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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全文阅读

作者:纸花船     明贼txt下载     明贼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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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感言

    刚刚回到家,突然接到长河老大的电话,这本明贼,要上架了。

    说实话,有点突然,但想想又很正常。

    从1月1号发书到现在,已经50万字了。

    两个月,50万字,也不算少了,说明小船真没有偷懒……

    这并不是小船在纵横的第一本上架书,原本,小船以为可以很淡定,

    但事实却是,我真做不到。

    非常紧张,非常的紧张。

    因为这本书成绩并没有想象的如意,虽然小船经过了精心的准备……

    但小船之前也说过,是男人,总要面对,逃避也不是办法。

    是骡子是马,总要拉出来溜溜才知道。

    小船会拼命好好写,兄弟们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当然,如果有能力,小船还是恳请能支持小船一个正版的订阅,这对小船很关键。

    是所有一切的基石。

    还是那句老话,说一千遍,不如踏踏实实做一遍。

    今天,没有意外,小船必定要好好爆发一下的,没有上限。

    明末可以说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数不清的英雄、枭雄,还有汉奸,走卒,红颜。

    成功者必定有其可取之处,失败者必然也有很多失败的原因。

    诸多因素交汇,汇聚成了更多的理由。

    但事实是,汉家英杰,在这个时代,并没有足够的能力,绽放出力挽狂澜的光彩。

    这是历史的局限性,也是华夏民族的悲剧。

    小船写这本书之前,被太祖点过名的帝王,小船基本上仔细研究了一遍他们的生平。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包括后来的成吉思汗,老朱,成祖,每个人的成功,都有固定因素。

    其中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性格。

    如果性格不够坚韧,即便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也没有太大作用,到头来还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就像是光武帝,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

    正如他的名言,‘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

    执金吾是汉朝官职,相当于京畿总管,阴丽华,是当年他认为最美丽的女人。

    事实上,最后他都做到了。

    所以,人一定要有梦想,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一定要朝着梦想去不断努力,要脚踏实地去做。

    正如孟子言,‘五百年必有王者兴’。

    这是自然的规律,也是历史的必然。

    最后,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小船需要订阅支持,恳请有能力的朋友,支持小船一个订阅,

    小船会用更稳定的质量,更多的更新,回报一直支持小船的兄弟姐妹们。

第1~章 沈阳城

    ~~~~~~~

    “元庆哥,这,这些狗鞑子,他们,他们真的会攻进城里来吗?”

    沈阳城高耸的城墙上,寒风凛冽,依稀还夹杂着细碎的小雪。远处,尽是层峦叠覆的各色旌旗,一眼根本望不到边际,尤其是最中央一杆隐约可见的明黄色旌旗,格外的刺眼,那正是后金之主、老奴努尔哈赤的王旗。

    青灰色的城墙垛口边,一个身材矮瘦的少年,用力的将要流出来的鼻涕,抽回了鼻孔里,有些颤抖的看向了身边被称作‘元庆哥’的高大青年,不知道是太冷,还是心中太过惊惧。

    李元庆眼睛习惯性的微微眯起,看向了不远处的后金营地,嘴角边忽然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顺子,不会的。沈阳城城高墙厚,又有我大明数万大军镇守,这些狗鞑子除非是插上了翅膀,否则,怎么可能攻的进来?”

    “呃?那就好,那就好。对了,元庆哥,这些狗鞑子真的是三头六臂的怪物么?”

    这叫顺子的少年不过只有十五六岁,他显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李元庆缓缓笑了笑,刚要开口,心口处却一阵绞痛,咳嗽几声,咳出了几丝带有鲜血的浓痰。

    顺子赶忙扶住李元庆的身体,“元庆哥,你伤还没好利索,小心一点。咱们先歇会儿吧。”

    李元庆摆了摆手,有些吃力的靠在了垛口上,极目远眺向不远处四散开来的后金营地。

    事实上,李元庆并不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一个来自500年之后的灵魂。

    后世时,李元庆常年混迹在华夏南方广袤的口岸线上,是一名颇具实力的玩药材的期货商人。

    十六七岁,李元庆就从鲁中山区的老家里跑到特区,辛苦打拼了十几年,一路艰难攀爬向上,事业正进入了蓬勃的上升期,与那位华南师范大学的女博士的婚期,也正式被提上了日程。

    但谁知,陪几个客户一场宿醉之后,一切~,却换了模样。

    眼下,正是大明天启元年三月十二日。

    刚刚过了冬,老奴努尔哈赤便等不及了,几尽举后金全族之兵,近十万成年青壮,号称二十万大军,对大明发动了春季攻势。

    而这第一站,便是辽地的腹心----沈阳城。

    李元庆虽是最底层的草根出身,文化程度有些上不了台面,但他那位娇媚可人的未婚妻,却是历史系的高材生,爱屋及乌、耳濡目染之下,李元庆对明末的历史,也多少有些了解。

    虽然仅是一些皮毛,但对整体的形势,李元庆的心里,却是有着清晰的认知。

    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不论是辽东巡抚王化贞,还是经略袁应泰,对于此次后金的春季攻势,都没有太好的应对策略。

    沈阳城的失守,只在朝夕之间。

    原本,李元庆也想过赶紧逃离这是非之地,只可惜,此身不过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大头兵,之前,又在与人斗狠时受了重伤,想走也走不了。

    后世时,虽处于和平年代,但李元庆吃饭的行当,却是比真实的战争更加残酷,稍有不慎,小命搭上都是轻的。一路走来,这样的例子,李元庆身边早已经不知凡几。

    但~~,老话说得好,危险越大,机会却也就会越多。

    后世李元庆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就是不甘于平凡,不甘于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一辈子浑浑噩噩,活不明白,正如当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之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明末是乱世,但同时,却也是华夏历史五千年来最重要的一个节点。

    甚至,没有之一。

    进,可奠定数百年霸王基业,退……后世的历史已经证明,辫子朝的消极影响,哪怕到了后世那个科技文明如此发达的年代,都不能完全清除。

    不过,心中所念虽是甚多,但李元庆却深深明白,无论做什么,饭都要一口一口的吃,路都要一步一步的走,想要有所成,还是得先把握住现在。

    按说,此时李元庆还是伤兵,本不应该上城墙上来守城,但后金大军的逼近,整个沈阳城,早已经是风声鹤唳。

    李元庆的顶头上司、贴队官李凯旋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只要是还喘气的,全都拉到了城头上,号称要‘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小胳膊怎的拧得过大腿?

    最底层出身,李元庆对此自然是深有体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是远超常人。

    只是,看看身边这一个个衣不蔽体、瘦弱不堪,小心躲在城墙后避风的大明士兵们,李元庆的心底里已经凉了大半截。

    不过,有失必有得。

    李元庆此时这具身体虽然有伤,但身材高大强壮,充满了力量,武艺不凡,且只有20岁,在这方面,比后世每天‘久经考验’的李元庆,要强出不少。

    这主要是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自幼便是孤儿,从小就好勇斗狠,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大,为了区区一块肉,追过鸡,撵过狗。跟人干架?那简直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身体条件,远超常人。

    这也是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以来,最重要的收获。

    “都他娘的给爷提起精神来,鞑子冲进来,谁他娘的也跑不了。”

    这时,贴队官、百户李凯旋带着几个家丁,快步走了过来。

    李元庆身边的士兵们,顿时犹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忙纷纷在寒风中站起身来,恭敬有加。有几个病恹恹的、看着快要断气的老头子,即便无法站起身来,也赶忙对李凯旋行注目礼。

    李凯旋很满意众人的态度,有些高傲的瞟过四周,他这一亩三分地。

    对他而言,就如李元庆之前对顺子所说,沈阳城城高墙厚,粮草充足,又有数万大军镇守,鞑子不过就是想来打秋风,周边的小村子、小镇子,已经足够打发他们这帮‘叫花子’了。

    “中午稀粥管够。等杀退了鞑子,大人说不定还会赏你们些肉汤喝。”李凯旋说着,对着城中方向拱了拱手,不知道是哪位大人。

    城头上的‘丐帮成员’们不由大喜,忙纷纷拍起李凯旋的马屁,“谢谢大人。”

    “谢谢李头。”

    “李头您放心,只要有肉汤喝,俺们肯定会卖命的。”

    看着身边这一张张充满希冀的脸,李元庆微微错开来了目光,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很快,就在空气中凝结成一股白烟,转而又消散不见。

    这个时代,已经进入了小冰河期,天气比后世要冷的多得多,还经常下雪,且并不是那种健康的大雪,而是有些类似于后世藏区灾害性质的冰雹和雨夹雪。李元庆重生这半个多月,已经连着下了三场‘雪’。

    此时,李元庆还好些,身上还有件破棉袄,外面套着破败的鸳鸯战袄,勉强还能遮风挡寒,但身边这些人,除了李凯旋和其他几个家丁还有人样,衣衫完好、铠甲齐全,其余之人,怕真是连狗都不如。

    狗还有一身毛御寒呢。

    这时,李凯旋正好看到了李元庆这个小动作,不由一笑,“李二愣子,伤好的怎么样了?敢不敢杀鞑子?”

    或许因为是本家,又或许是李元庆身手不凡,李凯旋并没有像是对普通的‘丐帮成员’们一样,颇有些高看李元庆一眼的意思。

    李元庆忙一笑,讨好的道:“谢李头挂念。小的伤已经好了不少了。只要鞑子敢上来,小的定要砍几个鞑子脑袋。”

    李凯旋没想到一向楞的如同倔驴一般的李元庆居然会开了窍,也会说讨人喜的话了,不由哈哈大笑,“好。李二愣子,只要你砍了鞑子的脑袋,我一定为你向上头请功。”

    李元庆刚要说些讨好的话,这时,对面的后金营地方向,却响起了惊天动地的马蹄声。

    沈阳城四面平原,加之此时寒风肆虐,这‘哒哒哒’极有旋律、犹如山崩地裂般的马蹄声,就像天雷一般,清晰的传入到每个人的耳朵里,每个人的神色,也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日他个姥地,狗日的鞑子还真要攻城吗?”

    李凯旋的脸色也有了些不自然,但毕竟是上位者,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高声道:“火油、金汁烧开,礌石滚木都准备利索。他娘的,狗鞑子敢上城来,给老子往死里招呼。”

    但他说着,却是快步朝着不远处的阶梯旁走去,“赶快干活。老子去那边看一下。”

    李凯旋很快带着家丁下了城墙,不知所踪,城墙这边迅速运转了起来,有去抬礌石滚木的,有去烧金汁的,城墙底下的民夫们,也迅速忙碌了起来,把各种物资,搬到城头上。

    李元庆也来到了一口大锅前,往底下塞上了一把柴火,取出火石,小心点燃。

    金汁,名字倒也好听,但实际上,却是各种大粪混合成的汁液,简直是奇臭无比。

    这东西烧开了之后,味道更加刺鼻,如果浇到了人的身上,依照现在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后果自是可想而知。

    甚至,直接毙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元庆哥,这,这金汁太臭了啊。咱们去那边抬滚木吧。”

    顺子大名张三顺,是李元庆早年的邻居,家里大哥、二哥饿死的饿死,病死的病死,此时,他家里只有他老娘和一个还没有出阁的姐姐,一直视李元庆为大哥。

    前身的李元庆虽然好勇斗狠,但因为是邻居,加之张三顺的姐姐张芸娘的关系,平时对张三顺照顾有加,很多时候,张三顺也能跟着李元庆吃口饱饭,算是李元庆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小弟和朋友。

    此时,听到张三顺这话,李元庆却摇了摇头,“顺子,跟着我,不要乱跑。”

    张三顺见李元庆说的郑重,也不敢再耍小孩子脾气,忙捏起了鼻子,小心跟在了李元庆身边。

    此时,大锅里虽然恶臭扑鼻,但火光烧起来,却是驱散了凛冽的风雪,带给人浓浓的暖意。

    而李元庆心里虽然还并没有确切的计划,但要逃跑,这是肯定的了。

    太祖有句名言,‘保存自己,才能更好的打击敌人。’

    此时这种状态,沈阳城是绝对守不了的。

    ‘出师未捷身先死’?

    李元庆可不是傻子,绝对不会为了那几碗怕是没有半片肉的肉汤,搭上自己的小命。

    金汁虽臭,但这里有火光,很是温暖,身边自有民夫抬来柴火,李元庆和顺子只需要烧柴就行了,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存体力,随时应对各种变动。

    很快,随着震耳欲聋的马蹄声节节逼近,在城墙下面广阔的土地上,已经可以依稀看清后金军的战阵。

    旌旗之下,他们人人骑马,加之老奴所谓‘八旗’的关系,各色旌旗五颜六色,随风招展,简直就像是杂耍的马戏团一般。

    但李元庆却并不敢小瞧他们半分,在这个时代,他们是整个东亚地区最强力、最凶残、也最具有战斗力的强盗性武装集团。

    随着后金军战阵越来越近,这时,城内方向,也传来了阵阵极具震撼力的擂鼓声。

    不多时,城墙下忽然一阵激烈的马蹄之声,李元庆忙回头一看,正见一员银盔全甲大将,带着密密麻麻的一片精锐骑兵,已经来到了城门口。

    “他们这是要出城作战么?”

    李元庆不由猛的一个机灵,片刻已经明白过来,心中不由大骂,“糊涂啊。这种时候,怎么能出去啊。”

    但李元庆毕竟不是沈阳城的总指挥,这种时候,他能说什么、又能做些什么呢?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城门大开,这员大将带着千余精锐骑兵,如同高傲的斗士一般,蜂拥朝着城门外涌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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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厦倾塌

    ~~~~~~~

    按道理,临战之前,本不该‘涨他人志气、灭己方威风’,但李元庆毕竟是穿越者,对于此次明军颇有些贸然的出击,李元庆的心底里,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很快,“咚咚咚……”伴随着身边几个城门楼子上、鼓手拼命的擂鼓声,这些明军骑兵已经冲到了城门外的空旷处。

    让李元庆稍稍安心的是,这些明军骑兵并没有无脑的直接冲向后金军战阵,而是在城门外停住脚步,整顿阵型。

    不论前世还是今生,李元庆都没有真正战争的经验,加之学历问题,连军训的经验都没有过。

    但李元庆后世却有几个军人出身的客户和朋友,与他们混的极熟,在酒桌上,他们总是会感慨的回忆自己的峥嵘岁月,慢慢的,李元庆也被感染,有时间也会陪他们去打靶,甚至,去深山老林里撒欢,军事素养,也慢慢培养起了一些。

    此时,李元庆虽然无法预测这些明军骑兵的战斗力,但仅看阵容,就比自己这些‘丐帮成员’们,强出百倍。

    他们人人披甲,手中钢刀、长枪锃亮,鲜红的红缨随风摇摆,颇具震撼力。

    这时,银甲将领猛的抽出自己腰间的宝剑,高呼一声,“我大明-----”

    这些骑兵们同时高呼,“威武!”“威武!”“威武!”

    银盔将领哈哈大笑,“儿郎们,走,随我杀贼啊。”

    说着,他一马当先,快步朝着前方冲过去。

    瞬间,千余骑兵犹如一股量子聚成的洪流,直奔前方的后金军战阵冲过去。

    李元庆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后世的史书上,总是言,明军见到后金军,只会望风而逃,从来不敢跟后金军正面对战,一直到满清立国,入主中原,明军,甚至包括整个汉民族,几乎就没有过胜利的经验。

    但此时,这些明军骑兵们,哪怕他们莽撞,但这种一往无前的汹汹气势,却让李元庆胸腹中的火焰,也被点燃了。

    狗日的奴才文人,谁他么说的汉家无汉子?

    这时,李元庆身边有嘴快的士兵不由大呼着赞叹,“这是贺世贤、贺总兵的精锐家丁啊。他们出城杀鞑子了。”

    “希望菩萨保佑,保佑贺总兵旗开得胜啊。”

    “……”

    身边说什么的都有,但李元庆却并未理会,只是牢牢的注视着这股明军骑兵的动向。

    面对着明军的出击,很快,后金军那边也有了反应,一群骑兵顶了上来,双方很快便混战在一起。

    虽然战场在城外两里开外,但李元庆站在十几米高的城墙上,倒也可以勉强看清战场局势。

    贺世贤麾下的家丁骑兵十分骁勇,不多时,就将这股后金军杀的节节溃散,狼狈不堪。

    城头上的擂鼓声也开始越来越急,身边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贺世贤其部的骁勇,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胜利的希望。

    但李元庆心底里,却忽然涌上了一股莫名的不安。

    史书即便有夸大,但后金女真的先祖们,从几岁就开始骑射,这可不是作假的,他们难道真的就这么点战斗力么?

    被千余骑兵一冲就垮了?

    这时,一阵寒风掠过,李元庆不由猛的一个机灵。

    不对啊。

    这些后金骑兵,并不像是女真人的装束打扮啊,他们,他们好像是‘叫花子’蒙古人啊。

    但还没等李元庆思虑完,战场上局势陡然一变,不知在何时,在贺世贤部的两侧,有两股鲜衣怒马的骑兵,已经迅速包夹了过来。

    虽然距离的太远,李元庆看不清这些人的相貌,但只看衣服打扮的配色,他们明显与刚才的蒙古人不同。

    瞬间,两侧的这两股后金军骑兵已经冲杀进战阵,贺世贤部明显陷入了慌乱。

    大概也就坚持了不到一刻钟,明军骑兵就已经开始蜂拥朝后退却,明显已是不敌了。

    但这些后金军骑兵却是分外狡诈,他们看似放开了明军背后、沈阳城方向的一个口子,却是有精锐从口子两翼不断掩杀,片刻间,李元庆至少看到了几十名明军骑兵坠马,惨死在后金军的屠刀下。

    这时,城墙上已经乱作了一团,众人都是目瞪口呆,根本想不到,好好的形势竟然会这般急转直下。

    沈阳城虽处在辽地,却是在辽地腹心,与女真部活动的老巢赫图阿拉,还有着相当的距离。

    大明虽前有萨尔浒、抚顺开原之败,但后金军的兵锋,却从未掠到过沈阳城下,沈阳城方面,也并没有足够的预备措施。

    加之与后世不同,沈阳并不是辽地的治地,包括经略袁应泰、巡抚王化贞,都不在这里,而是在辽阳和广宁,这直接指挥权,又多了几百里的间隔。

    “糟了,贺总兵好像,好像撑不住了啊。”

    终于有人忍不住,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城头上顿时如丧考妣,简直犹如世界末日。

    李元庆的脸色也有些发青,紧紧攥住了拳头,指甲都陷入到了肉里。

    这时,城门里却又响起了骑兵的马蹄声,李元庆猛的回过了头,正看到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将领,带着一群骑兵,急匆匆赶了过来,他明显心急如焚,大呼道:“快开城门,某要去救贺总兵。”

    城门守军不敢怠慢,赶忙打开城门,让这些骑兵鱼贯而出。

    他们也顾不得整队了,急匆匆就朝着战场方向奔过去。

    …………

    对面,前辽东‘土霸王’李成梁的干儿子、现后金大汗老奴努尔哈赤,正骑在一匹神骏的黑色宝马之上,被数十个八旗将领簇拥着,戏谑的看着沈阳城门的方向,嘴角边,不屑的冷笑着。

    “贺世贤蠢,想不到,这尤世功,比贺世贤更蠢。这沈阳城,已在吾毂中矣。谁人愿为吾拿下这两只蠢贼?”

    刚刚归降的大明原抚顺总兵,现在是努尔哈赤女婿的抚顺驸马李永芳忙率先上前讨好道:“大汗,奴才愿率兵前往,为大汗手刃两只蠢贼。”

    二爷代善、五贝勒莽古尔泰、以及努尔哈赤的侄子和硕贝勒阿敏,忙也齐声道:“父汗,儿臣也愿往。”

    ‘八仔’皇太极犹豫了一下,小心打量了一下努尔哈赤的脸色,也道:“父汗,儿臣也愿往。”

    努尔哈赤似乎有些不满皇太极的迟钝,但此时他心情大好,并没有理会这个细节,大笑道:“既如此,你们人人有份。去吧。”

    “谢父汗。”

    “谢大汗。”

    很快,几部不同颜色的洪流,迅速朝着随后而来的尤世功部,包夹过去。

    …………

    沈阳城头上,从贺世贤出城的那一刻起,李元庆就已经意识到了形势之不妙,而尤世功部随后而出,更是让李元庆心神欲碎。

    但越害怕什么,往往就越来什么。

    不到一个时辰,有溃兵退回到城门外,泣血般哭喊道:“贺总兵和尤总兵,都,都阵亡了。”

    城头上瞬间一片哗然,简直犹如天崩地裂一般。

    这时,李元庆也弄明白了,沈阳城的主要防守力量,就是指望着贺世贤和尤世功,但此时,还没真正开战,脑袋已经被人削去了大半,这仗还怎么打?这城还怎么守?

    李元庆整个人也完全懵了。

    第一次直面战场,李元庆还有些接受不了这个强度,刚刚还活生生、气势宣扬的两千多精锐骑兵,现在,就,就这么没了?

    身边已经是鸡飞狗跳,有士兵已经忍不住,想要逃回家里,收拾细软,带着老婆孩子跑路了。

    两个主将都死了,这城还守个啥啊。

    看着身边乱作一团的众人,顺子也慌了,忙拉着李元庆的手,惊恐道:“元庆哥,咱们,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啊?咱们也跑吧。”

    虽说几近心神俱碎,但李元庆毕竟两世为人,加之从事行业的关系,很快,便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

    ‘每逢大事有静气。’这一直是李元庆的座右铭。

    瞟过四周,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长气,“顺子,别慌,咱们先乖乖呆在这里。”

    “呃?元庆哥,咱们不跑吗?”

    顺子还想说些什么,但看到李元庆冰冷的神色,他不敢再多话,身体却是下意识的靠的李元庆更近了一些。

    此时,李元庆已经顾不得理会外面后金军的形势了。

    古人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眼下这种事态,李元庆也不是孙悟空,没有三头六臂,在后金军的铁骑面前,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但此时,跟着乱兵逃跑,却也并不是好选择。

    贺世贤、尤世功两位主将虽然已经身亡,但城内的基层指挥系统却还存在,李元庆已经看到,有军官已经开始对己方的逃兵举起屠刀了。

    这种混乱形势,如果硬要往里凑,那真是死了也白死。

    李元庆此身纵然本领不凡,但也不能保证在这种混乱中逃出生天。

    动不如静,静不如动。

    此时,最好的选择,明显是前者。

    果然,不出李元庆所料,混乱没有持续一个时辰,就已经被上头以血腥方式镇压了下来。

    李元庆和顺子两人一直老实的呆在城头上,倒是没什么,但那些逃跑的士兵、民夫们,轻则缺胳膊断腿,重的小命已是不保。

    有很多逃兵的尸体,根本来不及清理,就这样赤条条的如同垃圾一般,随意丢弃在可见范围内。

    顺子毕竟是个孩子,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唯唯诺诺的靠在李元庆身边,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却就是不敢朝下落,眼眶都被手擦的通红通红。

    傍晚,上头有了新命令下来,要各部各人牢守各自阵地,有敢乱动者,格杀勿论。

    但李元庆已经看出来,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半时辰,这格杀令现在才下达,已经镇不住场面了。

    同时,这也反映出,守城的最高指挥者,不论政治、还是军事层面,都菜的可以。

    而随着夜幕的降临,李元庆却开始变得精神抖擞起来,是生是死,能不能逃脱升天,就在今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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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谁为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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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是菜糊糊粥和干饼,或许是今日贺世贤、尤世功两元大将的身死兵败,让城内最高指挥者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粥和饼的分量都很足。

    对于此,李元庆当然不会客气,招呼顺子,就是一顿狼吞虎咽。

    身边士兵们也大都如此,只是,很少有人说话,各人都在想着各自的心事。

    原本喧嚣繁华的沈阳城,此时,在漆黑夜色的笼罩下,却变得犹如一座死城一般。

    旁边的盛着金汁的大锅,已经添了不知道多少柴火,红红的火光,驱散了夜晚的寒意,越来越多的士兵们,吃过饭之后,开始汇聚向这边。

    这时,李元庆却不动声色的拉着顺子,小心翼翼的退到了黑暗的城墙阶梯前。

    不论何时,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喜欢朝着光亮处逃去,殊不知,最安全的地方,是将自己隐藏在黑暗里。

    这个时代的夜,比后世要黑的多,加之今天有细碎的雨夹雪,没有月亮,除了周围有几处高耸的火堆,其他地方,都是一种仿似黑洞般的黑暗。

    李元庆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扫视过四周。

    虽然重生已经半个多月了,但就像一直生活在城里的人,骤然来到了没有太多灯光的乡下,李元庆也很有些不适应,尤其是这种夜,简直伸手不见五指,逃跑的难度,无疑也要加大了不少。

    今天原本兴致很高的贴队官李凯旋,也并没有再上城头巡视,明显,这老小子,心里也揣着算盘。

    顶头上司都如此,更不要提,这些普普通通的‘丐帮成员’们了。

    忽然,顺子低声道:“元庆哥,看那边,那边好像有人逃跑了。”

    李元庆朝着顺子指的方向一瞥,果然,城墙下方,有几个黑影一闪,很快就消失不见。

    沈阳城的防守机制,李元庆现在也弄明白了一些,城头上这些士兵们,或者说丐帮成员们,大都是无权无势的‘杂役’兵,也就是传说中的‘炮灰’,真正的将领和他们的家丁,则大都藏在城墙下更为安全的地方,真到有战事,不得不战时,他们才会到城墙上守城。

    此时,这几个黑影,明显不是杂役兵,很可能是某位将领的家丁之类,否则,他们是很难退下城墙区域的,城墙阶梯底下,一直有人把守。

    有着前身的记忆,李元庆对明末的家丁制,也有了一些了解,家丁基本就是将领的个人财产,往往能得到最好的照料和待遇,与主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再直白点,在明末,家丁并不是一个带有侮辱性的代称,而是颇向后世领导的身边人……

    原本,李元庆前身,也有过很多成为家丁的机会,只可惜,这厮好勇斗狠、桀骜不驯,许多机会,都被他浪费了。

    此时,城墙下的这几个黑影,肯定不是自己逃跑,十有八~九,他们是得到了主人的示意啊。

    ‘这些狗日的啊。’李元庆心中不由狠狠的啐了一口。

    这他么不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么?’

    有权有势的将领们已经开始准备后路,但像是李元庆这些最基层的大头兵,就只能生生的在这要冻死狗的城墙上等死啊。

    李元庆的拳头都攥的‘咯吱’作响,但却强迫自己忍着,不能轻举妄动,“顺子,别慌。咱们先歇一会。”

    顺子毕竟还是孩子,李元庆的任何决定,都会成为他的主心骨,此时,虽然他心里犹如被千百只猫挠抓一样,却也只得乖乖呆在李元庆身边。

    时间静静的流逝,偶尔有几阵凄厉的北风掠过,夜,越来越深了。

    城中方向,灯火已经灭了很多,但兵败的消息,根本包不住,怕是早已经传到了城中各处,李元庆这些大头兵们没有选择,城中百姓们能有的选择,恐怕也绝不会多。

    这时,旁边的城墙处,忽然闪过来几个黑影,竟自来到李元庆这边。

    李元庆的神经一下子提起来,手已经摸到了自己粗糙的刀柄上。

    来人却一笑,露出了一口大黄板牙,低声道:“别慌。李二愣,是我。”

    李元庆眼睛微微一眯,很快就舒展开来,“强哥,您不在火堆那边暖和,到这冻死狗的地方来干什么?”

    来人叫洪强,身材很矮,大概也就一米五几,却十分粗壮,典型的罗圈腿,是蒙古与汉人的混血,武艺不凡。

    与李元庆一样,他也是贴队官李凯旋麾下的‘刺头’角色。

    之前,李元庆与洪强没少干架,平时鲜有来往,也算是‘井水不犯河水’,李元庆这时也摸不透,在这个节骨眼上,洪强找自己干什么。

    洪强笑着看了李元庆一眼,又扫视一下四周,见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低声道:“李二愣,看这形势,这狗日的城怕是守不住了。咱们得想个办法才行啊。”

    李元庆微微一笑,不动声色道:“强哥有什么办法~?”

    洪强笑眯眯看了李元庆一眼,“办法嘛。我倒真有不少。只不过,看二愣兄弟你选哪个了?”

    两世为人,沉浮商海十几年,李元庆的心思,何等玲珑剔透?

    瞬间,他便已经领会了洪强话中的深意,顿了片刻,低声笑道:“强哥,咱们弟兄,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啊。兄弟我光棍一条,承蒙强哥您看得起,我愿跟着强哥混个前程。”

    洪强不由大笑,只不过,黑暗中,他并不能完全放得开,让他本就丑陋的表情,更加狰狞,此时,说他像厉鬼,也毫不为过。

    见李元庆上道,洪强靠的李元庆更近了一些,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低声道:“二愣兄弟,大金兵锋已经掠到沈阳城下,贺世贤和尤世功都死了,这城还守个屁啊。你我弟兄,都是大好男儿,为何要陪那些狗官送死?我已经得到秘密消息……”

    听完洪强的话,李元庆的后心,竟然已经湿透了。

    这些狗日的啊。

    洪强竟然想邀请李元庆在今夜晚些时候,打开城门,迎后金军入城。

    猛然间,李元庆忽然想起来,后世,在陪未婚妻闲聊的时候,佳人曾经对自己说过这一段,好像,沈阳城的城破,就是因为兵败之后,城中的蒙古内应,打开了沈阳城的大门,让后金军不费吹灰之力,就控制了这座堡垒般的要塞大城。

    一阵寒风掠过,李元庆后心处,早已经一片冰凉,右手,死死的握着粗糙的刀柄,已经攥出了汗水。

    这一刻,李元庆很想将洪强一刀了结,一脚踢下城头,喂了野狗,但理智却告诉李元庆,绝不能这么做,起码在现在。

    洪强既然拉拢自己,某种程度上,这也是高看自己几分,因为自己身手虽然不错,但在明军中却并没有什么地位,没有前程。

    想必,他之前也用了心。

    加之之前辽东经略袁应泰的混账策略,因为小冰河期的关系,蒙古人比汉人更惨,袁应泰为了笼络他们,竟然让几部沈阳附近的蒙古部族,迁入了沈阳城中,与汉人百姓杂居。

    此时,就在李元庆附近这段城头上,蒙古人的数量,绝不下十人。

    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李元庆说出‘拒绝’二字,用屁股想,李元庆也能知道后果。

    自己和顺子,绝见不到明早的太阳了。

    “强哥,这事儿,您,您有几分把握?”李元庆并未立即表态,而是故作紧张的看向了洪强的眼睛。

    洪强虽也不俗,但在心性方面,他哪里是两世为人的李元庆的对手?

    一看李元庆这表情模样,他心里已经有了数,这李二愣子动心了,忙低声笑道:“放心吧。二愣兄弟。哥哥这里有万全之策。明天过后,哥哥保证你天天吃香喝辣……”

    洪强说着,简单对李元庆叙述了一下晚些时候的计划。

    李元庆脸上虽挂着笑,但心底里,早已经是死灰一片。按照他们的计划,这沈阳城,恐怕就算是大罗神仙,也回天乏力了。

    上头已经有人被买通,虽然洪强并没有说是谁,但李元庆却明白,这一人或几人,他们的位置绝对不低。

    这沈阳城,从根子上,已经是烂透了。

    “强哥。这,这真是太感谢您了。您放心,我李二愣子也是铁打一般的汉子,到了时候,小弟绝不含糊。”

    李元庆笑着拍着洪强的马屁,赤果果的表着衷心。

    洪强到此时已经再无顾忌,与李元庆寒暄几句,就要离去。

    这时,李元庆却是一把拉住了洪强的手,陪着笑道:“对了,强哥,小弟还有点小事儿,想请您帮个忙。”

    洪强有些不满的看了李元庆一眼。

    李元庆忙凑到洪强耳边,低声耳语了几句。

    洪强愣了片刻,不由阴阴淫笑,“行啊。二愣兄弟,以前我还不知道,你还是个情种子啊。行。这事儿我给你兜着,你赶紧去办。记住,二更天,必须赶回来。”

    李元庆忙拍着胸脯保证道:“强哥,您放心。小弟绝不会误了大金和强哥的大事。”

    ………

    有了洪强帮忙,李元庆和顺子离开城墙就简单了许多。

    洪强让一个小弟领着李元庆和顺子,对底下守卫士兵说了两句,守卫士兵便直接放行了。

    李元庆和顺子快速闪进了黝黑的巷子里。

    顺子有些颤抖的道:“哥,哥,你,你真要跟那姓洪的干么?”

    李元庆忽然回身看了顺子一眼,“顺子,你怎么想?”

    顺子一愣,忙道:“哥,我,我啥也不知道。你,你跟谁干,我就跟谁干。”

    李元庆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用力拍了下顺子的肩膀,并没有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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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一年开始了,小船也迎来一个新的开始。

    熟悉的朋友都知道,小船对明史还是稍微了解一些的。

    这本书,也算是酝酿了良久吧。

    也算是小船而立之年的沉淀吧。

    但结果怎样,还是要靠成绩来说话。

    在这里,小船跪求诸位支持。收藏,红票,点击,都是对小船的巨大支持。

    明末是一个精彩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了悲剧色彩的时代。

    红脸,白脸,英雄,懦夫,民族感,正义感,包括投机大师们,

    给这个时代,带来诸多与众不同。

    与南宋相比,后金和蒙古,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但结果……

    好吧,这方面的分析,写一本书也绰绰有余,小船也不多费口舌了。

    这本书规划,至少在500万字以上,

    这也是小船之所以选择这个天启元年这个节点的原因,

    新的一年,让我们大战一场吧。

第4章 逃命

    兄弟姐妹们新年快乐,小船在这里提前预祝大家事业顺利,家庭美满,心想事成,幸福安康。

    ~~~~~~~

    李元庆和顺子的居所,都在沈阳城东的泥巴巷。

    一听这名字,大概也能猜到大概,没错,这里是一片连绵的棚户贫民区。

    受到小冰河气候的巨大影响,大明,包括整个东亚地区,都是天灾不断,各种农作物大面积、大量减产,这对于大明这种封建农业社会来讲,打击量可想而知。

    万历中期,由于张居正‘一条鞭’法的实行,加之祖宗留下来的底子,大明朝廷,对全国各地的灾情,尚且有一定的应对力度,但到了天启年,‘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了’。

    此时,入眼之处,皆是泥巴、夯土墙构架的破败房屋,脚下,因为寒冷的天气,泥地被冻得硬邦邦的,李元庆这破鞋子踩上去,很是硌脚,十分不舒服。

    一路上,顺子数次想跟李元庆说话,但都被李元庆冰冷的眼神制止了,眼见此时快到家了,顺子再也忍不住,忙低声道:“哥,咱们……”

    但顺子还没说完,李元庆忽然狠狠一个巴掌,竟自抽在顺子的脸上,恶狠狠道:“啰嗦个屁。要不是看在你姐姐的份上,老子削死你。快点,回去收拾东西。过了明天,天天跟着老子吃香喝辣。”

    顺子委屈的眼泪都流了下来,但看到李元庆冰冷的脸孔,他一个字也不敢多说,赶忙快步朝前方家的方向跑过去。

    看着顺子跑出十几步,李元庆这才不慌不忙,哼着小曲儿,朝着前方走过去,只是,在前面的拐弯处,李元庆的余光,却是悄无声息的朝后瞥了一眼。

    ………

    李元庆的家是一座三间的小宅院,这是李元庆祖上留下来的资产,虽然不大,也是破败不堪,但在这沈阳城中,却也算得上是‘高富帅’有房一族了。

    一墙之隔,就是顺子的家,只不过,顺子家虽然人口不少,但却只是两间的小宅院,十分低矮,而且正处在死角上,常年不见阳光,即便李元庆的家已经破败不堪,但与顺子家相比,却绝对算得上是‘豪华阳光套房’了。

    因为是邻居,知根知底,加之李元庆也算是端着‘铁饭碗’的大头兵,顺子的老母亲,便有意将自己的女儿张芸娘,许配给李元庆做媳妇,也就是传说中的‘童养媳’。

    张芸娘虽不甚出众,但胜在乖巧,身条也很不错,李元庆基本上也同意了这件事,只是,由于最近李元庆手头一直很紧,加之受了伤,这件事,便没有真正落实下来。

    但两家人,基本上已经跟一家人差不多了。

    顺子的老娘和张芸娘,也搬离了他们漏雨漏风的破房子,住到了李元庆家里,一方面,方便照料受伤的李元庆,另一方面,顺子的老娘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尽快进入角色。

    李元庆走进院子里,屋里还亮着灯光,顺子捂着脸蹲在一旁的炉子边,并没有同老娘和张芸娘说话,好像在生着闷气。

    李元庆嘴角微微一扬,快步走进了房内。

    “元庆,你,你和顺子,怎么在这个时候回来了?”顺子的老娘陈氏,虽然没有什么大见识,却颇善勤俭持家,只不过,现在这世道,她也没办法,只得指望着自己这个未来女婿了。

    旁边,青涩的张芸娘,也在眼巴巴的看着自己。

    李元庆一笑,“没事。回来办点事。”

    说着,李元庆狠厉的看了顺子一眼。

    顺子不敢看李元庆的目光,忙道:“哥,我,我啥都没说。”

    此时这个时代,又是这般境况,对于顺子这种半大孩子,李元庆当然也不会讲什么民主、道理,稳住大势,永远摆在第一位。

    李元庆朝顺子点点头,示意他赶快起来,对陈氏和张芸娘道:“婶子,芸娘,城外的事情,你们听说了吧?”

    两个女人忙点了点头,陈氏道:“元庆,这天杀的哟,咱们该咋子办哟。”

    张芸娘的大眼睛里也满是惶恐。

    开原、抚顺之殇,或多或少,都传到了沈阳城里,对于后金鞑子灭绝人性的大屠杀,老百姓除了恐惧,还能怎么办?

    李元庆眼睛微微眯起,片刻,又舒展开来,“婶子,芸娘,这方面,我已经有了安排。你们赶紧收拾下东西。跟我走。”

    两家合一家,顺子毕竟是个毛都没长全的孩子,作为唯一的真正男人,李元庆的话,自然说一不二。

    两个女人不敢反驳,赶忙去收拾东西。

    李元庆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刀不离手,闭目养神。

    这种情形,在后世‘妇女能当半边天’的时代,恐怕想都不敢想吧?

    有失必有得啊。

    看着李元庆这冷漠表情,顺子也不敢呆在这里,赶忙去帮忙,娘仨一起,很快就收拾起了几个包袱。

    虽然已经算能吃口饭的家庭,但两家合起来,也没有几件值钱的东西。

    看到已经收拾利索,李元庆对着几人点点头,“你们等我片刻,我去方便一下。”

    陈氏和顺子都没什么,但张芸娘的小脸上,却不自禁的浮现起了一抹晕红,对于将来的事情,母亲已经对她说了很多。

    走进院子里,李元庆忽然回过头,对着顺子使了个眼色。

    顺子一愣,片刻,也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忙关上了房门。

    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来到院子一角,‘淅淅沥沥’放起了水。

    夜空中,细碎的雨夹雪还在淡淡飘洒,只不过,与白天相比,风稍微小了些,但却更加寒冷。

    放完水,李元庆哼着小曲,故意大声原地走了几步,但身体,却如同狸猫一样,悄无声息的攀上了墙头。

    果然,在院门外不远,一个矮壮的黑影,正鬼头鬼脑的朝着院子里打探。

    李元庆不由微微冷笑,这洪强办事倒也稳当。

    心中只犹豫了片刻,李元庆心里已经下定了决断。

    一瞬间,李元庆猛的从墙头上飞身而下,狠狠一拳,竟自砸向这黑影的太阳穴。

    这黑影根本没有料到,竟然有人突然袭击,毫无防备,闷哼一声,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李元庆一脚踩住他的脑袋,没有刀鞘的大刀,已经刺透了他的脖子。

    一阵寒风掠过,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迅速弥漫开来。

    李元庆飞速将这矮壮男子拖进了院子里,关上了院门,将他丢到一旁盛东西的小胚屋里,飞速拔下了他身上的棉袄,揣在了身上。

    将小屋破败的房门关死,李元庆快步来到屋外,对顺子道:“顺子,咱们走。”

    顺子虽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但毕竟好歹也是个大头兵,血腥味道,他还是闻到了,忙招呼老娘和姐姐,快步来到了门外。

    看到李元庆腰间揣着的有些蒙古风的棉袄,顺子已经明白了大概,脸色不由有些不自然。

    李元庆拍了拍顺子的肩膀,低声道:“顺子,我现在给你两条路,一,你带着老娘姐姐跟着我逃命。二,家里的东西都留给你们,你们自己想办法。”

    顺子几乎没有思虑,忙道:“哥,我跟着你。”

    李元庆点点头,微微一笑,“很好,顺子,你长大了。别愣着了,咱们走。”

    “嗯。”顺子一点头,赶忙招呼老娘和姐姐,快步跟在了李元庆身后。

    …………

    虽然跟着洪强混,成功的几率会大上不少,只不过,李元庆并不愿出卖自己的灵魂,而且,上船容易下船难,无论何时,自己的命运,永远要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

    但此时这种状态,沈阳城又这么大,想要趁夜出城,根本就不现实。

    李元庆却也不急,后金虽然强大,并且,已经掌控了完全的主动,但他们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面面俱到。

    李元庆带着顺子母子三人,迅速来到了巷子口的一处文帝庙里。

    这里距离沈阳城东墙和东门,只有不到一里的距离。

    最关键的是,之前,这里是李元庆的一个落脚点,文帝庙底下,有一个地窖子,原本,已经荒废多年,但李元庆和顺子在几个月前,将这里收拾了出来,当做一个‘分赃的据点’。

    入口,也修的很隐秘,并不在庙里面,而是在庙后面的一颗大树下。

    四人钻进了地窖里,李元庆让陈氏和张芸娘先在这里休息,养足体力,自己则带着顺子,出来找点食物。

    这个时代,对老百姓而言,能吃饱饭,简直就是一种奢望。

    好在李元庆和顺子早已经轻车熟路,不过,这一次,李元庆并没有挑那些小门小户,而是对附近的一座大宅子的厨房下了手,可惜,收获并不是很多,只有七八个粗面的冷馒头,几条咸鱼,还有一丁点腊肉。

    虽然不多,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已经足够了。

    两人没有停留,迅速返回地窖,将食物每人分了些吃下,便窝在地窖里,静静等待时间的流逝。

    地窖里很阴冷,但四人凑在一起,又有充足的食物,倒也没有太多大碍。

    但很快,外面~~,就有了反应。

    此次,后金军主要进攻的方向,是沈阳城的东、西两门。

    大概在二更天刚过,东门率先有了反应,喊杀声一片。

    李元庆让顺子三人留在底下,自己借着夜色,小心爬到树顶上观看。

    这时,东门方向,早已经是一片火光,城门已经打开,守城士兵四散逃命,外面,隐隐有急促的马蹄声,朝着这边狂奔过来。

    李元庆拳头都攥的‘咯吱’作响,但这种事态,他根本没有任何左右的气力。

    不多时,后金先锋军已经冲杀进来,沈阳城,已经完全暴露在他们的兵锋之下。

    李元庆很想趁这个时候,冲出城门逃走,在这个时候,后金主力还没有赶过来,应该是最佳时机。

    但犹豫了片刻,李元庆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枪打出头鸟。

    前面没有人当炮灰,实在不智。

    而根据李元庆的经验判断,后金军前锋入城之后,守卫明军的突围大潮,已经不远了。

    将顺子三人招呼出来,四人小心翼翼的聚在大树后,随时待命。

    果然,不出李元庆所料,随着后金军前锋控制了城门,守城明军的逃亡大潮,迅速成形。

    数不清的人流,迅速汇聚向东门这边,向着外面逃之夭夭。

    而后金军在这方面,明显有了经验和准备,他们并不理会这些悲惨的明军们,任其拥挤踩踏,放任他们离去,那些还处在混沌中的城中百姓们,才是他们真正的猎物。

    眼见双方已经形成了短暂的默契,李元庆哪里还敢怠慢,让顺子照顾老娘,自己拉着张芸娘,四人混入人流,急速朝着城门狂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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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陈继盛

    ~~~~~~~

    沈阳是辽地大城,比之治地辽阳、广宁,都要大上不少,东门城门,也是极为宽敞敞亮。

    但在此时,东门处却挤成了一窝蜂。

    众人纷纷攘攘、大哭大叫,都想在第一时间,冲出沈阳城外。

    但殊不知,这种情形下,越是混乱,速度也就越慢。

    在后世时,李元庆有过面对灾难的经验,但在这个时刻,任何方法,根本行不通了。

    后金军士兵就在城头上肆无忌惮的大笑着放箭,甚至,还有几个畜生,竟然直接站在城门楼子上对着人群撒尿。

    在他们眼里,这些明军逃兵们,简直连蝼蚁都不如。

    但形势比人强,李元庆就算极度不爽,却也没有办法,硬生生拉着张芸娘的小手,挤入了人流。

    这个时候,任尔家财万惯,任尔是王侯公孙,统统没有用了,完全回归了人类最本能的状态。

    谁的力气大,谁就能先挤出去。

    而李元庆吃饱喝足,又养精蓄锐,本身力气就大,凭借着多方面优势,很快,就在人群中杀开了一条‘血路’,急急冲出了城门之外。

    暮然来到说不出的宽敞地,李元庆不由想起了21世纪初,自己在特区挤回乡的火车时候的场景。

    但这只是一愣神,后面人流越来越甚,李元庆也顾不得其他,拉着张芸娘就朝着前方跑去。

    此时,虽然天色刚刚蒙蒙亮,但李元庆估计,后金军的主力,恐怕已经在路上了。

    好不容易才逃离了沈阳城,李元庆可不想自己被那些野蛮的畜生当成战利品。

    两人跑出几十步,张芸娘忍不住用力哭喊,“元庆哥,顺子,顺子和娘亲还没有出来呢。”

    李元庆回头一看,以城门为中心,到处是四散奔命的人流,哪里有顺子和陈氏的身影?

    事已至此,李元庆也顾不上这许多了,“芸娘,顺子他们一定会逃出来,这里太乱了,咱们不能在这里等,先跟我走。”

    张芸娘忍不住大哭,却不敢违背李元庆的意思,被李元庆拉着,急速朝着前方狂奔。

    直到两人冲出了一里多里,人群这才稀少了一些,不远处,宽阔的浑河,就像一道天涧,横在所有人之前。

    好在,此时虽然出了冬,但东北地区天气极为严寒,浑河上都是厚厚的冰层,渺小的人类通过,没有太多大碍。

    “芸娘,把这个穿上。”

    两人来到一处小土丘,李元庆忽然在地上抓了一把黑土,用力抹在了张芸娘的小脸上,又将怀里揣的那蒙古人的棉袄,递给张芸娘。

    除了刚才逃命时的牵手,这是李元庆第一次对张芸娘有如此亲密的动作,张芸娘小脸儿不由瞬间通红。

    但这时李元庆哪里还顾得上怜香惜玉,狠狠在张芸娘的小屁股上拍了一下,“别傻愣着了,快穿上。”

    “嗯。元庆哥哥。”张芸娘这才反应过来,慌忙把这衣服套在了外面。

    这棉袄虽然有些蒙古风,但大致还是偏向于大明服饰的风格,李元庆又抓了几把黑土,用力抹在张芸娘的身上,同时,拔掉了她的木钗,把她原本整齐的头发,弄得跟鸡窝一样。

    这样暮然一看,别人也分不清张芸娘是男是女,倒像是个瘦弱的叫花子。

    李元庆这才拉着张芸娘的小手,快步往浑河上奔去。

    李元庆和张芸娘算是逃出城比较快的,但墨迹了这一会儿,后面,已经有不少人跟了上来。

    两人不敢犹豫,继续朝着东南方向狂奔。

    而一边跑着,李元庆也一边朝着身后的可见范围张望,随着天色渐渐放亮,远处,尘烟飞滚,后金的主力大军,就要赶到了。

    想起即将要在城内发生的、连佛祖都不敢看的那一幕,李元庆简直心神欲碎,只可惜,他什么都做不了。

    从凌晨一直跑到中午,两人差不多奔出了20多里地,身后的沈阳城,也早就消失在了视野里。

    在路边找了个小树林,李元庆这才拉着张芸娘休息,喘了口气,李元庆小声道:“芸娘,你没事吧?”

    今天的运动量实在是太大了,张芸娘小脸儿红扑扑的,额头上,还有没有来得及擦去的汗水,但或许这个时代的因素,她的体力比李元庆想的要好得多,她忙摇了摇头,“元庆哥哥,我没事,就是娘亲和顺子……”

    她说着,眼泪又要掉下来。

    李元庆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看着张芸娘的眼睛道:“芸娘,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每个人的命里,都有各自的定数,或许……”

    可连李元庆也不相信真的会有奇迹发生,无法继续说下去。

    张芸娘再也忍不住,用力扑在李元庆的怀里,哇哇大哭起来。

    李元庆轻轻抱紧她瘦弱而又稚嫩的身子,眼睛,扫视向身后的远方。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后金的崛起,原因有诸多方面,但更多的,却是大明本身。

    也亏的是老奴努尔哈赤运气好,倘若,这是在戚继光的时代,哪怕李成梁还没死,他又怎的能这般兴风作浪?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但此时,猴子已经成了精,堪比老虎,想要再把其制服,早已经没有这么容易了。

    等张芸娘哭够了,李元庆取出干粮,让她吃了一些,自己也吃了一些,补充体力。

    此时,李元庆和张芸娘所在的位置,是官道的一个分叉口,往东南方向,是通往辽地另一座大城辽阳,往西南方向,则是通向广宁城。

    身为穿越者,李元庆当然知道,此时的活路,只有广宁城一条,辽阳在不久之后,也要沦落于老奴之手。

    不过,心中对顺子和陈氏还留有最后一丝幻想,李元庆决定再在这里等他们半个时辰,自己两人也休息一下。

    因为两人跑的比较快,这时,官道上人还不多,早上的时候,先行出逃的,只是士兵潮,沈阳城真的逃难高峰,恐怕要等到中午之后,后金军屠城开始,那才是老百姓的逃命时间。

    只是,与李元庆相比,他们无疑是被迫选择了hard模式,十人能逃出一人,已经是苍天保佑了。

    等了大概一刻钟,官道上人流渐渐多了起来,但基本都是成年壮汉,老弱妇孺,基本没有。

    这也在情理之中,这般条件下,能冲出城,并且在这个时间能逃到这里的,除了成年壮汉,老弱妇孺,根本不可能办得到。

    如果不是李元庆硬生生拉着张芸娘一直朝前奔跑,恐怕,这个可怜的小娘,早就掉队了。

    溃兵人流大都涌向了辽阳方向,只有极少数,选择了路途更远的广宁城方向。

    沈阳虽失,但辽阳还在,还有数万大军,这些逃兵们,还把希望留在辽阳城。

    对此,李元庆有些不可置否。

    但自己本身就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真要去当这个好人,这些溃兵大爷们,谁又肯信呢?

    半个时辰,转瞬即过,可惜,顺子和陈氏,终究是没有出现,李元庆也不再犹豫,直接拉着张芸娘,奔向了广宁方向。

    张芸娘心中虽然万般苦楚,但到了这个时候,她也知道,娘亲和弟弟,恐怕是凶多吉少了,身边这个男人,将会成为自己以后所有的依靠。

    李元庆明显感觉出来,张芸娘抓着自己的小手,更用力了一些,对于这个小女孩的小心思,李元庆也只能装作感觉不到。

    前途未卜,连自己都还只是飘萍啊。

    傍晚,两人来到了一个小村子,只是,后金军的临近,这里早已经成为了空城,破败又萧条。

    远处的空地上,有人点燃了篝火,好像是几个溃兵正在取暖。

    李元庆并没有贸然进入村子,在这种状态下,后金军是敌人,但这些溃兵们,何尝又不是?

    甚至,他们比后金军还要可恶十倍。

    这一路上,李元庆已经亲眼目睹了多起令人发指的恃强凌弱之事。

    人的劣根性,在这种时刻,暴露无遗。

    倘若不是有李元庆在身边呵护,像张芸娘这种小娘,恐怕,早已经……

    “元庆哥哥,咱们不进去么?”心里有了转变,张芸娘对李元庆的动作更加亲昵,仿似生怕李元庆丢下她不管了。

    李元庆轻轻捏了捏张芸娘的小手,“不急。芸娘,你饿了么?”

    张芸娘忙摇了摇头,“元庆哥哥,我不饿。”

    只是,她说着,腹中却是咕咕响了起来,使得她小脸不由一阵羞红。

    虽然此时她小脸上有不少黑灰,但这种朦胧的夜色,加之如此近的距离,李元庆的身体和心理,都有了一些异样。

    张芸娘虽然稚嫩,但毕竟也是女人啊。

    李元庆忙错开了目光,低声道:“芸娘,再忍一下,咱们找个安静地方就开饭。”

    张芸娘忙点了点头。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一名身着明军战袍的士兵,正骑着一匹快马,急速朝这边狂奔,而他身后,却似乎有几个追兵,正穷追不舍。

    李元庆的眼睛不由微微眯起来,这是闹的哪一出?

    刚要带着张芸娘闪身躲进一旁的黑暗里,但这时,或许是奔的太急,又或许是身体有伤,马也受了伤,这匹快马一个趔趄,连人带马,一下子翻了下来,重重摔在了地上。

    片刻,身后的追兵已经赶到了,也是三四个明军打扮的汉子,人人有马,为首一个络腮胡子壮汉大笑道:“陈继盛,你个狗日的,给老子逮住了,你他娘还想跑?哈哈哈。快,跪下叫爷爷,爷爷今天说不定心情好,能饶你一条狗命。”

    坠马的明军士兵吃力的爬起来,怒骂道:“刘达斗,你这憨货,你这样公报私仇,你就不怕我家将军知晓,禀告朝廷,诛你九族么?”

    “哈哈哈。”

    络腮胡子不由哈哈大笑,“你家将军?你说毛文龙?哈哈哈。区区一个杂牌游击,又能奈我何?哥几个,动手。今天,非要给这小比崽子来个明白的。”

    他旁边三个喽啰纷纷翻身下马,狞笑着就朝着这明军士兵奔过来。

    “陈继盛?毛文龙?……”

    李元庆不停念着这两个名字,忽然,脑海中猛然划过了一道闪电。

    陈继盛,这不是毛文龙身边最亲近的亲信谋士么?

    他怎么会在这里?

    本来,李元庆对前途还有些茫然,但此时,毛文龙这个名字一被人喊出来,李元庆瞬间犹如迷失在深海上的小船,看到了港口边指引方向的灯塔。

    “芸娘,你小心躲起来。我去帮他。”李元庆对张芸娘小声知会一声,操起手中钢刀,一个闪身,就朝着前方奔过去。

    “元庆哥哥,小心啊。”身后传来张芸娘无力的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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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蒲公英和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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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达斗,我警告你,咱们只是私怨,你千万不要乱来啊。”陈继盛刚才明显被摔的不轻,看着刘达斗和几个壮汉喽啰走过来,他已经慌了神。

    刘达斗不由哈哈大笑,“狗日的姓陈的,你也知道怕了?以前不是挺能耐的么?老子的娘们你也敢抢?哈哈哈……不过,这一次,你可没有这么好运了。这荒山野岭的,嘿嘿。我好像没见过你呀。”

    陈继盛知道刘达斗已经对他动了杀心,简直欲哭无泪,只得强撑着拿起他的腰刀,准备与刘达斗几人搏命。

    但这时,刘达斗身后一名喽啰忽然一声闷哼,软绵绵倒在了地上。

    刘达斗被吓了一跳,猛然回过身,小眼睛里凶光毕露,“谁?”

    李元庆缓缓来到了光亮处,“都是明军,你们想干什么?”

    虽然李元庆很想跟陈继盛攀上交情,不过,这叫刘达斗的大汉,明显也不是好相与之人,所以,刚才对其喽啰,李元庆并没有下死手,只是将其砸晕了过去。

    此时,看到李元庆出现,刘达斗剩下的两个喽啰,慌忙也转向了李元庆这边,面露谨慎之色。

    也无怪乎刘达斗几人会如此紧张,他们做的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事情,再者,李元庆身材高大强壮,面沉如水,衣服和手里的大刀上,隐隐还有没有擦拭干净的血迹,让人一看,就不是善茬,不是好相与之人。

    事实上,古往今来,颜值对女人重要,对男人,其实同样也很重要。

    只不过,女人讲究的是一个‘柔’字,但男人,却是一个‘刚’字。

    否则,倘若此时李元庆是个面相软趴趴的文弱书生,恐怕,刘达斗几人,看会都不会看李元庆一眼。

    “兄弟,这里没你的事。这是我们的私怨。你若硬要管闲事,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刘达斗恶狠狠的盯着李元庆,似乎想用身体表情将李元庆吓退。

    李元庆这时也看清了,刘达斗身上穿着一身千户官服,陈继盛同样也如此。

    眼见李元庆发楞,陈继盛慌忙道:“兄弟,救我。这几人,想要杀人灭口。”

    看到陈继盛终于发了话,李元庆不由一笑,看向刘达斗,平稳道:“这位大人,今天这事,既然叫某碰到了,那就不能不管了。”

    刘达斗又羞又怒,小眼睛里凶光毕现,对着身边两个喽啰一摆手,“哥几个,上。”

    两个喽啰会意,三人从三个方向,迅速朝着李元庆包过来。

    在这个时代,能混的好的,或者说能吃饱饭的,都不是善茬。

    刘达斗这两个喽啰,也是颇有武勇的好勇斗狠之辈,刘达斗本人,也绝不弱。

    很快,四人就乱战成一团。

    但刘达斗几人,身材都比较矮,这也是现在明人普遍的特点,没有一人超过一米七,而李元庆身高臂长,虽然还有些许内伤,但今天一整天的逃命过程,身体的肌肉、骨骼,早已经完全拉伸开来,以一敌三,并不落下风。

    旁边,陈继盛也换过了气,操起腰刀,大喝一声,也加入了战团。

    二对三,刘达斗这边明显刚不住了,尤其是刘达斗,被李元庆虚晃一刀,狠狠一脚,直接踹趴在地上。

    李元庆一脚踩住他的胸口,刀尖已经顶在了他的脖子上,冷冷道:“还打不打?”

    饶是刘达斗彪悍,这时,也不得不服软了,忙讨饶道:“兄弟,兄弟有话好说,刀剑无眼,你可千万莫要乱来啊。”

    李元庆一笑,将刘达斗拉起来,胳膊用力夹住他的脖子,“你们有什么事,尽可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但,我最讨厌自己人打自己人,明白么?”

    李元庆这话说的很巧,刘达斗也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感情,这是个愣头青啊。忙道:“兄弟,这次是哥哥眼拙,哥哥给你赔不是了。你放开我,我们现在就走。”

    李元庆忽然冷笑,“你当老子傻啊。老子放了你,你再杀个回马枪,那老子该怎么办?”

    说着,李元庆勒着刘达斗脖子的胳膊,又用力了一些。

    刘达斗快被憋的喘不上气来,简直是欲哭无泪,忙艰难道:“兄弟,哥哥发誓,绝对不会回来。”

    这时,原本在村子里烤火的几个溃兵,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纷纷跑过来。

    见人多了,李元庆这才放开了手,“希望你说话算话。”

    刘达斗这时已经知道了李元庆的厉害,也不敢放狠话了,招呼两个喽啰,又架起之前被李元庆率先放倒的那个喽啰,扭头就走。

    看到他们走远,李元庆这才快步来到了陈继盛身边,“这位大哥,你没事吧?”

    危机骤然解除,陈继盛不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苦笑着看着李元庆道:“兄弟,好俊的身手。这次,哥哥可是多亏你了。”

    李元庆一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些说书先生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饶是陈继盛亦文亦武,但他又怎能看得透两世为人的李元庆的心思?、

    一听李元庆这话,他便知道,李元庆必定是个耿直的爽快汉子,不由大笑道:“说得好。说得好。这事儿,也怪陈某自己,红颜多事啊。哎~~~。不提了。对了,兄弟,你从哪里来?”

    见陈继盛打开了话茬,李元庆忙将沈阳城的事情,对陈继盛简单说了一遍。

    陈继盛闻言不由面色一阵阴沉,刚才与刘达斗的不快仿似也被抛到了脑后,深深吐一口长气道:“狗日的建奴啊。”

    他狠狠啐了一口,又道:“兄弟,你从沈阳城里逃出来,可还有什么亲人?”

    李元庆忙道:“大哥,本来我与内弟和丈母娘一起逃出来,现在,只剩下我跟未过门的媳妇了……”

    说着,李元庆神色一阵黯然。

    陈继盛不由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他已经跟随毛文龙多年,饱经风浪,自然明白李元庆这看似简单的话语里面深深的心酸。

    他用力拍了拍李元庆的肩膀,片刻,才道:“李兄弟,男儿大丈夫,早晚会有建功立业的时候。对了,李兄弟,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看到陈继盛说出这句话,李元庆心里不由一阵狂喜,但面儿上,却依然保持着单纯的迷茫,“陈大哥,我也没有打算。眼下这般,走一步看一步吧。我也没有别的本事。等去广宁城里,先去军中混个职位,也好让我和媳妇不至于饿死吧。”

    古人言,‘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一个人的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但想要发挥,却也需要一个坚实的平台。

    人才,自古以来,都不会缺少饭碗。

    而在这个时代,李元庆这好勇斗狠的本事,就是各个大佬们最需要的、也最紧缺的人才。

    陈继盛不由大喜,“李兄弟,若是如此,那真是太好了。我家将军,麾下现在正在招人,如果李兄弟你不嫌弃,我愿将你引荐给我家将军。”

    李元庆忙装作大喜的样子,“陈大哥,那,那这可太感谢您了。”

    陈继盛不由哈哈大笑,“李兄弟,你这话可就见外了,你救了我的命,咱们就是自家兄弟。”

    陈继盛这倒没有半分虚言,他虽为毛文龙属下,但事实上,与毛文龙的关系,三分像属下,七分,却更像是朋友。

    李元庆已经答应跟随毛文龙,陈继盛自然也不会再拿李元庆当外人,忙拿出自己的干粮,要与李元庆分食。

    但李元庆看到陈继盛只有两个干硬的粗面馒头,忙招呼张芸娘出来,取出了咸鱼和一丁点腊肉,三人一起享用。

    简单吃过了晚饭,又喝了点水,陈继盛的神色明显恢复了不少,“元庆,哥哥此时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尽快赶往广宁城。你和芸娘没有马,哥哥这边……”

    李元庆当然明白陈继盛的意思,忙道:“大哥,你先去办正事就是。这里已经离沈阳城50里地,鞑子应该不会来这边的。我和芸娘慢慢走,最多三天,一定能到广宁城。”

    陈继盛愈发满意李元庆的性子,用力点了点头,低声道:“元庆,我家将军,不日就将前往广宁城。你也不用太急,五天之内,赶到广宁城就好。到时候,直接去城东杭州客栈找我。”

    李元庆忙点点头,“大哥,天黑路滑,你一定要小心。”

    陈继盛哈哈大笑,翻身上马,“元庆,这里条件简陋,等到了广宁城,咱们兄弟再把酒言欢。”

    …………

    看着陈继盛快马消失在黑夜里,李元庆的嘴角边,缓缓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明末的历史,李元庆虽然不甚精通,但~~~~,对于毛文龙这个人,李元庆却是知之甚详。

    这主要是后世时,李元庆的未婚妻,曾经专门写过一篇关于毛文龙的论文。

    如果说当年三国时,关云长千里走单骑,有太多艺术夸张的成分,那~~,毛文龙仅以190余人,奔袭千里,奇袭镇江(今辽宁丹东市),绝对是华夏战争史上,可以浓墨重彩的一笔。

    随后,毛文龙开镇东江,在后金的腹心,建立敌后根据地,整个天启年,不断壮大,越来越强,搞的老奴努尔哈赤的菊花,简直是欲仙欲死,却没有丝毫办法。

    而毛文龙所奉行的‘蒲公英’政策,更是活辽民百万,因为他祖籍浙江杭州,治下子民,纷纷以他的同乡岳飞、岳王爷,与他比肩。

    而历史也证明,整个东江军集团,是华夏封建史上,最后的、也是最具有战斗力的汉人军事集团。

    大名鼎鼎的三顺王,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皆是毛文龙的嫡系麾下。

    倘若~~,没有同样大名鼎鼎的袁督师横空出世,鲜血染红双岛之夜,大明~~,也许未必就会是后世的模样,我华夏的历史,未必就会被扎上三百年的金钱鼠辫。

    但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历史永远没有如果。

    而此时,能与未来的东江集团副总裁陈继盛,结下如此关系,又怎能让李元庆不激动,不兴奋?

    不过,李元庆也知道,毛文龙现在,应该还并没有得志,这主要是,他还没有得到他的伯乐----辽东巡抚王化贞的支持。

    而此时沈阳城的失守,在某种程度上,将是一柄重重的砝码,迫使王化贞另辟蹊径,寻找新的选择。

    这将是毛文龙最大的机会。

    而陈继盛此行,很可能是带着现在还身在辽阳的毛文龙的信息,禀报给王化贞。

    “元庆哥哥,那个陈大哥走远了。”看着李元庆还在发呆,张芸娘小心提醒了一句。

    李元庆眼睛微微一眯,嘴角边泛起一丝淡淡的笑意,“芸娘,咱们也该找地方过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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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因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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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已是初春,但辽地的夜,依然分外寒冷。

    这小村子应该被荒废了有些时日,可用的资源并不多,好在此时溃兵人数并不多,倒并没有发生为了争抢房屋而大打出手的事情。

    这种时候,李元庆自然也不会节外生枝,并没有去村子中心里找那些大宅,而是和张芸娘在村子西侧边缘,一间破败的小屋内落了脚。

    两天一夜的高强度奔波,李元庆也着实有些疲惫了,更不要提,从未出过家门的张芸娘了。

    好在两人的食物还算充足,又有厚棉袄护身,精神状态,都还算不错。

    “芸娘,累了么?早点休息吧。明早咱们还要赶路。”

    李元庆说着,随手插死了简易的门栓,又扯下了衣服上的一根碎布条,拧成绳子状,别在了门栓上,做了一个简易的玄关。

    这样,就算有人冲进门,第一时间突破了门栓,但有布条的牵扯,会被延缓几秒,李元庆将会有更多的应对时间。

    张芸娘看李元庆的动作,俏脸有些微红,愣了片刻,她才反应过来,忙道:“元庆哥哥,我不累,我,我去铺床。”

    说着,她忙来到身后的土炕边,想要收拾,可惜,土炕除了光秃秃的黄土表面,再没有他物。

    李元庆怎的不明白小女孩的小心思,淡淡一笑,“芸娘,你去炕上睡,我在下面。不早了,睡吧。”

    “元庆哥哥……”张芸娘还想说些什么,但李元庆却是靠在一旁的炕沿上,抱着钢刀,已经打起了酣睡。

    张芸娘看着李元庆英挺的侧脸,呆了片刻,忽然露出了一丝甜甜的微笑,‘元庆哥哥这么会疼人,也许,自己的下半辈子,并没有想的那么糟啊。’

    犹豫了片刻,看李元庆似乎睡熟了,小女孩也鼓起了勇气,试图用力把李元庆拖到炕上。

    可她这小身板,怎的能拖得动人高马大的李元庆,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而小女孩也发现,与冰冷的土炕相比,他的元庆哥哥身边,似乎更加温暖。

    心里迈过去这个坎儿,又有名分在心头,她也不再矜持,小身子小猫儿般靠在李元庆的身上,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感受着身边稚嫩的小女孩已经进入了梦乡,李元庆缓缓睁开了眼睛,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身心虽然俱疲,但这种时候,李元庆又怎的能睡的安稳?

    沈阳城已经是无药可救,只是不知,陈继盛那边,情况到底怎么样?

    这种天气走夜路……

    但凡事都不可能一口吃个大胖子,李元庆即便是穿越者,也必须要遵从这个时代的轨迹和时间轴,等待和忍耐~~,这永远是人生最大的学问啊。

    想通了这些,李元庆小心把张芸娘抱到土炕上,贴着她带着淡淡处女幽香的小身子,沉沉进入了梦乡。

    …………

    一夜相安无事。

    次日清早天一亮,李元庆便本能的睁开了眼睛,外面隐隐传来一阵嘈杂。

    张芸娘也被吵醒,有些惺忪的睁开了大眼睛,“元庆哥哥,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李元庆眉头一皱,片刻,温柔笑道:“芸娘,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出去看看。”

    张芸娘乖巧的点点头,忙爬起身来,服侍着李元庆整理衣衫。

    对于张芸娘的‘服务’,李元庆并没有拒绝,坦然而受之,总得让小女孩感觉到自己有点用,有点事情做啊。

    来到外面,李元庆赫然发现,溃兵的人数,比昨夜要多了不少,毕竟,因为提前的筹谋准备,李元庆几人,是第一批逃出沈阳城的,而其他人,未必就会有李元庆这么周全和幸运了。

    溃兵们有昨夜到的,也有今晨到的,他们也带来了沈阳城方面最新的消息。

    不出李元庆所料,沈阳城并没有撑过一天,昨日上午早些时候,老奴就已经率后金大军入了城,为了鼓舞士气,彰显其不世之战功,老奴给全军‘放假三天’……

    “狗日的鞑子,他们简直不是人啊。可怜我那七妹和两个女儿啊……”

    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军汉,忍不住捶胸顿足,老泪横流,要不是旁边有人搀扶着,他怕早已经栽倒在了地上。

    李元庆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不愿再看这一幕,正如后世那句经典之言,‘落后,就要挨打啊’。

    谁又管你的理由呢?

    …………

    简单吃了点早饭,李元庆不再多做停留,直接拉着张芸娘的小手,快步踏向了广宁城方向。

    夫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达官贵人种下的因,统治阶层的错误导向,在这一刻,却要升斗小民来承担这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局,也无怪乎先贤曾言,‘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不过,李元庆却是深深明白,这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但~~~,若是如同这些军汉们一样,只知怨天尤人,祈求上苍的怜悯,这恐怕非但不会有任何效果,反而会更加助涨侵略者的嚣张气焰。

    早在晚清时代,就已经有贤明之士提出了‘师夷长技以自强’的口号,因为他们早已经从血和泪中探查明白真相。

    在这种情况下,痛苦,恐惧,忏悔,不会有丝毫作用,想要改变,只有脚踏实地的去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改变。

    此时,按照时间推算,陈继盛即便星夜赶路,离广宁城,应该还有些距离,而辽阳城这边,应该已经得到了消息。

    辽阳距离沈阳,不过咫尺之遥。

    沈阳城的兵败失守,恐怕现在早已经在辽阳城里炸开了锅。

    别人怎么想、怎么做,李元庆都不在乎,也不会去在乎,形势已经糜烂如斯,李元庆区区一个大头兵,又能有什么话语权呢?

    但此时毛文龙在想什么,李元庆却不得不仔细思虑。

    当京师里的士大夫精英阶层,还沉浸在后金女真不过是‘芥癞之癣’的时候,真正在辽地一线的将领们,却早已经深深明白了后金女真人战斗力的可怕。

    只不过,有人被吓破了胆子,胆汁都流了出来,有人~~~,却是摩拳擦掌,‘不封候,誓不休’。

    毛文龙,明显是后者。

    有着在沈阳城贺世贤和尤世功的例子,李元庆已经明了,我华夏~~,不是没有好男儿,不是没有不怕死的汉子,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在此时的这种大环境下,双拳难敌四手,着实是独木难支啊。

    但读过书、当过算命先生的毛文龙,显然不是贺世贤和尤世功这种纯碎的军人莽汉,陈继盛这个信使,说明毛文龙已经~~坐不住了。

    而沈阳城的失守,必将也会加速毛文龙心中的决断。

    此时,李元庆虽然没有见过毛文龙的面,后世的史书,也因为辫子朝的大环境使然,对其评价,也并不高,但李元庆通过自己的娇妻,却是深深明了,这是一个真正的不世豪杰啊。

    堪称是华夏‘游击战’的开山鼻祖啊。

    以李元庆两世为人的阅历,这种人,在这种危机时刻,又怎的可能会坐以待毙?

    历史已经证明,辽地大大小小的‘山头’虽然不少,但真正成长起来的,只有以祖家、吴家为代表的关宁一系,再者,就是以毛文龙为首的东江一系。

    只不过,关宁军虽然占有优良的资源,但却尽是辽地豪族将门把持,就算是毛文龙这种豪杰,都沾不上边,更不要提,此时李元庆这种大头兵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才华横溢、野心勃勃的未来者,在求职的选择中,一个是庞大、但却臃肿不堪的花旗银行,另一个,是扎克伯格刚刚起步的脸书,该如何选择,自然是不言而喻。

    男儿大丈夫,自当马上建功立业。

    后世时,李元庆并没有金戈铁马的机会,只能在商场上搏杀,但此时,已经有了陈继盛这根桥梁,李元庆当然不会再跟娘们儿一样犹犹豫豫。

    “元庆哥哥,你看,太阳出来了。”

    这时,张芸娘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抬头看向了高耸的天空。

    李元庆抬头瞟一眼,正看到太阳已经从云层里露出了头,正值当空,天终于放晴了,一路上只顾思虑,两人竟然已经走了一个上午了。

    看着张芸娘的小模样,李元庆怎的不明白小女孩的小心思,一笑道:“芸娘,累了吧?咱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赶路。”

    “嗯。”张芸娘忙欢喜的点点头。

    只是,扫视四周,李元庆的眼睛却微微眯了起来。

    因为着急赶去广宁,以便提前筹谋准备,李元庆并没有选择直向南的官道,而是往西抄了个近道,这里贴近了几部蒙古部落的势力范围。

    走这里到广宁,不用再走沙岭一线,可以近上百多里地。

    这也是辽地的黑商们,常走的一条道。

    而李元庆之所以如此大胆,也是因为此时后金大军正在沈阳城,几部蒙古部落,不是追随明军,就是追随后金的奴才,在这种时刻,他们也很难在意小道儿上的这点小细节了。

    但此时,摆在李元庆眼前的,竟然尽是一片密密麻麻、破败不堪的乱葬岗子。

    张芸娘的心思全都放在李元庆身上,也没有注意到眼前的细节,此时一看清眼前的景象,不由有些惊慌的捂住了小嘴,“元庆哥哥,要不,咱们,咱们再往前走走再休息吧?”

    李元庆不由一笑,后世时,他便是个胆大包天的人,此时,经历了沈阳城大战,手上又沾上了鲜血,他又怎的会在意这区区乱葬岗子?

    “芸娘,没事。有我在这呢。别怕。”

    李元庆说着,拉着张芸娘在一处坟土包边坐了下来。

    周围四处空旷,虽然天晴了,风却依然很大,这长满了枯色荒草的坟土包看着不咋的,但却是此地最好的避风港湾了。

    张芸娘看李元庆胸有成竹,稍稍安心了一些,有着这一路的经历,张芸娘早已经对李元庆死心塌地,有元庆哥哥在身边,自己又害怕什么呢?

    两人拿出干粮,如同后世的小情侣一样,浓情蜜意的大吃一顿。

    李元庆忽然有些恍惚,来到明末,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啊。

    否则,像此时眼前娇柔的小娘,多少银子也买不来啊。

    自己的娇妻虽然不错,但其性子……

    这简直没有可比性啊。

    这时,张芸娘忽然有些惊恐的道:“元庆哥哥,你听,那边,好像是那边,好像有人在喊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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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商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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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庆不由眉头一皱,这他娘的,这正值当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这狗日的鬼地方,还真有不干净的东西?

    片刻间,李元庆背后的钢刀已经操在了手上,将张芸娘拉到了自己怀里,竖起了耳朵,“芸娘,别出声,我仔细听听。”

    此时风很大,呼啸着席卷而过,张芸娘刚才说的时候,李元庆倒真依稀的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哭声,但此时,风一吹,又听不到了。

    张芸娘赶忙乖巧的紧紧闭住了小嘴,大眼睛有些惶恐的看向四周。

    李元庆凝神静气,仔细聆听。

    很快,在风声之外,李元庆果然听到了有个女人声音在凄厉的哭喊着‘救命’。

    “元庆哥哥,咱们,咱们怎么办?”

    因为是顺风,这一次,张芸娘也听得真切了许多,小手慌忙不跌的抓紧了李元庆的衣衫,大眼睛里满是惶恐。

    但这时,李元庆已经听出来,这并不是啥子脏东西,而是真的是个女人求救的声音。

    “芸娘,没事。可能是有人遇到了麻烦。咱们过去看看。”

    说着,李元庆拉着张芸娘的小手,快步踏上了声音的方向。

    张芸娘见李元庆如此镇定,稍稍安心了一些,忙紧凑的跟上了李元庆的脚步。

    不多时,两人差不多奔出了大半里地,终于在西面一片乱石子堆砌的坟土包群边缘,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在一处坟土包旁边,一个有些微胖的妇人,正伏在一个倒地的男人身上,滔滔大哭不止,伤心欲绝。

    旁边,还有一个黑黝黝的洞口,附近尽是泥土,还有铲子之类的工具。

    只看一眼,李元庆已经明白了大概,感情,这是碰到‘手艺人’了。

    看女人哭的撕心裂肺,张芸娘已经有些不忍了,一夜间‘家破人亡’的遭遇,她的外表看似已经有些成熟的坚强,但内心里,又怎能逃过年龄的限制呢?

    “元庆哥哥,这家人好像也是落难的啊。咱们,咱们去帮他们一把吧?”或许是救人心切,张芸娘居然用上了自己的‘撒娇’绝技。

    李元庆不由一笑,小女孩显然并没有看出这两人是‘手艺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李元庆当然也不会见死不救。

    “这位大姐,发生了什么事?”李元庆和张芸娘快步走到了妇人跟前。

    妇人见竟然真的有人来了,不由被吓了一跳,待看清李元庆和张芸娘是人,而不是鬼的时候,哭声不由更为惨烈,“大兄弟,当家的他,他……”

    她已经哭的伤心欲绝,加之在寒风中冻了这么久,已经说不成一句利索的话。

    “芸娘,你先扶大姐起来,我看下这位大哥。”

    李元庆摆手示意张芸娘先把这妇人扶到一边,自己快步上前查看着男人的情况。

    或许是刚从地底下爬出来没多久,这男人身上尽是一股子尸臭味,十分刺鼻。

    他大约40出头,满脸络腮胡子,刚毅的脸孔上,尽是岁月留下的沧桑,看得出,他应该是一个心志坚毅之人。

    但此时,他的脸上一片煞白,喉咙发青,几乎没有了人色,腿上和腹部,不知道是什么伤口,已经被鲜血浸的透彻。

    但李元庆却看出来,此人的伤口应该并不致命,真正导致他昏迷的,是他的呼吸系统,他应该是吸入了不干净的空气。

    人命关天,李元庆也不敢怠慢,赶忙用最基础的救生手法,对其进行胸压,心肺复苏。

    旁边妇人一看李元庆竟然这样对待她的男人,赶忙一下子挣脱了张芸娘,扑到了李元庆身上,大哭道:“大兄弟,你,你要干啥呀?”

    说着,她如同一只发疯了的老母鸡,就要对李元庆张牙舞爪。

    这种时候,李元庆也无法跟她沟通,一把把她推到一旁的地上,大呼道:“你男人还有救。想让他活命,就听我的。”

    李元庆这一推没有丝毫留手,这妇人被重重摔在了地方,剧烈的疼痛,也一下子让她清醒了不少,她忙连滚带爬的爬起身来,用力抓住了李元庆的衣袖,“大兄弟,你,你说啥?当家的还有救?”

    李元庆也懒得跟她废话,正愁着不能做人工呼吸呢,忙指着这汉子的嘴道:“大姐,你对着你当家的嘴里吹气,快。跟我手的节奏一样。”

    妇人闻言不由一愣,老脸有些泛红,半天没反应过来。

    李元庆一把把她推到她男人的脸上,大呼道:“快点。再不吹气,你男人就死定了。”

    “哦?哦。”这妇人终于反应了过来,慌忙开始朝着他男人嘴里吹气。

    李元庆和这妇人配合大概一两分钟,她终于找到了节奏,开始跟随李元庆胸压的节奏,快速的对这汉子进行心肺复苏。

    两人都很卖力,大概做了5、6分钟,这汉子‘哇’的打了个饱嗝,剧烈咳嗽几声。

    李元庆赶忙把的身子扶起来,用力拍打着他的后背,让他更为顺利的吐出了几口恶臭的浓痰。

    “芸娘,快,拿水壶来。”李元庆对着身后的张芸娘大呼道。

    “呃?哦。”张芸娘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

    倒是这妇人眼见自己的男人竟然有醒的症状,率先反应了过来,把旁边他们的水壶拿了过来。

    李元庆和张芸娘只有一把水壶,此时,见这妇人机灵,李元庆自然也不会再给自己找麻烦,忙用这妇人的水壶,对这汉子嘴里灌了几口。

    片刻,这汉子又剧烈的咳嗽几声,吐出了一大滩脏水,缓缓睁开了眼睛,他有些迷茫的看了看四周,对他婆娘道:“春花,这,这是在哪啊?这是在阴曹地府么?你~~~,你这个浑人,我不是叫你走嘛。你还管我干什么啊。你怎么也来这里了?祖师爷啊,我老商家要,要……”

    说着,他用力咳嗽几下,伤心的眼泪止不住的涌落下来。

    这妇人经过了冰火两重天,不由又惊又喜,“当家的。这,这不是阴曹地府啊。你还活着,你还活着,咱们都还活着啊。”

    说着,她一下子扑倒在李元庆跟前,拼命的磕头,“恩人,恩人啊……”

    ………

    这汉子的伤口并不严重,李元庆用自己的伤药帮他简单处理了一下,这汉子和他婆娘终于也冷静了下来。

    不多时,李元庆也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汉子叫商老六,是祖传的‘手艺人’,就是传说中的盗墓贼。

    东北地区天寒地冻,冬天,一般‘手艺人’是不出来做活的,只不过,前些时日,商老六的十一岁的独女不幸染上了风寒,家里又没有现银,不得已之下,商老六只能拼死出来做活,为女儿治病。

    在这之前,他本来早已经选定了几个大目标,可惜,这是在冬天,没人愿意跟着他出来做活,情急之下,他只能自己出来,但这种天气,他婆娘怎的能放心?

    把女儿交给婆婆照料,拼死与丈夫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人手不足,商老六也不能挑选他的‘大目标’,只能找些临近地处的小目标。

    可惜,在沈阳城附近转了几圈,所获并不多,紧紧够维持女儿的最基本开销。

    两口子无奈之下,只能跑到远处。

    但令商老六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乱葬岗子里,竟然有一处不错的目标。

    他婆娘也懂一些行情,死活不让他去,毕竟,这种地方,一个人,实在是太危险。

    但为了女儿,商老六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

    最后,虽然他活着爬出了盗洞,但因为触动了里面的机关,一人力逮,已经只剩下一口气。

    他本来嘱咐他的婆娘别管他,赶紧回去给女儿治病,却没想到,她婆娘致死不肯离去。

    听完商老六夫妇的事情,李元庆和张芸娘都有些感动。

    贫贱夫妻百事哀啊。

    这商老六,有这样的婆娘,倒也值了。

    不过,李元庆却很好奇,商老六既然是手艺人,按说,不该这么穷啊。

    商老六忙解释道:“恩人,您不知道。我们的东西,都让上头那些当官的吃干净了,我们只能留点汤水。要不然,我们怎么还能活到现在?早就给人诛九族了。”

    李元庆点点头,有些默然,‘官’字两张口啊,尤其是明末的官……

    商老六夫妇吃了点东西,精神稍微好了一些。

    李元庆这才把沈阳城已经失守的消息告知两口子,两口子不由大惊失色。

    他们是在后金军围城之前,离开沈阳城的,谁又能想到,短短几天时间,这城高强厚的沈阳城,竟然真的被后金军攻破了?

    李元庆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商大哥,眼下这般情形……你们想怎么办?”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得知了商老六从七八岁就‘入了行’,至今已经三十多年,李元庆也起了爱才之心,并不愿意两口子再去沈阳城送死。

    这世道,很多事情,在没有足够的能力之前,哪怕是自己的女儿,也只能放弃啊。

    但两口子显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商老六虽然伤还没好利索,却是用力跪倒在地上,重重对李元庆磕了几个响头,“恩人,我必须回沈阳城看我女儿。我这条命是您救的,您的大恩大德,我商老六记在心里。只要我商老六不死,必有厚报~~。”

    看着商老六坚定的眼神,李元庆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忙把商老六扶起来,“商大哥,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你是好汉子。我佩服你。不过,沈阳城已经落在鞑子手里,凡事,必定要多加小心啊。”

    商老六重重点点头,“恩人,您放心。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沈阳城就算落在了鞑子手里,未必~~,就能困得住我。”

    李元庆知道商老六这种人,必定有自己的门道,也不再劝,只是重重的拍了拍商老六的肩膀,“商大哥,把女儿接上,我在广宁城等你。”

    商老六重重点头,却道:“恩人,我这婆娘,就拜托您了。”

    他婆娘大惊,“当家的,你,我,我不跟你一起回去么?”

    商老六看了他婆娘一眼,长叹一声道:“回去?回去送死吗?你好好跟着恩人,等我带女儿去找你……”

    说着,商老六头也不回,大步朝着沈阳城方向走去。

    看着他萧索的身影在寒风中越来越远,他婆娘已经哭的如同纸片,“当家的,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啊……”

    只是,她的声音,片刻就已经被寒风吹散。

    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抬头看向了广宁城方向,眼神一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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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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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了商老六婆娘刘春花的加入,李元庆的‘队伍’,一下子壮大了不少。

    商老六已经有了选择,这天寒地冻、荒山野岭的,李元庆当然也不会在这种地方墨迹,简单休整了一下,三人继续踏上了前方的路。

    先贤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正如那句话,‘都脱了衣服,在澡堂子里,还不都是一个模样?’

    商老六的工作,看似令人不齿,不过,这种人,未必就没有用处。

    李元庆虽两世为人,但不论做人还是做事,都不会以别人的出身作为标杆。

    后世时,在行内的某次大跌风暴中,李元庆正是因为一个人人都看不起的‘瘪三’朋友,一个结结巴巴、话都说不利索的电话,却让李元庆成功躲过了这次‘血洗’,并在事后,从容抄底,赚的瓢满钵满,这也成为了李元庆事业起飞的一个最关键的节点。

    三人在傍晚时,抵达了荒漠中的一个小村子,这是一个汉蒙混居的小村子,只有几户人家,算是半牧半耕状态,村子里皆是老弱妇孺,并没有受到此次后金春季攻势的波及。

    李元庆支付给一户村民几钱碎银子,三人在这里落下脚来。

    从沈阳城逃出来已经几天了,这是李元庆第一次喝上热水,吃上热乎乎的饭菜,张芸娘也是十分欢喜,广宁城越来越近了,她似乎已经看到了美好新生活的希望。

    刘春花经过一下午的奔波,也渐渐缓过了一些。

    事已至此,她还能怎么办呢?

    不去笑着面对,难道要哭死么?如果这样,那自己当家的不是要心疼死?

    这里的村民居住的都是夯土构架的毛坯屋,共同的特点就是屋子里都有一张大土炕,这也是华夏东北地区多年的传统。

    两个女人睡床上,李元庆只能委屈打个地铺,不过,即便这样,与之前相比,这也绝对是五星级的享受了,最起码有被子、褥子了。

    夜晚,风沙很大。

    沙粒拍打在窗檐上,噼啪作响,让人有些不适应。

    两个女人都很疲惫,早已经昏昏睡去,但李元庆的脑海,却是一片清明。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虽然已经明确了毛文龙是‘粗大腿’,不过,如何在毛文龙的队伍里站住脚,并扎下根来,这却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啊……

    …………

    次日清早,三人继续赶路。

    李元庆也熟练的从村民口中,得知了通往广宁城的最佳路线。

    此时,从此地继续往南十几里,就是大明的官道,顺着官道转而向西,离广宁城已经不足百里了。

    手里的银子都从村民手里买了干粮,李元庆现在已经身无分文,不由又加速了行程。

    以李元庆的身手,等到了广宁城里,弄点糊口的银子,这还叫事儿么?

    三人一路疾行。

    或许是这个时代的关系,两个女人的体力都不错,并没有拖了李元庆的后腿。

    太阳刚刚升到天空一小半,大概也就10点钟左右,三人顺利的找到了官道,脚程不由轻松了不少。

    张芸娘愈发欢快起来,边走着,边不由自主的哼起了小曲儿。

    对她而言,苦难即将过去,美好的新生活,就要来临了。

    刘春花也被张芸娘感染,饱经沧桑的脸上,也有了一丝笑意。此刻,她也只能祈求菩萨保佑,当家的和女儿、婆婆,平安无事了。

    倒是李元庆脸色有些凝重,不时神游天外,很少说话。

    临近中午,官道上忽然出现了黑黝黝、密密麻麻的一片黑线,两个女人都被吓了一跳。

    “元庆哥哥,那,那是什么?那是我大明的军队么?”张芸娘紧张的缩到了李元庆的怀里。

    李元庆也有些紧张,这种地方,碰到了军队,不论是哪一边的,对形单影只的三人而言,可都不是好事情啊。

    尤其是两个女人。

    扫视四周,只有北面有一处小土坡,上面长着几颗疲惫的黄杨树。

    李元庆不敢怠慢,忙指挥两个女人,快速到小土坡上躲避。

    等三人刚刚攀到小土坡,这支军队的哨骑,已经奔了过来。

    一看他们的戎装,李元庆稍稍松了一口气,这是大明的军队。

    只不过,他们骑的马,十分矮小,与辽地这边的蒙古马相比,简直要矮上一圈儿。

    片刻,后面又赶来一个哨骑,此人并不是明军戎装,而是有些花里胡哨的,倒像是四川、云贵地区的少数民族装扮。

    “元庆哥哥,你看,这人~~,这人好像是唱戏的啊?”张芸娘天真的指着这个哨骑,小声对李元庆道。

    李元庆的眉头已经紧紧皱起来,他并没有理会张芸娘,只是用力握了下她的小手,示意她不要说话,不要暴露。

    这毕竟是大明的地界,哨骑似乎都急着赶路,并没有留意到土坡上的三人。

    不多时,随着这支‘杂牌军’旗帜的临近,李元庆已经明了,他们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正是大名鼎鼎的戚继光的最后血脉,在后世被无数次高歌的浙兵啊。

    而与他们同行的少数民族‘杂牌军’,那也绝对是让人如雷贯耳,正是明末、乃至华夏著名女将-----秦良玉麾下的‘白杆兵’啊。

    他们竟然已经赶到了这里。

    这也就意味着,那场惨烈的浑河大战,即将开幕啊。

    由于娇妻的关系,李元庆对这场大战了解的很详细,此时看到主角竟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不由有些心有余悸。

    浑河之战,这可以说是明末最坚挺、最有代表性的一场硬碰硬的野战。

    只不过,浙兵加上白杆兵,连辅兵杂役都算上,尚不足万人,但他们面对的,却是老奴努尔哈赤的‘十万大军’。

    即便是如此劣势,他们依旧打出了这个时代、令大明、令所有汉家儿郎最骄傲的一战,让不可一世的老奴和他麾下的八旗铁骑,吃尽了苦头。

    如果不是后金抚顺驸马李永芳,以重金买通了沈阳城上的大明炮手,以从澳门购得的红衣大炮,狂轰两军阵地,说不定,这两根‘硬骨头’,真的能挺到援军赶至,反攻、甚至重新夺回沈阳城啊。

    但可惜,李元庆深深的明了,以大明现在的大气候,大环境,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这两支精锐之军,注定~~~,要成为八旗铁骑的战利品,他们只能用自己的鲜血,捍卫他们的荣耀……

    …………

    浙兵和白杆兵走的很快,不到小半个时辰,后队也已经消失在了李元庆的视野里。

    在这段时间内,李元庆的心中,经过了无数次的天人交战,到底要不要把结局告诉他们?

    但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

    话语权,一切还是话语权啊。

    李元庆此时的身份,说出的话,谁又肯信呢?

    更何况,身边还有两个女眷,即便是大名鼎鼎的浙兵和白杆兵,未必,就不会有心怀不轨者。

    此时这种状态,万事还是以保全自己的安全为首要啊。

    但这段时间,李元庆全程目睹了两军的军容。

    说实话,他们与后世的人民军,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甚至,可能还比不上短短军训了两个星期的大学生,但他们的军容军貌,却是李元庆重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的。

    两军中基本全是青壮,没有老弱病残,精神面貌,虽然显得有些疲惫,但却是十分昂扬,与辽地早已经被后金军吓破了胆的明军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

    只不过,两军几乎都是步兵,只有很少数的哨骑,胯下有战马,李元庆甚至看到,有几个浙兵的千总,都是在军阵中步行。

    白杆兵方面,倒是有百来头骡子,但这东西,运点货物还行,要是打仗,怎么可能与战马精良的八旗铁骑相比呢?

    “元庆哥哥,他们走远了,咱们可以走了么?”

    张芸娘小声的话打断了李元庆的思虑。

    李元庆也从神思中回过神来,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点了点头。

    后世,看那些文学作品时,不论男主、女主,只要穿越到了古代,必定是猪脚光环盖世,从容面对一切,一切尽在掌控,但此时,当李元庆亲身处在这个环境,却是深深明白,历史的轨迹,岂能是这般容易就被改变?

    …………

    接下来的路程,两个女人都看出了李元庆心事重重,都不敢多话,这倒使得一行人的速度,又加快了不少。

    一路疾行,次日傍晚,三人终于看到了广宁城高耸巍峨的城墙。

    广宁城地处辽西走廊的北段,是大明九边重镇辽东镇的核心所在,其地理位置,北可压蒙古,东可控辽地腹地,南面,则是辽地通往京师方向的咽喉要道,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必控之地。

    只不过,此时,沈阳城失守的消息,应该已经传到了这边,广宁城外,并没有了往昔的繁华,人流量很少,即便有人,也都是来去匆匆,脸色漠然。

    但李元庆身边两个女人却是十分欢喜,看到了城池,也就意味着,她们已经远离了战争,不用再受劳苦奔波之苦。

    三人跟着稀疏的人流进入了城内,张芸娘小声道:“元庆哥哥,咱们现在去找陈大哥么?”

    李元庆回头看了一眼广宁城的东门,忽然一笑,“这个嘛,咱们先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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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贤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正如那句话,‘都脱了衣服,在澡堂子里,还不都是一个模样?’

    商老六的工作,看似令人不齿,不过,这种人,未必就没有用处。

    李元庆虽两世为人,但不论做人还是做事,都不会以别人的出身作为标杆。

    后世时,在行内的某次大跌风暴中,李元庆正是因为一个人人都看不起的‘瘪三’朋友,一个结结巴巴、话都说不利索的电话,却让李元庆成功躲过了这次‘血洗’,并在事后,从容抄底,赚的瓢满钵满,这也成为了李元庆事业起飞的一个最关键的节点。

    三人在傍晚时,抵达了荒漠中的一个小村子,这是一个汉蒙混居的小村子,只有几户人家,算是半牧半耕状态,村子里皆是老弱妇孺,并没有受到此次后金春季攻势的波及。

    李元庆支付给一户村民几钱碎银子,三人在这里落下脚来。

    从沈阳城逃出来已经几天了,这是李元庆第一次喝上热水,吃上热乎乎的饭菜,张芸娘也是十分欢喜,广宁城越来越近了,她似乎已经看到了美好新生活的希望。

    刘春花经过一下午的奔波,也渐渐缓过了一些。

    事已至此,她还能怎么办呢?

    不去笑着面对,难道要哭死么?如果这样,那自己当家的不是要心疼死?

    这里的村民居住的都是夯土构架的毛坯屋,共同的特点就是屋子里都有一张大土炕,这也是华夏东北地区多年的传统。

    两个女人睡床上,李元庆只能委屈打个地铺,不过,即便这样,与之前相比,这也绝对是五星级的享受了,最起码有被子、褥子了。

    夜晚,风沙很大。

    沙粒拍打在窗檐上,噼啪作响,让人有些不适应。

    两个女人都很疲惫,早已经昏昏睡去,但李元庆的脑海,却是一片清明。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虽然已经明确了毛文龙是‘粗大腿’,不过,如何在毛文龙的队伍里站住脚,并扎下根来,这却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啊……

    …………

    次日清早,三人继续赶路。

    李元庆也熟练的从村民口中,得知了通往广宁城的最佳路线。

    此时,从此地继续往南十几里,就是大明的官道,顺着官道转而向西,离广宁城已经不足百里了。

    手里的银子都从村民手里买了干粮,李元庆现在已经身无分文,不由又加速了行程。

    以李元庆的身手,等到了广宁城里,弄点糊口的银子,这还叫事儿么?

    三人一路疾行。

    或许是这个时代的关系,两个女人的体力都不错,并没有拖了李元庆的后腿。

    太阳刚刚升到天空一小半,大概也就10点钟左右,三人顺利的找到了官道,脚程不由轻松了不少。

    张芸娘愈发欢快起来,边走着,边不由自主的哼起了小曲儿。

    对她而言,苦难即将过去,美好的新生活,就要来临了。

    刘春花也被张芸娘感染,饱经沧桑的脸上,也有了一丝笑意。此刻,她也只能祈求菩萨保佑,当家的和女儿、婆婆,平安无事了。

    倒是李元庆脸色有些凝重,不时神游天外,很少说话。

    临近中午,官道上忽然出现了黑黝黝、密密麻麻的一片黑线,两个女人都被吓了一跳。

    “元庆哥哥,那,那是什么?那是我大明的军队么?”张芸娘紧张的缩到了李元庆的怀里。

    李元庆也有些紧张,这种地方,碰到了军队,不论是哪一边的,对形单影只的三人而言,可都不是好事情啊。

    尤其是两个女人。

    扫视四周,只有北面有一处小土坡,上面长着几颗疲惫的黄杨树。

    李元庆不敢怠慢,忙指挥两个女人,快速到小土坡上躲避。

    等三人刚刚攀到小土坡,这支军队的哨骑,已经奔了过来。

    一看他们的戎装,李元庆稍稍松了一口气,这是大明的军队。

    只不过,他们骑的马,十分矮小,与辽地这边的蒙古马相比,简直要矮上一圈儿。

    片刻,后面又赶来一个哨骑,此人并不是明军戎装,而是有些花里胡哨的,倒像是四川、云贵地区的少数民族装扮。

    “元庆哥哥,你看,这人~~,这人好像是唱戏的啊?”张芸娘天真的指着这个哨骑,小声对李元庆道。

    李元庆的眉头已经紧紧皱起来,他并没有理会张芸娘,只是用力握了下她的小手,示意她不要说话,不要暴露。

    这毕竟是大明的地界,哨骑似乎都急着赶路,并没有留意到土坡上的三人。

    不多时,随着这支‘杂牌军’旗帜的临近,李元庆已经明了,他们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正是大名鼎鼎的戚继光的最后血脉,在后世被无数次高歌的浙兵啊。

    而与他们同行的少数民族‘杂牌军’,那也绝对是让人如雷贯耳,正是明末、乃至华夏著名女将-----秦良玉麾下的‘白杆兵’啊。

    他们竟然已经赶到了这里。

    这也就意味着,那场惨烈的浑河大战,即将开幕啊。

    由于娇妻的关系,李元庆对这场大战了解的很详细,此时看到主角竟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不由有些心有余悸。

    浑河之战,这可以说是明末最坚挺、最有代表性的一场硬碰硬的野战。

    只不过,浙兵加上白杆兵,连辅兵杂役都算上,尚不足万人,但他们面对的,却是老奴努尔哈赤的‘十万大军’。

    即便是如此劣势,他们依旧打出了这个时代、令大明、令所有汉家儿郎最骄傲的一战,让不可一世的老奴和他麾下的八旗铁骑,吃尽了苦头。

    如果不是后金抚顺驸马李永芳,以重金买通了沈阳城上的大明炮手,以从澳门购得的红衣大炮,狂轰两军阵地,说不定,这两根‘硬骨头’,真的能挺到援军赶至,反攻、甚至重新夺回沈阳城啊。

    但可惜,李元庆深深的明了,以大明现在的大气候,大环境,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这两支精锐之军,注定~~~,要成为八旗铁骑的战利品,他们只能用自己的鲜血,捍卫他们的荣耀……

    …………

    浙兵和白杆兵走的很快,不到小半个时辰,后队也已经消失在了李元庆的视野里。

    在这段时间内,李元庆的心中,经过了无数次的天人交战,到底要不要把结局告诉他们?

    但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

    话语权,一切还是话语权啊。

    李元庆此时的身份,说出的话,谁又肯信呢?

    更何况,身边还有两个女眷,即便是大名鼎鼎的浙兵和白杆兵,未必,就不会有心怀不轨者。

    此时这种状态,万事还是以保全自己的安全为首要啊。

    但这段时间,李元庆全程目睹了两军的军容。

    说实话,他们与后世的人民军,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甚至,可能还比不上短短军训了两个星期的大学生,但他们的军容军貌,却是李元庆重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的。

    两军中基本全是青壮,没有老弱病残,精神面貌,虽然显得有些疲惫,但却是十分昂扬,与辽地早已经被后金军吓破了胆的明军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

    只不过,两军几乎都是步兵,只有很少数的哨骑,胯下有战马,李元庆甚至看到,有几个浙兵的千总,都是在军阵中步行。

    白杆兵方面,倒是有百来头骡子,但这东西,运点货物还行,要是打仗,怎么可能与战马精良的八旗铁骑相比呢?

    “元庆哥哥,他们走远了,咱们可以走了么?”

    张芸娘小声的话打断了李元庆的思虑。

    李元庆也从神思中回过神来,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点了点头。

    后世,看那些文学作品时,不论男主、女主,只要穿越到了古代,必定是猪脚光环盖世,从容面对一切,一切尽在掌控,但此时,当李元庆亲身处在这个环境,却是深深明白,历史的轨迹,岂能是这般容易就被改变?

    …………

    接下来的路程,两个女人都看出了李元庆心事重重,都不敢多话,这倒使得一行人的速度,又加快了不少。

    一路疾行,次日傍晚,三人终于看到了广宁城高耸巍峨的城墙。

    广宁城地处辽西走廊的北段,是大明九边重镇辽东镇的核心所在,其地理位置,北可压蒙古,东可控辽地腹地,南面,则是辽地通往京师方向的咽喉要道,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必控之地。

    只不过,此时,沈阳城失守的消息,应该已经传到了这边,广宁城外,并没有了往昔的繁华,人流量很少,即便有人,也都是来去匆匆,脸色漠然。

    但李元庆身边两个女人却是十分欢喜,看到了城池,也就意味着,她们已经远离了战争,不用再受劳苦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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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庆回头看了一眼广宁城的东门,忽然一笑,“这个嘛,咱们先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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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杭州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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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当时陈继盛是这么说,让李元庆直接来广宁城找他,但李元庆两世为人,人情练达,可不是初哥儿。

    毛文龙此时应该还没赶来广宁城,他的麾下,也就不可能有军营驻地。

    而当日与陈继盛的相处,李元庆也看出来,陈继盛也并不是手头宽绰之人啊。

    他虽是千总官身,但此时毛文龙还没有起来,他这当小弟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油水了。

    而李元庆此时不仅有张芸娘,还有商老六的婆娘刘春花陪同,这三个大活人,自然不能让陈继盛养活。

    所谓‘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

    微小的细节,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往往会成为成功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两世为人,李元庆自是深喑此道。

    此时,李元庆已经身为分文,张芸娘自也不必多说,倒是刘春花,还有几粒碎银裸子。

    这种时候,李元庆当然也不会再谦让,带着两个女人,在东门附近一家小客栈里,暂时安顿下来。

    一路疲惫,但刘春花怎的看不明白张芸娘的心意?随意找了个借口,便先行回房休息了,这一来,不大的房间内,只剩下李元庆和张芸娘两人。

    红红的烛火随风轻摆。

    客栈条件虽有些简陋,但燃烧的火盆驱散了严寒,将室内与外界隔离开来。

    张芸娘不自禁的小心坐在床沿上,就如同她憧憬的新婚之夜一般,俏脸红的可怕,她十分想要对李元庆说些什么,可惜,试了几次,却发现,她根本没有力气说出口。

    看着身边紧张的小女孩,李元庆的心里,也是万千思量。

    怪不得后世有‘砖家’言,‘大明,是男人最幸福的时代。’

    经过程朱理学的禁锢,大明的女性,完全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品。

    李元庆毕竟是个正常男人,小女孩这‘逆来顺受’的模样,李元庆若没有反应,这怎么可能呢?

    大概犹豫了两分钟,李元庆的大手已经将小女孩搂在怀里……

    …………

    夫子言,‘食色性也。’

    不过,两世为人的经历,使得李元庆本身最大的优点,就是克制力。

    虽然已经对小女孩的身体十分熟悉,但两人却并没有真正‘负距离’的实质性接触。

    毛文龙奇袭镇江,已经是箭在弦上,李元庆虽是重生者,但对未来的征途,却也并没有十全的把握。

    再者,张芸娘此时虽不算年幼,但毕竟并非出身大富大贵之家,身形有些瘦弱,李元庆若万一不小留下了种子,对此时的她而言,可真的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啊。

    看着小女孩在自己怀里沉沉睡去,嘴角边,还止不住的泛起一丝幸福的笑意,李元庆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谁他娘的不想娇妻美妾,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呢。

    可~~,这狗日的世道啊。

    看到小女孩睡熟,李元庆小心的爬起身来,快速穿上了衣服,从二楼的窗户上跃到后院,飞速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

    直到临近清晨,李元庆才又重新回到了客栈里。

    一夜风霜,接连‘跑了’十几家,收获还算不错,攒起了几十两碎银子。

    形势已经如斯,李元庆自然也不会将自己当做正人君子,而这种事情,对于其前身来说,也是轻车熟路。

    不过,虽是做贼,但李元庆还是恪守着自己的底线,只挑大户下手。

    大户丢点银子,不过无关痛痒,但小门小户,这可是要命的钱啊。

    …………

    一觉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张芸娘和刘春花大概也知道李元庆疲惫,已经准备好了相当丰盛的饭菜。

    “元庆,这是我刚炒的,你多吃点。”刘春花指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炒鸡蛋,笑眯眯对李元庆道。

    张芸娘也是满含情意的看着自己。

    李元庆一愣,随即也明白了刘春花的意思。

    自古民间就流传着,鸡蛋补身、养人,恐怕刘春花是担心自己昨夜太过疲累,要给自己补补。

    可惜,李元庆昨夜确实很疲累,但却并不是刘春花想的那样,但在此时,李元庆自然也不会多解释什么。

    吃过了午饭,张芸娘又提及了去找陈继盛之事,李元庆却一笑,“不急,咱们先去广宁城里转转。”

    但让两个女人没有想到的是,李元庆跟客栈老板嘀咕了几句,一个伙计直接带着三人,来到了街后居民区的一条小巷子里。

    伙计大概二十五六年纪,嘴皮子很利索,他指着阴面的一处小院儿,陪着笑道:“客官,就是这个小院子。这是我们掌柜前几年收下来的,东西都全活着呢。价格也绝对公道。只要十两银子。”

    两个女人不由面面相觑,不知道李元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李元庆一笑,“咱们先看看地方。”

    “哎。您瞧我这脑子。客官,快,里面请。”伙计说着,忙掏出钥匙,打开了院门,将三人迎进了里面。

    小院不大,只有两间,虽有些破败,但收拾的还算干净。

    李元庆查看一遍,慢悠悠点了点头,“行。这里我相中了。让掌柜的过来签地契吧。”

    “哎。客官您稍等,我马上喊掌柜的过来。”伙计见做成了买卖,忙兴奋的屁颠屁颠离去。

    刘春花看到他走远了,忙道:“元庆,你,你这是要买宅子?”

    李元庆点点头,“广宁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总不能老住客栈啊。”

    刘春花虽然有些诧异李元庆怎么来的钱,但这种时候,她当然不会多问。

    倒是张芸娘小脸上忍不住的兴奋之色,有了宅子,这就意味着,自己和元庆哥哥,终于有自己的家了。

    伙计带着掌柜很快回来,掌柜的也没想到李元庆竟然这么好糊弄,直接带着笔墨过来,就想要签地契。

    事实上,对于此时大明的房价,李元庆也是了解一些的。

    广宁城跟沈阳城相差无几,像这样的小宅院,这么偏僻,又不见光,最多也就值个六七两银子。

    掌柜的要十两,这绝对是狮子大开口了。

    但在这个时候,李元庆却并不想再纠结这点小事儿,毕竟,自己在广宁城人生地不熟,能少一点事儿,就少一点事儿。

    而以李元庆的性子,他当然也不怕这掌柜的耍什么幺蛾子,自己的刀,可是不长眼啊。

    很快,地契便已经弄好,但到签字画押的时候,李元庆却笑道:“春花嫂子,这上面,你来画押吧。”

    刘春花不由一愣,张芸娘也是满脸诧异,不可思议的看着李元庆。

    李元庆轻轻握了握张芸娘的小手,示意她稍安勿躁,张芸娘虽然很委屈,很痛苦,却不敢说什么,只是强忍着眼泪不要流出来。

    刘春花也反应过来,“元庆,这,这……”

    李元庆一笑,“春花嫂子,咱们是一家人,让你签,你就签。”

    刘春花见李元庆坚决,最终只得无奈在地契上画了押。

    掌柜的和伙计拿着钱高兴的离去,只留下了一个无奈的女人,一个伤心的小女孩,还有一个满脸淡然笑意的汉子。

    眼见小女孩就要伤心欲绝,李元庆递给刘春花几两碎银子笑道:“春花嫂子,街面你还认路吧?去买些新被褥,要厚点的,好点的,还有,买点碗筷、餐具之类的。”

    刘春花当然知道李元庆有话要对小女孩说,忙点点头,“哎。元庆,我马上去。”

    看到刘春花离去,小女孩委屈的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涌了出来,小手有些颤抖、却是用力的抓住了李元庆的大手,“元庆哥哥,你,你不要我了么?”

    李元庆不由一笑,用力在小女孩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小傻瓜。这怎么可能?宅子虽然是挂在春花嫂子的名下,但你才是这里的女主人,咱们还是在这里住呀。”

    “那~……元庆哥哥,你是说……”小女孩一愣,也有些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

    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郑重的看着小女孩的大眼睛,“芸娘,你跟着我,我不会委屈了你。但现在这个时候,有些东西,哥哥得慢慢来啊……”

    …………

    有了自己的家,氛围自然又不一样。

    刘春花这岁数,自然明白人情往来,她很自然的将门口的小胚屋,收拾出来,当做了自己的房间,将主宅留给了李元庆和张芸娘。

    张芸娘这时小脸上才有了一丝笑意,欢快的开始收拾起她和她元庆哥哥的房间来。

    对于此,李元庆自然乐享其成,男人嘛,身为一家之主,总是要有些特权的嘛。

    …………

    一夜无话。

    次日上午,拜访陈继盛的事情,终于摆上了日程。

    此时,距离李元庆几人逃离沈阳城,已经过去了五六天,虽然李元庆现在也吃不准,毛文龙到底来没来广宁城,但与陈继盛的交往,李元庆已经做足了准备。

    杭州客栈,距离李元庆这座小宅子并不远,只隔着两条街。

    李元庆收拾妥当,便直接前往了目的地。

    由于沈阳兵败失守,广宁城的外来人口,一下子也多出来了不少。

    李元庆前天来的时候,街面上人还不多,但紧隔了一天,街面上已经可以看到许多落魄逃难的身影,这也使得很多客栈人满为患。

    而在这方面,两世为人的李元庆,显然有更多先见之明。

    恐怕,那卖宅子的掌柜的,现在肠子都要悔青了,要照这行情发展下去,这宅子起码能卖十五、二十两啊。

    杭州客栈不大,反倒显得有些破败,掌柜是个矮小的中年老头儿,一看就是南方人的模样。

    李元庆不由微微点点头,以事看人,毛文龙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

    在这个时代,低调、谦忍,这才是最实用的王者之道。

    直接说跟掌柜的说明了目的,伙计忙引领着李元庆来到了后院。

    刚刚走到后院门口,李元庆就听到了陈继盛熟悉的声音,不过,院子里似乎人不少,还有他人说话。

    “陈军爷,有人找您。”

    伴随着伙计尖尖的大嗓门,院子里几个正在说话的人,都将目光转移到了门口。

    而李元庆也正好看到了,在院子中一颗小树下、陈继盛几人围在中间的一个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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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杭州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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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当时陈继盛是这么说,让李元庆直接来广宁城找他,但李元庆两世为人,人情练达,可不是初哥儿。

    毛文龙此时应该还没赶来广宁城,他的麾下,也就不可能有军营驻地。

    而当日与陈继盛的相处,李元庆也看出来,陈继盛也并不是手头宽绰之人啊。

    他虽是千总官身,但此时毛文龙还没有起来,他这当小弟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油水了。

    而李元庆此时不仅有张芸娘,还有商老六的婆娘刘春花陪同,这三个大活人,自然不能让陈继盛养活。

    所谓‘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

    微小的细节,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往往会成为成功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两世为人,李元庆自是深喑此道。

    此时,李元庆已经身为分文,张芸娘自也不必多说,倒是刘春花,还有几粒碎银裸子。

    这种时候,李元庆当然也不会再谦让,带着两个女人,在东门附近一家小客栈里,暂时安顿下来。

    一路疲惫,但刘春花怎的看不明白张芸娘的心意?随意找了个借口,便先行回房休息了,这一来,不大的房间内,只剩下李元庆和张芸娘两人。

    红红的烛火随风轻摆。

    客栈条件虽有些简陋,但燃烧的火盆驱散了严寒,将室内与外界隔离开来。

    张芸娘不自禁的小心坐在床沿上,就如同她憧憬的新婚之夜一般,俏脸红的可怕,她十分想要对李元庆说些什么,可惜,试了几次,却发现,她根本没有力气说出口。

    看着身边紧张的小女孩,李元庆的心里,也是万千思量。

    怪不得后世有‘砖家’言,‘大明,是男人最幸福的时代。’

    经过程朱理学的禁锢,大明的女性,完全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品。

    李元庆毕竟是个正常男人,小女孩这‘逆来顺受’的模样,李元庆若没有反应,这怎么可能呢?

    大概犹豫了两分钟,李元庆的大手已经将小女孩搂在怀里……

    …………

    夫子言,‘食色性也。’

    不过,两世为人的经历,使得李元庆本身最大的优点,就是克制力。

    虽然已经对小女孩的身体十分熟悉,但两人却并没有真正‘负距离’的实质性接触。

    毛文龙奇袭镇江,已经是箭在弦上,李元庆虽是重生者,但对未来的征途,却也并没有十全的把握。

    再者,张芸娘此时虽不算年幼,但毕竟并非出身大富大贵之家,身形有些瘦弱,李元庆若万一不小留下了种子,对此时的她而言,可真的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啊。

    看着小女孩在自己怀里沉沉睡去,嘴角边,还止不住的泛起一丝幸福的笑意,李元庆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谁他娘的不想娇妻美妾,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呢。

    可~~,这狗日的世道啊。

    看到小女孩睡熟,李元庆小心的爬起身来,快速穿上了衣服,从二楼的窗户上跃到后院,飞速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

    直到临近清晨,李元庆才又重新回到了客栈里。

    一夜风霜,接连‘跑了’十几家,收获还算不错,攒起了几十两碎银子。

    形势已经如斯,李元庆自然也不会将自己当做正人君子,而这种事情,对于其前身来说,也是轻车熟路。

    不过,虽是做贼,但李元庆还是恪守着自己的底线,只挑大户下手。

    大户丢点银子,不过无关痛痒,但小门小户,这可是要命的钱啊。

    …………

    一觉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张芸娘和刘春花大概也知道李元庆疲惫,已经准备好了相当丰盛的饭菜。

    “元庆,这是我刚炒的,你多吃点。”刘春花指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炒鸡蛋,笑眯眯对李元庆道。

    张芸娘也是满含情意的看着自己。

    李元庆一愣,随即也明白了刘春花的意思。

    自古民间就流传着,鸡蛋补身、养人,恐怕刘春花是担心自己昨夜太过疲累,要给自己补补。

    可惜,李元庆昨夜确实很疲累,但却并不是刘春花想的那样,但在此时,李元庆自然也不会多解释什么。

    吃过了午饭,张芸娘又提及了去找陈继盛之事,李元庆却一笑,“不急,咱们先去广宁城里转转。”

    但让两个女人没有想到的是,李元庆跟客栈老板嘀咕了几句,一个伙计直接带着三人,来到了街后居民区的一条小巷子里。

    伙计大概二十五六年纪,嘴皮子很利索,他指着阴面的一处小院儿,陪着笑道:“客官,就是这个小院子。这是我们掌柜前几年收下来的,东西都全活着呢。价格也绝对公道。只要十两银子。”

    两个女人不由面面相觑,不知道李元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李元庆一笑,“咱们先看看地方。”

    “哎。您瞧我这脑子。客官,快,里面请。”伙计说着,忙掏出钥匙,打开了院门,将三人迎进了里面。

    小院不大,只有两间,虽有些破败,但收拾的还算干净。

    李元庆查看一遍,慢悠悠点了点头,“行。这里我相中了。让掌柜的过来签地契吧。”

    “哎。客官您稍等,我马上喊掌柜的过来。”伙计见做成了买卖,忙兴奋的屁颠屁颠离去。

    刘春花看到他走远了,忙道:“元庆,你,你这是要买宅子?”

    李元庆点点头,“广宁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总不能老住客栈啊。”

    刘春花虽然有些诧异李元庆怎么来的钱,但这种时候,她当然不会多问。

    倒是张芸娘小脸上忍不住的兴奋之色,有了宅子,这就意味着,自己和元庆哥哥,终于有自己的家了。

    伙计带着掌柜很快回来,掌柜的也没想到李元庆竟然这么好糊弄,直接带着笔墨过来,就想要签地契。

    事实上,对于此时大明的房价,李元庆也是了解一些的。

    广宁城跟沈阳城相差无几,像这样的小宅院,这么偏僻,又不见光,最多也就值个六七两银子。

    掌柜的要十两,这绝对是狮子大开口了。

    但在这个时候,李元庆却并不想再纠结这点小事儿,毕竟,自己在广宁城人生地不熟,能少一点事儿,就少一点事儿。

    而以李元庆的性子,他当然也不怕这掌柜的耍什么幺蛾子,自己的刀,可是不长眼啊。

    很快,地契便已经弄好,但到签字画押的时候,李元庆却笑道:“春花嫂子,这上面,你来画押吧。”

    刘春花不由一愣,张芸娘也是满脸诧异,不可思议的看着李元庆。

    李元庆轻轻握了握张芸娘的小手,示意她稍安勿躁,张芸娘虽然很委屈,很痛苦,却不敢说什么,只是强忍着眼泪不要流出来。

    刘春花也反应过来,“元庆,这,这……”

    李元庆一笑,“春花嫂子,咱们是一家人,让你签,你就签。”

    刘春花见李元庆坚决,最终只得无奈在地契上画了押。

    掌柜的和伙计拿着钱高兴的离去,只留下了一个无奈的女人,一个伤心的小女孩,还有一个满脸淡然笑意的汉子。

    眼见小女孩就要伤心欲绝,李元庆递给刘春花几两碎银子笑道:“春花嫂子,街面你还认路吧?去买些新被褥,要厚点的,好点的,还有,买点碗筷、餐具之类的。”

    刘春花当然知道李元庆有话要对小女孩说,忙点点头,“哎。元庆,我马上去。”

    看到刘春花离去,小女孩委屈的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涌了出来,小手有些颤抖、却是用力的抓住了李元庆的大手,“元庆哥哥,你,你不要我了么?”

    李元庆不由一笑,用力在小女孩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小傻瓜。这怎么可能?宅子虽然是挂在春花嫂子的名下,但你才是这里的女主人,咱们还是在这里住呀。”

    “那~……元庆哥哥,你是说……”小女孩一愣,也有些明白了李元庆的意思。

    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郑重的看着小女孩的大眼睛,“芸娘,你跟着我,我不会委屈了你。但现在这个时候,有些东西,哥哥得慢慢来啊……”

    …………

    有了自己的家,氛围自然又不一样。

    刘春花这岁数,自然明白人情往来,她很自然的将门口的小胚屋,收拾出来,当做了自己的房间,将主宅留给了李元庆和张芸娘。

    张芸娘这时小脸上才有了一丝笑意,欢快的开始收拾起她和她元庆哥哥的房间来。

    对于此,李元庆自然乐享其成,男人嘛,身为一家之主,总是要有些特权的嘛。

    …………

    一夜无话。

    次日上午,拜访陈继盛的事情,终于摆上了日程。

    此时,距离李元庆几人逃离沈阳城,已经过去了五六天,虽然李元庆现在也吃不准,毛文龙到底来没来广宁城,但与陈继盛的交往,李元庆已经做足了准备。

    杭州客栈,距离李元庆这座小宅子并不远,只隔着两条街。

    李元庆收拾妥当,便直接前往了目的地。

    由于沈阳兵败失守,广宁城的外来人口,一下子也多出来了不少。

    李元庆前天来的时候,街面上人还不多,但紧隔了一天,街面上已经可以看到许多落魄逃难的身影,这也使得很多客栈人满为患。

    而在这方面,两世为人的李元庆,显然有更多先见之明。

    恐怕,那卖宅子的掌柜的,现在肠子都要悔青了,要照这行情发展下去,这宅子起码能卖十五、二十两啊。

    杭州客栈不大,反倒显得有些破败,掌柜是个矮小的中年老头儿,一看就是南方人的模样。

    李元庆不由微微点点头,以事看人,毛文龙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

    在这个时代,低调、谦忍,这才是最实用的王者之道。

    直接说跟掌柜的说明了目的,伙计忙引领着李元庆来到了后院。

    刚刚走到后院门口,李元庆就听到了陈继盛熟悉的声音,不过,院子里似乎人不少,还有他人说话。

    “陈军爷,有人找您。”

    伴随着伙计尖尖的大嗓门,院子里几个正在说话的人,都将目光转移到了门口。

    而李元庆也正好看到了,在院子中一颗小树下、陈继盛几人围在中间的一个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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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毛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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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男人似乎并没有太多特别,只是穿着普通的军袍棉袄,个子也不甚高大,脸上,留有和辽地大多数军汉一样的风霜和沧桑。

    但他的眼睛,却是分外的……

    李元庆也不知该怎么形容,这人的眼睛非常特别,这是一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感觉。

    与其双目一对视,李元庆仿似看到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但在平静的海面之下,汹涌的浪花,即将要澎湃而出。

    不用说,李元庆已经知道此人是谁了。

    除了毛文龙,谁还能有这种气势?

    这时,陈继盛一看到李元庆走进来,不由大喜,快步跑过来,用力拍了下李元庆的肩膀,大笑道:“元庆,哥哥都等你好几天了,你总算过来了。你小子运气好,我家将军正好在这,快~~~,来给我家将军磕头。”

    说着,陈继盛忙拉着李元庆,来到了毛文龙的身边。

    在之前的日子里,李元庆脑海里早已经无数次幻想过此时的画面,哪里还有丝毫犹豫,忙跪倒在地上,恭恭敬敬对着毛文龙磕了几个响头。

    “小人李元庆,沈阳城败兵,见过将军。”

    毛文龙不由一笑。

    陈继盛之前对他提及过李元庆救命的事情,但毛文龙却并未太过在意,他此时正值用人之际,陈继盛既然有这种机缘,他当然不介意把人收下。

    但毛文龙却也并没有多想,只是以为李元庆是个普通的军汉,有些勇武,也仅此而已了。

    但此时,李元庆这句话,却是让毛文龙一下子提起了兴致。

    想来自己这里来讨饭吃,不先说自己的长处,倒先说自己的短处……

    这种事情,对毛文龙来说,不说绝无仅有,却也绝对是难得一见。

    尤其是在当下这种节骨眼儿上。

    沈阳城的兵败失守,所有人都在向朝廷表明,自己绝对在守城中出了大力,只不过,敌人实在太过强大,形势所迫之下,各人也只能接受这样的后果。

    但却从未有人,敢于勇敢承担下本该应有的责任。

    此时,李元庆居然上来就说自己是沈阳城的败兵?

    毛文龙忽然想起了自己年少时,在与人饮酒时,借着半酣酒意,豪言道:“此生不封候,誓不休。”

    但他没有迎来任何鼓励,反之,到来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疯狂嘲笑,恨不能把他踩在地上,再用力踹上几百脚,砸成馅饼。

    “果然是个好汉子。你且起来吧。”心中思虑一闪而过,毛文龙一笑,示意李元庆起身。

    “谢将军。”李元庆又恭敬一礼,麻溜的站起身来,不卑不吭,眼睛一片清明。

    毛文龙身边几个亲随,也都有些诧异李元庆的表现,一阵低声议论。

    毛文龙嘴角边笑意更甚,在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上,他仿似看到了自己当年的那种锋锐,顿了片刻,他笑着对李元庆道:“李兄弟,你即是沈阳城的败兵,那可曾杀过鞑子?”

    李元庆并不知道毛文龙的思虑,忙规整道:“回将军,小人惭愧。当日沈阳城之战,形势实在太过混乱,后金军在城内有内应,慌乱之下,小人也只能先行逃命,并未杀过后金鞑子。”

    “哦?”

    毛文龙一笑,似乎并没有听清李元庆卖弄的字眼儿,笑道:“李兄弟,那你可敢杀鞑子?”

    李元庆已经明白了毛文龙的用意,不由也一笑,“将军,这有何不敢?当日逃离沈阳城之时,后金鞑子,小人没有机会杀,但蒙古鞑子,小人却亲手手刃了一个。”

    “哦?有这等事?”毛文龙看了陈继盛一眼。

    陈继盛忙看向李元庆。

    李元庆这时已经有些了然,不知不觉间,话语的主动权,已经被自己悄无声息的掌控在手里。

    当下,李元庆便简单将逃出沈阳城的经过,对毛文龙与几个亲随叙述了一遍,当然,里面不自禁的就加入了一点艺术夸张的成分……

    几人听完,不由都是默不作声,就算是毛文龙,也陷入了缓缓的深思。

    片刻,陈继盛率先回过神来,一拍手叫好道:“元庆,好汉子啊。倘若哥哥换在你的位置,也未必有你做的更好。”

    毛文龙这时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废物啊。真是一群酒囊饭袋啊……”

    片刻,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忙一笑遮过,“李兄弟,既然你来投奔某,某也不会薄待了你。你可有官身?”

    李元庆不由大喜,明白毛文龙已经算接受了自己,忙恭敬道:“回将军,小人并无官身。”

    毛文龙点点头,“本将军向来赏罚分明。你初来乍到,还未曾立功,本将军也不能破例。不过,你救了陈千总的命,某又正值用人之际,这样,某升任你为小旗官,你可接受?”

    李元庆不由大喜,毛文龙这句话,简直犹如天籁之声,忙跪地磕头道:“多谢将军,小人愿意。”

    众人不由哈哈大笑,“恭喜李兄弟。”

    “恭喜李兄弟。”

    刚才李元庆讲述逃离沈阳城的经历,已经让这几个汉子叫好不已,此时,毛文龙又亲口封李元庆为小旗,众人也都将李元庆看做了自己人。

    当然,这也只能是在这个特定的时刻,毛文龙正值用人之际。

    只能说,李元庆七分谋算,三分运气。

    众人寒暄一阵,陈继盛小声对毛文龙提醒道:“将军,就快要到面见巡抚大人的时辰了。”

    毛文龙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中的太阳,点了点头,却道:“先不急。咱们继续说之前的话题,关于此次突进之策,尔等可还有什么建议?”

    陈继盛道:“将军,我们之前的计划,已经很是周密,我相信,巡抚大人应该会同意的。毕竟,这用不了多少人,也花不了多少银子。”

    旁边,一个身材高大的大汉也道:“将军,就算巡抚大人不同意,咱们自己干就是了。大不了,到时候,您直接秉明朝廷就是了。”

    毛文龙不由凌厉的看了这大汉一眼,“张盘,不得无礼。”

    “呃?是。”这叫张盘的大汉也知自己说错了话,忙恭敬一抱拳,小心后退了半步。

    毛文龙长叹一声道:“巡抚大人英明无双,又久历辽地战事,他老人家心里,应该有决断了啊。”

    李元庆这时已经明了。

    想让王化贞这种犹豫寡断的墨迹老头儿,答应这种冒险的事儿,可绝非一时之功啊。

    想必,毛文龙已经试过几次,但王化贞心里却一直没有下定最后的决断。

    看着众人脸色各有不平,李元庆忽然道:“将军,先贤言,兵者,诡道也。眼下我辽地这般状态,倒真的需要一支奇兵了。”

    毛文龙不由诧异的看了李元庆一眼,“李兄弟,你还读过书?”

    李元庆忙道:“回将军。小人毕竟混迹行伍,没事的时候,读过几本兵书,但紧紧也是一点皮毛,并不太精通。”

    毛文龙一笑,“不错。不错。”

    …………

    毛文龙很快离去,那叫张盘的汉子陪同,陈继盛倒是留了下来。

    李元庆看得出,本来,陈继盛应该是要陪同毛文龙的,但为了自己,他才留了下来。

    陈继盛将李元庆引到屋子里,给李元庆倒了杯热水,这才有机会问起李元庆这几天的经历。

    李元庆忙笑道:“大哥,我本来想直接过来找你的,但正好我在广宁城有个亲戚,就去她家里住了一天,您不是说,五天之内让我来找你嘛?”

    陈继盛不由哈哈大笑,“你小子啊。还真是个鬼机灵。”

    两人寒暄一阵,陈继盛又为李元庆介绍了其他几个毛文龙的亲随,这其中有毛文龙的义子毛承禄,千总、把总亲兵尤景和、陈忠、王辅几人。

    几人都已经跟随毛文龙多年,是毛文龙的嫡系亲兵,也是未来东江镇的骨架、柱梁。

    他们这时都还很年轻,都还只是纯粹的军汉,性子就与脚下这辽地的土地一样,李元庆与他们相处,根本没有任何障碍,很快,便已经熟悉的称兄道弟。

    当然,这除了陈继盛的面子,还有之前李元庆在毛文龙面前的出色表现。

    …………

    中午,陈继盛特意点了几个丰盛的大菜,又提了两坛子老酒,一番风卷残云、推杯换盏之后,李元庆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些人其中。

    酒意上头,李元庆也有些飘飘然起来。

    纵然后世李元庆酒量不错,这一世的身体又是倍棒儿,但跟这些粗鄙的‘单细胞动物’们喝酒,李元庆也只得自认倒霉。

    舒服的从小院儿后面的厕所里放了一大汪水,李元庆这才感觉舒服了许多,刚刚回到院子里,正看到毛文龙和张盘快步走进来,毛文龙的眉宇间,止不住的欣喜之色。

    李元庆不由也是大喜,看来,王化贞这老顽固,终于点头了。

    果然,‘大嘴巴’的张盘,还没进屋,就把事情的结果告诉了众人,众人不由一片欢呼。

    毛文龙也是满脸笑意,也不管是谁的酒碗,端起来,就喝了底朝天。

    众人一番庆祝之后,毛文龙道:“巡抚大人已经答应了我的计策。不过,他老人家现在也很难,能给我们的银子,并不多。征兵方面,咱们还需仔细思量。”

    毛承禄道:“义父,我辽地的好男儿多的是,只要巡抚大人给银子,咱们还愁着招不到兵么?”

    几人也都是点头。

    毛文龙不由苦笑,王化贞给他多少银子,只有他自己知道。

    陈继盛也看出了毛文龙的无奈,忙笑道:“承禄的话不错,但要怎么做,咱们还得仔细商量一下。”

    很快,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着自己的想法。

    毛文龙不住点头,却一直没有表态。

    李元庆见时候差不多了,忽然插口道:“各位大哥说的都不错。但小弟以为,将军此行既然是想剑走偏锋,那就必须招募真正的勇武之士。小弟在军中也混了几年,坦白说,现在,我辽地能称得上好汉的军兵,恐怕真不多。”

    毛文龙不由眉头一皱,深邃的眼睛好像要穿透李元庆的心,“李兄弟,说下去。”

    李元庆一笑,继续道:“将军。小人以为,人多不如精。咱们要做事,就要招募真正的好汉子。也就是说,银子,要花在刀刃儿上。我的意思,咱们可以用最高的待遇,招募最勇武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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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毛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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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男人似乎并没有太多特别,只是穿着普通的军袍棉袄,个子也不甚高大,脸上,留有和辽地大多数军汉一样的风霜和沧桑。

    但他的眼睛,却是分外的……

    李元庆也不知该怎么形容,这人的眼睛非常特别,这是一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感觉。

    与其双目一对视,李元庆仿似看到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但在平静的海面之下,汹涌的浪花,即将要澎湃而出。

    不用说,李元庆已经知道此人是谁了。

    除了毛文龙,谁还能有这种气势?

    这时,陈继盛一看到李元庆走进来,不由大喜,快步跑过来,用力拍了下李元庆的肩膀,大笑道:“元庆,哥哥都等你好几天了,你总算过来了。你小子运气好,我家将军正好在这,快~~~,来给我家将军磕头。”

    说着,陈继盛忙拉着李元庆,来到了毛文龙的身边。

    在之前的日子里,李元庆脑海里早已经无数次幻想过此时的画面,哪里还有丝毫犹豫,忙跪倒在地上,恭恭敬敬对着毛文龙磕了几个响头。

    “小人李元庆,沈阳城败兵,见过将军。”

    毛文龙不由一笑。

    陈继盛之前对他提及过李元庆救命的事情,但毛文龙却并未太过在意,他此时正值用人之际,陈继盛既然有这种机缘,他当然不介意把人收下。

    但毛文龙却也并没有多想,只是以为李元庆是个普通的军汉,有些勇武,也仅此而已了。

    但此时,李元庆这句话,却是让毛文龙一下子提起了兴致。

    想来自己这里来讨饭吃,不先说自己的长处,倒先说自己的短处……

    这种事情,对毛文龙来说,不说绝无仅有,却也绝对是难得一见。

    尤其是在当下这种节骨眼儿上。

    沈阳城的兵败失守,所有人都在向朝廷表明,自己绝对在守城中出了大力,只不过,敌人实在太过强大,形势所迫之下,各人也只能接受这样的后果。

    但却从未有人,敢于勇敢承担下本该应有的责任。

    此时,李元庆居然上来就说自己是沈阳城的败兵?

    毛文龙忽然想起了自己年少时,在与人饮酒时,借着半酣酒意,豪言道:“此生不封候,誓不休。”

    但他没有迎来任何鼓励,反之,到来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疯狂嘲笑,恨不能把他踩在地上,再用力踹上几百脚,砸成馅饼。

    “果然是个好汉子。你且起来吧。”心中思虑一闪而过,毛文龙一笑,示意李元庆起身。

    “谢将军。”李元庆又恭敬一礼,麻溜的站起身来,不卑不吭,眼睛一片清明。

    毛文龙身边几个亲随,也都有些诧异李元庆的表现,一阵低声议论。

    毛文龙嘴角边笑意更甚,在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上,他仿似看到了自己当年的那种锋锐,顿了片刻,他笑着对李元庆道:“李兄弟,你即是沈阳城的败兵,那可曾杀过鞑子?”

    李元庆并不知道毛文龙的思虑,忙规整道:“回将军,小人惭愧。当日沈阳城之战,形势实在太过混乱,后金军在城内有内应,慌乱之下,小人也只能先行逃命,并未杀过后金鞑子。”

    “哦?”

    毛文龙一笑,似乎并没有听清李元庆卖弄的字眼儿,笑道:“李兄弟,那你可敢杀鞑子?”

    李元庆已经明白了毛文龙的用意,不由也一笑,“将军,这有何不敢?当日逃离沈阳城之时,后金鞑子,小人没有机会杀,但蒙古鞑子,小人却亲手手刃了一个。”

    “哦?有这等事?”毛文龙看了陈继盛一眼。

    陈继盛忙看向李元庆。

    李元庆这时已经有些了然,不知不觉间,话语的主动权,已经被自己悄无声息的掌控在手里。

    当下,李元庆便简单将逃出沈阳城的经过,对毛文龙与几个亲随叙述了一遍,当然,里面不自禁的就加入了一点艺术夸张的成分……

    几人听完,不由都是默不作声,就算是毛文龙,也陷入了缓缓的深思。

    片刻,陈继盛率先回过神来,一拍手叫好道:“元庆,好汉子啊。倘若哥哥换在你的位置,也未必有你做的更好。”

    毛文龙这时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废物啊。真是一群酒囊饭袋啊……”

    片刻,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忙一笑遮过,“李兄弟,既然你来投奔某,某也不会薄待了你。你可有官身?”

    李元庆不由大喜,明白毛文龙已经算接受了自己,忙恭敬道:“回将军,小人并无官身。”

    毛文龙点点头,“本将军向来赏罚分明。你初来乍到,还未曾立功,本将军也不能破例。不过,你救了陈千总的命,某又正值用人之际,这样,某升任你为小旗官,你可接受?”

    李元庆不由大喜,毛文龙这句话,简直犹如天籁之声,忙跪地磕头道:“多谢将军,小人愿意。”

    众人不由哈哈大笑,“恭喜李兄弟。”

    “恭喜李兄弟。”

    刚才李元庆讲述逃离沈阳城的经历,已经让这几个汉子叫好不已,此时,毛文龙又亲口封李元庆为小旗,众人也都将李元庆看做了自己人。

    当然,这也只能是在这个特定的时刻,毛文龙正值用人之际。

    只能说,李元庆七分谋算,三分运气。

    众人寒暄一阵,陈继盛小声对毛文龙提醒道:“将军,就快要到面见巡抚大人的时辰了。”

    毛文龙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中的太阳,点了点头,却道:“先不急。咱们继续说之前的话题,关于此次突进之策,尔等可还有什么建议?”

    陈继盛道:“将军,我们之前的计划,已经很是周密,我相信,巡抚大人应该会同意的。毕竟,这用不了多少人,也花不了多少银子。”

    旁边,一个身材高大的大汉也道:“将军,就算巡抚大人不同意,咱们自己干就是了。大不了,到时候,您直接秉明朝廷就是了。”

    毛文龙不由凌厉的看了这大汉一眼,“张盘,不得无礼。”

    “呃?是。”这叫张盘的大汉也知自己说错了话,忙恭敬一抱拳,小心后退了半步。

    毛文龙长叹一声道:“巡抚大人英明无双,又久历辽地战事,他老人家心里,应该有决断了啊。”

    李元庆这时已经明了。

    想让王化贞这种犹豫寡断的墨迹老头儿,答应这种冒险的事儿,可绝非一时之功啊。

    想必,毛文龙已经试过几次,但王化贞心里却一直没有下定最后的决断。

    看着众人脸色各有不平,李元庆忽然道:“将军,先贤言,兵者,诡道也。眼下我辽地这般状态,倒真的需要一支奇兵了。”

    毛文龙不由诧异的看了李元庆一眼,“李兄弟,你还读过书?”

    李元庆忙道:“回将军。小人毕竟混迹行伍,没事的时候,读过几本兵书,但紧紧也是一点皮毛,并不太精通。”

    毛文龙一笑,“不错。不错。”

    …………

    毛文龙很快离去,那叫张盘的汉子陪同,陈继盛倒是留了下来。

    李元庆看得出,本来,陈继盛应该是要陪同毛文龙的,但为了自己,他才留了下来。

    陈继盛将李元庆引到屋子里,给李元庆倒了杯热水,这才有机会问起李元庆这几天的经历。

    李元庆忙笑道:“大哥,我本来想直接过来找你的,但正好我在广宁城有个亲戚,就去她家里住了一天,您不是说,五天之内让我来找你嘛?”

    陈继盛不由哈哈大笑,“你小子啊。还真是个鬼机灵。”

    两人寒暄一阵,陈继盛又为李元庆介绍了其他几个毛文龙的亲随,这其中有毛文龙的义子毛承禄,千总、把总亲兵尤景和、陈忠、王辅几人。

    几人都已经跟随毛文龙多年,是毛文龙的嫡系亲兵,也是未来东江镇的骨架、柱梁。

    他们这时都还很年轻,都还只是纯粹的军汉,性子就与脚下这辽地的土地一样,李元庆与他们相处,根本没有任何障碍,很快,便已经熟悉的称兄道弟。

    当然,这除了陈继盛的面子,还有之前李元庆在毛文龙面前的出色表现。

    …………

    中午,陈继盛特意点了几个丰盛的大菜,又提了两坛子老酒,一番风卷残云、推杯换盏之后,李元庆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些人其中。

    酒意上头,李元庆也有些飘飘然起来。

    纵然后世李元庆酒量不错,这一世的身体又是倍棒儿,但跟这些粗鄙的‘单细胞动物’们喝酒,李元庆也只得自认倒霉。

    舒服的从小院儿后面的厕所里放了一大汪水,李元庆这才感觉舒服了许多,刚刚回到院子里,正看到毛文龙和张盘快步走进来,毛文龙的眉宇间,止不住的欣喜之色。

    李元庆不由也是大喜,看来,王化贞这老顽固,终于点头了。

    果然,‘大嘴巴’的张盘,还没进屋,就把事情的结果告诉了众人,众人不由一片欢呼。

    毛文龙也是满脸笑意,也不管是谁的酒碗,端起来,就喝了底朝天。

    众人一番庆祝之后,毛文龙道:“巡抚大人已经答应了我的计策。不过,他老人家现在也很难,能给我们的银子,并不多。征兵方面,咱们还需仔细思量。”

    毛承禄道:“义父,我辽地的好男儿多的是,只要巡抚大人给银子,咱们还愁着招不到兵么?”

    几人也都是点头。

    毛文龙不由苦笑,王化贞给他多少银子,只有他自己知道。

    陈继盛也看出了毛文龙的无奈,忙笑道:“承禄的话不错,但要怎么做,咱们还得仔细商量一下。”

    很快,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着自己的想法。

    毛文龙不住点头,却一直没有表态。

    李元庆见时候差不多了,忽然插口道:“各位大哥说的都不错。但小弟以为,将军此行既然是想剑走偏锋,那就必须招募真正的勇武之士。小弟在军中也混了几年,坦白说,现在,我辽地能称得上好汉的军兵,恐怕真不多。”

    毛文龙不由眉头一皱,深邃的眼睛好像要穿透李元庆的心,“李兄弟,说下去。”

    李元庆一笑,继续道:“将军。小人以为,人多不如精。咱们要做事,就要招募真正的好汉子。也就是说,银子,要花在刀刃儿上。我的意思,咱们可以用最高的待遇,招募最勇武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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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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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介绍:
简介:大明天启元年四月,毛帅奇袭镇江的路上,多了一名新兵。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当百万兵。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蝴蝶悄悄扇动了翅膀,大明帝国战力最强悍的东江军集团,悄悄偏移了原本的方向……明贼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明贼,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明贼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