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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相全文阅读

作者:余人     大国相txt下载     大国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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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寒门书生

    轰隆!

    一辆在轨道上飞驰的火车驶入隧道,眼前随之一黑,周围的事物仿佛烟消云散般,慢慢只剩下自己的一缕意识,而后这缕意识亦是跟着世界一同消失。

    当林晧然(晧然跟浩然同音)醒来的时候,整个身子感到一阵燥热,已然没有坐在火车上飞驰的感觉,似乎已经身处于其他的地方。他还没来得及庆幸那只是一场恶梦,或者自己吉人有天相避过一劫,却发现此刻的处境很不妙。

    以前,他做过从高空失足坠落的恶梦,醒过来往往都在床上,再不济亦躺在垃圾堆,但此刻他的身体却是被悬挂着。

    “救命!”

    他心里当即发出呐喊,但喉咙却发不出音符。因为他的喉咙被绳子勒着,身体正悬挂在房梁上,如同一根风干的腊肉般荡漾着,死神再度笼罩在他心头。

    搞毛啊!

    顾不得思考为什么交通事故后会莫名其妙挂在这房梁上,林晧然选择奋力从绳套上挣脱出来,但身体才向上腾了两下,脖子却被越勒越紧,根本无法脱困。

    更为重要的是,他的脚下似乎有一双小手正紧紧地拉扯着他的脚踝处,如同荡秋千般带着他在屋梁上晃荡了起来。

    这悬挂在屋梁上已经够惨绝人寰的了,竟然还有一个索命小鬼紧紧地扯住了他的双脚,根本就断绝了他独自求生的可能。

    不过这亦丰富了他的死法,他当下可能脖子被扯断而死,可能是窒息而死,亦可能是被荡得太厉害而晕死,甚至是郁闷……死。

    放手!放手!

    林晧然的求生欲望很是强烈,很想摆脱小鬼的戏耍。只是他的双腿被有力地扯住,腿部像面条似的又酥又软,没有半分力气进行反抗,整个人只能跟着这个小鬼荡起了秋千。

    老天能不能换种玩法玩我呀?

    林晧然顿时欲哭无泪,莫名其妙被吊着不说,吊在半空中还不停地晃荡。虽然脑袋晕眩感越来越强烈,但还是将这屋里的一切尽收眼底。

    这里很是古怪,竟然是一间破旧的茅屋,敞开的门破旧而光滑,证明这里一直有人居住。墙角没有像样的家具,而角落摆放着一些陶罐,外面竟然传来一声悠长的公鸡啼叫声。

    这里是某个偏远的村子,且外面……有人?

    虽然他不明白为何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但却看到了一种生还的可能性,渴望着拯救他的大英雄出现。

    只是他似乎等不到了,脸部慢慢地涨成紫色,整个人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但人仍在半空任着下面那个小鬼荡秋千,眼皮越来越重。

    “书呆子上吊了啊!”

    就在林晧然感觉快要不行的时候,门口突然一暗,走进来了一个穿着罗裙的壮实妇人,然后妇人义无反顾地转身,洪亮的声音在屋外响了起来。

    你妹啊!

    林晧然刚刚燃起一丝生还的希望,结果看着这个古式装扮的妇人转身跑了出去,让到他的心像是被一把刀扎下般难受。

    虽然他对妇人的服饰和头饰倍感疑惑,但更多的还是愤怒。都已经这个时候了,这哪里是去叫人来救自己的,分明就是叫人过来看他如何从英俊的青年变成一具死相丑陋的尸体。

    不行了……

    啪!

    就在他的眼皮随着那妇人离去身影变黑时,脖子上的绳子却突然间断了,整个人潇洒地扑向了大地,脸部重重地亲吻下去。

    “呆子,你怎么样?怎么样?”

    一群人已经赶了过来,正将他团团围住,还使劲地摇着他细嫩的胳膊。

    林晧然浑身发疼,特别是脑袋在嗡嗡作响,艰难地睁开了眼睛,待到视线渐渐清晰,便看到了一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孔。

    映入眼帘的众人都穿着土布短衫,腰间用淡色布带系着,不管男女都留着长发,头顶挽成一个松垮的髻,年长的男人脸上都刻画着比黄土还沧桑的深沉。

    古代农民?

    林晧然心里充满疑惑,满脑子都是迷团,不过他发现这每张脸庞都似曾相识,而且对“呆子”这名字并没觉得不妥,仿佛这名字真属于他的一般。

    但……他智商180,颜值3000点,什么时候成呆子了?

    “二呆子,醒了!二呆子,醒了!”

    为什么还要加个“二”,为什么不是“帅”,而偏偏是“二”,为什么?我晕……

    ……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明朝嘉靖三十六年,广东高州府石城县长林村。

    林晧然站在一座坚实的石拱桥前,迎着醉人的春风,望着小河两边正在辛勤劳作的农夫,看着正在摘蚕叶的妇人,眼中却充满着落寞。

    穿着土布短衫的村民扛着农具经过他身边,纷纷侧头打量着他,眼睛都揶揄着一丝笑意,而远去的谈话声又恰恰能让他听到。

    “二呆子这次是真的呆了!”

    “这读书人就是好面子,怎么就想不开呢?”

    “就是!跟江家丫环在小树林幽会怎么了,这是人之常情嘛!”

    ……

    明明就是村民们的悄悄话,但却完全没有回避他这个当事人的意思。

    林晧然望着远去的身影,脸上涌起几分的无奈与索然。

    村民口中说的江家丫环,他脑海没有半点片段,更不知道那个丫环是高矮肥瘦,自然也不会因为这种事而羞得上吊自杀。

    因为此晧然非彼晧然,他……来自于思想健康的二十一世纪,每个人从小都会立下崇高人生理想,一个捡到钱都会交给警察叔叔的美好时代。

    仅仅是火车经过一条不知名的隧道,他的灵魂便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进入了一具十六岁的书生躯壳中。来到了大明嘉靖年间,此时正傻站在这座富有时代特色的拱桥上望着河水悠悠……

    嘉靖三十六年,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

    宦官的地位正处于明朝历史低谷,武将自土木堡之变后仍然抬不起头,而嘉靖皇帝已经十几年不上朝,如今是文臣当道的年代,是寒门子弟进入仕途的最佳时期。

    不过,这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重重的时代。南有倭寇之患,北有蒙古犯疆,内有天灾人祸,英明的嘉靖却为修道耗尽了国帑,国家可谓是汲汲可危。

    正是这一年春,他成为了长林村一名普通的书生。

    这无疑是一具充满朝气的躯体,没有被酒精毒害的肝脏,没有被烟熏黑的肺,也没有被岁月掏空的肾,一切机能是那般的健康。

    至于头脑中的思想,更是纯洁得如同几本圣贤书般。

    大脑里面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似乎只装着圣贤书,而他如今还能“照脑宣科”地朗诵出上百篇锦绣文章,更能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

    凡事有利则有弊,这具躯体的面白唇红,肌肤白皙细腻,漂亮得足可以男扮女装,但身体很是羸弱,身高刚过一米七,体重恐怕不过百,还有一双保养得比女人还白嫩的手。

    上辈子,无疑是值得怀念的。

    他是一名孤儿,但经过几番努力,成为一个能说会道的业务副总。由于没有组建家庭的欲望,一个人的日子过得逍遥而自在。

    那天他带着跟某大学图书馆的合同凯旋而归,跟着一个长着初恋脸的美女乘务员一见如故。只是他们二人才刚刚躲进厕所说悄悄话的时候,结果进入隧道的火车将他的灵魂莫名其妙地送到了房梁上。

    ……

    沉醉在复杂的情绪中,林晧然不知在桥头坐了多久,直到夕阳将要消失在山的那头,他才悠悠地长叹一口气,然后站起身子回家。

    不是因为天将黑,而是他……肚子饿了。

第2章 家徒四壁

    日影西斜,晚霞灿灿,仿若碎金般洒落在一座小山村中。

    长林村并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同宗繁延至今,归为石城县所辖,离广州府很远,离京城更远,这里远离权力,更远离繁华。

    村子依山傍水,风景如画。这里没有高耸的电线杆,没有辐射严重的信号塔,没有烦人的政府宣传标语,有的是篱笆茅屋的朴素,以及青山绿水的优美。

    走进村子,让到他体会到古代乡村的美轮美奂,很像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这辈子的他仍然是不幸的,父母在三年前就撒手离世,而他仍然是一个孤儿。不过剧本倒有了小小的变化,事因他有了一个妹妹。

    隔着前院的篱笆,他便看到一个六七岁模样的小女孩坐在门前石阶上,她身穿着破旧的土布衣裳,脚下是四处破缝的鞋子,头上盘着类双丫髻,一张大饼脸配着小塌鼻,但肌肤白皙细嫩,双唇粉嫩,此时正托着双腮坐在门前石阶上,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失了些神采,正郁卒地盯着地上正在搬家的蚂蚁。

    这便是他的妹妹,大名不清楚,小名叫做虎妞。人如其名,这丫头绝对的女汉子,隐隐是村里的孩子王之一,他亲眼看虎妞教训过一个大男孩。

    值得一提的是,她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正在给别的人家放牛赚钱。

    吱……

    他推开令人头皮发麻的柴门,这柴门并没有转轴,由两面平滑的木头切面组成,经过时间的侵蚀,切面早已经不平整。

    虎妞抬头看到他回来,却当即站了起来,眼皮地不抬一下,一声不吭地转身回了屋里。

    这个丫头……

    虽然已经来这里三天了,但林晧然跟这丫头聊不足十句话,一直都处于“冷战”状态。而他从初时害怕身份被揭穿,到如今的暗自恼怒,这丫头太不将他这个“哥哥”当一回事了。

    不过,他倒得好好感谢这个丫头。那天上吊的时候,正是因为这丫头奋力扯着他,才让那条吊颈麻绳断掉,算是救了他一条命。

    走进茅屋,里面显得昏暗和阴凉。

    这是一个贫穷的家,很穷,很苦,典型的家徒四壁。

    老旧的床榻,破烂的桌椅,一些有用或没用的陶罐,一口边上有裂缝的铁锅,一个没了盖子的陶锅,还有两双发黑的筷子……

    这些便是所有的家当。

    没做饭?

    林晧然本打算像以往那般享受摆放在桌面上一碗白粥,但却发现八仙桌上空荡荡的,微微皱了皱眉头,叹着气走到米缸前,准备亲自做饭。

    来了这里已经三天,一直都是喝稀粥,今天他打算亲自弄点白米饭。

    揭开米缸的木盖子,林晧然的脸色变了。

    里面空空如也,一粒米都没有。

    这……

    林晧然万万没想到,如今他家穷到了这等地步,竟然没有了食物。在这么一瞬间,他很想朝老天竖中指,这似乎是想饿死他的节奏。

    不过他倒不相信,这贱老天真能将他饿死。

    林晧然先是不甘心地检查了铁锅,然后才泄气地走进房间,发现虎妞正头朝着里面躺在床上,弓着身子像个小虾米般,隐隐有肚子咕咕叫的声音,显然她也饿得不轻。

    “虎妞,去借点粮回来!”林晧然端起做哥哥的架子,用着命令的口吻说道。

    他并不是一个蠢人,当即就想到了借,不过他想让虎妞出面。倒不是他不敢去借,而是担心身份问题,万一被发现此晧然非彼晧然,谁知道这些受封建毒害的民众会不会将他当成妖怪活活烧死?

    林晧然本以为虎妞这个女汉子会马上行动,但发现她仍然一声不哼地躺在床上,当即就走到了床头,想看看这丫头是不是生病了,结果发现她竟然抽泣起来了。

    他刚在床头坐下,虎妞却哽咽地道:“我不去!”

    这一声“不去”,饱含着无尽的委屈。

    哪怕是铁石心肠的林晧然都暗叹了一口气,看着她卷缩得更厉害,便猜到肯定是受了委屈。他上辈子是吃过苦的,体会到穷人的那种苦楚与无助,坚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品质,往往只是保护柔软内心的一道伪装。

    这个坚强的丫头,恐怕是受伤了,起码此刻已经坚强不起来!

    林晧然放弃支使她的想法,从床头站了起来,决定亲自行动。

    这肚子饿了,现在哪管得了那么多了,特别他可没有这身体原主人那么强的自尊心。哪怕跟那个丫环在舞台表演都不是不可能,前提是那丫环得足够漂亮。

    只是他很快就失望了,在这个村子转了一圈,发现绝大多数人家都没有生炊做饭,很多小孩病怏怏地坐在门口发呆。

    这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贫穷得令人发指,难怪干净得不见老鼠和蟑螂,大概都给饿死了。

    月上竹梢头,这盏残月似乎成了整个村子的灯,鲜有人家点起油灯。

    林晧然捂着肚子,借着淡淡的月色而归。这才刚进到屋里,便听到柴门传来令人牙颤的吱呀声,一个老头推开柴门走了进来。

    林晧然认识这个长相慈祥的老头,他是长林村的最高统治者,林氏族人的族长,在村中很有威望。在这个宗族和乡绅为基础的封建社会,族长其实拥有着极高的自治权,甚至能掌握村民的生死。

    “族叔,请进!”林晧然匆匆迎出门口,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老族长意外地扫了他一眼,捋了捋白胡子,然后迈过了门槛,走进了昏暗的屋内,将一个袋子交给他道:“虎妞呢?”

    林晧然早已经注意到他提着的布袋子,这时接过伸手一摸,心里当即大喜,扭头朝房门口呶嘴道:“她在屋里睡觉呢!”

    房间没有门,但仍然是伸手不见五指,老族长朝着里面望了一眼,轻轻叹了一口气,在桌前坐了下来,然后又意外地望了一眼正在忙碌着的林晧然。

    “族叔,这米我先借着,日后必将奉还!”林晧然笑纳了这袋米,又殷勤地倒了一碗水,然后好奇地问道:“虎妞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老族长端起碗时愣了一下,诧异地望了他一眼,然后摇了摇头,故作沉吟地说道:“欺负谈不上!”

    林晧然没吭声,望着他静待下文。

    老族长喝了一口水,然后才接着说道:“虎妞今天去江村借粮,江府的赵管家说你们家借也还不上,建议你将虎妞卖给他们江府做丫环,这丫头当时就气着跑了回来!”

    林晧然脸上露出苦笑,这是赤裸裸给人瞧不起了!

    只是这事又能怪谁?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不事劳作,家中的田产早已经变卖干净,仅仅靠着虎妞给人放牛的微薄收入,这养活虎妞自己都很是勉强。

    但那赵管家也贼不是东西,竟然将主意打到了虎妞身上,恐怕以前没少干这种事情,看着哪家子穷就想着逼哪家的子女到江府为奴为婢。

    倒难怪虎妞那坚强的丫头会受伤了,毕竟她可能被用来换米粮,所有的骄傲与自尊会被践踏得一文不值。

    老族长无疑是一个好人,喝完那碗水就离开了,没有逼着林晧然立什么字据,更没有半点趁火打劫的意思,仿佛就是来送米的。

    林晧然将他送出了院门,看着老族长的身影在月色中消失不见,这才轻轻地掩上柴门,返回了明亮少许的茅屋。

    让他很是意外,桌面上的米粮不见了,厨房里多了一个忙碌的小身影。

    虎妞显然没有睡,或许是因为心情不好,或许仅仅是肚子闹的,又或许两者皆有。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贫穷大众是不幸的,饿肚子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这倒难怪唐朝女人会以胖为美,那几乎就跟富二代挂勾。

    淘米、生火、做饭……

    这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倒像是一个勤快的家庭主妇。尽管是在漆黑的厨房里,但她有条不紊地做着煮饭工作,对厨房的一切似乎了然于胸。

    铁锅里的米粥熟了,弥漫起米饭的香气。

    “怎么只做了这么一点?”林晧然拿来了两只洗干净的碗,但发现铁锅里的粥少得可怜,竟然连两碗粥都不够。

    虎妞将粥从锅里盛起,眼巴巴地望着勺起的白粥说道:“已经够多了呀!”

    这是一个脆脆的声音,带着一丝鼻音。

    林晧然诧异地扭头望向她,这是三天来最有温度的一句话,弥漫着少许的亲情。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举动讨好了她,这丫头明显对他没那般的冷冰冰了。

    虎妞将盛好的两碗粥小心地端到厅堂的八仙桌上,这里正对着门口,是整个屋子最亮敞的地方。

    一碗清水掺着饭粒,一碗饭粒掺着清水,而这其实是二人第一次同桌吃饭。

    “你怎么只喝粥水?”林晧然发现她选的是只有一点饭粒的粥,不由得蹙起了眉头。

    虎妞坐的长板凳显得有些高,小短腿够不着地,但却有着姐姐般的气势,理所当然地抬头说道:“你读书要用脑呀!”

    “狗屁!”林晧然骂了一句,他不喜欢被别人占便宜,但也不喜欢占小孩子的便宜,当即就将那满满饭粒的粥分了一半给她。

    虎妞咬着下唇,眼睛顿时就红了。

第3章 吃饭不易

    月色渐浓,茅屋门前敞亮如霜地。

    一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粥,但林晧然吃得分明香甜,体会到了粮食的可贵,同时对后世那些浪费粮食的人表示深深的谴责。

    虎妞低着头喝着粥,很是小心地吹着热气,显得很是满足,特别是这碗粥的饭粒很多,她不用一粒粒地吃了,可以任性地扒上一扒。

    在吃到一半的时候,她拿出一贯女汉子的作风,突然故作洒脱地仰头道:“哥,要不你把我卖到江府做丫环吧!”

    这句话其实是酝酿了好久,从她扒第一口粥开始,就已经想着该怎么说,用什么语气,配合什么动作。只是真正操作起来时,她的语气还是没能达到平时那般自然。

    虽然今天白天时很是抵触,不愿意到那个恶人家里做丫环,但她却是清楚家里的状况。如今家里想要好好地过下去,单靠她放牛的那点收成显然不行,最好的办法还是将她卖了。

    不管是为了这个家,还是为了她那最后的一丝尊严,她都觉得最好由她主动提出。

    “你叫我什么?”林晧然愕然地抬起头,目光直视虎妞。

    “哥呀!”虎妞没想到会是这个反应,但还是很自然地脆声道。

    林晧然望着这张带着少许坚强的稚嫩脸蛋,以及这双清澈而坚定的眼神,心里的柔软处像是被什么击到了,突然间有种哭的冲动。

    虎妞眼睛眨动了一下,发现哥哥有些不对劲,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

    林晧然却一把将她抱住,紧紧地抱着这暖乎乎的小身子,眼泪忍不住溢了出来,哽咽地说道:“放心好了,有我在,我必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绝对不会让你给人家做丫环!”

    两辈子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亲情。倒不知是他对亲情的渴望,还是体内残留着原主人的情感,对这个小丫头真切地视为了亲妹妹。

    对,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活生生的亲人!

    呜呜……

    虎妞坚强的伪装被撕碎了,在他怀里忍不住痛哭起来。

    她何尝想去给那个恶人家做丫环,只是现实所迫,她无力去扭转这种命运。如今得到了一个保证,她悬着的心才安定下来,心里的委屈才得以宣泄。

    她,不想去做丫环,不想离开这个家!

    哪怕在这个家会经常饿肚子,哪怕每餐只能喝一碗没几个饭粒的稀粥,但她仍然想要呆在这里。

    哭着哭着,她突然脆脆地问道:“什么东西,怎么这么硬呀?”

    林晧然这才松开她,然后有些得意地从怀里掏出了几个有棱角的东西道:“我都差点给忘了,你看我给你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杨桃?谁家给的?”虎妞欣喜地接过杨桃,这杨桃青翠欲滴,放在鼻间便闻到一股带着青涩的清香,让她很是惊喜。

    “给你就吃,别管谁给的!”林晧然伸手摸了摸鼻子,敷衍地说道。

    虎妞有着一口雪白的好牙,咬下了一大口,然后瞟了他一眼,长睫毛上的晶莹显得几分调皮,有些得意地仰起脸说道:“这么甜,我知道是谁家的了,嘻嘻……”

    “谁家的?”林晧然怀疑地望了她一眼。

    虎妞坐在长凳上得意地晃着小短腿,一本正经地进行分析:“我们村只有三棵杨桃树,小丫家是酸的,七婶家的还很小,所以这肯定是石头家的。”

    林晧然正想点头承认是石头家给的,但虎妞的话却没完,她的眉毛微微扬起,笑着望他一眼,补充道:“我还知道这杨桃……肯定是偷的!”

    咳咳……

    林晧然被杨桃汁呛到,万万没有想到给虎妞如此轻松识破。如今家里都沦落到这种地步,他可没有那般高尚,既然借不到那就只能去偷了。

    这饿着虎妞这丫头事小,饿了他事大!

    当然,如今他觉得虎妞也很重要,同样不能让她饿着。

    咯咯……

    虎妞看着林晧然紧张的反应,手上捧着那个大杨桃,坐在木凳上吃吃地笑了起来,晃着那双小短腿,活脱脱的一个没心没肺的可爱丫头。

    “不许说出去!”林晧然缓过劲来,故意板着脸说道。

    “嗯,我不说,这是我们的秘密!”虎妞爽快地点头,但那双明亮的大眼睛还充满着笑意,仿佛是发现新大陆一般。

    她发现这个哥哥真的变了,不仅肯跟她平分食物,而且也没以前那么迂腐了。她可清楚地记得,有次她就在树底下捡了杨桃,结果就挨了一顿揍。

    如今哥哥却为她去偷人家的东西了,说明他心里已经有了这个家,甚至可能心里有了她。

    正月的夜晚,外面还透着刺骨的凉。

    林晧然跟虎妞本来是同房不同床,但由于天寒的缘故,他将褥子搬到了虎妞的床上,然后二人合着睡在一起了。

    虎妞并没有抗拒,反而隐隐有些欢喜,临睡前还说了一句:两张被子一起好暖,好久没这么暖了。初时她还一本正经地平躺在另一边,但很快就睡着了,滚过来如同八爪鱼般缠住了他。

    只是林晧然失眠了,眼睛一直盯着屋顶。月光从屋洞和墙洞照进来,整个房间有些敞亮得过分,这房子百分百会漏雨。

    斯是陋室,唯吾德馨。

    这是圣人的境界,但他从来都只是一个凡夫俗子。

    怎么生存?

    林晧然躺在床上,认真地思索着最为现实的问题。只是这个问题令他头疼,不说现在家里没有田产,哪怕有田产也无法解决燃眉之急。

    而若靠借或靠偷,在这种贫穷的小山村,似乎也不是长久之道。

    一阵轻微的鼻鼾传来,怀里的丫头整个身体暖乎乎的,身上还带着一股香气,让人很是舒服,仿佛她就是一件无价之宝。

    一定要让……妹妹过得很好很好!

    林晧然将眼睛缓缓闭上,心里有着一个无比坚定的执念。

    第二天清晨,白雾弥漫在田野间,明媚的朝阳正从小山头升腾而起,在那山头的松树枝头,喷薄出壮丽的晨曦。

    林晧然从柴房中找到了一把柴刀,然后跟着几个砍柴的汉子一起上了村边的一个山头,这是他想了一夜的谋生方式。

    砍柴并不是轻松的活儿,不说他本就不是吃苦耐劳的性子,这具身体着实也羸弱了一些。别人砍了一捆柴,他还在跟着几根松枝较着劲。

    这真是刀吗?

    林晧然用力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结果一根仅鸡蛋粗大的枯枝,足足砍了十几刀都还没砍断,反倒最后刀刃卷了。

    一个异常健壮的黑大个观察了他良久,看到他手上的刀刃卷了,当即就跑过来要过了那把柴刀,从竹筒倒了一点水,在旁边的石头就磨了起来。

    这样砍!

    黑大个举起磨好的柴刀,做了一个示范,倾斜着砍向一根枯枝,仅是几下就砍断了。然后露出满口善意的白牙,又将柴刀塞回给他。

    林晧然在一番尝试后,渐渐掌握了要领,虽然仍然跟不上其他人的速度,尤其是那个黑大个的速度,但却已经能够轻松驾驭这把柴刀,能对付一根又一根的枯枝。

    他的速度终究还是太慢了,善良仿佛融入了这些村民的骨髓,又或许是同宗的情谊比金坚。黑大个带着其他三个小伙子过来帮忙砍柴,并帮他将柴捆好。

    响午已经悄然过去,大家各自用餐,然后会一起去卖柴。

    林晧然走到了山下,先是洗了洗脸和脖子,然后双手捧起山泉水喝了一口。

    今天他没有准备午饭,也没有回去做饭吃的打算。他是这时代活生生的穷人,为了生存下去,如今只能够选择开源节流。

    当他返回山上时,其他人围成一团,正在烤着东西。上前一瞧,竟然是在烤着肉乎乎的虫子,这些虫子大的有食指般大,长相有些让人反胃。

    原来他们砍了旁边的山菠萝,从树干中得到了这些大小不一的虫卵。

    山菠萝,因果实形似菠萝而得名,是四季常青的分枝灌木,叶簇生于枝顶,先端渐狭成一长尾尖,叶缘和背面中脉均有粗壮的锐刺。

    当地一种飞虫喜欢将卵产于此树干中,虫卵吃着树干的肉汁成长,只是顶在食物链顶尖的人类又成了虫卵的上面一环。

    黑大个给他塞了一条串好的虫子,是最大最肥的,其他人都很是羡慕。

    林晧然脸露苦笑,但却没有辜负这番好意,如今的处境容不得他挑剔。让他十分意外的是,这种虫卵咬嘣在嘴里,很是香甜可口,绝对不比鸡肉差。

    吃过这场虫宴,大家就挑着柴火去卖,排成一队顺着羊肠小路下山。

    林晧然的劣势再次出现,落到了人群的后面,但前面的人有意等他,黑大个甚至还跑回来帮他挑了一段,善良的品德似乎融入他的骨髓中。

    这里的山美,水更美。

    从山上下来很快就看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河,小河上有一座坚实的木桥,桥下的清水徐徐而流,能听到哗啦啦的水声,几尾鲤鱼在桥下的荷叶处打着水相互追逐,像极了一副自然的墨水画。

    若不是挑着重物,这沿途的风光都值得好好地欣赏一番。

    卖柴的地方很近,就在隔壁的江村,二个村子同饮一河之水,但贫富却天壤之别。

    江村的历史只有十几年,据说是从江南迁移过来的,只有十几户人家,但财力极是雄厚,如今在外做着丝绸、陶器等生意。

    跟着这种富裕的村子相邻,倒不算什么好事。

    江村在这里有扎根的规划,不仅雇人开拓了土地,还设想在这一带购买田产。这谁家没有点变故,也有一些好吃懒做的汉子,江村从一个贫瘠的村子,渐渐成为了当地的最大地主。

    长林村还好一点,因为老族长极力遏制这种田产交易,更是将想卖田产的懒汉吊起来狂抽鞭子。只是终究还是耐不住这种蚕食,如今村内的一半田产已经归为江村江府名下,包括林晧然家的田产。

    现在附近的很多村民沦为了佃户,帮着陈府种地,每年按时交租子。

    林晧然走进这个地主的村庄,当即就瞠目结舌。

    这里都是古式的砖瓦屋,道路铺着严密的青砖,四周种着很多的花花草草,路边没有牛羊的粪便,简直就是文明乡村的典范。

    更令人感到震惊的,还当数那座气势非凡的府邸——江府。

    谁能想到,在这偏远的山村,竟然盖着一座占地近二十亩的建筑。朱红色的大门,高悬的红灯笼,墙壁有精致的雕花,白墙灰瓦,里面阁楼叠叠如影。

    交易很是顺利,将柴送进了江府大宅的后院,一个家丁利落地将钱结清。不过跟着镇上相比,这里每担柴才三文钱,以致很多村民宁愿挑到镇上卖。

    林晧然倒没有埋怨,拿着辛苦换来的三文钱,心里无限的感慨。为了这三枚铜币,他握柴刀的手冒了水泡,挑柴的肩膀磨破了皮,更是付出了一整天的辛劳。

    只是他却是明白,生活从来都不易,特别是出身低微的时候。

    上一辈子,他也是从一无所有开始,慢慢才熬成了人样,权当是重新开始。

第4章 向上的生活

    夕阳西下,阳光如碎金散落在一个小山村中。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丫头手持着一根竹枝,蹦蹦跳跳地走在村间小路上,突然眯起包子脸朝着不远处的茅屋望去,看到家中烟囱冒着炊烟。

    她眼睛满是疑惑,迈着小短腿向着家里跑去,当进到屋里时,却看到她哥哥正在厨房忙碌着,回头看见她,亲切地叫她洗手。

    热粥锅摆上桌,飘着鸡蛋的香味。

    “我今天上山砍柴了,换了三文钱!”林晧然盛起了一碗鸡蛋粥,轻轻放到她面前解释道:“本来是想跟七婶换三个鸡蛋的,但她不收钱,白送了咱家两个!”

    这就是这时代的无奈,辛苦一整天,结果仅仅只能换来三个鸡蛋。

    虎妞却没在意鸡蛋的事,而是惊讶地瞪着眼睛说道:“哥,原来你真的上山砍柴了呀!我还以为人家骗我呢!”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家里不能光靠你,我也得帮着家里赚钱啊!”林晧然在桌前坐下,并给她派发了一双筷子。

    虎妞接过筷子,但没有急着动手,漂亮的眼睫毛低落,小大人般长叹一口气道:“我不喜欢你砍柴,你的身体这么弱,会很辛苦的!”

    “一点都不辛苦!我也正好可以锻炼下身体,等我攒够了钱,我先给买对新鞋,然后再给你买布做新衣裳!”林晧然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规划着未来。

    虎妞默默地低头,眼眶湿了。

    林晧然看着她这个样子,如同变魔术般,从怀里掏出几个东西放在她的面前。

    柑橘?

    虎妞看到桌面上的柑橘,刚刚的伤感一扫而空,眼睛当即发亮,猛地抬起头望向林晧然,晶莹仍然挂在修长的眼睫毛上,但代表的却是一种兴奋。

    “喜欢吗?”林晧然脸上露出笑容,眼睛满是溺爱地问道。

    虎妞重重地点头,然后用肉肉的小手仔细地剥开了一个柑橘,并利落地分给了林晧然一半,这让到林晧然倍感暖心。

    咯咯……

    虎妞吃了一块柑橘,柑橘有点酸,但她笑得很是开心,然后仰起大饼脸有些自豪地说道:“我知道是江府的!”

    林晧然闻言却只能是苦笑,这东西自然不是买来的,确实是在卖柴的时候,他从江府顺手牵羊摘来的。

    虎妞突然皱了皱眉头,一本正经地说道:“哥,你下次别偷他们家的,那家的人很凶的,三伯的腿就是被他们打断的呢!”

    “我有分寸!”林晧然迎着她担忧的眼神,摸着她的头宽慰道。

    如今这些都只是权宜之策,家里现在的处境太糟糕了,为求更好地生存,所以有些东西还真必须得干,什么优良品德只能丢一边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虎妞悄悄地爬起床,身体忍不住哆嗦一下。早晨实在是太冷了,还是被子暖和,只是她没有钻回被子,而是走到厨房开始忙碌。

    很快火生了起来,她将小手在灶口烤了烤,然后匆匆去淘米。

    湿乎乎的空气玩命地从外面钻进屋里,水带着刺骨的寒,她的手很快就被冻得红彤彤的。只是看着雪白的大米,她的心却渐渐暖和起来。

    以前,总是由她在操劳着家里的生计,但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个木讷的哥哥像是突然开了窍。不仅性情改变了,还肯到山里砍柴赚钱了。

    昨晚经过商量,她们家决定跟其他人家一样,带上饭团做午餐,她再也不用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有饭团吃,而她没有了。

    阿啾……

    林晧然走出房门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双手在双臂摩擦了几下,然后就走出门口开始洗漱,开启新的一天。

    当他回到屋里的时候,虎妞已经将热腾腾的白粥摆好,但他将二人的粥碗换了,而虎妞吐了吐舌头。

    匆匆喝过一碗简单的稀粥,他捏了两个饭团,用荷叶包着,一个给了虎妞,一个他带上。

    将门拴上,一人去给人家放牛,一人上山砍柴。

    有了昨天的经验,这次砍柴顺利得多,勉强能跟上其他人的进度。而且他觉得过阵子就可以跟阿牛一样,一天砍上两担柴。

    中午时分,虎妞牵着黄牛找了过来。

    当看到正在洗脸的林晧然,虎妞的眼睛雪亮,脸蛋显得红彤彤的,仿佛一个熟透的大苹果。如今一切都得到证实,让她心里既踏实又感到自豪。

    “虎妞,你看我捡到了什么?”林晧然看到她也很是开心,从怀里得意地掏出东西道。

    “鸭蛋?”虎妞欣喜地接过了那暖乎乎的野鸭蛋,一共竟然有六个。

    松林充满着无限的惊喜,这是林晧然在砍柴的时候发现的,当时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仿佛是捡到了金子般高兴。而揣在怀里,整个上午都让他很是兴奋,这可比昨天的鸡蛋还珍贵。

    “我们现在就烤着吃!”林晧然看着她舔了舔嘴唇,当即做了一个决定。

    虎妞有些不解抬头凝视他,但看着林晧然兴致高昂地去拾柴火,当即就上前帮忙。只是她提出只吃两个,但被林晧然半否决了,选择吃掉四个。

    借来了火石,用柴刀生了火,然后将鸭蛋埋在地上,用柴火在上面烤。这鸭蛋是不能直接放在柴火里烧,否则蛋壳会被烧破。

    科技的发展削弱了人类的生存技能,但发达的信息时代,却又让人类得到了更丰富的知识,这包括着一些野外的生存知识。

    虎妞一脸佩服都望着林晧然,她从不知道原来还可以这样烤蛋,发现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以前只会埋头读书的哥哥了。

    树枝在噼噼啪啪地响,二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虎妞很喜欢谈论村子里发生的新鲜事,但都只是些芝麻小事,譬如小丫她爹捡到一只撞昏在木桩前的兔子,又譬如大眼婶家的鸡走丢又找到了,又譬如阿武家拿不出彩礼娶老婆。

    天空阴沉,天气不好不坏,二人围在火堆前很是舒服。

    一般都说虎妞在说,而林晧然在旁边听,偶尔会装着若无其事地打听一句。慢慢地,他对村子的人有了更深的印象,谁善良而热情,谁贪婪而吝啬,呈现着人生百态。

    等树枝烧完,灰烬也冷却,林晧然用树枝将野鸭蛋扒了出来。

    虎妞的话戛然而止,眼睛紧盯着那被扒出来的鸭蛋。

    “熟了!”

    林晧然将鸭蛋嗑开,笑着先递给了虎妞。

    蛋还热,虎妞一边吹着气,一边剥开了蛋壳,然后又递送到林晧然嘴边,林晧然笑了笑,张嘴咬了一小口,香甜无比。

    这野鸭蛋的蛋白带着甜味,而蛋壳金黄而清香,这放进嘴里,只需要轻轻地咀嚼几下,便是满嘴的香甜而清香。

    分享,有时比独食更香甜。

    虎妞轻轻咬了一小口,蛾眉慢慢舒张开来,明亮的大眼睛如同秋水般清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她第一次吃烤鸭蛋,觉得这是世间最好的美味,仅次于大鸡腿。

    仅是眨眼工夫,二人便各自吃完了一个野鸭蛋,都呈现意犹未尽,又纷纷嗑开了另一个野鸭蛋。

    “虎妞,我们得弄点肉了!”林晧然将野鸭蛋吃完,发现身上有无穷的动力以及更高的追求,当即拍着手做了一个决定。

    “这蛋不一定孵得出野鸭子的哦!”虎妞望着地上剩下的二个鸭蛋,一本正经地说道。

    林晧然掐了掐她的脸蛋,然后便开始行动了。

    这要吃肉,自然不可能寄托在这两个野鸭蛋上,而且就算这鸭蛋能孵化,那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吃上回鸭肉呢?

    在虎妞疑惑的目光中,他在山窝里选择了一个地方,然后搬起一块大石头,用带着分叉的小棍子小心地支起石头,分叉处已经掰裂,上面插着一只蚂蚱。

    可以想象,只要有田鼠类的啮齿动物咬动蚱蜢,小棍子就失去支撑作用,大石头会瞬间砸下。即使里面的小动物不死,也会被压在石头下面。

    作为经历过互联网洗礼的现代人,特别野外生存节目的红火,林晧然在耳濡目染之下,懂得了一些野外生存技巧。

    如今运用起来,也算是得心应手,很多事情是知易行难,但有些事却是知难行易。

    不过他对田鼠不是很感冒,更渴望山上的锦鸡,所以他又设下了捕鸟陷阱。

    捕鸟陷阱显得更复杂,找了一根颇有韧性的树枝做弹簧杆,将它一端固定在土里,另一端则是掰弯,用麻绳连着,麻绳另一头做一个套锁,结头是活扣,放在由木签组成的圆形陷阱中,中间撒下饭粒和草籽。

    鸟禽想要吃圆圈里面的食物,必然会啄到那根小棍子,触发陷阱装置后,树枝当即恢复原形,麻绳会被扯起,绳圈会顺势收紧,并将鸟禽的脖子给套住,并将鸟禽挂起。

    由于知道在哪里卖柴,所以他并不着急回到山上砍柴,而是在山脚下连做了三个捕鼠陷阱和三个捕鸟陷阱。

    虎妞很疑惑他为何懂得这么多,林晧然推说是在书里看到的,她点了点头,显然是信了。

    忙完这些,他又回到山上继续砍柴,不过当他将柴挑去卖回来的时候,日头已经偏西。

    他特意来查看了陷阱,但却空空如也,甚至还损失了一个捕鸟陷阱。

第5章 莫名忧伤

    日影西斜,长林村的前面是一大片绿油油的农田,村后是一座大青山,村子被竹林环抱,仿佛是躲藏在竹林里的小王国。

    一条夯实的泥土路从村口向农田延伸,通过那条孔形石桥,然后消失在小山坡之上,这便是村子通过外界的唯一道路。

    林晧然从田梗走到村牌坊,在村牌坊下面站了一会,遥望着那边的山坡微微出神,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忧虑感。

    良久,他叹了一口气,转身穿过竹林,回到了村子里。

    他的家在村子的西头,穿过那二个晒谷场便很快就到家,只是他却往村子里面钻去。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他原本还想干点顺手牵羊的事,但却只能在村中的茅屋间徘徊。人家江村都是青砖屋,江府更是阁楼绰绰,而长林村却是清一色的茅屋,哪怕老族长家也是如此。

    在村子逛了一圈后,他看到的却是一个个窘迫的家庭,甚至还看到缺盐而水肿的患者,这里几乎没有一户人家过得如意的。

    最终,他只能是空手而归,心情郁卒,更加确定这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哪怕村民容许他在村里掘地三尺,恐怕都不一定能找到几样值钱的东西。

    “哥,你可回来了!”

    虎妞隔着院门看到他归来,当即欣喜地跑了出来,夕阳的余辉从西边照来,将她的半边脸照得红彤彤的,样子很是好看。

    林晧然的郁闷当即一扫而空,看着这张红彤彤的脸蛋,额头还挂着汗珠子,知道她是坐在门前等了好久,不由得摸了摸她的头,眼睛满是柔情。

    虽然早前心里还会抱怨这个穷乡僻壤,但在看到妹妹的这一刻,什么负责情绪f都已经烟消云散。

    二人的关系日渐深厚,话题也多了起来。

    他渐渐地发现,虎妞其实有点小八卦,嘴里还藏不住话。这还没进到门口,她就叽叽喳喳地说起捡到野鸭蛋的事,说石头他们都不信,她将鸭蛋拿给他们后,他们如何如何羡慕。

    虎妞说得眉飞色舞,吐沫星子横飞,脸蛋更显得通红。

    小孩的世界其实同样存在着攀比,今天她终于得到了一点优越感,她有野鸭蛋,而其他人却没有。

    好香!

    林晧然刚刚进到屋里便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忍不住流着口水说道。

    虎妞眼睛微亮,当即小跑到八仙桌前,揭开那个破了洞的陶盖子,从陶锅里利落地盛出了两碗鲜美的鸡汤,鸡汤还有几个蘑菇,这让他更加疑惑。

    虽然村里有些人家是养鸡的,但无疑都是各家的命根子。而且他已经打听过,村民都不舍得吃鸡,一般都会拿到镇上去卖的,但他家何来的鸡汤呢?

    虎妞看到他困惑的模样,这才恍然大悟,当即就兴奋地比划起来。

    原来今天的捕鸟陷阱成功了,真捕到了一个猎物,正是这只一斤半重的锦鸡。虎妞当时发现捕到锦鸡,可把她高兴坏了,当即就将锦鸡偷偷摸摸地带了回来。

    这回到家里,她就开始烧水,亲自扒毛煮好了这锅鸡汤,然后就坐在门口一直等着他回来。

    原来如此!

    林晧然这才恍然大悟,先前他还以为那只猎物挣脱绳子逃跑了,却不知是虎妞取了回来。一想到陷阱有效,他的心情当即大好。

    滋……

    久违的鲜鸡汤入肚,带着野山菇的香气,林晧然感觉整个人都活了过来,一天的劳累一扫而空,而且从来没有感觉鸡汤会这般鲜美。

    吧唧!

    虎妞对付着林晧然夹到她碗里的鸡腿,先是舔了舔上面的汤味,然后朝着鸡肉入牙,直接扯下了一大块,嘴巴咀嚼着,那香浓的气味差点让她咬到了舌头。

    当咽入嘴里香滑无比的鸡肉时,她的眼眶却不经觉间湿了,并不是因为伤心,而是觉得这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般。

    她可没有忘记,去年的年夜饭仅有一丁点肉,都不够二人塞牙缝,而且她当时还全让给了哥哥,肚子已经很久没碰油腥了。

    但就在此刻,他们正在分享一整只鸡,她还吃到了梦寐以求的鸡腿,虽然瘦了一点。

    “会过得更好!”

    林晧然将她的反应看在了眼里,心里暗暗地下了一个决心,立下一个更高远的目标。

    正是这小小的一只锦鸡,让到二人仿佛沉醉到了幸福的海洋里。

    当晚在茅屋的那张破床上,林晧然计划用童话故事来虏获妹妹,选择了一个曾经风靡全球的童话故事——《灰姑娘》。

    “在很久以前,在某个城镇上……”林晧然自信满满,缓缓地开口。

    “有多久嘛?几十年还是几百年?在哪个城镇?”虎妞打断了他的话,认真地问道。

    呃……

    林晧然却不想出师不利,当即就被难到了,但扯瞎话的功夫却是他的强项:“在五百年前,一个叫东莞的小城镇!”

    东莞,这是一个脱口而出的名字,刚说出口的时候,他其实是有些后悔的,还心虚地望了一眼虎妞,不过很快就松了一口气。

    “五百年前呀!”虎妞的口气带着失望,觉得这故事太老了,她更喜欢新鲜出炉的八卦。

    林晧然觉得这小丫头领教到童话的威力后,必定会欲罢不能,所以并没有理会她的失望,而是继续开口说道:“有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她不仅聪明漂亮而且心地善良……”

    “她多大,有我大吗?还有什么是可爱呀?”虎妞又打断他的话,好奇地问道。

    呃……

    林晧然又卡住,前面的问题还容易解决,但后面就只能有点犯晕了:“可爱就是……这个问题打住,没你这么问的!”

    虎妞乖巧地点头,但接下来却又有了新问题,而讲到后母的那二个姐姐的时候,这下问题变得更多了,简直就是没完没了,像极了查户口的警察宝宝。

    尽管他瞎编的能力不错,但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弥补,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哑口无言,而他又不得不拿起了哥哥的威严,又是一句“没你这么问的”,责怪她不该这样发问。

    每当这个时候,虎妞都会乖巧地闭嘴,但没两秒钟,绝对又会有了新问题。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夜已深,一轮明月高悬,某间茅屋的声音终于停下了,一个肉墩墩的小女孩卧趴在床上,发出轻微的鼾声,嘴角有唾液溢出。

    《灰姑娘》的故事终于讲完了,为什么用“终于”呢?因为这个过程艰苦而曲折,他几近想扛刀上山砍柴,觉得砍柴会更轻松一些。

    林晧然闭上眼睛前,心里暗暗地发誓,决定以后再也不讲童话故事了,童话魅力都是骗人的,他改天非漂洋过海将安徒生宰了不可!

    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

    接下来的时日,日子总会有些小惊喜,特别林晧然去江府卖柴的时候,由于江府老夫人即将过寿的缘故,每担柴涨到了四文钱。

    四文钱跟三文钱其实只是一文之差,但这一文钱却可以干很多事情,譬如可以攒着买油,这样晚上就能点油灯了。

    林晧然会弄捕鸟陷阱的事情很快就在整个村子里传开了,甚至成了村民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当某日看到虎妞提着一只肥兔回来时,更是如同一颗重磅炸弹。

    其实这事的始作俑者还是虎妞,这本就是一个小话痨,如今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个有本事的哥哥,所以不管田间还是在村子里,都喜欢到处宣扬她哥哥的事迹。

    当然,有些她是不会说的,譬如偷杨桃和柑橘的事,又譬如最近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两盆奇怪的花。

    “这个书呆子开窍了!”

    很多人在确认事情的真实性后,都是纷纷感慨。

    林晧然的宁静自然而然地被打破,有人陆续来向他请教的,但更多是过来围观的,仿佛是要重新认识这个二呆子。

    其实林晧然那几个套就是那么一回事,主要在于一个巧字。只是长林村没有猎户,加之现在信息确实闭塞,所以就受到了普通人的追捧。

    不过林晧然为了捕到更多的野味,又对套子进行了升级,让套子更具多样性和复杂性,一些人想要偷师就比较困难了。

    虎妞每天在放牛之余,也就多了一项工作和乐趣,那就是视察各个套子的情况。而她确实有些聪明和运气,学着做了一个套子,结果真捕到了一只斑鸠,让她分外兴奋。

    套子陆续给他们家带回了一些野味,加之砍柴的收入,日子稍微得到了改善。

    只是林晧然最近的右眼皮总在跳,隐隐有着一种危机感,以及总会涌起一股莫名的忧伤。

    每次走到村牌坊下面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站在那里伫立良久,一直盯着道路的尽头,仿佛有着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需要去执行。

第6章 富贵险中求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

    时间已经悄然来到了二月,这片山林以松林为主,山窝间刚好突兀地生长着一棵叶子火红的枫树,确有万绿丛中一点红之意。

    林晧然看着时近正午,便停下了砍柴的工作,向着高处走去。

    这片松林很开阔,视野也很好,有着泾渭分明的小路延伸到山头。这路上被水冲积出白色的细沙,踩上去很是舒服。

    一只躲在路边草丛中的锦鸡突然从身旁惊起,那彩色斑斓的身影扑棱棱地向山窝飞去,正好落在那棵枫树上面。在快到小山头的时候,他还看到一只毛皮红如火的小狐狸在树上啃吃着松果,那双乌黑的眼睛晶莹如宝石,这里似乎是小动物的乐园。

    没多会,他终于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小山头,这里的视野开阔,四周都是茫茫的树木和田野,仿佛是置身于绿色的海洋里。

    这山头其实算是一个分界点,因为再往前便是经常有虎狼出没的狮子岭的区域,哪怕是经验老到的猎人都不愿涉足。

    林晧然自然不会冒这种风险,他只是在这山头的空地设下一个捕鸟陷阱,但他却是失望了,因为这个捕鸟陷阱完好无损。

    滋滋……

    突然,一阵刺耳的叫声从下面传来,引起了他的注意。当他走下小陡坡时,便看清树林里面的状况,三个穿着兽衣的男人猎杀了一头大野猪。

    山民?

    林晧然打量他们的衣着,当即就判断出对方的身份。

    所谓山民,其实就是黑户人口,有些是作奸犯科的,而有些则是不堪税赋的。自古都有“苛政猛于虎”之说,明朝也不例外,被税赋逼得家破人亡的并不在少数。

    三人以那个健壮的青年大汉为首,警惕地望了林晧然一眼,大概是看着他细胳膊嫩肉没什么威胁,便不再理会,扭头吩咐那二个年轻人制作扛猎物的架子。

    林晧然上前,看着地上这头毛发旺盛的庞然大物,这头野猪少说也有四百斤,心里不由得佩服起他们来。若是自己有这等身手,恐怕就不需要担心吃喝了。

    “你走开!”为首的大汉看着林浩然伸手摇着野猪的大獠牙,当即沉着脸说道。

    林晧然看着对方的眼睛带着敌意,又手持着猎刀,当即就收起了好奇心,朝他露出善意的微笑,然后迈步准备离开,突然间又是止住了,迎着对方不满的目光,指着野猪问道:“我回去取钱,能卖点肥肉给我吗?”

    “我要那些铜臭有何用?你走吧!”大汉冷笑一声,然后又大力地朝他挥手,如同驱赶苍蝇一般。

    林晧然的脚像生了根,一本正经地望着他问道:“那你们要什么?”做过推销的他却是明白,每个人都有需求,哪怕是一个亿万富翁。

    “盐!”大汉看着他问得认真,犹豫片刻便给了一个斩钉截铁的答案,又指着地上的野猪说道:“给我一斤盐,这头野猪我可以给你!”

    他们虽然可以猎杀到足够的猎物填饱肚子,但却缺乏基本的生活物资。特别是食盐,最近他们便有人由于长期缺盐而丧命。

    这食盐不仅能解决生理需求,而且可以用于处理伤口避免感染,对他们这些猎人无疑是圣药,能够降低他们的死亡率。

    二个年轻人已经用藤蔓绑好野猪的四肢,只要用一根粗木穿过便可以抬走野猪,但这时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忍不住望向了林晧然。

    “我可以换给你!不过我得先将野猪带走!”林晧然望着他,然后提出了条件。

    如今他身上就十几文钱,而一斤盐足足要一两银子,这是他所不能满足的。哪怕他有足够的钱,这到镇上将盐买回来,恐怕太阳都快下山了,这野猪很难处理掉。

    哼!

    大汉冷哼一声,挥手让二个年轻人将猎物带走:“你们这些汉人的伎俩,我早就领教了!”倒不是他不相信林晧然,而是吃过了同样的亏。

    林晧然看得出,这大汉并不是在欲擒故纵,来到这世界将近小半月,早领教这时代人的直爽,做事都喜欢说一不二,远没那么多的弯弯肠子。

    但对方的条件却无论如何都满足不了,他家现在都断盐几日了,哪能给他们弄来一斤盐。不过他又意识到这是一个发财的路子,或许能满足他给虎妞买鞋子的心愿。

    眼看着这买卖就要告吹!

    林晧然咬了咬牙,冲着他开口说道:“两斤!你只要先将这头野猪交给我,我明天就给你两斤盐,我以人格担保!”

    大汉停下脚步,脸上有些阴晴不定,然后怀疑地望着他道:“你可知道,你现在就算将这头猪运送到镇上,估计还得给人宰一刀,恐怕卖不到二两!”

    很显然,这个大汉对行情还是很了解。

    林晧然迎着他的目光,脸上露出自傲的笑容道:“山人自有妙计!我既然敢出这个价,自然就有我的谋算,倒是你,有没有魄力在我身上赌一把,冒这一个险!”

    利诱,这是生意手段的一种!

    为什么很多老板能卷着上亿的资金跑路,正是因为很多人贪图高利息,都愿意冒险将钱借出去,如今林晧然直接提高了整整一倍。

    不得不说,这个招式让大汉有些招架不住了。

    一斤盐,他能义无反顾地扛走,但那可是二斤盐啊!一想着二斤盐的份量,他的腿有些迈不开,开始认真地权衡得与失。

    林晧然脸上虽然平静,但心里却紧张到了极点,毕竟这是一桩极重要的买卖。

    “你是不是长林村的人?”大汉踌躇片刻,终于眯起眼睛问道。

    “正是,村西头林晧然!”林晧然拱手,悬着的心微微放下了少许。

    “你若敢讹我,它就是你的下场!”大汉顺势一挥,一棵小树戛然而倒。

    林晧然心里却没有狂喜,而是心疼起那棵无辜的小树。

    这警告就警告,为何要破坏树木,你在一个砍柴的人面前砍树,能有什么效果?这要砍就砍手嘛,这样才会血腥而富有威慑力,我没准还给你鼓掌呢!

    “你猎了一头野猪?”

    阿牛听到林晧然是要他帮忙搬野猪时,感到意外与不信。

    当林晧然领着他们到小树林时,看着地上的大家伙都暗自吃惊,但看着野猪的伤口,眼睛的怀疑更浓。只是在林晧然的催促下,阿牛带着二个同伴帮着将野猪扛了起来。

    江府,门前张灯结彩。

    赵管家迎接着一波波的来客,脸上的笑容都快要僵住了。只是正要返回府内,结果看到左边有人来,眼睛当即雪亮。

    来人不是绫罗绸缎,而是土布破衫,但他的笑容是打心底涌现的,眼光落在那头大野猪身上,这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只是,他很快就不那么开心了,双方在价格上产生了巨大分歧!

    “顶多给你二两!”

    “二两还不够我叔的汤药费,必须六两!”

    “就二两,爱卖不卖!”

    “阿牛,我们到村口卖去!”

    “呵!那你看看谁家有能耐买下你一头整猪,拆着又能卖掉多少!”

    ……

    大野猪被运走,但就是眨眼的功夫,赵管家却像是换了一个人,低头哈腰地将林晧然给请进了江府厨房,还急忙招呼厨子赶紧杀猪。

    “四两有得你赚了,我这猪能拆三百多斤肉,到镇上至少得六两!”林晧然睁眼说瞎话的本领一绝,接着银两的时候露着一副你赚到了的模样。

    赵管家不由得又多看了他一眼,发现这小伙子占了便宜还能给他台阶下,确实是一个人精,态度变得和蔼地说道:“你以后有什么野味尽管送来江府,江府不会在价格上亏待你!”

    “好说!”林晧然抛了抛银两,听着银两碰撞的声音,感觉分外的悦耳。

    若不是处于江老太太过寿的节骨眼上,不是他看准那些宾客是大野猪的潜在客户,这野猪没准就真的贱卖给江府了。

    村里的人都说这赵管家最黑心,看来确实一点都不冤枉。

第7章 那个无辜啊!

    转手就赚了二两银子,这无疑是一笔好买卖。

    先前跟山民做交易的时候,他其实有些害怕的,毕竟这存在着不小的风险。若是买卖搞砸了,那些山民绝对不是善茬,没准真会上门要了他的命。

    只是自古都是富贵险中求!

    马克恩曾经指出:“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的罪行”。

    正是在利润的驱使下,加上看到江府这个潜在客户,林晧然选择了这一场投机行为。

    值得庆幸的是,这次投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让到林晧然很是兴奋。一天辛苦砍二担柴才八文钱,如今一下子赚到了二两白银,这怎么能不让他感到振奋呢?

    阿牛的眼睛充满着羡慕,不过打量着林晧然的细胳膊细腿,心里又充满着疑惑。就这种身板别说猎杀大野猪,能逃掉都算是奇迹。

    压抑着心头的兴奋,他将买盐的工作交给了阿牛,然后就径直回家了。

    虎妞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风声,很快就急匆匆地赶回到了家里,远远就看到哥哥正在前院锄地,当即就跑过去询问。

    前院的土地肥沃,林晧然打算将他开拓出来种些蔬菜,这抬头看着虎妞整张脸红若熟透苹果,那明亮的眼睛充斥着好奇与八卦。

    “你觉得是真是假!”他放下锄头到边上的破缸洗手,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虎妞将手指放在太阳穴上,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道:“我一开始觉得是假的,因为你怎么可能打得过大野猪,但……但很多人都说是,究竟是不是嘛?”

    林晧然将双手洗干净,在转过身子的时候,故意朝着这好奇的宝宝递出一个握着的拳头。只是她并没有掰开拳头查看,她的一只小手却已经伸向了他的肚子。

    咯咯……

    虎妞摸到林晧然怀里的银两,脸蛋在夕阳的照耀下更加的通红可爱,笑起来的眼睛如月牙般,不仅识破了哥哥的小把戏,还证明了事情的真实性。

    傍晚的时候,阿牛从青叶镇归来,买回了二斤食盐,还剩下一些铜钱。

    林晧然给了他100文的辛苦费,阿牛一再推辞,执拗得跟一头牛似的。最终林晧然转而送他一些盐,大概是看到林晧然的盐确实多,所以就接受了。

    只是却不知,这些盐其实是名花有主的,不过某人显然没那般的讲信誉,晚上做饭时又扣留了一些。

    二两银子其实不算多,一匹丝绸的价格就得七八两。但对一个贫寒的家庭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巨款,可以让他们在很长时间里不用挨饿。

    正是因为这点钱的存在,当晚林晧然失眠了,总觉得那扇烂门被人悄悄推开,但每次查看都发现是他多虑了,患了轻微的多疑症。

    换个通俗的说法,那就是“总觉得有刁民要谋害朕”。

    第二天上午,春光明媚。

    林晧然带上了那袋经过二次克扣的食盐,坐在大青石旁等待,大概是等得无聊,他手持着一根木棍,在地上划划写写。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林晧然伸手便写了起来,他喜欢古诗,也喜欢古词。由于从事的是高端图书销售工作,所以没少接触到一些古籍,更是练就了一手好的毛笔字。

    只是如今很是奇异,他毛笔技法似乎骤然提升了一个档次,既能写出一手飘逸的瘦金体,又能规规矩矩地写出一手馆阁体。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林晧然的棍子一转,字体又变成了宋体。

    这书法的技艺无疑是来自于原主人,加之脑海的锦绣文篇,这身体的原主人无疑是个才子。只是让他万分奇怪的是,家里不仅没有半本书籍,连文房四宝都没有找到一件。

    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这身体的原主人必然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不然不会这般的蹊跷。特别是在自杀一事上,他始终觉得另有隐情。

    啊!

    林晧然正在认真思考的时候,突然感到旁边有个生物,扭头当即被吓了一跳,身体下意识地想要迅速逃离。但结果却看到了昨天的大汉,这时大汉得意地露出了一口黄牙。

    林晧然将手压在胸口,有些无语地望着这个突兀出现的大汉,这货笑起来更碜人。

    “原来你果真是一个读书人!”大汉的目光落在了地上,似乎早就有明察一般。

    林晧然惊魂初定,从怀里掏出那包食盐递过去道:“幸不辱使命!这二斤盐已经给你送到,咱们算是两清了!”

    好盐!

    大汉接过那包食盐,拿出了一块指甲大的盐块,伸出舌头舔了一口,整个人像是被激活了一般,脸上露出了笑意。

    扭头看着林晧然就要离开,他忙是叫住,搞得林晧然当即就警惕起来,暗暗后悔刚才没有叫上阿牛。

    “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问你,我还有一头山羊,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兴趣?”大汉心知对方是误会了,当即温和地笑道。

    林晧然微微点了点头,这其实正是他所想要的,只是刚刚受到些惊吓,反倒将这件重要的事忘了,好在这个大汉主动提出。

    江府的寿宴会大搞三天,所以猎物还会有市场。

    目送着这个叫胡大的健壮汉子钻进了林子,大概一盏茶的功夫,他真的扛回来了一只肥大的山羊,明显是今天刚猎杀到的。

    林晧然又叫来了阿牛,让他帮忙运送山羊。

    阿牛看着地上的肥山羊,疑惑更甚,似乎听到林子那边有动静,朝着那边望了一眼。不过他这人并不八卦,帮着林晧然将这头肥山羊弄到了江府。

    经过了昨天的交锋后,赵管家这次实在多了,直接给了三两银子的实价,还满足了林晧然带走两斤羊肉的附加条件。

    春风和气,乡间绿意盎然。

    林晧然沿着田间小路而归,穿过竹林走进村子,马上就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平日清静无比的晒谷场,这时却围了一大帮子人,显得很是热闹。

    看着这么一大帮子围在一起,他上前想凑凑热闹,看村子发生了什么大事。但那几十号人围着里八重外八重,有人还玩起了叠罗汉,连一道缝隙都没给他留着,见识到了真正的“人墙”。

    倒是听到老族长的声音,似乎是在宣布着什么,但人群吵吵闹闹的,还夹杂着一些婴孩的哭声,根本就猜不透里面在搞什么。

    收起了那份好奇心,打算回头问百事通虎妞,那个简直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丫头。结果他刚要迈步离开,密不透风的人墙塌了,人群像炸了锅一般,而且都齐齐向着他这边望来。

    “别动!”

    林晧然正要转身跟大家打招呼,结果几个声音响起。

    只是他的身子已经扭转一半,一只脚还悬着,这一声“不动”简直就是要他的命,仅仅坚持了两秒的金鸡独立,悬着的脚还是重重地落地了。

    在落地的瞬间,他仿佛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那是一张张绝望的脸,包括一向稳重的老族长,嘴角张得足可以容纳一只鸡蛋。

    只是……他似乎就转个身而已,啥事都没干吧!

    “哈哈……天意啊!你的黑将军已亡,这次算我赢了!”人群这时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矮小男子,脸上显得无比开心。

    黑将军?

    林晧然移开脚板,这才发现脚下是一只扁了的黑蟋蟀,敢情这二人是在斗蟋蟀。

    “你!你……”

    村里一个近五十岁的小老头指着他,气得当即晕了过去,一个年轻人急忙将他背上往家里而去,而跟着的老妇人又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事能怪我吗?

    林晧然深感无辜,分明就是这只蟋蟀跳到他脚下寻死,而且大家其实也脱不了关系,他的脚原本是要落在别处的,结果被他们这么一喊才改变落地点,正好踩死这一只肥大的蟋蟀。

    何况,踩死一只黑蟋蟀而已,多小的事啊!

    大家看着黑蟋蟀已死,二个当事人先后离开,都选择回家或到农田干活,不过望林晧然的眼神或怒或怨,似乎他真的罪大恶极一般。

    林晧然看着老族长向他走来,心里暗觉不好,忙是先发制人道:“族叔,咱们村的风气有问题,这是赌博呀!”

    老族长淡淡地望着他,鼻间轻轻地“嗯”了一下,似乎是赞同这种说辞。

    林晧然觉得这个老族长果然是明事理的人,当即怂恿道:“你以后应该遏制一下吗?”

    “遏制的危害会更大,甚至我们村子会败亡!”老族长很是肯定地说道。

    林晧然顿时有些懵了,这遏制赌博为何会危害更大,而且还能令村子败亡,这老货是不是傻了,但还是抹了抹鼻子问道:“为什么?”

    老族长收回了目光,望着远去的小老头道:“你九伯跟下河村的刘老三打赌!若是你九伯斗蟋蟀能赢他,也就免了彩礼,他女儿会嫁给你九伯的儿子阿武!”

    这……

    林晧然摸红了鼻子,如何都想不明白会赌这个,而且还显得那般的儿戏,婚姻大事竟然由两只蟋蟀决定,这多么的封建啊!

    沉默片刻,他忍不住自我辩解地道:“那……那不一定能赢吧!”

    “你九伯起早贪黑找了整整五天,终于找到了这只蟋蟀王!”老族长说出了一个事实,然后又自我检讨道:“也怪咱找的盆太小了,给蟋蟀王蹦了出来,不过你这一脚……”

    林晧然发现小瞧这个村子了,简直处处都是地雷。这不经意的一脚,踩死一只小小的蟋蟀,结果竟然就毁了一桩婚姻。

    是夜,村子一片安详,竹林随风摇曳如同催眠曲,淡淡的浮云环绕在月亮周围,宛如给这轮残月披上神秘的轻纱。

    在那茅屋的破床上,他却再次失眠了,好几次在半梦半醒间跳起床来,总以为家里给人放了火。

第8章 虎妞的底气

    次日清晨,春寒料峭。

    一个瘦弱的少年挑着水,晃晃悠悠地走在村间的小路上,木桶不时晃出一点水来。他的身体显得单薄,白净额头渗出汗珠子,但目光带着一股坚韧。

    经过这些时日,他慢慢融入到了这里,成了一个为着衣食住行而努力的优良少年。

    昨夜什么都没有发生,显然是他过度心虚了。九伯一家都是明事理的人,似乎没有真的要责怪于他,更没有烧他屋子的想法。

    不过从这件事上,他发现这时代的穷人确实悲哀。

    女方要求的聘礼其实就仅是一担谷子,但九伯家却是拿不出,最后退而采用这种斗蟋蟀的方式,既显得诙谐,但又透露着几分可悲。

    若是放在现代,这种条件可谓是全国最好的娘家,但在这时代却成了一道巨大的阻力,甚至有人还说那个刘老三不厚道。

    茅屋虽然破旧,但门前收拾得很是干净,屋顶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哗哗……

    林晧然将水直接挑进厨房,倒在了那个水缸里,用木勺勺起了水,然后浇在了门前的两盆盆栽上面,盆栽上结着青色的果实。

    前些时日,江府忙着江家老太太寿宴的事,所以整理了他们的后花园,将一些盆栽推放在了后门的角落,他便顺手搬回了这两盆辣椒。

    很多人并不知道,辣椒其实是外来品种!它原产于南美洲,大概在16世纪末被当成一种花草引入中国,初时称之为“番椒”。

    这时期,辣椒还是作为一种稀罕的外来花种引进,仅为王公大臣所拥有,种植在他们的后花园里。

    只是它作为花草,显然是没有太大的竞争力的,其白色的小花朵并不出众。从江府将它随便就丢放在屋外,就可以看出它的地位并不高,起码要低于牡丹、梅花等花类。

    但辣椒的魅力从来都不在于花朵,而是其食用价值。从后世的“不怕辣,辣不怕,怕不辣”,辣椒酱畅销大江南北,就可以知道它的魅力,更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哥,粥做好了!”虎妞迈着小短腿走出来,甜甜地说道。

    林晧然抬头看着虎妞的衣裳虽然破旧,但脸蛋却收拾很是干净,肤色也是山野孩童罕见的白皙细嫩,心里暗暗给她点赞。

    昨晚带回来的羊肉还没有吃完,所以今天早饭虎妞做了一锅羊肉粥,粥里加了一些食盐和香菇,显得很是香甜。

    “哥,大伯要我跟你说,那些山民都不是什么好人,让你要小心一些!”在吃粥的时候,虎妞一本正经地说道。

    事情不可能完全瞒得住,倒不是虎妞说漏了嘴,而是老族长对这一带了若指掌。在得知林晧然猎杀一头野猪和山羊后,便猜到了野猪和山羊的来历。

    林晧然经过这阵子的了解,知道这不是老族长得了眼红病,这个近亲大伯确实是出于善意的提醒,伸手摸着虎妞的头宽慰道:“你不用担心,哥做事有分寸的。”

    虎妞重重地点了点头,她发现哥哥上吊醒来后,确实变好了很多很多。做事不仅爱跟她商量,还会在意着她的感受,像现在就知道她其实也是有些担心的。

    今天没有太阳,但也没有刮风,算是一个好天气。

    带着愉快的心情,虎妞出了门,向着老族长家里而去。

    只是她不喜欢径直走过去,而是选择绕到晒谷场,然后再从晒谷场到老族长家里。

    当她走到晒谷场边,却没有什么人在玩耍,小鼠跟小蝉两姐妹在捏泥人儿,她们捏的泥人儿很是好看,可惜只能看不能吃。

    虎妞正想要离开,胸口却突然窜起了一团莫名的怒火,却看到狗子踩烂了小鼠摆放在地上的泥人儿,当即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一把将狗子推倒在地。

    狗子猛地被推倒,转过头正要发作,结果看到是气冲冲的虎妞,当即爬起来跑开道:“虎妞,你等着,我让石头哥教训你!”

    “让他来呀!我还怕她不成!”虎妞叉着腰,冲着远去的阿狗冷哼一声,然后又对在地上哭泣的小鼠道:“小鼠,别哭了,我已经帮你教训他了!”

    小鼠听到这话,果然止住了哭声,并脆脆地表示感谢。

    虎妞已经转身离开,挥了挥肉肉的小手,不留功与名!

    在这个村子里,她初时是不想欺负而反抗,后来是为了打抱不平。正如有一次跑到江村一位说书先生讲的,大侠就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老族长家就在晒谷场边上,是一个土胚房,由于二虎哥一家到县城那里当差,所以只剩下大伯和大娘呆在家里。

    她到了大伯家,大娘正在那里喂着鸡,看见她进来便打听她哥是不是上山砍柴了。她点了点头,知道大娘其实是担心哥哥又呆在家里死读书,家里又变成有上顿没下顿。

    果然,大娘就冲着从里面走出来的大伯道:“这孩子总算是懂事了,这读书有什么劲,你看看河背村的孙童生,以前多殷实的家庭,现在搞成什么样子!”

    虎妞看到大伯瞪了大娘一眼,数落她妇道人家不懂事,然后又向她打听哥哥是不是真不参加县试了,她老实地点了点头。她看到大伯的眼睛似乎有些失望,转身便去晒草药了。

    她皱了皱眉头,但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现在她家这样就很好。打过招呼后,她就进屋拿了牛绳,然后走向牛棚,将那头黄牛牵了出来。

    放牛,这是她每天的工作。

    以前她其实有些厌倦的,但自从哥哥上山砍柴后,她变得很是期待。

    走出了村子,田间到处都是人影,都在照料着自家的秧田。有的人在灌水,有的人在施肥,而有的人在拔草和捉那些讨厌的虫子。

    她向着河对面的大草坝而去,那里有一大片的青草地,是最理想的放牛地方。

    在赶牛走到石桥的时候,她看到几个在河边洗衣服的妇人在唠着家常,其中石头娘亲的嗓门最大,远远便能听到了。只是听她们在说哥哥昨天故意踩死了那只黑蟋蟀,她的脸霎时就黑了。

    她不喜欢石头的娘亲,村里也没几个人喜欢她的。仗着娘亲是有钱人家,她在村里好像是高人一等,对谁都是冷嘲热讽。

    “虎妞,听说你哥卖野猪赚钱了,也不见他给你买二尺布做件衣裳,你看你的衣服都破成什么样子了,呵呵!”石头的娘亲却是看见了她,便是开口打趣她穿的破衣服。

    哼!

    虎妞却是将脸一侧,小塌鼻冷哼一声,彰显着一点小骄傲。

    她知道石头娘亲的心思,就是故意拿她的破衣服做文章,一是彰显她家的优越,二是想挑拨她跟哥哥的关系,以为哥哥会不舍得给她买布做新衣裳。

    “哎哟,这孩子还不开心了,婶这不是关心你没好衣服穿嘛!”石头的娘亲对她一阵埋汰,然后又对旁边的妇人指责道:“这书呆子也真是的,赚了钱,也不想着给妹妹添件新衣裳。”

    “我哥说过些天就给我买,嘞嘞嘞……”虎妞当即就甩回头,吐着舌头冲她做了一个鬼脸。

    其他妇人看到此,都是憋了一肚子笑意,看着脸色铁青的石头娘亲心里还很解恨。

    其实她们也不喜欢这个长舌妇,这个女人对谁家都喜欢指手画脚的,不是谁家孩子该买衣服,就是谁家媳妇该有了钗子,但穷人家过日子哪能这般面面俱到呢?

    虎妞不仅反击得理直气壮,而且走路也显得底气十足。

    刚刚过桥,她就忍不住伸手攥了攥衣角,衣角上有两个硬疙瘩,这里藏着一个秘密。这是她哥给她缝上去的银两,说是留这点钱做家底,防患于未然。

    一想到哥哥对她的关爱,更将这么多银两交给她,她的心就暖洋洋的。这衣服破又怎么了,有很多补丁又如何,谁的衣服能藏着这么多钱?

    而且哥哥已经明确跟她说了,这两天还得卖猎物赚钱,等忙完就带她到镇上买布做新衣裳,还要给她买一双新鞋子。

    一想到哥哥对她的好,她整个上午的心情都很好,唯一遗憾的是这边放的套子没捕到猎物。

    中午的时候,她去卧虎山找哥哥,但是在山下等了一会,却没有看到人。结果砍柴的阿才羡慕地告诉她,哥哥带着阿牛又去江府了。

    有些小失落,但有些欢喜!

    虎妞吃过香喷喷的饭团,然后用竹筒装了山泉水,查看那些套子结果捉到了一只斑鸠,晚餐又要有肉吃,让她很是开心。

    在下午的时候,她到了木桥那边放牛,这是江村回来的必经之路,想跟哥哥分享捕到斑鸠的喜悦。由于牛已经吃饱,所以只要拴在一处便可以了。

    石头却找了过来,狗子指着她叫嚣道:“石头哥,就是虎妞打我!”

    “是你踩坏小鼠的泥人的!”虎妞没有半点害怕,仰着脸望着他道。

    石头露出了结实的胳膊,恶恨恨地道:“我不管,今天我就是要好好揍你!我娘说了,你哥哥就是个二呆子,我们家才不用怕你们家!”

    只是才说完,石头显得有些意外和紧张地望向她后面,目光变得游离不定的模样。

    “哥哥!”

    虎妞回头看着哥哥恰好从江村回来,心里顿时暖洋洋地轻呼一声道。

    只是他哥哥却仍然板着脸,绕过她走向了石头,却见他将石头揪了起来,手掌重重地落在石头的屁股上,打得他嗷嗷叫。

    “若敢动我妹妹一根寒毛,我下次打得你爹都不认得!”她哥哥将石头丢在地上,又发出了警告,这让她心里更是开心,感觉有了依靠。

    “虎妞,看我今天带了什么?”

    “山鸡,这么大,哪里来的?”

    “管哪里来,今天让你吃上大鸡腿!”

    “嗯!”

    ……

    虎妞回头看到石头和狗子羡慕的目光,当即得意地冷哼一声,跟着哥哥牵牛回家,她觉得这是世上最好的哥哥。

第9章 难于登天

    江府的寿宴一共摆三天,故而最佳的交易时间正是这些日子。

    其实不仅是被邀请来的那一大帮宾客,还有江村整条村子的人都吃在江府,又加上江府的下人们,这都少说也有二百张嘴。

    现在林晧然送去的猎物简直就是及时雨,故而能够卖得上价钱。林晧然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化身成二贩子,而他已经将实情告诉了胡大,希望他能把握这些机会多猎些猎物。

    在寿宴的最后一天,胡大不负所望,早早在青石旁等候。

    看到林晧然来的时候,他露出了那口大黄牙,接过那袋盐的时候,跟着林晧然说稍等,便回林子搬出了一头肥鹿。

    经过这三次的利益交换,胡大对林晧然明显是增加了信任。林晧然不仅没有糊弄他,而且给的价钱相当公道,绝对是最佳的合作伙伴。

    “你这头鹿大概可以给你三斤盐,或者有什么需要的,我都可以换成其他东西给你带回来!”林晧然打量着地上的肥鹿,然后抬头报价道。

    胡大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着他说道:“如果方便的话,还请帮我买半匹花布和一把菜刀,其他都换成盐吧!”

    “没问题!”林晧然满口答应,然后又叫来了阿牛,这茬买卖就这样算是成了。

    阿牛自然知道了这猎物的来历,但仍然没有多问什么。

    “你也太神了吧!今天又猎杀了一头山鹿,我记得你们村没有专门的猎户吧!”赵管家倒是直接问了起来,好奇起他的猎物来历。

    林晧然朝着屋内拱手,含笑地大声说道:“这还不是托江老夫人的洪福,让我们这群菜鸟接连猎到了好东西!”

    赵管家晒笑两声,自然不相信这个说辞,但却不敢否认。

    “四两?赵管家你是在说笑吧!这鹿虽然确实还不算真正成年,但却是上品佳肴!呦呦鹿鸣,食野之萍,这多好的蕴意,你难道不希望你府上的公子们以后能参加鹿鸣宴吗?”

    在价格上,双方再度产生了严重分歧。这次倒不能全怪赵管家黑心,而是林晧然开出的价码,确实远高于市场的价格。

    赵管家目光复杂地打量着他,这话简直是直中要害,有钱人吃的并不是食材,而是食材所代表的好蕴意,但他仍然不甘地挑剔道:“你这头鹿都还没有成年,又没有我们想要的鹿茸,这已经是实价了!”

    “今天是老夫人大寿之期,吃的可不是什么鹿茸!若是错过这等佳品,你们家老爷还不知道有多遗憾,我怕是搬出去你还得请我回来呢?”林晧然却是有恃无恐,已经看准这头鹿能给寿宴添彩,这边绝对是非买不可。

    “八两!……太高了,你稍等一下!”赵管家最终却是不敢拿主意,转而向着里面而走。

    片刻,他领了一个老爷模样的中年男子回来,这便是他的聪明的地方,做事不给别人留下可以攻击的由头,故而能牢牢地占据着江府管家的位置。

    这男子身穿着一身鲜艳的绫罗绸缎,年过四旬,面白无须,嘴唇略黑,颇有些老爷的气势。仅是扫了一眼地上的肥鹿,又睥了林晧然一眼,便冲着赵管家说道:“给他!”

    “多谢老爷!”

    林晧然微微拱手,心中终于大定。他其实的心理价是六两,但却因为这个小小的坚持,让到他果然能多要到了二两,如何不让他感到高兴呢?

    这个中年男子脸上不苟言笑,却不知道是性格使然,还是他在下人面前的一贯作派,这正要稳步返回客厅,但却又突然顿住脚步,冲着林晧然开口问道:“你可是那个书……林晧然?”

    却不知道后面是不是“呆子”,话给他收了回去,然后说出了林晧然的名字。

    “正是,敢问您如何称呼,咱们可曾见过?”林晧然拱手,疑惑这人竟然认识自己。

    “这是我们府的三老爷!”赵管家有些倨傲地介绍道。

    “果然还是呆头呆脑的!”三老爷仿佛是自言自语,迈出脚步离开,但却留下了一句话:“你此番路费怕是凑足了,你还是早些去赴考,他可是等着要跟你在院试一争高下呢!”

    赵管家这才认真地打量起林晧然,脸上露出恍然大悟之色。

    咦?

    林晧然当即明白,他的前身可能真跟江府的人产生过交集,跟这个三老爷恐怕是见过面的,跟这个叫“月白”的人似乎还有一场意气之争。

    只是他努力在脑海中搜索,不仅没有半点关于江府人的记忆,没有这个三老爷的,对那个叫“江白”的人同样毫无印象。

    算了,反正经过这些时日的打听和观察,这江府确实不是什么大善之家,还是不跟这些人扯关系为妙。

    “怪事!这竟然就是长林村那个书呆子,我先前怎么一点都没发现呢?”赵管家看着林晧然离开的身影,却是犯起了嘀咕。

    春光明***拂在这座古色古香的村子里,仿佛弥漫着一股醉人的芳香。

    卖了山鹿,赚到了五两银子,让他心里很是踏实。

    不管是在哪个时代,钱总能给人带来温暖,而且可以解决很多东西。譬如给虎妞买新衣裳,譬如改善家里的住房条件,又譬如可以做点赚钱的小买卖。

    林晧然从江府出来后,却是一阵心血来潮,跟阿牛分开后,却没有直接返回长林村,而是向着江村的西边而去。

    听说江村西边有座书院,他借着这个令人舒服的好天气,决定过去瞧一瞧。

    按说,一个如此偏僻的山村,断然不会拥有书院这种东西。但江村确实非一般村子所能比拟,江府不仅斥资建了书院,还重金请来了名师执教。

    这些年,一些江村子弟陆续顺利走上了仕途,青山书院在整个化州府的名声大震,吸引了不少有钱人家子弟前来就读,以致这间书院现在彰显着勃勃生机。

    林晧然当年正是就读于青山书院,但这似乎不是一件值得当事人骄傲的事情。为了能够读书,为了那个功名,他家里陆续将田产变卖,这才落到断粮的窘境。

    青山书院坐落在半山腰上,以砖木结构为主,连绵的楼宇,让人不得不赞叹。这时正在上课,隐隐听到童子诵读《论语》的声音。

    林晧然来到了书院的大门口,抬头看了一眼“青山书院”四个苍劲的大字,当即就觉得这题字之人绝对不凡,却不知这名为“青山居士”的题款人是谁,隐隐间竟然透露着几分熟悉与亲切。

    这时,恰好有几个衣着华丽的人进去参观,守在院门前的一个短衫汉子倒没有人拦着,而他趁机尾随前面的人混进了里面。

    这跟现代的教育机构其实是一样的,本质都是上课、吃饭和睡觉的地方,只不过多了几间富有时代特色的阁楼,多了一些人文气息。

    由于深受“礼乐相承”思想的影响,所以书院的建筑布局很是严谨。以讲堂为中心,中轴对称,大门、讲堂、祭殿和书楼连成一线,两旁则是斋舍。

    只是看到这一些,林晧然明白长林村要赶上江村,恐怕一百年都不够。江村不仅富裕,而且还如此注重教育,这以后必定是官商结合的村子,长林村这种温饱都无法解决的村子如何追赶?

    贫富差距,这是两条村子在将来都无法避免的存在,而且只会越拉越大。

    林晧然早已经自认是长林村的一员,看到这一些,不由得有些沮丧起来。他虽然有帮助长林村脱贫致富的决心,但若想带着长林村超越江村,这恐怕是难于登天了。

第10章 万般皆下品

    一对父子走在前面,正绕着青砖小路,向着后面的书楼而去。

    父亲年约四旬,一副员外装扮,高高瘦瘦,留着山羊胡,而这个小男孩八九岁的模样,长得白白胖胖,手里拿着刚买的木剑冲着路边的花丛乱舞着。

    小男孩的眼睛突然闪过兴奋的光芒,扭头冲他老爹嚷着不读书,说以后要当大将军,结果他老爹直接给他后脑勺赏了一巴掌。

    看着这员外打得真是用力,让到林晧然这个旁人都不由得呲牙咧嘴,秉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原则,默默地关注起这对父子,看会不会有命案发生。

    却听到这个员外瞪目怒骂道:“且不说咱家不是军户!哪怕你真有本事用命换来了战功,让你当上了总兵,甚至封了侯,那又能如何?我朝以文制武,一个小小的御史就能将你管得死死的,品阶高的官员还敢指着你鼻子骂你老子,你脑子是不是犯浑,竟然想着去当兵?”

    小男孩捂着发疼的后脑勺,但却顽性不改,或者心底就是抗拒着读书,眼珠子又一转又道:“咱家是做药材的,那我经商总行了吧!我要将买卖做到广州府,做到京城去,跟沈万三一样,成为天下第一大富……”

    哎呀……

    这次话没说完,他的后脑勺又重重地挨了一下,他爹一副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既然知道沈万三,那你还说这等疯言!天下第一富豪又如何?万贯家财又能怎样?还不是被抄了家,流放到云南?咱家比知县谁富?老子每次见了知县大人还不是恭恭敬敬的?”

    “那你说怎么办嘛!”小男孩这次学乖了,双手捂着脑袋,眼睛可怜兮兮地望向父亲,同时证明棍棒出孝子的科学性。

    员外捋了捋山羊胡,满意地抬头望着书楼无限向往地说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你莫再顽劣,在此用功读书,将来必有一个锦绣前程。若是中了生员,便可见官不拜,还可以得到国家的供养;若是中了举人,我哪怕是散尽家财也帮你捞个实缺,不过一个从六品知县恐怕就得到头了!”

    倒不是他担心财力不够,而是官场有着一套完整的游戏规则。一甲进士轻视三甲进士,而三甲进士又会蔑视举人官,官场的升迁跟功名有着极重要的关系。

    哪怕是首辅严嵩的儿子严世藩,能力无疑是够了,背景更是吓人,但却由于出身问题,故而到了六部尚书就算到头了,终生都没有机会入阁,否则会受到整个士林的攻讦。

    举人更是如此,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到了知县就难得寸进。

    小男孩却是意气风发,举起手中的木剑豪迈地大声道:“我要做大官,要做巡抚!”

    “那就必须更努力读书,要考中进士!”员外斩钉截铁,同时不无羡慕捋着山羊胡说道:“当今朝廷大员,哪个不是一甲二甲进士出身,当今严阁老是二甲进士,徐阁老是探花郎。若是你考了进士,不说有机会进入翰林院和科道六部,哪怕最差的安排都是知县。至于巡抚,只要运作得当,这也不是遥不可及!总之,你只要好好用功读书,在当今圣朝,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小男孩将木剑收起,眼睛发亮地追问道:“那我能带兵打仗吗?”

    林晧然本以为会得到一个后脑勺,但却出乎意料,员外却捋了捋山羊胡,一副世外高人般微笑道:“大明的兵部是由文官把持,军队的任命权在兵部,如今由文官挂帅出征已成惯例。你若真能考上进士,倒是有机会统领千军万马!”

    小男孩满眼期待,步伐不经觉加快了少许。原先他还烦着那翻开如同天书般的书籍,但这刻仿佛拥有无穷的动力,恨不得明天就去参加科举。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林晧然没有继续往着书楼那边而去,而是伫立在原地看着远去的那对父子,心里头有了一些感悟,隐隐有什么东西在萌生。

    这跟着二十一世纪终究不同,这是一个士农工商的年代,商人的地位处于最低一等,而公务员的地位却无限拔高。

    上辈子他其实是有机会成为公务员的,只是在报名前夕给一个美女警察扣了一项调戏妇女罪,不然他没准就不用重生,有机会当上市长或者高官。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他走上一个木楼梯,便来到一间充满古韵的讲堂。讲堂两边有几个半人高的木窗,窗户的竹帘已经卷起,下午的阳光如同调皮的精灵,正落在那地板的木缝上。

    林晧然通过窗子看到里面的情况,讲堂里面有着二十余名摇头晃脑朗读的孩童,两个孩童共用一张桌子,年纪都在八九岁之间,桌上摆放着纸墨笔砚和一本《中庸》。

    孩童们的前面,一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坐在桌前端着茶,眼睛微微闭起,脑袋和上身轻轻摇晃,却不知是陶醉于茶水,还是迷醉于圣贤的大道中。

    在他后面的墙上,正挂着千古圣人——孔子的画像。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林晧然的脑海清晰地浮现了整篇的《中庸》全文,仿佛这些东西早已经深入于骨髓中,不论如何都不会将之遗忘。

    隐隐间,他觉得自己拥有应试的能力!而且从方才三老爷的话中可以得知,这身体的原主人竟然是县试案首的有力竞争力,这足以说明身体原主人的才学确实惊人。

    这是诱惑还是陷阱?

    林晧然从来都不是一个冲动的人,做事向来都考虑周详再行动,很少做力不能及的事实。或许是他的这个品质,让他上辈子没有大富大贵,但也没有太差。

    从书院出来,他看着一辆马车从他面前经过,微微疑惑地望着马车行驶的方向。原来江村处于交通要塞,他知道通过县城的路是跟这相反,却不知道这头是通往何方。

    站了片刻,他正想要回家时,却看到一个公子哥带着两个随从径直朝他走来。

    那个公子哥身体高挑,唇红齿白,但一脸的雀斑,腰间挂着玉佩,手持一把画扇,正轻轻地摇曳,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林晧然站在原地,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个冲他而来的公子哥,心里已经有了几分猜测,估计是跟此人相识,而且可能是敌非友。

    “呦!林若愚,怎么干起了卖柴的营生!”

    结果,对方一出声,便是带着几分嘲讽。

    林晧然瞬间确定,这人绝对是旧识,很可能就是江府的人。估计是那个叫三老爷的人跟他提及自己,而他又找了赵管家打听,这才知道自己近些时日卖柴为生的事。

    “讨口饭吃罢了!”林晧然微笑地说着,并不觉得卖柴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只是他不愿意跟这人过多交集,便拱手告辞。

    公子哥却是拦住他,晒笑地道:“这么快就要走?莫不是这些天赚了钱,急着去赴考?若是这样的话,我可以派车送你一程,省得再出什么差池呢!”

    林晧然听出这话中有话,定然有什么他所不知道的隐私,但仍然不想跟这人产生过多交集,微笑地拱手道:“不用了,我不会去赴考的!”

    公子哥听到这话,突然大笑起来,只是看着林晧然真的要离开,便止住笑声道:“你不要功名倒可以理解,但你连妹妹都不要了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林晧然当即停了下来,眼睛闪过一抹凌厉之色。

第11章 惊人赌约

    若说方才还担心败露,不愿意跟这个明显带着恶意的公子哥发生交集,所以才想着尽快离开。但此刻双脚却像是生了根,心里头涌起了一股滔天怒意,虎妞无疑就是他的逆鳞。

    公子哥是江府的三房子弟,名字叫做江荣华,跟着林晧然本是同窗。这时却是上下打量着他,有几分疑惑地问道:“你不会……真忘记跟月白的赌约了吧?”

    “什么赌约?”林晧然心里咯噔一声,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只是他迅速搜索脑海,却没有半点这方面的记忆。

    江荣华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直至看到林晧然的脸上露出怒容,这才微笑着说道:“你跟月白打赌,看谁在院试中名次更高!赌注嘛……你不会真的给忘了吧?”

    “快说!”林晧然上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

    江荣华伸手示意随从不用轻举妄动,嘴角噙着一丝微笑,然后一字一句地道:“你若输了,便是让你的妹妹给月白做丫环!……如今看来,你连科举都不打算参加,看来确实不在乎你的妹妹,呵呵!”

    嗡!

    林晧然的脑袋炸响,浑身发软,抓着江荣华衣襟的手不由得松了几分,但很快就愤怒地瞪着他道:“不可能,你在骗我!”

    “你不会受了刺激,所以失忆了吧?”江荣华眉头微蹙,仔细地打量着他。其实从一开始,他就觉得这不是他所熟悉的呆子,像是突然间换了个人般,起码以前他就不可能敢揪他衣领,更不会有这种如同疯狗般的气势与举止。

    林晧然听到这话,心里头的火气却像是被一桶水浇下,刚刚涌起的质疑消散大半。因为这人直击了他的软肋,他确实对前主人所做过的事一无所知。

    尽管他心里头很是不愿意相信,但理性却是在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只是他将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罢了。

    江荣华似乎是确定了判断,嘴角微微翘起地道:“那我就帮你回忆好了!……你没有盘缠赴考,所以便找上了月白,月白答应给你三十两盘缠,但却立下了一个赌注!若是你在院试胜了月白,三十两便不用还了,而若你在院试败给了月白,那……你妹妹就得卖身给月白!”

    不,这不是真的!

    林晧然虽然一再否认,但是脑海却有了些许画面,仿佛真的有这事一般。他为了筹足赴考的路费,确实有过卖掉虎妞的念头。

    不对,那钱呢!

    林晧然突然想起最关键的事情,因为他醒来的时候,家里别说三十两了,哪怕一个铜板都没有见着,所以这事绝对是编的,当即又揪起他的衣襟怒道:“你撒谎,我根本没拿到三十两!”

    “不是没拿到,是拿到却又……不见了!”江荣光推开他的手,然后又微笑着说道:“现在你竟然筹足了路费,那就赶紧上路吧!现在离县试开考可没几天了,这时间可不等人!”

    江荣华这次说完,便要带着二个随从离开,末了还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可能也把我给忘了吧!我叫江荣华!”

    这赌约是真还是假?

    林晧然望着江荣华离去的身影,心里极是不安,还有几分恐惧。只是他虽然一再否认,但却隐隐有个声音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为了筹足盘缠参加科举,将他的妹妹给押上了,而打赌的内容正是本次院试的名次,即考秀才时的排名。

    只是他早已经将虎妞当成了亲妹妹,如何能让他去给其他人当丫环呢?

    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夕阳西下,北面吹来了一股冷风,摇曳着村边的竹林如同波涛般翻滚。

    林晧然失魂落魄般回到了家里,虎妞已经比他先一步回到了家中,正在门口的台阶上坐着等候,抬头看到他的时候,脸上洋溢着无比兴奋的笑容。

    只是看到这张天真无邪的笑脸,他的心像是被扎了一刀,有一种浓浓的负罪感。尽管那个赌约不是他所为,但毕竟他夺得了这具身体,自然要相应地承担他所犯下的罪过。

    虎妞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像往常般拉着他的手往屋里走去,当即又叽叽喳喳地说了村里的事。原来石头他娘跟大眼婶争执,结果大眼婶被打了,这令到虎妞很是气愤。

    只是这丫头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这头事情刚说完,她仰头望着他得意地问道:“哥,你猜今天我捉到什么了?”

    林晧然跟着虎妞已经进到了屋里,便闻到了一股鱼香味,疑惑地问道:“哪来的鱼?”

    “咯咯……我钓到的!”虎妞骄傲地说道。

    这是一顿简单的晚餐,一盆鱼汤,一碟野菜以及香喷喷的白米饭。

    饭间,虎妞一边滔滔不绝地说着村里的事情,而林晧然好几次都没能接上话,不过他以困为由,倒算是搪塞过去了。

    吃过饭后,天色已经昏暗下来。

    没多会,茅屋亮起了油灯,陶灯上面浮着一条灯蕊,灯光如花生米大小,光线比较昏暗,只是屋里像是铺上一层金色。

    由于日子变好,手上又有了一些积蓄,林晧然让阿牛帮着从镇上买回了灯与油,一跃成为长林村用得起油灯的好人家。

    虎妞坐在桌前,双手支着下巴,明亮的大眼睛盯着油灯,脸蛋显得红彤彤的。有时候幸福就是这般简单,她喜欢看着这神奇的油灯,喜欢那团如同精灵般摇曳的神奇黄色火焰。

    “哥,你是不是有心事呀?”

    在上床后,虎妞突然爬到他旁边,在他耳朵悄悄地问道。

    她说话的时候会吐着一股热气,而他的耳根子却是极怕耳痒,这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忍不住先是痒得忍不住笑了出来。

    “虎妞,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没有什么人的时候,不用跟我说悄悄话!”林浩然揉着耳根子,有些埋怨地说道。

    虎妞却没有检讨的意思,而是一本正经地望着他求证道:“是不是嘛?”

    林晧然正想坦白,结果虎妞却没给他开口的机会,她接着叹气道:“我其实猜到了,你肯定又是想着科举,对不对呢?”

    “哥去参加科举,你是不是会很不开心呢?”林晧然心里一动,顺着她的话揭开了这个话题,算是一种小试探。

    虎妞翻转身体躺下,用手掂着后脑勺,翘起二郎腿,认真地吐露了她的想法:“以前我是不喜欢你去参加科举的,那时候咱家根本没有钱,借钱根本就还不上!虽然有些人说你读书很厉害,但我其实不信,你总是呆呆的,根本不厉害!而且大娘也说了,这读书没有用处!”

    “那现在呢?”林晧然追问。

    虎妞转头望了他一眼,又是认真地继续道:“现在不怎么反对了,家里有了一点积蓄,就算再借点钱都能想办法还上!而且我听大娘说,要是中了童生,可以到县衙干活,这样就跟小丫他爹一样了!”

    “小丫他爹是差役吧?”林晧然暗松了一口气,但有些困惑地问道。

    虎妞眨了眨眼睛,然后很确定地说道:“一样的,都是在县衙当差嘛?”

    “不一样!读书的去当书吏,比差役要强一些!”林晧然纠正她的错误。

    虎妞皱了皱眉头,然后相信了他的说辞,又是脆脆地说道:“这样啊!我不懂哦。不过你想去考的话,我会支持你去,我觉得你能考上!”

    “为什么觉得我会考上?”林晧然倒有些意外了,毕竟他自己都没有信心。

    “嗯!”虎妞又皱着眉头思索,然后扭头望着他道:“因为你变得很厉害了呀!以前你很呆,不过……嘻嘻,现在一点都不呆,还变得很厉害,所以肯定能考上!”

    林晧然给她盖上被子,趁热打铁道:“那我可真去考了,先考个童生回来,咱家就是书香之家了,以后村里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只有我们欺负其他人的份!”

    “啊?为什么这样啊?”虎妞将手从后脑勺取出,一阵惊喜地反问道。

    林晧然半真半假地说道:“你想啊!要是我是童生了,那我就能进县学读书,能见到大老爷!要是谁得罪了我,那我就去跟大老爷说,大老爷还不打他板子?”

    “咯咯……可以打石头他娘的吗?”虎妞吃吃地笑了起来,然后又是询问道。

    “可以!”林晧然不是蠢人,当即就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答案。

    “哥,那你去考啊!考回来了……咯咯,咱就让大老爷打她板子!”虎妞轻轻推了他一下,像是偷了一百鸡的小狐狸。

    是夜。

    虎妞沉沉地睡着了,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仿佛做着一个美梦。

    林晧然望着破漏的屋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科举无疑是一条前程未卜的路,但却不得不前行。

    若是那个江月白能将赌约取消固然很好,但若是不肯的话,那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而且隐隐有个声音告诉他,那个江月白并不是好人。

    一定不能让妹妹真去做丫环!

    林晧然缓缓闭上眼睛,心里做了一个无比坚定的决定,然后沉沉地睡去。

第12章 赶集

    次日清晨,卧虎山。

    林晧然一大早便坐在大青石上等候。由于江府的寿宴已经结束,猎物很难再卖上好价钱,加上他得准备赴考事宜,所以这猎物的生意算是到此为止了。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胡大来的时候看着地上的物品,有些吃惊地问道。

    “前天我已经跟你说了,江府那边不会再要猎物,咱们这生意算是到此为止了!”林晧然抬头朝他望了一眼,然后又指着地上的东西道:“想必你们在山林很难找到郎中,这是从镇上药材铺抓的风寒药,这是一块角皂,不值什么钱,都送给你了!”

    “这不能收!”胡大脸色微变,当即推辞道。

    “你还是拿了吧!你应该知道,这些天我其实赚了不少!”林晧然劝道。

    这倒是一个大实话,仅仅四天的功夫,他就入账了十四两白银。之所以这般慷慨,一是深知好处不能尽占的道理;二是结下这茬善缘,为以后继续合作打下基础。

    “这一码归一码!没有你的话,我不可能凭着那几头东西换来这些多盐!”胡头却是猛地摇头,但盯着地上的药材却移不开眼睛,突然眼睛亮道:“我有几件不错的皮货,虽然在这种地方很难脱手,但总归能卖上一些价钱,若是多了就再送我一些茶叶就行,如何?”

    所谓皮货,就是动物的皮毛,有很长的保质期。

    只是由于气候的缘故,向来都是北方贵而南方贱,所以这南方的皮货一般卖不上太高的价钱。加之广东这里并不流行穿裘衣,故而南方的皮货并没有什么市场,在青叶镇这里就更难脱手了。

    “可以!”林晧然却没有辜负这番好意,当即就点头同意。

    不过约好明天再碰面,因为今天他决定带虎妞去赶集市。

    长林村距离城镇大概有五里地,城镇的名字叫青叶镇,因当地盛产青叶香而得名。

    上午的天空碧蓝如洗,几只鹰隼在头顶盘旋,仿佛在为下面的牛车保驾护航。两边是清幽的山林,鸟语花香,几只色彩斑斓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只是这里风景虽美,但林晧然却紧皱着眉头,脸色极是严肃。这牛车并不是好的交通工具,走在这样山路上,整个人感觉要颠散架了一般。

    咯咯……

    虎妞坐在牛车的后面,却是得意地晃着两只悬着的小短腿,整张脸都是红彤彤的,还时不时回应着各种动物的叫声。

    赶车的阿牛注意到了林晧然的不适,关切地问道:“十九叔,你没事吧?”

    虽然林晧然跟虎妞的年纪虽小,但由于辈分较高,故而在村里其实是很多年轻人的叔姑,而林晧然排行十九,故而被称为十九叔。

    “还有多久?”林晧然的手紧紧地抓着车把子,忧郁地望着地上,感觉肚子里的东西随时都可能排山倒海而出。

    阿牛望了望前面路边的大石头,便报了一个时间:“不到半柱香了!”

    虎妞从车尾爬了过来,明亮的大眼睛有些疑惑地望着他,不明白哥哥为什么会这个样子。林晧然报以微笑,换了一个姿势,然后继续接受着煎熬。

    不过出了山口,前面的道路变得平坦,不再像方才那般颠簸。道路两边不再是山林,而是被分割成一块块的农田,呈现了农耕社会的风景图。

    由于今日正好是墟期,故而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一些村民赶着牛车带着土产前去赶集市,亦有纯粹前去逛集市的村民。

    青叶镇两面环山,一条小河从镇子一侧穿过,一条笔直的主街道贯穿其中,两侧的商铺林立,青砖街上摆着很多地摊,叫卖声不绝于耳。

    “走,咱买东西去!”

    林晧然从牛车上抱下虎妞,便打算带她逛一逛这个时代的集市。虽然感觉这种城镇就那么一回事,但相对于长林村而言,这里确实充满着太多的新奇。

    虎妞的脸蛋红彤彤的,明亮的大眼睛打量着这里的人与物。

    这里的货物确实是琳琅满目,除了村民带来的果蔬、竹编和禽蛋,还有就是小吃铺的肉包、虾饼、米线,以及外地引进的布匹、茶叶等。

    林晧然跟虎妞一人一块虾饼,在这条街道上走走停停,而看到杂耍的时候,虎妞显得特别的兴奋,似乎是赖着不想走了。

    不过林晧然要掏钱的时候,她却是瞬间收起了那张笑脸,并用力将他拉走。

    这……丫头。

    林晧然对虎妞感到无奈,不过却是明白,这终究是吃过苦的丫头。

    很快,他便看到了一间布匹店,规模还颇大。

    林晧然领着虎妞进去,一进门便是五颜六色的布匹。大概是衣着的缘故,店小二没有将他们引向丝织区,而是带到价格适中的棉布区。

    “这种花布怎么卖?”林晧然观察着虎妞的目光,自信地伸手一指,向着店小二询问起价格。

    店小二眼睛微亮,便捧着棉布送到他跟前道:“客官果然有眼力,这是从松江府引进的松江棉布,精美、牢固、永不褪色,绝对的棉布佳品,可不是我们这边的布能比拟的,而且价格很实惠。”

    “多少钱一匹?”林晧然直接问价。

    “不贵,八钱!”店小二报了价,并观察着他的反应。

    只是他话音刚落,虎妞却是瞪着眼睛道:“怎么八钱,我大娘说一匹布才四钱!”

    “一匹布四钱的是那种!”店小二伸手一指,却是一匹颜色最差的蓝布。

    “那我就要那种!”虎妞没有犹豫,当即就做了一个选择,这倒让店小二微微发懵了,却没想到这丫头真选最便宜的。

    林晧然自然不同意,指着先前的花布道:“这种布半匹多少钱呢?”

    “哎呀!这种太贵了!”虎妞却是急道。

    店小二的眼睛微亮,说道:“四钱!”

    “虎妞,这次听哥哥的,就买这种好不好?”林晧然蹲下来,望着闷闷不乐的虎妞道。

    虎妞迎着他的目光,心头便是一软,但愤愤地冲着店小二说道:“那得再便宜一百文我才买!不然我就不要了!”

    店小二面露难色,这个价杀得实在太厉害了。

    林晧然却是没有理会他的难处,跟着虎妞站在同一战线,冲着店小二沉声道:“我妹妹说了,便宜一百文马上就成交!”

    哎!

    店小二深叹一口气,转而走去那边正在拨算盘的掌柜,掌柜其实早就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原本他还有心周旋,但看着倔强的虎妞,又看着铁了心般的林晧然,便道:“罢了,给你便是,我还从没卖过这么便宜的!”

    虎妞却仍然一副闷闷不乐,瞟了掌柜一眼回击道:“还说便宜,明明这么贵嘛!”

    掌柜的嘴角微微抽搐,敢情要送给这丫头才不贵。

    林晧然赞许地望了虎妞一眼,没想到这丫头的砍价能力这么强,当即就利索地给了钱。

    跟着任何朝代一般,官方货币都必然经历一个贬值的过程。在太祖时期,一千文铜币能换一两白银,但到嘉靖朝却跌到了二千铜币换一两白银。

    故而,林浩然给出一两白银的时候,对方找回五钱白银外加三百文钱。

    大概三四点钟的时候,集市便慢慢地散去,很多人都得赶着回家了。

    虎妞坐在牛车上,看着归她家的那些日用品,又看看抱在怀里的半匹布和新鞋子,再抬头看着跟着上车的哥哥,心里涌起满满的幸福。

第13章 有婢楚楚

    江府的寿席已散多日,但却仍时有宾客远来。

    这一日,两辆结实的大马车由青叶镇的方向而来,车轮卷起了滚滚烟尘,那雪白的窗帘已经泛黄。正当前面那匹高大的黑马春风得意之时,马夫却是“噫”地勒住了僵绳。

    “什么事?”

    车厢里面受到了影响,一个漂亮的少女揪开车窗从里面钻出来,却见少女年约十五,一张漂亮的瓜子脸,柳眉轻描,双眸闪烁如星,琼鼻俏挺,一身蛾黄色的长裙,如同从画卷中走出。

    马夫指了指前面,恭敬地回禀。

    只见前面的路中央被一根大树挡住了去路,几个乡野年轻人不知从哪伐了一棵大树,正好拖到路中央的位置上。

    她乌黑的眼眸扫了一下前面的状况,又是观察了一下周围,当即就要缩头回去。

    “百年难得一见的狐狸皮,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

    却是在这时,一个脆脆的童声传来。

    少女循声望去,却见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女孩头顶着一张狐狸皮,怀里还同样抱着一张,正向着这里缓缓走了过来。

    好可爱的小丫头!

    少女的眼睛微亮,发现她皮肤很是白皙细腻,但马上又注意到小女孩手里抱的狐狸皮毛极美,如同一张漂亮的红缎子,当即让她怦然心动。

    “姐姐,你要狐狸皮吗?百年难得一见哦!”小女孩来到了她跟前,眨着明亮的大眼睛询问道。

    “你等等!”少女微笑地说着,然后脑袋钻回到车厢里面,片刻又钻出来温和地道:“能让我给我家小姐看一看吗?”

    小女孩犹豫了一下,一副很警惕地脆声道:“你别弄坏了哦!”

    “不会!”少女双手接过这狐狸皮,递送给里面的人,然后又钻出来好奇地询问道:“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只有你一个人卖东西吗?”

    “我叫虎妞,我是跟哥哥一起来的!”虎妞脆脆地回应,然后伸手指着蹲在路边叨着一根草籽发呆的一个年轻人道。

    林晧然此刻的心情很是郁闷,这从胡大那里换得这几件不错的皮货,本想卖到江府,但赵管家却连瞧都不瞧一眼便摆手,视他为砒霜。

    对于这个结果,虽然早就有了心理预期,但真的发生时,难免还有几分失落,这江府的人明显对他充满了恶意。

    从这个细节中,他便可以猜到那个江月白对他绝对没有好意,哪怕他们曾经是同窗,而想赎回那张赌约恐怕很艰难。

    正寻思着该怎样去破局时,却是听到虎妞提到自己,不由得抬头望去,便先是一愣,却看到一个极漂亮的少女,让他怦然心动。

    “你这狐狸皮怎么卖?”少女已经捧着狐狸皮款款而来,冲着他询问道。

    雪肤花貌,当真一个美人儿。

    “姑娘怎么称呼!”林晧然的心思已经不在卖东西上,而是望着她拱手询问道。

    “我……我叫楚楚!”楚楚犹豫了一下,便是报了名字。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好名字!好名字!”林晧然大胆地打量着她,发现人若其名,便是对她夸赞道。

    “公子原来知道我名字的出处呀!这名字是我家小姐给取的!”楚楚的眼睛微亮,有些骄傲地望向马车上,马车的窗帘微动,显然里面的人方才看着这里。

    林晧然脸含微笑,然后又是问道:“此处前去便是江府,不知道楚楚姑娘去江府做什么呢?”

    “我家小姐要给陈老夫人祝寿,但行程耽搁了!”楚楚望着江村的方向,有些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林晧然原本还猜测这会不会就是江府的人,这时得到否定答案,笑容变得更浓,便又是问道:“不知姑娘从何处而来呢?”

    “我们是从……”楚楚正想要回答,马车却传来了一个蛮横的声音打断道:“你是来卖狐狸皮,还是来查我们来历的!”

    林晧然朝着马车瞪了一眼,心情相当恼怒,这差不多要摸清这个丫环的来历,结果却给这死八婆给搞黄了。

    “对呀!公子,你还没告诉我这狐狸皮怎么卖呢!”楚楚吐了吐舌头,又像是刚反应过来,举着手中的狐狸皮问道。

    林晧然心里相当郁闷,摸了摸鼻子便道:“这狐狸皮色泽纯正,百年难得一见,我的要价并不高,二十两两张!”

    这个价格已经吓退了不少人,这便是林晧然方才不报价反倒打听楚楚来历的原因。

    阿牛带着人已经将树木拖到了路边,这时回头望来,听到了这个报价,不由得心里一叹,知道这棵树一会还得拖回到路中间。

    “咱们走!”

    果不其然,坐在马车里面的女人吩咐道。

    林晧然轻轻地叹气,知道不仅错过了生意,更错过了一个把妹的机会。只是却有东西突然落在他跟前,定睛一瞧,竟然是两锭雪白的银两。

    楚楚笑嘻嘻地要过了虎妞顶在头上的那张狐狸皮,将两张狐狸皮合抱在一起,然后爬上了马车,临钻进车内还特意朝林晧然瞧了一眼。

    少女刚刚钻进车内,马夫便用鞭子打在黑色大马的屁股上,马车当即扬长而去。

    果然是……土豪!

    林晧然遥遥地望着远去的车辆,微微感叹道。

    虎妞已经捡起地上的两锭雪白的银子,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眉毛轻扬,仰头对着林晧然说道:“哥,这银两是真的,嘻嘻……”

    马车已经远离,速度不快不慢,阳光隔着窗帘照进了车厢里面。

    一个身穿白裙的清雅女子端坐在马车上,正用那双白皙的玉手抚摸着那放在膝盖上的狐狸皮毛,俏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楚楚坐在车厢的小凳板上,跟着另一个叫娟儿的丫环提议给小姐做漂亮的披肩,结果却是被娟儿打击了,因为这天气马上转暖了。

    却是在这时,坐在中央的小姐将狐狸皮放在鼻尖处嗅了嗅,然后重重地丢在一边,脸带薄怒地说道:“这个奸商!”

    “怎么了?”楚楚捡起那张狐狸皮,不解地望向小姐。

    却是这时,外面传来马夫的声音,原来已经到了江村。

    娟儿悄悄地揪开车窗一角,果然远远看到了一个村子,那高大的村坊正龙飞凤舞地写着“江村”两字。

    楚楚心领神会,当即就帮着小姐整理妆容。

    这次过来名义是贺寿和探亲,但实质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那便是小姐跟未来的姑爷见面,然后两家会挑个适合的日期完婚。

    虽然不明白老爷为什么要将小姐嫁到这么偏远的地方,但却是知道,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好在她听说未来姑爷是个大才子,将来没准能考上状元。

    没多会,马车缓缓停下。

    楚楚揪开车窗,抬头便看到了一座气势非凡的府邸,门前已经站着一排家丁,一个衣着不凡的老爷迎了过来,显得颇为隆重。

第14章 石城县

    县试在即,考生早已经赶赴石城县。像青山书院的那帮参考的学子,早在小半个月前就已经结伴到了县城,目的是为了提前温习好功课。

    江荣华原本已经跟众人结伴去了一趟石城,只是江家老太太恰好过大寿,他只能乖乖地跑回来。本打算寿宴过后便返回县城,但却给事情耽搁了。

    此刻坐在马车上,他很后悔没能狠心提前离开,心里很是郁闷地望着眼前的一切。

    “虎妞,你回去,记得按时吃饭!”

    林晧然站在马车上,朝着后面招手并大声叮嘱道。

    后面的一辆牛车上站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小丫头,这时也是用力地朝他挥手,大声对他进行回应,并叮嘱他路上小心。

    这无疑是一幕感人的离别场景,但是江荣华并不感动,反倒很希望站在外面的书生摔死!他的马车刚才被截停,他都还没有点头同意,结果这个书呆子却很兴奋地爬上了他的马车。

    他以为他是谁啊?

    这人失个忆而已,怎么像是换了一个人,实在太不要脸了!

    林晧然依依不舍地跟虎妞挥手道别,心里涌起一份留恋,只是他却是知道,这次赴考是势在必行,而且还必须要折桂。

    直至再也看不见那辆牛车及牛车上可爱人儿,他收拾起离别的情绪,转身钻进车厢,微笑地朝着坐在中央的江荣华递送饭团道:“江兄,吃了吗?”

    江荣华嫌弃地盯着他手上的饭团,赌气般说道:“吃了!”

    “我说江兄你怎么这么晚的,上次……还催我呢!”林晧然似乎生怕江荣华真的收受了他的情,当即一口就咬在饭团上。这原本是他准备给虎妞的午餐,但方才虎妞却塞给了他,如今吃起来心里分外的温暖。

    江荣华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咽了咽口水道:“我家里有些事情耽搁了!”

    “什么事?不会是你沉醉在温柔乡吧?”林晧然一副很亲近的模样,朝他眨了眨眼睛,并露着一个暧昧的笑脸。

    江荣华很不想理会这人,发现这人确实变化太多了,只是看着他一副看透的模样,当即气不打一处地说道:“我催你也是为你好!你似乎还不结保吧?”

    “什么是结保?”林晧然吃着饭团,困惑地抬头问道。

    江荣华认真地打量着他那张懵懂的脸,突然间笑了,解释道:“五人结保是县试的一项规定,除了必须禀生作保外,还需要五个考生相互作保!这点你不会不知道吧?”

    林晧然皱了皱眉头,他想起确实有这项规定,但他一直以为他前身给办妥了,这时不免心虚地问道:“我真的没有结保?”

    这是一个悲哀,很多事情他这个本尊都不清楚,反倒是这个外人了如指掌。

    “没有!”江荣华脸带微笑,很是肯定地摇头。

    林晧然看着他确实不像是撒谎,不由得拍了拍额头,但眼珠子旋即一转,冲着他笑道:“那咱们一起结保,如何?”

    “我早跟其他同窗已经结保了!”江荣华有几分得意,脸上更有几分的幸灾乐祸。

    林晧然看着他的样子,当即知道就算他没有结保,恐怕也不会帮他这一把。只是对这事深感头疼,这到了县城还要烦这一件事。

    如今县试在即,恐怕大家都早已经结保了,这上哪去找一个禀生,又上哪去找四个不结保的考生?本以为这中一场顺风顺水的考试,但却万万没有想到,这才刚刚启程便遇上了这么一个大题。

    相对于牛车,这辆马车确实是舒服太多了。

    马车眨眼就到了青叶镇,只是稍作停留,便向着石城县而去。在这条官道上奔驰,那匹枣红大马显得很是兴奋,伴随着清脆的马蹄声。

    接下来,林晧然发现存在着越来越多的问题,额头不由得冒起了细细的汗珠。

    譬如考场不会提供笔墨和砚台,譬如他的衣服不合体统,又譬如他先前想作弊的方法完全行不通。哪怕带个石头进去都会被书吏切开两半检查,更别提靠饭团蒙混过关了。

    江荣华越说越是得意,又因为位置较高的缘故,他心里已经开始藐视这个书呆子,知道这人恐怕别说跟江月白竞争了,恐怕通过县试都相当困难。

    特别他有意考核对方时,对方虽然能很巧妙地回避,但他却已然猜到,这货恐怕连那些圣贤书都忘记得差不多了。

    有时候他真心不明白,那人那般厉害,为何会将这个书呆子跟月白相提并论。

    从长林村到石城县,大概四十里地,但绝大部分路程又在官道中。大概下午二点的时候,便看到了一座充满沧桑的古城池。

    天空阴沉,枯草随风漫舞,一条官道穿过枯草地直插于城中。此时的城门大开,或贫或贵的百姓排队进城,显得有条不紊。

    城门上方刻着两个龙飞凤舞的篆体:石城。

    石城县源于唐朝,初名为干水县,后于南宋改名石城,至今已经有近千年,可谓是一座千年名城,今归为高州府所辖。

    进城需要缴费,这点很有华夏传统。每人都需要交上一文钱,这钱跟着官府和朝廷没有关系,完全就是守城官兵的一项福利。

    轮到林晧然所乘坐的这辆马车时,那官兵倒很是通容,直接就挥手让马夫出城。

    林晧然在中途睡了一觉,这时已经伸过懒腰,正精神抖擞地坐在马车的前面,眼睛瞅着这里的人与物,对这座古城产生了一点兴趣。

    进到城里,却是有一种别有洞天的感觉,一股浓郁的时代气息扑面而来。

    街道由青石铺垫,两侧是热闹的店铺,大小不一,琳琅满目,有些是黑底烫金的牌匾,有些则是锦上绣着图案,好不热闹。

    车如水,马如龙,这里的商贾云集,更有一支镖队从身旁经过,往来的行人服饰虽不是绫罗绸缎,但多显干净时尚。

    这是一个繁华的县城,起码他目前所见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在客栈告别了江荣华,但他的好运似乎到了头。

    “又满了?”

    林晧然接连问了三间,结果都被告知客满。

    那位肥胖的掌柜以为他不相信,当即指着坐在大堂骂骂咧咧的公子哥道:“那位陈公子方才出了三倍的价钱,但我还是没有房给他,你以为我不想多赚钱呀!店里确实是满了,你们这届考生比往年多。”

    林晧然尽量心有不甘,但还是只能愤愤地离开,去下一间客栈寻找住所。他需要先安顿下来,然后洗澡休息,并解决结保的事情。

    当走到一条街时,却是迎面吹来了几张阴间纸钱,却见前面有妇孺在跪地哭泣,这家人都披麻戴孝,似乎是在送走亲人。

    走到近处,便闻到了一股炭焦味,只见这小片的店铺都被烧毁了。

    从围观的群众得知,今年的石城县并不太平,连二接三发生火灾。前几天县里最大的朋来客栈毁于大火,如今又有数间店铺被烧。

    难道我身揣着银子,结果还得露宿街头?

    林晧然轻轻了叹了一口气,心里很是郁卒,对这座古城的好感荡然无存。更让他感到忧伤的是,他想寻回江荣华那间客栈时,结果却发现已经迷路了。

    “半间酒楼?”

    当他又走到一个街口时,抬头看到了一家酒楼,感觉这个名字很有意思,看着天色已晚,便决定先将肚子解决。

第15章 妖狐云竹

    夕阳的余晖正好落在那栋两层高的酒楼上,如同马良手上的那支神笔,当即将略显破旧的酒楼门口粉刷得古色古香。

    林晧然的脚在石阶上留下修长的影子,迈步走出了酒楼的大门,里面略显昏暗,大堂的桌椅摆放得整整齐齐,但却没有顾客。

    坐在门左侧桌椅上的小厮用手托着脸颊,脸朝着大门,但眼睛已然闭上,鼻间发出轻轻的呼噜声,正在那里昏昏而睡,根本不知道已经有人进来。

    没人?

    林晧然顺着楼梯往上面望去,仍然没见着一个顾客,显得那般的古怪。县城的客栈到处爆满,结果酒楼却空无一人,难得那些人只用睡觉不用吃饭不成?

    “公子,你要吃簸箕炊?”

    正当林晧然感到困惑的时候,里面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声音,便循声望去,不由得呆了一下,心跳竟然莫名加速。

    却见一个年约二十的美人从屋里面款款走来,眉若春山,眼横秋水,令人望而目眩而神驰。这是一张清新脱俗的脸孔,面庞白皙如凝脂,琼鼻高挺,红唇薄而醉人,纤细的身子穿着一袭白色长裙,仿若是从神话画本里走出的一位妖狐。

    这女人美得过分!

    林晧然很快恢复理性,突然间睁大双眼,想着那些妖狐传说。尽管他是无神论者,但背脊都不由得浮起一层冷汗,这种种的迹象跟故事太相似了。

    空无一人的酒楼,一个赴考的穷书生,一个倾国倾城的妖狐,这是多么熟悉的故事背景啊!

    “公子,你要吃簸箕炊吗?”

    正在他大汗淋漓的时候,美人已经来到了他身旁,空气飘起一股淡淡的清香,令人迷醉。

    “要!”

    林晧然才发现这屋里很是阴森,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并不敢忤逆这个妖狐的意思。只是心中的疑惑更甚,为何这女人单单问他要不要簸箕炊这种小吃,而不是向他推销酒菜。

    “公子请稍等!”

    美人欠身,然后就走回里面,空气的香味却未散尽。

    林晧然看着她走进里面,再扭头望了望敞开的门,外面很是敞亮,特别能看到被夕阳染红的一处屋檐,街道喧嚣的声音隐隐可闻。

    走!

    就在那么一瞬间,他做了一个显得胆小的决定,哪怕他是无神论者,但必须先逃离这里,起码先跑出街道外面再说。

    外面虽然早非烈日当空,但这夕阳还在,应该还能阻止魍魉之物。

    只是恐怖的事情却是发生了!

    他提着自己的包袱,听到后面传来动静,当即不顾一切地向着门口冲去。感觉那门口越来越大,离光明似乎只有咫尺之遥,脸上不由得绽放灿烂的笑容。

    结果一张长板凳横在前面,他的膝盖骨重重地撞在板凳上,整个人腾空而起,一个饿狗扑食,脸部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夜幕降临,半间酒楼被夜色所笼罩。

    在那酒楼大堂的一张方桌上,一盏油灯亮起,只是火焰只有蚕豆大小,并不能照亮整个大堂,只能点亮桌子周围很小的一片区域。

    林晧然的右边裤脚已经高高卷起,那膝盖处肿起一个红色大包,而一个绝色女人正手持着鸡蛋,正在小心地放在红肿处。

    始作俑者的店小厮垂头丧气地站在旁边,有些复杂地望着林晧然。他方才刚刚睡醒,看着这书生向着门口狂奔,便以为又是一个吃白食的,当即就气不打一处要将这人拦下,将长板凳甩到他身前。

    只是谁知道,这竟然是一场误会!

    他相当的不明白,这人既然不是来吃白食的,那为什么要走的那般匆忙,当时简直就是在逃亡,比吃白食的还像吃白食。

    “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适赴金华,至北郭,解装兰若。寺中殿塔壮丽,然篷高没人,似绝行踪……”

    林晧然心情苦闷,却不好直接解释原因是胆小,便在她给自己包裹的时候,讲起了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聂小倩》这篇短篇小说。

    初时美人还专心包扎,但听到:“小倩,姓聂氏,十八夭殂,葬于寺侧,被妖物威胁,历役贱务,腆颜向人,实非所乐。今寺中无可杀者,恐当以夜叉来。”,她却是不由得停了下来,目光落到了林晧然的脸上。

    最后,她更是索性站在桌子对面,恬静地听着这个精彩至极的故事。

    只是听到“有兰溪生携一仆来候试,寓于东厢,至夜暴亡。”,她突然咯咯而笑,美眸含星地盯着他,似乎洞察了这一切。

    林晧然看着她眼眸如狐,似乎天生能勾人心魂,便忍不住又询问道:“姑娘,你不认识……聂小倩,对吧?”

    “我姓聂,名云竹!”聂云竹一笑百媚,颇为有趣地看着他。

    夸她长得漂亮的人见多了,但能这般夸赞的,却是平生未见。想到他先前仓促而逃,更因此而受伤,便感这事大为有趣,先前似乎真以为她的妖狐了。

    林晧然看着她被烛光染红的俏脸蛋,当真感到一阵窒息,甚至体会到“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似乎不是一句妄言。

    聂云竹并不是女鬼,也不是狐妖,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由于出嫁之日丈夫过世,故而被誉为不祥人。因父亲病重,便一人撑起这间酒楼,但奈何被世人认为不祥,故而酒楼生意一落千丈。

    而今掌柜又卷款而逃,厨子又另谋他处,好在她有一门做点心的手艺,倒没有让酒楼关门歇业。只可怜林晧然来得不巧,错将她当妖狐,方生此等笑话。

    塞翁失马,安知非福!

    这话确实很有哲理,林晧然虽然莫名其妙受了伤,但却解决了食宿的问题。当晚他就寄身于半间酒楼中,虽然只能用桌子拼凑成床,但总比露宿街头要强。

    但让他颇为无语的是,在临睡前却听到一阵箫声从后院传来,如怨如泣,令人垂怜。不过林晧然却猛然想起了聂小倩,当即浑身冒起了鸡皮疙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他本是一头狼,但却被美人吓成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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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相介绍:
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相,相而优则大国。中华民族有一个共同的大国梦,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亦或者过去,我们都应该为之奋斗。——十六世纪世界第一大国缔造者。
嘉靖三十六年春,一个没能肩负中华使命的现代人重生在粤西山村的一个贫寒书生身上,而后他考取功名进入官场,人生很快有了新的奋斗方向,中华民族的历史亦将重新书写……
(书友群:大国相96857475)大国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国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国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