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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大宋全文阅读

作者:呼啦圈大神     舌尖上的大宋txt下载     舌尖上的大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舌尖上的大宋全文阅读

解释个问题

    新年第一周,《舌尖上的大宋》上了历史类分类强推的推荐位。

    也因为有了分强,这几天本书有了很多新读者,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呼啦圈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

    首先要感谢在本书书评区留言的朋友们。

    有朋友拿本书和其他一些美食类书籍作比较,特别是那些书都是一些早已出名的老书,让呼啦圈受宠若惊。

    呼啦圈开始爬格子写网文,不过才半年的时间,自己说好听一点,呼啦圈还是一个网文界小萌新,小鲜肉,无论在写作水平,行文文笔,情节构思还是节奏把握上,都还经验欠缺。

    所以这本新书,肯定是有很多不足之处,或者在我无意之间,写了个什么毒点啦,或者因为检查的不仔细,出了些病句别字啦,或者有些章节为了给后边故事发展铺排,描述的很生硬啦,这些都是一个新人正常会出现的问题。

    最近几年,美食题材的书有很多,也有不少书很火,读者拿一些出名已久的老书来跟我这本新书比较,认为我的新书不如人家写的好。

    我对这种看法表示认可,这个没什么好否认或者辩驳的。正因为我明白我还是新人,我不如人家写的好,这更激励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更努力的在前辈们走过的路上,尽量能写出有我个人特色的故事。

    《舌尖上的大宋》作为历史类美食题材的小说,为了在前边那么多同类题材的基础上有新的创意,为了这目标,我考虑了很久,查阅了大量有关美食的历史故事和逸闻趣事。

    经过很长时间的思考后,我发现历史和美食,这两种题材的结合,会产生不一样的化学反应。

    我们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的宏伟历史过程中,美食在这个进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美食是怎么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产生了变化?而我们饮食的变化又是怎么反过来影响了历史?

    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古代是以农耕文明作为主流的,而历朝历代在北方辽阔的草原上都有不同的彪悍的以游牧文明为主流的部族和中原发生了数不尽的战争。

    我不认为这是侵略,而是认为这些战争是由于不同民族之间,为了自身生存而进行的,究其原因,生存就是吃饭,为了食物,有了食物,民族才能繁衍发展下去,这都是人类的本能。

    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中原民族的饮食习惯决定了我们的体型可能文弱一些,比不了那些游牧民族身体强壮,但是从现在来看,中原民族虽然几经磨难,甚至曾经数次被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但是最终还是我们坚强的生存下来,并不断的壮大我们的民族种群。

    我们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大的种族,我认为原因是我们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勤劳,最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去自力更生,利用广袤的土地创造食物的民族。

    反观那些北方游牧,或者在历史长河中湮灭了,或者早已经西迁去了中亚或者东欧,更多的,被我们的民族不断的同化和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以古为鉴,反观我们现在正在经历的历史,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历史。只要我们继续秉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坚持发展,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就会更加强大,眼下那些小摩擦小争端,也许几十年后当我们重新回到世界之巅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的迎刃而解。

    而这本小说,正是YY把这个过程提前了一千年。

    说到厨艺的篇幅,我可以向诸位喜欢美食的读者朋友保证,本书的美食内容绝对不会少,而且我准备描写这些美食的时候,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咨询了专业的厨师朋友,尽量保证我写出来的食物或者食材,除了某些食材是刻意安排它们跟随男主“穿越”去的宋朝之外,其他都尽量还原当时的情况。

    也尽量避免某些食物的制作或者产生,出现完全不合理的情况。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也把不少现代的美食,在那个时期从新包装,换了一副样子制作出来。

    后边的内容中,还会出现各种古代的名菜,有些跟现在的做法也做出来的样子不完全一样,也是情理之中,同时,作者根据自己的见解,也做出了某些对食物小发明创造,以娱乐读者。

    新书更新到现在,也不过刚二十万字,所以一些读者觉得关于美食的内容篇幅不够,也请读者朋友们理解。

    呼啦圈目前能力的确有限,可能还有很多事情,都达不到读者的要求。我很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但呼啦圈厚着脸皮说一句,这不也同样说明呼啦圈还有很大提升的余地嘛,是不是?呵呵。

    我只能说我一定会尽我最大的努力,继续更加努力的更新下去,将勤补拙,争取早日把我心中的想法和精彩的故事展现给大家。

    关于这个问题,还有作者的一些想法和本书的主题,今天就先谈到这里,同时希望书友们多多留言提出宝贵意见,让我和这本《舌尖上的大宋》能够不断完善和进步!

    最后向一直以来,无论是评论,点击,收藏,投推检票,还有慷慨打赏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新年的真心祝福,也请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本人以及本书,见证我们的成长历程!

    此致,

    敬礼!

上架感言

    明天就要上架了,呼啦圈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这是我在起点的第二本书,从发书到上架,正好88天,刨去审核的那一天,连续更新了87天,更了近32万字。

    实话说,这个更新速度,实在谈不上快,期间有一周多的时间,还有春节假期期间一天一更之外,其他时间都是一天两更。

    作为一个刚刚踏入网文界的新人,呼啦圈最初想到的,就是稳定,先保证不断更,然后才是通过努力,每天尽量去多更。

    回想当初同期的签约新书里,十有七八都入宫了,呼啦圈有些感叹意外之余,也庆幸自己能坚持下来。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当我觉得扑街的我在默默单机的时候,有那么多书友一直在默默的支持我,真的让我很感动,更是成了我继续努力下去的无尽动力。

    我曾经问过一位书友,为什么坚持不懈的每天都把推荐票投给了我,他的回答是:“我喜欢你写的东西。”

    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那一刻真的感觉我整个心脏都要融化了。

    我写的小说有人喜欢看,这对一个作者来说,就是最大的鼓励了,而我能做的,就是把这本“好看的”、有读者喜欢的书创作下去。

    想感谢的人太多了,历史组的编辑们,总是不厌其烦的给我答疑解惑,那些同样专注于历史的同行作者朋友们,慷慨无私的给了我这个小萌新章推推荐的支持,最重要的,是那些一直在支持鼓励我的读者们。

    因为人太多了,我无法一一列举出你们的名字,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你们的名字都深深烙进了我的心里。

    或许上架之后,才是一本书真正的起点,梦想的小船,才刚刚起航。

    《舌尖上的大宋》,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段我们书本上只有一句话带过的历史,我拿出来,用诙谐搞笑的方式,让一个略显逗比的迪奥斯小青年融入进去,用美食,用他不经意间的小举动,去潜移默化的改变了它原本的进程。

    南半球的一只蝴蝶扇了几下翅膀,或许就可以引发北半球的一次风浪;一个民间小厨子做了几道美食,或许就可以让一段历史奇妙的转了个弯。

    作者本身就是个普通的青年,的主角同样是个普通不过的小厨子,或许他有些小聪明,但是他不会因为穿越了就摇身一变,成为叱咤风云的政治家或者决胜千里的军事家,他就是他本来的样子,没有多么大的梦想,没有多么大的抱负,但就是这样,他还是影响了历史,就像那只蝴蝶。

    故事的发展都是夸张而戏剧化的,莫名其妙而又不可思议,或许那些历史,正是在一个个的小人物无意之间,推动着历史的车轮向前行进。

    YY的成分确实很多,你当真你就输了。而历史,本身就是带有书写历史之人的主观意志的,就更不能较真了。

    所以作为一本小说,自然更多的是演义。当然,如果某位读者真的穿越到那个时代,麻烦凭借您的智慧给呼啦圈留存下点文字记载,好让我验证一下,真正的历史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当然,最重要的事情不要忘了,那年代大文豪好像不少,什么名贵字画瓷器之类的,你偷偷埋在个什么地方,也记得告诉我,我好去挖出来卖钱,一定不要忘记哦!

    希望喜欢本书的书友,能帮忙在朋友圈或者群里分享一下本书,帮忙宣传一下,多谢了!

    呼啦圈书友群人数虽然少,但是妹子比例是真的高,事到如今我也没搞清楚为什么妹子们更喜欢这本书,难道因为妹子们自带吃货属性?哈哈……

    呼啦圈不幻想一书成神或者大火大卖之类的好事像大馅饼一下砸在我头上,只是希望看到本书的朋友们,如果阅读之余能够逗您一乐,或者馋出了您三五滴口水,我就满足了。

    最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求一波首订!求一波首订!求一波首订!

单章:致书友

    单章回答最近书友提出的一些问题,然后说一点作者最近创作中的一些想法,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提出宝贵建议。

    关于最近更新的章节,出现了一个高度模仿随园的竞争对手。也许是为了给后边的情节做铺排,情节上可能走得缓慢了一些,都是作者在讲原因摆道理,有书友朋友提出了意见。

    呼啦圈必须承认铺排的有点多了,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后边主角反击的时候YY的效果能好一点,不至于让大家觉得突然的反击打脸太突兀太生硬,所以对于竞争方式以及原因的描写写得有点多了。

    作为一个新人,坦白讲还在摸索自己的风格的路上,在文笔上,情节节奏和情节连贯上难免出现问题。

    不过幸好我准备本书的时候大纲准备的比较细,所以倒没有很卡文的情况出现。

    新人嘛,由于经验的欠缺,状态不稳定,一本书写的久了,码出来的东西有时候啰嗦也算是正常吧,希望大家能理解。

    之前的情节中大家也许能看出来一些端倪,呼啦圈喜欢把历史上真实的事件,用一种不循常理的方式表达或者演义出来。

    比如结合本文的美食题材和主人公穿越的小厨师的身份,把这两个因素融入到一段真实的历史中,让虚幻和真实相结合,产生了一个个可能有些离奇的小故事,用这种方式来演义历史。

    写到现在,我依旧在不断的尝试进一步把这种方式写得更合理和连贯,比如后边的剧情,就是通过主角和这个竞争对手相互竞争的情节,把好几个原本独立的历史事件巧妙的串联起来。

    这算是作者在创作方面的一种大胆的尝试吧。

    或者有人会说呼啦圈你总是写这种大家都不太了解的非热门历史时段的小历史事件,或许这样的故事吸引读者有点难。

    我想说那些热门的历史时期写得人太多了,难免都在千篇一律的相互模仿,我凑那个热闹没多大意思,不如就写一段冷门的历史时段,而且是真实的历史事件和演义的结合,或许大家在享受阅读故事的同时,也能了解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

    我们的历史,有太多太多的小事件了,单独拿出一件来,实在是不起眼。但是很多情况下,正是许多这样的小历史小事件,冥冥之中推动了历史的变革。

    比如我读历史,很多类似的小事件都是简单的一两句文字一提就没了下文,只有一个结果,完全没有起因和过程。

    于是我就想通过主人公的人生故事,把这些不太被人了解的一段历史串联起来,用演义的方式来叙说一段历史。比起单纯的虚构历史,这种创作方式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或许需要更大的脑洞吧。

    不管怎么样,都是我对自己创作能力的一种尝试。

    坦白说,对于网文的创作,或许我还没有参透,所以这本书成绩不算好,我也纠结过,也矛盾过,但是我坚持下来了,最少一天四千多字还是没有断更过的。

    虽然这样的更新量还不能让书友们满意,但是我确实已经尽力了,俗事的干扰太多,也是没办法的事,作者也有自己的生活,所以还是理解万岁吧。

    我只能说我尽力抽空闲忙的多码点,尽量能在周末休息的时候偶尔小爆发一下,我能保证的是,不管成绩如何,这本书我都会坚持写完,也许等整个故事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大家会更加认可我的努力吧?

    最后还是呼吁一下大家看正版,写一本百万字级别的长篇小说不易,我真心希望付出的汗水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感谢兄弟姐妹们一直以来对呼啦圈以及《舌尖上的大宋》的支持和鼓励!祝愿你们生活幸福,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今天有事,请假一天

    家里有事,昨晚没睡,今天上班,下班补觉,请假一天,还望体谅。

请假条

    供电局区域线路维护,停电一天,特此请假,还望见谅。

请假

    今天家中一位长辈过世,事情有点多,可能两到三天无法正常更新,希望诸位书友见谅。

对最近几天的断更向书友致歉

    最近我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导致断更十天,我先道个歉。

    也许生活一向都是如此,从来没有一帆风顺,当你习惯了安定和舒适的状态,忽然间的一件事,总是会打乱你的生活节奏。

    我姥姥过世了,享年八十二岁。

    老人走的很突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老人过世之前,我们当小辈的,并不知道姥姥得了什么病。

    长辈们对我们的隐瞒,也许只是不想打扰我们的心绪,不想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我很理解他们。

    只是当姥姥忽然间住进了医院,住院两天后便离开这个世界,直到看到姥姥安静的躺在病床上没有一丝生气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我失去了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辈。

    那一刻我的感觉,好像好久没那么哭过了,泪水难以抑制地流下来,心脏好像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用力的扎着。

    也许人的一生,生老病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那种悲伤是难以言表的。

    姥姥生于战争年代,长在红旗下,也走进了新时代。

    姥姥曾经给我们小辈们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小的时候,家里是个大户人家,在城里有生意,家里还有个老大的大院子。

    有一次鬼子的飞机对我们的城市进行轰炸,一枚炸弹落进了姥姥家的院子,房子全被炸塌了。

    她躲在两道墙之间的缝隙里,塌落的砖瓦才没有把她砸死,后来被大人从砖头堆里救出来,她就觉得,这辈子该好好活。

    在后来的七十余年的生命中,她也用这句好好活着,实践了她的人生。

    她痛恨小鬼子,所以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节约自己一口吃的,把食物送给抗日的英雄们。

    新中国成立后,她成为我们这里一个大型国有棉纺厂的第一批职工,参与了厂子的建设,以及之后的生产,见证了那个年代大工厂的繁荣。

    八十年代中期她光荣退休,也并没有闲下来,那时候退休金不多,她不想给孩子们增加负担,便放下脸面,去厂区宿舍门口卖馒头。

    姥姥只有一米五的身高,印象里她总是骑着一个三轮车,车上驮着两个装馒头的大簸箩,她蹬三轮车的时候因为腿不够长,总是左右来回扭着,显得特别扭,也特别累。

    那时候我还很小,不太记事,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姥姥那种舍己为人的胸怀。

    馒头是从馒头作坊进的手工馒头,自然是有大有小,但卖的时候却是按个卖的,不论大小。

    别的卖馒头的总是先把最大的挑出来留着自己吃,而姥姥却是把大的卖给厂区的工友们,小的留着自家人吃。

    我那会儿不明白为什么姥姥家总是吃小一号的馒头,姥姥总是笑眯眯地跟我说,吃亏是福。

    再后来到了九十年代,姥姥的几个孩子都渐渐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姥姥这才真正过上了退休生活。

    不过姥姥依旧很忙,她开始了她照顾我们这些小辈的生活。

    姥姥很疼爱我们这一辈的孩子们,平时的点点滴滴就不多说了,最有趣的,是她总是节省出一些零花钱,买下一些我们爱吃的干果存起来。

    不论我们谁去了,她便开开心心拿出来这些平时她舍不得吃的干果给我们吃。

    我喜欢吃奶油花生,可那年代这些精致的零食其实很贵,并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吃得起的,但我每次去姥姥家,她总是能变出我最爱吃的奶油花生来。

    我喜欢姥姥笑嘻嘻地把手背在身后,然后唤着我的小名问我,“你猜猜姥姥给你准备了什么好吃的?”

    姥姥总是很乐观,也很好学,比我见过的几乎所有老年人都更加开朗,也更加坚强。

    等我们这些孩子们长大了,也不用她看了,她便主动报名去上了老年大学。

    虽然在老年大学里学的只不过是一些类似于小学生学习的东西,但姥姥觉得她能在老年时期摆脱文盲,还是很开心的。

    姥姥学识字,还学英文,也学了书法和绘画,我也不懂艺术,但我觉得姥姥的每一幅作品都非常好。

    当然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非常困难的,但她从来没有因为觉得难就放弃,我还记得那时候放假的时候,姥姥总是向我打听学问。

    我一句一句地教她念那些英文单词,她便认真的跟着一句一句的念。

    尽管当时我觉得她这么大年纪了学这些东西实在是没有用,但她仍旧对此孜孜不倦。

    单是这份毅力,就值得我们这一辈的孩子们学习。

    我知道,姥姥其实内心里很想融入我们年青一代的生活,不想和我们没有话题。

    我喜欢看体育比赛,所以每次我去姥姥家,她都会主动换到体育频道,时间长了,她竟然也能看懂不少体育比赛。

    可好景不长,零三年的时候,姥爷因为中风,整个人都瘫痪了,经过抢救,虽然救回了一条命,但人只是留下了感知的能力,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了。

    说直白一点,就像是一个还醒着的植物人一般。

    照顾一个这样的病人,是非常困难的。有句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是照顾一个没有任何自理能力的病人。

    但姥姥并没有被这样的挫折所挤垮,把姥爷照顾的非常好。

    就这样过了十六年!!!

    也有许多其他不幸的人,和姥爷一样的情况,很多人在床上躺了几年,因为照顾得不够仔细,而因为肌肉萎缩或者其他脏器衰竭等并发症离开了人世。

    但姥爷被姥姥和她的子女们照顾了十六年,至今仍旧身体很好,前一个月去医院检查,医生都惊讶不已。

    一个长期卧床的瘫痪病人,不光没有任何慢性疾病,肌肉也只是稍稍有萎缩的迹象,更让人叹为观止的,是姥爷连最难以避免的褥疮都没有!

    这说明什么,我就不多说了,可以想象的是,姥姥按时按点的给姥爷按摩肌肉和翻身,这十六年来从来没有间断过。

    我不知道把这种事形容成是爱情还是责任,但姥姥的人格高度,是令人敬佩的。

    只可惜,她的身体在这样的不屑坚持中,累垮了。

    姥姥的葬礼,按照她的遗愿,不想办的很大,她说一是因为自己是个普通人,二是她不想给别人添麻烦。

    姥姥的子女也很明白老人的心意,姥姥淡泊了一生,不想临走之前改变这一切,所以除了一些亲戚,基本没通知其他人。

    但姥姥的葬礼上,还是来了很多人,偌大的追悼会大厅里竟站不过来,很多人都站在门外,表达他们的哀思。

    连殡仪馆的人都好奇的问,这家人势力很大啊,从来没见过追悼会来这么多人的。

    其实姥姥就是个普通的退休工人,没有什么钱,更谈不上什么势力,但她生前待人处事热情和友善,所以积累了很不错的人缘,很多人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了消息才自发赶来的。

    也许姥姥一生中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善举,但也许平时生活中一些小的善举小的善意,成就了她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

    对生活乐观,对别人友善,这也许就是姥姥的人生信仰,好好活着。

    姥姥走了,我很想她,总是在安静下来的时候,想起她轻轻唤我小名的声音,就像她依旧活着。

    葬礼之后,我母亲因为心情有些抑郁,也病了,一开始是发烧,后来血压有点高,现在仍旧在定期去医院输液。

    虽然医生诊断说只是因为情绪低落造成的,并没有什么大碍,但我却很担心。

    最近两天母亲的身体也稍稍转好,心情也开朗了许多。

    这段日子的断更,也是我个人实在没有心情码字的因素在里边。

    实际上这本书也即将完本了,整体的内容也都写了出来,后边加了一段,也是想讲清楚一些事情,不想让大家觉得一些事太想当然。

    至于故事的发展,其实也已经很明了了,未来的战争我不打算写了,所有的铺垫做完,走到最后的结果已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最后补充一些内容,让整个情节连贯起来,本书就可以完本了。

    我打算这本舌宋完本后休息几天,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情,然后便继续开新书,新书的题材我之前准备了一些,也试写了一部分,等理清思绪便正式上传。

    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我,我相信经过了这本书的历练,新书的水平会让大家眼前一亮的。

    再次对这些天的断更表示我最真诚的歉意,也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朋友们,感谢!

    此致

    敬礼!

    ------呼啦圈大神

第一章 霸王餐

    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惊悚的事,无非是站在另一个角度看到自己的尸体。

    杨怀仁就经历了这一切,在另一具驱壳中望着黑暗中逐渐冷去的“自己”,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在这之前,杨怀仁最后的记忆是清晰而生动的,作为一家远近闻名的胡同小饭馆的少东家兼厨师……助理的他,一大清早就被大厨老爸撵着起床,骑着他的名牌电动三轮车,到早市上张家小妹的菜摊上拣了一整车时鲜蔬菜,临走还与她打情骂俏了一番。

    至于后来,却像是断片了一般,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呆傻之间,周围的景物逐渐明亮起来,即使是早晨,初夏的第一抹阳光也有些灼人。

    杨怀仁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给埋了,这事儿做起来有些诡异,却是势在必行,让“自己”曝尸荒野可不是多么好玩的事情。

    “哥们,对不住了。”

    杨怀仁嘟哝着,把“自己”身上的钱包钥匙手表啥的搜了个干净,除了一小包干辣椒,大包的时鲜蔬菜都摔了个稀烂。他寻了根趁手的树枝开始刨坑。

    直到挖断了七八根酒瓶儿口粗细的树枝,才算掘好了坟墓,勉强给“自己”下了葬,已是晌午时分了。

    在溪边洗净了一身臭汗,杨怀仁这才看清楚现在自己的模样——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年约十七八岁,皮肤白净身体瘦弱的穷书生。

    “你姥姥的死孩子老天,两世为人,就不能让我做一次帅哥吗?”

    溪水映照出的一张脸,五官也算精巧,可是比帅哥二字,起码还有八条街的距离。

    寻了块扁长的的石条充了墓碑,杨怀仁给“自己”留下了墓志铭——“本妖蜗居此处,昼伏夜出,善吸人血,哨声为号。”

    取下一个管哨钥匙链夹在两块青石之间,杨怀仁这才满意的撇嘴一笑,“看谁敢靠近本大爷的领地!嘿嘿……”

    顺着溪流走了二三里,才看见一条大路,上了大路,就看见人了。

    杨怀仁学着古人的语气问清了路径,才调转方向,朝东而去。

    已是过午了,一丝风都没有,官道两旁的杨柳被烈日炙烤的半死不活,它们能做的不多,虽然为杨怀仁抵挡了烈日,却抵挡不了热浪。

    汗水不断的从他的额头上滴落,砸在夯实的黄土路面上,立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升腾的热空气扭曲了视线,杨怀仁觉得自己出现幻觉了,不然怎么走了那么久,这条路还是没有望到尽头?

    “狗老天,熊老天,别人穿越了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最次也是个达官贵人家的纨绔子弟,怎么到我这里就是个小破书生了?”

    长这么大,杨怀仁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饥困交迫,也终于懂得了幸福原来其实挺简单,对于目前来说,一杯可乐加冰就足够了。

    可乐终究是没有的,埋怨也不会有什么作用,他只好继续踩着烫脚的路面继续走这条没完没了的路。

    不知走了多久,远远的看见一座城的时候,杨怀仁激动的差点哭出来,可惜身上的水分被烤得没剩多少了,并没有多出来的几滴去浪费在眼泪上。

    东京城是大宋最大的城市,可杨怀仁进了城,却没见到几个行人,除了几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和一条脱了毛的老狗躲在城墙根下的阴影里,整座城好似热的静止了一般。

    来不及欣赏东京城形态各异的亭台楼阁,一口水井边吞了几口生水,杨怀仁需要解决的第一件事,是先填饱肚子。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至理名言往往说得很实在,可是对于身无分文的杨怀仁来说,就是个大问题了。

    学乞丐沿街乞讨,路上没有人;学和尚化缘,模样也对不上;学恶霸强取豪夺,自己也没那本钱。

    所以,杨怀仁的脑袋瓜转了半天,想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吃霸王餐,比起饿死,被打死或许更壮烈一点。

    当然也有可能会被打个半死,甚至不被打,这就要看杨怀仁怎么选择了。

    八仙楼?不行,人家三层的大酒楼,打手起码都是考过武举的。

    刘家正店?不妥,门口两只血盆大口的看门大狼狗太吓人了。

    一连否决了好几家大门店,杨怀仁终于在一条小巷子的街尾,看中了一家小小的汤饼店。

    这家叫“王记汤饼”的小店连个牌匾都没有,一面洗的泛黄的幡子垂头丧气地耷拉在门前,店里没有专门隔出来的厨房,进门就是一个煮了滚水铁锅的灶头,两边各摆了两张被擦拭的光亮的矮方桌子,整个看起来打扫的倒是很干净。

    店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正趴在面案上打盹儿。

    “来一碗……两大碗汤饼!多饼少汤!”

    杨怀仁挺起胸膛踏入王记汤饼店,大摇大摆地找了个门边的位置坐下。

    吃霸王餐的诀窍无非两点,第一点,是找个门边的位置,便于逃跑;第二点,即使口袋里比脸面还干净,也要拿出我爹是首富,哥们不差钱的气势来。

    计划进行的不错,小丫头惊醒过来,看到有客人上门,忙擦了把脸开始往锅里下汤饼,不大会儿功夫,两碗热气腾腾的汤饼和一小碟咸菜便上桌了。

    “客官慢用,送您一碟腌菜。”

    服务周到啊,杨怀仁心想。这会儿一定不能失了方寸,即便扁扁的肚皮已经抗议了半天了,还是要先慢条斯理的吃,万不能狼吞虎咽露了马脚。

    吃了第一口,杨怀仁就开始摇头了。

    这汤饼真是难吃的可以,面片是死面的,口感差到不行;口感差也就算了,问题是没有味道;没有味道也就算了,卤汤是一丁点儿油花都没见着。

    算了算了,谁让这是霸王餐呢?不花钱能填饱肚子也就算了。杨怀仁叹了口气,怪自己选了半天还是没选好。

    “来一碗……两大碗汤饼!多饼少汤!”

    咦?抢哥的台词?杨怀仁循声望去,一个身高一米九几的粗黑汉子迈着大步火急火燎的冲了进来,直直地坐在了杨怀仁对面。

    “你姥姥的,坐哪里不好,非要坐我对面挡我逃跑的路线?”杨怀仁心里念叨着黑汉的不是,满眼怨念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粗黑汉子。

    粗黑汉子见对面一个衣衫朴素的白面书生盯着自己看,好不生气地抻圆了一双大眼珠子瞪了回来。

    “你个白皮厮,盯着洒家干甚?”

    说着正看到杨怀仁面前还有一碗汤饼,伸手就揽到自己面前,抄起一双竹筷,低头边把汤饼往大嘴里扒拉边嘟囔着,“先借你一碗,一会便还你碗热的。”

    “呃……”杨怀仁惊诧的张大了嘴巴,竟然还有这样的人?

    八成也是个吃霸王餐的,瞧这汉子皮肤黝黑,一身粗麻布青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五官就更不用提了,一脸的横肉,恶人的眼睛恶人的鼻子恶人的耳朵……演个强盗山贼,泼皮打手之类的人物,直接不用化妆。

    转眼间粗黑汉子面前的汤饼已经下去了半碗,杨怀仁也急了,若是这汉子比自己吃的快,过会儿自己落在了后头,连吃个霸王餐都争不了第一,可够丢人现眼的。

    顾不得什么吃相,杨怀仁也加快了速度,不去管味道如何,整个碗端起来,囫囵的往自己嘴里刨汤饼。

    见杨怀仁如此吃相,粗黑汉子仿佛受到了感染,也学了他的样子整个碗往自己的大口里灌了起来。

    一时间吃汤饼竞赛似的,“呼啦”“吧唧”声充斥了小小的王记汤饼店。

    限于身体条件,杨怀仁还是没有粗黑汉子吃的快些,王家小妹刚端上来两碗新的汤饼,粗黑汉子第一碗已经吃完,顺手又捧起另一碗热乎乎的汤饼继续往嘴里灌。

    杨怀仁的第二碗刚开始吃,对面已经吃完了。

    可吃完了的黑汉却不着急走,拽了衣袖胡乱擦了擦嘴,翘起二郎腿悠闲的看着杨怀仁,一脸胜利的憨笑。

    “你这黑皮厮,盯着洒家干甚?”

    粗黑汉子一愣,旋即敞怀大笑道:“你这书生有趣的很。”

    杨怀仁瞅了瞅门外的一棵高大的梧桐树,知了撕破了喉咙叫得正欢,随即狡黠一笑,俯下身来,摆了摆手示意粗黑汉子凑过来问话。

    黑汉也不防备,下意识的随了杨怀仁的样子趴到桌上,凑了一只大耳朵过来。

    “这位壮士哥哥,小弟就喜欢你这种爽快豁达之人,今日这汤饼,还是你吃的快,小弟服了,小弟吃的慢,自然这顿饭要请客,哥哥稍待,小弟马上就去支了饼钱。”

    “哦,哦……嗯,那就多谢兄弟盛情了。”

    见杨怀仁虽是个书生,却十分上道,黑汉满意的抱了抱拳。

    杨怀仁学着样子还了一礼,起身慢条斯理的踱到灶头边,装模作样把右手伸到左手袖子里挠了几下,接着重重地拍了两下灶台的另一边,又推散了灶台上一块沾了水的面蛋儿,笑眯眯的又摆手示意汤饼店的小丫头凑过耳朵来。

    “这位小妹,你家汤饼好吃,方才小生对面的黑脸哥哥赞了许多呢,非要请客……”

    “这……”

    汤饼小妹半信半疑,刚要开口问那黑汉,话茬却又被杨怀仁抢了过来。

    “壮士哥哥,小妹竟然不信,你亲自告诉她,是不是你?快!是不是你?”

    汉语有种独特的魅力,如果一句话不加标点符号一口气儿读出来,是会有不同的意思和意境的。

    黑汉想也不想,一如既往的憨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不错,正是洒家。”

第二章 大忽悠

    话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能把最普通的事物或故事讲得让人入了迷,也是一种本事。

    有的人靠把子力气吃饭,有的人靠肚子里三五滴墨水吃饭,而对杨怀仁这种穿越到大宋的现代人来说,目前可以靠的只有一张嘴。

    霸王餐都吃过了,杨怀仁不介意再做一回大忽悠,总之,为了生活,一言难尽啊!

    当怒气冲冲的黑汉和满面愁容的王家汤饼小妹追出门来的时候,杨怀仁早不见了踪影,此时此刻,他正踏入了一家典当铺子。

    翻过了身上的物件,只有原本属于自己的钱包钥匙和手表,以及一包干辣椒,杨怀仁这副身子原来的主人真可谓一穷二白。

    除了这身微微泛黄的素色夹领儒衫,只有一张名字同为杨怀仁的秀才文牒。

    曾经无数次埋怨老爹给自己起名起得这么土鳖的杨怀仁,第一次觉得复古的名字也许并非一无是处。

    高高的柜台后边,瘦干的老朝奉见有人进来,放下手里算盘,高声唱道:“蝠鼠衔枚,长生解困——”

    “啊?”

    杨怀仁一脸懵傻,一看就是第一次来当铺。

    “这位掌柜,是要押圆子云根,还是大毛小毛?”

    这是跟我说黑话吗?杨怀仁还在云里雾里,半句也没听懂。

    “你要押什么物什?”

    靠!杨怀仁心里暗骂,早说人话不得了,整那些鸟语干毛啊。

    “小生要当一件传家的宝贝,不如换个地方说话。”

    说话间他神秘的瞅了瞅四周,双手捂着胸口,好似藏了件惊世骇俗的大宝贝。

    瘦干老朝奉干了几十年典当,并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拿了破书烂画儿当宝贝的人多了去了,杨怀仁这副穷酸打扮,实在不像有真宝贝的人。

    “请这位掌柜的递上宝贝来让咱家涨涨见识。”

    朝奉的口气越是讥讽,杨怀仁心中却越是自信了。

    “这宝贝稀罕着呢,你上辈子不曾见过,这辈子不会见过,下辈子更没机会去见!”

    “哦?”

    忽悠的精义,除了一张嘴能说的天花乱坠之外,另一点关键在于一定不要给时间和机会让对方去思考。

    所以这时候,要话赶话的让对方逐步进入到自己的思维模式里来。

    “话说这件宝贝来自天外……

    前隋大业十年,西域蒲昌国,正午时分,本是艳阳高照,忽乌云蔽日,洪雷震天,一陨星自东南向西北落入北庭北山,此山方圆百里俱成火海,因此得名火焰山。

    天火熊熊炽燃九九八十一天,夜如白昼。后天降骤雨整七日,天火方熄。

    蒲昌王令万人入山寻陨星残片,得七块天外陨铁。”

    杨怀仁把这个现编的故事说得抑扬顿挫,声情并茂,不光老朝奉听的痴了,连柜台后边的票台和打杂的内生也围拢了过来。

    不仅如此,一个八字胡的矮胖中年人挺着圆肚皮走了进来,见杨怀仁说得绘声绘色,竟也被吸引到柜台前。

    众人见了这个胖子似要行礼,却被这胖子一个眼神按了回去。

    杨怀仁虽是居下仰上,这个眼神却被他看在眼里。这新走进来的胖子不是这间当铺的东家也起码是个大掌柜。

    看来这故事得加料,单这么说宝贝的来历只能让他们好奇,而要让他们产生据为己有的贪念,杨怀仁决定使出杀手锏。

    “蒲昌王这种西域小国之主,怎么敢拥有这来自天外的神物?

    于是将七块天外陨铁进贡给了大隋的炀帝,可惜他杨广不识货,天天沉迷于酒色,把这宝贝随随便便就给小女儿出云公主做了嫁妆,由此这宝贝就落入了李世民手里。

    李世民何等人?蚩尤转世啊,自然认得这七件宝贝,于是选了个黄道吉日,沐浴更衣,焚香设案,念了一套上古的咒语,召唤出了神龙……”

    “神龙?怎么从来没听人提起过?”

    瘦干老朝奉有些疑惑,杨怀仁怎么能允许有人偏离自己的忽悠节奏?

    “你以为啥人都能见到神龙呢?能见到的人要么是天神转世,要么是皇家龙族,你一个小朝奉,也敢痴心妄想?”

    八字胡胖子觉得此话甚是有理,一边点头一边抹了抹八字胡,凝眉而思。

    “还是这位官人有见地,一看就是个见多识广的博学之士,不知官人供职翰林院还是国子监?”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矮胖子头一次听人夸自己像个学士,不禁乐的心花怒放。

    “哪里哪里,小官人你继续说。”

    “哦,好。”

    杨怀仁理了理头绪,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神龙被召唤出来,答应实现李世民一个愿望。李世民啥愿望还用我多说吗?

    神龙听了他的愿望,派了二十四星宿一同下凡,相助李世民,后来他就成了前唐太宗皇帝,那二十四位下凡的星宿嘛,就成了后来的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

    “哦,原来如此啊。”众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可不是嘛,后来七块陨铁传给了高宗李治,可惜武媚娘迷惑了他,偷了这七件宝贝,又骗李治说出了召唤神龙的上古咒语,再一次召唤了神龙。

    神龙没想到她一个女子,竟然也要登九五之位,可是天上的神龙十分讲信用,还是答应了她,后来怎么样,大家也都清楚喽。

    只不过神龙觉得若是阿猫阿狗都要实现如此愿望,那还得了?

    于是消失之时,将七块陨铁化作钱币模样,撒向四方。将来只有身负真才实能之人,历经千辛万苦,才能再次集齐七块陨铁神币,请出神龙实现愿望。”

    一千年后的鸟山明同学若是知道杨怀仁把这个七龙珠的故事随口就改编的如此富有中国特色加神秘色彩,一定也会佩服的五体投地。

    柜台上众人听得痴了,脑子里幻想着从天而降的巨大神龙,眼睛里满是金色的光芒。

    “我家祖上可是大唐高官士族,于是派人跋山涉水搜集了一块。可惜百余年前家道中落,到我这一代,却只是个屡试不第的穷酸秀才,唉……”

    众人也似乎随着他的悲惨命运唏嘘感叹,杨怀仁咬破了腮肉,好不容易挤出三五滴清泪。

    “如今小生背井离乡,只身来到东京城,只为了能秋闱高中,继承祖宗遗志,可惜时运不济,半道上路遇山贼,劫了我仅有的一点盘缠。

    我誓死保护家传的宝贝,才捱到了东京城。可如今身无分文,孑然一身,又如何活的到秋闱之时?

    委实是走投无路,才拿出这祖传的宝贝典押至此,等小生来日金榜题名,一定会把宝贝赎回来的!”

    浑身解数已经使出来了,下一步就是现宝贝了。

    杨怀仁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捧出一个布包,连解了三层,宝贝才终于现了真身——一枚崭新的一元硬币。

    趁着玄窗的光线,这枚一元硬币反射出耀眼的炫光。

    杨怀仁把反光冲着众人眼睛挨个闪了一遍,又重新攥紧了布包藏回了怀里。

    八字胡胖子舔了舔嘴唇,使劲咽了口吐沫,忽然嘴角一抬,堆了一脸媚笑。

    “这位小官人,不如内堂叙话,请。”

    鱼儿要上钩啊,哈哈!杨怀仁心中暗喜,脸上却仍是一副潦倒的无奈神情,拖了好似灌了铅的脚步,耷拉着脑袋随着八字胡胖子入了后堂。

    分主宾落座,八字胡胖子屏退了众人。

    “小官人,可否再拿出宝贝来,让咱家详细观瞻一番?”

    “好说好说。”

    杨怀仁又把那裹着一块钱的小包取了出来,轻轻的放在了胖子面前桌上。

    胖东家一张油脸凑近了几分,参详了盏茶功夫,也没看出这东西的道道来。

    这典当行是他家祖传的产业,他自幼便穿梭于柜台和货库之间,这世上的金银珠宝,玉石翡翠,他见过的数量多如牛毛,可眼前这件东西,他却第一次见。

    乍一看是光泽是金属而制,却非金非银;端放到掌心掂上一掂,感觉又不是铜铁锡铅;用力捏上一下,更是坚硬无比。

    八字胡努力在记忆里搜寻,莫非正如面前这书生所述,这是块九天玄铁?

    这玄铁胖子不曾见过,却是听老人们说起过的。九天玄铁乃是天上的星斗坠入凡间,坚硬异常,据说官家的玉枕上便嵌着一块,夜里散发龙气,护佑皇族。

    “这上边的几个字和一串符号又是何意?”

    杨怀仁这才想起一块钱硬币上是有字的,忙摸了摸下巴,朗声答道:“小生听先父提起过,这几个字可谓包罗万象。

    前两字是说,天圆地方,世上正中之国,不正是你我脚下这片大地?

    中间二字,人与民,不正是你我等这些世上的万民?

    后边二字,银与行,恰是代表了人间的财富和各行各业。

    那个元字,应该是万物之始的意思吧。

    而那些符号,不是天书就是上古文字,我一个小小秀才怎么会认识?”

    八字胡听了仿佛大彻大悟似的,深吸了一口气,转瞬收起了紧蹙的双眉,又换回了方才那副笑脸。

    “小官人,你这祖传的宝贝要抵当多少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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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怀仁银饼砸泼皮

    用两块钱买一张彩票能中五百万的那些人,是真正的天选之人,是你我等凡夫俗子羡慕不来的。

    而杨怀仁从来没有那样的运气,所以他只是个普通人,但他今天要用一块钱靠着一张巧舌利嘴博得更多的财富。

    “这个嘛,其实这宝贝在不识货的人手里,也一文不值,但是在我眼中,却是无价的。

    小生今日把祖传的宝贝抵押在贵号,也是权宜之策,所以嘛,就质押一万贯钱好了。”

    八字胡听罢倒吸一口凉气,又抹了抹两撇小胡子。

    “小官人,这个……”

    不等他说完,杨怀仁噌的一下站起身来,三步化作两步赶上前去夺回了那个小布包。

    “掌柜的,既然如此,那就告辞了,我另寻识货之人罢了。”

    说着转身就要走。八字胡稍一愣神,急忙扑过来挽住了杨怀仁的胳膊。

    “小官人莫急,坐下再商量商量。”

    “还商量啥?我们读书人是有气节的,不然早直截了当把这宝贝献了哪位朝堂上紫衣佩了金鱼袋子的相公,捐个官做,也不至如今的落魄!”

    杨怀仁说得义正言辞,十足的大义凛然。

    “一万贯就一万贯!”

    八字胡咬了咬牙,急急唤了老朝奉进来写当票……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八字胡就把杨怀仁手中那宝贝的一块钱硬币换了个丝绢的小袋,装到了精致的木匣之中。

    老朝奉点头哈腰地送杨怀仁走出典当铺子,后边跟着是一辆八字胡掌柜送的货车,货车上捆两只铆了铜皮的大木箱,满满当当装了价值一万贯的银饼。

    没走出百步,杨怀仁便被一个青衣小厮撞了个满怀。不出他所料,那张当票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再一次走在东京城的大街上,阳光依然浓烈,可杨怀仁心里,却舒爽不已,连知了死命的吼叫也似乎不那么扰人了。

    杨怀仁心中是有愧疚的,那是对朴实的王家汤饼铺子的汤饼小妹和喜欢憨笑的粗黑汉子,而对于八字胡,这种为富不仁贪得无厌的奸商,纯属活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欠了六文钱两碗汤饼钱,杨怀仁心里就念念不忘;忽悠了八字胡一万贯的银饼,他心里却非常畅快。

    杨怀仁决定要补偿一下汤饼小妹,百倍千倍的补偿。人在饥困交迫的情况下吃到的能救命的食物,是不能用简单的数字来衡量它的价值的。

    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劫富济贫吧?杨怀仁这么一想,感觉自己的身材都伟岸了许多,走起路来也昂首挺胸,左手一个胡饼,右手一根鸡腿,扮足了一个行侠仗义的侠客。

    ……

    王家汤饼铺子依然没有什么客人,汤饼小妹满面愁容,独自坐在门前的板凳上发呆。

    “王夏莲,欠我家老爷半年的铺租该还了吧?”

    来人是个三十上下猴儿模样的闲汉,手里抖落出一张欠条,在汤饼小妹面前晃来晃去。

    “还有借了我家老爷的十贯钱,加起来一共十六贯,可不能再拖了。”

    “我……没有钱还魏家老爷,侯三爷,能不能再宽限小女子些时日?眼下这光景,汤饼铺子生意不好,等天凉了,客人就多了……”

    汤饼小妹眼泪婆娑的乞求引来了三三两两的街坊和路人,这给了侯三极大的满足感,手中那张欠条晃得更加起劲了。

    “可别说我侯三爷仗势欺人,欠条上白纸黑字写的明白,半年还不上,你王夏莲可要入魏府做魏老爷的第十五个小妾的。

    哼!来来,都看看,我侯三可有半句诳语?”

    围观的百姓心中都是可怜汤饼小妹,那魏老爷都六十岁出头的老翁了,王家小娘子才二八年华,给个糟老头子做妾,她还有活头吗?

    可是魏家有钱有势,面对泼皮侯三手上的欠条,却敢怒不敢言。

    忽然人群里一个黑汉跳了出来,一只蒲扇般大的手把欠条从侯三手中夺了过来。

    “猴三!你又皮痒了是吧?要不要你李爷爷给你挠挠?”

    黑汉说着就要撕欠条,侯三气急败坏地指着黑汉鼻子骂道:“好个李黑牛,你不过一个扛包的黑厮,也有胆管老子的闲事?

    你撕,你撕,看不把你个黑厮送开封府大牢里去,让你老娘自己饿死算了。”

    粗黑汉子方才还意气风发,听侯三这么一说,突然就泄气的皮球一样,没了脾气。

    杨怀仁躲在大梧桐树后瞧见了这一切,长叹一口气,这个被他骗了两碗汤饼钱的李黑牛,也太英雄气短了。他觉得,他是时候粉墨登场了。

    侯三见比他高了两个头的李黑牛焉了,内心刚要膨胀,一只手却从李黑牛身后伸了出来,扯过了那张欠条,刺啦一声撕成了两半。

    “你,你……”

    “你什么你?不才十六贯嘛?”

    杨怀仁说着手里一块二十两的银饼不知道从哪里变了出来,“你看这块银饼够了吧?”

    侯三傻不愣登的点点头,下意识的伸手就要去接,不料这银饼却向上飞了起来,翻滚着划出了一条美丽的弧线,最后正中了侯三的额头。

    侯三眼前一黑,接着就是五彩斑斓的群星乱舞,他抬手一摸,摸到一个火辣辣的足有鸡蛋那么大的大包。

    “你,你敢打我?”

    “谁看见了?”杨怀仁指了指众人,“诸位街坊,谁看见我打他了?”

    对付这种泼皮无赖,就不要用光明的手段。

    看热闹的人群见平日里狐假虎威的侯三出了丑,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有人肯出来给他作证?如今有人帮忙出了口恶气,望着侯三头顶的大包哄笑起来。

    “小生好歹也是个读书人,你敢污我清白,看我不拿钱砸死你这个泼厮!”

    杨怀仁手里这会儿又变出一块银饼来,举起来便朝侯三额顶的大包砸去。

    侯三“砰砰砰”连挨了三下,脑袋里好似熬糊了的浆糊,霎时间天旋地转,两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他头上那个鸡蛋大的大包上,叠罗汉似的又多了个蛋黄般大小的小包,让本就哄笑的人群更捧腹不已。

    “回去转告你家魏老儿,欠他的钱本公子替王家小娘子还了,以后这铺子我们也不租了,滚!”

    侯三晃晃悠悠站起身来,双手捂着头上的大包,一脸狼狈的边倒退边喊道:“你敢不敢报上名来?”

    叫板?杨怀仁当然不怕,侯三这样的纸老虎,杨怀仁觉得自己起码可以打十个。

    “你听清楚了,爷爷姓倪,叫大野,劳烦你回去大声把爷爷的名字告诉你主子!”

    侯三念叨着这个名字,踉踉跄跄逃没影了,看热闹的人群回味无穷的四散而去。

    杨怀仁回过身来,把那块敲爽了侯三的银饼按在了王夏莲手里。

    “王家妹子,今天中午失礼了,小生不是故意要吃你家铺子的霸王餐,这块银子算是补偿你的损失吧。”

    王夏莲愣神的功夫,杨怀仁又走到李黑牛面前,从背后又掏出一块银饼来,直接拍在了他那又黑又结实的手上。

    “黑牛哥哥,中午小弟跟你开个玩笑,并非故意捉弄你,还望哥哥不要怪罪。”

    李黑牛穷苦人家出身,何曾见过二十两的银饼,更不要说摸过了,惊诧的张大了嘴巴,憨憨地望着手里的银饼,怕得像它仿佛要咬人一般。

    “倪公子,五六文钱的事,哥哥早忘了,赶紧收回去,二十两啊,这可如何使得?”

    “哈哈,小弟不姓倪,方才那是耍猴呢。”

    憨厚老实的李黑牛把杨怀仁逗笑了,就连一直愁眉不展的汤饼妹子,也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颜。

    “小弟姓杨,名怀仁,河东东路齐州人氏。黑牛哥哥,这银子你就安心拿着,就当我送给李老妈妈的,你去给婶子买点东西吧。”

    “杨兄弟,你的好意哥哥心领了,可洒家要拿回去,家里老娘一定以为是洒家偷的,还不打断洒家的腿?再说了,洒家这类粗人,是使不得银两的。”

    杨怀仁这才意识到这是大宋,宋律里明文规定了普通百姓是不能使用金银的,只有身负功名的读书人才能花费金银作为流通货币。

    看来真是为难黑牛哥哥和汤饼妹妹了,但这并不能难道杨怀仁。

    “无妨,你俩先收起来,等明日我换了铜钱给你们。”

    炽热的太阳向西而去,染红了半边天的云彩。知了依旧没有歇息的意思,不过有了些许微风拂过杨怀仁的脸,让他心旷神怡。

    得知杨怀仁初到东京尚无落脚之处,王夏莲执意要恩人先暂住在她家。

    且不管脸皮厚不厚,杨怀仁人生第一次被一个女孩子邀请到家里留宿,着实激动了一番。

    李黑牛替杨怀仁打发了三位拉银车的车夫,自己撸起袖子上阵,毫不费力地独自拉着千斤的银车,跟上了二人的脚步。

    一层薄幕为整个城市披上一层灰色的细纱,黄昏中的东京城伴随着熙攘的人流,热闹了起来。

    王夏莲低着头走路,似乎有什么心事,她这个年龄的女子,应该是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可这些在这个瘦弱的小姑娘身上,是半点也看不到的。

    杨怀仁自忖不了解女人的心思,可就算他是块木头,也该想到了些什么。

    “夏莲妹子,你是怪小生回了魏老儿不再租那个破旧的汤饼铺子吧?别担心,咱们换个好店面开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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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儿时的梦想

    中国人自古传承的一条祖训,人不论走到哪里,都要有一样手艺傍身。

    杨怀仁的老爹更是天天给他絮叨这一点,更是把半辈子的手艺传给了他。

    万家灯火初上,王夏莲的家到了。

    这是一个五丈见方的破落小院,推开一扇土黄色的大门,东西北三面各有一趟瓦屋,或许是年久失修的缘故,西面一间的屋顶已经塌陷了。

    北屋里点燃了油灯,摇曳的灯火在折窗上映出了一片翘首等待得细瘦人影,一个苍老虚弱的声音传来。

    “是莲儿回来了?咳咳……”

    走进北屋,杨怀恩才真正理解了那个小学就学过的成语——家徒四壁。

    除了左右各一张被破麻布隔开的土炕和一条跛了腿的板凳,真的什么都没有。

    问话的人是王夏莲的爹爹王明远,也就是原本王记汤饼铺的掌柜。本来一家三口经营着汤饼铺子衣食无忧,可三年前的一场变故彻底改变这个家庭的一切。

    王夏莲的父母不知染了什么疾病,不几日母亲便病故了,父亲虽然活了下来,可丧妻的悲痛彻底击倒了这个男人,从此郁郁寡欢,食不知味,日渐消瘦。

    十三岁的王夏莲的快乐童年从此也跟着结束了。为了照顾虚弱的父亲,她不得不用幼小的肩膀挑起了整个家庭的担子,开始接替父母经营王记汤饼铺。

    可是她一个芊芊女子如何承担得起?汤饼铺子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可为了供养父亲,她只好尽力在维持,即使变卖了大部分家产,还是欠了一屁股债。

    刚刚不惑之年的王明远,却苍老的像个花甲老翁,而二八年华的王夏莲,却瘦弱的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

    问候过了王明远,杨怀仁拽着李黑牛和王夏莲走到院子里来。

    “黑牛哥哥,莲儿妹子,你俩相信我吗?”

    李黑牛和王夏莲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回答。眼前这个书生模样的男人身上发生的事,对他们这样的普通百姓来说,确实太难以用常理来揣摩了。

    过午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他,他还是个因为付不出六文钱的汤饼钱,从而坑蒙拐骗吃了霸王餐的无赖,可仅仅不到两个时辰之后,他又成了那个救命的恩人。

    只见了两次面,这个男人却十分大方的随手就送了他们一人一块二十两的银饼,如今眼前的他,问出这样的话来,清澈的眼神中却是充满了真诚。

    杨怀仁自然也清楚这话问的太唐突了,毕竟他们才相识还不到一天,尽管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但立即让他们相信他是一个值得相信的人,似乎还是有点难。

    不过杨怀仁坚信一点,日久见人心嘛,他对他们真诚,必然会渐渐赢得他们的信任。

    “黑牛哥哥,你靠着把子力气扛活,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杨怀仁也觉得第一句问的太突兀,淳朴憨厚的二人确实不太好接受,于是换了一种方式,让他们更容易接受自己。

    “这个嘛,洒家从小力气就大,一个人能干三个人的活,西市上活多的时候,一天能赚四五十文,若是运气不济,一文也赚不到的时候也是有的,一个月至少也有八九百文。”

    “那你一个月能攒多少钱?”

    “呃……洒家得养活老娘,单一日三餐一个月就要花费五六百文,加上添些衣帽鞋袜,哪里能攒的下钱?”

    李黑牛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那你以后跟着我干,一月十贯钱月钱,管吃管住,老妈妈的生活开支都算到小弟头上,哥哥可愿意?”

    “啊?还有这等好事?”

    “我就当你愿意了。”杨怀仁又转向了王夏莲,“莲儿妹子,也给你一个月十贯钱,同样,王大叔看病的费用我也包了,你不用推辞。”

    杨怀仁走到大车前,掀开了一个铜皮木箱,一大箱整齐码放的银饼便呈现在二人眼前。

    李黑牛和王夏莲还没从杨怀仁刚才的话里反应过来,再看到一整箱银饼,惊得气都不敢出,差点晕倒过去。

    “这,这,这……”

    杨怀仁拍了拍李黑牛的胳膊,“这两个大木箱里总共一万两银饼,明日咱们便去寻个好点的店面,再买个院子,从今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

    ……

    躺在东屋的草铺上,杨怀仁难以入眠。

    若不是他从小随遇而安的习惯了,如果换一个人遇到这样的经历,真的不太好接受。

    每个人从小到大,不知被别人问了多少遍“你的梦想是什么”。

    杨怀仁还是顽童之时,梦想长大了做个推了小车,走街串巷卖冰棍的小贩,那时候,天天能吃上一根奶油冰棍,可真是太幸福了。

    可他老爹却一巴掌拍在他小脑瓜上,“没出息!”

    小杨怀仁于是换了个大多数小孩共同的梦想,科学家。可是老爹还是没有满意,又一巴掌拍下来,“你是那块料吗?”

    连着挨了两巴掌,小杨怀仁学精了,祖父和老爹都是厨子,所以答出了正确答案:一个伟大的厨师!

    杨老爹终于笑了,“厨师就厨师,还有伟大和渺小之分?”

    不过小杨怀仁还是因为这个答案得到了老爸的奖赏,一枚五分的硬币。五分钟之后,小杨怀仁的舌头就舔着奶油冰棍了。

    也因为这个梦想,杨怀仁后来读书就觉得不用怎么卖力,十五岁初中毕业,就考上了世界著名的蓝翔技校。

    十八岁荣誉毕业,在老爸推荐下,进了当地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后厨做了实习生,他学徒三年,虽然没资格掌勺,却偷偷学会了大江南北的几百种名菜。

    年轻人总是气盛,有一次主厨迟到,他便掌了一次勺,明明得到了客人的称赞,却也因为这个得罪了主厨。

    此后的一个月,便是无尽的小鞋摆在杨怀仁面前。终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他把一个雕了个大王八图案的大冬瓜盅,扣在了主厨的圆脑瓜子上。

    一个月来憋在心中的一股恶气算是出了个痛快,可他也被保安赶出了厨房。

    走出富丽堂皇的五星大酒店,杨怀仁确实有些后悔,后悔怎么忘记带个高像素的数码照相机,好跟顶着个绿色大冬瓜的主厨合影留念。

    回到老爸的胡同小饭馆,还是没能坐上大厨之位,除了买菜就是切墩,就这么又过了几年。

    蓝翔的同学在别的饭馆都掌勺掌了十年了,他却在二十八的岁数上,才被允许颠勺。

    老爸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一个好厨师是磨出来的。”

    “我又不是刀,老磨我干嘛?”

    这句话一出,脑袋又是挨了老爸的成名绝技——铁砂掌。

    “你赢了,算你狠!”

    谁让这是自己的老爸呢?杨怀仁无奈的瞥了眼墩子上的冬瓜。

第五章: 京城地贵

    人的一生如果需要简单概括的话,杨怀仁觉得只有两件事,吃饭和为了赚吃饭的钱而日夜奔波。

    东京城往往醒来的早一些,一轮稀月还未褪去光晕,门外早点摊子的叫卖声已是此起彼伏了。

    杨怀仁伸了个懒腰,刚推门出去,却险些被绊了个骨碌。揉了揉惺忪的双眼,发现门前竟然横躺了一个人。

    “黑牛哥哥,这又是哪一出?”

    “呵呵,仁哥儿醒了。”

    李黑牛似乎一夜没睡,眼睛里满是疲惫,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才又露出他标志性的憨笑。

    “昨日回家给老娘准备了吃食,哥哥放心不下院子里这两箱银饼,所以又赶回来帮你守着。”

    莲儿刚侍奉父亲吃过早饭,围了犊裙又开始准备杨怀仁的早点。初到大宋,有两个如此实在的朋友,杨怀仁觉得他是幸运的。

    黑牛哥哥把银车藏到了塌了屋顶的西屋里,用茅草盖了一人高,才能安心跟了杨怀仁出门。

    王夏莲的家在西市南面一片贫苦人的居民区,自此向北,东京城的繁华才逐渐显现了出来。

    工商店脚牙,勾手打酒茶,五花八门的旗幡早早就挂了起来,为了生计的人们忙碌的穿梭于街市之间。

    三人只进过一个牙行的门,杨怀仁就被一盆凉水从头顶浇了个通透。

    原本以为一万两银子已经是巨款了,可在这寸土寸金的东京城里,也不过了了而已。

    正店云集,酒楼密布的汴水大街是想都不用想了,别说一万贯钱,就是再翻个十倍也买不到最高等级的京城二十四正店或者十八楼中的一间,何况有钱人家也不一定舍得卖。

    杨怀仁觉得自己想的太简单了,一开始起步就太高,容易摔下来;步子迈得太大,容易扯着蛋。

    既然五星级的买不到,不如退而求其次,一星二星的级别还是要有的,总不能再弄个铺子去卖汤饼吧?

    内城的店面出奇的贵,从浚仪桥到甜水巷,像样的店面带着地契买卖,动辄一万好几贯钱,杨怀仁的第一桶金,是不够的。

    过了朱雀门走出内城,沿了宽阔平坦的御街一路向南,再一炷香的功夫便到了蔡水河,汉白玉石的新桥南北两侧,竟是不同的风气了。

    北面若说是三教九流,南面却是文风鼎盛。粼粼波光里的垂杨柳挽着河岸清风搔首弄姿,树荫下三五成群的莘莘学子和文人们甩着折扇吟诗作赋。

    三人的模样打扮,像足了带了丫鬟和护院出来逛街的文雅书生。

    已是临近正午,杨怀仁一行人寻了蔡水河的南岸的一家名曰“及第楼”的酒店歇脚。

    及第楼叫楼,却是与东京十八名楼的楼不同的。人家十八名楼,是真正的大酒店,这个时辰,应该是宾客盈门。

    但这及第楼,其实只不过两层,楼宇面朝蔡水河,朝阳的南边是一个栽植了各色花草的花园,花园中间奇石假山之间,竟还有一条涓涓溪流,最终汇入了一个五丈见方的鱼池。

    整个楼宇院落不过三亩多地,店主竟然设计出如此精致的景观,真可谓巧夺天工,独具匠心。

    楼内的装潢同样延续了温婉雅致的理念,简约的飞梁木栋,古朴的凭栏桌椅,坐在这样的地方吃饭,确是一种难得的宁静和享受。

    只是,杨怀仁四处打量了一番,却并没有几个客人。

    二楼靠窗的一张桌子坐下,唤来小二随意点了四五小菜,一壶天青瓷的温酒,杨怀仁的小资情节泛滥起来。

    可尝了几筷之后,他的眉头又皱在了一起。

    “难得这小菜做的精致,味道却是平平无奇,难以下咽,怪不得没几个宾客。”

    黑牛哥哥和莲儿妹妹哪里来过这样的场合,对于杨怀仁的评价却也不置可否。

    一个古铜色皮肤,戴着筒帽的少年气鼓鼓的闯了进来,指着桌上的菜式问道:“这位客官,如果不懂食物,就不要乱放厥词!”

    黑牛哥哥性子直,见这少年对杨怀仁如此无礼,正要站起身来。楼上的动静引来了店里其他的伙计的冷眼旁观。

    杨怀仁轻轻按下黑牛哥哥的胳膊,又示意筒帽少年走近前来,端起一盘炝肚丝,送到少年面前。

    “来,尝尝。”

    筒帽少年板着脸,取了一双筷子夹起一块肚丝放到口中,嚼了几下,露出失望的表情。

    “怎么样?是不是炒老了?”

    筒帽少年一声不吭,黯然低下了头。

    “对于一个厨师来说,火候的掌握说来简单,做起来却最难。就拿这份爆肚丝来说,少一分不熟,多一分便老了。”

    杨怀仁说了这些话,忽而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当年老爸正是这样不厌其烦的教导自己。

    白胡子掌柜拨开了众人,走上前来揖了一礼,“客官莫怪,这顿饭的菜资就免了。”

    “不怪不怪,一码是一码,该付的钱我一样不少,呵呵。”

    “不瞒客官,今日是我们及第楼最后一日,所有宾客都可以免费的。”

    “哦?这是为何?”

    “唉……”掌柜的叹了口气,“东家得罪了权贵,不得不回乡避难,正要让了这及第楼做盘缠。”

    杨怀仁一听,这不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敢问掌柜,你们东家打算把这及第楼盘多少银子?”

    “客官真的有意?小老儿可要先提醒下,本店位置既不在内城,又不在瓦市子或者马行街上,河的北岸瓦舍勾栏林立,生意可难做啊。”

    “酒香不怕巷子深。不怕掌柜的笑话,小生虽是读了几卷圣人之书,却也是个厨子。”

    “客官真是深藏不露啊,”老掌柜摇了摇头,“楼宇加院子本来也要值个八千贯的,我家东家急着启程,六千贯便转让给你。”

    莲儿偷偷看了一眼杨怀仁,轻咬朱唇似有话说。

    杨怀仁心中明镜儿似的,怎么能不明白?从清晨到晌午,他们是一路逛过来的,牙行去了不少,这外城的铺价是有了解的。

    蔡水河的南岸是著名的孔庙,连着两家大宋最大的学府太学和国子监,贩售文房四宝的商行和各色书记的书局是买卖不错,但对于酒楼来说,确实位置太差了。

    及第楼除了春秋两季做些书生们的生意,其他时候却是没有多少客源的。

    满打满算也就值个五千贯,老掌柜说个六千贯还好似吃了多大的亏,实在是欺负他这个外来人了。

    杨怀仁笑呵呵地伸出四根手指晃了晃,“四千贯,不能再多了。”

第六章: 及第楼的秘密

    论起砍价的功夫,杨怀仁自认还是有一些的,毕竟六七年混迹于各大菜市场的经验,可不是吹的。

    “客官,这六千贯不光是买及第楼的钱,我家东家既然要离开京城,两条街外还一座占地三亩多的宅子,也一并包含在内,如何?”

    真当哥们傻呢?做生意的铺子是铺子的价,胡同巷子里的住宅是住宅的价,同样是三亩的面积,价格却是差上几倍的。

    “四千五百贯!”

    “五千五百贯!”

    “四千六百贯!”

    “五千四百贯!”

    ……

    二人斗牛似的,你来我往一番,终于在五千贯的价格上成交。

    老掌柜立即请了笔墨纸砚立了字据,痛痛快快的就签字画押了,黑牛哥哥一头大汗拉来了一箱银饼,开封府里大印一盖,交易就这么完成了。

    杨怀仁觉得一切都太顺利了,似乎觉得哪里不妥,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若是单看成交的价格,一座酒楼加上一座宅子,位置虽然不算是上好的地段,五千贯算是占了些便宜的,可对方似乎有些奇怪,一开始样子实在,交易完成,得了一箱银饼后东西也不收拾利索,就慌慌张张赶着出城而去了。

    店里的伙计们也没有留下来的打算,除了古铜色皮肤的筒帽少年,走的一干二净。

    黑牛哥哥和莲儿妹妹各自回去搬家,及第楼只剩下杨怀仁和筒帽少年二人。

    “小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羊乐天。”

    “哦?和为兄是本家。”

    “东家可是木易杨?小底是牛羊的羊。”

    “可是太山羊氏?今年多大了?”

    “东家真是博学,小底正是太山平阳人,今年十四了。”

    杨怀仁莞尔一笑,并不是他博学,他恰巧前世也认识一位姓羊的哥们,正是SHANXI太山人。

    眼前这个羊乐天才十四,却跟十八岁的杨怀仁身高相仿,更让他感兴趣的是,及第楼虽然算不得大酒楼,比一般的食庐还是要大不少,十四岁就能掌勺,令人讶异。

    “你是后厨的主厨?”

    “不是,小底只不过是个学徒,厨子们都走了,才赶鸭子上架……东家……”

    羊乐天欲言又止,踌躇不决地抬眼望了一眼杨怀仁,又黯然低下头去。

    “羊兄弟,有什么话就跟哥哥直说便是,哥哥绝不为难你。”

    “上一任东主走得这样匆忙,东家不觉得蹊跷吗?”

    “羊兄弟知道缘由?”

    “东家,这及第楼其实有三层。”

    羊乐天低着头把话说得轻细,杨怀仁听了却一股寒意从后背沿着脊梁爬上了天灵盖,抬头望了望确实只有两层的及第楼,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难不成这小子开了天眼,能看到玄冥之物?

    杨怀仁龇牙咧嘴说不出话来,羊乐天舔了舔嘴唇,“我们的脚下,还有个巨大的地窖。”

    杨怀仁这才咽了口吐沫,“小羊同学,你说话不要大喘气好不好?哥哥虽然是无神论者,但你这么吓唬我就是你不对了。”

    羊乐天搓了搓鼻子,“这有什么好怕的,可怕的事情在后边。”

    “你一次说完,这地窖跟上一任东主急忙出城又有什么干系?”

    “普通店铺的地窖,多是用于阴干些时令蔬菜以备冬日之需,可及第楼的这个大地窖里,却存了八百坛上好的绍兴女儿红。”

    “这难道不是好事吗?”杨怀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八百坛好酒定是价值不菲,相当于他娶个媳妇搭个小姨子,这有什么不好?

    “问题就在于这八百坛上好的女儿红是卖不得喝不得的。东家可知前年的南阳郡王生辰纲被劫案?”

    杨怀仁来到大宋才两天而已,哪能听过两年前的事情?

    “这南阳郡王的生辰纲被劫,与咱们及第楼何干?”

    “地窖里这八百坛绍兴女儿红的青瓷酒坛上,便落了杭州知州赵之洐的款,而这赵之洐,正是送这生辰纲之人。”

    这下杨怀仁听明白了,前年上,杭州知府赵之洐为了讨好南阳郡王赵宗楚,送了生辰纲给他,不料没到京城就被劫了。

    而被劫赃物中的一样,便是这躺在及第楼地窖里的八百坛上好的绍兴女儿红。

    “这及第楼原先的东主是绿林的劫匪?”

    “他也是半年前刚顶下了这间酒楼,哪里会是劫匪呢?”

    “那把这些好酒换了酒坛当散酒卖了不就是了?”

    “东家不知,三十年的上好正宗的绍兴女儿红,莫说是东京城里,就是整个大宋也再难找出一百坛了。懂得品酒的行家一闻便知道,若是打探起来,总要想起前年的案子。”

    杨怀仁一个脑袋两个大,这及第楼地窖里藏的美酒,不但换不了银钱,却好似八百个定时炸弹,不知哪一天要把他炸个粉身碎骨。

    解决不了这个难题,开张是不用想了,更不用说赚钱了。

    “你又是如何知道的?为什么要告诉我?”

    杨怀仁发现了羊乐天的怪异之处,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怎么会对两年前的一件巨案如数家珍?及第楼生意惨淡,旁人都另寻出路了,却只有他一个人留了下来,又是有何目的?

    “东家,我只是个小帮厨而已,有一次无意走进了地窖,才发现了那些好酒。

    而我留下来,是因为我是个孤儿,在东京城里无依无靠,及第楼的大厨刘师傅收留了我,我才没有饿死街头……”

    “原来如此,那刘师傅呢,不在及第楼做了吗?”

    提到刘师傅,羊乐天抬头望了望遥远的天空,眼神渐渐黯淡了下来。

    “刘师傅本是及第楼的大厨,爆肚丝便是他的拿手好菜,我本想跟刘师傅学一身厨行的本事好安身立命,可惜几个月前他突发了癔症,做起菜来要么忘了放盐,要么放了三四次,就这么砸了不少买卖,后来便回乡去了。”

    从羊乐天失望的神情中,杨怀仁仿佛看到了自己年少时的影子,彷徨的少年总是一个人独自蹲坐在路牙上举头望天,却怎么也望不到迷茫的前程。

    “你真的想做一个厨子吗?”

    羊乐天默默的点了几下头。

    “那好,我先教你怎么做一道正宗的爆肚丝。”

第七章: 爆肚丝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即使一个不起眼的厨子,也是有真功夫在身的。

    在杨怀仁眼里,羊乐天有些内向,有些木讷,或许是因为第一天相识,很多话是讲不出口的。

    可是就是这个内向的少年,让杨怀仁觉得十分亲切,虽然对他的身世仍旧一无所知,却莫名其妙的就信任了他。

    及第楼的厨房在一楼南面的一座厢房里,装饰摆设同前堂一样的清幽雅致,青砖垒砌的灶台上勾描了抽蕊的水仙,所有的案台菜架都是一应的竹器,菜架上各式蔬菜倒也齐全,虽然及第楼生意不好,倒也没失了一家饭馆的基本。

    杨怀仁随手拿起一件犊鼻裙缠在腰上,麻利的围腰绕了一圈,在身前打了个活结。

    “看好了,能学几分是几分,有机会多练习,熟能生巧。”

    羊乐天点点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杨怀仁的一举一动,生怕一个疏忽错过了爆肚丝的诀窍。

    杨怀仁首先取了块巴掌大小的猪肚置入冷水盆中浸泡,接着清了墩台,开始准备配菜。

    二两的芫荽,也就是香菜,洗净后摘去叶子和根,取其梗,切成寸段。

    这年代没有后世圆滚滚胖乎乎的洋葱,杨怀仁从菜架上找到一种宋朝叫做兴蕖的蔬菜,像极了后世的洋葱。

    只不过这兴蕖比起洋葱瘦了两圈,尝起来味道也相对淡了三分,取二三两洗净,切成与芫荽梗粗细相当的细条备用。

    将几瓣蒜头拍扁切成碎段,葱分成两份,一份切丝,一份切段。姜洗净去皮,同样分成两份,一份切丝一份切片。

    杨怀仁取一小碗准备调味,却找不到打底的白酒,只好用调味用的黄酒,然后往底料里加了少许盐,一勺头的香醋,一小匙麻油,一小匙胡椒面,混合后打匀。

    这时候该处理主料猪肚了。凉水浸泡后的猪肚不仅去除了一部分猪血,猪肚上附着的腺体和脂肪也凝结成球块。

    用菜刀仔细剃干净这些废料,然后撒上碱面儿,浇上一大汤匙陈醋,不断揉搓,最大限度的去除多余的脂肪和腥味。

    揉搓的差不多后,用清水洗净猪肚,开始起锅。

    第一次起锅,倒入的是清水,煮开后放入整片猪肚微火汆煮,不断的用炒勺撇去浮沫。

    当浮沫不再产生的时候,残留在猪肚中的猪血也就清理干净了,这时候猪肚也已经五六分熟。

    倒掉锅中浑浊的汆水,第二次加入清水起锅,清水中加入切好的葱段和姜片,慢火煮沸,再次加入猪肚,煮至猪肚完全变色后,已经是八成熟了。

    捞出猪肚,浸凉水后切成肚丝。锅中热水倒入一个瓦罐中,准备好的盘子放在瓦罐之上用蒸汽加热底部。

    第三次起锅,猛火将铁锅烧至锅底发红,快速倒入凉油,凉油遇到烧红的铁锅立即被烧沸,油气在急速的升温中被热量点燃。

    烟气蒸腾中,迅速加入葱姜丝和蒜段,翻炒第一下爆出香味,然后迅速加入肚丝,翻炒第二下,最后加入小碗中调匀的各种味料,翻炒第三下,就可以出锅了。

    一盘香气四溢的爆肚丝被端到羊乐天面前的时候,他已经看的呆了。

    羊乐天虽然只是学徒,可在及第楼也待了近一年了,见过刘师傅和其他厨子炒菜也多,而像面前这个书生模样的新东家似的,一切细节都做到了极致,却是第一次见到。

    仿佛烧菜做饭在这个人做起来,不再是粗活计,而是泼洒了水墨在纸上作画一般,轻描淡写之间,一幅灵动的花鸟跃然纸上。

    无论是刀工火候,还是娴熟的掌勺技艺,都大大超出了他所认知的范畴,他心中产生了无比的激动和震撼之感。

    “趁热尝尝,冷了味道就差了。”

    杨怀仁神情轻松,语气亲切,淡然的笑容挂在脸上。

    羊乐天从恍惚中转醒过来,急忙拿起一双竹筷,夹了一口肚丝小心翼翼的放到自己的口中。

    刚沾到舌头,润滑的肚丝香味便乘着味蕾扩散到整个口腔中,轻嚼下去,爽脆的口感伴着淡淡辛香,刺激了口腔的皮层,美味随着咬合之间,让人感受到肚丝的原味融合了各种鲜香,一种莫名的幸福感传遍了全身。

    “这味道,太美了。”

    羊乐天抑制不住的赞叹道,“东家,你是怎么做到的?”

    “呵呵,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爆肚丝是道鲁菜的名菜,我当年也是练了很久才学会的,如果你肯下功夫,你也能做出这样的味道来。”

    话虽这么说,杨怀仁其实心里清楚,这道菜其实还缺一样材料——辣椒。

    可是记忆中辣椒是原产南美的作物,直到明中期大兴海政才传入中原,那也是五六百年后的事了。

    他怀里虽然有一小包干辣椒,可是他不敢贸然拿出来使用,他倒不是怕小小的辣椒影响了历史进程,而是那一小包一斤多的干辣椒,对于他这样一个无辣不欢的人来说,都不够吃多长时间的,他实在舍不得。

    李黑牛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厨房里来了,像一只猎犬使劲抽着鼻子嗅着,循着香味找到了那盘刚出锅的爆肚丝,眼睛一亮,直接就下手抓起小半盘塞进了大嘴之中。

    “哇!这,这,这也太好吃了!洒家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肚儿!”

    原来黑牛哥哥还是信佛之人,或者说,当时宋朝各种宗教发展还是很好的。

    不少信佛的百姓家刚添了人口,出于祈求孩子长命百岁的愿望,都会把孩子送到寺庙里拜个和尚当师父,算是佛门的俗家弟子。

    他还要再下手去抓,却被羊乐天抢先把盘子夺了过来,藏在了身后。

    “这位哥哥,师父还没吃过呢。”

    “师父?谁啊?”

    李黑牛甩着脑袋环视了一遍厨房,就三个人,并没看见做菜的厨子。

    羊乐天给发蒙的黑牛哥哥递了个眼色,瞧了瞧正偷笑的杨怀仁。

    “仁哥儿?这好吃的猪肚儿是仁哥儿做的?”

    “怎么,不像?”

    看着他不敢相信的表情,杨怀仁笑得更开心了,“我早说过我是一个厨子。”

    黑牛哥哥讶异的张大了嘴,羊乐天却突然放下手里那盘爆肚丝,跪地抱拳向着杨怀仁行了一礼。

    “师父,请收我为徒吧!我也想成为一个像你一样的厨子!”

    (经过呼啦圈亲身验证,这道芫爆肚丝不是一般的下饭,材料其实都算简单,就是火候稍难掌握,朋友们可以试一下!好吃记得投推荐票哦,多谢!)

第八章: 随缘

    人生际遇,相逢是缘,相知是缘,分离亦是缘。聚散离合都是缘,所以不必因为相聚而过于喜悦,也不必因为离别而过于悲伤,不如就让一切随缘。

    羊乐天突如其来的这个举动,把杨怀仁吓了一跳。

    或许在古人眼里,尊卑贵贱好似每个人一出生就定好了的,而在杨怀仁眼里,这只不过是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而强加给被统治者的一套枷锁。

    位卑者给尊贵者行跪拜之礼,在古人眼里稀松平常,无可厚非,杨怀仁却接受不了这种大礼,尊敬是出自内心的,不是外在的某种礼节能代表的。

    “快起来,”杨怀仁伸手想去扶起羊乐天,不料他却伏下身去叩了一头。

    “求师父收我为徒,”羊乐天语气十分坚定,“我想成为一名厨师。”

    “教你烹饪的技艺没问题,但我只比你虚长了三四岁而已,拜师就不必了吧?”

    杨怀仁说着又去扶他,可是他依旧死死的伏在地上不肯起来。

    李黑牛见二人执拗不过,出来打圆场。

    “仁哥儿,哥哥看这小子是诚心要拜师学艺的,这脾气也是够倔的,你就收他为徒吧。”

    “拜师可以,礼节就免了吧。”

    杨怀仁第三次去扶羊乐天,他这才抬起头来,“谢师父,徒儿一定谨遵师父教诲。”

    自幼被老爹教育了二十多年的杨怀仁,终于也可以教育人了,他心里有些美滋滋的。

    一盘爆肚丝给三个人吃显然是不够的,但三个人愣是就着这一盘爆肚丝各自下了两大碗饭。

    地窖里的炸弹依然让杨怀仁心烦,一时没想出妥帖的解决办法,只好寻了铁链又拿两道锁封死了入口。

    羊乐天近一年来一直住在柴房,一个角落里四根木桩上搭一块长木板,就是他的床。

    床上垫着些干燥的禾草,上面只铺了一床粗麻被褥,一根方块形的木头做了枕头,破旧的被子里填着的是夹杂着碎秸秆的碎麻布条。

    面对这一切,羊乐天似乎安然处之,杨怀仁这个当师父的却看不过去了,他从小就见不得穷苦人受苦,这些年不知道送了多少馒头给了桥洞里寄宿的乞丐。

    “以后跟师父回家去住!”

    羊乐天听的出师父严厉口气中的温暖,眼睛也跟着温热起来,视线渐渐的变得朦胧了。

    走出酒楼后院的一个小门,巷子里拐两个弯儿,百十步的距离,就是他们的新家了。

    没有大户人家的高墙碧瓦,更没有守门的石狮子和朱漆的大门,后世住惯了几十平米的楼房的杨怀仁,却觉得这个三亩大的院子,已经是个硕大的别墅了。

    推门进去,门廊下小板凳上蜷缩着坐着一个人。

    王夏莲见是杨怀仁回来,本来累了一天的惺忪倦容立即不见了,换上了荷塘里新抬头的莲花,洁白里微微泛着一缕粉红。

    李黑牛似是察觉到了王夏莲与平日里的不同,傻乐着拉了羊乐天往侧厢走。

    “莲儿妹子,都怪洒家,本来是喊仁哥儿回家吃饭的,却又见了他那盘爆肚丝,就再也走不动了。我们都吃过了,洒家先去安排小羊儿去住下,你俩慢慢聊,呵呵……”

    李黑牛大大咧咧憨笑着走远了,只剩下门廊前昏黄灯火下的一对影子。

    杨怀仁前世活了二十五年,自然是处过对象的,只不过曾经交了三个女朋友,却被甩了四回,其中初恋情人无情的甩了他两回。

    至于男女之事,全亚洲的少男们都从岛国动作电影里学到了该有的知识,换句话说,小杨同志这方面是满腹经纶的。

    只不过实战方面经验欠缺,原因在于他身上特有的葱花和油烟的味道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扫了对方的兴致。

    认识王夏莲已经两天了,也许之前没有从穿越的经历中缓过神来,也许这两天里忙着以后的生计,杨怀仁忽然发现他竟然没有仔细端详过莲儿的模样。

    月光如丝,轻柔的缠绕了两个年轻人,花丛中不知道什么虫儿唱着夏夜的协奏曲。

    比起后世荧幕上浓妆淡抹的女神们,王夏莲在杨怀仁眼里是另一种淳朴的纯天然的清秀气质,两根细红绳各自系了个双丫髻,齐眉刘海儿让本就不大的小脸儿更加显得精致。

    唯一的缺点就是她由于长期营养跟不上导致十六岁了却身材娇小瘦弱,想到这一点,杨怀仁就觉得自己有点罪恶,闭目深吸一口气,渐渐平静了下来。

    他有些怪自己胡乱想了些不着边际的事,而眼前的莲儿应该让他产生的,是一种怜爱。

    “莲儿妹妹,有什么事吗?”

    温柔的声音让王夏莲觉得身边的男子十分有修养,而内心却生出了淡淡的忧愁。

    “爹爹让小女子代他谢过公子,我们父女俩若不是遇见公子,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别这么说,不是你那两碗汤饼,我杨怀仁说不定早饿死了呢,所以啊,以后可不要再说谢字了,我们是一家人……”

    “一家人……”

    “对啊,别公子公子的叫,见外了,喊仁哥儿就好。以后这个家里,你就是主人,整块的银饼不好花费,明日取一些去换成铜钱,咱家的钱以后就你管了。”

    “我?”

    “对!这么大个院子你一个人也忙不过来,明日换了钱去招募些丫鬟妈子仆役之类的人,伯父和李妈妈身体都不好,需要人伺候的。”

    “嗯。”

    王夏莲总是那么温顺,杨怀仁嘱咐了许多,她都一一应允,反倒让杨怀仁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就算是一家人,也不应该这么指使人。

    院子是三进的,王家和李家搬入了中院东侧的小院子里,把偌大的后院留给了杨怀仁。

    王夏莲送他到了月门,便不肯在前进一步了。

    杨怀仁也想到了这一点,单身少女出入男子的后宅,在这个年代是有说法的。即使他不在意,也要顾忌她的想法。

    王夏莲转头往自己居住的偏远里走,头也不回一下。从小到大第一次有了那种感觉,心中小鹿撒了欢似得乱蹦。

    可是一想到身份,她又有些黯然神伤,拼命告诉自己不要奢求,哪怕能在他身边做一辈子丫鬟,她就心满意足了。

    杨怀仁这个来自现代的人,想的却是如果他要找另一半,不希望这个女人是因为怀着报恩的想法以身相许。

    想到这里,随即哂然一笑,此时忽然想到了酒楼的新名字——随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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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大宋介绍:
天才小厨子穿越到大宋,开动头脑风暴忽悠到万贯家财开了家饭馆。
杨怀仁看着水深火热之中的大宋子民大声宣布:“哥来拯救你们了!”
百姓们说:“吃了他做的面,腰不酸腿不疼了,上楼都不费劲了!”
皇帝说:“吃了他做的菜,朕觉得龙体康泰,一夜十八次郎不再是梦!”
将士们说:“吃了他做的饭,砍起胡人来如砍瓜切菜,爽!”
番邦蛮子们说:“我要做宋人!我再也不要做胡人!”
烹东西南北四方菜肴,品酸甜苦辣百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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