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个男人来自未来
黑,无尽的黑暗,只有棺材缝隙里透出一点点的亮光,才暗示着自己还活着而不是到了阴曹地府。
躺在里面的中年胖子轻轻叹了口气。
作为北齐官场的大佬,他现在内心的想法很复杂。
当年还是东魏的时候,堂兄杨幼卿被孝武帝元修杀死。自己悲惧成疾,也是为了避祸,便到雁门温泉疗养。哪知道同僚郭秀嫉妒自己的才能,便致信恐吓,说高欢要将自己交给皇帝治罪,并假意劝他赶快逃走。
那时候图样图森破的他信以为真,于是将衣服扔在河边,伪装成投水自尽的假象,然后趁机逃之夭夭。
之后他发挥了自己逃跑技能max的优点,一路猥琐发育,改换名姓,自称刘士安,躲到嵩山。不久,他又偷偷跑到光州,躲入田横岛,以教书为业,这一躲就是三年,直到高欢将他请回去,委以重任,平步青云。
他强任他强,清风抚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虽然胖,但他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王者归来。
这位中年胖子可以拍着胸脯大声吼道:哥也是纯爷们!而且还是不死小强!挥一挥衣袖,回来还是一条好汉!
他曾经被所谓的义军俘虏,首领葛荣看上他,要将女儿嫁给他,结果自己坚持不娶。原因无他,对方的所作所为更像是垂死挣扎,想让自己陪葬,怎么可能?
别说只是一个女儿,就算是十个百个,自己也不可能答应。
北朝门阀,又岂能与叛贼为伍?
这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眼光他是不缺的。
杨宽曾在自己的帮助下做官,但后来却出卖他,将他捉住献给尔朱氏。自己脱难以后,随高欢征讨邺城,恰巧经过杨宽的村子。杨宽那家伙在马前叩头请罪……最后,他却原谅了这个忘恩负义的人。
这叫做虚怀若谷,宰相肚里能撑船。更是有曹孟德“焚书不究”和沛公封雍齿类似的深谋远虑。
后来高澄刚刚篡位便被刺,自己的谋划被其弟高洋捡漏。眼看自己就要凉了。
胖虽胖,转身亦是华丽无比。
他及时改换门庭,至今不缺宠信,这就叫做长袖善舞。
这几年来,高洋登基继位,他也是身居高位,鞍前马后,日夜操劳。
这才有北齐帝国拳打塞外诸胡,脚踢梁国弱鸡。甚至于今年三月一战之后,北齐都可以操纵梁国政局,废立皇帝不在话下。
微斯人,吾谁与归!无敌是多么的寂寞!在这乱世,文臣做到他这个地步,不说后无来者,起码也算前无古人了吧?
诸葛武侯再世,能混得比自己还好?不见得吧?
然而,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竟然被当今天子高洋叫人弄进棺材里?变成现在这模样。
躺在棺材里动弹不得的中年胖子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木已成舟,现在棺材静静的搁在坑里尚未封土,钉子也未封死,但万一……他已经不敢再想下去了。
一场春雨就能要他老命。
而此刻,距离他被扔棺材已经一天了。
他饿了,他渴了,他……现在好后悔!早知道被埋,去皇宫之前多吃一点也好啊!
有没有人来救我啊?哪怕出现个混小子也好啊!
中年胖子的内心释放出绝望的呐喊,但话到嘴边却没有喊出来。
因为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刚刚被丢进棺材里的时候,他也挣扎过,现在已经基本放弃治疗。
忽然,他听见上方的棺材板似乎响了两声,像是被人敲击的声音?
“咦?我刚才好像听到有人在叹气,难道是幻觉?喂喂,棺材里有人没有,没有小爷就走了。”
说话的那人似乎有些不确定的踢了一下棺材板。
“救……救命!”
中年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句,然而在他看来,这声音就跟久病床前的呻吟一般。
毕竟饿了一天,渴了一天,在棺材里担惊受怕了一天,换谁也扛不住啊!
他已经到了不惑之年,瞎折腾什么的,太伤不起了。
“还真有人啊!不会是粽子吧?”
那个声音嘀咕了一句,随即沉寂下来,只能听到轻轻的脚步声。
中年胖子想要再喊,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叫不出声来了。
这年头,除了盗墓的,愿意揭人家棺材板的真不多!
看来是自己想太多了!
唉,命该如此,也是无可奈何。想自己一世英名,居然死得如此憋屈,当真是苍天瞎眼。
特别是临死前还有人“调戏”一下他!
正在这时,棺材板发出让人牙酸的怪音,然后猛的一响,直接被人掀开后丢到坑外。
此刻中年胖子心中忽然冒起一个古怪的念头。
这年头抬棺得四个人甚至更多,这具松木制成的棺材板可不轻。一个人就能掀开钉了一半钉子的棺材板,那是需要何等的蛮力!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睡树洞的活人我见过,愿意睡棺材里的活胖子可真不多呐。”说话的声音来自于眼前的年轻人,带着揶揄,还有那种让人想给他一拳的玩世不恭。
胖子……这话还真是让人心中有气呢!
长期黑暗,导致瞳孔放大,此刻中年胖子被正午的太阳照得睁不开眼睛。现在正是阳春三月遍地花开的季节,温暖的阳光驱散了身上的寒气。
他深吸一口气,贪婪的感受着劫后余生的雀跃。
待眼睛恢复过来,中年胖子从棺材里坐起来,定了定神,眯着眼睛观察这位蹲在棺材边缘,徒手掀棺材板的“壮士”。
头上戴着一顶鲜卑贫民常用的保暖风帽,脑后垂挂长幅,顶部偏圆。
胸口露出来的是麻织造的白衣,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有填充物。交领缺骻长袍打着补丁,配着皮制的长筒靴。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小麦色的皮肤,身材修长壮实,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只是脸上带着略有些僵硬的笑容。眯起眼睛让人不知道在想什么。
手臂上的狭长伤口随处可见,看上去有些斑驳狰狞,但都是些陈年旧伤。
背后的背袋里露出一截木头,上面钉着铁皮,似乎是……弓弩?
中年胖子心中一惊,眼前这人,看起来不像是任人摆布的羔羊啊。
“敢问壮士高姓大名,救命之恩老朽定当回报。”
对方的眼神在自己身上的紫色官服上停留了片刻,随即洒然一笑道:“在下陈二狗,报答就不必了,你身上有钱没,我今天还没吃饭,有点饿。”
第2章 高家的小崽子
“老朽就这一身官袍,要不你拿去?”
中年胖子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将头顶的进贤冠递给对方。
北齐的官帽在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全面汉化后,已经变得跟汉代比较接近。天子和大臣们平时都戴进贤冠,以“梁”的多少表面官位品阶。
天子五梁,公候三梁,卿,大夫等二梁,更次的只有一梁。
封建社会等级森严,若是服饰与官阶不配位,那就麻烦大了,哪怕受皇帝宠信不追究,也免不得落下“目无天子”的名声,极为不智。
看着眼前这个“三梁”的官帽(也就是冠),“陈二狗”摇摇头,一脸讪笑道:“老大人是力拔山兮的壮士,这顶帽子在下可不敢接。刚才只是玩笑,再见,再见。”
说完便一溜烟的跑掉了,话都不愿意多说一句。
中年胖子爬到地面上,呵呵冷笑看着“陈二狗”离开的方向,眯起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嘿!还陈二狗呢,你要是陈二狗,我就是当朝宰辅!”
“陈二狗”虽然救了人,却让被救之人恨得牙痒痒,也是难得了。
刚刚说完,中年胖子却想起自己去年年底已经由尚书右仆射升为尚书左仆射并任宰辅,不由得摇头苦笑。
升官升得太快,自己都习惯了没醒悟过来。
“小子,想不到吧。你那张脸,老夫恰好认识。”
关于自己救命恩人的来历,中年胖子心中已经有了个猜测。毕竟,“陈二狗”的那张脸,跟自己的下属,也是实际掌管朝堂政务,目前在北齐文官中势头比自己还要火一点的那个人,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高士贞(高德政表字)……你是来讨好老夫,还是仅仅是个巧合?”
聪明人就是喜欢想太多。文人相轻,高德政跟这位中年胖子的关系,可不是那么融洽。对方的儿子救自己一命,里面包含的意义太引人遐想了。
刚刚想到这里,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四个骑手从远方奔驰而来,来人身上套着款式统一的,铁片和皮甲混搭的鱼鳞背心。头顶黑色圆盔,左披猩红套衣,肩有披膊,背上都带着马弓。
除了没有马铠和盾牌,这几乎是战阵上的全副武装了。
看他们的装束,这些人正是全部由鲜卑贵族子弟组成的北齐禁军-宿卫军中的精锐!
只不过,这些人是来找人的还是杀人的,真不太好说。中年胖子面色微沉,一言不发的看着眼前的四人四骑。
这些骑兵看到坐在地上发愣的中年胖子,同时踩着马镫翻身下马。为首的那个武士摘下头盔拿在手里激动的说道:“卫将军(职位),您没事真是太好了!陛下……让我等来,来看看。”
见他支支吾吾的,中年胖子心中了然,摆摆手说道:“帮我牵马,直接回杨府。然后你们再去找陛下复命。”
“喏!”
中年胖子熟练的翻身上马,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躺了一天的棺材,心中却是在想那个叫“陈二狗”的青年。
神他喵的二狗,这铁定是高德政家的小崽子!
但……高德政家里何时冒出来一个打扮如此“非主流”的儿子来了?他家那头母老虎,可不是好惹的。
不过高德政之子高伯坚,倒是温文尔雅,颇有其父之风,一看就是当官的料。这小崽子身上,可没那股“文气”。
一时间中年胖子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坐在马上闷闷不言。
……
“好险啊,四个鲜卑轻骑,遇上了死路一条!”
高伯逸将头顶上的风帽丢在地上,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背靠着一棵大树,等那个中年胖子跟四个宿卫军的骑兵都离开以后,才慢慢从路边的树林里走出来。
二狗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会是二狗。高伯逸体内是一个来自后世的灵魂,到这里已经两个多月了,他从最开始的不安到兴奋和跃跃欲试,再到现在的生无可恋。可以说经历了一场大起大落的人生悲喜剧。
猛然穿越到古代,却发现自己跑到了南北朝中后期的北齐。
从身边的老舅爷得知自己是当今最大权臣高德政的儿子,然而却是妾生子,还是朋友送给高德政的妾。
按照这个时代的伦理道德来说,对于肉食者来说,送妾是很大的人情,不仅不违法,反而还是“雅事”。但对于被送来送去的当事人来说,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北朝尤其是北齐,其家庭组织形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以大氏族为单位的封建大庄园形式,多为繁衍几百年的世家大族。这些大家族圈占土地,甚至“封山占泽”,宗族长就是庄园主。族内财产共有,私财很少。有大事则举全族之力,爆发起来能量很是阔怕。
第二种则是以小家庭为单位的居住模式,家族中旁系成员并不生活在一起,财产也是纯粹私有,一般多见于穷人和平民,实行一夫一妻制。
第三种,也就是高伯逸遇到的情况,那便是独门独户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这种家庭多半发迹一两代,还未横向的形成巨大社会影响力。男主人虽然拥有巨大的权力,但女主人,也就是正妻,在家庭组织上,却拥有极为重要的发言权。
说是顶小半边天也不为过了。
尤其是当女主人的娘家势力非凡,为百年世家大族的时候,就更是如此。
不幸中的不幸,高伯逸名义上的“主母”,就是来自清河崔氏。北朝首屈一指的世家大族。
如果仅此而已的话,他还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扫地出门。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高德政的妾室,多半都是崔氏的娘家丫鬟,不说穿一条裤子长大,起码是知根知底。这些人对于高伯逸这具身体的生母是什么态度,大概……也能猜出个大概了。
就像那些老套故事里面说的一个样。高伯逸的生母怀孕后就被家中大妇扫地出门,然后生下了他。但孤儿寡母的在邺城也难以安生,最后这个苦命的女人劳累交加之下,一场风寒就去了。
或许是良心发现,又或许是担心名声受损。总之在那个苦命女人死了以后,高德政给高伯逸的舅父安置了一个邮驿(陆地驿站)舍长的位置。
呵呵,听上去很牛逼,实际上北齐的邮递系统设有尚书,法曹、客馆令、公车令等官职,由侍中主管诏书的封发。而对于那些“邮政系统”大佬来说,舍长只是负责传递各种文书的芝麻大小官。
顺便提一句,高德政现在就在北齐中枢担任侍中,他安排这个职位,简直是举手之劳。
可怜的高伯逸,这几年就是被邺城郊外驿站的那个无妻无儿无女,视他为己出的舍长舅父,给拉扯大了。
想想真是一把辛酸泪。
第3章 居邺城,大不易
“大王派我来巡山,我把人间看一看……”
哼着无厘头的小调,高伯逸走在回驿站的路上。
生活很难,坑也很多,然而咸鱼也有梦想,又岂能坐以待毙?
这几个月他深深的感受到,居邺城,大不易!甚至动了改名为高居易的念头。
所谓邺城,就在今河北临漳县西(邺北城、邺南城遗址等)、河南安阳市北郊的地方。它始建于齐桓公,然而真正出名,却是在东汉末年,曹操击败袁绍,占据邺城,营建王都。
自此邺城c位出道,雄霸北方数百年。
邺城先后为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六朝都城,居黄河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长达四个世纪之久。
想想都觉得有点强无敌啊!
这是邺城最好的年代,没有之一,从前比不上,以后到了隋唐也没机会了。
老实说,若是没有高德政的无声照拂,高伯逸那个老实巴交的舅父,不见得能在舍长的位置上坐得安稳。毕竟,这地方虽然小,但却是个要害部门。
北齐的驿站改革汉制,将原本的“驿”和“传”的功能合并,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驿传合一”。
所以这个时代驿站的任务是包罗万象的,既负责国家公文书信的传递,又传达紧急军事情报。还兼管接送官员、接待外来使节、平息内乱、追捕罪犯、灾区慰抚和押送犯人等各种事务,有时还管理贡品运输和其他小件物品的运输。
从这个角度,就能看出高伯逸的便宜老爹高德政心思有多么深沉,在关键位置上安插“自己人”。
出邺城的诏书,政令,都要从这里发往全国各地。哪怕是张全国通缉令,也最先是从这里外发。
前线战报,边境事态,这里是进邺城的第一站。
各国使节来访,鸿胪寺最先将他们安置在邺城驿站,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安排。(有可能不允许这些人进邺城)
这里的小人物成事虽然不足,但是败事那可是绰绰有余的。
当然,就算高伯逸胆大包天,除了一把火烧了驿站,送信以外的事情,他舅父也管不了,更别说他这个没有官职的白身了。
那些国家大事都是肉食者们干的,他们这些底层厮混的咸鱼,也就维持下驿站的日常运转罢了。
重要物品都有专人押送,专人交接,不要说过手,有时候看一下都惹麻烦。
话说回来,这些糟心事,暂时还不是高伯逸要考虑的问题,他现在考虑的是如何填饱肚子。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已经人高马大的高伯逸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舅父那点俸禄,可养不活两口人。于是他今天出来采草药了,作为一种米酒酒曲的秘方,希望能通过在驿站贩酒弄点小钱花花。
这是他上辈子带来的秘密,不足为外人道也。还没穿越过来时,他老家的爷爷奶奶,就用这些药草作为酒曲的一部分,酿制特色米酒。
南北朝大多数朝代和国家,大多数时候,都是民间禁酒的。就算偶尔放松,那也是有严格管制的。
一句话,要酿酒可以,必须得到官方指定的地方买酒曲,然后酿酒,那酒曲的价格只能用呵呵二字形容。
这是一方面。
然而另一方面,酿酒所需要的技术门槛,低到令人发指!想凭借技术垄断绝无可能!
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个人人会喝酒,家家会酿酒的时代。
穿越者要是不玩高度酒,那是绝对干不过古人的。穿越者的酿酒神技,除了蒸馏冷凝外,其余的不值一提。酿酒的所谓秘法,在这个年代属于烂大街的货色,你去村里随便抓一个农夫,人家说不定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别的不说,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至少介绍了数十种酿酒的方法,非常具体,可操作性极强。
这本书到高伯逸采草药的今天,已经问世十多年了!
一边是酿酒的限制多,一边是酿酒的门槛低,面临双鬼拍门的事态,高伯逸差点就跪了。不过虽然是咸鱼,但他高伯逸好歹也算是个有追求的咸鱼吧,事情不做就自挂东南枝,不是他的风格。
花了两个月准备酿酒器具,通过和驿站的食客玩“握槊”(一种有骰子和棋盘棋子的游戏),赢了点钱买酒曲之后,他的机会来了。
幸亏北齐文宣帝高洋是个酒鬼,此时国家又处于巅峰状态不缺粮食,所以对酒水管制很松懈。虽然不许私造酒曲(私曲技术门槛很低),但对于私酿酒还是开绿灯的。
要是高伯逸晚个十年穿越,恐怕他的计划一开始就会胎死腹中。
当一切准备就绪,高伯逸今天才动身进行最后一步,给买来的酒曲“加料”。没想到,居然在城外一个大坑里面看见一个新棺材。
又在这个新棺材里面救了一个活人。
这让高伯逸颇有一种造了七七四十九级浮屠的优越感,骨头都轻了几分。至于救的是谁,那重要吗?在他看来,也就是个身居高位的胖子罢了。
高伯逸轻轻拍了拍自己背后的十字弓,要是没这玩意,兵荒马乱的年头还真是不敢出城门。正事早已办完,今天都没吃饭,是时候弄点野味回去打牙祭了。
舅父是木匠出身,自己稍微点拨下,对方就造好了弩机的骨架,极为精巧。弩身用枣木打造,弩机铜郭内的机件有望山(瞄准器)、悬刀(扳机)、钩心和两个将各部件组合成为整体的键,是舅父用“特殊渠道”弄到手的。
diy后十字弓精巧无比,射程和准头也有保证。
要不然背后这破袋子也藏不住。
至于朝廷禁忌?
呵呵,这里可不是“山外青山楼外楼”的南宋!这里是高氏王朝的北齐!这是隋唐以前的北朝!
就刚才高伯逸救的那个死胖子,如果他不是被高洋装进棺材,估计出门都是佩剑的!
只要家里不藏铠甲,那就不是事!甚至朝廷还鼓励民间习武耍刀。
这是一个文人出门都要佩剑,骑马出行都配弓的野蛮时代。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江湖仇杀满地走,配把十字弓怎么了?
射几只野兔山鸡什么的回去当美味,弩箭拔出来还能接着用,防身狩猎两相宜,想想都美滋滋。
正当高伯逸忍受着腹中饥饿,打算布置陷阱守株待兔的时候,前方传来呼喝嬉戏的喧嚣声,人数听起来颇为不少!
等等,什么情况!好像那些人马朝自己这边过来了!
第4章 人命贱如狗
高伯逸所站的树林前方,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地上长满了杂草。再往前就是一片稀疏的柳树林,傍着漳河,郁郁葱葱风景优美。
隐约能看到河对岸是一座小山丘,乱石纷繁罗布。若是在山上安置一队人马,倒是能清楚的观察到这片空地上发生了什么事。
这地方选得好!既隐秘又安全,风景还好,还能让人暗中保护。可见对方非富即贵,身份不凡,而且很有眼光。
田猎于郊,乃是达官贵人的乐趣,换句通俗的话讲: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南梁名将曹景宗就酷爱田猎,曾经这样描述田猎之乐。
“我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与年少辈数十骑,拓弓弦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平泽中逐獐,数肋射之,渴饮其血,饥食其肉,甜如甘露浆,觉耳后风生,鼻头出火,此乐使人忘死,不知老之将至。”
这就是属于时代的拉风。
不过邺城郊外常有行人,倒是不一定能猎到动物,因此邺城的高门大户要玩田猎,说不得也只能“买”一些活物回来放生,然后骑马追逐。
眼前这些人显然就是如此。
高伯逸在心中默默为前面骑马射箭的那群人点了个赞,然后如同乌龟一样遁入身后的树林。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前面空地上的那帮人虽然明显是在玩乐,但并不代表高伯逸这个无权无势的人能跑去跟人家套近乎。
鲜卑贵族里曾经流行让俘虏当猎物,然后在猎场里将这些人释放后随意骑马射杀,比试谁射死的人多,有时候赌得相当大。高伯逸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被那些人抓起来当“猎物”。
毕竟这年头,无论是南朝的梁国还是北朝的北齐或北周,上层人士都酷爱田猎,也不分什么胡人汉人,只要是权贵,都能让他喝一壶。
正当高伯逸缓慢退进树林,打算逃之夭夭的时候,他看见有一只长着角的公鹿,敏捷的闪避了一左一右两支箭矢,直接朝着自己飞奔而来。
等等,我难道上辈子跟你有仇?
眼疾手快的高伯逸拔腿就跑!一人一鹿,在树林里飞奔,看上去就像是在公鹿在追赶他一样。
情况如此危急,他已经没有时间去想,那帮人为什么会有鹿!
要知道,历来就有:秦失其鹿,天下公逐之的说法,鹿就象征着天下,很是犯忌讳。
田猎的猎物是鹿,说难听点,要是没有皇帝点头,这罪名够得上满门抄斩了。
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近,高伯逸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结果公鹿就和他错身而过,跑到前面去了。
这他喵的叫什么事!不是说做了好事运气会变好吗?
高伯逸感觉脑后有箭矢破空的呼啸声,他一转身,快如迅雷的箭矢擦破了他那满是补丁的长袍,肩膀上露出里面的白色麻衣,看起来非常惊险。
差之毫厘,他就要中箭了。这年头没消炎药,破伤风死亡率很高的。
看来,这些贵人并没有把自己当回事。恰逢乱世,人命贱如狗,古人诚不我欺也。
公鹿的速度本来就快,再加上高伯逸的乱入,他身后那些所谓的“贵人”,很快跟丢了猎物。
此时此刻,高伯逸老老实实的站在一旁,几把带着寒光的弯刀架在他脖子上,但那些人的手下并未有其他动作。
身边的武士头上扎着简单的发髻,穿着黑色的圆领开衫,褊窄紧身,腰束鞢带(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有金属装饰的衣带),背上皆有长弓箭壶。这打扮显然是胡汉结合,不伦不类。
他们看上去似乎是家奴打扮,不过高伯逸感觉这些人的衣服比自己身上的要好太多。
乖乖啊,这帮人若是家奴,那这家主人的谱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五男两女,身穿华丽白衣的主人们回来了,一个个脸上的表情都异常精彩。
主人白,仆人黑,这家人真是有讲究,一点简单的衣着细节就显示出他们非富即贵,极有可能是邺城里最上层的那一批人。
家大业大规矩多,说的就是这。
高伯逸轻叹一声,暗道大事不妙。只怕他狐假虎威搬出他那个便宜老爹,都不见得说话能顶用。
五个男人里面年纪最大的看起来不过二十四五,最小的看起来也就十三四岁。年纪最大的一人,一身白色襦衫,非常朴素,手持羽扇并未佩剑,周围散发着文雅的气息。
不过他脸上带着晦涩难明的笑容,从上到下打量着高伯逸,也不说话,只是反复把玩着羽扇。
这家伙很帅,而且让人感觉很讨厌!
高伯逸直接给对方下了判断。这个俊逸文雅的男人,对自己有种莫名的敌意,很淡,隐藏在笑容之后。
剩下的四个都是十来岁模样的青年,眉宇间都有几分相似。但其中一人剑眉朗目,脸盘却如同少女一般俊秀,看起来分外怪异。
典型的男生女相。
这位是没生到现代,这要是到现代,单看外形,只怕某些流量小生都要跪下叫爸爸啊!
高伯逸在心中感慨了一番,马上的那位少年不做女人真是可惜了。
你在看楼,楼上的人也在看你。
那位“美若天仙”的少年郎,正饶有兴致的看着高伯逸背后背袋里露出半截的十字弓,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看上去很是亲切。
不过马上的另外两个少年,似乎就没那么好说话了,大一点的看着自己的眼神很淡漠,就像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小一点的怒不可歇,恨不得下马一刀劈了自己。
除了这几人以外,还有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少年,坐在一匹小马上,眼神似乎有些怯弱,生怕自己会暴起伤人。
一龙生九子,各个不一样,高伯逸心中了然。
至于那两个女人,一个看起来也是二十出头,大眼琼鼻,眉宇散开带着无限风情,恐怕早已嫁作他人妇。只是此刻她面色阴沉,俏脸含煞,头上的金步摇微微颤动,显示出此女现在心情激荡。
看来似乎正在气头上。
另一个是七八岁的小女孩,她没有骑马,而是站在地上抬头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看着高伯逸,像是在看外星生物,眼神非常单纯,那就是简简单单的觉得有意思。
“来人啊,我怀疑此人是西魏(北周前身)细作,给我拿下!先打断腿防止他跑路,后面的我们再细细审问。”
面色淡漠的青年抬起马鞭,指了指高伯逸说道。
第5章 我叫陈二狗
你勾结江洋大盗,图谋造反!
高伯逸回想起某个周星星电影里的一句经典台词,感觉眼前那位高高在上的“肉食者”,实在是有够无聊的。
千百年了,还是栽赃这种套路,有意思么?
“这位贵人,鄙人自幼在邺城长大,西魏细作这顶大帽子,还真是担当不起啊。”
高伯逸对着那名神色淡漠的年轻男子拱拱手,有气无力的说道。
细作是不可能的,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也别侮辱我的智商啊!
要知道这年头当细作可不容易,因为人员流动小,身边晃悠的人多半都是熟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猛然出现一个外乡人,傻子也知道这人有问题了。
除此以外,这个外乡人还要吃饭,住店,打听事情,漏洞简直满身都是。如果再来个保甲连坐什么的,一句呵呵就能把这冷漠青年的嘴堵死了。
在高伯逸看来,对方的栽赃并不高明,甚至是有恃无恐故意胡说八道。
“是不是细作,自然不是你说了算。等打断你两条腿,再送去官府,自然有定论。”神色淡漠的青年显然不准备跟高伯逸讲道理。
打断腿...你他喵的跟我的腿有仇吗?
高伯逸一时气结,却又无可奈何。
现在可不是吏治清明的北宋仁宗时期,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北朝!没权没势就只能说个锤子!拳头就是真理。
“三郎,今日田猎是为阿姊散心,不宜见血。”
男生女相的少年阻止了貌似他大哥的冷漠青年。
这家伙似乎在家族里颇有威信。一开口,他大哥就闭口不言,似乎等着下文。
高伯逸也不说话,也等着对方的下面的话。
“姐夫,这事你怎么看?”
男生女相的少年问那个拿着折扇,看上去文气十足的帅哥。
“今日出游乃是为了尽兴,见血不吉,这是应有之意。不过嘛……”
折扇帅哥停顿了片刻,似乎是在思索,随即“恍然大悟”,指了指此刻勃然大怒的那个少年道:“那头鹿乃是延宗买的,多少钱说给这奴听,让他照价赔偿也就是了。”
“赔个屁!那头鹿十万钱!这穷酸赔得起十万钱吗?”那少年歇斯底里的吼道,仿佛高伯逸杀了他爹妈。
文宣帝高洋在两年前铸币,史称“常平五铢钱”,此举极大改善了北齐国内货币混乱的状况。《隋书》志第十九食货载:“文宣受禅,除永安之钱,改铸常平五铢,重如其文。其钱甚贵,且制造甚精。”
此钱是借用当时囤积粮食的仓库“常平仓”之名。高洋为自己铸造的钱币取“常平”为名即希望和常平仓一样有调节市场之意。
常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籴,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欠收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
邺城粮价大约90钱一斗(一斗约13.5千克),这些钱买粮食大概能买15000千克。高伯逸敞开肚皮吃,也能吃上几年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笔巨款!
男生女相的少年无奈耸耸肩对高伯逸说道:“你也看到了,那头鹿是因为你的出现,我们才会跟丢的。打个对折,五万钱,回去拿钱来我们就算了。若是没钱,那就怨不得我们了。”
五万钱!说得跟吃顿牛肉面似的!有钱人的世界高伯逸真是理解不能。
他看到那名表情冷漠的青年脸上已有不渝之色,似乎对男生女相的少年有所不满,估计赔偿五万钱就是对方的底线了。
嗯,或者叫心情好放你一马!
“我没钱,回去拿也拿不出五万钱。”
高伯逸摊了摊手,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要是有五万钱,他会不想办法离开邺城?
“哼,既然没钱,那就让他从五弟胯下钻过去吧。五弟不是一直想知道韩信胯下之辱是什么意思么,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
一直没有说话,在一旁冷眼旁观的美丽女子气鼓鼓的说道。
正在这时,坐在马上气红了脸的少年翻身下马,得意洋洋的张开双腿站在地上叉着腰,哈哈大笑道:“穷酸奴,跟你说了吧。那五万钱我根本不在乎,小爷就是气你放跑了阿姊的那头鹿。
你若是从我胯下钻过去,这事就算了。小爷我一言九鼎,说话算话。”
那少年变脸比翻书还快,现在又变得兴致勃勃了。
你这是想让我练缩骨功么?但是我不会啊!
高伯逸一脸古怪看着对方那还未进入青春期发育的那双短腿。
就算我想钻,也要等你再长高一点吧?
“抱歉,臣妾……哦,在下实在做不到。”高伯逸嘴角都抽搐了,满肚子苦水不知道怎么倒出来。
好死不如赖活着,韩信都能有胯下之辱,高伯逸又怎么会在乎,大不了以后把场子找回来。只是,臣妾真的做不到啊,谁让自己现在的身体这么魁梧呢,你的腿又辣么短……
真是一把辛酸泪,连放弃尊严求活都做不到,此刻高伯逸的内心是崩溃的。
正当他打算要不要说个笑话缓解下场上气氛的时候,拿着折扇的帅哥不动声色的瞥了身边的女子一眼,带着一丝厌恶与不敢得罪的无可奈何。
“我就直接说了吧。钱什么的,我们根本不在乎,只是今日田猎的心情被你破坏了,所以想为难你一下。就算没有这五万钱,也一定会有别的,说不得还要你去徒手搏虎什么的。
我看四郎似乎不愿为难你,这样吧,你看起来没读两年书,说不定大字都不认识一个,你就作诗一首吧。我们若是都满意,这事就算了。不然的话,就按三郎说的,打断双腿送官,如何?”
此话一出,高伯逸大惊失色!
果然,他的表情众人都看在眼里,除了那个男生女相的少年面露困惑之色外,其余的人都哈哈大笑。不过那个站在地上的小女孩,似乎听不懂众人在说什么,只是呆呆的看着高伯逸。
她觉得自己的哥哥姐姐似乎是在欺负眼前这个穿着破烂的青年。
折扇帅哥表面上是在帮高伯逸解围,实际上却是偷偷的把那位男生女相少年给高伯逸帮腔的路子彻底堵死。
暗搓搓,阴坏阴坏的。
“什么诗都可以吗?”高伯逸弱弱的问道,他不断在原地搓手,那样子显得十分为难。
“什么诗都可以,不过必须是你自己想出来的。曹子建七步成诗,让你走七十步,如何?”
折扇帅哥似乎想起什么,盯着高伯逸的眼睛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要吟诗,总不能不自报家门吧?”
这年头士族和平民百姓,起名的风格那是截然不同的。士族内部的规矩比平民百姓要大得多。
“在下陈二狗,在邺城一家酒肆帮闲。”高伯逸有些不情愿的说道。
“哈哈哈哈哈哈!”这名字显然让众人开怀大笑,就连一旁的武士,都偷偷的捂住嘴。
第6章 恰逢诗意少年
如今的情况,吟诗什么的确实能够解围。
高伯逸暗自琢磨,他搜罗了肚子里的唐诗宋词,发现如果拿出来,可以把眼前这帮人吊打一百遍。
清新派的,婉约派的,豪放派的应有尽有。你们喜欢什么我就有什么,总有一种姿势适合你!
嗯,不过从反面来说,对方也可能恼羞成怒或是做贼心虚直接送他去西方极乐世界。
在这个活着就等于危险的年代,凡事都不能按常理推测。特别是那些肉食者们,他们的心思很是独特。
看你不爽了,杀。
被你打脸了,杀。
没有为什么,就是心情不好了,还是杀。
反正要么装孙子,要么学黄巢老哥的来一首“满城尽带黄金甲”,反他丫的!
高伯逸忽然感觉钻那少年胯下貌似……比现在吟诗要风险低啊!要是吟诗用力过猛,搞不好小命交代在这里了。
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脱口而出道:“大雨哗哗飘湿墙,诸葛无计找张良。关公跑了赤兔马,刘备抡刀上战场。”
“嘎!嘎!嘎!”
一群野鸭从水边的树林里飞到空地上觅食,树林边鸦雀无声,众人都被高伯逸的所谓“诗句”给惊呆了。
你说这是诗吧,东拼西凑起来一点意思都没有。你说不是诗吧,听起来还挺工整的。
折扇帅哥面色古怪,像是吃了一盘绿头苍蝇似的。
“我可以走了吗?”高伯逸弱弱的问道。
没人说话,眼前这些人似乎都还沉浸在他的“歪诗”里。
“把你背后的那把弩给我看看。”男生女相的少年翻身下马,直接走到高伯逸跟前,不客气的说道。
他的语气很淡,却带着不可置疑的威严。
不告而取是为贼,强人所难是为抢,只是现在的情况,对方根本就不是在跟高伯逸讲道理。
而是仅仅告知他而已。
解开背袋,将那把精巧的十字弓递给对方,高伯逸心若死灰。
唯一保命的武器没了,难道真该命中有此一劫?
高伯逸此刻有那种下象棋被“将军抽車”的刺痛感。
“有点意思,看在这弩有点新意的份上,那头鹿的事情就算了。这东西先放我这里,过两天给你送过去。”
男生女相的少年把红枣木包铁皮的十字弓递给身边的武士,对着高伯逸摆摆手,示意他快滚。
既没有问高伯逸愿不愿意,也没有问他住在哪里,这就很尴尬了!
不情不愿,高伯逸转身就走。今天亏大了,那把十字弓他和他舅父调了一个月才调到最佳状态,真给他十万钱也不换的。
“陈二狗,我家四郎最讲信用,过两天肯定还你的。”
看到高伯逸转身离去,那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扯着嗓子对他喊道。
呵呵!
高伯逸心中冷笑,自然是知道这把十字弓已经是肉包打狗。但他不会再回来说什么。万一这帮人一点不高兴把他给宰了怎么办?
待高伯逸走远了,男生女相的少年对神色冷漠的青年说道:“三哥,这弩不错,让府里的工匠仿制,打造一批给府内的家将吧。”
对方微微点头,脸上有遗憾之色。事到如今,已经没人有心思田猎。心境全都被那个“陈二狗”给搞乱了。
“不对!这很不对!我们都被那小子耍了!”
折扇帅哥恍然大悟,不甘心的叫嚷道。
“阿郎,怎么回事?”他身边的美人有些担忧的问道。
“大雨哗哗飘湿墙,乃是无檐(无盐);诸葛无计找张良,乃是无算(无蒜);关公跑了赤兔马,乃是无缰(无姜);刘备抡刀上战场,乃是无将(无酱)。哼,无盐无蒜无姜无酱,这小子岂是大字不识啊,他肚子里有货,这是嘲讽我们这帮人无甚滋味!”
折扇帅哥气得俊脸通红。
饭菜里无盐无蒜无姜无酱,可不就是没什么滋味么?
拐着弯骂人,蔫坏蔫坏的!
折扇帅哥自诩诗书传家,今天却栽了个跟头,顿时感觉羞愧难当。
“陈二狗这名字只怕也是假的。”男生女相的少年淡然的说道,手中把玩着那把枣木十字弓,安慰折扇帅哥道:“无妨的。今天这事就到此为止吧,你看,那头公鹿已经抓到了。”
他指了指远处气喘吁吁,抬着一头死鹿的两个武士说道。他们在这里收拾高伯逸的时候,手下人并未闲着,而是一路奔驰将那头公鹿射杀了。
可怜的公鹿,身上少说插了十支箭,早已死得不能再死了。
主人买的鹿田猎的时候追丢了,难道作为家将和仆人就应该看着不追?
不存在的,主辱臣死是这个时代的大节,谁要是在这个问题上开玩笑,到时候死都不知道会怎么死。
“要那死物作甚,阿弟我就是少了田猎的趣味。”刚才要高伯逸钻胯下的少年恨恨的跺了跺脚。不得不说,经过他姐夫解释,此刻他觉得高伯逸还挺厉害的,虽然那歪诗不是太懂就是了。
“回府,二叔明天晚上要来,到时候命厨子把这头鹿当主菜做了吧。”神色淡漠的青年挥挥手,众人都是一言不发,和随从一起朝着邺城的方向走去。
“陈二狗,真是有意思。”男生女相的少年轻声默念着这个名字……
“看样子,不太像是冲着我来的。”
高伯逸从一棵大树的树干上一跃而下,看着刚才那群人浩浩荡荡的往邺城方向去了,心中才算是松了口气。
表面答应,背后下狠手的人,哪个时代都有。他一直不肯先回驿站,就是怕给现在这具身体的舅父惹麻烦。不过从现在的情况看,确实是自己想多了点。
或许自己这种小人物,在对方眼中,就如同蝼蚁一般吧。
背着剩下的草药回到驿站,远远就看到驿馆食舍跟前,围着一队穿筩袖铠的武士,铠甲盖住前胸后背及肩膀,军服乃是不起眼的灰色。
所谓筩袖铠,就是小块的鱼鳞纹甲片或龟背纹甲片穿缀成圆筩状的身甲,并在肩部装有护肩的筩袖。
筩袖铠是在东汉铠甲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型铠甲,现在已经成为南朝军队的制式装备。
他们都戴着半遮脸的椭圆头盔,上面插了鲜艳的羽毛。背后长弓,腰间短剑,宽大的裤腿在膝盖和脚踝处绑着红绳。
这一看就不是北齐军队的装束。
食舍中央的那一桌,一个穿着明光铠,留着大胡子的武将,正在跟一个穿着红色锦袍的中年人饮酒聊天,神态甚为轻松。
第7章 被放鸽子的未来陈文帝
搬了张胡凳,高伯逸静悄悄坐在驿站大堂的角落里,手中拿着一个曼头吃着(里面有馅,和现在的包子比较类似)。听着一个穿绿色公服(官服)的北齐官员在对着舅父耳提面命的交待。
声音很大,话也很废。那家伙无非是在说食舍里的客人如何如何重要,朝廷给的膳食预算不要吝惜,到时候都可以报销,要尽可能满足对方一切要求巴拉巴拉的。
听得人耳朵长茧。
高伯逸前世算是个心理医生的助手,知道这类小官的心态。
这类人一般欺上瞒下,变脸比翻书还快,而且还特别喜欢通过欺负老实人来发泄心中的戾气。
绿袍只是个跑腿的小官,但也能压死高伯逸和他舅父了。看着对方牢骚了一番之后得意洋洋离开的背影,高伯逸虽然没有感觉到“大丈夫当如是”的豪迈,倒也有几分“县官不如现管”的心有戚戚。
宋代大名鼎鼎的“大红袍”“大紫袍”官服,最初的起源并不是出自隋唐,而是来自南北朝晚期。
《北史·魏孝文帝纪》这么说的:“(太和)十年,夏四月辛酉朔,始制五等公服。”从那时候起,北朝公服就开始分为五级。
《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四年》胡三省注:“公服,朝廷之服。五等:朱、紫、绯、绿、青。”(这里的齐武帝是说的南齐的萧赜,都是死了五六十年的人物了。)
可见这个时代南北文化不断交流融汇,北方和南方在制度方面的区别远没有后人想象中那么大,公服都是分五级,南朝的绿袍小官去了北朝一样的咸鱼。
这种公服的形制,多做成单层,是一种单衣,而且两袖都比较窄小,这种类型的衣服被称为“褠衣”。《隋书·礼仪志》上说“流外五品已下,九品已上,皆著褠衣为公服。”
点头哈腰的把朝廷派来的绿袍小官送走了以后,高伯逸向舅父打听食舍里那些人的身份,结果相当有趣,或者说让他眼睛一亮。
那个帅气中年男叫陈蒨,留着八字美须,长脸剑眉,眼神深邃。这是典型万人迷老男人的样子,符合时代的审美。绿袍小官说此人身份尊贵,但具体哪里尊贵,高伯逸的舅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反正看打扮,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那个穿着明光铠的中年将领叫侯安都,随行的护卫首领。看上去身材魁梧敦实,皮肤粗犷,有一张军中常见的国字脸,虎口有老茧。
听说此人乃是梁国中军(即南朝禁军,又称台军)右卫的将领。
他们前来邺城,是为了给文宣帝高洋递交国书的,也未尝没有一窥北齐虚实的原因夹杂在里面。至于国书的内容,那个绿袍小官怎么知道?高伯逸的舅父就更不知道了。
虽然高伯逸的舅父不知道这两人的身份和来历,但高伯逸这个穿越者却清楚的记得陈蒨是谁!
陈蒨者,陈武帝陈霸先之侄,始兴昭烈王陈道谭长子,陈宣帝陈顼长兄,南北朝时期南陈第二位皇帝。
如果没有重名的话,那这家伙就是大名鼎鼎的陈文帝了。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陈霸先此时还没有干掉自己的亲密战友王僧辩,废掉梁国皇帝建立陈朝,普通人谁他喵的知道陈蒨是谁?
先知帝当然知道陈会代梁,但对于土著来说如何呢?
高洋现在都在操控南梁政局呢,你说北齐就没机会吞并南梁?恐怕很多人不会这么想。
陈霸先现在最多算是南梁权臣和大军阀,陈霸先的侄子身份是尊贵的,但……也不过是个手握兵权的权贵子弟而已。
谁能想到这家伙后来能当皇帝呢?谁能想到陈霸先的儿子没当皇帝,他侄子却当了皇帝呢?
现在的故事,在高伯逸看来像是战国时期赵武灵王潜入秦国观察敌国虚实。
但实际上,此行南朝派遣陈蒨前来北齐递交国书,是非常符合对方身份和行为逻辑的一件事。
第一陈蒨有能力,第二他是陈霸先的侄子,也就是所谓的自己人。第三他现在还不算声名显赫,也没不算是南梁的大官。
就好像当年***给人拎包的时候,谁能想到他会当俄罗斯的总统几十年呢?就算知道他以后要火,那没发达的时候,该拎包不也得拎包么?这又有什么好说的?
当然,若是再晚一点,等陈霸先篡位之后,陈蒨就成了皇族,到时候来北齐递交国书就确实有些不合适了。
接下来的时间到第二天早上,什么事情也没发生,甚至驿馆的信件都没有几封。高伯逸也乐得清闲,进行自己轰轰烈烈的酿酒大业(低度酒,技术含量低)。
食舍已经被陈蒨的随员“承包”下来了,不允许接待其他顾客了。
那里本来就是属于驿馆的“附属机构”,不在官方“编制”内(可以看做是驿馆人员的食堂和创收的饭馆,官员可以免费吃,但其他人就要给钱)。
直到一个红袍官员来会见陈蒨,送来了一些犒劳的吃食和衣物,这位本来就还能谈笑风生的未来陈文帝,就开始眉头不展起来!
高洋并没有答应会见他们,甚至连邺城都不让他们进。当然,也没有直接拒绝,让他们打道回府。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高伯逸也不知道,不过他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表面上还算镇定自若的陈蒨,可能内心已经慌得一比。
被人成为“英雄天子”的文宣帝高洋,那可不是好糊弄的人。这位皇帝是“快刀斩乱麻”这个成语的本尊,又怎么会对陈蒨这样的人犹豫不决呢?
也是在第二天,高伯逸看到陈蒨让卫队去驿馆周围扎营,不再承包食舍,貌似有低调长期坚持的打算。他甚至在向那个老实巴交的舅父打听邺城的一些事情。
这算是见微知著还是病急乱投医?
高伯逸不知道,不过他已经打算代替被套话套得早已焦头烂额的舅父,跟对方碰碰面。
陈蒨卫队里似乎有些好东西,铠甲什么的不能要,但其他东西不算违禁品吧?这年头没把好剑傍身,觉都睡不安稳。
至于那把十字弓,只当是喂了狗吧。高伯逸有些肉痛的想道。
第8章 秀你一脸
到了南北朝,造纸技术突飞猛进,不但已经完全取代竹简,而且还扩展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至于具体的,北齐的造纸术与南梁齐名,而西魏稍逊。毕竟长安经济圈毁于战火正在重建,而邺城经济圈和建康经济圈方兴未艾。
对比汉代,这年代给文人书写的纸张,增加了一道革命性的工序,就是表面涂布。
这道工序是将白色矿物细粉用胶粘剂均匀涂刷在纸面,再以石亚光。这样造出来的白纸,既可增加纸表面的白度、平滑度,又可减少透光度,使纸表紧密,吸墨性好。
简单的说就是可操作性极强,写字画画两相宜。
所以为了跟陈蒨套套近乎,高伯逸特地去邺城最好的铺子,买了一刀左伯纸(一刀是10张,这是因为这时候切纸的刀具是人工操作,所以叫一刀。左伯是汉末造纸名家,以他的工艺改良而来的纸也一样叫左伯纸)
然后回来切成手掌大小的方块,几张纸叠成一张厚的再粘起来,做了一副“扑克牌”。
多亏高伯逸前世练过王羲之的《兰亭序》,不然露一手鸡爪毛笔字,只怕这位未来陈文帝拿着纸牌都会嫌弃。
“两位明公(明乃敬称,如明公,明尊,明台等),这是我们家乡那边流行的叶子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打两把?”
高伯逸一脸谄笑的将做好的扑克牌放到陈蒨和侯安都对坐的桌子上。
嗯?叶子牌?好像有点意思!
陈蒨心头一跳,不知为何,总有种事情会有转机的预感。
扑克牌并不是叶子牌,真正的叶子牌发明于唐朝,高伯逸恬不知耻的借用了正主的名字。
陈蒨办事不利,心里本来就有点堵。按常理来说,他是不会搭理高伯逸这样的人。
但谁让他现在心情不好呢?
反正高洋让他们在驿站等着,又不能到处溜达,闲着不也闲着么?
“那就来两把,还请小兄弟介绍下怎么玩。”
陈蒨温和的说道,语气让人如沐春风。
礼贤下士的本事,未来的陈文帝是不缺的。
“这种牌有很多玩法,我们那边比较流行一种叫做斗曹操的游戏。”高伯逸笑眯眯的说道。
斗地主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能斗地主。要知道陈霸先很快就会建立南陈,成为江南最大的地主。你跟他侄子玩“斗地主”,到底有什么想法?
再说了,来钱也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能赌博。不过如果对方好心故意“输”给他,那这钱他是收呢,还是收呢?真的好为难啊!
高伯逸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内心已经乐开花了。
“斗曹操?这个怎么讲?”陈蒨皱着眉头问道,他感觉这游戏并不简单。
“《隆中对》不是说么: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
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
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
说了一半高伯逸喝了口水,继续讲解道:“这牌就是模拟三国纷乱,必须要有三人才能玩,其中一人扮演曹操,多三张牌,其余两人联合……”
哔哔哔的讲完规则,陈蒨和侯安都一脸震惊,两人面面相觑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高伯逸显然没料到,在这个识字率不高的年代,脱口而出就能背出《隆中对》中某段话的人,学识是个什么水准!这种人怎么可能只是一个驿站打杂的?
不过现在陈蒨的注意力还是在“斗曹操”这个游戏上,倒是忽略了高伯逸的异常。
发明这游戏的人,还真是个人才啊!表面上是个游戏,实际上暗合三国纷争。
如今的南梁,北齐,西魏,可不就是另一个三国么?
陈蒨在心中暗自感慨。
一看这两人的表情,高伯逸就知道自己废话太多用力过猛,让陈蒨引发了多余的联想。他急忙打岔道:“来来来,第一把不算赌注,咱们先熟悉下规则。”
“嗯,也好。”陈蒨无可无不可的淡然点头。
“唔……”侯安都摸摸后脑勺,这类游戏一直不是他的强项。
牌局开始,高伯逸默默计算着自己的手里的牌要怎么打。
这局运气不错,他当地主,有王还有炸。
要不要留一手呢?
高伯逸考虑再三,决定扮猪吃老虎,万一第一局就把肥羊吓跑了,这游戏就没法玩了。
炸弹拆对子,对子拆单张,有惊无险的让陈蒨第一个把手里的牌打完,侯安都涨红了脸,激动得恨不得拍桌子。
“小兄弟你的牌技可不怎么样啊。接着来呗,你这赌注怎么算?”陈蒨意味深长的说道。
南北朝赌风极为盛行,南北无二。斗鸡,斗蛐蛐不算稀奇,各种投壶也是花样繁多(还有一种反弹投壶的,原理类似擦板投篮),无论男女老少,没点赌注,人家是不跟你玩的。
陈蒨自然也是不例外,虽然他并不缺少这点小钱。
“输一张牌,就算一个常平五铢。”
高伯逸的赌注开得很低,陈蒨觉得按这种规模的赌注,他这次带来的钱,就算一直输,也能跟眼前这个让人心生好感的少年打牌打到老死!
“我没有常平五铢,要不这样,我给你一个金铤,你陪我们打一个下午的牌,如何?”
陈蒨笑眯眯的说道。说完对着侯安都使了个眼色,对方去了又回,直接将一个木盒子放在桌上,打开盒子,里面装着一个比手掌还长,跟手掌宽度稍窄的金条。
乖乖,这少说有五千克啊!估测了一下体积,脑中飞快计算黄金的重量,高伯逸一时间陷入极大的混乱之中。
人无横财不富,只是现在这金铤拿着可能会有点烫手。
金铤又叫墨鋌,乃是古代政府层面的金矿开采出来以后直接溶解铸造的标准金条,上面都篆刻有专用铭文。
比如说现在这块金铤上就写着:“金银器物,令付有司,令铸为铤,仍别贮掌,以供军国。”
大概意思就是法律规定,以后所有的黄金都必须上交,铸造成铤的形状,作为战略物资供应国家,私人不得擅自藏匿。
金铤大部分成分都是矿金,是直接由金矿石冶炼而成,除去矿渣浇筑得到,所以成色并不是特别高,不过含金量基本都在九成以上。
毫无疑问,陈蒨要给高伯逸的这块金铤,乃是南梁官方的物品,不熔铸很难脱手。
现在邺城的金价,一斤黄金(430克)就能换十万钱,这块金铤少说能换百万钱,当真是不折不扣的巨款。
拿还是不拿?陈蒨笑眯眯的看着高伯逸。
第9章 莫欺少年穷?
“太贵重了,我不能要。”高伯逸恋恋不舍的把金铤的盒子盖上,然后推到陈蒨那边。
他缺钱,但不是什么钱都能收,这个是常识。谨慎的人才能活得久。
前一世高伯逸就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烫手的金铤,不好拿。
拿了也很可能会被抢走。甚至丢掉小命。
“也罢,那就拿这块玉玦抵账,小兄弟勿要推辞了。”
陈蒨也是有决断的人,让侯安都把金铤收好,从腰间取下一块玉玦,其推到高伯逸跟前。
这块玉玦通体晶莹透白,上面雕刻着一层又一层的环形花纹,一看就不是凡品。甚至可以说是有价无市。
然而高伯逸却是一脸苦笑。虽然是穿越者,但他毕竟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如果说刚才的金铤算是“钱货两清”的交易,那么送玉玦则是地地道道的人情往来了。
玉玦者,玉环有缺也!环形的玉上面缺个口就是玉玦,而且这玩意极具象征意义,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送人的。
鸿门宴上,范增拿着一块玉玦,想要“摔杯为号”拿下沛公,为什么不拿玉佩或者玉环呢?这里面就有讲究了。
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荀况的《荀子·大略》中记载:“聘人以珪,问士以壁,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
意思是,如果以玦赠人,表示着决断。这不仅仅是玉,而是一种礼器。戴在自己身上,警示自己需要杀伐果断;送给他人,则是暗示对方要把该办的事情办好。
陈蒨已经不是在暗示,而是明摆着告诉高伯逸,你不能拒绝我的要求,这是我作为上位者的威严!
“明公但有所请,不敢愿为也。”高伯逸连忙将这块半个手掌大小的玉玦收好贴身放好,开始打牌。
既然收了钱,自然要服务到位。
穿越到北齐之后,高伯逸本身就记忆力过人,又是深谙试探,抢点,猜牌等斗地主战术。再加上他前世的一些心理学知识,很容易就能猜出陈蒨和侯安都手里的牌到底是优势还是劣势。
才打了五六局,侯安都就已经垂头丧气,懊恼的摸头。而陈蒨则是意味深长看着高伯逸,嘴角带着笑容,哪怕输得丢盔弃甲,也能保持脸面上的从容不迫。
又输了一局,陈蒨把牌扔桌上,对着侯安都使了使眼色。这位长胡子将军早已输牌输得不耐烦,正好逃之夭夭。
“打了这么久的叶子牌,还未请教小兄弟的高姓大名呢?”
陈蒨拢起手,从容不迫的问道,语气淡然。
“在下高伯逸,或者你叫我陈二狗也行。”
高伯逸一边说将扑克牌收到一个小盒子里,毕竟这玩意以后指不定还会用呢。
陈二狗?你是认真的?
陈蒨一脸错愣,不解的问道:“这是个什么说法?”
“表面上看呢,我是高伯逸,但实际上我只是陈二狗而已。”
高伯逸自嘲一笑,他相信陈蒨这样的聪明人应该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意思。
权贵家的野种!连庶子地位都不如的私生子!
陈蒨有些同情的看了高伯逸一眼,随即也释然了。毕竟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小兄弟,今天说的话,入你我之耳,然后我们就当从来没听过,如何?”
此刻陈蒨身上的气势陡然暴涨!
高伯逸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拒绝,极有可能在今天晚上死于非命。
答应,你好我好大家好,而且已经收了人家的玉玦。不答应,那就是不欢而散,对方将来可是陈文帝,心智手段一点不缺,要收拾自己,还不是手到擒来?
“明公有话但讲无妨。”
“自从我入这驿站以来,就如同龙搁浅滩动弹不得。齐国皇帝不见我们可以理解,但是连邺城都不许进,也不给个说法,这有些不合常理吧。”
陈蒨皱着眉头问道。实际上他之前已经旁敲侧击的问过高伯逸那个老实巴交的舅父了。
高洋收了国书,却不吭声,不表态,到底几个意思?
“恐怕问题出在你们的国书上。”
此刻高伯逸也不像平日那样扮猪吃老虎装傻了。如果这个时候还装傻,那就是在侮辱对方智商了。
“不瞒你说,梁国现在政出多门。王僧辩和我叔父在今年二月,立晋安王萧方智为梁王,打算让梁王在建康登基称帝。此番前来,我就是为了新君来递交国书的。”
新皇登基,就要派人到其他国家去“拜码头”,这跟后世总统上台就派外交部长去重要国家联络关系是一个道理。特别是此刻的北齐,国力在三个国家中最强!陈蒨这次“拜码头”之行,很显然会被刁难。
恐怕还不仅于此!
“恕我直言,恐怕明公之言,怕是有隐瞒之处。”高伯逸似笑非笑的说道。
如果仅仅是新皇登基,高洋又不是吃饱了撑着了,为什么要为难前来联络的使节呢?要是真不想搭理陈蒨,直接当面把国书拍在对方脸上不就好咯?
这里面肯定有不为人知的重要原因。
陈蒨沉默了,因为他不知道接下来的话应该怎么说。
哪知道他还没开口,高伯逸就带着揶揄说道:“我对明公以诚相待,明公却对我有所保留。其实这事我也有所耳闻,不就是上党王高涣领兵南向,护送被俘虏的贞阳侯萧渊明去梁国登帝位么。”
高伯逸脸上的表情,似乎就写着“我已先知”四字,而陈蒨此刻再却也无法保持淡定,两只手都有些微微颤抖。
连一个驿馆的帮闲都知道的事情,那岂不是早已天下皆知?他原本以为这事极为机密!
高伯逸怎么知道的呢,因为历史书上写着呢。陈霸先与王僧辩火并,导火索就是王僧辩接纳萧渊明入建康登基,让陈霸先多年的努力都付诸东流。
想来陈蒨这次来齐国,应该就是跟高洋谈条件,让萧方智在建康登基。到时候肯定要给北齐一些好处。
不过无所谓,只要能控制住小皇帝,现在失去的以后就能加倍的赚回来。
陈霸先有勇有谋,可不是软弱不敢战的绵羊。
“明公这次顶着梁国的招牌,恐怕主意还是你叔父的主意,而不是梁国君臣的主意。
我想至少王僧辩应该是不知道你来齐国的。”
此言一出,陈蒨急忙捂住高伯逸的嘴,回望四周发现无人偷听,这才松开对方长舒一口气。
“确实如你所说,此番,我早已心力交瘁。”
第10章 剥茧抽丝
陈蒨出使北齐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北齐宗室兼大将高涣已经带着萧渊明在路上,确切的说已经兵临东关!
如果梁国不愿意立萧渊明为皇帝,那高涣就用刀子让他们接受。
东关的故址在今安徽含山县西南濡须山上。三国时期东吴诸葛恪筑。这里北控巢湖,南扼长江,乃是当年吴国与魏国之间的战略要冲之地。
此时仍然是南梁防备北齐的军事重地,南梁在此驻扎重兵。
陈蒨需要在南梁朝堂接受北齐的无理要求(也就是立傀儡萧渊明为皇帝)之前,让高洋接受萧方智已经成为梁国下一任皇帝的既定事实。
北齐一方当然不会陈蒨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条件却是高洋来开,主动权也在北齐一边。
至于结果如何,那不是陈蒨能决定的。
至于高洋怎么想的,他就更不知道了。
“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请公台教我。”
陈蒨对着高伯逸低头一拜道,连称呼也由“小兄弟”,变成了“公台”。
我他喵的怎么知道!我只是个打酱油的啊!你才是未来的陈文帝啊!
高伯逸心里腻歪透了,却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种军国大事,听到就已经身处险境,要是帮对方出主意,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不能说,就算知道也不能说。
“皇帝陛下应该是在等一个重要消息,然后再来决定怎么处置你们递交的国书。至于具体要怎么办,我只是个驿馆帮闲的人,这种大事岂是我能决断的?”
高伯逸对着陈蒨摊摊手,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呃,好像是自己太心急了!
陈蒨尴尬一笑,暗骂自己病急乱投医。
高伯逸说得很明白了,高洋是在等一个重要消息,要根据传来消息的内容,再来确定如何处理自己一行人。现在着急也是无用,还不如安安静静的等。
每逢大事有静气,自己果然还需要历练,叔父此番派自己来齐国的决定是对的!
“当初赵武灵王入秦,观秦国山川地理,民风民俗,以备他日不时之需。明公又何须沮丧呢?”
高伯逸淡然的说道,他这话有些越线,但相信陈蒨应该明白自己想说的什么意思。
呃,那倒也是啊。
陈蒨一时错愣,他现在也是江南一方大员,靠的也是自身能力而非叔父陈霸先的名气。
现在居然被一个驿站小卒安慰了?
高伯逸说得不错,这次入北齐,确实看到了齐国的虚实。
蒸蒸日上,不可力敌!
单看这常平五铢钱铸造之精美,就知道齐国君主是有大气象的人。
人家不是过把瘾就死的昏君,而是要一统天下,再造天朝上国。
陈蒨觉得现在满目疮痍的江南,是比不上齐国的。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陈蒨受教了。”陈蒨再拜。
我说什么了么?
高伯逸一脸懵逼,只好拱手还礼。心中暗道那枚玉玦不好脱手,只能拿着当收藏,聊胜于无了。
其实他倒是希望陈蒨给个几吊钱(一吊钱就是一千枚铜钱),改善一下生活也好啊!他在驿站吃喝都要给钱的,不然官府给的预算对不上,被查出来也是麻烦事。
高伯逸决定今天晚饭弄点好东西安慰下陈蒨受伤的心灵。
嗯,陈文帝这条线,指不定日后就有大用呢,他这样劝说自己。
实际上则是高伯逸嘴馋了想打牙祭,利用朝廷招待陈蒨一行人的预算,给自己弄点好吃的。
公款吃喝,自古有之不是么。
……
邺城,北方明珠,作为魏晋、南北朝的六朝古都,在我国城市建筑史上占有辉煌地位,堪称中国城市建筑的典范。
它的特点在于全城强调中轴安排,王宫、街道整齐对称,结构严谨,分区明显,这种布局方式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毫不客气的说,后来隋唐的新长安城格局,就是全面参考邺城而来的。
邺城分为南北两城,邺北城为曹魏在旧城基础上扩建,东西七里,南北五里,北临漳水,城西北隅自北而南有冰井台、铜雀台、金虎台三台。
不过包括三台在内的北城,已经在五胡十六国时代毁于战火,此时住在那里的都是贫民。
而现在北齐帝都的邺城,是邺南城,兴建於东魏初年,东西六里,南北八里六十步,较北城大,在今漳河南北两岸。
文宣帝高洋所在的皇宫,达官贵人的宅院,各位王爷的府邸,也都是在邺南城内。这些人居住的地方在邺南城西北角,被两条十字交叉的宽阔主干道分割。而邺城其他地方,则是各类商市(此时北齐已有专业的市场分类,不同商品的营业场所是不一样的)和普通居民区。
邺南城西北角的一处豪宅前张灯结彩好不热闹,大门的匾额上,写着“大将军府”四个鎏金大字,非常气派。
这座府邸四角有两层楼高的塔楼,由持弩的卫士守卫。大门之上的门楼内(北朝时府邸为方形结构,门上有门楼,四角有角楼),亦是有两名武士警惕的关注门前的状况。
这是高洋大哥高澄生前所住的地方,因为当年高澄被封齐王,大将军。但后来高洋篡位登基,就自封齐王,这里当然不能再叫齐王府了,于是改名为大将军府。
府邸中央的大厅里,一个穿着宽大白色素服,头戴白纱高顶帽的中年男子坐在高位(主位)上,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子。
“各位贤侄,今日朕乃是客人,现在是家宴,没有外人,不必多礼,不必多礼啊!”
他话语很是随意,那架势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强盛帝国的皇帝。仿佛一位和蔼可亲的隔壁大叔一般。
此人就是北齐帝国的开国皇帝,史书上谥号文宣帝的高洋。他相貌很是一般,没有陈蒨那种丰神俊逸,不过看上去倒也周正。
“二叔,给我带礼物了没?”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兴冲冲从殿外冲进来,一咕噜就来到高洋跟前,伸出两只手要东西。
“好说好说,金币拿着。从茹茹(柔然)那里弄来的,延宗小子长大以后,就当朕的大将军!你想要什么自己去取,哈哈哈哈!”
高洋从袖口里拿出五枚闪闪发亮的大秦(古罗马)金币,递给那小孩。
“哦,这样啊。”
那名叫高延宗的小孩却不是很高兴,他原以为高洋会送他一把刀或者宝剑呢。
“孝琬,人都到齐,那这家宴就开始?”高洋看到高延宗坐到末座,微笑着问坐在次座的青年,此人正是当初要把高伯逸当奸细抓起来打断腿的那个冷漠男子!
已故齐王高澄第三子,也是最大的嫡子,高孝琬!
第11章 夜来风急甚(上)
本来,北齐的皇帝应该是高洋的嫡亲大哥高澄来做,高澄本身也是才华横溢,除了好色轻浮,目中无人以外,几乎没有大的缺点。
但不巧的是,在篡位登基前夕,他被一个叫兰京的厨子一刀结果了。死得很窝囊,也很离奇,让人难以置信,于是便宜了他的二弟高洋。
也许是感念兄长的“再造之恩”吧,高洋对高澄的子嗣都相当不错,他甚至把高澄第五子高延宗放到身边养大,宠爱到任由着对方朝自己的肚脐撒尿还哈哈大笑。
恐怕对他比对自己儿子还好。
高洋一直对自己的几个兄弟都十分提防,按理说应该是翻脸无情之辈,也不太忌讳世人的看法。
但他唯独对大哥的几个子女都不错,为何会这样,谁也不知道。千百年后也没有答案。
今天是家宴,因为嫁出去的乐安公主心情不好“回娘家”,高孝琬他们兄弟几个带乐安公主散心,顺便田猎了点野味,就让高延宗进宫请高洋来吃饭。
然后近期宏图大展,诸事顺心的高洋自然是无有不允,开开心心的带着礼物赴宴了。
没有丝竹,没有宫廷舞蹈,没有下人和侍从,这就是一场简简单单的家宴,高洋也很久没这么放松了。此时的心情好得不得了,脸上的笑容都没断过。
众人都是推杯换盏的喝得开心,唯独坐在乐安公主身边的驸马崔达孥愁眉不展。如果高伯逸见到此人,一定会大叫一声“折扇兄”。
没错,上次那头公鹿引发的血案,就是高孝琬兄弟一家带着崔达孥夫妇外出田猎引起的。
驸马崔达孥的老爹是崔暹,出自博陵崔氏,汉代尚书崔寔后人。
他是高洋的亲信,在北齐做官做到了太常卿(九卿之首,兼管文化教育、陵县行政,也统辖博士和太学)。高洋想拉拢博陵崔氏,就将兄长的女儿嫁给了崔暹的嫡子崔达孥。
老爹是九卿,老婆是公主,自己也在朝廷做官,崔达孥的这小日子应该过得挺滋润吧。
不过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崔暹年初耐不住风寒,驾鹤西去了。他这一走,家里的婆媳矛盾立刻就彻底爆发!
崔达孥的母亲见不得乐安公主的娇生惯养,又嫌弃高家门楣不够(乐安公主是已故高澄的女儿,不是当今皇帝高洋的女儿),再加上老公死了没人再念叨,自然是以“一家之主”自居,对这个媳妇没好脸色。
以前还有崔暹在其中斡旋,现在,家里几乎天天吵架冷战!弄得崔达孥烦不胜烦。
此次高洋来家宴,崔达孥也明白。这是乐安公主的二叔在给自家老婆撑腰来了。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崔达孥这一路都对乐安公主不满,讨厌这个愚蠢的女人。
一边是老婆,一边是老母,他有选择么?你让他怎么选?
老母还有几年好活?你就不能让着点?此刻崔达孥心中不满,悔恨,担忧,种种感情混合在一起,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些阴沉和抑郁。
“达孥,乐安公主怎么这些日子不开心?你惹她生气咯?”
高洋喝了一口汾清酒(汾酒的前身),若无其事的问道。
这酒是昨天刚从汾州送来的,数量相当少。其酒色琥珀澄清,入口唇齿留香,乃是难得的佳酿。高洋想都没想就拎了几坛过来,可见他对兄长一家还是多有关照。
“二叔,你可别乱说,达孥对我很好的,只是婆婆不喜欢我!”
乐安公主,也就是当初让高伯逸钻高延宗胯下的那个美女,急急忙忙的替丈夫回答道。
她以为是帮丈夫说话,没想到刚才还满头大汗,有些局促的崔达孥,此刻却已经面色铁青!
“嗯,家长里短嘛,这事达孥你要多担待点知道吗?”高洋的面色已经由晴转阴。
“臣遵旨!”崔达孥胆战心惊的五体投地跪拜,心中已经将乐安公主恨得牙痒痒!
但他不敢表露出来,高澄一家因为没了长辈,已然没落,但高洋对于他跟乐安公主的婚姻,那是很看重的。这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情,甚至关系到高氏皇族跟汉族门阀的关系!
“吃饱了,你们慢用,我回宫了。”高洋不悦的瞥了崔达孥一眼,甩了甩衣袖,自顾自的离开了,明摆着一脸不高兴。
刚才热烈的气氛,现在瞬间变为寒冰,众人的酒全醒了。
“公主,你先在娘家多住几天,为夫先回家跟母亲说说,过两天来接你回家。”
崔达孥恨恨的对着乐安公主拱手行礼,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今天他的脸丢光了,还在皇帝面前挂了号,老爹又不在了,想想还真是前途未卜。崔达孥决定回去好好思考一下人生再说。
高家的几个男丁一个个面面相觑,完全弄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闹到这一步。
而乐安公主已经气得掀翻了面前搁着饭食的案几,掩面痛哭……好好一个温馨的家宴,就这样惨淡收场。
……
驿站里,虽然夜已经深了,但陈蒨还在跟高伯逸在喝酒,侯安都在一旁坐也不是,不坐也不是,就那样手足无措的看着陈蒨一直喝。
“二狗啊,你也是够惨的,为什么不回去认亲呢,难道你这样的俊才,你爹就看着不管?”
陈蒨眯着眼睛看着高伯逸问道。
“两个月前我在邺城被人推下深井,侥幸未死,你可知为何?”
高伯逸喝了一口“饮子”(草药和果子熬成的茶),一脸认真的继续说道:“有个歹毒的女人不想在邺城看见我,所以她设局让我输光了钱,那些见钱眼开的青皮,就把我推下了水井。”
这正是高伯逸穿越时发生的故事,他怀疑真正的高伯逸,灵魂已经死去,换成了自己这个西贝货。这件事是他舅父后来告诉他的。
或者说,他那个渣爹高德政摆平了这件事。
所以高伯逸的这个便宜舅父,警告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在邺城过夜。这恐怕就是高德政摆平这件事开出来的条件。
“你有没有想过,跟着我,回江南,干一番大事业?”
陈蒨拉住高伯逸的手,醉眼朦胧的问道。
呵呵!哥可是直男,谁像你男女通吃啊!
这位陈文帝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有一位“男皇后”韩子高!这位既能睡觉,又能打仗的男宠!
高伯逸可不想跟着陈蒨去建康跟那个什么韩子高争宠。
他不动声色的把手抽出来,满脸遗憾的说道:“我爹毕竟生我养我,岂能弃他而去?”
看高伯逸说得认真,陈蒨果然没有再劝说了。
这不是三请诸葛亮的戏码,而是陈蒨对高伯逸起了惜才的念头。
就好比是路上看到一只流浪猫,然后把手里吃得不要的香肠扔一根过去喂猫一样。
爱要要,不要滚。
第12章 夜来风急甚(下)
夜已深,躺在胡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高伯逸,脑子里一直回荡着未来陈文帝的话。
“要不要跟我一起回江南,干一番大事业?”
他很想,但是他不能。无论是南面摇摇欲坠的梁国,还是陈霸先建立的陈国,都没有前途。
更何况他一个“北人”,老爹还是北齐高官,过去会被重用信任?
想都不要想。
电影里面都不可能出现的剧情,在现实中更不会出现。
继承了东晋衣钵的南朝,无论怎么换,都是换汤不换药,错综复杂的关系,让这个王朝死气沉沉,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不说现在,就是几百年后的五代十国,当机会降临,中原无主的时候,南唐又在做什么?
南方世家门阀的纠缠,实在是太过于纠结。高伯逸不觉得自己能够单枪匹马没有任何根基就在那边打下一片天下。
战场上无敌的韩子高,在陈文帝死后,也死得很惨。
为了暂时的安稳,放弃自己的未来,这跟饮鸩止渴没有区别。
“果然,能活下去就很不错了,成王败寇这种事情,离我还是太远了。”
高伯逸轻叹一声,自嘲的嘟哝了一句,翻个身继续睡。
忽然,他听到了急促又小心翼翼的脚步声。人似乎很多!
“不好,要出事!”
高伯逸从枕头下摸出一把短刀,这还是他杀鸡味用的!而真正的杀手锏,就是那把十字弓,已经被一帮权贵弄走了。此时高伯逸心中把那帮人从头到尾骂了一遍。
“你们是谁,深夜来驿馆作甚!”
听到舅父喊叫声,高伯逸连忙冲了出去!
此刻驿馆外早已火光冲天,到处都是黑衣人,见人就杀。平日里跟高伯逸聊天打屁的几个驿卒,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到处都是血。
驿馆的食舍已经被点燃,熊熊大火照亮了老实巴交的舅父那张坚毅朴实的脸。
他手里一杆类似马槊的兵器,白色长杆连接着手臂长的锥形尖头,四面开刃。
那白杆韧性极好,如同长蛇一般游动。扫,刺,劈砍,枪花,一系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般的华丽,看得高伯逸一愣一愣的,都忘了去救火。
使用这柄马槊的舅父有如神助,那些黑衣人根本就无一合之敌,连近身都做不到。
不是吧,这位平日里半天打不出一个屁来便宜舅父如此生猛?
高伯逸心中了然,高德政能把邺城郊外的驿馆交给这个人,恐怕就是看中他的武艺。
意料之外,却也是情理之中。怪不得那位夫人不敢直接对自己打杀,只能使用各种计谋来打压,原来有这位杀神罩着自己啊。
“愣着干什么,快去救那位贵人啊!那位贵人要是有什么损伤,咱们都要被砍头!”
高伯逸的舅父难得多说了几句,对着他大吼了一阵。
对哦,救人救人!
救火是来不及了,驿馆的房子大半是木质结构,现在已经烧了差不多三分之一还多,火势已经越来越大。
空气中弥漫着石油燃烧的气味,其他人或许不知道,但从后世而来的高伯逸再清楚不过了。
这是猛火油的味道!
那些黑衣人用了猛火油,靠水是灭不了已经烧起来的大火的!
猛火油是什么呢?说白了就是把露天的石油收集起来提炼,滤去杂质,然后装到容器里面(比如陶罐一类的),扔出去再引火点燃。这年头守城的时候就已经在用了。(甘肃酒泉县志有明确记载)
《后汉书·郡国志》里记载:县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燃之极明,不可食。县人谓之石漆。
在北齐,这种石漆加工出来的引火物叫猛火油。这种东西在北魏时期对付胡人的时候就用过,乃是地地道道的军用物资!
看来这帮人背景很深啊!
高伯逸急急忙忙的往火海里钻,从燃烧熊熊大火的屋子里,将已经昏迷不醒的陈蒨背到背上,直接冲出屋子!
也活该陈蒨倒霉。他今日喝醉,侯安都又去卫队的军营里还未归来,谁知道就这个空档出事了。
半个时辰以后。
“水……好热。”
陈蒨呻吟了一声,然后被高伯逸弄醒了。
驿馆已经彻底烧了起来,冲天的火势,估计在邺城值夜的禁军都能看见,但为什么就是没有人来救火呢?
地上横七竖八死了几十个黑衣人,而驿馆的驿卒,已经死得一干二净,除了有事休沐回家的,其余的全把小命交代在这里了。
高伯逸用敌人的刀砍死了三个黑衣人。果然不出所料,这具身体,已经把武艺当成一种本能,情急之下,那大刀耍得叫一个顺溜。
只是冷静下来之后,高伯逸却一点都记不得那些套路了。
“自从你得了离魂症,我还以为横刀十二式你已经不记得了,没想到你今天第一次用来杀人,就这么熟练。”
憨厚的舅父咧嘴一笑,拍了拍高伯逸的肩膀。
不是啊,我是被吓得不能动,下意识的耍出来的啊!神他喵的杀人熟练!
高伯逸不敢跟舅父的眼神对视,却也没发现陈蒨看自己的目光有些变化。
“怎么了?”
发现陈蒨在看自己,高伯逸迷惑不解的问道。
“璞玉深埋,你爹怎么就这样不开窍呢?”
陈蒨的眼神忽明忽暗,瞥了急匆匆带着南朝禁军赶来侯安都,又看了看驿站大火,淡然的问道:“需要我跟你们皇帝陛下说一下么?只怕这次你跟你舅父都有牢狱之灾。”
驿站烧成灰烬,还有些信件也被殃及池鱼,这事总要有替罪羊的。
高伯逸看了看舅父那挺拔的背影,似乎发现对方背上就写着“替罪羊”三个大字。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了,不会有事的。”
高伯逸摆摆手,拒绝了陈蒨的好意。
未来皇帝的人情,不是那么好欠的。对方出来替他说话,那么这次只怕自己要跟着男女通吃的未来陈文帝回江南了。
“其实,我们也差点葬身火海,我们也是受害者,怎么会有牢狱之灾呢?”
高伯逸轻松的说道。
正在这时,一队鲜卑宿卫军骑着马从邺城城门方向朝这边过来。北齐不缺马,这些宿卫军,打仗都是一人多马,地地道道的轻骑兵。他们身后,还跟着很多卫士,看打扮……居然是守卫宫廷的禁军?
高伯逸正在愣神间,领头的那个穿轻甲带梁冠,看上去胖胖的文官,就翻身下马,大喊了一声。
“来人,将这两人全都给我拿下!”
他指了指高伯逸和他舅父。
随后又走到陈蒨面前,拱手说道:“陛下召见,请随我来!”
此人居然是高伯逸在郊外棺材里救的那个中年胖子!
第13章 大理寺狱三日游(锒铛入狱)
冲天的火光下,高伯逸脸色难看的瞅着那个死胖子大官指挥宿卫军灭火,抢救驿站存留的信件,心中有股不好的预感。
貌似,自己摊上大事了!
“陈二狗,你就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大肚子的胖胖中年人走过来,眯着眼睛问道。那语气就像是在审问犯人一样。
唉,恩将仇报,早知道前两天不去揭那个棺材了,这尼玛活生生的农夫与蛇啊!
高伯逸满肚子苦水对着中年胖子摊摊手道:“官爷难道没看见在下也是无辜受害之人么?”
他指着横尸遍野的驿卒说道:“您看,拜那些贼人所赐,这些我舅父的同僚之前还亲切的跟我说话,如今阴阳相隔,我也很痛心啊。”
寒心是有的,痛心就未必了。那些驿卒一向认为他是便宜舅父的拖油瓶,吃白饭不干活,平时对高伯逸也没什么好脸色。当然,欺负他还不至于。
“哼,没事,时间多的是,你可以到大理寺狱里面跟老夫慢慢讲,来人,把这两人给我带走!
都给我听好了,直接送大理寺,不许耍滑!这是陛下要亲自审问的人,出了差池,一人犯事,全体连坐!你们所有人一起人头落地!”
中年胖子大吼一般的说道,他的心情也很差,因为存留在驿站的信件几乎全部都付之一炬了。留下的线索,除了那些一看就是邺北城青皮的黑衣人以外,毛都没剩下了。
北齐虽然存在的时间才短短二十几年,但却在史书上留下了很多浓墨重彩的笔画。
比如说《大唐律》的前身《北齐律》,就是开律法之先河,在汉律基础上大步迈进的经典之作。
没有《北齐律》,大唐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会逊色很多。
再比如说后世影视里出镜率极高的“大理寺”,就是北齐率先建立的。
设立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高洋深感吏治混乱,为了使刑狱汇总,这才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
从律法的角度看,大理寺的出现,是革命性的进步,从制度上减少了冤假错案的产生,为律法的进步树立了一盏明灯。
而大理寺狱是指归大理寺管理的中央监狱,关押中央诸司犯罪官吏和京师地区重要案犯的场所,也会关押全国各地疑案重案的犯人。
高伯逸的舅父深深看了中年胖子一眼,然后被穿着明光铠的宫廷禁卫押走了。而高伯逸被押走的时候,他看到那个讨厌的胖子对自己不动声色的轻轻摇了摇头。
眼神似有深意!
大理寺狱的饭不好吃?
什么都不要说?
我不会有什么事情?
还是有人要对我不利?
老天,你这胖子能不能再暗示明显一点啊!你就摇个头,我怎么知道你要对我说什么啊,我是穿越者不假,但我也不会读心术,也没有自带系统啊!
此刻高伯逸的内心是崩溃的。不过至少能证明一件事。
这回自己似乎是被殃及池鱼了。
……
高伯逸以为自己危如累卵,其实这次完全是他想多了。
他认为皇帝亲自审问是特事特办,其实不然。
那个中年胖子说皇帝亲自审问,这是自东汉以来流传下来的一个传统。它被历朝历代所接纳并发扬光大(除了皇权衰微的东晋以外),这种行为还有一个生僻的名字,叫“录囚”。
录囚,亦作“虑囚”,主要指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或者特定高官(**狱系统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监狱,讯察狱囚,以便平冤纠错,决遣淹滞,酌予原囿,借以标榜仁政,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法律秩序。
这也是皇权和文官集团斗争的一个重要砝码。也是皇帝赦免人犯的首要途径。毕竟朝廷不是一个人说话,皇帝有时候要办自己想办的事情,也要在所谓的“框架”里办事。失去游戏规则的约束,爽是爽了,但也就没人陪你玩了,最后还是会根基不稳,成为亡国之君。
邺城驿站被凶徒袭击并焚烧成白地,天子脚下,难道被人称为“英雄天子”的高洋不去询问一下?
他如果真的糊涂到这样的程度,那北齐的皇位根本就轮不到他来坐。
这一夜,邺城很多权贵都没有安睡,各种消息如同飞舞的纸片一般,迅速传递到了每家每户。上至达官贵人,下到黎民百姓,全都知道了一件事。
邺城驿站大火,皇帝震怒!
……
很不幸的,高伯逸锒铛入狱了,而且还是入的最“高档”的大理寺狱。也许是案子受到上头重视,他被分配到了一个“单人间”。
并没有那种一进监狱就被犯人欺负,然后露一手震撼四方,从此过上牢头狱霸的“幸福生活”这种剧情。
没人理,没吃的,没书看,也没水喝,什么都没有。
空空如也的牢房里铺了一张草席,角落里搁着一个木桶(方便用的,叫净桶),然后就没了。墙壁是青砖做的,看上去很新,也没什么血书啊,老鼠洞啊这一类狗血的设定。
干干净净的墙面,就好像刚刚搬进去的新房一样。
“我该不会是被优待了吧?穿越者虎躯一震,然后就把我放了?”
高伯逸有些异想天开的自言自语道,认为局面应该会好起来。因为他并没有犯什么罪。
不过他再次想多了,虽说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但落毛的鸡绝对比落毛的凤凰要惨!
北齐的律法有个制度叫“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并处以一定刑罚后,可以用官阶来抵当部分或全部刑罚。
这也就是说,如果高伯逸是大官,如果皇帝不想搞死他的话,那么到监狱里“意思意思”就行了。
过段时间,只要皇帝心情好,很快就能官复原职。
可惜,高伯逸只是个庶民,地位甚至连他那个当舍长的便宜舅父都不如,官当这个制度,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既来之,则安之,熬夜半宿的高伯逸靠着墙壁慢慢进入了梦乡。
第14章 大理寺狱三日游(独孤永业)
“进去,别墨迹!”
高伯逸瞌睡还没睡醒,就看到两个凶悍的狱卒,架着一个面容清秀的青年到了牢房门口,然后粗暴的将其推入空旷的牢房,扬长而去。
“兄台,幸会幸会。”
这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那张脸简直迷死人不偿命。如果到了后世,估计对那种无知小女生有着极大的杀伤力。此人身上穿着淡蓝色锦袍,不过皱皱巴巴的像是被人拉扯过。嘴角的鲜血和脸上的淤青,无不显示他进牢房之前,被人殴打过脸。
双手如玉,细皮嫩肉,一看就是保养得极好。
这家伙不去做兔爷公,真是委屈了。
高伯逸在心中默默的为对方点了个赞,好一个翩翩如玉的帅哥啊。
“那个,不知道兄台犯了什么事被送到这里来啊。在下独孤永业,家住邺城。”独孤永业自来熟一般的坐到高伯逸身边。
独孤永业?没听说过。
高伯逸脑子里的北朝历史知识很笼统,只有大事,木有细节。他只知道什么兰陵王啊,段韶啊,斛律光啊之类的。
独孤永业这种好记的名字居然都没听过,那肯定是无名之辈了。
高伯逸在心中过了一遍,发现对方并非什么“权贵人物”,也就放下心来了。
“邺城驿站被烧,我在那里帮闲,然后就被抓了呗。你呢,我看你像富贵人家的子弟,为什么会被送进监牢?”高伯逸哀叹一声,如咸鱼一般靠在墙上,真的,他饿了,那些狱卒是不是把他给忘了啊。
“嗨,不是什么大事。跟一个家伙争女人,不小心把他打残了,就被送进来了呗。不过我很快就能出去的,不怕。”
独孤永业不以为耻的说道,好像争女人是件很光彩的事情一样。
这位大哥也是够奇葩的,你这样不为生存发愁的人还需要跟别人争女人?你怕不是在逗我?
高伯逸有些难以理解对方的脑回路。
似乎猜到高伯逸的心思,独孤永业洒然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其实女人哪里都有,我们争的不是女人,而是一口气。你现在不懂,以后你就会懂的。”
“呃,你们城里人真是会玩啊。”
高伯逸啧啧感慨了一句,就闭口不言了。他饿了,不想再说话。
“喂,我问你啊,这次你跟那些贼人动手了没?我看你身上好像没有伤啊。”
独孤永业神秘的凑过来问道:“我进来之前,听外面的人说,这次是有人想造反。”
造反?
造反弄驿站做什么?
那些人是不是脑子有坑!
高伯逸无奈耸耸肩道:“我之前跟着舅父学过几招,夜里杀了三个人。至于你说的造反,他们是吃饱了撑着吧?不去邺城的皇宫,找我和我舅父的晦气是为啥?”
独孤永业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说得也是。对了,会不会是驿馆里面有什么重要文书必须要销毁,不能让人看到的?”
这个问题问得好!
高伯逸想了想说道:“虽然你问得有道理,但是重要文书,一般都有专人护送。若是战报,立刻就要送到邺城内。近期似乎并未有什么大事发生。”
“呃,你好像对这件事挺关心啊?”
高伯逸随口问道。
“是啊,反正闲着不也闲着嘛!不说话不闷死了。”独孤永业哈哈一笑,随口敷衍过去。
“对了,我过两日就能出狱了,你有没有什么想办的事情,我可以给你帮帮忙,不过你要跟我说下驿站的趣事才行。”
“不了,这次在劫难逃,神仙都救不了。”高伯逸摇了摇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别啊,天无绝人之路。只要你没罪,那就有操作的空间嘛!”独孤永业热心的拍了拍高伯逸的肩膀安慰道。
“谢你吉言咯,希望如此。不过我也确实没什么办法了。”高伯逸闭上眼睛,已经没有说话的打算。
正在这时,一个样貌很凶,脸板着如同平底锅一般的红袍官员来到监牢的栅栏跟前,锐利的眼神在高伯逸身上扫来扫去,就是沉默不说话。
这样看了好一会,板着脸的红袍官员对身边的狱卒说道:“打开门,让那家伙出来,我要审一下。”
他指着高伯逸说道,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两个如狼似虎的狱卒走进来,也不听高伯逸说话,架着他的胳膊就往外走。
他们将高伯逸带到审讯室就离开了。
北朝的审讯室叫“戒律房”,除了审讯以外,也兼有行刑的功能。刑讯逼供还有个专有名词,叫“考竟”,手段也是花样繁多。
这间密不透风的屋子里,挂在墙上的刑具如同十八般兵器一般,让人看了不禁毛骨悚然。
不仅有作为“保留项目”的手铐脚镣,皮鞭木棍绳索等物,而且还有长锯、大锅、锉刀等不常见的“审讯利器”。
这眼花缭乱的刑具,看得高伯逸一愣一愣的,有些他都没猜出来要怎么使用。
“来,坐我对面。”
红袍大官面无表情的指了指他对面的胡凳。
高伯逸不客气的坐下,然后和他对视,不卑不亢。
“在下毕义云,担任御史中丞,你可以记住我的名字。恨我,诅咒我,甚至行刺谋害我,都无所谓,我并不忌讳这个。”
板着脸的红袍官员平静的说道。
诶?眼前这位就是历史上的酷吏么?看上去还真是挺像的啊!
高伯逸脑洞大开,心思飞到了远方,并不害怕。
只要不用刑,他在这里就不惧怕任何对手!前世他在的工作室跟警方有合作,对于犯人和审讯官之间的心理博弈,经验非常丰富。
顺便说一句,御史中丞主要责任即是监督百官,弹劾百官,类似于后世的检察院一把手,但又不完全等同。
御史中丞都出马了,很显然,高洋对这个案子想得有点多,思维也很发散。
差不多就是“总有刁民想害朕”那种被迫害妄想症发作了吧。
“姓名?”
“高伯逸。”
“那你为何经常自称陈二狗?”
毕义云死死的盯着高伯逸的脸问道。
“寄人篱下,你不觉得像条狗么?叫陈二狗有什么稀奇?”
诶?这厮为什么不按常理出牌?难道你现在不应该大惊失色,询问我为什么会知道?
毕义云嘴角抽搐了一下,心中有股预感。
眼前的混小子不好对付!
第15章 大理寺狱三日游(反客为主)
“姓名?”
“高伯逸。”
“多大了。”
“虚岁十七。”
“为什么要火烧驿站?”
“官爷,这已经是第三遍了,我并没有火烧驿站。”
“那为何只有你和你舅父无事,其他驿卒都死了?”
“我怎么知道,发生这种事情,我也很绝望啊,更何况还杀了三个黑衣人呢。”
“这些解释与我无关,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就行。到底是不是你做的,我自有判断。”
一边是百无聊赖的高伯逸,一边是略有些焦躁的毕义云,两人就隔着一张桌子,一问一答犹如两个长跑的选手,谁也奈何不了谁。
疲劳轰炸,乃是酷吏审问的杀手锏之一。不要以为酷吏老是动不动就刑讯逼供,实际上他们审问犯人很有技巧,所询问的问题里陷阱极多。稍不注意就会被按上某些“莫须有”的罪名。
如果犯人有隐瞒,那么他一定会在酷吏反复询问同样的问题之下变得焦躁不堪。
之后逻辑就会产生矛盾和破绽,最后不得不交待自己的罪行。
北齐酷吏牌复读机,你值得拥有。这场交锋一直持续了两个时辰,直到高伯逸跟毕义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才停下来。
好无聊啊,总算理解什么叫精神污染!
高伯逸咬了一口蒸饼(古代圆盘状的馒头,发酵没有现代馒头那么彻底,但是很有嚼劲)喝了口水,发现手里的这块蒸饼,又甜又软,味道意外的不错。
毕义云和他吃的也是一样的东西。高伯逸心中了然,自傲的人,都会对跟自己半斤八两的对手惺惺惜惺惺,这算是对方在请他吃饭吧。
高伯逸相信监狱的日常伙食不会给你吃这种好东西。那就不叫坐牢,而叫度假了。
吃完午饭,毕义云和高伯逸两人大眼瞪小眼,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官爷,您现在也审得很无聊吧,不如我们换个方式,也让您可以早点去交差,如何?”
高伯逸笑眯眯的建议道。
他早就看出来了,这位虽然是酷吏,但却并没有胆子对他用刑。
酷吏号称是连宰相都可以修理的人物,为什么会不敢对自己刑讯逼供呢?原因只能是一个,那便是北齐皇帝高洋对这案子异常重视,决不允许屈打成招,造成误判!
要知道,进了大理寺狱,就算你是只白兔,只要那些肉食者们愿意,也能说你是头黑熊,至于是非黑白,不存在的,官字两个口,怎么说由别人来定义。
而毕义云至今不敢对自己动手,这就是高伯逸最大的依仗。
“可以啊,不过我要提醒你小崽子。如果你以为你爹是高德政我就不敢动你,那可是会要了你这条小命的。”毕义云板着脸威胁道。
呵呵,就那个渣爹?你真是想多了。
高伯逸微微一笑,并不过多解释。
“首先,让我猜猜您到底是谁的人。先别说话,听我说完,也不必肯定或者否定我说的话。”
毕义云点点头,面无表情等着高伯逸的下文。
“作为酷吏,你肯定得罪过很多人,但至今仍然身居高位不怕报复,说明你深受陛下信任。所以说,你只能是陛下的人。”
毕义云点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只要在北齐官场混的,基本上都知道他是听谁的吩咐。
“确定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接着往下分析。有句话叫谁是最大受益者,谁就是最大嫌疑人,这点官爷不否认吧?”
咋一听很新鲜,细细想来却不无道理。
毕义云继续点头,他觉得眼前这小子有点意思了。
“那么驿站被烧,谁是最大受益者呢?请问是我高伯逸么?恐怕不是,应该说,我就算不是最大受害者,起码也是受害者之一吧。
本来我就居无定所,在驿站里跟着舅父苟延残喘,现在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请问我得多蠢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这话说到了关键点。事实上,这也是毕义云今日没有对高伯逸用刑的重要原因之一。
“好了,我们继续分析。
皇帝陛下,是不是也是这次驿站大火的受益者呢?恐怕不是,说是最大受害者还差不多。天子脚下,居然出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陛下对皇城都无法完全掌控,这恐怕就是您出现在这里的直接原因吧,因为陛下谁都信不过了!”
此子思维居然如此敏锐?
毕义云表面不动声色,心中却已经掀起惊涛骇浪。
正如高伯逸分析的那样,毕义云昨夜还在睡梦中,就被高洋急迫招入皇宫。盛怒的皇帝要求毕义云不惜一切代价查出幕后主使,不管是谁,官位多高,都要一查到底。
给了这么大的权,那么如果事情办不好,恐怕自己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毕义云继续点头,面露沉思之色。
“好,这点确定,那么值得怀疑的有三方。
第一个就是那些身居高位的宗室们,毕竟他们手里有兵权。但看起来又不是太像,因为军队调动,实在是太过于引人注目,这回更像是家将买通邺北城的青皮在浑水摸鱼。
他们有能力这样做,但为什么要这样做,却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
“第二个就是邺城里住着的大官们,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也许是因为驿站里有些书信,他们不希望陛下看到,或者不希望其他什么人看到。
我想,目前你们最怀疑的,应该也是这个方向,不是么?”
神了!
这家伙如果到自己手下当个副手,只怕几年后他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新一代酷吏!这分析的逻辑太严密了,完全跟自己现在想的一模一样。
毕义云第一次起了惜才的心思。
他年纪已然不小,前半生荒谬不堪,后来跟着高欢才“改邪归正”,成为了年轻时自己的反面。
成为了一个不讲情面的酷吏!
酷吏么,总是会不得好死的,因为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高洋死去的那一天,估计就会是自己陪葬的一天。他真的很需要一个衣钵传人,在那一天到来之后,能够照拂自己的子孙。
想到这里,他脸上的表情柔和了许多。
“但是,这些想法都有问题。有句话叫细节决定成败,驿站起火这件事,有一个不能忽视的细节。如果不能从这个细节中找到线索,那么破案几乎没有可能。”
高伯逸喝了一口水,顿了顿嗓子说道:“这个细节,就是驿站起火,最先烧起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