了,爷爷你也要早些休息。”
每天在爷爷的灵位前,和爷爷聊聊天,说说话,已经成了杨守文的习惯。
之前他头脑不清楚的时候,就是这样。如今他头脑清楚了,也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走出房间,他轻轻拉上房门。
就在这时候,从正堂天井传来一声响,紧跟着就听到幼娘的哭声。
杨守文心里一紧,三步并作两步跑回正堂。
门廊前,一个水盆被打翻在地,里面的水流了一地,使得门廊之上更变得湿涔涔。
幼娘坐在一滩水渍中,正放声哭泣。
而一个少年,则站在门廊下,大声呵斥着杨氏。
“你这贱婢做的好事,怎么把水盆放在门口,还脏了我的衣服……你知不知道我这衣服可是新作出来的,价值三百文,你赔得起吗?还有你,小贱婢再敢哭,我就把你卖了。”
少年气势汹汹,杨氏则吓得不敢说话。
听到要把自己卖了,幼娘也止住了哭声,坐在地上看着那少年,不时的发出抽泣声。
杨守文的心中,腾地窜出一股子邪火。
他大步冲出正堂,上前把幼娘抱起来。
“呦,这不是我那阿痴大兄吗?”
没等杨守文开口,少年却抢先道:“大兄,你是怎么教的这两个贱婢,一点规矩都没有。我敲了半天的门居然没人来迎接,还要本少爷自己开门,简直是放肆。
不过也是,我忘了大兄你……要不然,我给大兄找个懂事的过来,把这两个贱婢卖了,大兄也能过的舒坦一些。”
幼娘听到要把她卖掉,吓得抱紧了杨守文的脖子。
“兕子哥哥,幼娘乖,兕子哥哥不要卖掉幼娘,幼娘很听话的。”
阿閦奴,是杨守文的乳名。
不过这个乳名在那首童谣出来之前,只有杨承烈和杨大方可以称呼。杨守文还有一个乳名叫兕子,相对而言更加普及,杨幼娘更习惯叫杨守文做‘兕子哥哥’。
少年左一个‘大兄’,右一个‘大兄’,可是言语间却没有丝毫的恭敬。
他叫杨瑞,是杨守文同父异母的兄弟,年十三岁。
杨承烈续弦的时候,曾有意将新妇扶正。不过杨大方却不同意,才使得这件事一直拖到了现在。杨瑞自幼聪慧,甚得杨承烈喜爱,可是却背着一个庶子的名声,也让他很不高兴。
杨守文看着他,突然问道:“杨瑞,你来干什么?”
“我来干什么?”杨瑞哈哈大笑,“简直笑话,这是我家,我为什么不能过来?”
说完,杨瑞抬腿,一只脚便踏上了门廊。
只是没等他另一只脚上来,杨守文突然抬腿,一脚变踹在杨瑞的胸口。
第四章 杨二郎(下)
(); 这一脚,毫无征兆,却力道惊人。杨瑞惨叫一声,整个身体腾空飞出,蓬的便摔在天井上。
没等他站起来,杨守文已经到了他跟前,一脚踩在他脸上。
“杨二,我有让你进门吗?”
“杨阿痴,你疯了?”
“我疯了?”
杨守文脸上浮现出一抹森然的笑容,猛然抬脚,狠狠踹在杨瑞的肚子上。杨瑞再次惨叫,身体蜷成一团,好像一只大虾米,半晌说不出话来。这时候,杨氏也反应过来,连忙跑过来,“大郎不要动手,若是被阿郎知道,一定会斥责大郎的。”
不等杨氏说完,杨守文把幼娘放在她怀中。
“斥责?
我就算是不动手,他照样不会待见我。”说着话,他推开了杨氏,沉声道:“这座房子是爷爷盖起来的,爷爷把它留给我,这就是我的产业。我便要让这个家伙知道,在这个家里,还轮不到他作威作福。一个庶子,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吗?”
“杨阿痴,我不会放过你。”
杨瑞挣扎着站起来,指着杨守文骂道。
杨守文不等他说完话,抬手便抓住了他的胳膊,而后向前一带,把个杨瑞拉扯的脚步踉跄。他顺势抬腿,一脚再次踹在杨瑞的身上,把杨瑞一下子踹翻在地上。
“你不放过我?”杨守文冷笑道:“正好,我还不想放过你呢。”
“杨阿痴,你想干什么?”
杨瑞十三岁,而杨守文已经十七。
最重要的是,杨守文从小随杨大方习武,即便是他头脑不清楚的时候,杨瑞也不是对手。
只是从前的杨守文,不会随便动手。
爷爷曾说过,他天生神力,脑袋又不清楚,若动起手来,根本掌握不住轻重,很容易出事。
之所以教他练武,一方面是为了让他强身健体,另一方面也是想为他治病。
如今,杨守文的脑袋已经清醒,对杨瑞自然不会客气。
“杨阿痴?”杨守文踩在杨瑞的胸口,恶狠狠道:“这三个字,也是你一个庶子可以叫的吗?杨二郎,别以为我脑袋不清楚,就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你干的那些事情,我清楚的很……你若是不来惹我,我也懒得找你麻烦。不过你现在自己送上门来,那就别怪我和你算算总账……我问你,那首童谣是谁编的?谁传出去的?”
杨瑞在杨守文的脚下拼命挣扎,奈何杨守文那只脚如同一座山似地压在他胸口,任凭他如何挣扎,却纹丝不动。
“你在说什么?”
听到杨守文的话,杨瑞心里一咯噔。
杨守文冷笑道:“杨二郎,去年马鹞子告老还乡,阿爹身边空出一个执衣的位子。按道理说,就算我傻,这执衣的位子也该是我来做,如何轮得到你一个庶子?
偏偏那个时候,小黄跑了!
县城里又传出那首童谣,让阿爹颜面无存……在那之后,你就变成了阿爹身边的执衣。别告诉我这都是巧合,这世上若真有那么多巧合,说不定明天你就变成死人。”
“你……”
杨瑞骇然看着杨守文,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这执衣,最初只是童仆杂役,不过从隋朝开始,执衣又有亲随之意。
《新唐书》中有记载:隋朝大将张须陀率兵击贼,罗士信以执衣,年十四……
入唐之后,执衣进一步普及,更变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标志。一般而言,只有入品级的官员才会配给执衣,不但可以免除徭役,还可以拿到薪水。按照杨承烈从九品的职务,身边会配备两个执衣,并且在官府中有备案,每月可得八十文。
所以很多低品级的官员,会把执衣交给自己的亲人来做。
一来可以多一份收入,另外也是为了带在身边,加以培养……
所以,在唐朝,凡未成丁,十一岁到二十一岁之间的中男,都可以充当执衣之位。
如果依照年纪,杨守文身为嫡长子,也是最佳的执衣人选。
可就是因为那一首童谣,使得杨承烈直接忽略了杨守文的存在,选择杨瑞来接手。如果没有那首童谣,杨承烈的做法说不得会被其他官员反对。但正是因为那首童谣,杨瑞成为执衣便顺理成章,甚至连县令、县丞和主簿对此也没有异议。
至于这童谣的始作俑者,不难猜测。
杨守文现在已经清醒过来,只需要略加思考,就能猜出端倪。
这首童谣的最终受益者是谁?那么十有**就是始作俑者……说实话,杨守文并不在意那劳什子执衣的身份,关键是杨瑞太过张狂,竟然吓哭了幼娘,杨守文绝无法接受。
杨承烈住在县城里,对他不闻不问。
十七年来,对杨守文而言,最亲的人莫过于爷爷和杨氏母女。
幼娘在他的心里,绝不是什么奴婢,而是他的妹妹,他的亲人。杨瑞吓哭了幼娘,就如同触碰了杨守文的逆鳞。在这种情况下,杨守文自然不会对杨瑞客气。
“你什么你!”杨守文冷笑道:“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我居然能猜到真相?
二郎,不是我聪明,而是你太笨了!你以为你这件事做的天衣无缝,你以为找些孩子,把那童谣传出去就可以安然无事?我告诉你,满城上下,但凡有些脑子的,都清楚是何人所为。只不过这是咱家家事,人家不想管,也懒得去理睬。”
说着话,杨守文蹲下来,探手拍打杨瑞的脸颊。
“我之所以不去说明,是因为我知道,家丑不可外扬。
你以为你黑了我,就得了便宜吗?我告诉你,整个昌平上上下下,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包括阿爹也心里清楚。只是你不要杨家的脸面,阿爹和我,却不能不要。”
“你不是……”
“我不是痴汉,对不对?”
杨守文森然道:“可你一定想不到,前些日子那道雷,竟然治好了我的痴症……对了,最近村里不少人说我前世是个坏人,所以才会遭雷劈,想必也和你脱不开关系。
不过二郎,你可知道什么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
你今天若是老老实实过来,我一样不会计较,随便你在这里装你的二少爷。只是你太得意了,得意的让我觉得,如果不好好教训你一顿,简直就对不起那道雷。”
说完,杨守文左右开弓,啪啪啪一连给了杨瑞十几个耳光。
这十几个耳光虽然没有真的用力,但还是把杨瑞打得满脸是血。
“兕子哥哥,别打了。”
还是幼娘跑上前来,抱住了杨守文的胳膊。
“幼娘不疼,兕子哥哥也不要再打二少爷,若不然被阿郎知道,一定会怪罪兕子哥哥。”
幼娘眼眶里噙着泪,眼巴巴看着杨守文。
那可怜的小模样,让杨守文心里不由得一软,便停下手,把幼娘抱在了怀中。
“幼娘最乖了,是哥哥不好,不该打人。
不过呢,有些人就是要教训才成……二郎,今天我看在幼娘的面子上不和你计较。下次想好了,如果再要讨打,我杨守文已经不是以前的杨阿痴,你可以试试看。”
杨瑞此时,脑袋都是蒙的。
两边脸颊红肿,口鼻之中更流淌着鲜血。
他心机深沉,他聪慧,他甚至会编歌谣……可不管怎样,都无法改变他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这个事实。刚才杨守文那一顿巴掌,着实打得杨瑞有些心惊肉跳。见杨守文停了手,杨瑞这才抱着头从地上爬起来,不过却恶狠狠的盯着杨守文。
“再给我瞪眼睛,我就挖了你的眼珠子。”
杨守文扭头,森然说道。
杨瑞吓得脸一白,连忙低下头,不敢再和杨守文的目光对视。
“给我进屋来。”
杨守文说着,弯腰把幼娘放下来,牵着她的小手往正堂里走,一边走一边道:“婶娘,可以开饭了,我饿了!”
第五章 命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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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历元年,公元698年。
身处这样一个时代,别指望能吃上什么丰盛的饭菜,甚至想吃个炒菜都不太可能。
杨守文的晚餐是焖熟的腊羊肉。
粟米打底,腊羊肉摆放在上面,于是在粟米中混杂腊羊肉的香味,同时还能消除一部分油腻感。除此之外,还有两碟青菜。不过看上去清汤寡水,很难产生食欲。
不要小看这么一顿简朴的晚餐,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已经是非常丰盛。
杨承烈身为从九品县尉,月俸1.5贯,外加五十石精粟。说起来,这算不得多,但比起贞观年间外官的俸禄,已经增加了不少。武曌执政以来,一直在努力提高外官的待遇。如果是在贞观年间,似昌平县尉这种职务,根本没人愿意出任。
不过杨家的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那两百亩职田。
杨承烈久居县城,对职田基本上不会过问。杨大方活着的时候,职田收入基本上都掌握在杨大方的手里。如今杨大方过世,杨承烈虽收回了大半收入,但却依旧给杨守文留下了足够的生活费。从这一点而言,杨守文倒是过的比杨瑞舒坦。
杨守文看上去很瘦,却食量惊人。
一顿晚饭,就消耗了一斤粟米,外加半斤腊羊肉。
吃饱喝足之后,杨守文才放下了碗筷,抬起头向杨瑞看去。
虽然杨瑞被他狠揍了一顿,但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毕竟是他的兄弟。揍他,是因为这家伙欠揍,杨守文心安理得。可如果连顿饭都不给吃,那就是他的过失了。
杨瑞这顿饭吃的很艰辛,肥美香甜的腊羊肉在口中,却没有丝毫味道。
略一咀嚼,腮帮子就疼的厉害。有心不吃,可杨守文眼睛一瞪,让他顿时没了脾气。
杨守文这一顿耳光,的确是把他打怕了。
“说吧,好端端过来,有什么事?”
杨守文吃饱了肚子,跪坐在胡床上,慢条斯理问道。
杨瑞放下碗筷,捂着腮帮子颤声道:“马上八月十五了,阿爹准备在弥勒寺赏月,所以让我先过来看一下,还说要杨……婶娘做些准备,免得到时候会有差池。”
“赏月?”
杨守文这才反应过来,好像再过些日子,中秋将临。
中秋赏月,举家团员,是这个时代人们很正常的一种活动。
不过听杨瑞话里的意思,杨承烈这次赏月恐怕不仅仅是为了团员,似乎还请了什么人。
这也正常,杨承烈在昌平已经做了十多年的县尉。
这十几年来,昌平县令都换了四五个,可是杨承烈却一直呆在县尉的位子上,迟迟不见动静。按道理说,哪怕是论资历,杨承烈也能得到升迁。不过,杨承烈自己,却好像并不着急,心甘情愿在这昌平县尉的位子上,踏踏实实一干就是十几年。
“阿爹要请客吗?”
杨瑞犹豫了一下,轻声道:“阿爹有一位故人前来,说是贵客,所以准备招待一番。”
贵客?
这昌平地处边塞,是苦寒之地,又能有什么贵客?
杨守文先一愣,旋即便放到了一边。贵客能有多贵?而且和他又能有什么关系呢?
杨承烈不过是一个下下县的县尉,杨守文可不觉得,他那贵客能有多贵。
与其考虑这个,还不如想想怎么改善生活。
以前他浑浑噩噩,对生活的要求并不是很在意。可现在……杨守文觉得,他有必要做一些改变。就算那粟米蒸腊羊肉很好吃,但每天吃那玩意,也会觉得腻歪。
“天已经不早了,估计你晚上也回不去。”
杨守文说着,便站起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道:“我让婶娘给你准备被褥,今晚就住在这里,等天亮了再回去吧……对了,你脸上的伤,回去该怎么向阿爹解释?”
“啊?”
杨瑞心里一咯噔,连忙道:“我就说是自己摔的,绝不会出卖大兄。”
“废话,你不如实告诉阿爹,那不是白挨打了吗?”
“啊?”
杨瑞这时候,突然感觉到自己一向自诩聪明的脑袋瓜子,一下子不太够用了。他看着杨守文,脸上露出茫然之色:难道他的意思是让我向阿爹告状吗?那岂不是自找苦吃?
杨守文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摇摇头,叹了口气。
“回去告诉阿爹,就是是我揍了你。
如果阿爹问为什么,该怎么回答你自己去想……嗯,就这样!我累了,先去休息。”
说完,杨守文头也不回便走出房间。
他这是什么意思?
杨瑞看着杨守文的背影消失在门外,脑袋已乱成了一锅粥。
毕竟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虽然聪明,但也有限。他根本弄不明白杨守文的意思,只是感觉着……莫非他那痴症又犯了不成?总之,杨瑞有一种百思不得其解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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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兕子哥哥,为什么要二少爷如实禀报阿郎?”
夜,深了。
杨氏在外面收拾碗筷,幼娘则蜷在杨守文的身边,仰着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脸上露出不解之色,“阿郎最疼爱二少爷,若知道兕子哥哥打了他,岂不是会责怪兕子哥哥。阿翁不在了,再也没有人护着兕子哥哥,到时候该怎么办?”
杨守文笑着揉了揉幼娘的小脑袋瓜子。
他靠在廊柱上,一只脚耷拉着,仰天看着黑漆的夜空。
从天边,飘来了一片乌云,正迅速向虎谷山方向逼近。杨守文轻声道:“阿翁不在了,还有幼娘在。若是阿郎责怪我,到时候幼娘会保护兕子哥哥,对不对?”
“嗯嗯嗯,幼娘当然会。”
幼娘用力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回答。
杨守文的眼中闪过一丝暖意,他把幼娘搂在怀中,“幼娘保护我,我也会保护幼娘。”
幼娘的脸上,更露出灿烂的笑容。
老天爷把他丢到了圣历元年,并且让他浑浑噩噩生活了十七年,而后有一道闪电把他劈醒。如此玄幻的事情发生在杨守文的身上,也让杨守文感受到莫名困惑。
按道理说,有如此玄幻的经历,他身上定然背负着巨大的使命。
可杨守文并不想去承担什么使命,能够重活一次,对他而言已是巨大的满足。前世,他不良于行,每天躺在病榻上,只能和书籍作伴,或是对着电脑屏幕发呆。而现在,他可以自由自在的奔跑,更感受过家人的温暖……这对他,已经足够了。
他只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无忧无虑,没有任何烦恼。
有时候想想,那浑浑噩噩的十七年似乎也是一种幸福,至少那十七年过的很幸福。
轰隆隆!
一道闪电撕裂苍穹,把庭院照映的惨白。
紧跟着,雷声轰鸣,大雨倾盆。
雨水顺着屋檐留下来,很快就形成了一道水幕。
这场雨看样子不小!
他连忙把杨氏叫来,让她带幼娘回房睡觉。而他自己,则回到卧房里,坐在胡床上,在床桌上铺开一张白纸,就着那盏油灯的光亮,用炭笔在白纸上飞快舞动。
炭笔,是他清醒之后制作出来的第一件物品。
杨守文也擅长毛笔,但是又嫌弃毛笔麻烦。装逼还成,可若是用在日常上……哪怕他已经重生十七年,想要完全适应,也不是一桩容易的事情,倒不如炭笔方便。
这一夜,屋外电闪雷鸣。
而杨守文却灵感泉涌,一直到差不多二更天才停下笔,颇有些困乏的倒在胡床上酣然入睡。
雷雨,在黎明时分停歇。
这场豪雨非常惊人,以至于虎谷山里的溪水暴涨,甚至冲垮了山路。
第六章 命案(下)
(); 雨过后,一轮红日喷薄而出,照亮了大地。
杨守文从胡床上下来,走到门口拉开房门,只觉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顿时让有些浑沦的大脑,变得清醒许多。
门廊上,摆放着水盆、洗脸巾还有青盐和牙刷。
看着那排列整齐的洗漱用品,杨守文不禁笑了……每天醒来,他都会看到这些,更知道这些东西是出自何人手笔。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那小人吃力端着水盆,摆放在门廊上的身影。杨守文心里顿时一暖,拿起牙刷,蘸了青盐,然后开始刷牙。
“呸呸呸!”
这唐代的牙刷制作粗糙,用起来很难受。
一个不小心,牙刷上的猪鬃就会脱落,然后卡在牙缝之间。哪怕已经重生十七年,杨守文还是不太习惯。改天要想办法改良一下才是,要不然每天这么刷牙,实在痛苦。
洗漱完毕,神清气爽。
杨守文迈步走到正堂,就看到幼娘好像小大人似得,从伙房里走出来,手里还捧着食盘。
“兕子哥哥早。”
看到杨守文,幼娘的小脸上顿时露出灿烂笑容。
杨守文连忙过去把食盘接过来,然后轻声回了句:“幼娘比兕子哥哥更早。”
食盘里是早餐,一碗米粥,上面还飘着蛋花。一碟酱菜,两张厚厚的,加起来有一斤左右的肉饼,更散发着浓浓的香味。
“幼娘吃过了吗?”
幼娘眼巴巴看着托盘上的食物,摇了摇头。
杨家的生活不错,可即便如此,杨氏和幼娘在大多数时候,也只能一天两顿。幽州苦寒,本就粮食匮乏。似杨守文这样每天三顿,而且顿顿有肉,并不是很常见。
“那陪兕子哥哥一起吃。”
杨守文把食盘放在门廊上,然后盘腿而坐。
幼娘一开始不太愿意,哪有奴婢和主人坐在一起吃饭的道理?
可是在杨守文的诱惑之下,幼娘最终还是放弃了坚持。她偷偷朝伙房看了一眼,发现阿娘还在伙房里忙碌,于是张开小嘴,咬了一口荷包蛋。不过这荷包蛋很烫,烫的幼娘张着小嘴,小手不停扇动,但是那张小脸上,却流露着满满的幸福。
哐当!
就在杨守文喂幼娘吃荷包蛋的时候,院门突然间被人撞开。
杨瑞连滚带爬的冲进来,甚至都没有看到杨守文,便大声叫喊道:“大兄不好了,大兄死人了……”
杨守文闻听,连忙放下筷子,站起身来。
“大清早,喊什么喊?”
杨瑞气喘吁吁跑到杨守文的身前,咽了口唾沫颤声道:“大兄,死人了,村口死人了。”
死人?
杨守文眉头一蹙,从门廊上下来,穿上鞋子。
“什么死人了,你说清楚点,别这么慌张。
杨二郎,你可是阿爹的执衣,堂堂县尉之子,死个人就连话都说不清楚,以后如何做得大事?你刚才是不是说,村口发现了尸体?”
杨瑞脸色苍白,闻听如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
“正是!”
他深吸一口气,稳住了心神,然后道:“我一早出门准备返回县城,却不想才出村没多久,就看到了一具尸体横在路上。大兄,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人,当然害怕。”
杨承烈是县尉,就类似于后世的公安局长。
杨瑞呢,毕竟才十三岁。哪怕他已经做了一年的执衣,却从没有真真正正参与过案子。一直以来,他都是充当着秘书的角色,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是呆在衙门里,更没有去过现场。如今突然发现一具尸体,杨瑞自然感到莫名的紧张惶恐。
这时候,杨氏也跑了出来。
杨守文想了想,对杨氏道:“婶娘,看好幼娘,我和二郎过去看看。”
说着话,他大步流星往外走,杨瑞则紧跟在他身后,一前一后便走出了大门。
沿着村中湿涔涔的小路,杨守文兄弟很快走出村子,在距离村口大约两里地的地方,看到了杨瑞所说的那具尸体。
不过这时候,小村庄已经沸腾起来。
村正带着几个青壮在现场维持秩序,看到杨守文过来,他眉头一蹙,便上前阻拦。
“大郎,别过去了,我已经派人去县城通报衙门,最好是等衙门的人过来。”
你才是大郎,你们全家都是大郎!
杨守文对‘大郎’这个称呼很不感冒,因为他很容易从这个称呼上,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
可问题是,这是习俗。
哪怕杨守文很反感‘大郎’这两个字,也没有办法。
“田村正,我只是想看看,不会妨碍到你。”
如果是在从前,村正绝不会放行。不过他也知道,昔日的杨阿痴在被雷劈了一次之后,脑袋似乎清醒了不少。而昨天,他更制服了一头发疯的牛,救下了他的儿子。于情于理,田村正都不好再继续阻拦,只得轻声道:“大郎,那你小心点。”
如果你不叫我‘大郎’,我会感谢你八辈祖宗!
杨守文迈步想要过去,却感觉有人在身后,拉扯他的袖子。
“干什么?”
他扭头看去,是杨瑞在拉扯他。
“大兄,既然村正已经报官,咱们就别过去添麻烦了。”
杨瑞颤声劝说道,那脸上的红肿还依稀可见,更给人一种可怜巴巴的感觉。
杨守文叹了一口气,“二郎,你便是官府中人……别忘了,你如今是阿爹身边的执衣,一言一行都代表着阿爹的脸面。区区一个死人,你就不敢面对,日后又如何为阿爹排忧解难?以前的事情,我懒得和你计较。但是现在,莫丢了阿爹的脸。”
说完,他甩开杨瑞的手,向尸体走去。
杨瑞站在原处犹豫了许久,最后一咬牙,还是跟了上来。
杨阿痴……不对,是大兄说的没错。我既然做了阿爹的执衣,便要顾全阿爹的脸面。
他杨阿痴,大兄都敢过去,我又怎能害怕?
想到这里,杨瑞平添了几分胆气。
只是当他再次看到那具尸体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跑到旁边,蹲在地上呕吐不停。这是他第二次看到尸体,只是这一次看到的,比之前那一次更清晰,更加可怕。
倒是杨守文浑不在意,在尸体旁边蹲下。
好歹也是再世为人,死都死过一次,又怎会害怕尸体?
清晨的阳光格外明媚,照在那具惨白的尸体上,却给人一种难以言表的森冷寒意。
他,红果果躺在地上,仰面朝天。
一双如同死鱼般,毫无半点情感的眼睛瞪得溜圆,看上去好像很不甘心的模样……他身上的衣物不知去了何处,脚上却蹬着一双黑色的靴子。身体上,遍布伤口,也许是因为被雨水浸泡过的原因,那些伤口已经变形,伤口两边更是泛着惨白色。
说实话,哪怕杨守文早有心理准备,可是在看到尸体后,也觉得不太舒服。
他蹲在尸体旁,强忍着想要呕吐的冲动,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之后,才慢慢起身。
“大兄,看出什么没有?”
杨瑞两腿发软走过来,站在杨守文身边,轻声询问。
杨守文看了他一眼,“二郎,你现在是这里唯一的差人,何不自己看看,寻找线索?”
“什么?”
杨瑞顿时瞪大了眼睛,心里有一种想要骂人的冲动。
该死的杨阿痴,我已经吐成这个样子了,你还要我看尸体?
有心拒绝,可想到昨晚杨守文抽他耳光是的情形,那到了嘴边的话,又生生咽了回去。
杨瑞走上前,咬着牙,慢慢蹲下身子。
只是当他的目光和尸体那双死鱼般的眼睛对视时,顿时产生了一种抑制不住的呕吐感。
“呕!”
他连忙站起来,扭头快走两步,在一块石头旁停下,大声呕吐。
杨守文则看了他一眼,围着尸体转了两圈之后,便头也不回,沿着山路往山里走,一边走一边四处查看,眼中更透出一种难言的好奇。
这是圣历元年八月初三,这里是昌平城外的虎谷山。
距离这里不远,有居庸关,还有契丹胡人群居的羁縻州,民风彪悍,死人并不稀奇。
可稀奇的是,为什么那人会红果果的躺在那里?
他身上的衣物去了何处?那身上的伤口,又是从何而来?事情,似乎变得有趣了!
第七章 杨承烈(上)
(); 杨守文回到现场时,差不多是一个时辰之后的事情了。
围观的村民已经渐渐散去,只剩下七八个公差打扮的人,正清理现场,搬运尸体。
田村正站在一旁,陪着一个男人在说话。
而杨瑞则规规矩矩站在男人的身边,双手垂在身体两侧,似乎在聆听两人的对话。
他最先看到杨守文,连忙和那男人说了一句。
男人和田村正点点头,便转过身,向杨守文看过来。
这是一个大好的晴天,昨夜一场豪雨后,碧空如洗,万里无云。一轮骄阳高悬空中,格外明媚。仲秋时节的阳光很暖,而且算不得炽烈,照在身上感觉很舒服。
那男人身高大约在六尺左右,差不多是180公分靠上。
唐尺和汉尺不同,一尺大约在三十一厘米上下。那男人头戴黑色幞头,身着青衫,外罩半臂,脚下蹬着一双乌皮**靴,腰间则系着一根玉带,看上去颇有风范。
他身材不算魁梧,略显单薄。
这一身衣服穿在身上,更使他多了几分书卷气。
手中拿着一根赶山手杖,手杖的一端是一个六棱窝瓜形状的铁球,有婴儿拳头大小。
杨守文看到这男子,连忙快步上前。
“阿爹,你怎么来了?”
那男子眼中,闪过一种复杂之色。
他点点头,沉声道:“这里没你的事情,你待在这里也不太方便,先回家去吧……今天就不要去放牛了,在家里待着。等这边事情了结了,我回去有话与你说。”
男人,就是昌平县尉杨承烈,同时也是杨守文的亲生父亲。
他言语中显得有些冷漠,似乎不是和自己的亲生儿子说话,更好像在衙门里吩咐下属。
杨守文似乎也习惯了杨承烈的这种口吻。
事实上,这十七年来,他虽然浑浑噩噩的生活,但也知道杨承烈好像不太待见他。
是因为自己呆傻吗?
也许……
可他却记得,在他被雷劈中,卧床休息的那几天里,每天晚上杨承烈都会坐在他身边喃喃自语。只不过杨承烈的声音总是很小,以至于杨守文并不能听得清楚。
那几天,也让杨守文知道,杨承烈并不是不关心他。
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杨承烈在故意冷淡他,在外更表现出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
试想,如果杨承烈真的讨厌杨守文,杨守文也不可能活的这么自在。
他只需要把职田的全部收入收走,杨守文和杨氏母女在这小村庄里,就会变得非常艰难。
“那我先回去了。”
杨守文恭敬应了一句,转身往家走。
看着他的背影,杨承烈那一双浓眉微微一蹙,眼中却流露出一种莫名的忧虑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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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里,非常热闹。
人们聚在一起,三五成群,交头接耳,讨论着发生在村口的命案。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生活中也没什么特别的乐子。难得遇到一桩命案,人们自然而然就显现出他们八卦的本能。一群孩子在村口的大洋槐树下奔跑嬉戏,当杨守文出现的时候,几个孩子立刻欢笑着跑过来,围在杨守文的身边说个不停。
在这些孩子的眼中,有些呆呆傻傻的杨守文,其实也算是他们的朋友。
“兕子哥哥,你知道那个死人是谁吗?”
杨守文摇摇头,笑问道:“我当然不知道,你们难道见过?”
一个孩子轻声道:“兕子哥哥,那个人我真的见过……昨天我去山上采药的时候,看到这个人往山里走。对了,他还向我打听弥勒寺怎么走,还给了我两文钱呢。”
说着,那孩子悄悄取出两枚开元通宝,颇有些显摆的意思。
杨守文眼睛一眯,从那孩子手中接过两枚开元通宝。在手里拨弄两下,他突然道:“山狗子,这两文钱给我可好?我给你五文钱,但是你不许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山狗子几乎没有考虑,便答应了杨守文的请求。
在他看来,兕子哥哥果然呆傻,居然用五文钱换两文钱……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山狗子当然同意,从杨守文手里接过了铜钱之后,便带着其他孩子跑开了。
杨守文把铜钱放好,便径自回家。
别看杨守文在这个小村里生活了十几年,可实际上和村里的人,并不是非常熟悉。
村里人不愿意和一个傻子打交道,杨大方在世的时候,自有杨大方出面;而杨大方过世之后,家里还有杨氏。如果杨氏解决不了问题,自有人去找杨承烈交涉。
杨守文回到家,告诉杨氏待会儿杨承烈会回来,就一个人来到后院。
“幼娘,给我弄一碗水,要热水。”
幼娘正在花圃中玩耍,听到杨守文的喊声,便脆生生答应,很快端来了一碗热水。
把水碗放在门廊上,杨守文撩衣盘膝而坐。
“兕子哥哥,你在做什么?”
幼娘也不去花圃里玩了,而是学着杨守文的模样,盘膝坐在他的身边,好奇问道。
杨守文笑了笑,轻声道:“幼娘,我给你变个戏法好吗?”
“戏法?好啊好啊!幼娘最喜欢看戏法了!”
幼娘顿时笑逐颜开,拍着小手欢笑道。
杨守文则取出那两枚铜钱,当啷一声丢进水碗。
然后,他坐在水碗旁边,静静看着水碗里的水,眼睛一眨也不眨。幼娘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陪着杨守文一起看。看了半晌,她有些委屈问道:“兕子哥哥,你要变什么戏法啊……幼娘的眼睛都酸了,但是没看到什么戏法啊?”
“没有吗?”
杨守文的脸上却流露着一抹喜色。
他指着漂浮在水面上的一层油花,轻声道:“幼娘看到没有,这是什么?”
“油花?”
杨幼娘乖巧回答,然后疑惑看着杨守文道:“兕子哥哥,我刚才端来的碗是干净的,没有油花啊。这油花是怎么来的?难道是兕子哥哥变出来的吗?怎么变的?”
“闻闻看,这油花有没有味道?”
“有!”
幼娘把水碗端起来,然后抽了一下秀气的小鼻子,“有点腥膻,好像羊油的味道。”
“那就对了!”
杨守文把水碗里的热水倒掉,然后把那两枚铜钱递给幼娘。
“谢谢幼娘帮我变了戏法,这是给幼娘的奖励。”
幼娘不禁茫然,但还是非常欢喜的接过了铜钱。
杨守文这才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四肢,然后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他走下门廊,来到花圃前站定,目光却越过花圃后的消息,投向了苍茫的虎谷山。
弥勒寺?
杨守文眼睛眯缝起来,喃喃自语,眼中更闪烁着好奇的光彩。
午饭时,杨承烈带着杨瑞来到家中。
他先是带着杨瑞给杨大方上香,然后在正堂用饭。
按照唐代的规矩,杨大方过世,杨承烈应该解官守丧三年。不过,昌平地处苦寒边塞,生活环境恶劣,俸禄又低,还非常危险。一般人,特别是那种有点底子的人,大都不愿意跑来这里任职。再加上杨承烈在昌平十几年,一直很低调,人缘还算不错。所以杨大方过世后,杨承烈曾提出解官守丧,却被上官所拒绝。
“阿閦奴,你好大胆。”
午饭过后,杨承烈把杨守文带到了灵堂。
门一关,他的脸色便阴沉下来,沉声道:“看样子你那痴症是好了,居然敢打自己的兄弟了!还让二郎如实禀报,你想怎样?莫不是想要趁机试探我的耐心吗?”
杨守文心里一咯噔,低着头没有回答。
被雷劈中,昏迷在床的时候,他觉察到杨承烈对他的冷漠,似乎有不得已的缘由。
第八章 杨承烈(下)
(); 昨天杨瑞送上门来,他也就趁机发飙,想试探一下杨承烈的真实态度。
可没想到,杨承烈竟然一眼看穿了他的用意。
好在杨承烈并没有追究下去,而是看着杨大方的灵位,眼中噙着泪光轻声道:“阿爹,兕子已经痊愈了,你这许多年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在九泉之下也可以放心了。”
说完,他示意杨守文过来,给杨大方磕头。
“阿閦奴,你既然已经痊愈,那以后就好好过日子,切莫去逞强斗狠。
我虽然是昌平县尉,却不代表你可以在这里横行霸道。昌平很复杂,前两年契丹作乱,虽然最后被朝廷镇压,但并不代表他们会变得老实。如今朝廷又在西北设立孤竹,情况更加复杂。契丹人、奚人、突厥人气焰嚣张,你最好是老实一点。
本来,我是打算让你到衙门里历练一下。
不过现在二郎已经做了执衣,你就老老实实留在这边,算是代为父为你爷爷守丧。
这些年你浑浑噩噩,痴痴呆呆,耽误了不少时间。难得如今清醒过来,就在家里好好读书。县城那边的事情,你不用费心。每月应有的花费,我也不会缺了你。等再过两年,你能学有所成时,我会为你另谋出路……总之,你只管安心守在家中。”
杨承烈这番话,可是话里有话。
杨守文愕然看着他,意识到杨承烈的意思,是让他继续装疯卖傻,不要惹人注意。
至于另谋出路……
又能是什么出路呢?
为什么要装疯卖傻,为什么要低调做人?
杨守文突然意识到,事情恐怕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不过,杨承烈不愿意说,他也没有再去追问。只恭恭敬敬答应了一声,便陪着杨承烈走出灵堂。
“阿爹,村口的尸体,可有眉目?”
杨承烈看了他一眼,眉头一蹙,似乎有些不耐烦。
“这里地处居庸关、孤竹和昌平三地交汇,每日往来的人员复杂,如何能查得清楚?再说了,獠子粗蛮,喜欢争强斗勇,杀人的事情时有发生,你不要再过问。”
“可是,那个人不是獠子。”
獠子,是汉人对契丹、突厥、奚人等胡人的一种称呼。
杨承烈眼睛一瞪,“你又知道了?”
杨守文苦笑道:“阿爹,你不要觉得孩儿还是以前那样呆傻,连獠子和汉人都区分不来。那人虽然是獠子的发型,可是眼眉却是汉人的模样,这可非常明显。
你来之前,孩儿曾仔细观察过那人的尸体。
他双手粗糙,指关节粗大,乍一看像是农人。可是他两腿间,却又非常明显的老皮,显然是长时间骑马造成。一个常年在马背上生活的人,又怎可能是务农的农人?还有,他身上伤口很多,虽然被雨水浸泡导致变形,但依旧能看出是刀剑伤痕。孩儿仔细观察,他应该在生前绝不平凡,应该是一个身手高明的武士。”
杨承烈眼睛一眯,看着杨守文,久久不语。
说实话,他不指望杨守文能有什么大成就,一辈子可以平平安安,就已经足够了。
至于原因,他不想说,也不能说。
可没想到杨守文的观察力居然这么好,而且才清醒过来,就能看出这许多的问题。
杨承烈突然生出浓浓的好奇心,在犹豫许久之后,轻声道:“你还看出了什么?”
杨守文想了想,接着道:“此人应该是在昨日夜间被杀,死前曾与三刀四个人进行过搏斗。”
“何以见得?”
“他身上有刀伤,有剑伤,不过致命的,确是被人用箭矢所伤。
所以,孩儿觉得围攻他的人,至少有三个,甚至可能四个人。而且,发现尸体的现场周围,太过整洁干净,不像是搏杀现场。孩儿当时看罢了尸体之后就觉得,他应该是被人弃尸……昨天那么大的雨,凶手杀人之后不可能弃尸太远。于是孩儿就沿着山路往山里走,在羊尾巴发现了明显的搏斗痕迹,估计是真正的现场。”
“羊尾巴?”
杨承烈闻听,不禁轻轻点头。
“你又怎知道,会是羊尾巴,不是在官道上?”
“若是在官道之上,地形宽阔,并不适合伏击。而且,若死者是在官道上遇伏,向南三里便是村庄,向被五里便有军营。昨夜豪雨来的突然,如果我是凶手,绝不会在官道上设伏,太容易惊动他人,也太容易被发现,更容易令死者逃脱。”
杨承烈不知可否,低头沉思。
片刻后,他又问道:“你还看出了什么?”
“孩儿还看得出来,这个人应该是常年在塞外生活。”
“怎么说?”
“他皮肤粗糙,显然是常年受朔风侵袭,身体上至今仍留有冻伤。
另外,我刚才回来的时候,村中孩童告诉我,曾在昨日见死者进山,而且打听弥勒寺的位置。如果他住在孤竹,或是经常往来昌平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弥勒寺在何处。他当时还给了那个孩子两文钱,我刚才回来后,把铜钱浸泡在热水之中,发现铜钱上沾有很多油腻。但凡住在昌平或是羁縻州,大都会受影响,注意清洁。唯有那塞外的胡人,对此并不在意,所以那铜钱上才会有那么多的油腻。”
杨守文说完,便抿嘴看着杨承烈。
却见杨承烈的嘴角仿佛是不经意的抽搐两下,而后沉下脸道:“所有一切,不过是你的假设而已,没有任何证据。这件事,我会让管虎接手,你不要再过问了。”
管虎,是杨承烈的手下,也是衙门里快手班头。
一般来说,衙门里会设有三班衙役,统称隶卒。不过隶卒的分工不同,又有不同的称呼。比如在衙门里值守,审判时分立两边,押送犯人以及执行刑讯的隶卒名叫皂隶,类似于法庭上的法警;而负责传唤被告郑仁,侦缉罪犯,搜寻证据的隶卒,名为快手,如同后世的刑警;除此之外,还有民壮,值守城门、监狱、仓库,负责巡逻城乡道路,应付突发事件……这种民壮,类似于后世的武警。
县尉统领三班,管虎就是捕班快手班头,又称之为缉捕班头,也是杨承烈的心腹。
杨守文听杨承烈这么说,就知道杨承烈已经相信了他所说的推测。
只是杨承烈让他袖手旁观,心里面有些不太高兴。
成名须趁早!
杨守文已经十七岁了,再过四年就算是成丁了。他现在非常想扭转大家对他的看法,希望能够帮助杨承烈,最少能够在杨承烈的心目之中,再增加一些份量。
可是现在看来,杨承烈似乎不不想他大出风头。
如果不是知道杨承烈其实很关心他,杨守文说不定会非常生气。
不过……
想必老爹一定有他的苦衷,既然杨承烈不愿意让他抛头露面,杨守文也是无话可说。
“好了,我还要赶回县城,与县尊禀报案情。
这两日让二郎留在这边,八月十五我要在弥勒寺宴请客人,你若是有心,就帮衬一下二郎;如果不愿意,就不必理睬。总之,这件事你不要再过问,否则让我知道,家法伺候。”
杨承烈的声音突然变得格外高亢,语气也非常严肃。
杨守文心里不禁叫苦,却只能躬身答应。
“还有,让杨妈把房间打扫一下,明天我会让你小娘和青奴也过来,正好看着你。”
青奴,是杨守文同父异母的妹妹。
杨守文也没办法拒绝,只能咬着牙答应。
“好了,那我就先走了。”
杨承烈说完,便迈步往外走。
杨守文跟在他身后,见杨承烈在院门外上马,突然灵机一动,上前抓住了马缰绳。
“阿爹,商量个事情呗。”
“什么事?”
“给点零钱花花,孩儿如今清醒了,身上却没有半文钱,想买点可心的玩意,也囊中羞涩。”
第九章 大生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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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找老子要钱,天经地义。
哪怕杨守文两世加起来小五十岁,还是毅然决然向杨承烈伸出了他那只罪恶黑手。
没办法,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嘛!
他想要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品质,哪一样不需要花钱?
发明创造……那东西可是需要资本来支持。爱迪生如果没有银行的贷款和财阀的资助,凭他那点身家,也不可能发明出电灯泡来。总之,为了钱,装孙子都成。
杨承烈诧异看着杨守文,片刻后突然笑了。
知道找老子要零花钱了?
自从杨守文清醒以来,一如他浑浑噩噩之时那样,一副无欲无求,风轻云淡的模样。以至于杨承烈都怀疑,杨守文是不是真的康复了!若真的康复,又怎可能如此?
现在好了!
杨承烈终于相信,杨守文康复了。
若没有康复,又怎么可能知道孔方兄的好处呢?
从随身随身皮兜里拿出两串开元通宝。别误会,两串开元通宝不代表两贯钱,事实上也不过两百文而已。不过也别觉得少,要知道衙门里的白直一个月,也不过是两百文的收入。
只是对杨守文而言,两百文似乎是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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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兄,何故愁眉苦脸?”
送走了杨承烈,杨守文便坐在门廊上苦思冥想一个问题:如何赚钱!
杨承烈说了,不许他掺和案子的事情。杨守文也不想因为一件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去和杨承烈顶撞。不过死了个人而已,在这个年月,死人难道很奇怪吗?
至于那死者的身份,还有凶手的来历,杨守文倒是有些好奇。
不过,这一切必须建立在不会冷了他和杨承烈父子关系的前提之下。
家,对于杨守文而言,非常重要。在他浑浑噩噩的时候,爷爷杨大方就不断向他灌输家的重要性。那时候的杨守文,也许不明白。可是日久天长的灌输,在他清醒之后,哪怕拥有成熟的思维,那十七年累积的观念,仍给他带来深刻影响。
所以,他不会硬碰硬的和杨承烈顶撞。
杨氏带着幼娘出门了,家里显得很安静。
就在杨守文在思索的时候,杨瑞走出卧房,看到杨守文,他先是一阵惶恐,而后小心翼翼凑了过去。
昨天被杨守文一顿暴揍,着实让杨瑞害怕了。
他已经明白过来,清醒过来的杨守文,已经不是他以前那些小聪明可以对付得了。
杨守文从小跟爷爷习武,力大无穷。
如果真激怒了杨守文,他绝对会翻脸把自己一顿胖揍,手底下不会有任何留情……就算到时候杨承烈为他出头,杨守文会害怕吗?了不起挨上一顿,扭头再收拾杨瑞。
说起来,杨瑞的本性不坏。
只是他深知自己是庶子,日后难免会有麻烦。
他更希望,让母亲能够扶正。可如果他做的那些事被母亲知道,势必会让母亲生气。
杨瑞觉得,他有必要和杨守文搞好关系。
杨守文抬起头,眼睛一亮,“二郎,你有钱吗?”
“干什么?”
杨瑞立刻警惕起来,下意识后退一步,一只手还不由自主的捂在腰间的挎包之上。
“我没钱。”
咦,这小子很警觉嘛。
杨守文眼睛一眯,展颜笑道:“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一个赚钱的路子。”
“什么赚钱的路子?”
杨瑞一脸便秘的表情,同时眼中又流露出一丝期盼之色。
这小子是个财迷!
杨守文一眼就看清楚了杨瑞的本质,心中冷笑一声,可脸上却做出一副风轻云淡,浑不在意的模样。他摆了摆手,一脸嫌弃的样子道:“问这么多做什么?反正你也没钱,就算我告诉你,你也做不来……算了算了,我还是再想其他的办法。”
杨守文猜的不错,杨瑞就是个财迷。
杨瑞的母亲,是小户人家出身,家里也没什么积蓄。
而杨承烈虽然是昌平县尉,可由于秉性的缘故,也没有去搜刮民脂民膏。说穿了,杨家在昌平并不富裕,除了杨承烈的收入之外,就剩下那二百亩职田的外快。
若不是这样,杨承烈又怎会让杨瑞跑去做执衣呢?
杨瑞眼珠子滴溜溜打转,见杨守文不想再谈下去,连忙跑上前,恭恭敬敬道:“大兄别急啊,咱们再聊聊……不瞒大兄,小弟这身上有些积蓄,但是并不算很多。
若是大兄需要数目太大,小弟可能帮不上忙。
但若是……小弟说不定能出个主意。只是不知道大兄想出什么路子,需钱两几何呢?”
杨守文眯起眼,警惕看着杨瑞。
“二郎,你若是有钱,便借我几贯。”
“几贯啊……”
杨瑞那张稚嫩的小脸上,再次流露出了纠结之色。
这家伙身上,肯定不止几贯!
杨守文心里冷笑一声,却表现的浑不在意。对于杨瑞有小金库,他也不觉得奇怪。
杨承烈身为县尉,权力甚大。
在唐代,县尉分判众曹,收率课调,其职能之繁琐,远不是后世公安局长可以比拟。除了缉捕盗贼,侦查破案之外,县尉还要参与祭祀,地位之高,非同一般。
如此职务,难免有迎来送往的灰色收入。
杨承烈或许不会接受,但是看杨瑞这小财迷的德行,估计没少收受好处。
他是杨承烈身边的执衣,一些杂物小事都有他负责处理,自然会有人对他追捧……
杨守文不耐烦摆手道:“料你小小年纪,也不会有什么积蓄,休要在这里呱噪。”
说完,他叹了口气,“可惜我这赚钱的路子是一本万利,只需前期小小投入,后面就会财源滚滚。算了,和你说这些干什么?我出去走走,你自己在家里待着吧。”
“大兄,大兄且留步。”
小财迷的眼中,已经开始泛起了金光。
他连忙呼喊,拉着杨守文的衣袖,“大兄,再聊聊,再聊聊嘛……不瞒大兄,若只是几贯钱,小弟咬咬牙还是能凑得出来。只是这要惊动阿娘,我只是担心,若血本无归时,阿娘难免会生气。到时候必然会捅到阿爹那边,小弟可是吃受不起。”
你会捅到老爹耳朵里?
杨守文冷笑一声,脸上却换了一副表情。
“二郎若真拿得出来,为兄可保你赚的盆满钵满。
这样吧,咱们兄弟可以联手,我算你一成利……说实话,如果你不是我兄弟,我才懒得理你。不管你以前做了什么,有道是一笔写不出两个杨字,咱们终究是一家人。那几贯钱,以后便可以收回十倍乃至百倍的利益,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呢?”
杨瑞聪慧,可终究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孩子。
听杨守文这么一说,他也禁不住有些热血沸腾起来。
“真有的赚?”
“废话,我骗你作甚?”
杨守文舌粲莲花,说的杨瑞心弛神荡。
末了,他终于一咬牙,从腰间的皮囊里取出几串铜钱,低声道:“我身上只有五百文,不过家里还有些存留。大兄,这可是我所有的积蓄,你可一定不要骗我。”
“当然当然,我骗你作甚?”
杨守文搂着杨瑞的脖子,低声嘀咕起来。
这时候,幼娘从外面走进来,看到杨守文兄弟勾肩搭背的模样,小脸顿时一沉,显得不太高兴。
不过,杨瑞这时候已没有心情计较幼娘的态度。
“大兄,我这就回去拿钱,天黑之前一定会回来。”
“去吧去吧,早去早回。”
第十章 大生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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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守文目送杨瑞离去,这才收回目光,走到幼娘身边。
“幼娘这是怎么了?一脸的不高兴,是谁欺负你了。”
“兕子哥哥不要和二少爷好,他昨天还欺负阿娘和幼娘,兕子哥哥怎可以这样子。”
幼娘撅着小嘴,一脸‘我不高兴’的模样。
杨守文笑了,蹲下来想要去抱她,却见幼娘一闪身,躲开杨守文,一溜烟跑到了花圃前。杨守文摇摇头,走到花圃前,抱起幼娘。这一次,幼娘没有再去闪躲。
“幼娘莫不开心,兕子哥哥是在使唤二郎,所以才对他亲热。
兕子哥哥最疼幼娘了,等使唤完了二郎以后,一定想办法收拾他,为幼娘解恨,好不好?”
“真的吗?”
“当然!”
幼娘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兕子哥哥一定要为幼娘报仇。”
“知道啦。”
杨守文见幼娘开心了,这才松了口气。
“婶娘呢?”
“阿娘在生火,给兕子哥哥准备晚饭。”
“那正好,我也有事想要找婶娘打听呢。”
杨守文说着话,便走进自己的卧房,从床桌上拿起一摞纸,牵着幼娘的小手,直奔伙房。
他向杨氏打听了村中可有工匠,杨氏告诉他,村口的老胡头,便是附近最好的工匠。杨守文听了之后,便带着幼娘走出家门。此时,已经是晌午后,阳光斜照村中小路,沿途不见行人,整个村子静悄悄的,透着几分令人心醉的静谧气氛。
老胡头住在村口,是个铁匠。
看模样,大约在五十出头,黑亮亮的面膛,说起话来底气十足,声音也格外洪亮。
“大郎做这些家什,做什么用处?”
老胡头看了杨守文递给他的图纸,不禁露出疑惑之色。
我恨‘大郎’!
杨守文强笑道:“胡公休要唤我大郎,叫我兕子就成。”
“那怎么可以,大郎是杨县尉的大公子,尊一声郎君也理所应当,有什么当不当得?再说了,你唤我胡公,才是折煞了老汉。不如就随这村里人,叫我一声老胡头就成。”
“那怎么可以?”
“怎不可以!”
老胡头也是个执拗的人,为了个称呼,又和杨守文争执了一番。
唐代,依旧是一个等级森严的时代。
杨家虽然不说是什么高门大户,可杨承烈毕竟当了十几年的县尉,在昌平的声望不低。老胡头不过是个工匠,又怎可能担得起‘公’字?传出去,只会被人笑话。
最后,两人终于达成协议,杨守文叫他老胡头,而老胡头则称呼杨守文做‘兕子’。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摆脱了‘大郎’这个充满了魔性的称呼。
杨守文拿着图纸,一边让老胡头看,一边向他解释。
“这些家什做倒是可以做,不过却需要费些周折。
整套做下来,至少要一贯足三百文……若要完成,需要两日,兕子看可不可以呢?”
两天,似乎能够接受。
杨守文当下把杨瑞那五百文留下做定金,和老胡头约好了提货的时间,这才起身告辞。离开的时候,他才发现幼娘缩在一旁的榻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了。
看看天色,也差不多酉时。
和老胡头解释了一下午,难怪幼娘会睡着。
杨守文心疼的抱起幼娘,辞别了老胡头之后,又沿着村中小路返回家中。
晚饭时,杨瑞精疲力竭,气喘吁吁的回来。
他把一个皮兜交给杨守文,“一共三贯足四百文,大兄清点一下。”
“清点个什么,自家兄弟,我还不信你吗?
之前你给了我五百文,价钱来一共三贯足九百文,算你四贯就是……我已经找人做准备了,最迟三天就可以开始。二郎,到时候可能还需要你出面,做些首尾。”
“这是应当,这是应当。”
一不小心,变成了和杨守文拴在一条线上的蚂蚱。
杨瑞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对待杨守文更是毕恭毕敬。
晚饭之后,两人坐在正堂说话。
杨氏带着幼娘去收拾房间,准备过两天宋氏母女的到来。
“二郎,今天那件凶杀案,你可有看法?”
说实话,面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杨守文真的很难找到共同话题。在聊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把话锋一转,扯到了白天发现的那具尸体上面。
杨瑞闻听,脸色顿时变得苍白。
他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我能有什么看法……这里地处边塞,打架斗殴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说出来也不怕大兄笑话,我随阿爹做了一年执衣,单只是死人的事情便听了无数次。去年,我听管班头说,县城里死了人,连尸体都没个完整。”
唐时,民风剽悍,游侠儿盛行,也最为人所推崇。
杨守文记得,唐代曾发生过一件事,有一个富豪是个游侠的脑残粉,但凡有侠客登门,就会热情招待。一天,一个相貌粗豪的侠客,拎着一个血淋淋的袋子前来,说他杀了一个贪官,准备跑路,希望向富豪借十万贯,可以把那贪官的人头做抵押。
这原本是一个很荒诞的事情,可那富豪最终竟同意了。
侠客拿着十万贯不知所踪,富豪后来发现不对,打开袋子才发现,里面是一个猪头。
这听上去有些可笑,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游侠儿的风行。
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才有了李白那首侠客行的问世。
杨守文见杨瑞没兴趣,眼珠子一转,立刻计上心来。
“话是这么说,可为人子女,终究是要为父母分忧才是。
出了这么一个案子,到最后肯定要落到阿爹手中。若阿爹抓到凶手也就算了,可万一抓不到,势必会被上官责罚。我听说,如今的县尊可是个眼中不揉沙子的人。”
杨瑞闻听,不由得连连点头。
“说起这个,倒也没错。
阿爹也说,王县尊和以前的县尊不一样。以前那些县尊来昌平,大都是想要混个资历,可王县尊却好像是真想做些事情,上任以来,非常勤勉,而且断案如神。
听阿爹说,王县尊出身名门,好像是什么太原王氏的子弟。
来到昌平两年多了,居然从不回家省亲,逢年过节的时候,也留在县里与民同乐。到现在,他都是一个人住在县衙里,也不去寻花问柳,好像一个苦行僧似地。
大兄,什么是苦行僧啊。”
“苦行僧啊,就是对自己严格,一心求道之人。”
杨瑞搔搔头,似懂非懂。
杨守文则沉声道:“县尊既然是这样的人,一定会重视这件案子。
二郎,不瞒你说……上午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些线索,所以想要帮阿爹一回。”
哪知道杨瑞却连连摇头,“大兄,这件事你最好别管,我听阿爹说,凶手人多,而且身手不弱。阿爹晌午时,曾带着我去了一趟羊尾巴,说那里才是杀人的现场。
这件事,不是你我兄弟能够掺和进来,阿爹既然已经委托了管班头,一定有他的想法。”
杨承烈,早在自己告诉他之前,已经找到了案发现场?
杨守文顿时愣住了,感到非常惊讶。
看起来,我倒是小觑了阿爹。阿爹能够在昌平县尉的位子上一坐十年,必有他的手段。怪不得我之前和阿爹说的时候,阿爹虽然吃惊,却没有表现的迫不及待。
原来,他发现了案发现场是在羊尾巴。
可越是如此,杨守文就越是感到好奇。
“二郎,我告诉你,这对你可是个好机会。”
“怎么说?”
杨守文指了指杨瑞,沉声道:“你虽然已经成了执衣,可所有人都知道,你之所以能做执衣,是因为你是阿爹的儿子,而不是你有真才实学。而你的年纪又小,更不会被人重视。你今年才十三岁,如果没有令人信服的功劳,定会被人耻笑。
你看,我如今找到了线索,如果你我兄弟联手,把这案子破了的话,阿爹一定会夸奖你。到那时候,你在衙门里也能挺起胸膛,便是管班头也会对你高看一眼。”
杨瑞脸色阴晴不定,他低着头,显然有些犹豫……
第十一章 夜探弥勒寺(上)
(); 杨瑞有杨瑞的骄傲!
他想要摆脱那个庶子的身份,想要获得别人的认可。
之前,他靠着小手段,成为杨承烈身边的执衣。可这并不代表,他真的得到其他人的认可。似管虎这种跟随杨承烈五六年的老人,靠着真本事从普通的快手做到缉捕班头,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就很难让他接受。谁都知道,捕班快手的收入高,月俸八百文,加上各项例钱收入,一个月下来差不多就是一贯多钱的收入。
杨瑞如今年纪小,做不得快手。
可如果……
不可否认,他有点害怕。
但杨守文说的不错,如果他真能破了案子,也许用不得十八岁,就可以成为快手。
嗯,值得拼一下。
他在犹豫许久后,最终决定,拼上一回。
其实,杨守文并不想带着杨瑞,毕竟夜探弥勒寺毕竟存有一定的风险。
可如果杨瑞不去,终究是有些不太方便。杨瑞毕竟有官身,到时候可以出面和寺院的人进行交涉。这件事若办得好,对杨瑞也有好处;就算没有收获,杨守文相信,以自己的身手,保护杨瑞当不成问题。而且,弥勒寺里面也有僧人驻留。
“二郎,记得跟着我,别离我太远。”
天色已晚,夜幕降临。
由于杨瑞的关系,晚上幼娘也没有缠着杨守文。看得出来,小丫头对杨瑞还是心有余悸,或者说怀着怨念。
也正是因为这样,杨氏和幼娘早早便休息。
等她们屋中的灯熄灭之后,杨守文便和杨瑞来到庭院中,两人穿过后院的花圃,越过木栅栏,沿着小溪而行走了一会儿,在一座小木桥的桥头,停下了脚步。
过了河,再往前走,就是入山的山口。
弥勒寺坐落于雀儿涧,距离山口大约大约有十二三里的路程。
月光,洒在溪水上,只见鳞波荡漾。秋蝉鸣叫,更为这寂静的夜色平添几分神秘气息。
往山里看,黑漆漆,静悄悄。
杨瑞突然停下脚步,颤声道:“大兄,要不然咱们天亮再去?”
“天亮了,管班头他们就会过去,到时候不管发现什么,都会和你没有关系。”
杨守文看了杨瑞一眼,展颜一笑。
他拍了拍手中的大枪,沉声道:“二郎休要害怕,我练武十年,保护你绰绰有余。”
那杆大枪,是杨守文的爷爷杨大方所留。
枪长六尺七寸,较之制式大枪要短很多,也就是在两米出头。
杨守文今年十七岁,身高在175公分上下,比那杆大枪要低一个头还多。枪很沉,重有十四五斤。硬枣木制成的枪杆有婴儿手臂粗细,枪身上更缠绕银色丝线,在月光下泛着一蓬淡淡的银光。枪头是用上好的镔铁打造,呈梭子形状,上面还有两个倒钩。月光下,枪刃泛着一蓬暗红色的光,似乎在说,它曾饱饮鲜血。
这杆枪,名为虎吞!
据说是早年间,杨大方所使用的兵器,而且是杀人无数。
只不过杨守文已经记不清楚爷爷曾说过的那些故事,而杨承烈更不可能告诉他。
之前他拿着枪出来,杨瑞还觉得他大惊小怪。
可是现在,当他看到杨守文手中这杆大枪的时候,眼中不由得却流露出羡慕之色。
杨大方宠爱杨守文,对杨瑞却很冷淡。
小时候,杨瑞曾想要跟随杨大方习武,可是却被杨大方拒绝。
“我杨家枪法,传嫡不传庶,传子不传女。”
杨大方一句话,便堵住了想要为杨瑞求情的杨承烈的嘴。虽然之后杨承烈也教过杨瑞一些拳脚,可是在杨瑞看来,不管他如何练得如何,始终比不得杨守文。于是乎,杨瑞也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习武变得不再热心,也对杨守文非常嫉恨。
这也是杨瑞去年为什么陷害杨守文的原因。
他一方面讨厌杨守文,同时又渴望得到杨承烈的重视。
你武艺好有什么用,跟在爹爹身边做事的人是我,在外人眼中,我才是阿爹的儿子。
只是现在……
“大兄等等我,我也去。”
看到杨守文走上木桥,杨瑞一咬牙也跟了上来。
内心中,他对杨守文有些畏惧,但同时又有些好奇。
杨瑞知道,杨守文做了十七年傻子。可没想到他清醒过来后,竟好像什么都知道似地。
且不说杨守文能揣摩阿爹的心思,更猜出了那首童谣的出处。
他胆子很大,同时又好像懂得如何赚钱。
他这十七年究竟在做什么?杨瑞非常奇怪。按道理说,一个傻了十七年的人清醒过来,怎可能懂得那么多的事情?而且,杨守文能说会道,也让杨瑞感到吃惊。
山路崎岖,但是对于常走山路的杨守文而言,没有任何问题。
他手持长枪,一手拉着杨瑞,沿着山路走了近一个时辰,就见前方雾气弥漫……
穿过那层薄雾,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山巅一座寺庙。
杨守文喘了口气,从腰间取下水囊,灌了一口水,然后把水囊递给杨瑞。
“再加把劲,咱们马上就到了。”
杨瑞狠狠喝了几大口,总算是缓过来一些。
近两个小时的山路,对于年仅十三岁的杨瑞而言,绝对不轻松。如果没有杨守文一路关照,他可能走到一半,便不想再走下去了。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杨瑞问道:“大兄,这么晚了,僧人们怕是早已经睡了,咱们该怎么进去?可要翻墙吗?”
杨守文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笑道:“翻墙作甚?”
“啊?”
“咱们是来查案,而且你又是堂堂昌平县尉的二公子,自然是光明正大的上去叩门。咱们又不是来做贼,好端端翻什么墙?而且,有僧人相伴,也能安全一些。”
杨瑞呵呵笑了,“大兄说的是,我却想多了。”
“走吧!”
杨守文恢复了一些体力,便拉着杨瑞,大步流星走去。
两人穿过薄雾,很快就来到寺庙门前。
月光下,只见那寺庙山门紧闭,大门上方有一副黑色横匾,上书‘大弥勒寺’。
这寺院的历史不算长,大约兴建于七年前。当时正值圣母神皇改国号为大周,有人献出祥瑞,言圣母神皇是弥勒转世。那时候,正处在关键时刻的武曌立刻认可了这个说法,并命人编撰大弥勒经,在全国各地修建弥勒寺,以宣扬她的正统。
仅昌平县一地,就修建了两座弥勒寺。
其中一座在县城里,是由官府修建;而虎谷山上这一座,则是由昌平县缙绅修建。
“二郎,敲门。”
杨守文看了杨瑞一眼,杨瑞立刻点头,挺起胸膛走上台阶,抓起门环,叩响门扉。
“谁呀,这大半夜的来敲门。”
过了一会儿,山门里传来一个含糊的声音,并且隐隐有灯光闪动。
紧跟着,山门打开,从里面探出一个光头。
他迷糊着眼睛,语气中带着几分怨气,“这半夜三更的,谁在敲门?上香不能等天亮吗?”
也难怪,现在已经过了子时。
对于山上的和尚而言,也没有什么消遣,自然早早休息。
“我是昌平县尉身前执衣,奉县尉之命,连夜赶来这边查证一件事情,还请师父方便则个。”
“昌平执衣?”
那僧人看到杨瑞,露出几分疑惑之色。
也难怪,杨瑞虽然故作成熟,却终究是个孩子。
他身高不过160公分,比僧人低了大半个头,整个人看上去,就显得那么不靠谱。
对于僧人这种目光,杨瑞已经见怪不怪。
他从腰间取下一块木牌,递给僧人。
那是他的腰牌,上面有他的名字,身份和年龄。
僧人把山门打开一条缝,接过腰牌在烛火下查看。
杨守文则站在一旁,突然间,他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悸动,猛然转身,横枪身前。
第十二章 夜探弥勒寺(下)
(); 外面,黑漆漆,静悄悄。
“大兄,怎么了?”
杨守文眉头一挑,旋即转身道:“没事,怎样,我们可以进去吗?”
那僧人已验明了杨瑞的身份,听到杨守文问话,也清醒了些,态度也变得和善了些。
“既然是县尉差遣,两位施主辛苦了,不知有什么吩咐?可要通报法师知晓?”
唐代寺院,有方丈、住持、知客僧等等级。
不过,他们并不是直呼其职务,而是多以‘法师’代之。
“那倒不用。”
杨守文持枪,领着杨瑞迈步走进山门。
“法师,我们这次来,是想要请教一件事。”
“哦?”
“敢问昨日,可有善男子前来进香?”
这座大弥勒寺位于山中,其实香客并不是很多。
听了杨守文的话,那僧人想了想便回答道:“不瞒施主,我们这座寺院地处偏僻,平日里没什么人来,香火也不是很旺盛。平日里得以维持,也是靠着本地的居士加以施舍。不过昨日……哦,应该是前日了!的确是来了几个人在此借宿。”
“借宿?”
僧人点点头,“前日正午时,来了一个善男子,说是想要在敝寺修行几日,还给了挂单的香火钱。以前这寺中,十天半个月未必会有人来借宿,可是前天却来了两拨人。
在傍晚时,有来了三个人说要借宿。
不过当天晚上,那四个人就不见了踪迹。我第二天打扫寺院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已经走了。”
“四个人,可看出是什么人?”
僧人笑道:“这如何看不出来?那四个人的打扮,一看就知道是獠子。
先来的那个獠子能说一口流利的官话,后来的三个獠子,却好像是突厥人……嗯,就是突厥人。他们官话很生硬,私下交谈的时候,用的好像就是突厥话。我早年曾去过塞外,和突厥人打过交道,虽然不会说,但也能听出他们端倪。”
突厥人?
杨守文眉头一蹙,感觉有些不妙。
昌平周围主要是以契丹人和奚人为主,突厥人并不是很多。
那些突厥人千里迢迢跑来,就为了杀一个人吗?这件事情,似乎不是那么简单啊。
他看了一眼杨瑞,却发现杨瑞正无聊的打量寺院。
很显然,他并没有听出这里面的问题所在。
杨守文想了想,沉声道:“那个孤身挂单的獠子住在哪里?当天可有什么异常举动?”
“哦,他就住在那边的厢房。”
僧人用手一指,解释道:“敝寺甚小,不过前后两进。
那獠子来了之后,一开始便在厢房里,不见动静。后来那三个獠子赶来,他便去了大雄宝殿,一直到晚课结束,才回了厢房。之后就没见动静……第二天我发现那屋子里已经没人了,而且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痕迹,我还以为他临时走了。”
“法师,你这寺中有多少人?”
“加上我,一共五人。”
杨守文点点头,双手合十道:“敢问法师,能否带我们先去禅房看看?”
“当然可以……不过里面也没什么好看的。我昨天专门打扫了房间,干干净净。”
僧人一边说着,便举着蜡烛在前面带路。
杨守文跟在他身后,杨瑞则拉着杨守文的衣襟,显得有些紧张。
那禅房正如僧人所言,干干净净。
里面也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禅床和一个蒲团。
僧人道:“来这里修行的人,大都要求不高,所以也很简陋,没有配备什么家什。”
杨守文点点头,目光在禅房里扫了一眼。
“法师,可不可以让我们去大雄宝殿看看?”
“这个嘛……”
僧人想了想,便答应道:“可以是可以,不过还要请两位施主轻一点,莫惊扰了佛祖。”
“那是自然。”
杨守文当下又随着僧人来到大雄宝殿外。
僧人轻轻推开大门,发出吱呀呀一阵轻响。
大雄宝殿的面积不大,正中央供奉着弥勒佛祖的金身佛像,两边则是罗汉菩萨的彩绘。
杨守文不清楚昌平县里的弥勒寺是什么模样,但是眼前这座大雄宝殿,比起他记忆中那座少林寺的大雄宝殿,面积至少小了一半。
“这就是大雄宝殿了。”
“法师可还记得,那天那个獠子在这里都做了些什么?”
“这个嘛……”
僧人苦笑摇头,轻声道:“小僧确是不太清楚。
那天我倒是从门口路过了一次,看到那施主跪拜在佛前……嗯,就是跪在这里。”
僧人说着,便走到蒲团前,然后扭头对杨守文道:“至于他还做了什么,我就不清楚了。那天寺里因为突然来了善男子,所以大家有些忙碌,只有晚课时才过来。”
“施主,要不还是把法师找来吧,他可能知道多一些。”
杨守文不置可否,慢慢走到了佛前,站在那蒲团的正前方。
抬起头,他看了一眼那座弥勒金身佛像,又低下头,向蒲团看去。
沉吟片刻,杨守文突然在蒲团上跪下,然后身体向前匍匐,双手摊开,以头触地。
好像也没什么!
杨守文直起身子,摇了摇头。
他抬起头,正想要再打量那佛像,却忽然间激灵灵一个寒蝉,汗毛在瞬间乍立起来。
大雄宝殿的门敞开着,月光透过大门照在殿内,也照映在香案之上。
杨守文清楚看到,一个人影映在佛像之上。
“二郎,趴下。”
杨守文大吼一声,然后一个懒驴打滚。
耳边,只听弓弦声响,紧跟着传来一声惨叫。
杨守文起身,顺势抄起大枪。
杨瑞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在杨守文喊叫的一刹那,他本能的趴在地上。而那个僧人,此刻正瞪大了眼睛向大殿外看去,眼中更透出一种惊骇之色。
在他的胸口,插着一支木撲头箭。
箭尾上的鹰翎颤动,在月光下格外真切。
“二郎,趴着别动。”
杨守文二话不说,提枪便冲出大雄宝殿。他一只脚才迈出门槛,就听一声弓弦响,一支木撲头箭便向他射来。杨守文举枪拨打,啪的一声把那支木撲头箭打飞。
就在这时,从大雄宝殿门前的广场台阶下,窜出两道黑影。
两个髡发结辫的胡人出现在杨守文的面前,一人手持大刀,一人手持长剑,一左一右夹击而来。果然是獠子!杨守文借着月光,看清楚了那两个獠子的长相。
不过,他并没有惊慌,脚下一顿,身体微微一矮,口中暴喝一声,一枪刺出。
那杆虎吞大枪快若闪电,令那持刀的獠子大吃一惊。他连忙举刀封挡,耳听得铛的一声巨响。獠子只觉一股巨力传来,手中大刀再也拿不住,嘡啷便掉在了地上。
他连忙大声叫喊,另一个獠子连忙上前想要拦住杨守文。
却见杨守文一枪刺出之后,身随抢走,脚步一滑,矮身便让过那口宝剑,顺势又是一枪刺出。这一枪,比刚才那一枪的速度更快。使刀的獠子再也无法闪躲,就听噗的一声,虎吞大枪狠狠灌入那獠子的胸口,一蓬鲜血喷溅在杨守文脸上。
铮!
弓弦声再响。
从两个獠子窜出,到杨守文出手击杀其中一人,不过是三两息的时间。
躲在暗处的弓箭手显然没有想到杨守文如此了得,匆忙间再发一箭,只是心神却有些乱了。
从寺院里的大树上,传来一声呼喊。
持剑的獠子不等杨守文回身,便三步并作两步从广场上蹿下,健步如飞向山墙跑去。杨守文让过那支冷箭,抬脚把使刀的獠子踹到在地,便转身想要追击过去。
不过这时候,那树上的弓箭手也冷静下来。
他纵身跳到院墙上,箭发三星映月。只见三点星芒飞来,杨守文不得不停下来闪身躲避。也就是这一停顿的功夫,使剑的獠子已经纵身跳上山墙,然后和弓箭手一起跃下。
杨守文快步追到山墙前,手中大枪在地上一撑,身体借力腾起,也跳上了墙头……
只见山墙外大雾弥漫,两个獠子已不知所踪。
第十三章 闷声发大财(上)
(); 雀儿涧的雾,越来越浓。
整个弥勒寺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被雾气笼罩,朦朦胧胧,看上去显得好像不真实。
原本是来查找线索,却不想枉死城中又平添两个游魂。
闹出这么大动静,也不可避免惊动了寺院中的其他僧人。住持法师带着三个僧人赶到大雄宝殿的时候,杨守文正蹲在那獠子的身前,举着蜡烛上上下下的打量。
“你们是什么人?”
杨瑞此刻已经回过魂来,只是两腿还在发软。
十三岁大的孩子,面对这样的状况,难免会感到慌张。好在杨瑞在衙门里历练一年,虽然没见过什么大场面,但是这拉大旗作虎皮的本事,也有六七分的火候。
杨守文正全神贯注检查那獠子的尸体,好像看出了花似地。
这个时候,自然是杨瑞出马,于是再次取出他那枚执衣的腰牌,大声道:“我是昌平县尉座前执衣,奉县尉之命前来查案,不想遇刺客偷袭,现已击杀其中一人。”
住持法师名叫惠仁,闻听之后也是大吃一惊。
杨瑞年纪虽小,但却有一股子公门中人的气势,令惠仁也不得不小心对待。
哪怕惠仁已四十多岁,哪怕他是弥勒寺的住持法师,可却没什么根底,在公门中人面前,更挺不起胸膛。这也是这座弥勒寺叫小弥勒寺的原因,和那有官府做靠山的大弥勒寺相比,这座坐落在虎谷山雀儿涧的寺院,显然不会有什么底蕴。
“敢问施主,发生了什么事情?觉明他……”
觉明,便是那个被射杀的僧人。
杨瑞的态度还算不错,一五一十把情况讲述了一遍。
“射杀法师的人,是一个獠子。他们一共有三个人,其中一个已经被我大兄击毙。”
这时候,惠仁才留意到了杨守文的存在。
而杨守文在检查了獠子的尸体之后,没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不免感到有些烦躁。
他没有理睬惠仁,起身后擎枪又回到大雄宝殿。
僧人们也跟着走进来,一个个小心翼翼看着杨守文,更不清楚他在寻找些什么。
倒是杨瑞灵机一动,似乎明白了杨守文的意思。
“法师,敢问还记得前日那个孤身挂单的獠子吗?”
“当然记得。”
惠仁法师连忙道:“那位施主非常豪爽,还给了一铤金饼的香火钱。
他说准备在这里借宿半个月,想要参佛修行。对于这等善男子,贫僧自然不好拒绝。”
很显然,惠仁法师对那铤金饼的印象更深刻。
唐代,以开元通宝为法定货币。但铜钱毕竟不好携带,而华夏自古以来缺银,所以银子也不能作为流通货币。如此一来,黄金也就变成了除却铜钱之外的硬通货。
“二郎。”
杨守文突然开口,招手示意杨瑞过去。
他在杨瑞耳边低声言语了几句,杨瑞连连点头,又来到惠仁身旁。
“觉明法师说过,那獠子当天曾在这大雄宝殿里待了很久,不知法师可有印象?”
“哦,当然有印象。”
惠仁法师面露笑容道:“那善男子很是虔诚,在大雄宝殿面壁参佛了许久。
贫僧记得,他在左面那副壁画像前打坐参禅,贫僧当时还说,善男子为何不参弥勒?
他回答说:非是不参弥勒,而是他小时候曾生了一场大病,后夜寐长眉,于是才得以痊愈。从那天之后,他便拜入长眉门下,这次入寺参禅,自应当先拜长眉。”
杨守文站在一旁,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可是惠仁法师的话,却听得真切。
目光旋即落在了壁画上,只见大雄宝殿左右两面墙壁各有九尊罗汉,长眉便是其中之一。
可这长眉,有何蹊跷?
杨守文摩挲手中大枪,看着壁画上朦胧的罗汉影像。
他隐隐觉得,日间发现的死者,绝不是无意前来,而是有着非常明确的目的。
他当时要借宿半月,却在当晚冒雨离开,和那三个后来出现的獠子一定有关联。而那三个獠子杀死了那人之后,并没有找到他们想要找到的东西,于是夜探弥勒寺。不想杨守文和杨瑞却突然出现,也进了大雄宝殿……獠子担心秘密泄露,于是想要射杀杨守文,却不想被杨守文发现,更将那三人中的一员当场击毙。
这大雄宝殿里,一定有蹊跷。
而那獠子参禅长眉罗汉,恐怕也有其他的用意。
可是,他究竟留下了什么线索?
杨守文想不出一个端倪,于是便走到佛前的蒲团上,盘膝而坐,把大枪放在腿上。
“法师,发生这种事情,已非我能够解决。
现在天色已晚,外面更有大雾,我与我兄长便在这里借宿一夜。天一亮,请法师立刻派人前往县衙,通报县尉。我会留在这里,法师更不必因此而感到担忧。”
“那便好,那便好!”
一晚上发生了两条命案,惠仁法师真有些担心,杨瑞会一走了之。
他现在既然要留下来,法师更不会拒绝。
于是,他连忙让人准备禅房,更找人把尸体搬走,却被杨瑞阻拦。
“尸体不要动,这是案发现场,就摆放在这里,等明日捕班快手到来,也好勘验。”
“是,施主说的是。”
杨瑞走到杨守文的身边,轻声道:“大兄,咱们去禅房休息?”
可杨守文却双眸紧闭,呼吸平稳,好像睡着了一样。
“我大兄……”
杨瑞向惠仁解释道:“他武艺高强,只是脾气有些古怪,就让他留在这大殿里吧。”
“也好,也好!”
几个僧人手忙脚乱了半天,总算是安排妥当。
杨瑞去旁边的禅房休息,而惠仁法师也带着其他人,回各自的禅房之中。只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惠仁法师他们还能不能再入定打坐修行,也就不得而知了。
大雄宝殿,恢复了宁静。
大殿里黑洞洞,静悄悄,杨守文慢慢睁开了眼睛。
觉明的尸体,就横在一旁,鲜血早已染红了身下的石砖。杨守文站起身来,走到那长眉罗汉的笔画前,慢慢坐下来。他看着那副壁画,脸上却露出了疑惑表情。
那人,究竟想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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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雾气仍未散去,甚至越来越浓。
杨守文从大雄宝殿里走出来,站在被露水打湿,湿涔涔的广场上,伸了一个懒腰。
一夜未睡,他眼睛通红。
可是精神却显得很是矍铄,丝毫感觉不到困意。
一个人在静谧的寺院中游走,发现这小弥勒寺的面积不大,在后院还有一个小门。
推开小门,是一个面积大约在八百平方左右的平台。
站在平台之上,他可以鸟瞰雀儿涧中,云雾缭绕……
倒是一个好去处,在这里吟风颂月,想必是别有一番韵味。
他突然想起,老爹说过,八月中秋他要在这小弥勒寺招待一位故人。八月中秋?距离现在不过十天……啊,马上就要到了啊!正好待会儿和惠仁法师说一下。
“大兄,起的好早。”
就在杨守文站在观景台,欣赏雀儿涧美景的时候,杨瑞从小门内快步走了出来。
他其实也是一夜未睡,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被射杀的觉明,还有被杨守文击毙的刺客。当时他趴在地上,却清楚的看到,杨守文是如何将獠子击杀。那快如闪电的动作,果辣凶狠的刺击,在杨瑞的脑海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一击必杀,毫不拖泥带水。
杨瑞发现,杨守文的枪法并不复杂,但是却显得干脆利落,杀伤力极大。
总觉得自己也练过,或许比不上杨守文,也不会相差太多。可是在亲眼目睹了杨守文出手之后,杨瑞知道,如果他处在和杨守文敌对的态势下,连一枪都接不住。
第十四章 闷声发大财(下)
(); 想到这里,杨瑞不禁后怕。
前日晚上他如果是面对持枪的杨守文,会是什么结果?
杨守文昨晚没有出头,而是让他出面交涉。杨瑞不会不懂,不是杨守文不能出头,而是不想出头。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以后在衙门里,那些人至少会对杨瑞高看一眼。不管怎么说,就凭他夜探弥勒寺的勇气,就凭他敢面对刺客的胆色……
想必以后,他在衙门里的地位,会越发稳固。
说穿了,杨守文是在成全他。
所以,天一亮,杨瑞就跑出来找杨守文,却不想杨守文没在大雄宝殿。杨瑞当时就慌了,满寺院的寻找,直到发现杨守文在观景台上,才算是暗地里松了口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杨瑞发现,当杨守文在身边的时候,他就很有底气。
也许,就是从昨晚杨守文面对刺客,果决狠辣刺出一枪的时候,令杨瑞心折。
“大兄这一大早,在这里看风景吗?”
杨瑞满面笑容,小心翼翼凑上前。
杨守文看了他一眼,忍不住摇头笑了,“你我自家兄弟,有什么话直说,不要拐弯抹角。”
“呃……”
杨瑞险些被噎死,只得苦笑道:“大兄,接下来怎么办?”
“凉拌!”
“啊?”
杨守文叹了口气,轻声道:“先是一条人命,而后又是两条人命……你以为咱们还能插手吗?现在的情况,莫说是你我,恐怕连阿爹也做不得主。连续三条命案,更发生了刺杀偷袭,两个刺客目前下落不明。我估计,县尊怕会插手此事。”
杨瑞闻听,顿时呲牙。
若是连县尊也掺和进来,这事情怕是要闹大了。
“大兄,那咱们……”
“你听我说,估计阿爹会亲自过来,到时候会让你回城。
你回城之后,再帮我做件事,若是做得好,说不定能查出线索,到时候少不得阿爹夸奖。”
“请大兄吩咐。”
“那两个獠子虽然逃走,但我觉得不会离开。
他们昨夜出现在这里,显然是没有完成他们的任务,所以才会回来。现在,他们一时间不会再出现,最大的可能是留在城里……对了,你在县城里有没有门路?”
杨守文看着杨瑞,轻声道:“当了一年的差,你可别告诉我,你还是个睁眼瞎,那样我会看你不起的。”
“大兄这话说的。”
杨瑞立刻挺起胸膛道:“这穷乡僻壤之中,我两眼一抹黑。
可是在昌平县……我有个朋友,名叫盖嘉运,比我大两岁,身手高明,非常勇猛。他爹便是盖老军,就是老军客栈的团头。这昌平县大大小小的团头,都听老军叔父的差遣。大兄想要打听什么事情,我去找盖嘉运,他一定能帮我解决。”
团头,是唐代地下组织的头目。
不管是昌平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县城,或者是神都洛阳、西京长安那样的大都会,少不得会有一种存在,那就是地痞、混混。而团头,就是负责管理这些地痞的头目,也可以称之为地头蛇。这些人自成体系,霸占一方,即便是官府也无可奈何。
但不可否认,这些人一个个耳目通灵,最方便打探消息。
杨守文没想到,杨瑞居然还有这种门路。
“老爹知道吗?”
“当然知道。”
杨瑞笑道:“不过老爹没有阻止我,有时候还会给我些钱,让我找盖嘉运去玩耍。”
杨守文立刻就明白了:杨承烈这是在培养杨瑞的耳目。
估计盖嘉运和杨瑞结交,也有盖老军的意思。
这,怕就是所谓的黑白勾结!
“那好,你若是回去县城,就帮我留意一下,最近一段时间县城有没有可疑人物。”
“我明白了。”
杨瑞不傻,马上听懂了杨守文的意思。
不过他旋即问道:“大兄,那你呢?”
“我?”杨守文笑道:“我要回去赚钱,否则你那四贯钱可就打水漂了。
这件事情,你不要和别人说我参与了。若有人问起来,你就说是你发现了线索,又担心一个人出事,所以让我陪你过来。至于其他的,你什么都不知道,明白吗?”
大兄这是要成全我啊!
杨瑞心头一热,却涌起无限愧疚之情。
“大兄,以前我……”
“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我不怪你。
再说了,以前我那痴症没有痊愈,就算进了衙门也是给阿爹丢人。你进去了也好,可以帮我照顾阿爹,他身边也能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不过二郎,你要记住,从现在开始,你、阿爹、小娘、青奴、包括婶娘和幼娘,咱们都是一家人。
一家人自当团结一起,劲往一处使,心往一起拧,这样咱们老杨家才能越来越兴旺。
以前的事情我不会与你计较,可如果有一天被我知道,你敢背叛咱们老杨家,到时候休怪我这个大兄心狠手辣,你听懂吗了?”
杨守文说着,伸手拍了怕杨瑞的肩膀。
那森冷的语气,让杨瑞激灵灵一个寒颤,忙不迭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好了,回大雄宝殿去看着吧,若咱们两个都不在,只怕那些秃驴会急疯了。
记住我告诉你的话,这件事你要担起来,我只是跟着你前来,顺道保护你……若衙门的人来了,你不用通知我,只需要告诉阿爹,就说我在这边就好,其他休得赘言。”
“二郎,明白。”
到这个时候,杨瑞算是彻底臣服了。
看着杨瑞离去的背影,杨守文脸上的笑意更浓。
这件事他不打算跳出来抢风头,有杨瑞出面足矣。对外,杨守文痴症才痊愈,在许多人眼中,怕仍旧有些呆傻。而且这风头对杨守文而言,没有意义,也没有好处。可若是让杨瑞领了,他就可以在衙门里站稳脚跟,对杨守文而言,意义更大。
闷头发大财,才是王道。
而且杨守文觉得,家里有一个撑场面的就足够了,只要那个撑场面的听话就可以。
浓雾,渐渐散去。
一轮红日升起,阳光明媚。
雾才散掉,惠仁法师就忙不迭派人下山。不过没多久,杨承烈就带着衙门的差人来了。
原来,天亮之后杨氏发现杨守文和杨瑞不在房间,顿时急了。
她一大早,顶着浓雾跑去县城告之杨承烈,杨承烈二话不说,就带着捕班二十多个差役赶来小村。在路上,他们正好遇到了下山报官的僧人,于是直接赶上山。
杨承烈当着差人的面,把杨瑞一顿臭骂。
不过对杨守文却没有理睬,只是让他赶快下山回家待着,更不许杨守文离家半步。
“顺便带二郎下山,莫要再生事端。
二郎下山后,立刻给我滚回衙门里值守……我就是太宠你了,才让你如此胆大妄为。”
杨瑞好像受惊的小羊羔,根本不敢顶嘴。
目送杨守文和杨瑞在两个差役的护送下离开,杨承烈轻揉太阳穴,一副疲惫之色。
“兄长,这有何必呢?二郎也是想为你分忧,你不要太过生气。
再说了,二郎找到了线索,也有功劳。若不是二郎昨夜赶来,说不定……这样也好,至少给咱们了一个头绪。这案子似乎有些复杂,并不是咱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说话的,便是缉捕班头管虎。
杨承烈揉着太阳穴道:“这混账小子胆子真大,竟然敢自己偷偷摸摸跑来。
幸亏阿閦奴跟随,若不然的话,他小命难保。这小子若不好好管教,日后必闯大祸。”
管虎闻听,忍不住哈哈大笑。
“小孩子嘛,难免好奇,长大了自会改变,兄长不用担心。
倒是兕子,着实出乎我意料之外。以前只知道他力大无穷,却没想到他枪法过人……兄长可看了那獠子的尸体?一枪毙命,绝无半点拖泥带水,实在是不简单。
兄长这也算是后继有人了,文有二郎,武有兕子,他日何愁杨家不扬眉吐气?”
杨承烈脸上,不禁露出笑容。
他没有再说什么,只叹了口气,轻声道:“走吧,咱们再查看一下,莫辜负两个孩子的苦心。”
第十五章 人比解语花(上)
(); 今天是群里的书友apple5555555@陈敏的大喜之日,已经相识多年,听闻喜讯万分高兴,特以此章恭贺,祝兄弟喜结良缘,早得贵子,恭喜恭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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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小村,刚过午时。
杨守文走进院门,就看到幼娘坐在正堂门外的门廊上,双手捧着下巴呆呆出神。
以前,看到杨守文回来,幼娘早就迎上来。
可是今天她却是不理不睬,好像没看到杨守文一样,小身子一扭,撅着小嘴不看杨守文,似乎在和什么人生气。杨氏则在厨房门口忙碌,看到杨守文的时候,轻轻出了口气,朝他笑了笑道:“大郎可回来了,且稍等片刻,午饭马上就做好。”
“婶娘,我说过了,不要叫我大郎。”
昨天好不容易把老胡头给扭转过来,却没想到家里还有这么一位。
每次听到‘大郎’两字,杨守文就会感觉不要不要的,整个人都似乎变得不好了。
杨氏笑道:“确是把这事忘了,以后我会注意。”
叫了十几年的‘大郎’,想要一下子改过来,的确不太容易。
杨守文把大枪靠在廊柱上,走到幼娘身边,蹲下身子笑嘻嘻道:“幼娘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告诉兕子哥哥,帮你报仇……瞧瞧,瞧瞧,这小嘴都能挂油葫芦了。”
“兕子哥哥不好!”
“什么?”
幼娘撅着嘴,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噙着泪。
“兕子哥哥出去也不告诉幼娘,幼娘从早上起来就在担心,兕子哥哥最坏了。”
杨守文这心里,却暖暖的,坐下来把幼娘搂在怀中。
“幼娘不生气,兕子哥哥是出去办事,以后再有这种情况,一定告诉幼娘,不要幼娘担心。”
“真的?”
“当然!”
杨守文说着,伸出小指头,“来,拉钩。”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幼娘用稚嫩的声音说道,那张紧绷的小脸,旋即破涕为笑,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来。
“幼娘知道你昨夜出去,就坐在这里等你回来。”
杨氏忙完了手中的活计,站起来两手在腰间的碎花布围裙上抹了抹,“兕子,以后可不要这样冒险。山路难行,还有大雾,万一出了意外,我和幼娘都会担心的。”
她的话语轻柔,显得很平淡,却带着浓浓关怀之意。
也难怪,一起生活了十年之久,杨氏早把杨守文当做是一家人。
杨守文连忙道歉道:“婶娘放心,以后我会小心。”
他决定,不告诉杨氏和幼娘昨晚在小弥勒寺的遭遇。若是让杨氏和幼娘知道他在寺里遇袭,而且还杀了人的话,指不定又会怎样担心,到时候少不得一顿唠叨。
家的感觉,真好啊!
一整夜在紧张中渡过,回到家里,顿时感觉轻松许多。
杨守文吃过了午饭,便牵着两头牛,溜溜达达的出门。幼娘好像小尾巴似地跟在他身后,于是他索性把幼娘抱起来,让她骑在牛背上,更让幼娘欢喜的笑个不停。
还是那天的小溪,还是那天的山坡。
两头黄牛轻车熟路的在溪畔溜达,而杨守文则躺在山坡上。仲秋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很舒服。幼娘则学着杨守文,躺在他身边的草地上,两人一起看着碧蓝的天空,就见白云悠悠。从山里吹来的风,很柔,很舒服,杨守文不知不觉,倦意涌来。
一整夜没睡,他着实有些困了。
之前这精神紧绷着,如今吃饱了肚子,沐浴在阳光里,柔风拂面,顿时撑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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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那座巍峨的宫殿,美仑美奂。
依旧是一片火海,到处是狼狈奔走的宫娥彩女太监。
喊杀声此起彼伏,忽远忽近。那个看不清相貌的女人再次出现在杨守文的视线中,口中呼喊着‘驸马’,踉踉跄跄向他跑来……而在她身后,持剑青年骤然出现。
杨守文蓦地睁开眼,大口喘着气。
“兕子哥哥,你怎么了?”
幼娘柔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令杨守文回过神来。
他扭头看去,就见幼娘一脸担忧之色,坐在他身边看着他。
“幼娘不用担心,只是做了个噩梦。”
“噩梦最讨厌了,幼娘也做过噩梦。”
幼娘的语气带着几分怒意,不过看她脸上的笑容,更像像是因为和杨守文一样,也做过噩梦,有些开心。
“幼娘也做过噩梦啊,梦到了什么?”
杨幼娘愣了一下,突然间露出茫然之色,轻声道:“幼娘梦到哥哥不要幼娘了,幼娘一直在叫喊哥哥,可是哥哥却不理睬幼娘,只管往前走……幼娘追啊追,可是兕子哥哥却越走越远。然后,然后幼娘就摔倒了,兕子哥哥也没来扶幼娘……呜呜呜呜!”
说着说着,她竟哭起来,眼泪扑簌簌流淌。
那小模样真真让杨守文的心都碎了,连忙把幼娘搂在怀中,轻声道:“幼娘不哭,兕子哥哥怎会不理幼娘……梦都是反的,兕子哥哥不会不理幼娘,会永远保护幼娘。”
“可是,可是……”
幼娘抽泣着,想要说什么。
杨守文把她紧紧搂在怀中,轻声道:“幼娘放心,这世上没人能阻止兕子哥哥保护幼娘,谁要是敢欺负幼娘,兕子哥哥绝不会饶恕他。放心吧,兕子哥哥就在幼娘身边。”
“一辈子吗?”
“嗯,一辈子。”
幼娘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那梨花带雨的小模样,简直让人疼煞。
杨守文眼珠子一转,站起来向四面张望。
在距离不远处,有一片盛开的野花。他跑过去,把野花摘下来,飞快变成了一个花藤,然后跑回来戴在幼娘的头上。
“你看,幼娘这么漂亮,比这些花还美,兕子哥哥怎么会不理幼娘呢?”
听到这番话,幼娘顿时笑了。
阳光里,她的笑容绝美,真让她花藤也变得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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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将临。
跟着杨守文疯跑一下午的幼娘也累了,在晚饭过后,便早早的回屋休息。
杨氏在收拾伙房,杨守文则一个人持枪站在前院的田井之中。他沐浴在月光中,猛然振枪舞动。那杆虎吞大枪在他手中,变得格外轻盈灵活,仿佛有了生命一样。
杨守文的爷爷曾是一员猛将,后来隐居武当山下。
他曾在武当山学道,学得金蟾引导术,并且传授给了杨守文。据说,这金蟾引导术是武当山上一位道士,在偶然间观金蟾吞月,于是创出这门引导吐纳之术。
杨大方家传九路九子连环枪,杀法刚猛至极。
但也因为枪法过于刚猛,杀气过重,会造成诸多暗伤,以至于难以长寿。金蟾引导术,正可以中和那种刚猛之力。在杨守文看来,所谓的金蟾引导术,放在后世其实就是内家吐纳之术。十七年来,他浑浑噩噩,却在杨大方的督促下,将金蟾引导术和九子连环枪融为一体,更使得原本刚猛枪法,平添了几分阴柔狠辣。
“好枪法!”
就在杨守文把身心沉浸在枪法之中,忽听一声喝彩。
他连忙收枪横在身前看去,只见院门口站立两人,一个是杨承烈,还有一个壮汉。
那壮汉,杨守文并不陌生。
事实上日间在小弥勒寺里他已经见过,就是杨承烈的助手,昌平县捕班缉捕班头管虎。
管虎和杨守文差不多,在175公分左右。
他体型粗壮敦实,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相貌有些凶恶。
杨承烈眼中也流露出赞赏之色,只是脸上却平静如水,似乎并不在意杨守文的枪术。
“阿郎怎地不提前通报一声,火上已没了吃食。”
杨氏赶忙迎上来,脸上露出惶恐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