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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全文阅读

作者:普祥真人     督军txt下载     督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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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午夜,岛国的夜晚,空气潮湿,气候闷热,人们边喝着冰镇的饮料驱逐暑热,边诅咒这该死的天气。

    在城市的边缘,一座不起眼的小型医院外,黑影在树阴、草丛的掩护中,悄悄的移动,在防止被人发现的同时,也要与那些无所不在的蚊子进行殊死搏斗。

    “听着,我如果抓到那个人,我要亲手敲碎他的每一块骨头!如果不是因为他,我现在应该待在家里,吹着空调看着吉米队和巨星队的球赛,而不是在这里喂蚊子。”

    “得了老兄,今天是我和莉莉结婚五周年,我却要在这里值勤,我跟你赌一美元,回家之后她回杀了我。”

    “我跟一美元不会,因为她现在应该在和别人庆贺这个日子……算了开玩笑的,别介意。你要不想让我的玩笑变成事实,就得赶快抓住那个来自东方的混蛋。希望头儿这次猜的足够正确,他会来。”

    这座医院规模并不大,住院区也只是一座五层矮楼,病房有限,设施也并不好。班驳的墙壁,暗淡的灯光,和难闻的消毒水味道,以及天花板的缝隙,就是这间病房的全部。

    即便是整间医院最好的房间,空调依旧早就不再工作,只有老式的排风扇,发出牛喘般的声音,随时都有停摆的可能。

    房间里最为奢华的摆设,就是墙角的一套音响,蓝调优美的旋律从音箱内流淌而出,与排风扇发出的噪声混合在一起,使原本动听的音乐变得与这个国家一样,不伦不类。

    病床上,一名魁梧的黑人,身穿卡其色制服,胸前佩有警徽及勋章,代表着他的身份。一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则紧攥着马格南手抢的枪柄,时刻不曾放松。

    “正常,这里一切正常……****!我说过了,这里一切正常。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正常的话,就是你特么什么时候能安排人,把这里的空调修好,我已经快要热死了!……嘿,我知道我该干什么,别对我指手画脚,别忘了,我曾经是陆军特战队最好的的枪手,如果那个杂种敢来,我一个人就可以对付他。何况现在外面有六个人,我们最出色的六个人,不会有问题的。”

    放下电话,黑人硕大的巴掌用力抽在了自己脸上,一只蚊子被碾成了肉泥,自己的脸上,也红肿一片。

    “我恨这医院和这天气!”他低声诅咒了一句,伸手想去拿一瓶冰镇啤酒,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需要时刻保持冷静,现在不适合喝酒,毕竟对手不是个好对付的,一点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自己被杀掉。

    萨米尔?汤恩中尉,曾经在这个国家的部队里服役,并有一份体面的记录,现在在井局里担任要职,整个缉独部队,都归他管理。在这个小城市里,已经可以算是个头面人物。

    虽然这个国家人均收入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以下,但是他靠着黑道的献金以及一些灰色收入,也能维持一个体面的生活。即使真的生病了,也该住在城市里最好的病房,享受着空调以及美丽女护士的全天候关怀,而不是在这种烂病房里等着发霉。

    都怪那个该死的东方女人,和那个更该死的东方男人。

    他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浮现出那个东方女人死前的表情,让他忍不住睁开了眼,身上也有些莫名的发冷。

    “见鬼!”

    他骂了一声,左手想要去拿啤酒,但是拿出来的,还是一叠照片。

    市议员唐米,和他儿子小唐米,本地最大黑帮头目麦克托,“热火”酒吧老板凯尔,就在之前的一周时间里,这几个人先后被人干掉。

    这个国家并不大,很多人之间关系盘根错节,像是唐米父子,就与本**队中几个有实力的将军有亲戚。这种暗杀行为,已经惊动了高层,给了警局极大的破案压力。如果抓不住凶手,那些士兵可是不怎么讲理的。

    都怪该死的小唐米,为什么非要去玩那个东方女人,天知道,她当时还怀着孩子,有没有必要搞的这么大。虽然那对东方夫妻正在被追杀,不敢惹麻烦,但是搞出了人命,事情终归还是变的不可收拾。

    也是在事后,他才从一些渠道得知,这对夫妻,居然是一对雌雄杀手。因为杀了大人物,逃到这个国家躲风头,然后……就成了现在这样。见鬼!他该去找那些人蛇,为什么要去惹一对杀手!

    先是小唐米本人,随后是他的父亲,再后来是这事的幕后推手麦克托,就连事发地的老板凯尔也没能幸免。不管他们曾经请了多少保镖,或是藏的多么隐蔽,但都一个个被找出来,然后射爆了脑袋。

    这几个人都死了,下面该找的,就是自己了。可是这怎么能怪自己呢?那个女人确实是在警局被麦克托和唐米的人带走的,但是自己又有什么办法,谁又能得罪议员?

    好吧,根据情报,这对夫妻中,那个女人才是负责进攻的,这个男人只负责搜集情报,提供支援,个人战能力应该并不出色。外面埋伏的是警局里最优秀的六个人,加上自己……他应该不是对手……从道理上,应该是这样。

    他想要再检查一次通讯,可就在此时,房门被敲响。

    “医生,查房。”

    “滚开,我不需要什么查房!”萨米尔恶狠狠地骂着,这是哪来的蠢货,难道查房前,不知道问一下院长么?如果来的是个女医生,他倒是不介意享受一下,可是听声音还是个男人,那就有多远滚多远吧。

    房门依旧被打开,一名身高超过一米八的男性医生一闪而入“汤恩中尉,这用不了多久,相信我,很快的。”

    声音很平静,但是……多年军队的生涯,还是让汤恩养成了惊人的感应力,甚至于第六感还在正常判断之上。下意识的就抬起了右手。遗憾的是,他还不够快,

    医生已经从身上抽出了两支装有消声器的手枪。

    四声轻微的枪响,黑人的手枪落地,萨米尔怪叫着从床上滚到地上,双臂和腿,已经被子弹轰碎,嘴里发出阵阵怪叫,但是走廊里并没有响起脚步生,似乎整间医院的人都陷入了沉睡,没人知道这里发生什么。

    医生摘下口罩,露出东方男性的英俊面容。

    “你好萨米尔先生,按照顺序,现在轮到你了,你做好准备忏悔了么?哦,我要提醒你一句,你们在外面的六个人,已经都被我解决了。你们既然想要我来,现在,我来了。”

    边说边走到近前,脚踩在萨米尔的手上,轻轻用力,萨米尔的手指,发出清脆的断裂声。“他们那天,就是这么踩碎了莫尼卡的手指,这种感觉,你们一定很喜欢。所以,我会让你尝试一下。”

    “我……我不是故意的……”萨米尔因为痛苦,面部的肌肉已经抽搐到了一起,这种目光他在部队见过,杀人如麻的老手,才会这样。看来,局长的调查是真的,自己惹上的,是了不起的人物。

    “这不重要了,总之,你们都要死。”那名英俊的男性,从身上拿出了一张照片,这是一张东方女性的照片,身材火辣,五官精致,如果不是足够美,又足够有吸引力,也不至于搞成今天这样。

    那名男子并不急着杀人,而是慢吞吞的将照片摆在床头,朝着照片拜了拜“贼婆

    ,差头也搞定了,很快,就会凑齐了。”随后来到音响前,用自己带的一张光盘,替换了原有的唱盘。音响里传出锣鼓与胡琴的声音,一个苍劲有力的声音高唱着

    “湛湛青天不可欺……”

    男人回到萨米尔身边,手枪顶在了他的眉心“这叫做京剧,是莫尼卡最喜欢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没在内地生活过,却那么喜欢京剧。总之这是她的爱好,所以我就要学,这段戏是我唱的,你觉得怎么样?”

    “很……很好听。”

    “感谢夸奖。”扳机扣下。

    半个小时后,夜色下的码头,风吹过来,带着硝烟和火药的味道。爆炸和火焰,充斥在码头四周,天空中传来了直升机的声音,几道明亮的光柱笼罩在一座仓库上空和附近。十几辆警车停在仓库外面,时不时有枪声响起。

    “目标有重武器,突击队员戴好头盔,所有进攻人员穿两件防弹衣。狙击手,我们的狙击手在哪,给我压住他的火力,我不想再有人受伤。救护车!我需要更多的救护车。”

    身材高大如塔的警长凯尔,躲在一部警车后面,下达着命令。

    “第一组进去了?很好,非常好,第二组跟上,保持压制,控制伤亡。水上封锁好,防止他跳水。这次,他死定了。”

    自从复仇开始后,作为警长,他就承担了极大的压力。为了破案,不得不把爱将作为诱饵,布置了这个局,如果让刺客吃掉诱饵后从容离去,自己就可以写辞职报告了。

    从医院的杀戮发生后,追逐,交火,一路转战到了码头,那个东方人可能在这里藏了条船,这个城市里很多人都在惹事后,通过码头的船只逃跑,这很正常。但是,他太低估自己这些人的力量了。

    井方、君方以及本地的帮派同时发力,这个岛已经成了天罗地网,他不可能逃的掉。井方的力量包围了这里,插翅也不可能逃的掉。

    目标已经被堵在仓库里,突击队员与他发生了枪战,自己一方出现了伤亡,但是损失并不大,事实上伤亡的数字他根本不在乎。除了他自己以外,他不在意任何人。

    比起伤亡,他更关心推进的速度。杀手不管传说的多神奇,如果刨除出其不意等因素,实际上,也就是那么回事。警方拥有人力、火力乃至武器上的各方面优势,胜利,已经是必然的事。

    仓库很大,目标还设置了一些陷阱,突击队伤亡很大,但是总归还是将他一点点压缩到了边缘。

    十五分钟后,担任突击队的先锋传来消息,目标已经被重创。凯尔局长长出了一口气“好吧,让他们给他留口气,将军要活的。”

    本地的帮会,以及君方,都有人要他活着,他们要在他活着时挖出他的心,来祭奠自己的亲人。只要能把人送给那些人,自己就可以拿到足够后半生花的钱。

    目标赖以藏身的仓库,已经被打的一片狼籍,突击队员被救护人员放在担架上抬出去,惨叫声和医生的命令混在一起。凯尔一路走进去,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突击队员,紧紧按着一个混身浴血,奄奄一息东方男性。在角落里能看到一张东方女性的照片,在照片前,还放着一张光盘,几碟水果。

    凯尔用马格南手枪顶着东方人的额头,仔细端详着“很英俊的东方人,我知道你和你的女人很厉害,但是,这里是我的地盘,所以这个结局是你早该想到的。。”

    东方的年轻人伤的很重,但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他拼命吸了几口气之后,断续说着什么。凯尔将头靠过去,才听到他微弱的声音

    “没……没关系,你是……是最后一个。蠢货……我要告诉你……你们君方丢失了一批诈药……它们……都在这里……”随后,他的头歪向了一边,一缕黑色的血从嘴角溢出。

    混蛋!

    凯尔全身的血液在这一瞬间几乎凝固,来不及说什么,向这仓库的窗户飞奔过去。可是……还不够快。

    就在东方人心跳停止的几秒之后,巨大的爆炸响起,热浪和火焰吞噬了所有留守在仓库里的突击队、医护人员、凯尔、随后,又席卷了整个码头。

第一章 站笼内外

    红日挂在天空,将大地烤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水喷到地上,马上就会被烤干。灰尘在空气里漂浮着,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景象。

    即使是揭不开锅的穷苦人,这种天气里也很少出门,出了门,也多半是找阴凉处纳凉。明知道找不到生意,就不去白费力气了。再者年头不好,人心不古,若是谁倒霉中暑,就这么一头倒在路上,多半是没人肯来施救,只好自己小心。

    有钱的爷们,早早的到茶馆里厮混,叫上一壶香茶,四盘干果,高谈阔论,讲古道今,以香茶果品消减暑热。这等地方乃是消息传播最广之所在,惟止有一条要紧,墙上莫谈国事四个字要看的清楚,否则总归是自己吃苦。

    茶馆外,一个赤着上身,下面穿着长短不齐破裤的乞丐,蹲在地上,手里打着两块牛胯骨,摇着上面十三颗铃铛卖力地唱着“袁道台,手段精,小站里头练天兵;县衙门,摆站笼,谁敢进去是英雄……”,唱的口干,嗓音嘶哑,眼前的破碗里,也不见几个铜钱。

    几名戴着瓜皮帽,穿着长衫脑后拖着乌黑大辫的男子,在茶馆里一边品着茶,一边指着外面议论“这王二傻唱的不怎么样,这事倒是真有意思,袁道台确实手段狠辣,不打不骂,只用站笼处置混混。这几天,听说是近百条人命。这帮玩意啊,平日没人敢惹,这回碰上茬子了。看这架式,过了这一遭,津门的混混怕是要绝了。”

    另一人摇着头“绝了谈不到,毕竟也是几万号人,哪那么容易就绝了。可是挨了这番敲打,今后也该老实了。该!前些年长毛犯津门,胜官保要给这帮人一个出身,组建了几千混混军出城,说是打胜了仗,就保举他们前程。结果炮声一响,胜大人是冲出去了,这几千人全都跑回城里了。弄了个胜克帅单骑踹长毛,这叫什么事呢?不办他们,又该办谁?几位,喝了茶,到县衙门外头,看站笼去。这几年看不到出红差,杀人的少了,就只有看这个过瘾了。听说昨天还有洋人带了照相机去拍照,这个热闹可必须得看,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津门县衙署后门八字墙外,十几架木笼一字排开,每个木头笼子内,都关着一个男子。

    这笼子修的形状奇特,人站在里头,木头笼子卡着脖子,人就蹲不下去。高度上,仅能脚尖着地,如同跳芭蕾舞,站在这样的笼子里,任你是铜金刚铁罗汉,也耐不得折磨。

    这些人平日里也是街面上大有面子的主,可今天全成了观赏物,任人围观,兴奋的围观者顾不上烈日当空,挥汗如雨,对着他们指指点点,议论着哪个英雄,谁又是孬种。

    一些小贩趁机过来发财,把摊子支开,把这致人死命的地方当做了庙会。卖炸果子的吆喝着“……木连僧救母到过阴间,打开了酆都城,砸开了鬼门关,放出来十万八千个饿鬼……”将一根根油条摆开,在他旁边,卖西瓜的将十几块黑耔红瓤的西瓜一字排开,边用大蒲扇赶着苍蝇边卖力吆喝“红的瓤儿高啊,黄的瓤儿甜咧,吃到嘴里赛糖疙瘩,月饼馅儿也不如它”。个个兴高采烈,如同赶集。

    站笼内,一个十七、八岁的英俊后生,头歪在笼边一动不动,这两天,像他这样情况的人有很多,一动不动,接下来就该拉出去埋掉。一名巡兵过来摸摸脖子,正要吩咐开门往外拽人,忽然面色一变,连忙向后退了两步。

    这人明明没气了,可是就在他想喊人的时候,忽然就感受到了强而有力的跳动,大白天,诈尸了?就在他刚刚向后退的同时,那名英俊的少年也猛的睁开了眼睛。

    阳光……太刺眼了。

    睁开眼睛的少年,陷入了短暂的迷惘,想要动一下身体,却发现自己被束缚在一个古怪的木笼里,根本动弹不得。这种结局,也并不出乎意料,南美小国习惯用酷刑折磨罪犯,自己杀掉了他们的局长,他们会这样折磨自己,也很正常。

    可是情形似乎不是那么简单。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不是那个南美岛国,当他适应了光线之后,发现眼前是一片低矮破旧的房屋,和班驳陈旧的围墙。如果按照某些人的看法,这或许可以叫做古色古香未经破坏的原始风貌?

    见鬼。他可看不出,这种古建筑有什么好看的,更重要的是,这明显是旧中国的建筑风格,自己到底是在哪?

    四周聚集了很多围观者,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去动物园看猩猩的小朋友,目光里带着莫名的兴奋,或者可以叫做幸灾乐祸。黑压压一片的人头,看不清具体的五官,但是大体上给人的印象,就是呆滞的表情,身上那肮脏的土布裤褂,以及马蹄盖的头型和脑后那长长的辫子。

    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在一边走来走去,似乎不介意他醒过来,正如同他们不介意他的昏倒。这些人头上带着红缨帽,身穿对襟号褂,胸前写有一个大大的巡字。在脑后同样拖着长长的辫子,在背后则背着长铁管,腰里缠有火药包,肩上有装弹药的布袋。

    这种武器……大概是叫做火绳枪吧。因为莫尼卡对于武器以及古董的兴趣,少年对于这种原始的火器有所了解,它现在该出现的地方是古董店或是地摊,至于武装士兵……即使是非洲食人族部落,也多半不会使用这种东西。更何况这种土掉渣的军服,又有谁会去穿?

    居民的穿戴,执法者的打扮和武器,周围的建筑,这些都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难道他们把自己绑到了片场?他相信,南美人没有这么无聊。还有那些熟悉的中国语言是怎么回事,这个国家可没有唐人街。

    一阵阵粗俗不堪的辱骂声,从两边飘过来,他这时发现了两侧站笼里的那些男人。他们在笼子里既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必须用胳膊维持住自己的身体,否则就会像自己一样,被木刺扎出许多伤口。

    这干人一边用这种姿势维持身体,一边破口大骂发泄愤怒。而在这些木笼附近,十几名穿有勇字制服的男人就这么笑着看着他们,对他们的喝骂或是处境默不关心。

    在少年的右侧,木笼里的男人头歪着一动不动,少年眯着眼睛观察了片刻,基本可以断定,这人已经死了。

    温度太高,加上这种难受的姿势以及日晒,一个人是撑不了多久的。一名穿制服的男人走过来摸了摸那人的脖子,打开笼门,将人像死狗一样拖了出来,随后又问道:“这空出来一个,有来的没有?”

    话音未落,人群中一个男人应一声“西头王二秃在此。”说话间,一个中年男人分开人群来到笼前,他身上穿着青色裤袄,青洋绸长衫,肥衣大袖不扣纽扣,腰扎月白洋绉褡包。脚穿蓝布袜子、绣花鞋,头上的发辫蓄着大绺假发,粗大的辫子搭在胸前。这种打扮颇有些怪异,绝对不像是个安善良民。

    他朝众人作了个罗圈揖,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喝彩声,称赞好汉声不绝于耳。那男人点着头“老少爷们,在下西头王二秃,在码头脚行里做事,麻烦哪位给脚行带个话,我一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们照应了。”说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笼子里,接着就加入了咒骂大军。

    少年并没有兴趣参与这种娱乐活动,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干!什么时候有人换了自己的手?这只手虽然粗壮有力,但是绝对不属于自己,自己的手可以灵活的拆开枪械,可以弹奏钢琴名曲,可以在键盘上飞速的敲击,而眼前这双手,最擅长的事估计就是拗断别人的脖子!发克!

    他的头忽然剧烈的疼痛起来,断续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脑袋。庞大的信息流,让他的头痛的仿佛要裂开,张开嘴连连干呕几声,却什么都没吐出来。

    消失的记忆都找了回来,他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这个世界不属于他一样。他来自未来,与自己的爱人莫尼卡,从事着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杀手。

    两人虽然都是中国人,但是却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国,通常的说法,应该叫香蕉人吧?因为接了一票大单,干掉了一个教父级的人物避风头到了南美的小国。没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当地一位议员公子的垂涎。

    男人为了复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随后以亡命的姿态接连干掉了议员父子以及当地黑帮的头目,最后设下了一个死局,与井察局长同归于尽。枪弹、毒药,心跳起爆装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后,他应该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实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够致命的******。而后他的灵魂,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时空的壁垒,来到了这个时代,与眼前这具躯体的主人,合二为一。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么科学不科学,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历史时代。

    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事实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终是一个社会上的烂仔。后来接受的学习,也多半是和杀人有关,历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谈不到精通。

    但是他却可以确认一点,他所学过的地球中国正常历史上,宋之后是元,元之后是明,再后为清。可是在这个时空里,时间出现了拐点,元朝并没出现,而是宋金对峙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以至于让人认为始终就会这么对峙下去。

    直到两百多年前,在这具躯体的记忆里,金国出现了一位雄才伟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挥师下江南,攻灭宋室,形成一统。

    然则,通过记忆,他至少可以确定,现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于换算成公元纪年……见鬼,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只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城市是距离京师二百四十里的津门。

    由于有着运河的关系,九河下梢的津门富豪商贾陆续云集,如今已是金国北方的经济重镇。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津门的县衙门外八字墙。两边的木笼里,站的全是津门的混混,自己这一世的名字,叫做赵冠侯,身份与那些同样站在笼子里的难兄难弟一样,都是津门地下社会的从业者:混混。

    这群烂仔算是这片土地上的独特生物,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们与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区别,虽然属于地下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混混们同样畏惧法律,不敢触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护费,同时也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们欺行霸市,于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虫。

    金国的官府,极有后世某些专家学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态势,只要火不烧到自己头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于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对上这些恶棍泼皮,则束手无策。

    他们不犯死罪,是不能问斩的,若说发配,往往要惊动刑部,给刑曹们增加许多工作强度,那些京官心烦之下,说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县官也请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于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闹的烦了,就发一支签票,让衙役把人捉来,不问青红皂白,当堂打一顿板子,算是给事主出气,自己也落个清净。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顿板子下来,实际没什么妨碍,一边挨打一边问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国官员百姓都尊崇祖宗,为保上辈清誉,通常还是不管为妙,也就由得这些混世魔王嚣张下去。

    大金国前几年在高丽与扶桑开战,兵精将勇,指挥有方,加之粮饷充足,器械精良,战事自是大胜特胜。大军一路高歌猛进,杀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军奋勇,将士用命,部队从高丽的国都,一路猛冲猛打,先是冲过了鸭绿江,接着又冲过了山海关,若不是倭人眼见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万难追及,主动提出议和。怕是那十几万大军,就要冲到京师,天子多半就要到陕西去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没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认怂,同意议和。为了表示忏悔臣服之心,只象征性的要了两万万两白银做军费,又要了几块租界,上赶着给金国人当佃户,可见倭人短视胆怯,不值一提。

    经此一事,大金皇帝觉得倭人虽然无用,但是金军也需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次争取跑的整齐一些。于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员在津门小站编练新兵,委了他一个兵备道的前程,权柄也给的极大,津门庶政事权,尽委其身,军民两政皆可过问。

    袁道台当年与其父进京等缺时,曾于津门吃过混混的苦头,对于这些毒虫深恶痛绝。一边练兵,一边开始对混混下手,以极为残酷的手段进行整顿。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头,那就只好用私刑。这些名为站笼的木笼,并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没有特定的目标。衙门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传,只要自己承认是混混头领,锅伙里的寨主(注:津门此时混混组织称锅伙,头领称寨主),就有资格到里面去站一站。

    只要诚心改过,在站笼内大声认罪那些看守站笼的官兵就会把人放出来,用剪刀剪了混混头上的作为标志的假发辫,再去钻纪女的裤裆,这官司就算了结。

    靠着衙门大墙边上,站着十几个面目普通的纪女,穿着大花袄,红裤子,衙门每人每天给十个大子儿,从事此工作。钻裆的时候,混混需喊一声“娘,儿过来了。”纪女应一声“我的儿,你钻吧。”然后钻过裆去,就可以看做脱罪,转身回家没人会阻止。

    可是混混这种地下社会人员,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张面皮。既剪了辫子,又钻了妓女的裆,那还混个什么?从此以后,街面上没了你这号人物,还怎么做混混的营生。

    如今站在站笼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锅伙的寨主,若是当众丢了面子,与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这几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经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咬牙硬挺着,没一个真的去钻裆。

    这种站笼,也成了一个身份的象征,只有够资格的混混,才能在这里站一下。事情的发展从一开始的整顿秩序,演变成了津门各路混混的义气之争,大家都以到站笼里赴死为能。

    各路混混锅伙里的头目,若是不敢来这里等死的,就会被看不起,虽然活着,也与死了无异。乃至于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这里送死,维持自己的体面名声。

    等待死亡的人比处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队,笼子里站死一个,自己就过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儿(注津门称官兵为老架儿,军官为老总),他不是土(死)了么,该我的个了,您老受累,把我弄进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点将,自己应卯,总之,笼子里从来没空过。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赵冠侯,事实上根本不是地下社会的头领,只是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组织中,混出个大名堂,主动过来站笼。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后,赵冠侯只觉得心里生起巨大的无力感……这种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杀手,也是地下势力的一部分,他并不歧视混混,但是他歧视送死的人。尤其当这种愚行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就更有一种含血喷天之感。

    这种笼子修的就是让人待不舒服,不管身体素质多好,在这种笼子里站不了一个小时,就没了力气。加上气温极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坚持的时间还要缩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久前刚刚昏过去一次,然后被自己的灵魂吞噬了他的灵魂。事实上,他已经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点办法,那么坚持不了多久,刚刚活过来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阵阵叫骂声传过来,那些还有体力的混混,全在指天骂地的咒骂。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汉,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时,口内要不停叫骂,站笼内,也是一样。人在里面,嘴里不曾停顿,各路津门的混世魔王都与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发生了些不足为人道的关系。

    赵冠侯尝试着喊了两声,发现自己的嗓子没问题,现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声音了。

    自己不能浪费这次机会。或许是靠着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自己应该珍惜,而不是挥霍掉。他清了清嗓子,运起中气高唱起来“将身形来至在大街口,遵一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第二章 县衙卖打

    赵冠侯一边用不多的力气,唱着京剧,一边在心里感谢着已经升入天国的莫尼卡,为了讨她欢心,自己在上一世,进行过系统的京剧学习,并且有着不俗的造诣。在那个时代,京剧地位堪比保护动物,沦落到需要人关注保护的地步。何况他们并不住在内地,要学习这些东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终他还是成功了。包括一些华人社区的新年茶话会,他也可以与莫尼卡唱上几句,讨一个头彩。

    在现在这个时代,京剧地位远比另一世为高,其受众程度相当于流行歌曲加上影视的集合体。达官显贵,富商大贾甚至帝王将相中不乏京剧爱好者,名伶红角,可以出入宫禁,结交公卿。赵冠侯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没有资格真正进班学戏,但是出于赶时髦等需求,也进行过这方面的训练,嗓音等先天条件,比自己前世还要出色,唱起来字正腔圆,有着半专业的水平。

    于一片纪念袁家祖宗的诚心忏悔中,这等京腔大戏如同鹤立鸡群一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时也有唱数来宝,或是莲花落之类,彰显风骨之表现。但只限于挨板子,这等站笼之内,骨气是讲不得的,能够骂几声,便已经算是难能可贵。这等平心静气唱流水,津门好汉就无此能力。

    初时那些咒骂者还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亲朋为赵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后来,所有的声音都低了下去,就连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发停止。若是谁再发出声音,包准会被人砸了摊子,偌大的八字墙外,只剩了那悠扬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门县的衙役以及十几个背着枪的巡防营官兵,对于那些精神菜花者,不闻不问,任他们随便乱骂。可是到了这个唱戏的身上,却忍不住来了兴趣,十余名士兵,全都凑到了赵冠侯的笼子附近。

    不独如此,就连那些纪女也都往这边看,一名背着金钩火绳枪的巡兵,挡着目光,将水递到赵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毕竟这等恶劣环境下,多喝几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条性命。

    围观的人群里,也不时爆发出喝彩声,高喊几声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这快赶上谭贝勒了,好样的!”。

    赵冠侯选择这种方式,目的也在于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语不发,或是学着那些人一起骂人,结局多半是被晒死在笼子里。他上一世就对骂人比较反感,除了显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软弱。

    骂人实际就是代表自己对别人无可奈何,只能骂些脏话自我安慰,如果骂人有用,还要杀手干什么。与其想着怎么出气,不如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只有先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才有可能活着离开。

    津门这边对混混的认知,与他上一世不大一样。上一世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分子,年轻时多半靠勇力,谁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条街,便是组织里极出名的豪杰。如此混上几年不死,大抵就能成为一方头目。再后来就要靠机缘、钞票、脑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从青皮变成董事长。

    而这个时代津门混混,出来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头,二是脸面,三是规矩。个人武勇,气力本事,反倒处于次要因素。在时下大金朝的津门江湖里,一个硬骨头的残废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这个城市的江湖规矩,就是如此。混混开逛成名,并不依赖拳脚,而是靠卖打扬名。谁若是能挨打滚堂,不避刀斧谁就是好汉。若是开口认怂,失了颜面,就在地下社会没了饭吃,于正常的社会生活中,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笼里主动求饶,被人剪掉假辫子钻个当,倒是可以离开这个笼子,但也没办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体记忆的他,已经明白赵冠侯为什么要来赴这个死局。这并非是单纯的好名卖命,其中也确实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么身体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没了意义,他要守护的人,也就再难守住。于自己而言,实际没有其他选择,保全颜面,活着离开站笼,缺一不可。

    杀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时期,也没可能挣脱这样的牢笼,再从大庭广众面前逃走。更何况现在这具身体,他还没有完全习惯,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现在能依靠的不是身体,而是脑子,当然,更重要的是……运气。

    一名纪女离开自己的位置,将手里的一支老刀牌香烟,递给了看笼的官兵“老架儿,您老受累,给他来点白糖水,我这还想听两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当兵的接了烟卷,利索的往怀里一揣“白糖水?我这还想喝白糖水呢,糖没有,不过水倒是有。”转身到衙门对面一个大碗茶的摊子上,抢了只粗瓷碗过来,将碗里的茶水灌到赵冠侯口里。边喂边道:

    “赶紧,给爷来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赶紧言语一声,钻个裆走人回家。你说你年纪轻轻,又不是寨主,干嘛不好,非跟着凑这个热闹,露脸的机会多了,走这条道,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人一得了水,就有了力气,赵冠侯朝那纪女点点头“叫小番是吧,这个……容易”

    看热闹的人群里,也有人高喊着“叫小番好,这个得听个嘎调!有没有唱旦角的,给配个铁镜公主啊?”

    站笼前一片喧闹,看热闹不嫌事大与无事生非的闲人,将气氛推动的热烈起来,却在此时,皮靴踏地的声音陡然响起,随后就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袁大人惩办无籍流民,乃是整顿地方,强化民风的正事,怎么被你们搞成撂地画锅了?这是津门县衙门,不是北大关戏园子,还要不要点规矩了?”

    说话间,这人已经一路前行,分开众人,来到站笼之前,打量了几眼赵冠侯“就是你,在这带头闹事,对抗官府?”

    赵冠侯这时也看清楚,来人的年龄比自己大不了太多,也只二十出头,身材高大魁梧,肩宽背厚,浓眉大眼,相貌威武,生的极是威风。

    来人的穿戴与那些官兵不同,头上戴着俗称喇叭式的大金红缨官帽,顶戴上镶有水晶,穿一件天蓝色武弁服,下摆各处绣有云纹,胸前则是一只飞熊补子,证明其五品武官身份。腰里一边悬挂着西式指挥刀,另一边则挂着真皮枪套,露出一截手枪短柄。

    另外一点引人注意的,就是在他的手上戴着一枚翡翠扳指,那人边说话边用左手摩挲着右手拇指上的这枚扳指,手指翘起来,一副耀武扬威的派头。

    几名士兵及衙役见了这人,忙跪地磕头,连声喊着“给李哨官磕头,李哨官高升。”围观者中,则有人高声喊道:“水梯子李少把,怎么着,这关笼子唱戏,还犯了大金律么?”

    在场看客中,有许多是津门江湖中成名的大混混,他们是认识这位军官的。其是袁慰亭新军中一名哨官,名叫李秀山。乃是津门本地人士,家里在陈家沟子水梯子那里管着鱼锅伙,于江湖之中名望势力均非同小可。

    津门锅伙分为水锅伙与旱锅伙两中,水锅伙中,又分为吃码头与吃鱼行两类,李家就是鱼行中的翘楚。所有鱼人要将鱼在津门贩卖,必由李家掌秤,按船抽分,论起威风,比官府的税关还要大出几分。

    朝里无人谋造反乃是国朝惯例,同理,朝里无人,也自不好去混泼皮。李秀山本人深得袁道台器重,站笼之内,也就不会有水梯子李家的人在内。只有混混才能对付混混,收拾津门混混这个差事,也是由他主抓。戴着这枚翡翠扳指,就专为与津门县叫板充大爷所用。

    混混骂人,他是不大在意的,这帮人历来就是如此,反正骂不了多久就会闭嘴,也用不着他出手。赵冠侯的表现让他心里很不痛快,在这受刑,却要唱戏,分明故意向官府示威。唱的曲目又是三家店,那是拿自己比了好汉秦琼,难道袁道台是那靠山王杨林?

    那些巡兵是看热闹,而李秀山考虑的是袁大人的脸面,以及政令的实行。这个站笼,就是袁道台要灭掉津门混混的工具,要看的就是混混最终投降叫娘的狼狈样子。若是混混站笼如此威风,这袁道台的面子,就没了地方放,于他而言,也是极大的失职。

    不把他的威风打掉,说不定后面还有人跟风,惩办混混的事,就成了一场闹剧。

    他看看赵冠侯,哼了一声“岁数不大,相貌也不差,却是不肯学好,有名没有啊?”

    “赵冠侯!”这名军官对自己的态度并不友善,但是赵冠侯心里,并没在意这一点,他在意的是,终于来了一个说了算的,并且对自己表示关注的人。

    比起被人敌视,他更介意的是,连被敌视的资格都没有。就算是有水供应,自己在站笼里,也是个死局。而现在脱困而出的希望,就着落在眼前这位军官头上了。

    李秀山寻思了一下这个名字,发现不存在于自己的记忆库中,入了行伍的泼皮,可以算做至尊泼皮。对于本行业的好汉豪杰,心里是有数的,津门锅伙里上档次的寨主或是一些有名的大混混都没有这么个字号,想来又是一个拿性命搏出位的。

    以他如今的身份,以及在泼皮世界的地位,是没什么兴趣关注这种小把戏的,可是不把他的威风打下去,这次惩办混混,就不好算全始全终。听着围观者起哄,李哨官冷冷一笑,目光中露出一股杀意“你小子能唱四郎探母?那好,不要在笼子里唱,出来唱。来人,把笼子门打开,再取水火棍来。”

    衙役们行刑的水火棍拎在李秀山手上,他将军服的扣子解开几个,手上的扳指在太阳下反着光芒,随手挽了两个棍花“小子,你不是能唱么,那好,爷伺候你一顿锣鼓家伙。你要是能把叫小番唱下来,这笼,就不用站了。若是唱不下来,就乖乖给我剪辫子,钻挡!抱着脑袋滚出津门,否则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砸折你的狗腿!现在要想认怂,还来得及,磕头钻档,放你个活路,要是这棍子落下来,那可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赵冠侯微微一笑“有劳李哨官了,平时想请您帮忙票一出,也没这么多的钱,今天算是我抄上了。您受受累,麻烦卖点力气,也算是成全小的一点名气。”随后又扯开脖子大喊道:“小鞋坊掩骨会赵冠侯,特烦李哨官帮场,伺候众位一段四郎探母!”

    混泼皮,靠的就是面子和名声,卖打,算是获取名声的终南捷径。所谓卖打,并不是随便找人把自己殴打一通,而是有着自己的规矩:东西大街南北躺,南北大街东西横,头南脚北面朝东,哼哈两字一声不见,便可被人挑大指,称一声好汉。

    卖打,找的也需要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字号,在这等人面前撑起了面子,日后在江湖上也就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李秀山的名头地位,十个赵冠侯也追不上。赵冠侯这一喊,就是有意拉李秀山下水,这一棍子下去,津门父老都会说一句,赵冠侯卖打,李秀山买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却是借水梯子李家少把头的身份扬了名。

    到了这个时候,便是想不打也不可能,李秀山只好沉声道:“好小子,你准备着吧。”官府用来弹压地面的水火无情棍在他手中起了个盘头,呼啸着抡起来,一个泰山压顶势向着赵冠侯的腿上猛劈下去。

    他年纪不大,却有着家学渊源,那些想要成名的混混,没几个敢到李家门前卖打,就是知道李家的棍棒格外难挨。他的棍棒打下去,就是那些以卖打成名老混混,多半也会惨叫出声求饶。江湖规矩,卖打时可以骂娘,但绝对不可以叫疼求饶。若是出了喊疼的声音,就会被人当头浇茑,从此不能再吃混混这碗饭。

    他这一棍上用了狠手,想的便是只用一棍,就让赵冠侯叫娘。棍风呼啸,一声闷响响起,那些老混混都是下意识的一闭眼,仿佛这一棍子已经落在自己身上。作为久在街面上的主,都能感觉出这一下的分量,大家心里有数,这一棍自己八成是接不住的。这个年轻人,恐怕也会在下一刻惨叫出声,或是干脆疼昏过去。

    棍棒落在身上,赵冠侯如同运动员听到了发令枪声,放开喉咙唱道:“我本是杨四郎把名姓改换,拆杨字改木易匹配良缘……”字正腔圆,板眼不乱,似乎这一棍给他疏通了筋骨,伺候的他浑身舒服。

    李秀山脸色一红,自己的棍棒落下去,对方精神更足了些,难不成自己的棍棒只合给人搔痒?手中水火棍第二次抡起来,人群中靠前排的,已经可以听到棍棒在空气中带起的破风声,人群中已经有人喊起来“李爷,都是街面上的人,手下留情啊!”

    赵冠侯却对这一切全无所觉,任由棍棒落在身上,带起大片血肉。在这个过程中,他已经自己转成了女腔,唱起了铁镜公主“听他言吓的我混身是汗,十五载到今日才吐真言……”,

    这一段坐宫,若是直接从最后的嘎调唱,也不过四句光景,总共落不下两棍。赵冠侯却从这里唱,分明是给出时间,让李秀山得以多落下几棍,也就是故意在折他的面子了。

    等唱到“我和你好夫妻恩情不浅,贤公主又何必过于谦言……”时,他将右臂蜷起来,以拳托腮,做一个卧佛之态,身子自行翻动。从趴在地上,变成左右侧卧,最后更变成仰面朝天,这也是津门混混卖打的规矩,让人打一个四面见线,还得自己翻身。

    等到他的姿态变成仰卧时,终于唱到了“一见公主盗令箭……”看客里的彩声已是一浪高过一浪,而李秀山的棍棒已经传出阵阵破风声。李秀山心中有数,若是打不服他,自己的名号就算是被这小混混踩过去了,心内发狠,水火棍举起来,却不再朝腿上落,而是对着赵冠侯的膝盖,一记泰山压顶!

    赵冠侯这时,攒足了气力,运起丹田气,“站立宫门,叫,小……番!”

    唱到叫小番的时候,正是一个嘎调,名角靠此一个嘎调,就值一阵喝彩,数两银子的戏票。他这一嗓子声入九霄余音绕梁,随着这一声嘎调起处,一声闷响夹杂在嘎调之中,那条水火无情棍断为两截,同时断掉的,还有赵冠侯的两条腿。

    鲜血在黄土地上,弥漫开来。随即,掌声雷动!

第三章 红粉佳人

    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忍受痛苦,赵冠侯在第一棍落下时,想到的就是莫尼卡当初对自己训练的情景。痛苦、刺激这些东西,杀手都要学会忍耐,惟有如此,才能在失手之后,确保不出卖自己的同伴,不牵连更多的人死。

    由于科技的发展,制造痛苦的手段,比起这个时代也要丰富的多,李秀山算是用刑好手,做到让人疼,却不让人晕。但是比起未来的科技水平,人力始终存在着上限。经过那种魔鬼训练的赵冠侯,对于痛苦的忍耐力,在这个时代大概没几个人可以比拟,这种杖刑于他而言,只能算是开胃菜这个级别。

    当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自己身上吃亏,再所难免。如果李秀山不让自己付出足够的代价,他在街面上的名声,就不能要了。发狠到打断水火棍,却也是赵冠侯没有想到的,这家伙的心肠确实够狠毒,将来有机会的话……干掉他好了。

    他心里想着,可是随着那一声嘎调唱起,人群中先是一片寂静,随后就爆发出雷鸣般的彩声,他的目的达到了。自己终归还是踩着李秀山,成全了自己的名号。

    几个穿着长袍的老人走出人群,朝李秀山拱拱手“李爷,见好就收吧,你们李家也是吃这碗饭的,还是念点香火情义,给同道中人,留条路走为好。这袁道台不管权势多大,也不能把津门街面上的规矩,全都给废了。”

    这些老人虽然穿着体面,衣着考究,实际却和赵冠侯一样,都是混混。只不过年轻时靠嘴头加拳头混泼皮,上了年纪,就只能靠面子。

    混混打架是手段,而非目的,津门混混亦有此时泰西列强之风范,大规模的打斗,多以和平谈判收场。在谈判中,最难找的就是能够一手托两家的调停人。津门的大小冲突中,担当调停承担维和重责的,就是这些上了年纪,且混的有些头面的老混混。

    津门混混,极重规矩,这些上了年纪的老混混不能打杀,但是有面子有辈分,反倒是更受尊敬,若是认真讲起来,多半还和李秀山的祖辈父辈有些来往。李秀山

    可以打断赵冠侯的腿,却不能把他打死,否则犯了众怒,就不好收拾。见几位老混混出来,也不由佩服几人眉眼通挑,不愧是能在街面上靠脸吃饭的主。朝几个人略一点头

    “几位老爷子,李某要是在街面上开逛的时候,见到几位,怕是要先磕个头才敢说话。可如今情形不同,我是吃官家饭,吃粮当兵,为朝廷效力的。首先要讲的是官法,这街面上的规矩,就顾不得许多。袁道台有令,整顿津门民风,做下属的就只有听令而行的份,按说他不肯钻档,就只好站死了事了。可是,这小子确实有把好骨头,居然能挨我几棍不出声,也算个人物了。再者,唱的也属实不错,看您老几位的面子,我就只把他当个风筝,把他放了吧。”

    赵冠侯的腿断了,自然是不能动,他皱皱眉头“他这模样怎么走啊,去抓一辆地牛过来,把他弄回去。”

    作为水旱码头,津门每天装卸的货物不知多少,最不缺的就是力夫和被称为地牛的地排子车。两名巡兵出去,不多时几个拉小袢的就被抓过来,将人抬到地排子车上,当头的是个身材高大的山东大汉,一脸为难道:“几位老架儿,这位总爷,这人好拉,可是往哪拉啊?”

    李秀山道:“这……方才他报了字号,小鞋坊掩骨会的,送到小鞋坊那,慢慢打听打听吧。”

    “甭打听了,这人我们认识。”一声清脆的嗓音,从人群里钻出两个大姑娘来。当先的一个不到二十,头上裹着青布绢帕,身上穿着同色紧身小袄,青色皲裤,一身武行打扮,腰里还挎着口单刀,活生生一个儿女英雄传中的何玉凤。眼下朝廷多兴火器,这带单刀的,倒也不至于违禁。可是一个大姑娘家带刀,总是惹眼。

    她后面的一个姑娘,年纪比她大两岁,可是比她要腼腆。身穿青布缝制的一裹圆,下穿一条青布裤,怀里还抱着两领芦席。等走出人群后,忙把席往地上一放,低着头满脸通红的朝着李秀山一福“老总,别问衙门了,这人我认识。他是我……街坊。”

    李秀山打量了一眼这个腼腆姑娘,鹅蛋脸,白皙的肌肤,两弯黛眉,一对乌黑闪亮的大眼睛,与男人一说话,两腮就挂起红晕。虽然衣服破旧,上面满是补丁,脸上也没擦什么脂粉,素面朝天,却似清水芙蓉,让男人一见之下就忍不住砰然心动。

    她的日月似乎不好,衣服有些旧,不怎么合身,正好将她身段勒显出来,胸前鼓鼓的,让他的眼睛忍不住多瞟了几眼。

    “邻居?”他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转头看看赵冠侯,若是凭心而论,确实是个极英俊的后生,年岁比这女人小点,这两的关系,恐怕不是单纯的邻居那么简单。

    那名挎腰刀的女人见李秀山打量这个女子,忙向前一挡“是,他不光是我姐的邻居,也是我的师弟,我们来领人的。”

    这女子一张瓜子脸,模样也是极俊,加上那股子冲劲,有一种青春活力之美。两条腿笔直修长,下面穿着短帮快靴,怎么看怎么像个刀马旦。李秀山一个男人,又是个军官,她居然毫不怯懦,瞪着眼睛看过去,李秀山心头一动,笑着问道:“你师弟?那你叫嘛?回头你们要是把人弄到海河里去,我还得找的着人呢。””

    “我啊姓姜,叫姜凤芝。我爹是北大关跤场的姜不倒,到那一问都知道。”她又一指赵冠侯“他跟我爹学撂跤,跟我是师兄弟,我领他走不行么?”

    人群中,已经有些年轻的混混起哄,怪腔怪调的喊起来“水梯子李家大院,那可是鱼行的头,得是顶天立地的好汉,才能撑的起的买卖,李爷总不能说了不算吧,为难人家两个大闺女,可不算好汉!”

    这个时代风气还偏向于保守,对于良家妇女这么问来问去,也确实不怎么礼貌,李秀山混如未觉,只笑了笑,指了指那腼腆的姑娘“那她是谁啊?”

    “你问她干嘛,跟你有嘛关系?”这个泼辣的少女全没有畏惧,直瞪着李秀山看,仿佛她反倒是那个女孩的保护人。李秀山不见怒意“你们两人来,我总得都扫听清楚,总不能你说你是姜师傅的闺女,就是他的闺女。万一你们要是歹人,谋人性命,总要有个交代。”

    赵冠侯这时开了口“李哨官,这两人我不认识,跟我没关系,你有嘛话冲我说,别跟她们在那费劲。拉我到掩骨会,自然有人交代我。”

    李秀山用手摸着扳指“你们听见了,他可说不认识你们,这人,还真拉不走。”

    挎刀的少女几步冲到赵冠侯面前,用手戳着他的额头“你说嘛?有本事再说一次!你敢说不认识我,还敢说不认识秀芝姐!你个混蛋玩意,我们就不该来给你收尸,让你在烂葬冈子喂狗就完了。”

    那腼腆的少女此时却主动开口“总爷,我姓苏,我爹在北大关那算命,叫苏瞎子。他真是我的邻居,您看,我能把人领走么?”

    李秀山点点头,“行啊,既然都留下身份了,若是这个人有什么闪失,本官自然知会地面,拿你们来问话。来人,把他抬到车上,拉回家去。”

    几名力夫将人搬运上车,李秀山看着两个女孩的背影,笑意更盛,赵冠侯则在心里叹了口气:事情还是朝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终究还是把她们牵扯进来了。

第四章 青梅竹马

    那几名上了年纪的袍带混混围拢过来,其中一个人摸了摸赵冠侯的腿,随后就吩咐着那几个力夫“人先别拉到小鞋坊,先去金家窖苏三两苏先生那去,这骨头要是不抓紧接上,人怕是就要废了。你们路上拉的时候稳当一点,这是个好汉,可不能坏字你们手里头了。”

    姜凤芝还在生赵冠侯的气,直到小车拉出老远,还紧闭着嘴不说一句话,反倒是那位苏姑娘见到赵冠侯两腿血肉模糊的样子,眼泪就流成了河。“这个李哨官,手怎么那么黑啊,两边没仇没恨的,怎么上手把人打成了残废。”

    “活该!打死了倒省心了,往掩骨会一交,姐姐你不你不带着席呢么,头脚一裹,乱葬岗子一埋。他不是不认识咱们么,你还管他死活干嘛。”

    苏姑娘抓着她的手臂,叫了一声“凤芝。”姜凤芝只好叹口气“行,我知道你护着他,他爱认识我不认识,就跟我稀罕认识他似的。可是他敢说不认识你,这我看不过去,要不看他身上有伤,我现在就给他几个脆的。”

    赵冠侯叹了口气“二位姐姐,我就算不认识我自己,也要认识你们。可是方才那个场合,若说认识你们,就是把你们牵连进来了。现在我们的麻烦不少了,就没必要再多一个水梯子李秀山,可是……”

    他后面的话没说出来,这两个姑娘已经引起了李秀山的注意,只能希望他贵人事忙,很快把两人忘掉,否则以自己现在的状况,想要保护她们,也并不容易。而他们中那位苏姑娘,却是自己这个身体拼了性命想要保护的女人,如果不是为了她,赵冠侯也就不会去站笼了。

    赵冠侯算是典型的江湖世家,爷爷那辈就吃混混这碗饭,当初津门闹教案,烧了卡佩教堂,杀了洋人。卡佩人派了军舰过来,要十八名凶手抵命,否则就要炮打津门。

    为了平息洋人的怒火,官府方面开了悬赏,又找几路锅伙的寨主要人。赵冠侯的爷爷抽到了死签,随后就光荣的走上了法场,为家里换了些银子以及现在的房子。

    赵冠侯的父亲也继承了父辈的光荣传统,成为混混大军中的一员。锅伙因为打群架出了人命,他抽到黑签,去官府抵命,赵冠侯每月就能从锅伙里得到一笔钱粮。而赵冠侯的母亲早在生他时,就因为难产而死。很小就失去双亲的赵冠侯,就全靠着街坊们的照顾。

    虽然靠着祖父两代的牺牲,赵冠侯有自己的房子和钱粮,但是这份钱粮数字有限,一个小孩子想要生活下去,也是很不容易。胡乱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后,就拜了同一条胡同里的苏瞎子为师,算是有个照应。

    苏瞎子需要人为他帮忙出力,包括算命时候做托,倒也并没有排斥,赵冠侯和这位师姐苏寒芝的联系,在那时,就变的更为紧密了。

    事实上,生长在同一条胡同里,两人认识的很早,比赵冠侯大两岁的苏寒芝,在很小时,就以一个姐姐的身份,对他进行关照。等到拜了师,成了同门,这种关照也就变的理所当然,也更密切起来。

    原本一片脏乱的狗窝,被收拾的像一个家,洗不干净的耳朵,会被大两岁的小姑娘,用手绢仔细的擦,边擦还边训斥着“以后要学会自己洗啊,姐又不能管你一辈子。”

    姑娘家心细,会为赵冠侯把辫子梳理的整齐,弄破的衣服,被缝补的很好,脱下来的脏衣服,也总是在第二天早早放到了晾衣绳上。

    偶尔苏瞎子赚到了钱,会瞒着徒弟与女儿吃顿好一点的,到了夜深人静时,苏寒芝就会溜出来,敲响赵家的房门,将一块搀了些许白面的窝头或是半个鸭蛋递进来,叮嘱一句“别让我爹看见。”就逃的远远的。

    乃至于这个姜凤芝,也是因为苏寒芝的关系,才会成为他的师姐。苏瞎子在北大关算命,姜不倒则是北大关地面上爷字号的主,苏瞎子到他的地头讨生活,免不了发生联系。姜凤芝和苏寒芝,也就是那时认识的。

    两人名字里都有个芝字,仿佛是姐妹,再者就是脾气虽然一个如水一个似火,但是十分投契,成了莫逆之交。为了生计考虑,苏瞎子也不会反对这两人的来往,再后来就是苏寒芝托了蒋凤芝的人情,让赵冠侯到姜不倒那学摔跤。

    虽然说穷文富武,实际上,这个时代习武的多是苦行,有钱的并不多。姜不倒靠收一些徒弟,赚点钱,再收些保护费支持生活,日子也不算很宽余。赵冠侯则是子承父业,在街面上行走,免不了与人抡动拳脚,苏寒芝心疼他挨打受伤,让他去学摔跤,也就是个防身技。

    他不交钱,姜不倒看在女儿面上不好驱逐他,但是也不会教他什么真东西,左右是跟着别人后面看,学个一招两式,但名义上总是姜不倒的弟子,也要喊姜凤芝一声师姐。

    两人关系不远不近,只是都有着苏寒芝好朋友这个身份,平时关系也算差,这次说不认识她,也就难怪姜凤芝不高兴。其实她的反应,赵冠侯不会在意,真正在意的,就之后苏寒芝而已。

    于已经被吞噬的那个赵冠侯心里,苏寒芝就是他的菩萨,一如,现在的赵冠侯心里,莫尼卡就是他的天使一样。两人的影像,渐渐重合成现在眼前这个腼腆害羞,又善良纯洁的美丽女子。

    正是为了守护她,自己才会坚持在站笼里站下去,否则早早求饶离开,不做混混,也不会饿死。

    袁慰亭摆的站笼,俨然是津门江湖的试金石,各路锅伙的寨主,差不多都过来赴死。小鞋坊锅伙的寨主飞刀李四不肯出头,赖在锅伙里不动弹,小鞋坊的一众混混都成了笑话。另一路锅伙的寨主死在站笼里,取代他的年轻寨主,就想要把小鞋坊的地盘拿过来。

    新寨主血气方刚,为人也好鱼色,不单去窑子,也与些良家妇女纠缠。到小鞋坊示威的几次,都对苏寒芝有些不大规矩,姜家的势力范围到不了这边,不大指望的上。真正要护住这个女人,还得是靠小鞋坊自己。

    接收了这些记忆后,赵冠侯心里已经决定,要代替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好好保护他的爱人。因为他当初也是如同一只流浪猫一样,被莫尼卡收养,被她教授杀人的技巧以及……如何让女人获得舒适的技巧。

    这一世的苏寒芝,与上一世的莫尼卡,在他心里已经重合成一人,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不管为此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杀掉那个家伙?这显然是一句梦话。

    杀手不是神,并不像普通人想象中那样无所不能,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故事,只存在于故事里,并不真的存在于世界上。他如果舍命一击,大概有三成把握杀死对方的寨主,可是自己怎么逃,也是个问题。

    至于说动用枪械,也行不通。

    首先这个时代的金国,像样一点的枪械只能从洋行获得,价格极高,不是现在的他所能承受得起的。如果是金兵用的八旗火绳枪,连打鸟都没把握,就更别说打人。

    再者,即便搞到枪,也是这个时代的造物,受科技限制,威力十分有限。可以打杀掉那个对苏寒芝心怀鬼胎者,自己也不可能不被发觉,不想被砍头,就只有跑路,在自己跑路之后,又由谁来保护她呢?

    唯一的出路,就是借助地下社会的力量以及规矩,来保住这个女人。只要自己站了笼,那一路锅伙就没有吞并自己的理由,整个小鞋坊锅伙的成员,也都有了维护苏寒芝安全的义务。

    他不想让苏寒芝牵连进来,尤其不想让她和李秀山发生什么联系,所以一直想撇清两人的关系,但没想到,苏寒芝对自己的关心,让她傻傻的冲了进来。规矩只可约束泼皮,却不能约束军官,一想到李秀山的眼神,赵冠侯就知道,这件事有的麻烦了。

    但是现在的当务之急,却是需要治好自己的两条腿,一个残废是做不了什么的,他在前世学过医术,而且做过秘医,几次莫尼卡受伤,都是自己替她做手术。可是,要想治疗,必须有器材和药品。

    以现在他所能拥有的物资,是不可能完成接骨的,由于继承了记忆,他倒是知道这种伤该去找谁,那个人也可以救自己。但他同时也知道,找这个人出手,代价非常大,需要一笔极为昂贵的医疗费用,对于目前自己的处境来说,这笔钱的数字,实在是太多了。

第五章 行路

    苏春华,时下津门骨科第一人,单论治疗骨伤的手段,无人能望其项背。他原本是专为混混治骨折,到现在就算是洋人骨头受伤,泰西医院无力救治,也要去讨他的膏药。

    混泼皮的难免挂彩受伤,卖打扬名,腿断臂折,更是家常便饭,这位苏先生就与混混结下了极深渊源。虽然他本人及家属不混江湖,但是津门混混没人敢对苏大夫有丝毫不敬,只要他说一句话,愿意为他效劳的混混也要以百来计算。

    其人医术固然是顶好的,但是收费同样是顶级。大金国之医疗体系完全市场决定,符合泰西诸国先进体制,如此制度下,医生自没有救死扶伤之天职。大家明码实价,钱货两讫,童叟无欺。若是囊中羞涩,就该想方法强身健体,莫生疾病,尽显市场公平本色。

    苏先生治的是骨伤,可让人免去残疾之苦,收费上自是让患者有割股之心。不管伤情轻重,患者贫富,苏先生一律收库平银三两,折合天佑帝新近发行的银元“金洋”六元。

    不管是卖儿卖女,还是坑蒙拐骗,总之有了三两银子,就能包你的伤好,差一文免开尊口。他为人性情古怪,亦无慈悲这一恶习,即使是至亲也坏不了规矩,在津门又有苏三两或苏六元之绰号。

    当下一个农民每年的收入只有十到十五元,城市居民的生活略好一些,一年也未必赚的到一百元,三两库平银对于赵冠侯来说,就是个天文数字。何况当下的泼皮都是极符合经济学家要求的优秀市民,从无储蓄之概念,钱财不肯过夜。赵冠侯身上也只有几个铜子,到了苏先生那也是换不来他的膏药。

    他朝苏寒芝一笑“姐,咱不去苏先生那了,忒远。从门口找个郎中,也一样能好。再者让姜师父看看也行,他老是练家,也会接骨。”

    话音刚落,姜凤芝已经摇头道:“别打我爹的主意,他那两下子我知道,小毛病还行,你这腿让李秀山砸废了,他治完了,你就得拄一辈子拐。寒芝姐还不得埋怨死我?这个事别找我啊,找我也不管。”

    苏寒芝被她说的脸蛋通红,摇了摇她的手臂,但还是朝着那几个力夫说着“老几位受累,把人拉到苏先生那去,您可别听他的。”

    见他们真的要去找苏三两,那几个拉小袢的汉子停了脚步,看着这两个姑娘,那名为首的山东大汉,朝两个女人看了看

    “我说两位,咱哥几个都是卖力气的苦人,老家遭了灾,我们逃难到这里,为了养家糊口,挣点钱不容易。从这里到苏先生那,您说句公道话,要是雇人力车得多少钱?当然,我们不敢收人力车的价,可是您好歹给我们来点水钱吧?几位若是真穷人,我们几个人也不好说什么,可是你们连苏三两的膏药都买的起,就不要拿我们几个苦力寻开心。若是分文不见,我们这几个怕是没这么大气力把人送到苏先生府上,不成的话,我还是帮几位叫人力车吧。”

    姜凤芝本来就怒气未消,她是姜不倒的女儿,自身却也并非善男信女,这时更是把好看的大眼睛一瞪

    “要脚钱?要脚钱别在这要啊,刚才当着那几个当兵的言语啊,说不定人家还能多赏呢。现在要钱是什么意思,欺负我们是妇道?我明告诉你们,今天姑奶奶身上除了带了两领芦席,一个子都没带,你要不把人送到地方,今后就别打算再吃这碗饭。”

    苏寒芝忙一扯姜桂芝,又对几个苦力施了个蹲礼:“几位,我们三个,真的不是什么有钱的主。与你们一样,都是穷苦人,说实话,那三两银子的脉礼,也是没有的。待会到了苏家门口,只能给苏先生多磕几个响头,瞧他老看在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的份上,高抬贵手,赏贴膏药下来。您几位把我们当有钱人,那是真误会了。但是我们再穷,也不会让几位受了委屈,只要把人送到地方,每位两个大子儿,绝对不敢少给。您要是不乐意,那我现在往回走,咱还找刚才那老总要钱去。”

    几个汉子一听,一脸为难道:“您这真是……两大子儿拉这一趟,别说拉人,拉土豆都不上算……您别嫌话不好听,我们靠力气吃饭,一耽误半天,两个大子,还不够吃饭的。”

    这个大汉恶声恶气,生的又极为长大,从气势上,却是苏寒芝这种柔弱的女人万不能及的。他是这几个力夫的头脑,他不动,其他的力夫也不动。对于姜凤芝兰方才的言语,他记了仇,加上苏寒芝这种懦懦的神情,以及她的模样,也让他有了更足的底气。

    “跟你说句实话,我们哥几个是被衙役捉来的,从心里就不想拉这趟活,现在码头上的工作正多的时候,我们去那里,可以赚出一天的吃喝。拉他,太不上算了。除非你们出三十个大子,否则我们是不会动的。你们或许难,但我们也难,这个年头,又有谁是真正容易了。要么拿钱出来,要么我们就把人抬下车。”

    赵冠侯初时并没有在意这种纷争,或者说在三两银子面前,他已经没心思顾及这种小钱,思路全放在如何才能搞定苏三两,如何搞到那么多钱上。这时见苏寒芝急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他才冷冷的开口

    “我说,你们哪那么些废话,想要钱是吧?好办啊。先把爷送到苏先生那,再跟我去趟掩骨会,咱锅伙里,有的是钱,你们没本事去拿。爷这腿,是被水梯子李少把打断的,那么多老少爷们看着,在整个锅伙行里,爷就算个人物。跟你们码头上的把头说句话,砸了你们几个玩意的饭碗,这个面子他总是能给的。怎么着,不是要把我扔下车么,谁扔一个啊,爷也开开眼。”

    码头上的苦力并不能自己去找工作,否则会被一群混混打个半死赶出码头,所有的工作,都是由混混负责接洽,再有混混找人决定谁来承担。至于薪酬计算,发放,也都由这些人承担。

    这干人算是混混中收入较高的一群,赵冠侯若是要去码头上分一杯羹,多半是要白刃相加,可若是要针对几个苦力,以他今天断腿唱戏的威风,这个面子大抵是可以卖的。

    那名为首的力夫看着赵冠侯,两眼瞪的如同铜铃,大拳头捏的咯崩做响“小子,你有胆子再说一次?我们平日被你们这群混混拿走血汗钱,到了这时候,你们还要欺负人。”

    姜凤芝的手放到了刀柄上,苏寒芝紧张的手紧抓着衣服下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的性子很温顺,压根就不会与人争斗,更别说是对上几个强壮的力夫。赵冠侯面不改色,直瞪着那个力夫头“你说对了,爷就是不给你钱,你还就得把爷送到地方,这只能怪你给脸不要。”

    一名苦力拉了拉那大汉的衣服“马哥,这帮人咱惹不起啊。大家都指着这份活计吃饭呢,若是真的砸了饭碗,我家里还有四个孩子要养活。大家走快点,还能多跑两趟,也将就糊口了。”

    他说完这话,低头就去拉袢绳,另外几个苦力,也都低下头去,给赵冠侯作揖道:“这位爷,您大人大量,别跟我们一般见识,可千万别砸了我们几个的饭碗。我们都是从山东逃难来的,除了力气啥都没有,要是连这份差事都没了,那就是死路一条了。”

    那姓马的大汉,气的一跺脚“没用的东西!都像你们这样,就得活该被人欺负,这份受气的活,我不干了。”又一指苏寒芝“姑娘,我看你是好人,好心提醒你一句,跟着这种人,你会后悔的。”

    转过头去,头也不回的走了,却是不知奔了何处去。

    这场小小的风波,倒是让剩余的苦力表现的更为恭顺,仿佛方才的冲突,过错在己方,地牛走的比方才更快了一些。边走还边向赵冠侯道歉

    “三位,你们别往心里去,马大哥就是这么个脾气,他力气大,一个能顶我们三个,还有一身好武功。可是却要在码头上干苦活,赚的钱也格外的少,一直脾气就不好,今天又被抓了白差,心里不怎么痛快的。他原本有个女人,就是被家乡一个人勾引走了,对于长的俊的后生,就都不怎么喜欢,你们……别在意。”

    “这年头,没多少人心里痛快,但是再不痛快,也别跟别人发火。”赵冠侯冷声说了一句,就没心思理他们。他心里有数,自己的腿要想不残废,最保险的办法还是得要苏三两出手,可要想找他出手,唯一的要件就是钱。可是现在的自己,却偏偏拿不出钱的。

    按规矩,卖打的人没有发出叫声,打人者就要负责他的全部医疗开支。可是李秀山故意不理会这个规矩,方才并没有拿钱出来,赵冠侯也没办法找他去要,现在只好自己想办法。可是这个办法,实在不怎么好想。

    以往的赵冠侯与一般的混混一样,轻佻胆大,喜大言,好打斗,一言不合多半就一拳过去,姜凤芝对他很是有些看不惯的。今天的赵冠侯,并没有对力夫用武力,而是用话挤兑住他们,表现的颇有些老混混的风范,却让姜凤芝有些犯嘀咕。虽然他依旧让人生厌,但是总觉得身上有了一些什么变化,让她觉得有点怪。

    苏寒芝倒是没关注赵冠侯身上的那些细微变化,她娥眉紧皱,心事忡忡,心思都用在了那位本家神医上。姜凤芝不好意思的小声道:

    “我爹那人你是知道的,手松,存不住钱,要不然我就替姐姐把钱垫上了。我身上的钱凑起来怕是也就一两出头,但是我那帮师兄弟总找苏大夫看伤,跟他还算熟,到时候跟他说说好话,看看能不能先欠着,回头再还他。”

    烈日之下,几个力夫头上身上,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苏寒芝用一柄破扇帮赵冠侯煽着风,又关切的问着“疼不疼?如果疼就跟姐说一声,我让他们走慢点。”

    赵冠侯笑着摇摇头“没事,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思绪又仿佛回到了前世,自己的天使,每次也是这么挡在自己面前说一句“拼命的事女人做,男人在家做家务就好了。”然后替自己解决所有问题。两人的影象,越来越像了。

    苏寒芝见他脸上露出笑容,不知他在想什么,但总算是长出口气,至于自己身上的汗水,就全顾不得了。就在这种忐忑不安加上点焦躁的情绪中,金家窖苏大夫的院子到了。

第六章求医

    苏家住的是一栋极为气派的四合院,青砖绿瓦,门楼高大,这时已经不像国朝初立时有那么多规矩,加上苏春华与洋人有来往,区区医家把房子修的这么气派也没人说闲话。门上的仆人与姜凤芝是熟人,见了她来,只当是又送某个同门过来医治,忙过来施了个礼“我们老爷在房里和朋友打牌呢,姜姑娘直接到上房去吧。”

    几名力夫此时终于可以离开,苏寒芝也按着约定付了钱。两名苏家的下人抬来一副门板,将赵冠侯挪到上面,抬着来到上房门首,人在门外,就听到里面阵阵洗牌声。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出来“都是熟人了,也甭客气,进来说话吧。”

    正对门首位置,是一个戴着瓜皮帽,穿天青色长衫的花甲老人,满面皱纹,两眼炯炯有神,一只小巧的烟袋叼在嘴上,脸上露出人畜无害的笑意。

    在他身后,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在为老人揉着肩膀。这个年轻人身形挺拔,相貌英俊,文质彬彬,一副金丝眼镜卡在鼻梁上,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衣,下面穿着西式长裤,却是当下极少见的泰西打扮。

    上下首两人都在四十几岁,一个身穿弁服是个武官,另一个年纪与这个抽烟的老人相若,长袍眼镜,是个文士装束,与那老人对坐的,只留个后脑给赵冠侯,看不到五官只看到乌黑油亮的大辫子以及笔挺的腰梁,衣料十分考究,显然也是个富人。

    姜凤芝进门就给那抽烟袋的老人施了个礼,苏寒芝则已经跪在地上,用力的磕头。苏家铺的是青石地面,苏寒芝用足了力气,磕的砰砰有声,不多时额头就见了血。就连那背对着他们那人,也被这磕头的声音惊动,将牌一扣,转过身来看着。

    那个西式打扮的年轻人更是站起身来,向苏寒芝这边走过来“这位女士请站起来说话,你这是要做什么?有什么话好说,不必如此。”

    那个抽烟袋的老人却咳嗽了一声“振邦,坐下,年纪轻轻就是沉不住气,她愿意磕头,就让她磕。防营的许哨长就在这坐着,就算是她把自己磕死,也讹不到咱爷们头上,怕个什么。到我的门上,能做什么,无非就是治骨伤。爷爷的规矩,就算是直隶总督也改不了,要想指望几个头就把三两银子免了,那纯粹是做梦。”

    那名叫苏振邦的年轻人,却没理他爷爷,而是快步来到苏寒芝面前,伸手虚搀“女士,有话好说,你们先站起来,咱们有话慢慢说。福伯,给病人搬两把椅子来。”

    姜凤芝对这年轻英俊的男子倒是很有些好感,但是仔细看去,却发现他没留发辫,发型是只有洋人才留的背头。昔日金兵灭宋之后,一改旧日习俗,推行剃发令,神州大地,为了留不留辫子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金国男子,全都要留辫子。

    直到前些年,洋兵打进京师之后,凡是在洋人手下做事,或是信了洋教的,才可以不留发辫。这男人的发型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入了洋教的二鬼子。

    她对于洋人和为洋人效力的都没有好看法,当下也不理这年轻人,而是伸手硬搀起苏寒芝,又对苏春华道:“苏老伯您好,我师弟的腿被打断了,又耽误了不少时间,您老赶紧给看看吧,再晚了怕是人落毛病。”

    苏春华却不紧不慢的装起了烟“姜姑娘,别着急,这人落了毛病,那是他的命数不好,急也没用。来我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怎么连规矩都忘了?三两银子放这,老朽马上动手。要是没钱……我这牌还没打完呢,可没那功夫,几位,打牌。”

    姜凤芝脸一红“苏爷,实在是对不起,我这师弟是去县衙门外头站笼去了,能拣回条命来,就是天幸。我们姐妹去的急,身上没带着那么多钱,您看能不能先欠着?等我下回再来的时候,一定把两次的钱都给您带上,利钱几分,听您老一句话。”

    苏春华呵呵一笑“姜姑娘,这话怎么说的,苏某靠着祖传医术赚钱吃饭,可不吃放印子这碗饭。津门这里,有人叫我苏三两,有人叫我苏六元,总归都是一个意思。这是我的规矩,不能改。慢说是你,就算是租界的洋人到我这来看伤,一律也是先钱后药。要是带着钱呢,我立刻就给看伤,若是没带着钱,那只能说句对不起,津门这片地方行医的不少,您高升一步,也有那给钱就给看的,兴许也能治好。”

    他说到这里,已经打着了纸媒,将烟袋点燃,坐在那里喷云吐雾。苏寒芝本已经坐下了,这时又跪了下去“苏老爷子,我也姓苏,咱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就求您老看在这点关系上发发慈悲,只要您老赏下药来,救我兄弟一把,我天天给您念经祷告,这三两银子的药钱,也绝对不会少了您的。”说完之后,就又磕起头来。

    苏振邦有心伸手去搀,却被姜凤芝用手在他肩头一戳“你个男的,跟个大姑娘瞎伸什么手。”她是有功夫的人,苏振邦被戳的后退一步。连忙高举起双手

    “sorry,我无意冒犯。”又转过头去求苏春华“爷爷,您教过我医者父母心,我们医生应该治病救人,不能为了六元钱就见死不救。”

    “诶?你们老几位看看,这信了洋教的,就是跟咱们不一样,孙子倒教训起爷爷来了。”苏春华也不恼,反倒是笑着向另外三人说了一句,随后将牌立起来,自言自语

    “振邦,你心眼好,爷爷高兴。咱苏家是积善人家,哪年闹灾,咱家都没少捐过钱。可是这善心是善心,规矩是规矩,到我这看病,就得先钱后药,没钱就什么都别提了。就算是你太爷爷骨头折了,找我来看,也一样是三两现银,概不赊欠。你小子想行善,人家我看还不领情呢。”

    苏振邦被爷爷呛了一句,只好对苏寒芝道:“女士,我是阿尔比昂租界圣玛丽教会医院医生苏振邦,这位先生的伤势很重,您可以把他送到教会医院里,我愿意用我的薪水来支付他的药费,保证这位先生可以得到妥善的照顾和最好的治疗。”

    苏寒芝愣了愣,充满感激的看了一眼苏振邦,说了一句“谢谢”,就又去磕头。教会医院开在租界里,听说里面都是些西洋妖魔手段给人治病,动不动就要开膛破肚,活摘人心,乃是森罗殿一般的地方,好人去了也是死人出来,她哪里会把赵冠侯往那种地方送。

    苏春华则笑了起来“振邦,你倒学会和你爷爷抢买卖了。可惜啊,你那教会医院看不了的骨科病人,都往爷爷这转,把人拉过去,又有什么用啊?他这个伤啊,是伤在行家手里,你小子本事未精,最多也就是送他一副拐,让他当一辈子残废。”

    苏振邦被爷爷数落的心里委屈,可是看看赵冠侯的伤,他却也认可爷爷的说法,这种伤势,已经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怕是没什么办法。

    赵冠侯勉强伸手拉了苏寒芝的胳膊“姐,别费劲了,我这伤是让李哨官打的。苏先生若是治了我的腿,不等于是得罪了李哨官?都是街面上混饭吃的,咱也被为难苏老,走人吧。若是命好,或许还能找到其他大夫。”

    苏春华的注意力这时已经放到了牌上,对于赵冠侯的激将法,仿佛根本没听见。“九筒……小子,你这点小心眼,别跟我老人家眼前使,差的太多了。都是喝海河水长大的娃娃,使这招没用。……幺鸡。……我苏某人看的是病,谁打的,我都得治,其他的,与我无干。我是只认洋钱不认人,你有钱就看腿,没钱的话,……苏福,送客!看在我孙子的份上,让两伙计给他抬家去,这人力钱,我奉送……别动,我胡了!”

    一阵洗牌声响起,苏福已经客气的过来赶人,姜凤芝气的胸脯剧烈起伏,却又半点办法没有。那位姓许的哨长则咧着嘴笑道:“街面上的混混,这胳膊腿就没有能全的。不是今天断,就是明天折,治不治的,也就那么回事,回去让锅伙养他一辈子吧。”

    苏寒芝忽然站起身来,左手伸到右手的袖子里,费了半天的力气,褪下来一个光泽黯淡的银色镯子。“苏老爷子,我身上实在是没钱,您看看,这只镯子值多少,如果不够,我再想别的顶。”

    姜凤芝连忙去夺她的镯子,“姐,这是你娘留给你的遗物,你说过饿死也不当的。这个使不得,咱去找别的大夫看看。”

    哪知苏寒芝虽然平日柔弱,可是现在一旦拿好了主意,反倒是格外坚决,一把推开姜凤芝,走到苏春华面前,将那桌子递了过去。苏春华也不推辞,接过镯子端详几眼“这个东西值多少,我是不懂,振邦,你拿着到门口的小押那去,看看能兑出多少来。”

    苏振邦接过镯子,一溜小跑的出去,不多时又气喘吁吁的回来,先把一枚银元拿给苏寒芝,又将六枚银元放到了爷爷面前“爷爷,这镯子当了七元,正好够了医药费,请您老人家救人吧。”

    他态度上很有些不悦,明显是在赌气,苏春华却不以为意,只反复看了两遍钱,将牌一扣,又把烟袋放在牌上,站起身来,招呼着管家“去取十二贴膏药过来。”自己则迈步来到赵冠侯身前,先打量打量人,又去看他的腿。

    “小伙子,你心里八成恨我,可你既然敢去站笼,就是街面上开逛的主,这个道理你得懂。在这片地方吃饭,靠的是规矩两字,要是我随便就能坏了自己的规矩,这块苏家的招牌,也就挂不住了。你这个外伤,我不管,有这六块钱在,你的两条腿就交给我了,包你能走路。”

    赵冠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苏爷,您是个守规矩的,小的佩服。这两条腿,就全指望您保全了。”

    苏春华朝苏振邦招呼着“憋气没用,攒气不如攒能耐,你好好看着,将来用的上。”

    说话间已经取了剪刀出来,将赵冠侯的裤腿及袜子剪开,一路剪到了膝盖处,只见两腿自膝盖以下,已经肿的如同水桶。他将双手已经放在赵冠侯的腿上,随后就是一阵骨骼响动声响起。

第七章回家

    他的年纪本来颇大,行动也不算多利索,可是这时,双掌翻动其快如风,比起年轻人还要迅捷。几个人几乎都没看清楚他的动作,就见他已经将赵冠侯的腿放下。接着就让学徒将夹板、膏药取了过来。

    “您的断骨,老朽已经都接好了,下面就是靠修养。人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是苏某的病人若也是一百天好,我就拿不起这三两库平。一个月内,包您下地走路,两个月内,就可恢复自如。膏药十天一换,别吃羊肉、海味,自己记的忌口。看在跟姜老师是熟人的份上,待会我打发两徒弟,把这位老弟送到家去,奉送拐杖一副,这段日子先当你的腿用。”

    赵冠侯笑了笑“谢谢苏老妙手,若我的腿好了,自当登门送匾道谢。我苏姐当了镯子,请问当票在哪?我们过几天,是要赎当的。”

    苏振邦尴尬的一笑“那个……对不起,方才太急,忘了要当票,不过没关系,我和他们老板熟的很,回头一定把当票要来,送到姜先生的跤场就是了。”

    见了他这份手段,苏寒芝只看得目瞪口呆,听说赵冠侯两月之后就能好,就只剩了感激。至于那手镯,既然拿出去,她就没指望能赎回来,反倒是没怎么在意。两名苏记的伙计将赵冠侯放到门板上向外抬着就走,苏、姜两个姑娘在后面跟了上去领路。

    等到人出了门,苏春华一边立起牌来,一边又把兀自生着闷气的苏振邦叫到自己面前“傻小子,你还在这看牌?还不赶紧追出去?”

    “追出去?”苏振邦脸一红“追谁啊?”

    “废话,当然是追咱那五百年前的本家啊。人家老娘遗物还在你身上揣着,你现在不追过去还她,还等到什么时候?”

    苏振邦没想到自己的西洋镜被爷爷当着外人拆穿,很有些尴尬,那位许哨长是个粗豪武人,不解问道:“苏爷,您怎么知道,振邦没把那镯子放到小押里,是自己掏的钱?”

    苏振邦笑着将那六枚银洋在三人眼前晃了晃,“几位上眼,佛郎机鹰洋,我在这片住了大半辈子,真不知道哪个小押给人使鹰洋?倒是振邦做事的那个教会医院,拿这种洋钱发工资,没错吧?这六元鹰洋可比三两银子值得多,我这孙子好,有良心,不让爷爷吃亏,还给我贴了水。赶紧的追去啊,再晚,一个好姑娘就落到那小混混手里了。”

    苏振邦面红耳赤的小声嘀咕了一句“mygod”向外走了两步,又一回手,将衣帽架上的巴拿马草帽抓起来扣在头上,一溜烟似的冲出去。

    这当口,坐在苏春华对面的人,将手中的牌向外一丢“四条……苏老,好眼力,好见识,孙某佩服的很。可是,孙某的医术虽然不及老爷子,但是多少也算个行里人,在我看来,那个病人的骨头,似乎有点小问题啊。”

    苏春华并不否认“我孙子二十多了,我还犯愁他不成亲呢,非要说什么要自己找女人,我这等着抱四辈的人,能不急么?能帮他,就得帮他一把。何况李秀山派人送了口信过来,我这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这个腿,也没什么大碍,走路是没问题,无非是落个长短腿罢了。其实他的伤,落到其他郎中手里,就得是一辈子残废,给他治到这份上,我也不算对不起他。”

    他边说边丢出一张牌“发财……孙掌柜在山东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是那宋公明一般的豪杰,该不会是看老朽行事不对心思,要为那小混混出头吧?老朽这把老骨头,可是禁不起孙掌柜的一拳一脚啊。”

    四人一阵大笑,那位姓孙的,是个二十上下,细眉大眼的俊后生,穿着一身绸制长衫,说话带着山东口音。他笑着说了句“发财别动,碰了。苏老爷子开的好玩笑,俺是外来人,海河码头的事,俺可不敢多掺和。若是能促成振邦的好事,在下倒是不介意替振邦顺手除个绊脚石。”

    “那倒不必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老朽帮他到这,剩下的,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咱们还是谈咱的生意,孙掌柜这次要从立兴洋行买五十箱洋火,六千枚洋钉,许哨长,侯帐房,你们二位还要多多帮忙了。”

    今天的牌局本来就是为了谈生意,孙掌柜也就把精神放到了生意上,只是问了几句站笼那边的事,就不再多说。

    胡同外,一脸尴尬的苏振邦将那只银镯子递到苏寒芝面前,他平日也是口舌伶俐的人,但是在苏寒芝面前,却变的有点结巴。费了半天的劲,才交代清楚。这只镯子是自己赎出来的,还给苏寒芝。按他想来,这既然是对方母亲的遗物,肯定会第一时间收起来,没想到,等到的却是拒绝。

    “对不起苏先生,这镯子我不能收。我拿它抵了脉礼,这东西就是您的,我又没钱,怎么能往回拿呢?等我凑齐了六块钱的金洋,再向您把镯子赎回来就是。”

    “不……不,苏小姐,我爷爷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我是个医生,同时也是主的……仆人。我们信奉主,并不惟利是图。这位先生的遭遇我感同身受,我想尽我的力量帮助他……那六元钱,你不必放在心上。”

    赵冠侯躺在门板上,把话接了过来“苏大夫,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惜我不是主的仆人,而且也不打算皈依。所以您的慈悲,留给您本教的人就好,我们就不用了。这个镯子您收好,等我能下地之后,赚了钱,肯定是要赎回来的,您只要把镯子放好别扔,我们几个就感激不尽了。”

    苏振邦越发尴尬了一些,只好看着苏寒芝“苏小姐,是这样的。我们圣玛丽医院最近正在招聘护士,如果您愿意的话,我欢迎您来我们医院工作。每月的工资……鹰洋两元。您可以先收下这只镯子,再用工资来抵扣。这位先生也可以在医院里接受照顾,这位先生的伤口还需要妥善处理,否则存在化脓和感染的危险。教会医院,能为他处理这些伤口。”

    赵冠侯躺在门板上抱了抱拳“苏先生,您的好意心领了,可是我们虽然不富裕,一个月两块钱的工钱,也真没看在眼里。再说我姐也不信你们那教,去教会医院工作,不方便。我的伤口,我师父那有上好的刀伤药,就不劳苏大夫费心了。”

    苏寒芝也笑了笑“多谢苏大夫好意了,可是教会医院听说只要教徒,我不信洋教,可是不好去那里做事。再说路太远了,我不方便照顾我兄弟,您的好意我心领了,谢谢您。家里还有事,我们得先回,等到我兄弟腿好,自是要来门上给苏老爷子送匾。”说着又是行了个礼,随后就转过头去,催促着苏家的两名徒弟快些走路。

    望着一行人渐渐远去的背影,苏振邦怅然若失,手中举着镯子,想要喊些什么,最终却只耸了耸肩膀,转身回去了。

    两名抬门板的,都是苏家的学徒,当着他们的面,这三人也没说什么,赵冠侯索性躺在门上高声唱起“大老爷,打鼓散了堂,堂上来了,我宋江……”这两个徒弟平日也是没少和混混打交道的,加上年纪还轻,最喜欢打听这些混混中的事,好去人前宣讲。见他断了腿,又受了棒伤,却能大声唱戏,不喊疼,心里着实佩服。

    一路上边走,边好奇的询问着站笼是怎么回事,这腿又是怎么断的。赵冠侯绘声绘色的描述,等手到那棍子落在身上,自己唱嘎调时,两个伙计眼睛都有些直,不住的称赞这是好汉,手脚也刻意放轻。等到了地方,两人不用央求,主动把赵冠侯抬到了屋里的土炕上,确有些尊重好汉的意思。

    他们学徒的时候还短,对于医术很是粗浅,但多少还是能说一些注意事项,看着那两条腿上血肉模糊的样子,不住的皱眉。即使骨伤不考虑,就是这些伤口,其实这个时候也很要命。

    他们医术浅薄,有心无力,但还是想要尽可能的帮忙,两个女人自然也要敷衍他们几句,才把人送出去。看在这是好汉的份上,两个伙计倒是没好意思要钱,还不住的说着吉祥话。

    等到两个学徒走了,姜凤芝看了一眼赵冠侯,又朝苏寒芝一笑“姐,我看那小苏大夫是看上你了吧?一个月两块钱的活,现在可不好找。要是没点意思,这活你可抢不上。”

    苏寒芝打了她一下“胡说八道,没功夫跟你嚼舌头,姜叔叔的刀伤药配的好,麻烦给拿一些来,我给冠侯把药敷上。伤口要真化了脓,也就麻烦了。”

    赵冠侯在床上一笑“姐你放心吧,骨头上的事我不好说,但是这外伤,我还是有办法的。”他并不是吹牛,即使这个时代器材和药品缺乏,但是凭借经验,也不至于让自己真的化脓。

    姜凤芝将身上的几份药都拿了出来,又连忙跑出去,到家里去拿一些钱,再去找一些药过来。她走出去,房间里只剩了苏寒芝与赵冠侯两人,阳光照进来,落在苏寒芝的脸上,将她周身照的金光闪闪。

    仿佛天使一般的苏寒芝坐到赵冠侯身边,赵冠侯看着她,轻轻的叫了声“姐!”随后,却见苏寒芝扬起了胳膊,下一刻,一记响亮的耳光,就落在了赵冠侯脸上。

第八章 治伤

    一向温柔娴静的苏寒芝,这时却变成了一头咆哮的母狮,向赵冠侯倾泻着自己的愤怒“赵冠侯,你就是个忘八蛋!我从小教你学好,走正道,为了你,就算豁出命去我也不在乎。打小咱们在一块,心里早就许了你。我没图过你房子没图过你的地,就图你个人好,可是你现在不往正道上走,不但当混混,还要去站笼充好汉,你知道这几天那里站死多少人?我跟你怎么说的,你要是有个好歹,我也就不活了,可你还非要去,这不是要逼死我么?跟你挑明了说,我乐意跟你过日子,也不在乎你家里要什么没什么,哪怕是你真的瘸了,走不了了,我也愿意跟你。但是我要的是过安生日子,不是个靴子里塞攮子,袖子里揣斧把的。你知道么,听说你去站笼了,我抱着芦席去,就为了给你收尸,想着给你收敛完了,我就找棵树吊死。我为了你连脸都不要了,你怎么就不能为我想一回呢。”

    她情绪激动的无声痛哭起来,没有哭声,但是眼泪却如同开闸洪水“我知道你为了嘛,不就是大酒缸那边的马大鼻子他们么。他们不是好物,可是我只要不招他们,他们也不敢乱来。再说,还有凤芝妹子在,他们能把我怎么样呢?你要是真的站死了,你让我怎么办啊。姐求求你,别玩命了行么?只要你今后别出去晃了,姐想辙养活你,你就好好在家待着就行。”

    赵冠侯并没有因为她的一记耳光,或是这种咆哮而愤怒,相反只觉得心里最柔软的部位,被她狠狠的戳了一下,眼前的女人,又与另外一个时空里,那个火辣干练的女子合而为一。

    莫尼卡从来不会哭的,也不会像苏寒芝这样,委屈的求自己什么,最多会把自己打个半死,然后赶到车库去。但是有一点,两人是一样的,那就是对自己的爱。

    他的手在怀里摸索着,掏出了一条崭新的手绢,不管混混生计如何艰难,身上总要有一条干净手绢,这便是体面。他用手绢为苏寒芝擦着脸上的泪水,又擦着额头的淤伤

    “姐,疼么?苏春华那老东西是有名的性情古怪,你何必真的去磕头,如果有个好歹,又该怎么是好?我知道,今天这事是我做的欠考虑一些,可是除此以外,我真的没有太好的办法,保住姐姐你的平安。马大鼻子那些人是新出道的,有胆子没脑子,一时冲动,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来。我不能拿你的安全去赌,即便是凤芝,也不能一直保护你。我是想要保护姐啊,只要姐没事,我不就是断两条腿么,小意思。”

    夏季里两人穿的衣服都不多,这时房间里只有两人,彼此听着对方的心跳,感受着对方身上的气息。少女身上那非兰非麝的体香,与男子血腥味、药味与汗味混合的味道混杂一处,苏寒芝也意识到了一丝不妥,忙坐起身来,脸红耳热的整理着鬓发。

    赵冠侯却是在前世有着丰富爱情动作经验的主,与莫尼卡每次执行任务后,都会酣畅淋漓的折腾很久,解锁了几乎全部姿势。加上他本身是生长在西方,也远较曾经的赵冠侯开放,方才与苏寒芝贴身在一起时,身上就已经有了反应,这时忽然一把捉住她的腰,将她再次带到了自己的怀里。

    苏寒芝不防这一手,闪避不及,被他抱在怀里,头发、耳朵上接连被他亲了几口,不由又羞又怕。想要挣扎,又把弄伤了他,只好小声说着“凤芝妹子一会来了……你的腿……”

    考虑到自己的腿,赵冠侯遗憾的发现,现在确实什么都做不了,但依旧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才放开。在他看来,这其实没什么要紧,可是苏寒芝连脸带脖子都红了,又羞又急的还要打他,可是看他血肉模糊的样子,最终是没下去手。

    “你……你不学好,欺负人。你拿我当了那些不要脸的贱人了。大白天的,怎么就……怎么就敢?”她说着话,就又是要哭,赵冠侯只好连连的赔不是,另一方面也暗自后悔,自己终归还是有些大意,忽略了这个时代的特色。

    大金国攻灭大宋以前,就接收了许多南方投奔的儒者,并用他们的理论建立起了自己的文教乃至道德体系,其中对于女性的束缚,与历史上曾经的理教大兴时代接近,强调女性必须从一而终,把身体交给谁,就要一生属于谁。

    乃至于夫妻之间,也不能随便亲热,像是这种亲额头,于苏寒芝而言,简直就是一种莫大的屈辱,如果不是她和赵冠侯彼此有意,就为这一口,说不定就要闹出一场轩然大波。

    好在眼前没有别人,两人之间也是青梅竹马,他讨好了几句之后,苏寒芝也就不再发怒,只是依旧像姐姐对待顽皮的弟弟似的嘱咐着“以后不许这样了啊,我是你姐……在咱们成亲之前,可得规规矩矩,不能让凤芝妹子她们笑话。你这个腿怎么样,骨伤有苏先生的药是没事的,可是这外伤也不好办,我先把这药给你上上。”

    说到上药,问题就又来了,赵冠侯被打个四面见线,腿上几乎没了好肉,要想上药,就得褪了中衣才行。这种事一做,差不多他对苏寒芝而言,身体上就没有秘密可言,让一个大闺女做这事,即使是恋人,也是很有些为难的。

    不过苏寒芝倒是没有那么羞涩,她只犹豫了一阵,就咬咬牙“姐小时候也给你洗过头,这没什么。就当你是我亲弟弟了。”

    赵冠侯连忙制止着她“姐,先别忙。我这伤口得先消毒……算了,你不懂这个,听我的吧。”

    他简单说了一些消毒的事,苏寒芝一脸懵懂,不知道这个兄弟从哪学会了这些东西,百姓人家,哪有这么多讲究。但是他是在街面上混事的,见多识广,说的肯定是准的,连忙跑出去准备。

    大约二十分钟后,她就抱了一堆东西,作贼似的从外面进来。一回到房里,就转手关上了门“吓死我了,得亏这个时候大家都忙着自己的事,没让人看见,不然又要说什么闲话。”

    她边说边将赵冠侯要的烧酒以及盐还有水都准备好,又拿了一些棉花出来。为了这些棉花,她拆了家里仅有的一床棉被,这棉被她去年刚刚洗过,棉花倒是还干净,就是不知道回来怎么和苏瞎子交代。

    可是现在她却顾不得这个,因为一个更迫切的问题在这,她要为赵冠侯清洗伤口。在她出去的时候,赵冠侯已经自己解开了裤子,算是省了苏寒芝的手脚,否则单是脱男人衣服这关,就够她受的。

    即使如此,男人的光身子,依旧像是一柄大锤,将苏寒芝砸的头晕眼花,手紧紧的挡住眼睛,差一点落荒而逃。赵冠侯侧头看着她,笑着安慰“姐,没事。你把东西准备好了就够了,实在不行,就看看锅伙那边有没有人在。不管是谁,喊过来一个给我清洗伤口,就冲我今天站笼卖打这事,他们也得管。”

    苏寒芝却坚定的决绝“那不行,那帮人粗手笨脚,干不好这活,还是……还是我来。你别回头,把眼睛闭好了,还有……不许动坏心。”

    她见赵冠侯将头埋在枕头里,这才长出一口气,过了半天,才哆嗦着用棉花蘸了酒,在他的伤口上擦起来。

    酒和伤口的刺激,让赵冠侯的身体,也发生了轻微的颤抖,苏寒芝以为是自己弄疼了他,连忙停了下来。“对不起,我头一回……没轻没重的,我轻点。”

    “姐,没你的事,想怎么弄怎么弄就行,我扛的住。”赵冠侯声调如常,还特意挤了一丝笑脸出来,结果却被苏寒芝在他头上一敲“闭上眼,不许看我!”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高度白酒,像是这种穷人区的酒馆里,售卖的烈酒口感差,但是酒精度数还是非常高的,勉强可以达到消毒的标准。再加上高浓度盐水,基本可以保证杀掉伤口的细菌,但是这个过程,却绝对算不上轻松。每一团棉花与伤口的接触,都让他疼痛难忍,仿佛是几条鞭子同时落下来,抽在同一个地方。

    好在他经过高强度的训练,忍受痛苦的能力,远超常人,表面上还能维持住自己的体面,没发出叫声。从这方面看,或许他在这个时代,天生就有做混混的天赋吧。

    等到刀伤药敷上去,一阵清凉的感觉从伤口传来,这股凉意从伤口一路传到心里,让他身上说不出的舒泰。看来,这时代的医术并非一无是处,这种古代伤药的水平就不低,估计用不了太多时间,外伤就会好吧。

    苏寒芝作为上药人,出的汗比赵冠侯还多,手不经意的碰到男人的躯体,就仿佛是被蝎子蛰了似的,忙不迭把手退回来。直到将伤药上完,她已经没了力气,将棉花一丢,瘫在了一旁,目光迷离,脸蛋通红,如饮醇酒。

    本来关上的房门,忽然被人用力推了几下,随后门闩断开,房门分为左右,姜凤芝一马当先冲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比她大几岁的男子。

    “姐,大白天插门干什么。我不但把钱和药拿来了,还把剑鸣带来了。你个大姑娘给人上药不方便,他们男人对男人,比较省……”她边说边看过去,随后,房间里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接着就是姜凤芝捂着眼睛从房里狼狈而逃。

第九章 访客(上)

    与她同来的年轻男子名叫丁剑鸣,是姜不倒的大弟子,一身武艺极好,在北大关一带,也很有些名气。他与姜凤芝同是青梅竹马,从小就在一处练武,如果不出意外,将来姜家的跤场以及姜凤芝,就都会由他继承。

    与苏寒芝他也是见过几次,但是大家都是规矩人,话说的倒是不多。他朝苏寒芝笑了笑“凤芝就是这么个脾气,你去劝劝她,这边的事交给我,冠侯师弟我来伺候他就好。男人对男人,比较方便。”

    苏寒芝红着脸恩了一声,转身从房间里出来,事实上她的腿,也已经软了。自己看了冠侯光身子的事被他们看到了,这可怎么说的清楚。

    赵冠侯与丁剑鸣都在姜家学徒,彼此也算认识,但是赵冠侯不交钱,与一干师兄弟又走的不是一条路,彼此感情冷淡的很。受了伤,也就没想过真有师兄弟来照看他,勉强笑了笑“师兄,怎么把你折腾来了,这可真过意不去。我这里有苏大夫送的一副拐杖,有事自己就能办,您还是回吧。”

    丁剑鸣是个很英武的男子,相貌堂堂,举止也很洒脱,他笑着在赵冠侯肩上一拍“说什么呢?咱们是是同门,怎么反倒见外了?苏姑娘是个妇道,伺候男人不方便,咱们都是男人,怎么样都很方便,你就别跟我客气了。能去县衙门外面站笼,又踩了李秀山的面子,这都是好汉的行为,照顾你些日子,也是应当的。再说跤场的兄弟受伤,也有不少是同门照应,这就是咱们同门的义气。你想干什么就和师兄说,我来帮你。还有,刚才那事别往心里去,凤芝从小练功,与老爷们摔跤擒拿都是常事,不至于说真看了你的光定就活不下去。就是她爱闹腾,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好好养伤,等到腿好了,咱接着一块练功。马大鼻子那帮这回要再敢来闹,我先收拾他们。”

    赵冠侯见丁剑鸣也是个很有趣的人,一方面向自己示好加上安慰,另一方面,却悄悄的给自己和姜凤芝之间,画出一道鸿沟。毕竟自己和姜凤芝也在一起学艺几年,关系不怎么好,但是也不怎么差。

    这种时代风气保守,确实存在着姜凤芝看了自己身体后想不开,要嫁给自己否则就去死的可能。也可能因为这个误会,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变化,最后真的成了一对,丁剑鸣这也算未雨绸缪。

    他对于姜凤芝并没有什么想法,对于丁剑鸣的这些小心机也就不讨厌,两人都是有脑子的人,相处起来,也就相对容易。丁剑鸣又到水铺买了壶开水,将自己随身带的一小包高碎冲了,两人喝着茶,说着闲话,关系倒是拉近了不少。

    另一边苏寒芝追上了姜凤芝,后者果然已经没了事,只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你们……你们大白天怎么就敢脱了啊。是不是我和丁师哥来的太早了,晚点来就好了?”

    话音未落,就被苏寒芝在身上好一顿拧,两人说了几句悄悄话,苏寒芝被她说的面红过耳,连骂着她不学好。又拉着她到胡同外的酒馆先还了酒帐,又去肉铺买了几根带着贴骨肉的猪骨头。

    姜凤芝问道:“怎么,不过了?不年不节的,怎么还吃上肉了。”

    “吃哪补哪,冠侯伤了腿,我得给他补补。再说你和剑鸣这么辛苦,我得给你们吃点好的。”

    姜凤芝不单拿了刀伤药,也从家里拿了一元三角钱还有十几个大子,两个女人倒是很能计算,虽然肉只有骨头上那贴骨部分的一点,但是其他的菜还是可以凑出几样。

    苏寒芝为了感谢姜凤芝的热情以及丁剑鸣对赵冠侯的照应,特意多买了一些菜,可是回到家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怕还是买少了。赵冠侯那间小院落外面,黑压压一片全是人头,足有二十多人,从屋里一直排到屋外。见她回来,外面的人全朝她咧嘴一乐,打个招呼。

    这些人全是小鞋坊锅伙里的混混,原本他们的头领是飞刀李四,可是县衙门摆站笼之后,各锅伙的寨主纷纷前去站笼领死,李四却临阵脱逃,不是推说自己身体不好,就是说旧伤复发,死活就是不去。这一下,连带整个小鞋坊的锅伙,都成了津门混混的笑柄。旱锅伙的财源,就是收那些买卖铺面的例钱,可是没了面子的混混,谁又肯给他们交钱。

    大酒缸那边的新寨主马大鼻子纠集了百多人,准备以武力强行兼并这处锅伙,将这一片地盘纳入自己的势力之内。小鞋坊锅伙内的人,也都觉得没前途,不少人就已经散了。

    可是今天赵冠侯先是站笼,后是在衙门外卖打,又喊出了小鞋坊掩骨会的名头,那些袍带混混将消息一传开,这时已经到了小鞋坊这边。那些本来已经离开的混混,又纷纷回来,连带着本来在这的混混,也都过来探望。大家的心里想的差不多是一件事:这个小鞋坊的锅伙,是该换寨主了。

    李四并没露面,那些混混,也没人在意他的存在,虽然没有明着说要换寨主,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透露的很明显。混混靠着脸面吃饭,李四要是自己不敢去站一回笼,他这个寨主的位子让出来,就是早晚的事。考虑到他平日的为人和性格,现在没人看好他,只等着他什么时候识趣交权。

    赵冠侯现在还在养伤期间,也没心思趁现在去夺权,总之这个锅伙大寨在此,人心所向,一个李四也翻不出什么天去。丁剑鸣与这些混混不算一路人,早早的退出来,与姜凤芝到一边说话。这些混混则纷纷把铜钱堆到桌上,再给苏寒芝点个头,就算是心意到了。这帮人身上钱不多,但是二十几个人过来,也凑了将近一块钱。

    苏寒芝还在担心菜买的太少,没办法应付几十人的伙食,那些混混倒是主动表示只是过来看看用人不用,再来表达一份心意,饭还是在锅伙开,不劳苏大姑娘动手。

    原先苏寒芝与这些混混并不算熟悉,最多是见面点头施礼,可是自从给赵冠侯解衣上药之后,她心里已经隐隐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女人。这个锅伙既然要立冠侯做寨主,不管她心里是否情愿,也都要努力的适应好这个锅伙压寨夫人的身份,因此也尽量装出很四海的样子,与这些混混应付着。

    等到送走了人,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按往常苏瞎子这时也该收摊回来,可是今天却没见人。丁剑鸣安慰着“没事,听说是有人请苏伯喝酒,完事还得抽几口。估计得晚上回来了,寒芝姐别害怕,有师父照应着,苏伯不会吃亏。”

    苏瞎子算了一辈子的命,到老也没把自己算明白。日子过的有上顿没下顿,一个月里起码有十天是混不到吃喝的,又染上了抽大烟的嗜好,唯一的亲人就是银子。却不知是哪个倒霉鬼被他骗了,居然又请吃喝又请大烟,总归是有了下处,苏寒芝也就放了心,与姜凤芝开始操持起饮食来。

    为赵冠侯消毒的烧酒还剩了一些,又加了些白水进去,足够两个男人一顿。女人不能上桌,苏寒芝把菜摆好,就要到院里去吃。赵冠侯却一拉她“姐,丁师哥也不是外人,你把姜师姐喊来,咱四个一起吃吧。你要是不在眼前,我也吃不下去。”

    “这……哪成啊。”苏寒芝没想到,当着外人,赵冠侯就敢拉自己胳膊,羞的不知所措,丁剑鸣一笑“寒芝姐,师弟吃东西不方便,你留下,也好照顾他。咱穷人家,没那么多穷讲究。”

    虽然菜色很一般,两个女人的手艺,也只能算是及格,但是赵冠侯饿了一天,加上苏寒芝把肉全都夹到他碗里,这化不开的情义,却是胜过了世上一切的美味。前世与莫尼卡在一起时,不管是一起躲在车库里啃汉堡,还是在高级餐厅享受着顶级美食,都是一样的。吃东西的人,远比食物本身更重要。

    他将肉分了一半出来拨给苏寒芝,却被对方以极为严厉的眼神敦促着,只得全吃下去。苏寒芝又盛了一碗骨头汤过来让他喝,姜凤芝看着也一个劲的说“喝吧,一口别剩啊,那一锅都是你的。这都是姐的心意,不喝完了可不成。”

    丁剑鸣也笑了笑,附和着“是啊,赶紧喝了吧,天热放不住,到了明天这汤就该坏了。师妹,我给你去盛一碗。”

    他刚刚起身的当口,院门再次被推开,一个混混打扮的年轻人动外面进来,这时天气还没彻底黑,还是可以看的清人的长相。姜凤芝霍然起身“大酒缸的韩六,你来干什么?怎么,你们还想找事?”

    丁剑鸣也缓缓站起身来,并没说话,只是抱着膀子盯着那个混混。这名叫韩六的混混人十分精明,不等姜凤芝再说什么,先抢步上去连给几人施礼“几位,吃着呢?您看我这来的,看来是不巧,打搅几位吃饭了。不好意思啊。不过我待不住,耽误不了几位多少时间,我们家寨主听说赵爷到县衙门外面站了笼,替咱们津门的好汉扬了名气,特命小的前来支会一声,过去的小误会,今后咱们谁都别提了。又命小人送来金洋一块,给赵爷做个慰问。”

    赵冠侯放下饭碗,朝着韩六一笑“客气了。你们马爷倒是个有心的人,你跟他说一声,等我的腿好了之后,自当到他马爷门上拜望。”

    韩六又行了个礼,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显然是想着弥缝一下双方的关系,免得真的搞僵。大酒缸距离小鞋坊不算远,赵冠侯是现在唯一一个活着从站笼里离开的混混,若是挟着这股威风反去找马大鼻子的麻烦,大酒缸锅伙的地盘也要保不住。

    赵冠侯和他自是没什么谈的,冷冷的应付着,就想着怎么赶人,可是不等他开口,门外忽然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回自己锅伙去,在人家锅伙地盘上待着,算怎么回事。还想在人家锅伙里蹭一顿饭么?”说话之间,一个高大的军人,已经出现在了门口。

第十章访客(下)

    此时红日西沉,院落里有夕阳余晖,依稀可以看清来人,身穿武弁服,头戴官帽,显然是一位品级不低的武官。韩六连忙跑过去磕个头,“小人给总爷请安,不知总爷您是……”

    “新建陆军帮带曹仲昆,前些年人都叫我卖布的曹三,赵冠侯,是我的兄弟!”

    一听到新建陆军四个字,韩六下意识的将头埋的更深一些,竟是不敢再抬头与曹仲昆对望。

    大金起于关外白山黑水之间,后由完颜阿骨打统领,攻灭契丹,南下中原,饮马黄河,所依靠的,乃是女真本族那些骁勇善战的勇士,以及金人顽强敢死的作风。

    可是时过境迁,中原的花花世界,让曾经的勇士失去了斗志,昔日护步达岗以两万破七十万契丹军的虎狼之士,已经拉不开祖先遗下的硬弓。及至金兵南下灭宋,一统海内时,谋克女真就以不大堪用。临阵多以柔然马队,猛安汉军为前导,加之宋室内部争权,百十余万大军争相输诚,才能顺利灭宋。

    那时金帝已经发现本族子弟疏于弓马,天子亲自观看演武时,十箭能中五者以是凤毛麟角,甚至有一箭未中反倒自己坠马之人,金帝亦无可奈何。后来白莲教、八卦教起事时,就多以民团练勇会剿,实是旧日金兵已不堪战。

    前些年长毛做乱于东南,割据江宁,自立为王,号称有兵两百万有奇,发两万精锐北伐内有广西真长毛六千余,最为骁勇。大军长驱直入,一度兵锋直指津门,俨然有侵吞天下之势。那时女真本族与猛安汉军,就已经沦落到残破不堪,无法临敌的地步。

    持火绳枪的谋克女真与持长矛、盾刀的长毛交战时,皆是贼匪未近即滥施枪炮,待子尽枪热不能再放,贼匪即以藤牌滚刀扑我,前排站立不定,惟有后退。金人中的名将,也只能是布置多层队列,回环轰打,勉强维持局面。甚至有上千谋克金兵加猛安汉军被七名长毛持刀追杀,或投江自尽,或跪地求饶,就是无人敢与长毛格斗者。

    至于号称无敌的柔然马队,也在岁月的长河中日渐衰退,阿尔比昂与卡佩联军与大金会猎于八里桥,关外柔然马队,由柔然僧王率领,号称大金精华尽在于此。然而将官不知如何作战,士兵不知如何肉搏。面对枪炮轰击,远程对轰尚能支应,一旦进入肉搏,见到那闪亮刺刀顿时土崩瓦解,狼狈而逃,乃至于乞食于民家者亦不鲜见。

    至此,金国的起家的根本皆以不堪用,曾经倚为屏障的精骑,也已失去力量。全靠湘军、淮勇等团练之力,才得平灭长毛之乱。

    但勇营亦只是昙花一现,湘军于江宁战后暮气日重,未几则行裁汰。淮军又于高丽之战中一败涂地,除了一部分精锐被重新编练,以泰西之法操演之外,大多数湘淮军人都只能改编为巡防营,承担地方庶务防卫,治安等事,也就是所谓的旧军。

    而袁慰亭于小站自民间招募良家子弟,以西法操练,名为新建陆军者,也就成了所谓新军。新军初练,锐气正胜,朝廷内又有兵部尚书兼直隶总督韩荣支持,地方上几无人敢与之颉颃。县衙门外站笼之内冤魂过百,于混混而言,新军几可等同阎王,韩六听到对面之人是新军军官,哪有不怕的道理。

    他这次过来,除了奉自己家老大的命令,送来两块金洋的慰问金(其中一块,已被韩六送到了相好床上),另有一件极为要紧也极为麻烦的事情,要找赵冠侯商议。

    但是一见到这名新建陆军官,韩六就想起站笼里那些死鬼,所有的事情、吩咐,就都飞到了九霄云外,除了磕响头,就什么都不会说。还是那名军官挥挥手“还不滚等什么呢。”他才如蒙恩赦一般逃出了院子。

    那名军官关上院门,将头上的官帽摘下来托在手里,边向屋里走边说道:“在胡同口,就闻到香味了,寒芝这手艺,是越来越好了。什么时候给我兄弟当个内掌柜,我这的礼金,可是都备好了。”

    赵冠侯躺在床上不便动弹,但还是由丁剑鸣扶着坐起来,对来人一拱手“三哥,您怎么还跑来了?”

    来人叹了口气,坐在赵冠侯身边,先是打量打量他两条腿上的夹板“苏大夫给弄的?有他出手,我就算放心了,听说你让李秀山砸折了腿,三哥心里可是真不放心。那个王八蛋,明知道你是我曹仲昆过命的兄弟,却还要下这种重手,真不是个东西。可惜,你三哥窝囊,拿他没辙,等我找到机会,非得收拾死他不可。”

    来人算是赵冠侯的友人中,最为体面的一个。他家是塘沽的船工,父亲造木船为业,而他自己却不喜欢这个营生。既不肯安心务农,读书也读不出眉目,就学人做生意去经商,以贩布为生。

    为人憨厚也好说话,有人赊他的布,他也肯卖,只说自己的布也是赊来的。日久天长,津门地面上都送他一个曹三傻子的外号。

    到保定贩布时因为受了士兵的气,一怒之下,就自己也去投军当兵,正赶上朝廷大军征高丽,虽然仗打的不好,但是他自己是立了功的。因为认识字,被送进了武备学堂进学,现在则在新建陆军里做个帮带。

    按他的身份,原本是与赵冠侯没什么交集的,但是两年前他四弟曹仲瑛中了仙人跳的陷阱,若不是正好赵冠侯遇到,出面帮他摆平,几乎被人打死,钱财上也要大受损失。自那事之后,赵冠侯与曹仲瑛成了朋友,曹仲昆为人厚道,也极为四海,也与赵冠侯喝了血酒,做了兄弟。

    但是这种关系日常是用不上的,曹仲昆在新军里也不掌什么权势,最多是能穿一身官衣吓人,其他方面事权极轻。加上前些年湘军得势,几成尾大不掉,皇室对军人极为忌惮,严禁军伍干涉地方事务。袁慰亭是以整顿治安为名惩办混混,还勉强可以做到,曹仲昆这种帮带要想真的给赵冠侯撑腰,实际是有心无力。

    他与苏寒芝、姜凤芝都颇熟悉,也不见外,先是拿了两小锭银子出来放在炕边,又对苏寒芝道:“寒芝姑娘,这个钱别放我兄弟身上,男人身上有太多钱不是好事。你替他收好,买药买吃喝,总归是花在正地方。若是不够花,下个月我再送来。当初要不是冠侯,我的兄弟怕是就要被打残废,被讹去的也是一大笔钱。大家既然拜了把子,就是自己人,钱财上的事,我能帮忙的,一定出力。”

    赵冠侯倒也不和他客气,将钱送到苏寒芝手里“姐,钱你就收着吧,正好明天可以去找那位苏大夫,把你的镯子赎回来。”

    姜凤芝则好奇的问着“三哥,您不是帮带么?李秀山就是一哨官,您还管不了他?”

    曹仲昆为人宽厚,并不为了这句话着恼,反倒是叹了口气,抓起酒杯,就给自己倒了杯酒“这酒……水放太多了,下回少放点水,没味了。凤芝妹子,你不当兵,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情形。我这个帮带,虽然听上去比哨官大了两级,实际上,却是个不顶事的,除了军饷多一些外,别的哪也比不了李秀山这个哨官。”

    新建陆军的编制,与之前的淮军接近,其步兵共有两翼、每翼下辖两统、每统下辖两营、每营下辖四队、每队下辖三哨、每哨下辖六棚。至于炮兵、工程兵、通讯兵等特种兵编制则另有编法。

    其中每营有一名管带另设一名帮带,从级别上看类似于团副,每月的饷银也有七十两,比哨官五十两的饷银为多。可实际上,帮带的权限与管带重合,也没有单独的划分,既没有人事权也没有经理权,在部队里的地位,全看帮带自己的性格能力以及与部下的关系。

    曹仲昆没有什么才干,当初投的是淮军,不是袁慰亭的老班底,并不受信任,这个帮带就是个摆设,混饷吃的干部,实际掌握不住部队,就连面见袁道台,也非常困难。李秀山实打实的带一个哨,做事又十分得力,可以和袁慰亭说上话,却是比曹仲昆的地位要高多了。

    他叹了口气“按说我一个月拿饷七十两,折合金洋一百四十块,也不算少了,应该多帮着冠侯一些。可是家里人口多,都指望我的军饷吃饭,几个兄弟也不省心,开支极大。再者,我还要用钱打点克帅的门路,能抽出的款子不多,倒是让冠侯见笑了。”

    他口中的克帅,是同样出身淮军的老将曹克忠,这人也是津门人士,在淮军中极有名望,战功也重,以一品记名提督身份致仕,时人以克帅称之。他当初与袁慰亭叔祖袁甲三换过贴,袁慰亭在小站练兵,也要去上门拜望,两下走动很是密切。曹仲昆与其同姓,就想着攀扯这个关系,让克帅把自己认做本家,就能算做袁慰亭的自己人。

    可是侯门深似海,一品提督的族人,可不是那么好认的。若无有非常之多的白银打点,又怎么有资格算做克帅的本家?

    新建陆军军饷直接由袁慰亭发放到士兵手里,中间不过其他人手,没有喝兵血的空间,帮带也没有油水可捞。是以拿着高额的军饷,曹仲昆的日子过的却很紧。

    赵冠侯一笑“三哥,你这话就说远了,咱们是结拜手足,你拿几个钱过来,都是一份人心,兄弟都要承你的情。说多说少,那就不是朋友的话了。这李秀山的事,您也不必管,等我的腿好了,自然要去他府上走一趟。”

第十一章 有事登门(上)

    混混卖打,既有一个卖字,自不是打过一顿就万事皆休。若是将人打的服气,出口告饶,从此折了名头输了面子,那自然是打了白打。可像赵冠侯这样挨了一顿打,却没有叫苦求饶,反倒是挺下来的,包袱就转到了李秀山一边。

    按照江湖规矩,他就得准备赵冠侯登门时殷勤招待,还要送上一份重礼,以示敬佩英雄,尊重好汉。如此一来,水梯子李家的名声,就要被赵冠侯这个年轻人压过去了。

    曹仲昆摇摇头“冠侯,李秀山这个人,我还是有点了解的,他为人阴狠,手段歹毒,家里也是几辈的混混,不好惹。小孩子都知道,陈家沟鱼锅伙,欺压渔民动家伙,说的可不就是他们李家。那是一群敢打敢杀的主,能从渔民手里要出小船五百大船一吊的份钱,哪有善男信女。那些渔民哪个是好惹的,到了李家地头,不也得乖乖交钱?再说他曾经帮衬过袁道台爱妾的娘家,袁大人的爱妾杨夫人很是感激他,靠着如夫人的面子,他得算道台的亲信。听三哥一句,少惹他,李家虽然吃的是江湖饭,但未必一定要守江湖规矩,对付这个人不可以江湖规矩计之。还好,老哥我今天倒和他说了咱们的关系,只要你不去找他麻烦,我想,他还不至于主动来撩你。听我一句话,算了吧。”

    他又指指自己“你看三哥我,在军中虽然是个帮带,实际上一个哨官都敢和我瞪眼睛,我几时生气过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锅伙混混,也不是安身立命长久之计,还是趁早找个正经营生安家立室,把寒芝妹子娶过门,凑成一家人家,才是个道理。”

    等到天色擦黑时,曹仲昆坐不住,告辞而出。姜凤芝也该回去,丁剑鸣先要送她走,至于赵冠侯这里,他准备叫上几个师弟,轮番前来伺候。赵冠侯却也不推辞,这种时候,感谢之类的话没有意义,只能在心里承了他的人情,将来要想着还上。

    等到他与姜凤芝出去,房间里就又剩了苏寒芝与赵冠侯两人,这时天已经黑了,房间里没有灯,昏暗的很,苏寒芝想起白天上药的情景以及赵冠侯在她额头上的一亲,心内狂跳。说了句:“我先去把碗刷了,再把灯点上……”

    可是赵冠侯的手,已经捉住了她的手,“姐,别动。陪我待一会,这阵该来的都来完了,你就别害羞了。”

    苏寒芝听到这句别害羞了,身上震了一震,想要挣扎开,不防另一只手,已经搭在了她的腰上。以往赵冠侯对她,从没有过这般大胆的举动,这一下大出她的意料,羞着说了句“你干嘛啊。”可是人已经没了力气,被赵冠侯拽倒在他身边。

    “姐,那十两银子你收好,明天去找苏大夫,把那镯子赎回来。三哥跟我不分彼此,用他的钱,不用有什么负担。若是他手里富裕,我还要多找他要几个的,就是眼下这些,也够咱们吃喝,只是不够苏伯抽大烟。”

    “不,那个镯子,就先放到苏先生手里,我拿出来时,就没想过有收回来的时候。”由于房间里没有灯火,两人看对方的五官实际是看不太清的,只能依稀看到一个轮廓。如此一来,反倒是让苏寒芝的心放下不少,说话也就胆大了一些。但是感觉到男人的气息近在咫尺,依旧让她心头狂跳,周身无力。

    “那镯子虽然是我娘的遗物,可是比起人来,却终归是个死物,只要有人在,什么都好,一个镯子我也不在意了。三哥跟你是不见外,但是咱自己有手有脚,不能总指望别人养活,人家帮咱一时,不能帮咱一辈子。三哥说的对,你是该想着走条正路,想辙赚点钱。这锅伙,还是早点退出来为好。”

    她犹豫着,不知话是不是说重了。虽然此时有大批洋人在津门开租界地,津门之内就有泰西租界,西风渐盛。朝廷里,太后垂帘,即使天子亲政,亦要事事先问过太后的意见,才敢下决断。

    但是男尊女卑之观点在民间依旧深入人心,男人不管如何荒唐,女人是没有权力批评指责的,否则男人必以拳脚相击,以维护自身之尊严。

    这其中关键之所在,不在于男女体力上的差距,而在于即便是女性本身,也大多认可这种模式,若是女人骑在男人头上便是悍妇,自己先要看不起一下。

    苏寒芝虽然只是简单识几个字,可是却深受三从四德之说,既已认定了赵冠侯是自己的良人,纵然这些年来,自己一直像姐姐一样管教着他,现在却有点怕他不高兴。

    赵冠侯并没有生气,反倒是在心里想起了莫尼卡,自己的天使,她从来不会这种和风细雨,只会用一通狂风暴雨,把自己收拾上一通。两个女人不管是性格,还是行事方式上都没有什么共同点,可是眼前的苏寒芝他越来越觉得像极了自己的莫尼卡。也因为此,他绝对不会把这个女人放掉,自己一定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女人,然后给她最好的一切。

    他笑了笑,手就开始不老实起来“姐,赚钱的事不急,我要想赚钱,就一定可以赚到钱。为了你,我也要发个大财,让你穿金戴银,吃好喝好。可是那镯子,我们必须赎回来。那苏医生对你有点意思,镯子在他那,我心里不痛快。”

    “冠侯……别……”苏寒芝扭动了几下身子,可是听到他吃醋,生怕自己的挣扎被他认为是变心,竟是由着他,把手伸进了衣服里面。这种经历从来未曾有过,不知道为什么冠侯进了一次站笼,就变的这么大胆,这么荒唐……

    她剧烈的喘息着,汗珠布满了额头“我……我明天就把镯子赎回来,从今以后再不会见他……你放心,姐是你的……抢不去。你……你不能这样。”

    感觉着对方的手已经开始向着身体上方移去,她惊恐的按住了赵冠侯的胳膊,赵冠侯却将头凑过来,要亲她的脸。苏寒芝又羞又怕,不知该如何是好,却在此时,胡同里响起一个破锣似的声音

    “大闺女!大闺女!人在哪院里了?这么晚还不回家啊,爹回来了,赶紧回家,给我烧水喝啊。”

    苏寒芝先是朝外面喊了一声,随后匆忙的坐起身来,说了一句“爹回来了,我得回去。”边说边飞快的整理着衣服,又用手拢着头发,快走到门口时,却又回头说了一句“明天早晨我过来给你刷碗收拾房子,你晚上别太麻烦人家丁师兄,不合适。明天等我来,跟我说就好。”

    她边说边走,却不防被门槛绊了一跤,人向前扑倒。

    狼狈的站起来,顾不得看自己身上有没有伤,还是先紧着朝赵冠侯说了一句“我没事,你好好的,别动。”随后又一溜小跑的奔到了外头。

    赵冠侯将手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依稀还能闻到女子身上的体香,可惜啊,差一点就可以攻陷二垒了,苏瞎子若是晚回来一点,那该多好。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的女人,能允许被自己这么亲近,本身就已经说明将心给了自己,不管是苏振邦那个洋医生,或是其他什么人,多半不会是什么威胁。

    他没想过要改天换地,更没想过要济世救民,他只是一个杀手,杀手是一门人类古老的职业,只要有钱赚就好了。到了这个世界,杀手做不成,就找其他的工作养活自己,总归是要像自己承诺的一样,让寒芝过上最好的生活,才算对得起她的情意。

    大金国眼下的处境如何,国际形式怎样之类的事,他并不关心,本身就不怎么了解历史,更何况这是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对于整个时代他都没有归属感,就更不要说国家。能让关心的,就只有认识、亲近的一些人。

    按照金国眼下的国力看,如果发生战争,多半是打不赢,可是那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打不赢,自己也可以带着寒芝姐跑路,金国的领土还是很大的,总是有可以逃避的地方。

    再不然,就找个深山老林里藏起来,躲到战争结束就可以了。只要自己可以恢复,再想办法搞一支像样的枪,保护寒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曹仲昆做帮带,搞一支不错的手枪应该可以吧。

    一想到手枪,他就想起了李秀山腰里的那一只,随后就想起了他今天看苏、姜两女时的眼神。那种眼神前世他见过很多,明白这里代表着什么,可是自己是曹仲昆的结拜手足,有这个关系,应该不会乱来。

    更何况,他毕竟是军人,头上还有军法,如果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袁慰亭这个新建陆军也就没有什么练的价值。可是为了安全期间,等伤好之后,还是找个机会干掉他好了。

    胡思乱想之中,丁剑鸣已经回来,还带了两角西瓜,为赵冠侯消暑。先是问了问赵冠侯有什么需要,后又为他点了灯照明。说着自己已经联络了几个师弟,这段日子会轮班来照应他,直到他可以自己走路为止。

    丁剑鸣随身带了凉席,铺在地上打地铺,先是和赵冠侯聊了一阵,随着天地间陷入一片寂静,只有虫鸣声响起,两人也都先后陷入了梦乡。

    次日清晨,丁剑鸣在赵家的小院里练了趟拳舒展着筋骨,见赵冠侯则是两手做着一些奇怪的动作,看上去似乎是拳,却又不像,问了一句,赵冠侯只笑着说“结印。”他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当他是某个会道门的门人,也不多问。

    院门被人轻轻敲响,丁剑鸣开了门,却见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脸上贴着数帖膏药,一个硕大大酒糟鼻子,异常显眼。基本上见他的人都会下意识的留意他的鼻子,而忽略掉他其他器官。乃至于分手后除了回忆起他有一个大鼻子外,记不住他长什么样子。

    这人一手拿着篮子,里面放满了油条,另一手端着一个大瓷缸,里面则盛满了豆浆,满脸笑意的站在门口。

    这人他和赵冠侯都认识,大酒缸新任锅伙头马大鼻子,上门了。

第十二章 有事登门(下)

    两下之前的接触,还是在他带着大酒缸的混混上门闹事,想要侵吞小鞋坊锅伙的时候。这人素来轻佻,对于苏寒芝也很有些不规矩,若不是有人拦着,当时的赵冠侯几乎就要与他白刃相见。

    彼时两人身份差距颇大,马大鼻子家也是几辈混混,他自己年纪轻轻就做了锅伙里的寨主,赵冠侯却只是一个小混混,与他不在一个层次上,并不被他放在眼里。可此时的马大鼻子,却是满脸赔笑,进门先点头施礼

    “丁爷,您也在啊?冠侯,我的亲兄弟,可想死你马哥了。按说昨天我就想来,实在是被一堆事给缠住了,才打发了韩六那个没用的玩意来。结果那小子你说多不是东西,我明明告诉他,让他替我伺候你吃喝拉撒,他倒好,把钱放下自己就走了,这人干点什么行。回锅伙我没给他好的,两嘴巴加一脚,连饭都没供他。我亲兄弟腿让人砸折了,他敢转头就走,这什么玩意。我这不天没亮就起了,买的吃食给你送来。从今天开始,你这伺候,都交给我了,丁爷,您回去歇着练功,这边交给我,保证出不了事。”

    他边说边进到屋里,不见外的收拾起碗筷来,边说边道:“这屋里没个女人就是不行,看看盆朝天碗朝地的,我回头让你落子馆的小艳红过来,帮你拾掇屋子,收拾碗筷。她那个人心细,干活没的说。等你腿养好了,哥哥带你找李秀山去,不就水梯子李家么,咱不怕他。人他打完了,事可不算完,咱得问问他,打算怎么了,敢说不好听的,砸了他的鱼市。”

    混混们多是靠嘴混泼皮的,江湖道关公调,变脸的功夫,堪比川剧大师。上次见面时还是趾高气扬不屑一顾,此时俨然是多年知己,异姓手足,这于江湖之中,也算是极为寻常的事。丁剑鸣终究是个武夫,靠的是拳脚混江湖,对于混混这套把戏不是很清楚,被马大鼻子这套言语闹的丈二金刚,不知如何应付。

    赵冠侯倒是笑着朝马大鼻子一拱手“马哥,有心了,把东西放下吧。我寒芝姐一会过来替我收拾,就不用马哥费心了。男女多有不便,我看有什么话,等晚上过来再说也不晚吧。”

    马大鼻子尴尬的一笑,抬起手在自己脸上狠抽了两记,发出两声清脆悦耳的响声

    “让你不是人!让你不说人话!……兄弟,你可别过意,马哥这辈子就是两样爱好,一是喝酒,二是说笑话。上次来的时候,喝多了,酒后无德,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跟苏姑娘那开了点玩笑,招你不高兴了。我认打,我认打还不行么?您跟苏姑娘说一句,可千万别记恨我,我对苏姑娘没有什么歹意,对咱小鞋坊,也没有什么企图。过去说的话就只当我是放p,以后谁敢对苏姑娘说一句难听话,不用你出面,马哥我跟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宰了他,也无非津门县打官司偿命。”

    他边说边从篮子里取了油条,又将瓷缸里的豆浆倒出一碗,恭敬的端到赵冠侯面前“冠侯兄弟,你跟我不一样,你是有大气候的人。津门县门前的站笼,你是独一个活着出来的,敢在县衙门门口唱叫小番,把李秀山都盖了,可着咱九河下梢,谁能跟你比啊?大人办大事,别跟我这小人一般见识,咱就把过去的事揭过去,今后谁也别再提了,冠侯兄弟意下如何?”

    赵冠侯也不客气,接了油条就大嚼起来,马大鼻子则如孝子贤孙一般在旁伺候,满脸赔笑的说“冠侯兄弟多吃点,多吃点……”自己不敢动一口。直到赵冠侯朝他比画了一下,他才小心的拿起一根油条,陪着吃起来。

    之前两下里有些小过节,收了他两元的慰问,也不代表事情真的有了了结。直到赵冠侯肯吃他的东西,又不与他见外,马大鼻子才放了心。等到连吃了几根油条后,赵冠侯肚子里有了食物,才有了心思询问

    “马爷,您这大早晨起来就过来,准是有事吧?昨天韩六过来,估计就是找我说事,可惜那是个不能办事的人,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你说说吧,到底怎么个事,如果我能帮你,一定尽力而为。可是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怕是也做不了什么,就怕马爷你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马大鼻子见赵冠侯点破,嘿嘿一笑,挑起了拇指“冠侯老弟不但有勇,而且也有谋,老哥这点小心思,让你全看破了。眼下确实是有个事,若是在平日,其实也不叫什么大事,可是现在这个时候,却是真有点麻烦,冠侯兄弟是少年英雄,这事多半非你出马不可。这事也不光是锅伙的事,而是牵扯到了无辜,你这行侠仗义的,可是不能见死不救啊。”

    锅伙分为水锅伙、旱锅伙,水锅伙中又有吃码头以及吃鱼行的鱼锅伙。大酒缸与小鞋坊的混混一样,全都属于吃买卖铺户的旱锅伙。其主要财源,是大酒缸附近的几个烧锅,要按月给锅伙送钱保平安,再一份收入,则是来自周围的小商人。津门西乡辛各庄以种菜贩卖维持生计,而其要到北大关市场去卖,大酒缸算是必经之路。

    彼时,驻守津门的防营,多为淮军旧部,与这些士兵接触多了,津门的混混就也效法章桐章中堂松江练兵故智,在胡同里征收厘金。凡是从这里经过的菜农,必须按挑交税,向混混交纳入城费,才能通过。否则必被众好汉以拳脚棍棒,教导一番纳税光荣的道理。

    日久天长,就连大酒缸的普通居民和孩子,也对菜农多有欺凌,只要见了,或是拿几根葱,或是拽几根菜,说笑着扬长而去。这些菜农终究不敢和混混争斗,只好忍气吞声,然彼此仇恨于其时已经种下。

    前几天,大酒缸水铺的王掌柜给儿子娶媳妇,不想花轿被辛各庄的人生抢了去,把新娘扣住,声言要和大酒缸这边算个总帐。据说村里凑起了百十来个后生,也备下了许多兵器,大有拼命的架式。

    这种纠纷,一般都是混混与当事人之间解决,牵扯到民间的,十分少见。若是真发生了,非得要有一场大规模冲突,才能解决。

    可眼下袁道台治津甚严,马大鼻子自己也没什么威望,当上这个寨主,纯粹是上一任寨主站死,几个上年纪的混混不敢接任,才让他出来当了头领。指望他在这种情况下邀集人马去辛各庄救人,却是有些强人所难。

    至于说报官,一样行不通。先是新娘子被扣下几天,这个名声传出去,这个女人就没脸见人了,就算迎娶回来,日子也没的过,多半还是个死局。再者,现在津门县衙门也不大管事,真的报到官府,先要交上“讼纸钱”“通报钱”“跑路钱”“跟脚钱”等等,最后时日拖延,等到官府了结此事,那边新娘子怕是连孩子都等得及生出来。

    之所以百姓肯把钱交给混混,原因之一,就是混混可以承担部分衙门的工作,若是万事只知道报官,那就没有混混存在的必要。再说这事的根源,是混混与菜农的矛盾,闹到衙门里,这些混混自己也没有好处。

    事情一出,王掌柜就找马大鼻子来想办法,可是马大鼻子自己,却是也没有什么主意可想。唯一的出路,就是请几位有名望的混混,出头“了事”。

    能混出点模样的泼皮全都晓得武力只是手段,谈判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可是一个合适的谈判代表,并不是那么好找,津门一些有名气的袍带混混,马大鼻子要么就是和对方说不上话,要么就是开不起对方支付的价码。

    好不容易有几个他能说上话,对方也答应出头的,辛各庄那边又不大认。在赵冠侯进站笼之前,两下已经谈过一次,结果是不欢而散,事情反倒是更为僵化。

    至于真正有人马的大混混,马大鼻子也不敢请,自古来请神容易送神难,如果真的请来这么一支强兵,将来了结此事之后恋栈不去,大酒缸这个地盘,可能就会送出去。是以这调停人的选择,却是再也找不出合适人选。

    王掌柜在锅伙之前哭过几次,现在到处都在说锅伙如何不管事,只拿钱,不肯出头,闹的马大鼻子的锅伙声名扫地,上下都没面子。自从袁慰亭治津门开始,大酒缸范围内的铺子,就都有些观望态度,出了王掌柜这事以后,各个铺子都名正言顺的拖延起份钱。显然此事一日不解决,锅伙就一日别想有收入。作为寨主,又有为全锅伙部下创收之义务,内外的压力,实际都压在了马大鼻子一人身上。

    赵冠侯站笼唱戏卖打断腿的事,很快在混混中传开,他这下有了名气,年纪又轻,算是既有面子,要价又不会太高的人。对马大鼻子而言,简直就是老天爷降下来的救星。在这个大难关前,苏寒芝的问题,也就不重要了。

    赵冠侯听他说了过往,点了点头“这事,我倒不是不能办,只是不保证一定能成。我年轻识浅,也没面子,说出话来,他们也未必肯听。只能答应你,去和他们讲讲道理,事在人为,他们若是执意不听,我也不敢保证什么。”

    马大鼻子连连点头“冠侯兄弟放心,只要你肯说句话,不管成与不成,我都感谢你的大恩大德。跟你说句实话,若是你这里再不成,我就只有自己跑到辛各庄,任杀任剐,拿我的命,去把人换回来了。”

    赵冠侯暗笑一声,你若是有这份胆色,这时就不会在我家里陪笑脸了。他只微微一笑“事我是答应了,人和地方你可以去安排,但是有一条,这么大的事情,总不能是几根油条,一碗豆浆就可以打发的吧?大家都是街面上的人,这里的规矩你也是懂得,说说吧,你打算开什么价码,让我出这个头呢?”

第十三章 识字(上)

    凭心而论,马大鼻子低三下四的请赵冠侯出面,又上赶着来赔不是,固然有赵冠侯新近成名,势头正盛的因素,另一个因素,则是他年轻且没有靠山,比较好对付。既没有拜过什么大码头,也没有一个足够大的势力,肯定不会吞下大酒缸这片基业,开出的价码,也不会太高。

    按马大鼻子算计,这种混混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用几句好话,或是以义气相诱,说不定对方一时头脑发热,会给自己白帮忙也说不定。没想到赵冠侯却是出奇的冷静,东西照吃,好话照说,但是该要好处的时候,也绝对不手软。

    “这种事,我出面是要承担风险的,搞不好那些菜农就会连我都记恨上……当然,大家自己兄弟,就算为朋友出头揽上这事又能怎么样?可问题是,我还有寒芝姐要照应,总得给她留下点什么吧?”

    丁剑鸣也在一旁帮腔“不错,辛各庄的那些菜农,听说里面很有几个亡命之徒,搞不好真要出人命。你们大酒缸过去收过路费,小鞋坊这边也没跟着分成,现在出了事,要冠侯师弟出面做这个保人,我看不大合适。再说,寒芝姑娘要是知道这事,又该不放心了,还是不管为好。”

    两人一唱一合,马大鼻子就有些尴尬,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最后一拍大腿“冠侯兄弟,我跟你说句实话吧,老哥我手里,是真没几个钱啊。都怪我……怪我这口嗜好啊。”

    锅伙中人不耕不织,全靠收取地盘内商铺的份前,或是垄断一部分营生作为收入。像是小鞋坊,其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负责收敛无主尸体的掩骨会,依靠会费,为混混们赚吃喝。大酒缸附近有几处烧锅还有酒馆,又收一些人的厘金,收入远比小鞋坊为多。作为锅伙里的最高首领,手头还是比较阔绰的,按赵冠侯的想法,这次怎么也能敲出十两以上的银子。

    可是马大鼻子年纪不大,却很有些老派作风,像是逛窖子抽大烟这些历史悠久的好习惯,他一个也没落下。在堂子里有相好,外面还养着几个半掩门,小寡妇,有些余钱,也都送去烟馆喷云吐雾,手里的钱,并不见得比赵冠侯多多少。

    听到他这个经济状况,赵冠侯就有些不高兴“这场事要想了结,怎么也要摆几次酒席,少说也是十几元金洋的开支,总不能还要我们调停的自己垫支吧?要不然马哥先去筹措一下款子,等款筹措的差不多,咱们再办?”

    马大鼻子几乎哭了出来“冠侯兄弟,这事可等不得,真要是新娘子让别人过了手,王掌柜非跟我玩命不可。要放平日,我是不怕他,可是现在我理亏啊,见他都得绕着走,就算他当面啐我一口,我也不敢还言。这个事,可是不敢再拖了,这钱的事,我自己想辙吧,总不能让你又搭人又搭钱,也不能白让兄弟受累。只是数目上,怕是不大合心意。可你要是信的过我,咱们日子看长,将来咱们有情后补。”

    于一般人而言,这种事,自然是越看长越好,不能一锤子生意。可是对于马大鼻子这种人来说,有情后补的意思,也就是卸磨杀驴。

    赵冠侯不慌不忙,只是指着自己的两条腿“不是兄弟不给马哥帮忙,实在是两条腿,不给做脸。这当时不觉得,现在这个疼啊,连躺着都难受,怕是想要为马哥出力,也是无能为力,您还是另请高明为上,免得耽误了正事。”

    如是者拉锯几次,马大鼻子只好咬咬牙“六块金洋!以后大酒缸的份钱里,再分出两成,交给小鞋坊,连收三年,您看成不成?只要我马大鼻子不死,这个说道就算数,如果我死了,我就把我媳妇押给你。”

    赵冠侯目前属意于小鞋坊锅伙寨主宝座,如果能为混混们争来大酒缸两成收入,这无疑是个大功劳,更重要的是,小鞋坊能到大酒缸那拿份,在面子方面取得的收益,比起经济收益更为可观。

    马大鼻子如果不是被挤兑的穷途末路,也不会开出这种条件。他点点头“既然如此,小弟我也是舍命陪君子,马哥去邀人吧,到时候兄弟我一定到场。就算是走不动,也让人把我抬去。”

    马大鼻子见他答应,忙不迭的道谢,告辞而出,前去约请两方人士,定时间会谈。丁剑鸣见赵冠侯谈判时的老辣,心里也不由佩服,这个师弟,自己过去把他看的有些小了,今后却是要谨慎对待。

    苏寒芝今天过来的晚了一些,泰西时间十点出头才过来,先是给丁剑鸣赔不是,又解释着“我爹昨天晚上可能是喝多了,今天早晨死活不出摊,他不动,我就不好走。好不容易等他出去了,我又去找苏大夫赎镯子,可是他说是上班去了。我也不认识那个什么圣玛丽医院在哪,白跑了这一大趟,怪不好意思,耽误了丁大哥回去。”

    等到送走丁剑鸣,又为赵冠侯拾掇好了屋子,她又跑出去,给赵冠侯买了只前肘回来,开始动手拾掇。她是干活的熟手,手脚麻利,但这么一通忙和下来,光洁如瓷的额头上,也满是汗水。赵冠侯看了心疼,说道:“姐,别忙和了,坐我这来歇会。”

    “没事,姐不累。一会我把肘子给你炖上,晚上再给你熬点骨头汤。”苏寒芝却是想起昨天晚上他那作恶的手,脸微微一红“你腿上有伤,先把伤养好,别的都不许想。等你好了以后,姐都听你的。”

    她说出这话,就已经等于托付终身,羞的连脖子都红了,赵冠侯心里也似乎有一股甘甜的清泉在流动,“姐,我是看你太热了,也太累了,让你歇一歇,坐过来,咱们就说说话,我不做什么的。现在大白天,再说,锅伙里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呢,我也不敢干什么。”

    “呸,你就不学好吧。”苏寒芝嗔了一句,终究是没坐过来,而是在那里忙着弄饭,又把赵冠侯昨天换下来的血衣,放到木盆里用力清洗。怕赵冠侯闲着没事做,一边干着活,一边又与他说着话。

    “三哥那十两银子,我没告诉我爹,告诉他,一准被他拿去换了大烟抽。可是爹昨天挺有意思,不知道遇到哪个倒霉蛋,请他很是吃了一顿好的,据说两人吃了八大碗,还不让带剩菜,说是不体面。完事又请他去抽了大烟,又去洗了澡,这一次得多少钱啊。爹还跟我说,今后不会为钱发愁了,你说,他不会是遇到什么大财主了吧。”

    “大财主谁去北大关啊,师父要是能有个好运道,交到一个阔主,未必是坏事。”赵冠侯嘴里应付,心里却想着这种事也不一定是好事,但是想来,天下的事,不至于真的巧到这种地步,大概是自己多想了。

    与他所生活的时代相比,这个时代的科技是落后的,但是落后的时代,也有落后时代的好处,就是生活节奏够慢。像是在他上一世,人都是来去匆匆,即便是杀手,也有着接不完的单。到了这一世,却可以与苏寒芝说着话,享受这种清净,别有一番惬意情怀。

    大小解的事,苏寒芝不怎么方便伺候,好在有那一副木拐,赵冠侯可以自己动弹。苏春华的六块钱并不是白要,这药膏糊在伤口上,让人感觉不到多少疼痛,行动上也可以借助拐杖勉强动弹,不至于真的事事需要人帮忙。

    午饭是炖熟的肘子加上苏寒芝贴的饽饽熬的小米粥,她端过来,喂着赵冠侯吃下,自己却不肯吃。赵冠侯最后把脸沉下来,她才没办法吃了几口,就说自己根本不饿,再吃就要吐了,死活不肯吃一口。

    锅伙里的混混,这时候有几个上门的,见到这情景,就觉得自己有些多余。但还是有人从外面搬来几个西瓜,还有人拿了半只狗腿来,就是不知是从哪偷来的。李四始终不肯露头,摆出一副耍死狗的架式,既不肯交权,但也没人听他的。

    这种态度于混混之中,很是被人看不起,混混们也就越发不服他,过来示好的越来越多,有几个人还在建议着,干脆赵冠侯发难,去把他的寨主位置夺了就是。

    赵冠侯笑着推辞,并不说什么,倒是把大酒缸那的事向来客说了。听说他可以从大酒缸拿份,几个混混对他更是从心里敬服,即使袁慰亭治津门以前,小鞋坊锅伙也不曾有过这么威风。几个混混连连挑着大指,称赞着英雄出少年,对于辛各庄要人的事,却没一个人肯出头帮忙。

    县衙门外的站笼,不单是站死了百多名混混,更重要的是,把一大批混混的精气神打了下去,让这帮人,变的不怎么敢惹事了。赵冠侯对他们的反应,也在预料之中,也没想过让他们真的帮自己去做什么。他在前世也不是战将,更擅长的是搜集情报,制定计划,现在他要做的,就是从这些人嘴里了解一下辛各庄的情形,以及两下的恩怨。

    做混混的都是地里鬼,消息很是灵通,赵冠侯询问之下,得到的反馈极多。只是这时他也发现一个问题,自己家里居然没有纸笔,想要记录,也无从记起。等到他问苏寒芝时,后者则是一脸惊讶的看着他“冠侯,你一共认识不到一百个字,买纸笔有用么,是不是有点浪费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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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介绍:
民犹是也,国犹是也,无分南北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是东西 这是个最好的时代,一些人用热血和生命实现梦想,为国家寻找出路。 这是个最坏的时代,许多人看不到希望在哪,在他们面前,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在这样的大时代中,一个出身市井的小人物,乘风破浪,一路高歌。 城头变幻大王旗, 河边枯骨谁人惜。 错命乱曲狂笑去, 轩辕墓前温酒棋。督军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督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督军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