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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医缘全文阅读

作者:淳汐澜     锦绣医缘txt下载     锦绣医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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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救了个陌生少年

    夕阳西斜,天边晚霞如被刺破了的汁液,浓浓地宣染着金红色的光晕,在在浓密的山间里,撒下奇色异景。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身穿短打粗布衣裳,手上提着一个小包裹,及一个竹篮子,正轻快地往山上奔去。

    三月里虽说天气还较阴冷,但小男孩跑了十几里地下来,手上又久提着物品,额上已见薄汗,依男孩这样的年纪与体质,应该是累到极至,但他却不显疲劳似的,脚下生风,从官道上拐进一羊肠小道,接下来的道路越发偏僻,但小男孩似乎熟门熟路,翻过了两座山头,跨过小溪,不远处影影出现一处茅草屋,抹了额上的汗,脸上露出兴奋的色彩。

    茅草屋渐渐近了,熟悉的半人高的篱笆脚下,晒着好些山草药材,小男孩冲进茅屋,边奔边叫,“姐,我回来了。有大好消息。”兴冲冲地进了进去,发现自己的姐姐正蹲地上,不知在干些什么,“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小声些,别吵醒了病人。”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斜里杀出来,手上还端着个木盆,盆子里是一盆浓浓的血水,“拿出去倒了。”

    小男孩看了这血水,吓了一大跳,又看了看躺在草席上那个用冷淡的眸子盯自己的少年,又见这人脸上全是擦伤,神情萎顿,头发凌乱,估计是受伤了,但这人却一点病人的自觉都没有,反而高傲至极地盯着自己。

    光凭第一眼,王锦玉就讨厌起这家伙来了,瞪了那少年一眼,端了血水出去倒了回来,又折回屋子里,“姐,这人怎么了?要死了吗?”

    少年恶狠狠地瞪过去,敢诅咒我?活得不耐烦了是不?

    “受伤了,从前边溪水边捡回来的。”王锦绣回答,“大呼小叫的,城里头又发生了什么大喜事?”

    王锦玉道:“嘿嘿,当然是大喜事呀,姐,你知道吗?那谨阳侯世子顾东临听说今儿个去狩猎,被仇家寻上,哈哈,姐,你说是不是大喜事?”

    王锦绣吃了一惊,停下手头的动作,“那混蛋被仇家给杀了?”

    “嗯,八九不离十了。”锦玉高兴得手舞足蹈,“姐,这个祸害死了,咱们总算不必东躲西藏了。”想着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姐弟过着比野人好不到哪儿去的日子,就一肚子火,“那混蛋死的好,死的好,老天有眼,哈哈……”

    王锦绣拿了木盆开始淘米,闻言也忍不住道:“那人真的死了?”

    “我也不大清楚,好像听说这败类去狩猪,在路上遇上仇家,身边的护卫死的死,伤的伤,而那家伙好像也被砍了一刀,纵马给逃了。不过,我想那家伙一向娇生惯养的,哪受得住那一刀,应该活不成了。”想着那顾东临昔日的恶形恶状,又咬牙切齿地道:“那该死的姓顾的,害得咱们好苦,可惜我却不能替爹爹报仇,手刃仇人。哼,不过他若是落到我手里,我一定要把他整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一阵轻咳声响来,王锦玉瞪向声音来源,只见这少年蓬头苟面,脸上有着好多道擦伤,身上衣裳也滚着烂泥和血迹,看着好不狼狈,不由露出嫌恶的表情,对姐姐说:“姐,你忒好心了,咱们现在养活自己都成问题,还有空拯救别人。”

    王锦绣道:“身为医者,救死扶伤本是天职。哪有见死不救的道理?”她今早上山采药回来,在一处溪水边发现了此人,躺在地上,一手捂着腰侧,一手捂着胸口,正惊讶又惊恐地望着自己。当时她也瞧出这人伤势较重,尽管心中不情愿,但身为医者,也不能当真见死不救。

    王锦玉又瞪了这少年一眼,那少年似乎有些心虚,不敢与他直视。

    看这人穿的破破烂烂,偏还摆出一副高傲至极的模样,现在又露出心虚的表情,看来是襄中羞涩,估计这回又白忙活一场了,王锦玉心头冷哼一声,又对姐姐道:“那顾东临听说现在下落不明,又身受重伤,此人一向娇养惯了,估计离了侯府的家丁,便是废人一个了。真希望侯府的人找不到他,就让他死在外头好了。”

    那受伤的少年又怒瞪着他,但王锦玉只顾着高兴,压根没有注意到他。

    王锦绣也觉得这少年反应忒奇怪了,不过因为高兴,所以也没怎么注意他,只是跟着笑道,“这人受了伤,肯定要找大夫的,但愿被他找到的那些大夫都是庸医。”虽说大庆朝医辽水平已大有进步,但金陵城里的医辽条件也相对落后不少,那顾东临虽是侯府世子,娇生惯养不说,伤口一旦处理不慎,便会要人命。

    男孩跺脚,“姐,我听人讲,侯府也正派人四处找那败类的下落,赏金已高达一千两银子。如今已过去了两天,仍是没有动静,所以呀,我想那混蛋肯定已经死到外头了。”

    王锦绣哼道:“只是中了一刀而已,你怎知那人会死?”

    “去年里正儿子与人斗欧,被砍了一刀,不也死了?”

    “那是因为那小魔王遇到了庸医,伤口处置不慎,再来天气又热,引发伤口感染发浓溃烂,不死才怪。如今这天气阴冷,伤口倒不易发炎,若是及时处理了,哪那么容易死掉?”金锦绣白了弟弟一眼,“我让你送的药送去了没?”

    王锦玉闻言连忙道:“送去了送去了,那张府的人可真大方,不过是送一趟药过去,就给打赏了一吊钱呢。姐,你瞧,真的有一吊钱呢。”他从怀里掏了一串铜钱出来,献宝似的给了姐姐,笑出满口白牙,“姐,那顾东临如今生死未卜,料想也顾不上咱们,明儿个咱们进城,给姐姐扯些布料做两件棉衣可好?”

    那躺在草席上的少年盯着王锦绣身上满是补丁的短打青布小袄,又看着王锦玉身上已明显不大合身的粗布衣裳,嘴巴一撇,正想说话,可惜舌头受了伤,才一张嘴便痛得钻心,不得不忿恨地闭上嘴巴。

    王锦玉看到他的动作,忽然狐疑起来,“姐,这人怎么有些面熟?”

    那少年心里一惊,有些心虚,连忙捂着唇轻咳一声,却不敢正视王锦玉,眼睛四处瞟着。

    王锦绣看了那少年一眼,道:“这儿离张家村不远,估计就是张家村的人吧。”

    “是吗?可我总觉得这人真的好生面熟?”王锦玉走近那少年,仔细盯着那少年。

    少年别开脸,一双如墨似的眸珠子四处乱瞟着,却不敢与锦玉打量的目光接触。

    这少年因为脸上有较多的擦伤,再来头发凌乱地披散在脸上肩上,锦玉一时也认不出来,便就作罢。

    王锦绣把弟弟拉了回来,“他受了较重的伤,你别打扰他。”然后把银钱收了起来,“这场倒春寒来的又猛又烈,瞧你双手都起了冻疱,也好,明日里咱们进城去,做两件棉袄。”

    王锦玉摇头,“姐,我不冷的。倒是你,也该穿得漂亮些,否则出诊的时候,人家一瞧你穿得这么寒碜,如何会相信你的医术。”

    王锦绣淡淡一笑:“无妨,反正这个张家村上下都知道我的医术,倒是不愁他们会不信任我。”

    王锦玉想着自己姐姐的医术,又自豪起来,“那是,姐姐若是生成男子,早在杏林界声威远扬。可惜了那些迂腐酸儒,总是嫌弃姐姐女儿身份。”

    王锦绣叹口气,这个重男轻女的时候,她就算有一身医术,也敌不过世俗的偏见,以至于活了十四岁,在父亲逝去后,原以为靠一身医术随便能够养活一家子的,但她想得太天真了。自从父亲去了后,家里的房子被族人霸占了去,要不是她和弟弟逃得快,说不定早被叔婶给扭送到谨阳侯府邀功去了。

    想着叔婶的嘴脸,王锦绣恨不得咬碎一地银牙,这个世道,真的不是女人该呆的地儿,父母亲死后,家财被人占去她也认了,谁叫她衙门里没人,争不过人家。可叔婶居然还妄想把她卖给谨阳侯府,就真不是东西了。她除了带着弟弟逃走外,还真没一丁点办法。因为她和弟弟都还没成年,就算被长辈任意拿捏甚至发卖都不会有官府的人来管。

    想着她以前在现代可是三甲医院的全科老师,以三十二岁“高龄”来到这个时代,从婴孩做起,因她那便宜父亲也是个大夫,所以她一出身便浸在医书和药材里,偶尔随父亲出诊把脉,学习这个时代的把脉和针灸技术,后天现学的医术外加在现代学的中西医相结合,医术是大大地增进,原以为可以随父亲坐堂问诊,可以赚更多的银子,偏偏她运气霉,不小心惹上了那顾府世子,然后被整到现在这副凄惨模样。

    长长叹口气,王锦绣甩了甩头,对弟弟说:“天色快黑了,去把外头的药材收进来。记着分门别类。”

    王锦玉应了声,便出去收药材去。王锦绣把淘好的米放进炉子里,加了半盆的水,然后又端着个盆子在屋外头拆菜。王锦玉一边收拾药材一边问姐姐,“姐,那个人是哪里人呀,什么时候走?”

    “我也不知道。他舌头受伤了,说不出话。”

    “哼,那也可以写字呀。”

    王锦绣失笑,“你以为所有人都和你一样,能够识字?”

    王锦玉一时哑住,他们在城里长大,但母亲是张家村的人,村子里的孩子哪有余钱上学堂,根本大字不识一个。而他倒是运气好,去学堂里念了几年书。虽如今没再念书,但姐姐却咬牙把手上的耳环金饰当掉,给他买了好些书本。但也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和他一样,都识得字的。那少年一身狼狈,看起来家境也不好,肯定也是丁字不识的。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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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这人真大牌

    把药材收拾妥当后,王锦玉也闻到了炉子上的饭香,这才发现自己肚子确实饿了,“姐,咱们今晚吃什么?”

    “鲫鱼汤熬稀饭。”

    “又是鱼呀?”王锦玉苦着脸,外头小溪里鱼儿成群,随便放个竹篓子下去,不一会儿便能拦几条鱼下来,这半年来他吃鱼都吃得快吐掉了。

    看了弟弟一眼,王锦绣柔声道:“傻小子,千万别嫌弃,你正在长身子,多吃些鱼对身体和大脑都有好处。”在现代,那些婆婆奶奶们还每天特意给孩子们熬鱼汤喝呢,吃了能增强抵抗力不说,还能增加丰富的营养,又不长脂肪。

    “不过这回的鱼比较小,所以就用来熬成汤再做粥。”望着弟弟细瘦的身子,心里微酸,又道:“我还煮了几颗土豆,先填填肚子吧。”

    王锦玉也不客气,进了屋拿了煮好的土豆三两下便吃了两颗,总算填了半饱,发现斜对面躺着的少年一直盯着自己手上的土豆,发现了自己的目光,又很快别过脸去。

    王锦玉在心里暗骂:“假清高。”不过他可没什么同情心,他现在已经够惨了,也没什么同情心可言,再来姐姐免费救了他也算是对得起他了。

    吃了三颗土豆,王锦玉总算又恢复了力气,这时候,王锦绣已点了媒油灯,让他好好温习功课。

    王锦玉二话不说,坐到灯下,拿了书本开始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王锦绣要他小声些,别吵了病人休息,王锦玉冷哼一声,不满地瞪了病人一眼,那少年原本还高傲的眸子这时候却不敢与他直视,怯怯地别开脸。

    王锦玉再度冷哼一声,这小子总算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

    王锦绣趁着煮稀饭的当,又配了几样草药,放进锅里加水熬成汁,接连熬了一遍,把水倒了出来,再加水煮,煮沸后过上一刻钟,又把药水倒出来,如此再三,一个时辰过去,炉子里的柴火也用得差不多了,药也熬得差不多了。

    王锦绣发现那少年的目光,迎了过去,那少年慌里慌张地转过脸去,因为动作太大,扯痛了腰间的伤口,痛得呲牙咧唇,王锦绣轻斥:“你伤口覆面比较大,千万别乱动。”看着少年凌乱的头发及被枝叶擦伤严重的脸,确实如弟弟所说,这人给她一种熟悉感,但她又一时想不起来,也就作罢。这儿离张家村比较近,估计这人是张家村的人吧,所以才会有这种熟悉感。

    总算稀饭熬好了,王锦绣把煮得熟烂的鲫鱼捞了起来,给王锦玉吃,“把鱼肉吃了,鲫鱼刺多,小心刺。”然后又盛了一碗稀饭给那个受伤的少年,把他从草席上扶了起来,“我特意熬得鲫鱼稀饭,这鲫鱼汤对伤口很有帮助,我又加了些蓝乔叶在里头,养胃化积食,快趁热吃吧。”

    少年按过粗燥的大碗,皱了皱眉头,似乎有嫌弃这碗是否干净。望着碗里青青的稀饭,汤是青乳色的,因为加了青菜的缘故,但稀饭真的好少,他几时吃过这样的寡汤稀饭呀,但碍于肚子确实饿惨了,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了口汤。

    王锦绣又盛了一碗给他,这回仍是青汤居多,见少年神色不豫,轻笑一声说:“你舌头受伤了,不能咀嚼,所以我做了稀饭给你吃。另外再加了些南乔叶在里头,是开胃健脾的,多吃些,对身体有好处。”

    王锦玉喝了一碗稀饭后,不满地道:“姐,你已经够仁致义尽了,还不来吃饭。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来了,你吃吧,多吃些,这儿还有两个土豆,一块吃了。”

    “那你呢?光吃稀饭哪吃得饱。”

    “没事,我多吃两碗就成了。倒是你,正在长身子,可不能饿着了。吃吧,明日咱们进城去,顺便把这药给李夫人送去,希望能多得些赏钱。”她们姐弟因为是逃出来的,所以身上并没带多少金银,她接连典卖了身上的金银首饰,当了些银钱,不至于饿死在街头。但当初当的那些钱再是省吃俭用,也用得差不多了。所幸,天无绝缘之路,在她上山采药时,遇上一位被蛇咬了的妇人,她上前施救后,恰巧这位妇人家里有些银钱,给了较丰厚的回报,靠着那位夫人给的钱,这才赖活到现在。

    想到这半年来过的日子,王锦玉又恨恨地道:“都是那该死的顾东临,这个王八蛋,臭鸡蛋,混蛋,若不是他,咱们如何会这样惨?”

    正在喝稀饭的少年肩膀一缩,连忙把脸往里边阴暗处挪了挪,但又扯痛了伤口,却又怕惊动了正在吃饭的姐弟俩,只得咬牙闷哼,却不敢吱出声来。

    “好了,锦玉,人家有权有势,咱们如今孤苦零仃,也拿他毫无办法。唯今之计,咱们还得另想办法,要怎样进得城去。”进了城后,他们存活的希望又要大些,她可以带弟弟去药店里做活,或是替人看病,再来这些天也搜集了不少药材,也可以换些银钱,可问题是,也不知城里的风声过了没有,万一她们姐弟进得城去就被侯府的人逮着了,那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对了,锦玉,你今天进得城去,街上是否还贴着我的画像?”

    王锦玉道:“这阵子那顾东临受伤失踪,谨阳侯府的人找他都来不及呢,哪还有闲功夫找你?今儿我进城的时候,都没有盘问就放我进去了。”

    “这样呀……”王锦绣咬着筷子,“那我还巴不得这王八蛋死在外头干净些。”

    一阵压抑的轻咳响来,姐弟二人望了过去,只见那正在吃稀饭少年忽然捂着喉咙,想咳又不敢咳,不咳喉咙又痒,只憋得异常难受。

    王锦玉没好气地道:“真是连饭都不会吃。”

    王锦绣上前,接过他的碗,轻轻拍他的背,“慢点吃,今儿的粮食不多,不过我们还有土豆填肚子,稀饭还是够你吃的。不会跟你抢的。”

    哪知这少年非但不领情,反而对她横眉竖目,但发现王锦绣娇好的面容及晶亮的眸子还有温柔的唇角,心里又是一虚,连忙别过头去,不敢再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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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忧喜

    这小子还真是别扭呢,不过王锦绣也没笑话他,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吃稀饭哪里填得饱肚子。可他舌头受伤了,也只能吃这个了。再来,她家中,也只有这么点儿米了。

    也幸好那张府夫人赏了这么一吊钱,明日里进城去买棉袄,再买些米和书本,估计这么点钱还不够,突然间,王锦绣只觉一阵苦恼,别人穿越古代都是混得风生水起,唯独自己,连肚子都填不饱,唉……

    ……

    吃了饭后,王锦玉洗了碗,又继续念书,王锦绣则坐在灯前,翻着早已破烂不堪的医书,看得聚精会神,三月里的气侯还是比较冷的,不一会儿,姐弟俩都觉得有些冷,瞧着油灯里也没多少油了,也索性歇下,但这时候却发现她们唯一的两张草席却被人占用,今晚誓必只能挤到一处睡了。

    少年早就睡死了,这时候正微张着嘴睡得香甜,锦绣给他把了脉,还好,脉相较平稳,就是开始发起烧来了,所幸她时常遇上这类外伤,也一直准备有急救的退烧药物,再捏成药丸的速成药物,接连拿了两颗喂到他嘴里后,也不知能否退烧。

    总算,这少年福大命大,在她的速成退烧药的作用下,半个时辰后,居然真给退烧了。她又怕他身上出的热汗浸湿衣裳以至于引发外感,于是又拿了毛巾擦试他的身子,锦玉不喜自己的姐姐碰陌生男人,自告奋勇上前夺过毛巾,“姐姐,你休息。我来。”

    锦绣也没有坚持,握了少年的手,发现他手有些冷,估计被子盖得薄了,于是又拿了自己的棉被盖到他身上,但这样一来,唯一的两条被子都给了他,他们姐弟也没得盖了。

    “姐姐,怎么办?没有棉被了。”王锦玉可怜巴巴地瞪着那少年身上盖的两床棉被,这还是姐姐替张家村人看病不要诊金得来的破棉被,如今全盖在这人身上,他和姐姐该如何是好?

    王锦绣也颇觉头痛,这晚上的气温越发寒冷,她自己都遭受不住,更别说才十一岁的弟弟。握着弟弟冰冷的手,锦绣咬了咬牙道:“算了,咱们今晚就将就一下吧,把所有衣服都拿来盖着。咱们今晚挤一挤吧。”

    小时候他们姐弟都是睡到一起的,后来锦绣开始发育后,便与锦玉分床而睡了。半年前躲避谨阳侯世子的追击,姐弟俩及时带着当铺里的银子逃出了金陵城,原本他们是想在山里躲避一阵子再另谋出路,运气不错,瞧到这半山里有一处无人居住的草棚,里头有些简单的破落家具,收拾一下还是能住人的,于是便索性住了下来。白天里她偶尔去山下给人看病,收些柴米油盐之类的生活必须品,偶尔也上山菜药,或是挖些野菜,日子还能勉强过活。但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她仍是希望去城里,正大光明靠医术挣钱,而不是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

    那谨阳侯世子如今被仇家追杀,下落不明,她一方面希望这人真的死掉,可万一谨阳侯痛失爱子,大发雄威迁怒于别人,那么她是没有任何活路了。

    带着矛盾与忧愁的心思,锦绣紧紧搂着锦玉,裹紧了身上破烂的衣裳,沉沉睡去。

    ……

    第二日,锦绣给少年检查了伤口,满意地道:“恢复的还算不错,我再给你擦些药。你再躺上两日便可自由活动了。今天我要进城去一躺,你好好呆在这儿,等我回来。”

    少年想说什么,但舌头受伤颇严重,嘴巴张了几下也没说出什么来,只是别开头去,看上去很是腼腆。

    锦绣也不理会他,上了药后,又交代了些注意事项,穿上唯一一件没有太多补丁的青色碎花比甲及绿色绘蝴蝶花裙子,再挽了个简单的髻,用丝带绑上。

    锦玉也穿上还算整洁的灰色短打小袄,穿上黑色千层底布鞋,这是上个月锦绣给一户人家接生,那户人家送的布鞋,有些大,也只能将就着穿了。

    锦玉上下打量换绣,忽然咧唇笑道:“姐,你真美。”

    那腼腆害羞的少年这时候望了过来,望着锦绣,目光闪了闪,被这少年如此注目,锦绣有些脸红,别开头去斥了锦玉,“有什么美不美的,丑都丑死了。”她也知道自己长得还算不错,但现在都不敢照镜子了,不过,她也没镜子可照,只知道自己长得不算差,不然当初谨阳侯世子也不会不择手段也想得到她了。

    进了城后,锦绣去了成衣铺子,发现这做好的粗布棉袄一件也要九十文钱,她心里盘算了下,最终买了一床棉被,两件棉袄,买了些针线,又买了些书本和笔墨,及吃食,也知道锦玉好久没吃过肉了,又咬牙,花了十来个钱,割了半斤肉,再买了些小菜,手上还剩下两百个钱,又去各家医馆里看了下,发现前来看病的病人都是些贫苦人家,不由叹气,如果她能来这儿坐堂,不说能惠及全城,至少能让一半以上的贫苦人家能够看上病。可惜,她是女子,年纪又还小,不说坐堂,就算免费给人家看病人家也不会要。

    在大街上果然看了多张悬赏公告,全是在关谨阳侯世子的消息,如今赏金已加到三千两,锦玉说:“真希望那混账死在外头。”

    锦绣苦笑,低声道:“这是大街上,你小声些。”

    “姐,现在咱们应该安全了吧?”

    锦绣想了想,“安全是安全了,可万一回来被那穷凶恶极的叔婶逮到了,咱们可就羊入虎口了。”大周朝的律法规定,父母逝去,财产可以由下一代继承,津法虽如此,但年纪幼小的稚子哪能抵得住狼豹一样的族戚?

    林黛玉父亲死后,就是因为林家无人,所以林家的所有财产都被外祖贾家接手了,连外祖舅家都可以干涉,更何况自己的族人?

    锦玉神色黯然,暗自握了拳头,“我一定要快快长大,出人头地,然后把这对狗男女给撵出去。”

    锦绣握着弟弟的手,“所以,你一定要努力念书。将来考取了功名,做了官,就不用再看他人脸色了。”这个年代,果然还是做官有前徒,不是她势利,而是实在被逼得没法子了。如果她衙门里有人,也不至于财产被别人侵占,而自己姐弟却只能逃得远远的。

    在中国这个神奇的角度,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家里有人当了官,真是一件百搭护身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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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各怀心思

    回到茅草棚时,太阳已经下了山后了,远远瞧到自己茅屋,锦绣这才想起,那个受伤的少年还在里头,早上吃了点稀粥外,这时候不知会饿成什么样了。于是加快了步伐进了茅屋,果然,这少年饿得前胸贴后背,躺在草席上睡得半死不活的,锦绣有些愧疚,赶紧生了火,把才买回来的米给淘净,放进锅里熬,然后又叫锦玉拿着篓子去溪里弄几条鱼回来,外头天气冷,锦玉不怎么乐意,锦绣道:“去吧,姐姐还买了肉,等会子给你做回锅肉。”

    望着桑纸里包着的那一块半肥瘦的肉,锦玉吞了吞口水,脑海里回想着回锅肉的香味,这才不甘不愿拿着篓子出去了。

    因为只有一口锅,烧木柴也很费功夫,所以锦绣先是把肉洗净,然后丢进锅里加清水煮,煮了一会后,打去浮沫,这才丢米下锅,等饭煮得差不多后,锦玉也从外头回来,篓子里有几条小鲫鱼,并且打整得干干净净,锦绣大喜,把肉捞起来,再把鲜鱼下锅,一边煮一边切肉,

    锦玉瞧她还留了一小块肉起来,不解地问:“这肉还要留到下顿吃么?”

    “是给那人的。”锦绣说,这少年受了伤,她这儿也没什么好的补品,除了现存的鱼外,还得吃些荤才是,否则营养跟不上,伤口也无法及时好转。

    如此贵重的肉居然还要给一个外人吃,锦玉气得快要哭出来,又恶狠狠瞪了那少年,那人这时候饿得爬都不爬不起来,锅里传来的肉香味极勾他的馋虫,发现锦玉射过来的凶茫,他心虚地避开头。

    锦玉连杀人的心都有了,但,姐姐的脾气他是知道的,也不敢惹姐姐生气,只得上前帮忙烧火。而这时候,柴也没多少了。锦玉只得去外头捡点柴回来,所幸,前边不远处有处不小的竹林,背了背篓过去不一会儿便捡了一背篓的干竹笋叶,这种叶子好烧,又好点火。发现前边有一行人过来,锦玉定眼一瞧,看出了那些人是谨阳侯府的人,心里一阵紧张,但这时候,想找地方藏起来也不成了,因为那些人也瞧到了他,他们叫住他,然后拿了副画像给他,“喂,小子,你瞧过这画像上的人没?”

    画上的人头戴金冠,面容俊郎,一双单凤眼极是傲慢。这不是谨阳侯世子顾东临又是谁?锦玉摇头,说没见过。然后那群人又朝那所茅屋走去,锦玉怕自己姐姐的美貌使得这群人和谨阳侯世子一样兽性大发,连忙跟上前去。所幸,这群人因为急着找人,还不曾把锦绣放进眼里,拿了画像问锦绣,又瞟了地上盖着破布棉絮的少年,略显失望地转身离去了。

    但过了会,那领头的人忽然转过身来,狐疑地望了那人一眼,那少年披头散发,脸上又带着伤痕,灰扑扑的,身上盖的被子又破又烂,连棉絮都露在外头,而那少年神色漠然,也不看自己一眼,只拿着黑不哝咚的粗瓷碗一边吹着碗里的稀饭,一边大口大口地喝着,虽看似斯文,实则是饿鬼投胎似的。这人暗自啐了声,摇摇头,心想这人哪可能是世子,若真是世子,早就喊起来了,如何会是这副模样。

    等那群人走了后,姐弟俩这才彻底放下了心思,锦玉拍拍胸口,“谢天谢地,这群瘟神总算走了。姐,我还以为,他们找到咱这儿来,要捉你回去呢。”

    锦绣抹了额上的冷汗,“可不是,刚才可真是吓死我了。”

    “那该死的顾东临,早点死了得了。真是个祸害。”

    那少年神色古怪复杂地望了他,锦玉恶狠狠地瞪着他,“看什么看,再看挖你的眼珠子。”

    “锦玉。”锦绣轻斥,“算了,把柴放下来,再烧点儿火,我马上炒回锅肉了。”

    一听炒回锅肉,锦玉连忙把背篓放到灶下,开始烧火,果然,一会儿后,锦绣便炒出一大盘回锅肉炒芹菜出来。姐弟俩总算打了一回牙祭,锦绣给弟弟夹了几块肉放到碗里,“吃吧,你正在长身子,要多吃些肉。”

    锦玉把肉夹到姐姐碗中,“姐,你也吃点肉吧。”

    姐弟俩推来推去,但最终,碗里还剩大半碗肉,锦绣看着盘子里的肉,心里酸酸的,锦玉才十一岁,却是这么的懂事了。能浇水拾柴捉鱼做饭,可这些都不是长久之计,锦玉不能再耽搁了,必须得进入正规的学堂里请夫子教学才成。

    晚上,锦秀重新拾了枯草,在地上另铺了地铺,再垫上一张布,隔着少年不远的地方,姐弟俩就那样盖一床被子。望着姐弟俩头挨着头的睡姿,那少年忽然升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怒气。可惜,他不能说话,身子也不能动,只能那样干瞪着眼,瞪着锦玉,那混小子,睡了不一会,独渐渐靠向锦秀脖子处,然后双手也开始不安份起来,环上锦秀的腰,紧接着,整个人都趴在锦秀身上,而锦秀,不知是白天太累的缘故,还是怎的,居然没什么反应,少年心里怒火中烧,真恨不得把这小子抓来暴打一顿。

    ……

    清晨起了床,锦玉发现这少年总是用恶狠狠的目光瞪视自己,不由火了,也回瞪回去,嚷嚷道:“你瞪我做什么?我姐姐救了你,你别不识好歹。”

    少年撇唇,没有答话。大概不屑与这小屁孩计较。

    锦玉见不惯这人的嚣张,上前两步,很快又后退两步,捂着鼻子,“唉呀,你个脏鬼,身上好脏,好臭。”然后跑着出去了,对外头正在晒药材的锦秀道:“姐,那家伙身上好臭,我真怕他身上长了虱子,姐,还是把他赶出去吧。反正他身上的伤也差不多了。”都三天了,那家伙腰上的伤复原良好,按理应该能起来活动的,偏偏那家伙总是不肯动。躺在地上活像大老爷们似的,除了起来方便外,哪儿都不肯去。

    偏偏,他起来方便还得让他和姐姐一道抚着去茅坑,因为男女有别,姐姐把他扶到茅坑后,就让他在一旁守着,可没把他给憋死。

    锦绣放下手头的药材,“臭?唉呀,我还真给忘了,也该给他洗个头了。”

    “姐!”锦玉大叫。

    “乖,好好念书去,我去烧水,等会子给他洗个头,顺便把你的也洗了。”锦绣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屑,进了屋子,身后的锦玉气得双眼发黑,不过听着姐姐也要给他洗头,双眼一亮,不再计较。

    那少年听说锦绣要给他洗头,双眼一亮,亮晶晶地望着正在烧水的锦绣,脸上闪过些许不明光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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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闭上你的狗眼

    锦秀烧好热水后,合着锦玉二人的力,把少年扶了起来,来到外头,让他坐在凳子上,拿了皂角给他洗头,然后轻轻地抓着,还问他是否轻重。少年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洗头方式,有些惊讶,但却很是享受。

    锦秀之前在现代,还没出社会时,也曾去表姐的理发店帮过忙,也学会了干洗和湿洗,洗头功夫还是不错的,也难怪少年会惊讶了。

    洗好头后,锦秀拿毛巾给他擦头发,忽然,锦玉上前左右打量这少年,“咦,姐,这小子究竟在哪见过呀,好面熟。”

    少年心中一凛,连忙甩甩头,把身后的湿发盖了一部份在脸颊上,锦秀停下手头的动作,也跟着蹲到他身前,仔细打量着,也跟着蹙起细细的柳叶眉,“唉呀,真的耶,真的好面熟。”

    少年心里紧张,心脏都快要跳出胸口,锦玉不信邪地抓开他两边的头发,这人面上的伤痕已开始结疤了,已开始露出原来的轮廓,但露出整张脸时,少年又咧着嘴,吐着舌头,锦玉瞧了半天,又放开他,“喂,小子,以后千万别被我逮到。真要是逮到了,肯定要付药费的。哼。”

    少年心下松了口气,但下一刻又非常不悦,从手上撸了个板指丢给锦绣。

    “这是什么?”锦绣在前一世虽说也是比较富有,但也没有戴首饰的习惯。如今重生在古代,自己父亲虽说家境小康,但身为大夫,身上不能带多余饰物,也怪不得锦绣不识此物。只觉这板指外表晶莹,乳白的颜色,手感细腻,仔细摩挲着,隐隐有华光隐现。虽然她不懂鉴赏,不过这玉板指看起来应该也不算差的,“这是板指么?我想,应该能值几吊钱吧。”她以前最贵重的一串宝石耳环也才当了五吊钱,所以在她有限的认知中,这些珠宝玉石类的东东,也就值这些钱了。

    少年气了个仰倒,在肚子里大骂了一通,偏偏舌头受了伤,说不出话来,只能用不屑的目光睨着这对不识货的姐弟。

    锦玉抢过扳指,上下打量,“看起还还不算差,应该能当几吊钱。姐,咱们明日拿去当了,算是这家伙的医药费。”

    “不行。”锦绣起身,把玉扳指拿了回来,重新递到少年手上,“我想你日子过的也很清苦,这扳指应该是你最后的财产了,我现在虽然也急需银子,但也不能夺去你最后的一点财产。这扳指你还是好好收着吧,等伤好后,你再自行处理。”

    少年没有接过扳指,而是又递给了锦玉,一副不耐烦的神色。锦玉见他这副破模样,也不客气,收了起来。

    锦绣还想阻拦,锦玉不耐地道:“姐,救死扶伤是医者天职。可身为医者也需要吃饭过日子好不好?既然他给你报酬,你接着就是了。婆婆妈妈做甚?你就是心软,否则凭你的医术,如何还会落到今天这副田地。”

    对于姐姐的心善,锦玉很是无耐,姐姐医术比起城里那些坐堂老大夫可差不到哪儿去,但那些看病的人却嫌姐姐年纪小,给钱也总给一丁点儿,偏姐姐又怜悯这些庄稼人贫苦,不肯多收。若是姐姐稍微心冷些,就单靠替张家村人治病也不会过着现在这样凄苦的日子。

    张家村可是这方圆三百公里内数一数二的大村,人口足足有上万人呢。

    锦绣戳了弟弟的额头,“你呀,就往钱眼里钻去了。我虽然不怎么收费,但靠着免费给张家村人看病,咱们姐弟也得到了不少实惠呀?你忘了,咱们这儿的锅灶碗筷衣裳鞋子还有吃食都是张家村人接济的。再来,大家日子也过得苦,我如何还能收高价?乡里乡亲的,平时候给他们些恩惠,但紧要关头不就显现出来了?”

    锦玉年纪小,哪明白这里头的名堂,仍是梗着脖子不服气道:“姐,你就是心善。前阵子你跟张地保的媳妇儿接生,那媳妇怀相不好,若没有你的妙手回春,那对母子早就见阎罗王去了。你也不过才收了他们几十个钱。姐你知道吗?若是在城里遇上这样的状况,少说也是二两银子以上。更何况,张地保打赏给稳婆的钱都比你的多。你被他们坑了。”

    锦玉姐弟的娘就是张家村人,虽说庄稼人老实淳朴,但再老实的人遇上便宜哪会不去占的?自己的姐姐免费行医,只收极少的银钱,以至于那张地保也学会了蹭鼻子上脸。

    锦绣不料弟弟会打听得这么清楚,木了好一会,才道:“你是说,那张地保打赏稳婆也有一吊钱?”

    锦玉点头,“可不是,那两个稳婆,一人随手就是一吊钱。而姐姐你累死累活的,却才给了你几十个钱。姐,你亏大了。这些人也学会了欺软怕硬了。”又见姐姐陡然呆住的神情,锦玉又连忙安抚道,“姐,事情都过去了,你不要再放心里去了。那张地保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个,比里正还有钱呢。可这人居然欺你心善,就太不够仁义了。”

    锦绣点头,确实,这庄稼人是老实淳善,可也有刁钻之人,那张地保居然也利用她心善的弱点,真是太不应该了。

    不过,事情也过去两个多月了,再是懊恼也是无用,锦绣又打起精神来,拿过玉扳指,对坐在凳子上的少年道:“咱们姐弟的日子确实不宽余,所以,我仍是厚着脸皮收下你的诊金。当然,估计你也和我一样,有了上顿愁下顿。我也不多收你的钱,明儿个拿去当铺里当了后,我只收你500个钱,剩下的都归你,可好?”

    锦玉又不满地道:“姐,这家伙白吃白住,又浪费了你不少好药,怎么着也要收他一吊钱吧。”

    锦绣摇头,坚持只收500个钱。金陵城物价不低,一个馒头一文钱,一碗阳春面3文钱,城里坐堂看病诊治伤者的大夫,一次性最低也要收取10个钱,而大夫登门就医的50个钱起步,还有二两银子的跑腿费。有时候遇上富贵人家还会有额外的打赏。所以当大夫真是件吃香的事,但那仅限于城里头。这穷山僻壤的张家村,一年累死累活也挤不出几个钱来。所以,锦绣仍是盼望着有一天能够进城去替人看病。

    这些想法也只是在脑海里过了一遍,锦绣又开始给锦玉洗头。锦玉高兴得忘乎所以,一会儿说这儿痒,一会儿说那儿氧,总算让锦秀给他抓舒服了,这才肯冲洗。

    洗了两个人的头后,锦绣也趁着还有热水也给自己洗了个头,这年代没有吹风机,也只能披散着头发,不施粉脂头发披散的锦绣在油光照耀下,却有股令人沉醉的妩媚纯真,锦玉看得久了,也忍不住夸道:“姐,你长的真好看。”

    锦秀轻笑,“你这贫嘴,又在打趣我了。”

    “我说的是真的呀,姐,你真的好好看。就像,就像天上的仙子似的。”锦玉发现那少年也在偷看自己的姐姐,不由大怒,“不许看我姐姐,把你的狗眼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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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心虚的表现

    那少年脸色涨得通红,不过幸好他脸上本来就有伤,又抹了药,这时候也看不出什么来。但锦秀却嗔怨地瞪了锦玉一眼,不许他再胡言乱语。

    锦玉却非常不依不饶,“姐,这家伙对你有歹意。你瞧瞧他,总是趁你不注意时偷看你,这家伙分明是不安好心。”

    锦秀轻斥,“锦玉,你再胡言乱语,当心我生气了。”

    “姐!”锦玉跺脚,“咱们与这人非亲非故,为什么要救他?你可知咱们现在过的有多拮据,还要养一个废物,我不依啦,我不依。”姐姐这阵子清瘦了不少,他都是看在眼里的,如今他们过的够惨了,偏还养一个不中用的废物,再是医者父母心,也不是这般好心吧?自己都快饿死了,还有旁的心思同情别人。

    锦秀叹气,轻声道:“锦玉,我这儿还有些银钱,大概还能支撑两日,明日我下山去,去张家村走一趟回来,给村里人看看病,顺便收点吃食回来。你进城去,再买一些东西回来。这人身受重伤,既然被我遇上,定要把他的伤养好,否则,我于心也难安的。”

    锦玉重重哼了声,知道姐姐善良的性子,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下了军令状,“那好吧,等他伤好后就让他滚蛋。”

    “嗯,那是肯定的。不过他现在伤还没有好,可马虎不得。”

    知道自己又能重新留下来,少年心里落了口气,偷偷望着锦玉,这小子,小小年纪脾气就那么大,看来以后还是好生管着自己的眼了。

    可是,锦秀长得可真是好看,不大却有神的眼,比天上的星光还要灿烂。挺直的鼻梁,小小的嘴儿,笑起来如春天的和风,看着就暖暖洋洋的。她的五官并不是很出色,与时下流行的弯月眉、大眼、厚唇相比,可就单薄了些,但组合在一起,却是格外的耐看,瓜子脸儿是那么的柔美,那么的可人,如果,穿上锦衣,戴上玉石,肯定就要大变样一番了。

    忽然,右手右手一痛,他闷哼一声,望着不知何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锦玉,正居高临下睥睨自己,他讪讪地收回手,轻轻揉了揉自己的手指,在心里暗暗发誓:等他伤好了后回了城,一定要想办法把这小子与他姐姐隔开。

    ……

    去张家村里走了一转,没什么病人可医治,倒收到了些鞋袜和些干粮,若是放在现代,锦绣哪会瞧得起这些狗都嫌的东西,但现在,她却要靠这些东西填饱肚子。尽管这些青菜有些发黄,也有些老,但她仍是舍不得扔掉。等下回去做稀饭就加进去,这样也算是吃了青叶子菜了。

    回去时候还早,锦绣又放下东西,与锦玉一道去了趟城里,把那少年孤苦伶仃地留在茅草屋里。

    晚上,天快要暗下来之际,绵绣姐弟也回来了。一进入门来,锦绣便对少年道:“不好意思呀,这一趟回来得晚了,你肚子肯定饿了吧?我马上去做饭。”

    锦绣放下手头的物什,把身上的崭新棉袄脱了下来,换上平时候在家中穿的满是破丁的衣裳,开始俐落的生火做饭。

    锦玉脸是却带着震惊与复杂,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裹来,里头居然有两绽白花花的官银,他垫着手上的银子,对少年道:“那个,你的玉扳指,我姐拿去当了,是活当。那掌柜非要用两百两银子弄成死当,也幸好我姐姐没有上当。只换了十两银子。”锦玉把当票递给他,“真没想到,你这小小的扳指居然能值这么多钱呢。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算你有金山银矿,我也不会多收你半文钱。你这些天在咱这儿白吃白喝,又浪费了不少药材还让咱们姐姐百般照顾你,所以收你一两银子的诊费好了。剩下的统统给你。”然后自己去找了小钉锤,把银子敲碎,身边也没有称,就捡了个适中的小银块收到怀里,把剩下的银块都给了那少年。

    少年没有接银子,而是面色带着不耐,锦玉说:“我这人虽然脾气差了点,不过从来不贪图不义之财,我们只拿应得的。这银子你拿着啦,你一个人孤身在外,肯定也需要用银子的。”

    然后不由分说,把银子塞进少年怀里。

    少年握着银子,目光复杂地望了这对姐弟,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这回仍是千篇一律的稀饭,不过这回却加好些料进去,有鱼,有肉丁,还有鸡蛋花,熬得浓浓的稠稠的,端到少年手上,“吃吧,你受了伤,本来是极需营养的,可你也看到了,咱们家徒四壁,实在无法照顾好你。再来你舌头受了伤,无法咀嚼食物,所以只能吃稀饭了。幸好,你这玉扳指当了不少银子。不然的话,我们姐弟还不知要怎么过活。”锦绣又摸着手上的银镯子,神色有些怔忡。

    少年望着她手上的镯子,锦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抚摸着手腕上仅有的银环,笑道:“最近城里满城都在寻找那谨阳侯世子顾东临,这混蛋强抢民女,无恶不作。我倒是巴不得家伙早早死了好,免得再祸害百姓。你知道吗?今儿个咱们进城,老百姓都还在暗地里放鞭炮呢,说是庆祝金陵城的祸害总算没了。”

    屋子里那不知用了多少年的媒油灯,散发着死气沉沉的微弱光茫,锦绣没有瞧到少年的神色,自顾地说着,“人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这顾东临死后倒是让人拍手称快,尽管他生前无恶不作,这回死了倒也算是大功一件。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那顾东临身在高位,又出身世家,理应作出表率,照福乡邻,偏此人却为恶乡邻,鱼肉百姓,再是富贵泼天,也不过是自取灭亡罢了。佛法有云,业有三报,一现报二生报,三速报。这顾东临,便算是速报了……呃,你怎么了?”自顾说着话的锦绣忽然发现少年面色不正常,不由仔细看着他,但桌上的油灯离这儿远,就算睁大眼也看不清少年脸上的表情,反而发现他脸上居然弄得脏兮兮的,不由愣了愣,“早上我才替你洗了脸,怎么现在就弄成这样了?”

    少年别过头去,不理她。

    锦绣却在想,这人总是爱把自己脸上弄得脏兮兮的,不由笑道:“好端端的干嘛要把脸弄成这样?怕我认出你么?”

    少年心里一跳,锦绣又道:“不过你放心好了,明日里我就要离开这儿了。这辈子估计不会再相见了。所以,你也不必担心我会认出你。就算认出来了,也不会再向你要诊费。”

    锦绣捏着手上的银块,银块不大,约摸就一两左右,再加上今日在城外意外碰到一伙人,其中有人受了伤,她出于好心,给其包扎了伤口,那人出于感激,随手摸了一把碎银子给她,那人衣着极其精致,出手也极其大方,她长这么大,以前与父亲一道登门给人看病,最高得到二两银子的打赏。这把碎银子虽然不多,但也足够她们姐弟吃上半年了。

    有了银子在手,绵绣的心思又活洛了起来,一直盘据在心里的愿望也快要实现,于是,在回来的路上,她已有了新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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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尊贵的重伤病人

    锦绣正准备起身,忽然手腕被人拉住,力道很大,锦绣怔了怔,望着少年陡然圆睁的双眸,少年嘴里依呀啊地说着什么,但因为舌头上的伤口说的不甚明白,锦绣依稀听了出来,微微笑道:“当然是先去城里。那顾东临估计真的死了,我也算安全了。我打算重回城里,先租个房子住着,接下来再筹谋未来的营生。”

    少年又艰难地吐出几个字,锦绣笑道:“凭我的医术,就算不是华佗在世,但一般的小病小痛肯定难不倒我的。所以,我有信心靠自己的医术能养活自己,还能让弟弟成长。唉呀,时候不早了,你睡吧,我还有好多事要做呢。”

    少年哪里睡得着觉,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一边望着正在炉子边熬药材的锦绣,而锦玉也帮着收拾东西,因为得了少年的诊费,锦玉对他倒是客气多了,再加上手上有些银钱,不必再担心吃了上顿没下顿,所以干起活来格外的勤快。帮着锦绣把药材收拾妥当,又开始装自己的书本,边装边道:“姐,咱们现在手头上也约摸五两银子罢了,可那间房子一个月就要90文的租金,也太贵了些,若是再买些别的家具什么的,估计也剩不了什么了。”再来城里米珠薪桂,什么都要花钱买,这些钱哪能够呀。

    锦绣正在专心熬药,头也不抬地道:“明日我把这手环拿去当了,应该能当几两银子。”她仔细盘算过了,房租一个月90文钱,置办家什约要800文钱,另外再置办诊所估计也要花3两到5两银子左右,还得预备开业后冷清的生意及他们的伙食,算下来,最低也要10两银子才能够勉强支撑。

    锦玉咬唇,一脸懊恼,“都怪我,以前总是嫌那金项圈戴着沉重,若是戴在身上的话,也能当好些银钱了。”

    锦绣安慰他道:“金项圈算什么,以后等咱们有了钱,给你打造十副八逼。让你戴个够。”

    锦玉小孩子心性,不一会便从懊恼中恢复过来,又笑嘻嘻地收拾着物什。

    “姐,你这手环也不大,至多也只能当个一二两银子吧。如何够用?”

    锦绣抚摸着手环上的花生,“傻小子,你仔细瞧瞧,这上头的花生,可是用纯金打造的哦。这个就能值些银子呢。”

    少年凝目望去,他的目力倒是不错,虽然隔得较远,再来灯火也昏暗,却也看清了锦绣雪白皓腕上戴着的手环,约有小指粗细,花样倒是好看,设计成可伸缩的手环,上头还雕了字,并且还吊了几枚小指粗细的金花生。

    锦玉仔细摸了摸上头的金花生,又放进嘴里咬了咬,硬硬的,欣喜地笑道:“哎,真是金的耶。”

    锦绣温柔地笑道,“是真的,原本这是一对的,还是我十岁那年,咱们奶奶送的。先前拿去当了一只,只当了三吊钱。那时候咱们不懂行情,再来年纪也小,让那掌柜给贪墨了不少。明儿个咱们另换一家,当10吊钱应该不成问题。”

    姐弟二人一边说话一边做事,两不耽误,而那少年则睁着一双狭长的眼,望着锦绣那如花的笑靥,心里也有了新的主意。

    ……

    第二日,锦绣去山上采药,少年的外伤已结了疤,为了筑固伤口,她又背着背篓上了山,准备采些专治外伤的药物,张家村人用外伤药物用的比较多,她得随时些准备在身上。天气转暖,山上也时常出没些兔子野鸡什么的,她身手不大行,就算遇上了也没法子逮住,不过到底也有运气好的,这不,好死不死遇上一只笨兔子,在逃蹿的时候,卡在了两颗树的中间,被锦绣给顺手牵了羊。

    这兔子还真肥,足足有五六斤重,想着今天可以吃个美美的红烧兔子肉,就忍不住流口水。

    话说,在这乡下山间里生活了足足半年,因为有张家村人的时常接济,倒也没有完全过上“素食主义”生活,但也不是经常吃肉,今天总算可以饱饱地打一回牙祭,确实够开心的。

    远远地,传来一句呼喊声,听声音,是锦玉的,锦绣赶紧应了声,“我在这边。”

    不一会儿,锦玉便从另一边奔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两名陌生带刀男子,锦玉边跑边喊,“姐,快回去,家里来了位重伤病人。”

    锦绣讶然,望着锦玉,又望着她身后的两名男子,这二人相貌普通,一个脸上还有疤痕,另一个面目阴沉,胸口,手臂,还带着血迹,脸上也还有一道鲜伤的伤痕,不由脸色微变,“你们是谁?要干什么?”

    不等那二人回答,锦玉已赶紧开了口,“姐,他们是那位重伤病人的属下,那人身受重伤,危在旦夕,而姐姐你又不在,所以我这才带着他们出来找你。”

    那二人见锦绣年纪如此之轻,面色也变得紧张,其中一个国字脸的吃吃地道:“你就是大夫?”

    锦绣年纪实在太轻,想当然不可能让人轻易相信究竟有几分真本事,这些质疑她早已习以为常,淡淡地说:“这儿离城里还有三十多里的路程。既是重伤,估计就骑不得马了,肯定也捱不到回城找大夫了,所以,你们现在最好,也只能相信我的医术。”

    那人面色变得铁青,忍不住厉声道:“少跟我耍嘴皮子,我家九爷身份尊贵,可不能有任何闪失。”

    锦绣微掀唇角,“你家九爷尊不尊贵,与我何干?”

    “大胆,你……”

    另一名年纪稍大脸上有疤痕的男子赶紧拦下他,然后对锦绣拱手道:“这位姑娘,我们兄弟实在是担心主人的伤势,所以未免急躁了些,请不要放心上。不过姑娘说得也对,这时候,我们也只能相信你了。就请姑娘加紧时间,回去给我家主子瞧瞧吧。实在不行,我们再另想办法。”

    锦绣见这人态度度还算不错,脸色也缓和不少,颔首,“也好,先回去看看再说。”

    ……

    在回去的路上,锦绣把背篓递给了那名国字脸,手上的兔子也给了他,心安理得地道:“麻烦帮我拿着,这样我脚程快些。”

    国字脸面色不满,但他也知道这个看起来年马纪小小的小丫头还是有脾气的,不敢怠慢,只得忍气吞声接下兔子和背篓。

    锦绣加快脚程,边跑边问:“那人究竟伤得有多重?”

    “很重。右胸被刺了一箭,左肩窝处还被射了一箭,箭头还在肉里,那箭头还带有倒刺,不敢随意拨,两处伤都很重,那人已经陷入了晕迷。还有背上也有好大一条口子。”

    “确定是左胸吗?”

    “是的。”

    “有没有做急救措失?”

    “做了。给他喂了颗姐姐早先配制的急救束效丸,还给他止了血。我在临走前,还熬了麻沸散。”

    “你会止血?”

    锦玉一脸自豪,拍着胸脯,“那是当然,天长日久的看姐姐处理伤口,我也学了些皮毛了。”

    “唉呀,真想不到,你还真聪明。”

    “嘿嘿,姐姐都这么厉害,身为弟弟的,也不能太笨嘛。”

    “贫嘴。”

    “我出来的时候还交代了他们先烧热水,把姐姐你的手术器具拿开水去毒,另外还让在外头搭了个临时手术台。姐,我很能干吧?”

    锦绣这下子还真是对他刮目相看了,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能干,真能干。”

    后头跟着的两名侍卫却是悲从中来,他们越来越觉得,听那老农夫的话,把主子带到这儿来,是非常寓蠢的一件事。

    但现在已耽搁成这样了,也只能强迫自己相信这个小丫头有几分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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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看在银子的份上

    那个国字脸的说这位重伤病人身份尊贵,锦绣还不以为然,但回到茅草屋,便知道果真所说不假。不大的茅屋前停了二十多匹高大健马,而一大群清一色劲装打扮的大汉正如临大敌地守在草屋四周,一个个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带着些伤,想必才不久经过一场浴血奋战。

    就是不知道他们与人动武,弄成这副狼狈模样,但尽管大部份人都受了伤,却仍是坚守岗位,可以想像中这是支训练有素的侍卫队,能拥有这般排场,主人的身份确实不会低了。

    和刚才那国字脸侍卫一样,这些侍卫瞧了锦绣后,原本希翼的脸色又垮了下来,那刚才迎出来的几名男子失声叫道:“你就是大夫?”

    锦绣点头,“我是。”抬眼望去,果然,草屋前的空地里临时搭建了一个手术台,用新鲜的木头加上她屋子里的缺了条桌腿的桌子给组建而成,那缺了桌腿的地方还用青石头给垒了起来。一名全身是血的男子躺在上头,面如金纸,双眸紧闭,锦绣先把了脉,摸了心跳,还好,有心跳。又检查了伤口,胸前那道伤口血淋淋的一个二指宽的血洞,抹了一团青草泥,应该是锦玉临时咬了草药给抹上去的。不但能及时止血,还能起伤口消炎的作用。

    锦绣对锦玉投去赞赏的一瞥。

    “这位姑娘,我家主子还有救吗?”

    “我尽力一试。”锦绣严肃起来,对锦玉道:“把我的药箱拿出来。”

    不消锦绣吩咐,锦玉已经把药箱提了出来,并亲自打开来,拿出口罩给锦绣戴上,再拿了袖套把她的双臂给戴住。

    锦绣一边戴口罩一边对锦玉吩咐,“消毒液,羊肠线,棉布……”她每说一句,锦玉便挨着把东西拿了出来。

    紧接着,“打热水来。”

    “麻沸散端来。”张家村人经常进山打猎,经常有人受伤,所以锦绣屋子里也常备有这麻沸散。而锦玉时常给锦绣打下手,也懂得药物配制熬制之法。

    “钳子,还有摄子消毒。”

    “病人失血过多,养血丸多喂两粒。”

    一系烈的命令下,锦玉虽跑得脚板翻,但却有条不紊地执行着任务,而这小姑娘看起来年纪不大,却是异常镇定,对这血淋淋的伤口连眉毛都不皱一下,这些侍卫们总算稍稍放下一颗心,这小姑娘处理伤口动作熟练,家里又常备着这些药物,想必确实有两下子的。

    锦绣拿盐糖水仔细清洗了病人身上的各处伤口,小伤口抹药,大伤口尤其是胸前的剑洞,则拿了针缝合。

    围了一圈的侍卫们纷纷面露惊骇之色,“这伤口还需要缝补吗?我怎么从未听说过?”

    锦绣正聚精会神地缝治伤口,并没理他。倒是锦玉洋洋得意地道:“你没见过的还多着呢。”

    缝好所有伤口后,这才开始处理最后一处箭伤。

    这箭头是带倒刺的,别人不敢取出来,确也难不到锦绣,吩咐锦玉进去拿了个小勺子,消了毒后,把勺子慢慢伸进伤口里,再拿了摄子把箭头小心地拨了出来,箭一拔出来,伤口处出喷出一股鲜血,锦绣眼明手快地把了棉布按了下去,很快就了止血,拿着自制的棉布签伸进伤口里清洗。

    一些侍卫看不下去,忍不住道:“我家主子的伤口够碜人了,你这人怎么还这么心狠手辣摧残他的伤口?”

    锦绣瞟他一眼,解释道:“这箭头是铁制的,又有锈斑,生了锈的箭射进肌肤里,会引发伤口感染,若不及时把伤口清理干净,更容易发生感染。我这样清理伤口虽看着残忍些,却是最有效的消毒方法。”

    那侍卫虽然心中不满,却也不再说话了。锦绣看他一眼,发现这些人身上也有好些伤口,而屋檐下还躺着几个小声呻吟的人,想必都是受了重伤的。对锦玉吩咐:“你去我背篓里找出九里香,搓成汁,给受伤的都抹一下。记住了,先清理伤口。”

    “好咧。”锦玉赶紧忙活去了。

    总算处理伤口完毕,锦绣抹了额上的汗水,看看天色,太阳已偏西了,让人把人抬进屋去,放到锦绣姐弟睡过的草床上,盖好被子,锦绣估摸着伤口会引会发烧,于是又让人去生炉子熬药。

    先前那腰上有伤的少年躺在一边,冷眼看着这一群来来进进的人,面无表情。而这群人也把这少年当作空气,锦绣这时候也顾不上他,因为外头还有好些受了伤的人,她得赶紧配药。

    那国字脸见锦绣忙活那些草药,忍不住问:“大夫,我家九爷怎样了?”

    “没什么大问题,过不了多久就会醒来。不过,他的肺部也被刺伤,得暂且观察,看有没有产生胸腔气。”

    外头传来一阵惨叫声,被锦玉毫不客气地打断:“闭嘴,我这是在给你清洗伤口呢,我姐姐说了,伤口要先进行清洗,然后再进行消毒,否则,就会引发感染,你别怕痛,我这是为你好。”

    锦绣听得莞尔一笑,这小子,比她还有大夫的架式。

    又过了会,锦玉又叫道:“姐,这人伤口好深好大,要不要进行缝补?”

    锦绣出来看了那人的伤口,“必须缝补。”

    “可是我不会用针。”

    “你先清理伤口,我来。”

    等把所有人的伤都处理完毕,天已擦黑,屋里屋外也点了好些火把,锦绣望着里里外外二十多号伤员,忽然有些犯了难,“今晚,你们要怎么安排?”

    一群人你望我,我望你,最后,由那看上去是这群人的头领的人说了句:“姑娘,这方圆三公里都没什么人家,九爷又受了如此重伤,也不适合赶路,更何况,九爷现在还没有清醒过来,可不能离了大夫。就请姑娘大发善心,好心留我们兄弟一晚。”

    见锦绣面色不豫,赶紧道:“姑娘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说着从怀中掏了一绽银子出来,放到桌上。

    那白花花的银子,在烛火的照射下,散发出些许银光。

    许久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官银了,并且还这么大绽,足足十两重呀。看在银子的份上,算了,就将就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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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权贵本色

    锦绣艰难地收回目光,不想在人前表现出贪佞的模样,一本正经地道;“我是无所谓的,不过,山里夜间冷,我这儿也没多余的被子……”

    “没事,餐风宿露的日子咱们兄弟早已习惯了,我们马上都带有简单的毯子和换洗的衣裳。我们兄弟就留在外头生个火把也能过上一夜。”

    锦绣没再说话,这时候才觉得饿子饿惨了,忍不住问那为首的男子,“怎么不生火做饭?”

    “我们还有些干粮。今晚就将就着吃吧。”

    “你们大都受了伤,失血较多,可得好生补补才是。这样吧,前边有一处小溪,里头鱼类比较多,锦玉你带上篓子去弄些鱼回来。大条的烤着吃,小条的熬成鱼汤做稀饭。我今儿个还捉了只野兔,赶紧的打整出来,我做红烧兔子肉给大家补补。”

    一说到吃的,这群汉子们都忍不住流口水,他们不是不饿,而是自家主子生死未卜,哪还有心思吃饭。如今,主子没大碍了,肚子也饿惨了,但他们个个都是杀一敌十的好汉,却不檀做灶上的活儿,宁愿饿肚子啃干粮也不愿烧火动锅。

    如今,有人免费给他们做饭,当然求之不得,于是,大家分批合作,找柴的找柴,捉鱼的捉鱼,杀免子的杀兔子,洗菜的洗菜,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兔子便被打理出来了,考虑到如此之多的人,锦绣把家里所有的土豆全切了出来,又把仅剩的米全拿来煮了鱼汤稀饭,又把前些天乡亲们才送的小菜全丢进锅里一道煮了。

    所幸这群人都自带有水襄,和铁制的碗筷,不然锦绣还真的要抓瞎。

    一大锅鱼汤煮的杂粮稀饭被一大群人干得精光,小条的鱼熬汤煮稀饭,大条的鱼则另生火烤着吃,而土豆烧的兔子也被吃得油渣子都不剩。肌肠麂麂的一群人哪还顾得上好吃与否,全吃得狼吞虎咽。

    之前那个养伤的少年,被分了一碗稀饭及可怜兮兮的两块兔子肉及好几大块土豆,又望着旁边还人事不知的青年男子,人都没醒,却给留了一海碗稀饭不说,还留了一大碗兔子肉,很是不满,瞪着锦绣,这丫头也太厚此彼薄,太偏心了。

    好歹他是她亲手救回来的吧,怎么能这样待他?太过分了。

    一群人吃饱喝足后,又问起了这少年是谁,锦绣笑着说:“在外头捡回来的,也是受了重伤。”

    “原来是捡回来的呀……”一群人拉长着声音,看那少年的眼神也变了。

    那为首的脸上有刀疤的男子咧嘴露出一口森森白牙,“姑娘若是不说,我还以为是姑娘的主子呢。”这臭小子,一直拿鼻孔瞧他们不说,还一副“你们都是贱民”的厌恶表情,要不是他大人不计小人过,真要把他捉来暴揍一顿。

    少年什么时候受过如此轻视,恨得直咬牙,伊呀呀地骂了回去:“放你的屁,我才不是捡的。我是锦绣亲自救回来的。”

    少年舌头本来就受了伤,这会子愤怒之下说完一句话后,舌头变得又麻又痛,张着嘴,好一番呲牙咧嘴。

    锦绣连忙告诫他:“你舌头受伤了,还是少说些话吧。否则成了哑巴可别怪我。”

    少年愤愤然地闭上嘴,望着与一群粗鄙男人有说有笑的锦绣,忽然很火大,还很委屈。

    ……

    那重伤男子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才醒来,期间发过两回烧,锦绣擦了酒,喂了药后总算在天露鱼肚白时给退了烧。她本人也折腾得够呛,神情萎顿,面色苍白,两颗大大的黑眼圈浮在脸上,一副无精打彩采的模样。

    二十二名侍卫们,也自动留了几个人下来轮留看守防卫,估计人家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锦绣则不行,一整晚没睡好,虽然还没有到上下眼皮打架的地步,但精神确实不大好。

    那叫九爷的男子清醒后,那群侍卫们如同见了亲爹似的,蹲在他跟前嚎啕了半天。

    “九爷,您总算醒了。若您有个三长两短,我朱棒槌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把那姓袁的给千刀万剐。”

    另一名侍卫反驳道:“何需你亲自动手,只要拿出九爷的令谕,金陵城的守备自会领人把他杀得片甲不留。”

    “姓袁的那竖子,胆大包天,居然敢在九爷头上动土。实在是活得不耐烦了。”

    “九爷,幸好您没事,否则……”

    “好了。”九爷面色阴鸷,“扶我起来。”

    正在熬药的锦绣连忙阻止道:“不许起来,好生躺着。”

    九爷冷冷望向她,“你是谁?”声音冰冷。

    那朱棒槌连忙道:“九爷,这位姑娘就是救您的大夫。您身上的伤就是她给上的药。”

    九爷略有意外:“你是大夫?”

    果然是权贵人物,在面对救了自己的大夫跟前,仍是不改权贵本色。

    但锦绣没有理会他,而是对那朱棒槌道:“人我是给救回来了,接下来就靠你们了。听否要听我的话你们自己看着办。”然后不理会任何人,又转身忙活自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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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威风

    那九爷几时受过这样的冷遇,面色不豫,那朱棒槌连忙道:“九爷,这位姑娘说您的肺腑都被刺穿了,得好生躺着,千万别乱动。”

    “是呀九爷,您能救回一条命,实在是邀天之幸。一定要听大夫的话呀。”

    九爷正想说话,忽然旁边传来一句愤怒的低喝:“喂,挪开你的臭脚。”

    众人望了过去,只见和九爷并排躺着的少年正用愤怒的眸子瞪着其中一个侍卫的脚。那侍卫的脚踩在他的破棉被上。

    那侍卫踢了踢脚下的棉被,扬声道:“怎么着?这么个破烂东西,你还当宝呀?我就要踩,你要怎的?”

    那少年抓起旁边的碗就丢了过去,那侍卫侧头闪过,大怒,胎起脚就踢向那少年。

    那少年俐落躲开,却扯痛了腰间的伤,捂着腰间,痛得呲牙裂嘴。

    那些侍卫才不管这些,踩在少年盖过的棉被上,照样又一脚踢了过去。少年强忍着伤痛,再度避了开来,并且一脚扫了过去。

    侍卫不防他居然还敢反抗,被踢了个正着,“哟喝,还是练家子咧。”然后抽出刀来,就要朝少年砍去。而闻到声响的锦绣连忙奔了过来,一声厉喝:“干什么?都给我住手。”

    她上前扶起了少年,发现他紧紧捂着腰间,知道他扯到伤口了,愤怒地瞪着一群人:“他是受伤病人,不许你们欺负他。”

    “是他先惹我的。”那侍卫悻悻然地回嘴。

    “就算是他先惹你的,你也不能欺负他。”

    那侍卫悻悻然地闭了嘴,不愿与一个女流之辈计较。

    那九爷冷冷地打量着锦绣,问:“你叫什么名字?”

    锦绣重新把少年扶到草床上躺下,掀开他腰间的衣裳,幸好,伤口已经长拢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有些地方扯痛了。她拿来药给他抹上,责备道:“你也是的,伤口这么深,这么长,还与这些人计较。人家什么身份,你惹得起吗?”

    那少年哼了声,高傲地瞟了那九爷一眼,一副不屑与此人计较的模样。

    那九爷神色越发冷咧,再次问了句:“女人,我再问你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锦绣头也不抬地道:“无名小卒,不提也罢,说出来恐伤了阁下尊耳。”

    如此无礼的话,那少年却奇异的高兴不已,斜瞟了那九爷,面有得色。

    这少年的心性是如此简单,所有心思全表现在脸上,那男子奇异地没有发火,只觉这少年眼光实在太差。这样的女人也瞧得上?

    收回视线,九爷躺了下来,闭目养神,忽然间,他睁开眼,盯着旁边那少年。

    只见那少年斜躺在草床上,头发凌乱,脸上也是灰扑扑的看不清真实面容,但根据以往的直觉,九爷凭借直觉,觉得此人并不是普通人。

    因为,普通人没有他这么理所当然以及在这种情况下,还露出一副心安理得并且惬意的神采来。

    发现了九爷的打量,少年转过头去,此人神色也很是狼狈,头发还散了些垂在脸上,脸上也有好些擦痕,一双狭长斜飞的眸子露出只有位居上位者才会有的冷酷与唯我独尊的气势,虽然身受重伤,却依然不改不那目空一切的脾性。

    而这男子的属下,个个身手矫健,并杀气腾腾,那是久经沙场才会有气势。

    这人,身份不简单。

    二人相互打量着,九爷的目光从少年的脸上一路向下,然后目光盯在少年手上,少年双手白皙修长,这哪是普通人的手,分明是养尊处忧过着锦衣玉食才会有的一双手。

    九爷的目光看度回到少年脸上,清冷病态的面上露出些许的嘲讽,“你眼光真差劲。”

    少年先是不解。

    九爷目光望向正在不远处弄瓶瓶罐罐的锦绣,嘴巴呶了呶,“怎么就瞧中了她?”

    语气很是欠揍,也很不可一世。

    少年望向锦绣的背影,眸子一下子就柔和起来,下一刻,他又冷哼一声,强忍着舌头的疼痛,粗哑地说了句话:“她很好。”

    “哪里好了?粗俗,无礼,又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山野女子……”

    少年大怒,正待厉声反驳,锦绣不知何时已走了过来,面无表情地道:“把衣服脱了。”

    少年吓了一跳,九爷狭长双眸眯了起来,“你说什么?”

    “我说,把衣服脱了。让我这个粗俗,无礼,又没见过世面的山野女子给你上药。”

    原来人家都听到了,九爷神色僵硬,难得地露出讪讪的神情。

    朱棒槌等人见不得自家主子下不了台,连忙道:“姑娘,把药给我就成了。我来给九爷上药。”

    锦绣把瓶子递给他,“记着先拿棉布签蘸这红瓶子里的水给伤口消毒,再用白瓶子里的药给抹上。”

    朱棒槌接过瓶子和棉布签,连连点头,“多谢,我知道了。”

    锦绣又警告地道:“若想让你家主子快些好,就让他少开尊口。”

    “呃……是,是是……”朱棒槌额上冒汗,这个小丫头明明就没什么危胁性,可他偏就有些怵他,尤其板起脸来,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朱棒槌自认自己在战场杀一敌百,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就算皇帝在自己跟前都不会抖上半分,纷纷,在这丫头面前,却有着胆战心惊的感觉。

    真是怪事儿。

    锦绣离开后,朱棒槌不敢看九爷的脸色,低着头,小声道:“九爷,小的替您上药。”

    九爷瞪着锦绣的背影,气得胸口钝钝地痛。

    生平第一次,他被人无礼到这种地步。

    这个粗俗无礼还没眼色的小女子,她肯定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这才敢如此无礼。

    九爷如此安慰自己,暗暗想着,等他伤好后,进城一趟,把事情办妥后,再来找她算账,让她见见自己的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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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别扭

    少年见九爷吃了锦绣的排头,心情大好,洋洋得意地哼着不知名的音调,惹得九爷恨不得撕碎他那张可恶的嘴。

    跟在主子身边十余年了,朱棒槌如何不知自家主子的心性,越发小心地侍候着上药,最后再进行包扎,总算弄妥后,又侍候九爷去方便。

    九爷身上的伤确实严重,每动一下都会扯痛伤口无数,但人有三急,再是痛苦也得去解决呀。

    合着数人的力道,总算被扶了出去方便回来,重新躺到床上后,似乎全身都快虚脱了。

    “银剑去了哪?”

    “银剑随王小公子去了城里采购去了。”

    “王小公子?”

    “就是这位王姑娘的弟弟,是个很聪明很伶俐的小孩子。”

    九爷再度望了锦绣的背影,微哼一声,“那他又是谁?”

    虽然没有明说,但朱棒槌仍是明白他指的是谁,看了那少年一眼,低声道:“不知道,只是王姑娘从外头捡回来疗伤的。”语气有些不屑。

    那少年又低吼道:“我也是给了银子的。”

    朱棒槌讶然,上下望着他一身破烂又腌赞的粗布衣裤,一看就知道就是贫穷人家的孩子,“你也有银子?嘿,你知道银子长什么模样吗?”

    少年气得半死,很快,又收敛了心神,把脸侧到一边去,似是不屑与这人计较。

    快到中午时分,锦玉总算回来了,还有银敛等人,他们进城里采买了好些民生用品,还租了辆马车回来。锦玉一回来便指挥着众人把驴车上的东西搬出来。

    九爷听着那小小少年在外头一个接一个的命令声,对朱棒槌道:“你出去告诉银剑,想想究竟谁才是他的主子。”

    朱棒槌虽然叫棒槌,但为人却聪明,很快就悟出了九爷的心思,于是走出去,叫住锦玉,小声道:“王小公子,我家九爷正在里头休息,可否小声些?”

    锦玉扬了扬好看的剑眉,说:“好,我小声些。”看在银子的份上,他忍了。

    朱棒槌进去后,对上九爷那双隐怒的眸子,一时间有些心虚,低下头来,小声道:“九爷,您就再忍忍吧,人家好歹救了咱们。这对姐弟,看着也是有些脾气的。”

    那王小公子是否有脾气九爷不知道,但那小女子的脾气他可是见识到了,九爷也不是不知道人家救了自己,态度上总得对人家好些,可,一想到那小女子的态度,就气不打一处来,平时候的良好修养全丢九霄云外,只想给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点颜色瞧瞧。

    九爷打量着屋子里的摆设,不大的草棚里,又黑又脏的,身下垫的还是干稻草,身上盖的是被子倒还算新,想必是才买不久的,被子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药味。草床旁边是个破旧的箱子,估计是那对姐弟的唯一家当吧。抬眼不远处靠土壁的一处,用砖头垒起来的灶台,上边搭着口大锅,这时候锅里冒出了白烟,也让他闻到了一种混合着野菇的饭香味。灶台旁边又摆放着几个小瓷罐,想必是用来熬药的。再旁边则是用青石头垒起来的小石桌,上头乱七八糟地摆弄着好些瓶瓶罐罐。靠门的地方摆着个半旧的箱子,上头画着个大大的十字,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这对姐弟基本上是家徒四壁,穷得连狗都不屑理会,偏还有着令人受不了的臭脾气,也难怪,把日子过成这般艰巨。他身上受如此严重的伤,都能让她救回来,想必也是有几分医术的,却还混得如此惨,肯定是与她的脾气有关。

    想到这里,九爷心情好受些,他想,如果她对自己态度好一些,谦卑一些,他不介意多给她些报酬。

    从沉思中回过神来,九爷不喜欢屋子里的昏暗,强烈要求去外头吹吹风。朱棒槌不敢违背,只得把他抬到外头,用毯子在屋檐下搭了个临时的床铺。九爷躺上去后,闻着大自然的清新气息,总算舒服地闭眼。

    耳边传来一阵呛人的烟味,以及烧肉的味道,他睁眼,原来他引以为豪的属下们,居然训练有术地正在烧火做饭,并且干得热水朝天,更甚者,武艺最高的金剑和银剑,居然还给一个小屁孩子打下手,并被呼来唤去的。

    什么时候,他的侍卫居然听命于一个陌生的小屁孩?

    大概发现了九爷阴鸷的目光,锦玉转身,冲他露出洁白的牙齿,“九爷肚子饿了吧?再耐心等一会儿,饭菜马上就好了。今天吃白肉蘸辣椒子儿,可香了。”说着舔了舔嘴辰,似乎是道人间美味。

    这少年虽然穿的很旧,但却有双明亮的眼睛,好看的五官,以及令人忍不住想放下心思的开郎与阳光。

    这少年长得还真好看,与他的姐姐长得还真像,一对小眼睛如珠玉嵌在额头下方,可爱的俏鼻,颊边有两个好看的梨窝,瓜子脸,白皙的肌肤,咦,他姐姐长什么样来着?屋子里昏暗,再来那小姑娘一身粗布衣服,他还真没有仔细看过她的面容。等会子她回来后,可得好生打量一番。

    锦绣中午并没有回来,九爷一直等呀等,直到太阳下了山,茅屋四周染上了金色的光晕,都没有看到那可恶的身影,总算忍不住,问锦玉,“你姐姐呢?”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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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窘死他,哼!

    锦玉一手拿着本书,一手拿着个枝条,在地上沙盘里练着字,头也不抬地道:“去张家村给人治病去了。”

    “你姐真会医术?”

    “那是自然。整个张家村数千人口,哪个不知道我姐姐的大名?”

    “既然医术这么厉害,怎么还住在这种地方?”九爷望了破烂不已的草屋。

    锦玉似是受了极大的侮辱,厉声道:“你懂什么?当初我和姐姐也是衣食无忧有丫环有管事服侍的,若不是顾东临那王八蛋……”

    “顾东临?”

    锦玉瞪他一眼,闷闷地别开头,嚷道:“算了。说了你也帮不上忙的。”

    九爷不说话,倒是银剑忍不住问道:“小兄弟,你不说怎么知道我家九爷帮不上你的忙?”

    锦玉斜了九爷一眼,“一看就知道你不是简单人物,可听你的口音,也不是本地人氏。你再强也压不过这儿的地头蛇。”

    九爷挑了挑眉,“这儿的地头蛇很厉害?”

    锦玉撇唇:“嗯,否则我们姐姐弟也不会从城里逃出来,沦落至此了。”锦玉不喜欢被人同情或怜悯,说完话又低头做自己的事来。

    朱棒槌看着锦玉手头拿着的书,惊讶至极:“你居然看资治通鉴?你还识字?”

    锦玉不爽地道:“好逮我也过了十年的锦衣玉食的日子,难不成还做个目不识丁的睁眼瞎子?”

    朱棒槌嘿嘿地低笑,连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说,你小小年纪居然看这种书,能看懂吗?”

    “不懂。”

    “……”

    过了好半晌,朱棒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不懂你还看?”

    锦玉抬头,很是奇怪地道:“就是因为不懂才看呀。”一副“你这人怎么这么笨”的表情。

    朱棒槌一脸郁闷,他活了三十多年,居然被一个小屁孩子给无视了。

    第二日,九爷伤口恢复良好,能勉强下得地来,睡在银剑去城里租的宽敞马车里,总算带着人离去。

    在离开之际,问锦绣,“你说,我要如何答谢你?”

    锦绣上下打量他一眼,淡淡地道:“你我萍水相逢,我也不说什么客套话了,你有多少就给多少吧。”

    她这是什么意思?是嫌他没银子支付,还是想让他把所有身家给她?

    瞧着这小丫头脸上带着疏离与冷淡,九爷自动理解为她在嫌弃他没银子支付,很是不悦,觉得这小丫头空有一身医术,就是眼光实在太低。

    对朱棒槌呶了呶嘴,朱棒槌又从怀中掏了掏,原本一张自信十足的脸忽然变得尴尬起来,九爷心里咯噔一声,暗恨这猪头棒槌,紧要关头给他漏场子。

    把二人的脸色瞧在眼里,锦绣唇角微弯,从鼻吼里哼出来,淡淡地笑着:“既然九爷囊中羞涩,那就算了。”她乐得看他窘死,羞死,还气死。

    九爷确实又羞又窘还气,只觉胸口有一股子浊气,横冲直撞,却总也找不到发泄口,憋在胸腔中难受得紧。

    那朱棒槌也知道这时候给主子漏场子确实是件很严重的事,但他一直负责保管银钱,这才想到之前出发前确实带了诸多银两在身上,可也架不住这么多天的只出不进呀,只得作徒劳的亡羊补牢:“姑娘,在下身上确实没银子了,不过等我们进城后,就把银子给姑娘送来。姑娘,我们可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辈,只是身上确实没有银子了。”

    锦绣笑道:“我说了,拿不出来就算了,就当我义务给九爷施援手吧。”她只字不提前天晚上朱棒槌留下的那一大绽银子,以及昨天锦玉随银剑金剑进城去大买特买一番,如今她这儿还剩下好些珍贵药材以及食物,反正她也不亏。就当卖他一次人情,憋死他,窘死他,还气死他。

    这个九爷,为人确实“权贵”了些,冷淡了些,不过人家有钱嘛,又是权贵,当然有股傲气了,说不定人家还觉得,我让你救还是你的福气呢。他似乎认为,只要给了银子,就是对她格外的恩宠。

    如今,老天都在帮他,让他付不出银子,这比打他的脸还要狠,这就是现世报吧,活该他先前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容。

    这样的人,一旦失去了所依恃的凭仗,不过是落了毛的凤凰,连只鸡都不如。

    那九爷面色青白交错,锦绣越是不要他的银子,他心里越是憋得慌,暗自发誓,等去了城里,拜访当地驿丞,先把银子借来给她还上,以免她狗眼看人低。

    ------题外话------

    今天去银行办理业务,柜台人员是个菜鸟,足足耽误了我半个小时,不过瞧在对方是帅哥的份上,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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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期待

    “张七叔,这趟可要麻烦您了。”锦绣坐在车板上,对前头驾驴的中年汉子说着感谢。

    张七叔一边驾车一边回头道:“锦绣,千万别这么说。当初若不是有你,我这双腿可就报废了。如今不过是捎带你搬家进城,也只是小事一桩啦。”

    锦绣笑道:“身为大夫,救人本就是职责,再来,张七婶也给了我不少酬劳。这个谢字,就不必再多说了。”

    张七叔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你七婶曾进城打听过城里的行情,像我这腿呀,若是进了城让城里的大夫医治,少说也要五两银子。你也知道咱家什么状况,若真进了城医治,少不得要砸锅卖铁了。而锦绣你前后也不过才收了我半吊钱不到。若不是你宅心仁厚,医术又精湛,说不定咱这双腿报废不说,还要被城里的庸医给狠宰。”顿了下,张七叔又道:“所以呀,你们姐弟进城生活,我也是举双手赞成的。只不过,日后要是有个病痛,就医可就不大方便了。”

    锦绣道:“张七叔,没关系的,若以后张家村人真有什么三病两痛的,尽管来找我好了。有钱的给钱,没钱的拿东西来抵,我来者不拒。”

    对于进城,锦玉却是一半担忧一半兴奋,兴奋的是城里日子再苦,也比这荒山野岭的好太多了。担忧的则是城里样样都要花钱,光靠姐姐一人行医挣钱,也着实困难。唉,早知道,就多收点那少年的银子好了,看他那副穷样,偏偏总是摆出一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

    “对了,姐,咱们走后,那人能一个人离开吗?”

    锦绣道:“他应该是张家村的人吧,这儿离张家村也不算远的。再来他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应该没啥大问题的。”其实,那人身上的伤早已好得七七八八了,偏还赖在她这儿不肯走,她也觉得奇怪,那少年年纪不大,约摸就十六七岁吧,正是叛逆的年纪,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要受到他的鄙视,这让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叛逆期的孩子呀,真是惹不得呢。

    就是不知以后锦玉到了那种年纪后会不会也是如此。

    ……

    “九爷,这银子就让银剑送去就好了,哪能让您亲自跑一趟?”朱棒槌苦着脸,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自家主子。

    九爷一身紫红蜀绣锦袍,肩膀,胸前,以及袖口袍裾,全以繁复的金银黑蓝白五钱勾勒出祥云图纹花样,这是时下金陵城最流行的富家公子哥儿常穿的衣物,既贵气,又精神。头戴二龙夺珠紫金冠,眉上戴了个赤金嵌红珊瑚石齐眉勒,食指上还戴着时下流行的羊脂玉板脂,腰间还别着一块通体碧透中间嵌龙眼大小的南珠玉佩,脚下皂色软底薄面小羊皮靴,通身气派,富贵逼人。

    如此打扮下来,压下了常年在战场上经历出来的一身威仪与冷酷,多了份贵气与高不可攀的仰视。

    九爷生得俊,气势又冷峻,这一身通透的装扮,一般只有在平时候会见重要客人方才如此,可,九爷不过是去城外给那王姑娘还银子罢了,何必穿得如此气派?

    就算外出踏青郊游,也没必要如此隆重吧?

    朱棒槌心里嘀咕着,但面上却不显,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

    “九爷,银剑已经查出上次伤您的人,正是平原伯府的大公子袁正芹,另一个人却暂时没能查出。不过,看那袁正芹对此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必也是有身份的。九爷,虽说您身份尊贵,可这里到底不是京城呀,金陵城的权贵大多不认得您。依小的看,还是小心为上。”

    “我意已决,你不必劝我。”九爷不敢看朱棒槌的神情,他也知道自己似乎小题大作了。

    可,他实在不想错过那没眼光的小姑娘在瞧到自己这一身威势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嘴脸。

    他真的很想亲眼瞧到。

    这十多天来,他虽受着驿丞近乎谄媚的侍候,可脑海里总是会浮现一张嘲讽又了然的脸孔,光这张脸孔,便让他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亲自去一趟,让那没眼光的小丫头好生长长记性,瞧不起他的下场,是该如何的悔恨滔天。

    “城里的伙食虽然好,可我总是怀念那儿的野味,那丫头眼光不怎么行,可手艺还真不是盖的。有些怀念她做的白肉辣子的那道菜。”一想到那再普通不过只有贱民才吃的猪肉,可切成白片蘸上红通通油腻腻的蘸水,那辣呼呼的感觉,又辣又崔人味蕾,至今都回味无穷。

    可惜当时那丫头的弟弟却借口他有伤在身,不能吃太多辣子为由,不肯让他多吃。害得他只能空饿着肚子看着自己的属下们吃得热火朝天,砸嘴又砸舌,心里就憋得一肚子火。

    朱棒槌恍然大悟,说:“我听王小公子讲过,那道菜叫白肉蘸辣子,很简单的一道菜。若是九爷想吃,今儿中午小的去万盛楼让厨子按着给您做出来,可好?”

    九爷气得真想捶他一顿,以前他还觉得只棒槌很是聪明,有眼力劲儿,为何最近总是惹他生气来着?他是生来气他的不成?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不知之前的聪明劲儿哪去了。

    朱棒槌很是委屈,九爷的心思,他就算不能猜出全部,也有点点谱的,可,他敢明着说出来么?像九爷这些高高在上的人物,最恨的就是被下属们猜透心思。

    属下们不能猜透他的心思,却又不能完全一无所知。

    想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容易么?

    见九爷生了气,朱棒槌不敢再劝,只得咬牙跟随了。

    九爷骑上他万里挑一的逐云,他一路急驶,出了城后,两旁的景色渐渐变得荒芜,心里却越发的激动着,兴奋着……

    不知那丫头现在还在做些什么。

    是捣弄着她那药材,还是背着背篓去采药,抑或是蓬头苟面地蹲在灶上一边咳着嗓子一边灰头土脸地做饭……

    逐云的速度确实不同凡响,两旁景物分花拂柳,像倒影般射到自己身后,渐渐地,那茅草屋已然在望。他心里一喜,胸口那颗心不知为何,也急剧地跳跃着。

    ------题外话------

    这两天看了好几篇重生文,不知是我承认力不行,还是不懂欣赏,我的妈呀,重生文里头全是一堆极品中的极品呀,看得我恨不得钻进书里把那些极品暴抽一顿,女主真的真的太可怜鸟,总是被那么多人算计,还总是被莫名其妙嫉妒着,欺负着……说实话,我是真的不喜欢这样的情节,太虐心了,虽然妇主后来总是反击了回去,但看着仍是难受,这里头的坏人实在太多了,小心肝儿负荷不鸟,看得我憋屈死了。我还是习惯温馨类的,这样心情也舒畅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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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桃花依旧笑春风

    九爷一夹马腹,“驾!”马儿箭矢一般驶了过去。

    小溪,高山,渐渐也现在眼前,远处的茅屋一角也渐渐冒出了视线。

    近了,又近了……

    整个茅屋完全暴露在眼前,胸腔处的一颗心也跳得越发欢快了。

    远远地,九爷发现似乎不对尽,怎么那印像中的茅屋怎么越发破烂了,还有,屋前那一群衣着光鲜的又是些什么人?

    “你们是何人?为何在此?”

    那茅屋前的人也发现了他,为首的那个身穿白色袍子头戴玉簪的少年发现了他,沉了脸色,戟指喝道:“那你又是谁?你来此做甚?”

    在那少年十来步处勒住马,九爷瞎着狭长的双眸,沉声问道:“在下朱子权,先前在此承蒙此间茅屋的主人出手相救,捡回一条性命,今日特意前来搭谢。不知阁下到此处所为何事?”这少年看着有些面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那少年闻言讶然地张大眼,“原来是你。”

    朱子权挑眉,望着这少年脸上熟悉的傲然,陡然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在下朱子权。”

    那少年犹豫了片刻,最终不甘不愿地抱拳,“在下……顾东临。”

    姓顾?又是这般声势,朱子权在心中大致猜出了此人的身份,却不动声色地道:“敢问顾公子来此所为何事?”

    顾东临面色阴鸷,不答反问:“那你呢,你来又做什么?”

    果然是被宠坏的小霸王,一点都不知礼貌为何物。朱子权在心里冷哼,面色也冷了两分,淡道:“上回承蒙这对姐弟出手相救,方捡得一条性命,当时身上所带盘缠用尽,没能尽点心意,很是过意不去,这才趁着伤势好转,特意前来搭谢。想不到,在此又碰到了阁下。”

    朱子权瞧这人面色不善,又隐隐带着灰败,不由好奇,“阁下伤势可大好了?”

    “有劳兄台关怀,小弟已经好了。”顾东临硬邦邦地道,回头望了越发破败不堪的茅屋,面上闪过似笑非笑,又似幸灾乐祸的神采来,“兄台也是来刻意搭谢锦绣的救命之恩么?”

    “锦绣?”

    顾东临笑得很是得意,“我不但知道她姓甚名谁,还知道她的一切底细。可惜,她们姐弟却已不在此处了。”

    朱子权很是意外,连忙问:“那他们去了哪?”

    “不知道。”

    朱子权这下子急了,他心心念念的事儿就这样黄了?

    “好端端的,为何要离开呢?还是他们被什么事耽搁了?”

    顾东临神色不耐烦了,“你问我,我问谁去?你瞧瞧,这屋子破成这样了,里头的东西也都没了,灶上都起了灰,想必已经搬了有些日子了。你这一趟也算白来了。”

    顾东临也是扑了个空的,原本郁闷的心情在见到此人的神态后,反而心情大好,笑盈盈地勒了马对朱子权拱手道:“既然人家已经离开此处,我也只能回城了。兄吧,你我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顾东临挥挥手,身后的侍卫呼啦啦地走了个干净,只留下朱子权愣立当场,任由失落和不甘浸没自己。

    茅屋旁有两颗不成气候的桃花树,此刻却开出了满树的花骨朵儿,四月的山间里,桃花却是开得旺盛,哪有山脚下的凋零之状?

    还果真应了那句话,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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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焦急

    楚家药堂是金陵城最大的药房,里头坐镇了六位各有专精的大夫,年纪最大者姓刘,人称妙手刘,今年五十开外,专精脏腑方面的医治,在金陵城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夫。但这位妙手刘与之齐名的名声则是出诊费巨高,也因为医术在那摆着,所以经常出诊,但药堂里也有许多排队等候的病人,他这一出诊,便会耽误其他病人,而通常有急病的病人,为了让妙手刘早早去家中诊病,都会多多地塞银子在妙手刘手上。看在银子的份上,妙手刘倒也去得及时,渐渐地,让妙手刘出诊,就得支付额外的大额赏钱,这已是密而不宣的行业规定。再发展到后来,妙手刘已成为金陵城各大富之家的御用大夫。光出诊费及打赏的钱,家中银子就堆得海了去。

    但这回,妙手刘却遇上了大难题。

    妙手刘专精脏腑,所以各大富之家也会依病请大夫,这回前来请他的是城外的成家庄的管事,这位面色黝黑的成管事先是给了一绽十两重的银子到妙手刘手上,然后崔促着一道上了特制的豪华的雨过天青帷饰三驾马车里,马车上路后,成管事便一脸焦急地对妙手刘道:“病人是我家公子的嫡亲表弟,身份尊贵着呢,此次出来在路上淋了雨着了凉,原先也没怎么注意,偏偏就给挨得狠了,在邻县也请了大夫瞧了,却也一直不见效,反而越发严重了。所以,刘大夫,咱们表少爷的希望全都寄托在您身上了。”

    这妙手刘正好奇地打量这车内的摆饰,又见那驾车的马儿看着也是千里挑一的良驹,神情越发谦虚,拱手道:“老夫自当尽力就是。”

    这成管事在心里直念阿弥佗佛,不是说这妙手刘很是傲气冲天么?肯定是外人误传了,人家一直很谦和,并且没有身为名医的架子好不好?

    成家庄管理着金陵城靠北一带数千倾良田的营收,所有金陵人都知道,这成家庄的背后主人是开封府的镇北侯府,而镇北侯府的亲戚,肯定也是非富及贵的人物。但此刻,这成家庄上下却忙里忙外,尤其很少到庄子里的少年主子的那对眉毛,一直没有松过。

    镇北侯府的二公子徐子煜拧着一对剑眉,望着妙手刘道:“大夫,我表弟这病,可还有治?”

    一身青蓝杭绸锦袍头戴瓜皮镶玉帽的妙手刘正坐在床沿,两根指头捏在病人的脉博上,眉头皱得死紧,望着这一屋子的下人,及面前这位年轻公子的面容,心里直叹着气。

    良久,他起身,对徐子煜道:“病人久治不医,又久医不治,已转成肺闭喘咳……老夫也无能为力了。只能尽力而为。”

    肺闭喘咳?这不就是传说的绝症?徐子煜身子一晃,几乎栽倒在地,他紧紧抚着床柱,脸色发白地问:“大夫,你……没有诊错?”

    “错不了。老夫行医数十年,大小病症早已耳熟能详。这位病人,老夫恐怕也无能为力了。”妙手刘有些沮丧,他虽然没见过些人物,但瞧着这一屋子里的人,连奴仆都穿戴齐整,规矩极严,再来又见这徐子煜长身玉立,气度不凡,先前还欣喜今日又钓着了条大鱼,但此时此刻,探查了病人的脉博后,圣手刘只觉一阵沉痛,他是可以开些药物唯持这位这位病人的日子,进而多收些银钱,但这病人病情已是极为严重,就算吃再多的药,也是救不回来了。与其为了那点银钱冒名声之险,还不如忍痛把话说死。这样一来,就算这病人身份贵重,救不活就是救不活,也怪不到他头上来。

    徐子煜只觉嘴里阵阵发苦,肺肺闭喘咳?这可是绝症呀,怎么小小的风寒也变得如此凶猛?望着躺在床上呼吸急促的表弟,徐子煜只觉胸口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表弟身份尊贵,如果真死在他这儿,他要如何向沈家人交差?

    徐子煜失魂落魄地站在屏风处,看着下人端了熬得浓浓的药灌进沈无夜嘴里,沈无夜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药水并不好喂,一碗药至多能灌进去一小碗,小厮们心里也急得冒肝火,若是主子真的病死了,他们这些侍候的人也会跟着糟秧呀。

    徐子煜无比沉重地出了屋子,站在台阶上,望着外头忙进忙出的下人,心里也一片混乱,末了,他问身畔的小厮,“洗墨还没有回来?”

    “公子,昨日里飞鸽传书去京城,估计今日里太医已经起程了。可京城至金陵,快马加鞭,也大约要两个日夜。也不知沈公子是否能捱到太医赶来。”

    徐子煜重重叹口气,面色忧色更是浓厚,“这金陵城最有名的妙手刘都说无救了,太医还要两天才到,唉,真希望子夜真能够捱到太医赶来。否则……”他不敢往下说去,拳头握得死紧,面色灰白一片。

    小厮也知道这里头牵涉甚大,心里也跟着忐忑着,但他只是个下人,也给不出更好的建意,金陵城虽大,但真要找出超群医术的大夫,还真是难。连那妙手刘都说无救,恐怕那沈公子当真是凶多吉少了。

    这时候,外头奔来一个小厮,“公子,门房上收到谨阳侯和总兵府的贴子,说明日里请公子去谨阳侯府作客。望公子答复。”

    徐子煜皱起眉头,“我祖父与谨阳老侯爷有着生死至交,可至从各自封了爵位后,一个在开封一个在金陵,相隔了十万八千里远。到我父亲那一代,关系便大不如前了。如今到了咱们这一代已经疏远到与陌生人无疑……不过既然人家下了请贴,身为晚辈哪有不去的道理?不过,如今无夜都病成这样,我也着实没有心思见客……”他沉吟了下,让人吩咐下去,暂且婉拒谨阳侯的邀约。

    虽然这样会得罪谨阳侯,但比起表弟如今的状况,又算不得什么了。

    沈无夜与徐子煜是一对表兄弟,关系一向较好,因奉长辈之命,前来金陵拜见某位文豪泰斗,因在徒中逗留得晚了些,误了打尖的客栈,路上又逢大雨,淋了雨的沈无夜仗着身子壮实,没有及时就医,后来有了风寒征兆也没有引起重视,只是随便请了大夫开了治风寒的药吃了几贴了事,加上赶路没得到好的休息,偏这沈无夜仗着身子好,还跑去青楼狎玩,再度受了凉,就弄成今天这副半死不活的局面。

    一方面,徐子煜暗恨沈无夜不爱惜自己身体,病成那样还不忘去青楼狎玩,另一方面又悔恨无边,如果他早早押他去就医或是阻止他去青楼,也不会让病情加重了。

    想着护短的姨夫姨母,及宠孙如命的沈家太夫人,徐子煜嘴里一阵阵地发苦,又见服侍沈无夜的小厮惊惶失措地说沈无夜又开始发起烧来,只觉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

    沈无夜身份非比寻常,整个成家庄忙碌到彻夜灯火通明,连才被买进庄子里的小丫头们也被分派了极多的任务,直累得脚不点地。

    粗役丫头中一个小环的丫头犹豫了会,拉住正往外跑的洗笔,道:“洗笔大哥,在咱们金陵城,精通内腑的大夫除了那圣手刘外,我还知道另有一位高明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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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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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医缘介绍:
麻烦帮我传一下咯古代医女奋斗史!被纨绔子顾东临盯上了,而锦绣奋起反抗了。反抗的下场就是,锦绣的父亲翘了,并从小康家庭沦为赤贫阶层。亲人无良,弟弟年幼,但锦绣仍是咬牙撑过来了她有医术,再穷也不怕后来,锦绣站稳脚跟了,也要嫁人了。老天真让人无语,她仍是要嫁给那个让她家破人亡的纨绔子。权势面前,锦绣屈服了。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从待嫁女沦落为弃妇的那一刻,小强精神发作了。不管未来命运如何,日子总归要继续过下去。后来的后来,她总归嫁了人,生了子,还拉扯大了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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