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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全文阅读

作者:甲青     蜀汉之庄稼汉txt下载     蜀汉之庄稼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蜀汉之庄稼汉全文阅读

第0001章 收麦的季节

    章武二年,帝与吴战于夷陵,吴陆逊火烧连营,帝仅以身免。时别督傅肜为保帝脱困,率部力战拒后,其部下兵士皆战死,吴令肜降,肜凛然大骂:“吾乃汉将,安肯降吴狗乎!”遂死战,后脱力呕血而亡。

    其部曲有一副将,名曰冯让,余一妻一子,其子名永,得知父殁,痛哭三日,情不能禁,奔山而入,人不能追,概不知所以终。冯妻丧夫失子,遂投河。时人皆叹之。

    及章武三年二月,永忽自山中出,披头散发,时口出癫语,或行若狂人,时人甚怜之,报上以闻。及帝闻之,愧甚,曰:“其家破人亡者,皆吾之过也。”遂赐田五百,仆三人,耕牛二,丝帛若干,以养忠烈之后。

    公元223年,农历癸卯,时为章武三年,同时也是建兴元年。

    四月,季汉开国皇帝刘备于永安驾崩,谥为昭烈皇帝。同年太子刘禅登基,改元建兴。

    蜀中四月底(农历)五月初,天气逐渐变得炎热,正值收麦时节。

    烈日当空,农田里尽是弯腰收麦的农人,人人皆汗如雨下,却无一偷懒。一声又一声的布谷叫声,仿佛也在催促着农人快点把麦子收割完毕,以免误了种稻谷。

    半大的小子裸着上身,下半身只穿犊鼻裤,赤着脚抱着麦子奔跑在田埂上,有时跑得过急,便招来一阵叫骂:“跑得恁急?眼瞎了看不到麦颗子都被抖下来了?咋不去当牛驴拉石碾子?”

    农田不远处有一湾河水,缓缓流过,河边杨柳成荫,树下正是避暑遮荫的好去处。那里坐着一人正手持钓杆垂钓,远远看去,悠闲自在。半大小子放好麦子,转身回来,看了看那树荫底下的人,眼中流露出羡慕,脚下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

    “看甚?看甚!”正在羡慕他人的半大小子后脑勺突然被人扇了一巴掌,一个叫骂声就响起来,只见一个粗壮的妇人左手叉腰,右手拎着半大小子的耳朵,“又想偷懒?嗯?”说着自己也偷偷看了那边一眼,声音不由地低了下去,“那是主家,怎的?你想和主家一个模样?”

    半大小子脸上一下子惊恐起来,不顾母亲还死命扭着自己的耳朵,连连摇头。

    “那还不去干活?”妇人这才满意地放开儿子,又往后脑狠命拍了一下,这才赶着去田里继续收麦。

    妇人身材粗壮,声音犹如河东狮吼,虽然她自己觉得压低了声音,却想不到在旁人听来,仍是与平常人说话声音无异。

    树荫底下垂钓的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听到这话,却是如同被马蜂蛰了一般跳了起来,大骂道:“遭了瘟的婆娘,你这又是在说哪个?嘴上缺了德的,就不怕我今年涨你家的租子?”

    这少年眉清目秀,身上穿的衣服虽然说不上是华贵,但却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够穿得起,一看就知道是殷实人家出来的,却没想到骂起人来与山野村夫一般无异。

    等闲汉子都不敢去招惹的壮妇此时面对着暴怒的少年,却是一副怂了的模样,赔着笑脸说道:“主家怕是误会了,我这是在催着娃子快点干活呢……”

    “催着娃子干活提我做甚?怎的?要我帮你教娃子么?”

    远处收麦的农人看到一向剽悍的壮妇竟是难得的认怂,几人不禁哈哈大笑。

    “你们笑个屁!”那少年骂完壮妇似不过瘾,一手叉腰,一手对着那些人指指点点,“不快点干活,要是今天干不完这些,晚食让你们吃西北风去!”

    被点到的农人倒是一点不怕,反而大声问:“主家放心,要真是干不完,就是今晚摸黑也把活给干了。要是这活提早干完了呢?”

    “这活要提早干完了,我就让府里给你们一人多加一个蛮头。”少年一挥手,豪气道。

    众人一听,一下子哄然,纷纷弯腰卖力收麦。

    趁着与众人说话的间隙,壮妇一溜烟地跑了,倒是那个半大小子有些愣头,等他反应过来要跟着跑,却被少年一瞪眼。

    卧槽!你一副老子身上有瘟疫的表情要绕路避开老子的表情是什么意思?我打不过你娘还打不过你?你过来,看我不打死你!

    半大小子警惕地看着冯永,小心翼翼地绕了半截路,这才撒开脚丫子跑了。

    冯永叹了一口气,人家穿越不是成皇帝就是成王侯,他倒好,穿成了一个小地主家的儿子,也就勉强能混个温饱。

    这也就算了,可是穿越的时候心理素质可能不过关,说的话别人又听不懂,再加上举止带着现代人的习惯,反倒是被别人当成了是发癔症(也就是神经病)。

    刚开始的时候别人看到了他都不敢靠近,让他差点乞讨为生,至于为什么是差点,是因为他发现这年头因为兵荒马乱的,一般人家哪里来的余粮给乞丐?所以乞讨根本就是等死,他也差点成为穿越后的典型反面教材。

    后来等他熟悉了这一切,刘备,嗯,就是先帝,又赐了五百亩地,这才让他的日子好过一些。也仅仅是好过了一些,在这个没有电,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娱乐的年代,他连个房中人都没有,又不能天天跟五姑娘撸,最后剩下的,也只有出来钓钓鱼散散心。

    但偏偏如今正值农忙时候,农人教育自家子女,都把他拉出来做样板:“你再偷懒,就叫你成主家以前那模样!知道主家为啥成那模样不?就是因为懒出来才变成那模样的!”

    “你再玩水,到时候把你淹了,吃了泥巴,把你捞起来就成了主家以前那模样,知道主家为啥成那模样不?就是因为玩水被淹了,吃了泥巴,才成那模样的!”

    ……

    农家人没有太多见识,教育子女除了打屁股拧耳朵,平时说不出太多的道理,如今好不容易出个反面教材,自然逮住不放,拿他往死里用,什么都往里面套。

    刚开始他听到后心里膈应得慌,后来也就习惯了,别看那些话难听,可也就是只能在背后面说说,真到了他这个主家面前,那些佃户还是唯唯喏喏,连个屁都不敢放。

    “阿母,我饿了。”那半大小子,赶到粗壮妇人身后,向着母亲乞道。

    妇人大骂:“日头才偏就饿了,早饭还吃了恁多,怎么没撑死?”嘴里虽然骂着,眼睛却看向四周,见无人注意,便指了指田头放水罐的地方,“且去先喝点水顶着,到树下休息会。”

    半大小子会意,跑去水罐那边翻看,果不其然发现母亲在放水罐的篮子里用布盖着一个蛮头,当下咽了咽口水,偷偷地掰了一半,攥紧在手里,一口气跑到官道的树背后,不让人看到,这才张大嘴一口咬下。

    佃户给主家收麦子的这几日,按道理主家是要给佃户包吃食的,早晚各一餐,标准是能填饱肚子,不求多好吃。

    但是冯家这主家似乎不一样,除了粟饭外,还有一种叫做蛮头的饭食,说是主家仿蛮人之头所做,松软而可口,极受众人喜爱。听说还是用麦子去了壳,然后再磨成粉做成的,简直败家败到底了!

    通常有蛮头的时候,粟饭一般是没人去抢的。这个蛮头,就是他母亲在早饭的时候偷偷藏起来的,半大小子,饿死老子,这个年纪的小子最容易肚子饿,他母亲藏这个蛮头为得就是让他在白天干活时有一口吃的填填肚子撑到晚饭。

    “咦?这还有个小子在偷食?”

    或许是蛮头太干,或许是吃得太急,更可能的是被吓坏了,半大小子一下子被馒头卡住了喉咙,咳了几下,没咳出来,又咽不下去,当下直翻白眼,眼看就要喘不过气来。

    “莫急莫急,我又不与你争食。”旁边的人说着,伸过来一个水囊给他灌了一口,这才让他把馒头咽了下去。

    半大小子这才发现原来官道上停着一辆牛车,车上端坐着一人,衣着不凡,手持书简,正读得入迷,看也没往这边看一眼,说话和给他递水囊的,正是赶车的侍者。

第0002章 蛮头啊

    “兀这小子,我且问你,你可知这最近的庄子是何处?”

    半大小子缩了缩脖子,看了一下车上的贵人,又看了侍者,呐呐不能言。

    “这个小子,莫不成是个哑巴?”侍者皱起眉,转头看向车上的贵人,“主君,这小郎怕是个不会说话的,且待我去问问别人。”

    车上的贵人抬起头,正要说话,却注意到半大小子手上拿着小半个蛮头,“咦”了一声,开口道:“阿五,那小子手上拿的可是吃食?你且拿来让我瞧瞧。”

    同时心里在疑惑,这一路走来,看到的都是麦子大熟,想来百姓怎么也不至于没有吃食,怎么在这却发现还有人吃泥土?莫不是被主家苛待了?

    自《蜀科》颁布以来,蜀中虽然执法严峻,但百姓无怨,只因公平公正。如果大熟之年却有百姓食不饱,必然会影响到丞相及陛下的声誉,他遇到这事,说不得要问清楚。

    见侍者伸出手来拿,半大小子下意识地想把手藏到身后。

    “嗳,你个小郎,只是看看你手上之物,又不是抢你的,怕甚?且拿来瞧瞧,少不得你的好处!”

    由于对贵人的惧怕,半大小子最后还是把剩下的馒头递了过去。

    “主君,这吃食确实有些古怪。”侍者把那小块蛮头放手里看了看,转身递给车上的主人。

    原本洁白的馒头因为曾经被半大小子攥在手里,表面变得灰黑,稍不注意看,就如同一块泥土一般。

    贵人却熟视无睹馒头表面的泥土,他轻轻掰开馒头,放到鼻子下闻了闻,还拈起一小块放嘴里细细咀嚼。

    “这吃食……”贵人眼睛一亮,感受着嘴里的甜味,又忍不住地拈起稍微大些的馒头粒再放入嘴里,同时问向半大小子,“这是面食?”

    “主君,这小郎是哑的,说不得话。”侍者连忙回答。

    “我……我不是哑巴。”半大小子嗫嚅着憋出一句。

    侍者:……

    “你且过来,”贵人招手,笑容温和,“待我问你几句话。你要是答好了,这个蒸饼便给你,如何?”说着,贵人从车上拿出一个蒸饼,“我问你,这可是面食?是何人所做?”

    “贵,贵人,这是面食,叫蛮头,是主家做的。”半大小子结结巴巴地回答。

    “为何叫蛮头?那你的主家又是何人?”

    “因为主家说了,这个像是蛮人之头,故叫蛮头。主家姓冯,这里是冯庄,呶,那便是了。”半大小子指了指远处正在钓鱼的冯永,当场直接就把主家出卖了。

    “好,这个给你。”贵人欣喜地把蒸饼递过去,同时对侍者说,“走,去看看这冯家之主。”

    “主君身份尊贵,想来这冯家之主也不过乡下一富户,何必要亲自过去?直接唤他过来便是了。”侍者待半大小子跑开后,这才开口向主人劝道。

    “你不懂。”主人摆摆手,一脸沉思,“且先去看看,说不得是个遗贤。”

    侍者笑道:“若真是贤士,以前为何却无名声?想来是知道了主君要巡视四方,这才巴巴过来,又放不下架子,故用此法引起主君注意罢了。”

    贵人指了指侍者,失笑道:“你懂个甚?我才不管他是故意还是无心,我所在意者,是这蛮头。倘这蛮头真乃麦面所做,说不得是大功一件。”

    “主君,这又和大功有甚关系?”侍者帮贵人整理腰间佩剑,奇怪地问。

    “这蛮头既是主家给佃户的吃食,想来制作必然容易简单。刚才尝了一下,极是松软可口,比蒸饼还要好吃些,更不消说日常百姓吃的麦饭(古代百姓吃的主食之一,就是把谷子或麦子不脱壳直接煮着吃,连麸皮一起吃,极难吃)。既是面食,想来自然比粟更能饱腹,若得此法推于军中,既能饱腹,军中士气又不易低落(南北朝就有因为给士兵吃麦饭而哄变的记载),此不是大功是什么?”

    鱼漂先是轻轻动了几下,然后又静静地浮在水面上,再过一会,突然猛得往水下一沉,冯永只觉得手里一沉,猛地一甩钓杆,一条鲤鱼就这样被钓出水面,在偏西的太阳光闪着金光。

    冯永抓住鱼看了看,叹了一口气,手里一扔,刚钓上来的鲤鱼就这样又被扔回水里。他不喜欢吃鲤鱼,觉得鲤鱼的肉太绵了,刺又有点多。

    “敢问前头这位郎君可是冯郎君?”

    耳边响起了声音,冯永没回头,低着给鱼钩重新上饵这货根本没反应过来是在叫他。

    等把鱼钩重新甩进水里,他心里还在想着,冯郎君?这是谁?这附近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和自己同姓的?

    想到这里,心里突然打了个突,这特么的……不会是叫自己吧?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正立在不远处看着自己,衣着不凡,最重要的是腹前还戴着绶带,腰上挂着一把饰剑,这说明这家伙是一个官员啊,只是不知道官有多大?

    身后不远处的官道上,一个侍者正在站在牛车旁,怒视自己。

    看来还真是叫自己,冯永这才想起这个时代的称呼自己仍然不太习惯,冯郎君这个称呼,他压根就没听别人叫过自己几次好嘛?

    这个只能怪他是乡下的一个土鳖,普通的百姓不会这么叫,也不敢这么叫,而有身份的人又有哪个会来这里专门来拜访他?所以这才导致了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人家是和他打招呼。

    “长者是在叫我吗?”冯永连忙对着来人行了一礼,问道。

    “此处除你我,再无他人,除了叫你,还能叫谁?”虽然一开始受到冷落,可是对方却仍然是笑容温和,显示出极高的涵养。

    “唉呀失礼失礼了!”冯永连忙拱手致歉,“垂钓太过入迷,竟是没有注意到长者,真是失礼之极。”

    “无妨无妨,是我冒昧打扰了。”来人缓步走来,上身端正不动,步子不急不缓,显出大家气度。

    “小子正是冯永,敢问长者何人?找小子有何指教?”气度是比不上了,反正自己年纪小,就索性把自己当个小辈吧。

    来人走到冯永面前,仔细地看了看冯永,心里有些惊异,此子竟是如此年轻,看来是自己想多了,不可能是自己想像中的贤者,当下有些失望。

    “我姓马,此番来,只是想问问,此物可是你所做?”来人说着,伸出右手,手掌里有一团黑乎乎不明物质。

    “这是个啥?”冯永有点迷,心想我啥时候做过这么一个玩意?老子一个远近闻名的精神病,莫不成有人闲得无事跑来找自己消遣?

    “此物不是你所做?莫非你不是冯家庄主家?”来人失望中带着疑惑。

    “小子当然是冯家庄主家,只是何时做过此物?”冯永仔细地看了看对方手中的东西,

    觉得有点眼熟,“长者又是听何人说此物是我做的?”

    “自是此处的庄户。”

    我靠!冯永一拍大腿,我怎么说有点眼熟,尼玛的谁这么恶心?把好好的馍馍给糊上一层泥巴?

    “哎呀!惭愧,原来这是蛮头,这自然是小子做的,只是……”冯永疑惑地看了看对方,“这蛮头本色乃是洁白,怎的如今染了一层泥垢?故小子这才一下子没认出来。”

    我特么的……对方的脸一下子黑了,你这眼神什么意思?难道我堂堂一个参军,会如此不堪吃这种不洁之食?难道我能告诉你我是从一个小孩子抢过来的?

    “这个且不论,我此番来,是对这叫蛮头的此物有些疑惑,想要询问于你,不知可否方便?”

    “长者有所问,小子自是不敢藏私。”冯永连忙拱手弯腰,来这里也不短时间了,他也知道了不少礼节。特别是汉以孝治天下,对长者不敬,名声可是会顶风臭十里。

    对方满意点点头,此子虽身处乡野,却是个知礼的,想来是读过书,于是开口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第0003章 颠才

    待明白对方来意后,冯永却是笑了,连连摆手:“长者却是想多了,蛮头此物,虽说比蒸饼可口些,却也是要小麦去壳磨成面粉后方才可做。若驻军所在,倒是可以做来当吃食,若是行军,却是万万不可行的。”

    来人顿时一脸失望,想到自己此次巡视四方各郡县,一是访各地遗贤,为国举才,二是看夏粮收成,以备饥荒,三是防有人趁动荡之机闹事。

    如今看来这多数地方上有名的贤士只会高谈阔论,胸中却实无一策,真真是让人失望,这益州闭塞之地,贤士实比中原与江东少了很多。

    倒是今年夏粮大熟,百姓无饥馑之忧,让人放心不少。不然先帝刚驾崩,已引四方动荡,如若粮食再歉收,只怕蜀中危矣。

    “小哥且坐下,待我先来问几句。敢问家中良田多少?耕牛几何?今年收成如何?”来人虽然看起来身份尊贵,但看起来却是随和,毫不避讳地席地而坐,招呼冯永在他对面坐下,温声问道。

    冯永看了对方一眼,心想难不成这就是官员下乡访问民情的古代版?不错嘛,至少没有后世的前呼后应,也就一车一仆。

    “回长者的话,家中有三百亩旱田,两百亩水田,耕牛两头。今年收成嘛……”冯永有些尴尬,笑了笑,“实不敢相瞒,小子对田亩之事,实是不甚熟悉。”

    “啧!”来人不满意地看了一眼冯永,训斥道,“农耕之事,一家之根基,一国之根本,汝身为一家之主,竟然如此不上心,真是大不该!观你年纪尚轻,想来这田庄乃父辈所遗,竟是如此不珍惜,岂不愧对先辈?”

    哎呦卧槽!这画风转变得好快!你特么的哪来的啊?这么大口气?我和你很熟吗?凭啥来教训我?

    冯永一脸懵逼,在古代官员都这么牛逼么?看不惯的事情就可以随便在大庭广众之下教训别人?

    却不知他自己本身根本就是一土鳖,根本不懂得人家古代官员对劝课农桑的重视,劝课农桑劝课农桑,“劝”字后面还有一个“课”字,意思就是劝说了要是不听,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是是是,小子惭愧。”冯永低头认错,没办法,古代没人权,他虽然不知道这官员为何能如此理直气壮地教训他,但却也知道民不与官斗的道理。

    “我虽不能说是对此地了如指掌,却也走过五六回。以前从未听说过有甚冯姓之田庄。你是何时来此购地的?”说教了一番后,来人突然转口一问,同时怀疑地看着冯永,此人莫不是哪个大家庭出来的?所以才放了一块庄田给他折腾?

    还真是查户口啊!老子这地可是皇帝赏的,来历光明正大。看着对方一副怀疑自己恶霸强占土地的表情,冯永怒了,别给脸不要脸哈!看你是个当官的,年纪又比我大,我才让着你的,你再这样,我就不能好好跟你聊天了!

    “长者此言差矣!此田庄非小子所购,乃是先帝所赐。先父随先帝征东吴,与傅将军一起身殁。先帝怜悯,这才赐了这五百亩地。”

    来人大惊,脱口而出:“竟是那个家破人亡的冯癫子?”

    你这是怎么说话的?你有胆再说一遍!哪个王八蛋给老子扣上这个癫子的帽子的?!

    古代官员这么无聊的吗?一个小小的别督副将的家事,捅到皇帝老儿那里就算了,还有人给人家儿子取外号弄得满朝皆知算怎么回事?莫不成是因为古代的娱乐太少了这才这么无聊?

    看到冯永脸色大变,对方知道自己失言,急忙连连拱手表示歉意:“原来竟是忠烈之后,失礼失礼!情急之下失言,误怪误怪!”

    冯永一声冷哼,趁机改跪坐为盘坐,(其实是他不习惯跪坐,跪得腿疼)指着不远处的田地说道:“贵人问田亩之事,那小子不才,就说说这田亩之事。听乡里人皆说今年麦子大熟,亩产两石半,人人欢欣。在小子看来,却非是什么值得高兴之事。古人刀耕火种,一亩所得粮不过一石,今人火耕水耨,一亩所得粮两石半,其中得多收粮者,一是去除杂草而尽力保粮苗,二是初种时多选饱满粮种……”

    试验田亩产两千斤的见过伐?后世里就是农民伯伯平常种地不来个亩产千斤的都不好意思出去跟人打招呼。如今一亩才收个三百多斤就高兴得不成样子,土鳖!真真是土鳖!

    指点江山,激昂文字,口沫横飞,哗啦哗啦地说了一大堆,有些口干,转过头一看,这姓马的家伙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心下满足,哼!怕了吧?被老子的博学吓着了吧?

    对方勉强换上一副笑脸,拱拱手:“小郎想法精奇,能想到他人所不能想,实是令人惊叹。不过如今大病初愈,还是小心休息静养身体为好。这夏日来临,要多注意防暑气,莫要让烈日晒着……”

    看来真是被自己唬住了,哼,古代人就是没见识!

    冯永指了指南方,说道:“今年虽是大熟之年,但要说无忧却还说不过去,如今先帝驾崩,蜀中只怕要多事矣!别的不说,就说那南中之地,久有不臣之心,东吴得荆州之地,定窥蜀中,二者若是勾结,南中只怕要乱了……”

    “好好好……”来人脸色已变得苍白,眼中莫明地流露出怜悯,敷衍地抬手,“郎君真乃大才也!今得闻君一席话,真是如久渴得饮甘泉。只是今日尚有要事,只怕不能多与郎君畅谈,且有暇日,定再来听君高见!”

    只见对方匆匆行了一礼,起身仓皇而去。

    没意思,冯永砸砸嘴,想了想,这家伙临走前那眼光好像,似乎,带着可怜?是吧?没看错吧?什么叫想法精奇,能想到他人所不能想?这不会是拐着弯骂咱是神经病吧?冯永终于回过味来。

    喂,有种别走,给我解释清楚!这当官的心肠就是坏,拐着弯骂人。

    “主君,如何?”侍者看着主人脚步急急而来,一脸的晦气连连催促赶车,心下很是奇怪。

    等车子重新上路后,主君这才叹了一口气,“本想是个贤才,没想却遇到个癫才!”

    待那个莫明得像个神经病一样的马姓官员离开后,冯永又钓了一会鱼,看看太阳已经偏西了,地里的农人开始收拾割好的麦子,整理成跺。

    他拿起浸在水里的鱼篓,看了看今天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没有污染的古代就是好,看看这野性,比起专门人工养殖给人家钓的鱼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前世去过专门供人钓鱼的地方钓鱼,那鱼傻不啦唧的,而且口感特差,一点垂钓乐趣都没有。

    冯家的房子就是庄子中心,五百亩地听着多,其实在这个时代根本不算什么.其中有两百亩又是水田,可以和麦子错开季节种水稻,旱田又是粟二麦一,粟麦又可以错开季节,所以租种冯家的地其实也就是几户人家。

    这个时候耕种实在太过于粗放,基本也就是刚种下的时候操心选个粮种,有条件的放把火烧一下后再用牛把地翻一下,没条件地火烧完然后随便拿个农具人工翻,最后撒种下去,之后就很少管理,一户人家耕种一百亩地毫无压力。

    这种耕种方式,指望能收多少粮食?所以今年麦子一亩两石半都算是大熟之年,人人感谢老天爷。

    冯永觉得自己要是老天爷,指不定连一石都不给。冯永前世外出读书前,一直在农村生活,记得小时候家里也就不到十亩地,一家人一年到头忙得团团转,还伺候不过来。为什么?无他,深耕细作四字耳。

    看着衣衫褴褛的庄户围在庄子的空地上,手里拿着馍馍,就着熬好的粟米饭,也就是小米粥狼吞虎咽,从小长成在红旗下的冯永心里突然一阵莫明的烦躁,mmp的,死球去吧!

第0004章 琐事

    三国就像是斗地主,诸葛亮给刘备抓了一副好牌(“隆中对”确立了蜀国的建国方针),两个王带四个二。关羽把四个二拆了单带,就为了爽!刘备一看不服气了,又把两个王扔出去,就为了炸一个单!

    简直神经病!

    一场夷陵之战下来,蜀中青壮差点断层。也幸好是蜀汉遇到了诸葛老妖这个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内政天才,生生地把关羽刘备败光的家底又一点一点地攒起来,好歹给蜀汉再续了几十年的命。

    那两场失败的战争对蜀汉的伤害有多大,冯永只看庄中的佃户就知道了,下田耕作的竟有一半是妇人。

    那个最壮的妇人还偷偷地往胸口藏了一个馍馍,发现冯永正看着她,当下立刻面红耳赤,想伸手拿出来,但当着众人的面掏胸口又委实太难堪,一时竟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光吭吭吱吱。

    “想吃就拿,看我作甚!”冯永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那妇人,“收麦的这几日,家里吃食敞开了吃,主家自不会亏待大家。吃不完的可以拿回去,不会追究!”

    说完这个,看了看众人,只见佃户都停下吃食看着他认真听他说话,当下满意点点头,“但是日后吃饭,必须先把手洗净了才能吃!哪个不洗手的,饿死拉倒!管家!管家呢?把这条记下,从现在开始全部去洗手。”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道怎么办这主家,以前常发癔症,近些时日来,虽说举止已与常人无异,但指不定这个时候旧病复发了?不然吃个饭哪来这么多讲究?怎么就莫明其妙地要人洗手才能吃?以前哪个不是下完地回来直接就用手抓着吃?

    “怎的?主家发话不管用是不是?不快去净手,等着挨鞭子呢?”一个灰衣粗布的老人出现了,正是冯家的管家,只听他沉声喝道,“一群憨货!难道还怕主家缺你们这两口吃的?”

    众人如鸟兽散,一个半大小子临跑前还想往嘴里塞一口馍馍,被那粗壮妇人一把揪住,狠扇两巴掌,扯着他跑了。

    “主君回来了?”老人待众人散开后,趋步上前,对冯永行了一礼,举止一板一眼却又流畅自然,看得出以前是从大户人家里出来的。

    “嗯,回来了。”冯永点点头,手里的钓杆和鱼蒌被管家强行接了过去,只好边走边说,“这几日赵叔辛苦了,我对这田亩之事,委实不太清楚,家里家外都得麻烦赵叔帮忙着照看。”

    管家姓赵,听说以前是某个大户人家的管事,后来主家犯事被流放到南蛮之地,作为家生子的他自然也跟着受到牵连,若不是恰逢冯永受到刘备赏赐,他被挑出来作仆人,只怕这个时候不知道死在南蛮的哪个地方了。

    “这本就是老仆本份之事。”管家其实也就四十多岁,可是这年头,四十多岁已经算得上是老人了,听到冯永的话,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这夏粮收完,咱家有了库粮,这才算得上是真正人家。到时候就要给主君找个童仆了,不然主君事事都要亲手作为,实在不像样,别人也会说老仆失职。”

    冯永砸砸嘴,突然想起了家里赏赐下来的另外两个仆人,一个是厨娘,长得比庄里最壮的那个妇人还胖,另一个是干粗活的仆妇,瘦倒是瘦点,但也就比厨娘瘦个两三斤,这也从侧面反应了蜀中青壮缺少的事实,连赏赐的仆人都尽量用女人和老人。

    还有,为什么别人穿越过来就至少都有个小侍女陪着,自己要面对的不是壮妇就是老人,真心无奈。现在好不容易改善一下,为什么是童仆?为什么不是侍女?

    “赵叔看着办吧。”冯永有气无力地摆摆手,当下领先向家里走去。

    冯永这几个月来,常被人当作神经病敬而远之,倒是这管家自到冯家后,就没因他的各种言行怪异而远离,反而是尽心照顾提醒,这让冯永尤为感激。

    这年代仆人的命运完全是绑定在主人身上的,主人出了事,仆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特别是赵管家还是皇帝赏赐给功臣后人的,平时不出事自然没事,出了事,地方上的官员首先找的就是他。

    赵管家的尽心自然也有这里面的因素,但这其中的提点照顾却是不能否认的,所以冯永平时也就尽量尊重赵管家的意见。

    “主君,厨中已经备好了膳食,主君是要先浴身还是先用膳?”落在冯永身后一个身位的管家开口询问道。

    “先用膳吧。今天饿了一天了。”

    古代粮食缺少,就是比不上现代,吃饭只能早晚各吃一顿,三顿饭那是皇帝才有的待遇,收了夏粮后,自己一定要把一日两餐改成一日三餐,冯永表示古代很辛苦。

    “客堂里暑气未散,过于闷热,主君不如到后院用膳,凉爽一些。”

    “好。”冯永点点头,有个贴心的管家还是不错的。

    “今日李亭长到家里来了,提醒咱家说夏收后注意纳粮……”

    “纳粮?咱家不是说不用纳粮么?这是皇帝陛下赏赐的时候说的。”

    冯永有些惊讶,难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恶吏?专门欺负老实人?要真是这样,自己倒真是要好好掂量一下那个所谓亭长的胆量。

    诸葛老妖治蜀,吏不怀奸,路不拾遗,这可是青史上留了名的。这时又是正值诸葛老妖刚刚掌权的时候,事必躬亲,想必他不介意烧一烧火。

    “好我的主君,咱家里皇帝陛下赏下来的田地自然是不用纳粮的,”管家在后面就笑,“可是别忘了,咱家还有先主君在下里村留下来的一百亩地,这可是要纳粮的,前些时日老仆才把地置换到庄子上,这可是向主君报过的。”

    “哦,我忘了。”

    这么说我前面是给人家说错了,家里其实是有六百亩地的?

    自己的那个便宜阿翁死前给家里攒了一百亩地,然后拼了老命才爬到副将的位置,还没等坐稳开始享受军将生活呢,就遇到了刘备这个坑蜀皇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实这夏粮还有些时日呢,老仆看来,这李亭长就是拿个借口来咱家,他是别有用心。”管家继续在后面唠叨。

    冯家不大,可是再小的家也有鸡毛蒜皮的事,如果有必要让冯永知道,管家都会在晚饭前向冯永唠叨一下。

    冯永不排斥这个,相反,他还很享受这种缓慢而安宁的生活节奏,悠悠地向前走着,随口问了一句,“哦,他有什么用心?”

    “他先说了纳粮的事,又说主君已经到了婚配的年纪了,应该介绍门婚事了,不然到时是要罚钱的。”

    冯永就是一愣,吃惊问道:“这……官府还管这事?不成亲还罚钱?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所以说没文化不能随便穿越,就比如这冯永,时不时嘴边蹦出个小孩都知道答案的常识性问题,被人当成神经病就没冤枉他。

    “哎呦我的主君,这官府当然管这事,到了婚配年龄不成亲,官府是要做官媒的,如若再不答应,就要罚钱了。”管家对这个主君有时真心无奈,表示有时挺绝望。

    这年头,官府兼职红娘就算了,还要强行拉红线,有这么人性化?换了后世的官府,真要有这一措施,还至于天天被人骂?至少那些剩男剩女的父母是要感恩戴德的。

第0005章 养点鸡 吧

    冯永表示很震惊:“那按赵叔的意思,这李亭长是要给我做官媒了?”

    “官媒岂是这么好应的?”管家有些恨铁不成钢,“官府拉的媒,半数皆因自个儿无法婚配出去,这才让官府找人拉配。如身有暗疾,明疾等,还有家贫,鳏寡,皆不一而足。主君岂能如此自贬身份?”

    想了想一个瞎眼或跛足,甚至是可以当自己阿母的女人叫自己“夫君”,冯永一个恶寒,所以说嘛,哪来的免费午餐?都是别人吃剩不要的。

    “所以老仆才说他没安好心咧,”管家一脸的不屑,“主君莫忘了下里村那个李家还是他的远房,他此次来,不过想把那李家的二小娘子嫁到咱家来。就下里村李家的那个名声,能配得上主君么?”

    下里村的李家?冯永一下子瞪大了眼,表示更加震惊:“这李家……脸皮恁厚?”

    不怪冯永这样说,若论他穿越后印象最深刻的,非这下里村李家莫属。

    事情还得从冯永一家说起,他们一家本在北方,算不得本地人。那些年北方各地战乱不断,哪有普通百姓的活路?冯永一家在北方当了流民一直流落到南方荆州,没等安定下来,又逢曹操南下,阿翁又只好再带着一家人跑路到蜀中。

    这一路上家里人死的死,散的散,最后只剩下一家三口。冯永阿翁当时应该是自己心里估摸着再逃也没地方逃了,然后一狠心咬牙去吃了兵粮,运气还不错,博了个百亩地出来。

    有了地,就不再是受人排斥的流民,所以同村的李家就和冯家订了个娃娃亲。嗯,就是当时还小的冯永和当时还小的李家大娘子订了亲。

    再然后,就是刘备入蜀,阿翁被收编,待遇也还可以,官职还提了提,捞了个副将当当。哪知这刘大耳就是个坑蜀皇帝,举全国之兵伐吴,阿翁自然也跟去了,这一去却就再没回来。

    冯永的前身就是因为这个疯了,跑到山里不知所踪,阿母失夫丧子,受不了这刺激,直接跳河自尽。最后,就是他接盘了这个倒霉孩子的身体。

    由于刚开始来的时候懵懵懂懂,没想着说话举止与别人差异太多,被人当作神经病。

    刚开始下里村与冯家结亲的李家还没别的想法,毕竟这年头兵荒马乱的,一家里死得只剩下一个人也不是不常见,可是当这家子死得剩最后一个独苗了还变成了个神经病,这个果断不能忍啊!

    把自家闺女送过去跟一个神经病成亲,那和把闺女推入火坑有什么区别?所以急忙找了个另外的人家火速订礼,下个月成亲,直接就把闺女嫁出去了。

    冯永表示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要不说世道变化太快呢?冯永渐渐不发疯了,官府突然把原本收回去的地归还了,皇帝突然赏了五百亩地,这下李家肠子都悔青了。

    原先李家凭啥愿意和外来户结亲,还不是因为冯家那一百亩地?现在变成了六百亩,自己却悔亲了,这不亏大发了?还好家里生的女儿多,大娘子嫁别人家了,不还有一个二女儿么,找到和自己有远房关系的李亭长,大娘子是没法了,可是咱要不用二小娘子顶顶?

    这李亭长想来也是个会来事的,估摸着直接说用李家二小娘子顶大小娘子肯定够戗,于是抛出了一个杀器。

    你看,这冯家小郎也算是到婚配年龄了,应该成亲了,不然官上会罚钱的。然后这才回忆起两家前辈的以前亲密关系,再下来就是说当时因为误会,以为冯家小郎失踪了再不回来了,这才让大娘子和别人重新订了亲。

    虽然后面冯永回来了,可是为了不失信给别人,只好先让大娘子嫁了。最后透了个口风,李家幸好还有一个二小娘子,为了表示歉意,我们用二小娘子来顶可好?

    管家比比划划,说得活灵活现,口气里的鄙视却是怎么也掩不住。

    冯永脑补了一下,当场就笑喷了,回头指了指管家,笑道:“赵叔你这嘴巴,还是积点德吧。这李家大娘子另嫁他人,也是情有可原,谁叫我当时发着癔症呢?换了哪家,也不会愿意把闺女嫁过来吧?至于二小娘,此事与她无关,还被顶来顶去,又不是牲口货物,何必糟蹋人?回头好好跟李亭长说说,李娘子另嫁他人之事,错在我,所以李家不必愧疚,李二娘子之事,还是算了。”

    “要不说主君就是心善呢?就李家这嘴脸,还能平心和气地要老仆劝他不必愧疚,换了性子急些的,只怕要打杀上门去了。”

    这马屁拍得舒坦,冯永笑眯眯地接受了。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在冯永的记忆里,李家的大小娘子长得似乎不怎么样,黑黑瘦瘦,心性又与其父母一样是个势利的,在冯永刚从山里出来的时候,没少说过宁死也不嫁冯家之类的这些话。

    这点让冯永不太感冒,你不嫁就不嫁,私底下说说也就罢了,但每每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话,在这年头也算是比较重的侮辱了。好歹两家先前私交是不错的,虽说冯家只剩下一个疯子,但是你这样公然侮辱,也是不妥。

    普通农户家的孩子,发育不良是必然,长得黑瘦可以理解,先天因素没优势,勉强接受,毕竟又不是皇帝贵族啥的可以娇妻美妾一代代改良基因,可是心性这东西,合不来就没办法,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

    “家里还有啥事没?”

    “其他就没了。不过这李亭长临走前倒是提了一句,问咱家夏收后有没余粮出售。”

    “嗯?”冯永脚下顿了一顿,然后才继续往前走,“收余粮,咱家现在没余粮吧?”

    “要不说老仆当场就想唾他呢!哪个大户人家不是只售前年压仓的陈粮,哪有卖刚收的新粮?小门小户都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卖新粮,若不然,就是败家。他这么问这不是明摆着看不起咱冯家么?”

    大户卖粮原来还有这等说法?新粮下来前把去年剩下的陈粮卖出去,不卖新粮。冯永表示长姿势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冯家也是小门小户啊,连压仓粮都没有。

    “这李亭长要收粮,未必是看不起咱冯家,怕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冯永若有所思,抬头看了看天边的晚霞,极绚极美,给天地都染上了一层金辉。

    管家:……

    “主君所说的话,老仆不是很明白。”

    “没什么。”冯永沉吟一下,突然冒出一句,“赵叔叔,咱家不是还有皇帝赏赐的绢帛吗?要不也用来收点粮食吧?”

    “主君,这是为何?且不说这世道,大多人家都是存粮不卖,粮食难以收上来。再说了,咱家的粮食原本就够吃了,再多收上来,也无处可放啊。”

    “是我失虑了。”冯永自失一笑,“那就多养点**。”

    “家里已经养了五只鸡了,既然主君爱吃鸡子,咱家粮食够多了,自然可以多养些。”这个建议管家倒是赞同。

    “唔,那就先养个三百只吧。”冯永随口说了一个数字。

    后面只听得“咚”的一声,管家不知道走路踢到了什么,踉跄了一下。

    冯永回过头一看,只见管家用力拄着钓鱼杆,细细的鱼杆已经被压成了弓状,眼看着就要折断了,瞪着一双眼睛向他看来,“主……主君,恕老仆刚才没听清,主君是要养多少?”

    “三百啊!”冯永说着,还伸出三个指头比划了一下,“赵叔你没事吧?”

    “无事,无事。”管家终于站稳了身子,嘴唇却是哆嗦的,“主君,如此之多,如何能养?且不说无人看管,就是粮食,也……”说到后面,虽然话没说出口,但意思也很明白,拿这么金贵的粮食去养鸡,真是造孽啊!

第0006章 供起来的图纸

    汉代的家庭中,无论农家还是城里,一直就有养鸡的习惯,但大多只是一两只,一般都是特地养公鸡来打鸣的。

    乡下有田地的,家里粮多的,可能会多养个三四只,但再多也不会超过十来只了,毕竟粮食太金贵,一般都是用糠麸糊弄一下,然后就赶到外面让它们自己找吃的。

    再说了,就是糠麸,在平头百姓眼里,那也是可以救命的东西。在没粮食的时候,有这一口糠麸也能把命给救了。

    所以管家在听到要养这么多鸡的时候才会激动,别说百姓家里都是把糠麸当粮食,冯家是有点地,有余粮,犯不着吃糠麸,也不够养这么多鸡啊,最后还不得用粮食?这得费多少粮食?这不是胡闹吗?

    “赵叔放心,放心,我这鸡,不用喂粮食。”冯永看着赵管家似乎有心脏病发作的征兆,赶紧给赵管家做心脏舒缓的补救。

    “这不用粮食,还能用……”管家声音尖尖叫起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思异地看着冯永,又看看四周,鬼鬼祟祟地凑过来,压低声音问,“主君莫不成有祝鸡翁之术?”

    汉代巫蛊之术盛行,术士神仙传说更是数不胜数。赵管家才来冯家几个月,最多也只知道冯永一家是外来的,至于冯家来蜀之前是做什么的,却是一无所知。

    什么祝鸡翁?冯永莫名地看了一眼管家,祝英台我知道,但祝鸡翁是什么鬼?

    “原来主君真有如此神术,看来是老仆误会了,主君误怪。”管家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兴奋地说道,“老仆这就去安排!”说着大步向前走两步,这才突然想起自己把冯永撇到身后了,转过身来向冯永赔罪,“老仆一时兴奋,故失态尔,主君误怪。”

    虽然不知道这管家一副兴奋过头的模样是什么原因,但能得到管家支持,这事就成了一半。冯永摆摆手,说:“赵叔这也是为冯家着想,我怎会责怪?”

    “只是主君,养这恁多的鸡,总得要人手看着吧?家里要再添下人么?”等兴奋头过去,管家提出了第一个疑问。

    “先不添了吧。看鸡又不是什么重活,租种咱家田地的佃户里,不是有几个未成丁的吗?叫他们过来帮忙就行,小子小娘子的都无所谓,到时给他们家些粮食也就是了。”

    “可是,这就要到夏种了,收完麦子,就要种稻谷,农家里那些半大的娃子,也算是能使唤的半个劳力了,这要是耽搁了耕种如何是好?”管家一脸的为难,“要不等夏种过去了再说?”

    “本就没说是现在马上养,自然是等夏种过去。说到耕种,对了赵叔,你可知附近有无铁匠?”

    “铁匠?主君指的是会干铁匠活的吧?这工匠都是给官府干活的,大多在官府里有匠籍呢。就是没在匠籍的,有铁匠手艺的也只能在城里看到。平常这农家里,闲的时候也会做点手艺,这无论是铁匠的活还是木匠的活,多数都是会干的。庄上丁二家里祖上曾干过工匠,这周围就数他家手艺最好。”

    瞅瞅,这才叫称职管家,才到冯家多久,连周围庄户的底细都被他摸清楚了。

    “那行,等吃过饭,赵叔叫他来见我一面,我有些东西,要让他帮忙做。”

    “哎哟,主君可千万别说那样的话,叫外人听了去是要笑话的。什么帮忙不帮忙的,他能进到府里来是他的福气,到时候东西做成了,主君真要心善,给他一两个钱就是了,或者老仆抓几把糜子给他,他就千恩万谢了。”

    所以说古代真心没人权,听着管家这理所当然的话,冯永心里有些别扭。

    两人说话间,不知不觉进了冯府。

    冯永先净了手,然后在后院的凉亭里坐下,仆妇已经把饭菜摆好了,还冒着热气。一碗蒸米饭,一罐鸡汤,一份酱菜,最后就是一小碟煎菘菜。

    注意,这个煎是指把陶罐架在火上烤,然后再把菘菜摊到上面煎,把水份烤干,就直接端到饭桌上。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冯永喜欢出去钓鱼和处心积虑要养鸡的原因,除了钓鱼可以消磨时间外,在现在这种烹饪条件下,也只有鱼汤和鸡汤不需要太多的调料,就可以做得鲜美。

    至于煎菘菜这种反人类的东西……冯永表示不是自己矫情,而是真的很难入口。

    至于为什么不造铁锅,作为一个被他人当成神经病的人,要找铁匠造一个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还要费这么多的铁,哪个人会给自己做?

    而且在这个年代,铁还是比较珍贵的。也就是现在,他在外人眼里已经渐渐恢复了正常,再加上有了皇帝的赏赐,这才想着问管家找一个铁匠。

    管家嘴里所说的府,相对于后世的建筑面积而言,大当然是极大,有前后厅,还分大小厅,有主房,有厢房,还有密室,连后院都有个池塘,甚至下人都专门住的地方。

    可是冯永却表示这有什么用?冯家主仆全部加起来也就四个人,太冷清。他从第一次住进来后逛过一圈,就再也没兴趣去看了。

    看起来大,可是实际上也仅仅是大而已,其他的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地方,和小时候住农村里的瓦房没多大区别。

    当然,这对于住在茅草房里的佃户已经是上天下地之别了,所以管家才说了让丁二进到府里来是他的福气,关键是丁二也觉得自己是沾了福气,这就比较让冯永觉得无奈了。

    看着底下手足无措的农户,冯永递过去一张纸,温声问:“看看这上面的图,能看得懂吗?”

    激动得身子直打摆子,丁二双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这才颤抖着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过纸张,仿佛那纸张是千年宝贝一样,仔细地看了半天,这才壮起胆子问了一句:“主家,这……这有点像是犁?可怎是弯的?”

    旁边的管家听得好奇,这梨子还有弯的一说?伸出脖子看过去,哟,原来是耕地的犁。可这犁画得好生奇怪,怎么与常用的犁不一样?

    “嗯,就是弯的。纸上画得明白,你照着做就是,只是这犁铧,要用铁的,明白吗?”

    还好自己是出生在农村,小时候还经常帮家里下地干活。农村娃早熟,十多岁就有人能赶着牛下田翻地。

    冯永十二岁的时候他老爸除教过他如何犁地外,还给他讲过犁的各个部件和用途,他也曾经一个人翻过几块地。这曲辕犁结构又简单,他还是比较熟悉的。

    当然,欧洲的八牛犁他也了解过,起因是他的大学毕业论文有一部分是关于环境的,其中有些涉及过世界农业的发展,可是他家里这才几百亩地,用八牛犁有卵用?

    再说了他只是了解,但是又不像曲辕犁那般亲手用过,要弄出来,估计死不少脑细胞,更何况家里也没那么多牛。

    现在的犁是直辕犁,既不能深耕,又必须要用两头牛同时拉,既浪费人力又浪费畜力,而且还不好用。

    而曲辕犁,只用一头牛就可以,还可以根据田地来调整犁地的深浅度,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可以用木头做出来,只要最后在犁铧处镶块铁片就成!妥妥地解放人力,畜力,提高生产效率的神器啊!嗯,对仍处于用直辕犁耕种的三国时代来说就是神器。

    丁二把图纸看了又看,又问了几处小问题,这才恋恋不舍地把纸递过来。

    冯永皱起眉头,“这纸你不拿着,如何能照着上面做出来我想要的样子?”

    丁二一听,却是不敢相信地确认一遍,“主家的意思,小人可以拿着这个吗?”

    “你这不废话?又不是什么珍贵之物,给你拿着就是让你能比划着做。”冯永吸了吸气,感觉有些牙疼,所以他就一直想不明白古代人究竟在想什么,思想有隔阂,多交流就是,为啥就喜欢说他是个神经病?

    “那做完之后,小人是不是可以留着放家里供起来,给子孙留个念想?”

    这就有点过份了哈!

第0007章 犁

    冯永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一脚踢过去,骂道:“滚滚滚!一张纸也能当传家宝了?给你给你,全给你,要是你做出来的东西不让我满意,看我怎么收拾你!”

    丁二受了一脚,反而变得自然了,听了冯永的话,连忙把纸揣进怀里,再行了个大礼,然后笑嘻嘻地跑了。

    一旁的管家终于忍不住地笑了出来,指着跑远的丁老汉对冯永哈哈一笑,说道:“偏是叫这丁二占了主君便宜了,沾了文气的好东西呢,就这样给他了。这东西回去只怕腰杆都比别人硬一些。”

    上面的图才是真正的宝贝好吗?一张纸有什么好宝贝的?算了,其实这年头,纸张也算是非常少见的东西,冯永再一次感到无力。嗯,神器没出世显示其威力前,画神器的图纸世人又怎么可能知道如何珍贵?

    “哎呀,气糊涂了!”冯永一拍脑袋,怀里还有一张铁锅和灶台的图纸,原本还想着交代完曲辕犁的事后,再问问丁老汉能不能做出来铁锅来,如今被一打岔,却是忘记了。当下伸手入怀,拿出另一张纸,递给管家,说,“这事还得麻烦赵叔跑一趟,给家里新起个灶台,就按上面的,然后再打造一个这样的铁锅。我自有用处。”

    老早就想造铁锅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趁着改造曲辕犁的机会,一并造出来得了。

    “铁的?”管家看了一会图纸,“却是不知主君要造多大?”

    “不大,就这样的,比磨盘小些。”冯永比划了一下给管家看,手还做了一个弧线的样子,“注意里外都要平滑,懂平滑是什么意思么?就是这样,这样……”

    这回轮到管家有些牙疼,吸着气:“主君,这只怕花费不少啊!而且还得专门跑城里去做,这样一来家里只怕剩不了多少绢帛买鸡了。”

    管家倒不是心疼绢帛,这年头的思想,粮食才是底气,钱财这东西,冯家目前还不到存着的时候。

    “鸡可以少买些,养不了三百只,那就养一百只,养到后面就多了。可这东西却是再不能拖了。对我来说,宁可不养鸡,此物却是不可少。”

    管家点点头,“听主君如此说,看来此物却是极其重要之物了,老仆尽快安排下去。”

    “那是,此物做不成,食肉无味矣!”

    现在的烹饪方法,大多都是煮,就是把食物放到陶罐里,和水一起煮开,煮成一团浆糊,最多加点配料,就可以端上桌。家里如果是有条件可以吃肉的,还可以用烤,烤完撒点盐,关键是绝大部分人是吃不上肉的。最后就是煎,比如煎菘菜,拿个陶罐放火上烤,再把菘菜放上面摊平,煎完水份就上桌,连配料都省了。

    现在终于有条件改变了,冯永简直迫不及待。

    丁二的工作能力不错,效率很高,仅仅是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就扛着做好的曲辕犁冲到正在钓鱼的冯永面前。

    “唉唉唉!停停停,你干嘛呢?把鱼都吓跑了。”冯永被吓了一大跳,站起身来对着丁二跳脚大骂。

    “犁……”丁二笨嘴笨舌的样子,让人一看就想踹他。只见他指了指地上放着的犁,半天才憋出一句话,“做好了,请主家看看。“

    这么快?冯永当然看到犁了,可是仍然觉得不可思议,看了看丁二双眼里布满了红血丝,这才明白过来,看来这家伙是一回去就立马开工,估计这是熬夜赶出来的,是个行动派。可是就算如此,在冯永看来速度也有点快啊?

    后边跟着跑的管家这时候才气喘吁吁地赶到,然后扶着旁边的柳树弯腰直喘气一时说不上话。

    冯永弯腰打量着这个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个曲辕犁,嗯,不错,木匠的手艺还不错,全身木头打造,虽然是把犁分成几部分,然后再组合起来的,可是当冯永拿着犁把手,用力晃了晃,却感觉到各个部分都巧妙而紧密地榫卯到一起,整个曲辕犁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当然比不过后世的全铁打造,可是能做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这个,犁铧,怎么不用铁片镶住?”冯永突然指了指犁铧,问道。

    “主君,小门小户家里,能吃口饱饭都是托了主君的福了,还想要铁?就这个,还是丁二和他的三个娃子一起赶了两夜,才赶出来的。匆忙之间,让主君不满意,也是情理之中,也就是让主君看个眼,看看哪里还需要修改。”管家终于回过气来,连忙在旁边解释道。

    冯永砸砸嘴,又尴尬了,自己还是脱离不了以前的思维,铁这东西,一辈子都在农田里忙活的农户,只怕一生都难看到几块。原来是家里还有三个儿子帮手,怪不得两天就能做出来。

    “那这样,赵叔,咱家不是要去城里做铁锅么?叫丁二按着这个再做个犁铧,到时候就带着犁铧去城里,叫铁匠打个铁片镶在上面。”

    地要深耕,才能多打粮食。没有铁犁铧,哪来的深耕?

    “老仆晓得。”赵管家应了一声,转身对着丁二就是一脚,“还愣着做什么?没听到主家的话,快去再做个犁铧。”

    丁二被踢了一脚,却是嘿嘿傻笑,感激地看了管家一眼,对着冯永行了个礼,扛着曲辕犁就要转身离开。

    “慢着,”冯永却是突然想到一事,“这犁,你家的三个儿子都帮着做了?”

    “回主家,是的。”丁二一脸茫然地回答。

    “你家,有多少个孩子?都多大了?”

    “三个男娃,一个女娃。老大十四了,女娃是老幺,今年刚十岁。老二十三,老三十二。”

    “唔,老大就算了,剩下的那几个娃,挑个机灵点的,送到府里来做事,男娃女娃都行。府里最近缺人手。”

    看来这丁二和他老婆都挺厉害啊,连续三年生三个男娃。

    “啊?”丁二再次茫然。

    “啊什么?”管家一旁看不过眼,又是一脚踢过去,“还不快点谢过主家,天大的好事呢!”

    这管家脚劲还挺大,一个猛踹就把丁二踹了个踉跄。

    丁二这才反应过来,把犁一扔,急忙就扑倒在冯永面前磕头。

    “停!”冯永往旁一个闪现,“再磕头就不要了。”

    丁二立马利索爬起来。

    这木犁的质量还真不错啊,冯永没理会激动得快要把身体扭成麻花的丁二,又把木犁立起来仔细打量。刚才丁二突然把肩上的木犁扔地上,冯永还担心会不会散架,可是现在看来,依然结实,没有一点松散的地方,看来丁二一家的手艺真心不错。

    “不错。”冯永放开木犁,拍拍手,对丁二说,“就按这个样子,快些再做一个出来。”转而对管家说,“赵叔,这铁犁铧,一个不够,还是做两个吧。”

    原本只是想先做一个看看能不能用,如今却是没有想到,这木头做的曲辕犁除了没有后世的重量,模样与后世差得也不算太远,质量也过得去至少与不能深耕的直辕犁相比,这个肯定能把地耕得深一些。家里有两头牛,自然要做两个,多做一个铁犁铧也多费不了多少钱。

    至于为什么要让丁二要让一个孩子来府里做事,这自然是冯永在为养鸡大业做准备。虽然说是要到夏种后才买鸡苗,可是并不代表着现在不要提前做准备。反正丁二家的孩子这么多,少一个帮忙也没什么大碍。

第0008章 冯永的往事

    养鸡最怕什么?当然是鸡瘟。家财万贯,带毛不算。这可不是说说而已,一场瘟疫下来,别说是养鸡,就是养鸭养猪养牛都扛不住,血本无归妥妥地没什么问题。所以养殖首要问题就在于防瘟疫。

    即使是在有疫苗和专治各种瘟病的药的后世,瘟疫都没办法完全避免,冯永自然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防止鸡瘟的发生,只能是尽量减少鸡瘟发生的概率。比如可以用散养代替后世的集中养殖。鸡瘟的产生,与周围环境脱离不了关系,太过于拥挤,不注意鸡舍的卫生等都有可能导致鸡瘟。

    四川虽有沃野千里的美誉,可是多山也是事实。冯庄的后面,就有几个小山陵,虽然不高,可是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却是无法耕种的,刚好可以用来散养鸡群。

    再有就是蛆,嗯,没错,就是那种白花花蠕动的蛆。这个是小说里教的,《唐朝好男人》知道伐?里面就讲过这个,说是可以防鸡瘟。是不是事实冯永不知道,但试试总没错,而且这也解决了鸡饲料来源的问题。

    即使这个最后不行,冯永也还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蚯蚓,也就是中药里面的地龙,这个冯永自己亲身试过。

    农村的家里,哪个没养过几只鸡几个鸭的?小孩子干不了重活,但喂个鸡放个牛什么的还是可以的。

    冯永小时候喜欢看书,脑子又灵活,那时候的劳动课本还是挺贴地气的,不像后来那样全是语文数学英语,连个课外都是钢琴画画,孩子没有一点自己选择的余地,而且一点也不活泼。当时发下来的劳动课本里面就有讲过如何养蚯蚓来喂鸡鸭,甚至喂猪致富的事。

    当然,如何养蚯蚓冯永没试过,因为他不用试,家住南方的他,夏天里随便在老树底下拿铁锨一挖,用树叶堆成的腐殖土里全是这玩意,刚买回来的小鸡小鸭疯了一般猛抢,最后吃得摇摇摆摆差点走不了路。

    翻过的腐殖土堆成一堆,下次来再换个地方,等绕了老树挖完一圈,或者再下一场雨,最开始的小土堆里又钻满了一堆蚯蚓。

    自从冯永发现了这个秘密后,别人都是赶着鸡鸭去找食,还要小心看着,而他却是扛把铁锨出门半小时,就可以把鸡鸭赶回家,然后出去玩耍,简直不要太爽。而且他家里的鸡鸭也极少得瘟疫,长得又快又肥。

    要不是后来他弟弟炫耀了出去,导致各棵老树底下都是拿着铁锨狂挖蚯蚓的小伙伴,冯永表示他还可以安静地偷懒。

    正是有了这些底气,才是冯永敢在这个连粮食都不够人吃的时代养鸡,要不然,难道还真以为自己有那“祝鸡翁”的本事?再说了,那祝鸡翁的养鸡本事,也未必有他的高,至少,他总想不到用蛆和用蚯蚓养吧?既促肥又防病,多爽?

    不但是鸡怕得病,人也一样怕得病,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抗生素和疫苗的时代,一场瘟疫往往就可以让一个大城市成为人间地狱,并且以此为中心迅速向四周扩散,从而导致赤地千里,这个并不夸张。

    冯永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有了条件之后就很注意卫生,更注意锻炼身体以提高自己的免疫力。没办法,这个时代太可怕,一个小感冒就可以导致肺炎,从而嗝毙,你还没办法治。

    死过一次的人就特别珍惜自己的生命,冯永自从安定下来后,就一直坚持锻炼,早上按点起来,先是一套广播体操,再来一套基础军体拳,然后再一套格斗军体拳,最后练一遍易筋经。

    你没看错,是的,军体拳,易筋经。冯永考上大学后,家里还是比较穷的,他一个小城市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想要在大城市的名校里拿到高额奖学金,并不是说不可能,但也只能拼命去学别人比你底子好,又不是说所有人都是来大学混日子的,加上冯永的天份就算再高,难道可以考进名校的别人都是傻子?人家凭什么就让你轻松拿了奖赏金?

    拼了命去学习去拿奖学金,就没有时间去勤工俭学,那平常的生活费怎么办?所以当他听说大学生当两年兵,回来后学校有优惠政策,就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部队,两套军体拳就是那个时候在部队学会的。

    农村里出来的娃,能吃苦,又是大学生出身,脑子灵活,这样的人在部队不要太受欢迎。连里在第一年就已经开始把他当作部队骨干来培养了,然后第二年又把他送去某个基地训练,里面有个老教官,大校军衔,平时人挺和气,甚至还会跟他们这些新兵蛋子开开玩笑啥的。

    冯永在某一个大清早机会巧合之下,发现那老教官在树林里晨练,五十多岁的人了,身子还能折成一个诡异无比的角度,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问了才知道是在练易筋经,说是练到极致可以让人脱胎换骨。

    脱不脱冯永无所谓,但对身体有巨大帮助他觉得那是绝对可以肯定的,所以他就问了老教官自己能不能学,没想到和气的老教官呵呵一笑,说满大街都有这种教学,只是有些地方教得不对,还有一些招式不全罢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呼吸引导法门,这老大校自称学过一些皮毛。若是冯永想学,教给他也无妨,不过得能吃苦,特别是一开始的时候,会有骨折一样的痛苦。

    冯永当场就拍着胸脯说吃苦俺不怕,俺最喜欢吃苦了。

    学那玩意确实辛苦,最开始的时候冯永感觉自己的腰都被折断了,可是带来的效果也是非常惊人的。别的不说,他在部队领导的挽留声中回到学校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比起以前有了质的飞跃。

    虽然没在校两年,可是大学的奖学金,对精力充沛的他来说却比以前轻松太多地拿了下来。再加上学校的优惠政策,让人瞩目的资历,在普通学生眼里,冯永已经算得上是半个人生赢家了。

    最后冯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又轻松进了一家国家企业大公司,不说是铁饭碗,但也算得上是陶瓷饭碗,小心地捧着,也不算容易碎,多么美妙的人生?

    人常道不出校门不知道社会的苦,出了校门,冯永才觉得自己还是想得太美好了!出来三年,工资五千多一点,加班的时间不要太多。谈了一个女朋友,第一次上女方家门,被三大姑八大姨围着问了一圈就懵了,连怎么走出门的都不知道。

    虽然是被问懵的,可是其实核心问题就那么几个,不外乎有车吗?有房吗?工资多少?家里具体啥情况?说穿了,其实也就是你特么的有钱吗?没钱凭什么让闺女跟着你受苦?

    拿死工资的人哪来的钱?国企说好一点的地方,也就是安逸一些,也就是福利比别人好一些。

    第一次上门让冯永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于是他痛定思痛,放弃了这份让安逸而让别人羡慕的工作,辞职去了另外一家高薪的私企。拼了老命加班,两年时间,冯永一个人顶三个人的工作量得到了女老板的青睐。

第0009章 幺妹

    你们想得没错,是全方位的青睐,包括工作和生活,女老板看上他了!

    常年练功,让冯永有着远异于常人的精力,体力和……魅力,有过部队服役的经历和一直保持着部队的作风又让他有着不同于人的丝许霸气。这种男人对城市的女人来说杀伤力太大,让不少腐女少妇心如猫挠,可是却又偏偏无从下手。

    为什么?

    因为冯永从那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谈恋爱,没办法,大城市里谈恋爱既费钱又费感情。作为从乡下飞到大城市的老大,冯永家里的老父母,弟弟妹妹,哪个不指望他?曾经天真过的冯永很明白,没有钱你哪来的资本谈恋爱?久经商场的风韵熟女老板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用可以活埋他的金钱把他砸倒了,条件是当她三年男秘书。

    冯永无所谓,那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天真而淳朴的他,主要还是家里的情况让他没办法拒绝这个诱惑,而且三年他能等得起。再说了,他的能力摆在那呢,就是老板娘尝完鲜后反悔了,他到哪里不一样能轻松找到工作?

    美艳的老板娘确实反悔了,是三年后反悔了,她觉得三年太短了,要冯永再干三年,嗯,各种意义上的干。这回轮到冯永不想干了,钱早就拿够了,家里的事情也解决了,他要是再为老板娘服务三年,那啥时候才能轮得到他给自己活着?

    可是还没等他和老板娘完全了结呢,老板娘那个搞房地产的前夫就跑来想跟老板娘复合,然后自然是被老板娘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冯永声明自己不为此事负责。

    可是前夫哥表示:你说无关就无关?老子的原谅帽,是哪个小瘪三都能给带的?

    于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有十来个汉子表示看冯永不过眼,要打断他的三条腿。冯永有一身蛮力,又有在部队服役的经历,表示我一个能打十个。

    后来事情的发展说明他的感觉是错的,他只能打三个,当他打倒第三个汉子的时候,背后就响起了枪声搞房地产的有哪个是善茬?手底下不干净的多了。连前夫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经常用来当抹布的手下竟有一个是全国杀人通缉犯,身上还带着自制的土猎枪。

    后面的事情就可以想像出来了,冯永挂了,魂穿三国,前夫哥锒铛入狱,底子全部被查了个底朝天。唯留下一个美艳的老板娘伤心欲绝,毕竟冯永这种全方位碾压她,让她身心俱服的优秀男人实在太少,少到可能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了。

    还好那三年里,冯永衣食住行全由女老板提供,给他的钱他基本没动,全留给家里,他挂了以后,家里倒也不用担心。

    练完功,再开始绕着诺大的庄子跑步。这个习惯也是被别人当作疯子的原因之一,你说哪个没事大早上的绕着庄子跑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不过后来冯永渐渐习惯当地的生活以后,当地的庄户也对主家这个癖好见怪不怪了,毕竟这年头,遇到一个能让人吃上饭的主家不容易,遇到一个大方地给自己吃饱吃好的主家更不容易,所以可以更宽容一些。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嘀咕两声,拿来做反面教材教育娃子。

    当早上的锻炼结束后,开始吃早饭,雷打不动的必须要有一个鸡子。没办法,此时正是长身子骨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营养,只能拿鸡子顶一下。按道理应该是早晚一个,但是如今鸡子算是奢侈物,一天吃一个已经算是挥霍败家行为。

    不过还好,冯家也就一个冯永,家底勉强够他挥霍。这也是为什么冯永对养鸡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不养鸡自给自足,坐吃山空不说,真当鸡子如后世的满大街都是?收鸡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呐!

    吃完早饭后,就到了一天的学习时间。冯永的书房挺大,里面铺满了书简。可是这有卵用?一整个大屋子的书简加起来,其实也就是一本书,那就是《说文解字》。

    冯永有没有文化?答案是肯定的。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又不算是。他会写字,可是有毛用?他写的字别人又看不懂,别人写的字他也看不懂,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就一文盲!

    文盲是可怕的,特别是当你明明不是文盲却又被当成文盲的时候,那就更可怕。所以冯永不想当这个时代的文盲,所以他要学习,至少要认得这个时代的字,然后再努力地学会写这个时代的字。

    再一次感谢小学时候幸运地赶到了劳动手工课的尾巴,好歹学过一年的课外毛笔字,虽然整整一年里写出来的字只有一个字能被老师认可,但好歹让他知道了毛笔的基本用法。

    纸是很珍贵的,而且质量也不算好,但是有竹简啊。这年头,竹简当然是有卖的,可是更多的都是自己做,做竹简和木简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

    即使不是读书人,很多不识字的人也会这个技能,偏偏冯永没有这项技能。管家是个好管家,大户人家里出来的,点出了这项技能,所以竹简不用担心不够用。

    读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自己需要一个人独自摸索《说文解字》上的字,在认出相应的字后,还要把它和简体字一起抄写在空白竹简上。

    感谢中华文化的延续性,即使是繁体变化到简体,还是一样有规律可循的,大多数的字都可以猜出它的相应简体字,这样就不至于让冯永变成这个时代的文盲。要真是遇到身毒那样的国家,文化彻底断层,那就死球去吧。

    冯永是一个坚持的人,这个从他出了部队几年后还能保持部队习惯的就可以看出来,可是他又不是一个可以为了某个坚持而放弃其他一切的人,这个从他和女老板的几年纠缠就可以看出来。

    所以当丁二带着一个小小瘦瘦的女孩站在冯永面前,并且一再坚称这个就是他家里最机灵的娃子,冯永也没有坚持说他的本意最想要的还是可以帮家里做木犁的那几个男娃之一,毕竟他当时也说过,男娃女娃都可以。

    后世带来的思维仍在不由自主地影响着冯永,如果是在后世,明确说明了只要男娃,很可能就被人说成是重男轻女,或者是对女同胞的歧视,最后肯定是被喷成狗,所以对丁二带来的是一个女娃他也不好说什么。

    事实上到现在冯永都没反应过来,这年头,重男轻女才是正常的,不重男轻女那才叫奇怪。

    丁二家里有这么个女娃,活干得没有男娃多,吃得却不差多少,几年后还要赔一笔嫁妆,怎么看都是一个赔钱货。如今主家里要收人,并且还说了男女都可以,丁二家当然直接就把她推出来了。

    “这女娃长得不错,”一旁的管家上来摸摸女娃的头,笑眯眯地说,“十岁就这么高了,身子骨还可以。”

第0010章 卖身契

    冯永看看那女娃,头发有些发黄,有些地方甚至打结到了一起,偶尔有虱子爬进爬出,脸上黑黑的,很明显营养不良,身上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过于肥大不说,还破破烂烂的,赤着脚,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皮肤颜色。

    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眼睛,不知道是原本就大还是因为脸太瘦而突显出来的,又大又黑,正带着惊恐的目光看着冯永。

    这个就叫长得不错?冯永感到一阵心酸。

    管家凑到冯永耳边悄声说:“主君养鸡,若是想找人打下手,这个女娃就不错,比男娃好,不用担心这府里的秘密泄露出去。老仆打听过,这女娃平常里干活勤快,年纪也不算太大,进了府里正好调教。”

    我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还是管家理解错了什么?为什么女孩进府要比男孩好?还有调教这个词,确定没有说错吗?我原本的意思是想要几个大半小子进府帮忙打下手的啊。

    不好反驳管家的话,更重要的是,冯永对这个时代的各种规矩根本没有多少概念,好不容易勉强被当回正常人了,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认为又突然发疯。

    所以一般情况下,管家的意见都很重要,冯永心下也觉得女孩子和男孩子没多大区别,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却点点头示意管家做主。

    事实证明,冯永和古代人确实有着过于巨大的思维区别。

    “卖身契?!”冯永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面目丑陋的牙人,再看着笑眯眯理所当然表情的管家,最后看看弯着腰,诚惶诚恐看着自己生怕自己反悔的丁二,感觉这个世界太过于疯狂。

    “你的意思,你是要卖掉你女儿?”冯永指着丁二咬牙切齿地问道。

    “主……主家如若不愿意,那……那长契也是可以的。”丁二缩了缩脑袋,低声道,看了看冯永恨不得吃人的眼光,再次退了一步,“那短契?”

    “说的什么话?什么长契短契的?真要签这个,那还麻烦牙人做什么?”管家脸带着笑,口气却是不容质疑,反驳了丁二一句,眼睛看着冯永,很是疑惑,主君莫不成这个时候又要发癔症?

    冯永张了张嘴,刚要说话,看到了管家眼里担心的目光,心里突然想到这是个半奴隶时代,终于闭上眼,无力地摆摆手,“我有点累了,这个事情等等再说。”

    神经不正常的人是没有人权的,虽然冯永说了等等再说,可是管家还是自作主张地买下了丁二的女儿。

    看着小女娃可怜兮兮地拉着父亲的衣角,眼光里全是乞求和害怕,而父亲却只能弯下腰抱抱孩子,嘴里安慰着女孩,同时又叮嘱她一定要好好听主家的话,冯永只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因为自己就是那个让别人骨肉分离的禽兽。

    在这个战火连绵不断,无数生灵涂炭的时代,丁二家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能租种上地主家的地,全家还能勉强有个饭吃。而对于他们家的孩子来说,他们家最小的妹妹更是幸运,竟然能进大户人家做事,从此吃穿不愁,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管家的想法就更简单,祝鸡翁秘术是不可能外传的,如果主君要人打下手,那只能是府里的人,而且必须是完完全全的府里人。

    男娃进府做事,家里一般也就是签个长契,不到最后迫不得已,不会签卖身契,到时候祝鸡翁秘术一旦泄露出去,在管家看来,这对冯府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而女娃就不一样了,大多人家让女娃进大户人家做事,只要价钱合适,是可以签卖身契,从此就是大户人家里的人,生死都是主家决定,没有泄秘之忧。

    冯永神经很坚韧,不然他也不会在转生到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后不但想办法活了下来,而且在被周围的人当成神经病后,还在巨大的压力下想办法扭转他人对自己的印象。

    可是就算是再坚韧的神经,遇到这种与后世完全相反的扭曲性冲击,让他也有点受不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唯一难受的是冯永,第二天他就病倒了,说是病也不太正确,反正就是全身无力,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了。

    管家在请来大夫后,大夫只说了一句是心虑过度,其他一切无恙,只需安心静养即可。

    这让管家放下心来,又吩咐刚到冯府的幺妹,也就是丁二家最小的女儿,让她好好服侍主家,这才转身出去忙活。麦子收完了,可是这几天还要收租子,再往后又要种稻米,这可算是一年里最忙的时候。

    “你叫什么名字?”冯永躺在床上看向被重新打扮了全身的小女娃,有些有气没力地问道。

    “我……我叫……哦,不,回主家,奴婢叫幺妹,家里,家里都是这么叫我的。”小女娃显得很紧张,很仓促,低着头,皮包骨头的小手一直在扭着衣角。

    “妖媚?”冯永古怪地反问了一句。

    管家知道自家的主家有些不合常人的癖好,比如说极度爱干净,全府上下必须干干净净,吃饭前都必须要洗手,身上脏了就要浴身等等。所以这个小女孩全身上下都被清洗了好几遍才被送到冯永的床头来。

    她的头上重新编了个双环髻,衣服也是新的,挺合身,估计是穿不惯鞋子,双脚还保留着赤脚地习惯,不断地相互摩擦。与前几天的邋遢样相比,如今的她说是完全的两个人,或者说是有了人的样子。即便如此,冯永也看不出她哪里有妖媚的样子。

    “进了府,还想不想家里?”

    幺妹抬起头看了看冯永,又连忙慌张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府里能吃饱,家里吃不饱,衣裳也好看,可是还是有些想家里。”

    会说话,确实是个机灵的女孩,这可能也是管家教过她怎么说话。

    可能他们都是对的,她进了府里,是要比别人幸运,至少吃穿不用愁。至于生死不由己,难道在这个世道,外面的人,生死就能由自己了?

    冯永自失一笑,自己还是太幼稚。历史滚滚向前,自己在历史的车轮下,又算得了什么?自怜自叹,在他人眼里看来,只不过是与疯子无异。

    想到这里,自觉恢复了些力气,冯永半躺了起来,问道,“敢捉蝇子么?”

    “啊?”幺妹抬起头,显然有些跟不冯永的思维,喃喃回答,“婢子没捉过蝇子,只捉过蚂蚱,蛐蛐儿,还捉过鸟儿,鱼儿虾儿也摸过……蝇子都是直接打死的。”

    看不出来这还是个小女汉子。

    冯永忍不住笑了,“那怕不怕蝇子?”

    幺妹摇头:“婢子不怕。在家里的时候还拿蝇子喂过蚂蚁。”

    “那就好,你去问厨娘要碗糠麸,里面拌些面粉,用水和匀,我有大用,懂了么?”

    “是,婢子记下了。”

    幺妹转身要出去,突然又想了什么,慌里慌张地又转回身来行了一个极不规范的侍女礼,这又才急急忙忙跑出门去。

    养蛆就要有苍蝇,没苍蝇卵,哪来的蛆?

    冯永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没病,自己这副样子,说文艺点是心病,说难听点,其实这就是自己的矫情病。一时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所犯的矫情。

    既然没病,躺在床上装病其实挺累,这年头,又没空调,屋里又闷又热,呆不下去了,翻身起来,开始穿衣服。

    用饵料引蝇子产卵,产出来的第一代蛆是不干净的,化出来的第一代蝇子要严格控制,然后再产第二代蛆,一直这样下去到了三四代,就可以放心使用了。这个生产过程,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间不能让蝇子自由进出的屋子。

    冯府别的不多,屋子多的是。

入坑前必看!必须看!一定要看!

    说实在话,这本书是因为我书荒太久,找不到书看了,这才自己写来自嗨一下,我实在是没有想到,它的成绩一上推荐,就如那脱了缰的哈士奇那样,一路狂奔而去……我看看手里的全本大纲,只有几百来字。再看看细纲,只做了前面二十万字的cd部分。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补充细纲,以免把控不住情节而崩掉,所以更新时间变得不太稳定。大家就不要怪我了,我手残啊,我第一次啊……原谅我吧!

    敲黑板,注意一下,接下来才是重点:

    三国时期,蜀国的历史资料是最少的,如今能得到比较真实的史料首数三国志。小说在涉及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时候将会部分采用三国演义和民间传说的内容。毕竟相对于比较难读的三国志,三国演义和民间传说大众化得多,受众也比较多,所以在此说明一下,希望三国迷中的真史党和考究党就不要在意细节了,你拿个考究了几天的材料丢到我面前,你说我改呢?还是不改?改了我要崩大纲,不改你又要骂我,何必呢?

    第二个重点,就是这本书的定位是淡定,轻松,种田,历史已经太沉重了,现实已经太压抑了,我希望的是这本书能给读者带来一些休闲,一些轻松,而不是一直杀杀杀,冲冲冲,无脑爽快无脑热血,无脑装逼无脑打脸。所以也不要再问我为什么主角不是高高在上,大杀四方,怼天怼地怼空气妈的他就带了一个灵魂过去,又没有随身带个老爷爷系统来个无敌召唤,武力又比不过人家,智商又不一定比人家高,撑死了也就是比别人多几千年的见识,你叫他怎么怼?

    真想看这种的,如果你在起点看完了,找不到书了,我告诉你一地方:在起点的首页,左上角,有一个叫创世的标志,点它,进去后你就会发现里面大部分都是热血无敌的,肯定够你爽。

    第三个重点,如果不小心入了坑,又觉得不好看,你可以悄悄地删除,然后静静地离开,不用留下一堆骂人的评论,一堆说太垃圾的话,以此来你表明看过本书,真的。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彼之蜜糖,吾之毒药,不要拿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

    因为这世上最难的两件事,一个是把别人口袋里的钱装进自己口袋,一个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所以我从来没有奢望过所有人都能喜欢这本书。这就如你去一个景区玩,觉得不过瘾,难道就可以随意丢下一堆垃圾了再走人?素质啊!

    接下来的才是重点,重点,重点:粉嫩新人,粉嫩新书,急需要支援啊!读者大老爷们,您的每一份推荐和收藏都是作者君写下去的巨大动力!!!不要小看了您手里的那张小小的推荐票和收藏票,它们对于作者君来说作用是巨大滴!满地撒泼打滚求票票了!

第0011章 识字与读书

    冯永没有养蛆的经验,甚至连完整的过程都没有了解过,只能是根据自己前世所了解的一点片断,以及根据自己的推断不断地做试验。

    而养蚯蚓,对冯永来说则是简单多了。蚯蚓喜欢肥沃的土地,或者说是它们可以把不太肥沃的土地变成肥沃的土地,是个好东西。

    三国的人已经有了土地肥力的模糊概念,已经有了轮耕让土地休息恢复地力的做法,甚至有了把地里的杂草翻到地下做肥料的做法。可是恢复土地肥力最直接的做法是往地里撒农家肥,这一点却还没有人想到。

    就比如冯家的庄子,人们随地溺便,路上到处是牛粪,从来没有集中起来处理的概念,这让冯永一开始觉得很恶心,现在又觉得很浪费。

    牛粪、树叶或者秸杆锄碎,再按一定比例拌上泥土发酵后,就是养蚯蚓最好的东西,也是肥地的好东西。从今儿开始,就要吩咐管家注意农家肥这件事。冯永在竹简上一边记下养蛆和养蚯蚓的想法,一边想道。

    抬头看了看站在一旁等着伺候的幺妹,只见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里满是崇拜的眼神,连呼吸都比平时轻了许多,生怕惊扰了正在写字的冯永。

    “识字么?”

    摇头。

    “想识字么?”

    迟疑了一下,摇头。

    “知道这个叫什么?”冯永晃了晃手中的笔。

    “笔。”

    声音很轻。

    “那这个呢?”

    再晃晃竹简。

    “竹片?”

    明显地疑问。

    “这个叫竹简。这个叫什么?”

    “纸。家里供有一个,是阿翁带回去的。”

    我去!看来丁二说要把那张纸带回去供着还真不是胡说。

    冯永心里想着,同时再晃了一下手中的笔,再问了一遍,“这个叫什么?”

    “笔。”

    “这个呢?”

    “竹简。”

    “这个呢?”

    “纸。”

    “想不想识字?”

    点头,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慌张地又摇头,再看到冯永意味深长的笑容,幺妹连忙低下头去,声如蚊呐,“婢子不敢……”

    “去找赵叔要个沙盘来和树枝来,就说是我吩咐的。”

    读书识字,自古就是贵族的特权,到后来,才渐渐普及到一部分普通地主。至于普通百姓,从来就不在读书识字的包括范围。

    后世所说的那些所谓寒门子弟,至少带了一个门字,寒门也是门,至少也有读书的资格。至于普通百姓,那叫黔首,从来不被当作完整的人看,至少到三国为止不会。

    没有资格读书,没有资本读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教蒙童识字,对于古代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只能让蒙童不断地重复背诵,只有让小孩掌握了足够多的字,才能切韵,最后才是“开讲”,“开讲”就是讲文章内的意思。

    这种方法效率极低,不但需要大量的资源,而且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普通的人家不可能担负得起。

    即使对许多有条件读书的人家来说,孩子长到十多岁,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识字,而是学习一项生活技能。

    无论是最卑贱的经商,还是一项手艺,亦或者是管理田庄,只有学会一项生活技能,这样到了十四五岁能成婚的时候,才能有一技之能来养活自己和妻儿。

    所以这个年代,识字和读书,是分开来说的。富足之家的孩子,可能会写一定数量的字,可能会认得大多数的字,甚至可能可以写出一封能让人看得懂的家书,但若要说写出一篇文章,大多数人都不一定能做到,这就是识字,但已经算是读书人了。

    而真正有条件有能力再进一步的,也不是全能达到继续读书的地步。因为有些不够聪明,或者有些没有读书天分,又会再被淘汰掉。

    剩下的,就是最精英的一类人。所以说,这就是古人把读书看作是一件神圣的事情的原因。读书能读出自己的见解确实已经算得上是最聪明的人材了,至于立传写书,那已经叫流芳百世了。

    新中国成立前后,文盲率80%以上,到了2000年,只有7%以下。这其中,夜校扫盲功不可没,就是在冯永前世上小学的时候,在离学校大门最近的那个教室,还挂有夜校扫盲的牌子。

    而这扫盲的成功,有一个因素的不可忽视,那就是汉语拼音,这个原本用来消灭汉字的东西,最后却成了普及汉语的大功臣,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汉语拼音对以前汉字只能用直字或者反切的方法来注音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而冯永,如今就握着这个大杀器,虽然古今读音不完全相同,可是拼音的用法却是一样的。

    教幺妹读书只是一个突然而来的想法,也是一时兴趣所在,冯永想知道,用汉语拼音的方法来教人读书识字,会不会比这个时代的方法快一些,至于幺妹自己能学到多少,那就看她自己的天分了。

    得知冯永要沙盘是为了要教幺妹识字,管家看向幺妹的眼神都变了,不知道这个又让他想到了什么,只见他点点头赞道:“这个幺妹看来真是个有福气的,竟然能蒙主君另眼相看。府里要真能多个识字的,别人也会高看咱们一眼。这以后冯府真成了耕读传家,也不枉老主君用命去博来的这一切。”

    这话冯永没法接,可是又不能直接否认管家的话,只能点点头,“赵叔来了正好,这养鸡还有一个事需要赵叔操心一下。”

    当下说了牛粪积肥的事,还特地说了以后无论人畜,都按这个办法集中处理。

    赵管家听完,看向冯永的眼光极是古怪,若不是有祝鸡翁之术这一层说法做掩饰,只怕当场就会觉得冯永神经病又犯了。

    如果说cd是作为蜀汉的唯一中心而存在,那么cd城内的中心,则有两个存在,一个是名义上的中心,皇宫。一个则是实际上的中心,丞相府。

    丞相府里,诸葛亮跪坐在案几前,一丝不苟地批阅着手里的文牒。四十二岁的他面容清瘦而俊朗,气度不怒而自威,锐利的眼神对案上的竹简一扫而过后,右手“刷刷”就直接写下了自己的意见,然后卷起,放到一旁,再拿起另一边的竹简……一目十行,手不停顿,几乎没有犹豫的时候。

    马谡脚步匆匆地捧着一卷书简进来,神色有些忧虑,对座上的诸葛亮急急道:“丞相,南中急报!”

    诸葛亮“嗯”了一声,指了指旁边,一边低头批阅竹简,一边说道:“放这里吧,待我批完此文书再看。”

    “丞相还是先看南中来的急报吧?”马谡虽然依言把竹简放好,嘴里却劝道,“南中反了!”

    “南中久有不服之心,东吴又新得荆州之地,必生窥蜀之心。今先帝驾崩,主上年幼,东吴若与南中勾结,南中必反,有何怪哉?”诸葛亮说着,手里不停,把批完的竹简往旁边一放,这才抬起头来,淡淡说道。

    马谡一怔,这话好像有些耳熟,前些日子,是不是有人似乎说过类似的话?

    “可是丞相,南中之反若与东吴有关,则东吴必有动作。北方曹魏势大,介时趁机而入,蜀中三面皆敌,到时如何是好?”

    听到这个,诸葛亮手中的动作这才停顿下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是啊,自先帝驾崩,我就一直都在想,若介时三面受敌,当如何是好?”

第0012章 南中之乱

    世上最令人绝望的不是想得而不可得,而是得而复失。亲手制定了隆中对,眼看着它一步步变成现实,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它突然一朝而灭,诸葛亮心中究竟没有感觉到无数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冯永觉得十有**是有的。

    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作为人臣,他只能默默地收拾着刘备留下来的烂摊子。作为托孤大臣,作为刘禅的相父,蜀汉的存亡,如今全系他一身之上,他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保护大汉这个最后的火种不灭,对刘备知遇之恩的报答,唯有死而后已。

    马谡默然,看着年仅四十二岁的汉国丞相由于过于沉重的压力而已掺白发的两鬓,心里一阵黯然。他与丞相虽名为师徒,却实似父子,两人感情,不可谓不深。可如今,自觉满腹经纶的他,却没办法为丞相分担一点压力,尤觉惭愧。

    “南中之乱,跳梁小丑耳,不值一哂。”诸葛亮打开竹简,一扫而过,缓缓道,“东吴,短视之徒,不足为虑。吾所忧者,乃曹魏而已。”

    蜀监州郡(今云南晋宁东)的当地大族耆帅雍早有异心,早在几年前先是杀了太守正昂,又捉住太守张裔,归附于东吴。

    东吴任命雍为永昌(今云南保昌东北)太守。永昌城功曹吕凯、府丞王伉率领士兵民众关闭城门,同时又在永昌各处险要之地设兵防守,令雍无法进入永昌。

    雍转而派人说服孟获及各个蛮夷部落叛蜀,又联合柯(今贵州凯里西北)太守朱褒、越(今四川西昌东南)夷王高宝等人起兵。至建兴元年(223)六月,南中叛乱全面爆发。

    “吕凯、王伉皆忠义之辈,如今永昌孤悬在外,危如累卵,丞相何不急发兵救之?”

    诸葛亮轻轻一叹,“吾又何尝不想早日发兵平乱,只是如今,国有新丧,兵马不足,器械未备,再加上外敌压境,当如奈何?”

    “还能如何?自然和平常一样!”冯永跳着脚,大声骂人,“不是早就教过你了吗?两头牛是耕地,一头牛难道就不能赶吗?”

    五月末的蜀中,一天比一天热,管家去了一趟城里,拿回了定做好的犁铧,至于铁锅,说是还要些时日,因为铁匠还在想办法如何才能做到冯永口中既要平滑,又要尽量薄的要求。

    对此冯永除了表示对这个时代的工业水平很失望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至于小高炉炼钢啥的,且不说会不会搞,就算是会搞,但是老子现在连饭都吃不好,哪有心情去搞这些?

    曲辕犁的最后完成,总算没有耽误接下来的夏耕。冯永作为地主阶级,自然不可能失了体面亲自下田,只能站在田边指导。

    作为曲辕犁的制作者,丁二当仁不让地成了第一个使用曲辕犁的人。当他笨手笨脚地给牛套上曲轭的时候,一旁的牛还瞪着大眼睛甩了一下头,似乎在疑惑这次为什么只有它一个,而不是像往日那样有伙伴一起拉犁耕地。

    “尽量走直了,先试试看最多能翻多深的地。”

    作为一个庄稼老把式,丁二还是合格的。曲辕犁又是从直辕犁发展而来,两者有相通之处,在歪歪扭扭地翻起一条犁沟后,第二次回头就平直多了。

    不错,冯永点点头,虽然不熟练,但已经可以看出来,曲辕犁不但更加灵活容易掉头,而且速度要比直辕犁快,翻起来的犁沟也表明要比直辕犁深得多。这还是在尚未熟悉使用方法的情况下,要是再熟悉起来,速度肯定还可以再快一些。

    站在身后的赵管家瞪大了双眼,身子微微颤抖,显得格外激动。先前的犁至少要双人双牛,现在只要用一人一牛,耕地的速度甚至比原来还要快,这简直就是天赐的耕地利器啊!他看向前面皱着眉头望着田里的主家,心里一阵恍惚,这主家,为什么自己越来越看不透了?

    三国最缺的是什么?答案是人,特别是青壮男子。不管后世那些专家历史学家怎么吹人材辈出,有一个现象却是无法掩饰的,那就是人口的急剧下降。就算是加上豪强地主世家门阀的隐藏人口,还有无法计算的流民人口,也一样无法掩盖东汉末年人口急剧下降的事实。

    你说三国人材这么多这么牛逼,为什么不去想想办法让人吃好一点穿暖一点呢?打仗有啥意思?

    只有冯永才知道,这场已经持续了四十年的动乱,还会再将持续近六十年。而他更知道,在诸葛老妖接下来当权的时间里,将会不断地挤压出蜀国的战争潜力。

    这其中影响最大的,不是无地的佃农,因为他们从来就一无所有,也不是有地的自耕农,因为他们原本就一直承担着繁重的劳役粮税,而是那些原本有着特权的本地豪强地主。他们的特权,将会不断削弱,他们的利益,将会不断地被逼着吐出来,比如钱,粮,依附他们的人口等等。

    不然,一个小小的蜀国,真要让那些豪强地主像北方的曹魏和东面东吴那样趴在国家身上不断吸血,又不产出,诸葛老妖拿什么去北伐?

    至于说可以像其他两国那样用本地豪强地主的精英人员来治理国家,诸葛老妖表示呵呵一笑,不存在的。左手拿着钱袋子,右手捏着人力资源,还想再来掌握国家控制权?你们说你们想干嘛?要不要让你们直接当皇帝得了?

    历史的进程表明刘备和诸葛老妖的政治眼光确实是对的,外来的政治集团掌控着权力,本地的豪强地主掌握着钱粮人口,这本来就是很危险的局面。如果再让本地人爬上来掌握了权力,不需要多,只要一部分,蜀国不要说光复汉室还于旧都啥的,能维持现状就不错了,甚至只要外敌一来,自己就可以打出gg。

    蜀国末期很弱吗?弱到一支几千人的队伍站在cd城下叫两声,朝廷上下就只能全部出降?

    不是的,只是因为那个时候蜀国的朝廷中,在历经了几十年后,已经站满了从下面爬上来的本地官员,他们可以降吴,也可以降魏,但就是不想抵抗打仗什么的最讨厌了,老是让老子出钱出粮出人,又没有回报,甚至还吃力不讨好,有甚卵用?

    在蜀汉,世家的特权辣么少,还要和那些黔首一样承担着辣么多的负担,再看看人家魏国,才是真正为士族世家着想的好吧?还不如直接降了,官照样当,钱照样捞,田地还在,又可以继续欺压那些黔首,那不是更美妙吗?

    所以诸葛老妖表示你们这些辣鸡,你们以为我会轻易放过你们?

    冯永虽然算是外来户,可是在本地也算扎了根。这以后的日子还长,如果在将来几十年的动乱里,男人真不够用全部上前线了,耕地的事情都只能让女人来做,那他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得未雨绸缪,一人一牛就可以耕地的曲辕犁,只能算是第一步尝试。

    曲辕犁的试验很成功,比较遗憾是,农家肥的堆积时间太短,量也不够,今年的夏耕只能是尽量深耕,看看能不能提高稻谷的一些产量。

    冯永站在田头,心里略有遗憾。

第0013章 隐世山门的误会

    管家从cd回来的时候带回了城里一切如常的消息,更不会有什么叛乱之类的流言。城里说的最多的,是关于皇后有喜一事。

    对于许多人来说,大汉如今已经是风雨飘摇,人心不稳了,皇后有喜,是这些日子唯一的好消息,表明老天仍在眷顾大汉,大汉仍会继续延绵下去。

    唯一不大正常的是粮价有些反常,按照往年,每当新粮入库时,都是粮价最低的时候,可是偏偏今年竟然在粮食大获丰收的时候不降反升,涨了一文钱。

    李亭长在这期间又来过一次,还是追问卖粮的事,甚至还跟随市场价提高了一文钱的收购价。

    对此冯永表示冷笑,如果说粮价的反常没有本地世家在搞鬼,他可以把脑袋拧下来当夜壶!但他更知道,只要诸葛老妖活着一日,蜀中的这些土鳖就不可能有翻身的一天。

    “主君,官道上有贵人在看。”管家忽然凑过来,低声说道。

    “嗯?”冯永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的官道上不知何时停了一辆牛车,车边还有一位骑士。车窗帘正掀起一角,露出一双眼睛往这边看来,眼眸极亮,看来车里坐的是个女子。

    车夫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剑眉星目,英气勃勃,长相极为出众,远远地对着冯永拱手一笑,一嘴白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是哪家贵人?蜀中缺战马,能拥有自己战马的人,身份都不一般。而能用骑兵做护卫的人,身份就更不一般。

    就连这车夫的相貌都要比世间大多女子长得好看吧?冯永暗暗想道,目光又落到车旁的骑士身上,目光一怔,还真有比车夫长得好看的?

    感觉到了冯永的目光,骑手眼睛看了过来,让冯永倒吸了一口气,这人比车夫好看多了,就是目光冷冽了一些,表情淡漠了一些。

    骑手仅仅是扫了冯永一眼,又面无表情地转过目光,看向远处。

    不对!这骑手是个女的吧?冯永终于反应过来,再仔细看了看,虽然骑手如同男子一般束起头发,可是冯永仍然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腰太细了,胸肌又太大了一点。

    这是一个不能轻惹的母老虎,冯永看到了挂在马身上的长刀,在心里暗暗下了一个结论,同时弯腰拱手,对着牛车还了一礼。

    不知道牛车里的人说了什么,车夫点点头,翻身下车走过来,对着冯永行礼道:“在下赵义文,敢问足下尊姓大名?”

    “不敢当,在下冯明文。不知君有何指教?”

    姓冯,名永,字明文。

    “指教不敢,只是见到那田中耕地之犁,似乎与别处不大一样,心中好奇,特来相问,不知明文兄可知此犁何人所做?”

    嗯?冯永有些奇怪,这年头,竟然还有达官贵人对农业工具感兴趣?

    古代对农桑很重视是没错,但如何耕作,用什么耕作,那都已经属于下人的事,那些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怎么可能对属于下人的东西感兴趣?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士农工商,士排第一,但实际上,在统治者眼里,除了士以外,剩下的都不算是人。

    自从关中那位祖龙用陕西话大喊一声“统一哈啊”以后,中国的社会发展就一直在怪圈里循环。两千多年以后,一个马大胡子研究了西方的社会,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统一。

    这个结论放在全世界可能都正确,但中国除外!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表明,生产关系一样也可以玩死生产力!

    因为中原文明太早熟了,早熟到还没等生产力达到要求,生产关系已经提前出现,并且一上来就展示出强大的束缚力,把生产力牢牢地掌握在手中,而且还给中原文明加了一套枷锁,那就是“士农工商”这一套!

    “士”这个阶层,一手垄断智力资源,一手垄断生产资料,脚下还不断地死命踩剩下的三个阶层,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而最能代表生产力发展的,却又偏偏是那不被当成人看的三个阶层。所以你说,多少代表着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就这样被“士”踩得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此物为曲辕犁,乃是在下依古书记载而做。”

    “曲辕犁?”赵义文眼睛一亮,“原来是明文兄所做,那可真是巧了。我观此物,一牛一人,足以媲以前双牛双人,明文兄真是玲珑心思。”

    “我哪有这等心思,义文兄说笑了,我只不过是依葫芦画瓢,从古书上照抄而已。”

    “那也是大功德。”赵义文看起来有些激动,眼睛直勾勾地看向正在翻地的曲辕犁,嘴里却说道,“如今天下大乱,四海沸腾,百姓流离失所,田地荒芜,明文兄能做出此等节省人畜的农耕利器,对百姓实有大利。”

    冯永做出这个玩意,纯粹是为了方便自家耕种,至于对百姓有没有大利,那又不是他说了算。要想迅速推广这玩意,那必须得官方来执行,不然谁来都是白搭。

    可是当官的大老爷们一天到晚那么多事情,怎么可能会来理会这种事情?如果吃饱撑着了,去吟诗唱和,听小曲,赏歌舞,那不是更好?

    至于曲辕犁什么的,别说是代替直辕犁,就是这没牛的农家,直接用人来翻地的还少吗?蔡伦牛吧?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改进了造纸技术,可是直到现在,不还是竹简和纸混合使用?

    所以冯永毫不在意这个比他帅的小白脸死命夸他比我帅这么多,你以为这么夸我就能让我对你有好感?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为什么不让那边那个高冷女神范的骑手过来跟我沟通呢?冯永又看了一眼马车那边。

    女扮男装的骑手当然不可能过来,所以到了最后,冯永也只能是遗憾地看着马车渐行渐远。来这里也有小半年了,前世和美艳女老板花天酒地,尝过滋味的他此时突然有点小怀念,毕竟这可是他第一次见到汉代的美女。

    牛车缓缓地走在路上,没有寻常牛车那种吱呀吱呀的大响声,估计是做过什么改造。车里坐的人说话声音很清晰地传到了外面,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那个犁,很古怪,那个冯明文,不简单,回去查一下。”

    赵义文应了一声,甩了一下鞭子,嘴里说道:“他说是从一本古籍上看到的。”

    车里的人似乎冷笑了一声,“前有秦皇焚书坑儒,后有汉武独尊儒术,天下百家学说典籍至今百不存一,更不消说是古籍。世间万物之变,无一不是循序渐进而为,当中应当有迹可寻,断不会突然出现。那曲辕犁,虽说看似与直辕犁有相通之处,变化却极是突兀,其中定然有人不断尝试做出改进才会如此。可如今却是突然现世,这其中,必有古怪。有能力做出此物者,就算非隐世中人,也定然与隐世山门脱离不了关系。若真是从古籍中得知,那也只有隐世山门才会有此等藏书,而能读懂隐世山门藏书的,难道还能简单得了?”

    “不像是隐世山门中人。”一直不说话的女骑士突然开口,“就刚才一会,那人借机看了我三回。如果真是隐世山门中人,断不会是如此好色之徒。”

    赵义文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第0014章 原来是他啊

    冯永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评价成了好色之徒,如今的他正沉浸在成功的喜悦当中。

    今年的夏耕很顺利,比往年快了不少。曲辕犁的成功,大大地增强了赵管家对养殖事业的信心,刚忙完夏耕,他就开始跑遍周边的村镇,大肆收购鸡鸭。没错,冯家的养殖事业还没正式开始,就已经把业务扩展到了鸭子身上。

    现在冯永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当初他说要养三百只鸡的时候,赵管家会那么惊骇。在这个乱世中,即使是遭受战火最少的蜀地,再有余粮的百姓家里,最多也就能养个四五只鸡,想要再多,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赵管家跑遍了四周村镇,也就收到了四十多不到五十只鸡,而且还是从鸡苗到老母鸡各个鸡龄的都有。看着专门收拾出来养鸡的院子里大小不一的公鸡母鸡咯咯乱叫,满院鸡毛乱飞,冯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改善生活条件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啊!

    “主君,这四周能收的鸡也就这么多了,隔天老仆再去城里看看,能不能再多收些回来。”管家似乎对没有完成主家吩咐的任务很是愧疚,想要努力再补救一下。

    “不必了,赵叔再看看哪家还有鸭子吧,鸡不够,那就连鸭子一起养了。”冯永又不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乡下都只能收到这么多,城里怎么看也不可能有多少。

    不过,好像鸭毛可能做羽绒服啊!这年头,没有暖气,冬天里富贵人家也只有皮裘衣可以保暖,差一点的,好像也没有太好避寒的衣服,至于百姓,呵呵,有稻草盖就不错了。记得小时候家里杀鸡杀鸭褪下的毛都是留好晒干,等着收破烂的来收,卖出去的钱对当时的农家人来说不算少,至少过年过节买糖果水果的钱是有了。

    想到这里,冯永心里越发肯定了养鸭的重要性,这时候又不知道棉花传入中国没有,就算是传入了,估计也就是只有极少一部分人知道,而且就算是现在把棉花放到冯永面前,他也来不及种出棉花做出棉被。

    冯永怕冷,前世他原本是南方人,可是因为各种原因,长大后却又去了北方,甚至还在半年都是冰雪覆盖的北疆呆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一开始他被冻怕了,就算是后来适应了,可是寒冷的冬天还是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所以说他突然觉得养鸭子势在必行啊,而且是越快越好!

    冯永想像了一下没有暖气的冬天,突然打了一个冷颤,转过头严肃地对管家说:“赵叔,这个事情还是得让你操劳一下,再去收鸭子,收得越多越好。”

    赵管家点头应下,看了一下正在院子里忙碌的幺妹,目光里带着些许敬畏。

    在他看来,主家这种方法简直就是用某种不为人知的手段无中生有地变出鸡的吃食,和传说中点石成金的神仙手段也差不了多少了。而幺妹竟然能够学会这等神仙手段,想来根骨也是不同于一般人,怪不得主家要教她识字读书呢!

    虽然说养鸡大业一开始就遭遇了意料之外的困难,可是冯永还是及时做出了补救。收不到足够的鸡鸭,这个对冯永来说根本不算是难题。

    农村里出来的娃子,别的不知道,难道连这个都不清楚吗?

    小时候家里过年过节杀的鸡鸭,其实大多都是自己家养的。而鸡苗鸭苗的来源,最开始也不是从市场上买的,而是哪个邻居家里有老母鸡抱窝准备孵小鸡了,就跟那家打个招呼,要么是自己出种蛋叫别人家的老母鸡帮忙多孵一些,要么直接是提前叫人家多孵一些,等小鸡出来后再上门拿东西换小鸡。

    直到后来生活上去了,才有了肉鸡蛋鸡的概念,市场上才出不同的鸡苗。那个时候大家也不缺那点钱了,叫老母鸡帮忙的事情才渐渐少了。

    冯永叫幺妹注意鸡群的情况,如果发现有抱窝行为的老母鸡就马上单独挑出来,然后再挑出十几个种蛋让它孵。农家里一般养母鸡都是为了下蛋,一遇到抱窝的母鸡就马上想办法让它醒窝,可是冯永表示抱窝的母鸡可以多来几只。

    现在的鸡又不是后代那些改良了无数代后有目的地培养出的那些蛋鸡和肉鸡,基本上下够一定数量的鸡蛋后,都会有抱窝行为,鸡龄越大,抱窝的行为就越频繁,而且孵出来的小鸡还可以有老母鸡带,不用人工操心。

    当然缺点就是产蛋效率比后世低。冯永养鸡是给自己改善生活的,又不是为了拿出去卖鸡蛋,所以对这个缺点表示可以忍受。

    古代有身份或讲究身份的人,只要没达到亲密无间的关系,拜访别人家都是要提前几天送出拜帖,以便让主人家腾出时间,不然不提前打招呼就上门那就是没教养没礼貌的表现。

    按说,冯永这种小门小户,暂时应该不会接触到这种层次,他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家竟然也有人送上拜帖的一天。就在他正忙着挑种蛋的这几天,管家神色古怪地拿着一个名帖进来,说是有人送来拜帖。

    “赵广?赵义文?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啊。”冯永看着手里的名刺,也就是拜帖,皱起眉头想了想,“这究竟是谁呢?难道我以前认识?”

    认识当然是认识的,赵义文不就是那天和他搭讪的车夫吗?但冯永可以肯定,那是他和赵义文的第一次见面,可是为什么他的名字会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呢?

    姓赵?

    蜀国姓赵的有名人物冯永只知道一个,那就是五虎上将中如今硕果仅存,后世人称万人迷的赵云。

    “我****!”冯永一拍大腿,直接爆了粗口,“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他!”

    作为玩过“三国群英传一”到“三国群英七”,“三国志九”到“三国志十二”等系列游戏,还有一些比如“曹操传”“赵云传”之类的三国类游戏的伪三国迷,冯永表示赵广这个名字并没有在他的记忆里有过太多的印象。

    没办法,比如说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五虎上将是谁,就是没读过的人大多也听说过,可是五虎将后人都有哪些人,知道的人就没有那么多了。

    虽然说冯永也曾迷恋过三国,但他撑死也只算得上是一个伪三国迷。就拿读三国演义来说,前面的他会细细读,过了夷陵之战就粗读,再过了诸葛亮死后就是略读,蜀汉被灭后直接就不读了。

    没错,他就是一个刘粉,玩个三国游戏大都只玩刘备方的刘粉。至于三国志之类的史书,也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演义与史实的不同才挑着有兴趣的地方去看,所以他对于如今他所处的环境,最多也只能大概知道比较大的历史事件和时间。

    像赵广这种史上着墨不多,又没有多少出彩的人物,他一般没有多大印象,之所以能想起他是赵云的后代,完全是因为后世的一家游戏公司。这家公司把游戏当作电影来出,还经常跳票,“暴雪出品,必属精品”就是它的口号,其中有一款游戏,就叫“冰封王座”。

    嗯,当然,那款游戏也确实是精品,当年冯永也曾和同窗开黑内战啥的。这款游戏里,有一张地图,就叫“守卫剑阁”,历经十年而不衰。冯永十年前玩过这张地图,十年后,冯永穿越了,网络上还有一大批人在玩这张地图,你可以想像出它的魅力,嗯,扯远了。“守卫剑阁”这张图里,有一个人物就叫赵广,他的介绍是赵云之子。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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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讲的是一个非法穿越的苦逼如何在乱世三国里苦苦挣扎,努力种田的故事。蜀汉之庄稼汉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蜀汉之庄稼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蜀汉之庄稼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